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一五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①晚上
3个月前 作者: 大仲马
我们的读者一定没有忘记,在前一章里曾经提到亨利·德·纳瓦拉在迫不及待地等着一个叫拉莫尔的绅士。正象海军元帅宣布的那样,这个年轻绅士在一五七二年八月二十四日天快黑的时候,从圣玛赛尔门进了巴黎城。在他左右两边出现许多客栈旅店,悬挂着的招牌都画得十分漂亮,但是他都轻蔑地望望,骑着他那匹浑身冒汗的马一直深入到了市中心。从那里他穿过其贝尔广场、小桥、圣母桥,又沿着河堤走去,最后在布雷塞克街口停住。这条街后来我们叫做枯树街,为了使我们的读者尽可能感到方便,我们以后在书里就使用它现在的这个名字。
毫无疑问,他一定是喜欢这个街名,因为他拐进了这条街。在他左面有一块华丽的铁皮招牌悬挂在挂钩上吱嘎吱嘎地响着,招牌上还挂着一个个小铃铛。这块招牌引起他的注意,他第二次停下,念了一遍“吉星”这两个字。这两个字是作为题词写在一幅对饥饿的旅客最富有吸引力的图画下面。这幅图画画的是黑暗的天空上有一只正烤着的母鸡,一个穿红披风的男人,向这颗新品种的星星伸出了他的双臂和钱袋,发出了他的祝愿。
“瞧,”这个绅士自言自语说,“这儿是一家给人带来好运气的旅店,开这家旅店的老板准是个机灵的家伙。我一直听人说起枯树街座落在卢佛宫区。这家客店要是名副其实,跟招牌上说的一样,那我住在这儿一定会非常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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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八月二十四日是天主教的圣巴托罗缪节,在这天夜里发生了屠杀胡格诺派的惨案,死两千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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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来的人正自言自语地跟自己念叨,另外一个骑士,从街的另一头过来,也就是说从圣奥诺雷街过来,也在吉星旅店的招牌前面停住,望着招牌出了神。
在这两个人中间,我们至少知道他的大名的那一位,骑着一匹西班牙种的自马,穿一件用煤玉作装饰的黑紧身短袄。他的披风是深紫色天鹅绒的,脚上登一双黑皮靴子,带一把镂花铁柄的剑和一把同样铁柄的匕首。现在,我们看过他的衣着,再看看他的相貌,就会说这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人,面色晒得黝黑,长着一双蓝眼腈,蓄着漂亮的小胡子,牙齿洁白光亮。他的嘴外形优美而且极其高贵,张开嘴微微一笑,笑得那么甜蜜、那么忧郁,露出两排牙齿,把整个脸都照亮了。
至于第二个旅人,他的外表跟头一个来到的人形成强烈的对比。在帽边朝上卷起的帽子下面,露出一头浓密鬈曲的头发,头发与其说是金黄色,不如说是红棕色。在头发下面是一双灰色的眼腈,稍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火光直冒,亮闪闪的,会让人觉得眼睛是黑色的。
脸的其余部分:面色是粉红的,嘴唇很薄,蓄着浅黄褐色的小胡子,牙齿要多好看有多好看。总而言之,这个白皮肤、高个子、宽肩膀的人,就骑士这两个宇的通常意义来说,算得上是一个十分英俊的人。一个小时以来,他一直在寻找招牌的借口下,抬头望着所有的窗子。妇女们盯住他看。至于男人,他们也许是看见他那件太窄的披风、太瘦的裤子和古式的靴子,不由得想笑。在笑以前他们还十分文雅地先说上一声“天主保佑您。”可是等他们仔细端详他,发现他脸上一分钟里会有十种不同的表情,然而就是没有一个局促不安的外省人脸上总少不了的那种和蔼可亲的表情,他们就再也笑不出来了。
是他先开口跟我们刚才谈到的那个正望着吉星旅店的绅士搭讪。
“见鬼!先生!”他说,带着很重的山区人的口音,一开口就能让人从一百个陌生人中间分辨出这是一个皮埃蒙特人。“这儿不是离卢佛宫很近吗?不管怎么说,我看您跟我的口味一样,这个地方很合本老爷的意。”
“先生,”另一位回答他。他的普罗旺斯口音,比起他的伙伴的皮埃蒙特口音好不了多少。“我确实相信这家旅店离卢佛官不远。不过,我心里正在琢磨我是不是有这个荣幸同意您的意见。我考虑考虑。”
“您还没有拿定主意吗,先生?不过,这家客店委叫人喜欢。再说,也许是您在这儿把我吸引来了。您总该承认这幅画挺漂亮吧?”
“啊!当然;不过,正是这一点叫我对真实情况有所怀疑。有人告诉我,巴黎这地方尽是骗子,他们跟用别的东西骗人一样,也会用招牌来骗人。”
“见鬼!先生,”皮埃蒙特人又说,“我倒不担心他们骗人。旅店老板给我一只母鸡,如果烤得不如招牌上的那只,我就把他本人串在铁钎上烤,不把他烤得焦黄焦黄的我就不放开他。我们进去吧,先生。”
“您总算叫我拿定主意了,”普罗旺斯人笑着说,“请在前面带路,先生,请。”
“啊!先生,我可以发誓,我决不会干这种事,因为我,阿尼巴尔·德·柯柯纳伯爵,是您谦卑的仆人。”
“我哩,先生,我只不过是约瑟夫亚森特-博尼法斯-德·勒拉克-德·拉莫尔伯爵,愿为您效劳。”
“既然如此,先生,让我们手挽手一块儿进去吧。”
作为这个妥协性建议的结果是,两个年轻人都从马上下来,把缰绳扔到一个马夫手里,互相挽着胳膊,一边把他们的剑扶扶正,一边朝旅店大门走去。旅店老板正站在门槛上,不过,这个可敬的店主人,一反他这种人平时的习惯,对他们完全没有注意,专心地在跟一个家伙谈话。这个家伙又高又瘦,黄皮肤,裹着一件火绒色的披风,活象一只羽毛蔽体的猫头鹰。
两个绅士走到正在谈话的旅店老板和那个穿火绒色披风的人跟前,离得已经那么近,柯柯纳看到别人对他和他的同伴太不重视,感到不耐烦,拉了拉旅店老板的衣袖。
旅店老板这时候才似乎猛然惊醒过来,把他的交谈者打发走:“再见。马上就来呀,特别要把时间告诉我们呀。”
“啊!您这位怪先生!”柯柯纳说,“您没有看见我们要找您吗?”
“啊!请原谅,先生们,”老板说,“我没有看见你们。”
“啊!见鬼!您应该看见我们;既然现在您已经看见我们,请您别简单地叫‘先生’,要叫‘伯爵先生’”
拉莫尔站在后面,让看上去准备把麻烦揽到自己身上的柯柯纳去谈话。
不过,从他紧皱眉头的样子一看就知道,他已经准备好了,需要行动的时候,他立刻会出来帮忙。
“好吧!您要干什么,伯爵先生?”老板问道,口气十分安详。
“好……这已经好得多了,是不是?”柯柯纳转过身来对拉莫尔说,拉莫尔点了点头。“伯爵先生和我,给您的招牌吸引住了,我们要在您的旅店吃晚饭,过夜。”
“先生们,”老板说,“我非常抱歉,只剩下一个房间了,我怕对你们不合适。”
“好吧!那真是好极了,”拉莫尔说,“我们到别处去住吧。”
“啊!不行,不行,”柯柯纳说。“我留下来,我的马疲惫不堪了。既然您不要,那我就要这个房间吧。”
“啊!那是另外一同事了,”老板回答,他一直是那么冷冰冰的,很不客气。“如果只有您一个人,我完全不能让您住。”
“见鬼!”柯柯纳大声嚷了起来,“我可以发誓!这真是一个爱逗乐的家伙!刚才说两个人太多,现在又说一个人太少。难道您不愿意让我们住,混帐家伙?”
“嗳呀!先生们,既然你们是这种态度,那我也就直截了当回答你们。”
“那就回答,赶快回答。”
“好吧!我宁愿没有让你们住在这儿的荣幸。”
“为什么,……”柯柯纳说,他气得脸都发了白。
“因为你们没有带仆人,一间上房满了,结果我的两间下房就得空着。我如果把上房给你们,其余两间下房就有租不出去的危险。”
“德·拉莫尔先生,”柯柯纳转过身来说,“您是不是跟我一样认为我们应该把这家伙干掉?”
“完全应该,”拉莫尔说,象他的同伴一样已经准备好用鞭子把这个老板狠狠地抽一顿。
可是,尽管这两个绅士神色是那么坚决,尽管他们的这一问一答里没有一点可以叫人放心的地方,老板却一点不惊慌,他只不过朝后退了一步,退进了他的房子里。
“一看就知道,”他用嘲笑的口气说,“这两位先生是从外省来的。巴黎早就不兴杀死拒绝出租房间的旅店老板了。现在杀的是贵族大老爷,而不是小市民。如果你们再大声嚷嚷,我就喊街坊来,结果准是你们挨上一顿揍,对两位绅士说来,这可未免太丢脸了。”
“他在嘲笑我们,”柯柯纳怒气冲冲地说,“真见鬼!”
“格雷古瓦,我的火枪!”老板对他的仆人说,跟他平时说:“给这几位老爷看座儿!”用的是同一个调门。
“狗娘养的!”柯柯纳拔出他的剑来太声嚷道,“别愣在一边啦!德·拉莫尔先生!”
“别急!请您别急!因为我们一热,晚饭就又要凉”
“怎么!您认为是这样吗?”柯柯纳喊道。
“我觉得吉星旅店的这位老板有道理。只不过他不懂怎么接待旅客,尤其是这些旅客是绅士。他不应该对我们粗暴无礼地说:‘先生们,我不接待你们;’而应该客客气气地对我们说:‘先生们,请进;’将来在帐单上写上:‘上房多少钱,下房多少钱。’因为我们现在没有仆人,可是我们打算雇仆人。”
拉莫尔一边说着,一边轻轻推开那个手已经伸向火枪的老板,让柯柯纳先走,然后跟在后面走进屋子。
“没有关系,”柯柯纳说,“我要是不先证实了我的剑跟这个家伙的铁钎子戳起窟窿来同样利索,我实在难以把剑收进剑鞘里去。”
“耐心点,我亲爱的伙伴,”拉莫尔说,。”“耐心点,家家旅店都住满了被喜庆大典或者被即将来到的弗朗德勒战争吸引到巴黎来的绅士,我们不会再找到其他住处。再说,象这样接待新来乍到的外地人,也许是巴黎的习惯。”
“见鬼!您真有耐性!”柯柯纳一边低声说,一边生气地捻着他的红唇髭,拿眼睛狠狠地瞪着旅店老板。“不过让这个混蛋当心点,饭要是做得不好,床要是太硬,酒要是不满三年的陈酒,他那个仆人要是不象灯心草一样听话……”
“好啦,好啦,好啦,我的绅士,”老板在一块磨刀石上磨着他的腰刀,说,“您放心吧,在这儿您算到了人间福地。”
接着,他又摇了摇头,低声自言自语说:
“这是个胡格诺教徒。这些叛徒自从他们的贝亚恩人跟玛戈小姐结婚以来,变得这样傲慢无礼!”
然后,他带着客人们如果看见会不寒而栗的笑容,又说:
“啊,啊!要是真给我进几个胡格诺教徒到这儿来,那才有趣哩……而且……”
“喂!我们该吃晚饭了吧?”柯柯纳打断老板的自言自语,语气尖刻地问道。
“您高兴什么时候吃就可以什么时候吃,先生,”老板回答,毫无疑问他刚才想到的念头使得他口气缓和得多了。
“好吧!我们高兴现在吃,要快,”柯柯纳回答。
然后他转过身采对拉莫尔说:
“喂,伯爵先生,趁他们给咱们准备房间的时候,请告诉我,难道您真的认为巴黎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城市吗?”
“老实说,我并不认为如此,。”“拉莫尔说,“我觉得在这儿还是只看见些神色惊慌或者令人厌恶的脸,也许是巴黎人也怕暴风雨的缘故。您瞧,天色多么阴暗,空气多么闷人。”
“请问,伯爵,您在找卢佛宫,是不是?”
“我相信您也在找,德·柯柯纳先生。”
“好吧,如果您愿意的话,我们俩一块儿去找。”
“嗯!”拉莫尔说,“现在出去是不是时间迟了一点?”
“管它迟不迟,我总得出去。我得到的命令很明确。尽快赶到巴黎,到后立即与德·吉兹公爵取得联系。”
一听到德·吉兹公爵的名字,旅店老板十分注意地走过来。
“我觉得这个坏蛋在听我们谈话,”柯柯纳说。他是皮埃蒙特人,非常记仇,他不能原谅吉星旅店老板接待客人时的那种很不客气的态度。
“是的,先生们,我在听你们谈话,”他说,边说边把手举到便帽上,“但是,我这是为了伺候你们,我听见你们谈到伟大的德·吉兹公爵,我就跑过来了。我能帮你们什么忙吗,两位绅士?”
“啊!啊!看来这个名字很有魔力,瞧您一下子从蛮横无礼变成卑躬屈膝了。见鬼!老板,您叫什么来着?叫什么老板?”
“拉于里埃尔老板,”旅店老板鞠了一个躬说。
“好!拉于里埃尔老板,德·吉兹公爵先生能叫您变得这么谦恭有礼,难道您以为我的力气没有他那么大吗?”
“不是,伯爵先生,不过您的权势没有他那么大,”拉于里埃尔老板回答。“而且,”他又补充说,“应该告诉你们,这个伟大的亨利是我们巴黎人的偶像。”
“哪个亨利?”拉莫尔问道。
“我认为只有一个亨利,”老板说。
“请原谅,我的朋友,还有另外一个,我要请您千万别说他的坏话。他就是亨利·德·纳瓦拉,此外还有亨利·德·孔代,他也是个值得尊重的人。”
“我不知道他们,”老板回答。
“不错,可我知道他们,”拉莫尔说,“因为我是经人推荐来见亨利·德·纳瓦拉国王的,所以请您别在我面前说他坏话。”
老板没有回答拉莫尔,他仅仅轻轻地碰了碰他的便帽,继续对柯柯纳做媚眼:
“这么说,先生要去跟伟大的德·吉兹公爵谈话?先生是一位幸运的绅士。毫无疑问是为了……”
“为了什么?”柯柯纳问道。
“为了参加一次庆祝活动,”老板回答,露出一种奇怪的笑容。
“您应该说是为了参加许多次庆祝活动。因为我听说,巴黎的庆祝活动已经多得泛滥成灾。至少人人尽在谈论舞会、宴会、竞技。在巴黎的人不是尽情地在玩乐吗,嗯?”
“还不过是有节制地玩乐,先生,至少眼前还是如此,”老板回答,“不过就要尽兴玩乐了,我希望如此。”
“然而纳瓦拉国王陛下的婚礼把很多人吸引到这个城市来了,”拉莫尔说。
“把很多胡格诺教徒吸引来了,是的,先生,”拉于里埃尔粗暴地说;然后,他又改变口气说:“啊!请原谅,两位先生也许是新教徒吧?”
“我,我会是新教徒!”柯柯纳大声叫了起来;“得了!我象我们的圣父教皇一样是天主教徒。”
拉于里埃尔朝拉莫尔转过身来,仿佛要问他似的,但是,拉莫尔或者是没有理解他的眼光,或者是认为还是用另外一句问话来回答比较合适。
“如果您不知道纳瓦拉国王陛下,拉于里埃尔老板,”他说,“也许您知道海军元帅先生吧?我听说海军元帅先生在宫廷上很得宠。因为我是被推荐给他的,所以如果他的住址不使您难以出口的话,那就请您告诉我他住在哪儿?”
“他曾经住过贝蒂西街,先生,从这儿往右走,”老板回答,他内心里的得意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来。
“怎么?他曾经住过?”拉莫尔问道;“他搬家了吗?”
“对,从这个世界搬走了。”
“您这是什么意思?”两位绅士同时叫起来。“海军元帅从这个世界搬走了!”
“怎么!德·柯柯纳先生,”老板不怀好意地微笑着说,“您是德·吉兹公爵的人,怎么会不知道这件事?”
“什么事?”
“前天,海军元帅经过圣日耳曼—洛克赛卢瓦广场,在议事司铎皮埃尔·皮尔的房子前面,给人用火枪打了一枪。”
“他给打死了吗?”拉莫尔大声说。
“没有,这一枪仅仅打伤了他的胳膊,打掉了两个手指头。不过,有人希望子弹是有毒的。”
“什么,好卑鄙!”拉莫尔喊道,“有人希望!……”
“我是说有人认为,”老板又说,“别为一个字眼儿生气,我口误了。”
拉于里埃尔老板脊背转向拉莫尔,以极其揶揄的神情朝着柯柯纳伸了伸舌头,同时还递了一个彼此心照的眼色。
“真的!”柯柯纳喜形于色地说。
“真的!”拉莫尔难过得发了呆,低声说。
“就象我荣幸地通知你们一样真实,先生们,”老板回答。
“既然如此,”拉莫尔说,“我得赶紧到卢佛宫去,一刻也不能耽搁了。我在那儿能见到亨利国王吗?”
“有可能,既然他住在那儿。”
“我也要去卢佛宫,”柯柯纳说,“我在那儿能见到德·吉兹公爵吗?”
“很可能,因为刚怀久我还看见他带着两百位绅士走过去。”
“那就走吧,德·柯柯纳先生,”拉莫尔说。
“我跟着您,先生,”柯柯纳说。
“你们的晚饭呢,两位绅士?”拉于里埃尔老板问。
“啊!”拉莫尔说,“我也许在纳瓦拉国王那儿吃。”
“我也许在德·吉兹公爵那儿吃,”柯柯纳说。
“我哩!”老板一边望着两个绅士朝卢佛宫那条路走去,一边说,“我得去擦亮我的头盔,给我的火枪装上火绳,把我的槊磨快。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