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3个月前 作者: 福斯特
    那次审判在当地产生的另一个结果就是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之间达成了谅解[1]。双方有名望的人士都响亮地提出和睦相处的主张,随之产生了相互谅解的真诚愿望。阿齐兹有一天正在医院的时候,接待了一位富有同情心的人物的来访:达斯先生。这位地方法官此次是为了求他帮两个忙专程前来的:一是请他诊治带状疱疹,二是为他妹夫新创办的一份月刊求他写首诗。两项请求他都答应了。


    “我亲爱的达斯,我倒要请教:在你想法设法把我往监狱里送之后,我为什么还要费心劳力地为巴塔查里亚先生写诗呢?自然这完全是个玩笑。我会尽我所能把诗写好,不过我原以为你们的杂志是面向印度教徒的呢。”


    “不是面向印度教徒,是面向普遍的印度人民的,”他羞怯地道。


    “根本就不存在什么普遍的印度人民。”


    “现在是没有,不过等你写完一首诗后可能就有了。你是我们的英雄;全市人民,不论何种宗教信仰,全都支持你。”


    “我知道,不过会持久吗?”


    “恐怕不会,”达斯道,他脑子很清楚。“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请恕我直言,最好不要在诗中使用太多的波斯措辞,也别太多地提到夜莺[2]。”


    “请稍等,”阿齐兹道,咬着自己手里的铅笔。他正在给达斯开处方。“给……这不比一首诗好吗?”


    “既能开药方又会写诗的人才真叫幸福。”


    “你今天可真是满嘴的恭维话。”


    “我知道你对于我审理那个案子还怀恨在心,”达斯道,一时冲动伸出了自己的手。“你是那么善良而又友好,可我却总是在你的言行举止中觉察出嘲讽的意味。”


    “不,不,真是胡说八道!”阿齐兹抗议道。两个人以一种象征着和解的半拥抱方式热烈地握手。相距遥远的不同地域的人们之间总有产生浪漫情感的可能,但不同派别的印度人由于彼此过于了解,反倒很不容易克服相互间的误解。彼此的靠近也实在是显得平淡无奇。“好极啦,”阿齐兹道,一边拍着对方那结实的肩膀一边想:“希望他们不会让我想起牛粪来[3]。”达斯则暗想:“有些穆斯林可是非常暴力的。”两个人满怀思虑地一笑,相互揣测着对方心里真实的想法,达斯因为更善于表达,于是道:“请原谅我的过错,理解我的局限。人生在世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容易。”


    “噢,说起来了,关于写诗的事儿——你又是怎么听说我有时会胡涂乱抹的呢?”他问,心下大悦,而且颇有些感动——因为文学对于他来说一直都是种慰藉,是丑恶的事实都无法玷污的一块净土。


    “戈德博尔教授经常提及,在他前往马乌之前。”


    “他又是怎么知道的?”


    “他也是位诗人;你们相互间没有凭直觉惺惺相惜吗?”


    得到写诗的邀约,阿齐兹心下甚感荣幸,当天晚上就应命开始创作。一旦提笔在手,自然而然就马上写到了夜莺。他的诗仍旧是对伊斯兰文明的衰落以及爱情之短暂易逝的叹惋;极尽其感伤与甜美之可能,却完全脱离个人的经验,而且没有任何可能引发那些杰出的印度教人士的兴趣之处。自感不满之余他却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写成了一首讽刺诗,却又因讪谤过甚,根本没办法刊印。他能够表达的就只有悲怅或是怨毒,虽然他人生当中的大部分真实体验与这两者全都毫不相干。他热爱诗歌——科学不过是一种技能,在没人看见的时候他就会把它扔在一边,就像他的西装一样——而今晚他就渴望能谱写一首新曲,能够赢得大众的喝彩,甚至能在田间地头得到传唱。它应该用什么语言书写呢?它又该宣扬何种主题?他发誓要看到更多穆斯林以外的印度人,而且绝不向后看。这是唯一健康的道路。身处在此时此地,昔日科尔多瓦与撒马尔罕[4]的荣光又有什么用呢?它们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而正当我们为了它们而惋惜悲叹之际,英国人已经占领了德里,并将我们从东非驱逐出来[5]。伊斯兰文明本身虽说是切实存在的,但在通往自由的道路上它投射出的却是交叉错乱之光。未来之歌如想唱响,就必须超越既定的宗教信条。


    为巴塔查里亚先生写的那首诗终究没有写成,不过这件事却产生了一种影响。它使他想到了祖国这样一个模糊而又庞大的形象。对这片生于斯的土地,他并没有天然的钟爱之情,不过马拉巴尔山脉却驱使他朝这方面努力。半闭起双眼,他尝试着去爱印度。她必须仿效日本。直到她真正成为一个民族之后,她的儿子们才能受到尊敬的对待。他变得更加强硬并且不再那么容易接近。那些他曾嘲笑或者忽视的英国人到处都在迫害他;他们甚至已经在他的梦想之上撒下了罗网。“我最大的错误就是一直把我们的统治者当作一个玩笑,”第二天他对哈米杜拉如此说道;哈米杜拉则叹息道:“这倒不失为对待他们的最明智之道,不过从长远看来或许就不尽然了。像你这样的灾难迟早都会发生,从而暴露出他们对于我们人品性格的秘密看法。即便是上帝本人从天堂降临他们的俱乐部,说你是清白的,他们都不会相信祂。现在你该明白马哈茂德·阿里和在下为什么会浪费那么多的时间密谋策划并不惜跟拉姆·昌德之辈交结联合了吧?”


    “我可受不了这些林林总总的委员会。我将掉头就走。”


    “去哪儿呢?不管是特顿还是伯顿,全都是一丘之貉。”


    “不过要是在印度土邦里情况就不一样了。”


    “我相信那些政客们[6]会被迫采取比较温和的方式。不过终归是换汤不换药。”


    “我真想彻底离开英属印度,哪怕只能从事某种卑贱的工作。我想我可以在那儿写诗。真希望我能生活在巴伯尔的时代,为他而战,为他赋诗。去了,一去不复返了,就连慨叹‘去了,一去不复返了’都没有任何用处,因为说这种话只会让我们沉湎于过去、更加不思进取。我们需要一位君主,哈米杜拉;那会让我们的生活更轻松一些。正是为此,我们必须尽力学会重视那些古怪的印度教徒。我现在的想法是去他们的某个土邦里找个职位,当个医生什么的。”


    “噢,你这也扯得太远了。”


    “并没有拉姆·昌德先生走得那么远。”


    “可是钱,钱呢——他们从来不会付给你应得的薪水,那些野蛮的土邦邦主们。”


    “我到哪儿都不会发财的,我天生就是个穷命。”


    “如果你明智一点,让奎斯蒂德小姐支付——”


    “那是我自觉自愿的。空谈过去一点用处都没有,”他道,语气突然间变得尖锐起来。“我已经允许她保留她的财产,回英国去给自己买个丈夫,为此目的这将是非常必要的。不要再提这件事啦。”


    “很好,可是你就得继续过你穷人的生活;不可能去克什米尔度假了,你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力争升到一个高薪的职位,你也就不能隐退到一个榛莽遍地的土邦里吟诗作赋去了。你只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阅读最新的科学期刊,迫使那些欧洲医生不得不尊重你。像个男子汉一样接受你自己行为的后果。”


    阿齐兹慢慢地朝他眨了眨眼,道:“我们现在又不是在法庭上。做个男子汉的方式也非止一种;我的方式就是要直抒胸臆,把内心最深处的想法和盘托出。”


    “既如此,我当然也就无话可说了,”哈米杜拉道,深为感动。平复了一下情绪后,他又微微一笑道:“你可曾听说过穆罕默德·拉蒂夫听来的那个下作的流言?”


    “什么流言?”


    “在奎斯蒂德小姐暂居学校期间,菲尔丁经常去看她……晚上很晚的时候,是用人们说的。”


    “若是果真如此,对她来说倒是个不错的转机,”阿齐兹道,做了个鬼脸。


    “可是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阿齐兹再一次眨了眨眼道:“这还用说!不过你的意思仍旧没办法帮我摆脱困境。我意已决,一定要离开昌德拉布尔了。问题只是去哪儿?在这方面你可一点忙都没帮上。”然后,出乎哈米杜拉和他本人的意料,他突然神经大发作起来。“可是谁又曾帮过我一丁点忙呢?我一个朋友都没有。全都是叛徒,就连我自己的孩子都不例外。我已经受够了这些所谓的朋友们啦。”


    “我原打算提议咱们到内室见见贱内的,可是你那三个背信弃义的孩子正在里面待着呢,所以你是不愿意进去的吧。”


    “我很抱歉,自打我入狱以来,我的脾气就一直很反常;请理解,也请宽恕我。”


    “努尔丁的母亲正在拜访贱内。不过我想这也没什么关系。”


    “她们两位我都分别见到过,不过迄今为止还没一起见过面。你最好给她们提个醒,以免一见到我两位夫人全都受到惊吓。”


    “不,就让咱们给她们个突然袭击,让她们受惊去吧。在咱们这帮夫人们当中至今依然还流传着太多的胡言乱语呢。在你受审期间,她们假模假式地宣称要放弃恪守已久的深闺礼制;确实,她们当中那些识文断字的还当真起草了一份相关的文件,现在也不过是空喊一阵,无疾而终了。你知道她们全都是多么崇拜菲尔丁,可是还没有一个见过他的面。贱内就一直说想见见他,可他每次登门拜访的时候她却又总有借口避而不见——要么是她身体不舒服啦,要么是房间的陈设太寒酸啦,要么就是她没有像样的甜食招待他,只有蝴蝶酥这一种,如果我说蝴蝶酥恰好是菲尔丁先生最喜欢吃的甜点的话,她又会说她的蝴蝶酥做得太差劲,实在上不得台面,所以因为这个原因她还是不能见他。十五年啦,我亲爱的孩子,我已经跟我这位夫人争执了整整十五年,我从来就没有一次占过上风,可那些传教士们却告诉我们说,我们的妇女是受压迫受践踏的。如果你想找个写诗的题材,那就以此为题好啦:真实的印度女性绝非是人们想象中的样子。”


    * * *


    [1] 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之间达成了谅解:本章所描述的这样一种短期而且不稳定的谅解是一九二○至一九二三年间印度的一大特色,当时在印度国大党和基拉法特运动(以土耳其废黜哈里发穆罕默德六世为终结)之间形成了共同的反英基础。


    [2] 夜莺的形象在伊斯兰文化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玫瑰”与“夜莺”是其诗歌中最常提及的两个美好的意象。


    [3] 印度教崇拜牛,尤其视母牛为圣灵,所以身为穆斯林的阿齐兹有此恶意的联想。


    [4] 科尔多瓦与撒马尔罕:科尔多瓦为七五六年一直到一二三六年被卡斯蒂利亚的斐迪南三世征服前摩尔人时期西班牙的首都;其无上荣光的表征即其宏伟的清真寺,现为天主教大教堂。撒马尔罕位于土耳其斯坦,在十世纪及其后的几个世纪当中一直是著名的阿拉伯文明的中心。


    [5] 将我们从东非驱逐出来:许多印度人曾被吸引到肯尼亚和乌干达修建铁路,之后就留下来定居并从事贸易。然而他们对于土地的要求却遭到白人殖民者的反对,而且自一九二○年以降,他们在肯尼亚议会中的代表席位也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6] 那些政客们:即政治专员,为英属印度政府派往诸土邦的英国官方政治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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