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动物的痛苦
3个月前 作者: C. S.路易斯
那人怎样叫各样的活物,那就是它的名字。
——《创世记》2:19
要发现什么是自然属性,我们必须研究那些保留自然属性的物种,而不是被毁坏的物种。
——亚里士多德
《政治学》,I,v,第5页
尽管动物的痛苦与人类的痛苦相去甚远;不过,自始至终,都有“无辜生灵痛苦的哀声刺破长空”。动物的痛苦是一个骇人的问题;不是因为动物数量众多(我们已经讲过,一百万个生命的痛苦不会超过一个生命的痛苦),而是因为基督教对于人类痛苦的诠释不能应用在动物身上。我们都知道,动物既不会犯罪,也没有道德:因此,它们既不理当受苦,也不会因受苦而得造就。与此同时,我们一定不能把动物受苦的问题当作痛苦问题的核心;不是因为它不重要——对于一切质疑上帝良善的似是而非的依据,我们都必须重视;而是因为它超越了我们的知识范畴。上帝已经给了我们一些信息,好让我们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我们自身的痛苦:关于动物的痛苦,他却没有给我们任何信息。我们晓得,无论动物受造的原因如何,也无论它们是什么,关于动物的痛苦,我们只能推测。上帝是良善的,从这个教义当中,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推出一个结论:从表面上看,上帝对动物界似乎有一种漠然的残忍,其实,这是一种错觉;事实上,既然我们知道我们切身的痛苦并非上帝残忍所为,那么,我们便容易理解为什么认为上帝对动物冷漠残忍是一种错觉。无论如何,这些都只是猜想。
我们可以首先排除第一章提到的虚张声势的悲观之词。植物以“捕食”彼此来生存,这是“残酷”的竞争,没有任何道德上的重要性。从生理角度讲,“生命”与善恶无关,除非这个生命具有感知能力。“捕食”和“残酷”这两个词都只是比喻修辞。华兹华斯相信,每朵花都“自由地呼吸”,不过,我们无法证明他的说法是正确的。毋庸置疑,活的植物对伤害的反应跟无机物不同;然而,一个麻木不仁的人对伤害的反应更加不同,他们表现得好像没有知觉的生物一样。诚然,我们说一株植物的死亡和遭受蹂躏是一种悲剧,只要我们把这当作比喻,就合乎情理。我们可以用矿物和植物来象征属灵体验。不过,我们不要成了自己比喻的牺牲品。以一片森林为例,如果一半树木存活导致另一半树木衰枯,这片森林一定生长得非常“好”:它的“好”体现在木材的用途和林地的美丽上,只是森林本身无法察觉。
当我们回到动物痛苦的问题上,我们便会遇到三个问题。第一,是事实:动物会遭受什么样的痛苦?第二,是原因:动物界为什么会有疾病和痛苦?第三,是关于公义的问题:动物受苦是否违背上帝的良善?
1.从长远角度讲,我们并不晓得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不过,我们可以推知一二。首先,我们必须把动物进行区分:如果大猩猩能够理解我们的话,它们一定会心怀不平,因为,我们把它们跟牡蛎和蚯蚓划在一起,通称为“动物”,以区别于人类。在某些方面,大猩猩跟人类十分相似,而与蚯蚓大不相同。在低等动物当中,我们找不到哪一种具有感知能力。生物学家把动物跟植物划成两大类,而平信徒则按照感知能力、运动方式和其他特性对动植物进行划分。然而(尽管我们不知道),感知能力必然以某种形式存在,因为,高等动物拥有跟人类非常相似的神经系统。不过,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必须把感知能力跟意识区别开来。如果你恰好从未听说过两者的区别,恐怕你会大吃一惊,不过,这种区别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倘若忽略它,你可能会被误导。假设有三种感觉,一个接一个——第一个是A,接着是B,然后是C。如果是你体验这三种感觉,你就一定要经历ABC的过程。不过,你应该注意这个过程意味着什么。它指的是,在你里面存在一种除了A感觉以外的东西,并且越来越清晰,足以让你觉察到A感觉逐渐消失,B感觉正在出现,并且填补了A感觉的空缺;这种东西在A感觉转向B感觉、B感觉转向C感觉的过程中同样清晰,因此,它宣布“我拥有了体验”。现在,我把这种东西称作“意识”或者“灵魂”,而我刚才描述过的ABC过程便可以证明,灵魂虽然经历了时间,却不具有“时间性”(timeful)。最简单的ABC体验是一个接续的过程,它决定了灵魂不是各种不同状态的接续,而是一个永恒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各种感觉轮流出现,而平台本身永远不变。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地说,任何一种高等动物都具有神经系统,里面充满了各种接续性的感觉。一只动物意识到自己产生了A感觉,又产生了B感觉,然后是B感觉如何溜走,为C感觉让位,这并不意味着该动物具有“灵魂”。如果这只动物没有“灵魂”,它便不可能体验我们所说的ABC过程。套用一句哲学术语,“连续性感知”(a session of perceptions)的确存在;即有序出现的感知,上帝晓得这些感知为什么以这种方式出现,动物自己却不晓得。然而,“对连续性的感知”(a perception of session)却并不存在。就是说,如果你对一只动物挥两下鞭子,就有两鞭子的痛苦加在它身上:不过,在它里面却没有一个肯合作的“自我”能够意识到“我受了两鞭子的痛苦”。它甚至对一鞭子的痛苦也毫无意识,因为没有一个自我可以告诉它“我在遭受痛苦”——假如它能够从感觉中意识到自我,即能够把感觉跟感觉的平台区分开来,那么,它也能把两个感觉联系起来,当作它的“体验”。正确的表述应该是“痛苦正在发生在这只动物身上”;而不是我们惯常说的“这只动物正觉得痛苦”,因为,“这只”和“觉得”实际上已经暗暗假设了一件事:在这只动物里面,有叫作“自我”或者“灵魂”或者“意识”的东西存在于各种感觉之上,并且管理着这些感觉,使之成为我们所说的“体验”。我不得不承认,没有意识的感觉是难以想象的:不是我们身上没有产生过这种感觉,如果真有这种感觉产生,我们也只能说自己当时是“无意识”(unconscious)的。事实正是如此。动物对痛苦的反应跟我们相差无几,当然,这并不能说明动物具有意识;好比我们嗅到三氯甲烷气体也会有所反应,在睡梦里还能回答问题一样。
这种无意识的感觉到底具有多大的延伸性,我无从猜测。我们的确很难假设大猩猩、大象和高等家畜在某个层面上没有一个自我或者灵魂可以把各种感觉体验联系起来,并升华为初级“个体性”(individuality)。不过,至少动物遭受痛苦时是没有真正意识的。是我们人类发明了“受苦者”(sufferers)一词,而这是一种“无情的谬论”,妄称动物也有自我,这种说法其实毫无依据。
2.以前的人们已经把动物受苦的原因追溯到人类堕落之初——整个世界都因亚当非创造性的背叛而遭殃。现在,我们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动物先于人类被创造出来。动物相食(按照这个词包含的意思)早于人类出现。从这个角度讲,我们不可能忘记一个让人不寒而栗的说法,尽管这种说法从未囊括在基督教教义之中,教会里却有许多人相信它,甚至主耶稣、使徒保罗和使徒约翰在讲道中也影射到它——那就是,第一个背叛造物主的受造之物不是人,而是某个受造更早、能力更大、自从背叛以来已经存在了很久的受造之物,现在是黑暗的君王,(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世界的掌权者。有些人喜欢拒绝我主训导中的这些言词:值得说明的是,主不仅倒空了自己的荣耀,还降世为人,忍受当时社会的种种迷信。我肯定地认为,道成肉身的基督不是全能的——如果只因人的大脑无法成为全能意识的载体,就说主的思想受到他大脑容量和形态的限制,那便是对道成肉身事实的否定,是幻影派的说法。因此,即便我们的主曾经发表过任何我们认为“不实的”科学、历史演说,也不能丝毫动摇我对主之神圣性的信仰。不过,有关撒旦存在的教义不属于我们认为的“不实之说”:它跟科学家的发现并不矛盾,只是跟我们持有的含糊不清的“倾向性意见”有所冲突。基于本性,每个人都知道,所有发现得以完成,所有错误得以更正,都归功于那些敢于忽视“倾向性意见”的人们。
所以,我可以提出这样一个合理假设:在人类出现以前,有一种能力强大的受造之灵已经在这个物质宇宙或者太阳系中、至少是地球上开始制造邪恶了;起初人类之所以堕落,是因为某种力量的引诱。不可把这种假设视为对邪恶的一般性解读;它仅仅提供了一个实例,说明滥用自由意志会导致邪恶。我相信,果真有这样一股力量存在的话,它会在人类出现以前破坏上帝对动物的创造。动物界存在内在邪恶(intrinsic evil),是因为动物或者说某些动物依靠互相残杀而生存。植物界也是如此,不过我不会称之为“邪恶”。撒旦使动物败坏,就像他使人类败坏一样。因为,人类堕落的结果之一便是人从人性之中退化出动物性,它本来占据人性的一部分,现在却不再受人性制约。同样,动物也可以退而拥有植物的特性。当然,事实上,许多动物以其他动物为食,从而实现了自然界的平衡,这符合广义道德,假如所有动物都以植物为食,健康无比,生育又无任何节制,就会繁衍众多,结果,它们当中的大多数只能忍饥挨饿。不过,我认为,高繁殖率和高死亡率是相互关联的。如今,性冲动到处泛滥,全无必要,然而,那空中掌权的恶者或许正想借此实现人的自相残杀——以便确保最大数量的人遭受痛苦折磨。说句得罪人的话,在这个问题上,你可能会说“生命力”遭到了破坏,而我会说是邪恶的堕落天使让动物变得败坏。我们说的是同一件事:不过我认为,相信神和魔鬼的神话比相信现实的抽象名词更容易。毕竟,我们的神话比我们所想象的更加贴近真理。让我们不要忘记我们的主有一次曾经讲过,人类遭受疾病不是上帝的惩罚,也不是由于自然原因,乃是撒旦的作为。
如果这条假设值得我们思考,人类来到这个世界是否注定承担某种救赎任务,这一点同样值得思考。即使是现在,人类比动物更能创造奇迹:我的猫儿和狗儿在同一座房子里相安无事,它们似乎很喜欢这样生活。人的一项职责便是恢复动物世界的和平,如果一个人没有加入仇敌的行列,他一定能够非常成功地完成这一职责,超乎一切想象。
3.最后,便是关于公义的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并非所有的动物都像我们认为的那样遭受痛苦:不过,其中至少有一些看起来拥有自我,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待这些无辜的动物呢?我们已经知道,动物的痛苦不是上帝的工作,而是出于撒旦的恶谋,又因人类忘记职责而延续下去;原因不在上帝,不过,经过上帝允许,那么,我们又要问:应该如何对待这些无辜的动物呢?我已经提醒大家,不要提出动物能否不朽这种问题,否则,我就是又向“老处女观点靠拢”,又“跟约翰·卫斯理站在一起”。我绝不认为保守童贞直到年老有什么值得轻视,相反,有些年老的童贞女子拥有我所见过的最聪慧的头脑。我也绝不想戏噱地提问,比如“你说蚊子死了会去哪里?”按照这个问题自身的层面,答案应该是:如果恶有恶报,蚊子会上天堂,人会下地狱,把这两点结合在一起方便得很。《圣经》和基督教传统都从未提及动物违反道德这回事,这就是有力的反驳;不过,如果认为基督教启示是一部可以回答任何问题的自然百科全书,那将十分危险。事实并非如此:帘幕揭开了一角,仅仅一角,为了启示具有即刻实践必要性的一切,而不是为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事实上,即使动物可以不朽,根据我们对上帝启示方法的认识,上帝不可能启示这条真理。就连关于人类不朽的教义都是很晚才出现在犹太教历史当中的。所以,要凭空论证会显得十分苍白无力。
真正的难题是,去假设大多数动物可以不朽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动物没有“意识”,这一点我们上面讲过。如果一条蝾螈的生命只是由连续性的感觉组成,那么,我们可以说,上帝让这条今天死去的蝾螈复活有什么意义?它不会认为自己还是原来的蝾螈;就算它能快乐地感受到自己如今是死而复生的新个体,也不过是以复活的自我作为对它生前痛苦(如果有的话)的一种补偿,我在此用了“自我”一词,然而,关键在于,蝾螈可能并没有自我。基于这个假设,我们说明原本想要说明的问题。所以,我认为,对于那些只具有感觉的动物而言,根本不存在不朽的问题。即使出于公义和怜悯,也不会涉及这个问题,因为,这些动物根本没有痛苦“体验”。它们的神经系统会释放出A、P、N、I等信号,不过,它们不会对这些信号进行解读并形成“痛苦”这一概念。所有动物可能都如此。
然而,我们往往确信,高等动物,尤其是我们驯养的动物,拥有真实的、无疑是初级的自我,如果这不是错觉,那么,这些动物的命运的确值得关注。我们必须避免一个错误,那就是只从它们自身的角度去关注它们。只有通过人和上帝的关系,才能了解人。同样,只有通过人和上帝的关系,才能了解动物和人的关系,进而了解动物。在此,让我们首先来驳斥现代信徒思想中残余的某些观点。他们想当然地把人和动物的共存看作生理互动的偶然结果;人驯养动物纯粹是一个物种对另一个物种的任意干预。对于这些人来说,“真正的”或者“自然的”动物指的是野生动物,而家养动物只能算是人工的、非自然的动物。然而,基督徒绝不应该这样认为。上帝派人管理动物,人对动物所做的要么是合法行为,要么是滥用神所赐权威、亵渎神旨的虐待行为。从深度层面上讲,驯养的动物才是唯一“自然的”动物——唯一生来为叫我们管理的动物,它们才是我们必须应用动物相关教义的对象。到目前为止,我们认为驯养动物具有真正的自我和个性,这几乎应该全部归功于它们的主人。如果一只牧羊犬看起来十分“通人性”,那是因为有一位好牧人把它训练成这样。我前面已经讲过一个神奇的词——“里面”(in)。我认为,这个词在新约《圣经》当中多次出现,意思没什么区别,因此,人在基督“里面”,基督在上帝“里面”,圣灵在教会“里面”,圣灵在每个信徒“里面”,其中“里面”一词具有完全相同的意思。也许,它们不仅包含了单一的意思,而且还包含了彼此呼应的一组意思。我愿意潜心等待真正的神学家来解答这个问题,我并不是想暗示,在某些时候,这个词不仅代表单一意思,也跟其他意思呼应,例如,动物在主人“里面”获得了自我。就是说,你不应该认为动物具有自我,并且称之为“个性”,然后却质问上帝是否会扶助和祝福这样一个自我。你必须思考动物获得自我的整体背景,换言之,“好主人和好主妇在良好的家庭环境当中抚养他们的子女和动物”,这个整体背景正是保罗(或者持有保罗观点的人们)所说的“身体”(body)概念,至于好主人和好主妇会怎样呵护“身体”,有谁能预料呢?考虑这一点十分必要,因为它不仅关乎上帝的荣耀和人类夫妻的幸福,还关乎这个具体世间体验本身的荣耀和幸福。从这个角度讲,我认为,某些动物可能会不朽,不是在它们自己里面,乃是在它们的主人里面。真正的难题在于,通人性的动物是否具个体身份(personal identity),有了上述正确背景,这个难题便迎刃而解。如果你问:对于一只被驯养的动物来说,作为家庭“身体”的一部分,它的个体身份存在于哪里?我会回答:“它的身份存在于它的属世生命之中——即,存在于它跟整个身体,尤其是跟主人的关系之中,主人就是这个身体的头。换言之,主人要了解他的爱犬,爱犬要了解它的主人,通过认识主人,它才能“成为”(be)它自己。若有人问,它是否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了解自己,恐怕没有任何意义。动物不是那样的,也不愿意那样做。
上面是我用好家庭中的好牧羊犬打的比喻,这个比喻当然不包括野生动物。这个比喻只是从一个特定例子生发的想象——依我看来,它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未经扭曲的例子,是有关动物复活理论的总体原则。我认为,对于动物可以不朽这种说法,基督徒完全可以不接受,理由有两个。第一,因为他们担心承认动物有“灵魂”会混淆人和动物之间的差别,因为,在属灵层面,这种差别是巨大的,在生理上,这种差别是模糊的,不确定的。第二,把动物将来的快乐跟其现世生活联系在一起,这不过是对其现世痛苦的一种补偿——用快乐牧场上的许多千禧年当作多年拉车苦役的“赔偿金”,这种证明上帝良善的方法恐怕太不高明了。因为我们堕落成性,所以,我们可能会不自觉地伤害到小孩子和动物,我们所能做的最大“补偿“便是给他们一点爱抚和解馋的东西。不过,若有人以为全能的上帝也如此行事,那就是不敬虔的想法——就好比想象上帝在黑暗当中踩踏动物的尾巴,然后又做出最大补偿一样!从这种笨拙的补偿当中,我看不到一点高明之处;无论答案如何,都应该是一种更好的解释。我所要讲的理论可以避开上述两种反对理由。这种理论认为,上帝居于宇宙的中心位置,人居于属世自然界的次中心位置,动物不是与人协调,乃是从属于人,它们的命运取决于人的命运,取决于它们与人之间的关系。对于一只动物来说,由此产生的不朽不仅仅是一种补救或者补偿,它是新天新地的一部分,与这个世界的堕落-得救的痛苦历程息息相关。
假设(就像我所做的)驯养动物的个性总的来说是主人所赋予的——它们的感觉便在我们“里面”重生为灵魂,而我们的灵魂在基督里面重生为灵性——我自然而然会假设极少数处于野生状态的动物,也获得了“自我”。不过,果真如此的话,如果这些动物符合上帝的良善,它们便可以重生,它们的不朽也跟人联系在一起——并非与某个主人相关,乃是与全人类相关。就是说,如果人类传统上赋予某种动物具有准灵性(quasi-spiritual)价值或者情感价值(例如人类认为羊羔生性“纯洁”,狮子具有王者风范),而某种价值又在动物天性中找到依据,那么这种价值便不仅是任意或者偶然推断,基于这一点,或者说,照这个道理,动物可能陪伴主人上天堂,成为他的“随从”。如果人类传统上赋予动物的个性是错误的,那么,动物在天堂的生命便取决于现世中它们在主人生命里所起的作用,具体情形,我们便不得而知了:因为,如果基督教宇宙观从任何意义上讲都是真实无误的(我没有说从字面意义上讲),那么,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一切生物都跟人有关,甚至那些在人类出现以前就已灭亡的生物,它们也被视为预告人类出现的无意识的先驱者。
当我们谈论距离我们很遥远的野生动物和史前动物时,实在不知所云。它们很可能没有自我,也不知道痛苦。每个物种甚至都可能拥有一个群体自我(corporate self)——就像狮子属性(并非狮子本身)在上帝创造之工中便存在,并且要在万物复兴(restoration of all things)之时重新出现。如果我们连自己的永恒生命都不能想象,就更不能想象动物作为我们“一分子”的永恒生命了。如果现世的狮子可以读懂关乎升天堂那日的预言,它便会像牛一样吃草,还会认为该预言是关于地狱,而不是天堂的。如果狮子里面除了食肉性没有任何其他东西,那么,它便是“无意识的”,它的“幸存”便毫无意义。然而,如果狮子具有初级的“狮子自我”(Leonine self),如果它讨神喜悦,神也可以给它一个“身体”——这个“身体”不再以捕杀羊羔为生,而拥有了完全的“狮子自我”,从这个意义上讲,此时的“狮子自我”具有现世狮子里面所蕴含的能量、尊荣和欢欣鼓舞。我认为(当然,我的观点有待更正),《圣经》中的先知说狮子和羊羔同卧,其实是运用了东方式的夸张修辞手法。这种说法实际上并不适合羊羔。让狮子和羊羔同伙(除非在农神节这种罕有的混乱时刻),等于既没有狮子也没有羊羔。我觉得,即使狮子不再具有危险性,它仍是可畏的:那时,我们将会发现,狮子的尖齿和厉爪成了可怕的赝品。它依然拥有金色的鬃毛;这种时候,好公爵一定会说:“让它再次发出怒吼吧。”
[1] 指撒旦,堕落以前是天使长,名叫路西弗,因为骄傲背叛上帝,被上帝从天上赶下来,带领三分之一天使堕落,继续反抗上帝,成为魔君,在末日审判中将被投入地狱火湖。——译注
[2] 参见圣经《以弗所书》2:2,《约翰一书》5:19,《约翰福音》14:30。——译注
[3] 幻影派(Docetist)提出幻影说,异端思想,宣称基督之肉身不是真肉身,而是幻影。——译注
[4] 圣经《路加福音》13:16。
[5] 参见卫斯理《布道集》,LXV,《伟大的释放》(The Great Deliverance)。
[6] 指的是动物参与人在基督耶稣里面对上帝的天堂生命;否则,单单提出动物拥有“天堂的生命”(heavenly life)这一概念是毫无意义的。
[7] 原文为牛犊,作者在这里是一般性指代。参见圣经《以赛亚书》11:5。——译注
[8] 古罗马节日,从12月17日到12月23日连续7天。——译注
[9] 汉弗莱·普兰他日奈(Humphrey ntag,Duke of Gloucester,1390-1447),英格兰贵族,以率先支持英国的人文主义者闻名,被人们称为好公爵汉弗莱(Good Duke Humphrey)。汉弗莱是亨利四世(英格兰)和他的首任妻子玛丽·德·博亨(Mary de Bohun)的第五个儿子。——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