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3个月前 作者: 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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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到了交稿的时间,同事们依次走到我面前。我说:放下罢,我马上看。谢谢你。与此同时,我头也不抬,双脚收在椅子下面——我既不肯枪毙他,也不让他踩我的脚。这就是说,我心情很坏。他放下稿子,悄悄地走出门去,就像在死人头前放上鲜花一样。我是这样理解此事:权当我的葬礼提前举行了。最后一个人走到我面前时,我也是如此说。她久久地不肯放下稿子,我也久久地不肯抬头看她。后来,她还是把稿子放下了。但她不肯走出去,和别人一样到屋顶花园去散步,而是走到桌子后面,蹲了下来,双手把我的一只脚搬了出来,放在地面上,然后站起身来,在上面狠命地一踩。这个人就是“棕色的”。我慢慢地抬起头来看着她,发现她的眼睛好像犯了结膜炎一样。我这一夜在失眠,她这一夜在痛哭。虽然她现在正单足立在我的足趾上,但我不觉得脚上比头里更疼——虽然足趾疼使头疼减轻了很多。这种行径和撒娇的坏孩子相仿,但我没有责备她。她见我无动于衷,就俯下身来,对着我的耳朵说:看见你的那东西了——难看死了!她想要羞辱我。但我还是无动于衷,耸了耸肩膀说:难看就难看吧。你别看它不就得了……
在我的小说里,我遇到了一个谜语:世界是银子的。我答出了谜底:你说的是热寂之后。现在我又遇到了一个谜语:“棕色的”女同事要写真正的小说。我应该答出谜底:你要写的是……我要是知道谜底就好了。也许你不像我,遇到任何谜语都要知道谜底。但你也不像我,从小就是天才儿童。希腊神话里说,白银时代的人蒙神的恩宠,终生不会衰老,也不会为生计所困。他们没有痛苦,没有忧虑,一直到死,相貌和心境都像儿童。死掉以后,他们的幽灵还会在尘世上游荡。我想他们一定用不着回答这样的问题:什么是真正的小说。如你所知,我一直像个白银时代的人。但自从在停车场上受到了惊吓,我长出一根大鸡巴来了。有了这种丑得要死的东西,我开始不像个白银时代的人了……
中午时分,所有的人都到楼顶花园透风去了,“棕色的”没去。抓住这没人的机会,她正好对我“诉求”一番——我不知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这词很逗。她我面前哀哀地哭着,说道:老大哥,我要写小说啊……大颗大颗的泪珠在她脸上滚着,滚到下巴上,那里就如一颗正在溶化的冰柱,不停地往下滴水。我迷迷糊糊地瞪着她,在身上搜索了一阵,找到了一张纸餐巾(也不知是从哪里抄来的),递给了她。她拿纸在脸上抹着,很快那张纸餐巾就变成了一些碎纸球。穿着长裤在草地上走,裤脚会沾上牛蒡,她的脸就和裤脚相仿。我叹了口气,打开抽屉,取出一条新毛巾来,对她说:不要哭了,就给她擦脸。擦过以后,毛巾上既有眼泪,又有鼻涕,恐怕是不能要了。棕色的不停地打着噎,满脸通红,额头上满是青筋。我略感不快地想到:以后我抽屉里要常备一条新毛巾,这笔开销又不能报销——转而想到:我要对别人负责,就不能这么小气。然后,我对棕色的说:好了,不哭——回去工作吧。她带着哭腔说:老大哥,我做不下去——再扯下去又要哭起来。我赶紧喝住她:做不下事就歇一会儿。她说坐着心烦。我说,心烦的时候,可以打打毛衣,做做习题。她愣了一会说:没有毛衣针。我说:等会儿我给你买——这又是一笔不能报销的开支。我打开写字台边的柜子,从里面拿出一本旧习题集,递给她;叫她千万别在书上写字——这倒不是我小气,这种书现在很难买到了。
过去,我做习题时,总是肃然端坐,把案端的台灯点亮,把习题书放在桌子的左上方,仔细削一打铅笔,把木屑、铅屑都撮在桌子的右上角,再用橡皮膏缠好每一支笔(不管什么牌子的铅笔,对我来说总是太细),发上一会儿呆,就开始解题了。起初,我写出的字有蚊子大小,后来是蚂蚁大小,然后是跳蚤大小,再以后,我自己都看不到了。所有的问题都沉入了微观世界。我把笔放下,用手支住下巴,沉入冥思苦想之中。“棕色的”情况和我不同,她把身体倚在办公桌上,脖子挺得笔直,眼睛朝下愤怒地斜视着习题纸,三面露白,脸色通红,右手用力按着纸张,左手死命地捏着一支铅笔(她是左撇子),在纸上狠命地戳着——从旁看去,这很像个女凶手在杀人——很快,她就粉碎了一些铅笔,划碎了一些纸张,把办公桌面完全写坏。与此同时,她还大声念着演算的过程,什么阿尔法、贝它,声震屋宇。胆小一点的人根本就不敢在屋里呆着。不管怎么说罢,我把她制住了。现在习题对我不起什么作用,我把这世界所有值得一做的习题都做完了。但我是物理系毕业的,数理底子好。“棕色的”则是学文科的——现有的习题够她做一辈子了。
大学时期,我在宿舍里,硬把身体挤入桌子和床之间狭窄的空间坐下,面对着一块小小桌面和厚厚的一堆习题集发着呆。我手里拿着一支铅笔,但很少往纸上写,只是把它一节节地捏碎。不知不觉中,老师就会到来。她好像刚从浴室回来,甩着湿淋淋的头发,递给我一张抄着题目的卡片,说道:试试这个——你准不会。我慢慢地把它接过来,但没有看。这世界上没有我不会解的数学题——这是命里注定的事情。还有一件事似乎也是命里注定:我会死于抑郁症。不知不觉之中,老师就爬到了对面的双层床顶上,把双脚垂在我的面前。她用脚尖不停地踢我的额头,催促道:愣什么?快点做题!我终于叹了一口气,把卡片翻了过来,用笔在背面写上答案,然后把它插到老师的趾缝里——她再把卡片拿了起来,研究我写的字,而我却研究起那双脚来:它像婴儿的脚一样朝内翻着。我的嗅觉顺着她两腿中间升了上去,一直升入了皮制的短裙,在那里嗅到了一股夹竹桃的气息。因为这种气味,我拥有了老师洁白娇小的身体,这个身体紧紧地裹在皮革里……她从床上跳了下来,蹲在我的面前,抱住我的脑袋说:傻大个儿,你是个天才——别发愣了!我忽然觉得,我和老师之间什么都发生过——我没有虚构什么。
我面对着窗子,看到玻璃外面长了几株绿萝。这种植物总是种在花盆里,绕着包棕的柱子生长,我还不知道它可以长在墙角的地下,把藤蔓爬在玻璃上。走近一点看得更清楚:绿萝的蔓条上长有吸盘,就如章鱼的触足一样,这些吸盘吸住玻璃,藤蔓在玻璃上生长,吸盘也像蜗牛一样移动着,留下一道粘液的痕迹,看起来有点恶心。然后它就张开自己的叶子。这些叶子有葵叶大小,又绿又肥,把办公室罩进绿荫里。科学技术在突飞猛进,有人把蜗牛的基因植到绿萝里,造出这种新品种——这不是我这种坐在办公室里臭编的人所能知道的事。
我知道的是,坐在这些绿萝下,就如坐在藤萝架下。这种藤萝架可以蔓延数千里,人也可以终生走不出藤萝架,这样就会一生都住在一道绿色的走廊里,这未尝不是一种幸福。这不是不能实现的事:只要把人的基因植到蚂蚁里,他(或者她)觉得自己是人,其实只是蚂蚁;此后就可以在一个盆景里得到这种幸福,世界也会因此变得越来越新奇。……我回头看看“棕色的”,在绿荫的遮蔽下,显得更棕了。她吭吭哧哧地和一些三角恒等式纠缠不休。这是初中二年级的功课,她已经有三十五岁了。我不禁哑然失笑:以前我以为自己只有些文学才能,现在才发现,作践起人来,我也是一把好手。我真不知道自己有多聪明——而且我现在还是迷迷糊糊的。我就这么迷迷糊糊地回家去睡觉——再不睡实在也撑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