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3个月前 作者: 伍尔芙
眼下,传记作者遇到了难题,但与其掩饰,不如坦白。此前,叙述奥兰多生平故事的私人文件和历史文献,使得传记作者得以履行其首要职责,即追随真相不可磨灭的印记,一路跋涉向前,不左顾右盼,不受引诱,不贪图安逸;踏实稳健地朝向前方,直到蓦地跌入坟墓,在我们头顶上方的墓碑上写下“终结”二字。但现在我们的正前方横亘着一段小插曲,不能置之不理。这是一段此前未必记录在案的小插曲,模糊且神秘,因此无法解释。要解释的话,也要耗费大量篇幅才行;整个宗教体系都奠基在其意义之上。我们的职责很简单,就是尽可能地陈述</a>出所知的事实,以便读者对其形成自己的理解。
那个冬季灾难频仍,霜冻过后,洪水泛滥,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奥兰多的前程也彻底断送了——他被逐出宫廷;失宠于当时的权贵;爱尔兰的戴斯蒙德家族自然更是怒不可遏;国王已经被爱尔兰人搞得麻烦缠身,不想再火上浇油。那个夏天,奥兰多回到了他坐落在乡间的庄园,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六月的一个清晨——18号,星期六——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按时起床;男仆去叫他时,发现他还在熟睡。没人能叫醒他。他似乎完全昏迷了,甚至觉察不到他的呼吸。把狗拉到他窗下吠叫、在他屋里敲锣打鼓、在他枕头下放荆豆枝,或是在他脚底贴芥末膏,都无法把他叫醒;整整七天,他什么也没吃,没有一丝生命迹象。第七天早上,他却在惯常的起床时间(刚好7:45)醒了,还把房间里喋喋抱怨的妇人和乡村算命先生全都赶了出去。这还没什么,奇怪的是,他对自己昏迷多日的事似乎浑然不知;他穿好衣服,让仆人备马,和以前一觉醒来时的情况并无两样。但大家猜想,他的脑子一定发生了什么变化,因为尽管他表现得相当理智,而且行为举止也较以往严肃、安详,但他的记忆却仿佛残缺不全了。人们谈起强霜冻、滑冰和狂欢时,他会听着,但从没表现出亲眼目睹过这些事情的样子,只是用手拂过眉毛,就像抹去一些阴云一样。每当谈论起半年前的事,他都似乎并不悲痛,却好像是在因为记不起以前的事而懊恼,或在努力回忆别人给他讲的故事。据观察,若有人提到俄罗斯、公主或船的话题时,他就会心神不安地陷入一种抑郁的情绪之中,要么站起来眺望窗外,要么唤来一只狗,要么拿刀在松木上刻刻划划。那时的医生也不比现在的医生高明,开出的药方无非是注意休息与加强煅练、饥饿疗法或补充营养、参与社交或闭门独处、终日卧床静养或在午餐与晚餐之间骑马跑上四十英里。除此之外,还有常用的镇静剂和刺激剂,可谓杂七杂八,全凭他们的想象力了:起床后多喝蝾螈水,睡前服一剂孔雀胆汁。后来他们不再管他,认为他不过昏睡了一星期,以此作为结论。
但是,倘若这是睡眠,那我们不禁要问,这是什么性质的睡眠?莫非这是一种补救之道?——昏睡之中,一只黑色的大翅膀,掠过最痛苦的记忆,掠过那些可能使生命从此裹足不前的事情,并为之涂上一层光亮的色彩;即使对最丑陋、最卑贱的记忆也是如此。是否我们必须偶尔通过死亡来与喧嚣的生隔开,才能不至于被撕成碎片?那么,我们是否生而如此,即每日必须短暂地品尝死亡的滋味,否则生命便无法继续?那么,这些渗透进我们最隐秘的生活方式里,改变我们最宝贵的东西的神奇力量,究竟是什么?奥兰多是否因痛苦至极而疲惫不堪,死去一个星期,然后复活了呢?如果真是这样,那死亡的本质是什么?生命的本质又是什么?等了半个多小时后,对问题的答案毫无头绪——我们还是继续讲故事吧。
眼下,奥兰多沉浸在一种极度离群索居的生活中。在宫廷中失宠,遭受了巨大悲痛,这些都是原因;他丝毫没为自己辩解,也几乎不邀请任何别人来访(虽然他有很多朋友都会愿意前来),似乎闭门独守父亲留下的这座大宅正好符合他的性格。他选择孤独。没有人确切地知道他如何度日。他养了一大群仆人,他们的主要工作就是,打扫空荡荡的房间,掸平从未有人睡过的床单。漆黑的深夜,当他们坐在一起吃喝玩乐时,会看到一束灯光沿着走廊,穿过宴会厅,走上楼梯,然后走进卧室,他们知道这是主人独自在宅子里游荡。没人敢跟着他,因为宅子里有形形色色的鬼魂出没,而且宅子很大,很容易迷路,或从某个看不见的楼梯上摔下去,或如果打开一扇门时,刚好有一阵风吹来,你身后的门就会永远关上。——这种事并不少见,因为常常能发现死人或动物的骸骨,死状狰狞挣扎,就是确凿的证据。之后灯光消失不见,管家格里姆斯迪奇太太对牧师杜普先生说,希望老爷没遇上什么倒霉事。杜普先生说,老爷肯定正跪在小教堂里他祖先的墓前。小教堂在南面半里之外的弹子球场。杜普先生说,奥兰多是因为罪孽而感到愧疚;格里姆斯迪奇太太相当激烈地驳斥道,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如此;而斯图克莉夫人、菲尔德夫人和老保姆卡彭特都敞开嗓门,齐声夸赞她们的爵爷;而马夫和厨子们则一本正经地说,看着这样一位本应去追追狐狸打打鹿的贵族无精打采地在宅子里晃荡,真是感到揪心遗憾;小小年纪的女洗衣工以及帮人递递酒杯、端端糕点的女帮厨朱迪和费思,也对奥兰多的贵族风度大发议论;因为再也没有比他更和善的绅士了,他慷慨大方,会赏些小钱给她们,让她们可以买个丝带花结或头花什么的。甚至连那个黑人格瑞斯·罗宾逊——他们给她取这个名字,为了让她皈依基督——终于明白他们在讨论什么的时候,也赞同爵爷是位绅士,英俊、和蔼又可爱;为了表达自己的意思,她咧开嘴大笑,露出了全部牙齿。总之,所有仆人都对他交口称赞,并且咒骂那个毁了他的外国公主(但是,他们用更粗俗的字眼来称呼她)。
杜普先生设想他的爵爷去了墓地很安全,用不着去找,可能是因为胆小,也可能只是想留下来喝热麦芽酒,但无论如何,他大体上也许说对了。奥兰多手持蜡烛缓慢地走过长廊和宴会厅,细细地观看墙上的一幅幅画像,仿佛在寻找某个已然消逝了的人的踪迹;随后,他来到教堂里他家专用的包厢,一连几个小时坐在那里,看幡旗飘动,月光摇曳,身旁只有蝙蝠和骷髅天蛾为伴。眼下,奥兰多正在沉思死亡与腐朽,并从中获得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喜悦之感。即使这样,他还觉得不够,一定要下到安放着十代先祖的棺材的地下墓室。这里很少人来,所以老鼠肆虐横行。在他往前走的时候,还好有一根大腿骨钩住了他的外衣,否则真有可能踩碎刚好滚到他脚下的某个老麦利斯爵士的头盖骨。这个阴森恐怖的墓地建在大宅地下很深的地方,仿佛奥兰多与征服者威廉[12]一起从法国来的第一个先祖,是希望借此说明:一切浮华都建于腐朽之上。无论我们曾经如何载歌载舞、欢乐逍遥,依附于骨骼之上的血肉都终将归于尘土;猩红色的天鹅绒变成了尘土;戒指(在这里,奥兰多只要弯腰用灯笼一照,就可以捡起一只宝石不知滚到了哪个角落里不见了的金戒指)上的红宝石不见了,昔日炯炯有神的眼睛现在也变得暗淡无光了。“这些王公贵族的一切都化为乌有了,”奥兰多说,有点夸大了他们的地位,但也可以谅解,“除了一根手指。”他拿起一只骷髅手,来回扭动上面的关节。“这是谁的手?”他接着问,“左手还是右手?”男人的还是女人的手?老人的还是年轻人的?曾经驾驭过战马还是曾经拿过针线?它采过玫瑰,或拿过兵器吗?它——这时,他想不出来了,可能是想象力枯竭了,但更可能是,一只手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使他无法穷尽,于是他习惯性地退缩了。他把那只骷髅手和其他骷髅骨放在一起,想起一个叫托马斯·布朗的作家,他是诺维奇的一位医生,他探讨这些主题的著作曾使奥兰多非常着迷。
于是,他举起蜡烛,借着光把那些骨骸摆放整齐,因为他虽然生性浪漫而爱幻想,但做事却异常井井有条,地上掉了个线团都会让他受不了,更不要说是祖先的骸骨了。他又恢复了那种古怪悒郁的情绪状态。他慢慢地走回画廊,在画像中寻找着什么;这种状态直到他看到一幅不知名画家画的荷兰雪景图并痛切地哭泣起来才告一段落。这时,对他而言,生命似乎不再值得继续。他忘掉了祖先们的骸骨,忘记了生命建立在死亡之上的思考。他站在那儿,不停地啜泣,全身颤抖。一切皆因对一个女人的渴望,这个女人穿着俄式裤子,眼梢斜飞,樱唇微翘,脖子上戴着珍珠项链。她已经走了。她已经离开了他。他再也见不到她了。因此,他啜泣着,摸索着路走回他的房子。格里姆斯迪奇太太看到窗户里的灯光,于是从唇边移开酒杯说:赞美上帝,主人平安地回到了自己房间。她在这段时间里一直担心他会被人暗中谋害。
奥兰多拉了一把椅子到书桌前,然后坐下并打开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开始研读其中最长、最不可思议的一段奇谈怪论。
虽然这些事情不值得笔者大肆渲染,但它们可以帮助读者从零星的暗示中,拼贴出一个人物的家世和现状来,使之栩栩如生。读者能够从笔者的窃窃私语中听到鲜活的声音,往往笔者还一语未发,他们就已能猜想出他的模样,而且,无需任何引导,就能确切地知道他的想法。笔者的目的受众正是这样的读者。对这样的一个读者来说,奥兰多的性格明显由多种奇特的气质混合而成。他忧郁、慵懒、冲动,喜欢独处,更不用说我们第一章开篇就提到过的那些细微的怪异性情。当时,他冲向那个黑人的骷髅头,挥剑把它砍了下来,然后却又颇有骑士风范地把它捡起来重新挂在自己够不着的地方,并且接着就拿了本书临窗而读。奥兰多从小就热爱阅读。在他小时候,男仆时不时会发现他半夜还在读书,而且,如果他们拿走了蜡烛,他就养萤火虫来照明,而如果他们拿走了萤火虫,他就会用火绒来代替,差点把房子都烧掉。简而言之,他是一位染上了文学病的贵族。其他的说起来很复杂,还是留给小说家去说明白吧。在他那个时代,和他同一个阶层的很多人都没有染上这种病,因此,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去奔跑、骑马和求爱。但有些人从小就感染了一种据说是从希腊和意大利飘来的细菌,这种细菌滋生于日光兰的花粉,有致命性。感染了这种细菌的人,抬起手来打出去时手臂会颤抖,寻找猎物时视线会模糊,表达爱意时说话会结巴。而这种病的致命之处在于,它会使人产生幻觉并将之当作真实。因此,尽管奥兰多拥有命运赐予的一切,衣食住行等一切用度应有尽有,但是一旦他翻开一本书,就会把自己所拥有的全部财富忘得一干二净:占地九英亩[13]的石砌大宅消失了,一百五十个仆人不见了,八十匹坐骑没有了……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清点完毕的地毯、沙发、服饰、瓷器、盘子、调味瓶、火锅和其他多是用金箔做成的不动产,一切的一切,都如海雾般蒸发得无影无踪。就这样,奥兰多坐在那里读书,孑然一身,别无其他。
如今,孤独的奥兰多的病情恶化得很迅速。他常常连续阅读六个小时,直到深夜。当仆人们来请求屠宰牲口或收割麦子的指示时,他会把书摊到一边,就像不懂他们说的是什么一样。这太糟糕了,训鹰师豪尔、男仆吉尔斯、管家格里姆斯迪奇太太,还有牧师杜普先生都感到非常伤心。他们说,这么好的一位绅士根本不需要书。他们还说,应该让他把书给那些瘫痪和垂死的人。但更糟糕的还在后头。因为,这种阅读病一旦侵入,就会削弱人体机能,使人很容易成为笔墨之中潜藏着的另一灾祸的牺牲品。这位可怜的人开始写作了。对于那些住在破房子里,全部财产不过是一把椅子和一张桌子的人来说,写作是不智之举——但还好,因为他毕竟没有太多的东西可以失去——而对于一个不愁吃穿用度,一切应有尽有的富人而言,写书就是一件极端悲惨的事情。他所拥有的一切财富对他来说毫无意义;写书的念头犹如滚烫的熨斗和咬人的虫子般折磨得他体无完肤。他愿意倾尽所有(这正是那种细菌的可怕之处),只为写出一本传世之作。然而,即使是秘鲁的全部金矿,也无法为他买来哪怕一句妙语。因此,他终日搜肠刮肚,面壁枯坐,以至于精力消耗过度,积劳成疾。在人们眼中,他处于何种状态已无关紧要。他已经走进死亡之门,看见地狱之火。
幸好奥兰多体格强健,那种击垮过他的许多同龄人的疾病(病因如上所述)一直没有击垮他。但后面的故事会让我们了解到,他也受害不浅。读了一个多小时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后——此时已是深夜,万籁俱寂,只听得见牡鹿的鸣叫声和守夜人的喊叫声——他走到房间的另一头,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一条银钥匙,打开了一个嵌入式大橱柜的柜门。橱柜里面有五十个柏木抽屉,每一个抽屉上都贴着一张奥兰多写的字迹工整的字条。他犹豫了一下,似乎在考虑打开哪一个抽屉才好。其中一个抽屉上写着“埃阿斯之死”,另一个写着“皮拉姆斯的诞生”,还有一个写着“奥里斯的伊菲琴尼亚”,还有“奥德修斯的归来”、“希波吕托斯之死”、“梅利埃格”[14]等等。事实上,全部抽屉上写着的都是身处逆境的神话人物的名字。每个抽屉里都放着许多奥兰多自己写的作品。其实,奥兰多的病从很多年前就开始了。奥兰多对纸张笔墨的渴求远甚于其他孩子对苹果和糖果的渴求。他常常在谈话和游戏的中途悄悄溜走,躲到窗帘背后,或藏在牧师的小房间里,又或藏到他母亲卧室后面那个地板破洞、鸟粪臭味熏天的橱柜里,一手端着墨水瓶,一手握着鹅毛笔,在膝盖上摊开的一卷纸上写作。就这样,他在二十五岁之前就用散文体或韵文体创作了四十七部戏剧、历史小说、爱情故事和诗歌;它们有些用法语写,有些用意大利语写,但全都是篇幅很长的浪漫主义作品。他让齐普赛街口、圣保罗大教堂对面的“约翰·保尔羽饰和头饰店”把其中一部印了出来。尽管他自己很喜欢这部作品,每次看都满心欢喜,但他从来没把它给别人看过,包括他的母亲,因为他知道,对贵族来说,写作已是不可饶恕的耻辱,更别说出版了。
然而,现在夜深人静,他又独自一人,大可安心写作。他从储藏柜中选出了两本文稿:其中一本很厚,标题大概是《瑟诺菲拉,一个悲剧》之类的,另一本很薄,标题很简单,就叫做《橡树》(这是他全部文稿标题中唯一一个单音节标题)。接着,他坐到了墨水瓶前。他先捋了捋鹅毛笔,然后又和那些沉迷此道的人一样,仪式般地进行其他几步诸如此类的准备工作。但他并没有往下继续,而是停了下来。
这一停顿在奥兰多的生命中意义重大,实际上,这比许多令万人屈膝、血流成河的征服行为更具意义,我们应该思考一下,他为何停下?经充分思考后,我们认为原因大致如下。大自然在我们身上耍了很多稀奇古怪的花招,很不公平地用不同的材料塑造我们,或陶土和钻石,或彩虹和花岗岩,有时还在同一个人身上同时使用不同材料,以至造出一些极不和谐的形象来,如诗人长着屠夫的脸庞,而屠夫却长着诗人的脸庞;总而言之,大自然喜欢制造混乱和神秘,因此,即使是现在(1927年11月1日)我们也还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上楼,或为什么下楼,我们绝大部分日常生活都如船只航行在某片未知海域,水手站在桅杆上用望远镜眺望地平线,问:“那里有陆地吗?”对此,如果我们是先知,就会回答“有”,而如果我们诚实无欺,就会回答“没有”。除了这一拙劣、冗长的问题外,大自然还有许多问题有待回答,而且它进一步复杂化了自己的使命。它不仅在我们中间制造出一大堆五颜六色碎花布似的琐碎事物,例如把一条警察的裤子和亚莉珊德拉皇后的新娘面纱并排放在一起,让头脑原本就混乱了的我们愈加莫名其妙;它还想方设法地用一条细线把一切都轻巧地缝纫在一起。记忆就是这位女裁缝,而且她生性乖戾反复无常。记忆的针线上下翻飞、里外穿行,一会儿这边,一会儿又那边,我们不知道接下来或再接下来会是什么。因此,哪怕是全世界最普通的一个动作,譬如在桌边坐下并拿过来一个墨水瓶,都有可能搅动成千上万怪异而且支离破碎的记忆碎片,时而明亮,时而昏暗,就像一个十四口之家的内衣挂在同一条晾衣绳上,它们在狂风中招展、翻飞、摆动。即使我们最寻常的行为,其意义也往往并不简单明了,让所有人都心安理得,相反,它们很可能犹如扑扇的翅膀或浮动的灯光一样,使人捉摸不透。因此,就在把鹅毛笔浸入墨水的一瞬间,奥兰多眼前出现了那位离他而去的公主满含嘲讽的脸庞,霎时间,上百万个问题像浸泡过苦胆汁的利箭一般向他射来:她在哪里?为什么要离他而去?那位大使究竟是她的叔叔还是她的情人?他们是不是早有预谋?她是迫不得已的吗?她结婚了吗?她还在不在人世?——它们全都把毒液射进他的体内。仿佛为了发泄痛苦,他把鹅毛笔狠狠地插进了墨水瓶里,结果溅了满桌子墨水。然而,就在这时——谁能解释一下(也许这是无法解释的,因为记忆本身就是不可解释的)——一张完全不同的脸代替了那位公主的脸。但这是谁呢?他问自己。这张新的脸叠加在那张旧的脸上,就像在下一张幻灯片上还能隐隐约约地看见的上一张幻灯片;他望着它,大约过了半分钟后,他终于想起来了。“这是很多年前,老贝丝女王驾临用餐的那个晚上,坐在杜希德房间里那个很胖、很邋遢的男人的脸,当时,”奥兰多自言自语地说:“我刚下楼梯,就看到他坐在桌子旁边,他的眼睛怪异无比,我以前从来没有看到过那样的眼睛,但,他究竟是谁呢?”奥兰多问道,因为此时,除了眼睛和前额之外,一条粗糙油腻的皱巴巴的领子和一件棕色的上衣,又浮现在了记忆里,最后还有一双齐普赛街[15]居民穿的那种笨重的靴子。“他不是贵族,不是我们这类人,”奥兰多说(他不会把这话大声说出来,因为他是位彬彬有礼的绅士,然而,这也表明贵族血统对精神气质的影响,同时也表明,一个贵族要成为作家有多么困难),“一定是一位诗人。”按惯例,在好好地困扰了他一通之后,记忆现在该把上面这一切通通给抹去,或让他想起一些完全无关的蠢事,例如一只狗在追一只猫,或一个老女人在用红色棉手帕撸鼻涕什么的,这样一来,奥兰多就会因跟不上它的多变而死心,就会开始在纸上奋笔疾书。(因为,只要我们下定决定,就能把记忆这个泼皮野妇连同她所有乱七八糟的东西一起赶到屋外去。)但奥兰多停了下来。记忆仍然把那个长着明亮的大眼镜的邋遢男人的形象呈现在他眼前。他也还停在那里看。正是这些停顿,给我们带来了灭顶之灾。就是在这种时候,祸起萧墙、军队叛乱。在此之前他停过一次;那一次,爱情及其可怕的溃败、双簧管、锣鼓,和从肩膀上拧下来的血淋淋的头颅,一起向他涌来。因为爱情,他遭受了痛不欲生的折磨。现如今,他又停了下来;这一次,“野心”泼妇、“诗歌”女巫和“名望”娼妓趁机而入,在奥兰多的心头群魔乱舞。他笔直地站在空无一人的房间里,发誓要成为家族里的第一位诗人,光耀门楣。他说(称颂着先人的名字及功绩)鲍里斯爵士在战场上杀死了异教徒、高文爵士杀死了土耳其人、麦尔斯爵士杀死了波兰人、安德鲁爵士杀死了法兰克人、理查德杀死了澳大利亚人、乔丹爵士杀死了法国人、赫伯特爵士杀死了西班牙人。但是,所有的这些征战杀戮、骄奢淫逸和猎场奔驰,如今还剩下什么呢?一副骷髅,一根手指。然而,他一边说,一边望向桌上托马斯·布朗爵士的著作——但忽然,他又停了下来。那些话有如从房间四面八方、从晚风和月光中涌起的符咒,为了不被它们吓得连这一页都写不完,我们还是让它们待在坟墓里吧;它们没有死去,而只是涂上了防腐香料,依然肤色生动,呼吸平稳——把这一成就与先人的功业相比较一番后,奥兰多大声喊道,他们以及他们的丰功伟绩都化成尘土灰烬了,而这个男人和他的话语却将永垂不朽。
但他很快就发现,当年麦尔斯爵士和其他人为赢得一个王国而与全副武装的骑士搏斗的艰难程度,和他当前为赢得不朽名声而与英国语</a>言搏斗的艰难程度比起来,简直是小巫见大巫。凡是对创作的甘苦稍有了解的人,都不用说就知道其中的细节:写的时候感觉不错,但写完一读就又感到失望,于是,改了又删,删了又写;时而欣喜,时而绝望;有美妙的夜晚和纠结的清晨;灵感倏忽而来又稍纵即逝;明明看到自己的书就在眼前,但一瞬间它却又消失了;一边吃饭,一边扮演着自己书中的角色;一边走路,一边念着他们的名字;时而大哭、时而狂笑;在两种风格之间摇摆不定,时而喜欢夸张雕饰,时而欣赏平易简朴;刚才还在藤比河[16]的峡谷,一下子却又去了肯特郡或康沃尔郡的田野;无法确定自己是世上最神圣的天才还是最愚蠢的傻瓜。
正是为了解决这最后一个难题,他经过了几个月的奋力劳作后,决定打破离群索居的生活,和外界交往沟通。他在伦敦有位来自诺福克郡叫吉尔斯·伊萨姆的朋友,虽出身高贵,但结识了不少作家,毫无疑问,他能够让他接触到那个受人尊敬的神圣群体中的某些成员。因为对处于目前这个状态的奥兰多来说,能够写出一本书并将之出版的人都有着无上的荣光,而且,那荣光盖过所有因血统和地位而来的荣光。在他的想象中,思想不凡之人,长相也必定惊为天人:他们头罩光环,呼吸清香,唇如玫瑰——和他自己以及杜普先生这些庸人截然不同。他想象不出,还有什么比允许他坐在窗帘之后倾听他们的谈话更幸福的事了。对那些无拘无束、话题多样的交谈的想象,让他想起并感到,过去他和宫庭里那些朋友曾谈论过的东西,是多么粗俗野蛮——无非声色犬马、猎艳豪赌,诸如此类。他还想起,他过去总被人称为学者,常常因喜欢独处和读书而被人嘲讽,但这一点让他感到自豪。他不善于巧言令色。他常常呆立一旁,双颊绯红,步态笨拙,就像一个走进了贵妇客厅的投弹手。他曾有两次因心不在焉而从马背上摔下来。还有一次,他在作一首律诗的时候不小心弄坏了温奇尔西夫妇的扇子。他越是急切地回想起自己与社交生活的种种格格不入,就越是强烈地感到:他年轻时代的所有困扰、他的笨拙与腼腆、长时间散步、对乡间生活的热爱,都证明他本人属于那个神圣的圈子——他生来就注定是个作家,而不是贵公子。那个洪水暴涨的夜晚之后,他第一次感到幸福。
眼下,他已经托诺福克郡的伊沙姆先生带了一封信去给给住在克利福德旅馆的尼古拉斯·格林先生。在信中,奥兰多表达了对他作品的倾慕之情(因为尼·格林当时已名扬四海)和与他结识的渴望;他不敢过多奢求,因为知道自己无以为报;但是,如果尼古拉斯·格林先生愿意屈尊来访,一辆四轮马车将于格林先生方便的任何时间在费特兰大街街角候驾,并把他安全送到奥兰多的家中。后事如何,人们可自由补充;甚至还可以想象,不久之后,格林先生表示接受这位贵族勋爵的邀请,在4月21日星期一的七点钟,乘着车准时到达了奥兰多家主楼的南面大厅,而这让奥兰多喜不自胜。
这个大厅曾接待过许多的国王、王后和大使;法官们穿着锦帽貂裘,威严而立。英国最高贵的女士、最勇猛的武士,都曾光临于此。这里悬挂的旗帜,曾在弗洛顿[17]和阿金库尔[18]的疆场上飘扬。这里陈列着彩色微盾,上面绘有狮子、猎豹和王冠。长桌上摆放着金盘银盏;这里的壁炉用一整块意大利大理石砌成,一晚可以烧掉一整棵橡树,连同上面的叶子和鸟巢。而这时站在那里的是诗人尼古拉斯·格林,他的穿着毫不起眼的黑色紧身上衣,戴着软沿儿帽,手里还拎着一个小包。
急匆匆地赶出来迎接诗人的奥兰多,不免觉得有些失望。这位诗人身高不过中等,身材瘦削,还有些驼背,并且相貌平庸;他进来时绊了门口的那只马士提夫犬一下,惊得那狗上前去咬了他一口。此外,奥兰多尽管阅人无数,却依然弄不明白该把他算做哪类人。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质,既非仆役、也非乡绅,更不属于贵族。他前庭饱满,鼻子鹰钩,目光有神,但却下巴后弯,嘴角下垂,口水直流。然而,总的来说,令人不安的还是他脸上的表情。他既没有贵族那种令人欣赏的庄重沉着,也没有训练有素的仆人的那种有板有眼的奴态;这是一张拼拼凑凑、生拉硬扯到一起的脸。虽然他是诗人,但是他看起来更惯于责骂训斥,而非阿谀奉承;争吵辩论,而非细语交谈;善于争抢,而非听任自然;针锋相对,而非息事宁人;憎恶仇恨,而非爱戴友好。这从他急躁的动作和多疑、暴躁的眼神中也有所体现。奥兰多多少有些吃惊。但他们还是一起进餐了。
奥兰多过去一直对仆人成群和佳肴满桌习以为常,但现在却莫名其妙地第一次感到羞愧。更奇怪的是,当他想起他曾祖母莫尔曾挤过牛奶时,他竟感到满心骄傲,因为一般而言,想起这些容易令人倒胃。然而,他刚想提起这位地位卑微的女人和她的牛奶桶,那位诗人就抢先一步说起了他的家族。他说,别看格林这个姓氏这么普通,但不同寻常的是,格林家族曾是法国的名门望族,是和征服者一起来到英国的。不幸的是,他们后来衰落了,惟一的作为就是把姓氏留在了皇家格林威治区。他后来说的话题都大同小异,都是关于失去了的城堡、盾徽、北方的准男爵表亲、和西方贵族联姻、有些格林家族的人在名字后面加字母“e”而有些人没加,诸如此类,一直说到鹿肉上桌才停下来。于是,奥兰多趁机说起了他的曾祖母莫尔和她的奶牛,一直说到野味上桌,他心头的重负才稍稍有所缓解。但直到推杯换盏、酒过三巡之后,奥兰多才敢提起说,他不由得想起一件比格林家族和奶牛都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神圣的诗歌。一听到那个词语,诗人的双眼就燃起了火焰;他卸下此前刻意摆出的绅士架子,“砰”地一声放下酒杯后,就背诵起了一首关于他的一部戏剧、另一位诗人和一个评论家的长诗;这是奥兰多在弃妇之外的人的口中听到的最长、最复杂、最激昂和最尖刻的故事之一。至于诗歌本身,奥兰多只感觉到,诗歌比散文更难卖出去,而且,尽管诗行很短,写起来却需要更长的时间。谈话就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进行着,直到奥兰多借机暗示说他鄙陋不才,也在试着写作——但诗人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他说,护墙板里有一只老鼠在吱吱叫。他解释道,他其实有点神经质,一听到老鼠吱吱叫,就会连续两个星期心烦意乱。这所大房子里毫无疑问有很多害虫,但奥兰多从来没有听到过它们的动静。接着,诗人向奥兰多详细讲述了自己过去十多年来的健康状况。听完他的讲述,人们都会惊讶:经历了这么多可怕的病痛折磨,他竟然还活着!他曾经瘫痪、中风、水肿、患过疟疾和连续染上三种热病;除此之外,他还心脏肿大、脾脏肥大,肝脏有病。他告诉奥兰多,尤其是在他的脊椎上,有一种无法用言语描述的感觉。从上往下数第三节有个包火烧火燎,而从下往上数第二节却有个包冰冷刺骨。有时候他醒来时,感觉脑袋里像灌了铅,有时候觉得体内仿佛有上千支蜡烛在燃烧,并且人们还在火上浇油。他说,他甚至能够感觉到床垫下的一片玫瑰叶子,能够通过脚下的鹅卵石来辨别伦敦几乎所有的路。总之,他就像一部精妙地组装在一起的机器(说到这儿,他似乎是无意识地抬起手来,而这确实是精妙无比),因此一想到他的诗集只卖出去了五百本,他就觉得匪夷所思,当然,这肯定主要是因为有人在背地里反对他。最后,他一拳头砸在桌子上,断言,他惟一能得出的结论就是,诗歌艺术在英国已经死亡。
这怎么可能呢?莎士比亚、马洛[19]、本·琼森[20]、布朗、多恩[21],所有这些人都还在写作或只是刚刚封笔,奥兰多一口气数出一串他最景仰的英雄的名字,觉得格林的说法简直不可思议。
格林讥讽地大笑了起来。他承认,莎士比亚的确写过一些非常不错的戏剧,但基本上都是从马洛那抄来的。马洛是个不错的小伙子,但对一个不到三十岁就死了的人,你能说些什么呢?至于布朗,他支持散文诗,但人们很快就会厌倦那类异想天开的文体。多恩故意用艰涩的词语来掩饰作品意义的匮乏,全然一个江湖骗子。笨人才上当受骗,但那种风格一年以后就会过时。至于本·琼森嘛,是他的朋友,而他从不讲朋友的坏话。
不,他总结道,文学的伟大时代已经过去;文学的伟大时代是古希腊时期;无论从哪个方面说,伊丽莎白时代都无法与之相比。在这样的时代,人们很看重他称之为“荣誉”(他把这个词的音发成了“永裕”[22],所以一开始奥兰多并没有明白他的意思)的神圣抱负。现在所有年轻作家都乞食于书商,并且粗制滥造大量可以换钱的“文学垃圾”。莎士比亚就是这种风气的罪魁祸首,而且他正在自食恶果。而当代的特征,他说,就是造作的自负和疯狂的猎奇——希腊人对这两点一刻也不会容忍。虽然这么说让他自己也很心痛——因为他热爱文学,就像热爱自己的生命一样——但他对现状和未来都已不抱希望。说着,他又给自己倒了杯酒。
奥兰多被这些言论震惊了,但同时却又不禁注意到批评家本人似乎一点都不沮丧。相反,越是贬低他自己所处的时代,他就越发地洋洋自得。他说他记得有一个晚上,他和基特·马洛和其他几个人一起在弗利特街[23]的考克酒馆喝酒。当时马洛醉得很厉害,精神亢奋;他很容易喝醉,而且喝醉了就会说些傻话。他仿佛现在还能看到马洛对着同伴挥舞酒杯,打着嗝说:“不得了,比尔,”(他在对莎士比亚说),“大浪来了,而你就站在浪尖之上。”格林解释道,他那样说的意思是,他们正处于英国文学的伟大时代的边缘,而莎士比亚将成为一位重要的诗人。幸而他在两天之后的一场醉酒斗殴中丧命,没有活着目睹这个预言的结果。“可怜的傻瓜”,格林说,“他走了,留下那样的话。一个伟大的时代,确实——伊丽莎白时代是个伟大的时代!”
“所以,我亲爱的勋爵,”他接着说,一边调整了一下坐姿,一边在指间摩挲着酒杯,“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好这个伟大的时代,珍视过去,并且尊敬那些作家——还是有一些这种作家的,即那些效法古人,为了“永裕”而非报酬而写作的作家(奥兰多真希望他的音能发得更标准些)。“永裕”,格林说,“可以鞭策高贵的心灵。我要是有份按季度结算的三百英镑的年金,我就会只为“永裕”而活。我会每天早上躺在床上读西塞罗的东西,我会模仿他的风格,让你看不出我们之间有什么不同。那才是我称之为优秀的作品,”格林说,“那才是我所说的‘永裕’,不过,必须要有年金,才有条件这样做。”
此时,奥兰多已经彻底放弃了与诗人讨论自己作品的所有希望,但这已并不那么重要,因为话题转到了莎士比亚、本·琼森和其他作家们的生活和品格问题上,而格林对这些人都非常熟悉,有成百上千条关于他们的轶闻趣事可以讲。在一生中,奥兰多还从来没有如此开怀大笑过。以往,他们是他的偶像。而格林告诉他,这些人中一半是酒鬼,全是好色之徒。他们中的许多人与妻子吵得不可开交。没有一个没撒过谎、玩过阴谋,或耍过卑劣的伎俩。他们的诗歌,都是在街门口垫着印刷工学徒的脑门,在洗衣账单的背面胡乱写下的。《哈姆雷特》就是这样付梓印刷的,《李尔王》也是;《奥赛罗》也是;怪不得正像格林说的,这些剧本漏洞百出。剩下的时间,他们在酒店和露天啤酒馆里开怀畅饮,说起话来只耍小聪明而不论内涵,而干的那些事,能让朝臣们的寻欢作乐也相形见绌。格林情绪高昂地讲着这一切,使奥兰多听得欣喜若狂。格林的模仿有“起死回生”般的效果,他对书的赞美可以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只要这些书是三百年前写的。
时光就这样流逝了,奥兰多对他的客人既喜爱又蔑视、既钦敬又怜悯,此外还有一种掺杂着恐惧和迷惑的无法定义、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他不停地谈论自己,但他无疑是个聊天的好伙伴,你甚至可以听他讲自己头疼发热这些琐事而不觉厌烦。他幽默风趣而又粗俗无礼,总是肆无忌惮地谈论上帝和女人。他知晓各种古怪手艺,脑子里装满各种知识:他能做三百种不同的沙拉,知道天底下所有酒的调制办法,能演奏六种乐器,他还是第一个同时也可能是最后一个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的人。然而,他分不清天竺葵和康乃馨、橡树和桦树、马士提夫犬和小猎狗、小羊和老羊、小麦和大麦;他也不懂得耕地和休耕地的区别,不懂得土地需要轮作;他以为桔子长在地下,萝卜长在树上;他喜欢城市景观,厌恶田园风光——所有这些都令奥兰多惊诧不已,因为他以前从未遇到过这样的人。看不起甚至讨厌格林的仆人们,也走过来听他讲笑话和故事,而且笑声不止。确实,这座房子在格林来之前从没有过这么多欢声笑语——这一切都如奥兰多沉思,他不禁把现在和过去的生活进行比较。他想起过去曾习以为常的那些话题,不是西班牙国王中风,就是母狗交配;他想起自己从前在马厩和更衣室之间耗费掉的时光;他想起那些爵士们是怎样在酒杯边呼呼大睡,咒骂那些叫醒他们的人;他想起他们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这些想法在他心中翻滚,一时无法平息;他最终得出结论:他已把一个躁动不安的精灵引入室中,从此再不能安然入眠了。
然而,尼克·格林的结论却截然相反。一天早上,他枕着最柔软的枕头、盖着最光滑的被子躺在床上;他眺望窗外,视线落到了那片几个世纪以来从没长过蒲公英或野草的草坪上。他想,要找机会逃走,否则就会被活生生闷死在这里。起床,听到鸽子的鸣叫声;穿衣服,听到泉水的流动声。他觉得,除非听到马车轧在弗立特大街石子路上的轰鸣声,不然他就别想再写出一行诗来。他想,长此以往,他会一听到仆人在隔壁厨房添火、在餐桌摆放金盘银盏的声音,就昏睡过去,甚至(想到这,他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一睡不醒。
因此,他来到奥兰多的房间,解释说,由于周围的寂静,他昨晚整晚都没睡着。(确实,这房子周围有一片方圆十五英里的公园,还有一堵十英尺高的围墙。)他说,他的神经最难以忍受的就是寂静。他请奥兰多不要见怪,因为他想当天早上就结束这次来访。听他说要离开,奥兰多有种解脱之感,但同时却很不情愿让他走。他想,这所房子没有了他会显得非常死气沉沉。离别之时(因为他此前很不喜欢提到这个话题),他鼓起勇气把自己描写赫拉克勒斯之死的剧本拿给诗人看,并让他提意见。诗人接过剧本,刚刚低声含糊地说了几句关于“永裕”和西塞罗[24]的话,就被奥兰多打断了;奥兰多承诺他说,会按季度付给他一份年金。于是,说了许多感激的话之后,格林就跳进马车走了。
当马车滚滚远去之时,大厅显得前所未有地宽敞、堂皇,或者说空旷。奥兰多知道,他再也没有心情在意大利壁炉上烤奶酪了。他再不会有嘲讽意大利绘画的那种机敏了;再不会有把宾治酒[25]调制得恰到好处的那份技巧了;也再不会那样妙语连珠了。然而,再听不到那个牢骚满腹的声音,是多大的解脱呀;再一次独自一人,是多奢侈的事呀!他一边解开那只每次见到诗人都会咬他,因而过去六个星期一直被拴着的马斯提夫犬,一边情不自禁地回想道。
当天下午,尼克·格林在费特巷的转角下车后,发现那里的一切和他离开时没什么两样。也就是说,格林夫人正在一间屋子里生孩子,而汤姆·弗莱彻在另一间屋子里喝杜松子酒。书被扔得满地都是,而一如既往地粗陋的晚饭则摆在孩子们常常玩泥巴的梳妆台上。但是,格林觉得,这里才有写作的氛围,这里才是写作的地方,而且他要马上就动笔。题材是现成的:一个蛰居家中的贵族。“访一位乡间贵族” ——他打算给自己的新诗起一个类似这样的题目。他一把夺过儿子正在用来挠猫耳朵的笔,然后往用作墨水瓶的蛋杯里醮了醮墨水,即兴创作了一首激烈的讽刺诗。他写得很直露,让人一读就知道他所嘲弄的人就是奥兰多;从他最个人化的言行举止,到他的热情和疯狂,再到他头发的特有色泽和发“r”这个音时的外国腔调,全都被格林描绘得惟妙惟肖。如果还有怀疑的话,也准能为格林在诗里引用的几段《赫拉克利特之死》所消解。格林认为,这部贵族气十足的悲剧如其所料地冗长和夸饰到了极点。
格林的这本小诗册转眼间就印行了好几版。格林太太第十次临盆的费用也因此有了着落。很快就有在意此类事情的朋友把这本小诗册送到了奥兰多本人的手上。他不动声色地从头到尾读完后,摇铃叫来了一个男仆。他用一把钳子夹着那本诗册,递给男仆,并命令他扔到庄园最臭气熏天的粪堆里去。那个男仆刚转身要走,他又叫住了他,“到马厩里牵一只最快的马,”他说,“快马加鞭赶到哈维奇,然而坐上一条去往挪威的轮船。从挪威国王的养狗场里给我买几只最上等的纯种皇家猎麋犬[26]回来,既要公的,也要母的,不得有误。因为,”他一边转向他的书,一边几乎喘不过气地低声说,“我受够了人类。”
那个训练有素的男仆鞠了个躬,然后就转身离开了。他的任务完成得相当完美,三个星期后,他就牵了三条上等的纯种皇家猎麋犬回来,而且其中一条母狗,当天夜里就在餐桌下产了一窝八只可爱的小狗。奥兰多命人把它们带到自己的卧室。
“因为,”他说,“我受够了人类。”
然而,他还是按季度支付格林的年金。
就这样,这个三十岁左右的青年贵族,历尽了人世浮华,但他觉得那一切都毫无价值。爱情与抱负,女人与诗歌,全都同样虚浮。文学就是一出闹剧。就在读完格林的《访一位乡间贵族》的那晚,他一把火烧掉了五十七部诗歌作品,只保留下了《橡树》,因为它很简短,而且倾注着他儿时的梦想。他现在还只信任两样东西:狗和自然;一条猎麋犬和一棵玫瑰花。五彩斑斓的世界,纷纭复杂的生活,现在只剩下这两样东西。狗和玫瑰花浓缩了一切。摆脱掉一切泰山压顶般的幻觉后,他感到一身轻松,于是,他唤来爱犬,到花园里自如地散起了步来。
他整日写作阅读,与世隔绝了那么久,几乎忘记了每到六月就会极其美妙动人的大自然。登上那处晴天时可以看见大半个英格兰和一小块威尔士及苏格兰的山顶后,他躺倒在最爱的那棵橡树下,感觉如果可以再也不用和人说话,如果他的狗不会进化出语言能力,如果再也不会遇上一位诗人或公主,那么剩下的有生之年就尚且差强可忍。
从此以后,他日复一日、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来这里。他看到山毛榉树叶子变黄,蕨菜长出了嫩芽;他看到月圆月缺;他看到——或许读者能够想象得出下面的段落——四周的草木枝叶由绿变黄,又由黄转绿;日落月出;春去秋来;日夜交替;阴晴变幻……天下之事,两三百年间一成不变,惟多了些许尘土和蛛网,而一个老妇人半个时辰内就能把这些全都打扫干净。这不禁让人觉得,只要用“逝者如斯夫”(此处可在括号内标上确切时间)和“日光之下无新事”等这类言简意赅的语言,就可以涵盖一切了。
然而,不幸的是,尽管时间以令人惊讶的准时影响了动植物的兴衰,但却无法对人的心理产生同样的功效。而且,人的心智对时光的影响也相当奇特。一小时的时间,一旦进入人类的大脑之中,就可能比它的实际长度延长五十或上百倍;另一方面,一个小时在人类心灵中,又可能短得像一秒钟。钟表刻度的时间和人类心灵实际感受到的时间,存在着巨大差异,但人类对此尚知之甚少,还有待进一步探索研究。但正如我们此前提到的那样,笔者的兴趣范围很有限,必须局限于最简单的表述:一个人到了三十岁,就像奥兰多现在这样,思考的时间就会无限延长,行动的时间则会无限缩短。因此,奥兰多发号施令和经营自己庞大庄园的时间不过是一刹那,而当他孤身一人呆在山顶那棵橡树下时,时光却变得圆润饱满起来,仿佛永远不会滴落。而且,它们满含着各种奇怪问题。因为他发现,自己面对着很多连最聪慧的智者都无法解决的难题,比如何为爱情?何为友谊?何为真理?而且,每当他一思考这些问题,他的整个过去,漫长而又纷纭复杂的往昔时光,就会立刻挤进如水珠般悬而欲滴的时光中去,将它鼓胀为原有的数倍,色彩缤纷,充满着宇宙间一切的机缘。
在这样的沉思(它也可以任意命名为其他)中,他度过了人生的许多时光。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早饭后外出时还只有三十岁,但回家吃晚饭时却已年逾五十。他的年龄,有些时候几星期内就会陡增一百岁,但有些时候却几星期也增加不到三秒钟。总之,断定人的寿命长短(至于动物的生命,我们不便贸然论断)超出我们能力范围之外,因为我们刚说生命漫长,就会有人提醒我们说,它比玫瑰花瓣落地的时间还要短暂。同一时刻,短暂与漫长这两种力量,令人不解地交替主宰着我们可怜的傻瓜——时间对于奥兰多而言,有时重如象腿,有时却又轻如蝇翼。他觉得,生命长无尽时,却又短于一瞬。然而,即使生命无限延伸,时间无限膨胀,他独自漫步在永恒的无垠沙漠之中,他也没有时间去抚平那些三十年来积郁在他心头的爱恨情仇。很久以前,还没等他把“爱情”思考明白(那段时间里,那棵橡树发芽落叶了十二次),“抱负”就把“爱情”给挤走了,而随后“抱负”又被“友谊”或“文学”所取代。而且,由于第一个问题——何为爱情?——尚未解决,哪怕稍加甚至不加触动它就会再次浮现,把书籍或隐喻或生命的意义给挤到一边;它始终在静待时机,准备重新上场。这一过程之所以如此漫长,是因为它不但穿插着各种画面,如穿着玫瑰色锦衣躺在绣绒沙发上,手里拿着象牙鼻烟盒,身边放着金柄宝剑的年迈的伊丽莎白女王的形象,而且还混合着各种气味——她洒了很多香水——和声音,那一天,牡鹿在冬日的里奇蒙花园里鸣叫个不停。于是,关乎爱情的思考,就因为雪和冬天、燃烧的炭火、俄罗斯女人、金柄宝剑、牡鹿鸣叫、老詹姆斯国王的漏口水、烟火以及伊丽莎白一世时代大帆船上的一袋袋珠宝,而显现出琥珀色。因此,每当他想把一件单独的事物赶出脑海的时候,他就会发现受到其他事物的妨碍,就好比一块被掷于海底的玻璃,在一年之后,上面就绕满了骨头、蜻蜓、硬币以及溺水女人的长发。
“天呐,又是一个隐喻!”当他说到这时会大声惊呼(这足以表明他头脑运转的混乱和迂回,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一棵橡树花开花落了那么多次,他却还对爱情得不出一个结论)。“它有何隐含的意义呢?”他自言自语地问道,“何不用一些简明的词汇去表达一下呢……”于是他会连续半个小时——抑或两年半?——努力思考如何用朴素的词语说明爱情是什么。“那样的形象显然是不真实的,”他说,“因为除非在例外的情况下,否则蜻蜓是无法在海底生活的。而且,如果文学不是真理的新娘和共枕者,又会是什么呢?真该死!”他大叫,“都已经说了是‘新娘’,为什么还要用‘共枕者’这个词?为什么不简明表达了事?”
因此,为了安抚诗歌朴素无华的精神,他试图只说:草是绿的和天是蓝的。虽然他和诗歌的距离还很遥远,但他还是由衷地对其保持敬畏。“天是蓝的,”他说,“草是绿的。”然而,当他抬眼望去的时候,却发现正好相反,天空像是一千位圣母发间垂下的头纱;而草地则起伏不定、光影交杂,仿佛一群躲避魔法森林里的毛茸茸的萨提尔[27]的拥抱的女孩。“说实在话,”他说(因为他已染上大声说话的恶习),“我看不出哪个比哪个更真。两者都彻底虚无。”于是,他陷入了深深的沮丧之中,不再相信自己能够解答“诗是什么”和“真是什么”的问题。
在此,我们也许可以趁着他自言自语的时机,略微思考一下眼前的怪异现象:奥兰多,一个从不怕冲锋和决斗的男人,才华横溢而又气色俱佳,却在这样一个六月天,枕着胳膊躺在那里,那样地敏感和受制于思想的沉滞,每当思考到关于诗歌或他自己的写诗能力时,他就会害羞得像一个躲在母亲房间门后的小姑娘一样。因此,我们坚信,格林对他的伤害并不亚于那位俄罗斯公主:格林嘲弄他的悲剧,而公主玩弄他的爱情。但是,言归正传——
奥兰多继续沉思。他不时地俯观草地、仰望天空,并且努力想象一位已在伦敦出版过诗集的真正的诗人,会怎样描述它们。与此同时,记忆(它的习性前文已经描述过)不断地在他眼前呈现尼古拉斯·格林的面容,仿佛那口无遮拦,总是冷嘲热讽,已被证明是忘恩负义的男人,就是奥兰多顶礼膜拜的缪斯本尊。于是,在那个夏日的清晨,奥兰多向他献上了各种词句,有些朴实无华,有些繁复堆砌,可是尼克·格林却总是不停地摇头和嘲讽,并且唠叨些什么“永裕”、西塞罗和这个时代诗歌已绝迹之类的话。最后,奥兰多站了起来(现在是冰冷的冬天了),立下了他一生中最不凡的一个誓言——这个誓言让他终生处于劳役之下。“我绝不再写或尝试写一个字去讨尼克·格林或缪斯的欢心。”他说,“从今往后,无论写的是好是坏,还是平平无奇,我都只为取悦自己而写作。”这时,他的样子就好像是在撕碎一整沓文稿,然后把碎片全都朝着那个喜欢冷嘲热讽、嘴唇耷拉的家伙的嘴脸扔了过去。记忆仿佛一个胆小鬼,如果你对她投掷石块,她就会马上把尼克·格林的肖像藏起来;而且再也不会用任何东西来取代他。
但奥兰多依旧沉思。确实,他有很多事情需要思考。因为在把羊皮纸文稿撕得粉碎的同时,他也撕碎了那用涡旋花体字写的、带有纹章装饰的名册。那名册是他独自在房间里虚构出来自娱自乐的;在名册中,他像国王任命大使那样,自命为“家族第一诗人”和“当代第一诗人”,赐自己灵魂不朽,永受敬仰。这一切都意味深长,但他现在却把它们撕碎并扔进了垃圾桶。“名望,”他说,“就像(因为再也没有尼克·格林来说三道四了,所以,他纵情地使用各种意象;在这些意象中,我们将只选取其中最朴素的一个或两个。)一件碍手碍脚的镶边外套,一件勒住胸口的银夹克,一个挡在稻草人前的彩色盾牌……”等等。他所要表达的意思的精髓就是,名望乃障碍和束缚,而无名则如薄雾般笼罩着人;无名意味着神秘、丰富和自由;正是无名,让人的思想得以无拘无束地流动。没有人知道他来自哪里,将往何处。他可以探寻真理,然后公之于众。唯有他是自由的;唯有他是真实的;唯有他是安宁的。于是,在那棵橡树下,他进入了一种宁静之境,而身下那些隆起的橡树根也让他感到前所未有地舒适。
他陷入了长时间的思考之中:思考无名的意义,以及它所带来的海浪回归大海深处似的快乐。思考无名如何让倦怠的心灵摆脱妒忌和怨恨,如何让慷慨和宽容无拘无束地流淌在血脉之中,以及如何奉献和索取都不求感激、也不为赞美。他猜想,所有伟大诗人都定然如此(虽然他对古希腊的了解不足以支持他的假设),因为他觉得,莎士比亚写作和教堂的建设者们建设时,一定都是匿名的,他们不求感激和铭记,而只是白天工作,晚上喝点麦芽酒——“这是多么令人欣羡的生活啊,”他在橡树下边想,边伸展了一下四肢。“为什么不现在就去过那样的生活呢?”这个想法像子弹一样向他射来。抱负如铅锤般骤然坠地。他摆脱了失恋和虚荣心受挫所带来的心灵创伤,也摆脱了生活烦恼给他带来的其他一切痛苦。在他一心想求得名望的时候,那些痛苦全都让他寝食难安,而现在他不再把名望放在心上,也就不再感到纠结了。他睁开眼睛——其实他的眼睛一直睁开着,只是此前一直都只见思想、不见其他罢了——看到了底下山谷间他的那座大宅。
它沐浴在春天的晨光里。它看起来更像一座城镇而非一所大宅,但它并不是随意地东拼西凑而成的,而是经一位建筑设计师缜密规划而成的。灰、红、青紫三色的庭院和建筑,布局有序而对称;庭院有正方形的,也有长方形的,有的里面有个喷泉,有的里面则有尊雕塑;建筑高低错落,鳞次栉比,瞧,这是座小教堂,而那是座钟楼;在它们之间,草地如茵,雪松如簇,鲜花如锦……而所有这些都被一堵厚重的城墙所围绕着,但它们布局如此精妙,以至于其中的每一部分都有自如伸展的空间。不计其数的烟囱烟雾袅袅,缭绕空中。看着眼前的一切,奥兰多不禁想,这座可容纳一千个人和约两千匹马的庞大而又井然有序的庄园,不就是由许多默默无名的工人建造出来的吗?多少个世纪以来,我世世代代的家族都一直寂寂无名地居住在这里。这些理查德、约翰、安妮和伊丽莎白们,全都已经长眠山野,没有一个人的名字流传了下来,而他们却男耕女织,繁衍生息,成就了我现在看到的这座庄园。
如今,这座庄园看起来既高贵,又富有人情味,而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那么,他还有什么理由希望超越他们呢?因为,试图超越那些无名杰作,超越那些已消失了的双手的劳动成果,显得极端自负和傲慢。与其如流星般刹那光辉而终湮没无迹,还不如生前默默无闻,但却在溘然长逝之后留下一道拱门、一个小花棚或一堵硕果累累的墙垣。遥望着下面草地之上的那座庄园,奥兰多禁不住激动地说,因为在那儿住过的所有老爷和太太虽然寂寂无名,但他们从没忘记过为那些后来者、漏雨的屋顶和将倒的树木留下些什么。厨房里总是会有一处温暖的角落,用来收留那些老牧羊人;总会留下些食物给饥寒交迫者;就算他们都病倒了,高脚酒杯也总是擦得干干净净,而且就算他们已经奄奄一息了,他们屋子的窗户里也还是可以看到灯光。他们虽然身为贵族,却心甘情愿地和那些引车卖浆者一样默默无闻。默默无闻的贵族,被遗忘的建设者——因此,他激动地对他们大声呼喊,而这种热情正好驳斥了那些批评他冷漠、无情且懒惰的评论家(事实上,我们所孜孜以求的品质,往往与我们仅有一墙之隔)——因此,他用最动人的语言赞美他的家族;但临近结束之时——缺少结束语的演讲算什么呢?——他开始支支吾吾。他本想在最后结语中加些华丽的辞藻,比如追随着前人的足迹,为他们所留下的宝贵遗产添砖加瓦之类的。但由于那座庄园已经占地九英亩了,再增添只砖片瓦都纯属多余。在结语之中可以大谈特谈家具吗?可以谈到头发、餐桌和人们床边的垫子吗?无论结束语缺少的是什么,都必须是这所房子所需要的。于是,他把未完的讲演放在一边,然后漫步下山,并决定自此以后全心全意地投入对宅子的整葺修缮之中,老格里姆斯迪奇太太听到这个消息,不禁激动得老泪纵横,她现在已经很老了。他们一起巡视了整座庄园。
国王卧室里(“那是詹姆斯国王,老爷,”她说,暗指国王曾</a>在这过夜;但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可恶的议会政权结束了,英国又恢复了王室执政)搭毛巾的架子缺了一条腿;公爵夫人的侍从休息室的小洗手间里,一直没有放水罐的台子;格林先生抽他那脏兮兮的烟斗时,把地毯弄了个污点,就算她和朱迪用力擦洗,也始终洗不掉。奥兰多一开始想用红木椅子、杉木橱柜、银盆、瓷碗和波斯地毯把大宅里的三百六十五个房间全都重新布置一遍,但后来却发现这绝非轻而易举之事,而且,就算把他家里剩下的几千英镑全都花完,也只够给几条走廊挂上毯子,给餐厅配备精致雕花座椅,为皇家寝室配上纯银(他对这种金属特别偏爱)镜子和椅子而已。
他开始着手置办这一切,只需要看看他的账目明细,就可确认这一点。让我们看一看他的采购清单;页面留白之处是费用的小计——但我们略去这些数字。
“50条西班牙地毯,相同数目的红色和双色塔夫绸窗帘;配有红白两色绣花缎子的窗幔……”
“70把黄面缎椅子和60张长凳,全部配上套子;”
“67张胡桃木餐桌……”
“17打盒子,每打盒子里有5打威尼斯镜子……”
“102垫子,每个垫子长30码……”
“97块银色羊皮的猩红花缎靠垫,绣有花边,质地轻薄;“
“脚凳以及与之配套的椅子……”
“50盏枝型吊灯,每一盏配有12个灯头……”
看到这里,我们就已经开始打哈欠了。但我们不再继续往下看,并不是因为它到此为止,而是因为它实在太冗长了。后面还有99页,金额总计数千英镑——相当于我们现在的上百万。而且,如果奥兰多一直这样过日子,人们会发现他无时不在计算:一个小时人工十便士,那么铲平一百万个鼹鼠窝要多少钱;五个半便士买一品脱的钉子,那么整修一下方圆15英里的庭院的栅栏需要多少钉子,等等。
我们已经说过,这类清单很繁琐枯燥,因为壁橱之间没什么差别,而一百万个鼹鼠窝之间也没什么两样。然而,他还是乐此不疲地为之四处奔走;他也经历了一些有意思的冒险。例如,有一次,他为了给一张有银制华盖的大床配制帐帘,把布鲁日附近一个城的织绣女工使得团团转;此外,他在威尼斯与一个摩尔人的冒险经历,在某种程度上也值得一讲。他从这个摩尔人手里买到一个漆柜(可是竟到了动刀子的地步,才把这桩生意谈妥)。工程中也是花样甚多,有一次,一大队人马从苏塞克斯拽来几棵大树,然后锯了拿到走廊上去铺地板;还有一次,从波斯运来了一个塞满羊毛和锯末的大箱子,可里面只有一个盘子或一个黄玉指环。
最后,走廊里终于没有多余的地方来放多哪怕一张桌子;桌子上也没有空间放多哪怕一个柜橱;柜橱里也没有空处多塞进哪怕一只玫瑰花盘;而玫瑰花盘中也没有缝隙可多插进哪怕一把“百花香”……所有地方都满满当当。简而言之,整个庄园被布置得一应俱全。花园里,雪莲花、藏红花、水仙花、木兰花、玫瑰、百合、紫菀、各种各样的大丽菊、梨树、苹果树、樱桃树还有桑树,以及各鲜花盛开的稀有灌木和多年生常青树,根缠蔓绕,枝繁叶茂,浓荫蔽日。除了这些之外,他还购进了羽毛斑斓的野禽鸟和两头马来熊,他相信,在它们粗野的举止的背后,有一颗值得信赖的心。
现在,一切都准备就绪了。夜幕降临,无数盏银制壁灯点亮了。永不止息的微风吹拂着走廊里蓝绿相间的挂毯,仿佛猎人真的在策马奔腾,而达芙妮真的在拼命逃跑。银器闪烁发光,漆器熠熠生辉,木器闪耀夺目;雕花的椅子仿佛张开玉臂,墙上的海豚背着美人鱼破浪前行。一切的一切都按照奥兰多的意愿准备就绪了。于是,奥兰多心满意足地带着几只猎麋犬在庄园中漫步。他想,现在他有内容,可以去完成此前那尚未完成的演讲了。重新开始也许会更好。然而,在漫步走过走廊的时候,他总觉得还缺了些什么。尽管桌子椅子全都金雕银刻,沙发上绣了狮爪纹饰,床上铺了最柔软的天鹅绒,但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只有当有人坐或躺在上面感受它们的时候,它们才会焕发生气。因此,奥兰多开始设宴款待附近的富豪巨绅。有一次,整整一个月,365个房间全都住满了,52条楼梯上宾客摩肩接踵。300个仆人在厨房里忙得不可开交。庄园里几乎每晚都会举行宴会。于是,短短几年光景,天鹅绒就都光泽不再了,奥兰多的财产也耗费了大半。但是,他却因此得到了乡间四邻的一致好评。他在县里担任多个公职,而且每年都有许多感恩戴德</a>的诗人为他献十几册诗作。尽管他有意不跟作家打交道,并且总是处处避开外国血统的女人,但他依旧对女人和诗人异常大方,而这两种人也都对他无限倾慕。
但是,每当宴会达到高潮且宾客兴致正浓的时候,他都会抽身独自回到自己的房间。在那里,确信没有人会来打扰之后,他就会拿出一个旧笔记本——这本子是他用从母亲针线盒中的线亲手缝成的——其封面用童稚的笔触写着“橡树,一首诗歌”。他会在房间里一直写到夜半钟声敲响之时,甚至更晚。但是,由于他总是写了多少就删掉多少,所以诗行的总数在年末,反而会比年初减少一些,仿佛在他写的过程中,这首诗反而消失不见了。因为如果用文学史家的话来说,他的文风已经发生了极大变化。他的矫饰和繁复都有所克制;散文的时代正在冻结那些奔放流淌的温泉。甚至外部的风景也少了些许斑斓,荆棘丛亦不再那么多刺盘根错节。也许,当所有感觉都钝化之后,蜂蜜和奶油就不再显得那么有诱惑力了。而且,街道的下水道系统更畅通无阻,室内的采光也更为明亮,这些无疑都对他的文风产生了影响。
一天,他正搜肠刮肚地想往《橡树,一首诗歌》中加上几句诗,却突然瞥见一道阴影掠过。他很快就发现,那不是阴影,而是一位身材高大的女人的身影。只见她穿戴风帽,身披斗篷,正穿过他房间对面的庭院。这是庄园中最隐密的庭院,而且奥兰多也不认识那个女人,因此,他很诧异她到底是怎么进来的。三天后,同样的身影又出现了;接着,星期三中午她再次现身。这一次,奥兰多决定要跟着她。但是她显然并不害怕被人发现,因为当奥兰多跟上去的时候,她放慢了脚步,并且突然转过身来径直地盯着奥兰多的脸。换作其他女人,如果在一位贵族的私宅里被抓到,肯定会吓得魂飞魄散。而且,如果别的女人有那样的脸、发型和侧影,肯定会用披巾把自己包起来。这个女人长得实在太像一只兔子了。一只受了惊而又很执拗的兔子;一只惧怯但凭着愚蠢的鲁莽而无所顾忌的兔子;一只直挺挺地蹲着,双目圆睁地怒视着追捕者的野兔;双耳竖起,不停抖动;鼻子尖尖,不断翕动。此外,这只野兔高达六英尺,而且,梳着一种古典发型,看起来显得更高。她就这样用一种混杂着胆怯与鲁莽的目光,直直地盯着奥兰多。
首先,她得体但稍显笨拙地向奥兰多行了个礼,请求他原谅她的擅自闯入。然后,她挺直了身子——她的身高一定超过了六英尺二英寸。她自称是罗马尼亚的芳斯特——阿尔胡恩和斯坎多普——伯姆女大公哈丽特·格莉塞尔达。她不时发出几声神经兮兮的笑声,而且说话支支吾吾,总是发出一些奇怪的声音;奥兰多不禁觉得,她一定是从疯人院里逃出来的。她说她最大的愿望,就是结识奥兰多。她寄宿在帕克盖茨的一个面包房里。她说她见过他的画像,觉得他很像她的一个过世多年了的姐妹;说到这里,她咯咯地笑了起来。她目前正在拜访英国皇室,王后是她的亲戚。国王是个很不错的家伙,可是每到就寝之时就总是醉醺醺的。说到这时,她又开始咯咯喳喳。别无他法,奥兰多只能请她进屋喝杯酒。
进屋后,她恢复了身为一位罗马尼亚女大公所应有的态度和举止;若不是她表现出平常女人少有的对酒的了解,而且对枪炮器械和国内的运动爱好者了若指掌,还说得头头是道,那他俩可真是要话不投机半句多了。最后,聊完天,她跳起来说,第二天还会再来拜访。说完,她深深地行了个屈膝礼,然后就告辞了。第二天,奥兰多骑马出去了;第三天,他又不在家中;第四天,他把窗帘拉了下来;第五天,下雨了,因为他不忍心让一位女士在屋外淋雨,而且也不十分讨厌有人陪伴,所以就请了她进屋,还拿出一副祖上穿过的铠甲,请教她究竟是雅各比还是托普打制的。他觉得是托普,她却提出了异议——其实,究竟是谁,关系不大。但这对我们这个故事的发展有点重要,因为女大公为了证明她的观点,而这又与如何解开束带有关,所以,她拿起了金制的胫套,套在了奥兰多的腿上。
前面已经讲过,奥兰多有一双线条优美的长腿,这在贵族中是绝无仅有的。
或许是她扣脚踝扣的方式,或许是她弯腰的姿势,或许是奥兰多长时间的离群索居,或许是两性之间天生的吸引,或许是勃艮第葡萄酒的作用,也或许是那炉火的关系……这些全都可能成为原因。像奥兰多这样修养良好的贵族,在家里招待一位女士时,竟也会突然被一股莫名的激情击中,以至于不得不离开房间。更何况,这位女士不仅比他年长许多,而且一副长脸,双眼无神,穿着也稀奇古怪——天气已经变暖了,她却还穿斗篷戴风帽——所以,这其中一定有原因。
那我们不妨问一下:这究竟是哪种激情呢?答案有两面,一如爱情本身。因为爱情——但还是暂时不要提起爱情这个词吧。事实情形是这样的:
在女大公哈丽特·格莉塞尔达弯下腰去扣扣子的时候,奥兰多意外地听到爱神在远处扇动翅膀。那轻柔的羽毛在远处轻轻扇动,激起了他的无限回忆,关于奔流的河水,关于雪地里的爱恋,关于洪水中的背叛。听着那越来越近的声音,奥兰多禁不住脸颊绯红、全身颤抖。他原以为自己曾经沧海难为水,万万没想到自己会再次心起波澜。他刚要抬起手来,让那只美丽的鸟儿落在肩膀上,突然——好可怕!——传来了一阵嘎吱嘎吱的巨响,仿佛一大群乌鸦噶叫着从枝桠间争相飞起,一时间,稻草、小树枝、黑羽毛纷纷扬扬,遮天蔽日……最笨重、最肮脏的秃鹰落在了他的肩膀上!因此,他冲出房间,命令男仆把哈丽特女大公送上马车。
现在,我们可以把话题转回到爱情上去了。爱情有一黑一白两张脸孔,有一滑一粗两付躯体。它有两只手、两条腿、两付指甲……事实上,它的每个部分都一分为二,而且,其中一个恰好是另外一个的反面。然而,它们紧紧相连,无法分离。对奥兰多而言,爱神向他飞来,向他露出白脸和光滑、可爱的躯体。它带着纯粹的欢乐,越飞越近。可是,她(很有可能是因为看见了女大公)突然转过身去,露出了黝黑、多毛且粗野的一面。不是爱神,不是天堂之鸟,而是性欲,是秃鹰!它既沉重又肮脏,令人厌恶地落在奥兰多的肩膀上。因此他逃跑了,并叫唤来男仆。
然而,要赶走那鸟身女妖并非易事。那位女大公继续寄宿在面包店里,她的讨厌的幽灵日日夜夜纠缠着奥兰多。虽然奥兰多用白银装饰了屋子,还在墙上挂满了壁毯,但似乎还是无济于事。随时都可能有一只湿漉漉、脏兮兮的秃鹰落在他的书桌上。她就在那里,在椅子间吧嗒吧嗒地跳着。他看见她笨拙地穿过走廊。现在,她落在火炉栏上,看上去很笨重。他把她赶出去后,她又飞了回来,而且不停地啄玻璃窗,直到把它啄碎。
最后,奥兰多终于意识到,他的家再也无法居住了,必须马上采取行动,了结此事。于是,他做了一件任何处在相同境遇下的年轻人都会做的一件事,那就是请求查尔斯国王任命他为君士坦丁堡的特命大使。当时,国王正在怀特霍尔宫散步,身旁陪伴着给他敲榛子的妮尔·圭恩。这位多愁善感的贵妇叹息道:太可惜了,那样一双美丽的腿,竟要远走他乡。
尽管如此,命运终究冷酷,不可改变。她所能做的,只不过是在奥兰多启程之前,转过身去,送给他一个飞吻。
[12] 征服者威廉(the Conqueror),也作William the Conqueror,指英国国王威廉一世。(译注)
[13] 英亩,英制土地面积单位,1英亩约等于6.07亩或4047平方米。(译注)
[14] 埃阿斯(Ajax)、皮拉姆斯(Pyramus)、伊菲琴尼亚(Iphigenia)、奥德修斯(Odysseus)、希波吕托斯(Hippolytus)、梅利埃格(Meleager),均为古希腊神话中的人物名。(译注)
[15] 齐普赛街(Cheapside),伦敦街道名,其名字来源于古英语“ceap”,本来的意思是“市场”,但如今却演变成现代英语中的“cheap”。(译注)
[16] 藤比河(the Tempe),位于希腊奥林匹斯山附近,风景秀美。(译注)
[17] 弗洛顿(Flodden),英国诺森伯兰郡的山名,1513年英国人曾在此击败苏格兰人。(译注)
[18] 阿金库尔(Agincourt),位于法国港口城市加莱以南50公里处,1415年英国人在此击败法国人。(译注)
[19] 马洛(Marlowe,1565-1593),即后文的基特·马洛(Kit Marlowe),英国伊丽莎白年代剧作家、诗人及翻译家,为莎士比亚的同代人物,以写无韵诗和悲剧闻名;1593年与人争执期间被用匕首刺死。(译注)
[20] 本·琼森(Ben Jonson,1572-1637),英国文艺复兴剧作家、诗人和演员,以讽刺剧见长,代表作有《福尔蓬奈》(Volphone)和《炼金士》(The Alchemist),他的抒情诗也很出名。(译注)
[21] 多恩(Donne,1572-1631),詹姆斯一世时期的玄学派诗人,作品包括十四行诗、宗教诗等,曾因撰文攻击天主教、维护王权受到赏识而成为王室牧师,1621年出任圣保罗大教堂教长。(译注)
[22] “荣誉”的英文为Gloire,但格林发成了wr,译者译为“永裕”。原文为:In such ages men cherished a divine ambition which he might call La Gloire (he pronounced it wr, so that Ondo did not at first catch his meaning).(译注)
[23] 弗利特街(Fleet Street),是英国伦敦市内一条著名的街道。由于地名“弗利特”与英语的“船队”、“舰队”是同音词,因此也被译为舰队街。一直到19世纪80年代,那里都是传统上英国媒体的总部。(译注)
[24] 西塞罗(Cicero,公元前106年-公元前43年),罗马共和国晚期哲学家、政治家、作家,被广泛认为是古罗马最好的演说家和最好的散文作家之一。(译注)
[25] 宾治酒(punch),也叫潘趣酒,是一种特色混合性饮料,其名称来自印度拜火教,本名是“panj”,意指“五”,由亚力酒、糖、柠檬、水和茶五种不同成份混合成。由英国东印度公司的水手带回英国和介绍到其它欧洲国家。(译注)
[26] 猎麋犬(elk-hound),原产地挪威,起源于11世纪,气质大胆而活跃,但通常都很友善,具有非常高贵而独立的品质。(译注)
[27] 萨提尔(satyr),古希腊神话中的森林之神,半人半兽,好女色。(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