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场 解说

3个月前 作者: 埃勒里·奎因
    哈姆雷特山庄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4时整


    就像事情一开始一样。哈德逊河躺卧在远远的下方,有轻快的小白帆,也有蹒跚的河上渡轮。如五个星期之前,汽车在曲折的山坡道快速地攀升而上,里头坐的仍是萨姆巡官和布鲁诺检察官。此刻,壮丽的哈姆雷特山庄也再一次似美似幻傲立眼前,从深秋一片红色的树林间隙里看过去,美好如传统故事中的古堡城楼。


    整整五个星期了!


    那个穿出云雾氛围的山庄主塔,那些城垛,那些壁垒,还有那个针尖指天的教堂式尖塔……


    然后,便是那道古雅的小桥,桥边茅草小屋,以及那位手指“禁止通行”木牌的好气色小老头……


    吱吱呀呀拉开的老木门,小桥,山风迎面扑来的碎石子路,已经如艳火烧天的红褐色树林,城堡的大花岗岩石墙……


    两人再次跨上护城河上的吊桥,法斯塔夫已恭敬立在橡木大门进,再次引领他们走入那古老时代的堂皇大厅。久远的纵横交错巨大屋梁,一身恺甲的忠诚武士,老英格兰伊丽莎白时代的坚实木头家具,而立在那诡异大面具和庞然烛台底下候着的,仍是秃头多须的矮小奎西……


    经过这整段时光之旅,两人最后走进了雷恩私人起居室里,脚尖燃烧着温暖的炉火,舒适极了。雷恩今天身穿一件天鹅绒夹克,在火光掩映间,显得帅气而年轻;奎西用他嘎嘎作响的特有声音,对着墙上一部内线电话一阵叽里哇啦。很快的,胖而红润的法斯塔夫冒了出来,他依然笑口常开地捧来几杯香气十足的鸡尾酒和精致的小点心,不知客气为何物的萨姆当场把所有点心一扫而空。


    等大家满意且慈眉善目地坐回炉火边,而法斯塔夫也缩回他的厨房老巢,雷恩才悠然开口:“我猜两位今天前来,是希望从我这里听到一番诡橘惊人的解释,有关过去几个星期我任性的行动的一番解释。我想,两位这趟前来,该不会哪里这么快又冒出个谋杀案来吧!”


    布鲁诺说:“不至于,应该不至于,当然,从过去三十六个小时我所亲身经历的,万一再有个棘手的案子冒出来,我一定毫不犹豫再厚颜登门来求教。我想您清楚我们的来意,雷恩先生,我和萨姆都十分感激您——嗨,这该怎么说才对!”


    “讲白一点好啦,”萨姆解嘲地苦笑,“多亏了您,我们两个才没丢工作。”


    “两位讲这些客气话干什么呢?”雷恩温和地挥挥手,制止两人再吹捧下去,“我看报纸,说史托普已俯首认罪了。他们不知从哪里、用什么方法听说我也参与了一部分此次的调查工作,几个顽固的记者成天到哈姆雷特山庄骚扰,真是麻烦……对了,史托普的自白里,有什么有意思的地方吗?”


    “对我们而言很新鲜,”布鲁诺说,“但我猜——虽然我完全想不出怎么可能——我猜您已然完全清楚他的自白内容。”


    “正好相反,”雷恩和煦地笑着,“关于马丁·史托普先生,有很多方面我仍然一无所知。”


    两人不相信地摇摇头,雷恩也不进一步解释,只要求布鲁诺把史托普的自白详细说一遍,于是布鲁诺只好从头——从1912年在乌拉圭无名狂热的年轻地质学家开始——雷恩完全不插嘴也不评论,但他似乎好奇每一丝细节,碰到有亚贺斯领事没告诉他的部分,马上打破砂锅问个一清二楚。


    事情大约是这样的:1912年,马丁·史托普和同伴柯洛奇两人,深入蛮荒的乌拉圭内陆。史托普自己成功地探到了锰矿,但这时钱已花光,急需资金注入以便开采,因此,他们找到另外两名出资人,并答应付以较低比例的分红——这两人就是隆斯崔和德威特,拉线的人是柯洛奇。马丁·史托普对于他被控谋杀妻子一事,做了痛心无比的澄清,用马切提小刀杀他妻子的人,其实是柯洛奇。案发那晚,史托普自己待在矿坑附近没回来,柯洛奇酒后乱性,竟意图强暴史托普的妻子,但她坚决不从,柯洛奇遂杀了她。隆斯崔这罪魁祸首,逮住了这个机会,拟出个恶毒的计划,联合三人指控史托普谋害自己妻子,意图把整个锰矿从史托普手中夺过来——当时这个矿尚未正式注册。柯洛奇当时犯了重罪,吓个半死,只要能脱罪什么都干,立刻全盘接受;至于德威特,史托普说,此人性格比较软弱,一向被隆斯崔骑在头上,在威吓利诱下也就昧心加入这个计划。


    妻子的惨死,以及伙伴的恶毒出卖,击溃了这位年轻的地质学者,在他判刑并发配坐牢不久,却慢慢恢复了神智。这时,他清楚了解,自己已陷入完全绝望无助的境地。从那一刻起,为他的妻子、也为他自己报复的热望在他心中熊熊燃起,他认定自己此生唯此一事未了,否则死不瞑目。那就是他必须逃离这异国的监牢,亲手宰了这三个毁了他一生的仇人。他的越狱,事经长久而周详的计划,在此期间,内心的煎熬和监牢的苦役使他的容貌憔悴苍老,但另一方面,却也使他的身体强健无比。他合理地认定,当复仇的时候来临时,这三个他的仇敌绝对认不出他的样子来。


    “然而,这些过结,”布鲁诺结论道,“对目前这三桩谋杀案而言,其实也并没那么重要。雷恩先生,对于——好吧,至少对我个人而言——您以这样超乎自然的能力,完全洞见了这一连串罪案的根源,我实在想知道您究竟以何钟神鬼之才能做到这一点?”


    “超乎自然?”雷恩摇摇头,“我从不相信奇迹,自然,我也不可能创造奇迹。若说在这一连串引人入胜的调查中,我会获得某种程度的成就,我所有的,不过是观察、询问、谈话和思考,如此而已,毫无神秘可言。


    “我们就从整体观点开始好了,举例来说,摆在我们面前这三桩罪案,最单纯的是第一桩。隆斯崔乍看离奇的死亡,其实有清晰的逻辑可依循。你们二位应该还清楚记得,我所知隆斯崔被杀的情况,是通过间接而理论不足的方式得到的——全是转述来的,而不是直接接触到罪案的相关种种,这非得谨慎克服不是亲身观察所必有的落差。然而,无论如何我得再强调一次,”——说到这里,雷恩带着感激的神色面对萨姆——“萨姆巡官的叙述非常准确而且非常详尽,让我如同亲临现场,目睹这出凶杀戏剧的前后一切经过和细节。”


    哲瑞·雷恩先生的眼睛亮了起来:“这一桩发生于电车上的谋杀案,有个简单结论是毫无疑义的。它几乎是呼之欲出。而直到现在这一刻,我还弄不清为什么以你们二位如此敏锐的脑子,会让这么清楚自我显现的事实溜出你们的视线和思考之外。总而言之,杀人凶器本身的特性已清楚透露出,凶手不可能用赤手直接使用,而不让这些毒针刺伤自己从而丧命。巡官,你自己便是小心翼翼地避免碰到这个插满针的软木塞——因此你用钳子来夹,随即放进香烟盒里。你已清楚地把这件凶器的特点告诉了我,我也就立刻看出,凶手必定有某种保护自己手掌和手指的措施,方能在电车中,带着这个精巧的杀人利器,顺利放入隆斯崔的口袋之中。我再说一次,我当时立刻看出这一点,尽管我并未亲眼见到凶器本身,但由于你的描述这么清晰,我不可能错过这关键的一点。


    “于是,有个疑问自然跟着浮现:保护手部最自然的方式是什么?最简单的答案是:手套。当然,手套对凶手来说是否合用?我们知道,对于他的谋杀计划而言,手套简单而实用——手套的厚度提供周全的保护,尤其是皮革质料的手套;而且,对一般人的正常穿着而言,戴着手套比其他任何不寻常的护手方式,要显得自然不突兀。毕竟,在一件计划周详的谋杀案中,我们没理由认为,凶手会放弃最自然、最适宜、最足以保护手部的手套,而改用另一种奇奇怪怪的护手方法;退一步来说,若戴着手套被人瞧见也不显眼也不致引起疑问。而我们来想,其他能符合手套的功能,又不至于太碍眼太引人注目的方式还有什么?应该是手帕。


    “但携带手帕也许很自然,但一条缠在手上的手帕却多少不对劲,引人好奇,而更要紧的,对尖锐的针并不能提供足够的保护。我也考虑过,凶手是否也可能用萨姆巡官的方式来做——就是用个小钳子来夹,但稍稍一想马上就可推翻这个假设,毕竟,在凶手夹着避免刺伤自己的同时,这作的操作动作未免太精巧也太明目张胆了——想想看,拥挤不堪的车厢里,几乎没有自由活动的空间可言,这使得这种方式完全不可行。


    “至此,我以为事情非常明确,凶手把软木塞放进隆斯崔口袋时,他必定戴着手套。”


    萨姆和布鲁诺面面相觑,雷恩闭上双眼,用低沉平静的声音继续说:“我们知道,软木塞放进隆斯崔口袋的时间,是他上车以后的事,从事后每个人的证词都可确定这点;而我们也知道,打从隆斯崔上车之后,车门和车窗就再没打开过。当然有两个例外我们不能忽略,但其实这也毫无疑问,凶手必定是事发之后萨姆巡官侦讯过的、还留在电车上的一员,而从隆斯崔及其友人上车之后,就再没有人离开电车一步,除了一个例外,这个人奉达菲警官之命下车,但很快回到车上来。


    “我们也十分确定,车上所有人稍后在车库接受侦讯,经过彻底的搜身,并没有任何手套的踪迹;而且,你们也必定记得,这批人下车到进入车库这一小段路,两旁全站着警员和刑警,事后这段路一定范围之内也未发现手套。还有,巡官,你仔细回忆一下,在你跟我叙述完所有经过之后,我是不是特别问到,这批人的随身携带物品是否有手套一类的东西,当时你也断然否认。


    “换句话说:虽然凶手仍然留在车上,但这里有个极不寻常的情况,就是执行凶杀的这个重要道具,居然在行凶后不翼而飞了。它不可能被扔出车外,因为隆斯崔一行人上车之后,车窗就没再开过一个缝;它也不可能被丢出车门外,因为仅有的几次开门,都由达菲警官亲自把关动手,确认绝对没人可混水摸鱼,否则达菲警官一定会注意到且报告此事;这手套也不可能在车上销毁扔掉,否则搜车时必有残骸存留而立即被发现;甚至也没机会交由共犯或偷塞到某个无辜的乘客身上,因为那样的话手套也自然会浮现,而浮现在共犯身上和在凶手身上基本上并没两样,至于嫁罪其他乘客的情形,很显然在搜身时证明并未发生。”


    “如此说来,这幽灵般的手套究竟怎么凭空消失的?”雷恩停下来,喝了一小口咖啡,那是稍前胖法斯塔夫端来给这主客三人的,“推论至此,二位,我真心告诉你们,我心里非常振奋,布鲁诺先生你提到奇迹,这一刻摆在我眼前的不就是个奇迹吗?但尽管手套的消失如此神秘难解,但我依然不相信较无稽的解释,只简单寻求不违背古老逻辑法则的理性解释,意即它必定是经过某种方法、经过某种媒介处理掉的。手套既没有扔出车外,也没留在车上,那答案很单纯了,就是有人下车顺便带了出去。我们知道,事发之后,仅仅只有一个人下过车,这个人就是售票员查尔斯·伍德,经过达菲警官下令并亲自开门,前去通知警员墨洛以便向总局报案。至于在第九大道执行交管任务的警员希坦菲德,看见可疑主动跑来一事,由达菲亲手开门,而上车后也就从此一直待在车上;至于伍德找来的警员墨洛,情况和希坦菲德一模一样。也就是说,凶案发生后,有两个人上了车,全是警员,但离车的人就只有一个伍德,当然,他是去而复返,最后仍留在车上。


    “于是,我被迫面对这么一个结论,极不可能,极异想天开、极其违背外表常理:把手套带离凶杀现场并予以处理的人,竟是电车售票员查尔斯·伍德。当然,这个结论一开始连我自己都悚然一惊,但却如此确凿、合逻辑而且无从妥协,我不得不接受这个结论。”


    “真是神奇得不得了。”布鲁诺长叹。


    雷恩露齿一笑,继续说:“好,是查尔斯·伍德带走手套并予以消灭,究竟他就是凶手或他只是共犯?是否他只是利用事发的骚乱声,由凶手手中接过手套负责消灭证据?”


    “你们二位回想一下,在萨姆巡官叙述后的讨论时,我会说谋杀的经过我已大致清楚,但并未进一步阐明,理由是,当时我无从清楚判断伍德是凶手或是共犯。我怀疑伍德并非真凶,只是共犯,可是,伍德直接涉及这桩命案却是不争的事实。因为,若伍德不知情而凶手把手套偷塞到他身上——亦即伍德无辜被嫁罪——如此,手套要不就在搜身时被发现,要不就是伍德自己发现也必然立即报告警方;换句话说,手套既未在他身上找到,又不见他主动报告,那只有一种可能,他利用通知警员墨洛的机会带走手套并予以消灭,这就表明了他涉案,他知情,不管他处理这手套是为自己还是替别人。”


    “清清楚楚——跟拍下照片来一样清清楚楚。”萨姆低声应着。


    “这里,有个关于心理学上的验证,”雷恩轻柔地继续解说,“我们依据逻辑再来清理伍德的涉嫌,当然,他不应一开始就存有如此侥幸心理,希望自己行凶后有机会离车并扔掉手套,不,他绝不该冒这个险,而应该有一个最基本的心理准备,即他没机会处理掉手套,事后的搜身,这副手套会在他身上被发现,而这正是这个巧妙的谋杀计划中最最绝妙的一环!因为即使伍德身上发现手套,即使车上再无任何一副手套,他仍能理直气壮面对审讯。毕竟,售票员戴着手套一向被视为理所当然,就算在炎热的夏天,手套仍是他执勤时的正常配备。想想看,一位售票员,整天得收钱找钱,他拥有这一点基本的心理方面优势,即手套在他身上发现会被看成理所当然。顺着这可信的推论,使我对自己有关手套的整套想法更加确信,毕竟,如果伍德事先并无把握消灭这保护他行凶的必要道具,那他就得使用最寻常最不惹眼的护手方式,比方说手套。手帕既不自然,也难以确保隔绝毒针。


    “另一方面,伍德的谋杀计划其实应避开雨天,雨天迫使车门和车窗密闭,因此选在好天气的日子下手比较有利。若是好天气,他随时有机会将手套偷扔出车门或车窗之外来消灭罪证,而警方也无从认定丢弃者是谁——这一点对伍德很安全——毕竟整辆车上谁都有机会也有嫌疑;同时,好天气时,电车一路开来乘客上上下下频繁,警方也非得考虑凶手早已离车这种可能性不可。那既然选择好天气下手最有利,何以最后他却在个暴雨滂沱的日子来谋杀隆斯崔呢?这实在困扰我相当一段时间,但经过一段专心推敲,我以为不管晴天或下雨,这个特别的晚上可提供凶手一个几乎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最重要的原因是,当天隆斯崔有一大群朋友同行,其中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嫌疑犯。可能正因为这个突如其来的好运气太诱人了,让他顾不得原订的计划毅然出手,而恶劣的天气果然也干扰了他本来更周详的杀人计划。


    “而且,身为一名售票员,他当然更拥有一般凶手所没有的另外两样优势。第一,众所周知,售票员的制服外套口袋,为了装零钱并且收钱找钱不断摩擦,因此皆衬着一层坚韧的皮革,他大可放心把凶器放进其中一个口袋,随身携带,一抓住好机会随时可下手。我猜,售票员极可能把这浸了毒液的插针软木塞,带进带出已数星期之久;第二,身为售票员,他比车上任何人有更多的机会,把凶器偷放进被害人口袋中,因为,正如四十二街电车当天实际情况一般,每名乘客都必须通过售票员身边,尤其在交通高峰时间大批乘客蜂拥而上时,这个优势更是确立。于是,加上这两样合情合理的心理方面的讨论,对我个人而言,更确信了伍德的涉嫌……”


    “不可思议,”布鲁诺这时再次赞叹,“不可思议到可怕的地步了,雷恩先生,您所说的和史托普的自白,每一处细节都完全吻合,而我清清楚楚您并未和史托普谈过话。史托普坦白,那个插针软木塞是他亲手做的,至于纯尼古丁毒液则正如谢林医生在验尸报告中所说的方法——从市面上买回杀虫液加热蒸发,来得到纯度极高的纯尼古丁毒液,然后,他再将针浸到毒液之中。至于,他将凶器放入隆斯崔口袋的时间,是隆斯崔站在后车厢帮同伴买票、等着找回零钱那一刻。在进一步自白中,史托普也提到,他原先的确计划找个好天气晚上下手杀隆斯崔,但当天晚上,他一见有一群人跟着搭车,觉得有机会把嫌疑转嫁到这些人身上,这样的机会不可失,使他顾不得天气的问题。”


    “正如哪位学者专家所说的,思考胜于实证。”萨姆插嘴。


    雷恩仍带着微笑:“巡官,从你这么一个实证主义者口中说出,这样的赞美我觉得非常光荣……我继续说下去,现在你可清楚了,从你对第一桩命案的叙述,我完全确定伍德的涉嫌,但我无从判断他究竟是凶手,或只是个共犯,甚至只是另一位我所不知的凶手暂时利用的工具而已。这些,当然是警方接到匿名信之前的情形。”


    “至于匿名信到达之后,很不幸的,我们没有人知道伍德是寄匿名信的人,等我们做完笔迹鉴定知道真相,第二桩凶案已经发生,根本来不及防止。警方刚接到匿名信时,外表看起来,很像一个无辜的目击者,意外得知了这可能带来生命危险的凶杀真相,因此为了保命而冒险和警方联络。当我看了信且知道伍德是寄件人,而我又确定伍德知情,绝非只是无辜的目击者,由此分析这封信的意义便只有以下的可能:第一,这封信出自凶手手中,想误导警方,把嫌疑栽到另一个无辜的人头上;或是第二,这是作为谋杀共犯的伍德,基于某种理由想供出谁是真凶,或在凶手的指使下,要嫁祸给第三者。”


    “但这里有个错误的前提,即伍德已经死了,被谋杀惨死了。”雷恩手指交叠在一起,并再次合上眼睛,“在如此矛盾的直接照射下,我被迫得重头来一次,根据此信及当时的情况分两方面重新分析。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在于:如果伍德是杀隆斯崔的凶手(而不是共犯),为何他自己反而丧命于默霍克渡轮上,谁杀了他?”雷恩带着笑容回忆当时,“从这个问题,我们可顺势得到一些有趣的想法,我马上看出有三个可能:第一,伍德就是凶手,还有共犯协助行凶,而到头来这名共犯下手杀了他——可能是这名共犯怕伍德出卖他,或怕伍德以类似教唆犯罪的罪名,将谋杀责任栽到他头上;第二,伍德是单人作案,并无共犯,而他想将罪名转给无辜的第三者,但反倒被对方杀了;第三,伍德因其他不知名的理由被杀,和隆斯崔案没关联。”


    雷恩毫不稍歇地继续:“我认真地分析这每一种假设,第一种情形——看起来机会不大,因为这名共犯若担心伍德出卖供出内情,或甚至以教唆罪名裁他为主犯,那对这名共犯而言,伍德活着远比死对他有利。记住,在这个假设中,我们设定伍德是谋杀主凶,若伍德倒过头来要招供或要诬陷,共犯只要简单供出真相就行了,他的罪状远比伍德轻;而一旦他杀了伍德,他不仅当场也成为杀人凶手,而且连隆斯崔命案的嫌疑也顺势落到他头上,无法再丢回已死的伍德身上,在面对官方的审讯时绝对百口莫辩。


    “第二个假设——一样并不对劲。首先,伍德打算栽赃杀人罪名的无辜第三者,没理由事先知道伍德的嫁祸计划并已去信向警方告密,而能抢先一步动手杀人;其次,就算他不知为什么事先察知,那他只消说明自己并未涉案,何必贸然杀人?


    “至于第三个假设,伍德被某个不明人物以不明理由杀害,这不能说完全不可能,但未免离谱了些,巧合得太令人不敢相信——这最令人不满意。”


    “二位,现在事情变得很诡异了,”雷恩注视着炉火好一会儿,跟着,他闭上眼,“通过以上的分析,以及我遵从严谨逻辑的进一步侦探,我发现我不得不放弃这三个假设的基本前提——伍德并不是隆斯崔一案的主凶,因此,建立在错误前提上的三个假设就经不起考验——非常非常不对劲。


    “因此路不通,我要自己改弦易帜,走另一道路,认真检讨第二组可能的假设——即伍德不是隆斯崔案的凶手,只是该案的共犯,他写这封信是打算供出真正的杀人凶手。


    这个想法使继之而来的伍德之死显得较合理。它说明了伍德完全知道谁是真凶,并打算告发,于是,凶手为了不让自己的罪状外泄,遂再次杀人。这个推断的逻辑极其完美,看不出哪里有缺陷。


    “然而,我却没有任何挣脱泥淖之感,事实上,我反倒更觉得越陷越深。因为,如果这个前提确凿无误,我一定得问自己:作为共犯协助谋杀隆斯崔的伍德,何以要主动和警方联系,供出自己的罪行?在他揭发凶手罪行的同时,自己涉案的部分也无法避免一起曝光,不管是从警方的追查而曝光,或是真凶被逮之后玉石俱焚地把伍德一起拉下海。


    “所以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要如此不顾自身安危,选择对自己有百害无一利的告密举动呢?唯一的答案是——有意思但总有哪里不对劲——伍德后悔了,对自己协助谋害隆斯崔的罪行害怕起来,他为了自保期望主动告密能获得减罪的机会。


    “推论至此,往下的答案似乎便昭然若揭了,依照伍德在隆斯崔一案的必然涉嫌和他寄至警方的这封告密信综合来看,最合理的解释是,伍德同样是被杀隆斯崔的主凶所杀,原因是,伍德密告,背叛了主凶。”


    雷恩叹口气,把脚伸向壁炉的木架:“但不管事实真相究竟如何,接下来我的行动路线清楚摆在眼前,或正确地说,不可避免地摆在我眼前,我必须深入追查伍德的私生活及一切背景资料,以期能找出这位怀疑是谋杀共犯人物的真正身份——当然,也有可能此人即真凶。


    “这次的调查事后证明,成为我脱开泥淖的转折点,虽然开头时看似无用,但非常意外,忽然一个不一样的、全新的视野在我眼前开展出来。当时,我极其惊异……我还是按部就班从头细说吧。


    “巡官,你绝不可能忘记,我不可原谅地扮成你的模样,前去威荷肯伍德所租的屋子,并不是想借你的身份和权力玩什么权谋,而是我了解此行十分重要,而且我自己也完全不知道查哪些地方、查哪些事。因此我一定得先确定一件事,即我可用不着任何解释放开手去查询。我仔细看过整个房间和所有屋内的陈设以及物品,和伍德的身份百分之百吻合,包括雪茄、墨水、纸张以及银行存折等等。但这其实是伍德巧妙的伪装。二位,他有意丢下存折,牺牲了一笔对他而言绝不算小数目的金钱,只是为了让这个他所创造出来的小人物样子更加逼真!我找到银行,钱还在,没人提领,而且存款金额的增加方式和数字极符合他的身份,毫无可疑之处;我又查询他居处附近的各个商店,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一些有关此人私底下不为人知的情况或曾经和什么样的人有过来往,但依然没有收获,一点点收获也没有;我再走访了那一带的药房、医生和牙医,没有结果,却反而有意思极了,显然这个人从未在这一带看过病,我问自己这是怎么回事,是否他在纽约市区这边有固定看病的医生——有一名药剂师也曾指出这个可能性——在进一步查证之前,我暂时只能先把这个疑问摆着。


    “接着,我转去电车公司拜访人事经理,对自己要追查什么仍一片空白,但很偶然的,我却遇见一个奇特、不可思议却极其引人入胜的细微之事。你们二位该记得那份验尸报告吧,默霍克波轮上的被害人,经确认为伍德的验尸报告,里头曾提到,死者下腹部有一道开刀疤痕,是两年前左右阑尾炎手术留下来的。然而,从公司执勤记录和人事经理口中,我所亲眼看到、所亲耳闻到的却是,在伍德遇害前整整五年时间,他从未请过假休过假,五年内全勤。”


    雷恩的声音激昂起来,布鲁诺和萨姆也不自觉越来越倾身向前,仿佛被老演员脸上一分分涌现的喜悦之色给吸了过去。


    “奉一切戏剧守护圣徒之名,这样的矛盾如何可能?伍德既在死前两年动过阑尾炎手术,却又同时能在死前五年内毫无休假每日执勤?众所周知,正常的阑尾炎手术至少也得住院十天——这是最少的了,一般总要请病假两周到六周左右。


    “答案正如麦克白夫人的野心一般,毫无妥协的余地——这个矛盾证明了默霍克船下所发现据说死者是伍德这个说法,大有疑问——那具留有两年前阑尾炎手术疤痕的尸体——绝不是伍德本人,也就是说——由于这片全新处女地的发觉,我的眼前完全明亮起来——也就是说,伍德并未遇害,这只是一幕精心策划的巧剧,让所有人以为伍德这个人已一命呜呼了;简单一句话,伍德还活着!”


    在一段几乎个人窒息的沉默之后,萨姆真心赞美地深深叹口气,雷恩又展颜一笑,用沉稳的声音继续说下去:“于是,这第二桩谋杀案原已确认的一切全盘崩溃了,得从头想过。伍德仍活着这个铁一般的事实,说明他亲手所写的那封告密信只是烟雾,是接下来安排伍德这个人死亡的一步妙棋而已,他从头到尾无意跟警方真正碰面告发隆斯崔一案的凶手。而警方这边,发现伍德答应说出凶手姓名的前夕突然遭害,只会顺理成章认定,伍德被害是真凶杀人灭口,这么一来,他就算被察觉有某种程度涉嫌,也从此摇身变为被不明真凶所害的无辜第三者了。那封告密信,加上那具精心安排身份错觉的尸体,巧妙地误导了警方,让警方的追查方向远离了真相,更远离了伍德这个人。


    “而且,伍德活着这个重要无比的观点,对我们也有另外的启示。他之所以安排这一桩诈死的谋杀案,理由是伍德这个人必须消失,这在我们下面谈到第三桩谋杀案时就可看得很清楚。进行第三件谋杀案时,他是以列车员艾德华·汤普森的身份,因职务所需得以合理出现在凶案现场作为证人,来掩饰自己凶手的身份,这和第一桩隆斯崔谋杀案的列车员查尔斯·伍德身份,完全如出一辙——类似的时机、类似的现场和类似的身份掩饰,因此,他非得让自己成为完全不相干的两个人才不会引起怀疑。巧妙的是,伍德安排自己成为受害者的这桩谋杀案,事实上是一石两鸟之计——他不仅借此让查尔斯·伍德完全消失,也同时按计划杀掉另外一位他本来就想杀的不知名人物——就是渡轮上那具身着伍德制服的尸体。


    “这里,我们再来看渡轮上那具偷天换日的尸体。那具尸体之所以让所有人深信是伍德,关键在于一条腿上的醒目伤疤和头上的红发,至于其他部分则损毁得太厉害而无法作为辨识身份之用。而我们晓得伍德是一头红发,且根据司机吉尼斯的证词,伍德腿上的确有这么一道长疤,完全吻合。然而,如果这具尸体不是伍德,那是什么意思?我想,发色同为红色可能是巧合,方便伍德利用,腿上的伤疤则不会那么巧,必定是有意伪造的——伪造的时间长达五年之久,在他才刚进入电车公司和吉尼斯成为搭档一开始,他就有意让吉尼斯看到这道长疤。他认准日后成为默霍克渡轮被害人身上两样是醒目的特征——发色和伤疤,从一开始就加以伪造,因此,等这具尸体破破烂烂地从河中捞起,谁都毫无疑问他认定是伍德。这也就是说,伍德计划渡轮上这桩谋杀害最少已有五年之久,而渡轮这桩谋杀案其实是隆斯崔命案的下一个环扣。同理可证,隆斯崔命案的筹划时间也至少五年,甚至更久。


    “我们尚可归纳出另一个结论:渡轮谋杀案之前有人看到伍德上了船,而他既没有真地被杀,后来又消失不见,我想,他有可能是在警方赶到前就偷溜下船,而更可能的是,他摇身变为另一个不相干的乘客,安然接受萨姆巡官的侦讯,再大摇大摆地离开……”


    “依据我所知的事实,”布鲁诺插嘴,“您认为较可能的那个答案是对的,他的确留在船上,这是史托普亲口招供的,他扮成珠宝推销商汉瑞·尼克森。”


    “尼克森?哦?”雷恩说,“非常聪明,这个人其实应该成为演员——他对装扮成各种不同的人物,拥有极其了不起的天赋。我一直无法确知凶案过后,伍德究竟是否仍留在船上,现在听你说他扮成推销商尼克森,更让我觉得谋杀的每一个细节都接得如此巧妙:尼克森是推销商,随身带着和伍德拎上船一样的廉价提包完全合情合理,因为伍德非带这个提包上船不可,一方面他得携带事后扮成推销商的必要行头,一方面他更得携带杀人的必要凶器,而这个重击被害人的凶器,事后可连同被害人的衣物沉入河中……的确聪明极了,一个巡游四处的推销商,他既不用交代明确的住址,在特殊的时候他避不见面亦合情合理,比方说如果警方发现他的行踪不明,也会自动以他工作需要的理由作为解释;尤有甚者,他杀人后仍保留手提袋,里头预先装了廉价的珠宝饰物——这时他已换好一身推销商的衣着,把被害人的衣物连同杀人的钝器沉入河中——自自然然,毫无破绽。而且更细微的是,我记得,他还备有订货单,单子预先印了他推销商的假名,也写上他暂时落脚的租屋地址;此外,为了顺利转换成尼克森这身份,伍德特别去买了二手新手提袋,因为原有的旧手提袋有好几个人见过,可能有哪处特征被认出是伍德所有,如此换由推销商尼克森带下船,当场就穿帮了。因此,他考虑周到地故意先弄坏旧手提袋的把手部分,使每一环细节都完美无比。我不得不说,这个人什么都想到了,甚至连万一在警方赶到无法顺利溜下船这情况,他都预留了极其聪明的退路。毕竟,他无法事先确定,在尸体扔下河中引起骚动之际,有没有机会趁乱下船,在一个完美的谋杀计划中,他得事先将这个风险消除干净。”


    “雷恩先生,”萨姆说,“这是我有生以来所听过最神奇准确的推理,我得实话实说——一开始,我一直以为您嘴上吹嘘,根本就脑袋空空,但这个——老天啊,这样的推理能力简直就是神了。”


    布鲁诺舔舔嘴唇:“萨姆,我百分之百支持你的说法,我看过凶手的自白书,已知道谋杀案的基本来龙去脉了,尽管如此,我还是想不出雷恩先生究竟是如何打通这三件谋杀案的所有关节,而能干净利落地一击中的。”


    雷恩伸出白皙的手制止这两名激动的听众,但这一刻,他却也敞开怀笑开来:“二位,对不起,你们一下子跳到第三桩谋杀案,会把我要说的话弄乱——这第二桩案子还没说完啊!


    “我回过头来问自己个老问题:伍德究竟仍只是一名共犯呢?或者他直接就是凶手?在我没发现渡轮上的尸体不是他本人前,我倾向于前者,但现在钟摆荡回到后者来了。


    “这里有三个很明确的心理学理由,证明伍德是隆斯崔案凶手的理论。


    “第一点:伍德整整花了五年时间,五年如一日地扮演一个不知名的人物,为这个人的被杀做准备——这样的行径,说明他直接就是凶手,而不只是客串凶手的谋杀工具。


    “第二点,告密信的出现再加上尸体的巧妙身份伪装,纯粹只为了抹去售票员伍德这个人的存在,这么大费周折的计划,也说明伍德是凶手,而不是不重要的边缘人物。


    “第三点:所有的设计,所有的细节安排很明显,都指向保护伍德这个人的安全——更清楚说明伍德就是整桩事情的真正核心,而不是外围摇旗呐喊的人物。


    “总而言之,这第二桩谋杀案的最终面貌是:伍德,这名杀了隆斯崔和一位无名被害人的凶手,以漂亮的手法扮成被害人,从两桩谋杀案永远抽开身去,并顺势让德威特不明不白卷入这两件谋杀案的漩涡中心。”


    说到这里,雷恩站起来,拉了墙上的拉铃,法斯塔夫立刻冒出来,雷恩吩咐他再弄一壶咖啡过来。重新坐下来后,雷恩接着说:“很明显的,下一个问题变成:伍德为何要诱骗德威特上船,并且用雪茄来栽赃他呢?——为了符合伍德只是整桩的案的共犯这一步一步的设计。他以某种有效的手法诱德威特上船,极可能是察觉了德威特和隆斯崔的长期龈龋,以至在警方眼中,德威特涉嫌最重;也可能能是——这非常非常重要——伍德不仅要对付隆斯崔,也同样要对付德威特。


    “以后一种情形来看,如果这个嫁祸行动成功,德威特必遭警方收押,可是如果审讯后,或因证实清白或因罪证不足得到开释,则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凶手绝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照他原先所拟定的谋杀计划向德威特下手。我便是基于这一点,”雷恩从法斯塔夫手中接过咖啡壶,为两位客人续了杯,“基于这一点,我尽管清楚德威特是无辜的,却宁可他遭到收押审判,毕竟,只要他一天尚置身于法律判刑的危险之中,他就一天能避开伍德的魔掌。无疑地,当时你们二位一定对我这个特别处置不解。没错,这很奇怪,但为了把德威特从更险恶的危机中拉出来,我不得不放手让他置身于另一个危机之中。当然,在此同时,我也争取到一点喘息的机会,一小段清静的时间,可供我将全部案情仔细地反刍一番,看是否能理出逮捕真凶的有效罪证。别忘了,从伍德诈死后,他就像断线风筝般再也不知去向了……另外,德威特遭收押我以为还有一样好处是,我总希望空前的窘境——面对生或死的审判——会逼德威特和盘托出一切,我已查知他极力隐藏着一些秘密,而这些秘密无疑关联着这位会冒名为伍德、如今躲在暗处蠢蠢欲动的凶手。


    “然而,审判的进行急转直下,状况对德威特越来越不利,这时,尽管我在此期间并无任何收获,但为了保住他的生命,我遂不得不主动涉入,提供德威特手指受伤的辩护观点。在这里我得特别指出,我绝不是仰仗自己洞穿德威特手指受伤这张王牌,怀着愚弄之心,才放手让你们收押他。布鲁诺先生,事情正好相反,我完全是太信任你们的判断和智慧,才放心让德威特面对审判的危险,否则我会主动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全说出来。


    “随德威特的无罪开释,他的安全问题立刻变得迫在眉睫了,”雷恩这时脸色变得阴郁,声音也开始黯然下来,“案发当天晚上,我会一而再再而三想说服自己,德威特被杀责任不在我,很清楚,我从头到尾一点也不敢掉以轻心。事实上我也答应陪德威特回他西安格坞家里,甚至还打算留在那儿过夜,我当然也无法完全把一切预备得天衣无逢。


    “然而,在我内心深处,我不得不承认,我真没料想到伍德会选在德威特获释当天晚上立刻动手。毕竟,尽管当时我对伍德的新身份,对他身在哪里,毫无概念,但我总以为他会耐心地等上一星期或一个月再慢慢找机会下手,但伍德完全出我意料之外地会抓时机。


    “他一发现德威特获释当晚机会绝佳,便毅然紧抓不放,在这方面,伍德无疑比我敏锐多了,才能如此有效地致命一击。当天晚上,柯林斯找上德威特时我一点也不以为怪,因为我太清楚柯林斯绝不可能是伍德扮成的,总而言之,”——在雷恩清澈的眼中,有一抹自责之色——“在这桩罪案中我并无资格宣称胜利,我还是不够敏锐,不够敏锐到能将被害人从凶手魔掌中救回来,我甚至认为,自己只能算个业余的半吊子侦探罢了,如果将来还有机会参与任何的探案工作的话……”他叹口气,继续说,“我所以接受德威特邀请的另一个理由是,德威特允诺我第二天早晨会说出一切秘密,当时我猜想——现在我已完全确定——他要告诉我的是他一段秘而不宜的往事,也就是史托普自白书里所说的往事,更是何以德威特家里会出现那位南美访客的原因——巡官,我猜你不知道有过这么个南美访客吧!——我追查这名南美访客,依循线索找到乌拉圭领事亚贺斯先生……”


    布鲁诺和萨姆满眼惊讶地看着雷恩:“南美访客?乌拉圭领事?”萨姆唾沫四溅,“为什么我从没听过有这两号人物?”


    “巡官,这两人的事先按下不表,”雷恩说,“我们把话题带回来,当我知道了伍德只是改名换姓,仍好好活着的这个致命事实后,伍德是谋杀案共犯的所有可能性,一下子全不存在了,他千真万确就是杀人凶手,用好几年的时间来筹划每一处细节,使这一系列的谋杀案,手法极其大胆、想象力十足且几近完美。而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得承认,对于这么一个凶手的长相身形,我连一点点概念也没有,扮成查尔斯·伍德,那个我所见过的查尔斯·伍德,已彻底从这个世界消失了,至于他将以怎样的身份怎样的容貌复出,我除了臆测一无他法。但有一点我却完全可确定,那就是他的杀人计划势必复出,这就是我所等待的。”


    “第三桩谋杀案怎么来的?”


    雷恩喝一口热咖啡振作精神:“德威特的骤死,以及该案所呈现的一些事实,清楚地显示这也是一桩计划周详的罪案——极可能和前两桩谋杀案同为一项连环杀人计划的一环。


    “我所以能顺利解开这第三桩谋杀案,几乎全凭德威特身上那本五十张新回数票。那是案发当晚在西岸线候车室里等车时,德威特当着我和亚罕、布鲁克面买的,若不是那本回数票,我实在不敢说能否有如此圆满的收场。毕竟,尽管我知道杀人的仍是谋害隆斯雀的同一个凶手,但我完全不知道他要戴着哪一种假面具来杀德威特。”


    “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本新回数票放在德威特身上的位置。在威荷肯终站,德威特将回数票连同为众人购买的六张单程票,一起放入他背心的左胸口袋内。而后,在他和柯林斯到末节车厢谈判前夕,他同样从背心的左胸口袋掏出六张单程票交待给亚罕,而且我亲眼所见他并未将回数票拿出换到另一个口袋。然而,在座的萨姆巡官亲手搜查尸体时,我惊骇地发现,这本新回数票不复出现在原来的背心左胸口袋中,而改放在他外套的内口袋中!”雷恩感伤地一笑,“德威特是子弹击中心脏致死的,这颗子弹穿透他的外套左上部、穿透背心左胸口袋、穿透衬衫、穿透内心,直达心脏。事情再清楚不过了,他中弹那一刻显然这本回数票已不在背心的左胸口袋之中,否则这本回数票一定也被打出个弹孔来。然而,我们找到这本回数票时,它完好无缺,甚至没剪过票,也没有列车员收票的记号。


    “我立刻自问:在德威特被杀之前,究竟是什么缘故这本回数票会被移到另一个口袋?


    “我们回想一下尸体发现时的样子。德威特的左手中指缠在食指上,形成某种奇怪的手势,而谢林医生坚持称德威特是瞬间致命,因此这两个奇怪交缠的手指便明白显示了以下三点:第一,德威特这个手势是在中弹前做的——因为没有死前挣扎这回事;第二,德威特惯用右手,但手势却出现在他左手,因此,我们可推断,做此手势同时,他的右手有事忙着;第三,我们实验过,要做出这个奇特手势相当费力,因此,它是有意做出,和谋杀案有某种关联。


    “我们先跳到第三点开始。如果德威特生性迷信,那这两根怪手指可能就是某种驱魔避邪的手势,而且可能是他在知道自己将死,本能做出这种有关鬼神的手势以驱赶即将临身的邪灵恶鬼。但众所周知,德威特连最轻程度的迷信都没有,因此,这个他有意留下的手势,必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是和凶手有关。毫无疑问,德威特所以会在死前留下这个手势,源于德威特被柯林斯找去前,我、他、亚罕和布鲁克的一段谈话,我提到一个被谋杀的人,在死前奋力留下信息以揭发凶手的身份,因此,我十分确信德威特这可怜的人,在面对死亡的一刹那间突然想到这刚刚听来的故事,留下信息给我——对不起,我应该说,留给我们——意图指出杀他的人是谁。”


    布鲁诺忽然得意起来,萨姆更兴奋大喊:“这点我和布鲁诺总算猜对了!”但他的脸马上一拉,“但是,”他说,“猜是猜对了……但这个见鬼手势怎么扯上伍德呢?这小子迷信吗?”


    “巡官,德威特的信息并非以迷信不迷信来指称伍德或史托普,”雷恩回答,“坦白说,我并没花心思去解析这个手势,怎么说?我觉得这太神奇太异想天开了,因此当时我对这个手势的意义也完全没有概念。事实上,若能弄清德威特这个手势和凶手的关联,其实对解决整桩罪案非常有效——我得很丢脸地承认,手势和凶手的关联非常直接非常清楚,从头到尾摆在我眼前瞪着我看……


    “总而言之,这两根交缠的手指,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德威特借此指出凶手是谁,而你们晓得,德威特能够留下凶手身份的线索,证明他认得凶手,熟悉要杀他的人是谁,他才能留下个信号指凶手某种独有的特征。


    “而从这个手势,我们可知道更多的事。不管它代表什么意义,它出现在左手,表示面对凶手当时,德威特所惯用的右手正做着某件事,如同我刚才说过的。现在,我们就来想想,他的右手可能在做什么?现场并无任何格斗的痕迹,会不会他当时用右手抵着凶手呢?但依现场看起来,德威特以左手做手势时。右手似乎也不太像做这事——我们再强调一次,做这个手势颇费几分力气。我不断问自己,还有没有更适合的解释呢?从尸体发现的情况,有没有任何象征显示出右手可能做些什么呢?有的,有特征!——就是我所知道车票换了口袋这件事!


    “我立即检验各种可能。比方说,可能德威特在凶手找上来之前,自己把车票给换了口袋——是有可能没错,但如此一来,车票换了口袋这事就跟整极命案毫无牵连,有关他当时右手做些什么这问题也只好原地踏步了。然而,如果车票换了口袋这事是发生在谋杀前后,那我就能一举解释当时右手在做什么,也能让德威特不以惯用右手、改用左手留下讯息的现象合情合理。后一种想法的延展性十足,它的确让所有的事实得到解释,也正因为牵涉如此广泛,所以需要更缜密的检验分析。这里,我们先问:这样一种想法会引领我们到哪里?


    “比方说,它导出这样的推论:何以凶案发生当时,德威特的右手会拿着他的回数票?


    “这只有唯—一种解释——他正打算使用。而我们知道,柯林斯和德威特分手之前,列车员并未前来收票检票,当天凌晨警方到他公寓逮捕柯林斯时,查出他的车票并未被撕走亦未被剪洞;如果说列车员来过,那柯林斯身上至多只会出现剪了洞的票根。所以说,德威特独自走入那一节加挂车厢时,列车员尚未前来收票。当然,这个推论我不是案发当晚在车上完成的,那得等到你,巡官,追查柯林斯发现那张未被撕走的车票时,但我当时的确已完成了这样的基本推论。因此,你的新资料进来时,立刻有清楚的意义,也证实了我的推断。


    “于是这个假设得到证实了,德威特在进入加挂车厢之前,列车员尚未前来收票。然而,依据我进一步推论,何以在他死前一刻右手会拿着回数票呢?最自然最合理的解释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列车员来了。偏偏两名列车员都宣称并未看见德威特,如此,是我的推论有误吗?不,不见得,我们不难想到,如果这两名列车员之一,会见过德威特,那他就是凶手,而正因为他是凶手,所以他得谎称并未见到德威特。”


    布鲁诺和萨姆的坐姿已推进到椅子前端,身子几乎掉地了,全副注意力投注在雷恩的精巧案情解析之中,雷恩以柔和却震撼力十足的声音继续说:“德威特死前,右手拿着车票的这个说法,是否合理解释了已知的所有事实呢?是的,的确是这样。


    “第一,它解释了何以德威特用左手留下手势。


    “第二,它解释了为何右手有事忙着,以及右手正在做什么。


    “第三,它解释了何以车票未经列车员处理。因为,若凶手果真是列车员,当他杀了德威特后,发现他手上的车票,列车员绝不会如常撕票剪洞,这票根上所剪的洞将成为铁证,证明他可能是最后一位见到被害者的人,也因此必然涉嫌重大,或至少成为警方调查的重点对象——自然,对一名计划周详的凶手而言,这绝不是件愉快的事。


    “第四,它也解释了何以回数票出现在外套内口袋里。如果凶手真是列车员,他当然不可让警方发现车票握在死者手中,理由和前面所说的不可剪票收票一样——这类被害者临死前说明意义十足的特殊迹象,是凶手最该避免得——它说明了德威特看到列车员,未及收票,随即遭害。而另一方面来看,列车员又不能把车票拿走,因为回数票上的日期是案发当天,德威特又有数名同伴随行,这批人中间可能有人目睹购票经过,而一旦尸体发现时回数票不翼而飞,警方顺理成章会产生‘车票——列车员’这样对凶手的不利联想。不行,拿走车票行不通,最好的方式是保护列车员未和被害人碰面、从头到尾置身的案之外的干净印象。


    “好,既然——最聪明的方法是不把车票带走,那该如何处置这张出现在德威特右手的醒目车票呢?当然是重新放回德威特口袋里——这最合理是吧?但放哪个口袋呢?有关这个,不管是凶手原来就察觉了德威特放置车票的固定口袋,抑或经过检查知道了德威特放置车票的口袋,当他在德威特外套的口袋中找到过期的老回数票,自然会将新回数票也一并放入,试想,还有什么地方比这里更自然更不引起怀疑呢?退一步来说,就算凶手知道德威特的新回数票其实是收在背心左胸口袋中,他也无法把车票放回原处,理由是,这个口袋已被射杀德威特的那颗子弹贯穿,把一本完好的车票摆回一个有弹孔的口袋里,这等于宣告世人,这本回数票是谋杀之后才放过去的,这样的疑点凶手也非避免不可。


    “第五,从上述四点,我们可简单归纳出——德威特死前右手拿着车票这个推论,也合理解释了回数票上何以没有弹孔。列车员无法再对着车票再开一枪制造一个一模一样的弹孔,以便把车票神不知鬼不觉放回原来的背心口袋之中。而且,我还可以再加一个理由,再开第二枪等于要再次冒着被听见枪声的危险,而这第二枪也很可能在车上留下弹头或弹痕被警方发现。总之无论如何,这些补救手法显然都太冒险、太费事、太容易留下破绽也太不明智了,不行。因此,经由每一方面的分析,凶手只能选择最自然,也是看起来最安全的一条路。”


    “到此为止,”雷恩继续,“这个推论已通过每一处细节的检验,但我们是否有确证证明凶手就是列车上的列车员之一呢?有一个极有意思的心理学方面的证据。我们知道,列车员是整辆列车上最不容易被留意到的一人,他出现在列车上任何地方都不会引起怀疑或注目,也就不容易有人记得他的一举一动。也就是说,车上其他任何人有什么不太寻常的举止,很容易被注意到——而一名列车员,正如实际上所发生的,可堂皇穿越车厢,跨入最后的加挂车厢,而不在任何人脑中留下记忆。事实上,尽管我应该是当时全车最警觉最留心有任何异状的人,连我也没注意到这点,凶手定是在柯林斯跳下车之后通过我们进到加挂车厢里去的,但我完全没任何他走过的印象。


    “另一个确证是,凶枪的消失和最后的寻获结果。这把左轮手枪没留在车上——它的发现地点是距谋杀发生后五分钟车程的一条小河之中。很明显,凶手在作案五分钟之后才处理凶器,这难道只是个偶然之事?——而且又那么偶然,手枪哪里不掉,准准确确地沉入到沿线的小河中几乎不被发现?常理来说。凶手作案后立刻处理凶器,远比他带着凶枪等五分钟要安全多了,但他决定等——为什么?


    “我的推论是,凶手心中雪亮,尽管车外漆黑一片,车子开到哪里会经过那条小河——这是处置凶器的最佳地点——因此,他宁可多等五分钟,等到车开到他所熟知的小河再扔。这意味着,凶手极其熟悉这列车的沿线状况,而这列车上谁最可能如此熟悉沿线状况呢?不言自明,当然是长期服勤的列车雇员,他们每天同一时间同一路线经过沿线同一处地方,这些人包括司机、机务员和列车员……列车员,又是列车员!凶手是列车员这个推论又一次吻合,尽管这纯粹只是心理学上的佐证。


    “我还有另一个确证,一个最有力最直接的确证,但这先保留到一会儿再谈。


    “案发之后,我就从相反方向倒回来思考凶枪的问题。我问自己:如果我是这名凶手列车员,我将会怎么处置这把棘手的枪械?如何处置最不容易被发现?最惹眼之处——沿线两旁或甚至就在铁轨路基边——是警方的必搜地点,这应该放弃。而说真的,在这条路线两侧的所有可能地点,既适合丢弃凶器又能保证凶器不容易被找到,我纯靠推论,马上就想到最合这些条件的所在,一条河流……于是我察看了沿线的地图,标定出所有符合这些条件的沿线河流,终于成功找出这把凶枪来。”


    雷恩的声音昂扬起来:“好,究竟哪个列车员是凶手——汤普森或勃登利?除了最直接的一点,列车的后半部车厢属于汤普森的执勤责任区之外,我们并无其他直接的证据来分辨出谁是凶手。


    “但等等!我既已推论出这第三桩命案的凶手是列车员,而第一桩命案的凶手也是列车员,可不可能这两名列车员其实是同一个人呢?——也就是那个伍德?是的,非常非常可能,毕竟,杀隆斯崔,杀渡轮上的不名男子,和现在的杀德威特,无疑出自同一组缜密计划下的同一只手。


    “而伍德的身体特征我们知道的是什么?红头发和伤疤在这里不用谈,前者可简单用假发来冒充,而后者则摆明了是假的——我所能掌握的最起码特征是,伍德是个高而壮的男子。老列车员勃登利,小而瘦弱;年轻列车员汤普森,高而壮硕,于是,汤普森便是我们要找的人。


    “至此,我终于走到这尽头的一点:德威特是汤普森所杀的,而我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位杀人的汤普森,也必定是杀人的伍德。


    “但这位伍德——汤普森究竟是何许人?很明显,这三件案件源起于同一个动机,而这动机至少已有五年之久,甚至更久。于是,我的下一步路就明白出现在我眼前——我必须追回隆斯崔和德威特两人的陈年往事,去找出究竟是何人有如此强烈的杀人动机,筹划多年,非置这两人于死地不可。


    “你们两位现在已知道凶手的真正身份是史托普了。但当时,我对过去这段往事一无所知,我唯一察觉有迹可寻的是,从德威特管家乔肯斯口中,我听说不久前,德威特家中曾住着个谜一样的南美访客——我由此出发,巡官,你得承认在这方面我小小领先一步……这看起来是有用的一条线索,因此我立刻遍寻各个南美领事馆,最后才追到乌拉圭的荷安·亚贺斯领事那儿,由他口中问出这段残酷的往事。这段往事现在你们也都清楚了,但在当时对我而言,却是一道重要的环扣,让我可将德威特、隆斯崔和另外两人联系起来——马丁·史托普,越狱的犯人;以及威廉·柯洛奇,德威特-隆斯崔证券公司的隐名第三合伙人。在这两人之中,史托普必然就是那个伍德——汤普森,他的杀人动机再清楚不过——复仇,而且目标直接指向其他三人。因此,我做出结论,史托普就是该名列车员,而柯洛奇则是渡轮上的被害人——史托普精心策划五年,刻意仿冒柯洛奇的一头红发和腿上的伤疤,以便除之而后快。因此,柯洛奇尸首被发现时,由于身体其他可辨识的部分已摧毁殆尽,就被误认为伍德。


    “这就是第二桩凶案发生后,我向两位要求失踪人口报告的理由。早在听亚贺斯领事所说的往事之前,我一推论出尸体并非伍德开始,我就知道伍德一定杀了某人,而这些失踪人口报告里也许有某些线索也说不定。直到听了亚贺斯领事所言,我才知道死者就是柯洛奇,毕竟,史托普不可能只因为需要一具尸首诈死,而随便杀个不相干的第三者来顶替,却得花整整五年时间去模仿他的红发和伤疤。至于史托普是如何诱骗柯洛奇上渡轮来进行谋杀,我不知道,直至现在还不知道,布鲁诺先生,史托普有没有说明这点?”


    “有的,”布鲁诺哑着嗓子说,“史托普一来为了不让柯洛奇认出他的笔迹,再者为了不让他起疑,从未写过恐吓信给柯洛奇。作案前,他谎称自己是德威特-隆斯崔证券公司因故被解雇的会计,写信给柯洛奇,说明德威特和隆斯崔在账上做了手脚,侵占了柯洛奇应得三分之一收益中的绝大部分金额,那半年一次的大额支票,其实和柯洛奇应得的数字相距甚远。当初,三人带着钱回到美国,柯洛奇坚持要求分得未来收益的三分之一;而对于这位莽撞、残酷成性又极不可靠的同伙,他只要一天手握三人在乌拉圭的秘密,德威特和隆斯崔也就别无他法,只好答应他占有三分之一的股份,并分享未来三分之一的公司收益。我所了解的是,这些年来,隆斯崔几次不愿再分钱给柯洛奇,但却被德威特挡了下来。总之信寄到柯洛奇手中,史托普以公司会计的身份谎称他手中握有侵占的确实纪录,若柯洛奇肯前来纽约碰面,他会提供这份证据结柯洛奇。史托普看得极准,抓住了三人的心事及一贯流言——柯洛奇立刻就信了,认定这两个当年联手作伪证的老同伙要一脚踢开他了。史托普在信上还说,要柯洛奇到纽约后留意纽约时报的个人通讯栏。柯洛奇完全上钩,怀着一肚子怒气和担心打算到纽约兴师问罪,果然在纽约时报上见到史托普给他的消息——要他悄悄结账离开饭店,10点40分在威荷肯码头搭上渡轮,到北侧的顶层甲板碰面,一切行动得隐秘不可引起注意。就这样,柯洛奇非常合作地上门送死。”


    “不止这样,”萨姆插嘴,“史托普这狡猾的魔鬼还说了他诱骗德威特上船的经过。他仿冒柯洛奇,在星期二当天早晨打电话给德威特,约德威特塔当晚10点40分的渡轮,在底层甲板碰面。他特意以极其尖利又紧张的口气,说有要事相商不见不散,还叮嘱德威特‘千万小心’,不要被看见——他也同样叮嘱柯洛奇,把两人在船上偶遇的几率降到最低点。”


    “有意思了,”雷恩低声说,“这完全说明了德威特何以不肯透露碰面对象,对于柯洛奇这个人,德威特一定得保密到底,免得柯洛奇在警方侦讯下,一时情急全盘托出过去在乌拉圭的污秽往事。史托普也完全知道德威特会保持沉默——他敏锐地掌握了德威特的性格。”


    “说真的,”雷恩深思着继续说,“史托普这个人无与伦比的才华和胆识,一再让我叹服不已。记住,在这整个谋杀过程中,没有激情、没有冲动,甚至没有一丝一毫的情感渗入其中,而是以长年钢铁般的意志力所凝铸出的冷静且精准无比的杀人罪行。这个人实在具备了伟大人物的所有条件。你们想想看他是如何进行第二桩谋杀案的,他必须以伍德的身份和柯洛奇在顶层甲板碰面,诱他到角落,拿出手提袋中的钝器重击柯洛奇,再脱掉被害人的衣服,让他换上自己的制服,然后从手提袋拿出另一套新装束——推销商尼克森的衣服,再把柯洛奇的衣服包着行凶的钝器弃于河中。做完这些事还不算结束,他得冷静地等待,等默霍克渡轮准备靠向威荷肯码头这准确的一刻,才将不醒人事的柯洛奇准确地丢向码头木桩处,让船身和木桩的必然擦撞毁掉尸体,接着他还得神不知鬼不觉下到底层甲板,以推销商尼克森的身份加入那些高呼‘有人落水了’的人堆里。这里的每一个步骤都说明,此人不仅是个勇者,而且是个聪慧无比的思考者和策划者。当然,更换衣服一事危险而耗时,而史托普却简单以四趟船程来解决,他用来完成谋杀案的时间,可能是前三趟船,包括击倒柯洛奇、交换衣服及弃掉柯洛奇的衣物等等。他精确地选择又漆黑又罩着浓雾的夜晚气候;也精确地选择这趟航程不远的过河渡轮,乘客很少会上到顶层甲板;他也了解所有的谋杀环节都可慢条斯理来进行,事实上如果真有必要,他还大可来回搭乘八趟,而警方只能乖乖守候在威荷肯码头岸上吹冷风。”


    说到这里,雷恩用手摸摸自己喉咙:“我觉得自己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没多久前我还能毫不费力连续说上几小时台词……我们言归正传吧。”接下来,雷恩说的是,谋杀案发当晚稍后,他在西安格坞德威特家中找到那封史托普寄给德威特的威胁信,寄信的日期是几星期前。说着,雷恩把信拿出来,交给眼前这两人。


    “当然,”他说,“在发现此信之前,我已完全解决了这个案子,因此,对我而言,这封信出不出土其实无关紧要,毕竟我已完全知道伍德和汤普森是同一人。


    “但从法律的观点来看,此信却十分重要,一眼就可看出,信中史托普的笔迹,和我记忆里看过的伍德告密信及其识别证上的签名,完全一致。字迹吻合这个事实,我得再强调一次,对解决案情并不需要,仅仅是法庭审讯才成为重要物证。


    “接下来,我面对的问题改成了:如何把我对本案的理解,转化成法庭承认的实证。毕竟,知道伍德、史托普和汤普森三位一体是一回事,但如何加以证明却是另一回事。因此,我求助于亚贺斯领事,从乌拉圭政府当局要来史托普指纹的电传照片。逮住汤普森时,巡官,我要你马上采下他的指纹,你也照做了,经过比对,汤普森的指纹果然和史托普的指纹照片完全吻合。就这样,汤普森就是史托普这一点,我得到了牢不可破的法庭所需证物;而从笔迹的比较,又可证实伍德和史托普也是同一人,依据最基本的代数定理,汤普森自然也就等于伍德,在三位一体一事上完全得到证明。”


    雷恩又精神昂扬地说下去:“但整个案子还有一些环节颇为松垮,比方说,史托普究竟如何安排他三个不同身份——伍德、尼克森和汤普森——能有效进行而不至于手忙脚乱,这一点我承认自己仍不得甚解。”


    “关于这一点史托普也做了说明,”布鲁诺说,“听他说起来,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困难。扮演伍德,他的工作时间是下午2点30分到10点30分;而汤普森部分,则是凌晨12点整到1点40分的短时服勤,颇特殊的一样工作。扮演伍德,他住威荷肯,方便他上列车执勤时换装变容;至于是汤普森则住在西哈佛斯旧,列车的终站,在那儿过夜,第二天早上再搭车回威荷肯住处成为伍德,如此循环不已。至于尼克森这个身份原属插花性质,很少使用,像渡轮谋杀案当晚,史托普所以选用这个假身份,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当晚列车不用服勤,他无须装成汤普森,就这么简单!另外,满出乎预料外的,他的改装工作也远比想象简单。史托普秃顶,这雷恩先生您已知道了,扮伍德时,他只消戴顶假发,再约略妆扮几下即可,至于汤普森,那就是他没变装的本来样子……这方面雷恩先生您是行家,完全清楚用不着费多少手脚。当然,扮尼克森稍微麻烦些,但时间相对也较充裕,可慢慢变妆,而且,正如我说过的,扮尼克森的机会并不多。”


    “史托普有没有解释,”雷恩好奇地追问,“他究竟怎么把德威特的私人雪茄,放到柯洛奇的尸体来嫁祸德威特?”


    “这小子,”萨姆粗里粗气地回答,“什么都讲了,除了没说您是怎么解决这整桩案子,不过再给他点时间,我看也快了。他说,在杀隆斯崔前不久,德威特亲手送他的——送给列车员汤普森的。这是一些阔佬常有的举动,没什么特别意义——摆阔随手送根雪茄罢了,就这样偏偏史托普废物利用,狠狠地回敬他一下。”


    “当然,”布鲁诺说,“有些事史托普也无力解释,比方说,德威特和隆斯崔的不合,他知道,但也不晓得原因何在。”


    “我猜,”雷恩说,“要想一个恰当的解释倒也不难。德威特的道德铠甲上,除了遥远乌拉圭那个裂缝之外,基本上,他是个光明磊落的人。也许年轻的岁月里,他凡事听从隆斯崔的宰割,但很快地,他对自己当年在胁迫下参与陷害史托普一事非常后悔。我敢说,德威特近些年来,不论是于公的公司业务方面,或干私的个人社交生活方面,都有意和隆斯崔划清界线;而隆斯崔这个人,可能有某种虐待狂的倾向,他清楚德威特的商业经营长处,是他经济收入的重要支柱,当然不允许德威特躲开他,当然,当年大家联手执行的血腥阴谋,便成了好用的紧箍咒套在德威特头上。我绝不惊讶,隆斯崔可能早就把这段往事,阴险无比地暴露给德威特最钟爱的掌上明珠珍·德威特。总而言之,毫无疑问这就是两人矛盾日深的原因。为了保持距离,又要严守秘密,一方面,德威特力求制止隆斯崔于公于私的亏空,另一方面,对隆斯崔的种种公开恶行,德威特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由他去。”


    “听起来很有道理。”布鲁诺颇表赞同。


    “对柯洛奇此人,”雷恩说,“史托普杀他的手法就可说明一切。这个人才是杀害史托普妻子的真凶,因此,三件命案中,史托普选择最残酷的手段杀他。当然,另一方面也是史托普得借用他的尸体,以便让伍德这身份消失,非把尸体弄得面目全非不可。”


    “雷恩先生,”萨姆想了想,兴师问罪起来,“您自己应该还记得吧?那批电传照片送到哈姆雷特山庄来时,是我第一次听说史托普这名字,当时我问过您这叫史托普的是个什么鬼,您曾告诉我,马丁·史托普是得为隆斯崔、伍德和德威特从这个世界消失负责的人,差不多这类的话。现在想起来,您把伍德也包含在里面,不是误导我吗?史托普怎么可能又扮成伍德,又把伍德给宰了呢?”


    雷恩笑出声来:“亲爱的巡官,我并没有说史托普杀了伍德啊,我说的是,他得为伍德离开这个世界一事负责,你想想,这是不是百分之百正确?杀了柯洛奇,替他换上伍德的衣服,他的的确确是让伍德这个角色从这个世界消失掉了啊!”


    笑谈之后,三人有短暂的一阵沉默,各自陷入深思。炉火旺了起来,布鲁诺注意到雷恩双眼已然平和地闭着。这时,萨姆忽然大手重重一拍大腿,啪的一响把布鲁诺的眼光吸了过去。


    “好家伙!”萨姆嗓门不小,并倾身向前,轻拍雷恩的肩膀,雷恩睁开眼睛。


    “我一直在想您好像有什么事没说完,雷恩先生。没错,正是如此,有件事我还是不知道,而您也忘了说明,德威特那两根手指的鬼把戏,刚刚您说您从头到尾不认为这和鬼神之说扯得上关系,好吧,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对不起,我疏忽了这点,”雷恩轻柔地回答,“这绝妙的一点,巡官,很高兴你提醒我,真的,非常绝妙的一点,也是整个罪案中最引人入胜的部分,”雷恩线条清楚的脸严肃起来,声音也清晰有力,“在我完全确定汤普森杀了德威特之前,我完全无力对这个手势提出任何解释,唯一能确认的是:德威特,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想起了我讲给他听的故事,有意留下这个手势,来指出凶手是谁。因此,这个手势必然和汤普森此人有某种关系,要不然,我那一整套看起来还不错的小小逻辑推论,将当场崩塌殆尽。因此,除非对这个手势的意义我也能找到满意的解释,否则,我不能贸然进行逮捕汤普森的行动。”


    说着,雷恩一扶椅子把手站了起来——典型的雷恩方式,迅速、平顺、似乎毫不费力,萨姆两人同时仰脸看着他。


    “在解释之前,我想先了解一件事,史托普有没有确实交代,在他开枪杀德威特之前,他和德威特之间,情形究竟是怎样?”


    “这个嘛,”布鲁诺负责回答,“他记得相当清楚。大约在德威特一行人上了车之后,他就一直睁大眼睛注意了,找寻一个,听清楚,一个德威特落单的机会。若情况需要,他还会耐心等下去,再等个一年都不在乎,总之要找一个无人可目击的谋杀机会。刚好,他看见柯林斯和德威特走到没人的末节车厢,又从车门看到柯林斯跳下车,他知道苦心等候的时刻终于到了,于是,他静静穿过你们所在的车厢,一走进昏暗的末节车厢,立刻看见德威特一人坐在后来尸体发现的位子上。于是,他走进加挂车厢,德威特抬头发现是列车员来了,立即掏出新的回数票,但汤普森当时心情太激动了,并未留意到德威特从哪个口袋掏出车票,他满怀怒火,知道这是他一生复仇计划的最终一步了,他掏出手枪,对着吓呆的德威特表明了自己的真正身份——马丁·史托普。他冷笑着斥责德威特,并告诉他血债血还,他罪恶的生命已彻底告一段落。史托普说,那一刻,德威特很奇怪呆呆看着史托普(或说汤普森)腰部垂挂的列车员剪票夹,像被催眠了一般,跟着,他的脸色惨白如死人,缩在椅子上,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应该就是在这一刻,某种意念飞快闪过他脑中,而留下那个奇怪的手势)。在熊熊的怒火中,汤普森开枪了,这一了百了的一枪,让他的愤恨心绪像枪响起般爆开但立刻平复了下来。当他神智清醒过来时,德威特已垂着脑袋死了,手中还握着那本尚未使用过的新回数票。他立刻想到不能带走这本车票,也不能让车票留在德威特手中,所以他搜了德威特口袋,把新车票放到装旧车票的外套内口袋里。汤普森还说,他完全没注意到德威特那两根交缠的手指。事后他知道时相当讶异,但他跟我们一样,也不晓得那个手势是什么意思。”


    “谢谢你说明得这么详细,”雷恩郑重地说,在闪烁跳动的炉火映现之下,雷恩修长的身子宛若剪影,“现在,我们回头来谈那个奇特手势的意义。汤普森和交缠的手指,交缠的手指和汤普森……有何关系?我反复问自己。”


    “仿佛一道耀眼的强光闪过眼前,在那电光闪过的刹那间,我记起一个我曾瞥见过的东西,非常非常不容易留意到的东西,却是这烦人问题唯一可能的答案……”雷恩平静地说,“且别管那类驱魔避邪的想法,那是毫无意义的,除此之外,这两根交缠的手指还可能意味什么?前提是和汤普森有关的某种什么?


    “我先把我对两者有何关系的臆测方式暂时放在一旁,从另一个全然不同的角度重新来看,这两个概括交缠的手指外形有什么意义?形成同这么古怪的形态研究相似的哪个特定的几何符号?我想了一下便得出个有趣的答案,和这两根交缠的手指最接近的几何符号,毫无疑问是,X!”


    雷恩停了下来,看着眼前的两张脸缓缓浮现出恍然之后,萨姆还试着把手指交缠,若有所悟地点点头。


    “但X,”雷恩用平稳的声调继续说,“X通常代表未知数,所以我又错了,当然,德威特绝不会在死前留给我们没有答案的未知数!X……我没办法把这个想法驱出脑中,模模糊糊中总觉得我好像更接近答案了,于是我试着把X和汤普森放在一起想。二位,遮盖着我眼睛的薄纱瞬间拨开来了,我完全记起来了,这的确清楚指出凶手的一个特征,一个列车员汤普森的特征,一个明明白白、一个准确无比、一个独一无二代表汤普森的特征——正如每个人有他不同的指纹一样。”


    布鲁诺和萨姆茫然地对视一眼。检察官眉头深锁,巡官则拼命模仿那个手势,手指交叉,分开,再交叉,再分开,最终,他狠狠一摇头:“不行,我放弃了。”他极度不耐烦地喊着,“我八成是笨驴一只。雷恩先生,饶了我吧,到底是什么?”


    雷恩的答案是。他再次掏出皮夹,但这回抽出的是一张长形纸片,雷恩兴味盎然地看着它,跟着他走到壁炉之前,把纸片放在布鲁诺茫然的手中,这一名检察官、一名巡官把头凑一块,身子可怜兮兮地紧靠着。


    “二位,这只是一张经由列车员艾德华·汤普森剪过的车票票根,”哲瑞·雷恩先生轻柔无比地说,“是你,亲爱的巡官,在我们逮捕他之前,你帮我们大家买的车票。”


    说完,雷恩转过身背着两人,面对壁炉深深吸着袅袅轻烟中所燃放出的木头香味,布鲁诺和萨姆则睁大眼睛看着这最后的证物。


    车票上有两处地方——威荷肯这几个印刷字旁,以及下面西安格坞这几个印刷字旁——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留着列车员艾德华·汤普森剪票时特有的交叉符号——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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