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暑假

3个月前 作者: 弗罗拉
    自从劳拉去过烛镇以后,每年夏天劳拉的父母会租酒馆老板的马车,驶到烛镇探访。在村宴的那天,烛镇的叔叔阿姨和表姐弟们来雀起乡。


    暑假一到,安阿姨写信邀请孩子们到烛镇待上一两个星期。劳拉十一岁、埃德蒙九岁的时候,妈妈问姐弟俩能不能自己走过去。妈妈说姐弟俩经常走到镇上,到镇上六英里,去烛镇八英里。但是孩子们能忍住不在路边摘野花吗?他们能不和陌生人说话吗?


    姐弟俩走得了这么远的路吗?他们当然可以。埃德蒙都画出了一张地图让妈妈放心。他们何时出发呢?周六之前不行?还要等这么久的时间。妈妈说要给阿姨写封信告诉到达的时间,也许表姐弟还能去接他们。


    周六终于到了,母亲在门口和两个孩子挥手道别,提醒他们别忘了在岔路口转弯,也不要搭理陌生人。她脑子里浮现了报纸上孩子被绑架的头条新闻。其实那些小路少有作奸犯科,即使有,从两个孩子身上也无利可图。


    为了舒适,姐弟俩穿着柔软的旧棉布衣。劳拉穿着绿罩衫,干净平整;埃德蒙穿着白色的水手服,妈妈不准他穿更好的衣服,因为之前的袖子和膝盖都被磨破了。两人戴着宽沿的祖鲁帽,看上去像两个行走的蘑菇。需要带的东西提前寄到了烛镇,两人身上带了食物以及给表姐弟的礼物和外套。劳拉不愿意带上伞。妈妈劝说带伞下雨可以遮雨,天晴可以遮阳。劳拉装作不小心地“忘了”带伞。


    两个孩子在八月美丽的早晨七点出发。阳光穿过玉米地上潮湿的空气,路边黄色的野花层层叠叠,周围是一片金色的世界。


    两人遇到了几个同学和他们的家长,大家都兴高采烈,因为小鲍伯负责赶马收割。田里开辟出地方让人捡穗。“如果工头过来挑刺,鲍伯会说耙子有点不好使,没办法把麦茬割完。篱笆下的那块地是他留给自己妈妈捡穗的。其他人不会去捡。” 不少妇女走过来问劳拉家里的情况,母亲身体如何,有没有觉得天太热。劳拉一一回答。


    拾穗人很快散布到田里劳作。劳拉和埃德蒙走过学校穿过熟悉的操场。这是他们第一次独立的冒险,心里满是自由的快乐。烛镇路途遥远,一想到有准备好的晚餐和柔软的床铺等着他们,姐弟俩就充满了劲头。他们觉得路上探险的快乐胜过了在烛镇过假期的快乐,如果他们漫无目的地走下去会更快乐。他们渴望成为真正的探险家。可惜他们要赶路去烛镇,只能克制在田边探险的想法。


    路上大大小小的景致都让两人欣喜。篱笆边上一根出水的水管在他们眼里是瀑布。路过的马车上漆着奇怪的农场的名字,让他们激动得犹如听到一种奇异的语言。一群马在树丛里踱步,一两只母牛盯着两人看,一群燕子在电报线间叽叽喳喳。路边田野里农民在劳作,偶尔经过的马车上堆满稻草。有时马车夫问埃德蒙:“小伙子去哪啊?”埃德蒙笑着说:“我们去烛镇。”“加紧走,别分心,天黑前就能到啦!”


    最激动的时刻是两人走到村里的一个小卖部,买了一瓶姜汁汽水和三明治。一瓶汽水两便士,被告知还要付半便士给瓶子的时候,两人犹豫了一下。好在他们各自有一先令的零花钱,这可比他们以前所有花过的钱都多。他们像个富翁似的买了汽水,还各自买了一根粉白相间的糖棍。他们把一根糖棍包在纸里,拿着一根一边走一边吮。


    在炎热的八月,八英里的路程是个挑战。艳阳炙烤着两人的脊背,他们的情绪也起起伏伏。他们遇见一群堵在路上的奶牛,劳拉跑回去爬上了栅栏门,丢下埃德蒙一个人独自面对牛群。之后,埃德蒙就叫劳拉胆小鬼。劳拉气得决定不和埃德蒙说话。劳拉没坚持多久又和埃德蒙亲密如旧,她是个没法和人交恶的人。她不是宽宏大量,是因为她太想被人喜爱了,即使不是自己的错也会道歉。


    埃德蒙截然不同,他倔得像块石头。他不会说言不由衷的话,如果他的话伤害了别人,他也不会觉得内疚。当他说劳拉是胆小鬼的时候不是想伤害她,他仅仅在陈述</a>事实,语气里悲哀多过愤怒。劳拉伤心是因为担心他说的话是真的。如果埃德蒙说自己又笨又贪心,她只会一笑而过,因为她知道自己不是这样的人。


    姐弟俩遇见一群出游的女学生。一群女孩子带着一大罐柠檬水和蛋糕,坐在溪边。女孩倒出鞋里的小石子,把脚浸到溪水里,很快大家都开始泼水嬉戏。劳拉惊讶地看着她们,她一直被大人教导把脚放进冷水会早死的。


    过了没多久,烛镇就到了。亲戚们在路口欢迎两个长途跋涉的孩子。“他们是走过来的!这么远的路都是走过来的!”阿姨激动地告诉周围的邻居。邻居说:“他们真是小探险家啊。”这让两人觉得自己就像真正的探险家。


    吃完晚饭,两个孩子洗澡睡觉。劳拉睡在两个表姐的房间,夜聊了很久。在家妈妈从不让劳拉躺在床上聊天。在阿姨家有更多的自由。晚上有几次阿姨上楼告诉表姐们声音小些,让劳拉好好休息。女孩们压低了声音继续说话。过了很久,她们迷迷糊糊地感到门被打开,天亮了。小姑娘们在一起的时候聊些什么呢?劳拉记得一个表姐说:“劳拉,我想知道你的一切。”另一个说:“你喜欢男孩吗?”


    劳拉说:“我喜欢埃德蒙。”表姐们笑了:“我说的是男孩,不是兄弟。”


    劳拉意识到她们说的是男朋友,变得害羞起来。后来她才发现她们说的是玩伴。她发现烛镇的男孩经常和女孩聊天,还邀请女孩做游戏。但是雀起乡的男孩讨厌女孩,更不愿意被看见和女孩一起玩。雀起乡的男孩把女孩都看低一等。女孩要是想和男孩玩,就被当成假小子,最恶劣的是被当做小荡妇。现在劳拉在男孩女孩自由交流的世界。母亲们会邀请男孩和女孩参加聚会。男孩要谦让女孩。“威利,记得女士优先!”在雀起乡却恰恰相反。


    烛镇是个小镇,阿姨家在镇边上。对城里孩子来说,烛镇是一个乡间度假村。对劳拉而言,它这个小镇和乡村的结合体自有迷人之处。这里买卷线或者一包茶不用走上一英里,商店就在家附近。劳拉和表姐弟们在商店的橱窗前徜徉:时兴的衣裙,鲜艳的窗帘,金光闪闪的珠宝,琳琅的玩具和糖果,一条大三文鱼躺在绿色的芦苇中,周围铺着冰块(八月的冰块!在家是绝对见不到的),金鱼在鱼缸里游动。


    劳拉喜欢在田边吃饭(这是劳拉第一次野餐),在河边的树林里探险,或者安安静静地坐在船上看书。有几次叔叔带着他们划船,经过窄窄的河道,仿佛他们漂浮在绿色的田野上。他们经过几个低矮的桥,孩子们要低下头,叔叔几乎贴在了船上。劳拉总担心船会卡在桥下,大家被困住。她喜欢在船上欣赏柳树映着蓝天。


    劳拉的叔叔和在岸上干活的农民问好。他不用名字称呼他们,因为这些农民不是附近的邻居。烛镇附近的田野很小。


    才到烛镇的几天,孩子们帮着在田里干活。他们拖了几捆稻草到马车上,躺在篱笆的树荫里,照看着啤酒罐和午饭。他们有时捉迷藏,有时坐到高高的马车上。


    孩子们自己带午饭在田间吃。下午农场主的妻子请他们吃茶点。这是劳拉从未想象过的奢侈:煎火腿、鸡蛋、蛋糕、司康饼、炖李子、奶肉、果酱和果冻。厨房里的桌子简直都有劳拉家那么大。墙边有三扇窗户、地上铺着石头地面,烟囱几乎和劳拉的卧室一样大。难怪农场主帕丁顿先生愿意待在厨房而不是客厅。帕丁顿先生先回田里了。帕丁顿太太带着孩子们参观铺着绿地毯的房间、钢琴、安乐椅、一张有关忠心耿耿的狗的画,还有一个一按就唱歌的相册。


    奈丽为大家演奏钢琴。那时候有客人来却没有音乐是一件扫兴的事。大家说奈丽弹得很好,但是劳拉分辨不出来。她喜欢奈丽的双手在琴键上飞舞的样子。


    孩子们在黄昏时分回家,一路上有金龟子和飞蛾飞到他们的脸上。镇上的灯光像朵朵金花。晚回家也不会挨骂,餐桌上摆着炖好的水果,炉子里有米布丁。饿的孩子可以吃点心和牛奶。他们还不用那么早睡觉,帮着大人浇灌花园。叔叔让孩子们脱掉鞋子和袜子,然后把水管对着他们。大家的衣服和裤子都湿透了。阿姨轻描淡写地让他们把湿衣服堆到楼梯下的橱子里,等洗衣妇周一来洗。这是多么奇妙的一个家庭啊。


    每隔几天,孩子们去拜访在镇上的伊迪斯阿姨。安阿姨担心孩子们不去拜访伊迪斯,她会伤心的。詹姆斯叔叔忙着生意,表姐出门走亲戚,有时伊迪斯阿姨出门买东西或者去了缝纫聚会。家里的女仆伯莎领着孩子们到厨房喝牛奶。孩子们在大人不在的时候叽叽喳喳。茉莉或者奈丽在镇上做什么呢?施奈尔格雷先生从石阶上摔下来的时候在想什么?“他是不是有点醉了?”奈丽说。茉莉觉得那天雨后台阶很滑也有可能。听说巴顿夫人要去一个时髦的展会。展会在一个画廊举行,付六便士的门票就能进。参观的人都要买点东西:针勾的披肩、手绘的盘子、针插和发夹。这些东西都是乡绅们捐出来,所获的利润捐给穷人。“别傻啦,小奈丽。这不是给烛镇的穷人的。钱是捐给外国的没有衣服穿的黑人的。周日教堂会组织捐款。听说展会上一杯茶要六便士。真是抢劫啊!不过有人为了能见到巴顿一家愿意花上一镑。这种和他们喝茶的机会更不能错过。”


    女仆伯莎喜欢听孩子们的口角,参加孩子们的茶会和庆祝孩子们的节日。“我记得你们当时说了什么!”她能清楚记得最平淡无奇的口角,而且在大家都忘记的时候。


    伯莎虽然身形佝偻布满白发,她有像孩子的地方。她对主人毕恭毕敬,在孩子面前就吵吵嚷嚷。她容易为小事高兴,也容易被说服,她几乎难以下定决心。她有时会说些冲动的话,事后求别人不要再提起。“我又忍不住乱说话了。但是我知道我能相信你。你是不会告诉别人的。”


    一两年后伯莎告诉劳拉一个秘密。劳拉一人去伊迪斯阿姨家,发现阿姨不在。她坐下一边喝牛奶一边和伯莎闲聊。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把包裹送到后门,自我介绍叫艾尔西。艾尔西没有久留,她亲昵地亲了伯莎一下然后离开了。


    劳拉惊叹:“多漂亮的女孩啊!她像只美丽的知更鸟,有玫瑰的脸颊和柔软的棕色头发。”


    伯莎显得很高兴。“你有没有看出我们相似的地方?”她用手指梳了梳前额的头发。


    劳拉没看出来由什么共同点,只好说:“恩,脸颊的颜色吧……”


    “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


    “她是你侄女?”


    “比侄女还近。你肯定猜不到。如果你发誓不告诉任何人,我就告诉你。”


    劳拉对此不感兴趣,但是为了让伯莎高兴,她就发了“湿手指干手指”的誓。她把手指浸到水里,然后用手绢擦干,做出用手割脖子的样子发誓绝不透露。伯莎的脸变得通红,叹了口气:“我又在做傻事了。但是你发过誓了,我就该告诉你。艾尔西是我的孩子,我是她的妈妈。她叫我的母亲妈妈,叫我姐姐。这里只有伊迪斯太太知道。估计你安阿姨也知道,我能从她的眼神里看出来。我知道不应该告诉你,但是你是一个安静的孩子。你说艾尔西这么漂亮。我觉得一定要让你知道真相。”


    伯莎和盘托出了整个故事。她三十岁的时候和一个士兵在一起,她在济贫院生下艾尔西,快要结婚的伊迪斯帮她把孩子送到伯莎的娘家。伊迪斯提前给伯莎付了工钱,还把她带去新家做女仆。


    劳拉觉得被分享这个秘密很荣幸,但是也觉得负担很重。有一天和表姐们说到伯莎,茉莉问:“她有没有和你说艾尔西的事情?”劳拉听到这话很迷惑。茉莉接着说:“我肯定说过。她也告诉过我和奈丽,在不同的场合。可怜的伯莎,那么为艾尔西骄傲。要是不告诉别人她就要爆炸了。”


    除了一两次拜访伊迪斯阿姨以外,孩子们都在安阿姨家。


    安阿姨和丈夫所属的阶级已经消失。如果叔叔生活在现在,他应该是一个连锁店的经理,卖机器做的皮鞋。他也许手下会有几个中层管理人员,上面对公司的总经理汇报,收入颇丰,没有风险。但那时候,他做着自己的小生意,亲手做出皮鞋,然后卖给顾客。如果顾客喜欢产品,会多次光顾还带来亲友,生意就能越做越好。他只需要考虑顾客的喜好。叔叔一年两次去北安普顿买皮革。他不欠任何皮商的款,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皮革。这是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人们所艳羡的。


    叔叔的房子在劳拉家和其他的亲戚之间,朴素舒适。装腔作势在这种家庭里是一种罪恶。安阿姨列购物单的时候不用一再削减要买的东西。劳拉和埃德蒙没有在阿姨家听到母亲常说的“不行,这不能买”。


    在安阿姨家还有不少优待。水不是从井里打出来的,而是拧开水槽上黄铜的水龙头,水槽也是劳拉家里没有的东西。家里的厕所需要定时在花园倾倒。而这里的厕所就在院子的一角,用的是现代的卫浴设备。这里不用把衣服存到洗衣日,也不会在雨天在室内留下一堆晒不干的衣服。安阿姨家每个周一都有人来把衣服带去洗,周末带着干净的衣服回来。还有人帮助清洗厨房和走廊的地板,清理院子并擦窗户。


    每天早上一个叫本尼的男孩用泵把水抽到屋顶上的水箱。本尼是店里的学徒,负责打扫店铺,为顾客提包,顺便学些手艺。叔叔说本尼当不了好鞋匠,因为他的脊背太弯了,不能坐太久。本尼是个快乐善良的男孩,喜欢讲笑话做鬼脸,很受孩子们的喜欢。他有时让孩子们操作泵的把手,但是很快就接过来,因为他一刻都闲不住。本尼会骑在把手上,在地上倒立,或者爬上水管做鬼脸。他从不走路,总是蹦蹦跳跳地前进。


    可怜的本尼!他把多年的欢乐都积攒到了十四岁来抒发。他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孩子,那里不允许孩子大声说笑。他如此高涨的情绪也是多年以来的发泄。


    本尼不住在叔叔家,他住在一对老夫妇家。安阿姨总是担心老人会忘了本尼是个长身体的孩子,一见到就要给他塞食物。每天早上抽完水,本尼都有牛奶、面包和果酱吃。安阿姨经常给他手里塞苹果和面包。家里烤蛋糕也总有本尼的一份。


    食物总是充裕的。大家在桌上唱说:“把最后一点点吃掉吧。你一定吃得下的,浪费多可惜。”如果实在吃不下,主妇会把食物拿去喂猫狗,或者送到穷人家。


    很多能吃的人以后都长得尤其健壮,他们对中年发福觉得心安理得。当时消瘦不受追捧,无论瘦人多么快乐和精力充沛,人们都会说他们老的时候会变成“走路的骷髅”。


    安阿姨非常瘦,家里的食物非常丰盛。餐桌上一直有鲜嫩多汁的烤牛肘,吃不完的牛奶、黄油和鸡蛋,以及一周两次的蛋糕和馅饼。淳朴的人们怎么也想不到后来鸡蛋涨到了六便士一个。当时圣诞节前一便士一个的鸡蛋已经是天价了。安阿姨最擅长做的海绵蛋糕要用上六七个鸡蛋。鸡蛋要用打蛋器打上半个小时,孩子们轮流帮忙搅拌。厨房有个鱼形的水壶,劳拉总是想象有鱼在水壶里游来游去。


    在烛镇刚过一周,劳拉收到一封父亲寄来的信,说家里新添了一个小妹妹。劳拉听到这消息如释重负,激动得想像本尼那样头倒立。劳拉和埃德蒙都为妈妈担心了很久,有时两人单独一起的时候,埃德蒙担心地说:“我希望妈妈没事。”现在两个孩子可以放心地享受假期了。


    普通的母亲总是想办法掩盖有新生命出生的事实。要是被问起孩子是怎么来的,大人说是一只鹤衔来的,或是向上帝祈祷而来的。没有家长会直接说出真相。大人期望十五岁的女儿对此事一无所知。要是孩子不小心表现出一知半解就被大人当做知道得太多了。劳拉的老师在给孩子们读圣经的时候说到圣母受孕,尴尬得脸都红了。她赶忙掩饰:“九个月是母亲向上帝祈祷一个孩子的时间。”孩子们不笑也不说话,几个前排的大孩子冷眼看着老师,仿佛在说“你一定觉得我们是傻子吧”。


    如果家里的孩子问婴儿从哪里来,大人有的说从醋栗丛下,有的说是助产士用篮子带来的,有的说是医生的黑袋子里带来的。劳拉的母亲回答更合情理:“等到你们大些就会知道了。你们现在太小还不明白。我不够聪明,和你们讲不明白。”这比用教科书上复杂的花粉或鸟蛋受精的知识更好。这也比一本小说里一段母子的对话要好很多:


    “妈妈,露丝婶婶怎么得到小宝宝的?”


    “拉斐叔叔和她一起造的。”


    “他们还会造更多吗?”


    “我觉得不会了,至少短时间不会了。养孩子是件麻烦又费钱的活。”


    要是遵守教条的人一定会坚定地说:“上帝创造了我和万物。”


    劳拉第一次去烛镇过暑假,让她最印象深刻的是每天都有新的东西看和体验,总能认识新的人。这无疑增添了她生活的色彩。在雀起乡,一切按部就班,一样的人做一样的事,一成不变。吃早饭的时候就知道马西太太对着墙拍垫子,瓦特太太会首先晾好衣服,博德维太太第二个晾好衣服,卖鱼的周一来,卖煤的周五来,面包师一周来三次。


    当然,村里的时节是有变化的。二月的明媚的早晨,劳拉喜欢看着柳枝映衬着蓝色的天空,嗅着春天的气息。春天的脚步临近,劳拉喜欢搜寻紫罗兰、樱草花和铃兰的踪迹。秋天,田野由翠绿变成金黄。这些美好每年都不会落空,因为上帝安排好了春种秋收,酷暑和寒冬。这是他的承诺。


    劳拉觉得烛镇的景致不如雀起乡的提起她的兴趣。景色要一个人欣赏才尽兴。好玩的游戏、漂亮的衣服和美味的食物需要有人分享。劳拉在烛镇的第一周希望自己能生在那里,她希望自己是安阿姨的女儿,有很多的好东西,从来不会被责骂。然而两个星期一过,劳拉就想回家了,她想知道花园怎么样了,新出生的小妹妹是什么样,不知道妈妈想不想念自己。


    烛镇假期的最后一天下雨,孩子们爬上高高的阁楼玩。劳拉和几个年纪小的孩子在阁楼,另外两个年纪大些的女孩在楼下学做点心。阁楼储藏着不少旧东西,就像贺玲太太收藏的旧衣服。阁楼里的东西都是安阿姨家的东西,孩子们可以随意翻动。孩子们花了一个上午玩做动作猜字谜的游戏,这是劳拉第一次接触这种游戏。劳拉穿上围裙和披肩,拖着披肩模仿邻居奎妮。她戴上一块旧蕾丝窗帘的面纱,捧着鸡毛掸子做的花束,摇身一变成了新娘。这个新娘其实不够真实,村里的女孩都要穿上最好的衣裳结婚。其他孩子对劳拉的表演非常满意,她也为自己满脑子的奇思妙想感到骄傲。


    一个个孩子跑到厨房,回来的时候都是满嘴食物,有的还给大家带来吃的。最后,他们都从阁楼消失了,埃德蒙也丢下了劳拉。劳拉穿着件新娘衣裳,对着一面有裂痕的镜子出神。突然她从镜子里发现背后成堆的书籍,架子上、地板上都是。这些书是当地一个图书馆卖不掉的存书。叔叔热爱阅读,负责变卖图书馆家具和书籍的人让他把这些都带了回家。一些装帧完整的放在楼下客厅,多数书堆在阁楼上。


    阁楼彻底安静了十五分钟。劳拉穿着新娘的行头跪在地板上看书,高兴得像一只在地里觅食的马驹。


    劳拉快速翻过几本古旧的布道书,世界自然史里有多幅地图,历史和文法书里配着插图。插图里有美丽的女子在墓边的垂柳下哭泣,也有盛装的女孩站在镜子前,标题是“他今晚会来吗?”书架上还有小说和诗歌。问题是不知道先看哪本好。


    孩子们在楼下发现劳拉好久没有动静,于是上阁楼来找她。劳拉入神地读着理查逊的小说《帕米拉》,艾米悄悄地在她身边耳语:“你想吃苹果饼吗?”,把劳拉吓了一跳。


    艾米唱着:“劳拉是个小书虫,小书虫,小书虫!”劳拉觉得书虫没有什么不好。艾米又加了一句:“像爸爸一样是个书虫。”


    艾米带着《帕米拉》下了楼,问妈妈劳拉能不能保留它。安阿姨的眼睛扫过封面,觉得这是本爱情小说,不适合这个年纪的孩子。但是叔叔说:“让她留下这本吧。没有书对喜欢它的人来说是不适合的。让她读自己喜欢的书。等她不愿意自己看了,就到我店里来读给我听。”


    奈丽调皮地笑了:“可怜的劳拉!你跑不掉了。只要你开始给爸爸读书,他就不让你走。你只能待在那个难闻的店里一直读下去了。”


    “女儿,少说点吧。是谁上回读书读得不耐心,我让她再也别来了?”


    “我”,“我”和“我”,女孩们同时喊了起来。叔叔笑了:“劳拉你看看,她们有多傻。给他们一本杂志,里面有时尚的图片和爱情故事,她们就高兴得像舔奶油的猫咪。给她们需要思考的书,她们就累了,热了,冷了,受不了鞋蜡的味道,要不就觉得有人在敲门。茉莉一年前给我读《天路历程》,这本书是她自己挑的,因为插图好看。她读到了那个可怜的人陷在了绝望的深渊。然后茉莉就请假一个下午补衣服,接着又有了其他事情。可怜的主人公还困在深渊里呢。不过我不会让你读《天路历程》的,年轻人都觉得这本书无聊。这本书我自己读过很多遍了,我还要多读几遍。这真是本伟大的书啊!我会让你读《克兰福德》,你一定喜欢的。劳拉,听说过这本书吗?估计你没听过。这是给你到店里的奖励。”


    叔叔带着劳拉读了些《克兰德福》的章节,劳拉特别喜欢书中的马蒂小姐。叔叔很高兴劳拉爱读这本书,不厌其烦地纠正她的错误。


    叔叔坐在长凳的一头,把蜡均匀地抹在皮革上,他的眼睛温和地闪烁着。他说:“劳拉,这儿别读得太快,别做太多的表情。过犹不及。书里都是年纪大的乡绅,说话拘谨,说话都不提高声音。”他温和地说:“我觉得这个词该这么读。”劳拉就跟着叔叔念,直到模仿得差不多为止。通过给叔叔读书,劳拉知道了几百个生词的读法。叔叔从不笑话劳拉错误的发音。几年后,叔叔开劳拉的玩笑,说当年劳拉把“魔术师”读成“鬼术师”。两人笑得直不起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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