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3个月前 作者: 福克纳
    在去彭萨科拉探望母亲的途中,金鱼眼在伯明翰被捕,罪名是在当年6月17日在阿拉巴马州一小镇上杀死了一名警察。他是在八月里被捕的。正是在6月17日晚上,谭波儿曾走过他停在一家郊区夜总会门口的汽车而他正坐在汽车里,就在那天晚上,雷德被杀害了。


    金鱼眼每年夏天都要去探望母亲。她以为他是孟菲斯一家旅馆的夜间接待员。


    他母亲是一家供膳食的寄宿公寓老板的女儿。他的父亲专门从事破坏罢工的工作,一九〇〇年,一家电车公司曾雇他破坏罢工。当时他母亲在市中心的百货公司工作。一连三个晚上,她乘电车回家,就坐在金鱼眼父亲所坐的驾驶座边的座位上。有一天晚上,这位破坏罢工者在她下车的路口跟她一起下车,陪她走到她家。


    “你这么做不会被开除吧?”她说。


    “被谁开除?”破坏罢工者说。他们并肩走着。他穿着得体,衣冠楚楚。“他们那些人马上会来抓我的。他们也知道的。”


    “谁会来抓你?”


    “那些罢工的人。我一点都不在乎谁来开电车,明白吗。我给谁开车都可以。要是每天晚上这个时间走这条路线,那就更好。”


    她走在他身边。“你说的不是真心话。”她说。


    “当然是真心话啰。”他挽住她的胳臂。


    “我想你跟谁都可以结婚,跟开电车一样。”


    “谁告诉你的?”他说,“那些王八蛋说我坏话了吗?”


    一个月以后,她告诉他他们非结婚不可。


    “你这是什么意思,非结婚不可?”他说。


    “我不敢告诉他们。我将不得不离开家。我不敢。”


    “好了,别心烦了。我正好也乐意。反正我每天晚上要经过这儿的。”


    他们结婚了。他每天晚上开车经过她家的街口。他总要踩一下脚铃。有时候他会回家。他会给她钱。她母亲挺喜欢他;星期天吃晚饭的时候,他会咋咋呼呼地冲进屋子,对房客们直呼其名,连年纪大的人也一样。后来,有一天,他没回家;电车经过街口时他没踩脚铃。那时罢工已经结束了。她后来收到他从佐治亚州某个小镇寄来的一张圣诞贺卡;一幅有只钟和一个金色花环凸饰的贺卡。上面写着:“大伙儿想在这里搞场罢工。但这儿的人行动慢得可怕。也许还得上别处去,一直到我们撞上一个好镇哈哈。”“撞”字下面还画了横道。[77]


    她结婚后三周就开始生病。她当时已经怀孕了。她没有去看医生,因为有个黑种老妇人告诉她她出了什么问题[78]。金鱼眼是在她接到贺卡那天出生的,正好是圣诞节。她们开始以为他是个瞎子。后来她们发现他眼睛并不瞎,但他一直到快4岁时才会走路说话。在此期间,她母亲又嫁了人,第二个丈夫个子矮小,脾气暴躁,八字须柔软而茂密,他慢条斯理地在家里干些琐碎的零活;把所有破损的楼梯台阶、漏水的管道等等都修理好;有一天下午他拿了一张签了名的空白支票走出家门去付12元的肉账。他从此没有回家。他从银行里提取了妻子的1400元存款,消失得无影无踪。


    做女儿的还在市区工作,她母亲则照料孩子。有一天下午,一位房客回来发现他房间着火了。他把火扑灭了;可一周以后,他在废纸篓里发现一块驱蚊子的熏烟。外祖母在家看孩子。她走到哪里都带着孩子。一天晚上,大家不见她的踪影。全楼的人都出动了。一位邻居去报了火警,救火员在阁楼里发现了孩子的外祖母,她正在用脚踩灭地板中央用一把细刨花点燃的一堆火,孩子熟睡在边上一张被废弃的床垫上。


    “那些王八蛋想来偷走他,”老太太说,“他们放火烧房子。”第二天,所有的房客都走掉了。


    年轻的女人辞去了工作。她整天守在家里。“你该出去呼吸些新鲜空气。”外祖母说。


    “我呼吸的空气足够了。”女儿说。


    “你可以出去买点伙食用品,”母亲说,“你可以买到便宜货。”


    “我们买的已经够便宜了。”


    她密切注意各种可能起火的地方;她不在屋子里放一根火柴。她只在屋墙的一块砖头后面藏了几根。当时金鱼眼才3岁。他的个子像1岁的孩子,尽管饭吃得不少。有位医生叫他母亲喂他用橄榄油煎的鸡蛋。一天下午,送食品杂货的小伙子骑着自行车驶进楼房之间的通道,车轮打滑,他摔倒了。食品包里有些东西流了出来。“不是鸡蛋,”小伙子说,“看见了吗?”砸碎的是瓶橄榄油。“反正你原该买桶装的橄榄油的,”小伙子说,“他不会发觉有什么不同的。我给你再拿一瓶来。还有,你得把大门修修好。难道你要我在门口把脖子摔断吗?”


    他到六点钟还没回来。当时是夏天。屋里没生火,也没火柴。“我出去一下,五分钟就回来。”女儿说。


    她走出家门。外祖母看着她走远了。她然后用条薄毯子把孩子裹好,离开了家。她们家在大街边的一条小街上,大街上有很多市场,坐高级轿车的有钱人常在回家时在这儿停下买些东西。她走到拐角时,一辆汽车正在马路边停下来。一个女人走下汽车,走进一家商店,让黑人司机在汽车里等着。她走到汽车前。


    “给我5毛钱。”她说。


    黑人看看她。“要什么?”


    “5毛钱。那小伙子把油瓶打碎了。”


    “噢。”黑人说。他伸手去掏口袋。“你上外面来收钱,我这账怎么算得清?是她叫你上外边来拿钱的吗?”


    “给我5毛钱。他把油瓶砸了。”


    “那我想还是进去看看的好,”黑人说,“我觉得你们这些人总是想让人要买什么就一定得买得到,你们这些跟我们一样、一直在这儿买东西的人。”


    “只要5毛钱。”女人说。他给了她5毛钱,便走进商店。女人目送着他。然后她把孩子放在汽车座椅上,跟着黑人进了商店。这是家自选商店,顾客们沿着一道栏杆成单行向前移动。黑人紧跟在那刚才走下汽车的白种女人的后面。外祖母看着女人转身把手里握着的一些瓶装的调料和番茄酱递给黑人。“这些要一块2毛5分钱。”她说。黑人给了她钱。她拿了钱,走过他们身边上屋子另一边去了。架子上有一瓶进口的意大利橄榄油,瓶上有个价格标签。“我还有2毛8分钱。”她说。她继续朝前走,仔细察看价格标签,终于找到一样标价2角8分钱的东西。那是七块洗澡肥皂。她拿着两包东西走出商店。拐角处站着一名警察。“我的火柴用完了。”她说。


    警察把手伸进口袋。“你在里面的时候干吗不买一点?”


    “我忘了。你知道带着孩子买东西容易忘事儿。”


    “孩子在哪儿?”警察说。


    “我把他卖了。”女人说。


    “你应该去演杂耍唱滑稽,”警察说,“你要几根火柴?我也不多了,只有一两根。”


    “只要一根,”女人说,“我从来点火都只用一根火柴。”


    “你应该去演杂耍唱滑稽,”警察说,“你会博得满堂彩的[79]。”


    “我会的,”女人说,“我会让房子毁掉的。”


    “什么房子?”他望着她,“贫民院的房子?”


    “我会把它毁掉的,”女人说,“你明天看报纸好了。我只希望他们把我的名字写对。”


    “你叫什么名字?卡尔文·柯立芝[80]?”


    “不,先生。那是我儿子。”


    “哦。所以你买东西时才有那么多麻烦,对吗?你真该去参加杂耍团的……两根火柴够吗?”


    那个地址已报过三次火警,所以他们并没有急忙赶来。她女儿是第一个赶到的人。大门锁上了,等救火员赶到把门砸开,屋子里面已经烧毁了。外祖母从二楼一个冒着卷卷浓烟的窗户里探出了半个身子。“那些混账王八蛋,”她说,“他们以为能抓到他。可我告诉他们我要给他们点颜色看看。我就是这么对他们说的。”


    做母亲的以为金鱼眼也被烧死了。他们拉住了她,她声嘶力竭地叫喊着,与此同时,外祖母那张大喊大叫的面孔在浓烟里消失了,房架子坍了下来;那女人[81]和抱着孩子的警察就是在这着火现场找到她的:一个如痴如狂的年轻女人,嘴巴大张着,神情恍惚地望着孩子,两手缓慢地把披散的头发从鬓角往上推。她始终没有完全恢复过来。由于工作艰苦、缺乏新鲜空气和消遣活动,加上她昙花一现的丈夫留给她的性病,她没有一丝力量来承担惊吓,因此有时候,即便她手里抱着孩子,嘴里在对他低声哼唱,她仍然认为孩子已经在大火里烧死了。


    金鱼眼完全可以说是已经死掉了。他一直到5岁才长出头发,那时候,他已经是个在一所学校走读的小学</a>生了:一个身材矮小、体质虚弱的孩子,他的脾胃太弱,只要吃上一点点不是医生给他严格规定的食谱里的东西,就会又抽筋又昏厥。“酒会像士的宁[82]一样致他于死命,”医生说,“而且严格说来,他永远不可能成为真正的男人。如果受到精心照料,他也许能多活些日子。可他永远不会比现在长大多少。”医生是在对那女人说话,正是她在金鱼眼外祖母放火烧房子那一天在自己的汽车里发现了他,后来鼓动这位医生来照看金鱼眼。她常常在下午或节假日把金鱼眼带到家里,让他一个人玩耍。她决定要为他举办一个孩子们的联欢会。她告诉了他,还给他买了套新衣服。到了联欢会的那天下午,客人们陆续来了,可金鱼眼却不见了。最后,有个用人发现浴室的门锁着。他们叫喊孩子的名字,可是没有回音。他们派人去找锁匠,但锁匠还没到,那女人害怕了,让人用斧子把门砸开。浴室里空无人影。窗户大开着。窗外是一个比较低矮的屋顶,有根排水管从屋顶通向地面。金鱼眼出走了。浴室地面上有一个柳条编的笼子,以前里面养着一对情侣鹦鹉;现在这两只小鸟正躺在笼子边,还有一把血淋淋的他用来活活杀死它们的剪刀。


    三个月以后,在他母亲的一个邻居的鼓动下,金鱼眼被抓到了,给送到一家收容屡教不改的儿童的教养院。他用同样的办法把一只半大的小猫活活杀死了。


    他母亲体弱多病。那位想对孩子表示友好的女人供养她,让她做点针线之类的活计。金鱼眼放出来以后——他在教养院里举止行为无懈可击,他们认为他的毛病给治好了,便在五年后把他放了出来——每年会给母亲写两三封信,先是从莫比尔,后来是新奥尔良,再以后是孟菲斯。每年夏天,他回家去看她,穿着紧身黑西服,颇为富裕,不声不响,瘦小黝黑,不愿跟人交往。他告诉她他的职业是做旅馆的夜间接待员;由于职业关系,他跟医生和律师一样,要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


    那年夏天,他们在他回家途中逮捕了他,说他在某时在某城杀了人,其实,当时他在另外一个城市杀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赚了钱可不知拿钱做什么,应该怎么花,因为他知道酒精会像毒药一样使他送命,他没有朋友也从来没跟女人打过交道,明知道他永远不可能——于是他说了一句“看在上帝的分上”,便打量起警察被杀的城市里那所监狱的牢房,那只自由的手(另一只手跟把他带到伯明翰来的警察的手铐在一起)摸索着从外衣里找香烟。


    “让他把他的律师找来,”他们说,“让他把肚子里的事儿都说出来。你要打电报吗?”


    “不要。”他说,冷漠柔和的目光短促地扫了一眼那张行军床、墙高处的小窗户和带铁栅的房门,光线正是透过那里射进屋的。他们解下手铐;金鱼眼的手动了一下,仿佛从稀薄的空气里轻快地抖出一个小火苗。他点上香烟,掐灭火柴往门口扔去。“我要律师干什么?我从来没在——这个破地方叫什么名字?”


    他们告诉他。“你忘了,是吧?”


    “这下他可再也忘不了啦。”另外一个人说。


    “只是他会在明天早晨才想得起他律师叫什么名字。”第一个人说。


    他们走出去了,留下他躺在床上抽烟。他听见砰砰的关门声。偶尔他听见其他牢房传来的说话声;走廊另一头某个地方,有个黑人在唱歌。金鱼眼躺在单人床上,穿着精光锃亮的小黑皮鞋的脚交叉着。“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说。


    第二天上午,法官问他是否要个律师。


    “要来干吗?”他说,“我昨天夜里就已经告诉他们了,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我不怎么喜欢你们这个城市,不会平白无故地带个陌生人上这儿来的。”


    法官同法警走到一边商量了一阵。


    “你最好找个律师。”法官说。


    “好吧。”金鱼眼说。他转过身去对屋子里的人说:“你们这些家伙里有没有人想找个只有一天的活?”


    法官用小槌敲打桌子。金鱼眼转回身子,微微耸了耸衣服绷得很紧的肩膀,一只手伸向放香烟的口袋。法官指定一人当他的律师,那是个刚从法学院毕业的年轻人。


    “而且我不想搞什么保释出狱,”金鱼眼说,“你得一下子解决问题。”


    “反正你别想在我这儿办理交保释放的手续。”法官对他说。


    “是吗?”金鱼眼说,“好了,老兄,”他对律师说,“开始吧。我这时候应该到彭萨科拉了。”


    “把犯人带回监狱。”法官说。


    他的律师长着一张丑</a>陋、热切和诚挚的面孔。他滔滔不绝地说着,情绪似乎并不高涨,那时金鱼眼躺在床上抽着烟,帽子压在眼睛上,一动不动地像条在晒太阳的蛇,只是拿香烟的那只手时而动一下。终于他开口说:“听着。我不是法官。你这些话去对他说。”


    “但我得——”


    “当然。给他们去讲吧。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当时根本不在那儿。出去走一走,把它忘了。”


    审讯进行了一天。那位警察的同事、一位卖雪茄的店员和一个女电话接线员出庭作证,而他本人的律师驳斥得底气不足,热情得有些笨拙,感情真挚但常常判断错误,在这过程中,金鱼眼半仰半躺地靠在椅子上,两眼越过陪审团的头顶望着窗外。偶尔他打个呵欠;他伸手去摸放香烟的口袋,但又缩了回来,把手随意地放在黑西服上,这只蜡制似的毫无生气的手,从形状和大小来看都像是只洋娃娃的手。


    陪审团出去了八分钟。他们站着望着他,说他有罪。他纹丝不动,没有改变坐着的姿态,慢慢地在一片寂静中迎着他们的目光对他们望了一会儿。“哼,我的天哪。”他说。


    法官用小木槌使劲敲打桌子;法警碰碰他的胳臂。


    “我会上诉的,”律师吐露心情,在他身边大步走着,“我要跟他们斗到底,上每一级法院——”


    “当然,”金鱼眼说,在单人床上躺下,点起一支香烟,“不过别在这儿上诉。好了,走吧,去吃颗药安静下来吧。”


    地方检察官已经在计划如何对付他的上诉了。“这案子了结得太容易了,”他说,“他的态度——你注意到他听判决时的神态吗?好像他在听一首歌可又懒得表示他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而法官是在通知他绞死他的日期呀。也许他早就找了位孟菲斯的大律师在州最高法院的门口等着,在等他的电报的。我知道他们这种人。就是他们这样的歹徒把法律变成了笑柄,以致即使我们把他定了罪,人人都会知道那是不管用的。”


    金鱼眼把看守找来,给了他一张100元的钞票。他要一套刮脸的用具和香烟。“找头归你,花完了告诉我。”他说。


    “我看你跟我一起抽烟,也抽不了多久了,”看守说,“这一次,你会找位好一点的律师的。”


    “别忘了买那种剃须用的搽剂,”金鱼眼说,“要埃德·平诺德牌的。”他把它念成“派一那德”。


    这是个阴沉沉的夏天,天气有点凉。阳光很少射进牢房,因此走廊里日夜点着一盏灯,灯光照进牢房,形成一大片暗淡的方格形的图案,照到床上他放脚的地方。看守给他搬来一张椅子。他用来当桌子;上面放着那块廉价怀表、一条香烟和一只放香烟头的破汤碗,他就躺在床上,抽着烟,看着双脚,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他皮鞋的光泽日趋暗淡,他的西服需要熨烫,因为石牢比较凉,他整天穿着衣服躺在床上。


    有一天,看守说:“这里有人说那位副警官自己找死。他干过两三件坏事,大家都知道的。”金鱼眼抽着烟,帽子压在眼睛上。看守说:“他们也许没有给你发电报。你要我再给你拍一份吗?”他靠在铁栅栏上,看得见金鱼眼的脚,他那一动不动的细小的黑腿向上汇入他瘦小的平卧着的躯体,还有歪盖在他转向里侧的脸上的帽子和一只小手拿着的一支香烟。他的脚在阴影里,在看守的身子挡住铁栅栏所形成的阴影里。过了一会儿,看守悄悄地离去了。


    等到还剩下六天的时候,看守说要给他拿几本杂志和一副扑克牌来。


    “拿来干吗?”金鱼眼说。他第一次正眼看了看看守,他抬起脑袋,光滑苍白的脸上,柔和的圆眼睛犹如儿童玩具弓箭上能百发百中射中目标的橡皮箭头。后来他又躺下了。自此以后,看守每天早晨都从铁栅门里塞进一份卷起来的报纸。报纸落在地板上,越积越多,由于自身的分量,卷着的报纸慢慢地一天天松开摊平。


    还剩下三天的时候,从孟菲斯来了一位律师。他未经邀请便径直冲进牢房。整整一上午,看守听见他提高着嗓门时而恳求时而发火,还不断规劝;中午时分,他的嗓子嘶哑了,声音并不比耳语响多少。


    “难道你打算就这么躺着让——”


    “我挺好的,”金鱼眼说,“我没有请你来。别来管闲事。”


    “你愿意给绞死?是这样吗?你存心要自杀?你真的赚钱赚腻了,以致……你这最最精明的——”


    “我跟你说过了。我可是掌握了你不少证据的[83]。”


    “你,你就让这么个不起眼的治安法官给你定罪!等我回到了孟菲斯,跟大家说了,他们是不会相信的。”


    “那就别跟他们说。”他静静地躺了一会儿,律师以无可奈何、拒不相信的愤怒目光望着他。“这些天杀的乡巴佬,”金鱼眼说,“耶稣基督啊……好了,走吧,”他说,“我告诉过你了。我挺好的。”


    最后一天的前夜,来了一位牧师。


    “我可以跟你一起做祷告吗?”他说。


    “当然可以,”金鱼眼说,“做吧,别管我。”


    牧师在金鱼眼躺着抽烟的床边跪下。过了一会儿,牧师听见他起身走到房间另一头,又走回到床边。牧师站起来时,金鱼眼正躺在床上抽烟。牧师看看身后他听见金鱼眼走动的地方,发现墙根处有十二个仿佛用烧过的火柴划出来的记号,记号之间有一定的距离。在两个空档内堆满了排得整整齐齐的香烟头。第三个空当里有两个香烟头。牧师离开之前看见金鱼眼起床走到墙根,掐灭了两个烟头,细心地把它们放在别的烟头的旁边。


    五点钟刚过,牧师又回来了。所有的空当里都排满了香烟头,只有第十二个里没满。但烟头已占去了四分之三的空间。金鱼眼正躺在床上。“打算走吗?”他说。


    “还不到时候,”牧师说,“做做祷告吧,”他说,“试试看吧。”


    “好的,”金鱼眼说,“开始吧。”牧师又跪下了。他听见金鱼眼又一次站起来,走到墙根,然后走回来。


    五点半时,看守来了。“我拿来了——”他说。他呆呆地把紧握的拳头从栅栏缝里伸进来。“这是那100块钱的找头,你一直没——我拿来了……这儿是48块钱,”他说,“等一等;我来再数一遍;我不知道究竟花了多少,但我可以给你开个单子——给你那些发票……”


    “你留着吧,”金鱼眼一动不动地说,“你给我滚吧。”


    六点钟,他们来把他带走。牧师托着金鱼眼的胳臂肘,陪他一起去,站在绞刑架下做祷告,这时人们安好绳子,把它拉来套在金鱼眼抹了头油而油光锃亮的脑袋上,弄乱了他的头发。他的两手被绑着,于是他便开始甩脑袋,头发一耷拉下来便把它甩回去,这时牧师做着祷告,其他人各就各位,低着头一动不动地站着。


    金鱼眼开始把脖子短促地向前甩。“去你的!”他说,这一声尖利地打断了牧师低沉单调的祷告声;“去你的!”县治安官看看他;他不再乱动脖子而是僵直地站着,仿佛头顶上放着个鸡蛋,他不想让它滚下来。“老兄,帮我把头发捋捋平。”他说。


    “好吧,”治安官说,“我来帮你捋一下。”他揿一下弹簧,打开绞架下的活板门。


    这一天天色阴暗,这个夏天天气一直阴沉沉的,这一年的日子都阴沉沉的。街上,老年人都穿上了大衣,谭波儿和她父亲经过卢森堡花园[84]时,里面坐着打毛衣的妇女都披着披肩,连打槌球的男人们都穿着外套或披风,而在栗子树下凄凉的阴荫里,清脆的槌球撞击声、孩子们的胡喊乱叫声都带着这种秋天的性质,挺有气派,但短暂而悲凉。在围有仿希腊式的栏杆的圆形广场上,熙来攘往热闹非凡,弥漫着一片灰蒙蒙的光亮,跟喷泉洒落在水池中的水的光泽和色彩一模一样,从这圆形广场的另一侧不断传来一阵阵响亮的音乐声。他们朝前走去,经过孩子们和一个穿了件破旧的棕色大衣的老人正在漂浮玩具船的水池,又走进树林,找到了座位。立刻有一个老妇人以老年人的那种敏捷走过来收了四个苏的钱。


    凉亭里,身穿蓝色陆军制服的乐队在演奏马斯内[85]和斯克里亚宾[86]的乐曲,还把柏辽兹[87]的乐曲演奏得仿佛在一块不新鲜的面包上薄薄地涂上一层忧患交加的柴可夫斯基的痛苦[88],这时候,暮霭溶入枝头湿漉漉的闪光中,蒙上凉亭和那些昏暗的蘑菇似的雨伞。雄浑洪亮的铜管乐器在浓郁的绿色的暮霭中轰鸣消逝,像一阵阵深沉而悲哀的波浪滚过他们的身子。谭波儿用手捂住嘴打了个呵欠,然后掏出一个带镜子的粉盒,打开粉盒看到一张大大缩小的郁郁寡欢、满怀不满、愁苦悲怆的面孔。她父亲坐在她身边,两手交叉放在手杖头上,呆板的八字须上落满水珠,犹如结了霜的银锭。她关上粉盒,精美的新帽子下,她的双眼仿佛追随着乐波,溶入逐渐消逝的铜管乐声,越过水池和水池对面呈半环形的树木——在那儿阴暗的树荫下,每隔一定的距离便有一尊死去的王后的污迹斑斑的大理石雕像宁静地伫立着,正在沉思默想——升入在雨水和死亡季节的怀抱里平卧着的、被征服了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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