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ONE
3个月前 作者: 约翰·威廉姆斯
1
从埃尔斯沃思到屠夫十字镇的公共马车原来是一辆多用途马车,经过改造,用来运输乘客和小型物资。四匹骡子拉着车,行驶在一条隆起的高低不平的道路上,这条道路从平坦的大草原缓坡向下通往屠夫十字镇。道路上留有大型马车轧出的车辙,这辆多用途马车进出这些车辙时,那些覆盖着帆布、用绳子捆绑在车中央的货物便东摇西摆起来,车子两侧卷着的帆布帘撞击着山胡桃木杆子,杆子是用来支撑板条和帆布搭成的车顶的。马车上只有一名乘客,坐在车后,这时他只能把身体死死抵住马车的侧板,一只手张开撑在蒙着皮革的硬板凳上,另一只手抓住放置在侧板铁孔里的光滑的山胡桃木横杆,以免摔倒。车上的货物堆得几乎和车顶一样高,把车夫和乘客隔开,车夫大喊一声:“屠夫十字镇,就在前面。”声音盖过了骡子扑哧扑哧的喷鼻声和马车吱吱嘎嘎的声音。
乘客点点头,把头和肩膀探出马车的侧面向前望去。视线越过冒着热汗的骡子屁股和上下颤动的骡子耳朵,他看到远处一些简陋的棚屋,这些棚屋聚集在一起,建在一片比棚屋高一点的树林前。瞬间,眼前的色彩留给他这样一个印象——在一抹深绿色衬托下,淡褐色和灰色融合在一起。突然,马车颠簸起来,迫使他又坐直身体。他紧盯着眼前隆起的一堆左摇右晃的货物,不停地眨着眼。这是个刚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身材颀长,原本白皙的皮肤因为一整天在太阳下曝晒开始泛红。他已经脱下帽子,用来擦额头的汗,而且也没有重新戴上。他一头淡棕色的头发,像弗吉尼亚烟草的颜色,原来修剪得清爽有型,现在却变成了色彩不均匀的一圈圈鬈发,散落在耳朵和前额上。他下身穿一条崭新的黄棕色土布裤,上等布料上的折痕依稀可辨,棕色便装短上衣、背心和领带早已脱去。多用途马车缓慢前行,微风习习,即便如此,亚麻白衬衫也是汗渍斑斑,松松垮垮地耷拉在身上。这两天刚刚长出来的金黄色胡须沾着水汽,闪着亮光。他不时用一条脏兮兮的手帕擦擦脸,似乎胡须惹恼了皮肤似的。
他们接近小镇的时候,道路变得平坦了,马车微微地左右摇摆,前进的速度也快了起来,年轻人不用再抓住山胡桃木横杆,他坐在硬板凳上,身子可以较为舒适地前倾着。骡子嘚嘚的蹄声变得稳定而低沉。马车周围掀起一团尘雾,像黄色的烟雾,翻腾尾随着马车。除了马具的碰撞声,骡子粗重的呼吸声,蹄子嘚嘚声和马车时高时低的吱吱嘎嘎的声音,远处还可以听到人的叫喊声和马匹嘶鸣的声音。在道路一侧可以看到平坦的长草地上出现了几块光秃秃的泥地;随处可见遗弃的篝火,烧焦的木头交叉叠放着。几匹蹒跚的马儿在低矮的黄草地上吃草。当马儿听到路过的马车的声音时,猛然抬起头,向前竖起耳朵。一声怒吼突然响起;有人发出了笑声;马发出喷鼻声和嘶鸣声,还有辔头一拉发出的叮当叮当的声音。
屠夫十字镇几乎一眼便可尽收眼底,六幢简易的木结构房屋被一条狭窄肮脏的街道分开。道路两旁比房屋更远一点的地方,散落着一些帐篷。马车首先经过街道左边一个支得不太牢靠的帐篷,帐篷是用国防黄布料制成的,四面可以卷起来,顶帘上挂着一块平整的木板,上面用红颜色潦草地写着:乔·朗理发店。对面是一间低矮的房屋,几乎呈正方形,没有窗户,一块帆布当作门帘,没有任何装饰的木板面墙上用黑颜色稍稍工整地写着:布拉德利成衣店。在这间房屋的旁边还有一幢两层的长方形房屋。多用途马车在这座长方形房屋前停了下来。从这幢房子里传来持续不断的低低的声音。房屋的正面被伸出来的长长的顶棚遮蔽,但是依然可以看到在门上方黑影里有一块字迹隽秀的招牌,红字黑框,上写:杰克逊酒吧。房前的长凳上坐着几个人,马车停下来的时候,他们没精打采地看着。那个年轻的乘客开始收拾座位旁的衣服,这是他白天天热时脱下的。他戴上帽子,穿上便装上衣,把背心和领带塞进一个旅行包,途中他一直用这个旅行包垫脚。他拎起旅行包,越过侧板将包放在地上,并用同样的方式,抬起一条腿,越过侧板,踏在悬着的铁板上,借着铁板落在地上。他的靴子碰到地面时,脚的周围扬起一圈尘土,灰土落在崭新的黑色皮靴上,落在裤管上,使得裤子和裤管成了同一种颜色。他拎起旅行包,走在突出的顶棚下,进入到阴暗处。年轻人走后,马车夫从马车上卸下后面的双驾横木时,铁具的当啷声和马具锁链的叮当声混合着马车夫的咒骂声从他身后传来。马车夫痛苦地喊道:“你们有人给我搭把手,帮我把这些货物弄下来吗?”|||||
马缰绳和马具的挽绳缠在了一起,那位已经下了车的年轻人站在粗糙的木板人行道上看着马车夫用力解着绳子。一直坐在屋前板凳上的人中有两个人站起身,从他身边走过,缓慢朝街道走去;他们打量了一下拉紧货物的绳子,开始不紧不慢地用力解绳子上打的结。而马车夫那边,他猛地一拉绳子,绳子终于解开了。他牵着骡子,斜穿过街道,朝马车行走去,走了很长的一段路。这是一间低矮的房屋,四面敞开,屋顶是用劈开的原木搭起来的,由未刨皮的笔直的原木支撑着。
马车夫把马车队牵进马厩后,街道又是一片宁静。那两个人正在有条不紊地松开绑在货物上的绳子。酒吧里面的声响似乎被一层层灰尘和热浪淹没了。那个年轻人小心地踏在直接铺在地上的木板块上,木块长短不一。他的正前方是半个窑洞,有一个倾斜的洞顶。在洞顶的边上有一个用铰链连接的掩挡物,由两个对角倾斜的柱子撑着,掩挡物放下可以盖住前面宽大的洞口;洞里面的凳子和搁板上散乱地放着一些马鞍和六七双靴子。在洞口的草墙上有一个挂东西的钩子从墙上突出来,上面挂着许多长条的生皮革。在窑洞的左边有一幢两层的建筑,新刷的白色,有些红色的装饰品,几乎和杰克逊酒吧一样长,但比杰克逊酒吧高一些。在这幢建筑的正中央有扇宽敞的门,门上有一个装在框子里的精致招牌,上面写着:屠夫旅馆。年轻人就是朝着这家旅馆一边慢慢走去,一边看着街上的灰尘随着他移动的脚步向前扑去,四散开来。
他走进旅馆,就在敞开的门口停了下来,好让眼睛适应里面的昏暗。在他的右边隐隐地出现一个柜台的轮廓;柜台后面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子一动不动地站着。房间里散放着六张皮垫直背靠椅。三面墙上间隔均匀地装着方形的窗子,有亮光从窗子里照进来。方窗子是用半透明的布帘遮住的,布帘微微地向室内鼓起,好像阴凉的室内是真空的。
“我要一间房。”他的声音在寂静中空空回响。
那个伙计把一本打开的登记簿推到他面前,递给他一根有铁尖的羽毛管。年轻人慢慢地在登记簿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威廉·安德鲁斯。墨水很淡,灰白的纸上印着淡蓝色的字。
“两块钱一天。”伙计说,一边把登记簿拉回到自己身边,一边辨认着上面的名字。“如果你想要把热水送到楼上去,另加一角二分半钱。”他忽然抬起头看着安德鲁斯,问:“在这儿待多久?”
“不知道,”安德鲁斯说,“你认识一个叫麦克唐纳的人吗?”
“麦克唐纳?”伙计微微点头,“那个兽皮商。当然认识,大家都认识麦克唐纳,是你朋友?”
“不完全是,”安德鲁斯说,“你知道哪儿可以找到他?”
伙计点点头,“他在南面的盐坑那儿有一个办公室。从这儿走过去大约十分钟。”
“我明天去找他,”安德鲁斯说,“我几分钟前刚从埃尔斯沃思来到这里,今天累了。”
伙计合上登记簿,从系在腰带上的钥匙环里的一大串钥匙中取出一把,交给安德鲁斯。“你得自己把旅行包拿上楼,”他说道,“你要水的时候,我会把水提上去的。”
“一小时左右。”安德鲁斯说。
“十五号房间,”伙计说,“就在楼梯旁边。”
安德鲁斯点点头。所谓楼梯不过是两侧都没有扶手的踏板,也没有过梁,楼梯从远端的墙那边陡然倾斜向上,一直插入房子中层的一个长方形小洞。安德鲁斯在将房间分为两部分的狭窄通道的一头,找到自己的房间,房门没锁,他走了进去。房间不大,只有一张狭窄的绳床,上面放着薄薄的床垫;一张粗糙的木桌,上面放着一盏台灯;一个马口铁的洗脸盆;一面镜子;一张直背靠椅,和他刚才在大厅里看到的差不多。房间有一扇面朝街道的窗户,窗户里镶着一个轻巧的可拆卸的木框,上面盖一块薄纱布。他这才想起自从他进了这个镇子,还没有看到过玻璃。他把旅行包放在没有铺任何东西的床垫上。
他从包里拿出行李后,就把旅行包推到低矮的床下,然后伸展身子躺在凹凸不平的床垫上;床垫咯吱作响,因为他身体的重量而陷了下去;他能感觉到支撑床垫的绳子拉得紧紧的,抵着他的身体。他的大腿和屁股麻木地抽搐着。这时他才意识到这次旅行把他给累坏了。
但现在旅行终于结束了;他的肌肉放松了下来,脑子又回到了沿途的路上。差不多两个星期以来,铁路和马车载着他横跨了整个国家的东西部。从波士顿到奥尔巴尼,从奥尔巴尼到纽约,从纽约到……许多城市的名字乱七八糟地一起出现在他的记忆中,和他所走的线路根本联系不到一起:巴尔的摩、费城、圣路易斯。他记起了坐公共马车时坚硬的板凳让他痛苦难熬,他还记起肮脏火车站里的木板条长凳。旅途一路的痛苦此时从骨头里渗透出来。由于知道旅途已经结束,这种痛苦反而变得异常清晰。|||||
他知道明天一定会浑身疼痛。他笑了笑。他面对的薄纱布覆盖的窗户亮着光,他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
过了一会儿那个伙计拿上来一个木盆和一桶热水。安德鲁斯打起精神,舀了一些热水放进铁脸盆里。他在脸上涂上肥皂,刮起胡子。伙计又去提了两桶水回来,并把水倒进盆里。伙计离开房间后,安德鲁斯开始慢慢脱衣服,一边脱,一边抖掉衣服上的尘土,然后小心地把衣服放在直靠背椅上。他踏进木盆,坐了下去,膝盖顶到了下巴。他慢慢地往身上抹肥皂,温热的水和傍晚的宁静让他昏昏欲睡。他坐在盆里一直到开始点头打盹。最后当头碰到膝盖的时候,他站了起来,走出木盆。他站在光光的地面上,身上滴着水。他四下看了看,没发现毛巾,便从椅子上拿起自己的衬衫,擦干了身体。
不知不觉中,房间暗了下来。在逐渐变暗的过程中,窗户显现出一抹灰色的亮光。一阵凉风让窗户的薄纱布如波浪般起伏,看上去像是有生命的东西在有规律地搏动,一会儿强,一会儿弱。从街道上传来逐渐升高的嘀嘀咕咕的声音和靴子踏在木板人行道上沉重的脚步声。一个女人的声音在笑声中响起,然后又戛然而止。
他洗完澡,放松了下来,背部紧张的肌肉不断增加的颤动也得到了缓解。他依然光着身子。他把折叠起来的毛毯推卷成像枕头一样的形状,然后在没有铺任何东西的床垫上躺了下来。皮肤感到了床垫的粗糙。房间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他便沉沉入睡。
夜里他被吵醒了好几次,睡梦中不能确切地分辨究竟是什么声音。在这几次醒来的时候,他朝四周望了望。房间一片漆黑,连墙都看不清楚,那是他房间的界限。他感觉自己像是一动不动地被悬在某个地方,瞎了似的什么也看不见。人们的笑声、说话声、低沉的撞击声和摩擦声,所有这些声音他感到都来自自己的脑袋,并且在脑中某个空荡荡的地方不停地盘旋。有一次他以为自己听到了一个女人说话的声音,然后是她的笑声,就在附近,就在过道那边的某个房间里。有一会儿他让自己醒着,认真谛听,但再也没有听到她的声音。
2
安德鲁斯是在旅馆吃的早饭。饭厅在一楼后面的一间狭窄的房间里,里面只有一张长桌,桌子四周零零落落地摆放着几张直靠背椅,看起来是旅馆的主要家具。在桌子的一端坐着三个人,躬身围在一起聊天。安德鲁斯一个人坐在另一端。那个昨天给他送水上楼的伙计走进饭厅,问他要不要吃早饭,安德鲁斯点点头。那个伙计转过身,朝远端那三个人身后的小厨房走去。他走路有点跛,只有从后面才能看得出来。他回来的时候端着一个托盘,里面放着一大盘青豆和玉米粥,还有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他把食物放在安德鲁斯面前,伸手到桌子中间去拿没有盖盖的盐碟子。
“上午这个时候我到哪里可以找到麦克唐纳?”安德鲁斯问道。
“在他办公室,”伙计回答说,“他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那儿,沿着街道一直往南朝小河走,到达一片棉白杨林前,向左拐入一条岔路。就是那个盐坑这一边的小棚屋。”
“盐坑?”
“处理兽皮用的,”伙计说,“你肯定会看到的。”
安德鲁斯点点头。伙计转身离开了房间。安德鲁斯吃得很慢;青豆微热,加了盐也没什么味儿。玉米粥像面糊,根本没有热透。咖啡虽然是热的,但是很苦;喝了以后舌头发麻,他把嘴唇一直往后拉,露出雪白的牙齿。他把咖啡一饮而尽,只要热度受得了,能喝多快就喝多快。
吃完早饭,他来到街上的时候,太阳已经在小镇几幢房子的上空高高地升起,阳光强烈地照在地上,让人感到它的存在。现在街上的人比他刚到小镇的时候多了许多。有些男人穿着套装,戴着圆顶高帽,更多的人则穿着随意。有些男人穿着褪色的蓝色牛仔裤,或者穿着脏兮兮的帆布衣服,还有的则穿着细平布服装,所有这些人都混杂在一起。他们行走在人行道上或者街道上,虽然各有心事,但并不特别匆忙。
男人的衣服色彩单调,但其中偶尔也会出现一点亮色——红色、淡紫色和纯白色——那是女人的裙子或者衬衣的颜色。安德鲁斯把下垂的帽檐往下拉了拉,好遮住阳光,沿着街道朝屠夫十字镇外的树林走去。
他依次经过皮革商品店、马车行和一间四面敞开的小铁匠铺。街道到铁匠铺就到了尽头。他走下人行道,走上一条小道。离屠夫十字镇大约二百码就到了伙计所说的岔道。说是岔道,不过是过路车辆的车轮在地上轧出的两条压痕。在这条岔道的尽头,离小道一百米远的地方有一间平顶小棚屋,小棚屋过去是一排木栅栏,在这么远的地方,他看不清楚栅栏排列的形状。在栅栏近前东一辆西一辆地停着几辆马车,马车的辕杆背朝栅栏放在地上。安德鲁斯接近办公室和栅栏的时候,闻到一股莫名的臭味,刚开始只是淡淡的,后来越来越浓。|||||
小棚屋的门开着。安德鲁斯停下脚步,举起攥紧的拳头准备敲门。棚屋里面只有一间房间,里面乱七八糟地放着许多书籍、文件和账簿。有的散乱地丢在没铺任何东西的地板上,有的凌乱地堆在角落里,有的则从靠在墙边的柳条箱里散落出来。这里看上去异常拥挤。在这些东西的中间,一个身穿衬衫的人弓腰坐在一张粗糙的桌子旁,急急忙忙地一张张翻阅一本厚厚的账簿。他一边翻,一边轻声单调地骂着。
“是麦克唐纳先生吗?”安德鲁斯问。
那人抬起头来。他的嘴很小,张开着,蓝色的眼睛向外突出,眼白和他的衬衫是同样的灰白色,眼睛上方的眉毛上翘。“进来,进来。”他说道,一边猛地穿过垂在额头的稀疏的头发向上伸出手。他把椅子从桌子跟前向后推去,刚要站起来,然后又疲倦地坐了回去,肩膀耷拉下来。
“进来,别只是在外面那儿站着。”
安德鲁斯走进来,但只是站在门里面。麦克唐纳朝安德鲁斯身后的角落方向挥了挥手,说道:“年轻人,拿张椅子坐下。”
安德鲁斯从一堆文件后面拖出一张椅子,放在麦克唐纳的桌子前。
“你想要什么——我能为你做些什么?”麦克唐纳问道。
“我是威尔·安德鲁斯。我想你不记得我了。”
“安德鲁斯?”麦克唐纳皱起眉头,抱有某种敌意地看着这个年轻人。“安德鲁斯……”他绷紧了嘴,嘴角向下弯曲,和从下巴延伸上来的皱纹会合在一起。“该死,别浪费我的时间;如果我记得你,你刚进来的时候,我早就跟你打招呼了。现在——”
“我这儿有一封信,”安德鲁斯说道,一边把手伸进他胸前的口袋里,“是我父亲的信。他叫本杰明·安德鲁斯,你在波士顿的时候认识他的。”
麦克唐纳接过安德鲁斯送到他面前的信。“安德鲁斯?波士顿?”他的口气透出不悦和困惑。他拆开信的时候眼睛还看着安德鲁斯。“哦,当然认识。你刚才为什么不说你是……当然认识,那个牧师朋友。”他认真读着那封信,并在眼前变换信的位置,好像那样会把信读得快些。他看完信,重新把信折起来,并随手丢在桌子上的一堆文件里。他用手指敲着桌子。“我的天,波士顿,那一定是十二或者十四年前的事了。是‘一战’前。那时我经常在你们家的客厅里喝茶。”然后他惊奇地摇了摇头,“我一定在某个时候见过你,可想不起来了。”
“我父亲经常提到你。”安德鲁斯说。
“提到我?”麦克唐纳张大嘴巴,然后慢慢摇摇头,他的圆眼睛似乎在眼窝里不停地转动。“为什么?我只不过和他见过大约五六次面。”他的视线越过安德鲁斯,表情木然地说,“我是不值得他说起的。那时我不过是一家服装公司的职员,那家公司的名字我都想不起来了。”
“我父亲还是挺欣赏你的,麦克唐纳先生。”安德鲁斯说。
“欣赏我?”麦克唐纳笑了起来,然后又怀疑地看着安德鲁斯。“听着,年轻人。我到你父亲的教堂去是因为我想在那儿遇到什么人,会给我找个好的工作。我参加你父亲举办的那些聚会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大多时间,我压根就不知道他们在谈些什么。”他痛苦地说,“不管什么人说些什么,我都点头附和,并不是他们说的话真的有什么用处。”
“我想他欣赏你是因为在他认识的人中你是唯一一位到这儿来的——到西部来,自己开创一片天地。”
麦克唐纳摇摇头。“波士顿,”他像在低声耳语,“我的天!”
接着他看着安德鲁斯身后的某个地方,然后抬起肩膀,吸了口气,“安德鲁斯老先生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
“一个从贝茨和德菲来的人路过波士顿。他说起你在堪萨斯城的一家公司工作。在堪萨斯城,他们告诉我说你已经辞职,到这儿来了。”
麦克唐纳不自然地笑了笑。“我现在有自己的公司了。我离开贝茨和德菲有四五年了。”他绷着脸,一只手伸向刚才安德鲁斯走进棚屋时他合起来的账簿,“我自己一人创业,现在……好了。”
他又坐直身子,“你父亲的信上说让我尽可能地帮助你。你到这儿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安德鲁斯从椅子上站起来,漫无目的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看着那一堆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