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3个月前 作者: 薇拉·凯瑟
离开林肯市两年以后,我在哈佛大学</a>念完了我的专科课程。进入法学院前,我回家过暑假。我到家的那天夜晚,哈林太太、弗朗西丝和萨莉过来向我问好。一切和过去一样。我的祖父祖母样子没有老多少。弗朗西丝·哈林现在已经结了婚,她和她的丈夫经营哈林在黑鹰镇的那桩行业。我们团聚在祖母客厅里的时候,我简直不相信我曾经离开过。然而有一个话题,整个晚上我们都避而不谈。
我同弗朗西丝把哈林太太送到她家大门口后,我们同路走回家时,她简单地说:“可怜的安东妮亚的事,你当然是知道的了。”
可怜的安东妮亚!现在人人都会这么说了,我凄然地想着。我回答说,祖母曾经写信说起安东妮亚跑到拉里·多诺万工作的地方去同他结婚;他遗弃了她,现在有了一个娃娃。这就是我所知道的一切。
“他根本没有跟她结婚,”弗朗西丝说。“她回来以后我还见到过她。她住在乡下家里,几乎从来不到镇上来。她有一次曾把娃娃抱进来给妈妈看。我担心她会就这样住下来给安布罗希做一辈子苦力。”
我努力不去想安东妮亚。我对她失望已极。我不能原谅她竟成为别人怜悯的对象,而莉娜·林加德,人们总是预言说她会出毛病,现在却成为林肯市第一流的裁缝师傅,在黑鹰镇很受人尊重。莉娜高兴起来,可以把她的心掏出来,可是她冷静地一心一意发展她的事业,因此有了出头之日。
那时候正流行着这样一股风气,大家谈起莉娜来很宽大,说起蒂妮·索特鲍尔来却很严厉,蒂妮在上一年悄悄地到西边去碰运气。一个刚从西雅图回来的黑鹰镇小伙子带来消息,说蒂妮并不是像她让人们猜想的那样到太平洋沿岸去冒险,而是有一定的计划。一个经常到加德纳太太的旅馆里来落脚的流动推销商人,在西雅图海边地区有闲置无用的产业,曾经要蒂妮在他的一栋空着的房子里开办企业。她如今正在经营着一家水手寄宿舍。人人都说,这会使蒂妮完蛋的。即使在开办的时候是个正正派派的地方,她也不能使它继续维持原样;所有水手们的寄宿舍都是一个样子。
当我想着这个的时候,我发现,我对蒂妮从来没有像对其他姑娘们那么熟悉。我记得她穿着高跟鞋在餐厅里活泼轻快地走来走去,端着一大托盘的碟子,对那些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男旅客俏皮地看上一眼,而对那些外表寒伧的则用轻视的眼光看—— 他们对她害怕极了,以致不敢开口要两种不同的馅儿饼。现在我突然想起,那些水手大概也会怕蒂妮。当我们坐在弗朗西丝· 哈林家前面走廊上谈论她的时候,假如我们能知道她的未来当真是什么样子,我们会感到多么吃惊呀!在黑鹰镇一块长大的姑娘和小伙子当中,蒂妮·索特鲍尔过的是最冒险的生活,也是获得了最稳固的世俗的成就的。
蒂妮实际上的遭遇是这样的:正当她在西雅图开办寄宿舍的时候,阿拉斯加发现了金子。矿工和水手从北方回</a>来,带来了奇妙的故事和一袋袋的金子。蒂妮看见了这些金子并在手里掂着重量。谁也没有想到的她潜伏着的胆量突然苏醒了,她居然卖掉了寄宿舍,同着一个木匠,并说服了他的妻子一路同行,出发到圈城去。他们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到达斯卡圭,坐狗拉的雪橇过了基尔古特隘口,然后乘平底船在育空河上飞速航行。他们到达圈城的那天,正好有几个美洲印第安人到移民区来,带来消息说河上游老远在一条名叫克朗达克川的地方,发现了一个蕴藏丰富的金矿。两天以后,蒂妮和她的朋友们,差不多圈城其他所有的人,都乘冬季冰冻以前最后一班溯育空河而上的汽轮到克朗达克川产金地去了。那一船人建立了道森城。几个礼拜之内,就有一千五百个无家可归的人在那里安营扎寨。蒂妮和木匠的妻子在帐篷里开始给他们做饭。矿工们给了她一块架屋的空地,那个木匠用木材给她建了一座旅馆。有时她在那里要给一百五十个人开餐。矿工们穿着雪鞋从他们请求到的金砂矿产地走二十英里路来向她买新鲜面包,用黄金付账。
那年冬天,蒂妮旅馆里住着一位瑞典人,一天夜里他在暴风雪中寻路回他的小木屋,他的两条腿冻坏了。这个可怜的人儿认为能被一个女人照料着,是天大的好运气,而且这个女人讲的是他本国的话。人家对他说必须做截肢手术,他说不指望治好活下去了;在这个艰难的人世间,一个工人没有了脚怎么办?他真的在动手术的时候死去了,但这以前他已经把他在洪克川的产金土地立契转让给了蒂妮·索特鲍尔。蒂妮卖掉了她的旅馆,把一半的钱投资到道森的地产上,另外一半用来发展产金地的淘金事业。她跑到旷野去住在产金地。她从失去信心的矿工那里买进了其他的产金的土地,交换或出卖,做转手买卖赚佣金。
在克朗达克川住了将近十年,蒂妮回来了,带回一笔很可观的财产,在旧金山住下来。一九〇八年我在盐湖城碰到她。她成了一个瘦瘦的、面孔刻板的女人,穿得非常讲究,但态度很冷淡。奇怪得很,她使我想起很多年以前她在黑鹰镇帮过工的加德纳太太。蒂妮对我说了她在黄金产地遇到的一些九死一生的情况,可是现在这些危险引起的紧张感都过去了。她坦率地说,如今,除了金钱,她对什么都不那么感兴趣了。只有两个人,她谈起的时候动了点感情,一个是给了她产金土地的瑞典人约翰生,另一个是莉娜·林加德。她已经把莉娜劝说到旧金山来,在那里开店营业了。
“林肯市不是她待的地方,”蒂妮评说道。“在那样一个一点点大的城市里,莉娜总是有人要说她的闲话的。弗利斯科[1]对她正合适。她的生意好极了。啊哈,她还是那个老样子!她随随便便,可是她头脑冷静。我认识的人当中只有她一点也不显得老。有她在那儿,对我才好呢;有那么一个像她那样会欣赏事物的人在身边。她监视着我,不让我穿得寒伧。她认为我需要一件新衣服时,她就做一件送到家里来——附上一张相当长的账单,一点不假。”
蒂妮走路时脚有点跛。那是洪克区产金地向它的所有者索取的高昂代价。蒂妮曾像约翰生一样陷在气候突如其来的变化中。她那双过去经常穿着尖头便鞋和条纹长袜,在黑鹰镇轻快地走来走去的漂亮的小脚,有一只丢掉了三个脚趾。蒂妮在提起这个脚趾残缺的事件时漫不经心——似乎对此毫不在意。她对自己的成功很满意,但并不得意洋洋。她像一个对事物发生兴趣的才能已经耗尽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