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3个月前 作者: 薇拉·凯瑟
    昏昏欲睡的马儿拉着我们走了差不多二十英里,天亮以前到达我祖父的农场,这事我已记不清楚。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我是躺在一间小房间里,这房间比我睡的床铺大不了多少,和暖的风吹着我头前的窗帘轻轻飘动。一位皮肤黑黝黝布满皱纹、黑发、高个子的妇人站在床边低头望着我;我知道她一定就是我祖母。我看得出来,她曾哭过,可是当我睁开眼睛时,她笑了,急切地盯着我看,并在我床脚头坐了下来。


    “睡的好吗,吉米?”她轻快地问道。随后用一种完全不同的语调,好像在自言自语,“哎呀,长得多像你父亲!”我想起父亲曾经是她的小娃娃;她一定时常在他睡过头的时候,像这样跑来喊醒他。“这是你的换洗衣服,”她继续说道,说话时,用古铜色的手抚摸我的被单。“可你先得同我到下面厨房里去,在炉灶后面痛痛快快洗个热水澡。把你的东西带上,那里现在没有人。”“到下面厨房里去”这话使我感到很新奇;先前在家里总是说“在外面厨房里”。我抓起鞋子和袜子跟着她穿过起居室,走下一段楼梯,进了地下室。这地下室分成两间,楼梯右边是吃饭间,左边是厨房。两个房间的墙壁都抹了灰泥,粉刷得雪白—— 灰泥直接抹在泥巴墙上,窑洞里经常是这样搞法的。地是坚固的水泥地。紧挨着木板的天花板下开着几个小小的半截窗,挂着白色的窗帘,吃进去很深的窗台上摆着一钵钵天竺葵和吊竹梅。我一走进厨房,就闻到一股烤姜饼的好闻的气味。炉灶很大,镶着雪亮的镍制的边饰,炉灶后面靠墙放着一张长木凳,还有一只马口铁的澡盆,祖母把热水和冷水往里面倒。她拿肥皂和毛巾来时,我告诉她说我习惯于自己洗澡,不要别人帮忙。


    “你能把耳朵洗得干净吗,吉米?真的?那好,我说你是个聪明能干的小乖乖嘛。”


    厨房里很舒服,太阳打两边小窗一直照进了我的洗澡水里。一只蓝灰色的大猫走过来,把身子在洗澡盆上擦着,好奇地望着我。我洗澡的时候,祖母在吃饭间里忙着。直到我担心地喊道:“奶奶,蛋糕怕要烤焦啦!”她才哈哈大笑着走过来,一面挥动着她的围裙,像在赶小鸡似的。


    她是一个瘦筋筋的高个子女人,背有点驼,喜欢以一种留神的姿态把头向前伸着,仿佛在看或听着遥远的什么东西。我长大了一点以后,便相信这全然是由于她经常想起遥远的事物。她脚步敏捷,一举一动总是精神饱满。她的声音很响,有点尖,时常用一种焦急的语调说话,因为她特别希望一切都井井有条,安排得体。她的笑声也很响亮,也许还有点刺耳,但其中包含着生气勃勃的智慧。她那时五十五岁,是一个身强力壮、非常能吃苦耐劳的女人。


    穿好衣服,我就到厨房隔壁那个长长的地窖里去探险。那是在厢房下面挖出的,胶泥墙壁,水泥地,有一架楼梯和一扇通屋外的门,帮工们从这扇门进出。在一扇窗子下面,有个地方给他们干活回来洗洗脸,洗洗澡。


    祖母忙着准备晚饭的时候,我在炉灶后面的长板凳上坐下来,开始来同那只猫儿熟悉熟悉——听说它不光捉大大小小的老鼠,还捉地鼠呢。地上那一块黄灿灿的阳光慢慢地向后面楼梯边移动,祖母同我谈起我旅途上的情形,谈起新搬来的那家波希米亚人;她说他们要来做我们最近的一家邻居了。我们没有谈起她曾经在那里住过很多年的弗吉尼亚的农场。等到男人们从田里回来,我们都坐下来吃晚饭的时候,她才向杰克问起老家,问起那里的朋友和邻舍们。


    祖父很少说话。他一进来就吻我,和蔼可亲地同我打招呼,但他不是个感情外露的人。我立即就感觉到他慎于思考、态度尊严,便对他有点儿畏惧。他让人一眼就注意到的,是他那一把卷曲的雪白美丽的胡子。我有一次听一位传教士说那很像阿拉伯酋长的胡子。他那秃顶使那胡子给人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祖父的眼睛一点也不像老年人的;蓝莹莹,有一股清新闪烁的光彩。他的牙齿雪白而整齐——健康得他一生中从来没有去看过牙科医生。他的皮肤比较娇嫩,容易让风吹日晒弄得粗糙。年轻的时候,他的头发和胡子都是红色的;他的眉毛如今依然是古铜色。


    我们坐在餐桌上的时候,奧托·富克斯和我互相偷偷地对望着。祖母做晚饭时告诉过我,他是一个奥地利人,到这个国家来的时候还是个小孩子,曾经在西部地区矿工的帐篷和奶牛牧场里度过一段冒险的生活。他那铁一样结实的身体几乎给山区的肺炎拖垮了,于是他又往回漂流到一个气候比较温和的地方来住一阵子。他有亲戚在比斯马克,那是我们北边一个德国人的移民区,不过现在他给祖父干活已经有一年的时间了。


    刚吃完晚饭,奥托就带我到厨房里悄悄地告诉我牲口棚里有一匹小马是减价拍卖时给我买的;他曾经骑着试了试,看它是不是调皮捣蛋,原来它是个“不折不扣的君子”,它的名字叫花花公子。富克斯把我想知道的都告诉了我:他给公共马车赶车时如何在怀俄明的暴风雪中丢了半只耳朵,如何甩套马索等。他答应第二天日落以前给我用套索套一只小公牛。他把他的“宝贝”和银马扎子拿出来给我和杰克看,还有他那双最好的牛仔长统靴子,靴筒上扎着醒目的图案——玫瑰花和鸳鸯结,以及裸体的女性形象。他一本正经地解释说,这些都是天使。


    上床睡觉以前,杰克和奧托被喊到起居室里去做祷告。祖父戴上银丝边眼镜,读了几首圣经中的《诗篇》。他的声音充满了同情,读得那么使人感兴趣,我想如果他选的是《列王纪》中我所喜欢的一段就好了。他吟咏“细拉”[1]这个字的音调使我感到敬畏。“他为我们选择产业,就是他所爱之雅各的荣耀。细拉。”我搞不清这个字是什么意思;也许他也搞不清。可是,一经他吟诵出来,这个字就如神谕似的,成了最神圣的字眼。


    第二天一清早,我跑到屋外去四处看看。据说我们住的房子是黑鹰镇西边唯一的一栋木头房子——一直要到挪威人的移民区才能找到另外几栋。我们的左邻右舍住在草根泥筑的房子和窑洞里——舒适,但不很宽敞。我们的白木架房子,地下室上面有一层半,位于我可以称作“农家庭院”的最东头,厨房门近边有一架风车。风车再过去,地势往西倾斜,一直到牲口棚、谷仓和猪圈。这个斜坡已让人踩得结结实实,寸草不生,雨水在上面冲出了一条条曲曲弯弯的小沟。过了玉米屯,浅浅的干河沟底有一口浑浊的小池塘,四周长着一丛丛发黄的柳树。从邮局过来的大路正好打我们家门口过,穿过庭院,包着小塘绕个弯,再过去就爬上未开垦的大草原平缓的丘陵直往西去。那里,沿着西边的天际线,下面是一大片玉米田,这块玉米田比我过去看见过的都要大得多。玉米田和牲口棚后面那一小块高粱地是眼睛看到的唯一被开垦出来的土地。目光所及唯见蓬乱丛生的红色的草,大部分同我一样高。


    屋子北面,在翻耕过的防火沟里,长着一溜稠密的梣叶槭树,矮矮的像灌木似的,叶子已经转黄了。这道树篱差不多有四分之一英里长,但我得费很大的劲才能看出来。这些小树在牧草前面显得微不足道。牧草仿佛长得要盖过它们,并盖过草根泥鸡舍后面那一块李子树了。


    我在四处打望时,感到牧草就是乡村,犹如水就是大海一样。牧草的那种红色使整个大草原呈现出酒斑或刚被冲上岸的某种海藻的颜色。而且动荡得真厉害,仿佛整个乡村在奔跑。祖母戴着她的阔边遮阳帽,手里拿着一只装谷物的麻袋走出来,问我想不想同她一起到菜园里去挖些马铃薯当午饭吃时,我几乎已经忘记了我还有一个祖母。


    怪得很,菜园离住屋有四分之一英里远,到那里去的路走过牛栏,走上一个浅浅的干河沟。祖母要我注意她用皮条挂在腰带上的一根头上包铜的山核桃木的粗棍子。她说,这是她打响尾蛇的棍子。我要是去菜园,非得带上一根粗棍子或割玉米的刀不可;她在来来去去的路上已经打死了许多响尾蛇了。住在黑鹰大道边的一个小姑娘的脚踝给咬了一口,躺了一个夏天。


    那个九月的早晨,我跟在祖母身边沿着不明显的大车轨迹走去,那时的乡村在我眼里是个什么样儿,我还记得清清楚楚。也许长时期坐火车,火车的滑动还在我身上起作用,我感受最深的是,景物在移动;清新柔和的晨风在移动,连大地本身也在移动,那蓬乱的牧草仿佛是一张松松地铺开的兽皮,下面有一群野牛在奔驰,奔驰……


    我要是单独一个人去的话,永远也找不到那个菜园——也许只能看到枯藤遮盖不住的那些黄灿灿的大南瓜——而且到了那里,我对菜园并没有多大的兴趣。我真想笔直走过去,穿过红色的草,一直跨过世界的边缘,那好像不会离得很远。周围稀薄的空气告诉我,世界的尽头就在这里:只剩下了地面、太阳和苍天,再往前走几步,就只有太阳和苍天了。人就可以浮起来飘到苍天和太阳里去,像那只在我们头上盘旋,影子在草地上缓缓地移动着的黄褐色的老鹰一样。祖母拿起我们发现插在一行马铃薯中间的干草杈,挖掘马铃薯,我把马铃薯从松软的泥土中捡起来放进麻袋里,一面不断地抬头看看那些老鹰,我感到我现在也许很容易做到像它们那样翱翔。


    祖母准备走了,我说我想在这园子里再待一会儿。她从阔边遮阳帽下盯着我。“你不怕蛇吗?”“有一点,”我承认说,“不过,不管怎样,我想在这里待一会儿。”


    “好吧,你要是看见了一条,不要去理睬它。黄色和褐色斑纹的大蛇不咬人;那是菜花蛇,会帮我们捉地鼠。你要是看见对面沟边的洞子里有什么东西在往外瞧,不要害怕。那是獾洞。那只獾有大袋鼠那么大,脸上有黑白条纹。它偶尔出来拖只鸡吃,可是我不让男人们伤害它。一个人到了一个新地方会感到动物很亲切。我干活的时候,还喜欢它跑出来望着我哩。”


    祖母把那袋马铃薯扛在肩上,向前微微地勾着腰走下坡去。道路沿着干河沟曲曲弯弯;她到了第一个打弯的地方,朝我挥挥手,就看不见了。留下我一个人,感到轻松满意。


    我在菜园当中坐下来,那里蛇一过来就可以看得到,我背靠着一只太阳晒得发热的黄南瓜。垅沟边有几株矮脚樱桃树,结满了果子。我把保护樱桃的纸三角套子揭开,吃了几颗。我四周都是大得吓人的蚱蜢,比我以前看见过的要大一倍,正在干藤蔓上耍杂技。地鼠在已经翻过的地里窜来窜去。在这个有树挡着的干沟底,风刮得不怎么厉害,可我能听得见它在上面平地上嗡嗡地唱着歌,还能看得见深草在波动。泥土在我脚下热呼呼的,我用手指捻碎时也是热呼呼的。古怪的小红虫跑出来,排着队在我四周慢慢地移动,它们背上是雪亮的朱红色带着黑色的斑点。我尽量保持静止不动。什么也没有发生。我也不指望会发生什么。我只要是躺在太阳底下,感觉到太阳的温暖,就像那些南瓜一样,我就不想做别的什么了。我感到彻底的幸福。也许我们死后,变成了一个整体的一部分,不管那整体是太阳还是空气,是善良还是知识,我们的感觉也像这样。总而言之,溶解在一个完整而伟大的东西里面;那就是幸福。这样的幸福来到一个人身上,就像睡眠来临一样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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