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3个月前 作者: 达夫妮·杜穆里埃
过去通常是在大十字路口执行绞刑。
现在已经没有这种事了。要是有谁杀了人,先是在阿西西兹接受公正的审判,然后在波得敏接受惩罚。如果法律宣判他有罪,他在受到自己的良心折磨之前就会被处死。这样的结局比较好,就像做了一次外科手术,死后被体面地埋掉,有个坟,但无名无姓。我小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我至今还记得自己小时候见过的情景,一个人全身带着镣铐被绞死在十字路口,脸上、身上涂满了防腐的焦油,看上去黑乎乎一片。他被吊了整整五个星期才被放下来,我是在第四个星期看到那个场面的。
他就那样被吊在绞架上,在天与地之间荡来荡去,或者用我堂兄安布鲁斯的话说,在天堂与地狱之间荡来荡去。天堂,他永远无法到达;地狱,他也已经进不去了。安布鲁斯用棍子戳那具尸体,当时的情景现在仍历历在目。尸体挂在一个锈迹斑斑的旋轴上,像个风标一样,在风中摇摆,看上去很像一个可怜的稻草人,然而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他的尸体虽还完好,但身上的裤子已因长时间的风吹雨淋而破烂不堪,布条像烂纸片一样挂在肿胀的四肢上。
那时正值冬天,不知哪个过路的人寻开心,在尸体的破烂上衣上插了一枝冬青以示祝贺。无论如何,对于七岁的我来说,这简直是极端的暴行,不过我一声没吭。安布鲁斯一定是有意带我去看的,大概是想衡量一下我的勇气,看看我是会一见尸体就跑掉,还是会哈哈大笑,或者哇哇大哭。他是我的监护人,像我的父亲,我的兄长,我的顾问,可以说是我的整个世界,他总是不断地考验我。记得当时我们绕着绞架、转着圈地看那具尸体,安布鲁斯不时地用棍子戳戳这,戳戳那,然后停下来点上烟斗,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你看到了,菲利普,”他说,“这就是我们所有人最终的结局,有的人死在战场,有的人死在床上,各人命运不同,但都难免一死,你不可能太早懂得这些道理。但这是犯罪的下场,它对你、对我都是一种警告,告诉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节制地生活。”我们并排站在那儿,看着尸体在空中摇摆,仿佛是在波得敏市场逛街,那具尸体是老萨利让人掷果子的标靶。“这就是一时冲动带来的后果,”安布鲁斯又说道,“他叫汤姆·吉克恩,很老实、很木讷的一个人,就是有时太贪杯。他老婆的确爱骂人,可他也没理由杀她,如果女人多唠叨几句就该杀的话,那所有的男人都得变成杀人犯了。”
我不愿他提到那个人的名字。在此之前,那只是一个没有身份也没有生命的东西,我会梦到他,但那只是一种僵死的、恐怖的东西。从我看到绞架的第一眼起,我就清楚这一点,而现在它却和现实联系起来了,使我不由得想到了那个眼角湿乎乎的男人,总是在城里码头上卖龙虾。夏季,他就站在台阶上,篮子搁在身旁。他经常把龙虾放出来到处乱爬,逗得孩子们笑个不停。就在不久前,我还见过他。
“嗨,”安布鲁斯望着我的脸问,“你感觉如何?”
我耸了耸肩,踢了一下绞架的底座。我绝不会让安布鲁斯知道我心里的真实感觉,我不能让他知道我感觉很恐怖,甚至觉得恶心,那样他就会鄙视我。在我狭小的世界里,二十七岁的他简直就是万物之灵,就像神一样,我此生所有的奋斗目标就是学他的样。
“我上次见到汤姆时,他容光焕发,”我回答说,“可他现在这副样子,喂他那些龙虾都嫌不够新鲜。”
安布鲁斯失声大笑,揪了揪我的耳朵说:“这才是我喜欢的小子,说话的口气俨然是个十足的哲学家。”说完这话,他突然像是觉察到了什么似的说,“如果你觉得恶心,就到那边的篱笆后面去吐,我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他转身离开绞架和十字路口,沿着那条他当时正修建的新大道走去,这是一条备用大道,穿过树林,直通家门。看到他离开,我真高兴,因为我已来不及跑到篱笆后面去了。事后,我觉得舒服了许多,只是牙齿打战,感到有些冷。这会儿,汤姆·吉克恩在我眼里又变得什么都不是了,没有身份,没有生命,像一只破旧的袋子一样。我甚至拾了块石头朝它扔过去,然后大着胆子想看那尸体的摆动,可什么动静也没有,石头打在湿答答的衣服上只发出“噗”的一声,就滑落到地上。想想觉得自己的举动很无聊,于是我就朝着新大道去追安布鲁斯。
这一切已是十八年前的事了,那以后我几乎再没想起过,直到最近几天,在一些特殊的时刻,我的思绪常常会飞回童年时代,不时想起可怜的汤姆,回忆起他带着镣铐吊着的情景。我从没听人说起过他的事,现在也没什么人能记得他了。我只是从安布鲁斯那里知道,他杀了自己的老婆。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她爱喋喋不休地骂人,但罪不至死。大概是他嗜酒成性,在一次酒后把她杀了,但究竟怎样杀的,用的是什么凶器,用刀子捅死的,还是赤手空拳打死的?也许在那样一个冬天的夜晚,汤姆摇摇晃晃出了码头上的酒屋,心里燃烧着爱与火,汹涌的潮水阵阵拍打着石阶,月亮是那样的圆,月光洒满整个水面,谁能知道他那不平静的心里当时有着什么样雄心勃勃的梦想,或是什么样突然涌现的奇思怪想呢?
他或许是摸索着回到教堂后面的那座农舍,大概脸色苍白,醉眼蒙胧,满身散发着龙虾的腥味,他老婆见他一双湿脚进了门,当即破口大骂,一下子打破了他的梦想。于是他就把她杀了。经过很可能就是这么回事。如果真像有人给我们讲的那样,人死后还能复生,那我一定要找到可怜的汤姆问问他,然后和他一起在炼狱中痛苦地梦想。不过他是个六十来岁的老人,而我才二十五岁,我们俩的梦想完全不同。还是回到你的阴影里去吧,汤姆,给我一些宁静,绞架已经远去,你也已远去。我只是非常幼稚,不懂事,才朝你扔了石块,饶恕我吧。
关键在于,生命仍在继续,日子还得过下去,但怎么样生活却是个问题。日复一日的工作并不困难,我会像安布鲁斯以前那样当上治安理事,然后有一天也会参与郡议会,继续受到人们的敬重,像家族中所有的祖先一样。勤勤恳恳耕耘自己的土地,尽心尽力关心别人。没有人会想到我的肩上扛着什么样的沉重负担,也不会有人知道我每日里疑虑重重,总问自己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瑞秋有罪还是无罪?或许我只能在炼狱里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了。
我在轻声念叨她的时候,她的名字听起来是那样的柔和悦耳,久久滞留在唇间,挥之不去,像毒品一样缓缓地、执著地渗透进体内,从舌头滑到干裂的双唇,再从双唇移到心脏,心脏控制了躯体,也控制了大脑。有朝一日,我能摆脱掉它吗?四十年以后,还是五十年以后?或者某种缠绕于脑际的痕迹还会久久徘徊不去?还是流动的血液里某个小细胞不能和其他同伴一起顺利到达心脏?也许,等一切都说了,一切都做了,我也就不再想解脱了。但现在还说不清。
我还拥有房屋,这是安布鲁斯要我好好珍爱的东西,我会把泛潮的墙壁重新粉刷一下,让一切都保存得完好无损,继续植树种草,给东风呼啸的秃山披上绿装。这样,在我离去的时候至少可以留下一些美的遗产。然而一个孤独的人是不正常的。先是感到迷茫与困惑,接下来是胡思乱想,最后便进入一种疯狂的状态。于是我的思想又回到汤姆·吉克恩身上,看到他带着镣铐吊在那儿,想象着他可能会觉得很痛。
安布鲁斯,那个十八年前大步走在大道上的他,是我所效仿的人,我现在身上穿的夹克大概就是他曾经穿过的,就是这件肘部贴着两块皮子有些陈旧的绿色猎装。我变得如此像他,简直就是他的阴魂。我的眼睛就是他的眼睛,我的相貌就是他的相貌。那个对自己的狗打个呼哨转身离开十字路口和绞架的男人,简直就是我本人。这,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和他一样,有他的个头,有他的肩膀,有他弯腰的姿势,甚至也能有他那样的长臂和显得挺笨拙的双手,他那突然的一笑,还有他在和陌生人第一次见面时的羞赧,以及像他一样厌烦喧嚣与热闹的场面。他在下人和爱戴他的人面前所显出的那份从容潇洒的举止——人们恭维我说,我也有。在能力方面,也是那样相似。都只是个空壳,结果我们遭遇了同样的失败。最近我时常在想,他死的时候,心是否被疑虑和恐惧所笼罩,备受折磨,在那个我不能到达的可恶的别墅里深深感到被遗弃的孤独。他的灵魂是否已离开躯体,找到我,附在我身上,这样他就可以在我身上重活一次,重复原来的错误,又患同样的病,然后再死去一次。很可能是这样的。我以和他相像而洋洋自得,这反而是置我于死地的地方。正由于和他一样,我也遭受了失败。如果我是另外一种人,机灵敏捷,口齿伶俐,又有经商的头脑,那么过去的一年就是另外十二个月的样子了。我会一心向往过一种快乐安逸的生活,很可能会结婚,组成一个年轻的家庭。
然而,我根本不是这种人,安布鲁斯也不是。我们只是梦想者,我们俩都是,不切实际,矜持内向,充满从不加以证实的理论,世界清醒,而我沉醉。我们渴求激情,然而羞怯的天性压抑着冲动。直到心灵被触动时,才觉得天国的大门已为我们打开,感到我们拥有宇宙间所有的财富。如果我们是另外一种人,我们俩就都能获得新生。瑞秋还会来这里,待上一夜两夜,然后再自行其事。我们还可以讨论一些正经问</a>题,并作一些妥善安排。然后律师们在桌旁围坐一圈,正式宣读遗嘱。我呢,只要稍微总结一下大家的看法,每年给她一笔生活费,就可以打发她了。
但事情的结果并不是这样,因为别人看我像安布鲁斯;事情并不是这样,因为我自己也觉得像安布鲁斯。她到的第一个晚上,我来到她的房间,敲敲门就走了进去。门框很低,我微微低着头站在门里,她坐在靠窗的一把椅子上。这时她站起来看着我,当时我就应该从她的眼神里明白,她看到的不是我,而是安布鲁斯,不是菲利普,而是个影子。她当时应该走掉,整理好箱子就离开,回到属于她的地方,回到那个窗户紧闭的别墅里。那里有着过去的影子,充满了陈旧得似乎发了霉的往事。别墅有一座形状整齐的梯形花园,小庭院里还有一眼滴水的喷泉。回到她自己的国家去,让她在那里经受夏日烈焰的炙烤,在冬天清冷的阳光下苦熬着岁月。她应该凭某种直觉知道,留下来和我待在一起会带来毁灭,不仅给她所见到的这个影子带来毁灭,最终也会给她自己带来毁灭。
我在想,当时我无精打采地站在她面前,尽管心中隐隐作痛,面露不悦之色,但仍表现出强烈的主人意识,同时又为自己的手脚笨拙而感到不知所措,像匹未驯服的小马一样感到恼火。我在想,她看到我这副样子,会不会在脑子里闪过这样的想法:安布鲁斯小的时候肯定就是这样,在有我之前,我还不认识他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于是她就留下来了?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那个叫瑞纳提的意大利人会在和我初次见面时流露出那样的神情,他也用那种吃惊的眼光看着我,只是他很快就掩饰了自己的惊讶,手指摆弄着桌上的笔,略微沉思了一会儿,然后轻柔地问我:“你是今天刚到的?那你还没见到你的表姐瑞秋吧?”直觉也向他发出了警告,但已经太晚了。
生命中没有回头路可走,不容反悔,也没有第二次机会。我无法就这样生生坐在家里,反悔我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就像可怜的汤姆·吉克恩带着镣铐在那里摆动,而无法反悔自己做过的事了。
是我的教父尼克·肯达尔,在我二十五岁生日的前一天——噢,天哪!才几个月以前,像是过了很久——直截了当地对我说:“有一些女人,菲利普,往往是很不错的女人,即使自己没犯错,也会带来灾祸。什么事只要和她们有瓜葛,就会成为悲剧。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给你说这些,可我觉得应该告诉你。”说完就看着我在他面前的文书上签了字。
不,不能回头了。那个在生日的前一天站在她窗下的男孩,在她到的第一天站在她门前的男孩,已经不见了,已经远去了,正如当年故作勇敢往绞架上那个死人扔石头的男孩远去了一样。汤姆·吉克恩,一个受尽摧残、面目全非又无人问津的人,这些年来,你是不是满怀怜悯地注视着我?注视着我跑进树林,跑向未来?
如果转过头去找你,我看到的不会是带着镣铐摆动着的你,而是我自己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