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3个月前 作者: 山多尔
1
出走之前,我待在大姨家的庄园里避暑。她的领地并不很大,大约有一千英亩的耕地和草坪;庄园建筑颇具贵族气派,有着希腊式廊柱、宽敞的门廊、金属框架的高大屋顶和门前的大花园。马车穿过茂盛的槐树林驶进庄园,透过掩映的绿树丛,一幢白色廊柱、“士绅帝国”风格的庄园建筑展现在眼前,富丽堂皇……我每次到达时,都会为眼前的景色怦然心动;马车夫穿着威风凛凛的骑士盛装,悠然自得地高高坐在轿厢的前沿,驾驶着姨父精心饲养、彪悍健壮的骏马;庄园铺满了嫩绿的草坪,花园里玫瑰花盛开,在白色立柱的门廊两侧,是两道野葡萄藤构成的墙围,一家人和络绎不绝的宾客几乎每小时都在那里吃早餐、喝午茶或舒舒服服地坐在藤椅里打牌。我为有这样“显贵”的亲戚感到高兴;这幅欢乐的场景,向来人流露出安逸无忧的和平与富有。姨父是一位出色的庄园主,一家人靠着一千英亩领地的收入过着阔绰、舒适、社交广泛的生活。我经常情不自禁地想起庄园的房间,许多房间一字排成平行的两排:起居室设在有防雨檐的门廊一侧,掀起玻璃珠串成、一碰叮当脆响的门帘,客人走进空气清凉、光线朦胧的会客室,左右两侧是卧室、客房和餐厅;房子的后部也有一条设有许多房间的狭长走廊,沙龙厅里摆着黄色绸缎包面的家具,没有人记得有谁曾在那里待过;这里还有台球室、音乐沙龙和狩猎厅,狩猎厅里陈列着长矛、火枪、古代兵器和现代猎枪。家里的孩子们从早到晚都抱着猎枪反复擦拭,上油;子弹也是我们自制的,火药就像别人家里的烟丝在房子里撒得到处都是,子弹匣敞着放在抽屉里……庄园里的日子宁静而杂乱地流逝着。透过房间的大窗,可以从各个角度清楚地眺望园中葱茏茂盛的古树;夏天,我们经常在外面的花园里用早餐,在巨大的椴树下,离马蜂窝不远;这里的一切都气味芬芳,即使一连几周的喧哗也打搅不了这曲田园牧歌,尤其在夏季,大花园浓妆艳抹,争奇斗艳。我在乡村居住的头几个星期,给我留下了不真实的幸福记忆。那是在夏季,风和日丽,繁荣而肆意,时值暑假,好几个星期我都沉浸在儿童时代浪漫抒情的氛围里。即便如此,我在那个夏天还是感到焦躁不安;过不了多久,家人就会迫不得已地对我“严加管制”。我感到头顶的天空中乌云密布;后来,突然发生了许多出乎意料的事情。
大姨总共有三个孩子,两个小女儿和一个在乡村长大的儿子,他们对城市来的亲戚表现出毫无掩饰的惊讶和蔑视;那年夏天,我十四岁,我知道很多乡村孩子想都不可能想到的东西,但我不能把小麦跟大麦区分开,乡下的表姐弟非常瞧不起城里人的无知。我们整天扛着枪在附近玩耍,有一次,当我们在农田里行军,姨父的猎枪在我手里走了火,险些击中表弟的脑袋;男孩一步跨到我跟前,朝走火的方向点了点头;但是即便发生了这样的事故,我们也没太在意,在父母面前更是守口如瓶。几天之后,大概只有十岁、生性鲁莽、少言寡语的表弟端起猎枪冲他母亲瞄准,险些击中她的脑袋;现在我都不理解,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什么中止了这场死亡的悲剧;这些在乡村里抱着枪长大的孩子都很会用枪,肯定是命运的拯救,当他瞄准母亲脑袋的时候,在最后一刻出于神奇的本能抬高了枪口……“现在我让妈妈的脑袋开花!”他咧开嘴角顽皮地笑道,随后端起猎枪,扣动扳机,子弹出膛。子弹从大姨的头顶呼啸而过,射到墙上,一大块墙皮应声掉下,灰土四溅。后来,孩子们一口咬定(我们相信了这个无望的辩解,因为我们不敢相信会有别的可能),谁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在什么时候给猎枪上了子弹!在大姨家里,即使小孩子也算正式的猎人,家规里面严格规定,打猎后必须擦枪,假如谁把枪上着子弹挂回到墙上,那是不可想象的罪过,是严重违纪……不管究竟是怎么发生的,孩子向母亲开了枪。这是两桩不幸事件,我至今想起都毛骨悚然,很长时间我不再碰枪。男孩们受到惩戒,我们有段时间被禁止摸枪。虽然,那恐怖的瞬间已经过去,但惊悚和焦虑留在了我的神经里;田园牧歌一去不复返。我开始哀吟,感受到了危险。
在这几个星期里,有一段童年爱情的记忆和气味向我投来朦胧的晨光;女孩的面孔我已经记不清了,我只知道她大约与我同岁,我们接了吻。她穿着新洗过的、还带着肥皂味的棉质衣服,是一个活泼好动、一惊一乍的青春期少女。她给我留下记忆最深的是:在一天下午的光线下,我们俩走在麦茬地里——我已经二十年没再说过这个词了,当时我也是第一次听到——是的,在收割之后,我们走在麦茬地里,穿着薄底的凉鞋,女孩走在我的前头,她不时弯下腰,好像在地上寻找什么。天空阴暗,呈紫罗兰颜色,大概在下午三点左右,热风拂面,四周弥散着朦胧、不祥的光线,我嗅到甘草和泥土的味道,刚刚割好、随手堆成的草垛散发着轻微的尘土味——就在这个光线下,女孩突然朝我转身,将滚烫的小脸贴向我,用耳语的嗓音冲动地说了几个奇怪而紧张的字眼。这是第一次有人跟我说,她爱我。我为什么要讲这个呢?这也属于那几个星期我呼吸到的空气的一部分;或许我想再次唤醒那种兴奋的体验,重温生活中转瞬即逝的难得瞬间。过了很久之后我才重拾这段记忆,回味生活中那个令人晕眩的重要转折,看到那难得瞬间的反光;我看到了午后的阳光,看到热风将隔壁紫花苜蓿田淡紫色的草场吹得波浪起伏,我被幸福和紧张的情绪捕摄了,有一种不祥的预感:暴风雨马上就要到来,有什么马上就要结束,也许是永远结束……我们就这样肩并肩地走着,在滚烫的风里喊着烦躁不安、无法理解的话。我只知道她是镇上一位地主的孙女; 他们没有庄园,她的爷爷像是从旧日历上剪下的人物,或从《完美的养蜂人》中的某一章里走出来的,整天戴着一顶棕黄色的、饱受风吹雨淋的阔檐草帽在水果树间走来走去,在茅草棚里鼓弄这鼓弄那,用晾干的驴粪在蜂巢间烟……
希迪凯站在槐树林边向我们挥手。希迪凯是当地合唱团的女歌手,她的来历早已隐没在家族神话的迷雾里;她在大姨身边生活了几十年,肥胖、可怕的脸上长满了肉芽似的黑雀子,嘴唇干裂,集女管家和女伴的角色于一身;她从早到晚待在厨房的蒸汽里,煮水果,熏肉,但在家里她始终还是“合唱团女歌手”,一位误入家门、需要道歉的陌生人,但为什么要道歉?……上帝知道。我们回到家时,镇上的神父已经跟姨父一起坐在门廊上,那是一个非常古怪、生性傲慢、长了一副亚洲人面孔的匈牙利人,他上身前倾,塌鼻子几乎要碰到纸牌;放在桌下的冰匣里镇着酸葡萄酒和苏打水,他们在跟我夏日女玩伴的爷爷一起打牌,即使打牌,老人也不肯摘下那顶农夫本色的阔檐草帽……这位神父在镇上和家庭生活里扮演着让人不安的重要角色。他是一位颇具演员气质的人物,头发过早花白,在他被日光晒成古铜色的年轻的脸上,一双带着讥讽眼神、激情燃烧的黑色眸子炯炯有神;他有着多血质的不羁性格,大概是一位有创造力的人。那个时候,他就为农民做了许多事,站在老百姓一边,因此有不少人怕他并在主教跟前告他的状。在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遇到这样令人痛不欲生的戏剧性时刻时,这些人都充当了龙套演员。
2
拨开迷雾,我对那次意外事件的具体细节,现在都记得很清楚。这个打击从天而降,完全把我击垮了;“情景”在大爆炸的惊愕中碎成了片片瓦砾,我后来一直都在疯狂搜寻。就在那一刻,在我周围逐日堆积、悄悄储藏了很多年的大量火药突然引爆了。
我开始扯破喉咙嘶声大喊,犹如一头受伤的野兽,使尽了全身的气力(当时我已经十四岁,是一个发育良好的健壮少年)朝一扇锁住的门猛撞。我的疯狂发作没能持续太久,我就变得精疲力竭。外面院子里没有人说话;我躺在地板上一动不动,之后,我开始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对这几分钟记得非常清楚。随后,之前的情景又变得模糊,“感受”的记忆变得破碎不全,有一些瓦砾永远不会找到。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从房间里出去的。是有人开门放我走的?还是我从窗户爬出去的?……我只知道,我再也无法忍受了,我必须离开这里;我必须永远而无奈地从这里逃走,逃离这个家庭,远离我的这些亲戚;我万般无奈地这样思忖。我想,其实我很喜欢留在这儿,希望发生某种奇迹;但是我知道,奇迹并不存在,现在,我必须一个人孤独一生。我穿过花园,从容,镇定,一路上没碰到任何人;我心里很清楚,我脚下迈出的每一步,都将使我永远离开这个地方,不存在回来的路。或许,只存在虚假、强行的解决方式,这种方式能够逐渐让我找到生活的平衡并维持与家庭的关系。大多数人会为这种逃离痛苦不堪,但也有不少人较为幸运,较为顺畅。穿过花园时,我的内心已非常平静,仿佛清楚地知道,没人能有力量拦住我的去路;我怀着某种怪异的目的性,因为不是要去“什么地方”,而是想要离开这里,不惜代价,不顾后果。花园里空空荡荡,一家人不是钻进了果林,就是去看蜜蜂;我沿着国家公路往前走,大概上午十点钟,八月末,骄阳似火;麦田里已经收割完毕,脱粒机在离农田不远的地方轰鸣。我就这样走到了天黑。
我大踏步穿过了三座村庄,下午在一个村子里,曾有位年轻神父叫住我,他是镇上的神父,用狐疑的眼神打量我。我简单回答了他的提问,并跟他一起坐到神学院门前的一条长椅上,我们就这么坐了一会儿。他措辞小心地刨根问底,并打来一罐水让我喝。过了一会儿我站了起来,向他伸出手说,现在我得走了,因为我还“有事要做”。(后来他把我的情况告诉了宪兵。)他送我走到院子的栅栏前,并没挽留我,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我走出很远,都能感到他投在我后背的目光;我丝毫没有因为遇到了他并跟他聊了一会儿而感到不安,我在自己身上感到一股无人可以战胜的力量和平静。或许,那位神父在送我走时,他也给了我某种安全感;我想,他肯定惴惴不安地目送我很久,无奈地盯着我的背影沉默不语;他肯定没立即去找宪兵,而是过了很久,才到镇上的哨所说服他们派人追我。或许,我的样子在外人看来没什么可疑,一位绅士打扮的少年,没带行李地穿过村庄,因为要赶到哪里“有事要做”……我内心的平静,能够征服路遇的所有人;没有人问我这是去哪儿,也没有人问我从什么地方来,或为什么上路……晚上,我走进了森林。
离开姨父的庄园,我大约走了四十公里路,大步流星,时而奔跑。无论森林,还是黑夜,都没让我惧怕;任何恐怖之物跟白天发生的事情相比,都算不了什么。途中好像还下起了大雾,四周朦胧一片,我能看到景物,还能看到几个人影;我隐约听到一位家教的嗓音,看到父亲忧伤的面孔,还清晰地看到母亲——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阳台上跟我玩。那是在郊外的一栋别墅,有个角落专门为我布置成“诊所”,我是医生,在一张卡片上写有我的名字,字母干硬如刺。另一个记忆,是我患白喉后作为礼物得到的一本图画书;当时我已经三岁多,但笨嘴拙舌,寡言少语,家人很难从我嘴里抠出两个词,他们以为我成了弱智,心急如焚地鼓励我说话;患病后我躺在床上翻图画书,有一次我突然喊了出来:“可爱的小猴子在这儿呢!”又是我母亲,我永远的母亲:有一次她生了病,病愈之后,她带我一起去了巴尔特法;我已经过了四岁生日,母亲在客房里躺了一天,交给我一项“成年人的”任务,要我去买寄信的邮票;早上我在小溪旁买了一块甜点,感到那么快乐和自豪。有一次,我们去卡尔斯巴德,天气闷热,我们的旅馆客房在庭院那侧,窗户开向狭小的院落,窗户对面是一堵防火墙,于是,我决定以后哪儿也不去,因为家里的一切都比这里更漂亮,更好玩。还有一次,我跟父亲一起深夜回家,我怎么都睡不着觉,我躺在带铁栏的小床上,乳娘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我在黑暗中等了好几个小时,大声哭泣,中了邪似的大声叫嚷:“猫和老虎会来的,你们谁也不管我!”就在这时,她在黑暗中俯身看我,脸色苍白……我一路听到的都是祖母的话,我搞不清自己怎么了,在哪里迷了路。我镇定地思索,仿佛朝着既定的方向;而我的目标只是,离开这里。假如一个人遇到了什么——我的意思是说,当一个人获知自己生活的真正方向,拐上一条永远不可能回来的崎岖小路——一切障碍都会迎刃而解。我心里清楚,这么走怎么都不可能走出去,漫无目的地游荡,早晚都会被人逮住,到时候自然会有办法;我对历险不感兴趣,我并不想去陌生之地;只是离开家后,我在途中恍悟,郊游的意义不过如此。现在,不管谁做什么都已无法挽回,决裂已经发生,事实上我自己也无力转变。在这种境况下,谁都拿叛逆者无可奈何,一路上没有人挡住我的去路,他们只是望着我的背影,闪到一旁给我让路,像是躲一个杀人狂。现在事后回想,那几小时的游荡是我一生中最漫长的远游。我在阴森的树林里平静地走着,好像对这里的路了如指掌,好像知道不会有危险,好像就是要来这儿,这里就是目的地。夜色明亮,空气潮热。后来,我遇到了几个烧炭工;不过当时我已在谵妄状态,不记得他们问没问我什么。我跟他们待在一起,直到宪兵找到我。
两位宪兵和姨父用马车把我拉回家;这位长者一声不吭地坐在车里,披着毛毯。他一路沉默,对我并没有声严厉色,但也没有安慰我。他们把我带进庄园的厨房,因为我不愿意进房间,不愿意见亲戚和表姐弟们。我在暖和的壁炉旁坐了很久,冷得打颤,用人们像巫师那样一声不响地在我周围走来走去。后来,我父亲来了,把我领走了。
3
在我的生活</a>中并未发生过什么“重大事件”。假如许多年后我们回忆过去,查寻某个对我们命运具有决定性意义、起了不可逆转作用的瞬间,印证某次影响到我们日后生活的“亲历”或“意外”,在许多时候,我们只能找到些蛛丝马迹,甚至连蛛丝马迹都没有。没有别的“悲剧”,只有一个必须做出决定的时刻,决定你是否留在家里,是否留在一个个更广义、更宽泛的改头换面的“家”里,是否留在“阶层”、世界观或种族里。当你只身上路,你知道自己从现在开始将永远孤独,你是自由的,但你是所有人的猎物,只有你才能够救助自己……当我逃出家时,我十四岁;从那之后,我只会在法定节假日才回家探亲,只待很短时间。光阴是奇效的麻醉剂,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所有的创伤好像都愈合了。但是过了很久之后,过了十五年或二十年之后,它会出人意料、“毫无缘由”地突然复发,疼得令人难以忍受;之后再次麻痹,我们开始若无其事地谈别的话题。我很想把真相写下来。我是那么依赖于真相,就像一位病入膏肓的人离不开药物一样;真相也许会杀了我,也许能帮助我;事实上,我没有什么担心失去的东西。真相就是,我不能因为自己的心灵秉性和命运蹉跎而责难任何人。
痛苦体验加速了这个反叛的进程。反叛从十四岁时就在我身上爆发,之后一直持续到现在,周而复始地频频发作;我并且清楚,只要我活着,就永远会这样。我不属于任何人。我没有一个自己人,没有能在一起相处长久的朋友、女性朋友和亲戚,没有我能够跻身其中的人群、团体或阶层;在我的处世态度、生活方式和精神气质上,我是一个市民,但我不管到哪儿,都要比在市民们中间更快地找到良好的感觉;我生活在感觉缺少道德规范的无政府状态,又很难忍受这种状态。
创伤很早就已经发生,也许是我继承来的,从前生前世……有时我甚至这样想,也许在我体内泛滥着一个濒临灭绝阶层的无根性。
人们生活在混沌之中;有一天云开雾散,但光明已没有太大的帮助。为什么有人会在某一天出走,并且“毫无缘由”地出走,逃离殷实、安全的家庭,逃离温暖的小窝,逃离潮闷、甜蜜的藏身处和自己的归属,而那个归属从在母亲子宫里就已然开始,并从那时起始终呵护并掩护所有忠诚于它的人:在家庭中,在扩大到阶层或国家概念上的另一个更广义、更宽泛的“家庭”中。你只需要留在那儿,只要你不跨出那个魔法圈,就会从你的第一次心跳开始,有一双慈爱的大手喂你吃饭,帮你穿衣,替你担负责任,给你遮风避雨,一直到你的最后一次心跳……为什么有这么一种人,他们非要挣脱安全感,非要逃离对温顺的生命来说阳光普照、悠然舒适的桃花源呢?有一天上午,我逃离了姨父的庄园,不想让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在任何人那里、在自己家里——再找到我。有时候我真的认为,或许这种生活状态是一种精神上的代价;或许这是“劳动”代价……世上没有东西可以不劳而获,即使这种作为创作氛围与前提条件的痛苦,也不会平白无故地从天而降。幸福也不会被无偿地赐予。作家的工作——无论质量如何——要求我们比普通人具有对生活更敏锐更警醒的心脏、神经和意识。没有挑三拣四,没有讨价还价——没有人能跟“狂热”讨价还价,这种狂热被别人称为“献身”,可被贴上各种可爱的标签;不管把它叫得多么赤裸,多么粗鲁,在我看来,它都是狂热……“幸福”的人不讨价还价;幸福的人就简简单单地享受幸福。我从来没被“幸福”诱惑过,从来没把它视为某种能够有条不紊地接近的生活目标;反之,我有一点蔑视它。毫无疑问,这种行为举止是病态的。只是,一个人很难“用明智的头脑”理解摆在面前的东西,很难理智地背弃生活“阳光的那面”,先是背弃家庭,而后背弃那个由家族团结打造而成的富裕、兴旺、温馨的生活群体;展现在我眼前的是一条康庄大道,我只需坐享其成,只需跟这个庞大的家族,跟这个与生俱来、我原本归属的阶层和睦相处……在生活的另一面,我肯定会有张写字台,会有比现在更舒适的家什、更幸福的日子,会有多么美好的亲情、财富和记忆等着我啊!但是有一天,我踏上了阿索德[128]的国家公路,这条路不通向任何地方。但有的时候我还是认为,或许这条路还是通向哪里。当我偶然地想到自己时,我能感觉到有少数者存在,感觉到我跟他们之间的亲属关系,感觉到他们的命运,即便散在天涯,他们也是属于我的。为什么有一天,我们会跟那个田园诗般祥和有序的庞大群体、阶层或社会进行决裂,并毫不理智地投身于毁灭性的冒险之中?……为什么一个人不能在地球上好好地活着?当然,当我沿着阿索德国家公路逃离家庭,在外流浪时(不仅逃离了直接或狭义上的家庭,还逃离了从种群、阶层等其他各种意义上界定的大家庭),我并未用这种富于诗意或演讲般的措辞表述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只是默默无声、充满惆怅地在我胸中响起。一直回响了二十年。我嘴里经常谈</a>别的,但我无时无刻没有听到它。
有位作家曾这样劝导我,不满足和不安分是西方人讨厌的通病。有个女人曾告诉我说,这是“作家职业病”,不让精神追求者去享受另一种他本来能够得到的满足。也许,我是作家。这种逃离的欲望从那时候开始就伴随着我,在不同的年龄阶段在我身上爆发,炸毁我的生活框架,使我陷入丑闻之中,卷入痛苦、艰难的漩涡里。就这样,我后来逃脱了家人为我指定的职业;就这样,我一次又一次地逃离婚</a>姻;就这样,我投身一次次的“冒险”,有时我又逃避冒险;就这样,我逃避情感关系,逃避友情;就这样,我在青年时代从一座城市逃到另一座城市,从已经熟悉、习惯了的气候,逃到他乡的陌生气候,直到这种永远没家的状态变成我的常态,我的神经系统适应了这种危机的处境,但又出于某种人为的“自律”,我最终开始工作……今天我仍旧这样过活,两列火车,两种逃跑,在两次“逃亡”之间;好像一个人永远不知道自己一觉醒来时,正走在内心深处哪条危机四伏的冒险路上。我习惯了这种状态。我的生活就是这样开始的。
4
家庭会议,决定了我的迁居;他们要把我送到布达佩斯上寄宿学校。所有人都赞成这个解决方案,只有我父亲反对。我自己坚持要走。我非常乐意离开家庭,我自然这样想象,我已跟家乡没有什么关系了……我父亲永远平静沉稳,他是家庭的牧羊人,即使在这种时候,他也想方设法地极力调节,试图恢复失衡了的家庭重心,但他最后伤感、绝望地意识到,有什么东西已经破碎,破碎的瓦砾已经失去了拼贴的意义。暑假结束前,我俩一起去了首都。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把什么人丢在了家乡:我童年时代一个柔情似水、充满同情心的人,一位朋友,也许他是我这一辈子得到过的唯一朋友。那是男孩间的第一次友谊,是一段多么纯洁、永远不可能重复、任何关系都无法弥补的历险啊!在后来的生活中,我再也未能获得那种我曾从童年友谊中获得过的感受。家人的忌妒心、荣誉感、价值观浸透到我的情感中,即使爱情的痛苦而热烈、多愁善感、虚幻失真的高烧状态,也不能像那段既无利益关系,也无客观目的、仅仅出于善良与真挚的罗曼司那样带给人平和与温暖,那是一段发生在两个男孩之间的友谊……谁也没有等待什么,甚至未曾期待忠诚。我们就怀着这样的情感,一起散步了许多年,就像在某种风和日丽、永远晴朗的气候里。我的第一位朋友是一个极其敏感、天性善良、内心纯净的男孩。在青少年的敏感期,这段友情始终伴随着我们俩;成年之后,我们的关系开始恶化,但那也是我故意为之,因为那种关系变成了负担。有一天,我无情无义地逃离了他。后来,在我们“分手”之后,也是他率先跟我握手言和;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唯一的挚友,直到他死去的最后一刻。英年早逝,他离世时刚满三十周岁。
德尼,他是一位“富家子弟”,但从不看重自己家族的声望。他的祖父母在附近租下一片土地,他父亲住在自家的房子里,并靠家产的利息生活。德尼是家中最小的孩子,是疲惫、年长的父母很晚才生下的儿子;或许对这个晚得不成体统的新生命,家里人并未抱太大的热情。德尼是一个胖墩墩、慢性子、眼神惶惑的男孩。我跟这个孩子交朋友,让我的家人觉得有些意外;不过他们并没有反对。在德尼身上,一切都与众不同,令人感到陌生和躁动不安。他的父亲脾气火暴,像《圣经》里刻画的老朽人物,一天到晚坐在窗前,用怀疑的眼神监视我们的友谊,从不跟我说一句话;即使我跟他打招呼,他也只用愤懑的嗓音咕噜一声。我认识德尼时,他母亲就已经去世了,母亲的位置被他的父亲、孩子们和一位女伴以及走马灯一样数不过来的女亲戚们占据。我的朋友是众多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他在鳏夫身边孤独地长大,为父亲的财产感到羞耻,为老家伙总爱傲慢炫耀的富有感到羞耻。有一次,德尼用罕见的诚实和尖锐告诉我说,他们家不是“庄园主”,只是土地经营商,当时他还未满十四岁。
他是一个充满感染力的孩子,不仅聪明,而且有惊人的修养。当我连作业里的句子都不敢自己写时,德尼就已经写诗了……他爱读“现代”诗歌,是他第一次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塞到我手里;阅读时,他持有自己的观点并进行评论,非常鄙视我们同龄人喜好的那些娱乐。我们沉浸在文字里。我们俩由衷地对字母发誓,有一天我们会成为作家或诗人……我们并不是幻想这个,而是由于我俩的相识,在心里萌生出这样的想法。我总是认为德尼比我更聪明,更“货真价实”。假若有一天我告诉他,在我俩的交往中,我为自己想象力的“低下”感到痛苦,他听了肯定会吃惊,不过我从没跟他讲过。他是一个怪人,比我更有修养,更具原创思维。总之,跟我相比,他这个人要好得多,耐心得多,也更有男人味。相识后不久,我就对这位小伙伴感觉形影难分,在我看来,那是一种严肃的、令人敬重的关系;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人们都能容忍我们,至少在开始的时候,大家耷拉下眼皮视而不见。后来他们意识到,德尼是我的“附体恶魔”;但那时我们俩已相互发誓,为了抵抗所有来自父母和学校的恐怖进攻,我们紧密结盟。
德尼在“文学世界”游刃自如,就像一位真正的作家;除了字母带给他的生活和满足之外,他一无所知。我们一起做文学游戏,就像同班的同学们玩警匪游戏……从某种角度讲,我们从来就不曾是文学爱好者。一个人如何成为作家?……我不知道。我不记得有过什么特别的“体验”促使我“下决心”当作家,他没给我灌输过作家观念,也没让我觉得自己在视觉、听觉和表达能力上有什么与众不同。当我意识到这点时,我已经开始写作了。我从来没有想过,用字母记录下自己的思想,会成为自我表达的另一种工具。我觉得,自己十四岁时就已跟现在的我一样是一位有经验的作家了;我的意思是说,虽然我不会写,但我感觉到了读书是我表达生命的一种可能,我对文学这种乐器高度敏感;或许出于天性,就跟今天一样,即便我被怀疑、教训和无数次尝试搞得晕头转向,有过不少失误,但我总是抱着职责、使命的信念投入工作,总是惶惑不安,自虐般不甘于现状,清醒地意识到自己能力的限度。我觉得,我和德尼一起选择的起点有一点高;我们一开始就读莎士比亚和陀思妥耶夫斯基;我们藐视一切不“纯”的文学……我们并不知道,也无从知道,文学不只是杰作的总和;我们一点都不谦虚,彼此之间也不,所以很快出现了分歧。德尼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只写了短短的几行字,因为他什么都不敢开始,他对写作抱着宗教般的虔敬;当我稀里糊涂地开始给报纸写文章时,他不无忌妒地恳求我,就像一位僧侣恳求一位想要放弃信仰的同伴那样;后来,他不再搭理我……小时候我们玩“当作家”的游戏,并没有想到文章还可以有另外的写法。我现在觉得,我从刚一懂事起就为写作做准备,我从童年时代就开始工作,并不是完成一项任务,而是完成一件“大作”,即便这部作品并不完美,粗糙笨拙,充满劣质、多余的材料,但除了每次完成的任务之外,我努力把握整体,试图概观它的整体轮廓;但毫无疑问,“整体”始终隐在朦胧之中,无法看见……
德尼告诉我说,只可以用清晰的嗓音、喜庆的眼神开口说话。但是,我似乎直到今天,都被死亡的恐惧催促着,着急慌忙,开口就说。总之,他是那个沉默之人,在三十岁那年,在他想要开口之前。
5
父亲陪我去佩斯时,对我的态度非常好……在那些天里,他有目的、有意识地对我很好。我们投宿在布达的一家旅馆,十天后我才该去学校报到。我的勇气逐渐丧失,但即便如此,哪怕把天下的财宝都给我,也不能让我流露出一丝的惶恐。距离搬进学校、换上校服的日子越来越近,我牙齿打颤、满腹幽怨地等待那一时刻来临,仿佛要被关进监狱长期服刑。我们在城里走了一整天;佩斯既可怕又可恶,陌生得恐怖,大得无边无际,特别是那股“佩斯的味道”,简直让人难以忍受,喧嚣,喜庆,就像一出舞台剧,如虚如幻,很不真实……我觉得,我的家乡(像一座微缩模型)是“更真实”的城市;只是后来才得到验证,我的疑惑是对的。这座大城市给我的印象更多的是贫瘠和乏味。以前我曾到过佩斯,在一次考试之后,父母带我上来住了几日,走了走亲戚;就是在那回,我们亲眼目睹布莱里奥特用铁丝捆绑的飞行器在拉库什区上空飘过;但是,那次难得的飞行表演并未能让我感觉到震撼,反正我觉得那很自然,我说,我见识过更加神奇的事情……但在这种失落中,缺少浪荡不羁的青春期狂傲;我没敢跟任何人谈这个,在当时,包括“奇迹”在内,我觉得一切都“很自然”,至少我觉得走在地上的人跟飞在空中的人一样神奇。我脑子里装的都是文学,敏感而高傲;我猜想在世界的后面隐藏着比现实更复杂的奇迹……在那些时刻,在我十四岁时,或许我也跟大多数人一样,是一位诗人。
我跟父亲一起度过了几天刻意为之的慈爱日子,就像一个人在温情脉脉、非常人道的疯人院里可能体验到的几个瞬间。慈爱的高潮是我们俩坐在马车上跑了一整天,坐在胶皮车轮的出租小马车上,两耳听到的永远是车轮柔软、清晰的吱呀声,马蹄轻轻踏在用木桩铺成的安德拉什大街上;我从来没见过父亲如此雍容显贵,我根本不知道居然还会有这样的生活……即便如此,我还是为这种殷实的生活感到自罪;这种“自罪感”,好像我对什么人做了什么邪恶的事,即使当我活得很好时(我是多么想“好好地活着!”),这种感觉也不会消失,会始终伴随我的余生。我不太考虑生活的彼岸,我不能解释这种自罪感;孩子们都是天生的“有产阶级”,直到生活迫使他们戒掉无尽的欲求。我贪婪地享受着这种优雅闲适的新感受——当时正值和煦的秋日,我们每天中午都出门到城市公园的豪华饭店用午餐,那里的人都认识我父亲,侍者们更是百般殷勤,我是多么地为他自豪!——与此同时,我还是觉得内心焦虑,惴惴不安,在这种贵族的奢华中,我既没有绝对的安全感,也不觉得像在家里那么舒适……父亲对博物馆百逛不厌,他让我选择,我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了佩斯的全景画展。整个佩斯在噼啪燃烧,到处蒙着一层石灰,每个街角都建了房子;在巨大、幸福、富裕的帝都,到处都在盖宏伟的楼宇,伴着噼啪的烧石灰声,庞然巨厦拔地而起。这里的匆促和忙碌,透着一股生意的味道;在佩斯,我总是情不自禁地想起家乡那座精美的小城,想起那里文艺复兴风格的建筑,拱券式房屋。站在环路边杂乱无章、实用而呆板的居民楼前,我会感到心烦意乱,禁不住蒙羞地垂下眼帘……在倒数第二天下午,我和父亲去了“小马戏院”;我期待的是与众不同、可能有点出格的节目,但结果只有几只海狗和杂技演员登台,一位戴草帽、满月脸的大胖子唱了一句这样的歌词:“您看没看到布达佩斯的夜色?……”我当即感到有些鄙视。在佩斯,我始终要当“外地人”,从第一分钟开始,我就顽固地感觉自己是外地人,有意识地,带着一股羞恼的傲慢;这种感觉,即使今天在这座城市,有时也会突然袭来。
一天下午,我们坐进了出租车(当时城里已经开始跑第一批“的士”,它们像上足了发条的指针,吓人地在街上飞速蹦跳),我们驶向布达的寄宿学校。父亲一直陪我到最后一刻。我攥着他的手,哭了起来,毫无疑问,分手的时刻已经到来。办公室里,一位身穿黑色教袍的神父接待了我们,举手投足都带着官场的礼貌;这位神父主持这所寄宿学校,他是一位著名的青少年读物作家和经验丰富的教育家。从这幢高大建筑的会客室里,可以望见多瑙河和佩斯的一片灰屋顶的一角;房内的墙上挂着密密麻麻的相框,相框里摆放的都是社会名流和学校资助人的照片。我的名字被写进一本厚厚的名册里,校长礼貌地跟我父亲寒暄,随后用一个聪明、干练、和蔼的动作抓住我的胳膊,好像是在安慰我说:“嘿,别怕,不会那么疼的!”他打了一个含蓄的手势,表示现在是告别的时候了……父亲把我搂在怀里,我立即无措地举目四望,仿佛大难临头,已在劫难逃,他已经没有办法救助我了!我惊恐、诧异地望着他的背影……我环视了一下房间,黑衣神父已经坐回到写字台后,点燃一支烟,缓缓吐了一口,用不带感情色彩的礼貌语调说:“我了解你的一切。以后我会注意你的。”他这话里并没有威胁,而是宽慰。随后他伸手按了下桌铃,将我交给了一位学监。
我们三十五个人睡在一个房间里,两个年级的寄宿生在同一幢楼里学习、住宿,只在用餐时才聚在一起,在一个能容两百人的大饭堂里。我被编进了五、六年级;今天我都不知道因为什么——也许他们想以这种方式消灭“我的早熟”,要么就是,那位“了解我的一切”的神父想让我害怕他们?高大的寝室内有两排床铺,有一扇门通向盥洗室,那里有六七个水龙头和洗漱池;在大厅的尽头还有一扇门,从门后可以透过一个小窗口朝屋内窥视,在一盏蓝光的夜灯映照下,可以监视睡觉者的一举一动,值班的管理员睡着了……学监为我安排的床铺,夹在两个六年级大孩子中间;其中一位是帕普[129]的伯爵,另一位是佩斯州大庄园主的公子。年轻的学监把我带到集体工作室,告诉我哪张工作桌是我的,然后把我一个人丢下,扬长而去;偶尔有几名学员走来走去,扫地,拖地,收拾卫生,三天后我们就要参加圣灵节活动,在那三天里大家可以随心所欲,新生们可以不受作息时间制约在院里和教室里玩耍,了解这座大房子的秘密。我走进工作室,坐到指定给我的桌子前;那是一张有衬垫、装饰繁复的雕花木桌,抽屉上染有墨水的污迹,桌子离窗户很近,窗外正对的是眼看就要坍塌的楼房庭院和只有仆人们进出的走廊——在漫长的囚禁中,我不知道多少次眺望过那座摇摇欲坠的兵营!——这样的桌子在房间里摆有三十多张,排成军人的方阵;与其说是住宿学校,在我的记忆</a>中更像是军营。我看不到任何彩色的斑点,连好看些的家具、适合插在乡下花瓶里的野花也没有;我在楼里穿行,每层都有两间教室和两间寝室;我在一间大厅里发现了一张台球桌,带栅栏门的橱柜里摆满书籍。没有人搭理我。“老生”们的脸上表情迟钝,带着青春期的颓唐,他们满腹戒心地观察我;失落、伤心的我,在他们眼里也许很可笑。是啊,半年后我也会变成他们那副样子,当新生入校时,我也会变得态度冷酷,脸上带着傲慢的淡漠。到处都弥漫着一股令人窒息的气味,就像是在医院里。我在寝室里找到我的包裹,于是把东西掏出来;走廊里有一排编有号码、可以上锁的狭窄立柜,每个橱柜里都塞了被褥,味道难闻,好像洒了消毒水,或是某种石碳酸。眼前的现实令人绝望,跟我想象的一模一样。我跟学员们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心里都感到焦虑不堪。我坐到自己床上,坐在光线变暗的寝室里,一动不动地盯着窗户。在楼下花园内,有几名“老生”正在踢球,我听到军令似的喊号声。我心怀厌恶地看着陌生的床铺,怔怔地望着无情的人群,从现在开始,我不得不在他们中间生活,睡觉,思考,永远不会再有独处的瞬间……我打了一个冷颤。在昏暗的屋内,有个人一直在晃来晃去,站到我面前,他个子不高,身体羸弱,我看到一张苍白的面庞微微发光,有人用非常平静的抱歉语调说:“我是克莱斯;但今年我将做私教学生,因为我病得很重。”他用冰凉、柔软的手指握住我的手。
6
生活有时是友善的;在危机时刻,总会有一个个克莱斯站到我身边,他迟疑着送给我几句语调平淡的话。克莱斯在班里不属于理解力很强的孩子,大概跟我同岁。疾病有着某种古怪的优雅,仿佛疾病使他变得格外高贵……他已经是“大孩子们”的同学了,但他父母始终给他穿系带式、掐腰的丝绒衣服;他的手,他的脸,他的身体,他的四肢,都是那么不真实、不健康和细腻的洁白;请想象一下,与这种肤色相配的,是浅蓝色的眼睛、浅黄色的软发(用现在流行的说法是“铂金色”)和长长的睫毛。在总是一眨一眨、有点发炎的眼睑下缘,深褐色的雀斑十分醒目。他走路很慢,抬手的时候也小心翼翼,说话一板一眼,咬文嚼字,流露出生性的拘谨和多虑,让人联想到一件异常贵重的瓷器;我惴惴不安地拿眼角瞥它,担心自己坐下或走动时,一不小心会碰碎它……克莱斯是个数学迷和病秧子;我的意思是说,除了数学和疾病外,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就他的兴趣而言,学校作业、孩子娱乐、周围环境和我们的玩具,一切都排在第二位。他患的是血友病,很容易出血;谈起疾病,他总是态度客观而专业,郑重其事,一板一眼,满嘴都是医学名词,像一位年轻医生谈论第三者的病症。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只有血友病;偶尔提到文学,他知道左拉的长篇系列小说《卢贡—马卡尔家族》里有一位小主人公就患这种疾病;每天从早到晚,他都语气严肃、不带悲剧色彩、态度客观、格外热心地讲解血友病的症状、治疗方法和自己病情的严重程度。血友病将克莱斯跟全班人隔绝开来,日常的生活起居,他凭借自己的努力量力而行。他用那双总爱眨动、有点炎症的眼睛无比严肃地关注周围的一切。克莱斯从不匆忙,不惊慌失措;他在生死之间漫步,小心谨慎,深思熟虑,好像他有大把的时间,任何事情都来得及做。我后来意识到,他在第一天晚上对我的友好,并非出于温柔的同情心,而是出于某种含混不清、突然产生的情绪;他只是想找一位同伴,一位有理解力和求知欲的同伴,他想跟他讲述几个关于自己疾病的生动细节,这些细节他几乎全都讲过,但有几点新发现。他对自己疾病的长期观察,就像对待一个宇宙或人类的核心问题。这种客观上的自私,完全占据了他的整个生命。他用佯装出来的兴趣听我讲述我的怨艾和我的观点,就像一个成年人听孩子的抱怨。克莱斯以某种与众不同的、单向的端庄方式,在疾病中提早长成了“成年人”;关于生活他一无所知,但是却能跟死亡知根知底地和睦相处;他用一种慎虑的淡漠谈论毁灭,他那缓慢而单调的语气,就像谈论某个让他熟悉得生厌的话题。我始终未能完全弄清,数学——克莱斯感兴趣的另一个领域——跟他的疾病有着什么样的直接关联,一个是源于另一个的结果,疾病成了数学的前提条件,两者密不可分,至少是对克莱斯来说……有的时候我很怕他。不管怎样,在我的青少年时代,在寄宿学校里,他是第一个用人的声音跟我说话的人。
一两天之后,我明白了:我是这个社会无足轻重的贱民,我是排在最后几名的一个倒霉蛋,一钱不值,狗屁不是。我即使用从不懈怠的挣扎和随时随地的留心、谋算、龌龊和铤而走险,也可能只会一时半会儿地被别人忍受;对于平等,我连想都不敢想,我不属于他们中的一员……我在学校的第一个晚上,寝室里的“编制”满员,我们以军人的速度脱掉衣服,爬上铁床;学监踱步走到两排床铺的中间,扫了一眼那些不情愿地钻进被子、姿势僵硬、一动不动躺在床上的新学员——关上灯后,夜灯亮了,蓝色的灯泡照在三十五个孩子头上,我意识到,我被关进了笼子,在冷酷无情的监控下,如果我想活着出逃,怎么也得睁大眼睛……我意识到,家庭不再保护我,从今天开始,我不得不在“社会”上生活;这个“社会”,就是睡在我周围的这些不同寻常、散漫不羁、既可向善也可趋恶的个体生命,无论他们醒着还是睡着,白天还是晚上,每分钟都被一个高高在上、强大无比的意志所监视、敲打、警告、处罚、驯服。那天晚上,我一分钟都没睡着。我暗下决心,要动用自己的全部本领,小心,谨慎,但绝不投降。接下来是一段艰难时期,只有熬过这段漫长而痛苦的时光,我才能以苦涩的教训与痛楚为代价成功地实现我的计划。首先我必须学会的是,人与人之间毫无因由,甚至毫无目的地利用一切机会冷酷地相对;这种习性来自我们的天性,对此没什么好抱怨的。对新学员来说,开始了两种生活:一种是正式的、受到监督的、在上层权力的犀利目光下生活,这种生活相对放松,还可以忍受;另一种则是无影无形,隐蔽难测,由幼稚的利益、力量、突然冒出的邪恶以及亲善的能力构成的。这已不是“帮伙”式的幻梦生活,绝对不是,我一下子跳进了齐颈深的血与肉的“社会”沼泽——我们总生活在同谋之间,眼珠乱转的虚情假意,从不松懈的“卑躬求乞”,哪怕是在两个人之间;这种坚忍不拔的努力,实际上只是为了占据主导地位的造作表演,为了在罪犯之间加强亡命徒的威信,对于这种威信,即使再大胆的家伙也不敢违抗。敏感而复杂,总之,我从上等人家孩子的个人生活,一头跌落到“拳头法则”的世界里。很快,我学会了使用我的拳头。
7
当然,我忌妒克莱斯和血友病,忌妒他能够跟周围人保持距离,能够受人尊重地作为局外人生活在我们中间;他不住在学校宿舍,但是每天下午,他跟我们一起在教室里学习,而且学多长时间看他自己的情绪……我们其他的孩子,则像机器人一样生活、学习,像机器人一样睡觉、游戏。不管我考试考得如何,身上都像奴隶一样披着锁链。清晨,我们在盥洗室里站成一排洗漱,之后在学校小教堂里做弥撒,早餐后是半小时的“自由活动”,然后上课,洗手,在一个铺着油布桌巾、能容两百人的餐厅里吃午饭,一小时的游戏时间,在神父的看管下,三小时背书,一小时散步,七点半吃晚饭,之后有半小时的自由活动时间,最后在管理员的监督下脱衣上床……有时下午,我们成群结队地去博物馆参观,每个月可以去一次剧院;萨奇瓦伊[130],就是我在国家剧院里见到的,他在台上扮演李尔王,吓人地吼叫,眼珠乱转。我们像王子一</a>样舒舒服服地坐在包厢内;学校很注意自己“尊贵”的名声,他们为我们购买国家剧院和大歌剧院底层包厢的戏票;我们穿着民族盛装,戴着白色手套坐在包厢里;抹着头油,一副绅士风度,看上去就像青年军官。平时,不管是在学校,还是出门上街,我们全都身穿制服,披着军官式的斗篷,上面点缀了一大堆金黄的饰穗,下穿黑色长裤,头戴有帽檐的军官帽,活像鲁道威卡军校[131]的士官生;星期天晚上,当我跟茹莉表姑一起沿着布达的街道往家走时,步兵们经常在黄昏的天光下向我们致意。在学校里我们也穿制服,俗称“小波兰服”,做得跟军服一样笔挺,让人觉得不自在,只是没有那么多金光闪闪的穗子罢了……穿着制服,我们也自觉很高贵,像陆军中尉那样潇洒帅气;我们蹩脚地敬礼,步兵们也迟疑不决地向我们致军礼;我们在裁缝那里定制了一顶“特殊”的帽子,就像军官们戴的大檐帽。
在这所学校,走读生也都经过挑选,住宿生里有不少都是大人物的孩子。不是来自贵族、名门,就是像我这样来自富裕的市民家庭。每天晚上,“吸烟室”(管理员允许五年级以上的孩子们在午餐和晚餐后吸烟)变成了元帅府,他们分别以勋爵、骑士、伯爵或帕普伯爵相称,挨个审查每个人的出身,连祖辈和曾祖辈也不放过;开始的时候我们都不谈别的,直到确定了每个人的头衔……从那之后,我们要严格遵守这个等级。我不难理解那位当屠夫的德热舅舅,还有当过军官、后来在咖啡馆里弹钢琴的埃尔诺舅舅,我自己也不喜欢这样的环境。当我列数了上百位家族前辈,我出乎意料地发现:在元帅府里,大家对我的“奥地利贵族身份”颇感兴趣,我因此得了一两分,社会地位有所好转。但即便如此,我也站在后台,站在群众之间。
在教室里,在最后一排的墙边,坐了一位神秘、内向的年轻人。我只知道他准备当神父。起初,我试图跟这位年长的(十六岁)男孩交朋友;但跟所有人一样,他对我一口拒绝。态度冷漠,甚至用惊诧、羞恼、讥讽的语调跟我说话。没有人对他有更详细的了解;教师和学监们也认为他是我们中间较懂事、较成熟的一位……他不跟任何一个男孩交朋友,他跟文学教员一起散步,在大花园里背着手,表情严肃,踱着老气横秋的步伐。即便如此,我还是被那个门窗紧闭的傲慢心灵所吸引。我感受到他内心的叛逆,这是一个永远的敌手。如果我跟他打招呼,他会礼貌地回敬,由上到下打量我一眼,然后身子一晃,闪到一旁。他就像法国小说里描写的一个固执、狡诈、充满野心的修道院院长;当时我还没有读过于连·索莱尔[132]的故事,后来当我翻开那本书时,字里行间都能看到那位少年朋友狡黠而聪颖的微笑……他孤独地生活在我们中间,就像一位成年人。在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噢,这些沉闷、空洞、令人烦躁的星期天下午!楼道里已空空荡荡,还是没有人来接我,整整一天,我坐在吸烟室的窗前望着佩斯的楼顶出神,天色已经逐渐变黑!——就在我这样发呆的时候,这个古怪的家伙出现了;当我意识到他正走近我时,他已经一声不响地在我背后站了好久;我回过头来,在昏暗的光线中辨认出他的脸,我下意识地向他伸过手,那是一个热情、友好的动作。他抽回手,开始哈哈大笑……他慢慢从昏暗的教室里退出去,退到门槛时,仍很不友善、充满讥讽、令人害怕地哈哈大笑,让我感到毛骨悚然。
二十年后,有一年夏天,我在布达的一家饭馆里又听到了这个笑声。我可以肯定,只会是他;我慢慢转过脸,看到一位年轻神父坐在一群中学毕业生中间,高昂着脑袋,打着夸张的手势坐在餐桌的主位,半张着嘴巴哈哈大笑。笑声刺耳、可怕。我们的眼神碰到一起,但他并没有认出我来;我赶紧付账,离开了那里。
8
病号住在一栋单独的房子里;就跟监狱里的囚徒一样,我们也一次又一次地想方设法能住进医院。在那里,修女们为我们洗衣服,打扫卫生,给我们烧饭;只是病房负责人是一位趾高气昂的护士。这位有着克里奥尔人[133]皮肤、深棕色头发、嘴唇很厚的年轻女护士身穿制服和白色大褂,裹着浆洗挺括的白头巾,带着一股天下第一的风骚味。谢天谢地,我有幸染上了腮腺炎,终于也落到这位女护士手里。我脖子肿大,敷着冷毛巾躺在病床上;医生每天来查两次房,病号们用虎口和中指使劲揉搓体温计,好让汞柱能在查房之前升高一些,当然,做这个需要格外谨慎,只能在被子下面,而且温度不能高过38.2—38.4摄氏度。
由于腮腺炎,我得以在弥漫着碘酒和醚味、暖和、潮湿的小窝里住上几天。在隔壁病床上诈病的,是一个跟我同乡的男孩子:贝尔茨。他在学校里已住了一年,属于上等阶层;我猜,他大概只比我大一岁。男孩家跟我家是世交,小时候我们经常在一起玩耍,他是一个性情粗暴、乖戾的男孩,喜欢做露骨的恶作剧;我们从来不喜欢彼此,但是现在都身处异地,所以还是试图交往,我有点儿怕他……小时候我对他就心怀恐惧。在过去的三四年里,我们只在假期见面,现在我俩又碰到一起,不知怎么,我觉得自己长大了一些,也傲慢了一些,大概是受到德尼的影响,我感觉到内心蕴蓄着反叛,经历过另外的生活体验;贝尔茨恼火地意识到这点,他儿时的优势不复存在,我已经不再怕他,他粗暴、鲁莽的举止已经震不住我了。
我们在同一间寝室里睡觉,在同一间教室里学习,每天从早到晚,我们每时每刻都待在一起。过了很长时间我才明白,我怕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威胁,而是他对我所抱的那种毫不吝啬的冷酷。我战战兢兢地活在恐惧里,因为他有时会动用极其细腻的手段对付我。他不知疲倦地纠缠我,吓唬我,声音时高时低地让我不安。他是一个英俊、瘦高的金发男孩,梳着中分头,总用犀利、狡黠的眼神看世界;他装腔作势,但一点也不愚蠢;在班级里,在游乐场,甚至在寝室里,无论我在什么地方,总能感觉到他审视的目光。当时,我似乎成了他生活的靶子;我是他的敌手,送上门的猎物,他一旦抓住就不肯放手……他像一名侦探,到处搜集关于我的“个人情报”,有一天他威胁我说,他要向学监举报我,我眼前顿时漆黑一片;我感到的并不是意料之中的惩罚,也不是难堪和侮辱,而是发现在人与人之间还存在这样一种毫不吝啬却很利己的残忍……我从来没有伤害过贝尔茨,总是他比我更强悍,更自信,他是这个世界的主人,在他身上,我能感觉到某种莫名的攻守同盟和一股“牛头犬”、“好小子”的安全感,为此我很忌妒他,有点蔑视他;无论在什么事上,我在他面前都会感到自己笨拙和无助。贝尔茨绝对“属于某个阶层”,属于那群“好小子”中的一员;我一旦凑近他们,他们就闭口不语,这些家伙们说的话,我即使屏息静气地使劲偷听,也无法捕捉到他们话里的真正含义;我猜,在世界上有很多这样相互理解、总在行动、贝尔茨类的“好小子”,他们是真正的离经叛道者或重整山河者,不管怎样,他们最终“缔造”了一个让人感到惊恐、惶惑、不安的世界……贝尔茨很清楚,他心里知道得清清楚楚:种种迹象表明,我是这个世界上对他毫无用处的另一类人;这类人在人们中间传播疑惑和焦虑不安,一有机会就应该被追剿,被灭绝……他不知疲倦、精神振奋、坚韧不拔地肩负起了这一项重任。
贝尔茨的父亲是一位退役上校,每隔一段时间就来学校探望儿子。上校把儿子叫到会议室里,抽出皮带,二话不说,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狠揍;揍完之后,丢给儿子一个福林并扬长而去。对于父亲的殴打,贝尔茨并不在乎,他掸掸衣服,就像狗抖掉身上的雨滴;但是他把得到的福林像战利品一样积攒起来。学校管理员每星期分给我们一次“零花钱”;就是这点零钱,他们也会作为教育开销记到本来就很可观的账目上。具体能给多少,我记不清了,一星期我们得到一两个福林,还是一个月?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偶尔发给的那点零花钱少得可怜,怎么也不够用来为单调乏味的住校生活增添甜蜜……“增添甜蜜”,这个词对孩子们来说一点也不抽象,低年级孩子用零花钱买糖果或棒棒糖,高年级孩子买烟草和名为《纸捻》的青少年杂志。我们都已经是半大小子,学校斯巴达式的膳食制度,即使你的肠胃细如芦苇,经常也会吃不饱;我们请“走读生”为我们从城里捎来解馋的零食,最受欢迎的是“泰尔苹果”,那是一种用巧克力和丁香混制、包着银纸的棒棒糖,再有就是夹着香草酱的维夫饼干……我们成天吃这一类零食;家境好或年龄大的孩子则会买一些更正经、更男人的东西,比如沙丁鱼罐头、咸面圈和猎人肠。贝尔茨经过细心盘算,用父亲给他的福林偷开了一个小卖铺。
他把写字台的抽屉布置得像调料店的货架,里面井井有条地摆放着各种各样、让人看了肠胃蠕动的百味美食:酸鲱鱼、咸面圈、维夫饼干、水果蜜饯、风干肠,当然还有烟草和香烟。这个秘密仓库很快驰名校园。从新生到毕业生,各年级的学生都到他那里采购。“生意”完全按照贸易原</a>则进行;贝尔茨必须以精心、周到的服务向顾客销售优质商品,如果有快要变质的剩货,他晚上自己抓紧吃掉,早晨补上刚到手的新货。我至今都不理解,这家伙中了什么邪?怎么会热心于这种小买卖?他是一个富人子弟,跟那些从他手里买东西的孩子一样,跟我们所有在这家贵得宰人的学校里读书的学生一样,他能从家里得到所需的一切;父母给他定做“特别”的制服,他也戴着白手套、身穿民族盛装坐在国家剧院的包厢里,坐在我们中间,他跟其他学生一样享受同等的待遇,接受同样的管束,可贝尔茨还是喜欢做生意……他的杂货铺生意红火。全校学生都替贝尔茨保密,掩护这座秘密仓库,保护这条走私货渠道……贝尔茨精心储备的各种美食,不分昼夜地供大家随时选购。我永远忘不掉他那得意的神情,下午,在教室里,他狡黠的脸上做出无辜的模样,假装背书地趴在课本上,用奸猾的眼神窥寻“客户”发出的秘密信号;我们用复杂的莫尔斯电码[134]告诉他,我们想吃“泰尔苹果”,还是想买五十克风干肠(更容易饿的家伙们,早在午餐时就提前往兜儿里塞面包),之后,我们以“解手”的名义离开教室,回来时,若无其事地从贝尔茨桌边走过,动作熟练地接过我们想要的商品并揣进口袋……每个星期六,贝尔茨结算账目(他有一本明细账,记得百分之百准确无误),手脚麻利地收回欠款。他在耳根后夹一支铅笔,搓着双手坐在商品前,听着我们的解释和抱怨,用得意的神情瞅着“账本”,上面详细记录了每笔赊账与开销……很遗憾,没过多久我也跻身于他的欠债人之列;我要花几个月时间承受自己轻易上钩的后果。
有一天,他站到我跟前,用讥讽、傲慢的眼神从上到下地扫了我一眼,然后瞅着别处,用不经意的口吻说:“我跟你们家很熟。我可以贷货给你。”这种仁慈出人意料,我满心狐疑,猜他没怀好意,在我手头的零花钱花完之前,我尽量跟他做现金交易。但是,我最终入不敷出,又实在忍不住价高物美的“泰尔苹果”的诱惑,终于第一次犹豫不决、心贪嘴馋地接受了他提出的贷款建议。没过多久,我对厚着脸皮向贝尔茨讨货已习以为常……午前,我要一整盒沙丁鱼;午后,我跟他讨风干肠吃;从早到晚,我几乎每小时都跟他要维夫饼干。他一本正经、有求必应地提供服务,并一丝不苟地用铅笔将每笔生意记到他红麻布封皮的小账本里;几天后,我拿着刚分到的“零花钱”,想跟他消掉一两福林的赊账,但他礼貌地做了一个阻止的手势,固执地跟我重复道:“我跟你们家很熟。咱们半年后再结。”贝尔茨的姿态是那么绅士和谦恭,给了我那么长的“贷款周期”,但“我跟你们家很熟”这句话,并不能让我彻底安心。半年过去了,圣诞节前,他带着冷冰冰的眼神站到我桌前,给我念小本上记的欠账。我欠了他一笔难以偿还的债款——好像超过了三十帕戈[135]。“请在节前结清。”他用一本正经的平淡语调通知我。我的回答简短而强硬:“很遗憾。现在我也需要用钱。”
我真想冲他哈哈狂笑;这是多么愚蠢的游戏!……我知道,只要我耸耸肩膀告诉他,只管跟我讨债好了,不过他要明白,后果对他最不利;他跟我们做交易的秘密一旦暴露,不仅他的上校父亲会揍他,他还很可能会被学校开除……我俩四目相峙,心里都很清楚,这笔账不可能一笔勾销,我早晚得还……别的不说,贝尔茨不可能善罢甘休;在这场特别的角逐中,他胜利了,肠胃的脆弱出卖了我,我的嘴太馋,不是他的对手,我在贝尔茨面前像另一个人,总之我不得不还他钱。在漫长的几个月中,我在贝尔茨那里赊账要吃的,我们两个都知道,贷款的意义不过如此;贝尔茨抱着胳膊站在我面前,简直就像狡诈的威尼斯商人。
“用名誉担保。”他平静地说。
“用名誉担保。”我咬着牙根咕哝道。
“用名誉担保”,在我们有着封建特色的校园世界,这句话有着生死的意味。第二天,我们都回家过圣诞节。三十帕戈!也许在家里的银行,都没这么多钱……圣诞节过后,我紧张得已经三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我最终向父亲进行了忏悔。父亲把钱给我,并向我保证,他不会把这事说出去。贝尔茨一声不响地接过钞票,把它们捋平,揣进口袋,望着地板和我的鞋尖。出于愤怒,我浑身发抖,我满怀羞辱地黄着脸、咬着唇站在他跟前,无措地等着,不知道现在将发生什么。他的回应出人意料:他突然把头一扬,瞪了我一眼,做出一副可怕的表情,然后拔腿跑掉。从那以后,我们俩再没有说过话。
9
寄宿学校……身穿囚衣的服刑者人影,像鬼魂一样排成鹅队踯躅蹒跚。手淫,在男孩子当中相当普遍。夜里,我们在寝室里忍受季节交替,面面相觑;下午,我们在教室里读课文或做作业,不时溜出去上厕所,然后挂着黑眼圈摇摇晃晃地回到教室。绝大多数孩子并不掩饰这种心病;两百多个年轻、健康、春情勃发的鲜活生命挤在这里,身体挨着身体,在危机四伏的青春骚动中,经常顾不得去想别的什么,唯有听从肉体的指令。
在高年级的走读生中,大多数是对住校生心怀同情的“佩斯孩子”,他们穿戴时髦,是年轻的风流子;他们已是不折不扣的男人了,头顶硬檐礼帽,泡咖啡馆,去电影院,把自己打扮成花花公子,恬不知耻地信口编纂情爱体验。我们怀着心灵的焦渴听他们的绯闻,我们既是囚徒,又是孩子,在学校纪律与青春期的双重危机中情感泛滥。慢慢地,我也“学会了”;乐此不疲地活在虚妄之中,即便为了赢得再小不过的一点点优势,也能够转着眼球绞尽脑汁;只有凭靠被驯服的温顺、持久不懈的同谋般团结和警惕才能够取胜……我意识到,我被要求完成的所有一切,都不过是猴子的机灵和驴子的见识,还有被驯化之后牙关紧咬的顺从。我们很快就跟校方的权势,跟教师和管理员们议和了。但是,我跟大多数同学自觉自愿、心安理得地与之议和的那些东西始终无法达成和解,我实在无法接受那类令人难以忍受的热忱期待,那类低级、廉价的荣耀,那类令人不屑、狡黠奸猾的惩罚式肯定;与我们教育者的意图,与惩罚的事实相比,这一切更加刺痛并伤害我的自尊。“这是他们的工作。”当学监“警告”我们时,我这样想,并耸一耸肩……但是,受到警告的羊群更喜欢长鞭,是啊,他们像对忏悔一样充满了期待,遭到鞭挞之后,他们可以再无顾忌地投身那些甜言蜜语的小罪孽的怀抱。与严厉的校规校纪相比,同伴们更让我备受折磨。我怀着心悸和惊诧,不可思议地审视他们的娱乐、他们的游戏、他们的读物、他们的罪孽和品德;他们的一切都这般粗鄙,这般低级,无论“罪”与“罚”,都像纸牌游戏一样随便得令人羞惭……某种原始的“需要”在我体内反叛。我渴望别样的“罪孽”,并且乐意承受它们,假如需要的话,我还乐意承受别样的“惩罚”——但是,情况依然如旧……他们的快感需求、敌意的态度、靠不住的承诺、对罪恶感的麻木不仁和机关算尽、假情假意的野蛮羞辱了我。也许我口无遮拦,缺思少虑,但这使我在跟他们一起度过的日子里,得以远离各种各样矫揉造作的小集团;“假若为了自己的归属、平安、藏隐和被供养,我必须付出这样的代价,”我想,“那我还是不要为好……我更乐意孤身独处,遭人嘲笑、危机四伏地孤身独处,远远地观望,看他们如何逢场作戏,满足欲望,争风夺势。”这种惊恐的疑虑,很早就压得我喘不过气。后来,即便生活的经验,也难以减轻这种最初的、令人困惑的惊恐。
逢年过节,我回乡探家,穿着盛装走在小城河畔的林荫道上;或许正是这套盛装,这身“成年人”打扮,成为我年少时就在屈辱、卑贱的环境下失掉“童贞”的原因之一。圣诞节,我回到家中,一切听从母亲的安排;对我来说,真实的家庭场景已变得虚无。在筹备过节那几天,所有的一切都很“神秘”;然而,当母亲依然如旧地努力为圣诞节游戏营造出灵动、细腻的气氛,试图通过精心的策划让那些日子充满惊喜,我们已经是成年、世故的男孩子了;几乎每次在点燃蜡烛的那一刻,母亲都用阵阵抽泣释解身心的紧张,晚餐的时候,她早已精疲力竭,坐在椅子上就睡着了……节日的魔力总是一次次重现:我喜欢这些日子,仿佛母亲想用她手中并不完美的小工具,将永远闪光的“和平世界”的传说与善良人的童话焊接到一起。十四岁那年,我知道了成年人的“一切”,但仍然偷偷地等待耶稣到来。在那一年冬天,我牙齿打颤地回家过节,穿着军官式制服神气地走在小城河畔的林荫道上,从里到外都冻僵了,就因为我曾郑重其事地向学校里的一位朋友——泽姆普林州大庄园主的儿子发誓,我要在圣诞节假期做“那件事”。这位泽姆普林的男孩也不过刚满十四岁,在一个周日的午后,他去了州政府大街的一个“那种地方”,并且做了“那件事”。一连几个月,他都喋喋不休地讲述自己可悲的英雄壮举,直到我发誓绝不能落到他的后面。我很难从那次因“蛮勇”造成的伤痛中痊愈;事情过去了许多年,我才稍稍忘掉一些内心的忧虑与震惊;直到高中毕业,我都未能摆脱这种惊恐的困扰,漫无目标地在大都市的街上徘徊,始终不敢放纵自己,不愿再去那些同龄人都争先恐后、乐此不疲地寻花问柳的地方,用那般廉价、肮脏的性爱泥淖解除恼人的性饥渴。我许下“誓言”,并凭借“蛮勇”做了那件事;之后留下了惊厥的记忆,那种令人痛苦、难以解脱的“罪恶感”,后来折磨了我许多年。
圣诞节的前几天,我去了鲜花大街;当时雪花纷飞,下午四点就天已黄昏。我只记得那是一个充满了凡士林、煤油和肥皂气味,并且烧得非常暖和的房间;关于那次造访,别的我什么都记不得了;我不知道我在女人那里待了几分钟,还是个把小时?……我想,我是闭着眼睛走进那个房间的,就像被送去做手术的人,心灰意冷,感觉置身于自身之外。随后,记忆立即变得灰暗,没有色彩,在任何金色的光芒下我都不能忍受在那暧昧的轮廓上投照感情色彩。过了一会儿,我重又回到街上,走在干净整洁、白雪皑皑、洋溢着圣诞氛围的街巷里,自我感觉糟糕透顶。回到家,一家人坐在客厅里;已经点灯,家人在装点圣诞树。我觉得自己非常龌龊,再次深深地鄙视“他的现实”。我感觉自己被人蒙骗。难道这就是他的“秘密”?多么粗鄙,多么下贱,多么可怜啊!十四岁那年,我失掉了童贞;此后多年,我都活在一种自愿、孤傲与羞恼的自闭之中。
10
那年圣诞节,我们是在自己家的“新房子”里度过的。父亲终于如愿以偿。新房子气宇轩昂,大贵族气派,或许当时在全城也找不出第二栋;但我只逗留了短短几日,只是为探家。我想嗅嗅“家的气味”,我去了公寓楼那套老房子——父亲的办公室还设在那儿——站在一层的悬廊上,倚着“伯利恒”的栏杆俯看宽敞的庭院和隔壁花园里的核桃树;透过二层玻璃制造商家敞开的窗户,仍能听到屋里传出的钢琴乐声。
我不想在这儿描述“自己家的新房子”,因为解剖图式的再现乏味无聊。那里有十多个拱顶式房间,里里外外都富丽堂皇;花园里岩石环绕,传说般的喷泉汩汩喷涌;走廊的栏杆上藤蔓缠绕,落英缤纷,飘满庭院;门楣上有一块天然巨石,上面刻着家族的徽章。有一段时间,我在回家的头几日,总觉得在家里不舒服。站在院内,可以望到隔壁穷人的庭院和喧嚣的楼上;我们从“世俗的”的邻居们眼中,觉察到许多复仇的敌意。楼上住着一家加利西亚移民,热热闹闹一大家子,女孩们整日穿着又脏又旧的破衣裳在悬廊上转悠,嬉笑叫喊,在敞开的窗户旁捉跳蚤,在更衣时展露自己的魅力,不以为然地接待那些轻佻浮浪、走马灯般更换的求爱者……我父亲确实认真地想过,他想买下那间“窑子”,将“穷鬼们”从这条安静、纯洁的街巷里赶走;但是他们要价很高,所以我们不得不忍受他们的诅咒。“移民来的”姑娘及其家人过着喧闹嘈杂、动荡不安的生活;她们穿着花里胡哨的破衣裳,总在下午裹着披肩倚在走廊上闲聊,将小道消息、闲言碎语连同脏水一起泼进小城的阴沟,在邻居家的下水道里哗啦作响。可恶的邻居令我们家人束手无策;“硬挤到这儿”的城外流民让我们感到当面受辱,他们如此无端无礼地侵入到我们风雅、骄逸的生活中。那些欢快开朗、友善大方的“移民”女郎,我始终一个都不认识;但在我回家探亲的短暂时间里,出于难以克制的好奇心,我经常偷眼朝喧闹、不洁、粗俗的邻居家张望,只是由于受到某种虚伪的、“绅士”的羞耻感约束,才没有利用女郎们毫不掩饰的美意……我想,我必须跟家人保持一致,不能跟那群“俗人”站到一起;她们要是没有如此欢乐、顽皮、满不在乎、毫不掩饰地沉溺于“孽海”该有多好啊!……我坐在藤缠蔓绕、大玻璃窗明亮的豪华客厅内,手捧着书卷,带着傲慢、回绝的神情翻看两本课外读物,并将充满欲望的眼神投向比吉卜赛人还要喧闹、身体丰满、俗不可耐、出于无限的满足与无辜而胡言乱语的雌兽们。我不能有失身份地接近她们,不能将家族的荣誉葬送在那些快乐的小妇人身上。从楼道到顶楼,我们家的一切都设计精心,不同凡响;我父亲被推选为律师职业管理委员会主席,城里的社会名流上门做客,庭院里的喷泉汩汩喷涌……我垂下眼皮继续看书,落寞无聊。
即便后来,这种市民阶层的团结意识也让我跟含混暧昧、许多迹象表明是卑劣和不洁但又充满了甜蜜诱惑的娱乐保持距离。有时候我这样想,跟“快乐”保持距离,也是跟那种忘乎所以、放浪不羁的精神状态保持距离;这种精神状态是有代价的,在大多数时候,其代价就是我们要为激情付出“我们的声誉”……一个人将自己从阶层团结的义务中解脱出来,敢于以各种可能的形式接受快乐,这是一桩复杂的任务。在邻居家楼上,在那片温热的“沼泽”里,那些人心满意足地窃窃私语;这种在生活中渗透,但不是很诱惑,永远成不了思想,很可能不太洁净、不太健康,并非不具风险的状态惹人深思……我不能跟他们站到一起,因为在我们家的饭厅里,壁炉里烧的是原木,这样的壁炉全城能够有几座?……随着时光的流逝,我明白了,其实壁炉并不重要。我对我们的邻居抱有某种隐秘、伪善,却也相当强烈的同情心。他们活得是那么快乐,也许并不快乐,只是勉强活着;他们每次呼吸都会在肺里吸满生命的能量,自由自在,并不需要进行刻意的团结。事实上,无论是从哪个角度讲,都是宿命将这群无产者迁到这里与我们为邻;生活大概出于平衡的意图,使我在“命运的打击”之下,在布置得过度奢华的自己家里,跟花园、跟喷泉、跟从墙上飘落的五叶铁线莲、跟壁炉、跟十几间拱券式房间、跟刻有家族徽章的大门进行代偿性复仇。生活中没有那么顺畅的事,我们刚扬扬自得地耸耸鼻子,立即嗅到刺激性气味;我们刚舒舒服服地坐进各个角落都经过精心设计的“自己家”里,隔壁就搬来一家叫声刺耳的无产者,那是跟我们格格不入的另一个世界,在我们鼻子底下散发着泔水的恶臭和难闻的气味。我说不出到底因为什么,但我认为,生活的这种安排再正常不过。
在隔壁贫民楼里还住了一位“革命者”,他是当地社会民主党的领导人,原来是一位印刷工人,后来成为了编辑和人民领袖;他编辑了一份周报,并在出版物中执着、无情地揭露“资产阶级”的罪恶勾当……透过隔壁楼上的窗户,这位革命者自然能看到我们,看到女仆将资产阶级的午餐端进烧着壁炉的饭厅里,看到如何培养资产阶级后代;他不止一次将我父亲写进他的报纸。许多年后,这座小城也掀起了为时只有几周的赤色运动,仆人们丢下我们不辞而别;住在隔壁楼的居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占领了整个世界,我们那位“革命者”邻居的表现却与众不同。当时他已成为当权者,担任地方的人民委员,随时可以将我父亲逮捕入狱;但是,不用我们请求,他就派人送来了食品,他这么做完全是出于自愿,出于善心,他禁止他的任何同志进驻我家。在那些革命的日子里,这个“资产阶级家庭”里的每位成员,都不曾被伤害半根毫毛。我们像是空气,无产者邻居对我们视而不见。
11
在这片风景里,有一段盛夏的记忆若隐若现;那是一个真正的夏天,阳光灿烂,晴朗无云,后来我也许再没遇到过那样的夏季。我们在“班库”租了一幢带花园的别墅,度过了情感丰富、身心舒畅的几个星期;那几周的盛夏假日,没给我留下任何误解或不快的记忆。
自从上了寄宿学校,我跟家人的距离为我在家中赢得了令人愉快的特权。我们无须明言就达成了协议,严厉的家规对我来说不再成为束缚;我走上了自己的路,今后,我们只需用客气的谅解彼此忍受。就在那年夏天,我变成了一个毛手毛脚的怀春少年,孩子们不再接纳我进入他们的隐秘世界,成年人尚未允许我接近他们;我在两岸之间茫然游荡,在这种青春期极度敏感的状态下,心灵用某种扬声器接收并回放生活的噪声。避暑别墅坐落在松树林边,居高临下,俯瞰城市,掩映在茂密的大森林间;在林边大约建有六七栋别墅,不远的地方,在露易兹泉前,一家歪七扭八的客栈也一连几个月住满了前来避暑的市民。当然,住在别墅里的人都各过各的,互不干扰,保持距离。开放式的门廊前,花园里开满香气袭人的野花;在隔壁院落避暑的妇人们,在花园草坪上靠在躺椅里做手工;午茶后,老爷们在门廊下喝葡萄酒;日落时分,马车将丈夫们从城里的办公室拉到这里。在我们隔壁住了一位市议员,副州长也在这里租房度几星期假,他是位有着络腮胡须、膀阔腰圆的男人,让人联想到约卡伊小说里的主人公——那位举止威严的匈牙利大庄园主。来这里避暑的还有一对大法官夫妇,他们不仅拖家带口,随行的还有正在办离婚的、多愁善感的弟媳妇,那是一位肌肤柔嫩、雪白的美丽少妇……妇人们不是做手工,就是读《基督山伯爵》;当时,这部名著刚出匈牙利文版,分册问世……松林很热,到处弥漫着松脂的芳香。我们过着这样的生活,就像红色封皮的“大学</a>小说库”某部作品里的主人公;除了《基督山伯爵》之外,还可能放在妇人针线筐里的,就是这本红皮书。有一位风度翩翩的佩斯年轻律师向离婚中的漂亮少妇求爱,避暑的妇人们与他热心结盟。那年的夏天特别闷热。黄昏时分,我们去林子里采蘑菇。
最后那些天,我是在林中度过的。几星期后,暴风雨吞没了整个山麓,一直席卷到弗列斯马洛姆山谷。一连几个星期,我每天清晨都一个人钻进树林,发疯般地游荡,仿佛预感到末日将至,想要在这里迅速积攒起够享用一辈子的记忆素材。气候干燥,烈日将空旷之地烤得枯槁焦黄;但在密林深处,神秘的潮气滋养万物,到处都是清凉和树影,散发着刺鼻、霉腐的松林气息,我至今都能通过呼吸回想起小时候动荡岁月里那令人窒息、浓烈袭人的气味。有时,我在树林里遇到那位“不收支票”的名律师,他经常避开人群,兜里揣着包了层皮套的酒壶,手里攥着捕蝴蝶的网具,兴奋地追逐白翅膀的菜花蝶。当万籁俱静,在密林中央,即使远隔许多公里,仍能听到山谷里伐木的拉锯声。一连几天我都躺在这里,有时随身带一本书,但是很少翻开来读;我在树林里饮泉水,吃野果,从空气、阳光、气味和天籁中萃取养分,在我看来,这至今都是“大自然”的偏方;十几年过去,虽然我很少离开屋子,但我应感激那几周的体验,使我后来即使在外国城市的文学咖啡馆里也能重温这种体验并产生共鸣,我对这个从不否认。对我来说,“大自然”不是校园风格、心灵美好的文艺节目;它跟我存在着真实的关联;我偷偷地守望这种体验,后来也一样,即便我觉得这种表述有些可疑,有些陈腐,尤其是有一点“反文学”。是啊,这就是那年“盛夏”在林中发生的事……好几个星期没再下雨。
彼得—帕尔日的下午,一个振奋人心的浪漫喜讯从度假村里传出:我母亲和其他阅历丰富的女士们,预感到一个狂欢的时刻即将来临。可以肯定的是,就在这天下午,那位风度翩翩的佩斯年轻律师将公开向那位在婚姻中失意、温柔可爱、与我们同乡的漂亮少妇求爱。
我们在门廊下铺好餐桌,准备享用午后茶点,跟平日相比略显隆重。空气中充满五月的欢乐。求婚者从佩斯运来一箱礼花,老爷们从城里请来一支吉卜赛乐队;酸葡萄酒和苏打水从午餐开始就镇在凉水盆里。为了这顿午后茶点,每个人都很郑重地穿戴打扮;我不想破坏节日的气氛,也换上一身笔挺的学校制服。我为自己家的别墅能成为如此隆重的节庆会场而感到高兴;副州长,这位大人物也将来我家吃下午茶……如果他情绪很好的话,等一会儿会拉小提琴。多么丰盛,多么隆重,充满了夏季成熟的祥和。这天下午,这里将举办一场市民风俗的订婚仪式……我父亲穿着一件条纹外套坐在那儿,靠着门廊的护栏一边抽雪茄,一边跟副州长闲谈。山坡上,在泉水旁的客栈里,吉卜赛人在为畅饮啤酒的游客们卖力演奏。我母亲端出迈森[136]瓷的餐具、大蒜图案的汤杯和卡罗维发利[137]的玻璃杯布置餐桌。桌子上摆好了很大的牛奶面包、装在小瓷壶内的奶油、带绿叶的木莓,还有盛在水晶碗里的蜂蜜和黄油。
当副州长被人叫到花园里时,我们已经围桌而坐。两名州里来的骑兵腰板笔直地站在那儿,将一封信递到副州长手里。
他撕开信后,走回到门廊,站在门槛,一声不吭。他脸色煞白,蓄着科舒特式的胡须;听到噩耗,他的脸上现出了惊恐的神情。
“怎么了,安德列?”父亲走到副州长跟前问。
“王储被刺杀了。”副州长紧张地挥了一下手说。
巨大的沉默,使吉卜赛音乐显得很近,响声震耳,仿佛他们就在这个院子里演奏。在场的人围着桌子,手里端着大蒜图案的汤杯,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身体僵硬地盯着某个盲点,仿佛在玩无声游戏。我盯着父亲的眼神;他将茫然的目光投向天空。
天空是一片亮蓝色,那是夏日稀薄的淡蓝。不见飘浮一丝云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