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家庭之乐

3个月前 作者: 林语堂
    趋近生物观念


    依我看来,不论哪一种文明,它的最后测验即是它能产生何种形式的夫妻父母。除了这个严峻而又简单的问题之外,文明的他种成就,如:艺术、哲学、文学,和实际生存,都退到无关重要的地位。


    我对于中国费尽心力以东西文明做比较的人们,每用这句话给他们当做一服清凉剂,并且极有效验,这是使我很得意的。研究西方生活和学术的学生,不论远渡重洋或在本国做研究,他们对于西方的灿烂成就,从医学、地质学、天文学,到摩天的大厦,优美的汽车公路,和天然色彩的照相机,自然觉得目迷五色,极可惊异。他们必转着热烈羡慕或自惭不如他人的念头,也许两样念头都有。于是一种反抗自卑的意念即油然而生,能使他不知不觉地努力替东方文明辩护,甚至于斥摩天的大厦和优美的汽车公路为无用之物。——不过我还没有听见过斥照相机为废物的话——这种状态是很可怜的,使他失去了合理地和旁观地衡量东西两方的优劣的资格。他在这种被自惭不如别人的思想所烦扰和炫惑的时候,实应给他一剂定心丸,使他的心平静下来。


    我所建议的这种测验,能扫除文明和文化中的一切不必要的事物,而有使人类归于平等,将一切人类都置在一个简单而又明白的方程式之下的奇效。于是文明的其他一切成就都可被认是促进产生优良夫妻父母的方法。人类之中,百分之九十有夫妻关系,百分之百是人子,而婚姻和家庭确是人类生活中最亲密的部分,所以能产生优良夫妻父母的文明,实造成一种较快乐的人类生活,因此也就是一种较高级的文明。这是很显明的。和我们同居的男子或女人的本质,较之他们的重要得多。所以凡是女子,也应对可以给她一个较好的丈夫之文明表示感激。这种事物都是相对成就的,因此理想的夫妻父母无时无地不有之。欲有优良夫妻父母的最好方法或者是优生学,这可以使我们节省许多教导他们的辛劳。反之,凡是轻视家庭或揿之于低下地位的文明,即往往产生较为低劣的子女。


    我承认我是渐渐趋于生物主义。但我本属于生物,世上男女也都属于生物,不问我们是否愿意,终免不了是个生物,所以趋于生物主义那句话,其实也是多说的。我们因生物性而快乐,因生物性而发怒,因生物性而有志愿,因生物性而信神或爱好和平,虽然我们自己或者还没有觉得是如此。我们既是生物,自不能逃避出生、吃母奶、婚嫁和生育等事。每个男人都是妇人所生,每个男人(除了少数之外)都须和一个妇人共过一生去做小孩的父亲。每个女人也都是妇人所生,每个妇人(除了少数之外)也都须和一个男人共过一生,生育小孩。中间也有几个不愿意做父母,这等于花木之不肯生子以传它们的种;但是没有一个人能不要父母而生,也正如花木之不能不要种子而生。因此我们就得到生命中最紧要的相互关系,就是男人、女人、小孩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那桩事实,而生命哲学,除非是讨论这个必须的相互关系,即不能称为适当的哲学,或不成其为哲学。


    但单是男女之间的关系还嫌不够。这关系必须生出婴孩,否则便不能称为完备。所以无论哪一代的文明,绝无理由剥削男女人产生婴孩的权利。我知道目前曾发生一个真正难题,有许多男女不肯结婚,另有许多人虽结婚,但因这样或那样理由不肯产生婴孩。据我的意见,不论他们所持的是何种理由,凡是男女不遗留子女而离开这世界,实在是犯了一件对于自身的大罪。如若他们的不生育是为了身体关系,那么他们的身体已是退化或有差错的地方。如若是为了婚姻的程度过高,那么这过高的婚姻程度就有不合理的地方。如若是为了一种谬误的个人主义哲学,那么个人主义哲学必是错的。最后,如若是为了整个的社会组织,那么这整个社会组织是不对的。待到二十一世纪,我们对于生物科学已有较高的认识,能更了解我们之为生物时,男女们大概就会见到这个真理。我深信二十世纪将为生物学世纪,正如十九世纪之为自然科学世纪。等到人们更能了解自己,而觉悟到对于造化所赋予的天性即使争斗也是徒然时,他们就会更加重视这类简单智慧。从瑞士心理学家荣格劝告有钱的病人回到乡间去饲养鸡、鸭、小孩,和栽种萝卜那件事,我们看到这种生物学的和医学的智慧已有生长的征兆。这类有钱的女性病人,她所犯的弊病就在未能顺着生物性发挥本能,或是她们的发挥程度过于低下。


    自有历史以来,人们从来没有学习过怎样和女人共同生活。最奇怪的事是,虽然如此,但是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完全脱离女人而生活。一个人如觉悟他绝不能无母而生到这世界上来时,他便不会轻蔑女人。从出生到死亡,他的四围没有一天没有女人,如母亲、妻子、女儿等等。即使他不娶亲,也免不了和诗人华兹华斯一般依赖他姊姊过日子;或和诗人斯本塞一般的依赖他的管家婆。没有一种哲学能拯救他的灵魂,如他不能和母亲姊妹们建立相当的关系。如若他甚至不能和管家婆建立相当关系,那么他简直不能算人。


    凡是未能和女人达到相当关系,而又走着道德歧路的人,如王尔德之类,实在有些可怜。他们一面喊着男人万难和女人共同生活;但一方面又说男人不能无女人而生活。这样看来,从印度《创世纪》的著者,直到二十世纪的王尔德,中间虽已经过四千余年,但是人类的智慧好似分寸没有进步。因为那印度著者正抱着和王尔德同样的心理。据这本《创世纪》所说,上帝于创造女人时,系采取花的美丽,鸟的歌音,虹霓的彩色,风的柔态,水的笑容,羊的温柔,狐的狡猾,云的难于捉摸和雨的变幻无常,将它们交织成一个女人,而拿她送给男人做妻子。亚当很快乐,他俩便在这美丽的世界中自在游行。几天之后,亚当跑去向上帝说:“请你将这女人带走,我实在不能和她过下去了。”上帝答应他的请求,将夏娃带了回去。于是亚当即觉得很寂寞,依旧不能快乐。几天之后,他又到上帝那里说:“你所创造的这个夏娃,仍请你收了回去,我发誓不能和她过下去。”上帝于无限智慧之中仍然顺从了他。等到亚当第四次走来说没有了那个女伴不能生活时,上帝虽允了他的请求,但要他答应以后绝不改变心肠,不论甘苦,以后和她永远过下去,尽他俩的智力在这个世上共度生活。我以为这幅景象,直到眼前,并没有什么大改变。


    独身主义——文明的畸形产物


    采取这种简单而自然的生物性观点,包含两种冲突:第一,个人主义和家庭的冲突;第二,富有智力阶级的无生殖哲学和天性阶级的较有热情的哲学的冲突。因为个人主义和崇拜智力往往能蒙蔽一个人,使他看不见家庭生活之美丽。两者比较起来,尤以后者为更可恶。一个相信个人主义者向着它的合理后果而进行,尚不失其为一个具有理解力的生物。但专一相信冷静头脑,而毫不知有热情心肠者,简直是个呆子。因为家庭的集体性,就其为一个社会单位而论,尚有可以替代的物事。但是配偶天性和父母天性之失灭,是无从弥补的。


    在这起点,我们不能不假定人类不能单独无伴地生活于这世界而得到快乐。他必须和近旁的一群人做伴,而成一个范围较大的我。这个我的范围并不限于本身身体轮廓之内,而实在是向外伸展到他的心灵和社会活动所以能达到之处。不论在哪一个时代或国度里,不论在什么政体下,一个人所真正爱好的生活绝不和当时的国家或时代同其广泛,而必仅限于他所熟识的人和所做的活动那个较小的范围之内。此即所谓较大的我。他生活、活动于这个社会单位之内,而为其中的一个生物。这种单位可以是一个教区,一个学堂,一个监狱,一家商店,一个秘密社会,或一个慈善机关。这类单位有时可以替代家庭,甚至完全取而代之。宗教本身或一场广大的政治运动有时也可以占尽一个人的心力,使他抛弃一切。但在这许多团体中,仍只有家庭是自然的,具有生物性的实在的,可以使人们满意而有意义的生存单位。因为人们在出生时即已置身于家庭之中,并且将终身如此,所以家庭于他是自然的。因为嫡血的关系,引起人们对于较大的我实在是一件看得见的实物的概念,所以家庭是生物性实在的。一个人如不能在这个自然的团体生活中获得成功,则他在以外的团体生活中,大概也难于期望有所成就。孔子说:“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离了这个人所视为重要的团体生活之外,人们必须有一个相当的异性分子和谐地辅佐他,方能使他有完美的表现,完美的尽职,和将他的个性发展到最高的程度。


    女人具有比男人更深的生物性感觉,所以很明了这一点的中国女孩儿都潜意识地羡慕红裙花轿;西方的女孩儿也同样地羡慕结婚网纱和结婚钟。大自然所赋予女人的母性,根深蒂固,所以不易于被人造的文明所毁灭。我毫不怀疑地相信大自然创造女人,尤其期望她做母亲,而不仅做一个配偶;因此所赋予的心灵和道德本质,都是诱导之于母亲任务之类,而于母性中获得其真正解释和和谐,如现实主义、判断力,遇事不厌求详,怜爱弱小,乐于施助,较强烈的兽性爱憎,较厉害的个人偏见和感情用事,和对于事物的一般的个人眼光。所以哲学如果离弃了大自然的本意,不计及这个母性(即女人整个生存之具有支配力的特点和中心解释),而要想使女人快乐,实已走入歧途。因此,在未受教育和受过合理教育的女人中,这个母性是从不强自压制的。它萌芽于儿童时期,渐渐强盛而达到充足于成熟时期。但在男人中,这个父性在三十五岁之前大概都隐而不显,或至少须等到子女已经五岁方能感觉。我想二十五岁的少年大概不会想到将要做父亲的事。这时他只知道爱上一个女子,无意之间生下一个孩子就丢开了,等他的妻子去一心照顾。总要到三十岁之后,才能一旦觉得自己已有了一个可以携带到公共场所炫耀于人前的孩子,而感觉他的父性。二十余岁的少年对于孩子的观念大多视为有些可笑,但除了觉得有些可笑之外,便不再加以思索。至于在一个有了孩子或将有孩子的女人,这就成为她一生中最严重的一桩事情,甚至变更她的整个生命,变换她的性情和嗜好。女人一到怀孕将产,便似进了另一个世界,从此她即能认清自己生命的使命,和到世上生存的目的,而毫无疑惑。她知道有人需要她,所以即发挥她的效能。我曾看见过最娇养的中国富家女郎,于她的小孩病中变为异常伟大,目不交睫地整个月服侍下去。在大自然的配合中,如此的父性是无需的,所以并不给他。因为男人也好似雄鸭雄鹅一般,除了种子之外,对于子嗣方面的其他事情均毫不关心。所以一个女人如若她的生命的中心主动力得不到表现和发挥的机会,她即在心理上受到最大的痛苦。美国容忍那么许多很可爱的女人无辜地失去嫁人的机会,因此,如有人向我称赞美国的文明对于女子是怎样仁慈,我简直不相信。


    我相信美国婚姻所以调整失当,大多是由于这类女人的母性和男人的父性参差过甚所致。美国人的所谓情感不成熟性,除了这个生物性事实外,没有其他的解释。男人因在青年时代过惯了过于放浪的生活,这种社会制度使他们缺乏负责思想的天然节制;然而女人则因了较深大的母性,仍是具有的。大自然如若未曾赋予女人以充分的镇静性去应付将做母亲的心理预备,事情就将不可收拾。所以大自然就如此做去。贫穷人家的子弟由于艰苦的环境,已将负责思想深印于脑筋之中。只剩下那些生活放浪的富家儿郎,在崇拜青春和纵容青年的国度里,于理想的情形中发展而成为情感上和社会上的低能儿。


    说来说去,我们所关切的实在只是如何去度一个快乐生活的问题。一个人除非在外场生活的浅薄成熟之余,能触动内心机械,使它得到合于常规的发挥之外,别无求得生活快乐之道。独身主义在个人事业的形式上成为理想目标时,不但带着个人主义的色彩,并也带着愚拙的智力主义色彩。因了后者的理由,这种独身主义应由我们所唾弃。我常疑心立誓不娶不嫁的男女,由于已经变成无用的智力主义者,不肯更变心肠,他们都已被外场的成就所蒙蔽,误信他们以属于人类而言,能从家庭之替代物中得到快乐,或从能使他们满意的智力艺术或职业兴趣中得到快乐。


    我认为他们是错误的。这种个人主义的现象:不婚嫁,无子息,拟从事业和个人成熟之中寻求充足满意生活的替代物,和阻止虐待牲畜,在我看来,都是很愚笨可笑的。在心理方面而言,这颇仿佛几个老处女因在马戏团里边看见老虎背上有几条鞭痕,引起疑心,而拟控诉马戏团老板虐待老虎一般。这种抗议用非其地,是母性的畸形发挥。试想真正的老虎会在乎打几鞭子吗?这种老处女是在盲目地摸索一个生命中的位置,而又自以为是地要想旁人承认她们为合理。


    政治文学和艺术的成热所给予成功者的报酬,不过是些空心的智力上的喜悦。但眼看自己的儿女长成人,其愉快是出于衷心,而何等实在。著作家和艺术家,有几个能在老年时对于自己的作品感觉满意?其中大多数无非视之为消遣中的偶然产物,或藉以维持生活的工作而已。据说斯宾塞(herbertspencer)在临终的前几天,将他所著的《综合哲学》十八巨册放在膝上,当他觉到其分量沉重时,颇有这分量如若换上一个孙儿岂不更好的感触。聪明的伊里亚岂不是愿意将他所著的论文去兑换一个梦想中的儿女吗?人造粮、人造乳油、人造棉花,已够讨人嫌;如再加上人造儿童,岂不更可悲吗?约翰·洛克菲勒(johnd.rockfeller)的慈善施舍遍及全世界,受益的人不计其数,他对这些,自然感到一种道德上的审美的满意;但同时我深信如此的满意是异常淡薄和脆弱的,在高尔夫球棍一挥之际,即能完全忘却,而他的真实的不会遗忘的满意,仍是在于他的儿子。


    从另一方面看来,世人的快乐大部分是在于能否寻到一种值得用毕生心力去做的工作,即心爱的工作。现在男女人所做的职业,我很疑心有百分之九十是属于非其所好。我们常听人夸说:“我很爱我的工作。”但这句话是否言出于衷颇是一个问题。我们从没有听人说:“我爱我的家。”因为这是当然的,是不言而喻的。普通职业人士每天走进他们的公事房时,其心境差不多是和中国妇人之对生育儿女一般的抱着一种“人人如此我又何能例外”的心理。个个人都在说我爱我的工作,这句话如出之于电梯司机、电话接线女生,或牙科医生之口,显然是一句谎言。如系出于编辑人、地产经理人,或证券经纪人则尤其属于违心之论。我以为除了到北极去的探险家和试验室中的科学家专心致力于发明之外,人们对于他的工作,充其量也不能超过颇感兴趣、颇合性情,而总够不上爱字。对工作的爱,万不能比拟母亲对儿女的爱。许多人常因对于自己的职业发生厌恶而屡次改业,但从没有一个母亲会对养育教导儿女这桩毕生工作发生疑义。成功的政治家会放弃他的政治成就,编辑人会舍弃他所出版的杂志成就,飞行家会放弃飞行成就,拳击家会放弃比拳场成就,优伶会放弃舞台。但从没有听见过一个母亲不论她是成功的或失败的会放弃她的母职。她觉得自己是必不可少的人物,她在生命中已有了一个地位,坚信她的职务没有一个人能够代替。这信念比希特勒自信只有他能够拯救德国还要深切。除了这桩自知已在生命中得到切实地位的满意以外,更有什么东西能给人以更大的快乐?我敢说执业的人当中,或者有百分之五居然能得到合于自己性情的工作,而能够爱好;但百分之百的父母都觉得抚育自己的儿女乃是生活目标中最深入最切身的部分。因此可知一个女人自然在做母亲的天职中比做一个建筑师更易于获得真正的快乐,而大自然也绝不使她失望的。所以婚姻岂不是最宜于女人的职业吗?


    我知道女人未始没有这种感觉,不过没有形之于口罢了。现在经我一旦说破,而又明说家庭的重担终久必须由女人去肩挑,女人听了或者要受到一些惊惧。但这个确是我的本意和题旨。我们等着看罢,究竟哪个待女人好些?因为我们所关切者不过在于女人的快乐,但不是社会成就上的快乐,而是自我的快乐。即从相宜或合格的观点上讲起来,我以为没有几个银行经理能像女人般的适宜于其职务。我们常听见说才力不及的主任,才力不及的营业经理,才力不及的银行家,才力不及的总理,但难得听见才力不及的母亲。所以女人是天然合宜于母职的这桩事,她们自己都知道,并也愿意去做。现在的美国女大学生似乎已若有离开谬误理想的趋向,有许多人已渐渐知道用合理的眼光去视察生命,而公然宣布她们愿意嫁人了。我理想中的女人有爱好化妆品而同时也爱好数学者,是个柔媚的女性,而不单是一个女性。让她们去调脂弄粉,如尚有余力,则让她们如孔子所说一般去从事于数学。


    我在上边所说的这些是以普通男女的一般理想而论。女人中也和男人一般有才能杰出者,世上的真正进步即系依赖他们的创造才能而成功。我希望一般女人能把婚姻当做理想职业去生育小孩,或者也洗一些碗盏。同时我也希望一般的男人放弃了艺术而单去做赚钱养家的工作:如理发、擦鞋、捉贼、补锅,或饭店侍者之类。生育小孩教养他们,当心他们,使他们长成为有用的聪明的国民职务,势需有人去担任;而男人则显然不但不能生育,即叫他去抱小孩或替小孩洗澡也要手足无措。所以我只好期望女人去担任了。这两类工作:教养小孩和理发擦鞋或替人开门,哪类比较高尚一些?我也不能确定。但我总以为丈夫既在那里替别人开门,则他的妻子又何必憎嫌洗碗盏,从前立柜台的都是男人,现在被大批女人跑进来占据了这位置,而将男人挤了出去做替人开门的工作。如女人认为这是较为高尚的工作,我们很欢迎她们来做。但须知在生活寻求的方式上,工作无所谓高低之别。一旦女人在衣帽室里收付衣帽,未必高尚于替丈夫补袜子,其间的分别,不过在于补袜子者对于这袜子所有人有荣辱与共的关系,而是衣帽管理人所没有的。我们自然希望这袜子所有人是一个良好丈夫而值得他妻子的服侍,但人们也不应该悲观到凡是丈夫的袜子都是不值一补的地步。男人也未必都是不肖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教养儿童之神圣工作的家庭生活于女人太为低贱这个普通假说,实不能称为合理的社会态度。只有在女人、家庭和母职未能受着相当尊重的文化中,才有这种观念。


    性的吸引


    在女权和增进女子的社会权利的门面背后,即美国也未能以应有的地位给予女人。我希望我这印象是不对的,我也希望在女权增进的当中,男人的中古式武士精神没有减退。因为这两件事并非一定联系而行。武士精神或真心敬重女人精神,并非即是听女人自由花钱,听女人自由行动,听女人担任执行公务,和听女人投票选举之谓。在我这种生于老旧世界,抱有老旧观念的人看来,世上的事情都有切己和不切己之别。美国女人在不切己的事情上,其地位已远胜于旧世界的姊妹。但在真正切己的事情上,则依旧相同,没有寸进。武士精神在美国也未见得较明显于欧洲。美国女人能真正发挥权力之处依旧是在她传统的区域,即家庭中。她在这区域中,以服务安琪儿的精神做她的主人。我曾见过这样的安琪儿,但只有在家庭的神圣私生活中才能见到,只在一个女人飘然往来于厨房客室之间,做专心爱好家庭的主妇中才能见到。她在这里放射出一种灿烂的光明,如移置到公事室去时,便是不合适而不可思议的了。


    这只不过因为女人穿了飘逸的长裙比穿着短小的公事褂更为动人,更为娇美。这或许不过是我的想像。问题的要点只在:女人居家正如鱼之居水,女人一穿上公事短褂之后,男人就会拿她们当做相类的同事,即可以任意批评。但一等到她们在公事时间之外穿上了飘飘长裙,男人即自然放弃和她们竞争的心思,而只会坐着向她们张口呆看了。一进公事范围,女人比较更守纪律,对于日常例行公事也比较优胜。但一出公事房,例如在喜事茶会等处,同事彼此遇到时,女人即较为活泼,较会发挥本能。她们会随口劝告男同事,甚至她们的经理,快去理发,或告诉他们到哪里去买最好的医治脱发药水。在公事房中女人说话时极低声下气,但在公事房之外,她即以权威者的态度发言。


    从一个男人的观点坦白说起来——其实也无需讳言——我以为公共场所中有了女人,实在使生活上例如公事房中和街上增添不少动人的点缀和自然的礼貌。这于男人很有益处,可以使公事房中的语声变为柔和,色彩较为鲜艳,公事桌上也可以较为整齐。我又以为造化所赋予的性吸引力,或性吸引力的欲望,其程度至今没有变更。不过美国的男人则享受较大的艳福,就因为在性诱引上,美国女人较别国女人例如中国女人更为致力于获得男人的欢心。我的结论是:西方的人们过于着重性,而过于轻视女人。


    美国女人所费于整理头发的时间,其长久和旧时的中国女人差不多。她们对于修饰较为公开、恒久和不择地而行。对于节食、运动、按摩和寻求保持美态的方法较为热烈。早晨在床上将两腿做起落的运动,以收束腰身,较为严切奉行。在一个中国女子已经抛弃脂粉的年龄,但在美国依然会拍粉点脂,色染头发。她们于生发水和香水花费较多的钱,所以美国的化妆品如白天雪花膏、夜用雪花膏、无色雪花膏、搽粉之前所用的冷膏、面霜,防止毛孔涨大的冷霜、柠檬冷霜、避日炙冷油、去皱纹冷油、鱼油,以及各种稀奇古怪的香油,多至不可胜计,销路多很广大。也许是美国女人有较多的时间和钱可以耗费。她们或者是穿衣服以讨男人的欢喜,脱衣服以讨自己的欢喜,或两者都有之,都说不定。中国女人没有这样的厉害,也许是因中国女人没有得到这许多种化妆品的机会的缘故。但对于女人想要吸引男人的欲望,我实在不敢说各种族之间有什么不同的地方。以前的中国女人也因极力想讨男人的欢喜,将她的双足缠成三寸金莲,不过现在则已经解放,而改为穿高跟皮鞋了。我虽然不是先知,但我敢预言,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女人也必于每天早晨在床上做几分钟的腰腿运动,以讨她的丈夫或自己的欢喜。然而很显明的事实在这里:现在的美国女人是更致力于注意身体上性吸引力,并专在性吸引力方面讲究她们的衣饰,以讨男人的欢喜。其结果是:在公园里或街上所见的一般女人,大概都具有较为苗条的身材,都穿着较为讲究的衣裳。这确须感谢女人所费于保持其曲线的努力,因而使男人获得很大的愉快。但据我的想像,她们在神经上必因此受很重大的影响。我所说的性吸引力,均系对母性吸引力,或对女人一般的吸引力而言。我疑心现代文明的这一种状态,已把它的特质深印于现代恋爱和婚姻上了。


    艺术使现代男人有了性的意识。对于这点,我毫无疑义。先前是艺术,后来变为商业性的利用,将女人的全体直到最后一条的曲线和最后一只染色的脚趾为止,完全开拓起来。我从未见过女人的肢体经过这样的商业性开拓,而我并且很奇怪何以美国女人竟肯这样驯服地听人家去将她们的肢体开拓到这个地步。在东方人的心目中,这种对女人身体的商业性开拓,和尊重女人的观念绝不能并立。艺术家称之为美,看戏的观众称之为艺术,只有戏馆老板和经理直称之为性吸引力,而男人们也就因此得到很好的消遣。在这男人所创造,男人所统治的社会中,女人可以剥光了去供商业性的开拓,而男人则除了歌舞团团员之外,很少出身露体的时候,这实是一种奇特的现象。在戏台上我们能看到女人几乎不穿着什么,但男人则依然都是衣冠整齐。如若这个世界是女人统治的话,那么我们当然就要看见出身露体的男人,而女人则都穿上长裙了。艺术家对于男女人的身体构造同样地研究,但他们似乎终没有法子可以将男人的身体美化为商业性的用场。戏院以裸体为号召,但大概都是剥去了女人的衣服以吸引男人,而绝不剥去男人的衣服以吸引女人。就是在较为高尚的表演中,虽然是艺术和道德并重,但也总是让女人艺术化,男人道德化,而从不坚持女人道德化,男人艺术化。(在游艺表演中,男演员大都偏重于滑稽;即跳舞的时候也是如此,而观众尚认为是艺术的。)商业广告都抓住这一点,千方百计的利用。所以现在的人们如要知道什么是艺术,他只须买一本杂志,将里边的广告看一遍,便能了然。其结果使女人的脑筋中深印下极其深刻的女人必须艺术化的印象,甚至下意识地默认了这个原则,很情愿地忍饥节食、运动、按摩,严格遵守一切纪律,以求对于美的世界有所贡献。心地不很明白的人看了,几乎要认做女人除了利用性吸引力外,竟没有其他抓住男人的方法了。


    我认为这种对性吸引力的过于注重,造成一种对女人的整个天性的不成熟和不充足的观念,影响及于恋爱和婚姻的性质,而也引起了对于这两件事的谬误或不充足的见解。因此,女人即被认为只是一个可能的伴侣,而不是家庭的主持人物。女人是一个妻,也是一个母。但因现在如此的注意于性,以致伴侣的意想取代了为母意想的地位。不过我仍坚持女人只在为母时能达到她的最崇高身份。如若一个女人竟拒绝为母,则她便立刻丧失大部分的尊严和庄重,而有成为玩具的危险。我以为一个女人,不论她在法律上的身份如何,只要有了子女,便可视之为妻;而如若没有子女,则即使是妻,也只能视做姘妇。子女使姘妇抬高身份,而无子女则使妻降级。现代女人有许多不愿生育,理由也很显明,无非恐怀孕将妨碍她的苗条身段罢了。


    好色的天性对于增进人生的生趣,有相当助力,但行之过分,则反而不利于女人。欲求保持性吸引力的意念当然是一种加在女人神经上的压力,而男人则没有的。这也是太不公平,因为人们如过于重视美丽及青春,则中年女人便陷于对灰白的头发和不可挽回的光阴做必不能胜的奋斗。中国某诗人早已提醒我们说,青春之泉是无稽之谈,无人能系住光阴不让它前进。因此中年女人如保持做性吸引力的努力,即等于和年龄赛跑,太不合理。只有幽默能补救这个处境。如若我们明知和老年白发无从争斗,则我们何不就认白发为美丽。朱杜的诗:


    白发新添数百茎,


    几番拔尽白还生;


    不如不拔由他白,


    那得功夫与白争。


    这整个情形既不自然而且太不平。这是于为母者和年龄较大的女人不平允的。重量拳击家将锦标保持了数年之后,势不能不将宝座让给较为年轻的后进;跑马场里得锦标的马,过了数年,自不能不将第一位置让给年龄较小的马;同样地年龄较大的女人,绝不能战胜年轻的少女。同类相争,其实何必。中年女人想在性吸引力上和少女争高下是一件愚拙、危险,而又无望的举动。女人所应重视者尚有比性更进一层的东西。谈情说爱的动作,大部分当然以身体的吸引力为根据,则较为成熟的男女自应视之为过去的事情,而不必再斤斤于此了。


    我们知道人类是动物中最喜欢表示爱情的动物。但除了这表示爱情天性外,还具有一种同样有力的父母天性,结果即产生了人类家庭生活。多数动物大概都和人类一般的具有爱情和父母天性,但人类家庭生活的起点则好像是发源于长臂猿。不过在一种过分矫饰的文化中,人类受了艺术上不断的性的刺激如电影和戏院之类,他们的家庭天性便有屈服于表示爱情天性的危险。在如此的文化中,家庭理想的必须性常易于被人们所忘却,尤其是在同时又有一种个人主义观念的潮流。所以在这种社会中,我们对于婚姻即有了一种新奇的意见,视为不过是许多次的接吻,而于结婚的钟声中结束。对于女人也有了一种新奇的观念,视为不过是男人的伴侣,而不是为母者。因此理想的女人须是一个具有完美相称的身体和动人的体态者。但在我看来,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是在她立在摇篮的面前的时候;最恳切最庄严的时候是在她怀抱婴儿或扶着四五岁小孩行走的时候;最快乐的时候则如我所看见的一幅西洋画像中一般,是在拥抱一个婴儿睡在枕上逗弄的时候。或许我已对母道有一些迷信,但在我们中国人,若有一些心理上的迷信是并无妨碍的。我以为我对于女人的见解并非由于迷信母道所产生,而实是由中国式家庭理想之影响。


    中国式的家庭理想


    我颇以为《创世纪》中关于创造一节,应该从头写过。中国小说《红楼梦》里边的才子是一个极富于感情的柔性男人,最喜和女人为伴,万分崇拜他许多姊妹的美色,而常常自恨是个男人。他曾说,女人是水做的,而男人则是泥做的。其理由是:女人都是伶俐聪明,娇媚可爱,而男人则都是愚蠢粗鲁,面目可憎。如若《创世纪》的著作人换了贾宝玉,心地和他那么明白,则《创世纪》必不是这样写法。上帝抓了一把泥土,捏成一个人形,从鼻孔吹一口气进去,亚当就此造成。但是亚当渐渐燥裂,泥土松碎,一片片掉落下来。所以上帝又取了一些水和将进去,使泥土凝结。这种掺入亚当生命的水,就是夏娃。亚当的生命中非有这水不能完成。我以为婚姻的特别意义至少是如此。女人是水,男人是泥土。水渗入泥土而使之成形,泥土盛了这水而使之有形质。水即流动生活于这当中而有了具体。


    元朝名画师赵孟睿奶芊蛉艘彩且晃恢遥缫岩霉飧瞿嗤梁退钠┯鳌5狈蚱蘖┒荚谥心甑氖焙颍险滓扯运陌樗坪跫跬耍肽梢桓鲦9芊蛉思醋髁讼旅嬲庖皇仔x睿顾恼煞蚩戳朔浅8卸闳∠涉哪钔贰?


    你侬我侬,


    忒煞情多,


    情多处热如火。


    把一块泥,


    捻一个你,


    塑一个我。


    将咱两个,


    一齐打破,


    再捻一个你,


    再塑一个我。


    我泥中有你,


    你泥中有我;


    与你生同一个衾,


    死同一个椁。


    中国的社会和生活都是组织于家庭制度基础上的,乃是人所共知的事。这个制度决定并润色整个中国式生活的模型。但这个对于家庭生活的理想是从何而来的呢?这个问题从来没有人提出过。因为中国人都视为理所当然,而外国则自觉不够资格去问这句话。把家庭制度做为一切社会和政治生活的基础,大家都知道孔夫子曾给予一个哲学的根基。他非常的注重夫妻关系,认为是一切人类关系的根基,也注重孝顺父母,每年祭扫祖墓,崇拜祖先,和设立祖先祠。


    中国的祖先崇拜,曾被某些著作家称为一种宗教。我相信这句话在某种程度中是很对的。至于它的非宗教方面就在于它的里边很少超自然的成分。它不涉及神怪,所以崇拜祖先不妨和信仰基督仙佛或回教神道同时并行。崇拜祖先所用的礼仪造成一种宗教的形式,非常自然而且合理。因为凡属信念是不能没有表现方式的。照这种情形而论,我以为对着一块长约十五英寸的长方木牌表示尊意,其尊敬程度和英国把英王肖像印在邮票之上并没有什么高下。第一,中国人对于这种祖先之灵并不十分视同神道,而不过当他如在世的老长辈一般侍奉,他并不向他祈求福佑,也不求他治病,并不像普通的崇拜者和被崇拜之间的必有一种施必望报的情形;第二,这种崇拜仪式不过是借以对已死的祖先表示敬意的典礼,不过借这一天使全家团聚一次,并纪念祖先对于这家庭所贻的世泽。这种仪式充其量不过如替长辈做一次小规模的生日,和平常替父母做寿,和美国的举行母亲节并没有什么分别。


    基督教士不许中国信徒参加崇拜祖先的仪节,其惟一反对理由,是因为祭祖时大家都须跪地磕头,认为这是违反十诫中的第一条。这是基督教士太缺乏谅解的表征之一。中国人的膝盖不若西方人的膝盖那样宝贵,中国人都向他们的皇帝、官府磕头,新年都向在世的父母磕头,被视为常事。所以中国人的膝弯较为易于柔曲,而跪在神主牌之前磕几个头,也不会使他即因而变为一个崇信异端的人。城市村镇中的中国信徒即因此和一般的社团生活相隔绝,不能去参加大众节日的欢聚,也不便捐助这些节日的戏份。所以中国的基督信徒是差不多和本族的人不相往来的。


    这种对于一己的家庭的虔敬,和神秘性义务的感觉,有时确也能变成一种很深的宗教态度,例如十七世纪的儒者颜元在老年的时候,独自出外,周历天下,找寻他的哥哥。因为自己没有儿子,所以希望寻到他的哥哥和一个侄子,以便传宗接代。他是四川人,笃信儒宗,专事力行。他的哥哥失踪已经多年,他忽然厌弃教读生活,如奉神召一般的决计出外寻兄。他连哥哥的影踪都不知道,盲目找寻,这是何等艰难的事情。况且这个时期正值明朝覆亡,全国混乱的时候,遍地伏莽,旅行极为危险。但他不顾一切,冒险前行,所到之处都贴下招纸,悬赏找寻。他走了一千余里的路程,经过中国北部数省。直到数年之后,他走过某处时,被他的侄子看见了他手中所拿伞柄上刻着的姓名,知道是他的叔父,方将他引导到自己家中。那时他的哥哥已死,但他的目的仍算达到,因为果然有一个侄子可继香烟了。


    孔子极为推崇孝道,其理由何在?没有人能够知道。据吴经熊博士在某篇论文所说,则是因为孔子乃是一个没有父亲的人,所以他的心理作用无非也和名歌《甜蜜的家庭》的作者其实从来没有享过家庭幸福完全一样。如若孔子幼时他的父亲尚在,则他的父职概念便不至于会这样的深刻远到。再则如若他已成年,而他的父亲尚在世,则结果恐怕更坏于此。因为,如此他即有机会可以看到他那父亲的弱点,而会觉得力行纯孝未必是件容易做到的事情了。总之,他出世的时节,父亲已经故世,并且不知道父亲葬在哪里。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从来没有告诉过他父亲是谁。他的母亲死后,他就将母亲的遗体葬在“五父之衢”,这当中或者含一些故意亦未可知。后来居然有一个年老妇人将他父亲的葬处告诉了他,于是他方将母亲的灵柩迁去合葬。


    这一个巧妙的假说有怎样的价值,我们不必苛求。但中国的文学中对于家庭理想的必须,确实举出不少的理由。它是以一个人还不是一个单位,而只是家庭单位中的一分子为出发点。由“生活潮流”假说(这是我所题的名称)所具的生活观念为之支持,而由认力行天性为道德和政治的最后目标的哲理证之为正当。


    家庭制度的理想和个人主义的理想显然不能并立。一个人终究不能完全独自一个人过一生。照这样的个人观念,太缺乏实在性。我们对于一个人如若不认他是一个人子,一个兄弟,一个父亲,或一个朋友,则我们当他是个什么东西?如此的个人将成为一个形而上的抽象物。中国人的心理都偏于生物思想,所以他们对于人类自然先想到他在生物上的关系。因此家庭即自然成为人生中的生物性单位,婚姻也成为一件家庭事件,而不单是个人事件。


    和这种西方的个人主义和国家主义对照的就是家庭理想。在这种理想中,人并不是个人,而被认是家庭的一分子,是家庭生活巨流中的一个必须分子。这个就是我所谓“生活潮流”假说的意义。人类生活就整个而论,可以为包括多种不同的种族生活潮流。但人们所能直接触到和看到的只有家庭中的生活潮流。东西两方都有家庭如大树这个譬喻,每个人的生命不过是这大树上的一枝,借着树干而生存,尽他协助树干滋长下去的本分。所以就我们所见,人类生活显然是一种生长或连续作用。在这当中,每个人都在家庭历史上有一番作为,尽他对于整个家庭的义务,不过成绩有优劣,有些替家庭争到光荣,有些使家庭蒙受恶名。


    家庭意识和家庭荣誉的感觉,或许就是中国人生中惟一的团体精神或团体意识。家庭中每个分子因须振其家声,必须好好地做人,而不得遗羞于家族。他应该和一个球员一般将球推向前去。败家子不但是个人之耻,也是全家之羞,正如一个球员失足而被对方将球抢去一般。凡去考试而得题名金榜的好像是一个获得胜利的球员,光荣不但属于他个人,也属于他的一家。考中状元或不过一个三甲进士的人,光被全族,使全族的人甚至连亲戚和同乡都受到精神上的兴奋和实质的权益。即使在一二百年之后,乡人尚会夸说某某年本乡怎样出过状元。从前人中了状元或进士时,全家全乡都举行庆祝,荣归挂匾,大家何等欢欣兴奋,觉得荣耀非凡,人人有份。和这个相较起来,现代的学校毕业接受文凭时是何等的冷静缺乏兴趣啊!


    在这一幅家庭生活的景象内,其变化和色彩有很大的伸缩余地。人们须经过童年、成人和老年。这几个时期先由别人养育他,再由他去养育别人,最后于老年时重复由别人侍奉他。起先他尊奉别人,受别人的指挥,等到成人以后,他便渐渐地受人尊奉,指挥别人。更重要的,女人的插身于家庭之中,使这幅景象增加不少色彩。女人在连续不断的家庭生活中不单是个装饰品或玩具,也不单是一个妻,而实是这株家庭大树的一个关系生存和必须的分子。因为使连续成为可能者即是女人,而家庭中各个支派的盛衰也是以所娶来的媳妇的体质心性为依归。一个聪明的家长,于选择媳妇时,必注意她的出身是否清白,正如园丁对于接果树的枝必须加以选择一般。很有些人认为一个人的生活,尤其是家庭生活,或苦或乐,都以他所娶的妻为定,而未来家庭的整个性质也由此而决定。孙子体格的强弱,性情的优劣,完全以媳妇的体格性情为依归。因此就产生一种根据于遗传性的无形的,界限不分明的优生学,注重于门第的高低。实则也无非是家长对于未来媳妇的体格姿色和教育的一种取舍标准。普通的标准大都着重于她的家教。依传统的说法,最好的媳妇应出于勤俭书礼之家。有时候家长发现所娶的媳妇不贤惠时,他便要咒骂亲家的家教不良。所以为父母者又多出了一种教养女儿将来成为好媳妇而不致贻羞家声的责任,例如不会烹饪,不会做年糕之类,都须视为没有家教。


    依照这种家族制度里边的“生命潮流”假说,永生几乎是可以看到可以触到的东西了。一个祖父看见孙儿背了书包上学校,便觉得他好似已在这个小孩之中重新生活。他用手去抚摸这个小孩时,他即感到这就是自己的血肉。他的生命不过是家庭大树上的一枝,或永远向前流去的潮流中一部分。所以他虽死也是快乐的。因此中国的家长所关切的事情就是:亲见男婚女嫁,视为比将来自己所葬的坟墓或所睡的棺材更重要。他必须亲眼看见媳妇或女婿是怎样的人,方始放心。如若都是很好并且满意的,他便可以含笑而逝,一无遗恨了。


    这种生命概念的结果:使一个人对于任何物事都有一种伸长的见解,而不再认生命为始于个人,止于个人。球队当中虽有一两个守卫中途退出,但他们的位置即刻有人填补,而球赛依旧可以继续下去。成败也因而变换了性质。中国的生活理想是:做人须无愧于祖宗,并且无愧于自己的好儿子。中国官员在辞职时每引用下面这两句老话:


    有子万事足,无官一身轻。


    一个人最不幸的遭遇或许就是儿子不肖,不能维持家声、保持家产。一个富翁看见他的儿子好赌,就觉得他半生辛劳所积聚的家产不能保持。如果儿子失败,这失败便是绝对的。在另一方面,一个眼光远大的寡妇,她如有一个五岁的好孩子,她就能含辛茹苦历尽艰难去教养他。中国历史中这种守节抚孤的女人很多很多,期望经历多年苦况之后儿子成人,一旦飞黄腾达。蒋介石就是这类事件的一个最近榜样。他幼时和寡母常受邻人的欺侮,但寡母因有这个儿子,终愿奋志抚养。寡居的母亲,由于她们的富有实际见解,常常教养出才德俱优的大人物。这桩情形使我觉得单以抚育儿童而言,父亲竟是不必要的。寡妇的笑声最响,因为她总是末了一个发出笑声的人。


    因此,生活在这种家庭方式之中是令人满意的。因为人生的生物性各方面都已顾到。此即孔子所关切的事情。依孔子的见解,政治的最后理想原是异常属于生物性的。他说:“老者安之,少者怀之。”“内无怨女,外无旷夫。”这话不单是对于枝节问题的一种表白,而实是政治的最后目标,所以尤堪注意。此即人性学者所谓的达情哲理。孔子意欲使一切人类天性都得到满足,以为必须如此方能使人在满意的生活中得到道德的和平,而只有道德的和平方是真正的和平。这是一种政治理想,其目的在于使政治成为不必要。因为这种和平是发于人类本心,极为稳固的和平。


    乐享余年


    据我的见解,中国的家族制度大概是对老者和幼者的一种个别准备的布置。因为童、幼、老三个时期须占到人生岁月之半,所以幼者和老者都应当心使他们过满意的生活。其中幼者虽因不知人事而比较不会自己当心自己,但对于物质的享用,则其需要不如老者那么深切。小孩对于物质供给的缺乏,往往不太有感觉。所以贫苦人家的孩子常和富家的孩子一样的快乐。他因没有鞋穿而赤脚,但在他未始不是一种舒适。而在老者,则赤足便觉得十分难受了。这是因为幼童都较为充满生气。他有时虽也知道忧虑,但一会儿便会忘却。他不像老者那般并没有钱财观念,他有时也会收藏几张香烟里边的赠品券,但他的目的不是积财,而是想去调换一支气枪。老年的人便与此不同,而去收藏自由公债了。这两种收藏举动在意趣上是不能做比较的。其理由是:因为幼童不像成人那么受过生活的压迫,他的个人习嗜尚没有形成。他喝咖啡并不一定非某种牌子不可,无非是有什么吃什么。他并没有什么种族偏见,他的思想和概念都尚没有固定的轨道。所以老者比幼童更需要他人的帮助,这事好似很奇怪,但其原因则是因为老者的恐惧心较为明显,欲望较为无限制而已。


    中国人在上古时代已有优视老年人的意识。这种意识我以为可以比拟西方的武士精神和优视女人习惯。其实这种举动也可以称为武士精神。孟子所说:“颁白者不负载于道路矣。”即表示一种优良政治的最后目标。孟子又列述世上四种最困苦的人为鳏、寡、孤、独。他说,第一第二两种应由一种政治经济的安排方法使他们男婚女嫁,各将其偶。他对于孤儿的处置没有提起,但当时已有养老院的设立,而育婴堂也是各时代都有的。不过人人知道养老院和育婴堂终不足以替代家庭一般的感觉,都以为只有家庭能给老年和幼童以一种相当满意的供给。小孩子自有父母爱护他们,可毋庸细说。不过晚辈对于长辈的孝养,则正如中国的俗谚“水往低处流”那句话一般,不像长辈爱小辈那么自然,而必须由文化去培植出来。一个自然人必会爱他的子女,但只有受过文化洗礼的人才会孝养父母,敬爱老年。这个教训到现在已成为大众所公认的原理,并且据有些学者说来,能得孝养父母的机会已成一种权利,而为人所渴望的了。父母病的时候未能亲侍汤药,死的时候未能送终,已被中国人视为终身莫大的遗憾。官员到了五六十岁尚不能迎养父母,于官署中晨昏定省,已被认为犯了一种道德上的罪名,而本人对于亲友和同僚也必要时常设法解释他不能迎养的理由。从前有一个人,因回到家里时父母死了,即不胜悲憾,说了下面这两句话:


    树欲静而风不息,子欲养而亲不在。


    我们应该可以假定如果人们能过一种诗意的生活,他就会拿晚年当做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代。他非但不会再畏惧老年,而且反将希望这个时期早些来临,当它是一生中一个最美好最快乐的时期,而时常来先预备去享受它。我将东西两方的生活拿来做比较的时候,觉得两者之间虽有许多不同的地方,但绝对不相同的实在只有这个对于老年的态度这一点。这态度在东西两方绝对的不同,而且区别分明,毫无折衷调和的余地。两方对于性,对于女人,对于工作娱乐和成就,在态度上虽是不同,但其不同之处都不过是相对的。例如:中国的夫妻之间的关系和西方的夫妻关系,根本上没有什么很大之分别。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也是如此。此外如对于个人的自由、民主制度、人民和统治者之间的关系等等的观念,实在也并没有什么极大的不同之处。但对于老年一事的态度,则两方的态度竟绝对的不同,所持的见地竟绝对的相反。这一点在向人询问年龄和说出自己的年龄时,就可以极明白地看出来。中国的习惯在拜访生人时,问过尊姓大名之后,接下来必问他贵庚。如对方很谦虚地回说只有二十三或二十八岁,则问者必以“前程远大后福无量”一语去安慰他。但那人如回说已经三十五或三十八岁,则问者便会表现尊敬的态度,而赞他好福气。总之所回报的年龄越高,则所受到的尊敬越深。如答话的已经五六十岁,则问者必低声下气地以晚辈自居,表示极端的尊敬。所以凡是年老的人,如可能的话,都应该到中国去居住。因为在那里哪怕是白发龙钟的乞丐,他讨起饭来也比别人容易些。中年的人常希望快些过他的五十岁生日,得意的商人和官员常大做四十岁的生日。但是五十岁生日,即所谓年已半百,更为人所重视。以后每隔十年必做一次寿,六十岁的生日比五十岁更快活。七十岁的生日比六十岁更快活。如能做八十岁的生日时,更将被人视为得天独厚。颔下留起长须来,是祖父一辈人的特权。没有到这资格的人,例如还没有孙子或年龄未过五十者,如若留须,常会被人背后讥笑。因此,年轻的人也都喜学做老成持重,抱着和老年人相同的见解。刚从中学毕业的少年书生,已在那里写“青年应知”和“青年应读”等类的文章,并以为父母者的态度而讨论青年的堕落问题了。


    我们如了解中国人之如何珍视老年,便能明了为什么中国人都喜欢倚老卖老,自认为老。第一,照中国的礼貌,只有长者有发言的权利,年轻的人只许静听。所以中国有“少年用耳不用口”那句老话。凡有年龄较高的人在座时,年轻的人只许洗耳恭听。世人大都欢喜发言而受人听,因此,在中国必须到相当的年龄才有发言权利这件事,便使人期望早些达到老年,以便无论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多说几句话。这种生活程序之中,人人须循序而进,每个人都有同等达到老年的机会,而没有一个人能躐等超前。因此,当一个父亲教训他的儿子时,如若祖母走来插口,那做父亲的便须停口,谨敬恭听。这时他当然很羡慕那祖母的地位。年老的人能说:“我所走过的桥比你所走过的街还要多几条。”因此,以经验而言,年轻的人在长者面前,没有发言的权利,自只能洗耳恭听,这是很公允的。


    我虽然已很熟悉西方的生活,并很明白西方人对于老年的态度,但有时所听见的话仍使我非常诧异,很出我的意料。这种使我奇异的态度,常有所遇。我曾听见过一位年老的妇人说,她已有几个孙儿女,其中以长孙儿使她受到的感触最大。她的意思是长孙儿已如此长大,将反映她自己的年龄之高。我很明白美国人最恨别人说他已老,但我意料不到他们的畏惧心竟会到这个地步。五十岁以下的人大都希望旁人视他为依然年富力强,这很在意中。但是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妇人,在旁人提到她的年龄时尚要顾左右而言他,实在使我觉得出于意外。当我在让一位老者先走进电梯或公共汽车时,我心中自不免有认为他已老的意思,但我总不敢形之于口。有一天遇到这样一件事时,我无意之间说了出来,不料那位很尊严的老者于坐下去时,竟会向坐在他下手的太太用着讥笑的口气说我:“这年轻的人,竟以为他比我年纪轻的多啊!”


    这种情形太缺乏意识,使我不解其所以然。我很谅解年轻和中年未嫁的女人因为保爱其青春,所以不愿意将年纪告诉旁人。中国女郎达到二十二岁而尚未出嫁或定亲时,也常要感到一些恐惧。岁月很忍心地按部就班地消逝,一刻也不肯停留。女人常怕被岁月所遗弃,如在公园晚间园门关时不及出去而被关闭在里边一般。因此常有人说,女人一生中最长的一年是二十九岁,直可以延长到三四年之久而依然是二十九岁。但除了这种情形以外,隐瞒年龄便属毫无意思。在旁人的眼光中,人非已老何以能够聪明。年轻的人对于生命婚姻和真有价值的事物能知道些什么?我很谅解。因为西方生活的整个模型都过于重视青春,所以不论男女都不敢将自己的年龄告诉他人。一个年纪四十五岁的女书记,其实很富于精力,办事效能很高,但是假使她将年龄一旦说破,便将为了不可解的理由被人认为毫无用处。无怪她为了要保全饭碗起见,而不能不隐瞒年龄。这种生活的模型,和对于青春的过于重视,都太缺乏意识,照我看来,竟毫无意义。这种情形显然是职业生活所造成,因为我深信在敬老上,家庭胜于公事房。除非美国人民渐渐觉得憎嫌工作效能和成就,上述的情形竟是无可避免的。我颇以为等到美国的为父者能视家庭而不是公事房为他生活中的理想处所,能公然如中国父亲一般泰然自若地告诉旁人他已有一个好儿子,可以继续他的事业,并且觉得受其奉养很可夸耀时,他便会期望这种快乐时期的来临。在尚未到五十岁的时候,即要屈指计算,好像等得不耐烦了。


    美国身体康健的老年人常对人说他尚年轻,而旁人也说他年轻。但实在的意义则是说他康健,这真是一种语言上的不幸。老年健壮是人生的莫大幸运,但改称之为健壮年轻,便将减削意义,使原来很完美的东西变为不完美了。实在说起来,这世界中再没有比一个健壮而智慧的老者更美丽的,它有着红的面颊,雪白的头发,以通晓世故的态度,用和蔼的口气,谈着做人的道理。中国人很明白这一点,所以画起老翁来总是红面白须,视之为人世终极快乐的象征。中国人所画的寿星,美国人大概也看见过的,他那高高的额角,红红的面孔,雪白的长须,笑容可掬的样子,这画像是何等的生动。他手抚长须,悠然自得,何等的庄严,令人起敬。因为从没有人对他的智慧发生疑问,所以他极端自信。因为他见惯了人世的忧苦,所以极仁慈。我们对于富有生气的老者每说他们是老当益壮,像劳合·乔治这样的人,我们每称他为老姜,意即姜桂之性,越老越辣。


    我在美国几乎连白须老者的影子也看不到,他们好似结了伴躲避我。我在美国已那么久了,只有一次在纽裘赛州看见过一个略具白须老者样子的人。这或者是保安剃刀的成绩,其可惜和愚笨正如中国北方的农民将各处山上的树木一起砍伐净尽,弄得美丽的青山都变成秃顶光皮一般不相上下。美国尚有一处宝藏需待他们去发现,这就是美丽和智慧的宝藏,美国人民发现时方能觉得这宝藏是何等的悦目赏心。飘飘长髯的山姆老叔已不复可见,因为他已用保安剃刀将长须剃去,交成一个双颧高耸,双颊凹瘪,戴着一副牛角框眼镜,透出炯炯目光的滑稽样子了。这一变立刻使他失去了旧日的庄严伟大,那是何等的可惜。我对最高法院问题所取的态度(这问题其实和我并不相干),完全系以爱好却尔斯伊文思许斯的面貌而决定的。他简直已是美洲硕果仅存的伟大老人。试问此外还有别个吗?为了优待起见,自应让他退休,但如果说他已衰老不堪任事,则在我看来竟是绝大的侮辱。他的面貌是雕刻家所认为最合理想的。


    美国的老人依旧要如年轻人一般的忙劳,显然是个人主义推行得太过分所致。他以自立为荣,而以依赖晚辈为耻。美国宪法曾替人民规定下许多应享的权利,但不应遗漏了老年人应由其子女赡养这一条。因为这也是由服役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和义务。为父母者在子女幼小时何等的辛劳,子女小有病痛必整日整夜的服侍,换下来的尿布每天必须洗涤,须费二十余年的功夫方能完成教养,使他们可以出去应世做事。他们即费了这大的辛苦,则到了老年时,应该由他们的子女赡养并受人尊敬,尚有拒绝不给予他们的道理吗?在普通方式的家庭生活中,凡是人都先受父母的教养,后来则接下去教养自己的子女,最后则受子女的赡养,程序极为自然,其间没有个人自傲的余地。中国人因为他们对生活的概念是完全以家庭中互助为基础,所以并没有个人独立的意识。因此,到了老年受子女们的赡养时,也不觉得有什么可耻的地方,反而将因有子女赡养他们而自己觉得欣幸。中国人的生存目的也仅此而已。


    西方人则不然,他宁可去住在附近有烹饪室的旅馆中。出于大公无私的愿望,不愿为子女所累,不愿去干涉他们的家庭生活。但他其实有干涉的权利,这种干涉即使将使子女们不愉快,但确属十分自然。因为一切生活,尤其是家常生活,本是一种节制课程。试想人在幼时,岂不都受父母的干涉吗?操行主义者以为子女须离开父母,在这种思想中,我们看到不干涉的逻辑。父母曾为我们费过一番极大的辛劳,如若我们在他们老而无能时尚不能容忍他们,则我们在家庭中尚能容忍什么人?一个人无论如何须学习自制,否则连婚姻也失去效力。试想骨肉的情爱奉侍,岂是旅馆仆役所能代替的吗?


    中国人对于年老父母的躬亲奉侍概念,系完全根据于有恩必报的理由。一个人从朋友方面所受到的恩惠都可以用数字计算,但父母的养育之恩则绝不是数字所能记录。中国的教孝论文中,一再提起洗尿布。这件事使轮到自己做父母时觉得有意义。所以为了报答起见,父母年老时,为子女者岂不应好好地侍奉,视其所好,每天以精美的膳食供养吗?为子女者尽孝道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不单是像医院看护服侍一个陌生病人一般,但求尽职就能算数的。以下是屠羲时所著《养正遗规》中的一节。这篇文字从前小学生都当做教科书读,中间详述子女应该怎样对父母尽其孝道:


    夏月侍父母,常须挥扇于其侧,以清炎暑,及驱逐蚊蝇。冬月则审察衣被之厚薄,炉火之多寡,时为增益;并候视窗户罅隙,使不为风寒所侵,务期父母安乐方已。


    十岁以上,侵晨先父母起,梳洗毕,诣父母榻前,问夜来安否?如父母已起,则就房先作揖,后致问,问毕,乃一揖退。昏时,候父母将寝,则拂席整衾以待,已寝,则下帐闭户而后息。


    因此在中国,哪个不期望做老人,做父母或祖父母?这类事情常被普罗级著作家所讥笑,视为封建遗毒。但其中实有一种佳趣,因此,中国内地的老年人都还牢守这个思想,而以为新的中国太不像话。最重要的一点是:凡人如有相当的长寿,他不能不老。愚拙的个人主义似乎假定个人可以在抽象的境地中生存,可以实际的独立。我们如若舍弃这个思想,便会承认我们必须如此计划我们的生活方式,以使人生的极乐时期出现在老年之时,而并不在知识未充分的青年时期。因为我们如若取持和此相反的态度,则我们将于不知不觉之间和光阴做必不能获胜的竞赛,对于未来永远怀着一种恐惧,深怕它的莅临。一个人绝不能不老,凡自己以为不老的人,都是在那里自欺。人类不能和大自然相对抗,则何不安于由此而老呢?生命的交响曲,其终点处应是伟大的和平晴朗,物质舒适和精神上的满足,而不是破锣破鼓的刺耳响。


    窗内人于窗纸上作字,吾于窗外观之,极佳。


    当为花中之萱草,毋为鸟中之杜鹃。


    值太平世,生湖山郡,官长廉静,农道化裕,娶妇贤淑,生子聪慧,人生如此,可云全福。


    胸藏丘壑,城市不异山林;兴寄烟霞,阁浮有如蓬岛。


    清宵独坐,邀月言愁;良夜孤眠,呼恐语恨。


    居城市中,当以画幅当山水,以盆景当苑圃,以书籍当朋友。


    延名师训子弟,入名山习举业,丐名士代捉刀,三者都无是处。


    方外不必戒酒,但须戒俗;红裙不必通文,但须得趣。厌催租之败意,丞宜早完粮;喜老衲之谈禅,难免常常布施。


    万事可忘,难忘者名心一段;千般易淡,未淡者美酒三杯。


    酒可以当茶;茶不可以当酒;诗可以当文,文不可以当诗;曲可以当词,词不可以当曲;月可以当灯,灯不可以当月;笔可以当口,口不可以当笔;婢可以当奴,奴不可以当婢。


    胸中小不平,可以酒消之;世间大不平,非剑不能消也。忙人园亭,宜与住宅相连;闲人园亭,不妨与住宅相远。


    有山林隐逸之乐而不知享者:渔樵也,农圃也,缁黄也;有园亭姬妾之乐而不能享不善享者:富商也,大僚也。


    痛可忍,而痒不可忍;苦可耐,而酸不可耐。


    闲人之砚,固欲其佳;而忙人之砚,尤不可不佳;娱情之妾,固欲其美;而广嗣之妾,亦不可不美。


    鹤令人逸;马令人俊;兰令人幽;松令人古。


    予尝欲建一无遮大会,—祭历代才子,一祭历代才人。俟遇有真正高僧,即当为之。


    美味以大嚼尽之,奇境以粗游了之,深情以浅语传之,良辰以酒食度之,富贵以骄奢处之,俱失造化本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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