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性感标准

3个月前 作者: 李银河 王小波
    第四节、性感标准


    生理学将人体性征分为三等:第一性征指性腺和附属器官;第二性征指除生殖器官外的身体特征,如乳房、胡须等;第三性征是指服饰、发式及性的社会角色认同。从这三种性征来看(尤其是前两种性征),男同性恋者兜售男性。虽然有些男同性恋者有易装癖,但有易装癖的人并不都是同性恋者。


    男性第一性征在性生活中的意义,在于勃起和射精,这一点在认同男性的同性恋者身上,和异性恋男人毫无区别,所以他们在认同于男性这一点上并不产生困难。问题在于对对方的要求。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些有过与异性性生活的经验,他们说,与异性的性生活缺少乐趣。但是这样的性生活最终也能达到勃起和射精,也可达到快感,缺欠在于对方的第二及第三性征不能引起他们的兴趣。


    有人这样谈到他与女朋友的一次性经验:「我闭着眼睛,她给我口淫……过了好久我才起性,然后她骑在我身上,象男人对女人那样干。我始终闭着眼,想着和同性朋友干的情形……我尽量把她想象成男人。」这位调查对象后来结了婚,一直不愿意和妻子过性生活,他抱怨说,他的妻子不如以前的女朋友体贴。还有一位调查对象是在婚后开始同性恋生活的。他承认,在有了同性性生活经历后,在过夫妻生活感到困难。几乎所有有过异性性生活经历的调查对象都说,对方的第二三性征令他们不满意。


    有位调查对象谈到他与异性的性经历与同性性经历的差异时说:「从脱衣服时就不一样。要是同性朋友,总是满怀渴望,带着赞美的目光看着你。她倒好,好象看一根木头,没有意思。」他看她的裸体也毫无感觉,根本不能引起兴趣和美感。还有人说,女性的皮肤没有弹性,软塌塌的,触摸时觉得毫不性感,形体也不好看等等。总之,女性的形态总是得到负面的评价。


    一般男同性恋者的性感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据一位圈内以性感著称的同性恋者说,性感的地方在于肩膀、臀部和上身的三角形。宽肩窄臀最好,上身三角太大不好,太小也不好…………碰到一个青春期的男孩子,很健康,皮肤也好,身体正在发育,大部分已经成熟。这就是他们所喜爱的身体。同性恋的爱抚,主要是欣赏这些地方。问到对异性的爱抚,他们中的大多数表示,根本没法进行,只有一位表示说,抚摸乳房我还是有兴趣的,但是带着言不由衷的神情。


    那些有过异性性经历的同性恋者,在性交准备动作(forey)这一环节上都有困难。他们不但自己不爱做,也反对女方做。一位调查对象抱怨说,他和女朋友接吻时,对方乱摸他。据说象蛇钻进了衣服,非常难受。要是隔着衣服触到了生殖器,他就完全招架不住,再也装不下去。但是在同性接吻时,这种接触感觉就象触电。最后他和女朋友吹了,可他还得找女朋友,因为家里逼得太急,他希望下一个不要乱动手。


    另一个同女性有过较长期关系的同性恋者说:「我住的地方是独门独院。早上她来找我时,我还没起床,她和我亲热,我无法躲避。感觉并不好,但最后还是被挑逗起来,发生了性关系。我对这些并不喜欢,后来我早起床,就不会出这种事。再后来,她就不来了。」


    至于与异性性交本身,一旦开始进行,就能顺利完成。就射精所能得到的快感来说,他们认为「就是那样的」,「没有什么差别」。对于异性的性生活不满意,主要愿意还是对方缺少性感,引不起兴趣。他们说,女性主要是缺少男性的第二性征,因此不能令人满意也有抱怨女人「老要哄着」「太缠人」的,这些心理方面的不满应规于第三性征。对女性的第一性征,即性器官,未听到任何负面评价。对于阴茎阴道交,凡是能做成的,也未听到过于不满的表示。因此没有证据表明,同性恋者不喜欢异性,仅仅是因为厌恶阴道交,即厌恶女性的第一性征;相反,却有不少证据表明,是女性的第二、三性征难以引起他们的兴趣,这就是不少调查对象认为和女性性交是可能的但是不快乐的原因。


    关于同性恋是否喜欢长得女气的男人,很难一言以蔽之,他们当中有不同的观点,正如拉里亚所说:「许多具有同性恋自我认定的男人也有着坚定的男性意识。他们不想成为女性,他们也不与女性相似。男同性恋者很少模仿女性的特征,而一些模仿女性特征的男性却不少同性恋者。男同性恋者一般认为他们的同伴的特征也应该是男性化的。对大多数男性化显著的男同性恋者来说,女性化的同伴没有吸引力或者令人讨厌。只有一些男同性恋分支群体认为模仿女性的男性充满性感。明显的男性特征(宽阔的肩膀,窄小的臀部)和夸张的男性特征(硕大的阴茎)是大多数男同性恋群体所崇尚的。」(拉里亚,第133-134页)


    从问卷数据来看,大多数男同性恋者并不喜欢男性有女性性征,而是更喜欢男性性征。在体征方面,绝大多数调查对象喜欢「宽肩窄臀」,认为性感,没有一个人选择「喜欢窄肩宽臀」。其次喜欢的体征是「身材高大」,这也是典型的男性第二性征。喜欢「肌肉发达」的人也比较多,仍属于男子第二性征。然而,也有不少人喜欢「肤色白净」。喜欢「文静漂亮」的人多于喜欢「粗犷剽悍」的人。在调查对象所喜爱的男演员中,喜欢三蒲友和的人数大大超过喜欢史泰龙的人。我们认为,这里或许有人种及文化差异造成的取向差异--西方人认为肌肉发达、粗犷剽悍的男性最为性感,而中国人责喜欢「白面书生」型的男子--但也可能是男同性恋的性感取向,即不喜欢男性特征过分明显的形象,而喜欢有点女气的男性。


    同性恋者是否喜欢男人长得女气是因人而异的。一位调查对象提起某人时说:「他长得太漂亮了,穿上军大衣和女的完全一样。」可也有些同性恋者讨厌女气,例如说:「有的男人有女气让人恶心。但也有例外,我认识的一个男孩子,有一种活泼的孩子气的女气,很可爱。」由此可见,同性恋者也并没有一种统一的审美观,这一点和异性恋很相似。


    在调查对象中,有人不由自主地流露出女性姿态和作派,可是一位攻击性很强因而显得男性十足的同性恋者却说:「我不喜欢女气的男人,这种变态的人极少,好多都是装的,故意扭扭捏捏,是逗着玩,想在群体中出名的。」一位无意中流露出女性举止但打扮得与一般男人无异的调查对象说:「我不喜欢男人穿女人衣服,化妆。但我也不歧视他们。」


    有一位调查对象在解释为什么有人热衷于「发展新人」时说,原因是他们不愿意总找圈内的人,想找个真正的男性,找个不少这种人的人。同性恋者喜欢的男人也是异性恋女人心目中真正的男人。可有人又反对同性恋男子喜欢异性恋心目中的男子汉这一观点,说:「再好的男人,如果不是同性恋我也不喜欢。喜欢对方是喜欢内在的特征,而不少仅仅喜欢…………」


    除了三种性征之外,有许多人提到年龄的重要性。有人在择友时喜欢年轻的,有人却更喜欢年长的。前一种情况如有人说:「我喜欢年轻漂亮、有知识有教养、懂感情懂事的,不喜欢年龄大的。」后一种情况如「我不喜欢比我小的,我认识的几个,最大的27岁,最小的也比我大几岁。我喜欢给人小的感觉,好让别人关心照顾自己。」说话者本人大约20岁。总的来看,还是喜欢年轻的人多些。


    正因为年龄在同性恋的「择偶」标准中十分重要,很多人都不愿意暴露自己的确切年龄。一位调查对象拒绝回答关于他年龄的问题,并很有把握地说:「人人都不愿告诉别人自己的岁数,不信你问一个人多大了,他肯定回答一句:你看我多大了?」我们说,这倒有点象在西方社会中不要询问女性年纪的忌讳,他笑着点了点头,表示同意。其原因据我们分析,主要是因为在择偶过程中,年龄是个敏感因素,而同性恋的生活特征就是不断地处在择偶状态中;其次,年龄比起职业、教育程度这些资料,是一个更易确定某人真实身份的线索。处于安全上的考虑,许多同性恋者也不愿暴露自己的确切年龄。


    总而言之,在「择偶」标准上,同性恋跟异性恋在充分个性化这一点上没什么差别。用一位调查对象的话来说:「各人有各人的爱好。有人找好看的,有人找小孩,有人找中年人,有人喜欢对方健谈,懂道理。」还有人赞成异性恋爱心理学中的「互补」理论,即人们喜欢特征与自己相反的人,「比如说我吧,过去有一阵又黑又胖,就喜欢又白又瘦的人。那些干干净净的男孩就喜欢倒脏土的。」


    问卷数据中十分引人注目的一个发现是,调查对象们无一例外地认为「男子也应该注重穿着打扮」,而且在回答「您本人是否注重穿着打扮」一问时,全都给了肯定的回答。


    一位据说是圈内「性感明星」的调查对象说:「打扮主要是有魅力。我们这伙人里只有xx和xx打扮成女性,我、xx和xx穿一身黑往那儿一站,白天穿黑袜子,有诱惑力、魅力和神秘感。两天洗一回澡,该刮的刮,该弄的弄。修饰能体现人的修养。」「着衣要突出肩膀、臀部和大腿。身材不分高矮,主要看眼神、步态,还有首饰、化妆。耳朵漂亮很重要,接吻时能看见耳朵。有人在耳壳上施点粉。用唇膏……」……都十分注重穿着打扮,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否认自己有女性心理。


    一位年轻漂亮的同性恋者说:「追我的人是爱我的粗犷、刚毅、英俊,不少为了打扮成女的一样。有时候打扮得过分一点,也不少为了显出女气,而是为了让别人看出自己是这种人,证明自己高雅,不少为了使自己象女人。」正如凯查多利所指出的那样,「有时同性恋者以独特的方式说话,穿戴独特的装束,并不完全能代表其性别认同,而是作为同性恋社区成员的一个标准体现出来的。」(凯查多利,第332页)


    在解释为什么同性恋男人比异性恋男人更注重穿着打扮时,一位调查对象是这样说的:「因为希望引起别人注意,所以喜欢打扮。找朋友都愿意找穿得体面的。」我们分析,同性恋男性的注意穿着打扮,首先是由于他们时时处于与异性恋择偶过程中相似的阶段上,即使是异性恋者,在这个阶段也会比平时更注意打扮;其次是因为,袭夺同性交往极为表面,不可能或不愿意深入了解对方,有些人只打一两次交道就再也不会见面了。在无法了解内心及个性、品质的情况下,外表装束的作用就无形中突出来了。


    在传统的性学研究中,人们一向重视对性器官即第一性征的研究。其中马斯特斯与约翰逊的研究,在这方面有伟大的建树,成就不容置疑,但在同性恋问题上,如果仅注意第一性征,就会导致偏颇。有一种论点,认为男同性恋之所以成为同性恋,只是因为异性伴侣不肯为他口淫。这种观点与我们所了解的情况相左。同性恋者的性满足,首先是来自于某人,而非某物,或者某种性方式。射精带来的快感,对性满足来说,并不就是一切。倘不作如是观,那么手淫就已足够,何必那么辛苦地寻找性伴侣。


    我们不是贬抑性生活中器官的重要性,但是性关系双方是两个人而不仅是两个器官,这一点绝对重要。人类需要另一个人来共享性生活,这在同性性行为中一点不逊于异性性行为。我们的一位调查对象曾去过欧洲某国,当时正值对艾滋病的恐惧登峰造极之时。据他说,有些同性恋者当时是这样得到性满足的:在公厕里,各自占据一个小便池,目视同性恋伴侣各自手淫。虽是手淫,但有视线的沟通就大不一样。从这一事例可以看出,当我们讨论性生活和性满足的概念时,交流和共享这些概念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认为同性恋仅仅是对肛交、口交偏爱是不正确的。同性恋的本质,是把性对象固定在同性别的身体和心灵上,而非将性目标固定在某个器官上。对于弗洛伊德关于同性恋是性欲在肛门阶段的固置这一说法,我们不敢苟同,因为性不可以被仅仅视为一种心理过程,它还包括着与他人的交流和分享。将性的全部看作仅与器官有关,正如金西所指出的,是贫困和无文化的产物。


    作为异性恋者,我们不赞成同性恋者对性对象的选择,但是我们坚持把性生活的主要部分看作作为一个完整的个人的性对象的选择及追求,及共享生活,而不仅仅把它看成一种生理过程或心理过程。这一观点的基础在于,性生活如生活的其他方面一样,如果硬要蒴其本源,均可找到生理学甚至灵长目动物学上去(参见《裸猿》),而这并不是社会学家的任务。


    在西方社会中,区分同性恋群体各种行为特征的两个最主要因素,一个是性别,即某人是男同性恋者还是女同性恋者,前者结伴长期同居的比例就远不如后者;另一个因素是身份公开与否,即某人是公开的同性恋者还是秘密的同性恋者。人们将秘密同性恋者的生活比喻为「壁橱里的生活」,即一种双重身份的生活;公开同性恋身份被喻为「走出壁橱」。那些不公开的同性恋者被公开的同性恋者讥讽为「罐头水果」,又被称为「被压扁的水果」,讽刺他们是被社会规范压扁了的人。


    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没有一个是西方意义上的「公开的同性恋者」,即使那些在社会上十分活跃甚至知名(所谓知名并非真名而是绰号)的同性恋者,也不愿让家人亲友知道自己的真实倾向。虽然与他们关系亲密的人中,有些会怀疑到他们的真实倾向(少数因同性恋行为被判刑或判处劳教、拘留的人的家属当然能了解到),但他们绝不愿主动让人了解到这一点。问卷调查结果表明,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让亲朋好友了解他们,…………兄弟姐妹、同事领导,只有个别人的同事兄弟知道实情。虽然在调查中也遇到过不少例外的情况:有人把自己的真实情况对家里说了,并说:我就是这样的人,我改不了。


    在中国社会中,这个秘密有个会泄露出来的时候,那就是到了结婚年龄时--因为健康的男性在中国几乎人人都要结婚,所以不结婚就会引起怀疑。我们的调查对象中,有的已经结了婚,有的正在准备结婚,真正准备终身过独身生活的只是极少数。所有的人中,没有一个是征得妻子同意的同性恋者,整个调查过程中也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事。因此可以断定,同性恋在中国必定是或即将是背着女方(妻子或女友)进行的秘密活动。于是就产生了一个如何看待和处理婚姻关系的问题。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