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之网

3个月前 作者: 托马斯·沃尔夫
    就在蝗虫泛滥成灾的那年,就在蝗虫来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在那一年我听到了两种声音……孩子!孩子!现在离蝗虫来的那一年似乎已经很久了,所有的树木都被啃得光秃秃的。发生了这么多事,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说什么呢?”我问。


    有个声音在说:“二……二,”说,“二十……二十。”


    “哈?说什么?”


    “二……二。”第一个声音说,“二十……二十。”另一个说。


    “哦,二!”我冲你爸爸大声喊,“二十……二十——你难道没听见吗?”


    “二……二。”它又说,第一个声音从窗户里传来,“二十……二十。”第二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哦,你难道没听见,甘特先生?”我大声问。


    “哎呀,天哪,女人!”你爸爸说,“你到底在胡说些什么?这儿什么人也没有。”他说。


    “哦,真的有,就在那儿!”我说,然后我又听见它们在说,“二……二。”“二十……二十。”


    “它们在那儿!”我说。


    “啐, 甘特夫人,”你爸爸说,“是你在胡思乱想。你刚睡着了,你肯定是做梦了。”


    “哦,不是,我没有做梦,”我说,“就在那儿!真的就在那儿!”——因为我就知道,我知道,因为我听得清清楚楚!


    “事出有因,”他说,“你累了,而且过度紧张,所以你胡思乱想了。”


    接着,铃声响了,他起身要走。


    “哦,别走!”我说,“我希望你别走。”——你知道我有预感,见他要走我很担心。


    接着我又听见——“二……二。”第一个声音说,“二十……二十。”另一个说……我就知道,我就知道——哎呀,真的!老天哪!我难道会忘了,孩子!——就在那一年,那一时,那一刻发生了这件事,一天也不差……因为那年家乡来了蝗虫,所有的树木都被啃光了。


    但是,哎呀,当时!——本恩——史蒂夫——卢克——啐!孩子!吉恩!我的意思是——我现在想起了卢克,所以我不断把你叫成了他。哎呀,现在——哈?要说什么了?


    “你刚要告诉我你曾听到了两个声音。”


    哦,是的!一点没错!那么,听着,正如我刚才说的——比如说!那是什么声音?啊?


    “是船只出港的声音,妈妈。”


    “什么?港口?船?哦,是的,我想应该是的。港口在那边吗?”


    “不是,妈妈,在另外一边。你说反了。正好在另一边:就在那儿!”


    啊?那边?哎呀,不是,孩子,肯定不是。……你说的是实话吗?……嗯,那么,我发誓!我真是糊涂了。我以为是从那个隧道开过来的。不过,我在乡下是不会迷路的,要是能有个路标,我就会找对了……哎呀,孩子,我发誓!……这样的事又发生了!哎呀,天哪!这听起来像头老牛!现在离那儿也不远了!你为何要去那样一个地方呢?天哪!听——你听见了吗?我想那是一艘大船正准备出航了。……天哪!你们简直是一副德性:你爸爸也是这样——老想往外跑。要不是我劝他,他肯定成了一个浪迹天涯的流浪汉了。……孩子呀,孩子,你总不能流浪一生。……一想到你要到遥远的地方和陌生人待在一起,我就不放心。……你总不能和陌生人打交道吧。……你应该回到你的老家来。……孩子呀,孩子,这让我很担心。……快回去吧。


    哎呀,我刚才正要说,那天晚上我听见了,第一个声音——啐!这汽笛又响了。好吧,孩子!我要给你说——这声音让我想继续开始讲,但很快又忘了!哎呀,真是,我还没有那么老!我现在就讲给你听,我头脑清醒得很——我想现在开始——唉,所有那些国家——英国,就是我们祖先生活的地方,还有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如说!我总想去看一看瑞士——那一定是个美丽的地方——人们都说,那是个人间仙境……


    我说……哦,现在我听到船的声音了!……现在我知道了……哎呀,真的!它就在那儿。就在那天晚上我们经过的那个桥边?


    “就在这儿——就在街道的尽头。这儿!到窗户这儿来,朝外瞧瞧。难道您想不起我们是怎么来的吗?”


    想起来了!嗯,孩子,不信你问问,看我还记不记得!天哪!我估计我记得的事情你读都没有读过——那些事实,那些永远没有写进书里的事情。


    我想他们本打算把它写进书里,所有的战争和战役,我猜他们对这些是很了解的,但是天哪!——这些家伙怎么会知道事情的原委,他们那时还没出生呢,他们也没去那儿看过。他们把它描写得好像是发生在很久以前的事情,好像它发生在某个陌生的地方——孩子,他们所知道的事情是不是这种情形:微风吹拂,阳光明媚,院子里雾气腾腾,妈妈在唱歌,家禽的身上冒着热气,雨后的那眼清泉因河水而充盈?那天男人们打仗回来,沿着河道往回走的样子,我们当时说的事,现在故者的声音,阳光来来去去,让我感到悲伤,我们站在鲍勃·巴顿的院子里,女人们哭天抹泪,男人们从我们身边走过,尘土飞扬,我们知道战争结束了。天哪,我真的记得!我真的记得这些事,孩子,当时就是这个样子。


    我还记得我两岁那年的所有事,我告诉你,孩子,从那时起我几乎记得所有的事。


    哎呀,真的!——我难道会忘了他们那天是怎样拉着我的手,把我带到山谷里——鲍勃·巴顿和你舅舅乔治——他们像个孩子似的用那种陈年的黑泥巴捏了个威利和卢辛迪·巴顿的肖像,那种泥巴在你手里就像油灰一样,可以反复揉捏——我当时一直大声尖叫着——因为我知道,我知道,我曾见过他们两个,而且那时我还记得他们的模样——哎呀!威利和卢辛迪是巴顿上校家的两个奴隶——哦,天哪!我还从未见过像他们二人那样黑的黑人呢。正如爸爸所说,木炭都能在他们身上画出白道道来,他们的父母刚刚从非洲丛林走出来——那洁白的牙齿,当他们咧着嘴笑时闪闪发亮的洁白牙齿——但是,哦,那种气味!那种可怕的气味,那种老黑奴身上的气味是洗不掉的,妈妈受不了这种气味,恶心得要死。他们穿过屋子时身后会留下那种气味——那两个淘气的孩子用他们从小溪里找来的鹅卵石做假人的牙齿,想象一下!——他们竟然对一个两岁的孩子那样说话——哎呀,当时我正看着威利和卢辛迪·巴顿——“当心!”鲍勃说,“他们要来吃你了。”他说,我当时吓得高声尖叫着——哎呀,到现在我还记得这件事!


    他们就是这么说的——那儿的一条小溪里满是从坟堆里流出来的脏兮兮、黑漆漆、油乎乎的东西——当然,爸爸一直认为那里有石油,他是这么说的,你知道,他说要是有人到那儿挖井总有一天会发财的——那时威尔只有两岁半,乔治告诉他,那脏兮兮、黑漆漆的石油是从印第安人的尸体里挤出来的,当他这样对威尔说时,威尔吓得又喊又叫——“哎呀,”妈妈说,“你要是神经错乱地再拿这种故事吓唬孩子,我就把你的脖子给拧下来。”


    真的,哎呀!你觉得怎么样?我记得那年冬天一只鹿穿过小路蹦蹦跳跳地下了山,在离我不到十英尺的地方停下来看着我,我看见鹿角后尖叫了起来。天哪,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我从未听说过这种动物。接着,它又蹦蹦跳跳地窜进了树林,我告诉妈妈,她说,“是的,你看见的是一只鹿。你看见的确实是一只鹿。猎人们把它从山上赶下来了。”——嗯,一点没错!第二年春天,我已经是个四岁的姑娘了,我清楚地记得所有的事——北方军打过来了,我亲耳听见,亲眼看见了那些恶棍——有两个家伙骑着偷来的马一路狂奔,拼命地逃跑——唉,那些事至今仍在我脑海里清晰可见,历历在目。那两个衣衫褴褛的骑兵弯着腰,使劲抽打着坐骑,脖子上系着印花大手帕,手帕的两端系在一起,看起来又直又硬,像是被浆洗、熨烫过一样——这下你明白他们当时骑得有多快了——我听见人们在他们身后大喊大叫,我记得女人们当时穿着什么样的衣服,男人们都出去躲起来了。“哦,天哪,”妈妈搓着手说,“他们来了!”艾迪·巴顿跑到山上告诉我们,可怜的孩子吓得六神无主,高声尖叫着,“哦,他们来了,他们来了!爷爷孤身一人待在山下,”她说,“他们会杀了他的,他们会杀了他的!”


    当然,我们当时并不知道,那是两个掉队的北方军,我们还以为他们是谢尔曼麾下的一支先遣部队呢。但是老天哪!一个星期过去了,其余的军队都还没有到来,而那两个强盗早已逃之夭夭了,我认为他们是想看看自己究竟能偷多少东西。嗯,一点没错!他们经过时,人们看见他们身后并没有军队跟来时,便开始朝他们开枪射击了。他们从马上跳了下来,然后徒步朝山上疯狂地跑去,他们弃马而逃了。战争结束后,有人从遥远的贝德福德县[1]前来领马,他们说正是那两个家伙偷了他们的马。天哪!阿曼达·史蒂文斯亲自在塞维尔河的另一端纵火烧了河上的小桥,把那些从田纳西州来的人拦截了一周后才过去——真的!她站在那里嘲笑他们,你知道的;当然,他们过去曾拿她说的话开玩笑(“天哪!”我说,“你们知道她根本说不出那样的话来!”)当然,阿曼达说话很粗鲁,她根本不在乎她说的话,他们后来都说她当时是这样说的——“哎呀,”她冲着他们喊道,“要穿过这样的一条小溪,你们根本不需要桥,是不是?唉,你们这些乌合之众,”她说。“哎呀,在这里。” 她说,“我们把那些连这条小溪都过不了的人叫作——病夫。”当然,北方佬只能苦笑,这就是他们所讲的故事。


    真的!他们说有一天北方军行军到了镇上,抓住了麦可利老人。我认为他们并没有别的意图,只想捉弄一下他。他是个大肥佬,你知道的。他皮肤黝黑、泛黄,头发卷曲,当然,有人说他具有黑人的血统——啧啧!他竟然承认了,唉,他当时就是当着所有北方军的面承认这一点的,我想他这样做是希望他们能放他一马。“好吧,”那些北方佬说,“你要是能证明自己是个黑人,我们就放你走。”唉,他就说他可以证明。“那么,你打算怎样证明呢?”他们问他。“我告诉你应该怎样证明。”那个北方军的首领说,他唤来了一个骑兵,然后吩咐道,“让他在街上跑几个来回,吉姆。”说完,他们便开始跑了,那个士兵和麦可利老人在烈日下跑来跑去。哎呀,当他们回来时,他,麦可利,已经汗流浃背了。据说那个北方佬走过去,仔细地闻了闻,然后大叫道:“没错,老天作证,他说的是实话,伙计们,他是个黑人。放他走吧!”嗯,他们就是这样说的。


    真的!这一切我都能记得!一点没错!当战士们沿着河道走来,向镇上行进时,我们所有的人都走出家门,聚在约翰舅舅的院子前面,看着他们走过,爸爸和妈妈还有所有的孩子,巴顿家的所有人,以及亚历山大和彭特兰家族,还有我给你说起过的约翰·巴顿家的那两个非洲黑人,威利和卢辛迪·巴顿,还有你曾祖父,孩子,就是他们称之为帽匠比尔的老比尔·彭特兰,因为他做的帽子是最精致的——他知道怎样利用家用碱水来处理羊毛,哦!你从未见过那么精致的帽子,我记得小时候有一个老农民走到我们家,给了萨姆一顶有待重楦的帽子,然后说:“萨姆,老比尔·彭特兰二十年前给我做了这顶帽子,到现在它仍然十分中用,只需要把它楦一下,洗干净就行了。”我告诉你,每个认识他的人都说比尔·彭特兰是个非常有头脑的人。


    好了,孩子,我想告诉你,我一直说不管你从那里学到什么能耐,有一点是肯定的,要是比尔·彭特兰受过教育,他肯定是个前途无量的人。当然,他虽然没念过书,但是人们都说,他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观点,而且立场坚定,精神矍铄,你要知道,就在他快去世时,他还让人捎话给萨姆,让他前去看他呢。萨姆说他当时发现他正在炉边一面生火一面哼着歌,泰然自若,毫不慌乱——他说:“萨姆,我很高兴你能过来。有些事我想和你说说。坐在那边的床上吧,”他说,“我们可以好好聊一聊。”嗯,萨姆最喜欢聊天,你要知道,哦!他是世界上最懒的人了,只要躺着说话他也能过上一辈子。“哎呀,”他说,“怎么回事,爸爸?发生什么事了?你身体不舒服吗?”他问。“噢,”比尔说,“我再好不过了,不过我再也不能和你待在一起了,”他说,“我已经打定了主意,现在是该死的时候了,萨姆,我想在走之前把房子收拾整洁。”“哎呀,爸爸,”萨姆说,“你胡说些什么呀?你什么意思?你没事吧。”“没,什么事也没有。”比尔说。“哎呀,你还能活好多年呢,”萨姆说。“不,萨姆,”老头说,他摇了摇头,“你要知道。我已经打定了主意,现在是我要去的时候了。我已经收到了召唤。嗯,我已经整整七十岁了,”他说,“浪费了很多时光,我觉得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了,所以我就打定主意了。”“打定了主意?”萨姆问,“哎呀,你打定主意干什么事呀?”“嗨,”比尔说,“我已经打定主意要死了,萨姆。”“好了,爸爸,”萨姆说,“你胡说些什么呀?你不会死的。”“不,”他说,“我已打定主意明天下午就死,”他说,“我就打定主意要在明天下午六点十分死,这就是我差人把你叫来的原因。”好了!他们生了一堆很旺的篝火,促膝长谈了一整夜,哦!你要知道,一直,一直谈了一夜,然后他们做了早饭,萨姆后来说起那夜狂风怒号,他们躺下又说了一阵话,然后他们做了午饭,又说了一阵话,老头和以往一样健壮,一样平和,嗯,根本没有一丝的担忧,但是六点的钟声一响,孩子,我告诉你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六点的钟声一响,他就对萨姆说,“准备好,萨姆,”然后刚到六点十分,他又看了看他说,“再见,萨姆。是时候了,我要走了,儿子。”说完便转身面向墙壁,嗯,就这样死了——唉,他就是这样的人,这也表明他具有强大的意志力和决心——我要告诉你:我们所有人都一样,该到我们走的时候,我们就会知道的。爸爸也是这样走的,嗯,他一整天都很清醒,而且还不停地问:“现在六点了?还没到?”——他似乎一直想着这件事,你要知道——“嗨,没有,爸爸。”我说,“才到中午。”嗯,六点,六点,我当时一直在想,他为什么要不停地问有没有到六点?就在那一天,先生,就在时钟敲响六点的最后一下不久,他就咽气了,我转身对吉姆低声说:“六点了。”他点了点头,“是的。”他说。当然我们心里都明白。


    但是那天,他在那里——我记得很清楚。老比尔·彭特兰和我们站在那儿看着部队经过,他是个精神矍铄的老人,哦!结过两次婚,有很多孩子,第一个妻子玛莎·巴顿生了八个孩子。当然,爸爸是另一个女人生的,他是十四个兄弟姐妹中的一个——好了,就是这么回事。另外还有一个女人,我记得,那是他从南卡罗来纳州带来的。当然,他们没有举行任何结婚仪式,我觉得他们说得对。但是他把一个孩子带到家里来并让她和其他所有的孩子一起坐在桌旁。他对在场的所有人说:“从现在起,她就是你们的妹妹了,你们要好好地待她。”他就是这么说的。一点没错,你可以想一想!所有那些没有早夭或丧命的孩子后来一个个成家立业,组成了各自的大家庭,到目前已经有几百号人了。他们有的生活在卡托巴的山区里,有的生活在佐治亚和德克萨斯,有的生活在西部的加利福尼亚和俄勒冈。现在他们分布在全国各地,形成了一张网——不过,他们都来自那里,都是那个老人的子孙后代,他是他们唯一的先人,他是内战时期那个到扬西县[2]铸造铜枪的英国人之子。当然,他们说我们在英格兰有很多地产——我知道,就在比尔·彭特兰死后,鲍勃舅舅来找爸爸,对他说他应该对那些地产进行整修,但是他们却持反对意见,说花销太大——但是他就在那儿,一点没错。那天当他们打仗回来时,比尔·彭特兰和我们所有人都在那儿,部队全都撤回来了。你要知道,男人们都在大声欢呼,而女人们则喜极而泣。不时会有士兵步出队列,然后女人们就开始哭起来,这时鲍勃舅舅来了——只有十六岁,你要知道,但是在我看来,他就像是个老头——他戴着一顶大礼帽,我想那是他从某个商店里抢来的,他没有穿鞋,走了过来,我们所有人都开始大哭起来。


    “嗨,老天!”鲍勃说,“这真是个热闹的欢迎仪式。”他说,你知道,他想和我们开玩笑,让我们高兴起来。“嗨,我还以为你们见到我会很高兴呢,”他说,“我从未想过你们会失声痛哭!嗨,要是早知道你们会不高兴,”他说,“那我就回去了。”


    “哦,鲍勃,鲍勃,”妈妈说,“你连鞋都没穿,太可怜了,你光着脚。”她说。


    “不是,”鲍勃说,“我急着回家把鞋都穿破了,”他说,“我只好把它们甩掉了,”他说,“不过,要是我知道事情会是这个样子,我才不会这么快回来呢。”他说。当然,这句话把大家都逗乐了。


    但是,孩子,那并不是女人们哭的原因。很多人去打仗就再也没有回来,当然,大家都明白这一点。后来,我们所有人都涌进了房子,大吃大喝了一个星期。我告诉你吧,尽管那时候我们很穷,但是当时吃的确实很好,才不是现在他们给你做的那种小里小气的东西:炸鸡块——哎呀,我们做了二十几只鸡——还有煮火腿、猪肉、烤耳朵、红薯、青豆,还有整盘的玉米面包、热饼干、桃子和苹果馅饺子,以及各种各样的果酱、果冻、馅饼和蛋糕,此外还有果酒,天哪!我真希望你能看见鲍勃、鲁弗斯·亚历山大和斐特·巴顿狼吞虎咽的样子,嗯,正如妈妈所说,你可以想想自从上了战场后他们可能再也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我想她说得没错。


    哎呀,那时我已经是一个五岁的大姑娘了,我亲眼见证了这一切,同时,我也记得清清楚楚,真的。我记得很久以前发生的一切——你从未听说过的事情,孩子,那些事情是你在书本上读不到的:唉,一点没错,我们要学会自己做每一件事,学会种自己吃的东西,学会剪羊毛,学会染色,是的,学会在树林中找漆树、核桃树皮、核桃壳、接骨木果用以染色,把羊毛放在皂矾水里浸泡,直到上面有了我们想要的那种不会失去光泽的深黑色——哦!那绝对比他们现在用的那些东西好——我学会了自己染色,我能染出你从未见过的鲜红色、绿色和黄色来,我学会了纺麻布,然后自己把它漂白,做出最漂亮的衬衫、床单,还有桌布,嗯,没错。那些日子我记得清清楚楚——哦!那种刺鼻的臭味,你要知道,就是烫鸡毛的气味,妈妈在院子里拔鸡毛,还有烟味,砧板上散发出清新的松木香味,还有所有的气味(我从小就知道那种气味了,孩子),还有呼啸着掠过野草的风,我一听见这风声就感到悲伤(那一年莎莉死了),我坐在那里不停地纺着线,我看得清清楚楚,我完全记得——当时他们沿着河道回来,你能听见他们大喊着“万岁!万岁!”我记得他们要进城投票,嘴里高呼着“万岁!”一群人高喊“支持海斯[3]!”另一群人喊着“支持蒂尔登!”


    天哪!我确实记起来了!我想我是记起来了!我想起了你闻所未闻甚至想都不会想到过的事情,孩子。


    “但是你听到的那两种声音是什么声音?”


    好了,现在,我说——我正要告诉你呢:


    “二……二。”第一个声音说,“二十……二十。”另一个说。“说什么呢?”我问。他说:“二……二,”又说,“二十……二十。”“哈?你在说什么?”又说,“二……二。”第一个声音说。“二十……二十。”另一个说。


    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前几天我还想起这件事……我不明白……但是一想起这件事就觉得很奇怪,是不是?唉,就在那一天,你要知道,九月二十七号,我之所以记得是因为就在两天前,二十五号,我刚和安布罗斯·拉迪克说完话,就在那天上午快十一点的时候,你爸爸从他刻墓碑的工作室回来了,他准备要去见一个从比弗丹来的人,他的妻子刚死,这时他来了,梅尔·波特。你爸爸说他刚回到工作室,嗯,他就站在那儿看着他,一言不发:他只是站在那儿摇着头。你爸爸说他神情忧郁且沮丧,好像遇到了大灾难,所以你爸爸问他:“怎么了,梅尔?我从未见过你这么悲伤。”


    “噢,威尔,威尔,”他说,他只是站在那儿冲你爸爸直摇头,“你要知道我多么羡慕你啊!你的生意这么红火,根本不用担心任何事。如果我能和你调换工作,我宁愿放弃我所有的一切!”“嗨,你在胡说什么啊!”你爸爸说,“你是一流的律师,工作又好,现在你竟然想和一个用双手雕刻墓碑的、连下一笔生意在哪都不知道的人换工作?”你爸爸说,“真是不知好歹。”你爸爸说,他真的就是那么对他说的,你知道他说话的方式,他说话从来不兜圈子。“真是不知好歹,”他说,“我刚开始从事这个行当的时候真是太苦了。我得等到别人死了才能得到一份活儿,后来他的家人,那些忘恩负义的家伙,却把那份活儿交给了那些竞争对手。如果我这雕刻墓碑的活儿干不下去了,我就会像你一样去学法律,去帮人打官司。”嗯,人们都说甘特先生的口才很好,如果他学了法律肯定是位好律师。“噢,威尔,”他说,“你应该跪下来叩谢上天,感谢他没有让你干我这一行,”他说,“至少你还能吃饱,”他说,“况且晚上你回到家,你还能在床上睡着觉。”


    “嗨,梅尔,”你爸爸说,“你到底怎么了。你肯定在担心什么事,毫无疑问。”“噢,威尔,”他摇着头说,“就是这些人搅得我彻夜难眠,一直在考虑他们!”啊,他并未明说是什么人,也没有提他们的名字,但是你爸爸马上就知道他说的是谁。他马上就明白,他指的是埃德·米尔斯和劳伦斯·韦恩,以及乡下监狱里的其他三个杀人犯,他担任过他们的辩护律师。他去那里看过他们了,刚从那儿返回。你爸爸说他一看见他就明白了,因为他发现那人的鞋子和裤脚上沾满了黑人镇里的那种老红土,的确是这样。


    “嗨,嗯,梅尔,”你爸爸说。“我想那确实相当难,你根本不用自责,”他说。“你做了你力所能及的事情,”他说,“你做得很好了,”他说,“我不明白你为何到现在还要自责。”他说。


    “噢,威尔,”他说,“是压力,那种可怕的压力。”他说。“虽然我竭尽全力想要救他们,”他说,“但似乎我什么忙也帮不上。”他说,“他们的妻儿老小,以及所有的亲戚都求我救救他们。”他说,“威尔,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他说,“我已经绞尽脑汁,想尽了办法。”他说,“在我看来,他们好像死定了。我告诉你,”他摇着头说,你爸爸说他的神情很忧郁,嗯,“你想起,就觉得很可怕!想想看!”他说,“他们的孩子还这么小,需要他们来把他们养大成人,但是现在他们却要背上这种耻辱的名声,一提起他们的名字,孩子们就会想到自己是那些因谋杀而被绞死之人的孩子。嗨,太可怕了,这就是原因,威尔,”他说,“我彻夜难眠,一直在想这件事。”


    嗯,那天你爸爸回家去吃饭时,他向我讲了这件事。“我给你说,对他来说这太难了,是不是?我想他是做了力所能及的事,但他还感觉要为此负些责任,或许他没能做到的事正好就能救了他们的命,”他说,“我忍不住为他感到难过,他的脸色煞白,好像一个星期没有睡觉。”“哼!”我说。“好了,你听我说,这就怪了。我还从来不知道,”我说,“一个律师会</a>因为他的当事人要被绞死而睡不着觉,你不信就来打个赌,”我说,“梅尔文·波特绝不是因为那个原因而睡不着觉。他们难以入睡的唯一原因,”我说,“是他们害怕得不到钱,或者因为他们要精明地算计如何才能从某个人身上得到更多的钱,如果他对你那样说,”我说,“你就可以断定他说的不是实话了——那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他说的那些话不可靠。”


    “不,”你爸爸说,“我认为你说得不对,我想这对他不公平。”


    “什么,啐,甘特先生!”我说,“我可没那么蠢!他说的那些话里没有一句实话,他们只不过想博得你同情罢了,你可不能相信他们说的每句话。”


    当然,就是那样一个人:他会诅咒,说胡话,而且还会坚持到底,他们在他面前撒谎,给他戴高帽子,他就会给他们掏心掏肺。嗯!梅尔·波特的亲哥哥,那个可怜没用的老家伙,鲁弗斯·波特——正如俗话说,要是老天有眼,他现在就应该得到报应——他那张喝得烂醉的老红脸就像个烂柿子一样。——嗨,真的!我还是个小姑娘时,就亲眼看见他走过那条大路。嗯,那晚,在禁酒之子[4]的大会上,他和杰特·亚历山大手挽手地发誓戒酒,老天!就像我后来常说的,你要是把所有的劣酒拿出来,他们也会灌下去的。他们喝完后就有胆量采取行动了——他跑去找你爸爸签字,为他作担保从银行借出一千四百块钱。啐,我一想起这事就气愤!……我对你爸爸说,“他应该被绞死才对!我会亲自给他下套的!”他转弯抹角地对你爸爸说,“噢,没有任何问题的,威尔。”他说,“你要知道,我不会让你损失一个子儿的,”他那时连一分钱都没有!“我肯定,甘特先生!”我当时说,“你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来,真是个大笨蛋!”


    “嗨,”他说,“他信誓旦旦地说要是我损失了一个子儿,他就挖个坑跳下去。”


    “是吗,”我说,“于是,你就那么蠢地相信他了,对吧!”


    “嗨,”你爸爸说,“我吸取教训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再也不会被那样愚弄了。”他说。


    “好吧,”我说,“那我们走着瞧。”


    嗯,还没过两年,鲁弗斯·波特又想跟他玩同样的把戏。他厚颜无耻地直接去了你爸爸的办公室,唉,真的很厚颜无耻,请求他借五百元。你爸爸气得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扔到了街上,说:“你要是再来这儿,他妈的你这个山里蛮子,”你爸爸就是这样跟他说的,你知道他说话的口气,他恼火时说话从来不兜圈子,“我就宰了你。”嗯,真的!警察局长老比尔·斯马瑟斯当时正好站在市政厅的楼梯上,他看见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他大声对你爸爸说:“对,他要是敢再来,要是我在这儿,甘特先生,我就帮你,”他说,“你做得很对,可惜你刚才没宰了他。”


    当你爸爸回家告诉我这件事,我说:“是啊,他说得很对!当时你就应该把他给宰了。你真应该那样做。那是最好的解决方法。”我说,你知道的。我想我当时很刻薄——我们有六个孩子需要养活,很难想象他会把钱扔给那样一个酒鬼。他真够傻的,我都想把他的脖子给拧下来。“好了,你听着,”我说,“就当这是个教训,再也别借给他一分钱了,未经我同意不许你再借给别人。你已经结婚了,还有几个孩子要养活,你的首要责任是他们。”嗯,他答应了,当然——他说他再也不会做这样的事了,我想我当时相信了他。


    嗯,先生,还没过三天他就去狂喝了一番,他喝得酩酊大醉才回家,我记得他们从安布罗斯·拉迪克的酒吧捎话来说他在那里,我们最好去接他:当然,他们说他们没拿他怎么样,他们认为最好让我们知道。所以我亲自去了。哦!老天哪!……嗯,孩子啊!你能记事时他已经年迈体衰了——我想那时候你肯定认为他很糟糕。但是,孩子啊!孩子!你有所不知。你从未见过当时的他!……拉迪克家的那个黑人告诉我……你知道的,就是他们家那个高个子、一脸黄麻子的黑人——他告诉我四个男人都喝不过他……他告诉我,你好好听着,说他看见他站在酒吧里,一口气喝了两夸脱的黑麦酒。“没错,”我对布罗斯·拉迪克说,“是你让他喝的!就是你。”我说,你要知道,我说这话的时候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他看起来很羞愧,他真的很羞愧!“好啊,”我说,“你这个自己也有妻儿老小的人,竟从一个养家糊口的人的口袋里捞钱,这可不是什么光彩和荣耀的事。哼,他们应该把你这样的人严加惩罚,把他赶出城去才对。”我说。我想我当时很刻薄,但我当时就是这样说的。


    嗯,……我想我的那些话刺伤了他。他一阵子没说一句话,但是,我给你说,他脸上的那个表情……哦!那种羞愧的表情,你知道,当时地上如果有个老鼠洞,他肯定会钻进去的。当然,过了一会儿,他说:“嗨,伊丽莎!我们不想赚他的钱!我们并不缺钱。嗨,对我来说,和你的友好关系比金钱更重要。”他说,“很多人到这儿来喝酒都很规矩,”他说,“你知道我们并没有引诱他到这儿来。”他说,“唉,如果甘特先生能发誓从此以后滴酒不沾,那我就是世界上最开心的人了——是的,去兑现那个誓言。因为他是那种绝不应该沾一滴酒的人!他要是喝了一滴,就会一直喝下去,”他说,“嗨,他不会喝醉的,但是一杯酒对他根本没有用,他要喝到有了醉意才肯罢休,”他说,他就是这么说的,“他要喝下去半瓶酒,才能有点醉意,”他摇着头说,“我告诉你,他是一个让人惊奇的人,应付他可不容易。你永远不知道他接下来会干出什么事,”他说,“他可没少给我们惹麻烦。”


    “哈,你不知道,”他说,“他是我见过的想法最怪的一个人,”他说,“你永远不知道他接下来会做出什么事。嗨,有一天晚上,”他说,“他开始乱吼,说了一些和丽迪雅有关的胡话。嗨,”安布罗斯说,“他大吼着说由于他过的那种生活她从坟里爬出来纠缠他了。‘她在那儿,’他吼叫着说,‘在那儿!……在那儿!……难道你们没看见她?’——他不停地指着屋子四周,然后说她在我背后看着他。‘哎呀,没有的事,’我说,‘那儿连个人影都没有,威尔,你是在胡思乱想。’‘不,她在那儿,’他说,‘该死的,你还掩护她。让开,不然我宰了你。’说完他就跳了起来,把装了半夸脱酒的瓶子朝我扔了过来——哎呀,真是奇迹,”他说,“竟然没把我砸死:我看见它飞了过来,于是在关键时刻低下了头,但是它砸碎了我背后的一整排玻璃杯,”安布罗斯说,“他跪了下来,开始祈求丽迪雅:‘噢,丽迪雅,丽迪雅,说你原谅我了,宝贝。’然后开始谈起了她的眼睛——‘就在那儿!……在那儿!’他说,‘它们正盯着我看呢——难道你们没看见吗?——噢,老天爷可怜可怜我吧!’他吼叫着说,‘她从坟里爬出来诅咒我了!’听他那么一说,真叫人毛骨悚然,”安布罗斯说,“嗨,我的那个黑人丹,”他说,“那种事快把他吓死了。嗨,当然了,我告诉你,我不太相信,那只是迷信。”


    哎呀,他当时的表情很滑稽。我给你说,他真的是这样,然后他说,“嗨,伊丽莎!你肯定觉得这一切都没什么吧?”“我不太肯定,”我说,“我可以告诉你一些更奇怪的事,我告诉你我亲眼所见的事情吧,”我说,“我不知道该怎样给你解释这些事,当然,正如俗话说,死人也会说话。”哎呀,他那表情,我给你说。那时候他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问:“丽迪雅是谁?他认识叫丽迪雅的人吗?”“是的,”我说,“他认识。那还是你认识他以前的事了。”我说。“是不是他的另外一个老婆——死了的那个?”他问。“就是她,”我说。“是的,正是她。他记得很多往事,也有很多遗憾事。”我说。嗯,我没再说什么,我没告诉他你爸爸另外还有两个老婆,我没告诉他,在和丽迪雅结婚之前,他和东部的一个女人结婚又离了。当然,丽迪雅是家里唯一知道这件事的人。我想我是太在乎脸面了,所以没有向其他人讲过玛吉·埃菲德的事,在那个年代要是跟一个离了婚的男人有瓜葛是件耻辱的事,对离了婚的女人也一样。嗯,当然,她也不是什么好货色。我要是在结婚前知道此事,我想我是绝不会和他有任何牵连的:一想到我那样作践自己,就觉得很耻辱。但是,当然,他并没有告诉过我!天哪,没有!我嫁给他快一年了才知道那件事。


    当然,他后来说出了这件事,他不得不承认。


    嗯,没错!那个老太太梅森——孩子!我常常想起她,那个可怜的老妇人,想想她过的是什么日子!当然,我们结婚后她还和我们生活了将近一年,只是想看着他稳定下来,并设法使她的家庭恢复平静:想让约翰和埃勒·比尔斯重归于好——当然约翰和丽迪雅是她第一次结婚生的孩子,那时她嫁给了一个姓比尔斯的男人。她说:“噢,伊丽莎,不管怎样,我都会帮你。只要她走得远远的,他就会没事的。如果我现在能把他们分开,如果我能劝她回到约翰身边过体面的生活,那么我这辈子的任务也就完成了。我死也瞑目了。”她说,哦,她是哭着说的。“你不知道,你不知道,”她说,“我过的是什么日子。”


    然后,她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了我,你知道,他们最初是怎样认识他的,第一次是怎样在锡德尼[5]碰到他的,那时候他到他们家干活。当然,那时候他刚刚来到南方寻找生计,他在约翰·亚瑟手下当石匠,承接了州监狱所有的石匠活儿。我想,起初他没有几个朋友。当然,他是个北方佬,那时南方正在重建,人们的仇恨还很深。


    嗯,真的!他亲口说过,他从巴尔的摩来到南方时他非常痛恨我们。“但是我到这儿来纯属偶然,”他说,“我本来决意要去西部的。那是我儿时的梦想,要不是约翰·亚瑟给我写信,告诉我这儿有活干的话,我早就去那儿了。”但是,哦,他认为我们只是一群该死的反叛分子,就是绞死也不为过。哎呀!看来他们要把李将军和杰斐逊·戴维斯也要当成叛国分子了!——当然,他的大哥乔治在葛底斯堡遇难了,他那时参了军与我们作战,嗯,一直到他完全彻悟——他才完全转变,大骂政府让这种事情发生——唉,那种黑暗的立法机构——他在雪梨帮约翰·亚瑟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哥伦比亚修建了感化院——哦!那些黑得看不下去的黑人,挥霍着纳税人的钱狂饮寻乐,穿着最舒适的精纺布衣,嘴里叼着大雪茄,竟然把脚搭在精致的红木桌子上,这些可恶的臭家伙——我们在那部根据汤姆·迪克森的小说改编的电影——《一个国家的诞生》里看见过这些场面。“没错,”你爸爸说,“那部电影的每个细节都是真实的。我还亲眼见过比那更糟糕的事呢。”这就是他来到那儿的始末,一点没错。


    嗯,他到那儿去了她们家,她们也接纳了他,你知道,他便成了她们——丽迪雅和老太太梅森的房客。当然,老太太说她并不反对,而且还说,“嗯,我们很高兴他能住进来。我们一直单独住在那儿,”她说,“我跟你说,家里的确需要威尔这样的好男人。我觉得没人能顶得上他。”她说。嗯,当然,我得承认:也得对这个可恶的人公平些——尽管他浪迹天涯,但是他的确是一个过日子的好男人。好了,孩子,我跟你说,家里的任何活儿他都会干,他会修修补补,还会做各种手工,我给你说,每天早晨下了楼,你总能看见炉子烧得旺旺的。你根本不用等待,根本不用忙着生火。但是他却很浪费,他一直使炉子烧得很旺。唉,老天!我对他说,“难怪你能生这么旺的火。还有谁能像你那样生火呢,”我说,“每次都要浇一罐煤油。哎呀,天啊,你就省点吧!”我喊道,“总有一天你也会把我们给烧了,毫无疑问!”——孩子啊!孩子!太浪费了!太奢侈了!哦,火呼呼地上蹿,整个房子都随之摇晃起来了,你要知道。


    好了,孩子,还有另一件事:我们得公平点,我们必须要公平,他做的事并不是件件都该受批评!这也不能全怪他。当然,老太太也承认这一点,我对她说:“可是梅森太太,听我说!在他来你们家之前你肯定知道一些事情。嗯,他和你住在同一个镇上,他来你们家之前你肯定听说过他和玛吉·埃菲德之间的事情。嗯,住在那么小的一个镇上,我不明白怎么会发生那样的事。你肯定知道!”嗯,她不得不承认,说:“当然,我们知道这事。”她说,“当然,问题是他不得不和她结婚,是她父亲和兄弟让他那样做的,我想从此以后他就因此怀恨于她。我想这就是他们离婚</a>的原因。”她说。


    我紧盯着她的眼睛。“嗯,”我说,“你明明知道这件事,还只字不提,让我嫁给他,嫁给一个离过婚的人!嗯,你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件事?”我问——当然,她对那件事始终只字未提,要是我等她来告诉我,那我永远也不会知道真相的。事情是这样的,你要知道,我们结婚几个月后,这一切才在偶然中真相大白。我当时正在清理那个旧桃木五斗柜,好腾出个地方放他的衬衫,就在那儿——放着一沓旧信和文件,你知道,那是他放在那儿的,当时我本想把它们给扔了。嗯,我拿起了那些东西,并未打算看,想把它们扔进炉子烧掉算了。“既然他把它们放在那儿,”我说,“就是想毁了它们。”可是,我有了一种预感——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说的——那个念头突然在我脑中闪过,我想是老天爷把它们留在那儿好让我看见的,那么我就能看,我能看!那些东西就放在那里!就摆在我面前。


    唉,我手里拿着那些信,一直等他回了家,然后对他说:“这里有你以前的一些信,我今天清理你的柜子抽屉时发现的。你还需要它们吗?”我故作不知,你要知道,我不动声色地看着他。哎呀,他脸上的表情变</a>得非常复杂,我跟你说,真的。“把那些文件给我吧。”说完就一把抢了过去。“你看过了吗?”他问。我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他。“嗨,”他说,他的脸上露出了羞愧的表情,“我给你说,是这么回事。我本来想告诉你的,可我担心你可能不理解。”


    “理解,”我说,“有什么好理解的?那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你离过婚,却从未跟我提过一个字。你让我相信你是个鳏夫,丽迪雅是唯一和你结过婚的女人,害我还嫁给了你。我理解得很!”


    “嗨,”他说,“那个婚姻是个极大的错误。我没有深思熟虑就陷进去了,”他说。“我不想把它说出来,免得你担心。”他说。“那么,”我说,“我问你:我想知道,发生什么事了?你为什么要离婚?”“哎呀,”他说,“不能和谐相处法律就判离婚。她是我老婆,可不肯和我住在一起。她爱上了别的男人,”他说,“她嫁给我,就是为了要气他。但是从我们结婚那一刻起,她从未和我发生任何关系。我们从来没有像夫妻那样一起生活过。”“谁提出离婚的?”我问,“你还是她?”他立刻回答,“是我提出的,”他说,“法律是支持我的。”


    嗯,我故作不知,一言未发,但我知道,我知道他在撒谎。我从头至尾通读了离婚文件,发现离婚是她提出的,法律支持了她的离婚请求。一点没错:我看得清清楚楚!但我没说什么,我只是让他继续说下去。“你是说她从未尽过妻子的责任?”我问。


    “一刻也没有,”他说,“我发誓。”


    嗯,这太过分了,这件事太可疑了——他们在怪她,你要知道,梅森老太太告诉我,她长得很漂亮,在嫁给他以前有许多花花公子追求她。当然,他们说问题在于——他不得不和她结婚。我看着他,一面摇头一面说:“不,我不相信你。这件事有点蹊跷。这个说法站不住脚。听着,你别对我说你和那个女人生活了十八个月,却从未和她有任何关系。嗯,我了解你,”我说——你知道,我直直地盯着他的眼睛——“我了解你,我知道你根本不可能不接近她。你肯定碰过她,”我说,“除非你在墙上钻了个洞!”哎呀,他受不了了,他不敢面对我了,不得不把目光移开,你知道,而且不好意思地咧嘴笑了起来。


    “嗯,好了,”我说,“你打算怎样处置这些旧文件呢?嗯,你肯定再也用不着了,”我说。“我实在看不出它们还有什么用。”“没错,”他说,“我一看见就讨厌。那不过是些牵挂和累赘罢了,我再也不想看到了。我要把它们烧掉。”


    “好吧,”我说,“我也是这么想的,它们只会勾起你试图忘却的回忆。你应该把它们给烧了。”


    “那我就把它们烧掉,”他说,“老天做证,我会的!”


    “可不管怎么说,”我说。“正如我要说的,你知道,我对老太太。”梅森太太说。“可不管怎么说,他来你们家住的时候,你应该完全了解他的一切。嗯,梅森太太,你一定知道他和玛吉·埃菲德结过婚,又和她离了。当然,你肯定知道那件事。”我说。


    “嗯,没错,”她说,“我想我们知道。”——她承认了。


    “嗯,那么,我要告诉你这是怎么一回事。”她说——然后,当然,她讲述了这件事的经过:整件事都水落石出了。嗯,孩子,我跟你说,我想说这件事并不全是你爸爸的错。


    嗯,我不想说丽迪雅的坏话——当然,我在认识他之前就认识丽迪雅了,她们刚到这儿来的时候她在书院街的拐角处开了一家女帽店,就是现在格林伍德酒店所在的地方。我想我真正拥有的第一家“铺面”就是从她手里买来的,把我整个冬天在扬西县教书挣来的钱全花掉了。当时,我一个月挣二十块钱,还包食宿。我跟你说:我当时觉得自己有钱了。哎呀,天哪,真的!我攒了很多钱,购置了我的第一份产业。我们结婚后,你爸爸就在广场南面的那个拐角处修了他的铺面,正好就在那儿,嗯,没错,我当时只有二十二岁,天哪!我当时觉得自己干了一番大事业,你要知道!就像鲍勃·巴顿上校和亚历山大老将军,以及其他所有人一样,我也是有产业的纳税人了(孩子啊,孩子!我们当时很穷,我们在战争期间受尽了苦,我想正是那些苦难激励着我,我想那就是我为什么对产业感兴趣的原因:我下定决心要有属于我自己的东西)。嗯,真的,我清楚地记得,当年接到第一份纳税账单——1.83美元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钱,那时候一有钱就会花掉!天哪!我当时真够蠢的!唯恐他们把那块地收走,生怕在我赶到之前由县治安官做主给卖掉。


    嗯,那么,我说,认识你爸爸之前我就认识丽迪雅了。你知道,当时她在东北角经营着那间女帽店,那是我从她手里买来的第一家“铺面”。它就在那儿,没错。嗯,孩子,我不想说丽迪雅的坏话:因为我知道她是个漂亮、诚实、勤快的女人,在遇到你爸爸之前,她过得很好。当然,她比他大十几岁,这就是问题所在,这就是症结所在,一点没错,这就是关键之处。当然,也不能全怪你爸爸:他到她们家干活的时候他才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而丽迪雅当时已经三十六岁了。嗯,如果他带坏了别的小姑娘,那你责备他还情有可原,但是你要知道,丽迪雅已经老大不小了,她应该做得更好才对。当然,他当时很强壮,长得又帅,所有的女人都想追求他,但是她应该知道,像她那个年龄的女人更应该自重自爱——我要是干出那样的事,早就不活了!——她不仅追求他,而且还投怀送抱!嗯,当然!梅森老太太不也承认了吗?难道她没有对我说吗?“哦,丽迪雅!”她摇着头说,“丽迪雅!”你知道的,“她为他着了迷。”


    之前,她一直是个体面正经的女人,在那儿经营着一家女帽店,你知道,深受镇上人的好评——当然,我想,人们都认为她是那种老处女,认为她可能会一直那样循规蹈矩。“哦,太糟糕了,”老太太说,“她从未让他安宁过片刻,她一直缠着他。”当然,事实就是如此。你了解你爸爸;俗话说得好,他是那种见色起心的人。仍然是那种老套的故事:不到一年,他就陷进去了,把自己搞得一团糟,那个女人有了孩子,说他毁了她,他不得不娶她。


    嗯,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他亲口告诉我的,你知道,他承认了:“我并不想娶她。我不爱她。”他说。嗯,他仔细地思考了一番,最后决定把她送到华盛顿去看病。所以他写信给吉尔:当然,吉尔和你玛丽婶婶那时候住在那里——那还是吉尔跟着他南下来之前的事了。吉尔当时在华盛顿做泥瓦匠,他们是兄弟,所以他知道他可以求靠他。


    她就去了,是他送她去的,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我就不知道了,吉尔从未说过,我也不想问,但是我估计事情应该是这样的:他们再次坐上了前往南方的火车,在东部的某个小镇下了车,列车长停住了车,协助吉尔扶她下了车,第二天,她又坐上火车回了家。嗯,公平地说,那个女人很勇敢。我想就是这么回事,一点不错。


    嗯,当然,这件事被人发现了。人们都知道了,你爸爸只好娶了她。我想,当时镇上的人对他很气愤:你知道,他是一个北方佬。正如俗话说的,一个该死的北方佬,他在那儿糟蹋了他们的两个女人;当然,要是只有一个的话,那可能又另当别论了,但是我想两个就让他们受不了了。当时那件事对他来说太棘手了;他不得不离开。就是在那个时候他决定来阿尔塔蒙:当然丽迪雅有痨病,他觉得山里的空气可能会对她的身体有好处,我想他是怕他也得上痨病——他就一直和她住在一起,我猜他认为他从她那儿传染上了病。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看上去就像个死人,哦!骨瘦如柴,皮肤就和水手的一样,你知道,在经历过那么多折磨和烦恼后,我想。嗯,然后,丽迪雅就卖了她店里的库存——只有一点点余货了——然后关闭了商店,他送她和梅森老太太先行。你爸爸在那儿又多待了些时日,想把他石料铺的余货也清仓处理掉,以便多凑些钱,然后他也跟着来了。我最初就是这样认识他的:当时她在那个拐角处经营着那个女帽店,而他在广场的东面搭了个旧棚子做生意。那就是当时的情形,一点没错。


    嗯,孩子,我要给你说一说那个女人,埃勒·比尔斯。直到那个时候,你听我说,直到他从雪梨搬到那儿,她和他根本没有丝毫关系。当然,她在那儿认识了他——她是,你要知道,是丽迪雅的哥哥约翰的老婆——但是,天哪!他们都太高贵了,你要知道,太高贵了,根本不会和你爸爸有任何关系,免得让一个普普通通的石匠使家族蒙羞。哦!当你爸爸使丽迪雅陷入这种麻烦时,他们当时很生气地讨论过这件事。他们不和他说话,也不想和他有什么关系:他们讨厌见到他,而他也恨他们。后来,不到六个月她就毫无自尊地跑到他们那儿去了。当然,她之所以去是因为她不得不去,我想:那个约翰·比尔斯是个一无是处的懒汉,他养不起她,所以她写信给丽迪雅和梅森老太太,然后她们就让她过来。你爸爸不知道她要来:她们没敢告诉他,她们想等她来了,事后再征得他的同意。事情是这样的:一天他回家来吃饭,她已经在那儿了——哦!那个漂亮的女人,她竟然浓妆艳抹打扮得花枝招展——这是留给他的第一印象。嗯,我猜那肯定勾起了他痛苦的回忆:他如此恨她,以至于都没有和她说话,他拿起帽子,转身就要离开,但是她走到他跟前——哦,戴着精致的软帽,留着兰特里[6]式的刘海,等等;她当时的发型就是那样的。她用胳膊抱住他,甜甜地说:“难道你都不吻一下我吗,威尔?”——哦!(我后来说)想一想!这个无赖!他当时就应该把她的脖子拧下来,那才大快人心!她说,“难道我们不能成为朋友吗,威尔?”——她那样矫揉造作一番后,竟然当着他老婆和岳母的面,对他甜言蜜语,搂搂抱抱。“难道我们就不能既往不咎吗?”她说,要他吻她,等等——“你真活该,”我说,“嗨,你这是活该,竟然这么蠢!像你这样蠢的男人遭到什么样的报应都不为过!”他也表示认同,承认自己很愚蠢,“你要知道:你说得对。”他说。她就是这样开始和他一起生活的。


    这个埃勒·比尔斯是个小个子的黑白分明的女人:白皙的皮肤,一头乌发,一双黑黝黝的眼睛。她总是嗲声嗲气的,拖着长长的声音柔声细语地说话——好像没有睡醒似的。我对他说,我第一眼瞧见她就知道她不是什么好人:她是我见过的唯一的一个坏蛋,一个用魅力俘获、勾引男人的人。你知道,她会榨干他们的每一滴血。当然,她很漂亮,这一点并不能否认,她身材很好,肤如凝脂、毫无瑕疵。“嗯,是的,”后来当他开始吹嘘她有多漂亮的时候,我对他说,“嗯,没错,我也这样认为,这一点也不假,但是,”我说,“要是我们不动一根手指,不干一点活,我们所有人都会很漂亮。我们其他人也会看起来很动人,”我说,“如果我们不做饭,不洗衣服,不带孩子。”嗯,他当然承认这是事实,并说,“是的,你说得对。”


    嗯,你想想!这个恶棍竟然在他老婆的眼皮子底下和他乱来,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前去勾引他,每天就只等他回家,而丽迪雅却在楼上的那间屋子里垂死挣扎着,每呼吸一下就会咳嗽,快要把肺给咳出来了,她对这一切心知肚明。哎呀,他承认这一点!他亲口说当初丽迪雅是如何对他说的——当然,那个可怜的人儿,她知道自己快死了,就对他说,“威尔,我不行了。我知道我对你再也没什么用了。我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威尔,”她说,“你想去哪儿都行,想干什么都可以,”还说,“我不在乎,我快死了,但是威尔,”然后他说她就那样看着他,“有件事我不能容忍。在我自己的房子里!在我自己的房子里!”她说,“威尔,你别去招惹我嫂子了!”——哦!他直说了,承认了,你要知道,他说,“啊,天哪!我罪孽深重。我想,老天要是有眼的话,我肯定会受到惩罚的。”一个可怜的老太太干了所有的活,为全家人做饭,干杂活,而那个浓妆艳抹的小娼妇,只知道一天到晚躺在那里等着他,从不肯动一根手指头来帮帮她,哎呀,他们应该好好地惩罚她才对。


    嗯,正如我所说,丽迪雅去世后,埃勒仍然在那儿生活着。她并没有搬走。当然,那时候他为她神魂颠倒,被她迷住了,你知道,他想让她留下来。就在那时候,约翰·比尔斯要来看她,我想他是搞清楚了实际情况,他知道了事情的原委,我想他肯定很生气,他再也忍不下去了。那时候,我一直认为他是个可怜的家伙:一个会对那样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的老婆胡来的人。但是,平心而论,我想他毕竟还是有点胆量。他失了业,然后去了田纳西州的约翰逊城,在那里他找了一份酒店店员的工作。然后他就给她写信,让她尽快过去。


    嗯,她没有去。她写信告诉他她不爱他,再也不会和他一起生活了,说她会一直待在那儿。哦!她已经打定主意了,嗯,她想离婚,然后嫁给你爸爸——而且他也答应了,你要知道,他就像个傻瓜,在她身上大把大把地花钱,还给了她很多礼物,而那个可怜的老太太却像个奴隶似的辛苦劳作着,哭着央求她回到她本该待的地方——到她的丈夫身边去。但是她根本不讲理,根本说不动她。哦!她疯狂地爱着他,你要知道,死心塌地想要嫁给他。


    嗯,约翰·比尔斯又给她写信,这一次他动了真格,他已经智穷力竭了。“现在你得马上决定要怎么办,”他写道,“我无法再忍下去了。你现在要想好你是自己来还是让我过去把你带回来,但是我希望你能明白,如果我过去把你从他那儿带走的话,我将做好一切准备,我会在临走前留下一具该死的北方军的尸体。”


    嗯,她没有给他回信,我告诉你,唉,他果真来了。他坐着火车前来接她。哦!梅森老太太向我讲述的时候,她浑身都在颤抖,你要知道。“哦!我跟你说,伊丽莎,太可怕了。那时候她把自己锁在楼上,动都不肯动,而约翰口袋里装着一把子弹上了膛的手枪,在餐厅里走来走去,说,‘如果她在半小时内不准备动身离开的话,我就把他的脑浆打出来。’威尔吓得面无人色,”老太太说,“在前廊里走来走去,使劲地搓着手,而她待在楼上不肯跟约翰走。”


    嗯,他们不知怎的就说服了她。我想她是明白了她非走不可,要不然就会出人命,然后她就跟他去了田纳西州——但是孩子啊!孩子!她恨死了,她不想走,她对这件事愤愤不平,她诅咒着他们所有的人。嗯,好了,这就是我嫁给他之前发生的所有事情。


    后来,我们结婚后,她还是不断写信给他:信源源不断地寄来,直到最后我觉得我应该写信给约翰·比尔斯,把他老婆不轨的行为告诉他,说她给已婚男人写信,说他作为丈夫应该阻止她。嗯,后来,她又写了信,她在信中对他说,你知道,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事。她对他说我给她丈夫写了信,并且狠狠地诅咒了他一番,她说:“早知道你要娶她,我就应该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她。你应该知道,如果我把我知道的事都告诉她,就没有哪个女人愿意嫁给你了。现在她嫁给你了,深得你欢心。所以不管我多么恨她,她所得的报应都比我希望的大得多。”


    嗯,他把信拿回家,扔到我脸上:“给你,他妈的。”他骂道。“看你干的好事。嗯,我想告诉你,你现在之所以顶替了她在我家里的位置是因为她离开了我,所以你要知道,如果她没走,你就不可能在这儿——我希望你永远记住这一点!”


    孩子啊!孩子!——我想我当时年轻气盛,听到他那样说话,我非常痛苦。我站起身,走到门廊里,我想走出去,当时就想离开他,离开那里,但是那时候,我正好怀着第一个孩子,而且天也下着雨,我闻到了花的清香,玫瑰、百合、金银花的香味,还有快熟了的葡萄的味儿。当时天也黑了,我能听见邻居们在自家的门廊里交谈的声音,我无处可去,我不能离开他。“老天爷呀!”我说,“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嗯,然后,当然,正如我给你说过,他就去了安布罗斯·拉迪克的酒吧,喝得酩酊大醉,安布罗斯讲了他是如何想象自己又看见了丽迪雅,看见她怎样从坟里爬出来缠着他。“是啊,”我说,“或许他的罪孽还不够那么深重。”


    “然后,”安布罗斯说,“这还不算什么,还不止这一件事。有一次他到这儿来,指着丹说他是个中国佬。”——你肯定记得那个大个子、黄皮肤、满脸痘痕的黑人丹,当然,我记得你爸爸一喝醉就认为丹是个中国佬。“嗨,真的,”安布罗斯说,“他指着丹说他是个中国佬,说他是某个人派来杀他的,诸如此类的胡话。‘他妈的!’他说,‘我知道你来这里想干什么,我要和你同归于尽,你他妈的!’他说,他真的是那样说的,你要知道,‘我要把你的心挖出来,’他说,噢,一面还大笑着。”安布罗斯说,“疯狂地笑着,让人毛骨悚然,然后,”他说,“他从餐厅的柜台上拿起一把切肉刀,在酒吧里四处追那个黑人。哎呀,太可怕了!”他说。“都快把那个可怜的黑鬼吓死了,”他说,“丹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他说,“你知道,丹从未伤害过任何人,嗨,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所以我们把刀从他手里抢了过来,然后,”他说,“我试着和他说理。‘嗨,威尔,’我说,‘你怎么能这样对待丹呢?丹从未伤害过你。’我说。


    “于是他说,‘他是个中国佬,我看见他就讨厌’——噢,你知道,他疯了,你根本没法和他讲道理。‘哎呀,不是的,他不是的。’我说。‘好了,威尔,你很清楚。’我说。‘你来这儿好几年了,’我说,‘你知道丹,你现在当然知道他不是中国佬。’我说。


    “‘嗨,不,先森(生),甘特先森(生),’丹说,你知道黑人,他想说清楚,‘哎呀,你认识我的,’他说,‘我不丝(是)中国佬。’


    “‘是的,他是,’他说,‘老天做证,我会杀了他。’


    “‘嗨,威尔,’我说,‘他不是中国佬,此外,’我说,‘就算他是,你也不能为这个原因杀他呀。好了,请稍微理智些,’我说。‘中国佬和其他人一样,’我说。‘有一点是肯定的,老天让他们到这儿来是有原因的,’我说,‘都和其他人一样,否则他们就不会在这儿了。要杀了那样一个从未伤害过你的人是不对的,’我说,‘不能仅仅因为你认为他是个中国佬,是不是?’


    “‘不,老天做证,’他说,‘因为他们是一群从地狱里逃出来的恶魔,他们喝了我的血,他们坐在那儿幸灾乐祸地看着我死。’他说。”


    “他这样也不止一次,”安布罗斯·拉迪克说,“他一直都那样。”“什么!”我说——当然,你知道,我不能让安布罗斯晓得我知道这些事——“你的意思是说他以前就那样?”“很多次了,”他说,“我跟你说,真的很古怪:说不上是哪儿真的很奇怪,”他说,“他对中国佬一直不满,什么时候他曾和他们发生过矛盾。”


    “不会,”我说,“你想错了。”我直直地看着他。“这辈子绝对不会。”我说。“嗨,你什么意思?”他问,然后,我跟你说,他神情怪异地看了我一眼。


    “我不想多说,”我说,“有些事你不懂。”我说。“你有没有听他说过那样的话?”他问。


    “是的。”我说。但我再没和他多说。


    我本可以告诉他,但是我要好好了解一下,“我想我最好还是不说为好,”我告诉了你爸爸,他说,“是的,我很高兴你没有说:你做得很好。我很高兴你没多说。”“但是究竟怎么回事,伙计?是什么原因?”我试着要和他说理——孩子啊,孩子,他总是这样,那种深恶痛绝,那种仇恨——“你听着,甘特先生,你对他们那样反感肯定是有原因的。人们不可能无缘无故地产生那种心理:是不是他们有人伤害过你?你认识他们吗?”他摇了摇头,说,“不,我一辈子连一个也不认识,但是自从孩提时期我在巴尔的摩街头第一次见到了一个之后,我一看见他们就很讨厌。在旧金山,我从轮渡候船室里出来一眼看见的就是一个中国佬——那吓人的黄皮肤,”他说,“从那一刻起,我就不喜欢那个地方!但是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皇天在上,我真的不知道!你想想就觉得很奇怪——除非,”他说,然后他看着我,“我可能早就认识他们,正如俗话所说,可能在前世,也可能在后世。”我直直地看着他:“不错,”我说,“我也是那样想的,让你一语道破了,一点没错。的确是那么回事,世上还从未发生过这种事。”然后他就看着我,我跟你说,唉,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


    是的!哎呀,过了好多年,你知道,就是义和团运动的时候,有一天他兴高采烈地回家报告了这个消息!“终于发生了,”他说,“就像我以前所预测的那样:水壶取水,日久必破。他们终于向中国宣战了,我要去当兵,老天做证,我要去!”哦,要奋起与他们作战,嗯,要撇下所有的事,撇下家人和生意,去那儿和他们打仗。“不行,你不能去!”我说,“你已经结婚了,孩子还嗷嗷待哺,你不能去。要是他们需要军人,就让别人去当志愿兵吧,你的责任在这里。况且,”我说,“他们决不会要你的。他们不会收你的,你太老了。他们需要年轻人。”


    嗯,我想这句话刺伤了他,把他称为老年人使他很生气。他说,“我现在比大多数年轻人都强壮,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堕落的时代,要是你认为我比不上那些整天在台球场游荡、嘴角叼着香烟的无用傻瓜,还有那些可悲的、自甘堕落的人的话,那么便愿老天保佑你,老婆,因为你不辨是非,你就像一只渎巢的恶鸟!”他说,“我干的活比他们四个人干的都多!”


    嗯,我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是实话:当然,你爸爸是个很强壮的人。哎呀,老天!我曾听人们说过,他在自己的店铺前若无其事地抬着八百多磅的石块一端,而石块另一端的两个黑人则汗流浃背,挪都挪不动。“没错,”第一次我们把他送进霍普金斯医院时我就对韦德·艾略特医生说,“我要跟你说说我的看法。我认为,”——然后,当然,我告诉他,“嗯,我认为他的麻烦源自他那种不要命的做法。”——(“哎呀,你这究竟是在干什么,甘特先生,竟然那样不要命!首先你要知道那样做会拉伤你自己的,你让黑人那样做,那你得付工钱给他们。”“嗨,老天!”他说,“你知道我是不会让他们干活的,我要是靠这些黑人,那我会永远一事无成的!”)“就是这么回事,一点没错!”我对艾略特医生说,“他那样做是自讨苦吃。”“是的,”他说,“你说得对,我想你是对的。就是这么回事,”他说——“但是,你,”我说,“你要考虑你的家人,你不能去。”我立即表示反对,你知道的。当然,他承认我说得对,于是就让步了,但是,哦!孩子啊,孩子,你不知道当时的情形——加利福尼亚州,中国,任何一个地方!要是我由着他,他就会去。多怪的一个人。


    老天!我从未见过如此喜欢流浪的人。我发誓,他就是一个流浪汉,一个居无定所的人——他就是那样的人,哦!加利福尼亚州,中国,任何地方——永远都想离开,如果我不嫁给他,他一分钱都攒不下。那时候杜鲁门从加利福尼亚州写信给他,就是那个坡费塞·杜鲁门,哎呀,没错!就是我给你说过的那两个杀人犯的岳父(就是在那晚我听到了警告,孩子:“二……二;二十……二十”), 埃德·米尔斯和劳伦斯·韦恩,他们娶了姐妹俩,就是杜鲁门的女儿,哎呀,没错!——但是,哦!那位学者绅士,你知道,他可不是杀人犯,我可以向你保证——哦!太优雅了,太优雅了,哦!太高尚了,你知道:他不会让血弄脏他的手,总是穿着最精致的阔棉布衫,漆皮鞋。他写信给他,让他去那儿。信上说,“老天慷慨地赐福于这个地方,”——哦,那个有教养的绅士,言语文雅地说,“来吧,这儿就是人间丰饶富足的人间仙境,而且,”他说,“还没被人发现。如果你现在就来,肯定会在十五年内发家致富的,”——他说——催着他快去,“把东西都卖了,把你所有的东西都卖了,尽快来吧。”“嗯!”我说,“他真的渴望你去那里,是不是?”“是的,”你爸爸说,“那是一个新的天地,老天做证,我要去。”然后有些担心地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没有回答,只是看着他。然后,我说:“他让你去,那你的老婆和孩子呢?他们怎么办呢?”我问。他说:“噢,这没什么问题。”你爸爸说。“他说你也带他们一起来,‘把东西马上卖掉,带着伊丽莎和孩子来吧。’”你爸爸说。“他就是那么说的,一点没错。”“我也是这样想的!我就是那样想的。”我说。“你这话什么意思?”他问。我看着他。我没有告诉他。


    我本可以告诉他,但我不想让他担心。孩子!我没有告诉他,但我知道,我知道——那个人——嗯,孩子,我想跟你说——“我是来告别的,”他说——我跟你说,孩子,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嗯!“哦!你要走我们感到很难过!”我说,“我们会想你的。”“是啊,”他说,他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哦!那眼神,你知道,“我会想你们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好吧,那么,”我说,你知道我想避开那眼神,“我们也会想你的,甘特先生和我——我们都会想念你们的。那么,”我说,你知道我想哄他高兴,让他开心一些,“你到了那儿,可别把我们给忘了。我希望你会写信给我们。哎呀,对了,”我说,“我想知道,那儿是不是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是个神奇的地方,你是不是真能在街上捡到金子,”我说。“嗯,对了,如果真的是那样一个地方,我也想在那儿生活——那我们或许会立刻整理行装,到那儿去的。”我说。“嗯,”他说,“希望你会来,那最好不过了。”我能明白,孩子,我跟你说——嗯,不错!当时——多年后你爸爸就到那儿去了一趟。(好了,孩子,那真是白费力气——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他为什么要去那儿?他为什么要白白花那钱?)“哦,”我说,“你见到坡费塞·杜鲁门了吗?”那是我问他的第一个问题,你要知道。“见到了,”他说,“我见过他了。”然后他一脸怪异的表情,我跟你说。“嗯,他怎么样,他在做什么?”当然,我想弄明白,你知道。我想听听他的新鲜经历。“啊,”你爸爸说,“什么?”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你知道我在那儿的时候,他只是一个劲地说你。嗨,”他说,“我想那个该死的老笨蛋爱上你了,皇天在上我真是这样想的。”哎呀,我什么话也没说,我不想让他担心,但是,孩子,我早就从他眼睛里看出来了,我知道,我知道!


    我发誓!我从未见过像他那样四处流浪的人。啐!我想老阿曼达·史蒂文斯可能说得很对。她就是这么说的,你知道;当然,人们说她所有的儿子都参加内战了——她共有八个儿子,全都上战场了,唉!当然,所有人都为她送他们去参军前去向她表示祝贺,说她肯定很自豪诸如此类的话。“我谁都没有送!”她说,“他们都是在半夜偷偷地溜出去的,给我连声招呼也没打。如果我有办法,我会把他们抓回来,让他们待在这儿,他们应该待的地方,好帮我经营这块土地!”“对,”他们说,“但是你难道不以他们为豪吗?”他们问。“自豪?”她说,“哎呀,老天爷” ——当然,你要知道,阿曼达说话很粗鲁——“那有什么可自豪的?他们都是一个德行!我从没见过谁能在一个地方待上五分钟。哎呀!”她说,“他们的屁股上好像着了火。”她说。当然,一想到他们那样不声不响地偷偷溜出去,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守着那个农场,她就很生气。


    但是,我告诉你,她的确是一个非凡的女人,活了八十七岁,直到去世时还精神矍铄,这是真的。她喜欢到处走动,你知道,她会在寒冬去救助病人,等等!当然,有人说她——嗯——嗯!怎么说来着?——我记得他们说,“噢,她当然没说过那样的话!你肯定搞错了。”我说——想一想吧——一个女人竟会那样说她自己的女儿——“真是没想到!”我说,哎呀,他们是这样说的,你知道,说她那个嫁给约翰·伯金的女儿克拉丽茜,就是那个我一直跟你提起的约翰·伯金,孩子,就是那个在我妈妈娘家被埃德·米尔斯杀死的你远房表兄,就是我说过的,你爸爸回到家里告诉我梅尔文·波特说了些什么的那天,我对他说:“他们绞死他了!他们残忍地杀了那个人,”我说,“一个有家有室、正直的人是永远不会伤害别人的,”我说,“那是我听过的最邪恶最冷血的谋杀了,绞死都算便宜了他们。”我说。人们都说克拉丽茜结婚七个月后就生下了孩子。嗯,这是真的,当然,没有人谴责那个姑娘,他们并不认为她做了什么坏事,但是她却像疯了一样号啕大哭。


    “嗨,”医生说,“孩子安然无恙,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如果不想办法让这个姑娘停止哭泣,那这个孩子不久就会没妈的。”


    “嗯,我能让她不哭,”阿曼达说,“或者知道她为什么哭泣。”因此她进了卧室,然后坐在那个姑娘旁边:“好了,你看着我,”她说,“你没有什么错,我再也受不了你这种愚蠢的行为了。”“噢,”姑娘说,“我快羞死了!我再也抬不起头了!”接着又哭了起来。“哎呀,怎么回事?”阿曼达问。“你究竟做了什么,”她问,“竟使你有了那样的想法?”“噢,”姑娘说,“我什么事也没做过,可是我的孩子早产了!”“哎呀,老天爷!”老太太毫无顾忌地说了句粗话,“你就是为这个烦恼吗?我还以为你很有头脑,决不会为这种事自寻烦恼呢。”她说。“噢,”那个姑娘说,“他们肯定会说我嫁给约翰前就不守规矩了!”“哎呀,老天,就让他们说去呗,”阿曼达说,“他们真要说你有什么办法?你就告诉他们屁股是你自己的,你想怎样干就怎样干!”她就是这么说的,你要知道,当然,人们都是这么说的。我向你爸爸说了这事,他说,“老天!你知道她肯定说不出那种话来的!”但是人们就是这样评说的。


    嗯,我对他说:“你不能去。”我坚决反对,你知道的。他当然明白我是认真的,他不得不让步。正如我所说,他心里老在寻思着离开家到某个地方去,加利福尼亚州,中国——哎呀,真的,比如说!怎么说呢,只要他活着,他就无法摆脱对他们的反感。你要知道,过了很久,有一次——嗯,是的!你肯定记得,当时你和我们在一起——不,我记得我们在一起。那时你肯定上大学</a>去了。就是在战争结束的前一年,我们都和他去了那儿——卢克和本恩——我跟你说,我总想起这件事,那个可怜的孩子:那时我们都认为甘特先生随时都会死去,而他却又活了五年,但是本恩——本恩却死了!我们从未想到竟会这样。我们从未想过死去的竟会是他,不到一年他就葬进了坟墓!想一想你爸爸的所作所为——他现在的处境,你知道,被可怕的癌症给搞垮了——老天!他是怎么忍受的!不断滋长的癌细胞一直折磨着他,并且扩散进了他的血液里。


    韦德·艾略特医生对我说:“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撑下来的,”他说,“他上次离开的时候我想我再也见不到他了,”他说,“这的确是一个特例,我这一辈子还从未见过这种情况。”“哎呀,”我说,“你肯定有自己的看法,”我说。“像你这样一个为成千上万人看过病的医生肯定了解所有的症状和特征,”我说——“当然,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艾略特大夫,你如果真有的话,我想知道!他的家人有权知道,”我说,“我想知道最坏的结果。他还能活多久?”我问。我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


    嗯,他只是仰起头大笑着。“活多久!”他说,“哎呀,或许等我和你都进了坟墓,他还活得好好的。”他说,——嗯,我跟你说,他说得没错!那个人,他年富力强的时候长得很英俊。哎呀,我们都认为他是最后死的那个人。他们为伍德罗·威尔逊请来的这个医生……说他救过数千人的性命,然而等到他自己要死时他却救不了自己!他们竭尽全力来挽救他——就像俗话说的,我记得他们用尽了一切医学手段也无济于事!——你爸爸死了不到两年,先生,他就死了进了坟墓。我记得当时听到这个消息时我还对麦奎尔说,“唉,这也说明,”我说,“要是死期一到,什么也救不了你。……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我说,“不过,的确存在某种至上的力量,这一点毫无疑问,当它召唤我们时,”我说,“我们不得不走,所有人,医生也一样。”“是啊,”他说,“你说得很对。是有那样的力量存在,”他说,“我们对此一无所知,”——当时他还能活一年,喝酒喝到死,你知道,只是不停地为那个女人悲伤。当然,医院的那个黑人告诉卢克,说他晚上到那儿时喝得酩酊大醉,他得四肢并用地爬上楼梯,就像一只又大又老的笨熊,他说他每天早上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他自己泡在一桶装有冰块的冷水桶里,说他不止一次看见他待在那里面,于是,他会把他扶上床。


    “嗨,”艾略特说,“我再也不能佯装无所不知了。我不清楚是什么让他活了下来,”他说,“但是他却活着,我也不想做任何预测。他不是一个普通人,”他说,“他具有四个人的力量,”他说,“即使现在,我们所有人加起来都不及他有活力。”——当然,这话是事实:直到他死的时候他吃的一顿饭足以要了很多人的命。他要吃两打生蚝、一整只炸鸡、一个苹果派,喝两三壶咖啡。嗯,我不止一次见过他这么吃!还有各种各样的蔬菜,玉米棒子、红薯、青豆、菠菜,等等。当然,艾略特很诚实,他坦言自己无法一一列举。“无论如何,”他说,“我希望你能照顾他,直至他住进医院。我希望他来这里时一切准备得妥妥当当的,”他说,“而且你要提醒他恪守规矩。”“嗯,”我说,“我想他会很规矩的。他答应过,你知道,当然,我们也会竭尽全力。那么,”我问,“他吃什么好?我们是不是得给他限食?他能不能吃生蚝?”我问。哎呀,他笑着说,“听我说,我得说让病人吃那东西确实很不合适。”“哎呀,”我说,“你知道他最想吃那东西。他总是爱吃生蚝,”我说,“他经常想起他小时候带壳吃过整打生蚝的事。”“噢,那好吧,”韦德·艾略特笑着说,“那就让他吃吧。他决不会吃死的,”他说,“不过,听我说!”他说,然后他直直地看着我的眼睛,“我一点也不担心他吃什么,我更担心他喝的东西。嗯,”他说,“你得让他保持清醒。我可不希望他到这里来的时候还要人给他解酒。”他说。“你要吓唬他,”他说,“我了解你,你能做得到。好了,你跟他说,”他说,“如果他要再喝一杯酒的话,他就别想活着回家。告诉他这是我说的。”


    嗯,我把韦德·艾略特说的话告诉了他。“你可以吃生蚝,”我说,“他说那没事,但是他说你要是再喝一滴酒,他们可能要把你装在棺材里送回去了。”“哎呀,老天!甘特夫人,”你爸爸说,“你知道以我现在的状况,我是再也喝不成酒了。如果有人给我酒喝,我就会把它从窗口扔出去。哎呀,一看见那东西我就会恶心!”嗯,他许了诺,当然,我想我们全都相信了他。


    嗯,唉,还没过二十四小时他就又去大喝了一顿,凌晨两点回家时已经酩酊大醉了——我跟你说,我真的为那个女人感到难过。唉!当时我们都住在医院对面的巴雷特夫人家,一个善良的教徒,你知道,她常去教堂做礼拜,此外,她还要挣钱养活那个成了家的女儿,她的女婿常常在外面跟别的女人厮混——他深夜回来时会大吼大叫,他常去那种可以带女人回来的妓院。哎呀,当然,你要知道,他把房子里所有的人都吵醒了,他们都上来看发生了什么事,她哆哆嗦嗦地敲着房门,穿着睡衣,搓着手。“噢,甘特夫人,”她说,“你得让他安静下来,要不然他会毁了我,”她说,“让他出去,”她说,“我的房子里从未住过这样的人,”她说,“如果这件事传出去,我会丢尽脸面的。”——她的孩子,你知道,她有两个小男孩,她让他们上了房顶,他们就像猴子一样坐在上面,所有人都在大厅里窃窃私语。本恩当时一想到他竟然那样胡作非为就觉得很丢人。“老天作证,”他说,“他就是死了也毫不足惜。他那样胡来,我才不会在乎他死呢。”


    嗯,我抓住了那瓶酒,我在他的口袋里找到了一个还剩三分之一烈酒的酒瓶。很快,他就开始央求着要喝一点。“不行,先生,”我说。“一滴也不行!好了,你听我说,”我说。“你是个病人,如果你总是这样子,你就不能活着回家了。”我说。嗯,他说他不在乎。“我现在想尽早解脱,”他说,“那样就没了折磨和痛苦。”哎呀,他不停地嚷着要喝酒,但是我们都没让他喝——反正我拿着酒瓶把酒倒了——最后他就去睡了。然后我就拿了他的衣服,把它们锁在我的箱子里,这样他就再也出不去了。


    我们让他睡了。他一直睡到了次日上午十点钟。他醒来后好像没什么事,他不想吃早餐,说他感到恶心,但是我让他喝了一些巴雷特夫人给他拿来的热咖啡。她确实是个善良好心的基督徒,你爸爸告诉她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抱歉。嗯,我们想让他起床,和我们一起去,我们都没有吃早餐,我们打算去街上的一家小餐馆吃饭。“不了,”他说,“我不想起来,你们去吧。我希望你们去吃点东西。”他说。


    嗯,我知道我把酒倒了他就没有酒喝了,而且我知道我把他的衣服都锁起来他就不会出去找酒喝了,所以我想我们就让他一个人待一小会儿也没关系。于是,我们就出去吃饭了,我们去了还不到一小时,我们回来时他又躺在床上喝酒了,嗯,他就像个疯子,嘴里还唱着歌。“哎呀,妈妈,”本恩说,“我想你给我们说过你把他的酒拿走并倒掉了。”“嗯,我真的倒了,”我说。“嗨,那他肯定还有酒,只是你没有找到。”他说。“有一点是肯定的,我们走后他喝了很多。”“哎呀,那么,”我说,“如果他有酒喝,那也是我们走后他才拿到的。我们走的时候那酒肯定不在他的房间里,”我说,“因为我上上下下彻底地搜查过那个地方了,你可以打包票那儿根本没有酒。”“嗨,那就是有人给他酒了,”本恩说,“我要找出是谁把酒给他的。我们去问问巴雷特夫人,看她是否看见有人来见他。”“嗯,好吧,”我说,“那就去问问吧。”


    所以,我们都下了楼,问她有没有见过前来找他的人。“没有,”她说,“你们离开后,没有一个人踏进过这个房子,”她说,“我一直留神看会不会有事,”她说,“如果有人来我肯定知道。”“那就有些奇怪了,”我说,“我一定要搞清楚。孩子们,你们来,”我对卢克和本恩说,“我们一定要揭开这个谜团,弄清真相。”


    嗯,我们重新上了楼,来到了他的房间,他在那儿,你要知道——这一点看得真真切切——我们在楼下的时候他又有酒喝了。他喝得烂醉如泥。我走过去说:“喂,”我问,“你喝的酒是从哪里弄来的,我想知道是谁给你酒的。”“哎呀,谁?我?”他醉醺醺地说,“嗨,宝贝,”他说,“你了解我,我一滴也不喝了。”他说——想要抱住亲我,你知道,他就是那副德行。哎呀,我们又找了起来,我和孩子们,我们上上下下搜遍了那个地方,但是没有用——当然那儿什么也没有,要不然我们肯定能找见。


    嗯,我要好好想一想,突然我想起来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以前从未想到过——“来吧,孩子们,”我对孩子们说,给他们挤了挤眼睛,你知道,“来吧,我们到楼下看看风景去。甘特先生,我们大概一小时左右回来,”我说,“等我们回来你要准备好,”我说,“我们三点要带你去医院。”


    嗯,那正合他意,那正是他所想要的,他说,“好的,你们去吧。”——当然,他想一个人待着,这样他就能喝更多的酒了。于是,我们离开了他,我们直接来到楼下我的房间,我和孩子们走进屋子,轻轻地关上房门。“哎呀,妈妈,”卢克说,“你在说什么呀?我们不能去闹市,不能把他一个人留下喝酒。不行,”他说,“他能在其他地方找到酒喝,我觉得如果我们待在那儿看着他,他就不会再喝了。”他说。“不行,”我说,“你等等。”“为什么,”他说,“你什么意思?”“哎呀,你难道不明白?”我说——啐!当时——想到我以前从未想到那一点都快气疯了,那个从南卡罗来纳州塞内卡来的可怜的老酒鬼格斯·托利,他曾在我们屋子前面停下来过——他就住在那里,他的房间就在你爸爸的隔壁,正等着入住霍普金斯医院呢。他和你爸爸患的是同一种病,那时候他们两人一起躺在那里畅怀痛饮——“就是那个讨厌的老格斯·托利,”我说,“就是他给的酒。”“嗨,他妈的,”卢克说,“我去把他的脖子给拧下来,”他朝门口走去。“不行,你不能去,”我说,“你等一等。我来收拾他。”


    嗯,我们等着,果然,还没过五分钟你爸爸的门就轻轻地开了,他蹑手蹑脚地走进过道里,接着,我们听见他开始敲格斯·托利的房门了。嗯,我们听见格斯·托利说,“他们走了吗?”我们又等了一会儿,听见门关上了,然后我们就动身了。我直接上去敲门,格斯·托利立刻问道:“是谁?”“你开门,”我说,“然后就知道了。”“嗨,甘特夫人,”他说,“是你吗?哎呀,我以为你们都去了市里,”他说,“哎呀,这下你没有被骗倒?”我说,“甘特先生在这儿吧?”他开始支吾起来,探出他那个布满疣子、颇像泡菜一样的鼻子,“我们刚刚聊了一会儿。”他说。“是吗?”我说,“我怎么觉得你们在干别的事呢。如果只是聊聊天,”我说,“那么这种聊天几乎让人难以呼吸,让人无法接近啊。”哦!你知道,那种黑麦酒的臭味,简直太冲了。“嗯,”我说,“我一辈子都在聊天,但从未达到这种效果。”“没错,”卢克说,“我明白,你们聊天时都把桌子上的一瓶酒给聊完了。”


    嗯,我们直接走到他面前,嗨,他正坐在桌旁,你要知道,他面前竟放着一只一夸脱的酒瓶,他们正欲倒出来喝呢。嗯,我想如果眼光能杀死人的话,我们都可能死了。他阴沉、怨恨地看了我们一眼,然后他就开始咒骂起来。嗯,我一把抢过瓶子,他就开始央求我只给他喝一杯。“不行,先生,”我说,“你马上就要住进那个医院了,何况你现在就得动身了。我们一刻也不能耽搁了。”当然,我知道这是唯一能控制他的方法。我以前遇见这种情形有很多次了,但是我知道如果我们不把他带走,他就是挖个洞也能找到酒喝。“没错,”卢克说,“你现在就得走,如果我非得把你拖到那儿的话,本恩会帮我的。”“不,”本恩说,“我他妈的才不呢!我再也不想跟他有什么关系了。他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哎呀,”卢克说,“如果我们让他待在这儿他会喝死的。”“哼,就算他死了我也不在乎,”本恩说,“如果他真想那么做,就让他那么做好了。可能他死了我们才能得到点安宁。他总是为所欲为,”他说,“他从未考虑过别人,只在乎他自己,所以我才不管他呢。我一直期盼着这趟旅行,”他说,“我想我们或许有个机会高兴一下,但是他去了,让我们丢尽了脸,把我们大家的旅行都给毁了。你要是喜欢你就去照顾他吧,但是我不干了。”当然,那个孩子很痛苦:他一直希望能来,他为这趟旅行省吃俭用,我们离开家以前他还做了一套新衣服,你可以想一想,你爸爸当时的行为使我们大家都很失望。我们以为,把他送到医院后,就会有点时间到处逛一逛,四处瞧一瞧,但是老天!他的所作所为几乎需要一个团的人来照顾他。


    嗯,他不想去,当然他看见我们是认真的,他不得不去,所以他跟卢克和我去他的房子里拿他的衣服,我们得给他穿起来。嗯,我开始把一些我认为他在医院里能用得到的小东西包了起来,几件睡衣、他的浴袍和拖鞋等,然后我发现他没有干净的衬衫了:他穿着的那件已经脏了,让他穿着脏衣服去我觉得很丢人,我知道他要是能坐起来他一定会要干净的衬衫。“哎呀,你的衬衫到底在哪儿?”我问,“你把他们放到哪儿去了?我知道我放了六件,你不可能都丢了,”我问,“它们在哪儿?”“噢,他们拿走了,他们拿走了,”他拖着哭腔说,开始吼叫起来,“就让他们拿走吧!那些魔鬼,他们让我一贫如洗,他们毁了我,他们喝干了我的血。哼,他们现在可以拿走剩下的了。”“哎呀,你在说什么?”我问,“你指的是谁?”“嗯,妈妈,”卢克说,“就是那边开洗衣店的中国佬。他们拿走了他的衬衫。”他说。“嗯,是我自己拿到那儿去的,”他说,“但那是一周前的事了,”他说,“我以为他已经去了,这时候已经拿到衬衫了呢。”“那么,我们现在就去那儿把衣服拿回来吧,”我说,“他不能穿着这件去医院。那我们可就丢死人了!”


    当然,这正合他意。他说,好的,去吧,等我们回来他会准备停当的——当然,他想摆脱我们好去喝酒。我说:“不,先生,我们走,你也跟着去。”


    我们就这样出发了。他和卢克先走,本恩留下来和我一起走。当然,本恩自尊心强,他不想帮他。“我扛起他的箱子,然后和妈妈一起去,”他说,“但我不想让人看见和他在一起。”“怎么啦?”卢克问,“他是我的爸爸也是你的,”他说,“你不能因为和他在一起而感到害臊,是不是?”“不,老天做证,我真的感到害臊!”本恩说——他就是那样说的。“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认识他,”他说,“你现在别指望我帮你,”他说,“我他妈的又不是保姆,”接着又说,“我愿意做的事已经做了。”


    嗯,然后,我们就朝街上那家洗衣店走去。就在离医院两个街区远的拐角处有一个又小又旧的砖房。当然,我们到那儿就看见他们了,那两个中国佬正在里面熨衣服。“嗯,就是这儿了。”我说。“是的,就是这儿,一点没错。” 卢克说,“就是这儿。”于是,我们全都进去了,那个中国佬问他,“你想要什么?”“嗨,他妈的,”你爸爸说,“我想要我的衬衫。”“那么,”那个中国佬说,“表,表,” ——一个劲地说“表”,你知道。嗯,当然,甘特先生喝醉了,他没听懂他说的话。他沉不住气了,你知道,说,“表个屁!我不想要表。我要我的衬衫。”“那么,你等等,”我对你爸爸说,“你别着急,”我说。“我来跟他说。如果你的衬衫在这里,我会给你找到的。”当然, 我知道我能和中国佬说一说,同他讲一讲道理。“嗯,”我对他说,眨了眨眼,你知道,“你刚才想要什么?”我问。“嗯,”他说,“表,表。”这时,我心想,这个人没错——我能看出来,你知道——他努力想说明什么,他想试着解释什么事。“嗯,”我说,“你是说衣服还没有弄好吗?”当然,我认为他或许还没有弄好——但是转念一想,这不可能,都一个星期了,他应该弄好了。我想,他肯定有足够的时间。“不是,”他说,“表,表。”他叽里呱啦地和他的同伴说了几句,于是,他们二人一齐用难听、古怪的声音冲我们大吼大叫起来。“嗨,”你爸爸说,“我现在就来和他们算算账吧,皇天在上!我才不在乎呢,”他说,“他们竟会这样。”“哎呀,甘特先生,”我说,“你安静点,我会搞清楚的。要是你的衬衫在这里,我会找到的。”嗯,这两个中国佬一直在争执,我记得他们中的一个对他说我们没听懂,因为他拿走了他们用的一张纸——我后来对卢克说,那张纸上好像爬满了鸡爪子印——然后他指着那张纸说,“表,表。”


    “哦,”我喊了声——我明白了,我突然想起来了,不知何故,我先前却没有想到!“哎呀,当然!”我说,“他的意思是票,他就是想说这个。”“对,”他说,开始咧着嘴笑,你要知道,他完全明白,“票,票。”“哎呀,对了,”我眨了眨眼对他说,“就是它——票。”当然,我想,当时你爸爸一直在大吼大叫把我都给搞糊涂了,那也是为什么我没听懂的原因。“好了,甘特先生,”我说,“他说他给了你一张洗衣店的票,他想看一下。”“没有,我没有票,”他说,“我想要我的衬衫。”“哎呀,你当然有票,”我说,“你把它放哪儿了?你肯定弄丢了。”“我从未拿到过什么票。”他醉醺醺地说。“嗯,对了,他有。”卢克说,“我记得当时给他了。我给你的那张洗衣店的票呢?”他问,“在哪里?说话呀,说话!”他问,摇着他——那个孩子当时既激动又不安,你要知道,很难想象他会做出那样的事来。“别像个傻瓜似的站在那里叽里咕噜!他妈的,票呢?”嗯,先生,我们搜了他的口袋,我们找遍了他穿的所有衣服,也没找着票,根本没有!“嗯,那么,”我对那个中国佬说,“甘特先生不知把票放哪儿了,但是我跟你说你可以这样办:你先让我们把他的衬衫拿走,我一找到票就亲自给你送来。”——你知道,他想迎合对方。“噢,没有?”他说,他从来没那样做过,他又开始叽里呱啦地说起来了,我想他是在试着告诉我们他不知道他的衬衫在哪里,我们要拿来票他才能把衬衫给我们。嗯,先生,就在那时出事了,你爸爸掐住他的脖子说,“你他妈的,我掐死你,”说着便把手伸过柜台想打他,嘴里还说,“你这个魔鬼,你让我一贫如洗,还毁了我,我快死了还要缠着我,但是我在死之前要和你做个了断,我要和你一起死。”


    嗯,本恩和卢克抓住他把他拉开了,但是已经造成了伤害:另一个家伙尖叫着跑出了店门,回来时带了一个警察。“这是怎么一回事?”警察问,“这里发生了什么事?”他问,把我们都打量了一番。“他们抢劫了我,”你爸爸说,“现在,这些可怕又可恶的吸血鬼,他们站在那里想对我谋财害命。”哎呀,如果他再这样说下去,会把我们都给害死的。卢克摇了摇他说:“你再不安静就要坐牢了。你惹的麻烦够多了。”“不是,嗯,警官,”我对警察说——当然,我知道我得圆滑些——“我们只是来这里拿我们在这里洗的衬衫的。”“那么,出了什么事?”他问,“是不是他们不给你?”“哦,”我说,“他们好像给了甘特先生一张洗衣店的票据,我想他不知道自己放在哪里了。至少我们没找见。但是衬衫就在这个店里,”我说,“衬衫肯定在他们店里:是我儿子一周前拿到这里来的。”


    嗯,他看了看卢克,我告诉你!那个孩子肯定给他留下很好的印象。当然,他穿着水手服,显得很帅气——他刚从诺福克[7]请假回来,正如巴雷特夫人所说,“他真是个帅小伙。我跟你说,”她说,“看着他就很舒服——让你觉得一个国家要是有这样的小伙子守护,那这个国家决不会有危险的。”她说。


    “嗯,正是,队长。”卢克说——你知道,他这样称呼他,他肯定感觉很不错——“没错,衬衫是在这里,”他说,“因为是我自己拿来的,但是我想我爸爸可能不小心把票给弄丢了。”“好吧,”警察问我,“如果你看见这些衬衫,你会不会认出来?”“哎呀,天哪!”我说,“你肯定认得!就算是在黑暗中我也认得出,我能按尺寸把它们挑出来。嗯,你知道的,”我说,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你想想,”我说,“他们店里不可能再有适合他穿的衬衫了。”我说。嗯,他看了你爸爸一眼,然后就开始大笑起来,“是啊,”他说,“我想你说得对。好吧,我告诉你该怎么办,”他说,“你自己去那儿把衬衫找出来,”他说,“我会一直待在这儿,直到你找出来为止。”


    他真的就这么做了。我直接走到柜台后面,那个人一直待在那里,直到我把衬衫找见。“在这里!”我立即大声喊道——在一摞衣服的底下。哎呀,在我找到之前我可能打开了五十个包装,我跟你说!那两个中国人也不大乐意,哦,他们恨恨地看着我们。如果不是那个警察在那里保护我们,我跟你说,我一直害怕,当然,很难说他们会做出什么事来,尤其是你爸爸在冲他们大喊大叫。后来,就是我们抬着他住进医院后,我对卢克说,“我跟你说,”我说,“我很高兴能从那个地方走出来。我不喜欢那些人的眼神;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没错,”他说,“我也有同感。我认为爸爸对他们的看法是有道理的,我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他们的。”他说。“嗯,孩子,”我说,“他有那种感受已经好长时间了,你要相信这其中必有隐情,必有一些不为我们所知的隐情。”我说。


    当然,很久很久以前,在安布罗斯·拉迪克的酒吧里我告诉了他这件事!“肯定有事,”他说,“毫无疑问——他一旦心里有事就太恐怖了。一旦他那样,我就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好了,我告诉你该怎么办,”我说,“他来要酒喝时不要卖给他。如今,避免麻烦的最好办法,”我说,“就是远离麻烦。”“说得对。”他说。“那么,你为何要忍受这样的事?”我说。“嗯,你肯定有自己的判断,绝不会被迫去接受一件事。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我说。“嗨,我该怎么办?”他问。“嗯,他下次再来这儿买酒你就别卖给他,”我说,“你就这么做。”“哎呀,伊丽莎,”他说,“那又有什么用呢?他会把钱给那个老鲁弗斯·波特,让他来这儿买一瓶的,我宁愿看到他给自己花钱,”他说,“也不愿意看他给那个老酒鬼花钱。”“哎呀,你不会是要告诉我他已经那样做过了吧。”我说。“正是如此,”安布罗斯说,“他就是这么干的,很多次了。鲁弗斯来给他买酒,然后他们一起在铺子里喝。”“哎呀,这就说明了一切!”我说,“他终于露出了马脚!”当然,我当时知道——我能明白——那个恶棍是怎样左右他、怎样摆布他的。他先把他灌醉,然后,你爸爸就会照他说的做了。


    “好吧!”我说,那一天他回家来说梅尔·波特来看他,说他心烦意乱,因为那些人就要被绞死了。“就绞死他们吧——我真希望把他那讨人厌的老哥哥和他们一起绞死。”“哦,你不能那样说,”他说,“我不喜欢你说这些事。”当然,我憎恨他。“嗨,”你爸爸说,“我不禁为梅尔感到遗憾。我觉得他一直压力很大,现在他一想到他们要被绞死就又担心又痛苦。”“一点儿也不会,”我说,“如果你轻信那样的话,你就比我还好骗,你和我一样不了解梅尔·波特。你记住我的话,”我说,“他是为别的事烦恼。”“不是的,”他说,“我认为你错了。”“好吧,”我说,“那你等着瞧。”


    嗯,他也没等多长时间。就在当天晚上,唉,他们越狱了。他们逃之夭夭了,他们五个人,没有一个被逮着。“啊——哈,”我对他说,“我怎么给你说的?你真够蠢的,认为梅尔·波特担心他们会被绞死,你说呢?你瞧,是不是这么回事?”“嗨,”他说,“我想你说得对!我以为他是为那个而烦恼呢。他总算明白了!“唉,当然!”我说,“就是这么回事!”——当然,我们当时知道他从一开始就明白这一切,他知道他们那晚要越狱,他心里害怕——他担心会出什么事,那会死更多的人,因为他们都是些不顾一切的亡命之徒,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杀了妨碍他们的人,当然,一想到此,梅尔·波特就会感到良心不安。“哎呀,”你爸爸说,“这可太可怕了,我不愿再想这事了。”


    “怎么样?”甘特先生说,“前几天多克·汉斯利来找我,给了你和我两张票去看。你想想!”他说,“六个月前他们还是好伙伴,可现在多克竟然等着给他们设圈套。”“哎呀,是啊,”我说,“他们以前可是好得亲密无间呀。”——当然,这是事实。埃德·米尔斯、劳伦斯·韦恩以及多克·汉斯利是二十年的心腹之交——“我跟你说件事,”我说,“我觉得他是他们当中最坏的一个。嗯,”我说,“他们都是一丘之貉:他们都是些恶棍,多克·汉斯利是他们中最残忍的一个,我想他清楚这一点。唯一不同的是,”我说,“他是警察,所以他有法律罩着他。”哎呀,当然了!难道他们没说过那时他正因杀了里斯·麦克伦登而受审——当然他们把他给放了,理由是一个正在值勤的警官在正当防卫,但是我当时对你爸爸说:“好了,你和我都心知肚明那只不过是一次极其残忍的蓄意谋杀。”当然,里斯是个非常强壮的人,他一旦喝醉那可真是恐怖——而且,我想,他也杀过很多人——但是他和汉斯利是挚友,你知道,他们的关系一向很好。后来,他们以他喝醉扰乱治安把他给逮捕了。噢!事情是这样:他当时吵得很凶,他们不得不把他从牢房里带出来。哦!他们说你可以从广场的对面听见他的吼叫声,他们把他安排在他们称之为地牢的地下室里;当然,那只不过是个铺了一层脏地板的陈旧地下室,曾经是市里的马棚。嗯,汉斯利是那样辩护的:他说他到那里去看看他能不能和他说说理,让他平静下来,当然,他说麦克伦登在那里找到了一块旧马蹄铁,他刚一进去,他说,麦克伦登就扑了过去,想用那块马蹄铁打他的脑袋。


    所以他声称当时不是他死就是麦克伦登亡,他就从他手里抢过了那块马蹄铁,在他额头上砸了一下就把他给砸死了。嗯,他们审判他的时候,其余的人说他从楼下上来时满身是血,说,“你们最好给里斯找个医生。恐怕我已经把他给打死了。”哎呀,当然了,等医生到那儿时,发现已经没他什么事了,麦克伦登已经死了。哎呀,医生说他好像是用那东西打了他上百下,说把他头一侧的脑浆都给打出来了,他躺在血泊里。噢,他们说场面太可怕了。


    你爸爸也去听了审判,他回家后说起这件事:“我跟你说吧,”他说,“我一生从来没有听过像瑞伯·彭特兰今天在法庭上那样精彩的演说——”当然,你表弟瑞伯在告发他——“那可真精彩,”你爸爸说,“我真希望你能听得到。”“哎呀,”我说,“他们打算怎样办?会不会给他定罪?”“嗨,天哪,不会!”你爸爸说,“他无罪释放。他免受追究原因是正当防卫,但我跟你说吧,”他说,“今天就是给我一百万我也不愿意站在他的位置上,你要记住我的话,只要他活着,他绝不会忘记彭特兰对他说的话。他听的时候脸都白了,”他说,“我想他会把这些话带进坟墓里去。”当然,在法庭上才发现——瑞伯·彭特兰证实了这一事实——自从多克·汉斯利当警察以来,他枪杀并杀死了十八个人,你爸爸说他转向陪审团告诉他们,“你们授予警察徽章,你们用完善的法律完全授权于一个毫不手软且毫不留情的人,而对这个人来说,杀死一个人就好比杀死一只苍蝇,你们给了他一把子弹上膛的手枪,然而你们有些人,”他说,“却又让这条疯狗自由地去掠夺、去杀那些无辜的手无寸铁的人。看看这个坐在你们面前的人!”他说,“抖抖索索的,额头上印有凶手的烙印,双手沾满了所有他杀害了的人的鲜血。死人的手指从坟墓里伸出来指责着他,”他说,“要是他们的鲜血能说话,也会像那些孤儿寡母一样大声哭诉要给他定罪——”哎呀,甘特先生说这话太震撼了,说汉斯利脸色发白,颤抖着,仿佛亡灵真的回来指责他。但是,当然就像每个人所预测的那样他们宣判他无罪。


    但是,天啊!正如我跟你爸爸说,从那人邀请我们到他们家去吃饭后我再也不敢走近那个人了,当时他在那儿,哎呀——他把它放在人们要吃饭的桌子上!想一想吧,我说!——哎呀,那个他枪杀的黑人的头骨——他竟然做出那样不雅的事来,我对你爸爸说,就在客人们要来吃饭,就在他自己的孩子面前,用它。听我说,把它当作糖碗!哦,自吹自擂着,你知道,好像他做了多么伟大的事,把头骨盖锯掉当作盖子,额头上的子弹洞可以往外倒糖。哎呀,那真叫人反胃,我一口也吃不下。我们出来时,你爸爸说,“嗨,这是我最后一次到他家里来,”他说,“我不想和那样一个没有慈悲之心的人有任何瓜葛了。真是太恐怖了。”他说,从那天起他再也没有踏进过他的家门一步。哦!他受不了他,你要知道。但是他们说他最后就是那样自杀的——我记得是住在家里的吉尔默告诉我这个消息,他直接回到厨房,你知道,说,“哎呀,太可怕了。”他说,“我是第一个到那里的。我听见了爆炸声,”他说,“就在新法院的后面,我刚到那里——他在那里,”他说,“所有人都趴在一堆砖后面。”他说,“他们当时还不知道是谁,他整个头顶都炸飞了,所以他们认不出他来。噢,太可怕了,你要知道。”


    “哎呀,”我说,“我一点都不吃惊。玩火者必自焚。”当然,事情就是这样,我想他良心实在受不了了,他再也无法面对了。嗯,难道很早以前她们去上学的时候,艾米没有告诉黛西,“哦,爸爸!”她说——那个孩子直接说,“哦,我们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恐怕他是要疯了。”她说。“他半夜大喊大叫着醒来,我们都想他快疯了。”她说。“啊——哈!”我听到后对你爸爸说,“你明白了,是不是?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8]”“嗨,”他说,“我想他还有很多事忘不了。他的灵魂中有那么多罪恶,他无法忘怀。他内疚的良心折磨着他。就算有一天他自杀,我也不会觉得吃惊。”


    但是,当然,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似乎都很正常。他辞掉了警察职务,成了宗教狂热分子,是卫理公会的骨干分子,每逢礼拜天都会在他们中间宣读教义,真的!一点没错!为了促销他的房产,他竟然动用一辆大汽车在市里大肆宣传他的“汉斯利山庄”,如此等等。当然,我估计有一段时间他也和我们一样赚了些钱,或者说,我们认为他赚到了钱。


    我记得我从W.J.布赖恩那里买了些地皮,他告诉我汉斯利在几笔交易中充当了他的代理人,我想布赖恩以此为荣,他夸他说:“我跟你说吧。汉斯利的确是个正直的好人。”他说。“我和他做生意的时候,”他说,“我从未听他说过粗话,他也不会当着女士们的面说粗话。”哼,我心想,世道真是变了,当然,我什么话也没说,我只是让他继续说下去。“真的,”他说,“和他做交易的时候,我发现他是个诚实正直的人,况且,每个礼拜天早上你都会在教堂里看见他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对这样一个自称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来说,”他说,“他对《圣经》的认识的确非常深刻,”又说,“我自己就考过他一些《圣经》里的原文,从来都没有难倒过他。”又说,“你现在很难找得到一个商人有此精神追求的,”而且还说,“他无疑是社会的楷模。”“嗯,是的,”我说,“我想你说得对,但是这个社会上还有很多事不为你所知,布赖恩先生。”我说,“你刚来,多克·汉斯利过去可不像现在这样受人称赞。”“哎呀,是什么时候的事?”他问。“嗯,”我说,我当然不会告诉他任何事,只是朝他眨了眨眼,你知道,“我们还是不要自找麻烦。其实,那是很早以前的事了,”我说,“大概还是你初次开始参加总统竞选的时候吧。”


    嗯,他只是仰头哈哈大笑起来。“嗯,没错!”他说,“我想那确实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毫无疑问。好了,或许你最好不要再说了,”他说,“我敢肯定,我什么都不想知道,”他说,“你要记住。”“嗯,好吧,”我说,“当然,我从不相信自吹自擂的人,可我的记忆</a>力一直都很好,”我说。“嗨,我得说你确实是这样,”他说,“前几天我跟我老婆说,”他说,“很难再找到一个像你这样对任何事都很感兴趣的人了。哎呀,”他说,“我告诉她,我相信你能记得你所经历过的一切。”“哎呀,没有,”我说,“我还没有那种能力呢。我记不太清楚我两岁以前的事了,但是自那以后很少有我忘了的事。”“嗨,我相信确实没有。”他竟然哈哈大笑着说。不过,我当时对他说——你知道我不想伤害别人,我想我得替他说句好话——于是说:“嗯,布赖恩先生,我们不能说别人的坏话,”我说,“因为人无完人。不要评论别人,除非你遭到了别人的评论。”我说。“那是当然,”他说,“我们都要有一颗仁慈之心。”“我想如果我愿意,”我说,“那我会告诉你一些关于多克·汉斯利不太光彩的事,但是,”我说,“你只需相信一点:他确实很爱家,忠于他的妻子和孩子。无论他做过什么事,他都不会做有违道德或原则的事,没有人能就这一点对他说三道四。”当然,这是事实。在那次审判的时候他们试图证实他有过这样的经历,想以此来诋毁他的人品,人们试图证实除了他妻子之外,他还有别的女人,但是他们找不出证据,嗯——他们不得不说句公道话——在道德方面他是清白的。


    “嗯,多克,”你爸爸说,“你和那些人是二十年的好朋友了,我不明白你怎能忍心那样做。”“是的,我知道,”他说,“这很难堪,但是总得有人做。那是我的工作,这也是人们为什么会选我的原因,”他说,“而且我也相信埃德和劳伦斯宁愿我来做这件事。我也跟他们谈过这事了。”他说——当然,他们说他到监狱去看他们,他们在一起亲密无间,嗯,他们在一起又说又笑——他说,“他们宁愿我去做这件事也不愿意让陌生人去做。”“是啊,”甘特先生说,“但是我想那样会使你良心不安的。我想不通,发生了这样的事你晚上怎么能睡得着觉。”“哎呀,啐!甘特先生,”他说,“我一点也不烦恼。我做过很多次了,”他说,“我只需要设下圈套。哎呀,我想这就像我把鸡脖子拧下来那么简单。”他说。“哎呀!”你爸爸对我说,“你有没有听过这样的人?哼,他好像没有一点人情味和怜悯之心。”他说。


    嗯,我们永远也不知道多克·汉斯利有没有参与那件事——不知他是否知道他们要越狱——但是如果他知道,那就有点奇怪了——“我跟你说吧,”事情过后一两天甘特先生说,“我觉得我们误会了多克·汉斯利,”他说,“我认为他自始至终都知道他们要越狱,原因就在此,”他说,“他说得如此轻松。”“嗯,那么,”我说,“那么这件事就有些古怪了。如果他知道这件事,那他为什么还带着证件去你的办公室?那他为什么还如此焦急地要让我们了解这件事?”“嗨,”他说,“我想他那样做是为了不让人怀疑他。”“不对,先生,”我说,“我一个字也不信。他只是等机会来绞死他们——对了,他对此感到幸灾乐祸。”嗯,当然,甘特先生不相信这种事,说他不想把一个人想得那么冷酷无情。


    当然,他们后来说,这件事几周前就安排好了:他们是这样说的,你知道,那个监狱看守员,约翰·兰德,正如人们所说,早就被安排好让他们逃跑了。如今,他们无法证明那个人干了什么事,他或许是个诚实的好人——但是这件事确实有些蹊跷:他们在那儿发现了他,你知道,在埃德的牢房里被结结实实地绑了起来,身上没有一点痕迹,先生,那说明他几乎没有反抗。哎呀,他是这样说的:他去那里带埃德和劳伦斯去吃晚饭,他一进来他们就制服了他,还把他绑了起来,他们拿了他的钥匙,给其他三个人打开了锁,就直接逃出去了。当然,其他的三个人与埃德和劳伦斯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只是普通的杀人犯,都是山里蛮子,正如你爸爸说的,全在那里等着被绞死。据说埃德对劳伦斯说:“我说,我们跑的时候,也把他们放了吧。”


    嗯,约翰·兰德所讲的故事有些蹊跷。人们并不喜欢这种说法。后来,没过六个月,约翰·兰德自己就开始做生意了,他花了数千元在南大街开了一家很大的水管店。“喂,”你爸爸说,“你知道人们是怎么说的吗?他们说那些逃犯贿赂了他。”“嗯,”我说,“他们可能说对了。这确实有点古怪,”我说,“一个每月挣钱不足五十元的人会突然间有那么多钱,并且能独立开店做生意了。那些钱是从哪里弄来的,你得承认这确实很可疑。”“是啊,”你爸爸说,“但是谁贿赂了他?钱是从哪里来的呢?”他问。“嗯,”我说,“是扬西县的亲戚们给的——肯定是从那里来的。”“怎么,”你爸爸问,“他们都很有钱吗?”“他们有足够的钱,”我说,“足够多——他们就是花完所有的钱,也要让他们获得自由。”当然,我知道我在说什么。“嗨,”我说,“我一直生活在这里,我比你更了解这些人。我是在他们周围长大的,”我说,“我跟你说他们不会善罢甘休的。”哎呀,他们说大把的钱像流水一样流向那里,说他们花了数千元为他们辩护。哎呀,真的!他们只提过那个老法官杜鲁门——就是坡费塞·杜鲁门的哥哥,当然,埃德·米尔斯和劳伦斯·韦恩娶了坡费塞·杜鲁门的女儿,他们娶了姐妹俩——他们只说过那个老法官杜鲁门,他是扬西县最好的律师,为了给他们辩护就花了一万多元。“你要相信,”我对你爸爸说,“那只是杯水车薪。如今,他们不管走到哪里,都会受到很好的照顾,”我说,“你不必同情他们。”“哎呀,”他说,“我很高兴他们跑了。死的人已经够多了。我觉得再也没必要死人了。”


    我摇了摇头。“不,”我说,“你错了。他们应该被绞死,我很遗憾他们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我说,“我很高兴我们一直循规蹈矩。我不在乎他们会不会被逮住,但是,我不希望别人的血迹,不管是有罪的还是清白的,玷污了我的良心。”“是的,”他说,“我也一样。”“可是你知道,”我说,“你清清楚楚地知道他们罪恶滔天”——我就是那样说的——哎呀,谋杀,当然是蓄意、残忍、冷酷的谋杀。他们说星期六下午案发时他们二人走进那个云母矿,并在那里开始清算债务,然后开始打起架来——事实就是那样。嗯!我当时对你爸爸说,如果他们想要钱,如果他们想抢劫那个地方,你可能还能明白他们那么干的理由——但不是的!他们去了那里就想滋事,他们早就做好了准备。当然,他们都喝了酒,他们一喝醉就会胡作非为。当时,当然,他们开始辱骂出纳员——一个正派规矩的人,人们说——他们开始阻挠他结算工钱,当然,就在那时约翰·伯金走进了办公室。“听着,孩子们,”他说,“我可不喜欢看你们这样胡来。在你们惹出麻烦之前,”他说,他尝试着给他们说理,“你们为什么不走开呢?”“哎呀,他妈的,”劳伦斯·韦恩说,“我们干什么和你有什么关系?”“嗨,这是不管我什么事,”约翰·伯金说,“我只是不喜欢看你们这样胡来。我不想看着你们惹出事端,”他说,“我知道明天早晨你们醒来时肯定会后悔的。”“那么,听着,”劳伦斯·韦恩说,“你不用担心我们明天早上会怎么想。你还是担心你自己吧。像你这样的人,”他说,“根本不会醒来。他妈的,”他说,“我一直不喜欢你那张脸。趁你现在还能走,”他说,“你最好快点滚开。”“好吧,”约翰说,“我走。我不想惹你们。我只想跟你们说说理,让你们看在你们老婆和孩子的分上规矩些,但是如果你那样想,那我就走了。”然后他们说他转过身不理他们,正欲走开时,埃德·米尔斯朝他开了枪,然后转向劳伦斯,醉醺醺地咧嘴笑着说,“劳伦斯,你猜我能不能打中他?”然后他把那个从来没伤害过他的人打倒了,打在他的后脑勺上——然后,当然,他们二人又去找出纳员和那个帮助他的人——并把他们都杀了,然后就跑了。“你想一想!”我对你爸爸说,“我根本看不出什么理由,根本就是无缘无故——他们是在草菅人命,”我说,“绞死他们是罪有应得。”“是啊,”他说,“我很高兴我们能恪守规矩。”


    听着,孩子,我想跟你说:


    “二……二。”第一个声音说,“二十……二十。”另一个说。


    我清楚地记得那个时候——我现在正要给你说:是在九月二十七号,先生,那天晚上再差二十分钟就十点了。我之所以知道是——嗯,我正要给你说——但就在两天前,即这个月的二十五号,先生——就是我跟安布罗斯·拉迪克在他酒吧里谈话的那天,恰好就在那个时候。就是甘特先生喝得酩酊大醉的那天,他们派人叫我们去接他回家。嗯,我想,我已经受够了,我再也受不了了,我要亲自去那里和他摊牌。


    嗯,我明白安布罗斯跟我说的是实话——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当然,他跟我说你爸爸是怎么样胡言乱语地骂中国人,说他给他们带来了多少麻烦——说句实话,尽管他是酒店老板,我相信他说的是实话,对我是坦率的。“嗯,”他说,“能做的我都做了,如果我还能做什么事让他不再喝酒,你就告诉我,”他说,“我一定做到!”——是啊!难怪他当天晚上回家的时候没有来看我们,我们当时都刚吃过晚饭坐在那儿,你知道,你爸爸正给我读报纸,他说,“威尔,你要答应我你要试着戒酒。我不希望你喝酒,”他说,“像你这样有头脑、口才又好的人——如果你下定决心做什么事,嗨,没有你做不到的!”“哎呀,就是,”我说,“他非常聪明,一点没错。我不相信还有哪个人拥有他一半的天赋,”我说,“如果不是那该死的酒,他本可以前途无量的。有一点是肯定的,”我说,“他喝酒可不是跟我家的人那里学来的——你知道,我父亲,彭特兰上校,”我说,“一生从未喝过一滴酒,也不允许喝了酒的人进他的家门。”“是啊,我知道,”安布罗斯说,“他确实是个好人,是社会的榜样。”他说,“还有,威尔,”他说,“你拥有许多让人幸福的事——有老婆有孩子,生意也很好。威尔,看在他们的分上,”他说,“你不能再喝了,你要戒酒。”嗯,你爸爸承认他说得对,他许了诺,你知道,说他再也不会喝一滴酒了,然后安布罗斯就走了——就是在那个晚上,九月二十七号。


    嗯,然后,我就听见了!“二……二。”一个说,“二十……二十。”另一个说。“哎呀,天哪,老婆!”甘特先生说,“那里没有一个人!”——然后走到窗户跟前向外望去,说道,“是你在胡思乱想。你什么也没听见。”他说。


    “哦,真的,我听见了!”我说。当然,我肯定我听见了,就像我坐在那里一样肯定——“又来了!”我说,当然,我听得清清楚楚,“二……二,”第一个在窗户那边说道。“二十……二十。”另一个不断地在我耳边悄悄地说。


    就在那时候钟响了——法院的钟声,你知道,敲得又急又快。“哦,天啊!”我说,“出事了。你觉得是什么事?”去广场的路上你都能听见他们在大喊大叫,敲着柯蒂斯·布莱克五金店的玻璃要拿枪,他们就想弄到枪,一点没错,然后像个男子汉一样,当然,你爸爸也想去,他拿了他的帽子,说,“我想我得去看看!”


    “噢,别去!”我说,“别去!我希望你别去。我现在这样你不能丢下我。”我说。“哎呀,天哪,”他说,“我半小时就会回来。哎呀,你不会有事的,”他说,“你不会有事的。”我摇着头——我有预感,我不知道你把它叫作什么——但是某种事,某种可怕的灾难就要来了。“我希望你不要去。”我说——但是他站起来走了。


    他出门的时候我看了看表,分针正好指在九点四十上。


    我只好等着。我能觉察出来,你知道,虽然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但是我知道快发生了,我倾听着壁炉旁的那个老木钟——滴答滴答地敲着,时间一分一秒地流走了,我给你说:那是我等过的最漫长的时间了,每一分钟就像一小时那么长。时钟敲了十下。


    然后我就听见了——沿着我们房子上面的胡同爬着,接着我听见窗外围栏钢丝的嘎吱声,接着,有声音跌落在屋外的花坛里——然后慢慢地爬了上来,并顺着客厅外的门廊爬行着。“噢,天哪!”我说——我马上明白,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了——“他们来了!他们到这里来了!我该怎么办,”我说,“孤零零地在这里和孩子们面对他们,面对这些冷血的人?”


    当然,我马上就明白了——那种警告的意思——“二……二,”还有“二十……二十。”——他们想要警告我和你爸爸,他们还有二十分钟就到那里了。“他应该等一等,他应该听一听,”我说,“那是他们说给他听的。”


    我走到门口——当时我鼓足了勇气,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但是孩子啊!孩子!一定是某种至上的力量促使我鼓足了劲和勇气——我打开了房门。那时候正是初秋时节,外面漆黑一片。几天来,一直在下雨,但是那一刻雨已经停了,天哪!夜色漆黑一片,万籁俱寂,既沉闷又雾茫茫的——那就是我之所以能听见那些话的原因了,但是,黑夜里并没有声音,没错!当时一点声音也没有!


    “好了!”我冲着黑夜大喊起来,你知道的,好像我什么也不害怕似的。“我知道你在那里,埃德!你进来吧。”他没说话。我倾听着。我能听见他的呼吸声,很重。“听着,”我说,“你不必怕我,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说,“我只是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没什么好怕的。”——当然,我知道那样说或许会惹恼他。


    哎呀,那刺痛了他的自尊心,他马上站起来走进屋里。“我谁也不怕,”他说,“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哼,不会,”我说,“我想你不怕。至少你不怕约翰·伯金,因为当他走开时你从背后开了枪,”我说,“像你这样杀过很多人的人肯定不会怕一个独自在家、没有保护的女人的。嗯,这点我很清楚,”我说,“我知道你不怕我。”


    “不,伊丽莎,”他说,“我不怕,这并不是我在这儿的原因。”他说。“你不用怕我,”他说,“我到这里来是因为我知道你值得信赖,你不会出卖我的。我需要你的帮助。”他说。哎呀,我受不了那个家伙的表情,他就像一个被追杀的动物。我跟你说吧,我从未在别人的眼中见过他那天晚上的那种眼神:就算他是去了趟地狱,也不会那么糟。我受不了那种眼神,不管他做了什么事我也不能告发他。“好吧,埃德。你不用害怕我,我不会出卖你的。你告诉劳伦斯,”我说,“让他进来吧,我知道他在外面。”


    哎呀,他怪怪地看了我一眼。“喂,你什么意思?”他说,“劳伦斯不在这里。他和我不在一起。”“不,他在,”我说,“我知道他在那里。我很确定。你跟他说,让他进来吧。”“喂,你怎么知道他在那里?”他担心地问,“你怎么这么确定?”“嗯,我跟你说,”我说,“有人警告过我,埃德。我知道你们都要来。”“警告?”他问,开始有点沉不住气了,你知道的,“什么,是谁警告你的?是不是有别人在这里?别人怎么会知道?”他问。“没有别人,”我说,“你别激动,埃德。有人来警告过我,一点没错,说你和劳伦斯都会来,但是你不用害怕,那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当然,另外一个世界的就是另一回事了。当然,”我说,“我不能告诉你。你得自己去面对。”哎呀,他看着我,眼睛都凸出来了。“鬼魂?”他问。“对,”我说,“正是,一点没错!我不认识他们,但他们来这儿警告过我,在我耳边悄悄地说过,他们说你和劳伦斯正在路上,会在二十分钟内到这里来。”


    哎呀,他脸上的表情太复杂了,最后他说:“不,伊丽莎,你错了。我并不想惊扰你,”他说,“但如果他们真的来过这里,那他们是来警告你别的事情。不是我和劳伦斯,”他说,“我发誓!”“哎呀,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说。“我跟你说,”他说,“劳伦斯并没有和我在一起。出了监狱后我们就分开了。我们觉得那样比较安全,他匆匆逃往南卡罗来纳州了。我打算翻过山,”他说,“如果我们能逃脱,我们希望能在西部碰头。”“你看着我的眼睛,”我说,“你跟我说的是实话吗?”嗯,他直直地看着我。“是的,”他说,“老天做证,是真的!”


    唉,我看着他,然后就明白他说的都是实话。“嗯,”我说,“可能是别的事情,到底是什么我还不清楚,但是我会弄清楚的。那么,”我说,“你为什么来我家?你想要什么?”我问。“嗨,”他说,“伊丽莎,我想今晚翻过山,但是我没有鞋,我光着脚。”他说。然后,当然我看见了,我想当时由于太激动,起初并没有注意到,但是他站在那儿,衣衫褴褛,流着血,光着脚。我跟你说吧,当时他的模样太让人惊叹了:他当时没穿鞋,没穿外套,除了一条破破烂烂的长裤外,他几乎什么也没有穿,好像他在监狱里一直穿着那条裤子睡觉似的。此外,那件肮脏的旧法兰绒衬衫已经破烂不堪,垂在肩头。他的头发乱蓬蓬地纠缠在一起,就像一个鸟窝,垂在眼睛上方,他的胡子可能有六个星期没刮过了——哎呀,他好像进监狱后从未剪过头发,从未刮过胡子,灰熊见了也能给吓死。唉,我后来跟你爸爸说,他们想尽一切方法让他逃跑,却没想到给他最需要的东西:他们给了他枪和子弹去杀人——似乎他还没有杀够人——但是他们却没头脑,没想到给他鞋子,好让他走路,也没有给他衣服让他保暖。“这可是我以前闻所未闻的事啊!”我对你爸爸说。


    “不管怎样我得找双鞋。”他说。“我不想翻山的时候把脚割破,”他说,“如果我不能走路,那我就完了。他们肯定会把我抓住。”“嗯,那是当然,”我说。“所以,”他说,“这就是我来此找你的原因了,伊丽莎。我知道你不会告发我,我可以靠你来帮我。如今,”他说,“你看我这大脚,而且我知道,”他说,“只有一个人的鞋适合我,那就是甘特先生。如果你愿意给我一双他的旧鞋——什么鞋都可以——我会付钱给你。我有很多钱,”他说,然后他抽出了一大沓钱,显然他很有钱,“你要多少我就给你多少。”“不,埃德,”我摇了摇头,“我不需要你的钱,” ——当然,我不能碰那些钱,那些钱上面好像沾满了鲜血——“我会给你鞋的。”所以我就去了衣柜,把鞋子拿了出来。一双很好的新鞋,嗯,那是你爸爸两个月前买的,鞋子很好,因为他一直都很爱惜他的衣服物品。“给你,”我说,“我希望你能穿得上。”哎呀,他当场就穿上了,鞋子正合他脚,嗯,好像专为他定做的一样。唉,你知道,他虽然是个杀人犯,但他还是露出了他仅有的感情,他握住我的手哭着说:“只要我活着我决不会忘了你。如果我能做点什么来报答你,”他说,“我一定会做到的。”“嗯,你能做得到,”我说,“你现在就可以在这里做。”“什么事?”他问。“我不想要你的钱,”我说,“我不想碰那钱。你可以穿着鞋,埃德,我希望它能帮你逃掉——你需要鞋,”我说,“但是你并不需要你放在裤后袋里的手枪了。”我看见枪了,你知道,他走路的时候裤子后袋胀鼓鼓的。“你已经杀了很多人,”我说,“不管发生什么事,不管你逃没逃掉,我再也不想听见你杀人了。你把枪给我,”我说,“然后快走吧。他们要是抓住你,那对你也没什么好处。”


    唉,他看了我一阵子,好像还拿不定主意,然后把枪递给了我。“好吧,”他说,“我想你说得对。我想它对我也没什么好处,如果他们抓住我,我也不在乎。我一生犯了这么多罪,”他说,“我现在不在乎会发生什么事了。我最好早点解脱。”他说。“不,”我说,“我不喜欢听你这样说。你有一个和你风雨同舟的妻子,还有小孩子,嗯,”我说,“你得为他们着想。你走吧,”我说,“去一个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重新开始,等你准备好了,再来接她,我认识她,”我说——我看着他的眼睛——“我了解她,她会去的。”


    唉,这些话让他受不了。他说不出话来,他扭过头说:“好吧。我会尽力的!”“那么,你快走吧,”我说。“我不想让他们发现你在这里,”我说,“我希望你一切顺利。”“再见,”他说,“从今以后我会试着过不一样的生活。”“对了,你就应该这样。你必须设法弥补自己造成的伤害。走吧,”我说,“再不要犯错了。”


    于是,他就走了。我听见栅栏嘎吱一响,然后就看见他上了街,我想他是朝山那边去了。他逃走了,没错。我再也没见过他。


    嗯,他走后不到十分钟,你爸爸就回来了,你知道,他有新闻要告诉我,所以很激动。


    “哎呀,”他说,“他们跑了,五个全跑了。汉斯利和一大群人为了取枪把布莱克五金店的玻璃给砸了,他现在和地方治安维持队去追他们了。”


    “是吗,”我说,“你得跑到市里才会知道那件事,是不是?下次你还要像那样追着跑,才能回来给我说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怎么,”他说,“你是怎么听说的?你知道了吗?”他问。“知道!”我说,“哼,我知道的比你知道的多。”我说。“我是直接得到消息的,”我说,“我也根本不用出门去打听。”“哎呀,”他说,“怎么回事?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你走了以后来了个人。”我说。“是谁?”他问。我看着他。“埃德·米尔斯来这儿了。”我说。“老天爷!”你爸爸说,“你是说那个杀人犯来这儿了——到我家了?你没有报警吗?”他问,“你没有告诉邻居?”“没有。”我说。“哎呀。我去,”他说,“我现在就去。”然后他就起身要去。我把他挡住了。“不要,”我说,“你别这样做。你待在这里。嗯,我向他发誓我不会出卖他,我们要信守诺言。你安静些。”他想了一会。“好吧,”他说,“我想你说得对。毕竟,也许这样做最好。但这是我听过最奇怪的事了,”他说。“确实!”


    唉,他们逃跑了,没错。一个也没被抓住。当然,几年后你爸爸去加州,杜鲁门曾对他说,他在科罗拉多的时候埃德和劳伦斯去过他家。当然,不到六个月那两个姑娘就跟过去了。劳伦斯的妻子,就是玛丽·杜鲁门,一两年后得了肺病死在科罗拉多了,我不知道劳伦斯后来怎么样了。据说他定居在堪萨斯州,又结婚了,生了很多孩子,现在仍在那里生活。嗯,在那个地区他是个富有且受人尊敬的人。


    当然,我们知道埃德·米尔斯的事。我是从多克·汉斯利那儿知道了整个事情的经过。杜鲁门告诉你爸爸,埃德逃出来后就到了科罗拉多州,然后就去了山上的矿区干活,当然,等他派人去接艾迪的时候,他都准备好了,然后她就跟他去了。嗯,杜鲁门说,她和他在那里生活了一年左右,她又回到她父亲家了。噢!她说了那件事,你知道!说那太可怕了,她再也受不了,说埃德快要疯了,有时他会神经错乱,疯狂地尖叫着说他杀死的那些人的灵魂从坟里出来找他,缠着他折磨他。“你明白,是不是,”你爸爸说的时候我对他说,“你明白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我知道这句话一直很灵,”我说,“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是啊,”他说,“就是那样。绝对是内疚。”他说。“所以我就把她从他那里带回来了,”杜鲁门说。“我把她送回东部,她就再也见不到他了。当然,”他说,“他威胁我——他威胁要杀了我,但是我明白这个人要疯了,我再也不会让她回到他身边了。”他说。


    嗯,艾迪又回家了,离了婚:当然,是卡什·基特替她诉讼——那还是他当选参议院议员之前的事了,当时他还只是个执业律师——据说,在诉讼过程中,他爱上了她,然后娶了她,不到一个月她竟然拿到了最终的裁决文件。“哎呀,他们没等多长时间,是吗?”我对你爸爸说!“我觉得,”我说,“他们好像已经等了很久了。”“啊,老天!”你爸爸说,“葬礼中剩下来的残羹冷炙,正好宴请婚筵上的宾客。[9]这就是哈姆雷特对霍拉旭说的话。”他说。“就是如此,”我说,“正是如此,一点没错。”


    嗯,然后,他们就派多克·汉斯利去西部抓一个杀人犯,当然,他回来时说他在墨西哥碰到了埃德·米尔斯。说他当时正坐在一艘从得克萨斯州开往墨西哥的船上,就在那儿他看见了他,而且是面对面的——埃德·米尔斯。多克说他留了胡子,但他还是认出了他,“不过,我给你说,”他说,“他变化很大。再也不是你认识的那个人了。”他说。多克说他看起来像个死人,说他只剩下一副躯壳了。“哎呀,”他说,“他简直就是皮包骨头,就像松鼠一样身上没有一点肉。”他说。“哎呀,”我问,“那他认出你了吗?他跟你说话了吗?”——当然,你知道,我想知道真相。“嗯,天哪,是啊!”汉斯利说。“我们一起住了四天,非常要好的好朋友。”他说。然后,他接着说,“当然,”他说,“他在船上一看见我,还以为我是去抓他的,他马上走过来要自首。‘喂,多克,’他说,‘我知道你来这里是要把我抓回去,’他说,‘我准备好了。’‘哎呀,不是的,埃德,’我说,‘你错了。我是来抓其他人的,你不是我要找的人,’我说,‘我不想要你——此外,’我说,‘就算我想抓你我也没权逮捕你,我没有逮捕令。’‘唉,’他说,‘反正有一天我会回去的。我死之前还要去杀一个人,’他说,‘然后,他们就可以抓我,随便怎样都可以。’”“啊,是谁?”多克问他,“你想杀谁?”“卡什·基特。”他说。然后多克说他非常恨这个人,因为他使他离了婚,而且还娶了他的老婆。


    所以多克说在他回家之前,埃德给了他一封信,让他回去后交给基特——他说他亲自看了那封信,你知道,说他一生都没看过那样的信:“我可能是个杀人犯,”埃德说,“我良心上有许多债要还,但是我一生从来没有如此卑鄙到要偷别人的老婆。听着,”他写道,“你当留遗命给你的家人[10],因为我快回来了。可能是一个月,也可能是一年,或者是十年,但是我会回去的,”他说,“我有一笔账要和你算,你要准备好。”哎呀,多克说当他把那封信交给基特时,他打开看了,说他脸都白了,你能看见他在发抖。我想,当然,从那天起他就一直活在地狱里,直到有一天有消息传来说埃德死了——因为,当然,埃德没有活着回到那里,传说他在墨西哥的酒吧里被人杀了。但是你要相信他回来了。


    哎呀,事情就是这么回事,真的:这就是事情的经过。


    然而——那件事一直在困惑着我,你知道——“二……二,”“二十……二十。”——这声音究竟是什么意思?


    “哎呀,老天,”你爸爸说,“什么事也没有!不管怎样,根本就没有那么回事,”他说,“那是你想象出来的。”


    “你等着,”我说,“你等着瞧。”


    没等多长时间。我们没有等多久。


    这一切在吃饭前就开始了,大约是一点钟。哦,老天!我感到某种东西在我体内拼命地撕扯着。他回来了,早早地回了家,就在那里,你知道,正在后院里从他买回来的猪肉上取猪油。“哎呀,你干什么?”我大叫起来,“你为什么要买那些东西?”孩子啊,孩子!那太浪费、太奢侈了!哎呀,我跟他说过,要不是我,他可能把自己挣的每一分钱都送给肉贩子、农民和酒吧老板了——他就是抵挡不了那些东西的诱惑,你知道的。“哎呀,你这个人啊!”我说,“你干的这叫什么事呀!”当时我们储藏室还有他买的火腿和熏肉,六根熏火腿,你要知道,现在他又买了整头猪。“哎呀,老公,你想用这些猪肉把我们吃死呀!”我说——真的!我们自己还养了一些鸡,还有从市场上匀来一块十二磅重的烤肉——“哎呀,我们都要吃病了,”我说,“你会把孩子们吃坏的!吃这么多肉对身体不好。”你想一想!那种浪费,——孩子啊,孩子,一想到他那样到处挥霍钱,有多少次我坐下来为这事大哭。“哎呀,天哪!”我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贪吃的人!”我想要激起他的自尊心。“哎呀,你只会想到你的肚子!嗯,你不妨停下来想一想:如果为了享受你的口腹之欲,把你挣的每一分钱都滚进肚子里去,那你还能盼着攒下家产吗?哼,我敢打赌!老公!我觉得你把你的智慧全吃进肚子里去了!”哼,一点没错!他偶尔碰上了一个老农民拉着一大车鸡蛋要卖,卖完后他要出城回家去,结果他全部给买了下来,真的。哎呀,你听我说!这可是真事!想想他竟会那么愚蠢——当时他就打发了那个人,拿着四十打鸡蛋回家了——天哪!当时我气得直想把那些鸡蛋扔到他身上!——那时候我们家还养着母鸡,每天都能产下新鲜的鸡蛋。“哎呀,你怎么能上这样的当呢?”我问。“嗨,”他愚笨地说,“他按一打七分钱把鸡蛋卖给我。这太便宜了,”他说,“不买似乎有点可惜。”“哼,我不管这个,”我说,“就算他按一打两分钱卖给你,那也是白白糟蹋钱,”我说,“我们永远也吃不完那些东西。”“噢,我们会吃掉的,”他说。“我们给孩子们吃。”“哎呀,天哪,老公,你在说什么!”我说,“你会把孩子们吃腻的,他们以后看都不想再看鸡蛋了。他们再也不会吃鸡蛋了,”我说,“鸡蛋都会坏掉的!”然后他就一脸困惑地看着鸡蛋,这就是他干的事!“嗨,”他说,“我以为这样做很划算。现在看来我错了。”他说。


    真的!他有一次回家时带来了一车香瓜和西瓜——二十七个西瓜,你要知道,天知道有多少个香瓜,我估计有几百个。“想想你就那么没脑子!”我说。“噢,我们能吃完,我们能吃完的,”他说,“孩子们能吃完的。”他说。是啊,卢克吃得生了病,“又要给医生掏钱了。”我抱怨道……还有一次,他回来时带来了满满一车烤玉米棒子、西红柿、青豆、红薯、洋葱、白萝卜、甜菜和红萝卜,还有各种各样的蔬菜和水果,有桃子、梨、苹果和李子。当时我们房子后面还有个大果园和花园,里面种着各种各样吃的东西。哎呀,我一直在琢磨怎样才能不糟蹋这些东西。我说:“如果你一直这样不停地把这些东西堆在我这里,那我怎么能照顾得了孩子们呢?”——当时我怀有身孕,你知道,一直忙着腌制食品,而他也忙着摆弄猪油。噢,那种气味,那种强烈的陈油味。此外,还有四百三十七坛腌樱桃、桃子、苹果、葡萄、梅子果冻、木瓜蜂蜜、腌梨、番茄酱、腌菜、腌黄瓜,诸如此类的东西,哎呀,人都快进不了储藏室了,东西一直堆到了天花板上,我跟你说吧,唉,他可真能吃:哎呀,我这一辈子见过许多能吃的人,但是没有哪个人能像他那样能吃。我想他可能受了他周围那些人的影响。你要知道,他小时候从地里干活回来时吃的饭能把一头牛给撑死。哎呀,当时我们到那里去的时候,我亲眼看见那个老太太吃了一整只鸡和三大块馅饼——她对奥古斯塔说,你要知道,“女儿,再来一盘。”她说,当时她已经七十岁了——她是活活吃死的,这是真的。“你想一想!”听到消息时我说——她九十六岁时从椅子上掉了下来,摔断了一条腿,当时她想伸手去够玉米:当然她就死了,她太老了,受伤后无法再恢复过来了,她的骨头无法愈合了。“真是出人意料!”我说。


    哎呀,我敢说!他的身体竟能受得了这个,真是奇迹——他早餐要吃脑髓、鸡蛋、熏肉、煎牛排、燕麦片、热饼干、香肠,还要喝两三杯咖啡;午餐和晚餐要吃两三种不同的肉:肝脏、烤牛肉、猪肉、鱼肉、鸡肉,还要吃半打不同的蔬菜,豆子、土豆泥、豆煮玉米、芜菁甘蓝、桃脯和馅饼,等等。“唉,”我对韦德·艾略特说,“我认为那就是他的麻烦所在。他是在用牙齿给自己掘墓啊。”“嗨,”他说,“他已经掘了好长时间了,不是吗?”当然,我不得不承认,但是我可以断定!如果他能多动点脑子,到今天他可能还活着!


    嗯,后来,我生病了,疼痛得十分剧烈。我走到窗边大声喊他:“快来啊!快点来!”我跟你说,他一刻也没有耽搁:他跑着来了。


    “噢,不行了!”我说,“时间不多了。”


    “我也是那么想的,”他说,“我去找医生。”


    然后他就去了。


    正是蝗虫来的那一年:蝗虫来的那一年似乎已经过了很久了,所有的树木都被啃得光秃秃的,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是,不,(我想)那件事一直困扰着我,你要知道——可能不是那事,没有足够的时间做那事,正是前一年的一月份——老天啊!老天!我常常想起我经历过的那些往事,我现在讲起来觉得很神奇。我想,事实上我具有大自然的神力。哎呀!就像大地孕育五谷一样,所生的孩子,活下来八个,还有其他你从未听说过的——所有的孩子们,我比别的女人遭的罪多,享受的幸福婚姻生活却少得多——哦!想一想,一想起他的言行——骂我,奚落我,还和别的女人乱来,这些事他都做过,他就像一个魔鬼,他对自己的行为心知肚明。老天啊!老天!他是个陌生人,是个野蛮人。有时候,我似乎根本不了解他,他身上具有魔鬼的痕迹,具有那种我们永远无法明白的野蛮和怪异——我受不了他做的事和他说的话,我为此感到痛苦,我乞求老天能惩罚他,但是天哪!蝗虫来的那一年很快就过去了,我还能想起所有的事来:橙子树、无花果树、歌声,还有我们一起度过的所有往事。哦!快乐时光,艰难的岁月,所有的幸福和痛苦,有些东西无法说出来。我试着恨他,但是现在我对他已经无话可说了:他是个怪人,但是他从不冷酷,从不会饥饿,这对他来说就足够了。现在我想起他时,觉得一切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蝗虫来的那一年,有些事情我想说,但却说不出来了。


    就在那一年——就在那一年孩子们得了伤寒,史蒂夫和黛西刚好起来,我带着他们——天哪!我一个人是怎样做到的——去圣奥古斯丁——然后他来了,他不愿一个人留在家里,他跟着我们,并开始喝酒——我想尽办法寻找他的酒,但是他却让史蒂夫把酒藏在屋里的沙子底下了——他一看见我就又吼又骂:“他妈的!如果你把酒拿走,我就把你们全杀了!”唉,孩子,你想想,他竟会说出那样的话,我很痛苦,我一直记着他说的那些话:我在屋子里走来走去,走来走去,然后来到门口,靠在一根柱子上——我们当时住在一个小别墅里,是从一个北方人手里租来的——那儿没有栏杆——只有一些用剩的散沙子,我知道孩子们要是掉下去的话也不会受伤的——老天!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想……


    第二天,他清醒过来了,又恢复了正常。那天傍晚,我们带着孩子们去了古老的马里恩堡,那是个西班牙城堡,沿途经过了庞斯德利昂,当时所有的人都盛装打扮,士兵们正在奏乐。接着,旗帜过来时就能听见枪鸣号响声了——是的——嘟——嘟!——嘟——嘟!——号角就是这样吹的,所有的小孩子都把手放在嘴上,想看他们能不能吹响。鸟儿高飞,空中传来棕榈树、音乐、水的气味,还有黄色鲜花的香味。那个历史悠久的黑城堡——唉,天哪!那儿的墙壁足有十四英尺高——太阳从墙后面落了下去,就像一个大橙子,人们都在听音乐。就在那年的一月,蝗虫来了,我感到这一切都在我体内拼命地撕扯着。


    “走吧,”我说,“我们得走了。”他问:“怎么了?”“噢,天哪!”我对他说,“什么东西快把我撕碎了。噢,天啊!我们回不去了!快走吧!”——然后我们就走了,所有的人,包括孩子们。我在沙子上滑来跌去,我以为我再也回不去了,有一大块东西撕扯着我,最后一段路是他抱着我进了家门,我说,“你明白,是不是?你明白你做了什么。这都是你干的好事!”他很害怕,脸都白了,他看我的时候身体在发抖,他说,“我的天哪!我的天哪!我做了什么!”然后,他开始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天已经黑了,我躺在那里,孩子们都在我身边睡着了。他走进院子里,那里有棵无花果树,我躺在那里听着人们走过,我听见音乐从某处飘了过来,听见了人们的欢声笑语,还闻见了花香——哦!木兰花、百合花、玫瑰、一品红,以及他们种的各种鲜花,还有橙子树,小孩子们都在屋子里。我看着满天的星星,天哪!我想,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就在那一年蝗虫来了,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但是老天哪!我想当时尼尔森说得对,他说:“你肯定具有大自然的神奇力量。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事。”他说。哎呀,没错!我的确具有这种力量。我摸过的东西都能长出来,从小就是这样——西红柿、鲜花、谷物、蔬菜——还有各种各样的水果。哎呀,老天!似乎我只要把手指放在地上,它们就会长出来。“噢。”舒迈克老头说,他一直在他的花园里干活,直到它看上去像个棋盘,干干净净地没有一点杂草,我觉得他就像在德国受过教育一样。他说:“噢,你不能把花园种成那样。你得把草锄了,要不然什么也长不出来。”“那你等着瞧,”我说,“你等着瞧吧!会长出来的,”我说,“它们会长出来的,我种出来的东西会和你种出来的一样好。”我种出来的洋葱、萝卜、莴苣和西红柿的确让他心服口服——哎呀,老天!你会看见它们突然从地上冒出来了!我跟你说吧,就算是最糟的事发生,我也不会饿死,就算我没有一分钱,我也能活下去,我能让大地为我生产。我以前能做到,现在仍然能做到。


    哎呀,真的!去年冬天的一天,我去卡托巴煤炭公司付煤钱,跟他说过话,没过两天他就死于心脏病了。米勒·赖特,七十岁还不到,脸色煞白,就像一张纸,浑身像树叶一样颤抖着。“哎呀,米勒,”我说,“看到你这副模样我很担心哪,怎么回事?发生什么事了?”“噢,”他哆哆嗦嗦地说,“伊丽莎,愁啊,太愁了!我一想起来就睡不着觉。”“哎呀,怎么回事?”我问。他说,“噢,伊丽莎,我拥有的东西全没了!我身无分文了。大多数都投进了房地产,”他说,“现在那家可恶的银行倒闭了。我该怎么办?”他说,“怎么办哪?”我说,“唉,你就应该像我一样——从中吸取教训,从头开始。”“噢,但伊丽莎啊,伊丽莎,”他冲我摇了摇头,“太迟了——我们都七十岁了,我们太老了,太老了,”他说,“老了!”我说,“哎呀,天哪,我明天就能重新自食其力。”“是吗?”他说,“可是伊丽莎,你准备干什么呢?”“干什么!”我说,“哎呀,我跟你说,”我说,“我想好好干一番,一直干到八十岁,”我说,然后冲他眨了眨眼,你要知道,“我准备东山再起,大干一场,”我说——我就是那样说的,你要知道,我想把他逗乐,当然,他当时还真笑了,并对我说,“嗯,我想这是个好主意。”“那么,听我说,米勒,”我说,“你可不能认输啊。我们都是经历过苦难的人,我们都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嗯,现在的人都不懂,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苦难。”——哎呀,我们俩都是一起长大的,难道我会忘了,一点没错!每一分钟都和今天一样,男人们当兵,女人们哭泣,尘土飞扬。我们经历过的那些岁月和艰辛,羊毛、亚麻、纺车轮、我们种的作物、我们必须干的活儿,还有许许多多你想都想不到,听也没听过的事情。孩子、夏天、小河、歌声、贫穷、悲伤和痛苦——我们俩都经历过——“你呢?”我对米勒·赖特说。“你!你也经历过,”我说,“你当然记得!”


    哎呀,他只得承认,你知道,说,“是啊,你说得对,我记得。可是,”他说——你要知道,他有点开心了,“你现在还能做事吗?”“做事?”我问。“哎呀,我的手脚还灵便得很。唉,米勒,”我说,“我认为我们都输了。我们和其他人都在同一条船上。我们都以为自己做得不错,我想我们的头脑都发昏了,”我说,“我们都缺乏正确的判断,使自己蒙受了损失。”——啐!现在想想!我早就下定决心了……如果我早知道……哎呀,那我就会去做一两笔买卖,然后出手。啐!我发誓,我相信要不是那些放高利贷的人、纽约犹太人和贪污受贿分子;要不是飓风的袭击,要不是那些恶棍四处散布佛罗里达州有地中海果蝇的谣言,我想我们现在一定过得很顺利。哎呀,老天,那里就和北极一样没有果蝇——那些都是他们编造出来中伤佛罗里达州的谎言,因为他们不想看到我们领先他们一步,胡佛和他那一帮子人一直和他们混在一起,教唆他们干坏事,因为他是从加利福尼亚州来的,你要知道——就是这么回事,但是佛罗里达州会卷土重来,尽管他们一直在传播有关她的谎言,佛罗里达州是打不倒的——“那么米勒,”我说,“银行并没有得到一切,”我说。“人们可能认为他们得到了一切,但是,”我说,朝他眨了眨眼,“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没有人知道我在乡下还有一块地,就算最糟的事发生。”我说。“我也饿不死。我会去那里,自己种粮食,我会有很多粮食。如果你破产了,那你就搬出去,”我说,“不会饿死的,我能让东西长起来。”“噢,可是伊丽莎,”他说,“太迟了,太迟了。我们都太老了不能重新来过,我们什么都没了。”“不,”我说,“并非一无所有。还有一些。”“是什么?”他问。“我们始终拥有大地,”我说,“我们总是有大地。我们会在大地上站起来,它会救我们的。它从来不背弃任何人。”


    嗯,他们来了,你知道,使劲地撕扯着我,你爸爸和老尼尔森医生。我躺在那里,痛苦折磨着我,仿佛快要把我扯成两半了。


    “不对,”我对尼尔森医生说,“不对。我还没准备好。时间还没到,我还能活两个星期。”我说。


    “不管怎样,”他说,“你要准备好。你快不行了,”他说,“你真的快不行了。”


    真的,果然如此。哎呀!真是这样,一点没错!——我一直就是这么给你说的,孩子!——那说明了一切。


    “二……二。”第一个声音说,“二十……二十,”另一个说。


    埃德·米尔斯来我们家的二十天后,一分不差,十月十七号的十点差二十,双胞胎出生了——本恩和格罗弗那天晚上都出生了。


    第二天我躺在那里思索着,我突然想起了那个声音所表达的意思,当然我完全明白了。秘密揭开了。


    故事就是这样,先生,这就是所发生的一切。


    “二……二。”第一个声音说,“二十……二十。”另一个说。


    我现在告诉你了。


    “你是怎么想的?”我问甘特先生,“你明白的,是不是?”


    他脸上的表情很复杂。“你这样想的确很奇怪,”他说,“老天做证,真的是这样!”


    天哪,孩子!此刻,从港口里传来的是什么声音?啊?什么?一艘船!——现在快到四月了,我又得回家了。在我劳作的花园里,早开的鲜花和果树都要开花了。那里有桃树、樱桃树、山茱萸、月桂树,还有丁香。我有一棵苹果树,六月的时候上面落满了鸟,你小时候在窗前种下的花树正在开花。(我亲爱的孩子,要好好吃饭,注意身体。一想起你独自在异乡我就很担心。)群山秀美多姿,春天即将来到。(一想起你独自在远方,我就很担心。孩子啊,孩子,回家来吧?)


    噢,听!……


    啊?那是什么?……


    啊?什么?……


    (天啊!流浪的一族人!)


    孩子啊,孩子!……那是什么?


    船又起航了!


    [1]贝德福德县:美国田纳西州中南部的一个县。


    [2]扬西县:美国北卡罗来纳州西部的一个县,西邻田纳西州。


    [3]拉瑟弗·海斯(Rutherford Birchard Hayes,1822—1893),1876年美国大选时共和党候选人,而塞缪尔·蒂尔登 (Samuel Jones Tilden,1814—1886)则是民主党候选人。


    [4]禁酒之子(Sons of Temperance):19世纪40—50年代美国主导性的禁酒组织。


    [5]锡德尼:美国俄亥俄州中西部一城市。


    [6]即莉莉·兰特里(Lily Langtry, 1852—1929),英国女演员,以其美貌闻名。


    [7]诺福克:美国弗吉尼亚州第一大城市和港口。


    [8]出自《圣经·旧约·箴言》第28章第1节。全句为:恶人虽无人追赶也逃跑;义人却胆壮像狮子。


    [9]出自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第1幕第2场。


    [10]出自《圣经·旧约·列王纪下》第20章第1节,原句为:你当留遗命给你的家,因为你必死,不能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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