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凡·拜尔勒在离开洛维斯坦因以前,和格里弗斯算账

3个月前 作者: 大仲马
    格里弗斯和凡·拜尔勒两人,一个要攻,一个要守,相持了一会儿。


    接着,因为这个局面可能永远僵持下去,高乃里于斯想知道对方怒火两次爆发的原因,所以他问:


    “喂,你还要干什么?”


    “我要干什么?”格里弗斯回答,“告诉你吧,我要你把我的女儿萝莎还给我。”


    “你的女儿!”高乃里于斯叫了起来。


    “不错,萝莎!就是你用你那套魔鬼的法术从我这儿夺走的萝莎。你愿意不愿意告诉我她在哪儿?”


    格里弗斯的态度变得越来越吓人了。


    “萝莎不在洛维斯坦因?”高乃里于斯大声说。


    “你当然知道。我再问一遍,你愿意不愿意把萝莎还给我?”


    “好呀,”高乃里于斯说,“这是你布下的一个圈套。”


    “最后一次问你,你愿意不愿意告诉我,我的女儿在哪里?”


    “哼!如果你不知道,你自己去猜好了,你这个无赖。”


    “等着瞧吧,等着瞧吧,”格里弗斯咆哮着说,他脸色苍白,由于脑子已经开始错乱,嘴唇也不停地抖动,“啊!你什么也不肯说!好!我来撬开你的牙齿!”


    他朝高乃里于斯逼近一步,亮了亮手里那把明晃晃的刀。


    “你看见这把刀了吗?”他说,“嘿!我用它杀过五十多只黑公鸡[1]。我要跟杀死它们一样,杀死它们的主人,魔鬼。等着瞧吧,等着瞧吧!”


    “哼,坏蛋,”高乃里于斯说,“你真想杀人?”


    “我要剖开你的心,看看你把我女儿藏在什么地方。”


    格里弗斯一边像发高烧,神经错乱似的说着这些话,一边朝高乃里于斯冲过去,高乃里于斯刚来得及闪到桌子后面,躲开了第一刀。


    格里弗斯嘴里大声嚷着恐吓的话,又举起了他的刀。


    高乃里于斯看出,即使能够躲开他的手,也躲不开他的武器,如果武器隔着一段距离扔过来,也可能戳进他的胸膛。所以他没有浪费时间,用他小心翼翼保存下来的棍子狠狠地对准格里弗斯握刀的那只手的手腕打了一棍子。


    刀落在地上,高乃里于斯一脚踩住。


    接着,格里弗斯看样子要拼命进行一场搏斗,那一棍子引起的疼痛和两次失掉武器的耻辱,会使这场搏斗变得冷酷无情了。高乃里于斯于是就下了狠心。


    他无比勇敢沉着地痛打他的看守,那根可怕的大棍子每一次落下去的地方,他都仔细地加以选择。


    格里弗斯很快就讨饶了。


    但是在讨饶以前,他曾经叫过,而且叫得很凶,惊动了监狱里所有人员。两个助理看守,一个视察,和三四个卫兵突然来了,他们看见高乃里于斯踩着刀子,不停挥动手里的棍子。


    这些证人亲眼看见他犯下的罪行,而我们今天常说的可减轻罪行的情节又不为他们所知。高乃里于斯一看他们,就知道自己完了,没有希望了。


    事实上,所有的迹象也的确是都对他不利。


    转眼间,高乃里于斯的武器就给夺走了;格里弗斯被人围着,抬起来,搀扶着,这时候他可以一边愤怒地嚎叫着,一边数肩膀上和背上的肿起来的伤处,多得就像山峰上斑斑驳驳的小丘。


    犯人对看守行凶的笔录当场就写起来;这份笔录因为是根据格里弗斯的口气写的,自然不会客气;里面只提到犯人谋杀看守的一次企图,说犯人早有准备,因而是预谋,也就是公开的反叛。


    在写控告高乃里于斯的笔录的时候,格里弗斯提供情况以后,他用不着再留下,于是两个助理看守扶他下楼,送到他的房间里去,他浑身青一块紫一块,不停地呻吟。


    就在这时候,制服高乃里于斯的那几个卫兵,忙着好心地把洛维斯坦因的习俗和惯例讲给他听,其实他和他们一样清楚,因为他进监狱的时候,就有人向他宣读过狱规,而且其中有几条还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


    他们另外还告诉他,这狱规在一个名叫玛蒂亚斯的犯人身上应用过。这个犯人在一六六八年,也就是说在五年以前,干了一件比高乃里于斯刚刚干的要轻得多的反抗行动。


    他觉得汤太烫,把汤倒在看守长头上,看守长在受了这个洗礼以后,擦擦脸,抹下来一块皮,因而心里很不痛快。


    玛蒂亚斯在十二小时以后就给从牢房里提出去;接着被带到看守房间,在那儿办了出洛维斯坦因的手续;接着给送到监狱前的空地上,那儿的景致很好,放眼望去,可以看到周围四五十公里远。


    他们在那儿把他的手捆起来;接着蒙住他的眼睛,让他做了三遍祈祷;接着叫他跪下;洛维斯坦因的卫兵,一共十二名,按照一个伍长的手势,每人很熟练地射了一颗子弹在他身上。


    玛蒂亚斯当时就死了。


    高乃里于斯非常专心地听着这段不愉快的故事。


    听完了他说:


    “啊!啊!你是说在十二个钟头以后吗?”


    “对,我相信,甚至连第十二个钟头的钟声还没有敲响!”讲这段故事的人说。


    “谢谢你,”高乃里于斯说。


    卫兵在讲故事时为了加强语气而露出的温雅的微笑,还没有消失,楼梯上就传来了一阵响亮的脚步声。


    马刺碰着磨损的梯磴边儿,哗啷哗啷地响。


    卫兵们闪开,让一位军官过来。


    军官走进高乃里于斯的牢房的时候,洛维斯坦因的文书还在写笔录。


    “这儿是十一号吗?”他问。


    “是的,上校,”一个士官回答。


    “那么这就是犯人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的牢房了?”


    “不错,上校。”


    “犯人在哪儿?”


    “我在这儿,先生,”高乃里于斯回答,尽管他非常勇敢,这时脸色也有点苍白了。


    “你就是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先生?”他问,这一次问的是犯人本人。


    “是的,先生。”


    “那就跟我走吧。”


    “啊!啊!”高乃里于斯说,在死亡引起的第一阵焦虑不安的折磨下,他感到一阵恶心,“洛维斯坦因监狱的人办事多爽快啊!那个鬼家伙还跟我说十二个钟头呢!”


    “嗯!我跟你怎么说的?”那个讲故事的卫兵凑近这个即将受刑的人的耳朵说。


    “你撒谎。”


    “什么?”


    “你许给我十二个钟头。”


    “啊!不错。但是他们给你派来的是殿下的一位副官,甚至是一位他最亲信的副官,凡·德刚先生。他妈的!可怜的玛蒂亚斯,他们就没有给他这个面子。”


    “好吧,好吧,”高乃里于斯尽量地吸了一口气,把胸膛吸得鼓鼓的,他说,“好吧,我要让这些人看看,一个市民,高乃依·德·维特的教子,怎样面不改色地接受和一个名叫玛蒂亚斯的人接受的一样多的子弹。”


    于是,他骄傲地在文书面前走过去。文书被打断了工作,大着胆子对军官说:


    “可是,凡·德刚上校,笔录还没写完呢。”


    “用不着写完了,”军官回答。


    “好!”文书说,他态度冷静地把纸和笔收在一个沾满油污的破纸夹里。


    可怜的高乃里于斯想:“我命中注定了不能在世上把我的姓名留给一个孩子、一朵花或者一本书。据说每一个身心稍许健全,而上帝又乐意让他在世上享用灵魂的财产和肉体的权利的人,上帝都要强使他在这三样必需做的事情中至少做一样。”


    他心里十分坚决果敢,头抬得高高的,跟着军官走了。


    高乃里于斯数着走到空地要走几步路,懊悔刚才没问问那个卫兵;那个人很殷勤,一定不会不告诉他的。


    受刑的人在这段路上,在这段他看来是最终应该把他导向长途旅行的终点的路上,他最担心的是他将看到格里弗斯而看不到萝莎。真的,父亲的脸上会显得多么得意啊,而女儿的脸上又会多么悲痛啊!


    格里弗斯会来向死刑怎样喝彩啊!这个死刑是对一件完全正义的行动的残酷报复;高乃里于斯把这件正义的行动当作他应尽的责任那样地干了。


    可是萝莎,这个可怜的姑娘,要是他看不见她,要是他没有机会给她最后一吻,甚至连向她最后告别的机会也没有,就死掉了,怎么办呢?


    要是他临死前连一点关于大黑郁金香的消息也没有,等他到了天上醒过来,还不知道该朝哪个方向看才能找到它,又怎么办呢?


    说真的,在这样一个生死关头,为了忍住眼泪不哭出来,可怜的郁金香培植者心里的striplex[2],得比贺拉斯赋给第一个探查险恶的亚克罗塞罗尼安[3]礁石的航海者的,还要多才行。


    高乃里于斯白白地朝右边看看,又白白地朝左边看看;就这样一直到了空地上,他既没有看见萝莎,也没有看见格里弗斯。这总算可以抵得过了。


    高乃里于斯到了空地上,用眼睛勇敢地寻找充当刽子手的卫兵,他果然看到十来个士兵聚在一起谈话。


    可是他们只是聚在那儿谈话而已,手上并没有火枪,他们聚在那儿谈话,并没有排队。


    甚至可以说他们是在交头接耳,而不是在谈话。这种举动,高乃里于斯觉得跟这种场面一般应该有的严肃气氛完全不相配。


    格里弗斯突然在他的房间外面出现了,用一根丁字拐杖撑着,一瘸一拐,摇摇晃晃地走过来。他那双苍老的、猫眼一样的灰眼睛里,把所有的怒火都集中在最后的痛恨的眼光中。他开始不绝口地骂高乃里于斯,高乃里于斯忍不住对军官说:


    “先生,让我受这个人的谩骂,尤其是在这个当口,我认为是不适宜的。”


    “听我说,”军官笑着说,“这个汉子恨你,原是很自然的嘛,你大概很不客气地揍了他一顿吧?”


    “可是,先生,我是为了自卫。”


    “算啦!”上校像是一个把一切都看开了的人,耸耸肩膀说,“算啦!让他去骂好啦;现在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呢?”


    听了这个回答,高乃里于斯额头上冒了一阵冷汗,他认为这个回答是个多少有点残忍的讽刺,尤其是因为出自一个听说是亲王的心腹军官的嘴里。


    这个不幸的人明白了既没有希望,也没有朋友,只好就听天由命了。


    “好吧,”他低下头来咕哝道,“他们对付基督还要坏得多,不管我多么无辜,我也不能跟他相比。基督听任他的看守打他,而不还手。”


    那个军官好像很客气地等他沉思完毕。高乃里于斯转过身来,问军官:


    “请问,先生,我上哪儿去?”


    军官指给他看一辆套着四匹马的马车,这辆车子使他想起以前在同样情况下,在布依坦霍夫引起他注意的那一辆。


    “上车吧,”军官说。


    “啊!”高乃里于斯自言自语,“看来我没有在空地上受刑的光荣了!”


    他这句话说得很响,连那个好像钉着他不肯放的讲故事的人也听见了。


    毫无疑问,他认为自己有责任告诉高乃里于斯一些新的情况;他走近车门,趁军官一只脚踏上踏脚板,正在发命令的当儿,对高乃里于斯低声说:


    “我们见过有些犯人给送到他们自己的城里,在他们家门口正法,这样可以更好地儆戒别人。这要看情况来决定了。”


    高乃里于斯做了个感谢他的手势。


    接着就对自己说:


    “嗯!好极了,这个年轻人只要有机会,从来不放过说句安慰人的话!好极了,朋友,我非常感谢你。别了。”


    马车动了。


    “啊!坏蛋!啊!强盗!”格里弗斯一边朝这个从他手掌下逃走了的被害者挥拳头,一边吼道,“他还没有把女儿还给我,就这样走了。”


    “如果他们把我送到多德雷赫特,”高乃里于斯说,“我经过家门口的时候,就可以看看我那些可怜的花坛是不是都给糟蹋完了。”


    注释:


    [1]在古代的传说中,被魔鬼魅住的生物,通常都被想象成黑色的。


    [2]striplex,拉丁文,意思是“三倍的黄铜”,出自贺拉斯的一首颂诗:“第一个把一只脆弱的小舟交给惊涛骇浪的人,心里有三倍的橡木和三倍的黄铜。”后人引来形容人的胆量。


    [3]亚克罗塞罗尼安,古希腊沿海的山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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