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 论荣华与名誉
3个月前 作者: 培根
五十五论荣华与名誉
荣誉之获得在乎把一个人所有的才德和真价无损无伤地显露出来。因为有些人在他们底行为中力求光荣与名誉,这种人通常虽是很受人底谈论,但是很少人是在内心中羡慕他们的。有些人,与上述的这一流人是相反的,他们掩藏他们底才德,使之不外露,因此他们在一般人底意见中是被估价过低的。假如一个人能作成一件人家未尝试过的事,或者是一件经人尝试过而被放弃了的事,或者是别人也作成过而未曾作得如此完善的事;如此他就可以比仅仅追随别人之后而作成了一件更难或更高的事的人得到更多的荣誉。假如一个人把他底所作所为调和得使其中总有一件可以取悦于各党 各派的,那末赞美他的歌声就更宏大了。假如一个人担任去办一件事,而这件事如果成了的时候他所得的名誉远不如败了的时候他所的耻辱的话,那末这个人就是个不善于爱惜自己底荣誉的人。由比较而得来的(就是显出我优人劣的)那种荣誉是最显明的,就如同切成多少面的钻石一样。所以一个人应当竭力与那和他争名的人争胜,务要在可能范围以内,用那人自己底弓而射的比那人还 要远。谨慎有识的从者与仆役是大有助于名誉的。“一切的名声都是来自一个人底家中人的”。嫉妒心是荣誉底害虫。要想消灭嫉妒心,最好的方法是表明自己底目的是在求事功而不求名声,并以自己底成功归之于天佑和幸运而不归之于一己底才德或权术。
人君底荣誉之真正等级如下。第一流的君王应数那些开国之君;如罗缪剌斯、萨拉斯、恺撒、奥陶曼、依斯迈耳是也。第二流的就是立法创制之君;这一类的君王也叫做万世之君,因为他们逝世后仍能以他们所立的法度治国也;这一流的帝王例如里可尔戛斯、索伦、加斯提尼安、埃德瓦、“聪明的”喀斯提王阿尔芳撒斯,就是那立“七法”的,皆是也。第三就是“解难之君”或“救国之君”,如解决内战之长期困苦,或从异族或暴君底束缚下把国家救出来的君王是也。例如奥古斯塔斯大帝、外斯帕显、奥瑞利安努斯、西奥道瑞库斯、英王亨利第七,法王亨利第四皆是也。第四就是“扩疆拓土之君”或“保国之君”;如以光荣的战争扩张疆土或以光荣的自卫战抵御侵略者的君主是也。最末应数那些“国父”,就是那些治国有道,致他们所处的时代于太平的人君。这末两种都不需要例子,因为象这样的君主是很多的。
臣民底荣誉应分级如下:第一是“为主分忧之臣”,就是那些主上倚之以负重举大的人们,就是我们所谓的“人君底右手”者是也。其次就是“统兵大将”,即伟大的军人领袖;例如人君底辅佐,与在军事上有大功者是也。第三就是“亲幸之臣”,如能得君心而不扰民的人们是也。第四就是“能臣”就是居高位而能尽职,能办大事的人们。还 有一种荣誉,可列于最高等的荣誉之中,但是不常见的,就是为国捐躯或冒大危险的人们,例如马喀斯·瑞古拉斯和戴西亚斯父子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