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郁金香迷和他的邻居

3个月前 作者: 大仲马
    海牙市民还在把约翰和高乃依的尸体割成碎块,威廉·德·奥兰治在肯定他的两个对手确实死了以后,正由凡·德刚上校跟着,在通往莱顿的路上驰骋,心里觉得凡·德刚上校心肠太软一点,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信任他了。就在这时候,忠心的仆人克莱克骑着一匹骏马,在两边种着树的堤道上奔跑,一口气奔过城市和附近的村庄,一点也不知道在他走了以后发生的可怕事情。


    一旦安全了,为了避免引起猜疑,他把马留在一家马房里,从从容容地乘小船继续赶路。他换了好几班小船,小船在弯弯曲曲的河汊子里,抄着最近的路,把他载到多德雷赫特。那些弯弯曲曲的河汊子,把一座座迷人的小岛紧抱在潮湿的怀里。小岛边上长着柳树、灯芯草,还有开满鲜花的草地,一群群被阳光照得发亮的肥羊无忧无虑地在草地上吃草。


    克莱克远远就认出了多德雷赫特,坐落在上面布满许多风车的小山脚下的赏心悦目的城市。他看到漂亮的、镶白边的红房子,砖砌的墙脚浸在河水里,临河的阳台上,迎风飘动着绣了金花的五颜六色的丝帷幔,那是印度和中国的珍贵的丝织品;帷幔附近,经常悬着长长的钓线,用来钓贪馋的鳝鱼;每天从厨房窗口扔进水里的布施物把它们引到住房周围来了。


    克莱克从小船的甲板上,隔着所有不停转动的风车,望见了小山斜坡下的那座红白两色的房子,他的目的地。屋脊掩隐在一溜白杨的颜色略黄的叶丛里,房子背衬着黑压压的一片高大的榆树林子。有了这样的地势,阳光照在它上面,就像倾泻在一个漏斗里,甚至连那道绿色屏障都没能完全挡住的、每天早晚被河风送来的浓雾,都被阳光蒸干、烘热,变得有利于农作物了。


    克莱克在城市里的日常喧闹中上了岸,立刻朝那座房子走去,我们现在要把那座房子向读者做一番必不可少的介绍。


    洁白、整齐,到处都闪着亮光,隐蔽的地方比显眼的地方洗刷得还要干净,打蜡打得还要仔细。房子里住着一个幸福的人。


    这个幸福的人,正像玉外纳[1]说的:raraavis[2],就是凡·拜尔勒医生,高乃依的教子。他从小就住在我们刚才描写过的那座房子里,因为他去世的父亲和祖父,高贵的多德雷赫特城的两位高贵的商人,都是在这座房子里出生的。


    老凡·拜尔勒先生在印度做买卖,攒下了三四十万弗罗林[3],一六六八年小凡·拜尔勒先生的慈祥可爱的双亲去世以后,他发现这些弗罗林都还是崭新的,虽然上面刻印的铸造日期,有的是一六四〇年,有的是一六一〇年;这证明了其中有的弗罗林是他父亲的,有的弗罗林是他祖父的;这四十万弗罗林,我们得赶紧补充一句,不过是本故事的主角,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的钱包里的钱,零花钱,他在省里的产业每年还有一万弗罗林的收入。


    高乃里于斯的父亲,这位可敬的公民在埋了他的妻子三个月以后,自己也归了天。他的妻子先走一步,似乎是要给他铺平死亡的道路,正如她生前为他铺平生活的道路一样。在最后一次拥抱他的儿子的时候,他曾经说:


    “你要是想过真正的生活,那就吃吧,喝吧,尽量地挥霍吧,因为整天坐在实验室或者铺子里的一把木头椅子或者一张皮扶手椅子上辛苦工作,不能算是生活。你也有一天会死的;你要是不幸,没有孩子,你就会让我们的姓永远埋没,而我那些除了我父亲、我自己和制造货币的人以外,没有一个人掂过的弗罗林,也就要一下子大吃一惊地全部落到一个陌生主人的手里。你千万别学你教父高乃依·德·维特的样,他投身于政治,这种最忘恩负义的职业,他将来的结局可以断定不会好。”


    这位可敬的凡·拜尔勒先生后来就死了,撇下了痛不欲生的儿子高乃里于斯。高乃里于斯不爱弗罗林,却非常爱他的父亲。


    高乃里于斯于是一个人住在这座大房子里。


    他的教父高乃依在公益事业中给他提供一个职位,可是白费力气;他的教父想让他尝尝荣誉的滋味,也是白费力气,虽然高乃里于斯为了遵从教父的意思,曾经跟德·留伊特尔[4]到率领一百三十九艘战船的“七省联邦号”旗舰上去过。大名鼎鼎的海军元帅带着这些战船去单独和法英联军一决雌雄。在舵手莱热尔的引导下,他曾经到了离“亲王号”只有一火枪射程的距离,在“亲王号”上的是英国国王的兄弟,约克公爵。他的保护人德·留伊特尔的攻击是那么迅速、那么巧妙,约克公爵知道自己的船就要被击毁的时候,只剩下逃到“圣米歇尔号”上的时间。他曾经看见被荷兰炮弹打得遍体鳞伤的“圣米歇尔号”退出战线。他曾经看见一艘战舰“山维克伯爵号”被炸沉,四百名水手葬身在波涛和大火中。他曾经看见在所有这一切的结尾,二十条战船化为齑粉,三千人死亡,五千人受伤以后,双方同时声明获得了胜利,一切还需要重新再来,结果除了在战争实录里多加了一个名字骚什乌德湾战役以外,什么也没有决定。高乃里于斯算了算,一个爱沉思默想的人,在他的同类用大炮互相轰击的时候,为了捂住眼睛,堵住耳朵,得浪费多少时间,于是向留伊特尔,向“普尔唐的留亚特”和荣誉告别,吻了吻他深深敬爱的议长的膝盖,回到他多德雷赫特的房子里,他有的是他争取来的安宁,他的二十八岁的年纪,铁一般的体格,敏锐的观察力,还有他的四十万弗罗林的现金和每年一万弗罗林的收入,他还深信:一个人老是从上天得到过多的恩赐,反而不会幸福,福多无福。


    因此,为了按自己的方式为自己谋取幸福,高乃里于斯开始研究植物和昆虫,收集各个岛上的花草,并且加以分类,把全省的昆虫都制成标本,并且写了一篇论文,在稿子上还亲手画了插图,最后,他简直不知道该怎样来打发他的时间,特别是该怎样来花掉他那正以惊人的速度累积起来的钱,于是在他那个国家和他那个时代的所有最风雅、最费钱的蠢事中选中了一项。


    他爱上了郁金香。


    我们知道,在园艺学的这一分支,当时佛兰德斯人和葡萄牙人正在互相竞争,他们竟把郁金香神化了,对这种来自东方的花所做的事情,连博物学家对人类都决不敢做,因为怕引起上帝的忌妒。


    不久以后,从多德雷赫特到蒙斯[5],人人都在谈论凡·拜尔勒先生的郁金香;人们都来参观他的花圃、排水沟、干燥室和摆放球根的架子,就像从前著名的罗马旅行家参观亚历山大[6]的画廊和图书馆一样。


    开始的时候,凡·拜尔勒把每年的收入用来为他的收集打下基础,后来又动用他那些崭新的弗罗林来使他的收集达到尽善尽美的地步;因此他的努力获得了出色的成绩:他培植出五种不同的品种,一种取了他母亲的名字,叫“让娜”;一种取了他父亲的名字,叫“拜尔勒”;另一种取了他教父的名字叫“高乃依”。其余两种的名字我们已经想不起来,不过爱好者一定可以在当时的品种目录中找到。


    一六七二年年初,高乃依·德·维特来到多德雷赫特,在他家的那座古老的房子里住了三个月;因为我们知道,不光高乃依一个人生在多德雷赫特,德·维特一家世世代代都是多德雷赫特人。


    正像威廉·德·奥兰治说的,高乃依在那个时期已经完全失掉了民心。然而,在他的同乡,多德雷赫特的那些善良的居民的眼里,他还不是一个应该吊死的罪人。他们虽然不满意他那稍微有点过分纯正的共和主义,可是对他个人的品格还是感到骄傲的;所以当他进城的时候,他们还是很愿意以全城的名义向他举杯祝贺。


    高乃依向他的同乡们道谢以后,就到他父亲的那座老宅子去看看,作了一些关于修理的指示,希望能在他妻子和孩子到达以前把房子修好。


    随后,“留亚特”到他的教子家里去;在多德雷赫特也许只有他一个人还不知道“留亚特”回到了故乡。


    高乃依·德·维特播下被人叫做政治热情的、不祥的种子,他引起的仇恨就跟凡·拜尔勒由于完全不问政治、专心培养郁金香而博得的爱戴那么深。


    凡·拜尔勒因此受到他的仆人和雇工的爱戴;他也因此不能想象世界上还会有人对别人怀有恶意。


    然而,尽管这是人类的耻辱,我们还是要说出来,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也有一个敌人,不过他自己还不知道。直到当时为止,“留亚特”和他的弟弟即使在最仇恨他们这一对可敬的兄弟的奥兰治派中间,也没有遇见过那么残忍、那么无情、那么不共戴天的敌人。这一对兄弟的情谊,生前没有发生过半点裂痕,由于相互间的忠诚,将要在死亡的彼岸继续存在下去。


    就在高乃里于斯开始专心从事郁金香的培植,把自己每年的收入和他父亲的弗罗林花在这方面的时候,多德雷赫特有一个叫依萨克·博克斯戴尔的市民就住在他隔壁。那人一到了懂事的年纪,就有了和他相同的爱好,只要听到别人提到“tulban”这个字,就乐不可支。照《法国花卉学家》,也就是研究这种花的最高权威的解释,“tulban”是僧伽罗语[7]中用来指我们叫做郁金香的这种上帝的杰作的第一个名字。


    博克斯戴尔不像凡·拜尔勒那么福气好,那么有钱。所以他靠了苦心和耐性,才勉强在多德雷赫特的家里辟了一块适于种植的园地。他按照最合适的方法混合泥土,他丝毫不差地按照园艺手册中规定的冷热温度来处理他的苗床。


    依萨克知道他的玻璃温室里的温度,甚至二十分之一度的变化都觉察得出来。他知道风力的强度,加以调节,使它适合于他的花的花茎的摆动。因此,他的产品开始得到好评。它们也的确很美丽,甚至可以说是上品。有好些爱好者来参观博克斯戴尔的郁金香。最后,博克斯戴尔还在林奈[8]们和都纳福[9]们的世界里增添了一种以他的名字命名的郁金香。这种郁金香很快就出了名,它传遍法国,传到西班牙,还传到了葡萄牙。从里斯本被赶出来的国王唐·阿尔丰沙六世[10],隐居在得塞拉岛,他不像大孔戴[11]那样把浇康乃馨花作为消遣,而是认真地培植郁金香。看见上面提到的“博克斯戴尔”以后,他就曾经说过:“不坏。”


    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做了各种研究以后,突然变成了郁金香迷,他翻造了他的多德雷赫特的房子。正像我们已经说过的,他的房子就在博克斯戴尔的房子的隔壁。他把院子里的一座建筑加高了一层,这一来,从博克斯戴尔的花园里夺走了将近半度的温度,换句话说,也就是使博克斯戴尔花园里的温度降低了半度;更不用说它挡住了风,把他邻居的全部计算和园艺上的安排都打乱了。


    这在邻居博克斯戴尔眼里,究竟还不算什么了不起的不幸。凡·拜尔勒不过是一个画家,也就是说,是个企图把神妙的大自然搬到画布上,然而却搬走了样的疯子。画家为了得到充分的阳光,把画室加高一层,这是他的权利。凡·拜尔勒先生是个画家,就跟博克斯戴尔是个郁金香培植者一样;他为了他的画需要阳光,因而从博克斯戴尔先生的郁金香那儿夺走了半度温度。


    法律是站在凡·拜尔勒先生那一边的。Benesit[12]。


    何况博克斯戴尔曾经发现阳光太多对郁金香也有害,这种花在早晨和傍晚的温和的阳光里,比在中午灼热的阳光里,长得更好,而且颜色更鲜艳。


    所以,他甚至还有点感激高乃里于斯·凡·拜尔勒无偿地替他搭了个挡太阳的天棚。


    也许这不完全是真的,也许博克斯戴尔说的关于他邻居的这一番话并不能代表他的全部思想。但是伟大的人遇到了大灾大难,总可以在哲学里找到许多惊人的解脱。


    可是,唉!这个倒霉的博克斯戴尔,他看到了那层增建的楼层的窗子里有许许多多鳞茎、球根、埋在土里的郁金香、栽在盆里的郁金香,总之与一个郁金香迷的行当有关的一切东西,这时候他心里是什么滋味哟!


    那儿有一束束的标签,有架子,有分成小格的盒子,还有罩在架子上的铁丝网,既可以让空气流通,又可以挡住家鼠、象虫、睡鼠、田鼠和沟鼠,挡住这些特别喜爱两千法郎一个球根的郁金香的、奇怪的郁金香迷。


    博克斯戴尔看见所有这些设备,大吃一惊,不过他还没有完全明白自己不幸到了什么程度。谁都知道凡·拜尔勒喜欢一切好看的东西。他为了画画,深入地研究自然。他的画像他的老师惹拉尔·道夫[13]和他的朋友米埃利斯[14]的画一样精致完美。也许是为了要画一个郁金香种植者的室内,他才把所有这些装饰用的附件摆在他的新画室里!


    博克斯戴尔尽管用这种自欺欺人的想法来宽慰自己,还是没法抵制那侵蚀着他的强烈的好奇心。天一黑,他就搬了一把梯子,靠在他们两家的隔墙上,窥视邻居拜尔勒的家,亲眼看到了从前种满各种花草的那块很大的四四方方的土地已经翻成一条条花坛,土是掺合了河泥的富含腐殖质的松软沃土,这种混合土对种植郁金香特别适宜,花坛四周还围上一圈草,为的是加固,不让土壤坍下来。除此以外,还见得到早上和晚上的阳光,又安排了足够的阴影来调节中午的阳光;水很丰富,而且伸手可及;方向是西南偏南;总之,不但具备了保证成功的条件,而且保证发展的条件都一应俱全。再也用不着怀疑了,凡·拜尔勒现在变成一个郁金香培植者了。


    博克斯戴尔当时就想到这个有四十万弗罗林本钱,每年还有一万弗罗林收入的学者,一定正在把全部精神的和物质的力量放在大规模培植郁金香上。他预料他的邻居一定能够成功,虽然日期还不能确定,但是决不会很远。他已经提前为这种成功感到痛苦,痛苦得双手无力,两膝发软,大失所望地从梯子上滚下来。


    这么看来,凡·拜尔勒从他那儿夺走半度温度,并不是为了画面上的郁金香,而是为了真正的郁金香。这么看来,凡·拜尔勒会有一个接受阳光的最适合的方位,除此以外,还会有一间保存鳞茎和球根的宽敞的屋子,光线充足、空气流通、通风好的屋子,这样富裕阔绰博克斯戴尔是办不到的。他为了这个用途,不得不腾出自己的卧房,为了不让动物的血气影响他的球根和鳞茎,自己只好睡到阁楼上去。


    博克斯戴尔就这样门挨门,墙隔墙,有了一个敌手,一个竞争者,也许还是一个胜利者;而且这个敌手不是什么默默无闻的普通花匠,而是高乃依·德·维特先生的教子,换句话说,是个有名望的人物。


    我们看得出,博克斯戴尔的性格远没有包罗斯[15]那么好。包罗斯在被亚历山大[16]打败以后,用他的战胜者是个有名望的人物这一点来安慰自己。


    万一凡·拜尔勒给一种郁金香取名叫“高乃依”以后,又培植出一种新品种,管它叫“约翰·德·维特”,那可怎么办呢?那简直会把人气死的。


    博克斯戴尔这个预见到自己不幸的预言者,就这样从他充满忌妒的预见里,看到了将要发生的事情。


    所以,在这个发现以后,博克斯戴尔度过了可以想象得到的最难熬的一夜。


    注释:


    [1]玉外纳(约60—约140),古罗马讽刺诗人。流传下来的讽刺诗有十六首。


    [2]raraavis,拉丁文。意思是“罕见的鸟”。见玉外纳的讽刺诗第六首。他把当时能忠实于丈夫的女人比作“黑天鹅,世上罕见的鸟”。后来用来泛指一般罕见的东西或人。


    [3]弗罗林,过去荷兰银币古尔登亦称弗罗林。


    [4]德·留伊特尔(1607—1676年),杰出的荷兰海军元帅,1672年和1673年曾击败占有优势的英法舰队,阻止它们从海上对荷兰共和国的入侵。1676年在地中海对法国人作战,受重伤后死亡。


    [5]蒙斯,比利时南部的一个城市。


    [6]亚历山大,埃及地中海港口。是古代东方的文化艺术中心之一,城内有著名的图书馆,后被恺撒的士兵烧毁。


    [7]僧伽罗语,斯里兰卡的基本居民僧伽罗人使用的语言,属印欧语系印度语族。


    [8]林奈(1707—1778),瑞典博物学家。他曾对植物进行全面的分类。


    [9]都纳福(1656—1708),法国植物学家。他的植物界分类可以说是林奈的先驱。此处“林奈们和都纳福们的世界”即指植物学家的世界。


    [10]唐·阿尔丰沙六世(1643—1683),葡萄牙国王,在一次宫廷政变后,被其兄放逐到大西洋中亚速尔群岛的得塞拉岛。


    [11]大孔戴(1621—1686),法国贵族,因参加反对当时首相马萨林红衣主教的“投石党”事件,被囚禁在巴黎附近的万森纳堡。


    [12]Benesit,拉丁文,意思是“就是这样”。


    [13]惹拉尔·道夫(1613—1675),荷兰画家,是伦勃朗的弟子。


    [14]米埃利斯(1635—1681),荷兰画家,是惹拉尔·道夫的弟子。


    [15]包罗斯,印度王公。公元前327年亚历山大侵入印度,打败了包罗斯,并将他俘虏。亚历山大允许他保留原有国土。此后他拥护亚历山大,成为马其顿的臣藩。


    [16]亚历山大(前356—前323),马其顿国王,建立了亚历山大帝国,是古代杰出的战略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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