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镜子上的指纹

3个月前 作者: 迪克森·卡尔
    不过,又解决了几件事情后,我才把他们放走。据我调查,有博物馆后门钥匙的只有三人:罗纳德·霍姆斯、老爷子杰弗里·韦德和米利亚姆。杰里压根儿不知道米利亚姆手上有一把,但哈丽雅特有印象。米利亚姆前晚告诉过她,说自己从霍姆斯那儿弄到了一把。不过,哈丽雅特称巴特勒在出游马车里发现的钥匙不可能是米利亚姆的那一把,因为那一把还在米利亚姆手上,而且前天晚上她还亲眼见过。巴特勒发现的是一把新钥匙,闪闪发亮,是最近才配出来的,更难得的是,上面还刻有配钥匙那家店的信息:河岸大道,阿伦德尔街,博尔顿锁具店。


    最后,我问他们当中有没有人反对采集指纹。很多人都会拒绝,因为这是一项个人权利。可这三位似乎对这一建议很感兴趣,巴特勒更是坚决要求采集。


    “我希望把这事查清楚,因为我碰过那把刀,”他坦率地承认道,“可我既没握过它,也没拿过它,您明白的。我只是碰了碰它——我当时稀里糊涂的,想确定那玩意儿是真是假。我们要怎么配合指纹采集?”


    他们走了之后,我在去韦德博物馆之前,坐下来研究了一番他们的指纹,并把所有报告都制成了表格。我仔细把那些照片过了一遍,发现匕首上的各种指纹非常模糊不清,几乎没有任何参考价值。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以这样的证据来定罪吧?好在还有一些别的线索让我很振奋。我派贝茨巡佐带着那把钥匙去了一趟博尔顿锁具店,接着又打电话给万安街分局的卡拉瑟斯,让他加会儿班,替我到蓓尔美尔街摄政王公寓大楼调查一件事,然后到博物馆来找我。快到吃午饭时,我才动身去博物馆。


    毛毛细雨渐渐停了,但天还是很冷,风也很大。虽然就博物馆这样一个看起来很坚固的地方而言,卡拉瑟斯那些异想天开的想法未免太夸张了,但有一点,我还是不免赞同他的观点,那就是这儿看起来的确很荒凉冷清。今天这附近没有闲逛的人,而且博物馆依然不对公众开放。开门的是日间接待员,他自报家门,说自己姓沃伯顿。大厅里只有一个檐口亮着灯,所以整个大厅有一半的地方都是黑灯瞎火的。我又不得不实话实说,在我看来,大厅的样子看上去很普通,和任意一家别的博物馆都没多大区别。从诗意的角度出发,诗意的标准自然很有价值,不过我觉得诗意的标准代替不了卷尺和好眼力。


    有人正从著名的东方集市展厅朝我走来,这间展厅是我最感兴趣的地方。(原因你们明白吧?)从半明半暗中走上前来跟我说话的这个人,从体形上看,是罗纳德·霍姆斯先生。我对他的印象非常好,觉得他是一个精明能干、充满活力而又文静稳重的小伙子,他跟你交谈时会直视你的眼睛,是个不好糊弄的人。虽然他看似顶着压力,但举止却并不紧张,说起话来也很坦率。


    “嗨,长官,”他说,“赫伯特爵士吩咐我们在这儿恭候您。韦德先生这会儿就在馆长室,正跟伊林沃斯博士一块儿查看一些新到的货。您要不要进去——?”


    “馆长室回头再说,”我说,“我想去看看地下室。不过先要做点儿别的事。能请你把大厅里的灯都打开吗?”


    他好奇地看了我一眼,但未置一词就出去跟沃伯顿交代了几句。与此同时,我去看了一下展厅里有人朝上面扔过煤块的那面斜凸出来的墙,就在我头顶上方黄红色的粗糙不平的墙泥上,煤块留下的印痕还清晰可见,下面就是——诸位都听说过了——一个挂着帘子的铜器摊(上面落满了灰尘,就像是专门用来滋生细菌的)。我背靠着这个摊位的入口,尽力让视线穿过展厅的这道又宽又高的拱门,看看可以看到大厅中的哪些景象。灯全都打开了。从这个位置,我只能勉强看到大厅正对面波斯展厅的那道拱门的一鳞半爪。不过,斜眼看去,不仅一字排开的五辆马车可以尽收眼底,就连埃及展厅拱门的一部分和大厅尽头的地窖门也一览无余。由于东方集市展厅一团漆黑,所以大厅里我能看到的那部分区域明亮得有如一方亮堂的舞台,根本就不可能看漏什么。


    注意到这一切后,我非常得意地吹起了口哨。(诸位明白是为什么吧?)然后,我朝地窖走去,并示意霍姆斯过来,因为他也许能提供一些有价值的情况。霍姆斯表情专注,正在打量我,我寻思着他是不是已经猜到了我的心思。不过,他嘴上什么也没说。


    关于地窖,卡拉瑟斯已经向各位描述过一些了。进门后,要顺着一段混凝土楼梯下去,楼梯对着整个博物馆的后墙。下去时,在右手边有一块隔板,将这片狭长区域与地窖的其余部分隔开了,左侧是一个封闭的煤仓。当你站在楼梯上时,可以看到十英尺开外的后墙上,有三扇地下室高窗,窗户有一半露出了地面。地窖的地板是石头材质的,粉刷过的墙面比较干净。我说清楚了没有?


    所有这一切,都是我在霍姆斯打开电灯时看到的。也许诸位还记得,卡拉瑟斯在讲述中提到过这样一点:案发当夜,他从通到街面的煤窖洞口爬下来,来到了地窖后端时,感觉到了一股穿堂风。结合已经掌握的情况,我从这一点中得到了一个启发。在煤仓对面,我找到了一把破旧的厨房椅。我爬到这把椅子上,把每扇窗户都依次检查了一下,果不其然发现了我早就预料到的情况:中间的那扇窗户没有上锁。


    接着,我回头看了看霍姆斯,他站在悬吊着的电灯泡正下方,所以鼻梁上的眼镜显得黯然无光,脸上也是阴影重重。他杵在那儿,双手插在口袋里,嘴里“嘘嘘”地吹着一支曲子。


    “都到这个时候了,”我说,“星期五晚上的事,就不劳你说了。我已经听过好几个人的讲述了,似乎都互相吻合。我想让你跟我说说这个地方后院围墙上那扇栅门的情况,它一直都是锁着的吗?”


    这一问显然出乎他的意料。“一直,长官。您是说后墙上的栅门吧?对,根据韦德先生的指示,一直都锁着。我们的防盗措施,不消说,还是很到位的,因为韦德先生不想流浪汉跑到院子里来过夜。对了,在圣詹姆斯附近就可以发现流浪汉的踪影,呃——”他犹豫了一下,用手背擦了擦额头,“请问,您为什么想了解这个?”


    “我听说开那扇门的钥匙只有三把。你一把,韦德老先生一把,还有韦德小姐一把。这个说法对吗?”


    “不全对,长官。只有两把钥匙。”


    “两把?”


    “没错。您瞧,韦德小姐借走了我的那把。这样一来,星期五早上韦德先生离开时,我就只好借他的那把了。而且,这是一条妙计。”他笑了笑,“现在您对这场愚蠢的闹剧已经了如指掌了吧?我真傻,竟然同意了,结果就搞成那样了。我想,既然都答应干了,就不妨做得周全一点,要万无一失,省得韦德先生出人意料地从后门回来,坏了我们的好事。”


    “这么说来,从星期五早上起,韦德先生就没有后门的钥匙了?”


    “没错。对了,那把钥匙,您想看的话,就在这儿呢。”他急切地摆出了一副问心无愧的姿态,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把钥匙,这把钥匙和巴特勒在出游马车里找到的那把几乎一模一样,唯一的区别是这把旧一点,有些褪色了。“本来我要把这把钥匙还给他的,可他当时正在大发脾气。星期五晚上米利亚姆下来翻箱倒柜找钉子的时候,显然把他设在那里的宝贝工作间搞得乱七八糟不成样子了。”霍姆斯冲着隔板那边点头示意了一下,“她把他的工作手套、螺丝起子之类的东西扔得满地都是,就像他本人弄的一样。得亏我不糊涂,否则我可能就一口咬定,说是老爷子本人在里面干过活了。”


    我把他的这番话斟酌了一两秒钟,然后仔细地审视了一番这把钥匙。


    “另一把钥匙,”我说,“眼下在韦德小姐手上的那把,也是一把旧钥匙吗?”


    “旧?”


    “不是最近才配的吧?”


    “上帝哪,不是!”他越发困惑不解,虽然依旧保持着彬彬有礼、小心谨慎的态度,“少说也配了两三年了。”


    “你知道她借钥匙要干什么吗?”


    “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个问题,我也问过她。不过,警司先生,米利亚姆是个怪丫头。”他的笑容变得有点儿严肃,面容也显得老成些了,“心血来潮呗,您懂的!她的回答永远是:‘哦,拜托了,别问这问那了!——迁就一下,我也是一时心血来潮!’她提什么要求,我都不会拒绝。听我说,不是我好奇心过重,可您问来问去问了这么多,究竟是什么意思啊?”


    “多谢了。能否请你到上面去待一小会儿?”我提议道,“这里有些工作还需要我自己来做……”


    他耸了耸肩。“悉听尊便,长官。用不用我通报韦德先生——”


    “不用。我要见过韦德小姐之后,才会找韦德先生谈。请你安静地离开这里,让我清静清静。卡拉瑟斯巡官要是来了,叫他来找我。我只剩一点要弄清楚了。星期五晚上,伊林沃斯博士逃脱后,你们一伙人又从通到街面的煤窖洞口把他拽了下来,这事你也有份儿吗?”


    诸位都见过呆若木鸡的表情,霍姆斯当时就是这样的神情。在他的心目中,愚蠢之举与谋财害命几乎可以相提并论(他的这一看法也许并不是大错特错)。


    “不错,我是在这里。理查德·巴特勒是在巴克斯特的协助下,把他从洞里拽下来的。我非常清楚,长官,整件事情很难辩解……”


    “是,当然很难。你们下来后来到煤窖,当时是不是已经有好几个包装箱被堆起来,所以可以轻而易举地爬到街上去?有点儿像现成台阶的样子?”他眯起眼睛,点了点头,于是我继续说道,“所以,你们没有一个人鞋底上沾上了煤末儿?是吧?”


    “我想是。我没发现任何痕迹,当然了,我对这样的事情一向不大留意。”


    “还有,除了煤仓,”我用手指了指,“就是那边那个储煤柜之外,这个地窖里还有其他放煤的地方吗?”


    “没,没有了,就那一个地方。”


    “霍姆斯先生,还要请教最后一点:这个地窖里,有没有什么地方有一面镜子?”


    他大惊失色,原本机灵的面孔看上去呆呆的,有半边脸还扭曲了;他扯了扯衣领,扭了扭脖子,最后却突然大笑了起来。


    “不好意思,警司,不过,复仇类侦探小说还真是这个套路!您说的这些,听起来就像您的那位朋友——菲尔博士的那些趣闻一样。他办案就是这个路子,对吧?”


    “别跟我扯这个,”我很不客气地说道,“回答问题。”(这是我那天听到的第一句真正无礼至极的话。)


    “镜子!”他重复了一遍,接着又笑了,“这玩意儿可是一般情况下在地窖里最难找到的东西。不过呢,其实这儿是有两面的。韦德先生曾有一个很夸张的主意,想弄一个镜厅——就像杜莎夫人蜡像馆一样,我们好不容易才劝阻了他。他买了两面大变形镜,这种镜子,您是知道的;他以前曾把这些镜子放在这里,还常常站在镜前哈哈大笑。不过后来镜子就一直闲置了,堆放在那边的储煤柜旁边。”


    “没你的事了。”我说。霍姆斯脸上挂着一丝严肃的笑意,慢吞吞地一步一步从我身边往后退——目不转睛地看着我——直到脚后跟踢到了楼梯,然后便上楼了,依旧是一脸微笑。要不是心里有数,我可能会以为他不愿意我找到那两面镜子呢。


    我发现镜子斜靠在煤仓稍远那一边的墙上,那里光线很暗。这是两面全身镜,高的那一面,镜面朝外,上面落满了灰尘,灰蒙蒙的,只能依稀照出一个模糊的人影。镜子的镜面凹凸不平——这种镜面大家都知道的——它会扭曲造物主赋予人的形象,还能上演一场在一些人看来很搞笑的幽默大戏,这些人啊,哪怕是自己不得不沦为笑柄,也非要嘲笑猴子不可。我掏出手电筒,朝镜子上照了照,顿时吓了一大跳。在镜面一小块没有灰尘的区域,一张脸正直愣愣地面对着我:就像噩梦一样,这张脸又宽又扁,留着长长的胡子,还像狼一样露着一排牙齿。当然了,那不过是我自个儿的脸。但是在本案中,没有什么比这安静而黑暗的地窖里,从灰尘中朝我扑来的扁平怪物更可怕的了。


    但我对此并不感兴趣。我可以看见自己的脸,可别的什么也看不见,因为镜面只有一块地方被擦干净了。我弯腰仔细查看了这块干净的地方,得到了即使是刑侦人员也只是偶尔才能得到的意外收获。就在灰尘的边上,有一枚清晰的指纹,虽然上半截脏乎乎的,但下半截手指停下来的地方却完好无损。


    我已经逮到凶手了。只需再下达几道指示——比方说,找一盏比我的手电筒更亮的灯来,好好检查一下那个储煤柜——然后把米利亚姆·韦德叫来问问话,凶手就手到擒来了。可我并不是特别高兴,甚至还有点沮丧。但我得把案子查到底,这是有良心的人的通病。


    楼梯顶端的门开了,我赶紧关掉了手电筒。


    “——可要是真有哪个浑蛋偷走了你桌上的手套,”响起了一个响亮、克制然而好辩的声音,“其中的含义,我可以猜个八九不离十,从——”


    “——是的,还有一把螺丝起子!”另一个人尖声说道,“真见鬼,他们把我的小螺丝起子偷去开那口该死的阿拉伯银箱了,那把大的怎么也不见了呢?小心脚下。那座巴别塔的仿制品还没拆封,不过已经运到我的工作间了,我们来试试,看它——喂!”


    他们中的那个瘦高个子,我认出来了,是伊林沃斯博士。哪怕是走在混凝土楼梯上,他们的脚下也发出了很响的啪嗒声。杰弗里·韦德老爷子匆忙地走在前面,连他那长长的胡子似乎都在跟着忙活。另一个人一步一耸肩,跌跌撞撞地跟在他后面,戴着一副硕大的眼镜,满是皱纹的长下巴缩到了领口内。有足够的亮光可以让韦德看见我站在角落里。在楼梯底部,他突然停了下来,害得伊林沃斯撞在了他身上。


    “喂!”他像公鸡一样惊叫道,“谁?嘿?是谁站在那边?”


    我打开手电筒,解释了一番。他在我前面不远的地方停下,活像一只竖起羽毛的公火鸡,头稍稍歪向一边,小小的黑眼睛流露出一种完全揣摩不透的情绪,像一小块玻璃一样闪闪发亮。我解释的时候,他那双眼睛骨碌碌地转来转去。气氛有点不妙,他正酝酿着什么。


    “哦?”他挺起胸膛说道,口袋里的硬币叮当作响,“哈德利,是吧?对,对,对。伯特·阿姆斯特朗跟我说起过。哎呀,你也用不着这么偷偷摸摸地进来嘛。”接着他把头一仰,乐呵呵地笑道,“还四处溜达!是对我的哈哈镜感兴趣吧?嗨,那咱们就好好瞧瞧呗!”


    他身手很快,我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他就从我身边一跃而过。在我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推开之前,他已经用袖子擦起镜子来了。这下可全完了,指纹没了。


    此刻地窖中一片寂静。然后他气冲冲地咯咯冷笑起来。“喂,你到底在干什么?”他问道,“你什么意思?”


    菲尔,我觉得你会承认我是一个非常稳重沉着的人吧。我只想做好自己的工作,况且,喜欢出言恐吓的往往都是些软弱无能之辈。但是他那愚蠢而疯狂的大笑,就像朝我脸上泼了一桶水——而且是一桶脏水。在本案中,这不是我最后一次有这种感觉,也不是最后一次出现这样的情况。


    “你知道你干了什么好事吗?”我说话的语气连我自己都感觉奇怪。


    “好事?什么好事?你什么意思?别跟我摆出这么一副表情——”


    “上楼去。”我说道,这一次语气听着和缓了一些。


    “哦呵?”韦德说道,把头歪向一边,双手攥成了拳头,放在腰上,“说完了没有?你狗胆不小啊,到了老子地盘上,居然还想发号施令——”


    “你给我从这里滚出去,”我说,“马上滚出去。在这个案子上,为了你们家的破事,我已经竭尽所能了。我才不在乎你是杰弗里·韦德还是鞑靼的可汗呢;不过,我对天发誓,要么你乖乖听我的到楼上去,要么就等着进监狱吧。你自己看着办!”


    不消说,他恨不得剥了我的皮,但他还是立马滚蛋了。一直在一旁客客气气,关心地询问是不是有什么误会的伊林沃斯,此刻也懒得再当和事佬打圆场了。他俩走了以后,我又在地窖里来来回回走了几趟,想把事情理清楚。一个人怒火中烧,却还要控制自己讲话时的音量,那火气必定都憋在肚子里了——不管怎样,都会产生不良后果。那个留着长胡子,一辈子都没颜面扫地过的专横家伙,不仅在楼梯上嘲笑了我,还威胁说一旦他的影响力起了作用,就会如何如何。


    我的上上之策就是不声不响地去干活,看看还有没有未被破坏的其他证据。在粉刷过的白墙上,我发现了别的污迹,可能是指纹,也可能不是,拿不准。几分钟后卡拉瑟斯赶到这里时,我还在东寻西找。


    “长官,您说得很对,”他告诉我,“我刚从摄政王公寓大楼过来。您叫我问的事情,让您说对了。”


    我给他下了几条指示,其中一条就是让他在这里守着。我要打电话到苏格兰场,叫人把录指纹的设备送过来,并抽调贝茨和普雷斯顿过来把那堆煤掘开。他们来了他才能走。然后我就离开了。我走到上面的大厅时,霍姆斯就在二楼展厅外的走廊里。他的胳膊靠在大理石栏杆上,没高出那辆大型黑色出游马车的车顶多少。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戴着眼镜,在蓝白色的灯光下,有点儿像小一号、年轻一点儿的伊林沃斯。虽然他彬彬有礼地点了点头,但我还是在想,杰夫进地窖一事,究竟是一次意外呢,还是受到了他的暗示。这家博物馆里还有很多事情有待进一步调查,但我得先见见米利亚姆·韦德再说。


    在外面吸了几口湿润的空气后,我感觉凉快了不少。我在圣詹姆斯街的一个电话亭里给苏格兰场去了一个电话,然后便开着警车穿过午时拥挤的车流,来到了海德公园。从外面看,杰弗里·韦德的府邸也没比街边鳞次栉比的其他暗褐色石头房子特殊到哪里去;除了大一点之外,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不过,他的府邸里面却非同一般。这方面我不是专家,我自己在克罗伊登东区有一套房子,那房子有六个房间,还有花园什么的,就足以令我自豪了;而且身为一名警察,管家什么时候举止真像管家,什么时候像一出客厅喜剧中的演员,我还是知道的。这名管家让我很不舒服。他带我穿过一个很宽的走廊,走廊里拴着很多长毛马,又带我进入了一个小房间,房间的陈设是所谓文艺复兴的风格。然后,他优雅地拿走了我的名片,去问韦德小姐愿不愿见我。


    我等的时间不长。外面的走廊里传来了沙沙脚步声和窃窃低语声,然后,一个果断的声音把这些声音都盖过了:“我来对付他。”话音一落,门帘就被人一把掀开了,我所面临的是格里戈里·曼纳林先生的冷笑,他出场的姿态就像大鼻子情圣西哈诺·德·贝热拉克[西哈诺·德·贝热拉克,法国剧作家埃蒙德·罗斯丹(Edmond Rostand,1868—1918)根据历史同名人物重新创作出的人物形象。贵族青年西哈诺聪明机智,既是诗人又是剑客,但他长了一个大鼻子,成为人们嘲笑的对象,因此只能将对表妹罗克萨娜的爱意藏在心底。他为克里斯蒂安代写情书,助其得到了表妹的爱情;但一番波折之后,在他临终前,表妹终于明白了自己真正爱的是谁。]。


    “哟,是老兄啊?”他说,“有何见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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