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个人物的札记
3个月前 作者: 福斯特
我试图把莫瑞斯塑造成跟我本人(或我心目中的自己)迥然不同的一个人物。他英俊,健康,肉体上富于魅力,头脑迟钝,作为实业家,手腕不赖,有点儿势利眼。我给这样一个优缺点均有的人注入了一滴要素。这使他迷惑,唤醒了他,折磨他,最后拯救了他。正因为他的环境极其正常,他被激怒了。母亲,两个妹妹,一个舒适的家,一份收入不菲的职业,原来是座地狱。他非把它们击溃不可,否则他自己将被击溃,没有第三条路。我为他布设陷阱,他时而闪避,时而落入,终于将它击溃。塑造这样一个人物形象,原来是一项令人愉快的工作。
倘若莫瑞斯象征着伦敦近郊的郊区居民,克莱夫象征的则是剑桥。我对这所大学</a>,或是它的每一个角落,了如指掌,所以毫不费力地就把克莱夫刻画出来了,或多或少是以与我有泛泛之交的一位学者为原型。冷静,自以为是的卓越的见解,头脑清晰,领悟力强,坚定不移的道德标准,白肤金发碧眼,体质虽不结实,但并不意味着脆弱,律师与乡绅合而为一。这一切都是从那个相识的人身上得到的启发。不过,是我本人使克莱夫具有“古希腊文化崇拜者”的气质,还让他跳进了莫瑞斯那感情深厚的双臂中。一旦到了那儿,他就掌握了主导权,把两个人这种不同寻常的关系应该朝什么方向发展决定下来。他认为对精神恋爱必须予以抑制,并且劝诱莫瑞斯勉强顺从。我觉得这种情况不是不可能的。在这个阶段,莫瑞斯既谦虚又缺乏经验,对克莱夫爱慕不已。他是从“监狱”中释放出来的灵魂,倘若解救他的人要求他守身如玉,他就唯命是听。他们之间的关系因而持续了三年——不安定,是理想主义的,富于英国特色。哪个意大利小伙子肯隐忍迁就呢?然而它一直延续到克莱夫移情于女性,将莫瑞斯送回“监狱”为止。从今以后,克莱夫每况愈下,恐怕我对他也越来越冷淡了。他惹恼了我。我不断地找他的错,着重指出他如何枯燥乏味,摆出一副政治家的架子,以及头发怎样稀疏了。凡是他或他的妻子抑或母亲所做的事,没有一件是令人满意的。克莱夫身上所起的变化对莫瑞斯是有利的,因为这加速了他堕入地狱的过程。他在地狱里变得坚强了,从而完成了最后那次不顾一切的攀登。但是对克莱夫来说这或许是不公正的,因为他素无恶意。在末尾那章,他挨了我最后一鞭。这时他发现自己的剑桥老友竟在彭杰庄园里故态复萌,而且是跟一个猎场看守。
阿列克是在米尔索普诞生的,他就是我腰眼下面那个部位的触觉。然而他跟那位办事有条不紊的乔治·梅里尔之间没有更深一层的关系。在很多方面,他是我的预感的体现。在创造他这个形象的过程中,我对他越来越了解了。一部分是根据我个人的经验而写,有些经验派上了用场。他身上的同伴的成分减少,渐渐发展成为一个人物了。这个形象变得更生动、更重要了,强求我在小说中多给他一些篇幅。后来增添的部分(几乎不曾做任何删除)都与他有关。这个人物可以说是没有原型,他是在戴·赫·劳伦斯[11]创造那些容易动怒的猎场看守之前被写成的,因而没有蓝本可循。尽管他可能遇上过我本人的斯蒂芬·旺哈姆[12],维系他们的不过是一杯啤酒而已。莫瑞斯到来之前,他是怎样过日子的?克莱夫原来的生活很容易就想得出来。然而阿列克的生活呢?当我试图靠想象把它生动地予以描绘的时候,却写成了一篇综合评述,只好丢掉。他肯定不会对任何事情表示异议——我们只知道这么多。莫瑞斯与他相遇的时候,所知道的也仅止于此。利顿·斯特雷奇[13]是这部作品的早期读者,他认为这一点必然会破坏两个人的关系。他给我写了一封绝妙的信,却弄得我心神不定。他说,这两个人的关系是被好奇心和肉欲支撑着的,只能维持六个星期。这使我想起了爱德华·卡彭特!一听到卡彭特的名字,利顿总是发出一连串短促的尖叫声。卡彭特确信,天王星人相互之间至死坚贞不渝。根据我的经验,尽管坚贞不一定靠得住,无论如何是可以盼望的,值得孜孜以求。在这片完全没有希望的不毛之地里,仍能开出花儿来。生长在伦敦近郊的小伙子和土里土气的那一个,都能够坚贞不渝。里斯利,三一学院的这位聪明的本科生,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利顿开心地发觉,他就是里斯利的原型。
由于阿列克的缘故不得不增添的篇幅有两处,或者毋宁说是增添的篇幅可以分成两个部分。
首先,必须一步步引导他上场。他得逐渐朦朦胧胧地出现在读者面前。莫瑞斯所乘的马车进入彭杰庄园后,曾从一个男人面前驶过。阿列克从那个模模糊糊的形象出发,经过蹲在钢琴旁边的仆人、不肯接受小费者、出没于灌木丛并且偷吃杏者等等阶段,发展成既给予又获取的爱情共享者。他得从虚无中隐隐约约出现,直到成为一个无比重要的人物为止。这个过程的处理需要谨慎。倘若读者对即将发生的事知道得过多,他可能感到厌倦。倘若他知道得太少,就会感到困惑。就拿博雷尼乌斯先生离开他们之后,他们二人在黑暗的庭园里的几句对话来说吧,这已经开始预示着二人之间最后的决断了。这些对话可以透露多少,要看它们是怎样起草的。我起草得恰如其分吗?或者拿阿列克来说,当他巡逻的时候,听见了莫瑞斯那孤寂的狂叫,他应该立即响应呢,还是按照我最后定稿的那样,他犹豫不决,直到第二次听到后才做出反应呢?解决这些问题无需很高的技巧,没有亨利·詹姆斯[14]所想的那么高。为了让读者对最后的拥抱产生共鸣起见,写作技巧依然是不可或缺的。
其次,阿列克上场后必须把情节逐渐展开。他冒了一次风险,两个人相爱了。有没有任何这种爱情能持续下去的保证呢?完全没有。那么,就得凭借他们的性格,他们相互间所持的态度,他们所面临的种种考验来暗示这种爱情会持续下去。这样一来,最后的部分就势必比原先预想的长得多了。大英博物馆那一章也非延长不可,后面又新插入一整章。这一章写的是在博物馆见面之后的那个充满激情,然而心烦意乱的第二夜。在此章中,莫瑞斯进一步表明心迹,阿列克却尚没有这样的勇气。在初稿中,这一切仅仅是点到为止。同样地,在本稿中,阿列克也在南安普敦那一场之后孤注一掷;而在初稿里,我没让两个人最后重聚。为了让两个人最大限度地相互了解,就必须把这些都写出来不可。直到若干危机、若干恐吓被克服之后,才能准备拉下大幕。
在莫瑞斯与阿列克重聚之后的那一章里,莫瑞斯把克莱夫数落了一顿。本书只能这样结束,起初我并不是这样设想的,其他人也没这么设想过。我还在某人的怂恿下写过一篇尾声。采取的形式是数年后吉蒂遇见了两个伐木者,消息传开,引起一片哗然。尾声嘛,还是让托尔斯泰去写吧。我这篇尾声之所以归于失败,一部分原因是:小说的时代背景是1912年左右,而“数年后”就会闯进第一次世界大战后那完全变了样儿的英国。
此稿搁笔以来,确实过了一段漫长的岁月。最近一位朋友指出,它只能唤起今天的读者对那个特定历史时代的兴趣。我觉得还不至于那样,然而它的确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不仅是由于没完没了地出现陈旧的东西——十先令金币[15]的小费,自动钢琴的唱片,有腰带、前后打褶的男用短外套,《警察·法庭公报》,海牙会议,自由党,激进派,国防义勇军,无知的医生,挽臂而行的大学生;而且还有一个更不可缺少的原因:在此书所属的那个时代,英国尚有能够消失踪迹的场所。它属于绿林的最后那段岁月;《最长的旅行》也属于那个场所,气氛也相似。我们的绿林在劫难逃,被彻底破坏了。两次世界大战提出了对整个社会加以严密控制的要求,后世的公共团体把这一遗留下的课题接过来,进一步强化,科学也助了一臂之力。我们这个岛国上那片从来就谈不到广阔的荒野转瞬之间遭到践踏,盖满了楼房,到处都有人巡逻。今天已经没有可以藏身的森林或荒原了,也没有能够在里面蜷卧的洞穴了,更没有空寂无人的山谷,可供那些既不愿意对社会进行改革,也不愿意腐蚀社会,只希望独处的人容身。当然,人们至今还在逃脱,任何一个晚上在电影里都看得到这样一些人物。然而他们是歹徒,而不是不法之徒。正因为他们是现代文明生活的一部分,他们才能够躲避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