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餐过后
3个月前 作者: 科塔萨尔
午餐过后,我本想待在房间里看看书,但是爸妈几乎立刻就过来跟我说我那天下午得带那人出去散步。
我冲口回答说不要,叫别的人带他去,请让我在自己房间里学习。我本来还要说些别的,向他们解释为什么我不喜欢跟他出去,但是爸爸往前跨出一步看着我,那种样子我受不了,他的目光盯在我身上,我就觉得那目光越来越盯到我面孔里面,我都快喊出声来了,只好转过身,回答说好的,当然,马上。在这种情况下,妈妈从来都是一言不发,也不看我,但是她会合着手站得靠后一些,我看见她垂到额前的灰发,就只能转过身,回答说好的,当然,马上。然后,他们没再说什么就走了。我开始穿好衣服,唯一的安慰就是我要穿上锃亮锃亮的黄色新鞋了。
我走出房门时,是两点钟。恩卡纳西翁阿姨说我可以到最里面的房间去找他,他总是很喜欢下午钻到那里去。恩卡纳西翁阿姨应该察觉到我因为必须要跟他出去而无比沮丧,因为她用手摸摸我的头,然后弯下腰吻了吻我的额头。我感觉到她往我兜里放了点东西。
“给你买点儿什么,”她在我耳边说道,“别忘了也给他一点,那样才乖。”
我吻了吻她的脸颊,心里高兴了一些。我走过大厅门口,爸妈正在厅里下跳棋。我觉得,我跟他们说了声再见,或类似的话吧,然后,我拿出那张五比索的纸币,把它抹平,放进钱包里,那里面已经有一张一比索的纸币和一些钢镚儿了。
我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他,我用力抓牢他,我们俩就从院子里出去到了通向前面花园的门口。有一两次,我突然很想就这么放开他,回到屋里,跟爸妈说他不想跟我出去,但是,我很肯定,他们还是会把他带过来,逼着我带他去临街的大门口。他们以前从来没叫我带他去过市中心,而他们现在竟叫我干这种事,这太不公平了,因为他们很清楚,他们就逼我带他到路上散过一次步,那一次就发生了阿尔瓦雷斯家那只猫的那场惨剧。我觉得自己好像还能看见在门口跟爸爸说话的那个警察的脸,还能看见爸爸之后倒了两杯甜烧酒,妈妈则在她的房间里哭泣。他们竟叫我干这种事,太不公平了。
早上曾下过雨,布宜诺斯艾利斯的道路是越来越坑坑洼洼了,走路时简直不可能不把脚陷进个把水坑里。我想尽办法挑最干燥的地方走,努力不把我的新鞋打湿,但是,我立刻就看出来他很喜欢往水里踩,我必须使劲全力猛拽才能逼着他跟我走。虽然如此,他还是成功地走近了一块比其他地方更塌下去一点点的地砖,等我发现的时候,他已经全身湿透、到处沾着枯叶了。我只能停下脚步,把他弄干净,我一直觉得邻居们就在花园里看着,什么都没说,但是都在看着。我不想说谎,我并不介意他们看着我们(看着他和带他散步的我);最糟糕的是杵在那里,手上的手帕一点点被打湿,沾上泥点和枯叶片,而且我还必须抓着他,让他不能再次靠近那个水坑。再说,我已经习惯了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在街上逛,吹着口哨、嚼着口香糖或者一边看着漫画,一边用眼角余光估算着从我家到电车站的人行道上的地砖,我对那些路很熟悉,这样,我就能知道我什么时候会经过蒂塔的家门前,或者我什么时候会到达卡拉波波街角。现在,这些事我都不能做了,而那条手帕开始打湿我口袋的衬里,我的腿上感觉到湿漉漉的,叫人怎能不相信果然祸不单行。
在这个时间,电车总是很空的,我暗自祈祷我们俩能坐同一排座位,我会让他坐在靠窗的一边,他就不会那么惹人嫌。不是说他会乱动,但是,人们总会觉得他惹人嫌,我也能理解。因此,我一上车就很担心,因为电车里几乎坐满了人,没有一个空着的双人座。路太长了,我们不能一直站在车门口,售票员会叫我坐下,叫我把他安置在什么地方。因此,我立刻让他往里走,把他带到中间的一个双人座位上,靠窗的那一边有一位女士坐着。也许,最好是坐在他后面看着他,但是,电车坐满了人,我必须再往前走,坐在挺远的地方。乘客们并不怎么在意,在这个时候,人们还在消食,正随着电车的颠簸而半梦半醒。但倒霉的是,售票员停在了我让他坐的那个座位旁边,用一枚硬币敲着售票器的铁皮,我又得转过身,示意他来找我收钱,我得把钱亮给他看,让他明白他得给我两张票,但是那售票员却是那种很没有眼力的呆瓜,只管拿着硬币敲啊敲。我只能站起身来(现在,有两三个乘客正看着我),走到那个座位旁边。“两张票。”我对他说。他撕下一张,看了我一眼,然后把票递了给我,又往下看了看,带着些轻蔑。“请给我两张。”我又说了一遍,我很确定整个电车的人都觉察到了。那呆瓜又撕了一张票,递给了我,他要跟我说句什么,但是我把钱递给他后就转身三步并作两步回到座位上,头也不回。但更要命的是,我还时时都得回头看看他是不是还老实地待在后面的座位上,这引起了几个乘客的注意。我一开始决心只在经过每一个拐角的时候回头,但是,我觉得每个街区都长得可怕,我时时都害怕会听到一声惊呼或尖叫,就像发生阿尔瓦雷斯家的猫那件事时一样。然后,我开始数到十,就像拳击赛里一样,这大概是走半个街区的时间。一数到十,我就借故回头,比如理理衬衣的领子啊,或者把手伸进外衣口袋里,只要看起来像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或类似的举动,就都行。
大约走了八个街区后,我不知怎么就觉得靠窗边坐着的那位女士好像要下车了。这可要命了,因为她会对他说句什么,叫他让她过去,而他若是不搭理,或者说不想搭理,那位女士可能会生气,会想强行过去。不过,我对这种情况清楚得很,也一直处于高度紧张中,因此我开始在到达每个拐角前都往后看看。有一次回头看时,我觉得那位女士就要起身了,我敢发誓她对他说了句什么,因为她看着他那一边,我觉得她动了动嘴。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位胖胖的老太太从我座位旁边的一个位子上站起身来,开始在过道上走。我走在她后面,很想推她一下,在她腿上踢一脚,叫她走快一点,让我赶到那位女士的座位那边,她已经抓起地上的一个篮子或是什么东西,站起身来准备下车了。最后,我觉得我确实推了老太一把,我听到她抱怨了一声。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那个座位旁边的,但我总算及时把他拽出来,让那位女士能够在那个转角下车。然后,我让他靠窗坐好,自己坐到他旁边,心里特高兴,虽然有四五个蠢货就坐在前面的座位上或是站在车门口看着我。也许,售票员那呆瓜已经在车门口跟他们说过些什么了。
我们已经开到十一街区了,车外是灿烂的阳光,街道都是干的。这时候,如果我是一个人坐车,我会走下电车、步行去市中心,对我来说,从十一街区走到五月广场并不算什么。有一次,我算过时间,正好用了三十二分钟,当然,有时候会跑一跑,尤其是最后一段。但现在,我却必须顾着那扇窗户,因为曾经有人说过,他可能会突然打开窗户往外跳,只为了找这么个乐子,就好像其他许多旁人无法理解的乐子一样。有一两次,我觉得他就要把窗户往上掀开了,我只得从后面把手伸过去,把窗户压在窗框上。也许,这都是我的想象,不过,我并不能确定他是不是真打算打开窗户往外跳。比如说,当巡票员过来时,我就完全忘了这档子事,而他也没有往外跳。巡票员是一个又高又瘦的家伙,他在前面车门处出现,开始查票,他神情和蔼,有些巡票员就会这样。当他查到我的座位上时,我把两张票都递给他,他在一张上面打了孔,然后往下看看,再看了看另一张票。他本要打孔了,却拿着那张票停在打孔钳的窄槽口。我一直暗自祈求他能快点打上孔,把票还给我,我觉得电车里的人越来越注意我们这边。最后,他耸耸肩,在票上打了个孔,把两张票都还给我,我听到后面车门那边有人哈哈一笑,但是,我自然是不愿意回头去看。我又把手伸过去,压住了车窗,假装我再也看不见巡票员和其他人了。在萨米恩托街和利维尔塔德街路口,开始有人下车了,当我们到达佛罗里达街,几乎已经没人了。我一直等到了圣马丁街才让他从前门下了车,因为我不愿意经过售票员那个呆瓜身边,他好像要对我说些什么。
我很喜欢五月广场,当别人跟我说起市中心时,我总是立马就想到五月广场。我喜欢那里的鸽子,喜欢那里的总统府,因为它能给人带来那么多对历史的回忆,让人想起革命时期落下的炸弹,想起那些曾经扬言要拿金字塔来拴马的军阀们。那里有卖花生和其他东西的小贩,很容易就能找到一张空椅子,要是愿意,可以再走一走,很快就能走到港口,看见船只和起货机。因此,我想最好是带他去五月广场,离汽车和小巴士远一点,我们在那里可以坐一会儿,直到该回家里去的时候。但是,当我们从电车上下来,开始顺着圣马丁街走时,我觉得好像有点头晕,我突然发觉,差不多一个小时的车程,我得一直往后看,还得假装没看见别人在盯着我们看,再加上那个售票员、那个要下车的女士和那个巡票员,这一切可把我累惨了。我多想走进一家奶制品店,要一个冰激凌或是一杯牛奶,但是,我很清楚不能这样做,我知道,只要一个地方能让人们坐着更从容地盯着我们看,我就一定会后悔随随便便带他进去。街上的人来来往往,每个人都在赶路,尤其是在圣马丁街,这里满是银行和事务所,大家的胳膊下都夹着公文包,行色匆匆。因此,我们一直走到坎加约街的拐角。然后,当我们在比乌瑟出版社那摆满墨水瓶和其他漂亮玩意儿的玻璃橱窗前走过时,我感觉他不愿意往前走了,他变得越来越难拖动,无论我再怎么拽(同时努力不引人注意),也几乎寸步难行,最后,我不得不停在最后一个玻璃橱窗前,假装望着那些有凸纹花饰的皮制办公用具。也许,他有点累,也许,他不是乱发神经。反正,站在那里并没什么不好,但是,我还是不喜欢,因为,过往的人群更有时间盯着看了,有两三次,我发觉有人在跟别的人议论,或是碰碰胳膊肘叫别人看。最后,我再也忍不住了,我再次抓住他,假装走得若无其事,但是,我每一步都走得十分费力,就像在梦里似的,梦里的我穿着成吨重的鞋子,简直抬不起脚。最后,我总算让他那股杵在那里不动的劲头过去了,我们便继续沿着圣马丁街走,直走到五月广场的那个街角。现在,难题变成了过马路,因为他不喜欢过马路。他能打开电车的车窗往外跳,但是他不喜欢过马路。糟糕的是,要到达五月广场,总得穿过一条车来人往的街道。在坎加约街和巴尔托洛梅·米特雷街的路口,这没这么困难,但是,现在我就快要不行了,我手拖着他,觉得他重得要命。有两次,车流停了下来,站在人行道旁我们身边的人们开始过马路,我明白我们是不可能走得到另一边的,因为他会停在路的正中央,因此,我宁愿一直等到他下定决心。当然街角杂志摊老板已经越来越注意我们了,他跟一个我这么大年纪的少年说了句什么,少年做了个鬼脸,回答了他一句天知道什么话。许多汽车开过来,停下,再启动,而我们,就杵在那里。迟早会有警察过来,这是我们可能遇到的最糟糕的情况,因为,警察人都很好,所以,他们都会多管闲事,他们会问好多问题,看看你是不是走丢了,而他可能会突然发起飙来,我就不知道最后会怎么收场了。我越想就越不安,最后,我真的害怕起来,简直有点想吐了,我发誓。因此,趁着车流停了下来,我紧紧抓住他,闭上双眼往前拽,身子几乎折成两段。当我们到达广场时,我松开他,一个人往前走了几步,然后,我回过头去,我真希望他就这么死了,希望他已经死了,或者爸妈已经死了,我也终于死了,大家都死了,被埋了,只除了恩卡纳西翁阿姨。
但是,这些想法一下子就过去了。我们看到一张完全空着的很漂亮的长椅,我轻轻地拉住他,我们俩坐在那张长椅上看鸽子,幸好,它们不会像猫那样抓人。我买了花生和糖果,我两样都喂他吃了一些。晒着五月广场上的午后阳光,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我们感觉相当不错。我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冒出了就把他丢在那里的这个念头,我唯一记得的是,我一边给他剥花生,一边想着如果我假装给远处的鸽子扔点什么过去,就可以很容易地绕到金字塔纪念碑后面,这样就看不见他了。我觉得,在那一刻,我没有想到回家,或是爸妈的表情,因为如果我想到了这些,我是不会干这么件蠢事的。要像智者或是历史学家一样考虑得面面俱到应该是很困难的吧,我只想着自己可以把他丢在那里,可以把手插在兜里独自在市中心逛逛,可以在回家之前买本杂志或是进什么店里吃个冰激凌。我接着喂了他一会儿花生米,但是,我已经下定决心,逮到机会就假装起来伸伸腿,我看到他并不介意我是待在他身边还是走开去喂鸽子吃花生。于是,我开始把剩下的花生都扔给鸽子吃,鸽子围着我到处走,直到我的花生米喂完了,它们也累了。站在广场的另一头,那张长椅几乎都看不到了,从总有两个士兵看守的玫瑰宫前穿过也就是一眨眼的事。我从旁边一直走到哥伦布大道,妈妈常说小孩子不应该一个人去那条街。我习惯性地频频回头,但是,他是不可能跟着我的,他现在最有可能干的事情是在长椅周围打滚,直到某位好心的女士或是某个警察走过去。
我不怎么记得当我在哥伦布大道上——这只是一条平淡无奇的路——走着的那一刻发生了些什么事情。当时,我坐在一家进出口商店的玻璃窗台上,然后,我的胃开始疼起来,不是像要立刻上厕所的那种疼,而是靠上面一点,真的是胃部疼,就好像我的胃在一点点绞动似的;我想呼吸,但是那很困难。因此,我只得一动不动,等着这阵痉挛过去。我眼前只看见一片绿色和许多飞舞的小斑点,还有爸爸的脸,最后,就只剩下爸爸的脸,因为我已经闭上了眼睛,我觉得我闭上了,而爸爸的脸就在那一片绿色中。过了一会儿,我能呼吸得更顺畅了,有几个男孩看了我一会儿,有一个对另一个说我是闹肚子了,我却摇摇头,说没什么,说我总是胃抽筋,但是很快就会过去。有一个说,如果我愿意,他就给我去找杯水来,另一个则建议我把额头擦擦干,因为我正在流汗。我笑了笑,说我已经没事了。我迈开脚步,只求他们走开让我一个人待着。确实,我在流汗,汗水都顺着眉毛滴了下来,一滴咸咸的水滴流进我的一只眼睛里,因此,我拿出手帕,擦了擦脸,我感觉嘴唇破了点皮,我一看,是一片粘在手帕上的枯树叶划破了我的嘴。
我不知道自己花了多长时间才回到五月广场。我在半路上摔了一跤,但是我在被人看见以前就爬了起来。一辆辆汽车在玫瑰宫前驶过,我在其间狂奔而过。我远远地看见他没有离开过那条长椅,但是我还是继续跑啊跑,跑到长椅那边,我累得一瘫,鸽子吓得四散飞离,人们纷纷侧目,带着那种看见奔跑中的孩子时才有的神情,就像奔跑是一种罪过似的。然后,我把他弄得干净一点,说我们得回家了。我这么说,是要让自己听见这话,要让自己感觉更加高兴,因为,跟他在一起,唯一管用的就是紧紧抓住他、带着他。他不听人说话,或者是他假装不听。幸好,这一次,过马路时他没有胡来。刚上车时,电车也几乎是空的,因此,我把他放在第一个座位上,自己坐在旁边。坐在车上时,我没有回过一次头,连下车的时候都没有:最后一个街区我们走得很慢,因为他老想跳进水坑里,我则为了从干的地砖上走而斗争。但是,我并不介意,我一点也不介意。我一直都在想:“我丢下过他。”我看着他,心里想:“我丢下过他。”虽然我并没有忘记哥伦布大道上的事,但是我感觉非常好,几乎有点自豪。也许下一次……这不容易,但也许……谁知道爸妈看见我手牵着他回家时会怎么看我。当然,他们会很高兴我把他带到市中心去散步了,父母们总是因为这种事情而高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那一刻,我竟突然想到,有时候爸妈也会拿出手帕来擦擦脸,手帕上也有一片枯树叶会将他们划伤。<hr/>[60]阿根廷总统府,也被称为“玫瑰宫”。[61]指五月广场上矗立的金字塔形纪念碑——“五月金字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