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格兰特探长

3个月前 作者: 约瑟芬·铁伊
    巴克警长伸出他仔细修剪过的手指,按响桌子底下白色的呼叫电铃,一直按到手下出现在面前。


    “告诉格兰特探长说我要见他。”巴克警长吩咐道。这位手下本想在他面前展示自己毕恭毕敬的一面,无奈最近身形过于肥胖,为了保持平衡,身子不得不微微往后仰,于是鼻孔朝天,完全就是一副傲慢无礼的模样。自知事与愿违,手下悻悻退出去传达消息,把心中的难堪埋藏到绝情的文件堆里。不一会儿,格兰特探长来到警长的办公室,两人愉快地互相问候。看到格兰特,警长脸上的阴霾不觉地消散了。


    先不说格兰特素来恪尽职守,睿智果</a>敢,要再举一个优点,那就是看不出来他是个当警察的。中等身高,体格偏瘦,而且他还——这么讲,如果我说衣冠楚楚,你肯定立马联想到服装店橱窗里的陈列人体模型,想着他在人群中格外显眼,那不是格兰特;但如果你能想象一个人穿戴讲究,而又有不同于服饰模型的那种,那便是格兰特了。这么多年来,巴克一直在努力模仿他下属的衣着品位,却差强人意,顶多算是打扮得过于用心了。他在衣着上,就像在很多其他事情上一样,也是实在缺乏天赋。他是个刻苦耐劳的人,但这是对他最糟糕的评价。一旦投入工作中,共事的人都得跟他一起卖命,最后大家都情愿这个人不要来到这世上。


    他用羡慕的眼光看着格兰特,不带一点嫉恨,看着自己的下属一大早神清气爽的样子——昨晚他被坐骨神经痛折腾得几乎一夜没睡,然后就来干活了。


    “高尔布里治警局麻烦大了,”他说,“事实上,整条高尔街暗地里都认为背后有一帮人在搞鬼。”


    “是吗?有人被耍了?”


    “倒是没有,不过昨天晚上那起案子已是近三天来他们那一片的第五桩命案了,警局上下都受够了。他们希望我们能接手昨天的案子。”


    “什么案子?剧院排队那起吗?”


    “没错,就由你来负责调查。开始忙吧,你可以叫威廉姆斯帮忙,我想让巴伯去一趟伯克郡跟进纽伯里的盗窃案,那边要请人家帮我们的忙,少不了多恭维几句,我觉得巴伯要比威廉姆斯更会说。就这样,现在立马出发去高尔街吧,祝你好运。”


    半小时之后,格兰特询问过高尔布里治的法医。是的,那名男子在送到医院之前就已经身亡,法医说。凶器是一把短小,但极其锋利的匕首,从男子背脊的左侧插入,下手迅猛凶狠,以致刀柄紧紧地压着衣服,所以血液才没有淌出来,只能在伤口周围慢慢渗出。在他看来,从男子遇害到被发现之间,已经有相当一段时间了,可能十分钟甚至更久,一直到排在他前面的人移动,他才失去支撑,倒在地上。在那样水泄不通的地方,即便他不动也会随人流被推着向前走。事实上,如果一个人本来就想挤进混乱的人堆里面,压根就不可能倒下。他觉得很有可能男子也没有意识到自己遇到刺杀。在那样的场合下,难免会推推挤挤,多少会造成意外的伤害,突然的一下痛感又不是很强烈的碰撞自然也就置之不理。


    “那刺杀他的凶手呢?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


    “没有,只知道这家伙应该很强壮,而且是个左撇子。”


    “不可能是女人?”


    “应该不是,凭一个女人的力量,不足以把刀使成这样子。你想想看,当时连摆动后臂的空间都没有,凶徒只能直接出手。因此,绝对是男人所为,而且手法干净利落。”


    “死者本人的情况如何?”格兰特问道,他想听听科学人士对于案件不管哪一方面的看法。


    “了解得不多。面色圆润——大概生活颇是滋润,可以这么说。”


    “醒目机灵吗?”


    “是的,像个聪明人,我认为。”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是指,他做什么工作?”


    “不,这我可以自己查出来。我想你会称为,什么样的——性格?”


    “噢,性格方面。”法医思索了一下,疑惑地看着发问的格兰特,“这,谁也说不准——你懂我的意思吗?”格兰特表示认同他的说法,随即法医又说:“但我应该会把他归为‘注定一事无成’的那一类吧。”他挑着眉毛试探对方的反应,确认没有问题之后补充道:“光从相貌上看,感觉历经磨炼,但看他的手,又觉得没干过多少正事。你自己等会看看就明白了。”


    他们一同来到尸体跟前,死者是一名三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金发褐眼,体形瘦削,身高中等。他的双手,和法医所描述的一样,五指修长,没有操劳的痕迹。“估计是经常站着,”法医瞥了男子的脚一眼,“而且走路时左脚脚趾向内弯曲。”


    “你认为袭击者对人体解剖有没有了解?”格兰特问。难以相信一个如此小的刀口就能让男子丧命。


    “刀法还不到一个外科医生那么精准,如果你是这个意思。至于解剖学,基本上在战争中存活下来的人,都多少知道一点。可能是侥幸的一刀——我只能这么说。”


    格兰特谢过法医之后,便和高尔街的警察进行交接工作。桌上放着仅有的几件遗物,是从死者口袋中找到的,格兰特看到不由得一阵沮丧。一条白色棉质手帕,一小堆零钱(半克朗硬币两枚,六便士硬币两枚,一先令一枚,一便士四枚和半便士一枚),此外,出人意料地,有一把配发的左轮手枪。手帕已经发黄了,但上面没有任何的洗衣标签和商标字母。手枪是满膛的。


    在一片令人窒息的沉默中,格兰特仔细地检查留下来的证物。“衣服上有洗衣标签吗?”他问。


    没有,什么标记都没有。


    也没有人来认领尸体?连过问的人也没有?


    除了那个疯了的老妇人,但警察发现,每次有受害者她都会来认领。此外,一个也没有。


    好吧,他得亲自看看死者的衣物。每一件他都彻彻底底地检查过了。帽子和鞋子都已经很旧了,鞋匠的名字原本印在了鞋子的衬里,但穿得太久,已经磨掉了。帽子当初购自一个在全伦敦和全国各省都有分店的品牌。鞋帽的做工都很好,虽然旧,但都一点没破。蓝色的西服以及外面灰色的大衣剪裁合体,颇为时尚。男子身上所穿的是质量上等但不太昂贵的亚麻布料,衬衫更是时下流行的款式。这身穿着打扮,实际上,像属于一个要么对服饰潮流感兴趣,要么混在时尚圈子里的男子。也有可能是个男装店的销售员。和高尔布里治的警员说的一样,没有任何的洗衣标签。这意味着,一种可能是男子有意要隐藏自己的身份,另一种可能是他习惯在家里清洗衣物。由于看不出来有把标签抹掉的痕迹,后者成为更合理的解释。可另一方面,西服上的商标名称却被刻意地剪掉了。这一点加上死者少得可怜的遗物都一致指向,男子在试图掩饰自己的身份。


    最后——那把匕首。造型小巧细长,阴险邪恶。银制的刀柄,大概三英寸长,刻着几个蓄有胡子,身穿长袍的圣徒人像,涂上了色彩明亮的瓷釉,有如基督教国家中那些装饰精美的神像。总之在意大利和西班牙南岸类似这样的玩意儿随处可见。格兰特小心翼翼地把它拿在手上。


    “这东西有多少人碰过?”他问。


    男子送到医院,一取出来,警方就带走了。之后就没有人再碰过。但得知指纹检测结果显示一片空白的时候,格兰特脸上满意的表情立马暗了下来,光亮的圣像表面上竟然没有半点手印。


    “就这样吧,”格兰特说,“我把这些东西带走,再继续看看。”他交代威廉姆斯去取受害者的指纹,还有把手枪拿去检验分析。以他的角度看,只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手枪,这年头,对英国人来说,接连不断的战争就跟落地大摆钟一样随处可见。可就像前面所说,格兰特喜欢听取权威的意见。他自己一个人坐上出租车离开,打算用这天剩下的时间,探访案发现场最靠近受害者的七位证人。


    出租车四处穿行,他放任思绪游走,回到那天晚上。他不抱一丝希望,这几个人能够给他提供什么有用的信息。最开始他们个个异口同声地表示对男子一无所知。想必现在也不可能有什么改变。再者,要是有人之前看到过死者身旁的同伴,或是察觉有任何不对劲,他们肯定想都不想就会说出来了。凭格兰特的经验,这样的情况下,有九十九个人说的都是无关紧要的话,剩下的一个,无话可说,沉默不语。还有,法医说了,男子被发现之前就已经遇害有一段时间了,凶手不可能在杀了人之后,还留在被害人附近等着被发现。就算凶手选择留下来虚张声势混淆视线,以他和死者之间的关系,也很容易让身边有警觉的人起疑——一心要保护自己的人,往往都很机敏。不对,行刺的人肯定早已逃离了队伍。他必须把当天曾经注意过死者,并且记得死者生前跟什么人有过交集的目击者找出来。当然了,有可能最后发现两人之间没有过任何交流,凶手默默地在男子背后排队,事情一完,神不知鬼不觉地溜走了。如果是这样,找一个看到有人中途离开队伍的人,应该不会太困难。可以找媒体帮忙解决。


    路上的余暇,他在想凶手会是什么模样。英国人绝对不会使用这样的凶器。如果一定要用铁器,他会拿把剃刀割喉。但按他的习惯,应该会用棍子,没有棍子的话,直接开枪。这起谋杀策划精密,下手狡黠,有别于英国人一般的思维方式。整个作案过程笼罩着一股地中海东部黎凡特地区的阴柔气息,或至少凶手带有很多那里的生活习惯。或许是名船员。一个常到地中海港口的英国船员可能会这么做。然而,作为一名船员,可能在排队的人群里作出如此周密</a>的部署吗?他更像会等待夜深时分,在一条深巷中下手。格兰特脑海里浮现出一个黎凡特人的影像。英国人直截了当,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殴打事件通常不会太棘手。


    这不由得促使格兰特思考凶手的杀人动机,最常见的几个:偷窃,报复,嫉妒,恐惧。首先排除第一个,当时人群密集,行窃老手犯不着动用暴力,轻而易举就能把男子的口袋翻个十遍八遍。报复或嫉妒?可能性最大——众所周知,黎凡特人情感比较脆弱,你冒犯他们一次,他们就会记恨一辈子,你朝他们爱人不经意地微笑,他们就会发狂。男子那双褐色的眼睛——无可置疑,惹人心动,难道是插足于一个黎凡特人和他的情人之间吗?


    不知怎的,格兰特否定了这一想法。他不是丝毫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性,只是,觉得与此无关。剩下还有恐惧。那把装满子弹的手枪是否为偷偷在背后刺杀他的凶手而准备?死者是否原本打算当场射杀那个黎凡特人?凶手是否早已预感不妙,因恐惧而先下毒手?还是反过来?死者想把无补于事的手枪带在身上以防不测?可是,至今身份不明的死者似乎故意隐藏自己的身份,这么看,口袋中满膛的手枪预示着这是一起自杀事件。但如果他想自杀,为什么要推到看完表演之后?还有什么原因会诱使一个男子掩饰身份?被警察给盯上了——通缉犯?想枪杀他人又担心来不及逃逸所以刻意隐姓埋名?都有可能。


    格兰特暂且假设死者和黎凡特人之间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两人间的熟悉程度足以相互产生摩擦,起码这样的猜想合情合理。格兰特心中已经勾勒出凶手的形象,所以对地下团伙一说保留意见。根据他过往的经验,抢劫、勒索、用尽各种龌龊的手段来牟取利益而一无所得才是地下团伙的风格。加之,目前伦敦的地下团伙还不至于这般嚣张放肆,他希望以后也不会。他早就厌倦了乏味的逮捕命令。相较而言,一场头脑与情感的较量来得更有意思。就像黎凡特男子和无名死者一样。不管怎么说,他得先查出那个身份不详的男子到底是什么人——以此往下追踪凶手。尸体为何无人来认领?当然,现在为时尚早。随时都可能有人过来认领。毕竟,对于认识他的人来说,不过就只“失踪”了一个晚上,自己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夜不归宿都还没找回来,哪里会那么多人第一时间赶过来跟一个被杀的男子相认。


    格兰特按照原先的打算,顺利地探访了那七位证人,他对他们格外地耐心和周到,同时也保持着警惕。他不期望能直接在他们身上获得什么信息,但想跟他们面对面地交谈,好总结出大家所说的话。他发现所有人都在忙各自的事情,除了詹姆斯·拉特克里夫太太,事发之后她精神受到惊吓,卧倒在床,有位医生陪护在身旁。她的妹妹——一个可爱的女孩儿,头发呈蜂蜜色——接待了格兰特。她走进客厅,就目前的状况,无论是哪个上门来找她姐姐的警察,都能感受到她的不悦。不过,警察真的出现在面前时,她还是一脸惊讶,不觉地多看了一下他的证件。格兰特表面微微一笑,心里觉得甚是有趣。


    “我知道你不想看到我,”他抱歉地说道——并不全是客套的语气——“但我希望你能让我和你的姐姐谈一谈,就两分钟。你可以站在门外计时。或者一起进来也没问题,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的对话不涉及任何的机密。只是我负责调查这起案件,我有职责跟当天晚上离死者最近的七位证人见面了解情况。如果我今晚就能排除他们的嫌疑,明天就可以调查新的线索,这将非常难得,不知你意下如何?虽然只是小小的例行公事,不过会对我有莫大的帮助。”


    如他所愿,这番说辞取得了成效。女孩儿稍微犹豫了一下说道:“那我进去试试看能不能说服她。”她肯定替格兰特说了不少好话,因为出乎他的预料,女孩儿很快就回来了,把他带到她姐姐的房间里。格兰特向她了解情况时,她泪眼婆娑地坚称男子倒地之前,自己压根儿就没注意过有这么一个人,蒙眬的双眼不停好奇地打量着格兰特。她用手绢紧捂着嘴,格兰特希望她可以拿下来一会儿。嘴巴比眼睛会流露得更多,他深信不疑,尤其是女人。


    “死者倒下时你站在他的身后,是吗?”


    “是的。”


    “他旁边站着什么人?”


    她记不起来了。所有人都一门心思挤进剧院,谁也没在意别的事情。何况平常在街上,她也很少注意别人。


    “抱歉,”格兰特临走前她颤抖着说,“我也希望有我帮得上忙的地方。那把刀一直在我脑海挥之不去,我愿意尽我所能协助警方将凶手绳之以法。”格兰特告辞出门后,就把她暂搁一边。


    下一个目标是她的丈夫,格兰特要专程到城里去找他——本来可以把他们七个一起召集到警察局,但他想看看案发后的第一天他们都在忙些什么,这会更有帮助。当时排队的人都乱成一团,他说,大门打开了,彼此对周围的人变得跟原来不一样。他记得,站在死者旁边也就是他前面的男人,是四个人一块来的,也一起离开。他,跟他的妻子一样,在男子倒下之前也是什么都不知道。


    和其余的五个人都见过面后,格兰特认为,他们同样地无辜,也同样地对案件没什么用处。没有一个人注意过死者。这倒让格兰特多少有点意外。怎么会没有一个人对他有印象?他应该一直都站在那儿的。若要有人插到队伍的前头,肯定引来众人的唾骂。再来,即使是最没有观察力的人,对身边的事物再无心装载,至少也能回想起一二。格兰特回到警局仍百思不得其解。


    格兰特向媒体发出了一则消息:如果有人案发当晚曾看到一名离队的陌生男子,请速与苏格兰警局联系。还把死者详细的外貌描述登了上去,向公众尽可能详尽地交代了目前调查的进展情况。接着传唤威廉姆斯,了解他那边的情况。威廉姆斯汇报说,已经根据指示拿到了死者的指纹并送去鉴定,但警方没有这个人的记录,作案档案里找不到匹配的指纹。枪械专家在死者口袋里的左轮手枪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可能是把二手枪,有明显的多次使用痕迹,无疑是把杀伤力强大的武器。


    “哼!”格兰特嗤之以鼻。“专家啊专家!”威廉姆斯笑笑。


    “他确实是说没什么特殊之处。”他回忆说。


    然后他说,在给专家分析之前他已经拿手枪去做过指纹检测,大部分都已经拍过照取证了,现在就等结果出来。


    “好小子,”格兰特称赞道,手上拿起死者的指纹样本,走进警长的办公室。他把一整天下来的情况报告给了巴克,他提到这一次不像是典型的英国犯案,但还是保留了觉得凶手很有可能是外国人的猜测。


    “我们手头上仅有的几条毫无头绪的线索,”巴克说,“除了那把匕首,和实实在在的犯罪相比,目前倒更像小说里的情节。”


    “我也有一样的感觉,”格兰特回应,他随口说道:“我很好奇今天晚上还会有多少人到沃芬顿剧院排队。”


    巴克思考着这个饶有趣味的问题,此时威廉进门,答案也就无从知晓。


    “长官,这是手枪的指纹。”他简洁地说道,把文件放在桌上。不怀多大希望的格兰特拿起来,和刚才顺手携带进来的死者指纹样本进行比照。可很快,一条意想不到的线索忽然冒了出来,让他为之一振。手枪上有五个指纹清晰可辨,不完整的还有很多,但无论完整与否,都没有一个是属于死者的。文件中附了一份指纹鉴定科的报告,所有的指纹都查不到有任何的记录。


    格兰特返回自己的办公室,坐了下来陷入沉思。这意味着什么,这个结果对案件又有什么帮助?难道手枪不是死者的?或许,是借来的?可即便是借的,毕竟在死者身上发现的,肯定也会留下一点蛛丝马迹。或是说手枪根本不是死者的?有人偷偷摸摸地把它放到死者的口袋里?但一支这么沉重这么起眼的满膛手枪,要毫不被人察觉地放进去,基本做不到。不对,人活着的时候做不到,但是——被刺杀之后再放进去就没问题了。只不过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做?任由思绪蔓延,仍然无法捕捉到答案。他解开包裹着的匕首,放置在显微镜下观察,却依旧无法看到一线突破的希望。已经束手无策,他打算出去走走散散步。才刚过五点钟,去一趟沃芬顿剧院,找昨晚剧场后排的门卫聊聊。


    傍晚晴朗的天空抹上了一片淡黄,夜色渐渐降临,伦敦城拉起了浅紫色的天幕。格兰特深深地呼吸着空气。春天来了。一旦把那个黎凡特凶手缉拿归案,他要设法离开一阵子,实在不行,就请个病假,然后去钓钓鱼。去哪里好呢?钓鱼的话,苏格兰高地会是最佳选择,只是钓鱼以外,附近真的无聊透顶。他会去特斯特吧,或许,就位于斯多可布里治。钓鲑鱼是没什么好玩的,但那有一家温暖闲适的小酒吧,是个消遣胜地。还可以骑骑马,在草坪上策马驰骋。春色宜人的汉普郡——美不胜收!


    他沉溺于幻想中,步伐轻快地沿着河堤散步,暂时忘掉所有的烦恼。这是格兰特的行事方式。而巴克奉行的格言则是:“三思三思再三思!日思夜想,最后定能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对巴克来说管用,但放到格兰特身上就行不通。他曾反驳说,一味地思考最终导致他无法思考,满脑子想的都是下巴疼痛,并非是开玩笑的。遇到难题的时候,他发现,若是一头扎进去,反而会陷入困局,停滞不前。所以每当走不下去,他放任自己进入一种自称“闭目养神”的状态,缓冲之后,重新“打开”思路,通常都能产生新的不同见解,看到不曾发掘的角度,让原本的问题有了新的方向。


    那天下午沃芬顿剧院有场音乐会,但他去到现场时,前场空无一人,后场人迹寥寥。门卫的人在剧院里,但具体哪能找到他,谁也说不清。傍晚之前他貌似在忙各种繁杂的活儿。几个送信者气喘吁吁地在剧院里来来回回都报告说:“警官,抱歉,没看到他。”格兰特自己也加入搜寻的行列中,最后在舞台后面阴暗的走廊上发现了他。格兰特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说明了来意,因自觉能够助警方一臂之力,门卫显得扬扬得意。他平常对那些舞台上的贵族人士都只能远远地表达敬意,但却不是每一天都有机会碰到大人物,而且今天还是对他和善有加的刑事调查部的探长。他笑容满面,不停地转动帽檐儿,拨弄胸前的绶带,往裤管上擦干濡湿的手心,只要能取悦探长,他估计会说出当晚看到队伍里有只猴子在排队那样的话来。格兰特心底暗暗哼了一声,但他已经能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形于色,以旁观者的姿态看待一切,煞有介事地欣赏起这老头儿的戏码。本着作为一个专职警探的第二本能,他预料到又是一次无果的谈话,当他正准备礼貌地向门卫告别,传来一个引人注意的声音,“是格兰特探长,你怎么来了!”循声望去,只见蕾伊·马克白穿着演出服,看来是正要去往更衣室。


    “在找工作吗?恐怕在这个点上连个跑龙套的角色都捞不到啦。”她浅笑着揶揄格兰特,迷蒙的眼睑下她灰色的瞳孔友好地看着他。上一次碰面已经是一年前的事了,那时有个阔绰的爱慕者送了她一个价值不菲的梳妆盒,结果被盗了,虽然自此之后未曾谋面,但显然蕾伊依然还记得格兰特。尽管他觉得没什么,还是拿出他素来冷静的一面,笑着回应她。格兰特解释说为公事而来,蕾伊脸上的笑容顿时消失了。


    “啊,那可怜的家伙!”蕾伊说,“说起来,”她把手搭在格兰特的胳膊上,立马补充道:“你是不是整个下午都在问话调查啊?那肯定口渴了,上我那儿喝杯茶吧。我的用人在,她会给我们泡点茶的。你看,我们正在打包呢。没想到我们这么久没见了。”


    她把格兰特带到更衣室,里头有一半装上了镜子,还有一半摆满了衣柜。看上去更像一家花店,倒是不像设计来给人居住的房间。她拿起一束花轻轻地摆动。


    “我家的公寓已经放不下了,这些只能先放在这。物管挺友善的,但他们通知我,他们确确实实已经收不下了。我总不能像办丧礼似的说,‘不要再送花了’,那太让观众伤心了。”


    “而且大多数人也只能够这样来表达自己的心意。”格兰特说。


    “是啊,我明白,”她说道,“我不是说不感激他们,只是多少有点承受不起了。”


    茶送过来了,蕾伊起身给格兰特倒茶,女佣从铁皮罐头里取出酥饼,为他俩准备点心。格兰特缓缓地搅拌着茶杯,蕾伊给自己也倒了杯茶,格兰特突然怔了怔,像个被吓了一跳的骑马新手一脚踢到了马嘴上。她竟是个左撇子!


    “我的天啊!”他心中喃喃咒骂,“你不是应该休息,而确实是需要休息一下了。你究竟想说什么啊?全伦敦得有多少个左撇子,你这就莫名地紧张了?”


    “原来你是左撇子啊!”他只好说点什么来打破沉默,脑子的第一反应让他脱口而出。


    “是啊。”她漫不经心地回答说,又理所当然地问起案子调查的情况。格兰特把次日将刊登在媒体上的内容一一地告诉了她,作为案件中最让人觉得离奇的部分,他特别提到了那把匕首。


    “刀柄上画着一个小小的圣徒人像,涂了红蓝相间的瓷釉。”


    蕾伊·马克白平静的眼神突然闪了一下。


    “什么?”她不由自主地问道。


    他几乎脱口而出:“你见过类似的玩意儿?”又硬是把话咽了下去。他知道她肯定不会承认,而且这样不就泄露了自己目前还没掌握任何有力的线索。于是他又重新对匕首描绘了一遍,她说道:


    “圣徒人像!怪有趣的!和凶手的形象多不相符啊!可是,摊上了像谋杀这样的大事,我想也需要有人为你好好地祈祷祈祷。”


    她冷静而优雅地伸出左手,为他添茶,格兰特注视着她有力的手腕和不动声色的举止,琢磨着自己的想法是否太过不切实际了。


    “绝不是,”另一个自己的声音响起,“可能在这种古怪的地方你的鉴别力下降了,但还不至于到胡思乱想的地步。”


    他们开始讨论美国,是为格兰特所熟悉的国家,也是蕾伊出行的第一站。他动身离开的时候,真诚地感谢了她的招待。其实他心思完全不在茶点上,也不在意是否过了晚饭时间。他出来之后向门卫借火点了一根烟,门卫又开始滔滔不绝,而他从中得知,当晚马克白小姐从六点钟就待在更衣室里,直到第一场演出就绪,叫场的跟班才把她请出来。门卫夸张地挑了挑眉,告诉格兰特说,莱辛先生也在那儿。


    格兰特笑着点了点头,离开了。可在返回警局的路上,他脸上的笑容退去了。在蕾伊·马克白眼中闪过的到底是什么?不是恐惧。莫非她认出了什么?是的,一定是认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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