第17节 读鲁迅杂感

3个月前 作者: 莫言
    大约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读鲁迅了。这绝不是也绝不敢自夸早慧,也绝不是绝不敢想借此冲淡一下那些"德高望重"的革命作家涂抹在我脸上的反革命油彩,那时的读鲁迅的书,实在是因为脚上生了一个毒疮无法下地行走只能困顿在炕头上,而炕头上恰好有一本我的正在念中学的大哥扔在那里的鲁迅作品选集。当时我的兴趣是阅读连环画,而这选集,除了封面上有作者一个坚硬的侧面头像之外,别无一点图画,连装饰的花边条纹都没有。墙上倒是颠倒贴着一些绘有图画的报纸,但早已看得烂熟了,于是在万般无奈之下,坐在炕上,透过后窗,望着河里汹涌的秋水,听着寂寞的浪涛声和更加寂寞的秋风扫落叶的瑟瑟声,我翻开了鲁迅的书,平生第一次。


    不认识的字很多,但似乎也并不妨碍把故事的大概看明白,真正不明白的是那些故事里包含的意思。第一篇就是著名的《狂人日记》,现在回忆起那时的感受,模糊的一种恐惧感使我添了许多少年不应该有的绝望。恰好那个时代正是老百姓最饿肚子的时候,连树的皮都被剥光,关于人食人的传闻也有,初次听到有些惊心动魄,听过几次之后,就麻木不仁了。


    印象最深至今难忘的传闻是说西村的庄姓哑巴——手上生着骈指,面貌既蠢且凶——将人肉掺在狗肉里卖。他是以屠狗卖肉为生的,因为是哑人,才得以享有这"资本主义"的自由。据说几个人在吃他的狗肉冻时,突然吃出了一个完整的脚指甲,青白光滑宛如一片巨大的鱼鳞。那些食了肉的人呕而且吐了,并且立即报告给有关部门知道。据说哑巴随即就被抓了,用麻绳子五花大绑着,绑得很紧,绳子直煞进肉里去。


    这些恰是我读鲁迅不久前的传闻,印象还深刻在脑子里,所以,读罢《狂人日记》,那些传闻,立即便栩栩如生,并且自然地成了连环的图画,在脑海里一一展开。其实,那些食了肉的人,在没发现脚指甲前,并没尝出什么异味,甚至都还赞颂着狗肉的鲜美,只是在吃出了指甲后,才呕而且吐了。据说哑巴的原料是丰富的,挂狗头卖人肉。狗多半是离家出走的——家里连人的嚼谷都没有,狗又不愿意陪着人吃草根咽树皮——离家出走后又多以人尸为主食。吃死人的狗大都双眼通红,见了活人也要颈毛耸立、白牙龇出、发出狼般咆哮的。所以,即便是单吃狗肉也是在间接地吃人。哑巴之所以要在狗肉里掺假,很简单的原因就是猎获一匹吃死人吃红了眼的疯狗很费力气甚至还要冒一些生命的危险。狗一旦离家出走,往往就是觉悟的标志,而狗的觉悟直接就是野性的恢复,直接就是一场狗国的寻根运动,而狗国的根轻轻地一寻就进了狼群,于是那些丧家的吃人肉吃红了眼、野而且疯的狗实际上就是狼的亲兄弟,甚至比狼还要可怕。因为它们毕竟被人豢养过,深知人的弱点而又有着被人愚弄利用过的千代冤仇,这样的狗在受到人的袭击时咬起人来决不会牙软。这一切旨在说明,尽管遍野可见野狗,但哑巴依靠着原始的棍棒、绳索和弓箭要猎到一条疯狗也并不容易,但他要从路边的横倒和荒野的饿殍身上剔一些精肉则要比较简便许多。于是就像传说中的熏挂火腿几只猪腿里必有一条狗腿一样,哑巴出卖的一盆狗肉冻里,就可能添加了相当数量的人肉。——写出这样的文字必然地又会让那些恨我入骨的正人君子们恶心、愤怒,让他们仰天长叹:"试看今日之中国,究竟是谁家之天下?"又会让他们联合起来印刷小报广为散发并往他们认为能够收拾我的部门邮寄而且逼着人家或者求着人家表态,让他们在已经由他们赏赐给我的那些写着"文化汉奸"、"民族败类"、"流氓"、"蛀虫"字样的大摞帽子上再加上一顶写着我暂时猜不出什么字样的帽子,让他们对我的旧仇上再添上一些新恨——但终究恶习难改,写着写着就写出了真话。尽管我也想到过,这样写下去,那些毒辣的先生们为了捍卫"文学的阶级性"也许就会虾腰从靴筒里拔出一柄锋利的匕首从背后捅了我——如果捅了我真能纯洁了文坛真能使他们认为"不知今日之天下,究竟是谁家之天下"的天下光复了成为了他们的天下,那我甘愿成为他们的牺牲。也正如他们的一员偏将所说,"这样的文字放在反右那会儿,早就划成了右派",是的,真要复辟了那时代,现今的文坛上,恐怕是布满了右派。如果再彻底一点,重新来一次"文化大革命",按他们的革命标准,现今的中国人,只怕大半没有了活路。遗憾和滑稽的是,那些用"文化大革命"和"反右"的方式对付我的人,竟然也有几个自称是"反右"和"文革"的受害者,这问题我感到百思不得其解,重读鲁迅的《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后才恍然大悟。


    我还是要说要写,因为文坛毕竟不是某人的家庙,而某省也不是某人的后院,时代也早已不是他们虽然在其中吃了苦头(据说)但实际上心神往之的"文革"和"反右"时代。至于我的文章让那些大人先生们舒服不舒服我就不管了。他们结帮拉伙,联络成一个小集团污蔑我,暗害我,很令我不舒服,但他们能因为我不舒服而停止对我的迫害吗?我看过这些先生控诉"反右"和"文革"的文章,甚至曾经产生过对他们的同情。但经历了他们对付我的方式,我感到满腹狐疑。他们置人于死地的凶狠和周纳罗织别人罪名的手段分明是重演着一种故伎,好像是不幸被埋没的才能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表现了出来,而且是那样的淋漓尽致。如果真是为了把被不知什么人抢去的江山夺回来而拔剑跃起,这会让我为他们喝一声彩,但事实上,在漂亮的画皮下遮掩着的,往往是一些哑巴掺进狗肉里的东西,甚至连这东西也不如。


    后来的事实证明哑巴挂狗头卖人肉的传闻终究是传闻。他并没有被有关部门用麻绳五花大绑了去。我的脚好之后在河堤上逢到过他,依然是蠢而且凶的样子,依然是挑着两只瓦盆卖他的狗肉,依然有许多人买他的狗肉下酒,似乎也不怕从那肉冻里吃出一片脚指甲,传闻也就消逝。但不久哑巴却让他自己手上的骈指消失了,有说是去医院切掉了的,有说是他自己用菜刀剁去的。传闻又起,说他的骈指就掉进了狗肉汤里,与狗肉冻在了一起。一联想又是恶心,但也没让他的生意倒闭,吃狗肉的人照吃不误,似乎也不怕把那根骈指吃出来。后来生活渐渐地好起来,饿死人的事情几乎没有了,野狗日渐少而家狗渐渐多,但卖狗肉的依然是哑巴一人。即便"文革"中横扫了一切,哑巴的狗肉买卖也照做不误。人人都知道卖狗肉收入丰厚,远远胜过在大寨田里战天斗地,但也只能眼热而已。哑巴卖狗肉,既是历史,又像是特权。他是残疾人,出身赤贫,根红苗正,即便不劳动,生产队里也得分给他粮草。他杀狗卖肉,自食其力,既为有钱的人民提供了蛋白质,又为生产队减轻了负担,正是三全其美的好事。其实,即使是在"文革"那种万民噤口、万人谨行的时期,无论在民间还是在庙堂,还是有人可以口无遮拦、行无拘谨,这些人是傻子、光棍或者是装疯卖傻扮光棍。譬如"文革"初期,人们见面打招呼时不是像过去那样问答,"吃了吗?——吃了",而是将一些口号断成两截,问者喊上半截,答者喊下半截。譬如问者喊:"毛主席——",答者就要喊:"万岁!"一个革命的女红卫兵遇到我们村的傻子,大声喊叫:"毛主席——",傻子恼怒地回答:"操你妈!"女红卫兵揪住傻子不放,村子里的革委会主任说:"他是个傻子!"于是就像什么也没发生一样。——我在"文革"中的一个大雪纷飞之夜,曾替一拨聚集在一起搞革命工作的人们去哑巴家里买过狗肉。天冷得很,雪白得很,路难走得很,有一只孤独的狗在遥远的地方里哀鸣着。我的心中涌起了很多怕,涌起了怕被吃掉的恐惧——这又是在玩深沉了。


    就像一棵树——哪怕是一棵歪脖子树——只要不刨了它的根它就要长大——哪怕是弯弯曲曲的——一样,我这个很败的类也渐渐由少年而青年。那岁月正是鲁迅被当成敲门砖头砸得一道道山门震天价响的时候。那时的书,除了"毛选"之外,还大量地流行着白皮的、薄薄的鲁迅著作的小册子,价钱是一毛多钱一本。我买了十几本。这十几本小册子标志着我读鲁的第二个阶段。这时候识字多了些,理解能力强了些,读出来的意思自然也多了些。于是就知道了选进小学语文课本的《少年闰土》原是《故乡》的一部分,而且还知道被选进中学课本的《社戏》删去了对京戏的一些大不敬的议论。可见被断章取义连鲁迅也要承受的,我的拙作被那些刀斧手们切割成一块块地悬挂起来招蝇生蛆就没有什么理由值得愤愤不平了。


    这一阶段的读鲁迅是幸福的、妙趣横生的,除了如《故乡》、《社戏》等篇那一唱三叹、委婉曲折的文字令我陶醉之外,更感到惊讶的是《故事新编》里那些又黑又冷的幽默。尤其是那篇《铸剑》,其瑰奇的风格和丰沛的意象,令我浮想联翩,终生受益。截止到今日,记不得读过《铸剑》多少遍,但每次重读都有新鲜感。可见好的作品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志就是耐得重读。你明明知道一切,甚至可以背诵,但你还是能在阅读时得到快乐和启迪。一个作家,一辈子能写出一篇这样的作品其实就够了。


    读鲁迅的第三阶段,其时我已经从军艺文学系毕业,头上已经戴上了"作家"的桂冠,因为一篇《欢乐》,受到了猛烈的抨击,心中有些苦闷且有些廉价的委屈,正好又得了一套精装的《鲁迅全集》,便用了几个月的时间通读了一遍。当然这所谓的"通读"依然是不彻底的,如他校点的古籍、翻译的作品,粗粗浏览而已,原因嘛,一是看不太懂,二是嫌不好看。这一次读鲁,小有一个果,就是摹仿着他的笔法,写了一篇《猫事荟萃》。写时认为是杂文,却被编辑当成小说发表了。现在回头读读,只是在文章的腔调上有几分像,骨头里的东西,那是永远也学不到的。鲁迅当然是个天才,但也是时代的产物。他如果活到共产党得了天下后,大概也没有好果子吃。


    去年,因为一部《丰乳肥臀》和"十万元大奖",使我遭到了空前猛烈的袭击。如果我胆小,早就被那些好汉们吓死了。我知道他们搞得根本不是什么文学批评,所以也就没法子进行反批评。我知道他们一个个手眼通天,其中还有那些具有丰富的"斗争经验"一辈子以整人为业的老前辈给他们出谋划策并充当他们的坚强后盾,我一个小小的写作者哪里会是他们的对手?但我读了鲁迅后感到胆量倍增。鲁迅褒扬的痛打落水狗的精神我没有资格学习,但我有资格学习落水狗的精神。我已经被你们打落水了,但可惜你们没把我打死,我就爬了上来。我的毛里全是水和泥,趁此机会就抖擞几下,借以纪念《丰乳肥臀》发表一周年。


    正是:俺本落水一狂犬,遍体鳞伤爬上岸。抖抖尾巴耸耸毛,污泥浊水一大片。各位英雄快来打,打下水去也舒坦。不打俺就走狗去,写小文章赚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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