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丽·罗杰疑案[1]
3个月前 作者: 爱伦·坡
——《摩格街谋杀案》续篇
Es giebt eine Reihe idealischer Begebenheiten, die der Wirklichkeit paralleluft. Selten fallen sie zusammen. Menschen und Züfalle modificiren gew?hnlich die idealische Begebenheit, so dass sie unvollkommen erscheint, und ihre Folgen gleichfalls unvollkommen sind. So bei der Reformation; statt des Protestantismus kam das Lutherthum hervor.
理想中的一系列事件会与真实情况相似。它们很少能完全一致。人和环境会在总体上改动理想中的一连串事情,使之显得不尽完美,从而其结果也同样无法尽善尽美。宗教改革亦是如此;想的是新教,来的却是路德教。
——诺瓦利斯[2]《精神论》
即使是最镇定的思想者,都很少有人不曾对超自然事物陷入一种模糊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半信半疑的惊讶中,那事物又似乎恰巧具备一种不可思议的特性,而这种纯粹的巧合是具备才智之人无法接受的。这样的情绪——因为我所说的半信半疑绝不具备充分的思维能力——这些情绪很少被彻底地压制住,除非借助机会学说,或者,用科学的术语来说,即概率演算。从实质上说,这个演算纯粹是数学性的;因此我们就把科学中的极尽严格与精确作为异例,运用于思维中最不可捉摸的幻象与精神性之中。
依据时间的顺序,我要应约昭于公众的那些不可思议的细节,起初的发展是一系列令人费解的巧合,其后,或者说最终的进展会让所有读者认出,这是在隐射不久前玛丽·塞西莉亚·罗杰斯在纽约被谋杀的事件。
大约在一年前,在一篇题名为《摩格街谋杀案》的文章中,我曾竭力描述了我的朋友, C·奥古斯特·杜潘先生在思维特性上的一些非凡之处,我没曾想到自己还会继续这个话题。当时,我对这种特性的描述形成了文章的构思;而且这构思在例证杜潘特性的一连串混乱的事实中得到了充分证实。我还可以引证其他的事例,但是我不想再赘言了。不过,最近一些事件的发展很令人惊讶,促使我进一步地描述了一些详情,这些细节会带有一种强制性的招供意味。在了解了我最近所听说的事之后,如果我依然对很久以前的所见所闻保持沉默的话,我就会真的感到不安了。
在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她的女儿之死的悲剧结束之际,杜潘爵士立刻从心中摈除了此事件,又回到了他所固有的变化无常的幻想中。我向来喜欢抽象概念,就很乐于顺应他的心情;并继续住在我们位于圣热尔曼区的居所中,我们不考虑未来,宁静地安睡于现在,将周围沉闷的世界编织成梦幻。
但是这些梦并非完全不受干扰。我早就说过,杜潘在摩格街戏剧性事件中的表现在巴黎的警察的想象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在这些密探中,杜潘的大名脍炙人口。除了我之外,他从不对其他任何人解释破案时那些推论上简洁利落的特点,甚至连警察局长也不了解。难怪这事件理所当然地被认为几乎是奇迹,或者说他所具备的分析能力被归结为直觉。他的直率原本会打消任何质疑者持有的这种偏见;但是他懒散的脾性却终止了人们对这一他早已不感兴趣的话题做进一步的争议。就这样,他才发现自己成了警方眼中的焦点人物;并且,辖区中的案件也没少劳烦他。其中最引起关注的案子就是那个名叫玛丽·罗杰的年轻女子的谋杀事件。
此事件大约是在摩格街惨案发生的两年之后。玛丽是寡妇埃斯特尔·罗杰的独生女,她的教名及家姓和那不幸的“雪茄女郎”很相近,读者一看就会引起注意。她自幼丧父,从她父亲的死一直到被我们所论及的那场谋杀的前十八个月,她和母亲一直共同住在圣安德烈街[3];夫人在那里经营一个膳宿公寓,由玛丽帮着照料。就这样,一些事情在女儿二十二岁时发生了,她非凡的美丽吸引了一位香料商,他在王宫的底层开了一家店铺,主顾主要是附近大批滋生的一些流氓恶棍。勒布朗先生[4]意识到漂亮的玛丽来光顾他的香料店会带来诸多好处;他那慷慨的供职提议被这姑娘欣然接受了,尽管夫人多少还是有些顾虑。
那位店老板如愿以偿,他的店铺顿时因为这个活泼动人的女店员</a>而变得众所周知。她被他雇用了大约一年时间,然后突然失踪了,这令她的崇拜者们感到无比困惑。勒布朗先生也无法对她的离开作出解释,罗杰夫人为此心烦意乱,惊惶焦虑。报纸立刻抓住这个话题,警察正准备着手进行严格的调查。然后,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在失踪了一个星期后,玛丽健健康康地又出现在了她往常站的那个香料柜台,只是她多少有些忧郁。除了带有私人性质的询问,所有的调查自然都停止了。勒布朗先生像以往那样,表明自己对此事一无所知。玛丽和母亲一起回答了所有的问题,说上一周她是在乡下的亲戚家度过的。于是这事件就平息下来,基本上被人淡忘了。至于那个姑娘,她借口要从人们的好奇心所导致的无礼中摆脱出来,就向香料商提出了辞呈,然后在圣安德烈街她母亲的住所隐居起来。|||||
她回家后大约过了五个月,朋友们又为她第二次突然失踪感到震惊。三天过去了,她依然杳无音信。第四天,有人发现她的尸体漂浮在塞纳河[5]里,就在圣安德烈区对岸离鲁尔门[6]那片僻静地区不远的河边。
这场谋杀的凶残(因为一看就明白这是一场谋杀),受害者的年轻与美丽,尤其是她以往的风流名声,这些都引起了敏感的巴黎民众心中的强烈震动。在我记忆中,我从没见过其他类似事件引发过如此广泛而强烈的反响。几周时间里,人们谈论着这一引人注目的话题,甚至连当日重大的政治事件都忘却了。警察局长尽了不同一般的努力,当然了,整个巴黎的警察们都在竭力调查。
在尸体刚被发现时,人们认为凶手无法逃脱,因为在最短的时间内就展开了调查。直到一周快结束时,人们才认为有必要对此案提供酬金;即使在那时,酬金也仅限于一千法郎。同时,人们对案情的调查充满热情,不过总是没有什么论断,无数的人都被审讯过了,依然毫无收获。而且,由于一直缺乏疑案的各条线索,公众的激情急剧高涨。在第十天末,人们认为应该将原先提议的数额增加一倍。于是,当第二周过去时,案情依然没有什么进展,巴黎人民一直以来就对警察怀有的偏见就在几次严重的暴动中爆发出来,警察局长就毅然提出将“缉拿凶手”的酬金增至两万法郎,如果不止一人被证实与案件有牵连,那么 “每缉拿一名凶手” 就获得一笔这样的酬金。这份酬金声明还说,一旦任何同谋犯能站出来以事实揭发同伙,那么他就能保证获得完全的赦免。和这份声明贴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市民委员会的非官方告示,表示在警察局给予的酬金数额之外,愿意再给予一万法郎。那么,这笔酬金的总额就不低于三万法郎,当我们考虑到那个姑娘的卑微境遇,以及在大城市中像这种惨案的高发率,这笔钱的数额就相当可观了。
那时没有人怀疑这个谋杀疑案会立即昭明天下。可是,在一两个实例中,那些保证能阐明案情的逮捕却没能拿出任何能让被捕者与此案有所牵连的证据,嫌疑犯即刻就被释放了。奇怪的是,尸体发现后的第三周也过去了,还是没有丝毫进展,而我和杜潘甚至对人们津津乐道的此案传闻没有什么察觉。我们俩正潜心专注于自己的研究,几乎一个月都没有外出,也没有会客,哪怕是多看一眼日报上的标题性政论</a>也没有。对此谋杀案的最初了解是由G个人告知的。他在18××年7月13日午后来拜访我们,和我们一起呆到深夜。他竭力想查出凶手却一直没有结果,为此他一直感到闷闷不乐。他的名声——谈及它时他带着特有的巴黎人的腔调——岌岌可危了,甚至连荣誉都受到了威胁。公众的目光正落在他身上,而他也确实不遗余力地为这个疑案的进展在努力着。在结束这次有些滑稽离奇的谈话时,他恭维杜潘,并乐意称之为机智老练,而且直截了当地而确切地给予杜潘一个慷慨的提议,这提议的基本实质我不便透露,不过它对我此文所叙述的主题没有任何影响。
我的朋友很得体地婉拒了这样的溢美之辞,不过倒是很快接受了他的提议,尽管总的来说这好处只是暂时的。提议达成后,警察局长立刻滔滔不绝地解释自己的观点,并散布长篇的例证论述,我们对此并没太专注。那人说了很多,而且毫无疑问,显得很渊博。当夜晚正恹恹地逝去时,我斗胆提了个不经意的暗示。杜潘稳稳地坐在他常用的那把扶手椅中,对他的谈话表示着尊重与关注。在整个交谈中,他戴着眼镜;我不时地朝他那绿色镜片瞥上几眼,这足以令我确信他睡得不算差,因为警察局长立即起身告辞前,他在七、八个小时缓慢而沉重的整段时间中一直很安静。
早晨,我从辖区拿到了一份对所有已取得证据的完整报告,而且,我从不同的报社网罗了已出版的从最初到最近的所有有关此惨案明确报道的报纸。除去所有那些被证明是肯定错误的信息,大体的情况报道如下:
18××年6月22日,星期天,玛丽·罗杰大约是早上九点钟离开她圣安德烈街母亲的住所的。在离开时,她只通知了雅克·圣厄斯塔什先生[7],告诉他自己打算陪一位住在德罗梅街的姨妈过一天。德罗梅街是条又短又狭窄的街道,不过人口众多,离河岸不远,从罗杰夫人的公寓到那里大约是两英里的直线距离。圣厄斯塔什是被玛丽接受的求婚者,他食宿在那间公寓里。他得在黄昏时分去未婚妻那里,并陪她回家。然而,那天下午,下了场大雨;他估计玛丽会在姨妈家呆上整个晚上(因为曾有类似的先例),就认为没有必要遵照诺言。当夜晚来临时,罗杰夫人(她是个虚弱的老太太,有七十岁了)表示她害怕“再也见不到玛丽了”;但是当时这并没引起别人的注意。|||||
星期一,那姑娘被证实并没有去过德罗梅街,当一天过去后都没有她的消息时,人们才着手对城市和邻近地区进行已被拖延了的搜索。然而直到她失踪后的第四天,人们仍未打听到任何关于她的下落。在这天(6月25日,星期三),一位名叫博韦的先生[8]和他的朋友在鲁尔门附近,在正对着圣安德烈街的塞纳河边询问了有关玛丽的事,并被告知一具尸体刚被某个渔夫拖上岸,该渔夫发现尸体漂浮在河面上。看到这具尸体后,博韦迟疑了一会儿,辨认出她就是那个香料店的姑娘。他的朋友比他更快地就认出是她。
那张脸满是黑色的血迹,有些是从嘴部流出来的,没有发现在纯粹淹死的情况下通常可见的白沫。细胞组织尚未变色。在脖子部位有瘀伤和手指印。尸体双臂弯曲在胸口上,已经僵硬了。右手紧握着;左手是部分打开的。在左手腕上有两个环形的皮肤擦伤痕迹,显然是几条绳子所致,或是一条绳子被绑了好几圈。右手腕部分及整个背部也有严重擦伤,但是在肩胛处尤其严重。渔夫在把尸体拖上岸时,是用绳子系上拉的,但是那些擦伤不是由此造成。尸体脖子处很肿,身上没有明显的刀痕,也没有明显的被击打过的瘀伤。一条缎带紧紧地系在脖子上,似乎不易被人发现,它完全地陷入肌肉中,并恰好在左耳朵下系了个结。光这个结就足以导致她的死亡。验尸报告确认死者死前有过性行为,还说她遭受了凶残的暴力。尸体被发现时就是这样的状况,朋友们不费太大困难就辨认出她了。
她的衣服被撕得很破,或者说是非常凌乱。外套上从底边向上一直到腰部被撕开大约一尺来长,但是碎片并没有被扯下来。它围着腰部绕了三圈,并被背后搭钩状的东西固定住。紧贴着外衣的衣服质地是精纺的棉布;从这上面完全撕扯下了一条十八寸长的布——撕得很均匀很小心。那条布被缠绕在脖子上,缠得松松的,并被打了个死结。在这条布带和那根饰带上还系着两端连着一顶无檐女帽的帽带。那个帽子的细绳上的结不是女士风格的,而是一个活结,或是一个水手结。
在尸体被辨认后,人们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把它送到停尸间(这个形式是多余的),而是很草率地将它埋葬在离尸体被拖上岸处不远的地方。通过博韦先生的努力,这件事尽量被努力掩盖起来,所以几天过去了,一直未引起公众的骚动。然而,一份周报[9]最终披露了这个事件,于是尸体被挖掘出来,再次进行调查;可是除了已经得到的信息,没有什么新的收获。不过,那些衣服被交给了死者的母亲和朋友们,并被确认为是那姑娘离家时所穿之物。
同时,对此事的骚动持续增长。已有几人被捕,而后又被释放。其中圣厄斯塔什最值得怀疑;他最初无法明确地交代星期日玛丽离家那天自己的行踪。然而,后来他向G先生递交了一份书面陈述</a>,对这一天每一时间段进行了令人信服而详细的说明。随着时间的过去,因为没有任何新发现,许多自相矛盾的传言被散布开了,于是记者们都忙于提出假设。在这些假设中,最引人注意的是关于玛丽·罗杰依然活着的说法——即在塞纳河里被发现的尸体是别的不幸之人。我觉得有必要将几段包含这种想法的话让读者一读。这些片段是照原话从《星报》[10]上翻译过来的,总的来说,这报纸具有较高的水准。
“罗杰小姐于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的早晨离开其母亲家,她借口是要去拜访姨妈,或是在罗德梅街的其他亲戚。从离开后,证实没有人再见到过她,也根本没有其他与她相关的消息和音讯……不管怎么说,迄今没有人自愿出来表明自己曾在那天她离开母亲家后见过她……现在,尽管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认为玛丽·罗杰在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九点之后还在人世,我们有依据证明到九点为止,她是活着的。在星期三中午十二点,有人发现一具女尸漂浮在鲁尔门附近的岸边。即使我们假设玛丽·罗杰在离开母亲住所后的三个小时之内就被扔进了河的话,那么那时距她离家只有三天——恰好三天。但是,如果凶手对她下了手,那么,认为其动作完成能快到足以使自己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的推测是愚蠢的。那些对如此恐怖罪行有罪恶感的人会选择最漆黑的时分而非稍有亮光的时间……于是我们就明白,如果在河里被发现的尸体是玛丽·罗杰,那么她在水里的时间只能是两天半,或者至多是三天。所有的经验都表明,溺水的尸体,或者说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能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即使尸体被火炮燃烧过,它也至少要五到六天的浸泡才能浮起,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那么,我们设问,在此案中,是什么导致了对正常的自然过程的偏离呢?……如果尸体呈毁坏状态在岸上被放置到星期二的晚上,那么人们就会在岸边发现凶手的某些痕迹。哪怕尸体是死了两天后被扔进水中的,它是否能如此快地浮上来,这一点也很可疑。另外,最不可能的是,暴徒在犯下如此的谋杀罪行后,竟然会不附加重物就将尸体抛掷水中,而这样的防范做起来毫不费力。”|||||
编辑在这里还进一步地论述,认为尸体一定在水中“不止三天了,而至少是十五天时间”,因为它腐烂得很厉害,连博韦在辨认时都颇费周折。不过,这个观点被彻底否定了。我继续翻译如下:
“那么,是什么事实让博韦先生认为这尸体毫无疑问就是玛丽·罗杰呢?他撕开了外衣的袖子,说他发现了一些能使自己确认的标记。公众大多猜想这些标记是由某种疤痕构成的。他擦拭着胳膊,并发现上面有汗毛——我们认为,这汗毛正如人们预先想象的那样,是无法确定什么的——就像在袖子里发现一条胳膊一样没什么结论性。当晚,博韦先生没有返回,但是在星期三晚上的七点,他捎话给罗杰夫人,说对她女儿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如果我们假设,在罗杰夫人的年纪和悲痛状况下,她是不会过去的(这假设是很站得住脚的),那么,如果他们认为那具尸体是玛丽的话,就肯定有人会认为很有必要过去并参与调查。但是没有人过去。在圣安德烈街没有任何人议论或听说这件事,甚至连同一幢楼的居民都不知道。玛丽的恋人和未来的丈夫,即住在女方母亲家的圣厄斯塔什先生作证道,直到次日上午,他才听说未婚妻的尸体被人发现之事,那时是博韦先生走进他的房间并告诉他的。对于这样的一类消息会如此冷静地被接受,我们觉得很是震惊。”
就这样,这份报道竭力让人们对玛丽亲友的冷漠留下印象,这与这些亲友相信这具尸体就是玛丽的推测不相符。这所造成的暗示是:在亲友们的纵容默许之下,玛丽从城市中消失的原因是与对她的贞洁不利的责难有关;于是,在这些亲友们得知塞纳河里发现一具尸体,并与玛丽相像时,他们就顺势让公众相信她死了。但是《星报》还是很草率。人们能很清楚地证实,并不存在大家所想象的冷漠;那位老夫人异常虚弱,她情绪过激,无法胜任任何事;而圣厄斯塔什远不是冷静地接受消息,他伤心到心绪混乱,行为几乎疯狂,以致博韦先生说服一个亲友来照料他,阻止他参与掘墓现场的调查。另外,尽管《星报》报道说尸体由公众出资被再次埋葬,并说玛丽的家人坚决反对由他人慷慨馈赠的私人穴墓,而且家人没有参加安葬仪式。我认为,虽然《星报》在有意对此印象的推波助澜中表明了所有这一切,但所有这些都被充分地证明是不正确的。在随后一期的报纸中,报道又尽力使人们对博韦本人产生怀疑。编辑是如下表述的:
“然后,事情发生了转变。我们得知,有一次,当B夫人在罗杰夫人家中时,博韦先生正要外出,他告诉她有一位警官要来,而她,B夫人,在他回来前一定不能告诉警官任何事,一切由他来处理……从目前的情况看,博韦先生似乎将整件事都封锁在大脑里,没有他就会寸步难行,因为,不管你尝试哪条途径,都会撞上他……出于某种原因,他决定除了他自己,任何人都不要牵涉进此事件中,而且,根据玛丽的男性亲属们的抗议,他还用非常奇怪的方式将他们排挤出局。他似乎非常反对让亲友们见到尸体。”
根据后来的事实,一些迹象使人们对博韦产生了怀疑。在玛丽失踪前几天,有人去办公室拜访博韦,当时他不在,那人观察到在门的钥匙孔里有一枝玫瑰花,还有一块刻着“玛丽”名字的板挂在附近。
我们从报纸上能够搜罗的信息似乎在总体上给大家一种印象,即玛丽是一帮暴徒手下的受害者——由于这些人的迫害,她被带过河,遭受了暴行,并被杀害了。不过,具有广泛影响的《商报》[11]则强烈地反对这种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我从它的专栏中引用了这样一两段话:
“就老在鲁尔门一带搜寻凶手的痕迹而论,我们相信,到目前为止,案情侦察是误入歧途了。一个像这一年轻女子一样被公众熟知的人,在走过了三个街区而不被人看见是不可能的;而且,任何见到她的人都应该会记住这事的,因为所有知道她的人都对她颇有兴趣。她是在街道充满了人群时离开的……她在经过了鲁尔门或是德罗梅街后,肯定会被一打以上的人认出来;可是没有人站出来说他曾在她母亲住所之外见过她,而且,除了证词中提及她所表述过的意图外,也没有迹象表明她确实是出来了。她的外衣破了,包裹在她身上,而且被打结系住了;并且,因为这样,尸体像一捆东西似的被抬走了。如果凶手是在鲁尔门附近行凶的,那么就没有必要对尸体做出如此的处理。尸体被发现漂浮在鲁尔门附近的事实并不能证实它是在哪里被扔进水中的……从这个不幸女子的一条衬裙上,被撕下一条长两尺宽一尺的布,它被系在她的下巴下面,缠绕在大脑背后,也许是为了防止她喊叫。这是一帮没带手帕的家伙们干的。”
然而,在警察局长拜访我们的一两天前,警察们得到了某个重要的信息,至少,这消息似乎推翻了《商报》所论述的主要观点。两个小男孩,他们是德吕克夫人的儿子,在鲁尔门附近的树林里漫步时,碰巧走进了一个茂密的灌木丛,里面有三四块大石头,形成了一种有靠背和脚凳的椅子。在上面的石头上铺着一条白色的衬裙;在第二块石头上的是一条丝绸围巾。那里还有一把女用阳伞、一副手套和一块手帕。手帕上绣着的名字是“玛丽·罗杰”。在四周的灌木上还有一些衣服的碎片。地面是被踩踏过的,树丛被折断过,到处都有搏斗过的迹象。他们发现,在灌木丛和河流之间的栅栏被拆倒了,地面上有某种重物被拖过的痕迹。
一份名为《太阳报》[12]的周刊对此发现作了以下的评述——这些评述不过是对整个巴黎报界的观点作出了呼应:
“所有这些物品在那里显然已至少有三四周时间;由于下雨,一切都严重发霉,并粘在一起了。有一些物品四周和上面还长了草。阳伞的绸面很坚实,但是里面织线已经全部分解腐烂了。上面的部分是双层和折叠的,也都发霉破烂,并在伞被打开的情况下开裂了……那外衣的几条碎片被灌木丛撕破,有六英寸长、三英寸宽。其中一块是外衣的底边,它被修补过;另一块是裙摆上的,不是底边。它们看上去就像被撕下来的布条,被放在荆棘丛上,离地面大概有一英尺距离……因此,毫无疑问,这令人瞠目的行凶现场已经被发现。”
紧接着这个发现,新的证据出现了。德吕克夫人作证说她在河岸不远处,正对着鲁尔门的地方开着一家路边旅馆。那附近很偏僻——异常僻静。那里通常是城市来的流氓们的星期日度假地,他们是坐船过河的。那个星期天下午,大约在三点钟,一个年轻的姑娘来到了旅馆,有一个脸色黝黑的年轻男子陪着她。他们两人在那里停留了一段时间。在他们离开时,他们走了一条通往附近某个茂密树林的路。德吕克夫人被那姑娘的衣服吸引,因为它很像她一个已故亲戚穿过的衣服。她尤其注意到了那条围巾。在这对人离开后,一帮歹徒出现了,他们吵吵嚷嚷的,又吃又喝还不给钱,并跟着上了那对青年男女走的路。在黄昏时,他们返回了旅馆,似乎非常急匆匆地过了河。
当天晚上天黑后不久,德吕克夫人和她的大儿子听到了旅馆附近有一个女人的尖叫声。那喊声很凄厉,不过很短暂。德吕克夫人不仅辨认出了在灌木丛中发现的围巾,而且还认出了在尸体身上被发现的衣服。一个名叫瓦伦斯[13]的马车夫也作证说,在那个星期天,他看见过玛丽·罗杰和一个脸色黝黑的年轻男子一同乘渡轮到了塞纳河对岸。瓦伦斯认识玛丽,他不可能认错的。那些在灌木丛里被发现的东西已经全部被玛丽的亲友们辨认出来了。
在杜潘的建议下,我就这样亲自从报纸上搜集了这些证据和信息,它们还包含了一点——但是这一点似乎至关重要。就在上述这些衣物被发现后不久,好像有人看见那个丧失了生命力或几乎像行尸走肉般的圣厄斯塔什,玛丽的未婚夫,出现在了被大家所认为的行凶现场的附近。在他身边有一个标有“鸦片酊”[14]的瓶子,瓶子已被倒空。他的呼吸证实了那是种毒药。他无声地死去了,在他身上有一封信,信中主要表明了他对玛丽的爱,以及他要自毁的打算。
当杜潘仔细看完了我的笔记,说道:“我无需告诉你,即这案件比摩格街谋杀更加错综复杂。它与后者有一个重要的不同。这是一个虽然残忍,却是普通的犯罪案例。它没有什么特别超常之处。你会注意到,就因为这个原因,人们一直认为这个案子很容易解开。就因为它平常,它本该被认为难以解开。于是,最初,人们认为没必要设酬金。G先生的众多下属们很快就能明白这样的惨案很可能是怎样、为什么会犯下的,他们能从很多的杀人方式中想象出其中一种,从许多的动机中找寻出一种来;因为不无可能的是,在这些无数的方式或动机中,或许就真有一种符合实情,他们想当然地认为那其中必有其一。但是,对此案的各种奇想所包含的共同容易性,以及这些奇想各自似乎带有的可能性,应该被人们理解为是预示了阐明此案是困难而非容易的。我曾经说过,正是凭着那些超乎寻常的现象,理性才能谨慎地摸索到真实,假如发现真相的途径真的存在的话,对于目前这样的案件,应当探询的问题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发生了什么前所未有的事?’在对莱斯巴拉叶[15]夫人的住所进行调查时,G先生的那些侦探们都对那些不同寻常的现象感到沮丧和迷惑,而这些现象对于一个理性而有条理的才智之人来说,却是确定地预示了成功;可是这同一位才智之人,在面对这个香料店姑娘的案件所呈现的寻常特征时,却有可能陷入绝望,而且除了警察人员也能轻易取得的进展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在莱斯巴拉叶夫人和她女儿的案子中,甚至在调查伊始,我们就确信这是一起谋杀,自杀的嫌疑是被立刻排除的。现在,我们也从一开始就排除了自杀的各种可能。在鲁尔门被发现的尸体呈现的是这样一种情形,这很难让我们有推想出自杀的可能。但是也有人认为这具被发现的尸体并不是悬赏酬金缉拿凶手或凶手团伙案件中的、那位我们刚刚就她与警察局长达成协议的玛丽·罗杰。我们都熟识提出此观点的局长先生,但也不能太信任他。如果我们从被发现的这具尸体开始调查,并由此追查出凶手,发现这具尸体并不是玛丽;或者,如果我们从活着的玛丽着手调查,并找到了她,发现她未被杀害——这两种情况都是徒劳无益的;因为我们要承兑的人是G先生。因此,出于我们自身的目的,即使不是为了公道,绝对有必要的是,我们的第一步应该是确定尸体的身份就是失踪的玛丽·罗杰。
“《星报》的那些观点对公众影响很大;而且报刊自身也确信这些观点的重要性,这从它着手写的关于此话题的其中一篇文章的开篇态度中可以看出来——‘在一天的几份早报中’,它这样写道,‘都谈及了星期一《星报》上的那篇结论性的文章。’对我而言,这篇文章除了作者的热情之外,似乎并没有什么结论性。我们应该记住,总的来说,报纸的目的更多的是煽动情绪——是提出论点——而不是推演事实的起因。只有当前者与后者似乎是巧合时,后者的目的才被顾及。仅仅发表普通观点的报纸(尽管这观点或许很站得住脚),并不能从公众中赢得声誉。民众只有在报纸对某个普遍观点提出尖锐的反驳时才认为它是深刻的。无论在推理中还是在文学中,最快而且最广泛地被人赏识的就是惊世之言。但是惊世之言在两者中却是价值最低的。
“我的意思是说,正是玛丽·罗杰还活着这一想法所混杂的惊人和戏剧效果,而不是这一想法的真实可信度,使《星报》对此大做文章,并确保其迎合公众的口味。让我们来调查一下这份报纸的主要论述;并尽力避免它阐述论点时的语无伦次。
“作者的首要目的是想表明,从玛丽失踪到发现那具浮尸之间的短暂间隔来看,这具尸体不可能是玛丽。因此,将这段间隔缩短到最低限度就立刻成为了推理者的目标。在对这一目标的性急追求中,他最初只是草率地作出假设。他说,‘如果凶手对她下了手,那么,认为其动作完成能快到足以使自己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的推测是愚蠢的。’我们就会很快,而且很自然地问为什么?为什么凶手在姑娘离开母亲家之后五分钟内就被杀的推测是愚蠢的?为什么认为凶手是在那天的任何时间作案的也是愚蠢的?任何时间都会有凶杀发生。但是,如果谋杀是在星期天早上九点到午夜前一刻钟发生的,那么凶手仍然会有足够的时间‘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因此,这个推测恰好意味着——那个凶手根本不是在星期天作案的——而且,如果我们同意《星报》的设想,我们就容许报纸信口雌黄了。那段以‘如果凶手如何如何的推测是愚蠢的’开头的话,无论它是怎样地被刊登在《星报》上的,也许可以被我们想象成其实是早已如此这般地存在于作者的大脑中了:‘如果凶手对她下了手,那么,认为其动作完成能快到足以使自己在午夜之前将尸体扔进河里的推测是愚蠢的;我们认为,推测出所有这一切,并且同时推测(因为我们决定要这样推测)尸体是直到午夜后才被扔进河里,都是愚蠢的’——这本身就是一句非常不符合逻辑的话,但是也不像报纸上的那句话那样完全是荒谬的。
“如果我的目的,”杜潘接着说,“仅仅是找出破绽来反驳《星报》上这段论述的话,我就完全可以对它置之不理。不过,我们要对付的不是《星报》,而是事实真相。照现在的情形看,那句话只有一个意思;而这个意思我已经明确地说过了;但是重要的是,我们要在纯粹的语言背后,寻找这些话已经明确指涉的,却没能传达出来的观点。那个记者的意图是想说不管这场谋杀发生在星期天白天或夜晚的任何时段,凶手是不可能会冒险在午夜前将尸体抬到河边的。事实上,这正是我要反驳的假设。那位记者推测凶手处在这样的一种位置,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必须得将尸体运到河边。那么,谋杀也可能发生在岸边,或是就在河里;而且,那样的话,在白天或夜晚的任何时候,将尸体在抛掷水中就可能是最明显和最迅速的处理方式。你会明白,我不是在暗示这是可能的,也没有表示这与我自己的观点是相符的。到目前为止,我的设想与案件的事实没有什么关联。我只是想提醒你注意《星报》提出观点时的整个语气,让你留心文章开头的那种片面性。
“于是,在规定了一个限度以配合自己预设的观点之后,报纸假设道,如果这具尸体是玛丽的话,那么它在水里的只不过是很短的时间,报纸接着又这样叙述:
所有的经验都表明,溺水的尸体,或者说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即使尸体被火炮燃烧过,它也至少要五到六天的浸泡才能浮起,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
“这些论断被巴黎的每一家报纸都默认了,除了《箴言报》[16]。这家报纸只是竭力反驳那段话中提到‘溺水的尸体’的部分,它引用了五六个例子,在这些例子中,溺水的尸体短于《星报》所强调的时间,就被发现浮到水面了。但是对于《箴言报》来说,用几个特殊的事例来反驳《星报》的重要论断之举,似乎有些过于缺乏哲理了。即使它有可能举出五十个而非五个尸体在两三天就浮上来的例子,那么这五十个例子仍然可能被认为是《星报》所说的规律之特例,除非那规律自身被推翻。承认了这条规律,(这一点《箴言报》并不否认,它只是强调了它的特例,)那么《星报》的论述就能发挥其充分的威力;因为这一论述并没有自称要牵涉到尸体在少于三天就浮到水面之可能性的问题;而且,这个可能性会对《星报》的立场有利,除非这些被幼稚地举出的例子能在数量上足以建立起一个反对性的规律。
“你马上就会明白,如果真有那么一条规律,那么所有这一切有关的论述应该被用来反对那条规律本身;为了这一目的,我们必须来检查一下此规律的理论基础。总的来说,人的身体既不比塞纳河水轻也不比它重;这就是说,在自然情况下,人体特有的重力与它所排开的淡水重量大致相同。肥胖多肉、骨骼又小的人,以及大多数的女性都比那些消瘦而且骨骼大的人,还有男人要轻;而河水特有的比重多少是受到海潮量的影响。但是,如果不考虑潮水,或许可以这么说,哪怕是在淡水里,都很少有人体会真的自动沉下去。几乎所有人在落入水中后,如果他能允许水的比重与他身体的比重恰好保持平衡——也就是说,如果他允许自己整个身体都尽可能地全部浸入水中。对于不会游泳的人来说,他正确的姿势是与岸上的行人一样是垂直的,头完全后仰,并浸没于水中;只有嘴巴和鼻孔是在水面上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发现人是可以毫无困难、不费力气地浮在水中的。然而,很明显的是,身体的重力和它排开的水的重量必须是恰好平衡的,而微不足道的力量就能打破这种平衡。例如,一条胳膊举出水面,那么它的支撑力就丧失了,这个重量就足以使整个头部浸入水中,同样,偶然借助于一块哪怕是最细小的木材就能抬高头部,使它可以四周张望。那么,在一个不会游泳之人的挣扎中,他的双手臂总是要向上伸,并且他会努力使头部保持惯有的垂直位置。其结果就是嘴巴和鼻孔浸没在水中,而他在水面下要用力呼吸的结果又使水进入了肺部。大量的水就同样地涌入了胃部,由于充满这些器官腔的液体与原来扩充在里面的空气重量是不同的,于是整个身体就变重了。根据普遍的规律,这一差别足以导致身体下沉;但是,在那些骨骼小,肌肉松弛肥胖的特例中,这一差别就不足以使身体下沉。这些人甚至在溺水后都不下沉。
“设想尸体是在河底,它会一直保持原状,除非通过某种方式,它特有的重力再次变得比它排开的水量轻。这种结果是通过尸体腐烂或其他途径达到的。腐烂产生了气体,气体扩充了细胞组织和所有的腔体,然后导致了令人恐惧的肿胀现象。当这种膨胀大到使尸体的体积大幅度增长,而它的质量或重量却没有相应增加时,它特有的比重就比排开的水量轻,于是它就立刻浮出了水面。但是腐烂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会由于各种原因而加速或延缓;例如,季节的冷暖,矿物质含量或水的纯净度,水的深浅,水的流通与停滞,身体的性质,死亡前身体的感染或无恙等。因此,很明显,我们不能在尸体通过腐烂上浮上确定出任何精确的时间。在某个情况下,这个结果可能会在一个小时内就发生;而在其他情况下,它可能根本不发生。也有一些化学注射液能使动物的躯体在避免腐烂的情况下被永远保存;二氯化汞就是这样一种制剂。但是,除了腐烂,也许,而且很普遍的是,由于蔬菜类的酸发酵使胃部产生气体(或者在其他腔体里由于其他原因也产生此类情形),而气体又足以造成身体的膨胀,使身体浮上水面。放火炮的效果只是起到了震荡作用,其结果一方面能使陷入淤泥或沉积物的尸体摆脱羁绊,使它在其他条件已经成熟的情况下浮起来;另一方面,它可以震掉细胞组织中一些粘性的腐烂部分,使腔体在气体的作用下被扩大。
“因此,当我们掌握了这一问题的基本理论依据后,我们就能轻松地检验一下《星报》的论断。报纸是这样论述的,‘所有的经验都表明,溺水的尸体,或者说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能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即使尸体被火炮燃烧过,它也至少要五到六天的浸泡才能浮起,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
“此刻,这整段话一定显现出了一系列的矛盾和不连贯性。所有的经验并不表明‘溺水的尸体’ 需要六到十天时间才能使其足够腐烂到能浮出水面。科学和经验都证明了尸体上浮的时间是,而且必然是不确定的。此外,如果一具尸体由于被火炮燃烧过而浮出水面,并非‘如果不去管它的话,它又会沉下去,’除非腐烂已经蔓延到使产生的气体排出身体。不过我希望你注意到‘溺水的尸体’和‘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的区别。尽管作者承认了两者的差别,他仍然把它们归于一类。我已经表述过溺水的尸体是如何明显地变得比它排开的水量重,而且要不是人在挣扎中将手臂伸出水面,并在水下用力呼吸的话——那喘息使水充满了肺部原来是空气占据的空间,身体是根本不会下沉的。但是这些挣扎和喘息是不会发生在‘暴力致死后被立刻扔进水中的尸体’上的。因此,在后者的情况下,根据普遍的规律,尸体根本是不会下沉的——这个事实《星报》显然是不了解的。当腐烂发展到很严重的程度时——当大部分的肌肉脱离骨头时——事实上,那时候,只有到那时,我们才会看不见尸体。
“那么,我们又如何来应对这样一个论断呢?即由于发现尸体漂浮时,只过去了三天,因此这具尸体不可能是玛丽·罗杰的推论。如果溺水的是个女人,她也许根本就不会沉下去;或者,就是沉下去了,也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再次浮上来。但是没有人推测她是淹死的;而且,如果她在被扔进水中前就死了,那么她就会在其后的任何时间被发现浮在水面。
“《星报》还说,‘如果尸体呈毁坏状态在岸上被放置到星期二的晚上,那么人们就会在岸边发现凶手的某些痕迹。’首先,这让人很难理解推理者的意图。其实他的用意是表示他预见到了自己的设想有可能成为他论断的反例——即:假如那具尸体被放在岸上两天了,它就会发生迅速的腐烂——比它在水里的腐烂速度更快。他认为,如果情况确实如此的话,尸体有可能在星期三浮出水面,并且他认为只有在这样的情形下尸体才能这样浮现。因此,他匆忙地表明,尸体并没有放在岸上;因为,一旦如此的话,‘那么人们就会在岸边发现凶手的某些痕迹。’我猜想你会对这样的推论一笑置之的。你没法理解就凭那具尸体在岸上的停留时间,怎么就会使凶手的痕迹增加。我也觉得费解。
“那家报纸又继续阐述道,‘另外,最不可能的是,暴徒在犯下如此的谋杀罪行后,竟然会不附加重物就将尸体抛掷水中,而这样的防范做起来毫不费力。’在这里,请留心一下那令人发笑的思维混乱!没有人会——甚至连《星报》也不会——怀疑那被发现的尸体遭受了谋杀。暴力的痕迹太明显了。推理者的目的只是想表明这具尸体不是玛丽,他希望证明玛丽没有被杀害——而不是证明这具尸体没被杀害。但是他的论述只是证实了后者。这里是一具没有被附加重物的尸体。凶手在把它扔进水中时,是不会不这么做的。因此,它不是被凶手扔进河里的。如果能证实什么的话,这就是能被证实的一切。这甚至连尸体的身份问题都没涉及,《星报》费了如此周折只是否定了它前面所承认的事情,它是这样说的,‘我们完全相信那具被发现的尸体是一个被谋杀了的女性。’
“这还不是唯一的例子,在对此论点的分歧上,这位推理者甚至在无意中反驳了自己。我早已说过,他的明确目的是尽可能地缩减玛丽失踪和尸体被发现的时间间隔。可是我们发现他强调了一点,即从那姑娘离开母亲的住所后,没有人见过她。他是这样说的,‘我们没有任何证据认为玛丽·罗杰玛丽在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九点之后还在人世。’由于他的论点明显是片面的,他至少应该不让它显现出来;因为如果大家知道有人看见过玛丽,比如在星期一,或是星期二,那么这一时间间隔就会被大大缩短,而且,依照他自己的推论,尸体是那个女店员的可能性就会急剧下降。然而,可笑的是,《星报》却坚持自己的观点,完全相信由此能进一步推出总的论点。
“让我们来重新细读关于博韦辨认尸体的那部分论述。在有关手臂上的汗毛部分,《星报》的表述明显不真诚。博韦先生并不是傻瓜,不可能在辨认尸体时仅仅仓促地说手臂上有汗毛。而且,任何手臂上都有汗毛。《星报》的概括性表述只不过是歪曲了证人的措辞。他一定说过这毛发有某种特殊之处。它肯定有独特的颜色、数量、长度或位置。
“报纸还说,‘她的脚很小——脚小的人何止千万。不管怎么说,她的吊袜带根本算不上是证据——她的鞋也不是——因为鞋和吊袜带是成箱卖的。她帽子上的花也是同样的道理。博韦先生一再坚持的是,吊袜带的扣子被折回过,并使带子缩短了。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因为多数女人愿意买一对吊袜带回家,并把它们调节到适合它们所要缠绕的大腿尺寸,而不是在购买的商店里就试用它们。’从这里看,我们很难认定那个推理者是真诚的。如果博韦先生在他找寻玛丽的尸体时,发现了一具尸体的大体尺寸与外形和失踪的女子很相仿,他准保(这根本与衣服无关)会有一种找寻已经成功的想法。如果,除了大体尺寸和外形,他还发现尸体的手臂上有一种特殊的汗毛特征,这与他曾在活着的玛丽手臂上看到过的一致,他的这种想法就更坚定了;而且他信心的增长可能与那汗毛特征的特殊性,或者说是与众不同成正比。如果,玛丽的脚很小,而尸体的脚也很小,那么尸体就是玛丽的可能性的增长比率就不会只是算术增长了,而是一种高比率的几何增长,或是积聚性增长。再加上他所知道的姑娘失踪那天穿的鞋子又是与尸体的相符,而且,尽管这些鞋子也许是‘成箱卖的’,你至少会将可能性增加到它几乎就是那个人的程度。那些自身对身份辨认并不算是证据的东西会通过它具有的确证位置,变成最令人确信的证据。所以,只要那顶帽子上的花也与失踪女子所戴的相同,我们就不用继续探究了。只要是一朵花,我们都不用继续探究了——那么如果是两三朵,或是更多呢?每一接连发现的吻合就是成倍的证据——这不是证据的叠加,而是证据成千上百倍地增加。让我们再来看一下死者身上的与那姑娘活着时使用过的相仿的吊袜带,那么再追究下去就有些愚蠢了。况且这些吊袜带被发现时是缩紧的,扣子还折回过,又恰好与玛丽在离家不久前她自己的系扣方式一样。再怀疑下去就是疯狂或虚伪了。《星报》所说的关于吊袜带被缩短的情况其实并不多见,这正好说明了它自己在错误上的顽固。吊袜带扣的弹性特征就不言自明地展示了被缩短的非寻常性。它本身就具有自我调节功能,只有在很少的特殊情况下才需要再调节。从最严格的角度来看,玛丽的这些吊袜带肯定是在很少有的情况下才需要作上述的缩紧。光是这吊袜带就足以证实她的身份了。但是被发现的尸体不仅和失踪的姑娘有着相同的吊袜带,还有相仿的鞋子、帽子、帽子上的花、脚、手臂上独有的特征,以及身体的尺寸和外形——就是说,尸体具备了玛丽单个的和所有整体的特点。如果证明《星报》的编辑对死者的身份是真正怀有疑问,那在这样的情形下,对他而言,也大可不必送他去接受精神病检查。他不过是认为附和那些律师们的废话是具有远见的,而多数律师却只是满足于重复法庭的规矩条款。在此,我认为,很多被法庭所否决的证据其实在有智人士看来都是最好的证据。因为法庭是在证据认定的普遍原则的指导下行使职能的——那些都是被公认和记入法典的原则——它不愿转向特例,而这种对原则的固守,并苛刻地不理会具有冲突性的异议,无论时间的长短,也是一种能最大限度获取事实的方式。从总体上说,这种准则按理是具有哲理性的;但可以肯定,它也会在个别事例上酿成大错。[17]
“关于针对博韦的影射,我想你会乐意立即摈弃它们的。你早已了解到这个善良的绅士的真实品行。他是一个爱管闲事的人,情感有余,理性不足。在真正激动的情况下,任何此类之人都愿意如此表现自己,这样就使自己容易被人怀疑为过于精明或居心不良。博韦先生(正如你的摘要所示)与《星报》的编辑有过几次单独的面谈,并且,他因为不顾编辑的推论,斗胆提出,尸体确确实实就是玛丽,因此而冒犯了后者。该报说,‘他坚持认定尸体就是玛丽,但是他在我们所评论的那些细节之外,却给不出一个原委来让大家信服。’现在无须再提及不可能举出更强有力的证据来‘让大家信服’这一事实,我们也许注意过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可以非常清楚地表明他相信某事,但是却没有能力提出一个特定的原因来让别人相信。再没有什么比个人印象更说不清楚的事了。每个人都认识他的邻居,但是很少有人可以马上给出他认识邻居的原因。《星报》的编辑是无权因为博韦先生说不出确信的理由就大动肝火的。
“他的饱受怀疑更符合我关于他情感用事与好管闲事的假设,而不符合那个推理者说他有罪的暗示。一旦采取了更宽容的解释,我们就会发现要理解钥匙洞里的玫瑰花、记事板上的‘玛丽’名字、‘将男性亲友排挤出局’、‘反对让亲友们见到尸体’、告诫B夫人在他(博韦)回来前一定不能和警官交谈,以及最后他‘除了他自己,任何人都不要牵涉进此事件’的明显决断等,都并不困难。似乎毫无疑问的是,博韦是玛丽的追求者;而她又向他卖弄过风情;于是他野心勃勃地想让别人都认为他拥有她全部的亲昵和信任。关于这个我不想再多说;而且,因为事实完全驳回了《星报》的论断,即认为玛丽母亲和其他亲友反应冷漠——这冷漠和关于他们相信尸体是那个香料店姑娘的猜测相矛盾——那么我们就得进一步探究了,就当死者的身份问题已经被我们完满解决了。
“那么,”我问道,“你对《商报》的观点如何看?”
“从实质上说,这些观点比其他任何就此事所发表的意见都更值得注意。那些从前提得出的推论是理性而敏锐的;但是在那些前提中,至少有两个例子的观点是有缺陷的。《商报》意在暗示玛丽是在离她母亲家不远处被一帮粗俗的流氓劫持的。它竭力地表述道:‘一个像这一年轻女子一样被公众熟知的人,在走过了三个街区而不被人看见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位在巴黎长期居住人士的观点——一位公众人物——是一位在此城市的来回活动范围大多被限制在政府办公室附近的人士。他知道他从自己的工作地点穿越长达十二个街区后,很少会不被人认出并向他打招呼。他明白自己有多少熟人,也知道有多少人认识他,他把自己的知名度和这个香料店姑娘的作了比较,发现两者间没有大的差别,于是立即就得出了结论,即这个姑娘走在路上时,会像他一样地容易被人认出来。可是,这情况只能发生在当她的外出和他一样是具有固定不变而按部就班的特点,而且也是在有限的同一区域时。他的往返走动在时间上是有规律性的,而且有一定界限范围,其间有很多人会出于他的职业与自身有相似特征的兴趣而有意地观察他。但是,总的来说,玛丽在外走动也许会散漫些。在这个特殊的事例中,非常有可能的是,她走的路线是与平常的几种都不同。我们所推测的存在于《商报》想法中的那种对等,只有在两个人穿越整座城市的情况下才能被证实。在那种情形下,假设他们各自的熟人是一样多的,那么与相同数量的熟人相遇的机会就是相同的。就我看来,我认为,无论何时,无论玛丽从自己的住所到姨妈家的很多路线中走的是哪一条,她在路上不碰到一个她所认识的人或认识她的人的情况,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完全有可能的。在对这个问题的全面而彻底的研究中,我们必须在头脑中始终记住,哪怕是巴黎最著名人士所认识的人,在与巴黎的整个人口数量的比较中,都是非常不成比例的。
“但是不管《商报》的论述依然具有多大的影响力,当我们考虑到姑娘离开的时间时,它的力度就会大大削减。《商报》这样说:‘她是在街道充满了人群时离开的’。可事实并非如此。那时是早上九点。现在,除了星期天,每天早上的九点,街上确实有很多人。但是星期天的九点,人们大多是在家里准备去做礼拜。只要你留心,你不会注意不到,每个安息日从早上八点到十点之间城市中就有一种特殊的冷清气氛。在十点和十一点之间,街道上是有人流的,但这并不是报上所说的那么早的时间。
“《商报》上还有另外一个观点是缺乏观察的。它这样说:‘从这个不幸女子的一条衬裙上,被撕下一条长两尺宽一尺的布,它被系在她的下巴下面,缠绕在大脑背后,也许是为了防止她喊叫。这是那些没带手帕的家伙们干的。’关于这个观点是否站得住脚,我们会稍后再尽力研究;但是在‘那些没带手帕的家伙们’这句话上,编辑想指的是那群最低俗的流氓。可是,报道所描述的是那些哪怕没衬衫都永远带着手帕的人。你一定有机会观察过,最近几年,对那些十足的流氓来说,手帕是多么的不可或缺。”
“那么,”我问道,“我们如何看待《太阳报》上的文章?”
“非常可惜那个作者天生就不是一个应声虫——本来在这件事上他可以成为这一行中最杰出的应声虫。他只是一一重复了那些早已刊登的评论,用值得褒扬的努力从各家报纸的论述中把它们集中了一下。他这样写道:‘所有这些物品在那里已至少有三四周时间,因此,毫无疑问,这令人瞠目的行凶现场已经被发现。’在这里,被《太阳报》重申的事实实际上远不能消除我对此事的疑虑,而且我们稍后要更细致地将它与此事的另一个问题联系起来进行分析。
“目前我们必须专注于其他的调查。你不会不注意到尸体的检查太草率了。当然,身份的问题很容易就能确定了,或者说应该早就确定了;但是还有其他问题需要明确。尸体有否被抢劫过?死者在离家时是否带有任何珠宝首饰?如果是的话,当她被发现时还带着它们吗?这些重要的问题都完全没有被证据所涉及过;还有一些同样重要的问题也没有被注意到。我们必须尽力通过个人的调查来确定这些问题。圣厄斯塔什的事件必须得重新调查。我对这个人没有什么怀疑;但是让我们系统地来追查一下。我们得毫无疑问地弄清楚那份关于他在星期天的活动的书面陈述是确凿的。此类的书面陈述很容易干扰人的视线。不过,假如它内容属实的话,我们就不必对圣厄斯塔什进行调查了。然而,如果他的书面陈述是谎言的话,那么,他那令人怀疑的自杀事件要没有这样的谎言,就不会是无法解释的事实,因此我们无需偏离常规分析的思路。
“对于此事,我认为我们应该先不考虑这场悲剧的内在因素,而是将精力集中到它的外部联系上。在这样的调查中,只局限于对直接因素进行探询,完全不考虑间接或次要的因素的做法并不是不常见的错误。把证据和论述限制在表面上相关的事物中也是法庭的玩忽职守。但是经验表明,而且真实的哲学也始终证明,大量的,也许是绝大部分的真理是从看似不相关的事物中得到的。即使不是恰好通过这一原则的字面意义,也是通过这一原则的实质,现代科学才决心对无法预料的事物进行推算。但是也许你不理解我。人类知识的历史已经持续不断地显示出,在间接的或是偶然的、意外的事件中,我们能获得最大量的和最有价值的发现,而且最终,在对任何发展的预期展望中,有必要不仅大量地,而且是最大限度地接受那些从偶然性中,并且从大大出乎了人们正常的期待中得到的创造。把一件事物将会是什么建立在现在是什么基础之上的作法不再具有哲学性了。偶然性被接受成为事物基础的一部分,我们要完全考虑或然性,并使意外和无法想象的因素归属进学校的数学公式中去。
“我要重申绝大部分的真理是从间接因素中获得的这一个事实;而且,在这件事情上,只有依照这个原理的实质,我才会在目前的情况下,将调查从被无数人尝试过的、至今没有结果的对事件本身进行的论述转向当前与此有关的详细情况中。当你确定了那书面陈述的可信度后,我将比你迄今所做的要更总体一些地审查那些报纸。到目前为止,我们只是对调查情况进行了勘察;但是,事实上,如果对公众报刊进行了一次如我所建议的那种综合性调查后,还是获得不了一些细节性的、对调查能起到具有指导性作用的信息的话,就很奇怪了。”
我按照杜潘的建议,对书面陈述一事作了细致的核实。结果是,我非常肯定它们的真实性,以及圣厄斯塔什先生在此事上的清白。同时,我的朋友也以一种在我看来似乎是琐碎而毫无目的的精密,专注并仔细地研究各类报纸文件。在一周快结束时,他将以下的摘录放在了我的面前:
“大约三年半以前,一次与目前案件非常相似的骚乱事件发生了,即这同一个玛丽·罗杰从王宫底层勒布朗先生的香料店失踪了。可是,在一个星期快结束前,她又一次出现在她通常所在的柜台,除了有点不太正常的苍白外,她与平常没什么两样。据勒布朗先生和她的母亲说,她只是去拜访了乡下的某个朋友;于是该事件就很快地平息了。我们可以推测,目前的失踪同样也很蹊跷,那么,在快满一周的时间,或者一个月的时间里,她可能会再次回到我们当中。”——《晚报》,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一。[18]
“昨天的一份晚报提到了罗杰小姐以往的一次神秘失踪。众所周知,在她从勒布朗的香料店失踪的那一周里,她是在一位年轻的海军军官的陪伴之下,那名男子因其行为放荡而臭名昭著。据人们猜测,一场争执使她受到上天的神助得以归返。我们已得知那名浪荡军官的姓名,他目前驻扎在巴黎,只是由于不言自明的原因,我们不能将此公开。”——《信使报》,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二晨版。[19]
“前天,在本市近郊发生了一件最为残忍的暴行。黄昏时分,一名绅士,偕同他的夫人和女儿雇用六个年轻男子将他们送到对岸去 ,当时这些男子正悠闲地划着一条船在塞纳河岸边来来回回地闲荡着。在抵达对岸时,这三名乘客跨出了船,并向前走着,一直走到看不见船影的时候,女儿发现她把阳伞拉在船上了。她返回去拿伞,于是就被这群人抓住了,并且被拖到了水里,她的嘴被东西塞住了,还受到了野蛮的暴行,最后被带到岸上一个离她和父母最初下船处不远的地方。那些歹徒目前还逍遥法外,但是警察正在追踪他们,其中有人可望很快被缉拿。”——《晨报》,六月二十五日。[20]
“本报收到几封来信,其目的是要证明梅奈[21]在最近那件强奸案中有罪;但是考虑此人经审讯后已被宣判无罪,另外由于来信者的论点论据似乎热情有余深刻不足,我们认为不宜将信内容发表。”——《晨报》,六月二十八日。[22]
“本报收到几封颇具说服力的来信,这些显然来自各种渠道的消息足以使我们有理由确信,不幸的玛丽·罗杰成了星期天在城市附近侵扰民众的无数流氓帮会中其中一帮人手下的牺牲品。此后,我们会尽力腾出版面来刊登此类评论。”——《晚报》,六月三十一日,星期二。[23]
“星期一,一名与税务署有联系的驳船管理员看见一条空船漂在塞纳河上。船帆被放在船舱底部。那个管理员就把船拖到了驳船管理处。次日上午,船被人取走,而没有一个工作人员知情。现在船舵还在管理处。”——《勤奋报》,六月二十六日,星期四。[24]
读了这些不同的摘录,在我看来,它们不仅是不相关的,而且我没觉出它们中有哪一条会与目前的事件相关。我等着听杜潘的解释。
他说道,“我目前不想详细论述第一和第二个摘录。我之所以摘抄它们,主要是想让你明白警方的极端疏忽大意。就我从警察局长那里得知的,他们并没有从任何方面去费心地审查那个被提及的海军军官。但是要说在玛丽的两次失踪之间没有可推测的联系的话,就真的太愚蠢了。让我们假定第一次的私奔以这对恋人间的争吵以及那个被玩弄的姑娘回家而告终。那么,我们现在就完全可以把第二次私奔(如果我们知道私奔再一次发生)看成是暗示了那个负心汉的重新进攻,而并不是将其视为另一个人的求爱结果——我们就完全可以将其视为旧情人的‘感情弥合’而不是新人的初次求爱。十有八九,那个曾经与玛丽私奔的人会再次提议私奔,而曾被人提议私奔的她则不太可能接受另一个人提出的私奔建议。现在,请你注意一个事实,即第一次被确定的和第二次被推测的私奔的时间间隔,比我们军舰航海的正常周期要长几个月。难道她情人的第一次罪恶行径由于必须得出海而被中断,难道他赶在回来的第一时间里继续那还没有被彻底完成的卑鄙企图——或者说还没有被他彻底完成的卑鄙企图?对所有这些事,我们都一无所知。
“不过,你会说,在第二次失踪上,并没有我们所想象的私奔。当然没有——但是难道我们就会说那个落空的私奔企图也不存在?除了圣厄斯塔什,也许还有博韦,我们没有发现玛丽还有人们认识的、公开的、体面的追求者,也没听人提起过有别的什么人。那么,谁是那个秘密情人呢?那人连玛丽的亲友(至少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知道,但是星期天的早上玛丽去见的就是他,而且玛丽非常地信任他,以至于毫不犹豫地和他一起呆在鲁尔门僻静的小树林里,直到夜幕降临。设问,那个秘密情人是谁,那个至少多数亲友都不知道的人是谁?而且,罗杰夫人在玛丽离开的那个早上的奇怪预言——‘我担心我再也见不到玛丽了’意味着什么?
“但是即使我们没法想象罗杰夫人私下参与了私奔的计划,我们总可以认为玛丽是接受这个计划的吧?在离开家时,她让人们知道自己打算去拜访住在德罗梅街的姨妈,而且让圣厄斯塔什在天黑时去接她。那么,乍一看,这个事实与我的推测相矛盾——但是让我们来回忆一下。她确实是会见了某位男友,并和他一起过了河,直至下午三点才到达鲁尔门,这大家是知道的。但是在这样地答应陪伴那个人的决定中,(无论出于什么目的——无论她的母亲知道与否)她一定想到过她离开家时说过的打算,想过当未婚夫圣厄斯塔什在约定的时间去德罗梅街接她时,他会发现她并没在那里,就会在内心感到惊讶和怀疑。而且,当他忧心忡忡地回到住地时,会知道她还没回家。我认为她一定想过这些事。她一定能预见到圣厄斯塔什的懊恼,以及所有人的怀疑。她不可能想到要回去承受这种怀疑;但是,如果我们假定她没有回家的打算,那么这种怀疑就变得无足轻重了。
“我们可以想象她是这样想的——‘我是为了私奔去见某一个人,或者我是为了其他秘密的私人目的。我很有必要不被打扰——一定得有足够的时间让我们远走高飞——我会解释说自己要去拜访德罗梅街的姨妈,并陪她呆一天——我会告诉圣厄斯塔什到傍晚再来接我——这样解释的话,我就可以有尽可能长的离家时间,而且不引起别人的怀疑和焦虑,这比其他办法更能争取时间。如果我让圣厄斯塔什傍晚来接我,那之前他肯定不会来;但是如果我根本不让他来接,我用来逃离的时间反而会缩短,因为他会指望我早点回家,而我的失踪会更快地引起他的焦虑。那么,如果我根本就是打算回家的——如果我只打算和那人散散步——那么,让圣厄斯塔什来接就不是我的做法了;因为,让他来,他就准会确定我耍了他——这个事实是我本想永远不想让他知道的,我可以在离开家时不告诉他我要去哪里,可以天黑后才回家,可以告诉他我去拜访了德罗梅街的姨妈。但既然我的计划是永不返回了——至少要过几个星期才回来——或者是等到隐藏了一段时间后才回来——争取时间才是我唯一的当务之急’。
“你已经在你的记录中注意到了,关于这个悲惨事件,最普遍的观点是,而且从一开始就是,这个姑娘被一群流氓杀害了。而在某种情况下,这种普遍观点是不能被忽视的。在这个观点自我显现出来时——当它以非常自发的形式彰显自己时——我们应该把它视为与直觉,即有天赋之人的个人特性相类似的一种东西。在百分之九十九的情况下,我会遵守它。但是很重要的一点是,这种舆论中不能有造势的痕迹。这个观点必须完全是公众自己的;而这两者的区别往往极难看出,极难把握。在目前的案件中,我觉得这个关于一伙流氓的‘公众观点’,在被那个我所摘录的第三条报道中的那个间接事件推波助澜。整个巴黎都对发现了玛丽,这个年轻、漂亮、声名昭著的姑娘的尸体感到震动。这具被发现的尸体带着遭受暴力的痕迹,并漂浮在河里。但是现在大家都知道,在那个被推测说该姑娘被杀害的特殊时间里,或者说在那个特殊时间前后,一伙年轻的歹徒犯下了一个与死者所遭到的性质类似,尽管程度稍轻的暴行,受害者是另一个年轻女子。一个出名的残暴事件会影响到公众对另一个无名事件的评判,这很令人惊奇吗?大家等着对此做出评判,而那知名的暴行似乎恰好为此提供了方法!玛丽也是在河里被发现的;而这桩已知的暴行也发生在这条河边。两场事件有很明显的联系性,而真正奇妙之处却没有被公众理解和把握。但是,实际上,这场如此犯下的暴行恰好证明了另一场几乎同时发生的案件并不是这样发生的。如果,当一伙歹徒在某个地点犯下了最前所未闻的罪行时,在相同城市的相似地点、在相同的环境下、用同样的方式和工具、而且是在同一个时间,发生了表面看来完全相同的罪行,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可是,如果没有如此令人惊叹的一系列巧合,那个碰巧被造势的公众舆论要靠什么来让我们相信呢?
“在进一步探讨下去之前,让我们来考虑一下那个被人推测的谋杀现场,即在鲁尔门附近的树林里。虽然这个树林很茂密,但是它位于公路的附近。在树林里有三四块大石头,形成了一个有靠背和凳脚的椅子状的东西。人们发现上面的石头上有一条白色的衬裙;在第二块石头上有一条丝绸围巾。人们还发现了一把阳伞、一双手套,以及一块手帕。那手帕上有‘玛丽·罗杰’的名字。衣服的碎片散布于四周的枝杈上。地面被人踩踏过,矮树丛被弄断了,这些都是剧烈挣扎的痕迹。
“虽然林中的发现博得各报刊的喝彩,而且人们一致认为它就是暴行的确切地点,但是我们得承认,有某个很好的理由可以质疑此观点,那就是案发现场。我可以相信、或者也可以不相信它——但是有非常充分的理由让人怀疑它。如果像《商报》所推测的,案发现场真的是在圣安德烈街附近,假设凶手仍然滞留在巴黎,那么他们自然就会对公众的注意力被敏锐地引到了正确的方向而感到恐惧;于是,在某种心理状况下,他们就会很快地意识到有必要尽力地分散人们的这种注意力。因此,既然鲁尔门的灌木丛早已被人怀疑,那么他们自然就有可能会有把物品放在后来它们被人发现的地方的念头。尽管《太阳报》这样推测了,可是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这些被发现的物品已经放在灌木丛中有不短的时间了;然而,这里倒还存在一个非常间接的证据来证明它们是不可能一直在那里的,因为从那个不幸的星期天到男孩子们发现它们的那个下午的二十天当中,它们不可能没有引起过别人的注意。《太阳报》应和了其他报纸在它之前发表的观点,它这样报道,‘由于下雨,一切都严重发霉,并粘在一起了。有一些物品四周和上面还长了草。阳伞的绸面很坚实,但是里面织线已经全部分解腐烂了。上面的部分是双层和折叠的,也都发霉破烂了,并在伞被打开的情况下开裂了。’关于那些草,即所谓‘有一些物品四周和上面还长了草’,很明显,这个事实只能靠语言、即靠两个男孩的回忆陈述来证实;因为这些男孩移动了物品,并在第三者尚未看到前把它们带回了家。可是草是会长出来的,尤其在温暖潮湿的天气情况下(就像谋杀发生的那段时间),它可以仅仅在一天里就长出两三寸来。一把阳伞放在新覆上草皮的地上,也会在短短一周之内被新长出来的草完全遮掩的。关于发霉现象,《太阳报》编辑是如此执拗地坚持着要表述出来,他把发霉的意思在我们所摘录的那么简短的段落中提及了不下三次,难道他真的没意识到这个发霉现象的实质吗?他有否被告知,这种霉体是种类繁多的真菌中的其中一种,它最典型的特征是能在二十四小时内长出来并衰亡?
“因此,我们一眼就能明白,那些被用来最成功地证实这些物品已经在树林里 ‘至少有三四周时间’的证据,其实是最荒谬而无效的。另一方面,人们又很难以相信这些物品在那个树林里的时间是长于一周的——即长于两个星期天之间的时间。那些对巴黎附近了如指掌的人都明白找到一个隐蔽处是极端困难的,除非那地方离郊区很远。这样一个在树林里草丛中的,未经勘探的,或者甚至说是少有人涉足的隐秘处,是一下子想不到的。就是让那些打心底里热爱自然却依然被职务牵绊于这大都市的尘土与繁忙中人——让他们中的任何一位去尝试一下,哪怕在平日,让他在立刻就包围着自己的自然美景中消除对独处的饥渴。接下来,每走一步,他都会发现,那不断增长的魅力被一些歹徒或一群闹饮狂欢的流氓的声音和人身侵扰所驱散。他就发现在茂密的树林里寻找清静是徒劳的。那里是乌合之众出没的特殊隐蔽地——那里有最被亵渎的庙宇。漫游者立刻就会从心里感到厌恶,并逃回繁华的巴黎,巴黎不会比那里更令人憎恶,因为它并非如此不协调地充满了污秽。可是,如果在一周的工作日中,城市的附近都是如此被骚扰,那安息日就更厉害了!尤其是现在,当城镇流氓被免除了工作的权利,或者说失去了惯有的犯罪机会,他就会寻找到城镇的近郊,这不是出于对乡村的喜爱,其实在内心他鄙视它,而是为了逃避社会的束缚和陈规</a>。他渴望的不是新鲜的空气和绿树,而是乡村的完全自由。于是,他在那个路边旅馆里,或是在树林中,除了他的伙伴,他不被任何目光所监视,沉溺在一切疯狂而无度的虚假狂欢中——那是自由和酒精的联合产物。当我重复陈述那些物品在长达超过一周的时间内,在巴黎近郊的任何一个树林里都一直没被发现过的情况时,很明显,这对于每一位冷静的旁观者而言,几乎就是奇迹,对此,我就不用再赘言了。
“但是我们还有其他依据来怀疑那些物品是为了转移人们对暴行的真正地点的注意力而被放在灌木丛里的。首先,请你留心一下发现那些东西的日期,并将它与我从报纸上摘引的第五篇文章的日期进行比较。你会发现,在物品被找到后,几乎在最快的时间里,这个紧急的信息就被送到了该晚报社。尽管这些信息是各种各样的,而且明显来自多种渠道,但是它们都指向了同一点——即,它们将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认为这罪行是一伙人犯下的,而且案发地点在鲁尔门附近。当然了,由于这些信息的缘故,或者说是公众的注意方向被它们转移了的原因,我们现在的怀疑并不是关于这些物品是被两个男孩发现的一事;但是这怀疑或许、而且非常有可能是这些东西在此之前没被孩子们发现,因为那些物品过去是不放在灌木丛里的;它们只是后来才被放置在那里,时间就是在消息被传开的当天,或者是稍微提前一些,就是这些信息的罪恶创作者将它们放在那里的。
“这个树林很怪异——极端怪异。它异常繁茂。在它自然围成的场地中有三块奇怪的石头,形成了一把有靠背和凳脚的椅子。而且,这个树林是如此充满艺术性,还位于离德吕克夫人的住所咫尺之遥的比邻地区,夫人的孩子又常常仔细地观察周围的灌木,以寻找黄樟木的树皮。这难道会是草率的赌注吗?——这个赌注的赢率是一千对一——即这些男孩不用一天就能发现至少一件隐藏在成荫的殿堂中、端放在天然御座上的物品。那些犹豫于这样一个赌注的人,要么自己从没有做过孩子,要么忘记了孩童的天性。我要重申——要理解为什么这些物品在被放置于这个灌木丛中长于一两天的时间里都没被发现,是极其困难的;因此,不管《太阳报》是怎样武断和无知,我们的怀疑是很有道理的,即这些东西是相对很晚才被放在那里的。
“但是,除了我刚才提出的,还有其他的和更有力的理由来相信它们是这样被放置的。现在,请你费心对那些物品非常做作的摆放方式予以注意。在上面的石头上放的是一条白色的衬裙;在第二块石头上的是丝绸围巾;四周散乱分布着的是一把伞、一双手套、一块带有‘玛丽·罗杰’名字的手帕。这只是一个并不太精明的人自然会想到的尽量自然一些的摆法。但是这绝不是一种真正自然的放置方法。我倒宁愿看到所有东西都在地上,而且被人踩过。在这块有限的树荫中,那衬裙和围巾几乎不可能保持在石头上的位置,因为它们被那么多撕扯搏斗的人来回拖拉过。报纸说,‘地面是被踩踏过的,树丛被折断过,这都是搏斗过的迹象。’——但是那条衬裙和围巾被发现时却好像被放在衣架上一样。报纸还说,‘那外衣的几条碎片被灌木丛撕破,有六英寸长、三英寸宽。其中一块是外衣的底边,它被修补过;它们看上去就像被撕下来的布条’。在这里,《太阳报》由于疏忽,使用了一个极其令人怀疑的词组。正如它所描述的,那些碎片确实‘像被撕下来的布条’;但它们是被人有意撕下来的。布条从任何像这类面料中,由于一根荆棘的作用而被‘撕下来’是最不可能发生的事之一。从这些特定的面料质地来看,刺进去的荆棘或钉子会将它们呈直角地撕开——从刺入点撕出两条相互成直角的裂缝——但是不可能有布条被‘撕下来’。我从来不知道有这样的事,你也不会看到的。几乎在所有的情况下,若要将一片布从这样的面料上撕下来,就需要两个不同方向的不同力量。如果面料有两条边缘线——如果,比如说,它是一块手帕,外力要从它那里撕出一条布,那么,只有在这时,才可凭一股力量就可以做到。但是在目前的案子中,它是一件衣服,只有一条边。要从它里面撕出一块来,而里面又没有边缘线,那只能是依靠荆棘奇迹般的作用了,而且一根荆棘还无能为力。但即使靠近裙边,也必须得两根荆棘才行,其中一条朝两个不同的方向,另一条朝一个方向用力。而且,这还是在边缘没有被卷边的情况下。如果卷过边的话,那就完全不可能做到了。我们由此可以明白,让布条仅仅在‘荆棘’的作用下被‘撕下来’是有着无数的和巨大的障碍的;可是报纸还要让我们相信那里不止一条,而且很多条布都被撕下来了。甚至‘其中一块是外衣的底边’!而且另外一块是‘裙摆上的,不是底边。’——也就是说,它是从没有边缘的衣服里面被荆棘整个地撕下来的!可以说,恐怕这事别人不信也是情有可原的。但如果从全局看,也许它们导致的怀疑还不比另一个让人惊讶的情况强烈,即这些物品竟然就是被任何能谨慎到</a>转移尸体的凶手遗留在这个树林里的。然而,如果你认为我有意要否定这片树林即是行凶现场的话,那你还没有真正领会我的意图。这里可能发生过一件邪恶的事情,或者更可能的是,德吕克夫人那里发生过一个意外事件。但事实上,这不是最重要的。我们并不是要努力发现现场,而是要找出作案凶手。我所引证的事情,虽然都很琐碎,但是它们首先表明了,《太阳报》所肯定的和执意坚持的观点是愚蠢的,第二点,同时也是最主要的是,它们让你通过最自然的方式,对关于这个凶杀案是否是由一伙人干的疑问进行了深入思考。
“我们只要针对外科医生验尸时的细节,就能重新来审视这个问题。我们只需要说,他发表的推论,在关于歹徒的数量方面,完全可以被巴黎所有著名的验尸官嘲讽为不公正,并且是毫无根据的。我并不是说他推论的结果不可能,而是他的推论没有根据:——难道没有作另一种推论的充分根据?
“现在让我们来想想‘搏斗过的迹象’;先问一下,这些迹象表示了什么。表示的是有一伙人。但是难道它们就没有更像是在表示不是一伙人的意思吗?会发生什么搏斗呢——什么搏斗那么激烈而持久,居然能到处留下‘迹象’呢?——竟然在一个柔弱而没有自卫能力的姑娘和被想象出来一伙歹徒之间?不用发出声响,只消几条粗壮胳膊的力量之类的,一切就摆平了。受害者肯定是完全任他们摆布的。你要记住,那些极力反对树林就是案发现场的论述,主要说来,只是在凶手不止一个人的情况下可行。如果我们假设只有一个凶手,那我们就可以理解,而且只能理解,这场如此激烈和持久的搏斗留下了明显的‘迹象’。
“再则,我已经提过那些物品被完全留在后来发现它们的那个树林里这个事实所引起的怀疑。似乎,这些犯罪证据几乎不可能被无意中遗留在那里。凶手有足够的谨慎(根据推测)将尸体转移;而凶手却能让比尸体本身(它的特征很可能会很快地被腐烂所抹杀)更确凿的证据明显地留在行凶现场——我指的是带有死者名字的那块手帕。如果这是个偶然,那它就不是一伙人的偶然。我们能想象这只能是单个人的疏忽。让我们瞧着好了,这是单个人的犯下的罪行。他是和死去的鬼魂单独相处。他被一动不动地躺在眼前的尸体吓怕了。他的怒火冲动已经过去,那时他的心里对自己的行为充满了本能的恐惧。他丝毫没有一伙人参与犯罪后必然会产生的胆量。他只是独自面对着尸体。他颤抖着,大脑一片混乱。但是他必须得处置尸体。于是他将尸体运到河里,遗留下了自己犯罪的其他证据;因为即使是可能的话,他也很难把所有的东西一下子都带走,而且回来再拿也不难。但是在他到河边的艰难跋涉中,他内心的恐惧加剧了。在路上,到处有人声。他好多次地听见或是想象着有看见他的人走过来的脚步声。甚至城市的灯火都让他心慌。在深刻的痛苦下,他长时间、频繁地停歇,但他还是及时抵达岸边,处置了那个可怕的重物——也许是靠了一条船。但是,这时世界还有什么财宝——还有什么样的天网恢恢之威胁——会有力量迫使那个孤独的凶手从那条艰辛而危险的路上返回到树林和那血淋淋的回忆中去吗?他不会回去,任一切结果自然发展。他就是想回去,他也没法回去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立刻逃跑。他永远地弃那些可怕的树林而去了,就像逃避惩罚似的匿迹了。
“但是如果是一伙人干的又会怎样呢?他们的人数会让他们有胆量;如果这凶恶的流氓心中竟然缺乏胆量的话;而被推测的这伙人又是纯粹由凶恶的流氓组成。我认为,他们的人数会防止我所假设的会使单个罪犯感到瘫软的头脑混乱和没有理智的恐惧。即便我们能设想疏忽可以发生在一个人,或两个人,或三个人的身上,那么这个疏忽就能被四个人所补救。他们不会遗留下一切痕迹;因为他们的人数能使他们把事情一次性地完成,就没有返回的必要了。
“再来想想我们发现尸体时,它外衣的情况,‘外套上从底边向上一直到腰部被撕开大约一尺来长,它围着腰部绕了三圈,并被背后搭钩状的东西固定住。’这种做法的明显目的就是提供一个可以拎动尸体的把手。可是如果有几个人在,他们会想到采取这样的权宜之计吗?要是有三四个人,尸体的四肢不仅提供了充分的,而且是最好的把持部位。前种方法是单个人才会用的;这就使我们了解了一个事实,即‘在灌木丛和河流之间的栅栏被拆倒了,地面上有某种重物被拖过的明显痕迹!’可是,在一伙人完全可以把尸体一下子就抬过栅栏的情况下,他们会有必要为了把一具尸体拖过去而多此一举地去把栅栏拆倒?难道这些人会这样拖着尸体,然后留下明显的痕迹吗?
“说到这里我们必须得提到《商报》的一个观点;多多少少地,我早就评论过这个观点。那份报纸说,‘从这个不幸女子的一条衬裙上,被撕下一条长两尺宽一尺的布,它被系在她的下巴下面,缠绕在大脑背后,也许是为了防止她喊叫。这是那些没带手帕的家伙们干的。’
“我曾提起过,一个地道的流氓是从不会不带手帕的。但我着重要谈的不是这个事实。用到布条的原因并不是《商报》所想象的因为缺少一块手帕,那块被遗留在灌木丛中的手帕已经清楚地证明了这一点;其中的目的也不是‘为了防止她喊叫’,这也能从布条早于那个比它的作用好很多的手帕被使用上得到证实。但是在描述布条时,报纸的措辞为‘被缠绕在脖子上,缠得松松的,并被打了个结实的结。’这些词语都非常含混,但是与《商报》对此的描述有本质上的不同。那布条有十八英寸宽,因此,尽管它是一种薄棉布,也能通过折叠或是纵向的褶皱形成一条坚实的带子。因此,它在被发现时就是褶皱着的。我的推理是这样的:这个孤独的凶手用这条绷带拴住尸体的中部,将尸体抬出了一段距离(或是从树林或是从其他地方)后,发现用这种方式前进,他的力气不够。他努力地拖着那具重物——留下的迹象也证明了他确实有拖曳过重物的行为。既然改为拖,他就觉得很有必要在尸体顶端附加一个类似于绳子一样的东西,它最好是被套在脖子上,这样头部就会防止它滑脱。于是凶手无疑就想起了尸体腰上的绷带。要不是它缠绕在尸体上,要不是那个结一时解不开,要不是他记起来,这条布还没有从外衣上被‘撕下来’,他也许用的就是那根长带了。从衬裙上撕一条新的会更简单些,于是他就撕下了一条,把它系在脖子上,就这样拖着受害者到达了岸边。所以,这条‘布条’非得要费点周折和时间才能用,但是却多少表明了它存在的目的——即这条布条确实是被用过的,这说明使用它的需要是产生于已经拿不到手帕的时候——也就是说,照我们推测的,该需要产生于凶手离开树林(如果那里真是作案现场)之后,而且是在从树林通向河边的路上。
“你会说,但是德吕克夫人的证词(!)特地指出,在谋杀发生的重大时间前后,在树林附近有一伙人。这一点我同意。如果在鲁尔门一带,在这场悲剧发生的前后,没有一打像德吕克夫人所描述的团伙的话,我倒要怀疑了。虽然德吕克夫人提供的证据多少有些滞后,也确实令人怀疑,但是为自己招来责难的无赖却只有一伙,即那个老实而谨小慎微的老妇人所说的吃了她的糕饼、喝了她的白兰地,却懒得付钱的那伙人。Et hinc ill? ir??[25]
“那么德吕克夫人的确切证词又是什么样的呢 ?‘一帮歹徒出现了,他们吵吵嚷嚷的,又吃又喝还不给钱,并跟着上了那对青年男女走的路。在黄昏时,他们返回了旅馆,似乎非常急匆匆地过了河。’
“那么这个‘非常急匆匆’很可能在德吕克夫人眼里会显得更严重些,因为她还久久地、哀怨地牵挂着她那些倒霉的糕点和酒水——对于那些糕点酒水,她还怀着一丝希望想得到补偿。否则,既然天都暗下来了,她还要强调急匆匆干吗?这肯定是没什么好奇怪的,哪怕是一伙歹徒也该急匆匆地赶回家,因为得要靠小船渡河,而且暴风雨将至,夜晚又快降临了。
“我说的是快降临;因为夜晚还没有到来。当这伙‘歹徒’使德吕克夫人对其急匆匆的样子悻悻然时,只不过才黄昏时分。但是我们得知,就是当天夜里德吕克夫人,还有她的大儿子,‘听到了旅馆附近有女人的尖叫声。’那么,德吕克夫人又是怎么来确定在夜里听到这些尖叫声的时间段的呢?她说是‘天黑后不久’。但是‘天黑后不久’至少说明了是天黑了;而‘在黄昏时’就肯定是白天。因此我们可以非常明确的是,那伙人是在德吕克夫人无意中听到(?)尖叫声之前离开鲁尔门的。尽管,在所有相关的案情报道中,有关的论述正如我在与你交谈中所表现出来的,都是清晰而有差别的,各家报纸或各位盲目执行命令的警察都还没有注意到这里面有任何总体上的矛盾。
“我只要在关于不是一伙人作案的论点上仅仅添加一点;但是这一点,至少在我看来,具有完全无法抵抗的力量。在那个大笔酬金的前提下,而且有提供重大证据就能被完全赦免的条件,在短时间里,若在一伙粗俗的流氓中,有某一个人,或者说是任何一个人在不久前背叛了他的同谋,这并非是假想。这伙人中的任何一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倒并非完全是贪婪那笔酬金或是渴望赦免,而是担心被同伙出卖。那么,秘密至今未被解开就恰好证明了,事实上,它确实是秘密。这可怕的黑暗勾当只有一个人知道,或两个人知道,其中一个是凡人,一个是上帝。
“让我们来总结一下在长时间的分析后,我们所有的那点虽不充分却是确凿的成果。我们已经有了一个肯定的观点,无论是德吕克夫人屋檐下发生的亡命事件,还是鲁尔门附近树林里的谋杀案,都是由死者的一位情人,或至少是她的秘密相好所为。这个伙伴脸色黝黑。这种脸色、长带上的‘结’,还有女帽缎带上的那个‘水手结’,都说明那人很可能是一名海员。他和死者,一位风流但不卑贱的年轻女子的交情,表明了他的地位高于一般的海员。那些报纸上行文流畅而急切的报道都能很好地证明这一点。《信使报》所述的第一次私奔的情况,有助于使我们将这个海员与那个‘海军军官’,即大家最初知道的那个将这不幸姑娘勾引的人联系起来。
“现在,我们最好来探讨一下这个脸色黝黑之人一直不见踪影的事。我们先得注意,他的脸色是非常黑的;肯定不是一般的黑才会让瓦伦斯和德吕克夫人惟此特点而记忆深刻。但是为什么这个人会不见踪影呢?难道他被那伙人杀了?如果是那样的话,为什么那里只有被谋杀的女子的痕迹?两场谋杀的地点自然会被人推测是同一个地方。那么他的尸体在哪里呢?很有可能凶手用同样的方式把两具尸体都处理了。但是也有可能这个男人还活着,他是拖延着不露面,因为害怕被人指控杀了人。他的这种担心现在可被视为理所当然——只是在事后的现在——因为已经有人证明曾看见他和玛丽在一起——但是在凶杀刚发生后这种担心却不合情理。一个无罪的人的第一反应应该会去报案,并会协助辨认歹徒。这一点,也是出于策略。他已经被人看见过是和那个姑娘在一起的,他们两人坐着一条敞篷的渡船过了河。哪怕是对一个白痴来说,公开指控凶手明显就是最必然也是最唯一的让自己洗脱嫌疑的办法。我们没法认为,在那个不幸的星期天晚上,他会既不知情也没有察觉到发生了一件惨案。可是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才可能想象他既然活着又为何没去报案。
“那么我们获得真相的方法是什么呢?随着调查的深入,我们就会发现这些方法成</a>倍地、集中地清晰起来。让我们来仔细研究作为这个事件起因的第一次私奔,并了解一下这个‘军官’的全部历史,包括他的近况,以及恰好在案发前后的行踪。我们先仔细地比较寄给晚报的那些提出此案是团伙犯罪的各种不同的信件。然后,我们从这些信的风格和笔迹两个方面来和更早寄给早报的有关信件进行比较,后者强烈地坚持认为梅奈是有罪的。完成这一切后,我们再来将这些不同的信件和已查明的军官的手迹进行比较。通过对德吕克夫人和她的儿子,还有马车夫瓦伦斯的反复提问,我们要尽力查明更多有关那个‘脸色黝黑的男人’的相貌特征。有技巧的询问是不难从这些当事人中发现针对这个特定问题(或是其他问题)的相关信息的——甚至这些当事人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会拥有这些信息。然后,我们来追踪那条在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一上午被一个驳船管理员捡到,而后又被人从管理处取走,而且还没被工作人员注意到被取走的那条船。取走时,那只船没有舵,而且是在尸体发现之前取走的。本着谨慎而坚定的态度,我们就必然会找到这条船;因为不仅捡到它的驳船管理员能认出它,而且舵还在我们手中。帆船的舵丢了,一般人是绝不会若无其事,连问也不问的。让我再插一个问题。当时并没有登出过船被捡到的启事,船是被悄悄地拿到管理处,又被人悄悄地弄走的。但是船主或是雇主——在没有启事的情况下,他们怎么可能会快到星期二一早就会得知船在星期一才停好的地点呢?除非我们设想那个驳船管理处和海军方面有某种联系——是某个个人的长期联系才导致了有人能察觉出它细微的利害关系——它琐碎的小事。
“谈到那个孤独的凶手拖着尸体来到岸边时,我早就提到过他利用一条船的可能性。现在我们就明白了,玛丽·罗杰是从船上被丢入水中的。这是自然而然会发生的。把尸体扔在岸边的浅水区里是无法匿尸的。受害者背上和肩膀上的特殊印记说明是船底的肋材摩擦造成的。那具尸体被发现时并没附加重物也证实了这个观点。如果它是从岸边被扔进水中的,就会加上重物。我们只能把没有重物解释为可能凶手在离开前忘了这个防范措施。他在要把尸体弄到水中时,无疑就注意到了自己的疏忽;但是那时附近已经没有补救的东西了。他宁愿冒其他的险也不会返回那可恶的岸上去。在把那可怕的负担卸除后,凶手就会立刻返回城里。然后,他会在某个僻静的码头跳上岸。但是那船——他会将它系上吗?他太仓促了,无暇顾及系船之类的事。而且,等船靠码头了,他就会觉得这样是留下了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他自然是想丢开所有与他的罪责相关的东西,越远越好。他不仅要从码头逃跑,而且他不会让船停在那里。于是他肯定会任它漂走。让我们继续假设下去——第二天早晨,这个凶手惊恐万分地发现那船被人捡起并留在他每天都会去光顾的地方——也许那个地方是由于他的工作缘故才频频涉足的。第二天晚上,他不敢拿舵,就把船转移了。那么现在那个无舵的船在哪里呢?这是我们首先要发现的事物之一。我们一发现它,那成功的曙光就会显现。这条船会指引我们,以连我们自己都会惊讶的飞快速度,找到那个在亡命的安息日的午夜就使用过该船的人。铁证会相继叠现,而凶手也会就此被缉拿。”
(由于一些我们不该详述的原因,而它们对许多读者来说是不言自明的,在此,我们就冒昧地将那些从杜潘所获得的清晰而细微的线索中追溯出来的细节部分从我们手边的稿子上省去了。我们认为只须简要地交代一下,我们所推测的结果都发生了;而且警察局长也按期地履行了与杜潘爵士的协议条款,尽管有些勉强。坡先生的文章是以下面的话为结语的。——编者按[26])
你们会认为我说的无非是巧合罢了。关于这个话题,我上述所讲的已经足够。我自己从内心里不相信超自然。自然和上帝是两回事,这没有人会否定。后者创造了前者,他能随意地控制或改造它,这也是毋庸质疑的。我说的是“随意”;因为这是依照意愿,而不是如愚顽的逻辑之所谓的依照权力。并不是神不能调整他的准则,而是我们为调整想象出了一个可能的必要性,这一举动会伤害神。这些准则原本就包含了在将来会发生的一切偶然。在上帝眼中,一切都是现在。
我要重申一下,我所说的这些事只是巧合。而且,在我所涉及到的事物中,人们会发现,就已知的命运而言,在不幸的玛丽·塞西莉亚·罗杰斯的命运和玛丽·罗杰在人生的某个时期的命运之间,存在着一条平行线,当人们考虑到这相似性有着惊人的准确度,其理性便会困惑无措。我认为人们将会看到所有这一切。但是,当看到上述时期中的那个玛丽的悲惨遭遇,当看到围绕着她的迷雾被拨开时,读者可别猜测我是想暗示这条平行线在延伸,或者甚至是想暗示在巴黎发现这个杀害了巴黎女店员的凶手所使用的方法,或者在类似推理上所运用的方法,都会引出类似的结果。
因为就这种猜测的后半部分而言,大家应该考虑到,在两个案件的事实中,哪怕最琐碎的变化都可以通过彻底混淆两件事实的过程而引出最严重的错误估计;这就很像在算术上,一个错误,其自身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可以在运算过程中的每一步中以其不断倍增的作用力最终导致与正确结果大相径庭的答案。而就这种猜测的前半部分而言,我们一定要记住,我所提到的概率演算拒绝所有关于平行线延伸的观点——它以强有力而明确的态度拒绝这些想法,即不容许以此早已被延长并被弄得精确无误的平行线来作为其计算比例。这是这些反常推测中的其中一种,虽然运用的是完全不符合数学规律的思维,却是惟有数学家才能真正接受的。例如说,很难让普通读者相信,一个掷骰子的人连续两次掷出6来,足可以赌他第三次不会再掷出6来。如果有人这么提议,通常会立刻遭到才智之人的否定。前两掷结束后,这两次就是过去的事实了,它们应该不会对将来的投掷有什么影响。掷6的几率似乎正好应该与骰子在任何平常时间被掷时一样——也就是说,它只受其他各次甩掷的影响,而这些甩掷结果或许是骰子造成的。这一观点非常明确,要想反驳这个观点,只会更多地遭到嘲笑,而不是表示尊重的关注。这里产生的错误——一个让人觉得有点恶作剧似的重大错误——我无法自称在我目前有限的篇幅中将它揭示出来,而且如果从哲学的角度看,它也无需被揭示。或许我至少可以这么说,它形成了一连串无穷错误中的一个,这些错误发生在推理过程中,是推理力求详细探询真相而造成的。
(张琼译)
[1] 最初发表《玛丽·罗杰疑案》时,作者认为不需要现在所增补的这些脚注;但本故事所依据的这场悲剧已过去多年,作者认为还是应该加上这些脚注,并对故事的总体构思进行了一些说明。一个名叫玛丽·塞西莉亚·罗杰斯的年轻姑娘在纽约附近被杀害。尽管她的死引起了强烈而持久的轰动,但是直到这篇小说写成并出版之时(1842年11月),疑案一直未被破解。在本故事中,作者假托叙述一个巴黎女店员的死亡,虽然只参照了玛丽·罗杰斯的谋杀案实际情况中的一些非关键部分,但作者在每个细节中都追随这个疑案的实质。因此,小说中的所有论据都适用于真实事件:而对真相的调查则是本文的目的。《玛丽·罗杰疑案》是在远离惨案现场的情况下写成的,除了可提供信息的报纸之外,没有其他的调查途径。因此,作者并不掌握许多如果亲临现场并进行勘察所能得到的信息。然而,记录在下面的这件事实或许并不算不妥:两名证人(其中一人是小说的叙述者德吕克太太)在小说发表之后很久,在不同的时间里提供的证词不仅充分证实了此文总的推论,而且还完全证明了这一推论所依据的全部是假设的主要细节。——原注(本篇小说的脚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作者原注。)
[2] 诺瓦利斯是冯·哈登贝格(Von Hardenburg)的笔名。——译者注
[3] 即拿骚街。(坡在脚注中对应于正文里的地名、人名分别为纽约及纽约附近的地名和玛丽·罗杰斯案件有关人士的姓名。——译者注)
[4] 即安德森。
[5] 即哈德孙河。
[6] 韦赫肯区。
[7] 即佩恩先生。
[8] 克罗姆林。
[9] 《纽约信使》周刊。
[10] 即《纽约乔纳森兄弟报》,主编为H·黑斯廷斯·魏尔德先生。
[11] 《纽约商报》。
[12] 《星期六费城邮报夜刊》,编辑为C·I·彼德森先生。
[13] 即亚当。
[14] 鸦片酊,一种作止痛剂或毒药的药剂。——译者注
[15] 参见《摩格街谋杀案》。
[16] 即《纽约商业广告报》,编辑为斯通上校。
[17] “一条基于客体性质之上的理论会由于客体的不同而难以自圆其说;而依据事物起因设置论题的人则会因为其结果不同而停止评判。因此,任何国家的法理学都表明了,当法律成为了一门学科和一种体系,它就失去了公正性。盲目专注于分类原则已导致法律出错,这错误只要观察立法机关是如何频繁地被迫站出来修复自身系统所丧失的公正便可得知。”——兰多。(兰多是霍勒斯·宾尼·华莱士所用的笔名,他曾于1838年匿名出版小说《斯坦利》,本段文字引自该小说。——译者)
[18] 《纽约快报》。
[19] 《纽约先驱报》。
[20] 《纽约信使问询报》。
[21] 梅奈是最初涉嫌并被捕的当事人之一,但因缺乏证据而获释。
[22] 《纽约信使问询报》。
[23] 《纽约晚邮报》。
[24] 《纽约旗帜报》。
[25] 怒由此生?——译者注
[26] 此按语是坡本人自行插入,由最初发表本小说的杂志加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