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日记
3个月前 作者: 埃勒里·奎因
郁郁寡欢的情绪持续了很长时间——非常长的时间——一直到深更半夜。探长作为父亲,使尽了浑身解数,竭力劝说自己这个闷闷不乐的亲骨血,别再枉费心思了,到床上安歇去吧。可是没用。埃勒里披着睡衣,趿着拖鞋,蜷缩在起居室微弱炉火前的皮椅中,逐字逐句地阅读那本他从斯隆写字桌上顺手捞来的皮面日记本;老头子对他好言哄劝,他也爱理不理。
到后来,探长束手无策,就拖着疲沓的步伐,到厨房去,煮了一壶咖啡——小朱纳早已在自己寝室中睡熟了——他一个人冷冷清清,喝着咖啡,吃下几片烤面包。埃勒里将那日记本全部研究一遍之后,嗅到了香味的刺激,于是揉了揉惺忪的倦眼,走进厨房,自己斟了一杯咖啡,父子俩对喝着,仍旧一言不发,冷静得使人的耳鼓难受。
老头子板着脸,拍了一下桌子。“告诉爸爸。孩子,你是被什么鬼缠住啦?”
“嗨嗨,”埃勒里说道,“你问得好。我一直在等你问呢,就像麦克白夫人
[1] 一样耐着性子等待。你一口咬定,是吉尔伯特·斯隆杀害了自己的亲兄弟阿尔伯特·格里姆肖——你所根据的是些明摆着的现象,你认为案情已经一清二楚了。那么,我倒请问你一下:那封告发斯隆与格里姆肖兄弟关系的匿名信,是谁寄来的呢?”
老头子张口结舌了。“往下说吧,”他说道,“把你心里的话全抖落出来吧。凡事总会有答案的。”
“哦,真是这样吗?”埃勒里反唇相讥,“那很好——我来引申发挥一下吧。斯隆不会自己寄那封信,这是显而易见的——难道他犯了罪还会向警方提供不利于自己的情报吗?当然不会。那么,那封信究竟是谁写的呢?请记住,斯隆讲过,这世界上除了他本人之外,没有一个人——甚至包括他嫡亲兄弟格里姆肖在内——知道吉尔伯特·斯隆其人与被杀者就是兄弟。所以,我再问一遍:信是谁写的?因为,写信的人必定就是知情的人,然而情况看来是除了唯一绝不会写这封信的人之外,没有任何人会写这封信。这实在讲不通啊。”
“哎,我的儿啊,比这更容易回答的问题,是再没有的了,”探长冷笑道,“信当然不是斯隆写的!可它是谁写的呢。这无关紧要。因为——”他用瘦长的食指,亲热地点点戳戳,“因为,所谓除他之外没有别人知道,这只是斯隆自己的说法。你懂吗?可以肯定,如果斯隆讲的是实话,这问题倒是难以解答了;然而斯隆本身是个罪犯,他所讲的一切都是值得怀疑的。尤其是如果他讲这话的时候——事实也正是如此——自以为还很安全,谎话可以把水搅浑,扰乱警察的视线。所以——看来很可能——另外确实有人知道斯隆其人跟格里姆肖是兄弟。必定是斯隆自己对什么人透露过。最可能是曾向斯隆太太透露过,虽然确实很难理解为什么她会密告自己的丈夫——”
“这正是关键所在呀,”埃勒里拖长了声调说道,“因为,在你自己对斯隆犯罪作案的分析中,断定斯隆太太就是打电话给斯隆吹风的人。这跟出于恶意而写匿名信的人,肯定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吧。”
“好吧,”探长立刻接口说,“那就从这个角度来讨论吧。斯隆有冤家对头吗?这不在话下——有一个现成的例子:那就是弗里兰太太呀!所以,说不定她就是写信的人。至于她怎么会晓得这一层兄弟关系的,那当然是颇费猜测的喽,不过我敢打赌——”
“那你准输。丹麦的气氛乱糟糟,真使我头疼——头疼欲裂,头疼欲裂!
[2] 我死也不相信……”他话没讲完,面孔拉得更长了,如果还能够拉得更长的话。他恶狠狠地把火柴棒往渐渐熄灭的火炉中丢去。
嘀铃铃的电话铃声,把父子俩吓了一跳。“这样的深更半夜,还有谁会打电话来呢?”老探长喊了起来,“喂!……唔。早安……很好嘛。你发现什么啦?……原来如此。那好啊。现在快上床去吧——年轻姑娘的娇躯最不宜熬夜呀。哈哈,哈哈!……妙极了。晚安,好孩子。”他含笑挂断了电话。埃勒里眉目之间流露出询问的意思。“是尤娜·兰伯特打来的。她说,烧剩的遗嘱残片上的手写姓名,业经核实无误,是卡基斯的亲笔,毫无疑问。她还说,其他一切迹象都表明残片是遗嘱原件的一部分。”
“真是的。”这消息不知为什么反而使埃勒里垂头丧气,真使探长觉得不可思议。
老头子忍无可忍,发起脾气来:“天哪,我看你大概是不愿意这件案子了结啊!”
埃勒里温和地摇摇头。“别骂我,爸爸。我是再渴望结案也没有了。但是一定要圆圆满满地结案。”
“好啊,我觉得很圆满了。斯隆的罪证完全确凿。而斯隆一死,格里姆肖的同党从此不存于人世,一切都太平无事了。因为,照你的讲法,格里姆肖的同党是知道诺克斯拥有某件达·芬奇作品的唯一外人,而今此人已丢了性命——虽然这幅画的交易现在只有警察当局知道。这就意味着,”探长咂了咂嘴唇接着说道,“咱们可以转而做詹姆斯·诺克斯先生的工作啦。如果那幅画真是格里姆肖从维多利亚博物馆偷出来的赃物,咱们可得把它追回来。”
“你发出的电报有回讯了吗?”
“一个字也没有。”探长皱起了眉头,“我真不懂,博物馆怎不给个回音?不管怎样,如果那帮英国人打算把画从诺克斯手里收回的话,可得费一番手脚呢。诺克斯有钱有势,不难给自己开脱个干干净净。我认为,我还得跟桑普森从长计议——我不想把这个阔佬惹火了。”
“你要解决这件事,来日方长呢。那个博物馆总不见得愿意传得沸沸扬扬,让外界把他们专家鉴定为达·芬奇真迹、并且也作为真迹公开展览过的名画,说成是一文不值的赝品。我这是指这幅画真的是赝品而言。要晓得,咱们现在是仅凭诺克斯一个人的说法而已。”
探长思虑重重地向火堆里吐了一口唾沫。“越来越复杂啦。别扯这些了,还是谈谈斯隆这个案子吧。托马斯从本尼迪克特旅馆的住客登记簿上,搞来了格里姆肖所住的那个星期四和星期五的住客名单。看来,这上面的名字,没有一个与本案有关人员相合或者有所牵连。我认为,这也是可想而知的。斯隆说,他认为那个人是格里姆肖在旅馆内结识的——必定是撒谎,这个神秘客必是另有其人,说不定与本案全不相干,是在斯隆之后来的……”探长娓娓动听地往下讲着,自得其乐翻。埃勒里对这些海阔天空的闲言碎语,不置一辞;他一伸猿臂,拿过斯隆的日记本,一页页翻动着,专注地啃读起来。
“听我说,爸爸,”他终于开口了,但眼皮也不抬一抬,“从表面上看,一切迹象确实丝丝入扣,其关键就在于斯隆这位deus ex machina [3]。然而,令人不安的地方也正在这里。一切都太巧合了,反而使我无法放心。请别忘啦,上一次我们——我——已经中过诡计而作出了一个结论……要不是完完全全由于偶然原因而使诡计被戳穿的话,这个结论这时早已肯定下来了,早已公布出去了,也早已丢在脑后了。这次的这个结论呢,看来可以说是颠扑不破的……”他摇摇头,“我找不出岔子来。不过总觉得里面有毛病。”
“可是你硬要用脑袋往石墙上碰,不会有什么好处的啊,孩子。”
埃勒里微微露齿一笑。“碰一碰,说不定能碰出点儿灵感来,”他说道,咬了一下嘴唇,“我给你看一看吧。”他拿起了日记本,探长穿着毡拖鞋,惴惴不安地站起来看。埃勒里把这个本子打开,翻到最后一项记录上——在铅印日期“星期日,十月十日”下面,整齐清楚地用手写的小写字母作了日记。对面那一页的上端,铅印着“星期一,十月十一日”,整页空白。
“这儿,看见了吧,”埃勒里叹息着说,“我一直在仔细琢磨这本私人的、因此也是有趣的日记本。一望而知,斯隆今天晚上没有记下任何东西——照你们所说,今晚是他自杀的日子。让我先大致提一提这本日记的概况吧。当然啦,有一个事实姑且撇开不谈,那就是,整个本子里没有一处提到有关勒死格里姆肖的事;另外还有一个事实,那就是,对卡基斯的死亡,也只不过像记流水账似的一笔带过;这不在话下,因为既然把斯隆当作凶手,那么,他自然会避免白纸黑字留下可以使他遭到法网制裁的任何东西。另一方面,有些特点是明摆着的:一个特点是,斯隆对待写日记,非常一本正经当回事,每天晚上按时记写,在铅印日期的下面标明记写的时间。你可以看到,这几个月来总是在晚上十一点钟左右。还有一个特点是,这本日记显示了斯隆是个极端自负的绅士,此人的私事繁多;比如说吧,有一段描叙得详详尽尽——不厌其烦地详尽——描叙自己与某位女士通奸,却谨慎地不提她的名字。”
埃勒里“啪”地一声合上本子,甩在桌上,一跃而起,在炉前地毯上踱来踱去,前额上凝皱起一道道细细的纹路。老探长很不高兴地盯着他。“现在,我请求你,根据现代心理学的全部知识来进行分析,”埃勒里大声说道,“像他这样一个人——从这本日记可以充分看出,此人对自己的一切都加以戏剧化,此人通过自我表现而感到病态的满足,这是一种十分典型的人物——这样的人,到了即将结束生命之际,难道肯白白错过千载难逢、独一无二的机会,而不对这样一件人生无上大事铺叙发挥一通吗?”
“也许正是由于想到自己面临着死亡,所以把心头的种种思虑全都放到一边去了。”探长表示他的看法。
“我不以为然,”埃勒里忿忿地说,“斯隆,他既然接到电话,知道警方已经怀疑上他,他自己心里明白再也不能逍遥法外了,能够不受干扰地办些事情的时间不多了,在这种情况下,照他那种个性,势必产生强烈愿望,非把自己最后一点儿英雄史迹载入日记不可……况且,客观条件也支持了我的这个论点,那就是:出事的大致时间——十一点钟——正是他习以为常地在这本小小的日记中倾诉衷肠的时间。然而呢,”他喊了起来,“这一夜他一个字也没记,没记一个字啊!”
他像发高烧似的两眼水汪汪,于是探长站起身来,瘦小的手按在埃勒里肩膀上,简直是用母性的温柔去摇晃他。“来吧,别太激动啦。这话听起来确是不错,但并不能证实任何问题呀,孩子……去睡吧。”
埃勒里听任自己被搀进了父子两人的卧室。“对呀,”他说,“它什么也证实不了哇。”
在一片漆黑中过了半个小时之后,他听见父亲发出了轻微的鼾声,便自言自语道:“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心理上的迹象,使我产生了疑问,吉尔伯特·斯隆究竟是不是自杀?”
卧室阴冷黑暗,不给人以舒适之感,也听不到任何反应。埃勒里作了一番哲学思考之后,睡着了。他整夜梦见一位有生命的日记本,跨在奇形怪状的棺材上,它挥舞着左轮手枪,对准月亮里的人射击——那张月形脸与阿尔伯特·格里姆肖一模一样。
[1] 麦克白夫人(Lady Macbeth)是莎士比亚悲剧《麦克白》中的角色。
[2] 这是莎士比亚悲剧《哈姆雷特》中的一句道白。
[3] 拉丁文,本意为古代希腊、罗马戏剧中用舞台机关送出来参与剧情进展的神仙,后来引伸为在紧要关头突然出现扭转局面的人物。 第二部分
“大多数现代科学的伟大发明,基本上都是由于发明家坚持运用严酷无情的逻辑去观察一系列作用和反作用……
“拉瓦泽
[1] 关于纯铅‘燃烧’后的简单解说——它现在对我们来讲似乎很简单——揭露了千百年之久人们心目中对燃素这一不可知事物所抱的谬见——他的结论在我们今天的科学水平看来,实在是平淡无奇、浅近得无与伦比了;他认为既然一个物质在空气中燃烧之前的重量为一盎司,而燃烧之后的重量为一点零七盎司,那就意味着空气中必有某种物质增附到了原来那块矿石上,以致于增加了重量。……人类共花了一千六百年之久才领会到这一点,将这种新产品命名为氧化铅。
“没有一项犯罪现象是不可能加以解说的。坚毅不拔和简单逻辑,乃是侦探的命脉所在。在不善思考者看来是神秘莫测的事,在深思熟虑者看来就是昭然若揭的当然之理。……侦缉罪犯,再也不是中世纪的求神问卜那一套方法了,而是现代科学中最精确的一种。其根本在于逻辑推理。”
——摘引自乔治·兴奇克利夫博士
《现代科学的余事》(147-148页)
[1] 拉瓦泽(Antoine Laurent Lavoisier,1743-1794),法国化学家,他被誉为近代化学的开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