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会

3个月前 作者: 伍尔里奇
    是夜,已然步入尾声的夜。她正安静地躺在那里,十分清醒,绝望地祈祷着,希望这夜可以更长一点。她从没想过,有一天她会希望黑夜变得漫长,毕竟比起黑夜,她一向更喜白昼;比起黑暗,更喜光明。


    “就让黑夜再逗留一会儿吧。让白天晚一点再来。您能做到的。我知道白天迟早会来,但是主啊,让它来得再慢一点吧。”


    她平躺在床上,嘴里祷念着,眼睛则望向昏暗的天花板,战争之神好像正在她的上方盘旋,就要把她撕成两半。


    她一边祷告,一边紧握着另一只手。那是全世界最珍贵的手,是她永远都不会放开的手。


    倒不是很漂亮的手。没什么形状,又粗又笨,不过强壮而有力,手掌的皮肤很粗糙……但是,噢,那手!


    她转过头来,以唇去碰触那手,一遍又一遍,足足有十五次。


    定是哪个聪明人设计了这钟,它有两种调调,一种洪亮,一种轻柔,此时它们温柔地嗡嗡着,她的祷告终是被驳回。机器震动起来要响亮得多,若它轻柔,那么就是到了一点;若它响亮,那么就是两点。她立马拍了上去,闹铃随即停止。


    她把那只手放回它主人的胸口上,不情愿地让它待在那里,像是你借了什么东西一定要还回去。她起床,拿起她的裙子、内衣还有裤袜,走进小小的浴室。她想在里边穿戴好,不愿扰了他的美梦。灯光突然亮起来,有些刺眼,但她还是迅速地合上门,光线跟随她一起离开卧室。


    她开始放声大哭。哭得声嘶力竭,因为她知道这是最后的机会了,之后,所有悲伤都得结束。政府说,你必须要积极。四十八个州说,你必须要阳光,要信念满满。可是那四十八个州于她而言不过是地图上的几个平面,它们没有心,更加没有血肉。


    这十五分钟内,她异常忙碌。在那间小小的公寓里进进出出,却一次都没吵醒他。


    此时此刻,一切准备就绪,没什么好做的了。现在才是最艰难的时刻。她深吸一口气,早就看透了自己。现在,帷幕已经掀开。现在,是她的舞台。


    她走到床边,轻轻地放下手。


    “亲爱的,”她说,“整个战场都在等你呢。”


    他睁开眼睛,大剌剌地笑开,很慵懒。


    “啊,”他才想起来,“今天我就要走了。”然后立马跳了起来。


    “刮胡刀已经准备好了,就在洗手台旁边,”她说,“我还给它放了刀片呢,都没有划破我的手。”她舔舔大拇指,“好吧,是没有划破太多。你用的那个管子</a>上的盖子掉了,有一小部分突出来,我必须得捏着它才行。我只会做这么多啦。不,别穿那些。椅子那边有一整套干净的等着你呢。”


    “反正马上我就会脱掉的。”他说。


    “啊,你必须要换掉吗?”她对他们有些轻微的反感。毕竟,那么私人的事情,他们也管不了吧,对吗?


    “他们会给你的。”他说。


    他刮了胡子,穿好衣服。


    “我花的时间是不是太长了?”


    “还不够——”她本想说,后来又改了口,“一点都不长。”


    “我从没刮得那么快。我的皮肤感觉火辣辣的。”


    “你怎么不用你的乳液呢?”


    他笑,“我觉得不用会更好,它闻起来太香甜了。”


    他们去吃早饭。


    “你害怕吗?”他说。


    “不,”她露出一个闪耀的笑容,撒了谎,“你呢?”


    他耸耸肩。对于这件事,他更真诚。“准确地说,并不害怕。不过还是有一点恐惧的,更多的还是兴奋。就像以前在学校似的,在知道成绩之前,不知道我是挂了还是过了。又像是我们结婚那天,我的意思是结婚之前,而不是之后。”


    “今天我不想坐在我的椅子上。太——太远了。我能和你挤在一起吗?要是我——我们能一起坐在你的椅子上吗?”


    “那我就要用胳膊环抱住你,以免你掉下来。反正我只需要一只手吃饭。”


    “抱紧我。”她低语。


    “想听收音机吗?”她支吾道。


    他疑惑地看向收音机,“这么早有节目吗?我从没有在这时候收听过电台。”然后,“我们就静静地呆着吧。”


    她叹了口气。这也是她想要的。


    他拿回他的餐巾,“我想我还是……”


    “再来一杯咖啡吧。”她抢先一步说。


    “你呢?”


    “我喝点你的就好。”她把自己的那杯推得远远的。


    她又一次祷告起来。在他喝咖啡的时候。他没能听到她在说什么。“请让他一直这么喝下去吧。别让咖啡见了底。最好随便给杯子里填满什么。用魔法还是奇迹什么的,您可以做到的。”


    主又一次拒绝了她。


    “喝完了。”他终于说道,斜着晃了晃杯子,然后把它放到茶碟上,咔哒一声,像是结局的预告曲。


    他用餐巾擦了擦嘴,也擦了擦她的。


    他移开了胳膊,所以她不得不站起来,不然一半身子就会掉下去。他站在她身后。


    早餐结束了。永远结束了。再也没有了,再也没有——她很快将那个画面从自己的大脑中赶了出去。


    昨天晚上他就收拾好了行李。要带的东西非常少。


    “昨晚我们已经检查过所有要带的东西了,所以现在,”他提醒她,“我们没必要再去过一遍了。你拿着我们的两本存折,别弄丢了。绿色的,利息是百分之二;蓝色的,利息只有百分之一点五。所以我寄给你的钱,不管还剩多少,都把它们存在绿色的存折里。”


    “绿色,蓝色。我会努力记着的。”可是她的心里早已洪水漫天,两个颜色在她的脑海里纠缠着,一片狼藉。


    “这些是你看我用过的支票,每次你用的时候都会扣掉十分的手续费,所以尽量在重要的事情上再用它们,像是房租啦,煤气啦。比现金要安全得多。”


    他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十分悲伤,“我在乎什么存折和利息啊——”


    “我也不在乎——”


    猛然,两人冲挤在一起,像是在地铁上一样。


    “现在,不准哭。”亲吻间,他警告道,“你说过的。”


    “我没哭。我不会哭的。”


    她帮他戴上帽子穿上大衣,递给他要带走的行李。


    “我想跟你一起去火车站。”她说。她在最后一刻才提出来,生怕说得太早就会被他拒绝。


    “我不是直接去那里的。我得先到征兵局,在那里集合,然后我们再一起过去。”他接着又补充道,好像他们非常慷慨一般,“他们会支付我们的车费。”


    “那么,让我送你到征兵局吧。”无论何时说到这个词,她的脑海中总是反复出现同一个特殊的画面:在一片巨大的、种着松树的甲板上,士兵们挨个躺倒,铅笔顺着他们的身形轮廓画出线条。当然这当中排第一个的就是她最熟悉的那个人。


    “别的伙计会觉得……”


    “让别人知道我爱你这件事,我可一点都不害臊。”


    她成功了。“好吧。但是只能待在角落里,不要去征兵局的大门口。”


    她关上了门,看也没看身后。她并不想再多看里面一眼。


    他们上了公交车,天色还早,但只有一个空位。她把他推向那个座位。“今天,”她低语,“我想让你坐下来,我站着就好。”


    “呃,可是所有人都在看着我们——”他提出抗议。


    “管他们呢。”她坚定地说。


    一个男人起身,摘下帽子,给她让了座。她看了看,摇摇头,“太远了,”她悄悄对他说。隔着一整条过道呢。


    到站了。“是这条路。”他说。


    她挽着他的胳膊。像是一步步迈向刑场,并且没有什么警卫,全是出于自愿。


    他们走到了一旁的角落。“就是这儿了,就在那里。”他说。


    那不过是个灰扑扑的大型公寓。她惊奇地发现,征兵局在一层吐纳着人流的时候,向右走的人们就住在其他的公寓里。她甚至透过大楼的玻璃瞥见一个女人在两层楼之上伸出手,挥动着抹布。


    “这里要是爆炸就好了,”她祈祷,“真希望此时此刻,我们在这里站着的时候,这座楼会瞬间倾毁。”当然,她又一次被主拒绝了。她想,就算这栋楼爆炸了,征兵局也总是会搬到另一座高楼里的。


    现在,他们转过身来面对面站着。看起来,他们似乎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有太多太多的话要讲,反而不知从何讲起。句子们都拥挤在嗓子眼里,陷住了。


    “看呐,”她说,指向停靠在附近的一对夫妇,“他们也在告别呢。她也陪他一起到这么远的地方了。”


    他抢先一步想要给她一个正确例子,“看到了吗?她可没有哭,你注意到了吗?”


    她可能骗过了你,可是她骗不了我。她想,我可是个女人。


    一个男人突然快速冲向了角落,向他们跑来。他认出了布吉,显然是因为他们相处过一段时间。他甚至记得他的名字。


    “你最好不要光站在那儿,佩奇。”他回头警告似的说,“报到时间是五点五十八分。”


    “你没有迟到。”布吉在他身后打趣地说,“让他们等等你呗。”


    “没有人来送送他吗?”她好奇地问。


    “没有。就他自己,是个可怜的家伙。”


    某些女孩儿真是幸运极了,她想,只是她们不知道而已。


    “好啦,我要——”他们拥吻着,亲吻了一遍、一遍又一遍。然后他不得已停下来,往后退了一步。


    “现在直接回家吧。别在附近逗留。”


    “好的,我不会留在这儿的。”


    这时她早已向后走到了路边,她从身体两侧摊开双手,像是颇有自尊感似的,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看吧,布吉。我都没有哭。我说过我不会哭的是不是?现在你看到了吧,我可没哭。”


    “我赌你一会儿就会哭。”他强颜欢笑。


    “不,才不会呢。你等着瞧——”


    可是她话中的意味突然让她卡住了,片刻,她的脸不受控制地皱起来。她转过身去,大步走开,这样他就不会看到了。她越走越快。起初还是小步幅地慢跑,接着她开始跑起来,最后简直是飞奔出了街道。街角那里有一家药妆店,还好它已经开始营业。于是她一头扎进去,径直奔向了在后边的电话亭。那里空无一人。她藏进了其中一个里,跌坐在地上,环抱着膝盖,躲开了全世界。


    她嚎啕大哭。像是从没哭过一样,像是要把未来那些年的眼泪也流干一样,像是要一次性为这场战争啼哭哀鸣一样。


    有个男人想要进来,打开门才看到蜷缩成一团的她。他说道:“噢!对不起!”接着又合上了门。不过她也毫不在意,只是闷头哭着。


    她就站在药妆店的入口,等待着看他一眼,他和他的队友们十五分钟后会经过这里。她知道他们迟早会经过的,公交站牌就在右边的角落里。


    药妆店的入口有两层玻璃门,她躲在中间,这儿的地理位置很好,她能够看到他,他却看不到她。


    他们背着自己的行李前进,队伍有两排。他在里面那排,倒数第三个。


    他正在跟旁边的人讲话。他已经交到了朋友。他扭着身子,正对他说些什么。


    她只看到了他的侧脸。可是,天呐!那可是非常英俊的侧脸了!


    她伸出手撑着玻璃,想要留住他玻璃上的影像再久一点,可是他早已走了过去,因为他不在她身边,她身边只有一扇玻璃窗。


    “再见啊,布吉。”她叹息道,“再见,我的心肝。”


    他的侧脸也消失不见了,只剩玻璃门还待在她的身后。然而她并不需要玻璃门,那不是布吉。


    他一直带着它,视若珍宝,需要防着全世界才行。他捍卫着它,没人能碰它。他走进士兵宿舍,这时里面空无一人。他拿着它蜷缩在自己的床铺上,没错,蜷缩。他侧躺着,膝盖曲起,快要顶到他的脸颊,形成一个圆圈,带着守护的意味。这是完全属于他自己的,在可怕黑暗世界里,亮起的小小的方块之地,是她写的信。


    我亲爱的老公:


    在这封信之前,我已经给你写了十一封了。但是你看不到它们,因为我并没有寄。他们总是无孔不入地对我们说:“要鼓舞他们的士气,写些令人振奋的事情,让他们多笑笑。”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是我好累。那根本没什么用。为什么现在我需要骗你呢?我以前从不说谎的。


    这个是第十二封。都是真心话。可能会让审查员们皱眉摇头吧,随他们剪掉什么,我不在乎。


    我撑不住了。你总是随处可见,出现在我转身的地方,又出现在我走去的路上。上帝大概也不想让所有人都如此悲惨,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只会出现一次。上帝创造眼睛不是让它哭个没完的;创造心脏也不是让它那么疼的。他不想这样的,不然他就会让它们更坚强点了。


    我坐在那里吃饭,你就会在我对面的位置,可是你不说话,你什么都不说。不论我怎么求你,可你还是不发一言。我走在大街上,觉得我的左边是如此的空虚寂寞。冷风吹来绕着角落打旋儿,我却只能直面寒意。我去A.&P.购物,转过身来想要你帮我提一下购物袋,可是转眼你就不见了。我一个人提着它们,站在空落落的楼层上。


    还有我从门口取来周日的报纸,第一页上面总会有些漫画图……为什么它们总是在第一页呢?可是又没有人来像往常一样夺走它们,草草翻过剩下的版面,把报纸弄得皱皱的。也没有手来试图阻止这嬉闹,就像我每个星期天做的那样。“等等,你能等等嘛?等等!你多大啦?才十二岁嘛?”拿着报纸走进屋子里。可是现在没人想要什么笑料了,我一个人坐在门口,拿着报纸。一整个早晨,等啊等。没人从我手里夺过它们了,也没有孩子气的咯咯笑响在角落了。所有的一切都藏起来了。我最后只好把它们塞进炉子里,笑料们不应该那样对你的,它们该让你开心。然后我又后悔了。(“他一会儿就会走出卧室的,今天他只是起晚了。”)可是我拿不出来了。我跑下楼去地下室,可是太晚了,我没办法从火炉里把它们拿出来呀。


    到处都是你。可我哪里都找不到你。我撑不下去了。我不想做英雄的妻子,我只想做布吉的妻子。可是他们不让我做。我该怎么办呢?我要怎么过下去呢?告诉我,噢,告诉我,亲爱的,快点告诉我呀。我可能坚持不了多久了。


    莎伦


    ……我接受了你的建议,去找了一份跟战争有关的工作。他们问我会做什么,我告诉他们“什么都不会”;他们问我想做什么,我告诉他们“什么都可以”。我告诉他们,我想要在那些最吵闹、最战火雷鸣、机器和人最多的地方工作。他们没有问我为什么,只是看着我,好像理解了我……


    ……这是一个陌生的全新的世界,但是它会让我不那么想你。周围的声音如此吵闹,我听不清你的名字。周围的光线如此耀眼,我看不清你的脸庞。这正是我想要的。我们就等着战争结束吧,你和我。我们会熬过去的……


    ……我现在成了一台机器。没有感觉,也不会思考。我都感觉不到疼。一整天,那些噪声让我麻木;一整晚,疲惫也让我麻木;太麻木了,所以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疼。我看起来也像是一台机器。黑黢黢的瞪着的眼睛,你都看不到我的脸;戴着铝制的头盔,你也看不到我的头发;戴着笨重的长手套,你也看不到我的手。总之,你看不出来我是个女人。我第一天报到上岗时,他们都嘲笑我,因为我穿了裙子。我可能是整个工厂里唯一穿裙子的人吧。人们互相问着,“以前我是在哪儿见过这些东西来着?”然后,他们说:“那是个女孩,你记得吗?打仗之前,她们都会有那些柔柔软软的玩意儿。”然后,他们又说:“不过,那些东西是为了什么来着?我忘了。”


    至少,现在我一点都不痛了。


    时间是站在我这边的,站在我们这边的。每一天都是距战争开始更久的一天,但也是离战争结束更近的一天。你不觉得战事已经打到一半了吗?只是没有人注意到它的标记而已?快说是!快说你注意到了!可能是昨天,甚至也可能是前天。


    曾经有个东西叫做和平。你还记得吗?记得吗?好久之前,离我们好远啦……


    ……我的同事也和我一样是个机器了,但她内心却仍旧是个姑娘,很大一部分都是。(我想,她可能并不害怕感到爱情的疼痛。)她还爱着,但是从来不觉得疼。我不知道她是怎么做到的,但她好像就有这样处理感情的机制一般。“就像是穿越一条街,”她说,“快速地迈步,不停地闪躲,如此你当然不会被撞到。”她长着一头深红色的头发,我总是看到它,在街上、在回家的路上,因此人们都叫她“绣红”。要是你呼唤她的真名,她倒会反应不出来,她并不觉得那是她。“我倒很奇怪那是谁,”她说。我给她算过时间。她和每个人的约会都只会持续大概一周。“连商店都给你七天的退货时间,”她说,“我为什么要拖那么久呢?否则就不能退了。”星期三,看来是她“把他们退回去再买一个新的”的日子。别问我为什么,只是每个星期三通常都会有一个“包退换”的新对象出现。在我们午饭闲聊时,她会给我讲她所有男朋友的故事。


    现在她又有一个新的约会对象了。她从茫茫人群中走出来时,他就在大门外等着她……


    她从人群中看到他,手臂便像绳子一般紧紧地缠住他,将他和其他人分割开来,给他打上属于自己的烙印。其实,她扔给了他一套绳索,等着他自己踏进来,她再慢慢收紧。


    “你在想些什么?”他问。不过并不是一个真心实意的问题,因为他并不在乎她是怎么想的。


    “你自己又在想些什么呢?”她回复道,也毫不在意他是怎么想的。


    他对她行了脱帽礼,过时的,战前某个圈子里流行的问候方式,不过倒是逗乐了她。好像是轻吻了你的手背一样。


    她继续往前走,他在旁边快步跟着,跟上了以后便寸步不离。


    贤淑端庄是比脱帽礼还要老旧的玩意儿,简直像是女人对你行了屈膝礼一般。


    可是再没任何人去取笑其他人了,现在忙得很,你得有话直说。


    “要带我去哪儿?”她想要知道。


    “你说吧。”


    她照做。“好吧,去哈利酒吧,就在广场那儿。”接着,为了不让行程有什么经济上的烦恼,她又补充道:“别为这个事儿烦恼,你要是担心我们可以AA。我一星期可以赚九十块钱呢,我可不想让这该死的玩意儿扫了我的兴。晚上我会把钱都扔在床垫下面。”


    “谁说这让我苦恼了?”他说,“我只是在想要穿什么……”


    “所有去那里的人看起来都和我们一样。我们该做什么呢,换件衣服?可是这里还打仗呢。”


    路上他问,“你朋友今晚在哪里呢?”


    她说:“啊,她啊。”然后她接道,“噢,你注意到她了,嗯哼?”


    他快速地说:“只是因为她跟你在一起。”


    “你约不出她的,”她说,“她就是那些战争寡妇。整晚都呆在家里。你真该见见她,她回家的时候甚至还会换件裙子穿。”


    他们走进哈利酒吧的餐厅和舞池,奋力挤出一条通往桌子的路。他们必须得跟其他情侣拼桌,不过尽管胳膊肘挨着胳膊肘,烟雾也能直接吐到另一人的脸上,他们还是完全隔离的,拥有自己的空间,好像他们远在彼此的千里之外,完全意识不到对方的存在一样。


    他们喝了点暖胃酒。互相道了姓名。他告诉她,他的名字是,乔·莫里斯。


    “再来一杯吧。”在热身场已经结束之后,他说。


    “你想灌醉我吗?或者,你想让我弄清楚我自己在干什么?反正也不会有什么用,因为就算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也能随遇而安。”


    他们又喝了一杯。接着她说:“让我们热热身,好把酒精咽下去。”


    他们起身,走到舞池里去。你能看到灯光偶尔出现在人们的脚下,但只是一闪而过。


    十八世纪流行小步舞。十九世纪则流行华尔兹。到了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却兴盛一种酗酒过后的虚假狂欢,这种状态切换自如,完全用不着束身衣和服务员。


    他伸展双腿,将她推到另一边,活像一个顺着斜槽溜走的麻袋;接着他一使力,猛地一个停顿,又拉她回来;她呢,则奇迹般地寻到了她双脚,站立在了他的身前。然后他弯下腰去,托她从他的背上翻过去,从左到右,又让她双脚落地。


    谁都没有撞到别人身上去。就算撞到了,也不过像一个舞步,你分不清到底是失误还是有意。失误的效果可能看上去更好。


    一曲舞毕,他们互相称赞。


    “你跳得真好。”她说。


    “你也不错。”他说。


    他们又多喝了两杯。然后每人吃了一个蘸了酒精的三明治。场地空出来,是他们最后一曲的舞台。他们站起来走出去。他们一起度过了战争期间普通的一晚,有些安详,令人愉悦。节奏有点缓慢,没有纷争,也没有其他。


    他送她走回家,一直到她屋子的门口。


    在这里他移开了胳膊,留她挽着空荡荡的空气。“我还会来见你的。”他说。


    她茫然地看着他。没有不尊重的意思,只是颇为困惑,十分不解。


    “那这该死的一晚是在干什么?只是什么姐妹淘吗?”


    他花了一些时间才回答她。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好像在预先思索她会如何回应他将要给出的答案。他笑了,真诚和倦意奇妙地混合在一起。


    “我想见见你的朋友。”他说。


    她关门的声音好像小圆筒外壳爆炸了一样。


    他从门槛处撤回一只脚,再没有别的动作了。他好像读懂了她的心,就在几分钟之前的那一瞥里。


    门又被重新打开。他仍旧站在那儿。她的笑声划破了夜晚。然后她伸出手,做出一个合作伙伴的同意姿势。


    “我生气从来不会超过三十秒。明晚过来,我帮你搞定。”


    隔天晚上,大概差一刻八点。她对莎伦说:“快下楼到公共休息室来,我想让你帮我点忙。”她抓着她的胳膊,用了风车制造出的能量,试图推动着她前进。


    莎伦问:“什么?”


    “我想让你见见我的朋友。”


    “她不能来这儿吗?有什么问题吗?”


    “那家伙是个男的。”


    莎伦往后撤了撤,站稳了脚跟。她没办法再向前推她一寸。


    “听着,”绣红祈求道,“我想让你为我做点事情,帮我一个忙。”她伸开双手,极力劝导她。接着她把一把椅子拖出来放到屋子中央,把莎伦按到上面坐着,好像这样能让她更好地听一听她的理由。她又拖了一把椅子过来,放到第一把椅子对面,然后自己坐了上去,和莎伦面对面。


    她身子前倾,满是疑惑。手掌放到膝盖上,胳膊肘却竖起来。


    “听着,你喜欢我,是不是?”


    “是的,当然啦,没错。”莎伦说,有些不能肯定,好像意识到若是她在这时候承认了这一点,那么可能会做出比现在还要多的承诺。


    “好的,那么如果我请求你,你难道不愿意为我做一些事情吗?难道你不愿帮我走出困境吗?”为了影响她的回答,她又狡猾地补充道,“如果你请求我,我一定会帮的。”


    “是什么样的困境?”


    绣红放低声音,已是沙哑的低语。虽然现在和一分钟之前相比,也并没什么隔墙有耳的风险。这都是不过是为了制造更好的戏剧效果。


    “我和这个家伙已经约会一段时间了。”她粗声粗气地说,大幅度地摆动双手,“他是个好人,他本身无可指责。只是今晚我——好吧,我有其他的约了。现在他正在外边等我,我不想直接拒绝他。”她握着莎伦的一只手,讨好地轻抚着她的手背,“替我和他约会,就今晚。我和别人有约了,我不能放人家鸽子。如果可以的话,我就放了。可是我不能。”


    “你就不能自己告诉他吗?”


    “我不想那么直接,不想伤了他的心。你可以代替我跟他出去走走吗?你会帮我吗?”


    莎伦起身,站到椅子后边,“我已经结婚了。我不会——”


    绣红眯起眼睛,传递出一种不屑的情绪来,“这和结不结婚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不是那种约会。不然我不会请求你的。可怜的家伙总是孤孤单单一个人,我们只是朋友。你不用太在意他。你不能为了我去陪陪他吗?半小时后你就可以丢下他回家了。”她举起她的胳膊到头顶,戏剧性十足。


    “我不喜欢这个想法。”莎伦说,眯起眼睛表示怀疑,“在布吉离开的日子里,我是不会做那种事的。此刻我也不会开这个头的。我真不懂我干吗听你的劝——”


    “有什么问题呢,难道你不相信你自己吗?”绣红止不住地嘲讽她,一针见血,“好吧,”她说,根本没给她回答的机会,“好吧。”她更为激动地伸出手,这次放到了自己的额头上,像是要赶走什么东西一般,“我们不会再谈这件事情了。回忆之门关闭。这件事我们再不会说一个字了。忘了我的请求吧。”


    她将两把劝说用的椅子搬回原来的地方。现在的她完全没了热情,但是又极具耐心,“你倒是看看,”她说,“人性是个有意思的东西。你挑选一个女孩做你的朋友,在工厂你教会她一切,当领班让她滚出去的时候,你帮她说话,你还和她分享房间。你尽可能地帮助她,可是到头来呢,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请求——”然后她快速地躲开了任何有建设性意义的缓和,好像根本没有人来为这个论点做什么支撑一样,她总结道,“好吧,算了。忘掉我刚刚讲的话。”


    莎伦无助地摇摇头。她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神情古怪地看着她。终于,她上前迈步走到这位可怜人的身后,握住了她的肩膀。


    “噢,看在上帝的份上。如果你一定要把这件事说得如此严重——好吧,我帮你,你和你的社交难题。”


    一听这话,绣红脸上满是感激之情,猛地开始帮她做出门准备,不浪费一分一秒。“好的,你看这个,还可以吗?或者这个怎么样,你想穿这件吗?”她绕着她转圈圈,努力想要帮上什么忙,“想涂点我的口红吗,那个新色号?”她一边赶场,一边想要给她涂点颜色,但是莎伦却只是轻巧地扭开了脸。


    “好了,现在来吧。我领你下去,介绍一下。”她赶在前面把莎伦推出了门,生怕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改变主意似的。


    他正坐在楼下的休息室里听着收音机。刻意无视了那些也在房间里等待女孩们的其他男人。


    他站起来。他长得没有她想象的那么恐怖。


    衬着收音机的声音,绣红为他们做了一个简短而迅速的介绍。


    “乔·莫里斯。这是莎伦·佩奇。”


    “是莎伦·佩奇太太。”她轻声却有力地说道。


    他神情古怪地看了她一眼,她觉得他神秘莫测。当然,不管那神情里饱含着什么,肯定不是失望。你或许可以说,那是一种令人害怕的满意。


    绣红在他们各自的背后拍了一下,啪的一声,“好啦,你们两个走吧,”她说,“别等我。”


    “你想要散散步吗?”他礼貌地问莎伦。


    她的态度模糊不清,直到绣红在她身后用力推了她的腰一把才明朗,他并不知道。她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转身率先走到大厅里,告诉他,“好的。”


    他跟上。绣红则退到了最后。


    就在他走到前门时,她悄悄地拽了他一把,并低声又急促地嘘了一下。他走回她站着的地方,站在她面前,两个人挨得那么近,她的额头都快贴上他的脸颊。


    “这个忙帮得还不赖吧?”她喘息道。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了什么。在莎伦的视线盲区里,他撕开上面的包装纸,塞进了绣红毫无防备的手心里。


    她没低下头去看。但她也毫不意外。她握着的手像是一只小型的、贪婪的粉色章鱼,正饥渴地吃着什么一样。


    她对他眨眨眼,有些未卜先知的意味。


    他也眨了眨眼。


    不知怎么地,两人闪烁的眼色都变得有些冷酷。不是令人心神荡漾的眼神应该有的样子。


    她亲密地用手背拍了拍他的胸膛。


    “别让她夜不归宿。”她冷笑道。


    他们走向闪着愉悦灯光的地方。到那儿的时候,橙红色的光芒包裹了他们,慢慢地将他们包裹其中,完全用不着他们自己费力。他们在路边,跟随拥挤的人群缓缓移动,好像走在自行移动的步行带上一样。


    她不知道要跟他说些什么,所以什么也没说。他,不知道是不是出于同样的原因,也没跟她说一句话。她决定等着他先开口。


    “你想喝点什么吗?”


    “我不喝酒。”她说,看都没看他一眼。


    “不,我指的是苏打水或者橙汁什么的,我不会给你其他饮料的。”


    “不了,谢谢。我刚吃过晚饭。”


    他们继续在人群里走着,像是两个不知道如何自处的人。


    一个四方的展示框映入眼帘,悬挂在他们的头顶,边框镶满了亮着光的灯泡。


    “想看场电影吗?”


    “不!”她说,几乎是激烈地,“不——都是关于战争的电影。”


    他只说了一句:“我懂。”


    她有点后悔,只有一点点。“别让我毁了你的晚上。为什么不去哪里做些什么呢,如果你想的话?”


    “我就在做我想要做的事情。”他允诺道。


    她想不出该怎么接,这话说得理直气壮。


    他们继续走着。


    “他在前线,是吗?”


    “我的丈夫。是的。”她想,那你为什么不在呢?


    他说:“我知道你刚刚在想什么,‘你为什么不在呢?’”


    她默认。


    “我已经尝试三次了,还能再做些什么呢?”


    她什么也没说。


    “我也知道你刚刚的想法,‘他们都这么说。’”


    这一次,倒不是有意为之,她猛然把头转向了他。还是默认了。


    他伸到口袋里。“听着,我会给你看看我的资格卡。”


    她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又一次,他读懂了她的心,“我知道,你并不感兴趣。”但他还是拿了出来递给她。她甚至没看上一眼,最终他还是把它放回了口袋。


    “我得了肺结核。”他说。


    接着他露出一个笑容,问她:“现在,你害怕跟我一起散步了吗?”


    “不,”她说,“不,当然不怕。”并且出自真心。不过她马上意识到,但并不完全清楚她是如何变成这样的,她被架到了一个尴尬的位置上。如果她现在离开他转身回去,那么所有指责都跑到了她身上,跟他反倒没什么关系。她大部分的人身自由,都在刚才几句看似无害的对话中悄悄溜走了。


    即使如此,她还是对他感到有些抱歉。在她自己还没什么意识时,歉意便已经缓缓蔓延。而同情心不可避免的会成为什么意味不明的指向……


    “不管如何,”他说,“现在你不用害怕我会做其他什么事了。”


    “其他什么事?”


    “噢,你知道我指什么的。像我这样的男人,他能自己走走逛逛都是幸事一件,并不会试图去——”他真诚地看着她,甚至有些雀跃。他弯起了嘴角。


    所以她也回了他一个笑容。并不是什么丰厚的回礼,只是一个笑容而已。你的心肠不能那么坚硬如石,如果你那么冷漠,就连布吉都会看轻你的。


    他们走去了公园,就在对面。


    “那儿有个长椅,”他说,“我们走过去坐坐怎么样?”


    “我不会走进公园里面的。”她警告他。


    “不,我们坐在外边就好,那盏路灯下面。让我们歇息一会儿。”


    他是个病人,她想起来。走路必定让他很劳累。坐下来歇歇又有什么大碍?


    他们走过去坐下来,头顶的白色灯光略带弧度,像是花洒喷出的针状水柱。


    “我一会儿就得回去了。”她告知他。


    我三分钟之后就会起身,她对自己保证道。然后倚在椅背上。


    “跟我讲讲他吧。”他说。


    “你想知道些什么?”


    “噢,所有的一切。他做了什么,他说了什么,他长什么样……”


    她从画面中抽离出来。“现在几点了?”她充满喜悦地说,“一定快要十点了。”她从没这么开心过,战争开始后,她的内心从没享受过这样的安稳。


    他看了下。“已经十二点过五分了。”他轻声说。


    他们在那里坐了整整三个半小时。


    他正在他们的长椅处等她,现在,他们管它叫“他们的”长椅,他笼罩在令人晕眩的淡紫色弧形光线之下。她急匆匆地走着,穿过街头时甚至小步跑了起来,好能快点到他身边。


    他站起来,伸出手,等待着。她的手也伸出来。他们握了握手。


    “你好,乔。”


    “你好,莎伦。”


    他们肩靠着肩坐下来,宛若两位故友。他摊开胳膊,放到椅子背上,但他没有用在她身后的手去环住她的肩膀,只是静静地待在那里。


    “今天我又收到他的一封信。”她开心地吐露,“我等不及到这来给你看看呢。”


    “读给我听,”他惬意地说,“我来把烟点上。”


    她省略了一两个片段,那些太私人了。不过在随后的信件里,她省略的部分越来越少了。


    “我对他变得越来越熟悉了。”她读完后,他说,“我开始觉得,我几乎就像是他的一个兄弟。”


    “我很好奇,他如果知道我把他的信读给你听,他会怎么说。”


    “别告诉他。”他又一次说道,一如往常,“那可能会毁了一切。你我知道这件事并没什么大碍,但是——他的信或许会有些自我意识,从而失去它们美妙的……”他没说完。


    “你觉得这没什么错吧,对吗?”


    “你呢?”


    “对。”她热忱地说,“对。噢,乔,你简直是上帝送给我的礼物。你都不清楚你给我带来了什么。你让时间过得如此——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很开心,仅仅是跟你聊聊天、给你读读他的信,都让我觉得离他更近了一点。偶尔我会搞混,会把你错认成他——把他认成你。”她笑起来,有些害羞。


    “我跟你待在一起的时候,也很开心。这段时光对我是有意义的,这很难解释,但是通过他,我好像可以分享一些——我自己永远都不会拥有的生活。一个美丽的太太,一段幸福的婚姻,一个需要我去照顾的人……”


    “我们真是两个有趣的人,是不是?”她打趣道。


    “读给我听,”他说,“我来点烟。”


    她撕开信封,展开信纸,拿着它对上光,好分辨上面的字迹。然后,一片沉默。


    “怎么了?”他问,“怎么不读了?”


    “我不知道。”她无助地说,但还是什么都读不出来。


    “有什么东西你不能读吗?他说了一些关于我的事?”


    “不是。”她说,“我从没跟他说过我认识你。”


    信纸跌落到地上,一页两页分散在她脚边。弧线灯光如此明亮,即使坐在椅子上,信纸上的那句问候还清晰可辨:“我亲爱的老婆。”


    “怎么了?”他说,“你怎么哭了?”


    一连串的啜泣迸发而出,“因为——突然——我再也不在乎他的信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我对读这些信——甚至是收到它们——再也没什么兴趣了。来公园这边,跟你坐在一起,才是——才是——”


    “什么?”他催促她,“什么?”


    她绝望地把手放在额头上,“我不再爱他了。我爱的是你。噢,乔,我这是怎么了?我总是看到你,我总是看不到他。你们两个交换了位置。有东西出了问题。我不是故意的,但——现在你就是他,他就是你。”她歇斯底里地颤抖着,“我正和我的爱人坐在公园里的长椅上,但我还一直收着陌生人的来信,他穿着制服,住在遥远的军营里。”


    他伸出手去环住她不停颤抖的身躯,试图给她一些宽慰。“那我们怎么办?我该马上站起来然后离开你吗?我该走开吗?离你远远的,再也不要靠近你?如果你这么说,我就这么做。”


    她警惕地喊出声来,双手紧紧地抓住他。


    “不要!不要!乔,别离开我!我没办法忍受没有你的生活。我现在只有你了。你走了,我就什么都没有了,因为我也失去他了!”


    “我不知道自己会做出什么事来。”他窒息般地说,“如果你不帮帮我的话。”


    “别挣扎了,别,我不希望你这样。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噢,我要——”


    他们的唇紧紧相依,这是他们的初吻。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仿若要不是这样,他们就会晕头转向似的。整个夜晚在他们周遭翻天覆地,包括那星星、那弧形的光芒和那一切的一切。


    她的脚,踏在地上,在她的渴望和他的爱抚之间变化着姿势,早已把那封信踩得稀碎,碾在了尘土里。可是她无暇顾及。


    “我……老婆:”向外凝视着。在她的脚底,被碾碎了。


    布吉,亲爱的:


    对不起,我上周忘记给你写信了,一件又一件事接踵而至……


    真的没有什么新奇事可以告诉你,所有的事情都一如往常、毫无变化……


    最近的天气非常可爱,我们似乎要开始真正的休假了……


    现在我必须得跑了,公车刚停下来,在等我和绣红。下次再跟你说,亲爱的。


    爱你,莎伦


    他奇怪地看着第二封信,是跟着她的信来的。“大兵,”信的开头写着。接着是:


    总该有人来告诉你真相。所以我觉得我还是说一下吧。为了不让你觉得是我搞错了,认错了人,我先跟你确认一下,她长着一头棕色的头发和一双褐色的眼睛。有五点四英尺那么高,一百零五斤,连裤袜穿八点五码的;她戴着一个盒式挂坠,是金色的四叶草。现在,这对你来说是有意义的,还是无聊至极呢?


    每晚她都在城市公园的长椅上与他见面。你知道城市公园在哪里的,对吧?你肯定知道。每天晚上,她一路小跑赶来见他,几乎是用她最快的速度,快到她小小的腿儿快要承受不住。她有那么快地奔向过你吗,大兵?他们在亲吻。我看到他们坐在那里,整个城镇的人都能看到他们。不过他们根本不知道,他们的眼中只有彼此。


    可怜的大兵啊,我真为你感到遗憾。大兵,你正在失去你的妻子。


    (匿名)


    他发出凄厉的叫声,营房里所有的脑袋纷纷竖了起来,有人在问:“怎么了?谁喊的?一定是有人踩到了大头针。”


    在床铺上的一个兄弟离他最近,他问道:“怎么了,佩奇?佩奇,发生什么事了?你把自己盖成那样是要干什么?”


    那个裹着毯子的人,几乎全身都在颤抖,他嗓子被卡住似的咳了两声,说:“没什么。”


    信总是连着两封一起寄到,总是两封。


    ……有时候,人是会变的,布吉,你必须以这种方式来看待世界。爱情不可能总是坚固如初,总是像它被刚刚倾注时那样永远稳固。爱情是流动的,一旦有一刻,它在你来不及阻止的时候泄漏一点,它就会完全流走。


    当两个人已经发现他们犯错的时候,你不觉得最理智的做法是,一个人不要死死纠缠着另一个人不放(因为这样并不起什么作用,只是在延长错误而已),而是彼此承认然后寻找解决办法吗?我本不想跟你说这些的,可是现在大多数时候,你在最近的信里拼命祈求,问是不是有什么事出了问题……


    ……大兵,他们不再坐在长椅上了。他们去了哪里?他们又做了什么?我试着为你找到答案,可是我什么都没找到。在八点,她见到他的时候,他们就消失不见了。接着十二点,他又把她带回来,有时是一点。那么长的时间里,他们都去哪里了?


    她走了,大兵,走得还很快。走了,走了,已经离开了。从现在起,和你的妻子吻别吧。


    (匿名)


    指挥官的早饭是腌鱼,那东西从来都不对他的胃口。指挥官的左脚边放着一根玉米。据说今天要下雨。指挥官不太喜欢他的表情,太过愁眉苦脸了。他厌恶士兵们忧愁的表情,实际上,他讨厌带着表情的士兵。实际上,他讨厌士兵。实际上,他讨厌一切。


    指挥官十年前被他的老婆抛弃了,从此,他希望世界上所有的男人都被老婆抛弃。他太嫉妒了,嫉妒过着幸福婚姻生活的男人。


    佩奇来找他时,他对此倒是显得十分高尚。“当然啦,”他柔和地说,“真开心你能跟我说这些。这就是我们在这里的目的,你知道的。去聆听你们的个人问题。我们希望你们都能开心。我们太开心了,可惜不能为了你,来叫停整场战争——呃,没多久了——让你把个人问题整理好。我相信华盛顿不会介意的,我立马就给他们发一封电报。‘佩奇大兵家有点事需要照料,暂停所有行动。’两周够吗?还是你需要一个三十天的假期?”


    那讥讽的后半段好像打在他脸上的鞭子,噼里啪啦响,“给我他妈的滚出去!请求驳回!解散!”


    “是的,长官。”大兵佩奇敬礼,后转,走了出去。然后,他在门的另一边踉跄了一下,只能匆匆抬手撑在墙上好让自己站稳。


    清晨,营房的厕所被遗弃在黑暗里,冰一般冷冽,还丝丝地冒着氨气。


    他走进来,只穿着裤子和秋衣,把凸起的块状物拿在身旁,十分隐秘。他四下看了看,以确保里面空无一人。接着他撩起上衣,拿出枪放在洗手台的边缘。


    他的面前是他呼吸带来的雾气。好吧,想要停止呼吸是件简单的事,非常简单,那可能是第一件会停下来的事。


    他掏出被遗弃在口袋里的一支烟,点燃它。那是他为了这个时刻专门留存的。他不停地走来走去,每次走到头都快速地转身,像是被锁在了笼子里。


    终于,他受够了。他丢下烟头,从陈旧的习以为常里踏出一步(否则他很有可能会持续更长时间),举起手枪,停止无穷无尽的踱步。


    他没有注意到,回转门在更早的时候就轻微地动了一两下,此刻,门突然被大喇喇地推开,他的伙伴鲁宾跳进来冲到他眼前。他钳制住佩奇举起的胳膊,将它压下,又向背后反手一扭,于是枪跌落到了地上。他把佩奇压制在洗手台上,给了枪一脚,把它踢得远远的。


    他们略微搏斗了一番,佩奇的鼻子里源源不断冒出呼吸带来的雾气,这气息最终还是愚弄了他,还是不停地往外跑。


    “我就觉得会有什么事发生,”他急促地呼吸道,“我一直在盯着你。”


    “给我他妈的滚出去!谁让你插一脚的?!”


    “整天坐在床铺的边缘,撑着脑袋,你脸上早就写满了你想要干什么。”


    “别多管闲事,你用不着按着我。”


    “现在,稳定下来。现在,放轻松。转过身去,用冷水湿湿脸。”


    他用力把佩奇的脸按下去,就着凉水给他拍了拍脸。完事后又把他拉起来,让他重获呼吸。


    “怎么样?”他想知道。


    “很湿。”一句沉静的反驳,“你觉得还能怎么样?”


    “我当然知道。”他咯咯地笑,“但是那样能拉你出来。”他握起拳头,假意要挥到佩奇的下巴上,但最后只是轻轻略过了,“见鬼。我和你一起经历了那么多,可不想再和什么新的人一起。我上哪儿借钱去?也不用还?又上哪儿去借根烟抽?”


    “我受不了了,鲁比。我受不了了。我都睡不着觉。”


    “好吧。像个男人,到那儿去,找出真相,再摊牌搞定。但是别躺在这行吗?”他耸耸肩,“再说了,你怎么知道的?那也可能是假的。”


    佩奇从口袋里掏出皱巴巴的信件,递给他。


    ……在八点她见到他的时候,他们就消失不见了。接着他又把她带回来……


    “是真的。”他愤愤地说。


    “无论怎样,你都得去那儿。你的胳膊那儿是什么,睡莲叶子吗?”他抬起佩奇的手腕,又放下,“拳头长在那里是有用处的,对不对?为她搏斗!你必须要握起拳头去斗争!在我看来,要是你不想要你的拳头,你就不是一个好的战斗者,你从一开始就没那么优秀!我也有过相同的经历。在康尼岛的木板路上,有个家伙对我的赛迪图谋不轨,我一拳就打掉了他的下巴,一切都回到了起点。从那以后——”他伸出手,虎口向前,“她再没找过我麻烦,只乖乖地待在家里,教教孩子。”


    “我拿不到通行证。”


    “什么是通行证?你没有脚吗,啊?外面就是路,是不是?”他伸直了胳膊,戳戳他的肩膀表示疑问,“就问你自己一件事,这才是你需要做的。好吧,帮你省点儿事,我替你问了,你想要她吗?”


    “我想要活下去吗?”佩奇回应道。


    在他抵达村庄的边缘之前,他先走进路边的一大片树林里,匆忙地换上了普通的衣服。这衣服还是鲁宾想办法帮他搞到的,他把衣服卷成一条一直紧紧地夹在胳膊下面。或者不如说,大部分都套在了现在衣服的外面,毕竟怎么看,那也不像是个正经的外套。他丢掉了他的军用大衣,把它整齐地叠好,埋在一个大石头下边。他在自己的裤子外边套了一层石油工人的紧身裤;上身则穿上了一件油腻腻的短款大衣,好遮住他政府服务样式的上衣;头上戴了一顶破旧的毛毡帽,帽檐异常宽阔,好像雨伞一样遮住了他的脸。


    逃跑不是什么容易的事,他在铤而走险。他的鞋子、发型,还有他走路时候摇摆的样子,统统都打上了“军队”的烙印。他很清楚,宪兵都不消看第二眼,就能认出他来。更不用说他里面那身衣服。战争已经打到最紧要的关头了,这时候你很少看到他这个年纪的男人不去打仗,而是在马路上闲逛的。


    战争。战争。他痛恨战争。他打心底里诅咒战争。正是战争把她从他的身边夺走了。战争要对付的应该是和它一样庞大的人,为什么偏偏拿他出气?他什么都没做!


    他走到村庄里,站在被遗弃的路边,天空开始渐渐发白。这明亮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它只会让污秽的护墙板看着比以前还要残破。就连周遭的树都像是觉得难为情似的,想要把它们都遮掩起来。他路过时,公鸡咕咕地打鸣,恶犬汪汪地狂吠。门口台阶处的煤油灯亮了,不过倒不是因为他,只是因为到了起床的时间。


    要是他在自己的苦难之外还有什么别的情感的话,他应该会感到遗憾,为那些住在这鸟不拉屎之地的人。他们最好一整天都呆在床上,不要出门,不要看到这满目的疮痍。


    终于,有列火车驶来,它该停在车站那里。


    他等了大概半个小时,车站才开门,他进去。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身上有钱。他把全部身家都带在了身上。这些钱都是为了让这个男人找回他的妻子,从而抚平他的伤痛。


    他走去售票窗口。


    “小伙子?”头发斑白的男人唐突地说。


    “火车几点钟开?”


    “去哪儿的火车?”


    “他妈的离开这里的火车!”


    “六点。”


    “那快到了——”


    “今晚六点。”


    他又走回高速公路上,这条公路横穿整个村庄。


    所有的一切都朝着另一个他逃出来的方向奔去,朝着营地。他的时间所剩无几。不过片刻,有辆从营地开过来的卡车经过,他想让车停下,于是丢了帽子在轮胎前边,司机本能地踩了刹车,他还没来得及确认那只是一顶帽子,而不是什么活人。


    “想干什么?你这自以为是的家伙?”


    “有没有兴趣大赚一笔?”


    “行啊,抓稳上来吧,”司机疲惫地说,“反正你都让我停下了。”


    卡车继续向前驶。道路像是过山车的轨道一样扑面而来,越往前行驶,道路越宽阔。


    卡车司机机敏得很,他瞥了他一两眼,问:“你从哪儿来的?后边的军营?”


    “不是。”佩奇坚决地说,又从他的一摞子钱里拽出一张,递给了司机。


    司机看了一眼,把钱塞进口袋里,“你说不是,那我就觉得不是呗。”他说着,对佩奇眨眨眼。


    过了一会儿,他说:“你想去哪儿?别担心,我已经收下封口费了。”


    “东边。”佩奇冷酷地说,“就是东边,径直往东边去就行。”


    飞驰的列车穿过浓浓暮色,好似犁头一般把夜色劈成了两半。窗子里的点点灯光装饰着车上的玻璃窗,好像海边的波浪一样摇摇晃晃,车子经过时,倒像是惊扰了草地似的。


    列车随着前进的速度摇摆不定,连接处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好像抱怨威胁着马上就要罢工不干了。谁都不敢在铁路上跑得那么快还能牢牢趴在铁轨上的。可是这样的飞速对于一个人来说还是太慢了。道路是那么的广阔无垠,那么的无穷无尽,好像永远都到不了东边似的。你走得越远,就还有越远的路需要赶。


    车厢里烟雾缭绕,车顶的灯穿过这一片迷蒙,照向拥挤在一起的人群,他们正随着列车前进一起摇摇摆摆,不过倒是没有什么东西会掉下来的可能,毕竟也没什么地方可以让它们掉了。纸杯里装着松子酒和玉米汁,大家接力相传,像是处在同一条流水线上的交接器,从遥远的地方传过来,又去了另一个遥远的目的地。有人放声歌唱,有人大喊大叫,有人哈哈大笑,有人开始吵架,还有人昏昏沉沉快要睡着;不过仍有继续举杯痛饮的人,有吹着口琴的人,还有在膝盖上打牌的人。除了几个带着孩子的年轻妈妈,军营里出来的人,肩膀上都有象征着和死神搏斗过的小布块,所有人都对此习以为常。


    整车的人,还有另一个没戴着这统一的小布块的人。他缩在角落的座位上,垂下头,帽子的边沿遮住了他的脸,像是已经入睡一般,尽量让自己没那么打眼。他不能被别人看见自己现在这副模样,同时他也看不到其他人。


    突然,一双手沉沉地放在他肩上,带着命令般的姿态,意味不明。他不由得颤抖了一下,随即像是被冻住一样全身僵硬。宛若动物嗅出即将被猎获的危险信号,他按兵不动,想要看看哪条路最适合逃跑。


    他的手慢慢地举起来,警惕地抬起遮挡的帽檐,从余光中看到那双捕获他的手,做好了看到熟悉的深绿褐色的制服,还有戴着宪兵标志的白袖章的准备。


    可是,那袖子是深蓝色的,上边还有亮闪闪的黄铜扣子。帽子下边是个上了年纪的男人的脸,他手里拿的仅仅是一个剪票器,而不是什么棍子。


    叫醒他的只不过是个列车员,正在问他索要车票。


    “我们什么时候能到?”他问。


    “八点十五分。”列车员说。


    “你们约的什么时候?”绣红问道。


    “八点半。”绣红说。


    绣红斜倚在床尾,胳膊肘撑着身体,看着她收拾东西,行李箱被敞开放在她床上。


    好长时间里她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地看着。莎伦看起来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审视。


    “所以你是奔着美好的前程去咯?”绣红终于说道。


    “美好是个不错的词,”莎伦同意道,“美好是个不错的词。”


    “我还能想到另一个词。”绣红喃喃道,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莎伦抬起头,看了她一眼,“怎么,你不同意吗?”


    “不关我的事。”


    “你的意思是你不同意。”她合上行李箱,“从你嘴里听到这句话,真好。你每晚都出去约会,每次还是不同的对象。”


    “当然,因为我知道如何控制爱情,可是你不能。我爱得像个男人,我可能把爱搞得四分五裂,但那是我的身外之物,我从不走心。傻孩子,我从不受伤。睡一觉我还是以前的那个绣红。你呢,就像女人那样去对待爱,一旦倒下了怎么都爬不起来。”


    莎伦拿起行李箱,往门口走。


    “你为什么不能放轻松点呢?”绣红说道,语气几乎是祈求了。


    莎伦打开门:“跟我的心谈谈吧,别跟我说话。我的耳朵听不进去,我的心也已经聋了。”


    她用空闲的那只手推开她,作出离别的准备。


    “我那份房租放在衣柜上了,你可以把我的钥匙还给房东,和钱放在一起。”


    然而,绣红并没有安分地待在屋子里,而是跟着她一起下了台阶。


    到楼下时,莎伦扭过头来不耐烦地看着她,好像这离别的长度有些惹恼了她,“你怎么了?今天晚上你没有约会吗?”


    “我本来有的——两个,或者三个、四个。不过有意思的是——可能是因为你要走了吧——我突然对约会一点兴趣都没有了。这游戏一点都不好玩儿了。”


    “那为什么你不能像我一样,认真一点对待约会,而不要像是游戏似的?”莎伦辛辣地质问道。


    “你指我很残忍咯?”


    莎伦现在站在了大门口,并没有回答她。


    绣红又一次地跟在她身后,甚至伸出手去挡住了门,想要让大门保持闭合的样子,哪怕只拖延那么一点点。


    “莎伦,这就是你能给他的最好的分手方式吗?”


    “他?谁?”她这才想起,“噢,他啊。”


    “我也读过他的几封信。我不是故意的,可是你把它扔得到处都是,而我擦口红的纸巾又正好用完了。他不是用墨水写的,你何必这样糟蹋一个男人的心血呢?”


    莎伦“嘭”的一声放下行李箱,深吸了一口气,仿佛在她离开之前,还有最后一关要通过。“听着。我还记得很久很久之前我嫁给了一个陌生人,我也能记得他的名字。可是这些都没什么用了。我脑海中根本想不起他的脸。这就像是在要求我为一个从来不认识的人感到抱歉一样。”


    “这些鬼话,”绣红说,紧抿着双唇,“真像是从我嘴里说出来似的。”


    莎伦又重新拿起行李箱。


    身后的大厅里,电话铃声突然惊悚般地撕裂了宁静,更像是一阵火警警报。


    几乎是条件反射般地,绣红双手抓住莎伦,想要再留住她那么一会儿。


    她们的身后有个中年女人走出来接了电话,然后她走向楼梯脚,声音洪亮地喊着,活像个火车报站员:“费伊·麦肯齐,有人找!费伊·麦肯齐,有人找!”


    有人从地毯上啪啪啪地走下来,像是划桨拍击水面的声音。他的声音好像是从肺部直接顶出来的,“喂,乔!”接着又沉入喜悦、微不可闻的喉咙里。


    她们又一起转开了脑袋。


    “我有个有趣极了的预感。”绣红焦急地说,“别走,莎伦。”她仍旧伸着手拽着莎伦的胳膊,想要阻止她。


    莎伦有些嘲笑地说:“怎么了?你有什么值得悲泣的惊悚故事吗?”


    “听着,你可以为我做最后一件事吗?我之前还没有要你帮过我什么,就当是给我的离别礼物了好吗?”


    “如果不是你要我改变我的——”


    “再等半个小时。再给他三十分钟。他可能会打电话过来或者怎么样。至少给他足够的机会。别就这样冷冰冰地离开,就三十分钟,你等过公交车,等过星期天晚上的B级电影,还等过一桌脏兮兮油腻腻的饭菜,很久之前你还等过曾经站在你身边的男人。就算是为了旧时光呢,为了公平呢。完了再走也不迟啊。”


    莎伦看着她,她迈出脚,把箱子转回来放靠在墙上,就在门里边。“十五分钟,”她不为所动地说,“我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我也不知道这么做有没有好处,不过你发抖的声音打动了我。和我一起去休息室吧,我们坐着记录一下,我把表放在膝盖上。”


    她转过手腕,摸索着手表的带子。


    “十五分钟到了,”她说,“为了那永远不会呼吸的逝去的爱。”


    此刻,列车纹丝不动地停在那里。低气压的灯光,缭绕的烟雾,拥挤的人群,都隐藏在深蓝的夜色中。


    他们不再唱歌了,没什么力气去唱了;他们也不再举杯痛饮了,没什么多余的酒了。不管是站着的还是坐着的,大部分人都昏昏欲睡。车里面安静得出奇。零星一两句的对话撕开了沉默的口子,声音却被放大了好多倍,毕竟没有别的声音去跟它们一较高低了。


    外边什么地方传来持续不停的震动声,它绝不是来自车厢内部的,毕竟车还安静地停着呢。是外部的声响在不停拍打着列车的窗户,摇晃着它的轮子,甚至还震动着铁轨。只在左边,相邻的轨道上,一列接着一列神秘莫测的车飞驰而过,和鬼魅一般。连盏灯都没有。死亡之车。末日之伍。一打接着一打的黑色的车,摇晃着铁轨,摇晃着夜,还摇晃着静止的列车。


    世界上所有的火车都好像在奔赴死亡。像倒下的多米诺骨牌。它们看都不看一眼,它们自己装着的成千上万的尸体到底有多恐怖。


    战争。战争。整个宇宙都疯掉了。


    他的双脚不停地在地面打着节拍,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无望的旅途痛击着他的绝望和愤懑。


    “别跺了!”他身边的男人终于忍不住地喊道,“我再也忍受不了了!你已经一直这么跺了好几个小时了,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让你的脚安分点儿!”


    “闭嘴!”他威胁般地吼道,但还是停下了双脚。


    他双手撑了一会头。


    突然,他站起来,从身边人的膝盖上挤了出去。其他五个人马上从梦中惊醒,纷纷聚集到他的座位上。其中两个人立马抓住了座位,可是谁也不想放弃它,最后座位被分成了两半,两个人各坐了一半屁股上去。


    他拼命地挤出一条到列车的尽头的通道,沿途惊了站着睡觉的人,又扰了女孩的清梦——梦见在家吃着火鸡晚餐又或者是躺在屋子里的床铺上。不过没什么要紧的,梦就是用来被惊扰的。


    他扭开门锁,进了列车的前厅。


    噪声在那里更为响亮,因为车子的侧门敞着。


    “怎么了这是?”他吼道,“还要多久?已经停了四十分钟了!”


    “我怎么知道?我只是个列车员。车停,我就停。军队的队伍插在了我们前边,我猜我们得换到另一条轨道上吧。你懂的,他们必须得先到目的地。”接着他又上上下下地打量他,十分轻蔑,看那破旧的帽子、油腻腻的短大衣还有石油工人的工作裤,“你去的地方一点都不重要。你知道的,现在在打仗。”


    “闭上你的嘴!”他大吼。挥舞着手就要扇到他的脸上,像是再也无法忍受那剧烈的疼痛一般,再也无法忍受任何事了。


    蓦地,他抓紧了扶手,将把手扔到了车外的夜色中,东西很快被黑夜吞噬,消失,然后不见。


    “很好,这倒是继续前进的一个好方法。”列车员讽刺地观察着他身边的士兵,“你自己走过去吧。”


    推销员黑色的小车在高速路上走着,发出哼唧哼唧的声音,它的顶灯是孤寂黝黑的村庄外唯一的光亮,里边则是一片沉寂。两个男人坐在那里直直地盯着前方,在灯光的映衬下,他们椭圆的脸显得异常惨白。


    男人手里握着方向盘,多多少少有点受伤,像是那种刚刚参与一场不太愉快的交谈的人,正在试图避免再提出更多想法。佩奇的脸色坚硬如石,好像是很多年之前就形成的灰色石板,必须得劈开它才能让情绪流露出来似的。


    “你就不能再快一点儿吗?”他突然说道,嘴唇一动不动。


    “当然能,”是冷冰冰的回答,“但是我并不打算提速。这是我的车,就算是在晚上的乡村,我最快也只考虑开到五十码。我有老婆,还有两个孩子。如果你想开那么快——”他冲着路边相邻的马路晃晃脑袋。


    佩奇紧闭的嘴里冒出一阵嘶嘶叹息时出现的白雾,他双臂环胸,很用力,像是在极力控制它们一样。他的双手滑到了短大衣的下边,停在了他服役时用的手枪上。他紧紧地握住了它。


    他发誓,这个男人再多说一句话,他就杀了所有人。让他闭嘴:我不想杀人的,我正在控制我自己不要大开杀戒。


    司机保持沉默,并没再多说什么。


    佩奇的手指渐渐放松,从枪托上滑落下来。


    仪表盘里的指针颤抖着,停在五十的位置上。


    司机开始哼唱起来,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正在做什么,只是低声地唱着曲儿,“有人偷走了我的姑娘——”


    佩奇的手又紧紧地握住手枪,一个打颤,又往上移了几分。


    他往座位里缩了缩。我正在努力克制自己不要杀了这个男的,他怒气冲冲地祈祷道:我不想杀任何人,我只是想……


    “别。”他说,声音那么的微弱,以至于其他人很难分辨出来。


    不过,一些微乎可辨的迹象还是让他的邻座起了疑心。他转向佩奇,冒犯地问道:“那是啥?”


    佩奇紧紧地抱住胸,“我说‘别’。”


    男人质疑地盯着他,又转了回去。“脾气暴躁,是吗?”他含糊地说。


    “是的,”佩奇说,“脾气暴躁。”


    突然,车子停了下来。


    “为什么停车?”


    “这是我们将要分道扬镳的地方。你没看见我们前边有一个十字路口吗?要是你去东边,你就得沿着这条路一直往前走。而我要去南边,我的车和我,都得在这儿拐弯了。”


    佩奇的手腕颤抖了一下,接着把手枪掏了出来,显得恶意满满。


    “滚下来。”他说。


    “你——你想做什么?”


    “滚下来站好。”


    佩奇用屁股顶顶司机,好加快自己的行动。车门开着,男人已经半掉在马路上了,他必须得使劲攀着才能防止自己完全掉下去。


    “等等,你想做什么——?我所有的东西都在这呢——!你——你就这么报答我吗——!”


    车门又“啪”一声合上,他的手背祈求般地爬上枪口,试着把它压下来。


    枪托迅速下压,一声惊叫,他的手背再也不会出现了。


    “你可以去南边。但是你的车,和我,我们将会去东边。”佩奇踩下了油门,“还有,师傅,”他补充道,“你不知道你还能活着是多么幸运。”


    他握紧了拳头,疯狂地拍着门,不过那重击没能持续太久。门打开了。一个女孩子缓缓地走了出来。她合上了身后的门,站在那里,盯着他。后背斜靠在门上。


    她应该是喝了一两杯,而且看上去是在自饮自乐。她叼着一支点燃的香烟,说话时也抿着。剩下的一支别在她的耳朵后边,像是一根铅笔。


    “你太迟了。”她直接说道,连开场白都省去了,“她十五分钟前刚走。你错过了她,就十五分钟。”


    “你怎么知道我是——”


    “你的心都写在你脸上了。”她粗暴地说,“从看到夜色里亮着的车灯起,我就知道是你。你为什么不能早点来?或者不如说,你干吗非得一开始就遇到她?”


    “她是我的妻子。她发过誓的,我们一生——他们去哪儿了?哪条路?”


    她斜靠着门的身体又向下滑了滑,好像非常疲倦。对整个世界都感到疲惫不堪,“她只说了‘离开’然后就那样走了,‘离开你。’你输了。他们可能还在这镇上的某个地方,又或者在某条路上的汽车旅馆里,准备一走了之——”


    他伸向自己的脑袋,狠命地搓了搓脸,表情纠结而痛苦。


    “给我讲点什么。”她说道,带着不含感情的好奇感,“感觉很糟糕吗?你的心里和你外表看上去一样痛苦吗?”


    她再也得不到一个答案。


    他的身影一头扎进夜色里,车子的门咔哒一声关上了,红色的尾灯消失不见。过了好久,她仍旧站在那里,肩膀斜靠在门上,非常疲惫,对整个世界都感到疲倦。


    猛然,她把嘴里的香烟愤愤地扔到地上,火花四溅。


    “上帝啊!”她愤懑地喊道,“我恨爱情!”她突然转身进去,“哐”地关上了门。


    她一个人在那里。等着他,她开始有些困意,打起了瞌睡。眼前的画面不言自喻。汽车旅馆里的房间灯火通明,许是早先就用她的名字预订了,以便他能赶来和她会合。不过他还没来,她等啊等,就睡了过去。


    窗帘拉上了,因为她之前脱了衣服。包包开着,平衡般地挂在椅子的两个扶手上,空了一部分。床单沿着对角线整齐地叠放着。


    她坐在梳妆台前的椅子上睡着了,脸趴在臂弯里。她穿着晚上的睡袍,是淡蓝色的。她入睡前用的梳子躺在她旁边,就在她伸手可及的地方。再边上是她从包里拿出来的旅行用的小闹钟,只有嘀嗒嘀嗒声陪伴着她。它似乎正直指现场。指针从五滑向了十一,尽管只有她自己清楚他本该在这个时间里过来的,但她那昏昏欲睡的脑袋还是显示出约定的时间早就已经到了——到了却又迅速地溜走了。


    接着,入口门上的门把缓缓地转动起来,寂静得很微妙,好像那股悄咪咪的力量是从外边传来似的。马上,力量又变得松弛,门把恢复了它刚开始时候的样子。


    没有脚步,也没有任何声响。来来回回都没有任何动静。过了一会儿,百叶窗合着,在后边,窗户被轻轻地升起,风立马灌满帘子。男人的一条腿稳稳地落在地上,另一条腿紧随其后。


    她什么都没听到。她睡得太沉了,而他的动静又太轻了。


    一只手伸出来,手上弯曲的手指紧紧地拽住百叶窗的边缘,随即拉紧,将它又重新拉回到那个瞬间的尖锐的凹陷处。


    布吉从百叶窗的后边走出来,手里拿着枪。他的眼睛在看着她的时候才是眼睛,在他的视线离开她去扫视周围的环境时,那眼睛不过是两颗石头,又冷又硬,只不过恰好嵌在了他的脸上。


    他轻柔地迈着步子,对即将到来的死亡无比温柔。他先是看看浴室,手枪在指头上打着转。他又看向衣柜,她把衣服挂在那里,她到这儿就脱掉的衣服。


    再没什么其他地方可以看了。他把枪收进口袋里。那两颗石头瞥向她,又变成了柔情似水的双眸。原谅之眸。他把她挂在衣架的衣服拿下来,抱着它们走到开口的包旁边,又放了回去。就算只和它们在一起——那些她的贴身物品在一起,因为是她的,所以他极尽温柔。他先是把衣服叠好,这样它们才能放进去,不会褶皱或被弄脏。


    只留了一件大衣和裙子,他把它们留出来,好让她穿着跟他一起回家,家?是的,家。尽管已经没有一间房子在等待着他们,也没有一个屋顶可以庇护他们,可是只要他们在一起,那就是家。


    他拉上了包,把它放在地上,准备帮她拿着。


    甚至,她连那个声音都没听到——合上拉链的声音。


    他走向她,想要叫醒她。


    可是在她身后,他又停下来,站在那里,注视了她片刻。如果她待会看到他的脸,她就会知道,她根本不用害怕会从他嘴里听到任何关于这件事的责难。没有质疑,也没有责备。只要能重新拥有她,就已足够。


    他弯下腰,在她的额头轻轻落下一吻,想要唤醒她。


    “莎伦,”他轻柔地在她耳边低语,“莎伦,醒醒啦。我来带你回到我身边。”


    她的脑袋沿着胳膊轻轻地转动,和将醒之人没什么两样。接着,她会笑意盈盈地抬眼看他,靠向一边(他现在可以看到她的侧脸了)。如此淘气,又如此魅惑。


    可是她的双眼仍旧带着睡意——


    他的手猛地伸向梳子,在她身前。可他抓起的倒不是梳子,而是压在它下边的,以便能好好待在位置上的东西。


    纸条上用铅笔写着什么。


    你现在可以赢回她了,大兵。


    别说我没给过你任何东西。


    他溃然倒下,先是一个膝盖,而后是另一个,跪在她身边。他试着把她搂进怀里,可是每一次他拉她,她都摇晃地朝着相反的方向而去,和他的拥抱背道而驰。直到最后,她大喇喇地躺在地板上。仍旧对他笑意盈盈,那么淘气,又那么魅惑。


    他孤身一人,绝望的无助感扑面而来,他摸索着他的身体两侧,想要找点什么,什么都行,只要是能帮她的东西。至于是什么,他不知道。


    然后,他的手停了下来,因为一只手摸到了那把枪。


    他对着她轻哼,声音破碎不堪,因着痛苦而嘶哑无比,“我也不想这样的,莎伦。我也不想这样的。如果它这么对你的,那么就让他们得逞好了。”


    他俯下身去,直到触碰到她那备受折磨的、扭曲的双唇。他亲吻她,像是每个丈夫会做的那样,每个丈夫应该做的那样。


    “谢谢你,莎伦。爱着你真好。”


    子弹让他俩都为之一震,她已经死去的身体,和他仍旧活着的。


    他们的吻只重复了一次,当他的唇落在她的唇相反的地方,停在那里,幻化成了永恒。


    一次偶然的机会,警察A和警察B在商店的对话被记录在案:


    ……让我想起不久之前我们办的一个案子。发现一张纸条上写着“现在你知道这是什么滋味了吧。”我们永远都解不出来,毕竟他们俩都死了。是谁写给谁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警察B和警察C的对话(三周后)被记录在案:


    ……像是A不久之前告诉我的那个案子。他们发现一张纸条上写着“现在你知道这是什么滋味了吧。”就是那样的东西,我记不清了……


    一次偶然的机会,警察C和中尉D(卡梅伦的长官)的对话被记录在案,六周后:


    ……B告诉我他听说过一个那样的案子,纸条上写着同样方式的话,所以我刚刚才想起来。他们没有对那纸条大惊小怪,只觉得是同一个怪人做的……


    中尉D写给在总部和他官位一致的A(两个半小时之后):


    ……马凯恩·卡梅伦毛遂自荐,将会临时在你的工作小组里协助调查有关大兵布吉·佩奇和他的妻子莎伦的死亡……


    中尉A给中尉D的回信(二十分钟后):


    对于你的推荐真是乐意之至,派他过来。


    卡梅伦和他的长官又转回目击者,“就一个问题,思莱丝……”


    女孩坐在椅子上,跷着二郎腿,晃悠悠的一只脚踩到地上,急促地跺了一下。她的手勾在腰带上。另一只手捏着香烟,熟练地弹了弹烟灰。


    “又来了你们!你们怎么能期望我知道你们在和谁谈话?我只是觉得你们在和别的什么人在讲话,就在我身后!绣红才是我的名字!你们觉得我是啥,一个娘娘腔?”


    卡梅伦和长官交换了一下神情,“不好意思,不是有意伤害你的感受的。”长官枯燥无味地道着歉,“只是要让我们这群老古董接受,‘现在绝不能用女孩的名字叫一个女孩’,还需要点时间。好的,绣红。”


    “现在好多了。”她慷慨地原谅了他们,“现在,我能为你们做什么吗?”


    “莎伦·佩奇有一个小盒式的挂坠,就是她挂在脖子上的一个玩意儿。我们想问问你这挂坠的事情。”


    “好啊,问吧。”


    “她经常戴着它,对吗?”


    “一直戴着。只有她擦脖子的时候才会摘下来,不过马上就又戴回去了。”


    “这就是我们想要问你的部分。她是怎么戴着它的?你能告诉我们吗?给我演演?”


    “好吧,假如这是她裙子上的脖子。”她抻开她自己的上衣的领子演给他们看,她指着,然后她的手指消失在了缝隙中,“看到了吗?就像这样,在衣服下边。一直都在这儿。”


    “从来没戴在外边?”


    “从来没有。听着,那又不是什么装饰品,只是个人的纪念品,我之所以知道它在那儿,是因为在她穿衣服之前我看到了。”


    “不过,如果是在大街上擦肩而过的路人,或者是跟穿着衣服的她聊天的人,也看不到挂坠在那儿?”


    “那只有X光线能做到了。”


    “谢谢你,我们就问到这里。思——绣红。”


    她起身准备离开。她的手撑着墙沿路行走,火柴头上突然星火四溅。


    “听着——请你——”长官结巴地说,多少有些无助,“不要在我们的墙上。”


    “你们的墙这么金贵吗?”她温和地说,“用来灭火柴再合适不过了。”


    门在她离去的身后关上。


    “你没注意到我想指出的关键点吗?那封致死之信不是别人写的,正是那个男人写给这个丈夫的,那个杀了她的男人!就在他引诱她离开佩奇时,他还将这引诱的过程和即将要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佩奇。不论发生什么,都给他实况转述。在他的一封信中,他为了证明自己引诱的女孩确实是佩奇的妻子,就用到了那条挂坠,所以,佩奇的心里确认无误。街上的路人看不到挂坠,她穿着衣服的时候没人能看到它。他是唯一可以寄出那些信的人。”


    “他为什么要告发自己?简直是疯了。”


    “确实是疯子一样的残忍,不过不是一回事。那是一种残忍的病态。他想让他被折磨,他也的确让他痛苦不已。你也听到鲁宾证实了那一点。”


    “好吧,不过我们现在手里有什么?能证明什么?”


    “证明他感兴趣的并不是佩奇的妻子,也不是爱上了她,或者是想杀了她。他杀她并不是因为他哪里讨厌她,纯粹只是因为他想要报复佩奇。丈夫才是目标,妻子只不过是用来击垮他的武器而已。”


    长官试图摇摇头,反击这样的想法。


    “就回答我两个问题。”卡梅伦说,“她痛苦了多久?”


    “十秒,或者二十秒。就结束了。”


    “那他又痛苦了多久?”


    “好几周,我猜。鲁宾这么说的,好几周的痛苦,饱受折磨。”


    卡梅伦摊开手。“哪个才是他真正想要惩罚的?”


    “这个,”长官沉闷地说,“倒是个新花样。”


    卡梅伦不得不直接去了塔尔萨,到了塔尔萨又径直奔向了狄克逊大道,到了狄克逊大道就一头扎向了街道的尽头。即便如此,在此番行动之前,还得进行数周耐心的问询和调查工作,才能确定他不得不去的地方是哪里。


    他曾经通过很多方式到达那里:火车、公交车,然后是塔尔萨的出租车。


    接着他踏上一条石板路,按响意料之中的门铃。片刻之后,一位十分引人注目的主妇急匆匆地赶了出来,她的气质阳光活泼,举止也十分友善。


    “格林汉姆·加里森住在这里,对吗?”


    “是的,”她乐意地说,“他是我的丈夫。”


    “问问他还记得卡梅伦吗,”他巧妙地说,他不想吓到她,告诉她他是个警察。她身上有股东西是如此的阳光可人,让人不由自主地愿意信任她。


    她先是对着自己重复了一遍,是那种小姑娘对待委托给她消息的方式,好确定一切无误。“问问他记不记得卡梅伦。”然后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才回到里边传话去。


    她走到门口来报告消息,那坦白的语调异常迷人,“他说他不记得了,不过他说你还是进来吧。”


    卡梅伦想着她,决定不要为难加里森再婚的事,或者说是再娶了这么一位小小的可人儿。一旦认识她,他的好奇心就被全然熄灭。他觉得,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而在卡梅伦看到加里森的第一眼,他的神情就告诉卡梅伦他现在很幸福,那是他之前从未有过的幸福。


    他在听棒球比赛的广播。是个星期天的下午。他礼貌地关上收音机,成功地掩盖了他错过比赛的遗憾之情,不过卡梅伦知道得一清二楚。


    “你是公司东部办公室的人?”他说,“我们在哪里见过?”看到卡梅伦对他的话语很迷茫,又补充道,“是斯坦达德石油公司。”


    “不是。”卡梅伦说,“我们不是因为公事见面的。我不知道你记不记得,但是——”他四下看了看,只有他们二人,她去做一些家务事了,显然那比她丈夫的事情更值得她关心。


    加里森的记忆像是突然迎面给了他一拳。他在座位上坐得笔直,咔咔掰弄着手指,接着伸出一只指向了卡梅伦。“噢,现在我记得了!你是那个来找我谈了好几次的警察!就在珍妮特去世的那段时间里!”他满意的神情很明显,尽管更多的是出于他成功地翻出了他的记忆,而不是卡梅伦的出现,他催促道,“快坐下。”并递给他一支烟,询问他想要喝点什么。


    卡梅伦则起身,关上了门,警惕地说:“我们可以单独谈谈这个事情吗?”


    “是很糟糕的事吗?”加里森问。


    “我不想让你太太也听到。”卡梅伦说,才认识她四十五秒,他就变成了她的忠实护卫。“这结果可能并不是那么愉快。”


    “几个小时内都没什么事情能让她过来的,”加里森信任地说,那宠爱的光芒笼罩了他的全身,熠熠生辉,“她在做她的第一顿周日盛宴,大厅后面的粉笔记号搞得我都不敢轻易跨过去。”


    “你真是个幸运的男人,加里森先生。”卡梅伦情不自禁地脱口而出。


    “我也有我的孤独。”加里森告知他。


    卡梅伦又重新坐好。“听着,我必须得来找你,”他解释道,“我也不喜欢这样,和你一样不喜欢我这么做。我讨厌重提往事,你现在已经放下了,它已经远远超出你的关心范围了。但是你可以帮我。你是唯一能帮我的人。你是唯一还存在的联系。”他又补充,“活着的联系。”


    “听起来真是毛骨悚然。”


    “噢,那确实是的,毛骨悚然。”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什么,他带来想要给他看的东西,“你认识一个叫休·斯特里克兰的男人吗?”


    “那个混蛋?”是加里森回答“认识”的方式,“他们判了他坐电椅,我完全理解。他死得还算好,是吗?我知道他会走到那条路上的。”


    “换句话说,你很了解他。”


    “倒不是很了解,珍妮特去世之前我就不怎么和他联系了。她到最后也不想要和他有任何瓜葛。毕竟,弗罗伦</a>丝·斯特里克兰是她最好的朋友之一。我不是什么清教徒,不过当一个男人如此公开那种事……”


    卡梅伦巧妙地避开了这件事的道德问题,毕竟那不是他关心的事情。“恐怕有两件事情我们没能达成一致。”他说,“但是就算我们意见相左,你仍旧可以帮到我。也不会更改事情的一丝一毫。第一个,是关于第一任加里森太太的死亡的——”


    “噢,你还是认为珍妮特的死——不全是自然原因。”


    “我依然这么认为,并且我一直都会这么认为。”


    “我不这么想。”加里森说。


    “这一点完全不妨碍我们。第二个可能会让你惊讶,不过我觉得斯特里克兰先生并不是杀害霍利迪小姐的凶手,虽然他还为此坐了电椅。”


    加里森的表情看上去不仅仅是惊讶,还有为他说这种话生出的责备。


    “我和他谈了谈,当然是非官方的,在他被处死前几周的死亡囚室里。他又重复了一次我们第一次拘留他时我们就听过的说辞——有张纸条在她尸体旁边放着,以一种怀恨在心的,却沾沾自喜的姿态。当然,他拿不出来那张纸条,也根本救不了他自己。”他特意往前倾了倾,大拇指指着自己的胸口,“我却真的相信确实有这么一张纸条。为什么?因为你恰好能抓着这么一个古怪的、不可能的小细节,甚至你可以说有些令人怜悯,这岂会是一个想要自救的男人扯的一个谎?他从没说过在他到那儿的时候,看到一个隐约的身影翻窗出去,没说过类似的话。仅仅是,而且一直是,坚持说他在她尸体旁边发现了一张纸条。他对我发誓说他发现了。他还能说出上面的话,从第一次到最后一次,他的引言从来没变过。而且,我又正好知道,虽然这一点他从头到尾都不得而知,当一年前你妻子去世的时候,你自己收到过差不多的纸条。另外——在他死掉的一年后——第三张这样的纸条出现了,在别的地方,是第三例了。现在你明白为什么我来找你了吗?”


    加里森点点头,很讶异。


    “现在,让我们继续。”卡梅伦说,“你认识一个叫巴克的人吗,或者是布吉·佩奇?”


    加里森起先试探地摇了摇头,接着又深深思索了一番,变得越来越肯定。


    “根据他的出生证明,我查到并确认,”卡梅伦想要帮他想起什么,“他真正的名字应该是巴克林。密歇根州兰辛市的资料上是那么记录的,他一九一九年出生在那里。”


    “不认识。”加里森坚持说道,“不认识。”他又对自己说了几遍好做更深的确认,“佩奇。布吉·佩奇。我不认识。”


    “你确定吗?”


    加里森有条理地说:“呃,我不知道这个名字。这是我十分肯定的。我可能通过偶然的机会见过这个人一两面。”


    “好吧,我们来试试另一个方法。这里,看看这个。请仔细点。”


    他递给他一张两个大兵站在一起的照片,一个人的胳膊挂在另一个人的肩膀上。


    “忘掉左边的那个人,”他指引他,“也忘掉他们的制服。”


    为了帮他辨认,他拿两张纸条遮住了头盔和衣服,只框好了脸。


    “试试这样,”他说,又递给他一个小型的放大镜,“现在呢。”


    加里森静静凝视。他的反应来得并不慢,“我认识他,”他说,“我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家伙的脸。现在,等等——在哪儿?到底是在哪儿呢?”他坐回椅子里,又探出身子来扫视这张照片。


    “努力想想。”卡梅伦鼓励道。


    “不是在我公司的办公室里——”


    卡梅伦克制不住自己地抓住了他的肩膀,好像物理上的力道会有什么帮助似的,“努力想想,别放弃。再努力想想!”


    “什么地方呢——什么地方呢——”


    他合了双眼片刻,用力回想。突然,他从椅子里一跃而出,好像方才有图钉钉住了他似的。他一拳落在了照片上,使得两张纸片向着相反的方向飘零。


    “我的天!他是那个曾经跟着我们一起的导游!我们雇了他——!在一些旅行中。我们都是些门外汉,只有他是专业的。他给我们找到最好的去游玩的地方,就是那样的。巴奇。是的,我现在想起来了,我们叫他巴奇。天哪,多少年了,我根本想不起来还有这号人!”


    “跟着你们一起去哪儿?”卡梅伦神色紧张地说,“是什么样的旅行?”


    “钓鱼啦、野营之类的,我们以前会那样玩儿。就是一些朋友间参加的小型户外活动。我们管它叫‘垂钓俱乐部’。我们会一起出发,远离所有的生意和烦恼,一年大概有两到三次。走进森林、艰难探险、安营扎寨。你知道我的意思。”


    “那就是我想要知道的,”卡梅伦鼓励他,“一些类似的事情。那就是我希望从你身上得到的。那就是我来这的原因。现在高潮来了,除了这些旅行,你和斯特里克兰还有别的联系和接触吗?”


    加里森点点头。“当然,在那之前有很多,之后就没什么了。那件事之后我就不再和他见面了。我们解散了俱乐部。”


    “佩奇呢?”


    这次加里森坚定地摇了摇头。“不,在这些旅行之前,我从来都没见过他。在那之后,我也从没见过他。只有在旅行的时候我们才会碰面。我们起飞之时他就在机场,我们各回各家时也只把他留在机场。”


    “那么旅行是你和其他两个人同时在一起的吗?两个人一起,而不是只有一个人。”


    “没错。”


    “如你所见,现在能把你们三个联系起来的有两种方式。第一是日期,第二是一张纸条。有个日期触及了你们三个每个人的生活。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它意味着什么。五月的最后一天,三十一日。你的前妻在五月三十一日去世;斯特里克兰的……怎么说呢……亲密友人,死在了五月三十一日;最后,巴基·佩奇和莎伦·佩奇的尸体双双于五月三十一日被发现。一两次或许还能是巧合,第三次则绝不可能还是巧合。更何况发生在互相认识的三个人身上。


    “然后是那张纸条。你们每个人都收到了那张充满恶意的纸条,恰好是它算计过的,你们最心痛的时刻。所有纸条的口吻都很相似,我看过其中的两张。我也相信第三张的存在,斯特克利兰告诉我,他看到纸条的时候并不知道我已经见过另外两张了。他所言也和其他两张的内容极其吻合。


    “现在,我们到了一个很重要的点上。那就是整个事情的关键所在。因为那些纸条和那个日期有可能会发生在其他人身上,这场杀戮可能还远远没有结束。直到我知道它们意味着什么的时候,我才明白。所以,你得告诉我还有谁和你一起参加了那些户外活动。在进行更深入的调查之前,我得知道他们的名字,我得知道在哪里能找到他们,去警醒他们。”


    “不用多麻烦,我马上就能给你信息,”加里森告诉他,“因为那是个小型组织,一共也只有五个人。”他掰着指头数起来,“除了我、斯特里克兰,和这个佩奇,还有两个人,他们的名字是——”


    蓦地,他回来了,对这小镇草草一瞥,一切故事开始的地方——就在吉蒂杂货店明亮橱窗的外边,瞭望着整座广场、情人们的幻影和可怕的杂货店男孩。就一夜。一夜,又有人看到他伫立在那个地方,站在他原来的位置上,坚持着他从前的守夜。他的眼睛里看不到任何人,只等待着那个永远都不会来的人。


    大部分人都不认识他,不知道他是谁,也不知道他的故事。小镇总是这么变迁着。战争来了又走,小镇上的人口急剧增长直至爆炸。现在人口又回落下来,和之前的人口数量差不多,不过之前的那些人不再住在镇子上了。他们飘向远方,别的人过来又填补了他们的位置。吉蒂的标牌仍旧闪着“吉蒂”,不过那只是一个品牌名字罢了,老板早就换了一茬。警察换了,珠宝展柜前的女孩子也换了,连广场对面砖块砌好的消防局里的队员也换了一批。


    但是,广场仍旧站在原地,相似的老故事也仍旧在上演。


    六月一日,星期六晚上。霓光闪烁,整个镇上的人都出门玩了。街上尽是两两在一起漫步的人,男孩和他的女孩,女孩和她的男孩。


    他看上去衣冠整洁,一本正经。旁人根本看不出什么异样。他的头发是刚刚剪过的,像是每个男人在周六约会前梳的那种发型。他的领带是崭新的、鲜艳的。一个同样戴着鲜艳领带的男孩子路过他时,甚至对他报以微笑。人们说,目标让你的生命变得鲜活。那么他的生命中的确充满着目标。因为他显得十分专注。或许医生能看他几眼然后确诊他得了什么病,但谁又会催他去医院呢?毕竟医生不会上街来找病人,得病人们去看医生才行。


    他的内心可能是一间停尸房,然而外表却是那么的健康、平常——平常到和你周围的人别无二致。路人的眼光是无论如何也透不过灵魂的窗户去看看里边的样子的,如果他们可以,那街边一定伴随着无数的惨叫和失色。


    他时不时地看看手表,露出的笑容耐心十足又自我慰藉。笑着的男人非但没有责备之意,反倒显得不介意等那么一会儿,他知道她一定会来的。


    她们打趣着,尝试着与他调情,散步的速度慢下来好像蜗牛在往前爬,好给他个机会让他在合适的时候上来搭个讪。


    “新场面啊。”其中一个大声地对另一个说,主要是为了让他听到。


    他知道的。(也很难不注意到。)但是,他只微微一笑,又摇摇头。“正在等人。”他说。接着他对她们行了个脱帽礼,好让这拒绝显得没那么尖锐,然后转过了脸。


    她们彼此耸耸肩继续走了。汪洋里面全是蹦跶的鱼群,尤其是在星期六的晚上。


    她们会跟很多男人暗送秋波,直到她们长大,过了那个阶段。无伤无害,就在星期六晚上的广场上。她们差一点点就再也没办法和男人们调情了,可惜她们对此一无所知。某个星期六的晚上,广场,霓光闪烁。人群中,偶尔你会和死神打个照面。


    终于,普通人定律起了作用。有个人在人群中抬起了头,他战前就居住在这里,之前就认识他,知道他是谁,或者他曾经是谁。他看了第二眼,认出他的时候,那种讶异久久挥散不去,他留他身旁的女孩在一边,走过去,在他身前停下来。


    “你好啊,约翰尼。你不记得我了吗,约翰尼·马尔?”


    他只是看向了他,并没有回答。


    “我们曾经在一起打篮球的啊,还是一个队的呢。红色沃什本队。当然了,你记得我。你还记得教练吗,艾德·泰勒?老‘钢铁人艾德’?他战死在了塔拉瓦,他是第一个插上旗子的人——或者是其中之一个。”


    他仍旧看了看他,不发一言。眼睛都不眨一下。


    “你这是怎么了,约翰尼?我曾在艾伦的杂货店打过工,放学后,发发传单。现在我是杂货店的老板了。还记得那个老男人艾伦的女儿吗?从来都不正眼瞧我们的那个?站在那边的就是她,她现在是我的妻子。”


    他依然看着他,什么都不说。


    他终于还是放弃了,怀疑地看着他,脸色有些尴尬,他走回到她身边,挠挠脑袋,两个人继续往前走了。


    “我发誓那个人肯定是约翰尼·马尔。别说是我失忆了。可是他一个字都不肯说。你还记得约翰尼·马尔吗?你看他不像吗?”


    “我不想再回头瞅他一眼。不管怎么说,之前你身边的那群人,我也从来都没注意过。”


    “但是,如果他不是,为什么他不说呢?他就站在那里喃喃自语,活像个鬼。可能我听说的他的故事是真的,那件事让他勃然大怒,还有——”


    “噢,忘掉他吧,哈特利。”她不上心地说,又朝着某个方向推了他一把,“排队买票去。他们都排在你前面啦,我可不想又直接坐到边上去。”


    旧时光的友谊,年轻时的友谊。


    天色已晚,人群散去,灯光奄奄。电影院人去楼空,接着是卖饮料的小摊收摊了事,最后两家酒吧也走光了人:广场上的那家“迈克的地盘”和不远处不那么热闹的“凯丽家”。吉蒂杂货店老早就熄灯歇业了,而那家便利店关得更早。出租车司机乔停下了车子,回家去陪老婆孩子,正在巡逻的警察也到点下班了,就连猫猫狗狗都趁着夜色离开了。


    尖塔那边传来一声钟响,它仍旧快了五个小时。广场上现在空空荡荡,所有的路灯都熄灭了。


    没有人看到他离开了。应该说没有人能看到他离开。不知道他怎么走的,去了哪里,或者是什么时候走的。


    但是在早上,晨曦的微光照亮了广场的时候,杂货店门口还是门可罗雀的时候,那里没有人。那天晚上也没人站在那里。隔天晚上没有人、再隔天的晚上也还是没有人。


    就那一个晚上,他站着。然后,他又一次离开了。


    不过那山丘上的守墓人倒是——但他没说,因为没人问起——可以说说,如果他愿意的话,隔天一早,也就是那个星期日的早晨,他第一次巡视时,突然发现某个墓碑前放着新鲜的花圈,而昨夜他最后一次走动时并没有看到。夜色里献上的花,没能看到是哪双手。那花儿默默追念,柔情蜜意,但却透着心碎;不是从店里随意买来的,而是从田野里采摘、编织而成的,编花环的手艺一看还十分生涩。


    花环倚着的石碑上写着,快被遗忘的——


    多萝西


    我会等你。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