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3个月前 作者: 伍德豪斯
之前跟管家说起罗德里克·斯波德,是“隔着四百米就能用眼神把生蚝撬开”,如今他正用这种眼神盯着我,像是马上要展开清洗的大独裁者。我发现自己犯了个错误,他身高哪止两米一,至少也有两米四。并且下颌肌缓缓运动。
我希望他不要张口又是一句“哼”,但他哼了。由于我暂时未能清理好声线作出回应,因此这一幕对话戏就暂时杀青了。他一边用眼神黏着我不放,一边大喊道:“沃特金爵士!”
远处传来一种类似“哎,好,我在,怎么啦”的声音。
“到这边来。我有东西给你看。”
老巴塞特出现在窗外,一边还在扣夹鼻眼镜。
之前的几次会面中,他都是城里那种讲究的打扮。必须承认,即使身陷困境,我也不自觉地对他的乡下形象不寒而栗。当然了,有道是——我听吉夫斯说的——个头越小,花样越多[1],老巴塞特这一身行头正好匹配他身高的不足。这碍眼的粗花呢只能用“五光十色”来形容,不过说来奇怪,我看在眼中反而安心,这身衣裳只叫我觉得天下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
“看!”斯波德嚷道,“这事儿是怎么也想不到吧?”
老巴塞特双眼凸出,好像震惊得呆了。
“老天爷!是那个抢钱包的!”
“正是,不可思议吧?”
“难以置信。咳,见鬼,这是迫害。这家伙到处跟着我,像玛丽的小羊羔[2],一会儿都不让我闲着。你怎么逮到他的?”
“我正巧从车道这边过来,看到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闪进了落地窗,于是加快脚步,用枪把他制住了。我来得及时,这小子快要把这儿抢光啦。”
“嗯,感激不尽哪,罗德里克。搞不懂这人怎么这么顽固不化。我还以为在布朗普顿路上作案被咱们阻止以后,他终于看出这活儿劳而无功,要洗手不干了。非也,他第二天又跑这儿来了。哼,有他后悔的。”
“这次案情严重,你没办法立即发落吧?”
“我可以签一个逮捕令。带他到书房来,我立刻就签。这案子必须交到巡回审判庭,要不就是治安法庭。”
“你看会判什么?”
“不好说。不过肯定不低于……”
“呔!”我开口道。
我本来想轻声细语地讲一句道理,成功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再解释说自己是来府上做客的,但不知怎的,话一出口,效果很像达丽姑妈在猎场上隔着半英里庄稼地招呼同伴。老巴塞特纵身向后一跳,好像眼睛被烧火棍戳了似的。
斯波德对我的发音技巧颇有微词:“不许吼!”
“鼓膜都要给震碎了。”老巴塞特咕哝道。
“听着!”我喊道,“能不能听我说?”
之后是一阵嘈杂的辩论,我方据理力争,辩方则对我制造的噪声有点揪住不放的架势。就在我展示自己的好嗓音时,门突然开了,只听一个声音喊:“哎呀,我的天哪!”
我回过身。那微启的双唇……那铜铃般的双眼……那纤弱的身段,在关节处略有下垂……
来者正是玛德琳·巴塞特。
“哎呀,我的天哪!”她又喊了一声。
可以想象,要是有位客官路过,听到我对以此女为妻诸多牢骚,一定会扬起眉头大惑不解。“伯弟呀,”他大概会感叹,“你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也许还要加一句说,他要是有我这种烦恼就好了。要知道,玛德琳的外表诚然动人:苗条、绰约——好像是这么个词儿,一头浓密的金发,各种配置一应俱全。
但是,这位路过的客官犯了一个大错,那就是忽略了玛德琳那种多愁善感的腻味劲儿,那种随时打起婴儿腔的微妙气质。就是这一点叫人打战。她要是结了婚,一定会趁着夫君睡眼惺忪摸进餐厅的时候蒙上他的双眼说:“猜猜我是谁!”
我曾经在一个新婚不久的朋友家做客,那新娘在客厅的壁炉上方谁也无法忽视的地方刻了一行铭文,云:“比翼双飞共筑爱巢。”我仍然记得,这故事的男主人公每次走进客厅看到题字时,总是一副饱受煎熬的呆相。玛德琳·巴塞特步入婚姻生活以后会不会也如此变本加厉,我不敢说,我只是觉得大有可能。
她疑惑地看着我们,眼睛瞪得又大又美。
“怎么这么吵?”她问道,“呀,伯弟!你什么时候到的?”
“哦,你好啊。我刚到。”
“一路还顺利吧?”
“哦,挺好,多谢。我开两座汽车来的。”
“一定累坏了吧?”
“哦,没,多谢,不累。”
“那好。茶点马上就备好了。这么说你见过爸爸了。”
“我见过爸爸了。”
“还有斯波德先生。”
“还有斯波德先生。”
“奥古斯都在哪儿我也不清楚,不过喝茶的时候肯定能见到。”
“迫不及待啊。”
老巴塞特听着这番寒暄,嘴脸上一副惊呆的表情:时不时地作吞咽状,好像鱼儿被勾住腮帮子拎出水塘似的。他完全跟不上事态的发展。当然,他的思维过程也是可以理解的。对他来说,伯特伦是偷钱包雨伞的小混混,而且糟糕的是,还老偷不到手。做父亲的自然不希望看到掌上明珠跟这种人这么亲近。
“难道你认识这个人?”他终于问。
玛德琳笑了,是那种清脆的银铃般的笑声,正常人不待见她,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啊,爸爸,你怎么糊涂了?我当然认识。伯弟·伍斯特可是我亲爱的老朋友啦。我不是跟你说过他今天要来吗?”
老巴塞特似乎没反应过来。斯波德似乎也没怎么反应过来。
“这就是你那位朋友,伍斯特先生?”
“可不是。”
“可他是抢钱包的啊。”
“雨伞。”斯波德赶紧提示,仿佛把自己当成御前催债官似的。
“还有雨伞,”老巴塞特表示同意,“还在光天化日之下洗劫古董店。”
玛德琳没反应过来——总计三人。
“爸爸!”
老巴塞特坚决不肯放松。
“我说是就是,他被我抓了个现行。”
“他被我抓了个现行。”斯波德补充。
“他被我们俩抓了个现行,”老巴塞特总结道,“这家伙在伦敦四处流窜,不管在哪儿,都能看到他偷钱包、偷雨伞。现在又流窜到格洛斯特郡来了。”
“胡说!”玛德琳说。
我认为,这乱摊子该收场了。我受够了什么抢钱包了。诚然,不应该指望裁判官对顾客的所有细节都信手拈来——其实呢,能记得顾客群就很不错了——但对这种事儿不能永远这么礼貌地置之不理。
“当然是胡说,”我振振有词,“这完全是一个好笑的误会。”
不得不说,解释的效果不如我预期。本以为我用只言片语概括完情况后,会爆发出满堂开心的大笑,接着是道歉啦、勾肩搭背啦之类的。老巴塞特呢,和大多数警察法庭的裁判官一样,不是容易轻信之人。裁判官的本性很快就暴露无疑。他老是打断、提问,并且问的时候还要斜视着我。大家肯定明白我的意思,就是“打断一下”“你刚才说——”“你是希望我们相信——”这种问题,很是无礼。
不过,经过重重艰难的铺垫,总算纠正他对雨伞的误会,他承认道,可能这一点上是有失偏颇。
“那钱包呢?”
“我没抢过钱包。”
“我肯定在勃舍街法庭办过你,我记得清清楚楚。”
“那次是偷警盔。”
“和抢钱包一样要不得。”
罗德里克·斯波德突然插进来,真是意想不到。在这场——唉,该死,这场《舞女伸冤记》[3]中,他一直站在旁边若有所思地吮枪口,似乎认为我的供词站不住脚。现在,他那食古不化的脸上闪现出一丝人类的感情。
“不对,”他说,“我看这话说得没有道理。我在牛津的时候也偷过警盔。”
我大吃一惊。从我与此人的交往来看,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也曾天真烂漫过。不过这也证明了我常说的那句话,再坏的人也有好的一面。
老巴塞特明显吓了一跳,但马上又振作起来。
“嗯,那古董店那件事又怎么解释,啊?咱们不是抓到他正要偷走我的奶牛盅吗?这他又有什么话说?”
斯波德似乎领会了其中深意。他拿开一直搭在嘴边的枪,点了点头。
“是店里那位兄台拿来给我瞧的,”我简要地说,“他说让我去外面看,那里亮堂。”
“你是冲出来的。”
“是跌出来。我被猫绊了一跤。”
“猫?”
“此生物似乎是店堂主人所有。”
“嗯。我没看见什么猫。罗德里克,你看见有只猫吗?”
“没有,没有猫。”
“嗯!好了,咱们暂且不睬那只猫——”
“可我踩了。”我这是灵光一闪。
“咱们暂且不睬那只猫,”老巴塞特故意不理我那句笑话,任它在那儿受死,“说下一个问题。你拿着那只奶牛盅,究竟是什么居心?你刚才说你想看看。你是希望我们相信,你不过是单纯地想审视把玩。为什么?你的动机呢?你这种人,对此物会有什么兴趣?”
“没错,”斯波德接口,“我正想问这个问题。”
同伙的这句声援对老巴塞特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他大受鼓舞,现在一心一意地幻觉自己又置身于可恶的警察法庭。
“你刚才说,是店主将证物交给你的。据我看来,是你一把抢过来,正准备持赃潜逃。刚才斯波德先生又抓到你,人赃并获。你作何解释?你有什么话说?啊?”
“哎呀,爸爸!”玛德琳开口了。
相信大家都在好奇,在这场唇枪舌战当中,何以这个无情的女郎一直一言不发。原因很简单。事情是这样的:官司前半场,就在她说完“胡说”不久后,就不小心吞掉了某只类别不明的小昆虫,那以后就一直在背景里默默哽咽。由于气氛紧张,容不得我们分神去理会哽咽的小姐们,于是她就只好靠自己努力自救,而男士们则继续就议程表上的题目辩论到底。
她终于开口的时候眼睛里还有点雾蒙蒙的。
“哎呀,爸爸!”只听她说,“伯弟的第一个念头自然是看你的银器啦。他当然有兴趣。伯弟是特拉弗斯先生的侄子。”
“什么?”
“你不知道吗?伯弟,你叔叔有一套精美的藏品,是不是?想必他常常跟你提起爸爸的藏品吧。”
一阵静默。老巴塞特呼吸起伏不定,他那副样子我实在不喜欢。他瞧瞧我,又瞧瞧奶牛盅,瞧完奶牛盅又瞧我,瞧完我又瞧奶牛盅。要说猜不到他脑袋里转着什么念头,那可是远远低估了伯特伦的精明老练。如果说我曾看过某个花瓶计算“二加二等于几”的情形,那这只花瓶就是沃特金·巴塞特爵士。
“啊。”他开口了。
就这样,多一个字也没有,不过也足矣。
“劳驾,”我说,“我想发封电报。”
“到书房打电话过去就好了,”玛德琳回答,“我带你过去吧。”
她把我带到此工具前,说到门厅里等我,便离开了。我扑将过去,接通了邮局的电话,和貌似村里的傻子一阵你来我往后发出以下电文:
伦敦伯克利广场查尔斯街42号
特拉弗斯夫人(收)
我顿了顿,理清了思绪,如是写道:
抱歉之至。无法完成某项任务。你懂的。此地疑心极重,有任何活动都将立刻毙命。刚才老巴塞特听闻我与汤姆叔叔血缘关系后的那眼神你是没看见。像大使发现有蒙面女子逡巡于藏有密函的保险箱前。不好意思啦,办不到嘛。爱你。伯弟
发完电报,我就去门厅里与玛德琳·巴塞特会合。
她正站在晴雨计旁边。这晴雨计要是有一点头脑的话,就不会指什么“晴”,而该指向“雷暴”。我慢吞吞地走过去,她转过身望着我,那温柔的瞪视叫伍斯特的脊梁骨一阵发麻。想到此人与果丝关系疏远,可能不日就要退回戒指和礼物,我就感到莫名的恐惧。
我打定主意,倘若阅历丰富的人一番低语能弥补缝隙,那此刻就是开口的时候。
“哎,伯弟,”她的声音低低的,像啤酒汩汩流出酒壶,“你真不该来的!”
刚刚与老巴塞特和斯波德碰面后,我心里的确萌生了类似的念头。但我没时间解释自己此番前来并非闲来无事;要不是果丝发出了求救信号,我才懒得靠近这鬼地方一百英里。她看着我,好像觉得我这只小兔子马上要变成地精。
“你何必要来呢?哎,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心里想,不论付出什么代价,都非得再见我一面不可,就一面。这感觉如此强烈,不可抗拒,你要留下最后的一份回忆,珍藏起来,留给以后寂寞的岁月。哎,伯弟,你这样子,让我想起鲁德尔。”
这个人我头一次听说。“鲁德尔?”
“杰弗里·鲁德尔,布莱伊圣东日亲王。”
我摇了摇头:“只怕没见过,你朋友?”
“他是中世纪的一位大诗人。他爱上了的黎波里公爵夫人。”
我一阵不安。希望这故事里的言辞不要过于放荡呀。
“他多年来一直爱着她,最后终于忍不住相思,于是乘船驶向的黎波里,最后由侍从抬到岸上。”
“不舒服是吗?”我搜肠刮肚,“风浪太大?”
“他命不久矣,因为相思。”
“啊哦。”
“侍从们用舆轿抬着他来到梅丽桑德夫人身前,他只剩下最后一点力气去握夫人的手,然后就去了。”
她顿了一顿,哧地叹了一口气,很像从连裤衬衣里冒出来的声音。然后好一阵没有话说。
“好极了。”我觉得应该说点什么。虽然私下里我觉得这故事根本比不上流动小贩和农家女的故事[4]。当然了,要是认得这老兄,那是另作别论。
她又是一声叹息。
“这下你该懂了,我为什么说你这样子让我想起鲁德尔。你就像他,是最后来见一见心上人。伯弟,你这样难得,我永远都不会忘。对我来说,这会是一瓣馨香的回忆,像夹在旧相册里的一朵花。但是,这明智吗?你该坚强一点啊。那天我们在布林克利庄园互道珍重,一切就此了断岂不是更好,现在还来揭开伤口做什么呢?一朝相逢,你爱上了我,但是我只能对你说,我心有所属。那就该是我们的永别了。”
“可不是。”我心说这番话是不错,如果情况属实的话。她要真的是心有所属,那敢情好,伯特伦可比谁都开心。但是问题就出在这上头——是真的吗?“可是我收到果丝的电报,里面透露说你跟他‘咔嚓’了。”
她看我的眼神好像是突然灵光一闪,在右上角填了个“鸸鹋”,一举拿下填字游戏。
“原来你是为这个来的!你以为可能还有一线希望?哎,伯弟,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她眼里浮起雾蒙蒙的泪珠儿,像盘子般大小,“不,伯弟,没有希望的,没有的。你还是别再做这些不切实际的梦了,到头来只有伤心。我爱奥古斯都,他是我的真命天子。”
“这么说你们没有一刀两断?”
“当然没有。”
“那他说‘玛德琳与本人严重失和’是什么意思?”
“啊,这个呀,”她又爆发出清脆的银铃般的笑声,“都是误会,很傻很可笑的,不过是个不值一提的小误会。我以为他和我表妹史黛芬妮打情骂俏,一时昏了头,吃他的醋。不过今天早上他都解释过啦,他不过是帮史黛芬妮吹掉眼里的沙子。”
我琢磨着,被这么大老远地拽过来,结果还白跑一趟,我很有充分的理由冒点儿火气,但我非但没有,反而精神焕发。之前说过,果丝那封电报让我心旌动摇,怕最担心的事要发生了。现在警报解除,并且还是从虎口里直接传来的内部权威消息,宣布这个小脓包和果丝好得呱呱叫。
“这么说一切都好,是吗?”
“一切都好。我如今只有更爱奥古斯都。”
“老天,真的假的?”
“每时每刻,他美好的品格都像可爱的花儿一样绽放。”
“哦哟,真的?”
“每一天,我都能发现他不凡的性格里有新的一面。比如说……你最近和他碰面了吧?”
“啊,可不。前天晚上还请他在螽斯吃饭呢。”
“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他和以前不同了?”
我将思绪拉回上述酒宴。据我回忆,果丝还是和印象中一模一样,鱼脸怪人一个。
“不同?没有啊,我不觉得。当然啦,在宴席上我也没机会仔细观察他,对他‘终其本源’,我的意思你懂吧。他是坐在我身边,跟我谈天</a>说地的,不过身为宴席的主人,你也知道,有各种各样的事儿分散你的注意力……时刻瞄着侍应啦,引导谈话方向啦,还得拦着凯特猫·波特-珀布莱特模仿比阿特丽斯·莉莉[5]……有百十来件小职责。我觉着他还是那样啊,你说的是什么样的不同?”
“是日臻完美,如果人真的可以如此的话。伯弟,你以前有没有过这种感觉,要说奥古斯都有什么缺点,那就是有点内向?”
她的意思我懂了。
“啊哦,对,当然,绝对是。”我想起吉夫斯就曾说过,“一株敏感的植物,是不?”
“正是。伯弟,你果然熟读雪莱。”
“呃,我熟吗?”
“我也一向这么看待他,一株敏感的植物,很难经</a>得起生活的纷纷攘攘。可是最近,就是这个星期以来,他除了有梦想家浪漫可爱的一面,还表现出一种性格力量,这是我从来没有想到的。他似乎彻底摆脱了不自信的一面。”
“老天,没错,”我想起来了,“可不是。知道吗?那天他在饭桌上还致辞来着,而且讲得还特别顺溜。对,而且他……”
我及时打住。我本想说,而且不同于在斯诺兹伯里集市颁奖那回,他从头到尾只喝了橘子汁,那次他肚子里可是澎湃着六斤混合兴奋饮料啊——我看出这话可能有欠考虑,倾慕对象在斯诺兹伯里集市的即兴表演那一幕,她无疑想努力忘却。
“是啊,今天早上,”她接口,“他还很不客气地顶撞斯波德。”
“真的假的?”
“真的,他们两个当时在争论,奥古斯都说,‘煮你的大头去吧’。”
“哎哟。”
我自然一个字也不信。哼,谁信哪!那可是罗德里克·斯波德,要知道这家伙就算闭着眼睛,也能比画个自由式摔跤手势叫他注意用词。这事儿根本不可能。
这其中缘故我当然明白。她是想打造男友的美好形象,并且和全天下的女友一样,总是做过了头。我发现初为人妻的也有这个毛病,她们想骗你说赫伯特还是乔治还是谁谁的有人所不知的内涵,那些无所用心的无聊人士很容易忽略。在这种时候女士们总不晓得见好就收。记得有一回炳哥·利透夫人在婚后不久跟我说,炳哥用诗意的语言跟她描述夕阳。炳哥的老朋友自然都心知肚明,这老伙计一辈子根本不知道有夕阳这回事,万一叫他一不小心见着了,他也只会说,这玩意儿叫他想起一片烤牛肉,火候刚到家。
即便如此,当面拆穿女孩子说谎也是不妥的,于是我才说“哎哟”。
“这样一来,他真的一处缺点也没有啦。伯弟,有时候我想,自己是不是配不上这颗美好的灵魂?”
“哎,我可不会想这种蠢事,”我真心诚意地说,“你当然配。”
“你真好,这么安慰我。”
“哪儿的话。你们两个像猪肉菜豆一样般配。人人都看得出,这就是,怎么说来着……天作之合。我打小儿就认识果丝,每次都想,果丝日后可得找一个你这样的伴侣。”
“真的?”
“绝对真。遇见你的时候我就想:‘就是她!她终于冒出来了!’婚礼定在什么时候?”
“二十三号。”
“我看还是提前点好。”
“你真这样想?”
“千真万确。早点结束,就不用总惦记了。像果丝这样的小伙子,还是早点嫁的好。这么好,这么优秀。我最敬佩的人就是他了。果丝这样的可不好找,最可靠不过啦。”
她握住我的手按了一按。很不好受,诚然,但是我得做到宠辱不惊。
“啊,伯弟!你永远是这样的慷慨大度!”
“不不,哪儿有。实话实说罢了。”
“我真高兴,这……这件事……并没有影响你对奥古斯都的友谊。”
“怎么会呢?”
“很多人都要怀恨在心的。”
“很多人是蠢货。”
“但你这么高尚,还替他说了这么多好话。”
“哦,可不。”
“好伯弟!”
我们畅快地分手,她跑去忙乎什么内务,我去客厅找两口茶喝。她正在节食,不用茶点。
我走到客厅门口,看到房门半掩,正要推门进去,就听到里面传出说话声,内容如下:
“那就行行好,别胡说了,斯波德!”
我知道这声音是谁,绝不会有错。从小时候起,果丝的音色就与众不同,别具特色,一半让人联想到煤气管漏气,一半又想到母羊在产羔季节呼唤小羊羔。
至于他说话的内容,也不可能有错。我听得一字一句真真切切,要说我吃惊不小,那就是轻描淡写了。此刻我认识到,看来玛德琳·巴塞特的胡诌还可能真有一点儿属实。我是说,此刻叫斯波德不要胡说的奥古斯都·粉克-诺透,很可能也曾叫人家去煮他的大头。
我跨过门槛,心里好不诧异。
茶壶后头藏着个模糊不清的女性身影,看起来很像是姻亲之类的,此外在座的只有沃特金·巴塞特爵士、罗德里克·斯波德和果丝。果丝正叉着双腿坐在壁炉毯上烤火,必须指出,这个位置本该是供一家之主的裤臀部专享的。我立刻明白了玛德琳的意思:果丝摆脱了不自信的一面。就算他在房间那头我也看得出,说到自信呢,怕是墨索里尼也该上上他的函授课。
他瞧见我进屋,便屈尊俯就地向我挥动那高贵的手爪,活脱脱</a>是红光满面的地主老爷接见佃户。
“哦,伯弟,你来啦。”
“是啊。”
“快进来,进来吃块烤饼。”
“谢啦。”
“我叫你带的那本书呢?”
“很对不住,我给忘了。”
“哼,呆头呆脑的笨瓜里头自然数你最笨。别人聆听我们的问题,汝却不受约束。”
他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算是打发了我,又伸手拿了一块罐头肉三明治。
事后想来,托特利庄园的接风宴无论如何也算不得最美好的回忆。对于抵达乡间别墅后的那一盏茶,我向来是情有独钟。我爱那柴火的噼啪作响,柔和的灯光,烤面包上的黄油香,那种无忧无虑的舒适意境。还有,女主人灿烂的笑容,男主人拽拽我衣肘凑近低语:“咱们别待在这儿啦,到军械库去来杯威士忌苏打。”这里面有种东西总能触及我的心灵深处。常听人说,这种环境中的伯特伦·伍斯特最具魅力。
可惜,所有“彼焉乃忒”[6]之感都被果丝怪异的举止破坏了,他那样子,好像这地方叫他买下了似的。待闲杂人等终于散去,我才松了口气。这里的重重谜团正等着我一探究竟。
不过,我认为首先应该就他和玛德琳事件征询一下独立意见。玛德琳说一切又好得不得了啦,不过这种问题总是叫人将信将疑。
“我刚刚见到玛德琳,”我说,“她说你们两个又和好了,是不是?”
“没错,因为我帮史黛芬妮·宾弄掉眼里的沙子,她闹了一点小情绪,我一时慌了神,拍电报叫你过来,觉着你能替我求求情。不过现在不需要了,我采取了强硬政策,现在一切都好。不过,既然来了,不妨住上几天。”
“好的。”
“你见到你姑妈肯定很高兴。据我所知她晚上就到了。”
我完全摸不着头脑。阿加莎姑妈得了黄疸,正在住院,前两天我还带着鲜花去探望她来着。当然也不可能是达丽姑妈,她根本没提要来滋扰托特利庄园的打算嘛。
“搞错了。”我说。
“才没搞错呢。玛德琳给我看了她今天早上发来的电报,问可否暂住一两天。我看到地址是伦敦,这么说她不在布林克利了。”
我目瞪口呆。
“你说的不是我达丽姑妈吧?”
“我说的就是你达丽姑妈。”
“你是说,达丽姑妈今天晚上要来?”
“没错。”
真是晴天霹雳。我不由得咬着下唇,担忧全写在了脸上。她突然决定尾随我来托特利庄园,原因只有一个。她一定是思来想去,开始怀疑我成功的决心,认为最好还是跑过来监视我,确保我不会临阵脱逃。由于我已经打定主意脱逃,可以预见,必然有一场腥风血雨。她对不服管教的侄子怕是会像当年的哟嗬岁月中对付不肯隐藏气味的猎狗。
“我说,”果丝接着说,“她现在说话是什么动静?要是她在逗留期间还敢对我作打猎声,我可就不得不狠狠地批评她啦。我在布林克利可是受够了。”
我本来想继续思考这不容乐观的新情况,不过我看出,这是提示我该一探究竟了。
“果丝,你这是怎么了?”我问。
“嗯?”
“你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这话我可听不懂了。”
“嘿,就好比说批评达丽姑妈这话。在布林克利的时候,你在她面前就像只湿袜子似的缩成一团。再好比说叫斯波德不要胡说。对了,他胡说什么了?”
“我忘了。他老是胡说八道。”
“我可没胆量叫斯波德别胡说。”我坦诚地说。这份率直立刻获得了回应。
“哎,实话告诉你吧,伯弟,”果丝开始坦白交代,“一个星期前我也不敢。”
“一个星期前出什么事了?”
“我经历了精神的重生。多亏吉夫斯。真是个人物,伯弟!”
“啊!”
“我们都是怕黑的小孩子,吉夫斯就像智慧的奶妈,握住我们的手,指引我们——”
“点亮了灯?”
“正是。想听吗?我讲给你。”
我向他保证自己迫不及待,然后安坐在椅子里,点上一支烟,等着聆听内幕故事。
果丝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看得出是在铺陈事实。只见他摘下眼镜,一阵擦拭。
“一个星期前,伯弟,”他开口道,“我的生活</a>遭遇了一场危机,面前的这场磨难,叫我一想到就觉着天昏地暗。我得知喜宴上需要我致辞。”
“哎,那还用说。”
“我也知道,但不晓得为什么,我就是毫无防备,听到消息真是如遭雷击。至于我为什么赤裸裸地惧怕在喜宴上致辞,原因就是到时候罗德里克·斯波德和沃特金·巴塞特爵士也会在场。你和沃特金爵士熟吗?”
“不太熟。他有一回在警察法庭上罚了我五镑。”
“哎,信我一句话,他是块硬骨头,而且强烈反对我做他的女婿。第一,他希望女儿嫁给斯波德。对,顺便告诉你,斯波德从玛德琳那么点儿大的时候就爱着她。”
“嗯,是吗?”礼貌起见,我故意不动声色。我心里诧异,除了果丝这种持有证明的笨蛋,居然还有人存心爱上玛德琳。
“是啊。不过玛德琳要嫁的是我,而且斯波德也不想娶她。他自认是‘天降大任[7]’,相信婚姻会阻碍他实现使命。他想效法拿破仑。”
我感到,在继续展开调查前,必须先搞清楚斯波德这厮的内幕。什么“天降大任”那一句我没听懂。
“什么意思,他有什么使命?他是个名人不成?”
“你难道从来不看报纸?罗德里克·斯波德是‘不列颠救世会’的创始人兼会长,这是个法西斯组织,俗称‘黑裤党’,他和那帮追随者老喜欢闹事。他立志要成为大独裁者。”
“哎呀,该死了!”
我真为自己敏锐的洞察力而震惊。各位还记得吧,我见到斯波德那一刻,心里就在想:“嘿哟,大独裁者!”他果然是大独裁者不假。我一点儿也不逊于某些侦探,他们看到某路人就推测,此人是退休的提升阀生产商,姓罗宾逊,一侧肩膀患有风湿,家住伦敦西南的克拉珀姆区。
“哎呀,见鬼了!我就猜到他是这种人。那下巴,那眼睛……对,说到这儿,还有那撇八字胡。对了,你刚才说‘黑裤’,其实是想说‘黑衫’吧?”
“不是。斯波德成立协会的时候,衬衫都给人挑没了,他跟那帮随从都穿黑色的短裤[8]。”
“踢足球穿的那种?”
“对。”
“丑死了。”
“对。”
“露着膝盖?”
“对。”
“天啊!”
“对。”
脑中突然闪出个念头,如此令人反胃,叫我差点掉了嘴里的香烟。
“老巴塞特也穿黑短裤?”
“没,他不是不列颠救世会的。”
“那他是怎么和斯波德搅在一块儿的?我看见他们俩在伦敦形影不离,像两个上岸休假的水兵。”
“沃特金爵士和斯波德的姑妈温特格林太太订了婚。她是温特格林上校的遗孀,住在蓬街[9]。”
我默默地回顾了一下古董店的情景。
话说站在被告席的时候,裁判官在夹鼻眼镜上头瞪视我,对“犯人伍斯特”念念有词,使得我有充分的机会把他看了个够。那天在勃舍街,沃特金·巴塞特爵士给我留下的主要印象就是他脾气不好。但是,在古董店那次,他给人的感觉是找到了幸运鸟。他蹦蹦跳跳的,像热锅上快活的猫,他一边给斯波德展示他的宝贝,一边叽叽喳喳地嚷,“我看你姑妈会喜欢吧?”还有“这个呢”之类的。他那股热情洋溢的劲儿,我现在终于窥到了一点端倪。
“知道吗?果丝,”我说,“我有个想法,他是昨天追到手的。”
“很可能。不过别管他了,这不是重点。”
“嗯,我知道,很有意思不是。”
“不对,才没有。”
“可能你说得有理。”
“咱们别老跑题,”果丝号召继续开会,“我说到哪儿了?”
“不知道。”
“有了。我刚才说到,沃特金爵士不喜欢我做他的女婿。斯波德也反对,而且一点儿也不掩饰他的想法。他原先老是躲在角落跳出来吓我,还压低了嗓子威胁我。”
“你肯定不乐意吧。”
“当然。”
“他干吗压低了嗓子威胁你?”
“他虽然不肯娶玛德琳——好像人家愿意嫁他似的,但是却把自己看成她的守护骑士。他老跟我啰唆什么他以这个小姑娘的幸福为己任,要是我叫人家伤心,他就要拧断我的脖子。他压低了嗓子主要就是威胁这些。当时玛德琳看到我跟史黛芬妮·宾一起之后对我疏远起来,我一时心急,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果丝,告诉我,你和史呆究竟怎么回事?”
“她眼里进了沙子,我帮她弄掉。”
我点点头。既然是编故事,那还是一口咬定明智些。
“斯波德的事儿就讲到这儿吧。现在讲讲沃特金·巴塞特爵士。第一次见面我就看出,我不是他的理想人选。”
“我看也是。”
“你知道,我和玛德琳是在布林克利庄园订的婚,消息是事后写信通知他的。我猜这宝贝小姐一定把我狠狠夸了一通,导致他以为我是罗伯特·泰勒加爱因斯坦。反正呢,最终见到我这个准女婿的时候,他怔了一怔,说了一句‘什么?’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好像以为这是个恶作剧,真正的那位接着会从椅子后面跳出来喊‘着!’最后,等他明白过来真没骗他的时候,就躲到角落里坐下,头捂在双手里。再往后,我常常看到他从夹鼻眼镜上方瞪我,叫我心神不宁的。”
这不足为奇。之前已经提过老巴塞特“夹鼻眼镜上方的瞪视”对我造成的影响,可以想见,目标换成果丝,这个老伙计八成也要大受震动。
“他还嗤之以鼻的。还有,他听玛德琳说我在卧室里养水螈,就说了一句特别侮辱人的话。虽然压低了声音,但我可听得清清楚楚。”
“你把水螈兵也带来了?”
“当然了,我正在进行一项非常精密的实验。一位美国教授研究发现,满月会对数种海洋生物的求偶方式产生特殊影响,其中包括一种鱼类、两类海星种群、八种深海蠕虫和一种带状海藻,叫网地藻。再过两三天就是满月了,我要观察一下水螈的求偶方式是不是也受到影响。”
“说到底,水螈又有什么求偶方式?你以前跟我说过,水螈在交配期就是相互摇晃尾巴。”
“一点不错。”
我耸耸肩:“那好吧,它们自己喜欢就行,反正我对如火的热情另有见解。这么说,老巴塞特不喜欢这些不说话的朋友?”
“是。我没有哪点是他喜欢的,所以一切就难上加难,格外不愉快。再加上一个斯波德。我越来越坐立不安,这下你明白原因了吧。然后呢,一个晴天霹雳,他们突然说我得在喜宴上致辞,来宾呢,刚才说了,包括罗德里克·斯波德和沃特金·巴塞特爵士。”他顿了顿,抽搐似的吞了一口吐沫,好像哈巴狗吃药丸。
“伯弟,我一向腼腆,不自信,这是天性极其敏感的代价。你也知道,不管什么致辞,我都一个态度,就是想想也怕得要命。那回我中了你的圈套,要在斯诺兹伯里集市颁奖,一想到站在讲台上,面对一群满脸粉刺的小鬼头,我吓得都要昏倒了,夜里噩梦</a>连连。所以可以想象,婚宴这事儿对我得什么样。要是单单对着一群姑姑婶婶表姐妹发表长篇大论,我兴许还能鼓起勇气。虽然不能说轻轻松松,但至少能应付过去。但是,左边一个斯波德,右边一个沃特金爵士……我无论如何也办不到啊。但是,就在夜幕将我笼罩,黑暗深不见底之时[10],突然出现了一线希望之光。我想到了吉夫斯。”
他举起一只手,我猜他是想脱帽致敬的意思,不过,此计宣告失败,因为他头上没戴帽子。
“我想到了吉夫斯,”他重复了一遍,“于是就搭上去伦敦的火车,把麻烦说给他听。真走运,差点错过他。”
“你说差点错过,什么意思?”
“他要出国了呀。”
“他才没有要出国。”
“他说你们马上要登上邮轮,环游世界去了。”
“啊,没有,已经取消了。我不喜欢。”
“吉夫斯说了取消?”
“没有,我说的。”
“哦?”
他的表情有点奇怪,我以为他还有话要说,不过他只是阴阳怪气地干笑了一声,就继续讲他的故事了。
“嗯,刚才说到我去找吉夫斯,把我的事说给他听,求他帮我想想办法,把我拉出这个烂泥塘,而且我安慰他说,就算想不出办法我也决不怪他,因为我几天来思前想后,觉得这事儿非人力所能及。你大概不信,伯弟,他给我倒的那杯橘子汁我还没喝完一半,他就把问题解决了。我简直不敢相信。好奇一下,他的大脑有多重?”
“我猜是不轻,他很爱吃鱼。这么说这个点子能成?”
“简直太棒了。他从心理学角度来看这个问题,他说,终其本源,怯于在公共场合演讲源于对观众的恐惧感。”
“哦,这个我也懂的。”
“是,不过他还有解决办法。他说,对不屑一顾之人,我们向来不会心生畏惧。因此只要对聆听对象培养鄙夷之情。”
“怎么培养?”
“很简单,只要在头脑里装满鄙视他们的想法就行了。你这样想:‘想想史密斯鼻子上的粉刺’‘记着琼斯的招风耳’‘别忘了罗宾逊有一回买三等票混进头等车厢被揪到法庭’‘记住有一回看到小布朗在儿童聚会上吐了’……就这样。如此一来,等你对着史密斯、琼斯、罗宾逊、布朗致辞的时候,他们就吓不到你了,你将凌驾于其上。”
我琢磨了一阵。“我明白了。嗯,是,听着很不错嘛,果丝。但是真的有实效吗?”
“老伙计,这办法可灵了,我试验过了。还记得那天吃饭我致辞来着?”
我一惊。“难不成你在鄙视我们大伙?”
“当然,从头到尾。”
“什么?包括我?”
“你、弗雷迪·韦珍、炳哥·利透、凯特猫·波特-珀布莱特、八爷·丰吉-菲普斯,在场的每一位。‘米虫!’我这样想,‘这都是些什么人?’我这样想。‘瞧瞧小伯弟,’我这样想,‘天啊!’我这样想,‘他那些事儿我全知道!’就这样,我把你们都玩弄于股掌之上,最后大获全胜。”
不得不承认,我感觉到一丝气恼。我是说,果丝这个大傻瓜还敢嘲笑我——况且他猛灌的还是我的橘子汁。不过,我很快就释然了。我劝自己说,毕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保证粉克-诺透这家伙越过终点线,踏上蜜月之旅,其他考虑都得放在其次。要是没有吉夫斯这条建议,斯波德压低了嗓子的威胁,再加上沃特金爵士的嗤之以鼻和夹鼻眼镜上方的瞪视,大概足以彻底消灭他的士气,叫他取消婚礼安排,跑到非洲捉水螈去了。
“嗯,是,”我于是说,“我懂了。可是该死,果丝,就算你真有理由蔑视八爷·丰吉-菲普斯还有凯特猫·波特-珀布莱特,再退一步说,兴许还有我本人,但你总没有办法鄙视斯波德呀。”
“没办法?”他轻笑一声,“我倒立都办得到。还有沃特金爵士。这么说吧,伯弟,对这场喜宴,我毫无畏惧。我信心百倍,兴致勃勃。到时候绝对没有面红耳赤啦,张口结舌啦,绞手指啦,扯桌布啦,这些,像大多数新郎那样。我会迎着众人的目光,叫他们胆怯退缩。至于姑姑婶婶表姐妹呢,我会叫她们笑得东倒西歪。听完吉夫斯那番话,我就开始在脑袋里构思,如何让罗德里克·斯波德和沃特金·巴塞特爵士沦为众人的笑柄。光是巴塞特爵士的事迹我就总结了五十多条,你听了之后一定疑惑,这些年来英国怎么会容忍这么个精神和物质上的糟粕。我都记录在小本子里了。”
“你都记录在小本子里了?”
“一个皮面的小本子,我在村子里买的。”
必须坦言,我感到一丝不安。按说他会把这东西妥善保管,不过想到世界上有这么个小本子,就叫人惴惴不安。我不由得想,万一落在不义之人手中,那将是何种后果、何种下场。这种宣传手册威力如同炸药。
“你放在哪儿了?”
“在我胸前口袋里,就在这儿。咦,怎么不在了?奇怪,”果丝说,“我肯定是丢哪儿了。”
[1] 俗语“个头越小叫声越大”,即会咬人的狗不叫。
[2] 英国童谣《玛丽有只小羊羔》,词为:“玛丽有只小羊羔,雪白的小羊羔。不管玛丽到哪里,总要跟着跑。”
[3] The Trial of Mary Dugan(1927),美国作家贝阿德·维叶(Bayard Veiller,1869—1943)的剧本,曾改编为舞台剧和电影。
[4] 流动小贩和农家女是西方文化中的两个固定角色,情节一般为单纯热情的农家女被小贩勾引。
[5] Beatrice Lillie(1894—1989),英国喜剧演员。
[6] bien-être [法] :舒适惬意。
[7] 原文“Man of Destiny”,指萧伯纳以拿破仑为主人公的剧本。
[8] 斯波德的人物原型是奥斯瓦德·莫斯利爵士(Sir Oswald Mosley, 1896—1980),不列颠法西斯联盟(British Union of Fascists)的创立者。由于该组织成员穿黑衬衫,因此称“黑衫党”。果丝话中的意思即是黑衫已经被该组织挑光了。
[9] Pont Street,伦敦中心的高档住宅区。
[10] 出自英国诗人威廉·厄内斯特·亨利(William Ernest Henley, 1849—1903)的名诗《不可征服》(Invictus, 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