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础发明

3个月前 作者: 林顿
    2-1 火与工具的使用


    火的使用、工具的制造和使用,是普天之下全人类共有的特征,而且是把人和其它动物区別开来的鲜明标志。当然,火的历史和人的历史比较是无限悠远的。火山爆发能起火,闪电能起火,自燃能起火。甚至两根枯枝在风吹摇摆摩擦之下也能起火。大多数动物都怕火。人制服野火、学会用火之后千千万万年,才学会造火。一旦得到火种,就尽量让其不灭,这一习俗至今仍是许多以农耕为生的人群的特征。用朽木、地衣、带木髓的枝干等来保存火种是颇为容易的。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火种时用的,就是干燥的茴香杆。澳洲土著和大洋洲矮小黑种人迁居时,总是带着火种。对已经定居的村民来说,炉膛里的火除举行祭礼期暂时熄灭之外,总是与住所的寿命一样长。


    一旦驯火之后,火就成为人最有用的奴仆和合作者,被人用于最早的化学反应过程和一系列的制品之中。我们容易这样去看问题:以为火对最原始的人的主要用途是取暖和照明。然而,由于最早的用火人居住在热带和暖温带,所以取暖对他们并不重要;由于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以取暖和照明意义不大。也许,火有助于防御大型食肉兽的侵害。不过,其主要价值肯定是与工艺技术有关。


    火最早用于工艺与木器加工有关。木杆末端经过烧灼,再刮掉炭末之后,就可以做成尖锐的工具。湿树枝可以用火拉直并使之变硬。落在木头上的火可以人为地加以控制和摆布,这一发现使加工木器、独木舟和家具的新方法成为可能。除了更加耗时之外,用火加工木器的方法,和用非金属的砍削工具加工木器的方法一样,能取得同样的效果。


    几位欧洲学者撰文论述用火烹饪能使肉食更加细嫩。这个想法反映了现代人的困扰和咀嚼能力。直至今天,爱斯基摩之类的民族仍然以生肉为主食,他们咀嚼生肉毫无困难。实际上,凡是煮食的肉都可以生吃,大概只有几种海鲜除外。生吃熟吃的差别,只不过是一个顎部咀嚼肌肉的力量和口胃嗜好的问题。


    根茎食物容易保藏。但是,除了极少的几种例外,根茎全部需要烹饪方能食用。就连甜菜土豆之类的没有异味的根茎,如果生吃的话,也会使肠胃不适。芋头是波利尼西亚人最大的主食。它里面含有大量的水杨酸晶体,除非经过烹饪,否则它对肠胃极为不适。木薯是南美丛莽部落人的主要作物。它含有氢氰酸,氢氰酸有致命的剧毒,必须要加热才能将其破坏。各种果实作物,如谷物和豆类,除了少许例外,未经烹饪是不能食用的。这些作物最易长期保藏和贮存,因此成为预防饥荒的最可靠保障。这些物种先是野生草本植物,后经驯化成为栽培作物;它们分布在热带以北的广袤地区。火的使用使我们的祖先能从类人猿以水果为主的膳食,改变为以果实和块根为主的膳食。这样的食谱拓宽了可食用的草本植物范围,增加了食物来源,使人的生活范围扩展到更北的高纬度地区和干燥的地区。沙漠植物果实特有的高淀粉食物,因此而成为人们的一种主食。


    使用工具,更确切地说,制造和储备工具,反映了人脑的特征,而且比使用火更加直接地反映了人脑的特征。使用工具并非人类独有的特征。大型狼类也使用顺手的木棍和石头去戳东西砸东西。甚至有一些昆虫使用工具的非常奇特的记录。然而,就我们所知,从来没有一种动物对一件天然物体作过加工,使之适于用作工具,从来没有一种动物把用过的东西储备起来再次使用。人类使用的工具又是人脑一种神奇的特征,它使我们意识到过去和未来,使我们在谋划自己的行动时既看到过去,也看到未来。


    连最简单的工具也需要技能才能制造出来。任何人试一试最简单的物体,看看自己能否复制一件匀称的棍子或石头的砍斫器,都可以发现这一点。普天之下的专业分工模式,使最简单的人类社会中的成员都能制造种类繁多的工具和器具。


    凡是阅读描写非常悠远的原始人的文献时,你必然会对賦予石器重要意义的描写留下深刻的印象。事实上,人类历史大分期中的第一期就叫作石器时代。这不是因为原始人用石头比用其它材料多。看看穴居人实际使用的装具大概就可以发现,他们使用的东西有木棒、木矛、树皮篮子、皮囊、毛皮衣服,只是偶然才使用石刀、石头刮削器和石头砍斫器。不过,唯有石器和稍后的骨器才残存下来,并得以记录在案。初民的石器主要是用于制造其它东西的。它们是初级工具,正如现代的斧、锤、刨、刀一样是初级工具。而且,有趣的是,一切现代的手用工具都是在历史的黎明期之前开发出来的,大部分的手用工具自古至今几乎完全没有改变其初始形态。


    工具和火的使用赋予人控制环境的能力,无与伦比地超过了任何其它哺乳类。这使人的分布范围前所未有地得以拓宽,再也没有什么温血动物分布得这么宽了,除非算上人的忠实朋友狗,因为人走到哪里就把狗带到哪里。尤其是,猎具的开发使人深入到北方地区,人的任何素食灵长目祖先都不能深入这些地区。人可以依靠肉食生存。爱斯基摩之类的人群能达到人丁兴旺的地区,唯一能吃的植物是浆果、地衣、驯鹿吃的苔藓。这种苔藓只有经过驯鹿在胃中半消化之后,方能供人食用。极其广袤的空间分布,使智人从实实在在的稀有物种转变为数量极为繁多的物种。没有任何现存的哺乳动物能接近人的数目。事实上,过去使人口与食物供应维持平衡的因素,受到了现代科学的阻碍,所以,在拙著写作的此刻,人类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是将人口控制在适当的数字上,以便使地球的资源能给普通人提供美好的生活。


    2-2 作物栽培与动物驯养


    作物栽培和动物驯养术的发明引入了人类历史上第二个伟大的时期。


    它使人类从最稀有的一种哺乳动物转变而成数量最多的哺乳类。而且它极大地加速了文化发展的速率。毫无疑问,部分原因是由此而产生了余暇时间和经济资源。不过,发展速率的增长可能与人口的增长也有关系。


    早期研究文化演进的学者认为,动物的驯化走在农业的前面。根据他们富有浪漫色彩的理论解说,狩猎的男子驯化了猎物之后,采集食物和理家的女子温柔地劝告他放弃狩猎和放牧,说服他安居下来从事种植和农耕。然而,似乎非常肯定的是,除了极少的例外,农业是走在动物驯养的前面。只要一群人处在不断迁徙游动之中,驯化动物并使之依恋于人几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人们开始栽培作物、固定居所之后,才驯化了我们今日所有的大部分家禽家畜。


    最引人注目的例外是家犬。人与犬的联系,很可能早在中石器时代即以开始,很可能二者之间有一种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狗的听觉嗅觉非常敏锐,它可以追踪猎物,敌害来临时能发出警报,因此猎人把美餐之余的残骨余肉给它作为犒赏。同时,凡是养狗的人都知道,人和狗的个性模式非常接近,所以他们容易相互理解会意,容易形成相互依恋的关系。


    农业走在驯化动物之前的规律,还有一条例外,这就是驯鹿。在欧亚大陆大部分的极北地区,驯鹿给人提供了可靠的食物来源。这个地区要发展农业是绝无可能的。由于驯鹿有大群密集迁徙的习性模式,所以人群可以和这些野生的鹿群密切相处,既保护它们不受天敌狼群的伤害,又可以在需要食物时屠宰驯鹿而不至引起它们的慌乱。驯化驯鹿并不难,虽然它们从未成为完全可靠的家畜;每年放牧之后,都得打乱鹿群才能驾驭它们。除了用作肉食来源之外,驯鹿的其它用途似乎是在模仿南方的牧牛人和牧马人时学到手的,驯养驯鹿的民族与这些民族有接触。


    直到人完成了村落中的定居生活之后,其它动物的驯养才能发生。无疑,驯养动物是从喂养宠物开始的,最初的动机并非经济动机。直至今日,许多尚未开化的民族也喂养许多飞禽走兽,而且纯粹是为了娱乐和渲泄感情。幼小的动物憨态可掬、逗人喜爱。猎人猎杀母兽之后,常常把幼仔带回家供孩子玩耍。幼儿和兽仔总是彼此亲近。然而,大多数种类的动物幼仔长大之后,要不是逃跑,就是给人添麻烦,所以一旦出现食物贮存短缺的迹象,它们就立即成了釜中肉盘中餐。


    各种动物的适应性有所不同。要变成家畜的物种必须有较强的生命力,能在受到虐待、缺少照管的情况下活下来,而且能对人或地方产生较强的依恋。即使在没有圈养的情况下,它们也能在村子附近呆下来。


    有一点至为重要,动物是否能被人驯化的真正标准,是看物种在圈养的情况下能不能繁殖后代。许多种动物可以驯化,而且能用于经济目的,可是它们经受不起这样的检验。驯化和驱使大象至少有5000年的历史。美索不达米亚平原的一首宗教诗叫吉尔伽美什史诗①,至少是公元前3500年完成的,诗中提到的一定是一头驯化的大象,一行诗中有这样的字句:它“甩掉了裹在身上的毯子”。尽管驯化和训练大象的历史如此悠久,然而直到前不久,都无法使大象在圈养的情况下繁殖。时至今日,尼泊尔、缅甸等地虽然把大象当做役畜使用,可是它们仍然留下大片的保护区,让大象生存和繁殖。少壮的大象被捕获后,很客易接受训练,连非洲象也是如此,虽说非洲土著从未成功地驯养过任何大象。


    ①吉尔伽美什史诗—古代阿卡德语重要文学作品,吉尔伽美什为半神半人英雄,精于土木,勇于争战。世间万物无不知晓。


    有趣的是,没有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动物是在有史时代之内驯化的。事实上,若干曾被人驯化的物种后来又回归到野生状态了。比如,埃及人曾经驯养过许多种类的瞪羚和羚羊,让它们与牛群一道放牧。可是,后来证明这些动物的产奶量和产肉量都不如牛,于是就放弃了对它们的驯养。埃及人还驯化了鬣狗,因为它与狗的习性非常相似,能成为善于猎取和追踪野兽的动物。很难说他们为何让鬣狗回复到野生状态,除非是这一条原因:它的异味太厉害,连对臭味感觉不灵的远古埃及人也受不了。


    我们总是称初民为猎手和采食者,这一说法反映了人们现今对肉的重视,正如肉食被列为主菜反映了人们对肉食的重视一样。事实上,初民主要不是以狩猎为生,除非他们有幸生活在猎物丰富的地方。或者是生活在地球上极北的地区,因为这里的植物性食物非常匮乏。在世界的大多数地区,人类依赖果实、块根和水果类食物的程度大大超过了肉食。在栽培作物、饲养动物的地区,人们往往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野生植物为生,而且已经习惯于采集块茎和果实的艰苦劳动了。在猎物丰富的地区,就连借用外地发展的农耕技术也要遇到顽强的阻力,因耕耘业远不如狩猎业富有乐趣。


    栽培作物的整个复杂过程牵涉到一系列的技术:种植、培育、施肥、休闲,干燥地区还需要灌溉。不过,农业的发展不是一个进行性的逻辑演进过程,人们并非总是首先学会栽种,继后依次学会培育和施肥的,这些技术在现存原始民族中的分布是没有定规的。一种技术往往仅见于这一群人或那一群人中,这一技术成为他们从简单的采集食物往上升迁的第一步。


    譬如,澳洲土著人发现,他们在吃野薯时削一下皮或扔掉薯类的地方,如果那儿的土壤是黑土,来年回到同一营地时就会看到薯苗长了一地。他有意识地摘下顶芽栽入土中,但是从来不培育施肥。这种无计划的种植是他们唯一的农业成就。


    另一方面,在不列颠哥伦比亚(加拿大一行省—译注),印第安人却不栽种作物,只有靠南的部落偶尔烧荒以后撒上几棵烟草籽。但是,他们珍爱草木樨和臭菘,把它们当蔬菜吃。臭菘是春回大地时最早生长的植物,其根部需要用来烹饪上年春季留下的干鲑鱼。大概它能佐餐调味。如果有位妇女发现了一片长势很旺的草木樨或臭菘,她就会用围栅将其圈好,除去杂草,扎上草人吓唬鹿子。其他妇女会尊重她对这块地拥有的产权。然而,谁也没有想过要在这样的土地上栽种或施肥。


    施肥是罕见的农业技术之一,可是我们大西洋沿岸的印第安人却学会了施肥。新英格兰的印第安部落栽玉米时,在每一窝玉米苗脚埋一条鲱鱼,然后就外出打猎,让玉米自生自灭,直到收割时方才返回,收获那些在杂草和虫害侵袭之后成活下来的玉米。


    在洛矶山脉高原上,派尤特印第安人既不栽种也不培育,他们只灌溉。他们喜欢一种苋属植物,春天当蔬菜吃,秋天则吃其果实。他们在不深的山沟里修筑小型的堤坝以栏蓄雪水。堤内的苋菜长起之后,每个氏族中正式指定一人负责灌水。他不时巡视一次菜地。如果地里太干,就在堤上开个口子,让水流遍菜地,然后又把口子堵上。


    由此可见,农业发展中没有划一的模式。每一种庄稼、每一种气候都有独特的问题需要解决。


    在栽培作物的发展中,东起印度西北部到小亚细亚再往南到红海和西奈半岛的广阔地域,具有非常突出的意义。七八千年前,整个地区似乎都适合放牧。然而,猎物并不丰富,人们显然主要依赖植物的果实作为食物的来源。这儿的野生草本植物种类极多,其中就有现代小麦、燕麦、裸麦和大麦的原生种。


    中石器遗址中遗存有经过打磨的镰刀燧石,说明人们开始栽培粮食作物之前,就已经在收割这种草本植物了,虽然上述作物是最容易人工栽培的。起初,粮食作物是混合播种的。但是,随着农业技术的改进,尤其是西南亚种植粮食的人口迁入其它地区之后,不同的粮食作物逐渐才分开来种植。最初,大麦似乎是西南亚最受人欢迎的作物。但是,农夫北迁时,发现大麦的收成不如小麦好,他们就相应地改变了自己的主要作物。小麦收成最好的地区以北,裸麦和燕麦的收成不错。裸麦与燕麦原来是无意之中与小麦一道撒下的野草籽。燕麦是能在最靠北的地带繁茂生长的作物。当然,还有适合特殊土壤和局部气候变化的适应性更强的亚种。


    起源能追溯到西南亚地区的所有后起的文化,主要是栽培谷物的文化。不过,这个地区还培植出了其它几种作物。几种甜菜-甘蓝科的植物经过人工培植,葱子和黄瓜也是这样。苹果、梨树、杏树以及稍后的葡萄、无花果和枣树都是在这里培育出来的。此地培育的作物还有亚麻。亚麻有两个亚种;一是纤维用亚种,一是榨油用亚种(亚麻子油)。虽然亚麻子油现在是用做工业用油,但是它当时巳成为石器时代人膳食的一部分,当时的食物显然缺少脂肪。


    第二个完全独立地栽培植物和驯养动物的中心产生在东南亚。低地的主要作物是芋、薯、香蕉和面包果。椰子也起源于这个地区。但是,由于它只在海边生长,所以它在大陆上没有经济意义。然而,在太平洋的海岛上,它确实成了生活必需品。


    东南亚驯化的两种动物成为世界经济中极为重要的动物。它们是猪和鸡,猪同时又是在西方独立地驯养成功的动物。然而,这两种动物在此驯化,似乎不是出于经济原因,而是出于宗教原因。时至今日,它们对当地的食物供给仍无贡献。东南亚人有肠卜术的占卜习俗,即用动物的肠子来占卜吉凶祸福。罗马人也使用这种占卜法。元老院开会之前,祭师杀一只动物作牺牲,观察其内脏以求兆象。罗马人阻止开会的办法是,少数顽固派设法让占卜师宣告,兆象险恶,元老院不该于当天集会。


    鸡的驯养似乎也是为着巫术目的。原始鸡是丛莽中的野雉,它也有魔力偶尔在夜间啼叫,而且总要在黎明前啼叫,而黎明前又是一切鬼魂必须匆匆赶回世间的时刻。


    在东南亚的山区里,开发出了另一种类型的农业经济。山里人最早栽培的作物是薯类和稻类。旱稻的培植一般认为是在阿萨姆(印度一个邦—译注)开始的。水稻的栽培起源于何方尚不清楚。但是,完全用水灌的、复杂的水稻文化需要使用一种家畜,即水牛。水牛既可用来产奶、产肉,又可以在热带地区用于拖曳重物。热带地区旱牛是不能生存的。从东南亚开始,稻米文化向北传入了中国,最后又传到朝鲜和日本。在上述各个地区,稻米都成为密集而稳定的人口的基础。


    我们熟悉的大多数家畜似乎是在西南亚地区驯化的。此地各种野生动物的物种繁殖成了各种品系的牛、绵羊、山羊和驴子。猪似乎也是在这里驯化的。然而,即使这样,东南亚也是另一个独立驯化猪的中心地区。无论如何,猪在西南亚经济中并未象它在东南亚或西亚森林地区那样崭露头角。同样是在西南亚,但是在过了很久之后,单峰骆驼经过驯化后加入了当地人的装备之中。


    到公元前3000年,马引进了这一地区,不过马那时尚为稀少,所以是用于展览或战争。马最初被驯化的地址肯定不在此地。僻静小道似乎可通中亚草原。但是马的驯化可能是极为悠远的分布广泛的习俗。马性喜群居,马群由若干牝马和马驹组成,由一匹牡马支配。由于牡马总是急于增加它的妻妾数目,所以驯化牝马就成了对猎马人颇有价值的诱惑。马的驯化也许就是这样开始的。


    马用作食物或诱饵似乎比牛要晚一些,因为在最早显示马为人使用的岩画中,马的套具显然是在牛轭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样的马挽具绝无满意可言,因为轭具或胸带影响了马的呼吸。然而,直到中世纪,马颈圈在北欧发明之后,才有可能用马来牵引重物。到了历史上很晚的时候,马仍未用作坐骑。又过了好些时候,才开发出了一种有效的用于军事的马鞍。


    西南亚的古人还发明了挤奶术。这是人类历史上最具有革命意义的经济发展之一。这一发明似乎只成功了一次。美洲印第安人没能开发出这一技术,虽然在他们生活的各个地区,都有一种具有产奶潜力的动物美洲驼。甚至在华南和日本,挤奶也是上一世纪才被引进的。


    用来产奶的动物恐怕首先是山羊,因为人在大小和体重上与山羊最匹配。留传至今的最早岩画也说明了这一点。在这些图画中,人从屁股后面去给牛挤奶:如果挤奶的试验最初是在牛的身上进行的,那么人的这个挤奶位置显然会受到挫折。后来,挤奶术推广到一切比猪高大的家畜身上,甚至包括对我们而言似乎不大可能的物种如马和绵羊。挤奶术的经济潜力是非常之大的。只要家畜只限于给人提供肉食,定居的人就不可能在每英亩土地上培育出足够的食物,使人摆脱对其它蛋白质资源的依赖。相反,学会了挤奶术之后,如果在人走路所及的范围内放养一小群家畜,就能够提供稳步增加的必需的食物成分,使村民能摆脱对其它蛋白质资源的依赖。


    2-3 冶金术


    近东地区的谷物种植业和产奶业建立之后,接踵而至的是极为迅猛的文化发展。古代文明的大多数基础发明,似乎早在公元前3500年之前即已完成。其中一项最为重要的基础发明是冶金术。很早以前,当地的金属就已经为近东人所知。甚至早在中石器时代,它们就已经为人所注意,人们就已经断断续续地进行过金属加工。然而,本地的金属供应不多,这种新的物质材料的发现并未对文化产生引人注目的影响。当时,人们把金属当成是一种坚韧可塑的石头,只是用锤打和磨制对之进行冷加工。直到人们可以从矿石中提炼金属之后,真正意义上的冶金术才开始出现。即使在中石器时代,在二千多年的时间里,任何一种金属都极其稀缺、极其珍贵,以至其使用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只局限于制造武器和装饰品。直到冶炼术发明之后,金属工具才成为常用的工具。


    近东的冶金术大约发轫于公元前4000年到公元前5000年之间。铜似乎是首先熔炼的金属。碳酸铜矿,包括孔雀石和蓝铜矿,已在开采之中,它们被研磨成粉末用作绘画颜料。它们冶炼成金属铜的温度比较低。人们禁不住把炼铜木的滥觞与一次不幸的经验联系起来:一天晚上,近东一位先生不慎将他作画的颜料袋落入火塘,时值天刮大风,火熄灭后,他发现他徒具虚荣的颜料袋失落之处有一小团铜块,这种材料已为人知,而且比铜矿更为人珍惜。石头可以烧制成金属这一初步发现完成之后,接踵而来的是一连串的试验,随即就比较迅速地发明了一连串的金属加工的基本技巧。


    金属可以从一些石头中提炼出来,这一发现一定是激动人心的。一切迹象表明,一旦发现熔炼金属之后不久,冶金工匠就用各种可能的矿石进行了试验。大多数矿石凭重量和质地就可以一望而知。银,铅、锑、锡很快就发现了。炼铜时掺入少量的另一种金属,就造成熔化温度、熔液流动性和成品强度的变化,这些令人吃惊的变化,一定给古代的工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显然,他们用这种方法进行了试验,并且最终碰上了锡和铜的混合冶炼法。这种冶炼法使那个时代称之为青铜时代。


    为何铁到公元前二千年结尾时才开始投入使用,这个问题一定会是一个长期难解之谜。铁矿石比上述各种矿石普遍得多。赤铁矿由于其重量和质地尤其使人一望而知。如果说近东的冶金工匠没有象试炼其它矿石那样试炼铁矿,那是令人难以置信的。而且,铁金属很早之前就以陨铁的形式为埃及人知晓。有趣的是,埃及人似乎猜着了陨铁的来源,因为圣书文字中的“铁”字读作“星星金属”。我认为,人们早期忽视铁的现象有一种最好的解释:成功冶炼铁所需要的技术,与冶炼铜及铜合金所需要的技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炼铜时,熔液集中在炉子底部,矿渣却浮在表面。炼铁时,至少以古代熔炉所能达到的温度而言,铁决不可能完全熔化。相反,它形成一种灰色的海绵状团块,专门术语中叫它为海绵铁块(bloom)。铁块的裂隙之间充满了熔化的矿渣。只有趁熔铁白热之时猛力锻打,方能清除这些杂质。打铁的过程颇象从海绵中挤水的过程。熔炼的铜水可以直接从熔炉流入模型之中浇铸。但是,炼铁却需要很高的温度,而且还需要原始的铁匠进行第二道加工。铁中的含碳量越高,熔点就越低,铁水的流动性就越大。但是含碳量高的铁硬度极高、脆度极大。我们熟习的铸铁就是这样一种合金,主要用之于铸造铁炉和装饰性的铁栏杆。即使做成这样的铁器,铸铁依然极易脆裂,几乎可以象同等重量的玻璃器件一样轻而易举地被砸得粉碎。纵然早期的冶金工匠成功地炼成了铸铁,他们也会面对另一更大的难题,因为任何使之韧化的人们熟悉的铜加工工艺(即退火工艺),都可能引起危险的爆炸。即使以熟铁而论借用铜加工的退火工艺也只会增加熟铁的硬度,反而使之更加坚硬,使之更加难以加工。早期的金属工匠们没有试图熔炼铁矿和加工铁器,而是放弃了这项艰难的工作,这一点是极为可能的。


    无论是何原因,反正我们知道,铁金属经常被用来制造工具和武器的时间发生较晚,而且首先广泛使用铁的是野蛮人。这些蛮族住在青铜文化的主要地区的边缘地带。也许,正是由于蛮族缺乏其它金属加工的技艺,才使他们试验新的工艺,最终导致他们开发出冶炼和使用这种新金属铁。


    最早成功冶炼铁的地区似乎是土尔其斯坦(属苏联—译注)和小亚细亚北部。也有可能在印度南部有一个独立发展冶铁术的中心。无论如何,冶铁术是在西南亚首先发明的。高含碳量使铁又硬又脆。较低的含碳量使铁变成钢,又硬又韧的钢。印度南部至今有人以极为简单的方法炼钢,这种炼钢法说不定就是那种原生的炼钢法。


    2-4 文字


    文字也是近东的发明,它对文明的贡献超过了金属对文明的贡献。没有记录和保存观察结果的技术,科学是决不可能诞生的。古代的祭司是最早的天文学家。倘若他们只能凭脑子记天体的运动,他们就决不可能意识到,天体在很长的时间间隔之中运行的精度和可预测度。他们也决不能得到天体运动自然法则的观念,决不可能得到宇宙的机械主义观念,这些观念是以后一切科学研究的基础。


    文字几乎同时于公元前5000到公元前6000年间产生于埃及、美索不达米亚和印度河流域。另一种同样原始的文字大约在二千年以后出现在中国,它是以西南亚为源头的文化复合体成分的一部分。上述地区最早的文字是迥然殊异的。这说明文字的起源不存在一个独一无二的源头。同时,所有这些地区又有一个共同的遥远的文化系谱,这个系谱就是西南亚作物栽培和动物驯化的文化复合体。大概,这个始祖文化的特点之一就是用图画记事的倾向。其结果是在几个地方同时独立发展出几种象形文字,最初的地域差别由于书写材料和技术的不同而有所加重。于是,埃及的象形文字因为被用于绘画和浅浮雕而受到影响;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文字刻在粘土上,因而产生了高度约定俗成的楔形符号。在中国,最早的文字技术似乎是用龟甲兽骨或竹子刻划符号。后来,汉字用毛笔书写,这一技术改变了初始可辨的象形文字,使之成为约定俗成的方块字。


    在上述一切地区,文字发展过程中的第一步似乎都是使用象形字,即名副其实的图画文字。然而,这些图画要达到交流思想的目的,要对作画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能达意,就必须使之既简化又定型。字符代表的事物的某些特征不得不加以夸张,使之一望而识别出来。如此,倘若要画一只狗和一条狼,使之栩栩如生,一望而知其为不同的动物,那就只有让极为高超的画师才能完成。然而,如果一个图形的尾巴上跷,另一个图形的尾巴夹在屁股后边,那就不可能看错了。狗的尾向上翻卷,而狼的尾巴是决不会向上跷起的。


    经过一段时间之后,一系列如此定型的图形就会普遍被人意会,并能用于交流思想。北美一些印第安部落已经独立地达到了这一阶段,他们能在桦树皮上刻画这样简单的书信。他们这一符号系统的主要困难,在于交流中需要数量极多的符号,除了最简单的交际是例外;要画出许多画表示许多不同的事物,是不大可能的。因此,谁也画不出风或光的样子,幸福之类的心态或能源之类的抽象观念要画出来,更是不可能的。在这一点上,出现了未来文字发展的两条路子。一条路子给符号赋予纯粹是约定俗成的价值,比如用涡形表示言语,用几条波浪号表示水,用一块状如石头的图形来表示硬坚的品质。这样的图形名之为会意字。另一条路子给图形赋予语音的价值,这些图形所指的事物在口语里是单音节的词,然后在用这些单音节的声符去组成更长的词。后一种技巧名之为“字谜文字” (rebuswriting),我们自己有时用来给儿童作字谜玩。操几种不同语言的人采用这种文字系统时,象形文字向真正意义上的文字的转移才得以完成。对这些人而言,每一个画符只能有一个意义。它只能指代一个具体的音节的语音,而不能指代任何别的东西。任何语使用的音节都是有限的。大多数的音节文字—这种“字谜文字”就叫做音节文字—的音节都不会超过二百。音节文字使任何人能学会读书写字,而不必投入毕生的精力。然而,即使最简单的音节文字也是相当复杂、难以学会的,也可以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职业即书写职业的基础。


    古代的抄书人掂量了技术上失业的可能性,他们不情愿接受简化文字的好处,不愿意让文字在社会上较为广泛地传播,他们对现状心满意足。埃及的情况尤其如此。尽管人们在很久以前就探索过各种文字的可能,发明了音节文字和会意文字,甚至还发明了真正的拼音文母符号,然而这三种文字全都保留下来,而且还混用于相同的文书之中。虽然这些字符经过简化后已被用于日常交际,然而那些抄书员既支配着学问也控制着政府的行政管理;他们宁可保持文字的神秘感。在古埃及的全部历史中,抄书人是以此为业的专业人员,他们经年累月地学习抄书的工艺。在美索不达米亚,文字要简单得多,似乎商人和专业抄书人都普遍地略通文墨。然而,即使这样的文字也够复杂的,所以大多数人依然目不识丁。时至今日,在许多东方人的集市上,代写书信者仍然是以此为生的专业人员。


    真正的拼音字母表使学问平民化,正如铁的使用使金属平民化一样。现在使用的一切拼音字母表,都可以追溯到西奈半岛上的一个起源地。埃及人在这儿进行广泛的采矿。除了使用罪犯和战俘之外,还使用大群的闪族劳工。闪族人的食物供应不敷消费时,被迫沦为埃及人的劳工。闪族人的酋长担任矿山的工头,埃及人要求他们就产量和发工钱的名单提出报告。因为埃及人常用的文字太复杂,他们学不会,所以他们用简单符号来代表单个的语音,这本来是埃及文字系统中的一部分符号。于是,第一个拼音字母表应运而生。


    这件事大约是公元前1800年发生的。这个字母表从西奈传播到闪族人居住的其它地区,最初是传到那些古代的经商者和航海家即腓尼基人的手中。因为远距离从事贸易的商人需要签约和通信,所以这些腓尼基人很快就认识到,一种学习简便并能广泛传播的文字系统,是大有裨益的。他们把这个字母表带到西方传绐希腊人。希腊人一贯敏于抓住新东西,所以他们立即接过这个字母表,并根据当地的情况进行了一大串的调整。所有的修正与原有的腓尼基字母表的不同之处在于,希腊字母表使用了元音字母。在喉音重浊的各种闪族语中,没有必要使用元音字母。然而,在印欧语系诸语言中,元音字母却是极为重要的。从希腊出发,这个字母表又向西传入了意大利,它在此采用了罗马字母表的形式。此后很久的一次传播,又把希腊字母表向北传入了斯拉夫语系的国家,并使之成为后来西里尔字母表的始祖。西里尔字母与拉丁字母不同,俄国与其它欧洲国家之间之所以缺乏了解,其原因就在这里。


    中国的文字经历了与欧洲文字一样的进化模式,直到音节文字可能出现的时候为止。然而由于某种不大清楚的原因,中国的文字走上了一条不同的道路。它没有发展为真正的拼音文字,而是向会意文字的方向演化。换言之,汉字成为表示意义组合的文字,而不是音符组合的文字。原因也许在于,很早的政治统一体的管辖区,拓展到超越方言的界线之外,所以它削弱了拼音文字的价值。原因也可能是,这种文字反映了士这个阶层的哲学兴趣和分析兴趣。他们既控制着教育,又控制着政府行政管理。无论原因何在,这一演进过程产生了一种可以当做另一种语言来学习的文字。就其长处而言,它使根本无法用口头语言交谈的人用汉字交流,比如中国人、日本人、朝鲜人和安南人(即越南人—译注)自由地你来我往地通过写字来求得完美的相互了解。就其不足之处而言,它要求书面字数与口头词数相对应。一般的读写就需要数以千计的字符。汉字总数大约共计25000到30000。


    2-5 技术发明


    西南亚文化区还给文明发展提供了三种机械发明,其重要性仅次于冶金术和文字。这三种发明是轮子、犁头和织机。直到几年之前,人们依然认为,轮子仅仅是西南亚地区的发明。然而,现已确知,古代的墨西哥人也发现了轮子的原理。奇怪的是,他们的轮子只用来做玩具。现在仍然不妨说,一切用于实际用途的轮子,无论是用于运输还是用于力学原理,都可以追溯到西南亚地区。


    轮子原理的发现开拓了技术发展的广阔领域。时至今日,它仍然是大多数机械装置的基本原理。用在车床上,它使木材甚至于石头可以加工成匀称的圆柱形。同样的原理用于加工粘土,就生成了陶工的转轮。陶轮的最简单、最普遍的形式,实际上是带有车轴的一对圆盘车轮的古代样式。


    耕犁和织机的社会效应比轮子的社会效应更直接,更具有深远意义。西南亚新石器时代的劳动分工中,妇女似乎从事着最早的农业,承担着制陶、编蓆、编筐和手工活,分担着烹饪和育婴的家务,很象今日妇女承担的工作。另一方面,男子则从事狩猎、作战、饲养家畜(当然是在驯养了动物之后)、加工木器和石器的工作。耕犁发明之后,正如车轮用上之后一样,是需要牲畜牵引的,于是男子便转入了农业。男子工作的这种转移,在大批量生产作物时,是最为彻底的。对小型的园圃而言,犁头是不经济的工具,因为小园圃破土之后用锄头进行田间管理反而更省事。妇女在农业中保留的地位,表现在农忙时节种植和收割大宗作物时,表现在菜圃中,菜园在密切注意和精心照管之下才最为兴旺。


    织机使衣物的质和量都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准。它可能又引起了最早的个人卫生观念。过去的皮衣不能洗涤。织物却可以洗涤,无论是毛纺品还是植物纤维制作的衣物都可以洗涤。织物还可以大量生产。它给忙碌的家庭主妇提供了一个增加家庭收入的理想办法。织机可架在家里或就近避风雨之处,妇女可以在时间不紧的情况下,频频上织机去织上几寸。纺织品有相当大的规范性、适用性,并不易毁损,以致于可以当做货币使用。因此,我们发现在埃及最早的纳税单上,完税的形式既可以是谷物,又可以是麻布。另一方面,迟至公元10世纪,一种粗糙的用途很多的毛织品,尚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被当做交换媒介来使用。


    2-6 城市


    凡是研究文化的学者都承认,农民社区的文化与文明之间,不只是存在着量的差別;然而,究竟二者之间的差别界线应该划在哪儿,在这一点上,学者们的意见却几乎毫无共同之处。也许,最好的划分标准是有无城市。甚至到了今天,人们也几乎完全没有认识到这种人的聚集形式,是何等重要、何等独特。它代表着一种社会发明。就其对文化发展之重要意义而言,这种社会发明完全能与任何技术发明相匹敌,也许只有人工生产食物这一技术发明算是例外。


    城市的建立需要一些先决条件。首先需要相当稠密的人口,以便生产剩余的食物;维持城市的核心群体就需要多余的食物。在很早的时代,这一条件只有在河谷地带才具备;因为那儿肥沃的土壤使栽培作物的收获甚为丰富,而且使永久性定居成为可能。与稠密人口一样重要的先决条件,是存在有效的技术以运输大宗的货物。缺乏这类运输技术的地区或时期,奢侈品也可以远距离交换。因此,在北美洲俄亥俄地区,霍普韦尔文化①时期修筑土方的印第安人,从黄石河地区换来了数量有限的黑曜石,从苏必利湖换来了铜,从北卡罗来纳得到了云母,从墨西哥湾得到了贝壳。然而,大宗货品的运输,构成的,却是一个截然不同的问题。大宗产品由水路运输比用其它任何运输手段都要便利。如果没有水路,那就只好依靠畜力运输,包括借助有轮的运输工具和不借助有轮运输工具的畜力运输。用人力运输大宗货物,尤其是大宗食品,是不经济的,运货人必须携带自己的食物;这就严格限制了他能搬运有效载荷的距离。


    ①霍晋韦尔文化(Hopewell culture)—北美中东部最著各印第安人古代文化,极盛期约在公元前200年至公元400年之间,主要集中在今俄亥俄州南部。许多遗址上发现了土方工程,是坟岗、庙宇或其它建筑的基础。他们的制品在遥远地区亦有发现。公元400年后,这一灿烂文化逐渐消失。


    前机械化时代里,近东、中国和印度的所有大城市,全都在河谷和海滨。在这方面,灌溉系统的存在也是非常重要的。浇灌的田地支持稠密的人口,水网又提供水上交通。在美洲用于运输的轮子根本就不存在,用于驮运的役畜仅限于南美的部分地区,所以真正够格的城市寥若晨星。古代墨西哥的特诺克蒂特兰,很可能是巴拿马地峡以北唯一的真正的城市。它位于一个大湖的湖心岛上,大湖周围土地肥沃,所以它可以从湖上运来的本地物产解决吃的问题。它在政治上的支配地位,使它可以不去考虑陆路运输的消耗,奢侈品和比较贵重的材料靠贡品解决。印加帝国的首都库斯科也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城市,此地有役畜用于运输,它又是一个组织程度很高的庞大帝国的行政中心,所以它能成为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城市。


    无论城市在何处出现,它们都引起一整串新的社会问題。许多问题根源于简单的生物学事实:我们这个物种尚未完全成功地适应大群聚居的生活。直到大约5000年前,人们一直生活在比较小型的社群里,社区中的人与外人的接触是很少的。直到今天,世界人口中相当大一部人,依然遵循着这种居住模式。在这样的情况之下,疾病的爆发受到局限,小型的社区难得遇上不得不对付病毒的情况。这些病毒是细菌在许多宿主的身上迅速传播时引起的。生活在城市之中,互相传染疾病的机会大大增加,病毒突变的机会大大增加。城市不仅使大群人密集拥塞,而且城市赖以生存的贸易使疾病感染不断增加。历史上蹂躏欧洲的大瘟疫,几乎都可追踪到具体的城市疫源,这些瘟疫又是外国商品或外国旅行者带入的。


    前机械化时代城市中,成人的死亡已够严重,婴儿的死亡率甚至更高。这样的城市纯粹靠生殖来维持人口数量,是根本不可能的。即使现在,尽管现代的环境卫生技术已经使死亡率降到比较合理的水平,但是否有任何城市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持人口,仍然是值得怀疑的。虽然疾病减少,但是其它因素又冒出来控制人口增长。城市居民面对着住房拥挤而带来的育儿困难,面对着与城市生活无法分离的经济上的不安定因素,他们自然要限制子女的数目。高度紧张的生活造成不育症,这个因素亦有可能。然而,无论复杂的原因何在,结果是一样的。城市人口不会靠生殖增长,自古至今从未靠生殖来增长。


    由此可见,城市人口的增长,始终是靠村庄和农场人口的流入,这些村子和农庄位于城市的榨取范围之内。这个范围是城市细胞的细胞质。这些移民是原料,城市将他们加工塑造成都市化的居民。用通俗的话来说,村子和农庄把乡下佬和城市赖以生存的其它原料一道喂入城市,城市把乡下佬转换成一种专门的产品—城里的滑头。


    流入前机械化时代城市的农民,绝不是农村人口中一种随机抽样的成分。他们多半是不太适应村中生活的人。在这个社会阶梯的底端,是当地从来不会干事的人和小偷小摸的人。村里人失去耐心之后只好把他们赶走。这就是历史悠久,普天相同的“到城里享乐”的模式。在汪洋大海的城市人口中,人容易隐性埋名,这些人可以继续干小偷小摸,而且他们受惩罚的危险远不如在农村那样大。有些农民丧失了地产,他们流入城市,希望找到某种就业机会。他们给城市提供了更加宝贵的材料。这样的移民给城市提供了大量廉价的、非熟练劳动力,形成了最早的、真正的无产阶级。同时,他们又是可以当做商品的最早的劳工,因为他们与雇主的关系不是血缘或熟人的关系。


    最后,肯定还有相当数量的人是自觉自愿进城的。因为他们知道,城市环境提供了更多出头和就业的机会。换言之,古代社会主要是从社会底层吸收人。用我们的标准来衡量,就是吸收农村居民中的精华。从一开始,这就给城市人口以显著的特色。城市的天平倾向于不稳定的个人一边,这些人缺乏成功农民那种乐天安命的心态。


    在邻里中生活的安全感,在与亲族共同活动中的安全感,城市居民失之而不可复得。同时,城里人的成功也不会受到穷亲戚的妨碍。大家族纽带的瓦解,似乎是一切时代,一切地方城市生活的特征。一般地说,移民城里的人似乎觉得,他们可能得到的报偿值得去冒这个风险。不妨指出,农民一旦进城,几乎无论如何再不愿意回去过乡村生活了。昔日有首老歌的主旋律是这样的:“你怎能让他们再呆在农场,既然他们已经看见了巴黎?”这一思想在苏美尔人时代和在今天一样,似乎都是说得通的。


    甚至在今天,任何城市的人口在相当大程度都是由异乡客组成的,而且这些人是社会生活难以对付的异乡人。这就提出了社会控制的新问题。舆论的非正式压力在小型的、人人照面的社群中,足以使一般人循规蹈矩;可是在城市人口中,这种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已不起作用。城里人没有一个人关心你在做什么,你也不关心不相识的人在想什么。在现代城市中开会的人,就是一个颇能说明问题的例子,他们自由活动在城里游乐时的行为就是如此。因此,有必要建立新的社会控制系统,这种控制系统以正式的强制模式为基础。警察和违警罪法庭在历史上出现极早,其形式与它们今日保存的形式相差不大。


    在我们现有的历史记录中,有一个最早的城市生活的副产品,就是法律和法律诉讼程序的高度形式化的模式。村庄生活既可能承认也可能不承认形式法,形式法与简单的禁忌和民俗是不同的法律。然而,即使在形式法律存在的文化中,在小型的人人照面的社区中,仍然可以在不借助形式的情况下相当公正地解决纠纷。在人人都认识的小型社区中,可能犯罪的人无论如何都非常有限,罪犯肯定是无路可选的;而且在人际争执中谁是谁非的问题,几乎是明白无误的。


    另一方面,在城市中,可能犯罪的人数要大得多,抓错人的几率就相应增加。在民事案件中,法官不可能作出村子里自然而然就会解决纠纷的那种裁决,因为他不知道当事人的人格,也不知道他们过去相互关系的背景。形式法律和法律诉讼程序的整个观念的产生,实在是城市环境的附产物,这一点似乎是非常可能的。面对与当事人和纠纷打交道的需要,处在法官对案件中的实际因素了解极少的情况之中,用巫术习俗取代认证实情的企图便应运而生。因此,法庭大声宣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倘若法庭坚守这一原则,它就会立即失去执法公正的可能性。法律和法庭的运演过程笼罩在庄严的仪式之中,既是为了给旁听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也是为了给它添上一点巫术魔力的色彩。诉讼程序以僵硬呆板的形式进行,笼罩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之中,以便恰如其分地接近于超自然的魔力。人们发现,蔑视法庭所受的惩罚实际上和法庭的历史一样悠久。


    律师和法官应运而生。他们是非常精细地研究法律条文的技术专家。他们征引过去的判例。案例越古老,查明它们所需要的研究工作越多。它们的魔力效果就越大。唯有在中国,过去的判例才有意识地予以忽视,他们偏重当前的情况;中国的文明在此与别的文明走上了不同的道路,正如它在其它许多方面走上了不同的道路一样。


    形式法典和程式化的法律诉讼程序,也可能存在于非都市化的社会中,比如在多半的非洲部落和印度尼西亚就是这样,印尼的形式法叫阿达法。然而,没有这样的法律和法律诉讼模式,小型的人人照面的社区也能很好地正常运行,而城市却是绝对无法正常运转的。耐人寻味的是,虽然美洲印第安人显然是缺乏法律观念的,但是在城市生活出现的那几个地区里,却形成了形式法典和程式化的法律诉讼程序。


    城市给它所支配的地区提供专门的服务,以此回报它所得到的原材料和人口。其中最重要的服务与宗教、行政和贸易相关。城市通常是周围居民的宗教活动中心,农民在此诉诸令人难忘并因此而大概非常有效的祈求超自然力的仪式。定期的宗教典礼使人们汇聚一堂,自然有利于贸易和交换。虔诚的朝圣者带上剩余的农产品,换取村子里不能提供的货物。在这一方面,城市还提供了外域产品的集散地。这样销售异域产品,比在分散的村子里进行小宗的销售,就经济省事多了。


    庙宇和集市是大多数古代城市的主要特征。毋庸赘言,城市既是交换货物的地方,也是交換思想的地方。世界各地的城市都在文化传播中发挥着焦点的功能。旅行者和商人不光是从远方来走一走。这些异乡人还有在城市中建立异国居民区的强烈倾向。结果导致不同文化背景的群体进行密切和连续不断的交往,使思想交流的机会大大增加。在这些古代城市中,正如在我们的现代城市中一样,有一个双向的文化交流过程。城内定居的异域人士借此过程给予并接受新事物。


    早期城市作为行政中心的重要性,常常被人忽略。每一座古城都有其宫殿。宫殿不只是君王的寓所,而且是城市管理所需的各种办事机构的所在地。在古代城市里,世俗统治者和宗教统治者的关系总是密切的,如果并非总是相互同情的话。人们常发现,宫殿和行政机构兼容于庙堂之中。


    古代城市还支持着多种多样范围更广的活动和专业工匠,它超过了村子所能提供的可能性。技术熟练的工匠,比如手饰匠、盔甲工,小型社区只断断续续需要他们的服务;在城里,他们可以变成专职的工匠,这是由于市场的扩大。许多同行工匠的存在,外域产品的进口,不只是刺激了技术的改进,而且还提供了一批会心人,他们能鉴赏超群的技艺,賦予它以威望。城市还给医生、律师、抄书先生、教师等等以连续不断的就业机会。这些专业人员实际上依附于庙宇,协助它支配社区的精神生活。与熟练工匠的情况非常相似,同一行业中许多专业人员的存在,刺激着思想的发展。在城市中,破天荒第一次,哲学家或原始的科学家可以与情趣相投的同好邂逅接触,并且在与别人的思想撞击中磨砺自己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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