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3个月前 作者: 约瑟芬·铁伊
艾玛希望塞尔能悄悄离开,在这之前,她的家人千万不要再发现他什么优点了,然而她对此却无能为力。大家都知道塞尔来英国度假,既没有亲戚也没有朋友,一心只想用带来的相机拍拍照片,他似乎没有什么非要离开崔铭斯庄园,不在这里拍照的理由。他说曾经见过奥弗晒,因为没什么游客,那里的乡野景色非常迷人,他打算去克罗姆找家高级酒店住下,去酒店附近的村舍找找拍摄素材。然而拉维妮娅立刻说这想法太荒谬了。他完全可以住在崔铭斯庄园,和他的朋友们在一起,想走多远就走多远,想拍什么就拍什么,就和住在克罗姆一样。干吗非要每天晚上去酒店住,与酒店大厅里遇到的陌生人为伴,而不过来住在自己家阁楼上舒服的房间里?
不管怎样,塞尔势必会接受邀请的。不过最终把他留下来的,是个建议,他要和沃尔特一起写本书。事后,没人记得是谁最先提了这建议,不过谁都有可能这么做。这是从新闻工作的角度考虑的。沃尔特已经是声名显赫的广播评论员了。由英国知名度最高的名人之一和美国最受青睐的摄影师之一联合打造的书,如果运气好的话,一定会受到英国滨海韦斯顿和美国弗吉尼亚林奇堡的追捧。他们可以从合作中大赚一笔。
这样一来,塞尔根本不可能在周一早晨,或是周二,或是近期任何时候离开。看上去,他打算在崔铭斯庄园住一阵子了。除了艾玛,没人觉得这样的安排有什么问题。拉维妮娅主动把自己那辆两座的劳斯莱斯借给他,好让他在乡下转转。她解释说,她工作的时候,这辆车就闲在车库里。不过,塞尔想从比尔·马多克斯那里租辆便宜的小车。比尔·马多克斯在村口开了家汽车修理厂。“这里的很多小路都坑坑洼洼的,比河床好不了多少,如果非要在上面开着车走走停停的话,我还是想要一辆普普通通的车,省得还要担心把车弄坏了。”他说。不过莉兹觉得,这不过是他在委婉拒绝拉维妮娅的好意罢了,因此对他又添了几分好感。
比尔·马多克斯和村里人说了很多他的好话——“一点儿架子都没有,而且很懂行。他打开引擎盖子检查汽车的样子,像是从小就跟人学过似的。”以至于那天晚上,他和沃尔特一起出现在天鹅酒吧的时候,萨尔克特圣玛丽镇的人已经都知道他了。尽管他英俊得让人眼红,大家还是准备好接纳他进入他们的生活。当然,萨尔克特的外来住户对美貌没有任何偏见,都迫不及待地去和他打招呼。托比·塔利斯一看到他,立刻停下谈论他的版税、他新完成的喜剧、刚刚动笔的新剧和克里斯托弗·哈顿的不忠(他真是瞎了眼,居然相信了这样一个自负的家伙,简直太不明智了,干脆叫自己傻子得了),看到沃尔特把塞尔安置在座位上去拿啤酒,便直奔那里走去。
“我想,我在拉维妮娅的派对上见过你。”他强装自信地说道,“我叫塔利斯,是写剧本的。”这种谦虚的说法让他很着迷。就像洲际铁路老板说自己是“开火车”的一样。
“您好,塔利斯先生。”塞尔说,“您都写些什么类型的戏剧?”
塔利斯顿了一会儿,倒吸了口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沃尔特此时拿着啤酒回来了。
“好吧。”他说,“看来你已经介绍过自己了。”
“沃尔特。”塔利斯斟酌好了措辞,殷勤地倾向沃尔特说,“我见过他!”
“见过谁?”沃尔特总是习惯刨根问底。
“这位没听说过我的人。不过我见过他!”
“感觉如何?”沃尔特问,他看了一眼塞尔,又一次觉得莱斯利·塞尔并不像大家看到的那么简单。
“太棒啦,孩子,太棒啦。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
“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他的名字是塞尔。莱斯利·塞尔。是库尼·威金的朋友。”
沃尔特看到托比·塔利斯浑浊的灰色眼睛里掠过了一丝怀疑的神色,很清楚他在想些什么。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库尼,如果这个英俊的年轻人是他的朋友,怎么会不知道比库尼还有名的托比·塔利斯?这个年轻人是不是在说谎?
沃尔特把啤酒杯放到桌子上,溜到塞尔边上的椅子上坐好,准备好好享受一番。
他看到瑟智·拉托夫在屋子另一头,气呼呼地盯着这边。拉托夫曾经红极一时,原定出演托比·塔利斯酝酿的新剧《午后》,饰演农牧神。然而戏剧的创作过程中出现了重大变故,新剧最终定名为《暮色》,改为讲述博伊斯一个小服务员的故事,男主角也换成了一个新人。从名字看,这个新人是个澳大利亚人,然而他的性格却像极了希腊人。拉托夫一直没能从这次“背叛”中缓过劲来。一开始,他把自己灌醉,偶尔清醒的时候自哀自怨一阵;接着,他受不了自哀自怨带来的伤痛,常常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而后遭到解雇,因为无论是彩排还是正式演出,他都那么不搭调;最后,他彻底进入了芭蕾舞演员的低谷,甚至放弃了练习基本功。现在,虽然不显眼,但是毫无疑问,他身上的脂肪正一点点侵蚀他曾经结实的身体。只有那愤怒的双眼还折射出他昔日的生活和激情,只有那双眼睛还饱含深意。
托比不再请他去萨尔克特的家里做客以后,拉托夫买下了村子商店边上的马厩。这个马厩是紧紧靠着商店的山墙而建的,他把它改成了自己的家。这一举动意外地让他获得了新生。因为他的家恰好在村子唯一的商店边上,这让他从一个被托比拒之门外的人,变成了一个颇受欢迎的八卦来源。他也因此自力更生起来。村民们很喜欢他孩子般的性格,非但不会像对待其他外来居民一样对他处处提防,反而像对待自己“无辜”的同伴一样对他容忍有加。就这样,他成了这个村子里唯一一个可以自由穿行在外来居民和村民之间的人。没有人知道他靠什么生活,甚至没人知道他每天吃不吃饭,不过他倒是经常喝酒。不管什么时候去商店,人们总能看到他瘫软地趴在邮局柜台上。每到夜晚,他还会像其他的外来居民一样,到天鹅酒吧去喝一杯。
最近几个月,他和托比重归于好了,甚至有传言说他又开始练习基本功了。现在,他怒气冲冲地盯着初到萨尔克特的这个陌生人。这个名满天下、体形健硕而又神采奕奕的陌生人吸引了托比的注意。虽然有曾经的“背叛”和“低谷”,然而一直以来,托比都是他的所有,是他的神。沃尔特饶有兴趣地想,要是可怜的瑟智看到他亲爱的托比受到如此的冷遇该有多么震惊。托比知道莱斯利·塞尔是给国际明星拍照的,也因此更加确信塞尔应该对他非常熟悉。塞尔问的问题让他很困惑,甚至很受挫。至少在过去的十年之中,没有人对他这样无理过。但是他想要获得他人认可的心情远远大于他的愤懑,他使出全身解数想战胜眼前这个意想不到的对手。
沃尔特坐在那里,欣赏托比施展他的魅力,心想他真是个不折不扣的“暴发户”。小时候,只要有人错穿了绅士衣领,学校里的朋友就会随口叫他“暴发户”。当然,“暴发户”不仅仅如此。真正的暴发户有种思想,他们愚钝、不敏感。这种思想很难改变,是种精神问题。这么多年来,托比·塔利斯一直是无可争议的暴发户。然而匪夷所思的是,除了圣詹姆士的宫廷,世界上所有人都向托比·塔利斯敞开了大门。他像贵族一样到处旅行,几乎享有外交特权;他的衣服都是世界顶级裁缝量身打造的,还刻意模仿着上层社会的行为举止。除了本性,他拥有的一切都显示出他是世界上最有教养的人。然而内心深处,他仍然是个暴发户。玛塔·哈洛德曾经说过:“不管托比干什么都有点不着调。”她说得多好。
沃尔特歪着脑袋,看着塞尔如何招架这奇怪的攻势。看着塞尔心不在焉地喝着啤酒的样子,他很高兴。沃尔特注意到,塞尔的心不在焉拿捏得恰到好处。多一分则会让人觉得他很无理,让自己受了委屈,少一分则难以刺激到塔利斯。就这样,托比越挫越勇,反而让自己出了丑。他不遗余力,就差像杂耍艺人一样扔盘子了。大家都注意到了他,他不禁渗出汗来。沃尔特对着他的啤酒笑了笑,莱斯利·塞尔则仍是一副温文尔雅</a>、心不在焉的样子。
房间另一边的瑟智·拉托夫还是怒气冲冲地盯着这边。
沃尔特估计,再多喝两杯,瑟智就要过来大吵大闹了,用他含混不清的话没完没了地指责塞尔,弄得场面不可收拾。他琢磨着要不要赶快喝完回家。不过瑟智没有过来,塞拉斯·威克利却走了过来。
威克利已经从吧台观察他们一会儿了,现在端着啤酒过来打招呼。沃尔特知道,他之所以过来有两个原因:他像女人一样八卦;他憎恨一切美丽的事物。威克利不喜欢美丽的事物,然而美丽的事物对他倒是没那么大的偏见,因为憎恨美丽,他反倒还赚了不少钱。他的憎恨之情是发自肺腑的。像莉兹说的那样,他喜欢的是“充满冒热气的粪肥和瓢泼大雨”的世界。有人恶搞他的写作风格,然而即便再机智,对他也毫无影响。在美国,他的巡回演讲大获成功。不过皮奥里亚和帕多瓦热情的读者并不喜欢冒热气的粪肥,他们喜欢塞拉斯·威克利,是因为他长得太完美了。他面容枯槁,皮肤黝黑,身材高挑,嗓音沙哑,说起话来慢条斯理、有气无力的。在皮奥里亚和帕多瓦,好心的女人们都想把他带回家好好照顾,让他看到人生的希望。在这方面,她们比他的英国同行们可宽厚得多。在英国,人们觉得他无聊透顶,甚至有些愚蠢。每每提到他,拉维妮娅总会说他“很讨厌,看上去总是一副在寄宿学校受苦的样子”,还有点疯疯癫癫的。(而他,每次提起她,总会说“菲奇女”,就像在谈论一个罪犯。)
威克利之所以过来,是因为他没办法不注意莱斯利·塞尔那令人反感的英俊外表。沃尔特注意到,他在琢磨塞尔是不是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塞尔原本就在淡然应对托比的强烈攻势,现在又不得不和心怀敌意的塞拉斯过过招。看到他的身手像女人一样敏捷,沃尔特打赌,超不过一刻钟,塞尔就能把塞拉斯制伏。他看了眼吧台后面光秃秃的大钟,决定给他计下时。
塞尔足足节省了五分钟。十分钟之内,威克利像牢笼里的囚犯一样,愤怒地挣扎着。威克利深陷的眼窝里尽是迷惘,比刚刚任何时候,托比鱼鳞眼中的迷惘都要浓重。沃尔特差点笑出声来。
接着,塞尔给这场闹剧画上了终止符。正当塞拉斯和托比各自努力表现自己的时候,塞尔慢慢地轻声说:“请原谅,失陪一下,我看到个朋友。”说完,立刻起身,向吧台边上的朋友走去。他说的朋友就是比尔·马多克斯,那个汽修厂老板。
沃尔特把脸埋在啤酒杯里,惬意地欣赏着他朋友的表情。
只是后来,他再回想起这件事时,一种隐约的不安刺痛了他。这场闹剧过于平静了,轻而易举就被抚平了。而它的本质,它的残酷无情,根本就没有显现出来。
那时,他只是觉得这两个塞尔受害者的反应很可笑。塞拉斯·威克利一口吞掉剩下的啤酒,把酒杯推到一边,做了个埋怨自己的动作,一句话没说就离开了酒吧。像是要逃离一间闷热恶臭的密室带来的回忆一般。他为自己当时的屈服感到厌恶。有那么一刻,沃尔特甚至怀疑,拉维妮娅可能是对的,威克利的确是有点疯疯癫癫。
而托比·塔利斯不知道是该作罢还是埋怨自己。他决定积蓄力量,准备下一次的战斗。
“你的年轻朋友不大爱说话。”他判断说,眼睛盯着吧台那边,塞尔正和比尔·马多克斯相聊甚欢。
沃尔特从来不会觉得莱斯利·塞尔不爱说话,不过他知道,托比得给自己偶尔的失利找找心理安慰。
“你一定得带他去我的呼屋看看。”
呼屋是一座漂亮的石头建筑,突兀地坐落在萨尔克特那一排粉色、白色和黄色的屋顶中间。它曾经是个小旅馆。在那之前,据说这些石头曾经是远处山谷底下那座修道院的建筑材料。现在,它是品质生活的象征。这种建筑太稀少了,几年来,托比已经拒绝了很多想买这房子的人了。在这之前,他通常每两年就会换个栖居地(家这个词对他可不适用)住。
“他会在你家住很久吗?”
沃尔特说他和塞尔打算一起写本书。不过还没想好用什么形式。
“游走在奥弗晒?”
“大概这种。我负责文字,塞尔负责插图。我们还没想好哪个主题比较好。”
“春天这时候游走有点早。”
“倒是适合拍照。现在镇子上还没那么多郁郁葱葱的植物。”
“没准你的年轻朋友想照照呼屋。”托比说着,端着他的两杯啤酒,佯装随意地向吧台走去。
沃尔特待在原地,琢磨从上次留意到瑟智·拉托夫到现在,他已经喝了多少杯酒了。他猜,再多喝两杯,他就要开始大吵大闹了。现在已经差不多要爆发了。
托比把酒杯放到吧台上,先是和酒吧老板聊了几句,接着又和比尔·马多克斯说了一会儿话,然后很自然地,又和塞尔搭上了话。这一切都进行得如此巧妙。
“你一定要去看看呼屋。”沃尔特听到他立刻对塞尔说,“它很漂亮。你没准想拍拍它。”
“还没有人拍过它吗?”塞尔吃惊地问,毫无恶意,觉得这么美的地方理应有人拍过照才对。但是在听者那里,这话却变了味:“难道托比·塔利斯的生活还有不为人所知的地方?”
这话点燃了瑟智的怒火。
“拍过!”他尖叫着说,像个爆竹一样从角落里冲出来,他狂怒的小脸儿差一英寸就戳到塞尔脸上去了,“当然有人拍过!世界顶级的摄影师都拍过上万次了。它完全没必要自毁身价,让一个愚蠢的外行来拍它。这外行的老家还是个小偷,从印第安人手里偷了个国家。就算长得人模狗样的,还染着头发,一点儿道德都没有,就是个……”
“瑟智!”托比说:“住口!”
然而瑟智气得脸都变了形,胡话一个劲儿从嘴里冒出来。
“瑟智!你没听见吗!住口!”托比说着,用手轻轻地推了推拉托夫的肩膀,好让他离塞尔远点儿。
这彻底激怒了瑟智,他的声音尖厉,破口大骂起来。好在他说话含混不清,让人听着不那么反感。他的谩骂中偶尔蹦出些法语和西班牙语,还时不时地编个新词儿,让人觉得很可笑。“你这个中西部来的路西法!”就是其中编得还不错的一句。
托比用力拉着他的后领,好把他从塞尔身边拽开。不料瑟智突然把手伸到吧台,抢在酒吧老板瑞武之前抓住了托比刚刚加满的啤酒杯,向塞尔脸上泼去。塞尔本能地转过脸去,啤酒还是流得他脖子、肩膀上都是。见没有成功,瑟智愤怒地咆哮着,把重重的酒杯举过头顶要扔过去,幸好瑞武的大手攥住了他的手腕,杯子这才从他痉挛的手里掉了下去,瑞武叫着:“亚瑟!”
天鹅酒吧没有内保,因为从来都不需要。一旦有人闹事,亚瑟·特贝茨就会出面。亚瑟是北面银蕾丝农场的养牛人,他身材魁梧,行动缓慢,却生着一副菩萨心肠,连只小虫子都不忍心踩死。
“过来,拉托夫先生。”亚瑟搂住了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小个子,他撒克逊的庞大躯体让他挣脱不开,“没必要为小事动怒。都是杜松子酒闹的,拉托夫先生。我之前就和你说过,男人别喝这种酒。拉托夫先生,你现在跟我过来,看看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会不会舒服点儿,来试试看。”
瑟智不想跟任何人离开这里。他想留下来,杀了这个刚来萨尔克特的人。但是他根本拗不过亚瑟。亚瑟和善地用一只胳膊搂着他,斜靠在他的身上。他的胳膊就像山毛榉树干一样粗壮,力量大得像山崩一样。瑟智被他强行带到了门边,然后他们一起走了出去。一路上瑟智都没有住口,从来没有人见他这样没完没了过。
随着他的高声叫骂渐行渐远,最后消失在酒吧外面的空气中,人们这才松了口气,重新聊起天来。
“先生们。”托比·塔利斯说,“我代表戏剧界向大家道歉。”
然而他说话的声音有点大。他,托比·塔利斯,正在提醒大家,他是英国戏剧界的代表,并不是幽默地化解尴尬那么简单。就像玛塔·哈洛德说的那样:不管托比干什么都有点不着调。如果他的话对当下的窘境有什么帮助的话,只是增加了人们低语的谈资罢了。
酒吧老板用擦玻璃的抹布擦了擦塞尔的肩膀,还请他到吧台后面去,他的夫人会弄些清水洗洗他的衣服,免得啤酒的味道渗到衣服里去。不过塞尔拒绝了。他非常谦和有礼,但是看得出,他想赶快离开这里。沃尔特看他好像不大舒服。
托比一直在拿戏剧说</a>事,喋喋不休地解释瑟智的坏脾气。他们和托比道了别,走进美丽的暮色中去了。
“他总是这样大吵大闹吗?”塞尔问。
“拉托夫?是,他以前也这样过,不过从来没有这么厉害过。以前没听说他还动手。”
他们碰到亚瑟赶回来接着喝酒,沃尔特问他那个捣乱的人怎么样了。
“他跑回家去了。”亚瑟给了他们一个大大的微笑,“就像离弦的箭一样。那个家伙比兔子跑得都快。”说完就回去喝酒去了。
“现在吃饭有点儿早。”沃尔特说,“我们走回家吧,沿着这条河和坡上的田间小路。今天的事真是抱歉,不过这种人,你工作中应该见多了吧。”
“嗯,我挨过骂。不过没被砸过。”
“我敢打赌,以前从来没人管您叫中西部来的路西法。可怜的瑟智。”沃尔特停下来,靠在磨房屋下面的小桥上,凝视着拉什莫尔河中余晖的倒影,“或许老话说得没错,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要是像瑟智对托比·塔利斯那样用情至深,一个人真的很难保持理智。”
“理智。”塞尔厉声说。
“是的。物体失去了平衡,我觉得就是丧失理智。”
塞尔盯着河水沉默了许久。河水潺潺流向小桥,然而在桥下突然被吸附在障碍物上形成漩涡,湍急了起来。
“理智。”他重复道,看着桥洞下漩涡状的河水四处乱溅。
“我觉得那家伙不疯。”沃尔特说,“就是缺乏常识。”
“常识是必需的品质吗?”
“是非常重要的品质。”
“有常识也不见得就能做对事。”塞尔说。
“恰恰相反。缺乏常识会给生活带来各种问题。大到战争,小到不愿意坐公交上层车厢都和缺乏常识脱不了干系。我看磨房屋里有亮光,玛塔肯定回家了。”
他们抬头看着这座浅色的大房子,它在余晖中隐隐发亮,像朵发着微光的白色花朵。屋里只有一盏灯亮着,在微暗的天色中,亮黄色的灯光照亮了房间临河的一边。
“莉兹喜欢这样的灯光。”塞尔说。
“莉兹?”
“她喜欢余晖中黄色的灯光。她觉得天一黑,灯光就会变成平淡无奇的白色了。”
第一次,沃尔特发现,他不得不斟酌一下塞尔和莉兹的关系了。这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他们之间还能扯上什么关系,因为他从来不介意莉兹和其他男人接触。他之所以不介意,并不是因为他有什么美德,而完全是因为他没把莉兹当回事。如果能够用催眠把沃尔特潜意识中那些不为人知的坏想法呈现出来的话,你会发现,他觉得莉兹一直过得不错。只是稍微琢磨了一下,沃尔特就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不过他一直自我感觉良好,从来不关心别人的想法(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品质,他才能在播报里胡说八道,烦透了玛塔,却让他红遍了整个英国),他顶多就会想当然地认为莉兹是爱他的,感到既高兴又满足。
他和莉兹认识太久了,熟悉到对她的一切都不会感到意外。他想当然地以为自己对莉兹无所不知。然而他连她喜欢余晖中的灯光这点小事都不知道。
而塞尔,新来的客人,却知道。
而且,他居然还记得。
一个小小的涟漪打破了沃尔特心中荡漾着沾沾自喜的平静水面。
“你见过玛塔·哈洛德吗?”他问。
“没有。”
“一定得去见见。”
“不过我看过她的演出。”
“噢。哪部剧?”
“叫《黑暗中行走》。”
“噢,是她出演的。她演得很好。演得最好的剧目之一,我觉得。”沃尔特转移了话题。他不想再谈论《黑暗中行走》。《黑暗中行走》是哈拉德的代表作,可也是玛格丽特·梅里厄姆的。
“我想我们现在没法拜访了吧?”塞尔抬头看着上面的灯光说。
“马上就到晚饭时间了,我觉得。玛塔可不是随便能见的人。我觉得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她才会住在离大家这么远的磨房屋里。”
“没准莉兹明天可以带我过来看看。”
沃尔特差点儿就说出口:“为什么是莉兹?”突然想起明天是周五,他一整天都要待在城里回不来,因为周五是他去电台宣传的日子。塞尔都记得他明天不在这里,他自己居然都忘了。他心中又荡开了一个小小的涟漪。
“当然。或者,我们可以邀请她来家里吃饭。她喜欢美食。嗯,我们最好离开这儿。”
然而塞尔仍站在原地,抬头望着河水边耸立的一排柳树。河水表面泛着白光,渐渐暗了下来。
“我知道了!”他说。
“知道什么?”
“题目。思路。主题。”
“书的,你是说?”
“是的。河。拉什莫尔河。我们之前怎么没有想到呢?”
“河!对呀!之前怎么就没想到呢?可能是因为它不光流经奥弗晒镇吧。不过它的确很值得写。泰晤士河和塞文河都不知道被写过多少遍了。写写拉什莫尔这条小河肯定也错不了。”
“它会给我们的书提供各种各样的素材吗?”
“当然。”沃尔特说,“再好不过了。它是从山里那村子发源的,那里多的是羊群、石墙和陡峭的山脉;接着,它会流经一片片田园,流过美丽的农场、高大的谷仓、最美的英国树木和村子里的大教堂;然后到达典型的英国集市威科姆,过去隶农们从这里跋山涉水去伦敦觐见理查德国王,现在他们赶着牛群上火车,好把它们兜售到阿根廷去。”沃尔特的手还没伸到胸前口袋拿着他的笔记本,就又放了下来。“接着是那一片片沼泽。要知道,成群的野鹅在夜空下飞过。还有大朵大朵的白云,在风中摇曳的小草。然后就到了米尔港,那里和荷兰差不多。和它身后的小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里有各种各样漂亮的建筑,港口停泊着渔船,还有进出港口的来来往往的车辆。海鸥、倒影、山墙。塞尔,这想法简直太棒了!”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写?”
“嗯,首先,我们打算怎么写呢?”
“我们需要弄条船吗?”
“有个平底船就行啦。或是桥下宽敞的地方开个小艇。”
“平底船,”塞尔疑惑地说,“那不是射鸭子用的吗?”
“差不多吧。”
“听上去感觉不大方便。不如独木舟。”
“独木舟?”
“是啊。你会划吗?”
“我就小时候在观赏水池里划着转过圈。仅此而已。”
“噢,好吧,至少你划过。一会儿就能上手。我们从上面什么地方出发,划着独木舟?嘿,这主意简直太棒了。题目都有了,《拉什莫尔河之舟》,韵律和谐,就像《铁血金戈》和《中国油灯》一样。”
“第一站我们应该走着去,羊村,大概从那儿走到奥特利。我觉得奥特利那儿应该有独木舟。上帝保佑,我觉得坐在独木舟上可不舒服。我听说源头是田里的一汪泉水,我们可以带个小包,从那里出发,步行到奥特利或是卡博尔,再从那里划船去海里。《拉什莫尔河之舟》,的确,听上去不错。我明天去城里的时候会去找一下科马克·罗斯,和他说说这个想法,看看他能不能帮上什么忙。如果他不感兴趣,还有其他六七个人巴不得能帮帮我们。不过罗斯是拉维妮娅的人,所以如果他愿意,我们还是得用他。”
“他当然会同意。”塞尔说,“你和英国的贵族差不多,不是吗?”
不过这话听上去更像是恭维。
“我其实应该把这个机会留给德纳姆出版社。”沃尔特说,“我那本农场生活的书就是他们出版的。不过因为插图的问题,我和他们吵起来了。那些插图太差劲了,严重影响了书的销量。”
“我猜,那是在你电台播报宣传之前吧。”
“嗯,没错。”沃尔特走下桥,继续朝田间小路和晚餐走去,“在农场的书之后,他们的确拒绝出版我的诗,我正好可以把这事当托词。”
“你还写诗?”
“谁还不写几首?”
“我就不写。”
“笨死了。”沃尔特友善地说。
他们又回到正题,讨论起怎么在拉什莫尔河实施他们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