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洛洛
3个月前 作者: 伍尔里奇
克洛洛很快便厌倦了那个德国商船军官。其实她并不确定他是不是德国人,也不能肯定他是不是一名商船军官。她只知道他那个国家的人都长着浅黄色的头发、蓝眼睛,他们不会讲西班牙语。他的蓝色短夹克上是闪闪发光的黄铜扣子,而不是其他人用的那种骨头扣子。
这种厌倦和她个人的喜好无关。晚上六点之后她所做的一切都和她个人的喜好毫无关系。那是工作。她第一次遇到他时,他身上并没有带很多钱——一定有船员在他上岸之前提醒过他,别把全部家当都带在身上——现在,他喝一杯酒要花半个小时。而且,他一直说要娶她回家,还正式和她谈过话。他不知道,这样做只会耽误她的时间,令她无法按时间表完成工作。她只能放弃了十点钟那场,直接赶去午夜场。
克洛洛有严</a>格的时间表,生活按部就班。如果不按时间表,什么事也干不好。人要努力工作,生活还要继续。每晚她都有固定的几站,每一站又有时间和停留时长。白天一直到晚上七八点,对她来说,就是上午,不在考虑之内,根本指望不上,是挣不到钱的。她可以待在家里,做做头发,洗洗袜子,四处走走;偶尔心情好时,会帮她那可怜的老母亲炒炒饭,再端给那些饥饿的弟弟妹妹们;她有时候会出门买些需要的东西,比如去一元店买瓶指甲油什么的。盛装出行是在晚上八点、八点半的时候。她会悉心装扮一番,找找感觉,给自己打打气。九点钟她要去精英酒吧。精英酒吧这时候也没什么生意。真正的上流人和有钱人这时候不是在家陪伴家人,就是还在抽着雪茄,喝着餐后小酒。九点钟,你会遇到的只有像这位一样的外国海军军官,打发打发时间。你们会在吧台那边喝喝白兰地。
十点至十一点是社交曲线的低谷。她会去像蒂沃丽或米拉弗勒花园饭店这样的地方。上流人这时候都在各处剧院,依然还没有出现。你会和一些青年作家、小职员、商人一桌闲聊。这时候,你们喝的是红酒。
午夜到凌晨两点是高峰时段,这才是她一天的正午时段。这时候,各种演出都散场了,雷阿尔城的夜生活开始了。蓝色赌场、森林公园那边的马德里餐厅(她从没去过那里。如果没人送,从那里走回来就太远了)、赛马会、塔巴林酒吧、抉择酒吧,这些都是不错的选择。那里就是夜生活中的奶油,满是体育人、上流人、有钱人。这些人大多喜欢卡巴莱歌舞表演,至少都会喜欢探戈舞曲。这时,要喝汤姆利乔甜酒或薄荷甜酒,有时也喝香槟。
三点过后,这里渐渐趋于平静。三点开始,夜晚的帷幕在这里慢慢拉开。人们陆陆续续开始归家。笑声渐渐淡去,灯光渐渐熄灭,黑夜笼罩过来。人们不再继续在外闲逛,而你此时也该回家了。这时候的感觉糟透了,有人称这个时间为“忧郁时间”,也有人称它为“死亡时间”。这时候还经常发生一些离奇的事情。如果有人想讲这类事情,一定是选择这个时间。
克洛洛现在来到市中心,她的一天就这样开始了。但其实她晚上的排班表很难按进度开展。事实上,她现在又有了个外号:“Enganadera”——小骗子。至于第一个,早就被人遗忘了。因为在她去的那些地方,她说过的话从未兑现。只有被人围追堵截时,她才会老老实实认账,而且除了遇到职业摔跤手,她仍是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她甚至还和警察吵过一两次,不是因为她没有兑现自己的话,而是因为他们放她鸽子。和她一起工作的人总提醒她说:“小姑娘,你小心点,这样会弄臭自己的名声。名声一旦臭了,人们就会像躲麻疹病人一样,躲你躲得远远的。”换句话说,在底层社会和上流社会一样,名声都是很重要的。
然而,克洛洛在一点上有些死心眼,甚至可以说有点疯狂,那就是她心底里向往美德。她羡慕善良、体面、勤劳的中产阶级家庭的女孩,希望有朝一日可以嫁为人妻。她明确说过,最迟到三十岁,她一定会找一个老实、勤劳的人,把自己嫁了,为他生许多孩子,然后在城外有个有收成的农场,一块田就够了。如果生的有女儿,谁要是多看几眼,她一定会打得他满地找牙。
她还有十一年零六个月的时间。
目前这段时间的状态不是因为她生性放荡,而是迫于经济压力。她骨子里的美德信仰从未改变。酒吧里的那些素昧平生的人根本没有这个本事。但为了挣钱,她只能不去在意这些事情。
在里韦拉街那个摇摇欲坠的家里,到处都睡的是孩子。家里人知道克洛洛干的工作不体面,可她能给家里不少钱。对她的来去,家里人也不多问。她总是很晚才回家,对此家里人之间,甚至在亲朋好友间,他们总会隐晦地说她“出去散步”了。好吧,她有时候的确会。在她的这些“散步”中,有一次她甚至横穿南美洲大陆,到了布宜诺斯艾利斯。不过,两天后,她又毫发无伤地回来了。据说她在火车还有一站到站时跳了车,才重获自由。她对这件事津津乐道。
她母亲很胖,行动缓慢,看她挥着扫帚把几个挡路的小鬼赶到一边去,不由得耸耸肩,无奈地叹了口气。她是个孝顺的女儿,至少在家里她是个乖乖女。在外面——那是在外面。毕竟,人无完人,谁还没点问题吗?难道要她这个当妈的自己打自己的脸?更何况,这只是为了应付眼前,说不定哪一天一切都变了。克洛洛她自己不也一遍一遍地说吗?“你等着瞧,妈妈,等我三十岁,我就不学坏了,我会变成一个好人。”
而现在,她被一位九点场的客人缠到现在,马上就十一点了。这位客人是属于动了情的一类,也是最糟糕的一类。这类客人感情投入得越多,钱就花得越少。而这一位还具有很强的洞察力。她觉得他甚至可以看穿她布满疮痂的外壳,感知她内心深处的东西。他想带她一同回船上,和她结婚,带她去一个叫哥本哈根的地方,他会在那里买个奶牛场,和她安顿下来。
克洛洛觉得他说的这些都是信口开河。什么结婚,去叫哥本的什么鬼地方,这些都不如塞进手里的一比索,以此感谢对方的陪伴和共度的快乐时光。
他们俩并排坐在吧台的高脚凳上。她的头发蓬松地盘在头顶,像一朵黑色的菊花,厚厚的刘海一直遮到眼睛上方。她看似在仔细聆听,又似无聊空虚;聆听是装出来的,无聊才是真的。她靠着凳子的边缘坐着,脸冲着对方,一只手肘冲着吧台,另一只向后伸着,正好支在头后。她一只脚悄悄从凳子横隔上滑下来,向地面上探,然后脚尖着地。她打算立刻结束交谈,不想再拖下去了。
“你会喜欢的,我知道你一定会喜欢的。”
“当然,”克洛洛早有准备,随口答应,“你能再说一下那是在哪里吗?”
克洛洛总记不住那地方的名字。几个主要国家的名字她都知道,像英国、法国、西班牙等等。这些都是在城里学会的。那地方要么是什么她不知道的国家,要么就是瞎编的。她认为应该是编造的,除了英国、法国、西班牙,还能有什么国家。时间要到了。剧院马上就要散场了。她另一只脚也伸下来,踩在地上。现在只剩一件事了,就是起身离开。
他终于注意到她要离开了。他认为是因为他不够热情,看上去有一点儿受伤。他不再向她表达情感,而是冲着酒保叫道:“给这位女士再来一杯。”他说过不喜欢看她喝酒。他已经开始想要改变她。
“不用了,我要走了。”克洛洛说道。她站起身,不给他留任何余地。道别时每一个动作都很有讲究,这才能圆满达到自己的目的。如果这时候他伸手来拉她,她就可以快速后退。“我还有个约会。”
“可你现在约的就是我呀。”
“当然,可我们的约会已经结束了。再见吧。”
“可我想娶你。”
“以后再说吧。”
她已经退出两张椅子的距离。酒保从一侧走过来,低声责难道:“急什么?他一直都很大方,你这样想干什么?”
“我的提成,”她从嘴里挤出几句,“快点,否则我就告诉他你非礼我。你知道结果的:你身后的镜子,架子上的那些酒杯——”
“你这个小土匪。”他忿忿地说。两人的手在酒台上方快速地接触了一下。
“我也可以去罗布尔斯的酒吧,不是一定要来你这儿。你从我这儿总归会有钱赚的。”
她刚才那个主顾伸出手横扫过来,想拉住她。她当然退出那只手所能触及的范围。“再坐一会儿,克洛洛,小克洛洛,别走。我们相处得多好呀!”
“我知道,可我没时间了。”
他冲着出口处她的背影挥舞着双手。“我希望你能嫁给我。我想带你离开这里。”他有点不知所措,不知是该伤心流泪,还是该暴跳如雷。
她出了门又回头望了望。“别让他乱跑,曼纽尔。”
叫曼纽尔的酒保瞪了她一眼,不满她就这么结束了一个赚钱的机会。
她最近这段时间的陪护者来到灯火通明的入口处,望着她的背影。“你真是个好女孩。”他怨恨地说。
“先生,你最好回船上去睡一觉。在下一站会有好女孩在等着你。其实都差不多。”
狭窄的街道昏暗曲折。她沿着街道往前走,快活地前后甩着包,活像一个穿着紧身黑绸裙的精灵。她回过一次头,看见那家伙仍靠在门侧,痛苦地将脸埋在胳膊里,他找了大半个地球才找到她,可现在却失去了她。或许只是酒精的作用。爱情里有几分真几分假,有谁说得清呢?
“或许我应该接受,”她耸耸肩,并不在意,“谁知道呢,如果我能预知未来,或许会接受。就让我因为没接受而后悔吧。”
下一个拐角处,突然转出一个人,与她擦身而过。那人突然停住脚步,转身拦住她:“是你,对不对?”
“我们认识吗?”克洛洛不确定地问,语气很客气。
“我们认识吗?”该人怒目圆睁,“你说五分钟就回来,我一个人坐在那里等了你整整一个晚上,像个傻子!第二天一早,我一个人走出宾馆的时候,整个宾馆的工作人员都在背后笑我。”
克洛洛向他摊开手,坦诚地说道:“我回去时,找不到房间了。那么多大厅、那么多转弯,我迷路了。这也不能怪我呀!”
“你知道吗?你就是个骗子。装清纯。”
她用一根手指轻轻碰了碰此人的下巴:“别难受。想想你和我一起度过的欢乐时光。这是你亲口对我说的。不可以太贪心呀。”
“我可不是只为寻开心的,”他有些愤愤不平,伸手想拉住她,“过来。我有好东西。”克洛洛连忙又往后退了一步。“根本不可能,”她笑着说,“此一时,彼一时。没有延期一说。”她往旁边一闪身,躲到一个八角广告亭后面,隔着亭子看着他。
“过来,不然我就过去抓你。你也不想被我抓住后脖领,才乖乖听话吧。”
她笑着,不时把背包甩过去逗他。
见威胁不奏效,他又开始贿赂她。“来嘛。”他连哄带骗地说,“我请你喝一杯。”
她冲他做了个鬼脸。“我刚喝过一杯。”根据她长久以来的经验,二趟生意不会是好事。绝对不会是好事。不仅仅对她而言。这种情况下,主顾会因为上一次被放鸽子,这一次加倍留意她,她会很难脱身。戏弄一次之后,再也不要和他们有任何瓜葛,这才是明智的。
他张开双臂,很诚恳地邀请她。“来吧,我喜欢你,情不自禁。你独特的魅力让我欲罢不能。找你可真不容易,今天在这儿,明天又不知去哪儿了。”
“真是这样吗?”她大笑着,“现在看仔细了,我不在这里。”
她回头望了一下,非常担心他会追上来,一把抓住她,可他并没有,他一个人站在原地。他站在人行道中央,充满渴望地望着她,似乎希望她能改变心意。她一定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克洛洛漠然地想着。而她,现在一转身的工夫,已经记不清他的长相了。
她先是在抉择酒吧外面观察了一会儿。不知为什么,今晚这里似乎不怎么热闹。她决定改去塔巴林酒吧。每次先打探一下,总没坏处。不管多热闹的地方也有低迷的时候,可一旦你花一角二分钱买了那杯红石榴汁,钱就退不回来了。
塔巴林酒吧那边人潮涌动。她在门廊的镜子前补了补妆,抬脚往里面走去。这里人头攒动,根本挤不进去。如果有人这时能给你挪点地儿,那真要感激涕零。
酒吧老板一眼就看到她了,来到她身旁。“坐最里面的凳子。”见她打算在一把珊瑚红色皮凳上坐下,酒吧主对她说,“我想把中间的位子留给其他买酒的客人。”
她向里面走去,但同时又傲慢地对他说:“别担心,我不会坐很久的。”
一个没有女伴、长相普通的年轻人,从舞池走了过来,唇上的胡茬如针尖般坚硬。他来到吧台前,端起一杯一饮而尽,随后便坐了下来。
感受到闪烁的目光,他朝她这边望了过来,手中仍端着酒杯。她朝他笑了笑,冲他脸上轻轻喷了一口烟。虽然烟没喷到他脸上,可她的目的却是显而易见的,她朝酒杯努了努嘴。里面一定有人在等他。他就好像没看见她一样,扭开头去,一副很了不起的样子,随后丢下一枚硬币,在下一首探戈舞曲开始前,走下舞池。
他一走,酒吧主就过来了,提醒她说:“听着,别太直白,听明白吗?把这烟扔了,注意点自己的举止。”
“你上堂礼仪课要收多少钱?”她懒洋洋地问,“是谁让你这地方如此兴隆,是我,还是你那张吓死人的死鱼脸?”
“还有比我脸更臭的。”他嘀咕着。
“那是因为他是倒着看的。”他们可不是在吵架,他们真的是太了解彼此了,只是斗斗嘴打发一下无聊的时间。
她其实还是想去抉择酒吧,只是已经在这儿花了一角二分钱了,她要把这钱赚回来。
这时,又有人从舞池那边走过来。这是一位身材魁梧、气宇轩昂的绅士,有些年纪,红胡子根上开始有点花白。但他腰杆笔直,皮肤是健康的古铜色,一看就知道经常参加户外运动。他此时一脸厌烦,似乎已经烦透了,想赶快离开这里。他扔掉手里没抽完的雪茄,走到吧台前。
“请问——”这时,他注意到了克洛洛,突然语塞了。
酒吧主忙说:“就在门童站着的地方,先生。”
就在门要关上的时候,他又回头扫了克洛洛一眼,一转眼门童又跟着他转身进来了,或许他回来拿个衣服刷或梳子之类的。
他进来后,直奔舞池去了,但仍不忘向她这里瞟了一眼。
“手法生硬啊,”克洛洛心里想着,不由得一笑,“或许他有了太太之后,再没找过别的女人。”
她摁灭了香烟,起身朝门童走去,手里仍端着酒杯。酒吧主注视着她,只等她把酒杯放在一边,便趁她不注意倒掉杯中酒,然后赶她出门。
“刚才怎么回事?”她和气地问。
男孩的眼睛睁得大大的,闪烁着激动的光芒:“什么也没做,便给了我一个比索!他在门廊镜子前照了照,向我打听你的事情,又问我觉得他看上去有多大年纪!”
“里卡多,工作去。”酒吧老板训斥道。
“我也要工作了——从现在开始。”克洛洛自言自语道,很快又回到了她刚才的位置上。她已经把想知道的都弄明白了。
她对此很有信心,耐心等待着。但一旦她想错了,这浪费掉的时间是不会再回来的。可通常她都是对的,这一次也不例外。两支探戈舞曲过后,那位先生又出现了。
他朝吧台这边走来,一路上盯着她看,突然,他一转身,又像刚才一样往门口走去。
“他回来不为别的,只想确认我还在不在。”她心里很清楚。
她冲酒吧老板打了个响指,示意他这会儿她有工作,不再闲坐着了。“再给我加点水。”她尽可能地稀释这杯红酒。
他沉着脸,把酒递还给她。“你要干什么,这一杯要喝整个周末吗?”他不知道她的意图,否则他一定不会把这兑水的酒还给她,要让她着急一下。
就这样,她端着酒杯来到门口。没过一秒钟,门又开了。这时,她正站在那儿和门童说着什么,那位先生只好从她身后挤进去。他本可以安然通过,完全不碰到她。可她这时胳膊却向后缩了一下。就是那只端有酒杯的胳膊。酒杯一晃,红色的酒液洒在她的裙子上。
她看到他慌了,简直惊慌失措。她对此表现得十分大度。只见他抖开手帕,单膝跪地,一点一点把酒沾干净。
“这是常有的事,先生,真的没关系。是我的错,我不该站在门口挡了路。”
“请到这边来,至少让我重新为您买杯酒吧。”
她漠然地摇了摇头:“一个人喝酒也没什么意思。”
他朝舞池那边望了望:“我——我可以陪您一会儿。我家人在里面,我一会儿就得回去。”
克洛洛心里想,这家伙还真不走运。那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她可不是这么想的。她装作很端庄的样子坐在他身旁,还是刚才那个凳子。
“给这位女士来瓶香槟,保罗杰香槟!”
酒吧老板这时满脸堆笑地看着她。他甚至蹦出两个蹩脚的法语单词,那是他专门为买香槟的客人准备的。“先生,夫人。”
“为这次幸运的意外,干杯。”
“为这次愉快的意外,干杯。”克洛洛修改了一下用词。
他们两人迅速熟络起来。那先生笑容越来越多,从微笑到咧开嘴笑再到开怀大笑。有一两次,他回头望了望舞池那边。
“你不觉得这音乐声太吵了吗?”他总算开口提议。其实他刚才就是从乐队那边过来的,似乎突然之间他的感官变得敏感了。但也可能在那边他觉得没什么话值得认真听。
克洛洛完全赞同。“是的,这样很难听清楚对方说了什么。”她附和着。
“老板,这里有什么安静点儿的地方,这音乐太吵了。僻静的地方有吗?”
“后面平台那边有间朝外的小房间,不知先生、女士要不要去看看。沿那边走廊一直往里走。”
“再送一杯香槟和一些吃的。”他想了一下,又折回来,靠近酒吧老板悄声说道,“如果有人过来找我,就说我出去透透气了。”他又往老板手里塞了点东西,“往那边去了。”他指了指另一个相反的方向。
“再帮我拍拍背,”他的喉咙似乎被卡住了,“不行了。笑得我喘不上气了——”话没说完,便是一阵猛咳。他身子抖动着,眼泪也流出来了。
克洛洛从桌边一下子紧张得跳起来,跑到他身后。“你该休息五分钟。”嘭!“你这样会送命的。”嘭!“我们讲点悲伤的故事吧,等你缓过来再说。”
他的身体仍然抖动着。“我们试过了,”他有气无力地说,“刚刚不就在讲悲伤的故事吗?可不管什么事,只要从你嘴里讲出来,都很好笑。再用点力气,应该是有块鸡卡在喉咙里了。”
“等一下,我用冰香槟浇一下你的后脖颈。一刺激,应该就能把它送下去。就像治打嗝一样。你不介意吧?”
他无力地招了招手:“来吧,你做什么我都不介意。就算死在这把椅子上,也值了——”
“我要站高一点儿,”克洛洛一边忙一边说,“这样冲击力会大一点儿。”她把自己那把椅子搬到他身后,站了上去,两手举起香槟瓶。“准备好,要倒了——”
门突然被人撞开了,一阵暴怒像一股寒风刮遍了房间的角角落落。这暴怒的制造者并没有进入房间,他站在门口,一脸责备。此人正是克洛洛之前在吧台那儿见过的那个针尖胡子的自负男子。
他们两人没有直接望向此人,而是通过墙上的镜子看清了突然出现在身后的来人的样子。
与克洛洛共进晚餐的这位先生有些伤感,低身说道:“这正是我需要的刺激。鸡肉滑下去了。”
她轻轻从椅子上跳下来,把香槟瓶重新又放回了冰桶里。
三人都不讲话,至少没说什么具体内容。
门口那位穿着礼服的“人面兽”终于开口打破了僵局。他只说了一个词:“爸爸!”
椅子上的老人厌恶地挥了挥手,头也不回地说:“请把门关上。我马上就好。”
“我在大厅等你。你是跟我们来的,请别忘了这一点!”
克洛洛的这位恩主含含糊糊地嘀咕了一句,好像是说:“忘了最好!”门应声关上了。
克洛洛十分震惊:“那不是你儿子!你看上去一点也不——”
老人叹了口气,耸耸肩,站起身来,双手拍了下身侧。“有像他这样的儿子,怎能不老得快呢。”他说着,又叹了口气。
随后他脸色忽转,微笑着看着她,怎么也看不够,目光柔情似水。他用双手捧起她的手,送到唇边。“别难过,我们相处得很开心,不是吗?现在我要走了。也不知道我们还会不会见面。我住在城外,无从得知人们会怎么说,可小克洛洛,你是个可爱的女孩。这一两小时的相处,你让我觉得自己又变年轻了,又变回了多年前的那个我。你的笑声、你的小动作,都让我觉得开心愉悦。我能为你做的就是这个。这是你应得的。我那个爱摆脸色的儿媳妇已经拿得够多了。”
“不用这么多,先生!”这或许是她人生中第一次真心实意地拒绝,甚至可以说有些吓到了。
他从钱包里掏出一百五十比索塞给她。估计那里面装的有近千元。
“拿着,拿着,”他把钱塞进她手里,又把她的手合上,态度坚决地拍了拍,“那些说你坏话的人,一定是瞎了眼了。”他声音不大,但十分真诚,“能给他人带来快乐,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配得上美德一词呢?”
克洛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她听过很多赞美之词,但从没人把她和美德联系到一起。
老人调皮地笑了笑,再次认可他的说法。
“对了,把这钱放在别人拿不到的地方,别让人给抢走了,小心点儿。”突然间,老人仿佛预感到了什么,他急促地说,“小克洛洛,你一定要当心。我知道我喝了酒,但——你可千万别出事。你这种生活方式太危险了。我不会伤害你,但不能保证其他人也不会——回家去吧,我给你这些应该够了。今晚别在外面逗留。”
“我不会有事的,”她很肯定地回答,双手紧紧压在胸前——那笔钱现在就放在那里,“相信我,我不会有事的。”
他一定是对她动心了。他甚至想要摘下手上的钻石戒指给她,可又无奈地放弃了。“那两头饿狼一定会发现的,这只会给你带来麻烦。”
这时,门又一次被撞开。那位年轻人的脸色愈发难看了:“爸爸!车等着呢。我跟伊莲娜说你胃不舒服。我不知道还能拖多久,谁都不希望她发现——发现我所看到的这情景吧。”
“我来了!”克洛洛这位恩主气愤地吼了一声,“我来了,你这催命鬼!”
老人转身,随着他往外走去。即便如此,他最后考虑的还是克洛洛。他依依不舍地关上门,轻声与她道别,又把他之前的话重复了一遍:“你可别出什么事,小克洛洛。好好照顾自己。”
她站起来,拎着裙子在房间里跳起了华尔兹。裙子拎得太高,都露出了粉色的平角裤。她转呀转,来到一把倒在地上的椅子前,她绕了过去,又随手抓起一只酒杯,一饮而尽;第二圈转回来,又换另一只酒杯;两杯喝完,她不转圈了,朝放香槟的冰桶走去。她不是个酗酒的人,完全只是因为节俭。已经付过钱的上等香槟,就这样白白浪费了,实在可惜。
她背朝窗站着,一口香槟,一口鸡肉三明治。突然身后有什么响声,她猛地扭过头来,这房间的窗户对着露台的落地窗,服务员第一次进来的时候,就帮他们拉紧窗帘,以防被人看到。现在,窗帘一边露开了一条缝。她马上意识到有人趴窗偷窥到她了,她忍不住奔过去往外看。什么也没有,只看到窗帘缝透出去的光线照出的一条光带。
她又花了几分钟,狼吞虎咽地吃完最后剩下的一点儿鸡肉,这才走出房间。酒吧老板正在擦拭一只玻璃杯,看到她出来嘲弄地撇了撇嘴:“这就走了?”
她用大拇指压着鼻子,从吧台前第三张凳子开始,一路冲他做着鬼脸,一直到她走出门口。
现在该回家了,她轻松地吹着口哨,塔巴林酒吧那粉粉的琥珀色灯光在她身后渐渐变得模糊起来,此时月朗星稀,夜晚凉爽舒适,多么美好啊。胸前那一百五十比索带给她的感觉更好,经过一个路灯时,她用大拇指指甲盖弹了弹中空的灯柱,以求好运。灯柱发出几声空洞的回响,像管风琴的声音。
几分钟后她来到了圣拉斐尔街,那是一条曲折的卵石路。这时,附近教堂的钟声响起,在寂静的夜空中,这声音似乎从天而降,在空气中慢慢扩散开来,紧接着又传来第二声、第三声。
已经三点了,她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加快了步伐。“死亡时间”开始了,忧郁时间到了,该是回到四周有墙壁保护的家里的时间了,她走下明亮的人行道,走在凹凸不平的街道中央,根本不在意旁边没有铺石板的下水道水沟,不一会儿,她便因这个决定而感到幸运。一个凹进去的门廊那边立着一个圆柱状的黑影,突然口齿不清地说了句:“嘿,走这么快干吗?”
“别过来!”她厉声说道,撒开腿,一口气跑到圣拉斐尔街的尽头。这里是一个小广场,有许多棕榈树,有一个供乐队演出搭的小台子,还有一座被灯光照得雪白的雕塑,刻画的应该是独立战争中的一位英雄,四周的弧光灯为它蒙上了一层朦胧的紫色光芒。这里像死了一样的寂静。
她抄近路从广场穿了过去,接下来她有两个选择:圣哈辛托街是回家最近的一条路,但和刚才那条路一样,这条路黑暗又悠长,走515大街回家会绕些路,但那里有明亮的路灯,偶尔还会有小吃店或饮品店开着门。以前她从不犹豫,总是选最近的路回家。可今晚,不知怎么回事,她心里毛毛的,有点不想去黑暗、偏僻的地方,她选择了515大街。这两条路交叉,正好形成了一个“V”字。
走了一会儿,她经过一个灯光昏暗的小饭馆,这是那种穷人们会惠顾的饭馆,这时,里面走出一个人,冲她打招呼。
“你好呀!是克洛洛吧?”
此人是她姐妹会的朋友,大家都叫她女巫。因为怕冷,她的头巾裹得紧紧的,要不是她嘴上叼着香烟,简直就像个修女。她站在那,双手插着腰。
克洛洛转身朝她走去。她很高兴能找到人陪她,至少就不害怕了,只是这样一来,她可能会更晚才能到家。
“什么事让你这么快活?”女巫问道。
“在外逍遥。”克洛洛调皮地笑着。
“回去吗?说说你最近怎么样。”
克洛洛弯起两根手指,亲吻了一下指尖,表示这简直无法名状,“多么美妙的一个夜晚!我撞上了财神爷了。”
“谁呀?哪个有钱人又胡闹了?”
“不是,是我母亲经常提起的那种人。”她用各种华美的词藻描述了一番那顿晚餐,只是故意略去了150比索那一部分,即便说了,她也不一定会相信的。“你知道吗?我都惊呆了,如果一切都如此完美,人们就会说:‘福兮,祸之所存。要小心。’我可不希望这么美好的夜晚有个不好的结局。”
她们像这样站着聊了一会儿,夜色笼罩的人行道上就她们两个人,孤零零地站着。“没有了?”女巫等了半天,问道。
“是啊,我可不想一下子把运气都花光了!”
“我也不想,你还有烟吗?”
“我给你来点更好的,来吧,我请你喝杯热腾腾的咖啡,我一直觉得背后凉飕飕的。”
两个人又走进了女巫刚出来的那家小饭馆。里面除了店主,没有其他人了,店主看上去有些疲惫,袖子卷得高高的,腰间系着一条大围裙,一直拖到地上。她们找了张桌子坐下,桌子是木头的,磨损得很厉害了。
克洛洛一坐下来,首先把鞋脱了,双脚在桌下随意活动起来:“舒服!”
女巫无精打采地趴在桌上,用手弹走了桌上遗留的一根火柴,又在衣服上抹了抹手。
“这是我最喜欢的时刻,一切都结束了,你不用强颜欢笑,不必逼自己听那些无聊的讲话,也不必考虑接下来要说什么。”
“你是这么想的吗?我也这么觉得。”克洛洛附和着说,她没有伸手去端咖啡,而是把嘴凑到杯子边上,慢慢吸着那热乎乎、顺滑的咖啡,吸溜吸溜,弄出很大响声。
热热的咖啡流遍她的全身,她开始思考哲学问题:“好想知道一年后我们会在什么地方。”“还不如想想明天晚上是什么样子。”女巫不屑地说,身子又往桌子上瘫下去。
“给我算算命吧,”克洛洛催促着,“快点儿,小姑娘!”
女巫斜倚在她身上,笑着说:“我知道了,你这个小滑头,这才是你请我喝咖啡的原因吧。”
克洛洛没有否认:“毕竟一个晚上也就能靠这个轻松轻松了。”
女巫把烟搁在桌子边缘处,“好吧,”她有气无力地说,“把手给我。”
“不要,用纸牌。我更喜欢用纸牌算,这样知道得更多。”克洛洛又冲着里屋的店主喊道,“老板,有纸牌吗?”
“有是有,可我要关门了。”他顺手关掉了一盏灯。店里本来就不怎么亮堂,一下子又暗了许多。
克洛洛扭过头,突然变得不耐烦起来,一点儿不像平常的样子。“你就不能等一分钟吗?那么急干什么?”她厉声说道。
“我想去睡觉了,”店主支吾着,“我这一大晚上睡不了觉,就为了伺候这两个妓女?”
克洛洛猛一拍桌子。“把纸牌拿来!”她花了钱,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尊重,这是她第一次以顾客的身份使用自己的权利,她要把她应得的都讨回来。
店主拖着脚,慢吞吞地走过来,把一副脏兮兮的纸牌扔在桌子上。“再给你们俩五分钟。”他哼哼着说,返回里间的时候,又关掉了一盏灯。现在整间店子只剩唯一一盏灯了,昏暗的光从她们两人头顶照下来,其他地方都陷入黑暗之中。
“你会算命吗?”克洛洛急切地问道。
“很拿手的,”女巫双唇夹着香烟,洗了洗牌,手法十分老练,“切牌。”她发出指令,然后她开始看牌。
克洛洛胳膊肘支在桌子上,双手托着脑袋,十分认真地看着。只听女巫口中念念有词,突然她停了下来,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没有说话。
克洛洛的目光从纸牌移到女巫脸上。“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吗?”只见女巫把牌打乱,重新理好,打算从头再来。
“你这是干什么?”
“我想再试一次。”女巫笼统地说了一句。她又开始念念有词,又像刚才一样,突然停了下来,然后她又试一次,然后又停了下来,仿佛有些不知所措。
“你这样反反复复是在干什么?”克洛洛问道。
女巫轻轻摇摇头,也不知是问题本身,还是引发这一问题的具体情形,令她无所适从。
“它还在这儿。”她终于低声说道。
克洛洛看了看纸牌:“我知道了,可这个‘它’是什么?”
“是什么东西,我也不是很清楚。总之不是好东西。等一下,我看能不能再看得清楚一点,黑色的,这代表有麻烦。这有四张纸牌,是四张方块,正好在你的上位。每次重新洗牌之后,这四张总是在你的上位,不管这是什么,它都缠着你,而且已经在路上了,离你越来越近。”她无奈地摊开双手。
克洛洛一下慌了神,不知该说什么,沮丧极了。
“等一下,我再试一下。”女巫伸手将纸牌全都拢在一起。
克洛洛僵硬地把头转向一边,望着窗外的夜色,“要是它又出现了,喊我一下。”她食指交叉成十字状,就这样坐着等着。
她焦急地等待着,她能听到纸牌放在桌上发出的微弱声响,整个饭馆都凝结了,只有一片寂静在这里流淌。克洛洛低着头,只看见地板上女巫手的影子上下活动着。
突然女巫的手不动了,纸牌也消失了,只听她说道:“它又出现了,一连四次。”
克洛洛缩了缩肩膀,“这里有穿堂风,”说完,她慢慢转过身来,头始终低着,似乎担心地上有什么东西会咬她,“你没有故意把它放上去吧?”
“纸牌都是洗好之后,一张接一张抽的,我干吗要那么做?代表你的牌一出现,就放在中心,其他接下来抽到的牌就摆在它周围,我如果作弊,这算出来的内容便毫无意义。”
“你是说它每次都在代表我的牌上方同一个位置吗?四次都是这样吗?”“每次都在你上方,但不是同样的位置。你出来后,接下来三四张牌就是这个。这说明这事情已经开始了。”
克洛洛吓坏了,她一下子抓住女巫的手腕,结结巴巴地说道:“女巫,我的好女巫,你一定要弄清楚,要告诉我这东西是什么!再试试!”
她等了一会儿,见对方没说话,便开始发挥自己的专长,诱导她:“四,会代表什么呢?是日期吗?今天是——我看看——”
“不是,不是日期,这里面有专门代表日期的牌,就在你上面第一排。按牌面看,这事情很快就会发生。”
“好吧,那会不会是男人?”
“不会,像J、K这样的花牌,才代表男人。”
“那会是什么东西呢?长着四只脚的?是不是说我会被一匹黑马踩到?”
女巫耸耸肩。
克洛洛打了个响指:“我知道了,四,是指有四个轮子。我不能坐黑色的车子,不然会出车祸?”
“有这个可能。”女巫自己也不清楚会是什么。可不论是什么,这件事不仅困扰着她的朋友,她本人也很想弄明白这到底是什么,她可是非常认真地对待这件事的,或许因为这件事挑战了她的专业水平。她一直神情凝重地盯着桌上的牌,手里拿着还没用的牌,不时会用牙齿咬一咬嘴唇。
店主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在里间睡着了,在两人交谈之中,不时穿插着他粗重的呼吸声。“这是你算的?难道你也看不出来吗?”
“我会看——只要继续算下去,方块代表麻烦或不幸;方块A,尤其要小心,那是死亡牌。”
克洛洛似乎松了口气:“还好没有方块A,所以,或许我只要注意一下黑色汽车——”她抬头点烟,但手抖得太厉害,火柴的火把香烟一侧的纸都烧光了,还差点烫到她自己的嘴唇,“继续算,别收掉,再看看。说不定会看出些什么,就能更清楚一些。”
女巫闭了下眼睛,默许了,她抽出下一张纸牌。“这是财,”她又抽了一张,“这张牌说会有一趟行程或旅行,短途的那种。”
“是说我会得到一笔钱,然后去旅行吗?”克洛洛满怀希望地问道。
“不是,这两张牌是反的,也就是说,为了财,走回头路。你会为了财,回到某个地方。”
这次克洛洛没有说话,她自己在心里盘算着。“听着好像是说最近我会回去塔巴林酒吧,再次遇到那位可爱的老伯,再得到一笔——”
“继续,”她催促道,“下一张纸牌!”
女巫伸手从牌堆上抽出最上面那张牌放在桌上,手腕一转,亮出这张牌。
这张牌犹如一声惊雷在两人之间炸开了,虽然看不见,听不着,但却真真切切地让两人同时受到了震撼。
“等一下,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克洛洛瞪眼睛,伸长脖子,想再看一眼牌面,可女巫已经翻过手掌,把牌压住了。
“别看了。”女巫突然把那张牌拿走了,只把空白处留给克洛洛。
“死亡牌。”克洛洛轻轻地说。
“它没有在你正上方。”女巫急忙说。
“但它在那张牌上方,那个四,而那个四紧挨着我,一个连着一个!”
“看看你的脸,”女巫责备道,“一点儿血色都没有,你就不应该让我——”她伸手把所有摆好的纸牌全都打乱了,再也看不出原来的样子,然后拉开椅子,烦躁地说道,“我们走吧。”
克洛洛没动,似乎没有听到她的话,眼睛仍然盯着刚才纸牌摆放的位置,那里现在空荡荡的,但她似乎还在看牌一样。她抬手撸起额前的刘海,向后滑到盘发的位置。整齐的平刘海被她弄乱了,留下一条三角形的空隙,露出了她的额头。
“好了,别这样。”女巫想让她开心点。
克洛洛终于抬起头,但并没有看她的伙伴,而是疲惫不堪地慢慢转向另一边,望着街对面那间店铺半透明的窗子,窗后的百叶窗已经拉上,把夜色挡在外面。
她快速摇了摇头,似乎想把什么从脑海中忘却。“我有种感觉,有人在盯着我,死死盯着我,刚才来这之前就有这种感觉。”
“也许只是路人往里瞧了瞧,看看佩皮托这里是不是还开着。我刚才一直面朝那边坐着,什么也没看到,你付好钱,我们走吧。”女巫不忘提醒她,这顿是她请客,“到外面,你会感觉好一些。”
克洛洛穿上一只鞋,然后在鞋子里一阵摸索,从破碎的鞋底里抽出一张一角钱纸币放在桌子上。
女巫已经推开门,走到外面,“外面一个人也没有,”她回过头肯定地说,“街上空荡荡的。”
克洛洛也跟着她走了出来,她将身上的短夹克往一起拉了拉,好像有点冷。除了她们二人,街上没有其他会动的东西。515大街在夜色下显得十分萧条,街道犹如一条蓝色的通道,在夜色中向远方延伸下去。
“夜晚的尾巴,”女巫面露愁容,“我讨厌这个,到下一个——”她突然身不由己地往边上踏出一步。
原来克洛洛一把抓住她的胳膊:“女巫,陪我走这边回家吧,走这边和走那边,对你来说差不了多少距离。”
“你这一下子是怎么了?”女巫虽然嘴上嘲弄她,可还是转过身,陪她一起走了。
“我也不知道,我就是有种奇怪的感觉,甩也甩不掉。”
“因为算命的事吧。”
“不是,遇到你之前就有了,只是没有现在这么强烈。还在塔巴林酒吧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了。”
“我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女巫一副经验丰富的样子,“少喝点白兰地、烧酒这种东西,这些会先让你兴奋,然后令你低落。我刚入社会那会儿,也犯同样的错误。不要他们买什么你都喝,就喝点葡萄酒和低度酒。要是你喝醉了,那些家伙可是求之不得呀,如果你不加节制,就会发生可怕的事情。”
不知不觉两人来到了坡下。“我们要在这儿分开了,”女巫对她说道,“我就不陪你走回去了,今晚在外面逛得太久了,放轻松,不会有事的。”
说完,女巫便左转离开了,鞋跟敲击着路面,“嗒、嗒、嗒”,声音回荡在人行道上。克洛洛继续沿着刚才的方向往前走,就在快完全看不到彼此时,克洛洛突然扯着嗓子喊了一声:“明晚见!”
“再说吧!”一个声音回荡在空旷的石板路上。
克洛洛继续往前走,她惊奇地发现,女巫走后,她似乎感觉好一些,并没有刚才那么害怕了。女巫有一种能令人沮丧的特质,大家都这么说,可能就是这个意思吧,也可能因为她缺少同情心吧。不是说她现在不着急,也不是说她不紧张,她现在可是既着急又紧张。回家的这条路很长,今晚似乎格外长,她在人行道上踢着几根筷子,这街道就像一根大管子</a>,就像个扩音器,将这些声响送到远方。像这样,“嗒——啪嗒——啪——”突然,声音全都消失了。
那是什么?
一个黑影从她前面窜了出来,她还没反应过来,那东西便绕过她,直奔街道中间,然后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地望着她,伺机而动,同时还挑衅似的发出一声低吟:“喵!”
克洛洛浑身一震。天哪!不会吧,不要今晚来呀!才看完那副牌!这东西从鼻头到尾尖,墨黑墨黑,浑身上下一根杂毛都没有。她浑身无力,一步一步往后退,直到退至墙边,伸手扶在墙上。她极力想走出它刚才画了一半的那个圈,免得被围在中间,同时还要避免和它跑的路线有任何交叉。
她刚退到与它平行的位置,那只黑猫突然又动了起来,沿着铺路石又跑出去一段距离,又跑她后面去了。
她将背贴在墙上,想不惊动它,从它身边通过。但那猫突然看到它的藏身地,又朝刚才跑出来的地方跑了过去,来到人行道边上的一个通风口,钻了进去,一转眼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就在她身后!这样一来,它跑过的路线便完完全全把克洛洛圈在里面了。
黑猫绕着她画了一个完整的圆圈,她现在哪边也不能去了,无论往前还是后退都会碰到它留下的厄运轨迹。
她呼唤着她的守护神的名称,那个给她名字来源的守护神。只是现在除了在她家那小屋子里,没有人这么叫她了。
“圣加布里埃拉,救救我!”她在胸前画着十字,想赶走厄运。据说,这比打碎镜子更可怕。
可她不能在这里站一晚上,事情已经发生了,霉运已经无法消除了。她鼓起勇气,低头作防御状,就仿佛要冲出一道火墙或冰帘一样,她甚至还用一只手将短裙又拉高一些,方便双腿活动。随后,她深吸一口气,冲出了黑猫的路径,停住脚步。现在自由了,但依然厄运缠身。
她回头望了一下,长出一口气,又继续踏上回家的路,几分钟后她便走到了笔直的正义大街。这条路斜穿过一片迷宫一般纵横交错的小路,这里很多房子是呈三角形嵌入的,与道路之间形成一个锐角,这是因为这里人口增长过快,现在她只要沿着这条路往外围走,就能到家了。
一路上,一会儿有路灯照着她,一会儿又落入黑暗里,不一会儿,前面又出现了路灯,有时路灯上方还有一盏路灯,那是因为那边有交叉路口,两盏路灯分别照着两个路口。一路上都很安静,她根本没有听到那辆汽车的声音,他一定是关掉了车灯,将引擎调到最低,慢慢在她后面滑行,他或许在某处发现了她路灯下的身影。
突然她听到滑嚓声,仿佛磁带拖在地上的声音。她猛地转过身,那辆车就在她身后几米处,慢慢地跟着,车灯已经关掉了,这样就不会被她发现了。这时车灯突然亮了,射向她,把她从头到脚照得一清二楚,随后又调暗了,她不知所措地站在那儿,用手遮着眼睛,什么也看不清。
车灯照过之后,结果并不可怕。车子停了下来,车上有人走下来。她隐约看到这人头戴一顶时髦的折边帽,看上去似乎很年轻,甚至有些像青少年。一定是有钱人家的儿子,初入社会,想找点生活体验。这一点不难确定,因为他本可以安安稳稳坐在车里,喊她过去,可他却下车,站在车门处等她。还是没什么经验。这样的人可是真正的金矿,能遇上一个,可是交大运了。
“嗨,小姐,要不要和我兜风呀?”她猜得没错,这声音一听就很年轻,还有点紧张,却硬要装出一副情场老手的语气,但明显运用得很生硬。出于长期的职业习惯,和她目前的境况,她不由自主地迈步上前,准备和他谈谈价格,可她突然想起了什么,一下子停住了脚步。
“这辆车是什么颜色?看上去像是——”
“黑色,”男子很自豪,“很美吧?”
“快滚开!”她突然惊恐地尖叫着,“开着你那玩意,赶紧滚!哎呀,老天爷呀,别让这玩意靠近我!”她撒开腿一路跑开,仿佛后面有恶鬼在追赶她。
“这可是辆西斯巴诺。”男子在后面气愤地叫喊。她回头看了一眼,确定他没有开车追上来。他站在那,望望她,又看看车,看看车,又抬眼望望她,怒不可遏。他甚至冲着她愤愤地挥了挥拳头,她的话一定刺痛了他最敏感的部位。
她一路跑着,离那辆黑色汽车越远越好,一口气跑出一个街区,跑得她上气不接下气,脚步也渐渐慢了下来。她刚才如果上车的话,估计不出五分钟,就会引起爆炸,活活把她烧死在车里。
她跑得太快,长筒袜都滑了下来,她不得不弯腰把袜子往上提一提。夹克衫滑下肩膀,里面的套头衫也歪在一边。她整了整衣服,喘着粗气,又继续赶路。
终于就要到家了,那座小屋就在前面不远处。那是一座一层的小屋,有两个房间,四周是用砖砌起来的,刷着石灰,屋顶铺的瓦片都碎了。他们家再往前去,就没什么人家了,这边的土地不值钱,也不知道有没有人买了这块地。她家门口有一块空地,那里到处是旧汽油桶和碎玻璃瓶,有几株向日葵在这一片狼藉中,生长起来。这里通常都晒满了衣服。这就是她的家,她爱这里,喜欢回家的感觉,她之所以去酒吧陪人喝酒,就是为了这个家,她带回来一百五十比索,有时候是一比索五十分,她从来不从家里拿钱,只会从别处带钱回来。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家”在她心中的地位,当然,他们有一天会在别处安家,但这种家的观念、家的体系应该都是一样的。
家里那只杂种护院狗听到她的脚步声,慢慢爬起来,冲着她吠了一声,似乎又有些胆怯,谨慎地和她保持一定距离。“别叫了,科内霍,是我。”科内霍一下子变得亲热起来,摇着尾巴围着她跑,直到她进屋关上门。
她先要穿过地上四散的小床,幸好她知道这些床都摆在哪里,家里的老母亲总会为她留出一条道,方便她走到自己的床铺。只有一次,她踩到了别人的手,而那只是因为那个人睡着后,滚到了别处。走到床铺前,她发现有个小家伙睡在她的床上,她倒是不介意她不在的时候他们睡她的床。她摇了摇这个小家伙,低声命令道:“起来,小不点,我回来了,回你自己的地方去!”小孩子爬起身,迷迷糊糊地往前走。克洛洛在自己的床上坐下,脱掉鞋子。
她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打了个哈欠,长吁一口气,回到家的感觉真是太棒了!她瘫坐在那,一动不动,半梦半醒,晚上的情景如万花筒般在她的脑海中一幕幕跳出来,毫无章法。
“你会喜欢哥本哈根的,我要带你走……你一开始在这,可后来你又换到别的地方了……注意你的举止,坐最里面去,他可不是老烟鬼,知道吗……爸爸,车子在外面等着,我怎么和伊莲娜说!再给你们五分钟,我要关门了……嘿,小姐,要不要和我去兜风?这可是辆西斯巴诺……”
一百五十比索,如果像这样的事情多来几次,她就可以不干这行了,甩得一干二净。她肩膀一缩,外套滑落下来。随着小床“吱呀”一声响,她突然一下子坐得笔直,睡意全无,惊恐万分。她双手摸着胸前中空的地方。
没有了!
她发出一声压制着的惊叫,但这还是传进了另一间房间,她母亲在里面翻了个身,疲倦地问了声:“加布里埃,你回来了?怎么了,受伤了吗?”他们不喊她克洛洛,他们甚至不知道她还有这个名字。
她重新穿上鞋,这太可怕了,她甚至忘记了哭泣和尖叫,这种惊恐是整个神经丛的反应,她所能做的只是紧张地大口喘气,就像刚才飞奔之后一样——
就是这个!为了躲开那辆车而飞奔。一定是那个时候,她只在那时候快跑过,就因为她跑得太快了,才把钱丢了,她的长筒袜滑下来了,套头衫那时候也扭到一边了,一定是那时候那笔钱滑了出来。
她打开门,四张方块什么的都不能阻止她,什么黑猫,什么黑色汽车,她现在什么也不怕;钱,衣食有着落,这些才是眼下最重要的,甚至比死亡更令她紧张。正要出门时,又传来母亲的声音:“我的女儿,你又要出去?小心点,很晚了——”
“出去一下,马上回来睡觉,我马上回来。”她心不在焉地答道。挣钱养家的人没时间害怕,也没时间解释,让其他人为她担心吧,她要去解决她的问题。
她往市中心走去,脚步匆匆,没时间喊累,她走路的样子仿佛下午三点,精力充沛,她满脑子都是那笔钱。她脑子很好,应该是的,只要好好加以训练。“在塔巴林跳华尔兹的时候,钱还在,我可以肯定,走的时候我还摸了摸。和女巫坐在小饭馆的时候,钱应该在,她的手一直放在牌上,没有靠近过我。一定是我躲开那辆可恶的汽车的时候丢的,就是那时候,也只有那时候了。”
还好她知道当时那辆车停在哪儿,那男子是在她经过雷德罗街时朝她走过来的,然后她便一路狂奔,一直跑到圣马可街那个路口,似乎是在正义大道右手边那一带,她慢下来的。
这里,从这里开始。她减慢速度,低着头,像个摆钟一样,在黑乎乎的人行道上,一寸一寸地搜寻开了,从墙根到马路边,不放过任何角落,任何凹凸不平的地方,任何石头缝隙,只要可能会隐藏东西的地方,她都要弯下腰仔细检查一番,甚至伸手去摸一摸。
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地过去了,城市的夜越来越深,她的双脚像扫帚一样,前前后后地运动着,似乎整座城市就只剩她的脚步声。
突然她脚下一低,马路道牙出现在她眼前。她抬起酸痛、僵硬的脖子。这就到了?已经走到另一头了?没错,是这里,这里就是那辆汽车当时停靠的地方,它还在这里打灯照她。
说不定那名男子把钱捡走了,可他并没有追上来。他在车边站了一会儿,便上车开走了。而那个时候,这里应该不会有人还在闲逛,钱应该还在某处,一定还在。等天一亮,等第一缕曙光照在这街上,那笔钱一定还在某处,她不会停止搜寻的,一定要找到那笔钱。
她转身往回走,一直走到圣马可街转角处,又折回来。这时她彻底放弃希望了。钱找不回来了,如果那笔钱还在这里,她早就该找到了。她站在人行道上,内心崩溃,如一片秋叶在风中摇曳,眼泪再也抑制不住,滚烫而苦涩的眼泪夺眶而出,她心如刀绞,这种痛若是那些衣食无忧的人无法想象的。
她走到墙角,脸埋在墙上,痛苦不已,她整个身子靠在墙上,双脚不由得踮起脚跟。她一只手横挡在头上方,另一只手拍打着这石墙,恨它没心没肺,不解风情,棱角还那么尖锐。
一整晚的辛苦都白费了,所有那些挤出来的笑容,所有那些磁力波,所有那些演出的人物所放的电,都白费了,什么也没带给家人。
哭声渐渐止住了,痛苦的拍打声也慢下来,最后也停了,她尽力想使自己平复下来。这也算不劳而获之物,至少现在没有比以前更差,可这样想并不奏效。“那是我的钱,”她哽咽着,头依旧埋在墙上,“那已经归我了,怎么能就这样没了?”
她肩膀用力翻了个身,身子仍靠在墙上,两眼无神地盯着远处。今夜老天欠她一笔钱,她必须要得到一些回报,来弥补她的损失,不论能弥补多少,她要等到那一刻,她可不想空着手回去。这要命的中产阶级所谓的节俭,不论得到什么,半张一元、讨来的一根烟、什么都好,否则她是不会回去的。
正义大道从上往下无情地横穿这城市破败迷宫一般的区域,这里所有的破旧巷道都与它相接,不是呈直角交叉而是斜叉过来,就说她现在所在的这个路口吧,圣马可街便在这里与正义大道交会,两条路形成一个不超过十五度的夹角。她所倚靠的这堵墙就仿佛是转角处的针尖,圣马可街并不需要转过街角,它就在她背后,就在这面墙后面。
她站在那儿,在这个忧郁时段,在这夜晚的死亡时间,下定决心要找回一些补偿。这时,她听到墙后传来踩在松软的泥土上的声音,还有踏上碎石子的声响。有人过来了,正顺着圣马可街边上没有铺石板的地方向她走来,很快就要转过弯,来到她面前了。
不管来人是谁,她今晚一定要得到些什么,不讨到些财物来补偿她的损失,重建一下她破碎的自尊,她是不会放过这个人的。她抬手在眼睛上抹了几下,快速擦干眼泪,然后打开包,掏出口红,急急忙忙涂着嘴巴。她打算展现出她甜美的微笑,和和气气地把对方拦下来。这人似乎已经来到街角了,因为她已经看到那“针尖”处的小石子和鹅卵石开始移动,仿佛有缓缓的水流涌出。
马上就要与此人面对面了,她只要伸手向后一探,就应该可以碰到他贴着墙的身体了。
口红涂好了,她的美丽笑容也准备好了,她转过脸来,眼睛半闭着,期待与对方的相遇。
曼宁早上七点乘出租车赶到出事地点,警方已经将她的尸体带走了。在朝阳的映射下,圣马可街和正义大道狭窄的夹角处,呈现出一片水上日出般的景象,淡蓝的天际衬托着桃红色的朝阳,将这四周的人脸照得粉粉的,就连他们映在地上的影子都是淡蓝色的。
正义大道这一侧转角的墙上,还有另一个颜色:仿佛有人不小心将某种熟透了的水果扔到了墙上。
附近围观的人不多。一名印第安农民带着一篮柿子,打算去赶早市,经过这里时,往这边看了一眼,便张嘴呆在那里,挪不动腿了;街道对面人行道上,一位清洁工朝这边看着(握着扫把),他偶尔会挥动扫把扫几下,然后就停下来,继续观望;那边三楼阳台上站着一位胖胖的女士,一边梳着乱蓬蓬的长头发,一边往这边望着。就这几位,其余的都是来执行公务的相关工作人员。
这一次并没有人通知曼宁,而他的出现很显然并不受欢迎,罗布尔斯看了他一眼,冷冷地说道:“你又来了?我们有工作要做,你不介意的话,请局外人(非相关人士)不要随意发表意见!”接着他又问了一句,“你是什么人,会读心术吗?你是怎么知道的?”
“全城都传遍了。一位送奶员告诉了餐厅服务员,而这位服务员每天早上都会从街对面送咖啡给我,他又告诉了我。所以这次又是谁?”
“一位酒吧的常客,名叫克洛洛,一位夜场女郎,可怜的姑娘。我们这里的门德斯认识她,是不是门德斯?”
门德斯垂下眼睛,不好意思承认:“只是出勤时见过。”
曼宁注意到折椅上铺着报纸,上面放着一些小物件。“这口红是从哪来的?”曼宁看了一会儿,接着又问,“还有其他东西掉出来吗?”
“没有了。”
“找到的时候,包是打开还是拉上的?”
罗布尔斯很聪明,但又有些轻率。他伸着一根手指对周围的人说道:“啊,这个美国佬,他提出了一个很好的观点。我们找到包的时候,包的拉链是拉着的,也就是说,口红不是自己掉落出来的,而是她自己主动拿出来的。”他轻轻摆了摆手,接着说道,“但是,这只是一个细节问题,对整个事件没有影响。”
“是呀,完全没有影响,”曼宁狡黠地顺着他的话说,“只不过证明了是一个男人在这个角落杀害了她。我想,她应该不会因为一只四足动物涂上红唇吧。”
罗布尔斯的手在身侧轻轻拍了一下,看也不看曼宁一眼,大声对刚刚围过来的同事说道:“又来了,我该怎么处理这只在我耳边‘嗡、嗡’乱叫的大黄蜂呢?门德斯,西普里亚诺,一边一个,架着胳膊,对,就是这样,把他架去出租车那边,扔进车里,看着车子把他带走,去他该去的地方。”
罗布尔斯没有开玩笑,他的眼角和嘴角气得惨白,他这次严肃极了,或许,这也和一大早就工作有关。
可曼宁完全不生气,“你的观点一定经不起论证,”他连嘲带讽地说道,“别人提一点看法,它就站不住脚了。这是干吗?担心你的观点被推翻吗?把手拿开,这里是公共街道,我想待多久都可以,我有这个权利!”
这样下去两个人很可能就要闹翻了,幸运的是,这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每个人都将此事抛在一边了。
随着一阵喇叭声,马路上汽车停靠的那边发生了一些骚动,只见警察局长从一辆布加迪汽车上走下来。这辆布加迪美极了,一定是战前最后进口的一批。人群一下子安静下来,每个人都原地立正,集中注意力。在一群部下的簇拥下,警察局长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他个子不高,精瘦结实,文质彬彬,讲起话来声如洪钟,气息悠长,非常适合指挥大部队。对墙上和地上的印迹,他只是很快扫了一眼,便盯着面前这些办事人员。他透过眼镜镜片狠狠地瞪着他们,就像阳光下的一只愤怒的猫头鹰。
“分局长,这里是你负责的?”漫长的停顿之后,突然响起他雷鸣般的声音。
“是的,局长大人。”罗布尔斯战战兢兢、低声下气地回答。
“这种事还要发生几次啊?这个恶魔一定要消灭。我限你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带着它的尸体来见我,清楚了吗?”他抬起头望了望周围其他人,也对他们说,“你们都清楚了吗?市长和整个市政厅都对此事表示关注,并在你们搜寻的同时,发榜悬赏捕猎黑豹的人。这是在打我们警察局的脸呀!这件事已经引起了全城恐慌,而且马上就要到旅游季了,这会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游客都不会选择这里了!”
他回到那辆布加迪轿车旁,最后又补充道,“这件事有什么复杂的!如果你们这么多警力的头脑还比不上一头黑豹,那就说明你们分局从上到下都该换换了。”
罗布尔斯神情沮丧地坐在办公桌前,眼睛盯着面前这则市政厅新出的海报样稿,这是刚刚从印刷厂送来的。这海报非常大,两边都垂在桌子侧面,底色是显眼的黄色。很快,这样的海报就将贴满各个广告栏、标识牌以及空白墙面。
这上面印着几个黑色大字:公告。下面有许多小字,最后在右下角又有几个黑色大字:赏金一千元。
曼宁得到允许走进他的办公室。他知道罗布尔斯内心挣扎,再加上目前的情形,他只能让步了。
“我还是不认同你的观点,”罗布尔斯说完,一拳打在桌子上,显得十分绝望,“可是现在涉及我的职位和工作,我不得不试试各种可能性,即使有悖于我的理论,我也不想错过任何机会,这后果太严重了。”
“等一下,”曼宁立即回应说道,“我并没有指责之意,你知道吗?我有一个怀疑对象,但我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指控他,我所能提供的只是有可能犯罪的情况。我四处打听过了,以我私人的名义,你懂的。我发现,这个人总是喜欢在晚上去城里,很频繁,但没有规律。”
“这根本谈不上犯罪,每天有成千上万的人,不分昼夜,在城里进进出出。”
“你说得没错,”曼宁温和地说道,“有些人有固定的时间,比如说每周六晚上,又或者每周日,有人一周进两次城,还有一些人是没有计划的、随意的。他就是这样,想去随时就去了。就像你说的,不论哪一类人,都不构成犯罪。”
“接着说。”
“我们随便来看他最近三次进城的时间。这都是真实有效的,你可以相信,我可是想尽各种办法才弄到的:跑那条线路的公交车司机,餐馆老板,等等,诸如此类的。来看看你感不感兴趣吧。”
罗布尔斯盯着面前的海报,几个手指交替敲着桌边,认真思考着。
曼宁拿出一个破破烂烂的信封,看着信封的背面:“五月十四日——”
罗布尔斯一下子抬起眼。
“五月二十六日——”
罗布尔斯的头也抬起来了,伸直了脖子。
“六月十八日——”
罗布尔斯直起身子,站了起来,随后又向前俯下身,手掌撑在桌子上,停了一会儿。
“特蕾莎·德尔加多是在五月十四日夜丧命的,康奇塔·孔特雷拉斯遇害于五月二十六日,那个叫克洛洛的女孩是在六月十九日破晓时被发现死亡的。”他瞪大了眼睛,望着曼宁,“一次,你可以说这是巧合;两次,你也可以称他有可疑;但三次,你说该叫什么呢?”
“这个,我可不知道。”曼宁不紧不慢地说道。
罗布尔斯用手指打开桌上对讲机的开关。
“把胡安·卡多佐带回来,他是克吕阿农场的工头,距这里大约五十公里,走高架路一直走就到了,不是逮捕,只是带他来询问情况。”
常年在日头下面劳作,他的皮肤被晒得红黑发亮,他进来的时候,还是警员在农场找到他时的打扮,蓝色棉质工作服,领口的扣子敞开着,一边肩膀处有一个披风的设计,灯芯绒裤子,腰间系着牛仔们最具代表性的浮雕皮带,头戴一顶变形的毡帽,帽边都卷了,应该是经常被雨淋湿又被日头晒干的结果,这顶帽子估计他一直带着。
他长着又黑又硬的小胡子。一路过来时间较长,他们偶尔会同意他抽根烟,让他记得这些他目前还能享受的安逸,换句话说,就是暗示他,只要老实交代一切罪行,他随时可以重新拥有这些享受。每次获准抽烟时,他都会从口袋里掏出一片纸,慢慢地、很享受地为自己卷一根。他卷烟的动作很老练,甚至可以说很优美,看他卷烟也是一种享受。
“在一次骑马巡视的时候,发现它的。”曼宁悄悄走进讯问室,听到胡安正在说这些。严格讲,曼宁没理由待在这儿;严格讲,警方也没理由把卡多佐扣留在这儿,至少目前没有理由。
“它母亲被打死了,它就站在它母亲尸体旁发抖,那时候它就是一只幼兽,黑黢黢的。我把它抱回农场,养了起来。一开始,我们把它养在屋子里,像养小猫一样;后来它长大了,我就在外面弄了个围栏,把它养在里面。后来有一天,这位先生过来,正好看到它。他问我能不能给我二十五比索,借它用一下。他想让一位女士开车带它去炫耀一下。”
“谁喂它吃的?”罗布尔斯语调阴郁地问道。
“是我。”
“那它认识你啰?”
“当然,动物都认得喂养自己的人。”
“喂食的时候,你和它说话吗?”
“当然,和你们喂宠物时一样。”
“它有名字吗?”
“大黑。”
“也就是说,它认得你,和你很熟,你比其他任何人都更容易接近它,是这样吗?”
农场工头感觉有些不对,连忙修正:“任何人都可以接近它。我们那儿的人都行,这位先生当时也轻松带它回城了——”
“我们还是回过头来说说日期的事吧,”罗布尔斯故作轻松地说道,“你说你五月十四日晚上在哪里?”
“我刚才就说过了,在午夜之星餐厅。你们可以去问问那天在那里的人,埃波利托、贝尼托·多吉格斯,他们都看见我了——”
“我们问过了,别担心,”罗布尔斯像尊坐佛一般,平静地说道,“那个酒馆里没有时钟,他们的确看到你了,不过是在傍晚时分,可在那之后呢?”
“酒馆关门后,我和其他去酒馆的人一样,倒在街上某处的墙根下,睡着了。”
罗布尔斯为难地抓了抓耳朵,似乎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接下来该说什么。曼宁在后面观察着。全都是假的,他心里很清楚。“我们先不说十四日晚上,这样下去也没有任何结果。说说二十六日吧。”
卡多佐凶狠地看了看站在他周围那几位。“这个我也说过了。他们是想控告我这三次进城,而不是那一次呀。好吧,我当晚在多娜·莎拉的店里。”
“说说看,你是不是计划和那儿的一位姑娘私奔?”
“你在开玩笑吗?谁会和那里的姑娘——”
“警察从不开玩笑。”罗布尔斯冷冷地说,“那为什么你在那里时,有人看见你腰间缠着绳索?”
卡多佐的嘴张了张,但只发出两个毫无意义的字:“我——我——”
罗布尔斯并没有给他反应的时间,他加快语速,问道:“为什么你去酒馆那晚还带着一袋生肉?你打算喂谁,你自己吃吗?”
“不是,我——我——”
“那袋肉后来去哪儿了?你早上乘返回克吕阿的公交车时,那袋肉已经不在你手上了。那绳索呢?你回程时绳索也不见了。”
“绳索——一定是在多娜·莎拉那里被人偷走了——那里经常发生这种事,什么都偷,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生肉——或许我在酒馆外的路边睡着的时候,被野狗野猫叼走了。”
“你带这些东西意欲何为?是不是在城里某处,你藏了什么东西,而你需要用绳索拴着它?是不是?说!”罗布尔斯大吼起来,“是不是?”
曼宁从没见过一个人表现得如此害怕和惊恐。“我——我——等一下,不是,不是这样。我承认,我确实想,也确实希望大黑活着。我想说不定我会撞上它,就扔块肉给它,然后用绳索套住它,再想办法把它带回农场。这只是一时冲动产生的愚蠢的突发奇想。但不是你说的那样,绝不是你们想的那样,”他看看四周的人,恳切地说道,“先生们?你们到底想要知道什么呀?我知道,我早就知道。只是我不说,你们也不说。我进城的次数多了,除了那三次,你们怎么不问问其他的?”
“很好,”罗布尔斯随和地说道,“我们会问的。”他查阅了一下资料,又继续说道,“比如说,你五月二十日也进城了。”
“是的,是的!”卡多佐连连点头。
“你那晚有没有带绳索?有没有带生肉?”
他没有回答,那便是没有了。
“你三十一日也进城了,那天带了吗?”
卡多佐的身子抖了一下,他低下头,似乎在认真观察脚尖。
“只有在出事的三个夜上,你带着这些可疑物品进城了,其他时候都没有!”
卡多佐一下子跳了起来,周围人伸手想让他坐下,但他腰挺得笔直,直视着他这位审讯官,虽然他不时还会颤抖一下,但骨子里透着尊严和骨气,就连曼宁这个局外人也能感受到。有那么一瞬间,你恍惚觉得这里不是一群警察围着一个嫌犯,而是一群男人围着另一个男人。“我杀过人,没错。为此,我在牢里关了两年。出来后,我就回了老家。是因为一个女人,任何男人都会这么做的,但不是这种!杀人是为了报仇,是为了匡扶正义,洗刷冤屈,对你根本不认识、从来没见过的人,有什么仇、什么冤屈可言?也有人杀人掠货,有这种人。但还有什么理由要杀人呢?”
曼宁不知何时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锉刀,懒散地靠在门上,修他拇指的指甲,“有人杀人只因为嗜血。”他冷不丁冒出这么一句。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到了他身上。曼宁的视线也从锉刀上抬起,慢慢看向他们。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只见他突然用力摁住拇指下面肉多的地方,弯下腰来,嘴里还轻声用英语咒骂了一句,锉刀“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他走上前,来到灯光下,捂着自己割出的伤口,似乎想仔细看看。然而,他一开口却是接着受伤前的话继续说道:“只是喜欢杀人,只为杀人,因为他们嗜血。血会让他们感觉妙不可言。”
他拿开捂在伤口上的手。锉刀在手上划出一道伤口,伤口不是很深,但鲜血直流,顺着手往下滴。他看似无意地将受伤的手伸长,探到卡多佐的面前,好像只是不想弄脏自己的袖口。
卡多佐不断眨着眼睛。一个人感到不舒服的时候便会这样。接着,当鲜血直流的伤口快碰到他的鼻子时,他立即将脸转向一边,一脸厌恶的表情。
谁也没有说话。大家都心知肚明。
罗布尔斯轻轻叹了口气,“带他出去,”他说,“先到这儿吧。”门要关上时,他又冲工作人员说,“看看有没有酒精,给这美国佬处理一下伤口——”
“没事,”曼宁说道。他用手挤了挤伤口处的血水,对着那又吹了吹,“接下来你有什么打算?放了他?”
“继续关押,”罗布尔斯念念有词地说,“让你的理论一点一点被自己的理论推翻。”
“我不明白你想说什么。”
罗布尔斯冷笑一下:“如果在他关押期间,这一暴行就此戛然而止,那是一回事;但如果案件又再次发生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