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演讲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3个月前 作者: 凡尔纳
    演讲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介绍弗格森·弗格森博士——“Excelsior”——博士的风貌——彻头彻尾的宿命论者——“旅行者俱乐部”的晚宴——不失时机的频频祝酒


    1862年1月14日,滑铁卢广场13号,伦敦皇家地理学会的一次会议上,听众如云。学会主席弗朗西斯·M××爵士在向他可敬的同行们作一场重要的学术报告。他的话常常被阵阵掌声打断。爵士最后用几句慷慨激昂的话结束了这次少有的动人演讲。这几句话中洋溢着无比饱满的爱国主义激情:


    “英国一直领先于世界各国(因为大家已注意到,国家的前进总是有前有后),这完全是英国旅行家在地理探险中的大无畏精神所至(全场发出赞同声)。弗格森·弗格森博士,就是英国光荣儿女中的一位。他是不会辜负祖国的重托的(四处响起附和声:不会的!不会的!)。这次尝试假如成功(会成功的!),就能把我们在非洲地图学方面零散的基本知识补充完整,使之成为一体。不过如果失败了(决不会!决不会!),至少也将作为人类最大胆的设想之一而永存(全场狂热顿足)!”


    “乌拉!乌拉!”这番撩人心动的话使得群情激奋,齐声高呼。


    “无畏的弗格森万岁!”一位极度动情的听众不由地喊叫道。


    热情的欢呼声四起,众人异口同声地发出弗格森的名字,整个会议厅被震得抖动起来。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经过英国人的嗓门呼喊,弗格森这个名字将更受人尊敬了。


    这儿许多人曾是大胆的探险家。好动的天性使得他们多么想走遍世界的五大洲!不过他们虽人数众多,却都老了,疲惫了。所有的人在肉体上、精神上或多或少地逃脱过一次次死亡的威胁:海上失事、火灾、印地安人的战斧、野人的棍棒、酷刑、波利尼西亚人①的捕食。不过,当弗朗西斯·M××爵士演讲时,他们的心仍然禁不住地怦怦跳起来。要知道,这场演说肯定是伦敦皇家地理学会有史以来最为精彩的。


    ①中太平洋的群岛,意为“多岛群岛”,主要包括夏威夷群岛,汤加群岛等。


    但是在英国,热情不仅仅停留在口头上。用它铸造钱币比“皇家造币厂”的铸币机来得还要快。会议过程中,立即表决通过了给弗格森博士一笔促进活动金,且数目高达2500英镑(即62500法郎)。这么一大笔款子恰恰说明这项事业有多么重要。


    一位学会成员向主席打了个招呼,询问是否能把弗格森博士正式介绍给大家。


    “博士在听候大家的吩咐。”弗朗西斯·M××爵士答道。


    “让他进来!让他进来!”人们高呼,“应该亲眼见见这位杰出、勇敢的人!”


    “这个探险主张令人难以置信,也许只是骗骗我们罢了!”一位身体中风的老船长说。


    “也许,弗格森博士根本就不存在!”一个人恶意地叫道。


    “那就该把他虚构出来!”这个严肃的学会中一位爱开玩笑的会员答道。


    “请弗格森博士进来吧。”弗朗西斯·M××爵士爽快地说。


    于是,博士在雷鸣般的掌声中从容不迫地步入大厅,丝毫不露声色。


    这是位四十岁左右的男子,中等身材,体格平常,过于红润的面容显露出多血质的特征。他神色镇定,相貌端正,脸上长着一个大鼻子。人类巨轮船头般的这个鼻子就像天生为探险而生的。慈祥的眼睛里闪烁着勇敢,更多是智慧的光芒,他的容貌产生一种强大的魔力。他的双臂很长,双脚以大步行家特有的平稳牢牢地踩在大地上。


    博士的整个外貌显露出安静与严肃。他怎么能是那种干最无知的欺骗勾当的人呢,谁都不会对他有这种想法。


    因此,直到弗格森博士用友好的手势请大家安静时,叫好声和掌声才平息下来。他向为他作自我介绍准备的安乐椅走去,随后,站在那儿一动不动,目光炯炯有神地凝视会场。只见他举起右手,食指指向空中,张开口,只说了一个字:


    “Excelsior!”


    绝了!无论布赖特①和科布登②国会上的意外质询,还是帕斯顿公爵为加固英国峭壁海防工事申请特别资金,都从未获得过如此欢迎。其热烈程度超过弗朗西斯·M××爵士的演讲,甚至更高。博士表现得既高尚、伟大,又谦虚、审慎。他刚才说了一个很合时宜的字:


    ①1811—1889,英国自由党的政治家,以雄辩著称。


    ②1804—1865,英国政治家,下院议员。


    “Excelsior③!”


    ③拉丁语,意思是高尚的,不断向上的。


    老船长折服了,转而坚决地站到这位外来人一边。他请求把弗格森的演说“完整地”刊登在“the proceedings of the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of London”《伦敦皇家地理学会会报》上。


    这位博士到底是何许人?他打算投身于什么事业?


    年轻的弗格森,父亲是英国海运业一名正直的船长。在弗格森很小的时候,船长就让儿子跟他一同体验他那种职业生涯中危险的滋味和冒险的乐趣。这个可爱的孩子似乎从来不知道害怕,很快就显示出头脑灵活,善于思考,无比钟情于科学事业的长处。此外,他还表现出了摆脱困境的非凡才智。他从未被难住过,甚至初次用叉子吃饭时就显得很老练。大家都清楚,一般说来孩子们很少一开始就会用叉子的。


    对冒险和航海探险之类书籍的阅读很快燃起了他的幻想。他执迷地关注起十九世纪初期的那些重要发现。他梦想获得蒙戈·帕克①、布鲁斯②、卡耶③、勒瓦杨获得的那种荣誉。哪怕获得少许塞尔扣克④那种鲁滨逊式的荣誉,他觉得也不坏。他与塞尔扣克一起在胡安·费尔南德斯岛上度过了多少时光啊!他常常赞成这位被抛弃的水手的看法,有时也对他的计划和设计提出异议。年青的弗格森认为,如果换了他,他会采取别的做法,那样或许更好,起码干得不会赖!然而,事情明摆着,如果换了他,决不会躲避开那个令人非常快乐的小岛的。在那儿,他会快活得像一个没有臣民的君王……。即使叫他当海军部大臣,也决不离开!


    ①1771—约1806,苏格兰探险家,曾到尼日儿河探险,着有《非洲内地旅行》一书。


    ②1730—1794,苏格兰探险家,1790年出版《尼罗河源头探行记》。


    ③1799—约1838,法国探险家,访问廷巴图克后生还的第一位欧洲人。


    ④1676—1721,苏格兰水手,海盗,因与船长争吵而在胡安·费尔南德斯群岛中的马萨铁拉岛逗留了5年。他是笛福所着《鲁滨逊漂流记》中主人公的原型。


    可以想象得到,弗格森年青时代在世界各地进行冒险活动期间,他的这些倾向发展到了什么地步。弗格森的父亲是位有见识的人,自然不会忽略发展孩子敏捷的智力。他让儿子认真学习了水文学、物理学和力学,此外,又附带让他学了一点儿植物学、医学和天文学方面的知识。


    可敬的船长去世时,弗格森·弗格森22岁,但是已经周游了世界。他曾加入过孟加拉工程兵部队,而且在好多次战斗中立功。然而,他对这种军人生活并不满意。他不愿意指挥别人,也不喜欢别人对他吆三喝四。他提出了退役。而后,他边打猎,边采集植物,重新登程去印度半岛北方旅行。从加尔哥答到苏拉特,他穿越了整个半岛。对他来说,这不过是旅行爱好者的一次平常散步而已。


    在苏拉特,我们看见他动身去了澳大利亚。1845年,他在那里参加了斯特尔特①船长的远征探险队,这支探险队受委托寻找人们猜想存在于新荷兰②中部的那个内陆海。


    ①1759—1869,澳大利亚探险家,着有《深入澳大利亚南部的两次探险》和《澳大利亚中部探险记》。


    ②澳大利亚的旧名。


    弗格森·弗格森在1850年前后返回英国,而且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着魔于旅行探险。他又去远征队陪同麦克·鲁尔船长一起从白令海峡环绕美洲大陆到达费尔韦尔角③。这次远征直到1853年才告结束。


    ③位于新西兰。


    不管什么样的劳顿困苦,无论气候如何恶劣,弗格森的体质居然不可思议地抵挡得住。甚至在一无所有的最恶劣环境中,他也能生活得悠然自得。他是那类地道的旅行家:胃可以任意收缩、扩张;腿可以按临时床铺的长短蜷屈伸展;白天随时可以入睡,晚间随时能醒来。


    因此,我们发现这位永不知疲倦的旅行家,在施拉京特魏特兄弟的陪同下,从1855到1857年访问了西藏的整个西部地区,并且带回一些稀奇的人种学方面的观察报告,也就不足为怪了。


    在这几次旅游期间,弗格森·弗格森成了《每日电信报》最活跃、最引人注目的通信员。这家报纸很便宜,一便士就能买一份。该报的日发行量虽高达14万份,不过仅勉强满足数万读者的需要而已。所以,尽管弗格森博士不是任何学者团体的成员,既不是伦敦、巴黎、柏林、维也纳或圣·彼得堡皇家地理学会成员,也不是旅行者俱乐部的成员,更不是皇家工艺学会成员(他的朋友统计学家科克伯恩是该会头面人物),他的名字仍然为人熟知。有一天,他的这位学者朋友逗他寻开心,甚至要他解答这么一个问题:已知博士环绕地球走过的里数,由于半径不同,问他的头比脚多行多少里路?或者说已知博士的脚和头经过的里数,精确算出他的身高,误差不超过1法寸(1法寸约合2.25毫米)。但是,弗格森对那些学者团体总是敬而远之。因为他是埋头实干、不愿多言的人,他认为把时间用于探索和发现比争来论去、高谈阔论强得多。


    据说,一天一位英国人特意来日内瓦观赏日内瓦湖。他上了一辆老式马车,这种车像公共马车一样,座位在车内的两侧。无巧不成书,我们这位英国人恰恰被安排坐在背对湖的一侧。车稳稳地绕湖一圈,这期间他甚至就没想到扭回头去瞧一眼,最后,竟然还高高兴兴地离开日内瓦湖回伦敦了。


    弗格森博士在旅行期间却回过头,而且还不止一次。正因为如此,他才看到了许多东西。再说,这也是他的天性所至。我们有充分理由相信他有点宿命论思想。其实他就是位彻头彻尾的宿命论者。他相信命运,甚至相信天意。他觉得自己与其说是被吸引,倒不如说是被某种力量驱使,去旅行和周游世界的。就像一辆火车头,不是自己引着自己走,而是道路领着走。


    “我是不赶路的,是路在赶我。”他常常这样说。所以,难怪他那么镇静地面对皇家学会的掌声了。他没有丝毫傲气,也没半点虚荣。他不在意这些小事。他认为给弗朗西斯·M××爵士谈的这个建议很平常,因此,压根儿就没发觉自己竟由此引起巨大波澜,成了风云人物。


    会议结束后,有人陪同博士来到帕尔玛尔大街的“旅行者俱乐部”。在那里,大家为他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从饭桌上鱼的大小可看出被邀的人物何等重要。尤其是搬到筵席中的那条鲟鱼,身子几乎与弗格森·弗格森本人一样长。


    人们痛饮着各种法国葡萄酒,为在非洲大陆探险而享有盛誉的旅行家们频频举杯致意。为他们的健康而干,为他们的荣誉而喝。人们甚至按照旅行家们名字的字母顺序(这可是地地道道英国化的)依次祝酒:阿巴迪、亚当斯、亚当森安德森、为……①。最后,为弗格森·弗格森博士举杯。后者意欲用他非同寻常的尝试,把前面这些著名旅行家的劳动成果汇成一体,补充完备有关非洲大发现方面的系列材料。


    ①原着此处列举了近一百二十个旅行家的名字,本文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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