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风·梦

3个月前 作者: 中岛敦
    ひかりとカゼとゆめ


    本篇收录于一九四二年七月十五日出版的作品集《光·风·梦》之中。本篇以一段叙述夹一段主人公日记的方式,描述了英国作家史蒂文森在萨摩亚的生活。


    一


    一八八四年五月的某个深夜,三十五岁的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 [1] 在法国南部耶尔 [2] 的一家客栈里,突然咯血,情况十分严重。面对匆匆赶来的妻子,他用铅笔在一张纸条上写了两句话给她看:“别怕。就这么死去,也太轻松了。”


    因为此刻的他,满口是血,已经说不出话来了。


    在此之后,他就不得不为了寻找合适的康复疗养地而四处奔波。


    先是在英国南部的疗养胜地伯恩茅斯住了三年。后来有医生建议:“不妨去科罗拉多住一阵子试试。”听了那医生的话之后,他便横渡了大西洋。可对于美国,他也不满意,于是想到去南洋试试看。坐上七十吨纵帆船,历时一年半,途经马尔克萨、帕乌摩兹、塔希提、夏威夷、吉尔巴托岛,最后于一八八九年年底,到达了萨摩亚 [3] 的阿皮亚港。海上航行的生活十分惬意,各个小岛上的气候也都舒适宜人。史蒂文森那个被他自嘲为“仅剩下咳嗽和骨头”的身体,总算有所康复。他打算在此地落脚,故而在阿皮亚郊外买了一块四百英亩大小的土地。当然,此刻的他尚未想到要终老此地。事实上就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他就将已买下的土地的开垦和建筑等事暂托他人,自己却去了澳大利亚的悉尼。他想在那儿搭便船回一趟英国。


    然而,不久之后,他不得不在一封给英国朋友的信中如此写道:


    “……说实话,我想我顶多只能再回一次英国了。而那一次,恐怕就在我死的时候。因为只有在热带,我才能勉强维持健康。即便是身处亚热带的这里(新喀里多尼亚),我都会立刻感冒。在悉尼时,我还咯血了。至于回到浓雾弥漫的英国,我现在是连想都不敢想了。……我很悲伤吗?是的。我在英国有七八个朋友,在美国有一两个朋友,不能与他们见面,令我十分难过。可如果不考虑这些,我倒是更喜欢住在萨摩亚的。海洋、群岛、土著,岛上的生活与宜人的气候,应该会给我带来幸福的吧。至少我绝不认为此次的‘放逐’是不幸的……”


    同年十一月,他终于恢复健康,回到了萨摩亚。此时,土著的木匠已经在他买下的土地上,搭建了一所临时居住的小房子,而正式的主体建筑,则一定要白人木匠才能完成。在此之前,史蒂文森和妻子芳妮就住在这所临时的小屋里,亲自监督土著开垦土地。那儿地处阿皮亚市以南,相距三英里,位于休眠火山瓦埃阿的半山腰,是一块有着五条溪流、三挂瀑布以及几道断崖峡谷的海拔六百到一千三百英尺的高地。当地的土著称此地为瓦伊立马,即“五条河流”的意思。


    要在这块有着苍翠茂密的热带树林,并能极目远眺浩瀚无垠的南太平洋的土地上,凭借着自己的力量,砌下一块块生活的基石,这让史蒂文森感到了童年时摆弄盆景一般的、无比单纯的快乐。那种用自己的双手,以最直接的方式来支撑自己生活的意识——住在自己打桩盖起的房子里,坐在自己拿着锯子参与制作的椅子上,随时品尝着自己锄过的田里长出的蔬菜、水果——使他恢复了如同童年时观赏桌上那亲手制作的小手工那样的自豪感。搭建房子所用的梁柱、木板,以及每天所吃的食物,都是知根知底的。——就是说,这些木材全都是从自己的山上砍伐来的,并在自己的眼前加工成型;这些食物出自哪里也全都一清二楚(这个橘子是从哪棵树上摘下的,这串香蕉是从哪块田里采来的)。这一切又让从小不是母亲做的饭菜就不放心吃的史蒂文森,感到无比的欣慰和放心。


    如今的他正实践着鲁滨逊·克鲁索,或沃尔特·惠特曼的生活。


    热爱太阳、大地和生命,


    蔑视财富,对乞丐有求必应,


    将白人的文明看作一大偏见,


    与没受过教育却强劲有力的人一起昂首阔步。


    在和煦明媚的清风、阳光里,


    感受因劳动而汗流浃背的皮肤下,


    那血流奔腾的快感。


    抛却唯恐他人嗤笑的顾虑,


    只说真正想说的话,


    只干真正想干的事。 [4]


    这,就是他的新生活。


    二


    一八九〇年十二月×日 [5]


    五点钟起床。黎明时分的天空呈现出美丽的鸽肚白色。不一会儿,又渐渐地变成了金黄色。遥远的北方,森林、市镇的那一边,大海如同镜面一般闪闪发亮。然而,环礁以外,似乎依旧怒涛汹涌,白沫飞溅。侧耳静听,果然是涛声阵阵,犹如地鸣一般。


    六点钟不到,用早餐。一个橘子。两个鸡蛋。边吃边心不在焉地看了看阳台下面,发现正下方有两三棵玉米摇晃得厉害,颇觉蹊跷。正看着,一棵玉米竟然倒下了,“呼”地一下就淹没在浓密的叶丛里。我立刻下楼,冲进田里,只见两头小猪,慌慌张张地逃走了。


    对于猪的恶作剧,我简直毫无办法。这里的猪跟欧洲那种已被文明阉割了的猪,是完全不同的。野性十足,或许也可说成是勇猛、壮美吧。以前我总以为猪是不会游泳的,可南洋的猪分明个个都是游泳健将。我亲眼所见,一头大黑猪竟能游出五百码远去。它们很聪明,甚至还掌握了将椰子晒干后将其砸开的技巧。有些凶猛的,还会咬死小羊。为了对付这些猪,芳妮每天都疲于奔命,焦头烂额。


    六点到九点,工作。写完了前天开始动笔的《南洋来信》的第一章。放下笔,马上就去除草。一批土著青年被分成了四组,分别从事种田和开路的工作。斧砍声。烟草味儿。在亨利·西梅莱的指挥下,活儿干得有声有色,进展迅速。亨利本是萨维伊岛酋长的儿子,是个带到欧洲去也绝不丢人的好小伙儿。


    我在矮树篱笆中找出“咬咬草”(或称“叮叮草”)之丛生处,将其清除。这种草才是我们真正的大敌。这是一种敏感到令人恐惧的植物,有着异常狡猾的知觉——被风吹动摇晃或被别的草叶碰到时,它无动于衷,毫无反应。可只要人稍稍触碰一下,它就立刻闭合叶片。缩紧之后就像黄鼠狼似的“咬”住不放。它的根也十分厉害,会像牡蛎“叮”住岩石似的,牢牢地缠住土地或其他植物的根。对付完“咬咬草”之后,我又矛头直指野生酸橙。我赤手空拳的,结果被这厮的尖刺和富有弹性的吸盘弄得伤痕累累。


    十点半,阳台上响起了海螺声。午饭——冷肉、木犀果、饼干、红葡萄酒。


    饭后,我想作首诗,可怎么也弄不好,便吹了一会儿六孔竖笛。一点钟过后,又跑了出去,开拓通往瓦伊特林卡河岸的道路。我手持利斧,独自深入密林。头顶上,尽是些枝叶交叠、密密层层的巨树,巨树。这些巨树的枝叶缝隙里,不时透出白色的,近乎银色的,闪亮着的天空。地上也随处都是躺倒了的巨树,阻挡着去路。奋力往上攀着的,悠然下垂着的,纠缠在一起的,连结环套着的,各种各样的葛藤,简直是泛滥成灾。还有冠状腾起的兰花类植物。肆无忌惮地摊开触手的蕨类植物。巨大的白星海芋头。对于嫩树枝,只要手起斧落,便可“咔嚓”一声,十分痛快地将其斩断。而那些坚韧的老树枝,就不那么容易对付了。


    寂静。除了我的斧声外,什么都听不见。如此繁华的绿色世界,又是多么的孤寂啊!大白天里的巨大沉默,又是多么的吓人!


    突然,从远处传来了一个沉闷的声响。紧接着,又传来了一个短促、尖利的笑声!我感到后背一阵发凉。头一个声响,也许是什么回声吧。那笑声呢?莫非是鸟叫?这里的鸟儿很怪,叫起来,声音跟人差不多。日落时分的瓦埃阿山上,鸟叫声此起彼伏,却如同小孩子的叫唤声。然而,刚才那一声,又与之不尽相同。到最后,我也没搞清楚这声音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回家路上,脑海里忽然冒出了一个创作构思。一个以密林为舞台的浪漫剧。这个念头(以及其中的某个场景)如同子弹一般贯穿了我的身体。到底能不能弄成,还不知道。暂且先将其放在脑袋的某个角落里,让它慢慢发酵吧。就跟孵小鸡儿似的。


    五点钟,吃晚饭。炖牛肉、烤香蕉、放了菠萝的拉克雷特干酪。


    晚饭后教亨利英语。话虽如此,其实是用英语换他的萨摩亚语。每天傍晚的这些课程是如此的沉闷,真搞不懂亨利是怎么挺下来的(今天是英语,明天是初等数学)。即便是在贪图享乐的波利尼西亚中,他们这些萨摩亚人也是特别欢快的。萨摩亚人不喜欢强迫自己。他们所喜欢的,是唱歌、跳舞、穿漂亮衣服(他们是南太平洋上的花花公子)、洗冷水浴和喝卡瓦酒 [6] 。还有就是,说笑、讲故事、玛琅伽——年轻人成群结队地从一个村子涌到另一个村子去游玩。所到之处,村里人还必须用卡瓦酒以及歌舞来款待他们。萨摩亚人的快乐天性,真是没边儿,甚至在他们的土语里根本就没有“借钱”或“借”这样的词汇。近来所用的,是从塔希提那边借来的。因为萨摩亚人觉得借东西太麻烦了,想要的话,就直接要过来。所以自然就没有与“借”相关的词汇了。“要”“讨”“勒索”,这方面的词汇倒是挺多的。并且,根据所“要”的物品的种类——鱼、芋头、龟、席子等,分门别类,各用各的。


    此外,还有一个悠闲得没心没肺的实例——身穿奇妙囚服的犯人在被迫修路时,他们的族人会身着盛装,手提食物前去探望。结果就在施工现场铺开席子,摆开酒宴,喝酒唱歌,快快乐乐地度过一天。如此乐天性格,简直近乎痴呆!


    但是,我们的这位亨利·西梅莱君,与他的同族人似乎有所不同。他从不得过且过,身上有一种追求组织性的倾向。真是波利尼西亚人中的另类。与他相比,身为白人的厨师保罗等人,在知性层面上反倒差了一大截。


    可要说起负责饲养家畜的拉法埃内,则又是个典型的萨摩亚人。萨摩亚人原本就生得体格健壮,这个拉法埃内估计身高也有六英尺四英寸吧。可他空有一个大个子,却是又蠢又笨的可怜虫。这个形同赫拉克勒斯、阿克琉斯的大汉,却总是娇声娇气地喊我“爸爸,爸爸”,真让人受不了。他十分害怕幽灵,天一黑,就不敢到香蕉地里去了(通常,波利尼西亚人说“他是个人”,就是“他不是幽灵,是个活着的人”的意思)。


    两三天前,拉法埃内讲了件有趣的事情。说他的一个朋友,看到了死去的父亲的灵魂。一天傍晚,那人正在死去二十来天的父亲的坟墓前。突然发现,一只雪白的仙鹤,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站在了用珊瑚屑堆成的坟冢上。他心想,这不就是父亲的灵魂吗?正看着,仙鹤的数量增多了,其中还夹杂着黑仙鹤。不一会儿,仙鹤全都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只白猫,正蹲在坟冢上呢。紧接着,白猫的身边又出现了灰猫、花猫、黑猫……各种颜色的猫。这些猫咪一声不吭,蹑手蹑脚地聚拢过来。随即又都统统融化到四周的暮色之中去了。那人坚信看到已变成仙鹤模样的父亲云云。


    十二月××日


    上午借来了棱镜罗盘仪,投入工作。自一八七一年以来,我就再也没碰过该器械,甚至连想都没想起过。不管那么多了,我首先用它画了五个三角形。重新激发起了我那爱丁堡大学</a>工科毕业生的自豪感。可是,我在做学生那会儿,是多么的偷懒啊!我不由得想起了布拉奇教授和迪特教授。


    下午,我又与植物们旺盛的生命力展开一场无言的斗争。像这样挥舞斧头、镰刀干上一阵只值六便士的活儿,我就对自己感到非常满意,可是,在家里坐在书桌前写稿,即便能挣二十镑,我那愚笨的良心仍会因自己的懒惰和虚度时光而感到悲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干活儿时,一个念头突然冒了出来:我幸福吗?不过幸福这玩意儿搞不太懂。那是自我意识形成之前的玩意儿。可是,要说快不快乐的话,我当下就很清楚,并且是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快乐(尽管这个那个的都不太完美)。在这些快乐之中,我将“在寂静的热带树林中独自挥舞利斧”的伐木作业,放在一个比较高的位置。确实如此,这项“热情似火,浪漫如歌”的工作,深深地吸引着我。我现在的生活,是不论用怎样优裕的环境来换,我都不会答应的。但另一方面,说老实话,我现在也怀着某种强烈的厌恶之感,以至于不住地打哆嗦。这种厌恶之感,难道是一个强迫自己投身于本质上并不相宜之环境的人,一定会感受到的生理反应吗?那种刺激神经的粗野狂暴的残酷,总是压抑着我的心。还有那种蠢蠢欲动、纠缠不清、令人作呕的东西;四周空寂、神秘具有迷信意味儿的令人毛骨悚然的东西;我自身的颓废感,以及永无尽头的残酷杀戮。我通过自己的手指,感觉到了植物们的生命,我感受到它们的垂死挣扎,其实就是在苦苦哀求。我感觉自己就是个屠夫,浑身沾满了鲜血。


    芳妮的中耳炎,还在疼。


    木匠的马踩坏了十四个鸡蛋。昨晚,据说我们的马跑了出去,在邻近(话虽如此,其实还是相隔很远的)的农田里刨出了一个大坑。


    我的身体状况不错,但体力劳动似乎有点过头了。夜里,一躺在挂了蚊帐的床上,后背就疼——跟牙疼似的。最近这一段时间里,我晚上只要一合上眼睛,眼帘内侧就会映出无边无际的、郁郁葱葱的、茂密的杂草。一根根的,看得十分清楚。也就是说,当我累得筋疲力尽,躺在床上之后,还会有好多个小时在精神层面上重复一遍白天所做的劳动。在梦中,我拉扯着那些顽强的植物,躲避着荨麻的尖刺,被枸橼的针扎着,被蜜蜂烈火般地螫着,并且一刻也不停。脚下是泥泞不堪的黏土,怎么也拔不起来的树根,可怕的酷热,突然吹过的一阵微风,附近树林里传来的鸟叫声,不知谁在恶作剧地叫着我名字的声音,莫名其妙的笑声,打暗号的口哨声……总而言之,白天的生活基本上都会在梦里重新过一遍。


    十二月××日


    昨夜,有三只小猪被盗。


    今天早晨,大个子拉法埃内见到我们时,战战兢兢,慌里慌张的,所以就问了他此事,还给他下了个套。其实是个骗小孩的小把戏。不过这是芳妮干的,我可不喜欢这样。


    芳妮首先让拉法埃内在跟前坐好,自己则站在离他稍远的地方,伸出双臂,将两手的食指对准拉法埃内的双眼,然后慢慢逼近。看到芳妮这副装神弄鬼的样子,拉法埃内就已经惊恐万状了,等到手指快要碰到眼皮时,他就干脆闭上了眼睛。这时,芳妮用左手的食指和大拇指触碰他双眼的眼皮,同时又将右手绕到拉法埃内的背后,轻轻地拍了一下他的后脑勺和后背。拉法埃内满以为自己的双眼是被芳妮双手的食指所触碰的。芳妮收回右手后,立刻恢复了先前的姿势,并让拉法埃内睁开双眼。拉法埃内满脸惊恐,忙问刚才是什么东西拍了他的后脑勺。


    “是附在我身上的恶魔哦。”芳妮说道,“我将我的恶魔唤醒了。这下好了。恶魔会帮我抓住偷猪贼的。”


    三十分钟后,拉法埃内又来到了我们的跟前,一副提心吊胆的模样。他忐忑不安地又问了一遍,刚才那话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喽。那个偷猪贼今晚只要一睡觉,恶魔就会找去跟他一起睡,然后他就立刻生病。这就是偷猪的报应。”


    拉法埃内原本就相信幽灵神鬼,听了这话,自然就愈发地惊恐不安了。我倒不认为他就是偷猪贼,可多半他知道是谁偷的。并且,今晚的“小猪宴”,估计他也在受邀之列吧。然而,被芳妮这么一闹,恐怕拉法埃内就不能尽情享用了。


    前些日子在树林中想到的那个故事,似乎在大脑里已发酵完成了。我想给它取名为《乌鲁法奴阿之高山森林》。“乌鲁”是“森林”,“法奴阿”是“土地”的意思。多么优美的萨摩亚语。我打算将其用作作品中岛屿的名字。尚未动笔,可作品中的各个场景就已经像拉洋片似的在我脑中精彩纷呈,目不暇接了,简直叫人欲罢不能。或许还真能写成一个非常棒的传奇呢。当然了,也极有可能成为甜腻无聊的肥皂剧。只是我总觉得胸中似乎翻腾着一团风云雷电,以至于正写着的《南洋来信》都无法从容落笔了——虽说在写随笔或诗歌(不过我的诗,都是为了解闷而写的打油诗,不值一提)的时候,是绝不会受这种冲动干扰的。


    傍晚时分,巨大的树梢和高山的背后,出现了壮丽的晚霞。不一会儿,当低地和大海那边升起一轮满月后,此地极为罕见的严寒便开始了。每个人都睡不着,全都起来找被子。几点了?——外面依旧亮如白昼。月亮正挂在瓦埃阿山之巅。在正西方。鸟儿们一声不吭,安静得出奇。屋后的树林,似乎也在严寒中瑟瑟发抖。


    降温幅度肯定超过了六十度 [7] 。


    三


    转过年来,到了一八九一年的正月,劳埃德在老家伯恩茅斯的斯克里沃阿山庄打点好家具什物,统统带到了史蒂文森现在的居所。这个劳埃德是芳妮的儿子,已经二十五岁了。


    十五年前史蒂文森在枫丹白露 [8] 第一次遇见芳妮时,她就已经是一位有着一个年近二十的女儿和一个九岁男孩的母亲了。女儿名叫伊莎贝尔,男孩子就是劳埃德。当时,在户籍上,芳妮还是美国人奥斯本的妻子,可她早就摆脱了丈夫,远赴欧洲,边做记者,边带着这两个孩子,过起了自食其力的生活。


    三年后,史蒂文森为了追寻业已回到加利福尼亚的芳妮的踪迹,毅然横渡了大西洋。为此,他与父亲几乎断绝了关系,将朋友们的谆谆忠告(他们全都担心史蒂文森的身体)抛诸脑后,在最恶劣的健康状况和最差劲的经济状态下,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征程。结果在他登陆加州之时,就已经奄奄一息了。然而,他竟然不屈不挠地活了下来,等到第二年芳妮与前夫离婚</a>后,终于与她缔结了良缘。比史蒂文森年长十一岁的芳妮,此时已四十二岁了。由于在上一年,伊莎贝尔成了斯特朗夫人并生下头胎男儿,故而此刻的芳妮已荣升为祖母了。


    如此这般,这个历尽艰辛的美国中老年妇女,就与从小娇生惯养,天生任性却又才华横溢的苏格兰青年,开始了婚姻生活。然而,由于丈夫的体弱多病以及妻子之大龄,在婚后不久,他们俩的夫妻关系就变成了类似于艺术家与经纪人的关系。芳妮充分具备史蒂文森所欠缺的处理实际事务的才能,作为丈夫的经纪人来说,芳妮确实是十分优秀的。但是,有时也未免有优秀过头之憾。尤其是当她超越了经纪人的本分,想要进入批评家领域的时候。


    事实上史蒂文森的所有原稿,都非得经芳妮审阅一遍不可。将史蒂文森花了三个通宵写成的《贾吉尔博士与海德先生》之初稿投入火炉的是芳妮;断然扣押其婚前情诗,不准出版的,也是芳妮;在伯恩茅斯时,说是为了史蒂文森的健康,硬是将他的老朋友统统拦在病房之外的,还是芳妮。结果弄得史蒂文森的朋友们十分不快。直情径行 [9] 的威廉·欧内斯特·亨利 [10] (将加里波第将军 [11] 写成诗人的就是他)率先表达了自己的愤慨。他说:“那个肤色黝黑,有着鹰隼般眼睛的美国女人,凭什么拦在前面多管闲事。就因为她,史蒂文森已经变了样了。”云云。这个心直口快的红胡子诗人,在他自己的作品里,倒是有着足够的冷静来观察友情是如何因家庭和妻子的关系而定将发生改变的。但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自己最好的朋友竟被一个妇人抢了去,就觉得忍无可忍,气不打一处来。


    就史蒂文森而言,对于芳妮的才能,确实也多少有些失算的。事实上,只要是稍稍机灵一点的女性,是全都具备敏锐得足以看透男人心思的洞察力的,何况他又因芳妮的记者才能而高估了她艺术评论的水平。后来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在这方面的失算,时而也为妻子那难以接受的评论(就其强横程度而言,已经可说是“干预”了)感到头疼不已。“如钢铁般认真,如刀锋般直率的妻子”——他曾在某谐谑诗中,以此来表示自己对老婆大人甘拜下风。


    劳埃德在与继父一起生活的期间,不知何时,萌生了自己也要写小说的念头。这个年轻人有点像他的母亲,似乎拥有良好的记者才能。儿子写的东西由继父来修改,再由母亲加以评论——一幕奇妙的家庭景象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之前,他们父子已经合作过一部作品,这次来瓦伊立马一起生活后,准备再度合作,创作一部名为《退潮》的作品。


    到了四月份,房子终于建好了。这是一栋在草坪和木槿花环绕中的,带有红色屋顶的暗绿色两层木结构房屋。落成后,让当地的土著惊叹不已。毫无疑问,他们全都认为这位史蒂布隆先生,或者是苏特雷文先生(能够准确发出“史蒂文森”之音的土著很少),或者是兹希搭拉(土语中“讲故事者”的意思)是个大富豪,大酋长。没过多久,关于他那栋豪华(?)住宅的传闻,就已经坐着独木舟,远远地传播到了斐济、汤加诸岛。


    不久之后,史蒂文森的老母亲从苏格兰来到这里,与他们一起生活了。与此同时,劳埃德的姐姐伊莎贝尔·斯特朗夫人也带着她的长子奥斯丁前来瓦伊立马,与他们会合了。


    此时,史蒂文森的健康状况好得出奇,连伐木、骑马都不觉得累。每天上午,他都要写作五个小时。因为造房子用去了三千英镑,他又怎能不奋笔疾书呢?


    四


    一八九一年五月×日


    在自己的领地(包括邻近地区)内探险。瓦伊特林卡流域,前些天已经去看过了,所以今天探访瓦埃阿河的上流部分。


    在丛林中大致辨明了方向后,就朝东进发。虽然我把杰克(一匹马)也带了来,可由于河床上长满了低矮的灌木,十分茂密,马根本无法通过,所以我只得将它拴在丛林里的一棵树上。我沿着干涸的河道往上走,发现山谷越来越窄,洞窟随处可见,不用弯腰就能从倒下的大树下面钻过去。


    急转向北,听到了水声。不久,便遇上一面耸立的岩壁。水沿着岩壁往下淌,薄薄的,跟一道帘子似的。这水,一落下来,就流入地下,不见了踪影。那岩壁看样子是爬不上去的,只得攀着树木上了侧面的河堤。青草味儿扑鼻,异常闷热。到处都是含羞草的花朵。蕨类植物的触手。我全身血脉偾张,脉搏突突直跳。忽然间像是听到了什么声响。侧耳静听。好像是水车发出的声响。而且这水车似乎就在我的脚底下隆隆作响。抑或是远处的雷声?有那么两三回。而且,每当这声音响起来的时候,整座平静的大山似乎都会摇晃起来。是地震!


    继续沿水路前行。这次的水很多。清澈,冰冷,可怕。夹竹桃、枸橼、露兜树、橘子树。我就在这些树所形成的顶棚下面往前走着。忽然水又没了,钻到地下溶洞的长廊里去了。而我就在这长廊的上面行走着。不论我怎么走,都走不出这座埋在茂密树林中的深井。我走了好长一段路,树木才终于变得稀疏起来,透过树叶的间隙,终于能看到天空了。


    这时,我忽然听到了牛叫声。没错,就是我家的牛。不过我认得它,它不认得我这个主人,所以非常危险。我站定身躯,打量着它的动静,平安无事地与它擦身而过。又往前走了一会儿,遇上一面悬崖,熔岩层层叠叠的。崖前挂着一道薄薄的、美丽的瀑布。下面的水塘中,有许多手指大小的鱼,轻快地游来游去。似乎还有小龙虾。一棵横身倒下的巨大的枯树,一半浸泡在池水中,露出了树洞。溪流的底部,有一块石头红得不可思议,跟红宝石似的。


    又走了一会儿,发现河床又干了。我终于走上了瓦埃阿山那陡峭的山坡。类似于河床的地貌已经没有了,我来到了靠近山顶的高坡上。徘徊片刻之后,我在高坡东侧面临大峡谷的悬崖边,发现了一棵十分壮观的大树。那是一棵榕树,大概有两百英尺高吧。它有着粗壮的树干和数不胜数的侍从(气生根 [12] ),如同扛起了地球的阿特拉斯 [13] 那样,支撑着仿佛怪鸟翅膀一般伸展开的巨大、茂密的树枝群。而众多枝叶所形成的山峰上,生长着密密麻麻的蕨类、兰花类植物,似乎又形成了又一座森林。茂密的树枝,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圆盖。层层叠叠,高高隆起,举向西边的天空(已是黄昏将近了),而将其巨大身影,蜿蜒曲折地铺陈在东边数英里的山谷与原野之上。如此壮观,真叫人叹为观止!


    考虑到时间不早了,我便慌忙踏上了归途。回到拴马的地方一看,发现杰克狂躁不已,几乎已处于半疯狂状态。恐怕是老半天将它独自扔在荒山野岭的缘故吧。曾听当地的土著说,瓦埃阿山里常有一个名叫阿伊特·法菲内的女妖出没,莫非被杰克看到了?我不住地安抚杰克,好几次差点被它踢到,费了好大的劲儿才哄乖了它,并将它带回了家。


    五月×日


    下午,和着贝尔(伊莎贝尔)的钢琴,吹了一会儿六孔竖笛。克拉克斯通牧师来访,说是想把我的《瓶中魔鬼》翻译成萨摩亚语,刊载在杂志《欧·雷·萨尔·欧·萨摩亚》上。我欣然同意。在自己的短篇中,我最喜欢的还是很早就写成的《古怪的珍妮特》和这则寓言。这是个以南太平洋为背景的故事,或许这儿的土著会很喜欢的。如此,也愈发坐实了我是他们的兹希搭拉(“讲故事者”)的说法。


    夜里睡下后响起了雨声。远处的海面上,隐隐有闪电划过。


    五月××日


    去市里办事。为了兑换钞票,几乎忙了一整天。银价暴跌,在此地成了大问题。


    下午,停泊在海港里的船只纷纷降下了半旗。原来是娶土著女人为妻、被岛民们亲切地称为萨梅索尼的哈密尔顿船长去世了。


    傍晚,我去了美国领事馆那儿。一轮满月高挂天空,真是个美丽的夜晚。转过马塔托的拐角后,前方传来了赞美诗的合唱声。原来是许多女人(土著)聚在死者的阳台上唱着歌。成了寡妇的梅阿里(就是那个萨摩亚人)坐在门口的椅子上。她认识我。看到我后就请我坐在她的身边。我看到屋里的桌子上,平躺着老朋友那裹在床单里的尸体。赞美歌唱完后,土著牧师站起身来,开始讲话。讲了很长时间。灯光流出门窗,洒向屋外。许多棕色皮肤的少女坐在我的近旁。十分闷热。牧师讲完后,梅阿里将我领进了屋里。已故的船长手指交叉着叠放在胸前,脸部表情十分安详,似乎马上就要开口说话似的。如此栩栩如生、如此精美的蜡制面具,我还从未见到过呢。


    深施一礼之后,我便来到了室外。月光皎洁,不知何处飘来缕缕橘子的清香。对于我那位结束了人世间的拼搏,在如此美丽的热带夜晚,静静地安眠在少女歌声中的老朋友,我不禁感到些许微妙的羡慕。


    五月××日


    对于我的《南洋通信》,据说编辑以及读者多有不满。说什么“若是为研究南洋而收集资料,或作科学观察,自有他人为之。读者期待于R. L. S. [14] 先生的,原本就是用他那支生花妙笔所描述的南洋猎奇、冒险故事”。真是岂有此理</a>!我写该稿时脑海里所浮现的范本,是十八世纪风格的游记,采用的是抑制作者之主观与情绪,始终表示实地观察的路数。难道他们以为,作为《金银岛》的作者,不论何时,我都只要写写凶狠的海盗和失落的宝藏就行了,而没资格去考察南太平洋地区的殖民状况、土著人口减少、传教现状了吗?最让人受不了的是,芳妮竟然也赞同美国编辑的意见,说什么“你要写的不是精确的观察,而是耸人听闻的有趣故事”。


    其实,我近来已经讨厌以前那种花哨的描写了。我在文体方面的追求,是下面的两个目标:一、消灭多余的形容词;二、向视觉表现宣战。老实说,就这事儿,《纽约太阳报》的编辑、芳妮还有劳埃德,他们都还没开窍呢。


    《沉船打捞者》进展顺利。由于在劳埃德之外,又增添了一个更为仔细的记录者伊莎贝尔,使我如虎添翼。


    向负责饲养家畜的拉法埃内询问了现有家畜的数目:乳牛三头;小牛犊公母各一头;八匹马(以上不问我也知道);猪三十多只;鸡鸭到处乱跑,数不清。还有为数众多的野猫,十分嚣张。野猫也算家畜吗?


    五月××日


    市里来了个在各岛巡回演出的马戏团,全家出动,一起去观看。我在晌午的苍穹下,在土著男女的喧闹声中,在阵阵暖风的吹拂下,看了各种各样的把戏。对于我们来说,这就是唯一的剧场。我们的普洛斯彼罗 [15] 就是一头会踩球的黑熊,而米兰达 [16] 则骑在马背上翩翩起舞,钻过一个个的火圈。


    傍晚回家。不知为何,有点闷闷不乐。


    六月×日


    昨晚八点半,我跟劳埃德正待在自己的房间里,米塔伊埃雷(一个十一二岁的童仆)跑了来,说是跟他睡在一起的帕塔利瑟(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最近刚将他从野外劳动升格为室内服务。瓦里斯岛人,英语一句也不会,萨摩亚语也只会五句)突然说起怪话来了,样子十分吓人。


    说是那家伙嘴里念叨着“马上要去森林里跟家人碰头”,别人说什么他都不听。


    “他的家在森林里吗?”我问道。


    “怎么会呢?”米塔伊埃雷答道。


    我马上与劳埃德一起去了他们的房间。帕塔利瑟躺着呢,跟睡着了似的,可嘴里却说着胡话。时不时地还发出尖叫声,跟受了惊吓的老鼠似的。摸了摸他的身体,冰冷。脉搏不快。呼吸时腹部起伏幅度很大。突然,他站了起来,低着头,往前一冲一冲地,朝房门走去(话虽如此,其实他的动作并不快,跟发条松了的机械玩具似的,有点滑稽)。我跟劳埃德急忙抓住了他,让他躺回到床上。过了一会儿,他又要逃走了。这次来势凶猛,没办法,我们只得(用床单和绳子)将他绑在床上。就这么被止住之后,帕塔利瑟仍不时嘟哝着什么,有时又像生气的小孩那样哭起来。他所说的话,除了翻来覆去的“法阿莫雷莫雷(请)”之外,好像在说“家里人在叫我”。这时,一个名叫阿里克的少年和拉法埃内、萨贝阿也来了。萨贝阿与帕塔利瑟是出生在同一个岛上的,能跟他自由交谈。我们将帕塔利瑟交给他们看护后,就回了自己的房间。


    突然,阿里克跑来喊我。我们急忙跑去,见帕塔利瑟已经挣脱了束缚,却被大个子拉法埃内扭住了。他拼死反抗着。我们五个人一齐上去也很难一下子将他制服,疯子的力气果然大得惊人。我跟劳埃德每人按住他的一条腿,结果都被他踢起两英尺高。一直搞到凌晨一点左右,才总算将他制服,把他的手腕、脚腕统统绑在铁制的床脚上。我们也不愿意这么做,可是没办法呀。在此之后,他的发作似乎也是一次比一次强烈。不过没什么用了。简直就是赖德·哈葛德的世界(说起哈葛德,他的弟弟现在就住在阿皮亚市里,是土地管理委员会委员)。


    拉法埃内说了句“他疯得很厉害,我去把祖传的秘药拿来”,就出去了。不一会儿,他拿来了几片我没见过的树叶,放在嘴里嚼了嚼,贴在这个发疯少年的眼睛上,又将其汁液滴在他的耳朵里(《哈姆雷特》中的场景?) [17] ,随即又堵上了他的鼻孔。两点钟左右,疯子睡着了。此次之后,直到天亮都没有发作。


    今天早晨问了问拉法埃内,他说:


    “那药毒得很,用来干坏事的话,能毒死一家人呢。昨晚我也害怕有没有用过头呢。除了我,这个岛上,还有一个人知道怎么用这种药。是个女的。她就用来干过坏事的。”


    早上,请停泊在港口的军舰上的医生来给帕塔利瑟检查了一下,说是“并无异常”。那少年说今天可以干活儿了,劝他也不听。吃早饭时,他来到大伙跟前,或许为了对昨晚之事表示歉意吧,他亲吻了家里的每一个人。对于他这种狂热的亲吻,大家都觉得有些吃不消。


    不过,土著都相信帕塔利瑟说的那些胡话。说那是帕塔利瑟家死掉的众多族人,从森林来到了他的房间,要把他带往幽冥界去。又说,最近死了的帕塔利瑟的哥哥,那天下午肯定在树林里遇上他了,还打了他的脑袋。还说我们跟那些个死人的灵魂,昨晚打了一夜仗,终于将他们打败了。他们只好逃回黑夜(那里就是他们的栖身之所)去了。


    六月×日


    科尔文寄来了照片。芳妮(与多愁善感的眼泪素来无缘的)见了,不由得只掉眼泪。


    朋友!我现在最缺的,就是朋友!能进行平等对话(从多种意义而言)的朋友。有着共同的过去的朋友。交谈时不用加许多说明的朋友。即便嘴上无拘无束,粗话连篇,可内心依然肃然起敬的朋友。在此气候舒适宜人、热火朝天的日子里,唯一的不足,就是朋友。


    科尔文、巴克斯特、亨雷、格斯,还有稍后的亨利·詹姆斯,回想起来,我生命中的青春,曾受惠于多么丰厚的友谊啊。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比我更为出色。


    我与亨雷失和了,现在想起他来,心中仍充满了深深的悔恨。就道理而言,我丝毫也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差错。可是,这不是什么道理不道理的事情。回想一下这个虬髯赤脸,只有一只脚的大个子,与苍白瘦弱的我一起在苏格兰旅行的往事吧。我们都才二十出头,充满阳光,充满欢乐。那家伙的笑声——“不仅仅是脸部和横膈膜的运动,而是动用了从头顶到脚跟所有部位的笑”,似乎至今仍在我的耳边回响。他是个不可思议的家伙。跟这家伙说话,会觉得世上根本没什么不可能的事情。跟他聊天,聊着聊着,会觉得连自己都成了大富豪、天才、君王,或是取得了神灯的阿拉丁……


    唉,从前的那些个亲切的面容,一一浮现在眼前,怀念之情,令人难以排遣。为了逃避这种毫无用处的多愁善感,我只好躲进工作中去。手头的工作,便是前几天刚刚开始动笔的《萨摩亚纷争史》,或者说是“白人在萨摩亚的暴虐史”。


    光阴荏苒,离开英国,离开苏格兰,已经过去四个年头了。


    五


    在萨摩亚,自古以来就有着根深蒂固的地方自治传统,尽管名义上是王国,可国王几乎没有政治实权。现实政治全由各地的法诺(会议)决定。王位并非世袭,并且也不是常设的。自古以来,在此群岛上,赋予其拥有者相当于王之资格的荣誉称号共有五个。各地的大酋长中,有谁能全部或过半数地(根据人望或功绩)获得这些称号,即被推举为国王。而五个称号集中于一人的情况极为少见,故而在国王之外,通常还另有人拥有一两个称号。正因为如此,国王总是受王位觊觎者的威胁。因此也可以说,如此状况,必然会导致内乱纷争。


    ——J.B.斯特阿《萨摩亚地方志》


    一八八一年,在五个称号中拥有“马里埃特阿”“纳特埃特雷”“塔马索阿里”这三个的大酋长拉乌配帕被推举为国王,登上了王位宝座。拥有“兹阿阿那”称号的塔马塞塞,与拥有另一称号“兹伊阿特阿”的玛塔法,将轮流成为副王,而首先成为副王的是塔马塞塞。


    也正是从这时起,白人对该岛的内政干涉也愈演愈烈。以前,控制国王的是法诺(会议),以及其中的实际掌权者兹拉法雷(大地主)们,如今则换成了住在阿皮亚市里的极少数白人。在阿皮亚市里,英、美、德三国都派驻了领事,可最有权势的却不是这些领事们,而是德国人经营的“南太平洋拓殖商会”。在该岛的白人贸易商中,该商会简直就是小人国里的格列佛。该商会最早的总经理还兼任德国领事,后来与本国领事(此人是个年轻的人道主义者,反对商会虐待土著劳动者)发生了冲突,最后竟逼迫其辞了职。阿皮亚西郊姆黎奴岬附近一带的广袤土地,就是德国商会的农场,种植了咖啡、可可、菠萝等作物。那里的上千名劳动者,主要是从比萨摩亚更不开化的其他岛上,甚至是从遥远的非洲带来的,形同奴隶一般。


    这些黑色、棕色的人们被强迫进行着超强的劳动,每天都能听到他们遭白人工头鞭打时的惨叫声。逃跑者屡禁不止,但大部分都被抓了回来,或被杀掉。与此同时,在这个早就忘掉了吃人习俗的岛上,又开始流传开某种怪异的谣言,说是那些外来的黑皮肤人,会抓岛民的孩子来吃。或许是萨摩亚人肤色原本是浅黑色,或棕色的,看到非洲黑人后感到害怕的缘故吧。


    岛民们对于商会的反感日益高涨。在土著的眼里,商会那些收拾得十分美观的农场就跟公园一样,而不让他们随意进入,则被喜好游乐的他们认为是一种毫无道理的侮辱。看到自己辛苦劳作而收获的大量菠萝,自己却不吃,全被装船运走,对于大部分土著来说,简直是莫名其妙,愚不可及。


    于是,夜里偷偷潜入农场,糟蹋作物,毁坏田地,就成了一种时髦的行为,并被视为罗宾汉一般的侠义行为,能博得普通岛民的喝彩。当然,商会对此是不会置若罔闻的。他们抓到犯人之后,立刻将其投入私设的监狱之中。不仅如此,商会还利用此事,与德国领事串通一气,逼迫拉乌配帕国王,不仅勒索赔偿,还强迫他在相当随意的税法(只对白人,尤其是对德国人有利)上签字。因此,从国王到普通岛民,都忍受不了这样的压迫。他们决定投靠英国。于是,国王、副王以及各大酋长通过决议,十分荒唐地准备向英国提出旨在“将萨摩亚的支配权委托给英国”的请求。正所谓是想迎来饿狼而抗拒恶虎。然而,这事儿马上就让德国人知道了。暴跳如雷的德国商会和德国领事,立刻将国王拉乌配帕赶出了姆黎奴王宫,准备立副王塔马塞塞以代之。另有一种说法是塔马塞塞勾结德国人,将国王给出卖了。总之,英、美两国对德国的如此做法极为不满,表示强烈反对。


    纷争持续发酵。最后,德国(依照俾斯麦的行事风格)派出五艘军舰进驻阿皮亚港,在武力威胁下,强行发动了政变。塔马塞塞成了新国王,拉乌配帕则逃进南方的深山老林。岛民们虽然对新国王心怀不满,各地的暴动此起彼伏,但在德军的炮火面前,最终也不得不归于沉默了。


    前国王拉乌配帕为了躲避德军的追捕,正从一片森林逃亡到另一片森林。有一天夜晚,他的一个心腹酋长,派人找到了他。说是“明天上午您要是不去德军阵营自首,就将会有更大的灾祸降临到这个岛上了”云云。拉乌配帕原本就意志薄弱,同时,他又尚未泯灭该岛贵族原有的道义之心,故而听了这话后,他当即就做出自我牺牲的决定。


    当天夜里,他跑到阿皮亚市,秘密会见了之前的另一位副王候补人玛塔法,向他托付后事。玛塔法知道德国人将如何处置拉乌配帕。他告诉老国王,德国人要用军舰将他带走,不过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而已。他还自己加了一句,说是德国舰长保证在军舰上厚待这位前国王。可拉乌配帕并不相信。他明白,自己再也不会踏上萨摩亚的土地了。他给全体萨摩亚人写了一封告别信,并将其托付给玛塔法。两人洒泪而别。拉乌配帕独自跑到德国领事馆,自首去了。当天下午,他就被带上“俾斯麦号”军舰,不知去向,只留下了那封悲痛欲绝的告别信。


    “……我热爱群岛,热爱所有的萨摩亚人,因此,我把我自己交给了德国政府。他们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我。我不希望因我的缘故而再次让高贵的萨摩亚人的血液,流淌成河。但是,我至今也不明白,我到底犯了什么罪孽,令那些白皮肤之人(对我,以及我的国土)如此愤怒。……”最后,他无比哀伤地呼唤着萨摩亚各个地方的名称:“马努努啊,永别了!滋滋伊拉呀。阿那阿呀。萨法拉伊呀。……”


    岛民们读到了这封信,无不泪流满面。


    这事,发生在史蒂文森定居该岛的三年前。


    岛民们对于新国王塔马塞塞的反感十分强烈。众望所归的是玛塔法。起义、暴动接连不断,就在玛塔法自己还不知道的当儿,他就已经自然而然地被拥戴为叛军的领首了。与此同时,拥立新国王的德国,和与之相对立的英、美(他们也并非对玛塔法有什么好感,只是为了与德国作对,所以要处处与新国王为难罢了)之间的争斗日趋白热化。


    自一八八八年秋天以来,玛塔法就公然拥兵据守在丛林地带。德国的军舰沿着海岸来回游弋,频频发炮,轰击叛军部落。英、美对此提出强烈抗议,三国之间的关系发展到了岌岌可危的程度。玛塔法所率领的叛军,屡屡大败国王的军队,最后将其赶出了姆黎奴王宫,围困在阿皮亚东面一个叫作拉乌利伊的地方。为了解救塔马塞塞国王,德国军舰派出了海军陆战队,不料在一个名为方格利的峡谷中被玛塔法的叛军打得大败。德国士兵死伤大半,岛民们自然欢欣鼓舞,却更感到震惊。因为,那些之前被视作半人半神的白人,竟然被他们自己的棕色英雄打趴下了。国王塔马塞塞逃到了海上,德国支持的政府至此就彻底垮台了。


    怒不可遏的德国领事想动用军舰,对全岛实施极为过激的报复性措施。于是英、美,尤其是美国再次予以正面反对。各国纷纷派出军舰赶赴阿皮亚,事态愈发紧迫。一八八九年三月,阿皮亚湾内,两艘美舰、一艘英舰与三艘德舰对峙着。而这个城市背后的树林里,则有玛塔法所率领的叛军在虎视眈眈,伺机而动。然而,就在此剑拔弩张,一触即发之际,老天爷施展了天才剧作家的手腕,将每个人都吓得魂飞魄散。那场史无前例的大灾祸,也即一八八九年的特大飓风以横扫千军之势席卷而来。总之,直到前一天的傍晚还好好地停泊在海港里的六艘军舰,飓风过后,遍体鳞伤地勉强浮在水面上的,就只有一艘了。于是,敌我之间的对立立刻消失,白人、土著,全都因灾后的恢复而忙作一团。连潜伏在城市背后密林里的叛军,为了收容死者,救援伤者,也跑到街市和海边来了。而现在德国佬也不抓捕他们了。惨烈的天灾,竟然出人意料地缓和了人世间的冲突。


    这一年,在遥远的柏林,签订了有关萨摩亚的三国协定。其结果是,萨摩亚在名义上依旧拥有自己的国王,但由英、美、德三国派人组成的政务委员会予以辅佐。而在该委员会之上,设立政务长官和执掌全萨摩亚之司法大权的大法官,这两位最高长官将从欧洲派来。不仅如此,今后,什么人能当选为国王,必须得到政务委员会的同意。


    同年(一八八九年)年底,两年前上了德国军舰后便杳无音信的前前任国王拉乌配帕,突然形容憔悴地回来了。从萨摩亚到澳大利亚,从澳大利亚到德属西南非洲,从非洲到德国本土,从德国再到克罗尼西亚。他就这么着辗转各地,被一路押送回来了。不过,将他送回来,是为了将他用作傀儡,重新扶上王位的。


    如果必须推举国王,那么无论是从程序上来说,还是就人品、人望而言,都应该是玛塔法当选的。但是,他的宝剑曾因方格利峡谷一役而沾染了德国士兵的鲜血。所有的德国人都强烈反对玛塔法成</a>为国王。而玛塔法自己倒也并不着急。他的想法较为乐观,以为按照先后顺序,迟早会轮到他的。当然,也不无对两年前洒泪作别,如今憔悴归来的老前辈的同情之心。而拉乌配帕也有自己的想法,起初他是想让给实际上的头号实力人物玛塔法的。但原本就意志薄弱的他,在长达两年的流放生活中,经历了太多的磨难与惊吓,原有的那么点霸气,早已丧失殆尽。


    如此这般,他们之间的友谊,就硬生生地被白人们的阴谋策划和岛民们的党派意识给扭曲了。在政务委员会不容分说的指派下,拉乌配帕登上了王位。然而,没过一个月(让交情尚好的这两人全都大吃一惊的是),外界已经流传起国王与玛塔法不睦的谣言。这让两人都觉得好生尴尬。而经过一个奇特的、令人痛心的过程后,两人之间的关系就真的别扭起来了。


    从刚来到该岛那会儿起,史蒂文森就对这里的白人们对待土著的方式感到无比气愤。他觉得,对于萨摩亚而言最最不幸的是,那些白人——从政务长官到穿行于各岛间的商人——全都是为了赚钱而来的。在这一点上,英国人、美国人和德国人并无区别。他们中的任何人(极少数的传教士除外)都不是因为热爱该岛或岛民而留在岛上的。起初,史蒂文森感到十分震惊,随后就感到非常愤怒了。倘若基于殖民地的常识来看,或许他的这种“震惊”反倒显得更为可笑,可他却真的很生气,郑重其事地给遥远的《伦敦泰晤士报》寄去文章,揭露岛上的种种荒唐现状:白人的专横、傲慢与无耻,土著的悲惨等等。然而,这封公开信所得到的回报,仅仅是一片冷嘲热讽而已。说什么“大作家对于政治的无知简直令人震惊”云云。史蒂文森向来蔑视“唐宁街上的那帮俗物”(以前,听说首相格莱斯顿为了寻觅初版《金银岛》而遍访旧书店时,也没有激发起他的虚荣心,反倒觉得如此行为无聊透顶,感到很不愉快),也确实对政治漠不关心。但是,他一点也不觉得自己那种“殖民政策也必须从热爱当地土著做起”的想法有什么错。他对于该岛上白人的生活和政策的指责,渐渐地就在他与住在阿皮亚的白人们(包括英国人在内)之间划出了一道鸿沟。


    史蒂文森十分留恋故乡苏格兰高地人的那种氏族制度。萨摩亚族长制度与之也有相通之处。他第一次见到玛塔法时,就从其魁梧的身躯、威严的风貌上看到一个族长所应具有的领袖魅力。


    玛塔法住在阿皮亚的西面,相距七英里的马里艾。他虽然不是形式上的国王,可比起公认的国王拉乌配帕来,拥有更多的人望,更多的部下,因此也就更像一个国王。到目前为止,对于白人委员会所拥立的现政府,他一次也没有表示过反对。即便是在白人官吏拖欠税款的时候,他也依然是按时纳税的。他的部下如果有人犯了罪,他总是老老实实地听从大法官的传唤。尽管如此,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还是被看作现政府的一大对头,让他们感到恐惧、忌惮、憎恨。甚至还出现了告密者,向政府报告他私自收集军火弹药。岛民所发出的要求改选国王的呼声,威胁到了现政府,这是事实,可玛塔法自己却从未提出过如此要求。他是个虔诚的基督徒。他过着独身生活,如今已年近花甲。他说,他曾发誓要“像主活在人世时那样”地生活(是就男女关系而言的)。二十年来,他也确实是这么实行的。每天夜里,他把岛上各地的讲故事者召集起来,团团围坐在灯下,听他们讲述古老的传说,听他们吟唱古老的歌谣。这,便是他唯一的乐趣。


    六


    一八九一年九月×日


    近来,岛上流传起各种奇谈怪论。“瓦伊辛格诺的河水都被染红了”,“在阿皮亚湾捕到了怪鱼,肚子上还写着不吉利的文字”,“酋长开会时,无头蜥蜴在墙上乱爬”,“每到夜晚,阿婆利马水道上空的云中就传来吓人的喊声,那是乌波尔岛诸神与萨瓦伊伊道诸神在打仗”……土著们十分认真地将这些传闻当作战争即将来临的前兆。他们期待着玛塔法揭竿而起,推翻拉乌配帕与白人们所建立的马洛(政府)。也难怪,现在的马洛(政府)实在是太不像话了。那些人拿着巨额(至少在波利尼西亚人看来是这样的)薪俸,却什么——真是一点也——不干。他们都是些游手好闲的官僚。大法官切达尔克兰兹,作为个人而言,倒也并不令人讨厌,但作为官员来说,则绝对是个无能的草包。政务长官冯·皮尔扎哈更是个每做一件事都必定会伤害岛民感情的家伙。光知道收税,却连一条路都没修过。上任以来,从未授予土著岛民任何官职。无论是对于阿皮亚市,还是对于国王,对于该岛,他都一毛不拔。他们完全忘记了自己这是在萨摩亚,而萨摩亚人也有眼睛、耳朵和某种程度的智力的。作为政务长官,他所做的唯一的一件事情,就是提出要建造自己气派的官邸,并且已经开始动工。而国王拉乌配帕的居所,就在其官邸的正对面,则是一所在该岛上也只能算是中等偏下的,寒酸的房屋(茅舍?)。


    看看上个月政府人员的薪俸明细吧。


    大法官的薪俸………………………500美元


    政务长官的薪俸……………………415美元


    警察署长(瑞典人)的薪俸………140美元


    大法官秘书的薪俸…………………100美元


    萨摩亚国王拉乌配帕的薪俸………95美元


    正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这就是新政府治下的萨摩亚。


    R.L.S.先生无非是一名对殖民政策一无所知的文人罢了,却偏要跑出来说三道四,给愚昧无知的土人以廉价的同情,跟个堂·吉诃德似的。——这话是住在阿皮亚的一个英国人说的。这位先生将我与那位奇特的侠义之士博大的仁爱之心相提并论,我首先要表示感谢。事实上,我确实对政治一无所知,并以这种无知为荣。也不知道在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究竟有些什么已经成为常识。即便知道,由于我是个文学家,只要内心不接受,就不会将那种常识当作自己的行为准则。


    只有真实、直接、感铭至深的东西,才会让我(或者说所有的艺术家)体现在行为上。那么,就眼下的我来说,什么才是“直接、感铭至深的东西”呢?那就是“我已经不是以一个游客的好奇心来打量四周了,而是开始用一个居住者的依恋之情,来爱这个岛,爱这个岛上的人们”。


    不管怎么样,首先要想方设法防止已迫在眉睫的内乱,以及足以诱发内乱的白人对岛民的压迫。然而,我又痛感自己在这方面是多么地无能为力!我甚至连选举权都没有。我也与阿皮亚的要人们面对面地对话过,可我觉得他们并没有真的拿我当回事儿。只不过碍于我那文学家的名声,才强打精神听我说话的。等我转身一走,他们一定在背后吐舌头,扮鬼脸。


    自己的这种无力感,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内心。眼看着这种愚蠢顽劣、横行不法、贪得无厌的行径变本加厉,日甚一日,我却只能徒唤奈何!


    九月××日


    在马诺诺,又爆发了新事件。再也没有像这小岛这样,一天到晚闹事的了。虽是一个小岛,可全萨摩亚有七成的纷争,都爆发于此。这次,马诺诺的玛塔法一派的青年们,去拉乌配帕一派人的家里打砸抢,还放火烧了人家的房子,致使全岛陷入混乱。由于此时大法官偏偏去斐济公</a>费旅游了,只好由政务长官皮尔扎哈亲自出马,只身登岛(可见这家伙还是有点可敬的勇气的)去说服暴徒。他命令犯人们主动到阿皮亚去自首。犯人们也真的像敢作敢当的男子汉那样,来到了阿皮亚。他们被判处六个月的监禁,并马上被投入了大牢。犯人们被押往监狱的途中,穿过大街时,与他们同来的,剽悍的马诺诺人高叫道:


    “别担心,会救你们出来的!”


    而被三十名荷枪实弹的士兵围在中间的犯人们也不含糊,回答道:


    “不用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按理说,这事儿到此也就算结束了,可人们都相信近期内会发生反牢劫狱的行为。监狱里自然也加强了警戒。日夜提心吊胆,乃至不堪忍受的卫队长(一个瑞典青年)终于想出了一个极不靠谱的防卫措施:在牢房下面埋上炸药,有人来劫狱,就引爆炸药,将暴徒和囚徒统统炸死。他向政务长官提出该建议后,竟得到了赞许。于是,他跑到停泊在海港里的美国军舰上,跟他们要炸药,但遭到了拒绝。最后,在沉船打捞公司(前年因飓风而沉没的那两艘美国军舰,后来赠送给了萨摩亚政府,故而沉船打捞公司目前就在阿皮亚)那里弄到炸药。然而,这事儿很快就泄漏了出来,最近这两三个星期里,谣言四起,人心惶惶。看到似乎马上就要出大乱子了,惊恐之余,政府当局便突然将犯人们用小艇转移到了特克拉乌丝岛。企图将老老实实服刑的犯人炸死,这已经是岂有此理的事情了;可随随便便就将被判监禁的犯人改成流放,也同样是荒谬绝伦的。如此卑劣、怯懦、无耻的行径,就是文明面对野蛮的典型姿态。我当然不能让土著以为所有的白人都赞同此事。


    我立刻就此事写成质询书,并寄给政务长官,但至今尚未得到回复。


    十月×日


    政务长官的回信终于来了。满纸都是孩子气的傲慢和狡猾的遁词,完全不得要领。我立刻又寄去了“再质询书”。虽说我很讨厌打嘴仗,但也不能看着土著被炸上天而无动于衷吧。


    岛民们还较为平静。我不知道这种状态能够持续多久。白人的讨人嫌似乎正与日俱增。就连我们那位性情温和的亨利·西梅内,今天也说:


    “海边(阿皮亚)那边的白人真讨厌,太飞横跋扈了。”


    据说有个气焰嚣张的白人醉汉,对着亨利挥舞山刀,威胁道:


    “我砍了你小子的脑袋!”


    这是文明人的行为吗?一般而言,萨摩亚人倒是恭敬有礼(尽管有时不太高雅)、性情温和(偷盗习惯另当别论)的,他们自有他们的名誉观,至少要比什么“炸药长官”文明开化得多。


    在《斯克里布纳杂志》上连载的《沉船打捞者》第二十三章完稿。


    十一月××日


    东奔西走,我成了一个十足的政客。这是喜剧吗?秘密会议、密封信件、黑夜里急急赶路。夜里穿过该岛的森林时,会看到银白色的磷火,星星点点,洒满一地,异常美丽。据说那是某种菌类在发光。


    给政务长官的质询书,有一人不肯签名。我上门去劝说。成功!啊,我的神经是多么的粗壮、坚韧啊!


    昨天,拜访了拉乌配帕国王。低矮、寒酸的房屋。即便是在穷乡僻壤,这样的房屋也随处都有。正对面,政务长官的官邸已基本竣工,巍峨耸立着。今后国王每天都得仰望着这幢富丽堂皇的建筑了。他对白人官吏心存顾虑,似乎不太愿意跟我们接触。交谈空洞无物。不过,这位老人的萨摩亚语发音——尤其是元音重音,很好听,非常优美。


    十一月××日


    《沉船打捞者》终于完成了。《萨摩亚史脚注》也在进行之中。我充分感受到了书写现代史的难度。尤其是当出场的人物全都是自己的熟人时,更是困难倍增。


    前日拜访国王拉乌配帕,果然引起了轩然大波。出了新布告,说是今后不论何人,没有领事的许可,并且不通过政府认可的翻译,不得私自面见国王。好一个神圣的傀儡啊。


    政务长官要与我面谈。想必是怀柔之术。拒绝。


    这样,我似乎就跟公然与德国政府为敌没什么两样了。常来我家玩的德国军官,也托人带口信来,说是出海之际不能前来告别了。


    有趣的是,政府也不受住在市里的白人们的欢迎。因为政府毫无必要地刺激岛民的感情,让白人们的生命财产受到了威胁。比起土著来,白人更不愿意纳税。


    流感猖獗。市里的舞厅也关闭了。听说瓦伊内内农场,一次就死了七十个劳工。


    十二月××日


    前天上午,收到了一千五百颗可可种子,紧接着,下午又收到了七百颗。从前天正午到昨天傍晚,我们全家出动,一心扑在可可种植上。结果弄得个个如同泥猴一般,阳台也成了爱尔兰泥炭沼 [18] 。


    种植可可,必须先将可可种子种在用可可树叶编织的篮子里。因此,十个土著在屋后的森林小屋里编这种篮子。四个少年掘了土装在箱子里,并将其搬到阳台上。劳埃德、贝尔(伊莎贝尔)和我,用筛子筛掉石子、黏土块后,将土倒入篮子。名叫奥斯丁的少年和女仆法阿乌玛,将篮子提到芳妮那边。芳妮则在每一个篮子里埋入一颗种子,并将篮子排列在阳台上。每个人都干得筋疲力尽,身子软得跟棉花似的。


    直到今天早上,我仍没从极度的疲劳中缓过劲儿来,可邮船起航的日子将近,只得赶写《萨摩亚史脚注》的第五章。这书不是艺术作品。就该快写,快读。否则就没意思了。


    传出了政务长官要辞职的谣言。不可当真。估计是他与领事之间发生冲突了吧。


    一八九二年一月×日


    雨。像是要起风暴。关上门,点上灯。感冒总也不好。风湿病又发作了。想起某个老者的话来:“所有的主义之中,风湿主义是最糟糕的。” [19]


    作为一种修养,从前一阵子起,我开始写始于我曾祖父的史蒂文森家史。非常有趣。一想起曾祖父、祖父及其三个儿子(包括我父亲在内),代代相传,默默无闻地在浓雾弥漫的北苏格兰海修筑灯塔的可贵的身姿,我就不由得内心充满自豪。取个什么标题好呢?《史蒂文森家的人们》?《苏格兰人之家》?《工程师的一家》?《北方的灯塔》?《家族史》?《灯塔技师之家》?


    祖父留下了当年与艰苦卓绝的困难做斗争,建造贝尔·罗克暗礁岬灯塔时的详细记录。我读着这份记录,觉得我自己(或者说当时尚未出生的我)真的经历了建造灯塔的整个过程。似乎自己已经不是想象的自己了,而觉得自己正处在八十五年前,忍受着北海的风涛和海雾,与只有在退潮时才一露尊容的魔鬼海岬做斗争。风,是那么猛烈。水,是那么寒冷。小船在摇晃着,海鸟在鸣叫着。——连这些我都能清晰地感受到。突然,我感到胸口发烫,像是有一团火在燃烧一般。苏格兰那些峥嵘的群山、茂密的欧石楠,湛蓝的湖泊。早晚听惯了的爱丁堡的喇叭。彭特兰、巴拉黑特、卡库沃尔、拉斯岬,啊啊!


    我如今所处的地方,位于南纬十三度、西经一百七十一度,较之苏格兰,正处在地球的相反一侧。


    七


    在为写作《灯塔技师之家》而翻看资料时,史蒂文森不由得回想起了远在一万英里之外的那座名叫爱丁堡的美丽城市。清晨,从雾中慢慢探出头来的一个个山丘,从屹立于山丘之上的古老城堡到圣嘉义尔教堂,都像棱角分明的剪影一般,清晰地浮现在他的眼前。


    史蒂文森从小时候起,气管就十分衰弱,每个冬日凌晨,都会爆发猛烈的咳嗽,折磨得他无法入睡。起床后,他就在保姆卡米伊的搀扶下,裹着毛毯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去。卡米伊也与他一起并肩坐着,两人都不说话,默默地注视着屋外,直到他的咳嗽平息下来为止。透过窗玻璃所看到的黑里欧特大街尚未从沉沉黑夜中醒来,一盏盏街灯染出一片片朦胧的光晕。不一会儿,车声辚辚,由远而近,紧挨着窗户驶过。那是往市场里拉蔬菜的马车。而拉车的马不住地喷吐着白色的热气。……这就是这个城市留给史蒂文森最初的印象。


    爱丁堡的史蒂文森家族,代代都以灯塔技师而闻名于世。小说家史蒂文森的曾祖父托马斯·史密斯·史蒂文森是北英灯塔局里最早的技师长,其子罗伯特也子承父业,建造了有名的贝尔·罗克灯塔。罗伯特的三个儿子,阿兰、蒂维多和托马斯,也都承袭了这一祖业。小说家的父亲托马斯,作为旋转灯、总光反射镜的集大成者,是当时灯塔光学的泰山北斗。他在兄弟们的协助之下,修筑了斯克里沃阿、起坤斯等多座灯塔,并修缮了许多港湾设施。他是个能干且务实的科学家,是大英帝国忠实的技术官僚,是虔诚的苏格兰教会的信徒,是有着基督教之西塞罗之称的拉科塔提乌斯的热心读者,还是一位古董和向日葵爱好者。根据他儿子的描述,托马斯·史蒂文森常对自身价值抱有彻底否定的观念。他具有凯尔特 [20] 式的忧郁,意识到世事无常,经常想到死亡。


    青年时期的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曾极</a>度厌恶爱丁堡这座高贵的古都,以及居住在这里的虔诚的宗教徒(也包括他的家人)。这个基督教长老会的中心城市,在他眼里简直就是个虚伪之都。


    十八世纪后期,该城有个名叫蒂空·布罗蒂的家伙。白天,他是个细木匠,还出任市议会议员;可一到晚上就摇身一变,成为一个无耻的赌棍,甚至是凶恶的强盗。过了很久,他才终于露出原形,并遭到了处决。然而,年方二十的史蒂文森却认为,这家伙就是爱丁堡上流人士的象征。从此,他就不再去教堂,而是混迹于平民区的小酒馆了。勉强认可了儿子的文学家志向(他起初也曾想将儿子培养成一名工程师的)的父亲,对于他的这种叛教行为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于是,父子间的冲突便在父亲的绝望和母亲的眼泪以及儿子的激愤中反复上演着。就丝毫不知道自己正在坠入深渊这一点来看,他觉得儿子毕竟还是个孩子;可就一点听不进自己的教诲来看,儿子仿佛已经是成人了。为此,父亲感到绝望了。而这种绝望,又以一种奇特的内省方式在他身上体现出来。几次争执之后,他就不再去责备儿子了,而是一个劲地责备起自己来。他独自长跪,泣泪祈祷,强烈谴责由于自己的失责而导致儿子成为叛教罪人的罪责,并向上帝表示深切的忏悔。然而,做儿子的一方,却怎么也不能理解,身为科学家的父亲竟会做出如此愚蠢的行为。


    不仅如此,每次与父亲争论之后,他总对自己也感到极为不满,心想:“为什么到了老子</a>跟前,自己就只会发些孩子气的议论呢?”在与朋友讨论时,自己明明是能够发表些理直气壮的精彩(至少是大人式的)的议论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


    最基本的《教义问答》、幼稚的神迹反驳论、用哄小孩般的拙劣的实例来加以证明的无神论——自己的思想怎么可能幼稚到如此地步呢?可不知为什么,面对父亲时,自己所能发表的议论,最后总会变成这样的老生常谈</a>。这倒不是说父亲的论辩技巧有多高明,所以自己一败涂地。绝无此事。父亲从未就教义进行过仔细深入的思考,要驳倒他应该是轻而易举的,可问题是在论辩过程中,自己的态度会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十分孩子气,甚至有些歇斯底里,连自己都觉得十分讨厌。由此,连议论的内容本身,也变得滑稽可笑了。他觉得,导致如此结果的原因,恐怕在于自己尚未完全摆脱对父亲的依恋(也就是说,自己尚未真正成人),并且“父亲也仍把自己看作小孩子”的缘故吧。要不就是,自己的思想原本就是毫无价值的,不成熟的“租来品”,一旦与父亲那朴素的信仰直面相对,徒有其表的花哨装饰被剥去后,就现出了原形?


    这一时期的史蒂文森,每当与父亲发生冲突,心头总会产生如此这般的,令他十分不快的疑问。


    当史蒂文森表示要跟芳妮结婚时,他们父子的关系就再次紧张起来。芳妮是个美国人,还带着孩子,年龄又比儿子大。可对于托马斯·史蒂文森来说,比起这些方面来,最不能接受的是,且不管她的现实生活处于怎样的状态,至少在户籍上她还是奥斯本夫人。于是,史蒂文森这个独生子,到了三十岁,第一次下决心要自己养活自己——还要养活芳妮和她的孩子,他毅然决然地远走高飞,离开了英国。


    一年之后,当托马斯·史蒂文森听人说儿子在远隔重洋的千里之外连五十美分的午餐都吃不起,并且还在与疾病做斗争时,他到底还是绷不住了,终于向儿子伸出了援助之手。


    芳妮给从未谋面的公公寄来了照片,并留言道:“照片远比实物漂亮,请勿以此为准。”


    接着,史蒂文森带着妻子和继子回到了英国。可出人意料的是,托马斯·史蒂文森对芳妮这位儿媳妇竟然十分满意。这是因为,他原本就承认儿子的才华,却又感到儿子身上有某种从通俗意义上来说难以叫人放心的东西。而这种担心,是不论儿子的年岁如何增加也不会消失的。可现在好了。因为芳妮(尽管当初是反对她与儿子结婚的)成了儿子在实际事务方面的顶梁柱。一根支撑起花朵般美丽、脆弱之精神的,必不可少且生气勃勃、坚强有力的支柱。


    经历了长期的不睦之后,他们一家老小——双亲、妻子芳妮、继子劳埃德,一起在布雷伊玛的山庄里度过了一八八一年的夏天。直到现在,史蒂文森只要一回想起来,仍觉得十分欣慰。那是个阿伯丁地区特有的,连日刮着东北风,并且伴随着暴雨和冰雹的阴沉呼啸的八月。史蒂文森的身体又一如既往地变得很糟。


    一天,埃德蒙多·高斯来到了山庄。这是个比史蒂文森大一岁,博学而敦厚的青年,与史蒂文森的父亲也很谈得来。


    高斯每天吃过早饭,就去二楼的病房。这时,史蒂文森已经坐在床上等他了。他们两人下象棋。由于医生说“病人上午不准说话”,所以他们下棋时也是一声不吭的。如果下到一半史蒂文森觉得累了,他就敲敲棋盘。于是高斯或芳妮就伺候他睡下,并且将他的被褥铺得十分巧妙,以便他一有灵感,随时都能写作。在吃正餐之前,史蒂文森就一直这么一个人躺着,休息一会儿写一会儿,写一会儿又休息一会儿。他一直在写一个海盗冒险故事。那是由少年劳埃德所画的一张地图所激发出的灵感。


    到了正餐时间,史蒂文森就下楼来了。上午的“钳口令”一解除,他立刻就喋喋不休起来。到了晚上,他就将自己当天所写的部分读给大家听。屋外风雨交加,呼啸不止,烛台上火苗也被从门窗的缝隙里钻入的风吹得飘忽不定,一闪一闪的。一家人各自摆开最舒适的姿势,听得津津有味。读完后,各人又开始发表各种批评或要求。随着故事情节的展开,大家就听得一晚比一晚带劲儿了,就连他父亲也说“让我来给比利·彭斯 [21] 的箱中之物开张清单吧”。然而,高斯望着眼前这番其乐融融的场景,心中却另有所思,乃至黯然神伤。因为他想道:“如此才华横溢的俊才却拥有一个疾病缠身的躯体,他到底还能支撑多久呢?如今满脸欢欣,沉浸在幸福之中的老父亲,是否能免遭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呢?”


    然而,托马斯·史蒂文森确实避免了这样的悲剧。因为,在儿子最后一次离开英国的三个月之前,他就在爱丁堡去世了。


    八


    一八九二年四月×日


    国王拉乌配帕带着护卫,十分意外地来到我家。在我家吃了午饭。这位老人今天十分和蔼可亲,还问我:“为什么不来看我呢?”我说:“要谒见国王必须征得领事的同意啊。”他说:“没事儿,不用管他们。”又说:“还想跟你共进午餐,请定个日子吧。”于是我们就约定本周四一起吃饭。


    国王回去后不久,又来了一个戴着巡警徽章似的玩意儿的家伙。不过他可不是阿皮亚市的巡警,而是所谓的叛乱分子(这是阿皮亚政府对玛塔法那边人的称呼)。说是从马里艾一路步行而来的。他带来了玛塔法的信。我现在也能读萨摩亚语了(不过,说,还不行)。前几天我给玛塔法写过信,劝他要隐忍自重。今天送来的这信,就是他的回信。信上说,他要跟我见面,要我本周二去一趟马里艾。我根据唯一的参考书,即土著语言的《圣经》,用疙里疙瘩的萨摩亚语写了同意前往的回复(估计他看到了会大吃一惊吧。因为这封信的语言风格是“吾诚告汝” [22] 式的)。如此这般,我要在一周之内分别与国王及其对抗者见面了。但愿我的斡旋能够取得实际成效。


    四月×日


    我的健康状况不太好。


    由于事先约好了的,所以还是去姆黎奴那个寒酸的王宫赴宴了。跟往常一样,正对面的那座政务长官官邸看着就堵心。今天拉乌配帕国王说的话很有意思。他讲述了五年前怀着悲壮的决心自首于德国军营,后又被军舰带往陌生地方的往事。语言朴实,极为动人。


    “……他们告诉我白天不能上甲板,不过晚上是可以的。航行了很长时间后,终于在一个海港靠了岸。上岸后,发现那地方热得吓人。有很多犯人在劳作。他们两个两个地,被铁链锁住了脚脖子。那儿的黑人真多,多得跟海滩上的沙子一样。……那后来又坐了很长时间的船,在说是快到德国的时候,我看到了一道奇特的海岸。那是一片一眼望不到头的白色悬崖,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亮。航行了三小时后,悬崖又消失在天空里,令我更为惊讶了。……在德国上岸后,首先走过一所有着玻璃屋顶的大房子,里面还有许多叫作‘火车’的玩意儿。然后乘坐大得跟房子一样,有窗户,有甲板 [23] 的马车,最后在一幢有着五百个房间的大屋子里住了下来……离开了德国又航行了许久,船就驶入了一片像河流一般狭窄的海面。有人告诉我说,那就是《圣经》中提到过的红海,我十分欢喜,十分好奇地眺望着。然后,当海上的夕阳变成令人目眩的红色时,我又被转移到别的军舰上去了……”


    用古老、优美的萨摩亚语发音所讲述的这段往事,十分动听。


    国王似乎很怕我提起玛塔法的名字。他是话很多的善良老头,只是不清楚自己目前所处的位置。他要我后天一定再去看他。可我与玛塔法见面的日子也已临近了,自己的健康状况又不好,不过还是暂且答应了他。以后,翻译的事情,应该拜托牧师霍维特米。最后决定后天在牧师家与国王见面。


    四月×日


    一大早骑马进城,八时许到霍维特米牧师家。跟国王约好今天在那里见面的。等到了十点钟,国王也没来。来了个报信的。说是国王正与政务长官谈事情,来不了。晚七点左右能来。我先回家,傍晚又去霍维特米牧师家,等到八点多,还是没来。徒劳往返,甚感疲劳。国王拉乌配帕太懦弱了,竟不敢瞒过政务长官的监视,悄悄前来赴约。


    五月×日


    清晨五点半出发,芳妮、贝尔同行。作为翻译兼桨手,还带上了塔洛洛。七点钟,划出了珊瑚礁泻湖。身体还是不太舒服。到了马里艾后,受到了玛塔法的热烈欢迎。不过,他似乎将芳妮和贝尔都当作是我的妻子了。塔洛洛的翻译很糟糕,完全不称职。玛塔法说了老长的一大段,到他嘴里就只剩下一句“我非常吃惊了”。并且,不管对方说什么,他都是“非常吃惊”。把我的话传给对方时,似乎也一样。所以谈话根本就无法进行。


    我们喝着卡瓦酒,吃着阿鲁·罗特饭菜。饭后,跟玛塔法一起散步。在我那十分贫乏的萨摩亚语所允许的范围内,我们进行了交谈。由于我带来了女伴,所以还在门前跳了舞。


    天黑后踏上归途。这一带的泻湖都很浅,小艇时不时地擦底。纤月如钩,光芒淡然。划出洋面时,被从萨瓦伊伊那边回来的几艘捕鲸船超过了。那是些亮着灯,十二桨,四十人座的大划艇。每条船都一边划桨一边合唱着。


    由于时间太晚了,决定不回家去。在阿皮亚住酒店。


    五月××日


    早上,骑马冒雨前往阿皮亚。与今天的翻译沙雷·特拉会合后,下午再次前往马里艾。今天走的是陆路。长达七英里的路上,一直下着暴雨。道路泥泞不堪。杂草丛生,高达马脖子。跳过了八个猪圈栅栏。抵达马里艾时,已是薄暮黄昏了。马里艾村子里颇有些气派的民宅。这些屋子都有着高高的茅草穹顶,地上铺着小石子,四面墙壁的门窗都敞开着。玛塔法家的房子自然也非常气派。此时,屋子里已经黑了,正中央点着椰子壳做的灯。出来了四个佣人,说玛塔法眼下还在礼拜堂。确实,从礼拜堂的方向传来了歌声。


    不多一会儿,主人进屋了,等我们都换下了湿漉漉的衣服之后,正式见礼寒暄。卡瓦酒也被端了上来。玛塔法向在座的诸位酋长介绍我道:


    “这位先生为了助我一臂之力,不顾阿皮亚政府的反对,特意冒雨前来。尔等今后要与兹希搭拉(‘讲故事者’)多亲多近,不论何时何地,都要全力帮助他。”


    晚宴、政治洽谈、大声欢笑、大喝卡瓦酒——一直持续到半夜。由于我的身体不堪重负,专门为我在屋子里隔离出了一个角落,用五十张上等垫子铺成临时床铺,我一个人躺在那上面睡觉。全副武装的卫兵和其他几个人担任夜里的警卫,通宵看守在屋子周围。从日落到日出,一班到底,没有换岗的。


    凌晨四时许,我醒了。外面传来了纤弱、柔美的笛声。音调欢快,平和,甜美,若隐若现,仿佛随时都会消失一般……


    后来一问才知道,这样的笛声每天早晨都会在同一时刻吹响。说是为了给睡着的家人送去好梦。多么优雅的奢侈啊!据说玛塔法的父亲十分喜欢小鸟们的叫声,人称“小鸟之王”,而这种爱好也遗传给了他。


    早饭后与特拉一起骑马踏上了归途。由于马靴还湿着,所以干脆光着脚。早晨是晴朗美丽的,可道路依旧泥泞不堪。杂草将我的腰间都濡湿了。由于将马打得太快了,特拉在猪圈栅栏处被马抛下了两次。黑乎乎的沼泽。绿油油的红树林。红色的螃蟹、螃蟹、螃蟹。进入市镇后,听到了帕特(木制的小鼓)的响声,身着华美服装的土著姑娘正在前往教堂。今天是星期天。我们在市里吃了午饭,然后回家。


    跳跃了十六道栅栏,骑行了二十英里(况且前半程还冒着暴雨)。谈论政治六小时。啊,比起从前在斯克里沃阿,跟饼干中的谷象虫似的自己来,如今的我是多么地今非昔比啊!


    玛塔法是一位气度非凡的老者。我们之间的交流,在感情上是极为融洽的。


    五月××日


    雨、雨、雨,像是要弥补之前雨季的雨水不足似的,这几天一直在下雨。可可的嫩芽好像也饱饱地吸足了水分。雨脚敲打屋顶的声音停止后,又传来了激流之声。


    《萨摩亚史脚注》完稿。当然,这不是文学,但毫无疑问,这是一份公正、明确的记录。


    阿皮亚的白人们拒绝纳税,理由是政府的审计报告不明不白。委员会也无力传唤他们。


    最近,我们家的大汉拉法埃内的老婆跑掉了。他十分沮丧,似乎怀疑每个朋友都有合谋嫌疑。不过现在他已经死心了,正在寻找新老婆。


    《萨摩亚史》结束后,终于能专注于《戴维·巴尔弗》的写作了。这是《诱拐》的续篇。几次动笔,中途都放弃了,不过这次是有可能坚持到底的。《沉船打捞者》写得太粗糙了(但不可思议的是,似乎还挺受欢迎)。而《戴维·巴尔弗》才有望成为《巴伦特雷的少爷》之后的又一部佳作。作者对于青年戴维的喜爱,他人或许是难以理解的。


    五月××日


    大法官切达尔克兰兹来访。不知是哪阵风把他吹来的。他跟我家里人若无其事地拉了会儿家常,就回去了。他肯定看到了我最近发表在《泰晤士报》上的公开信(信中我毫不留情地抨击了他)。他来我家,打的又是什么主意呢?


    六月×日


    玛塔法邀我出席盛大宴会,所以一大早就出发了。同行者――母亲、贝尔、戴塔乌伊落(我们家厨师的母亲,邻近部落的酋长夫人。她的体魄大得惊人,比母亲、我与贝尔三人加起来还要大上一圈)、担任翻译的混血儿沙雷·特拉,另外还有两名少年。


    我们一行人,分别乘坐独木舟和小艇。途中,小艇在平而浅的泻湖中动弹不得。没办法,只得赤脚下船,走约一英里的潮浸区。头顶上,有火辣辣的毒太阳烤着。脚下,是一步一滑的泥沼。我那从悉尼刚寄来的新衣服,还有伊莎贝尔那条镶着绿色花边的白色长裙,全都倒了大霉。正午过后,我们才满身泥浆地赶到了马里艾。母亲他们坐独木舟的一拨已经到了。最初的战斗舞蹈已经结束,我们是从食物敬献仪式的中途(话虽如此,也花了整整两个钟头呢)开始看起的。


    屋子前面的绿地周围,排列着用椰子叶、黑海带围成的临时小屋,土著们按照不同的部落,围坐在一个个巨大的矩形食案前。他们的服饰真可谓是五彩缤纷,琳琅满目。裹着塔帕的、缠着帕奇·瓦库的、将落了粉的檀香戴在头上的、头上饰满了紫色花瓣的……


    中央的空地上,有一座食物堆成的小山,并且越堆越大。这些都是大小酋长们献给他们由衷拥戴的(不是白人扶植的傀儡)真正的国王的。执事和民夫们排着队,唱着歌,源源不断地将礼物搬进来。这些礼物都被一一高高举起,展示给大家看。负责接收的执事以一种十分郑重其事的礼仪性的夸张姿态,高呼礼物名称和进献者的姓名。这人是个体格魁梧的大汉,身上似乎涂满了油,闪闪发亮。他那将烤全猪高举过顶,汗流如注地高声呼叫的样子,极为壮观。当他高举起我们进献的饼干桶时,我听他大声介绍为:“阿利伊·兹希搭拉·欧·雷·阿利伊·欧·马珞·特特雷(故事作者酋长、大政府酋长)。”


    在为我们特意安排的席位前,坐着一位老者,头上戴着绿树叶。他的脸从侧面望去,略显阴沉、威严,简直跟但丁一模一样。他是该岛特有的职业说书人之一,并且是他们中的最高权威,名叫波波。他的身旁,坐着他的儿子以及同行们。玛塔法就坐在我们的右侧稍远处,可以看到他的嘴唇时不时地在嚅动,手腕上的珠串也在晃动。


    大家一起喝起了卡瓦酒。当王(玛塔法)喝了一口后,波波父子突然发出了一种奇妙的吠叫声,以示祝福,把我吓了一大跳。因为我从未听过如此怪异的声音,简直像是狼的嚎叫声,但据说其意思是“兹伊阿特阿 [24] 万岁”。不一会儿,就开始吃饭了。玛塔法吃完后,再次响起了奇特的吠叫声。这时我看到,这位非公认的王的脸上神采飞扬,得意与野心之色溢于言表。不过这也仅仅是刹那间的事情,马上就消退了。估计波波父子自玛塔法与拉乌配帕分庭抗礼以来,今天也是首次来到玛塔法的阵营,并颂扬“兹伊阿特阿”之名吧。


    食物的搬运已经结束。所有的礼物都被一件件地仔细清点并上了账。滑稽说书人怪声怪调地高声报出礼物的名称和数量,令听众捧腹大笑。“塔罗芋头六千个”“烤猪三百一十九头”“大海龟三只”……


    然后,又出现了一幕我从未见过的奇妙景象。波波父子突然站起身来,手执长棍,蹦到堆满食物的院子里,跳起了一种奇妙的舞蹈。父亲伸长手臂边舞边转动长棍,儿子则蹲在地上,用一种无可名状的姿势蹦跳着。该舞蹈所划出的圈子还越来越大。凡是被他们跃过的东西,就全都归他们所有了。中世纪的但丁,竟忽然变身为怪异而贪婪之人了。这是一种古老(并且是地方性的)的礼仪,连萨摩亚人也都看得笑了起来。我进献的饼干和一头小牛犊也都被波波跳了过去。但是,他在宣布这些食物都归他所有之后,又将其中的大部分重新献给了玛塔法。


    接着,就轮到我这个“故事作者酋长”了。我没有跳舞,却也得到了五只活鸡、四个灌满油的葫芦、四张席子、一百头塔罗芋头、两头烤猪、一条大鲨鱼以及一只大海龟。这些都是“王给大酋长的礼物”。几个只穿着比兜裆布还短的巴拉巴拉的年轻人,得到指令后,立刻就将这些东西从众多的食物中给挑了出来。他们在堆积如山的食物前一弯腰,便无比迅速且毫无差错地将指定品名与数量的食物捡了起来,忽地一下,又在另一个地方整齐地码放好了。如此灵巧,令人目不暇接,简直如同鸟群在麦田里觅食一般。


    突然,九十来个围着紫色腰布的大汉涌现出来,在我们面前站定身躯。没等我们回过神来,他们就将手里攥着的活鸡,用足力气,高高地抛到了空中。将近一百只鸡在空中拍打着翅膀纷纷落下,随即又被捉住,又被抛到了空中。如此这般,重复了好多次。聒噪声、欢笑声、鸡叫声。挥舞着的古铜色粗壮手臂、手臂、手臂……作为观众,倒是看得十分有趣,可这得死多少只鸡啊!


    在屋里跟玛塔法谈完事情,来到水边,看到获赠的食物已经装在船上了。正要上船,突然有飑 [25] 袭来,只得重新回到屋里,休息半小时后,五点钟出发,依旧分乘小艇与独木舟。此时夜幕已降临到了水面上,岸上的灯光十分美丽。大家唱起了歌来。令我吃惊的是,有着小山一般庞大身躯的戴塔乌伊落夫人居然有着极其美妙的歌喉。途中,又遇上了飑。母亲和贝尔和戴塔乌伊落和我和海龟和猪和塔罗芋头和大鲨鱼和葫芦,全都成了落汤鸡。我们都浸泡在船底那温热的积水中,快到九点的时候,才终于到了阿皮亚。当夜住在酒店里。


    六月××日


    仆人们嚷嚷着说是后山的矮树丛里发现了骸骨,于是带着大家一同前去察看。果然是人的尸骨,不过看样子已经过了好长时间了。并且,就该岛的成年人而言,似乎太小了点。由于是藏在树丛深处的阴暗潮湿地带,恐怕从未被人发现过吧。在附近扒拉了一圈,又发现了另一具头盖骨(这回是只有脑袋,没有身体的)。上面有个弹孔,能放得下我的两根大拇指。将两具头盖骨并排放好后,仆人们找到了一种稍具传奇色彩的解说:想必这位可怜的勇士在战场上夺取了敌人的首级(这可是萨摩亚战士的最高荣誉),但自己也负了重伤,所以不能向同伴们炫耀,只得爬到此处,抱着敌人的首级怅然离世了(果真如此的话,莫非就是十五年前拉乌配帕与塔拉薄开战时的事情?)。拉法埃内他们立刻动手将骸骨掩埋了起来。


    傍晚六点时分,骑马下山时,看到前方森林的上方有一朵巨大的彩云,十分清晰地呈现出一个男人脸蛋的侧影:有着独角仙一般的额头,长长的鼻子。脸颊部分为绝妙的桃红色,戴着帽子(巨大的卡拉马库人帽子),胡须和眉毛都是青灰色的。这种颇具孩子气的图案、鲜明的色彩以巨大的规模(简直是大得没边了),令我茫然不知所措。而正当我眺望之时,“他”的表情却发生了变化。闭起一只眼睛,收紧了下颚。就是这样的。突然,铅灰色的肩膀向前耸出,脸蛋消失了。


    我又望了望别处的云彩。发现云柱林立,巨大、明亮,叫人一望之下便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它们全都从水平线处升起,顶部都在距离天顶三十度之内。这是一种何等的崇高啊!下方犹如冰河一般的阴暗,而从下往上,则从幽暗的靛蓝至朦胧的乳白,呈现出色彩微妙变化的所有阶段。背后的天空,已经被步步逼近的夜晚染成了厚重的深蓝色。而在其底部,则流动着蓝紫色的,近乎妖艳的深厚光影。尽管山岗上已经飘浮起日落的阴影,但巨大的云柱顶端,仍映照得如同白昼一般的光亮,并用火一般的,宝石一般的,柔美至极的光芒,照亮世界。那种高度是超越了任何想象的。从下界的夜晚抬头仰望,那种洁净无垢而又华美庄严的景象,是远非“惊异”二字所能形容的。


    云的附近,升起了一钩上弦月。月牙西侧钩尖的正上方,有一颗几乎与月亮同样明亮的星星。下界黑色渐深的森林中,鸟儿们正扯开嗓门唱着傍晚的大合唱。


    到了八时许抬头再看,月亮比刚才又亮了许多,那颗星星转到了月亮的下方,却依然几乎跟月亮一样地明亮。


    七月××日


    《戴维·巴尔弗》的写作终于顺畅起来了。


    “丘拉索号”进港,与吉布逊舰长吃饭。


    坊间传闻,说是R. L. S. (史蒂文森)应该被驱逐出本岛,流放他处,英国领事正在向唐宁街请求批示云云。莫非我的存在有碍本岛治安了?难道说我也成了伟大的政治人物了吗?


    八月××日


    昨天,应玛塔法之邀,又去了马里艾。翻译为亨利(西梅内)。谈话中玛塔法称我为阿菲欧伽,把亨利吓了一大跳。之前,他一直是称我为斯斯嘎(相当于阁下?)的,而阿菲欧伽则是针对王族的称呼了。在玛塔法家留宿一晚。


    今天早晨,吃过早饭后,出席大灌奠仪之观礼。主要是将卡瓦酒灌濯一块象征王位的古老石块。这是一种在该岛上也快要被人遗忘了的楔形文字的典礼。身高六英尺五英寸,体魄强健的古铜色战士们,全都身着正装。头盔上的饰羽是用老人的白胡须制成的,在风中飘扬着,脖子上挂着用兽牙制的项链。形象威武,令人震撼。


    九月×日


    出席了阿皮亚市妇女会主办的舞会。同行的有芳妮、贝尔、劳埃德以及哈葛德(就是前面提到的那个赖德·哈葛德的弟弟。一条血气方刚的爽快汉子)。舞会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大法官切达尔克兰兹露面了。自从数月前那次不得要领的来访之后,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他呢。中场休息过后,我跟他编在一组跳起了四组舞 [26] 。这可真是奇特而恐怖的四组舞!用哈葛德的话来说,就是“状如奔马跳跃一般”。我们俩这一对公敌,分别被两位体型庞大而可敬的女性抱着,牵手踢腿,蹦跳旋转着,大法官也好,大作家也罢,全都威风扫地了。


    一星期前,这位大法官曾唆使混血儿翻译,迫不及待地收集于我不利的证据。而我呢,今天早上还给《泰晤士报》写了猛烈攻击这家伙的第七封公开信。


    而眼下,我们正相视微笑,全力应付于“奔马跳跃”!


    九月××日


    《戴维·巴尔弗》终于写完了。与此同时,它的作者累趴下了。要是去看医生的话,肯定又要听一遍热带气候具有“伤害温带人”之特性的说明。简直难以置信。一年来,我一直在烦人的政治风云中奔波劳累,难道说,这一切倘若发生在挪威,我就没事儿了吗?总之,我已经是疲惫不堪了。对于《戴维·巴尔弗》,我基本上还是满意的。


    昨天下午派到市里去办事的少年阿里克,晚上很晚才回来,还缠着绷带,但眼里却闪闪发光。说是跟马拉伊塔部落的少年决斗,打伤了对方三四个。今天早上,他就成了我们家的英雄了。他做了一把单弦的胡琴,自弹自唱,颂扬自己的辉煌胜利,还手舞足蹈的。看他那兴高采烈的样子,真是个美少年。从新黑布里蒂斯刚来这儿的时候,说是我们家的饭好吃,他就没命地吃,结果肚子鼓得溜圆,难受得要死。


    十月×日


    从一大早开始,就胃疼得厉害。服用鸦片酊十五滴。这两三天我没干活儿。我的精神处于“无主”状态了。


    以前的我似乎是一个极具魅力的俊美青年。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那时我的朋友,比起我的作品来,更喜欢我的性格以及我的话语中阳光灿烂的一面。可是,人不可能永远是爱丽儿或帕克 [27] 的。《致年轻人》那种思想和文体,如今已成了我最讨厌的东西。事实上在法国耶尔咯血之后,我似乎就将一切都看穿了。我已经对任何事情都不抱希望了。如同一只死青蛙一般。对于任何事,我都是以一种沉静的绝望心态参与其间的。就如同我总是在确信自己将被淹死的同时走下大海一样。这么说,也绝不是什么自暴自弃。非但如此,恐怕我到死为止都不会失去快乐的吧。这种确信无疑的绝望,甚至还是一种愉悦。是一种近乎信念似的东西,具有清醒的意识、坚强的勇气和无穷的乐趣,足以支撑我走完今后的人生道路。我不需要快乐,不需要灵感。我自信仅凭义务感就能走下去了。以蚂蚁一般的心态,像蝉一样一路高歌的自信。


    在市场里,在街头上


    我咚咚地敲响战鼓


    我身穿红衣,我昂首阔步


    缎带在头上迎风飘扬。


    为寻找新的战士


    我咚咚地敲响战鼓。


    我向我的战友们保证:


    生的希望,和死的勇气。


    九


    年满十五之后,写作就成了他生活的中心。至于自己生来就应该是作家的这种信念,到底是从何时、何地产生的,他自己也不太清楚,反正到了十五六岁的时候,他就已经难以想象自己将来会从事别的职业了。


    从那时起,他外出时就总是随身携带一个笔记本,进行着将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事情全都当场转换成文字的练习。与此同时,他还将读书时觉得“表现得当”的内容尽数摘录到这个笔记本上。


    除此之外,他还十分投入地练习诸位大家的文体。读了一篇文章后,他尝试着用不同作家——或是黑兹利特,或是罗斯金,或是托马斯·布朗爵士——的文体重写好多遍。在其少年时代,他就一连好多年,不知疲倦地重复着这样的练习。就这样,在刚刚脱离了少年期,尚未创作出一部小说之前,他就已经像象棋高手对于棋艺有着相当的自信一样,对于自己的文字表达功夫有着同样的自信了。他身上继承着工程师的血脉,而在他自己所选择的人生道路上,他也同样早早地就怀有技术专家的自豪了。


    他几乎出于本能地知道“自己并不像自己所想象的那样”,并且认为,“头脑会出错,而天性是不会出错的。即便粗看上去像是错了,可最终还是会明白,对于真正的自己来说,它所选择的,才是最忠实、最明智的道路”。他还知道“我们内心深处所不了解的东西,要比我们自己聪明得多”。因此,在设计自己的人生之际,就应该以最忠实的态度,极尽全力,沿着唯一的道路——比我们更明智的东西所指引的唯一的道路而奋勇前进,其他所有的一切都应该置之不理。于是,他全然不顾世人的嘲弄和父母的哀叹,从少年时代起,到临死的那一刻为止,自始至终,坚定不移地保持自己的这种活法。作为“浅薄之徒”“伪君子”“色鬼”“自恋狂”“贪得无厌的利己主义者”和“令人作呕的装腔作势者”,他唯有在写作这条道路上始终如一,如同虔诚的修道士一般,勇猛精进,毫不懈怠。他几乎是没有一天不写作的。写作早已成了他生理性的习惯之一。即便是持续折磨了他二十年的肺结核、神经痛和胃痛,也不能改变这一习惯。当肺炎、坐骨神经痛和风眼同时发作时,他还眼睛上蒙着绷带,绝对安静地仰卧着,轻声口述《炸药党员》,让妻子做记录。


    他经常与死神为邻。咳嗽时用来捂嘴的手帕上,是很少不带着鲜血的。就时刻意识到死亡这一点来说,这个尚不成熟、矫揉造作的青年,是有着得道高僧般的大彻大悟的。平时,他的口袋里总是带着用于自己墓志铭的诗句。


    “让我静静地安眠在,繁星闪耀的夜空下。我快快乐乐地活过,如今我要快快乐乐地走向死亡。”云云。


    比起自己的死来,他更害怕朋友死去。对于自己的死,他已经习以为常了。或许应该更进一步地说,他甚至形成了一种与死神嬉戏,与死神对赌的心态。在被死神那冰冷的手捉住之前,自己到底能编织出多少幅“空想和语言的锦缎”?这可真是一场奢侈的豪赌。他的心情就像一个出发时间日益逼近的旅人一样。他迫不及待地,一刻不停地写着。事实上也留下了好几幅“空想和语言的锦缎”。譬如《欧拉拉》,譬如《任性的珍妮特》,譬如《巴伦特雷的少爷》。


    许多人会说:“没错,这些作品写得都很美,富有魅力,但都是些缺乏深度的故事。说到底,史蒂文森还只是个写写通俗小说的作家罢了。”


    然而,对于如此言论,史蒂文森的拥趸们自然也不会无言以对。他们会说:


    “史蒂文森的守护天使(正是得到了其指引,他才走上了作家这一人生道路)非常聪明,正因为知道他生命短暂,所以才让他抛弃了以挖掘人性为特征的现代小说(这是没人能在四十岁之前写出杰作的)的创作形式,而让他选择了富有魅力的传奇故事与巧妙的叙事方式(这是即便早逝,也至少能留下几部精彩之作的),并不断加以磨炼。”


    “如同一年到头大部分时间都处在冬季的北方植物,在极短的春夏之际,也会匆匆地开花结果一般,这也正是大自然的巧妙安排之一啊。”


    或许有人会说,俄国、法国的那些最最卓越、最最深刻的短篇作家,去世时的年龄不都跟史蒂文森相仿,或更为年轻吗?可他们却并没有像史蒂文森那么疾病缠身,始终生活在短命的威胁之下呀。


    他说过,传奇小说是circumstance [28] 之诗。比起事件本身来,他更喜欢事件所产生的若干场景效果。自认为传奇作家的他(且不管他自己是否清晰地意识到),力图将自己的一生也塑造成自己作品中最大的传奇(就某种程度而言,事实上也取得了成功)。因此,作为主人公的自己的居所氛围,也常常像他在小说中所要求的那样,必须充满诗意,必须富于传奇色彩。他是个用笔墨来营造氛围的大师,在现实生活中,也希望自己的活动场景值得他那支生花妙笔来加以描述,否则,便难以忍受。他那种在旁人看来绝对难以接受的矫揉造作(或玩世不恭的作风),其本质正在于此。


    干吗非得装疯卖傻地牵着头驴,在法国西南部山坳坳里瞎转悠呢?好好的一个良家子弟,干吗非要系一条皱巴巴的领带,戴一顶有着长长的红飘带的旧帽子,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流浪汉呢?还有,在谈论女性时,干吗非要洋洋得意地用令人作呕的腔调说什么“洋娃娃虽然美丽,可里面全是锯末”呢?


    二十岁时的史蒂文森完全是个面目可憎的家伙、讨人嫌的无赖汉,极不受爱丁堡上流社会的待见。从小在严厉的宗教氛围中长大的这个瘦弱的白面小少爷,竟然会突然为自己的纯洁而感到可耻,半夜三更地溜出父亲的宅邸去红灯区转悠。然而,这个效仿维永、卡萨诺瓦的轻薄少年,他自己也很清楚,除了将自己羸弱的躯体和未必长久的生命作为赌注,悉数压在唯一的人生道路上之外,是不会得到拯救的。即便是在灯红酒绿的喧嚣之下,在莺莺燕燕的脂粉阵中,他也能看到这条道路在闪闪发亮——就如同雅各 [29] 在茫茫沙漠中梦见高高的,上达星空的天梯一样。


    十


    一八九二年十一月××日


    由于今天是邮船日,贝尔和劳埃德昨天就进城去了。他们走后,伊欧普开始脚痛,法阿乌玛(就是大汉拉法埃内的老婆,她已经跟没事人似的回到了丈夫的身边)的肩膀上生了疖子,芳妮的皮肤上开始出现黄斑。法阿乌玛的疖子有可能是丹毒 [30] ,靠外行的土办法恐怕是治不了的。晚饭后我骑马去找了医生。夜色朦胧。四下无风。山上雷声隆隆。急速穿过树林时,又看到了那种菌类的蓝色小灯,星星点点的,闪闪发亮。跟医生约好明天前来出诊后,与他一起喝啤酒,谈论德国文学,直到九点钟。


    昨天开始构思新的作品。年代设定在一八一二年左右。地点在拉姆玛穆阿的赫米斯顿附近以及爱丁堡。书名未定。《黑森林</a>地带》?《赫米斯顿的韦尔》?


    十二月××日


    房屋扩建完工。


    本年度的year bill来了。约为四千英镑。今年或许能做到收支平衡吧。


    夜里听到了炮声,好像是英国军舰的入港仪式。坊间传闻,近期我将遭逮捕并被押送出境。


    卡斯尔出版社提出,将《瓶中魔鬼》和《法雷萨海滩》收入一册,用《海岛夜话》的书名出版。这两篇的风格相差如此之大,合在一起出版不是太古怪了吗?我觉得再加上《怪声岛》和《荡妇》或许还差不多吧。


    加入《荡妇》之事,芳妮表示反对。


    一八九三年一月×日


    连日低烧,经久不退。消化不良也很严重。


    《戴维·巴尔弗》的校样尚未寄来。怎么回事?应该排好一半了吧?


    天气很糟。雨。飞沫。雾。寒冷。


    原本以为可以付清的扩建费,结果只付了一半。我们家的开销怎么这么大呢?没觉得怎么奢侈呀。劳埃德每个月都动足了脑筋,可往往是刚填补了一个窟窿,又会开出另一个缺口。有些月份好不容易能维持平衡了,却必定有英舰入港而不得不设宴招待军官水手。有人说我们的佣人太多。其实正式雇用的人数并不多,只是他们的亲戚、朋友经常来串门,搞得数不清人头了(即便这样,也总不会超过一百的吧)。不过,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谁叫我是族长呢?谁叫我是瓦伊立马部落的酋长呢?身为大酋长,是不应该为这种小事而多嘴多舌的。更何况土著佣人的伙食费毕竟是有限的。还有些笨蛋,由于我们家女佣的长相多少有些超过了岛上的一般标准,就将瓦伊立马比作苏丹的后宫。还说,这样的话,花费自然巨大了。虽说这分明是出于攻击诽谤之目的,可这谣也造得太离谱了吧。我这位苏丹别说什么精力绝伦了,简直就是个苟延残喘的老病鬼而已啊。他们一会儿将我比作堂吉诃德,一会儿又说我是哈伦·阿尔·拉什德,不一而足。没准儿马上就要把我说成是圣保罗或卡里古拉了吧。还有人说,我过生日的时候请了一百多位客人,太奢靡了。可我根本就没请这么多啊。都是他们自己跑来的。既然他们出于对我(或至少是对于我家的饭菜)的好意而不请自来了,我又岂能将其拒之门外呢?至于说办宴会时不该连土著也一起邀请,就简直是岂有此理了。老实说,我是宁可不请白人,也要请他们的。再说这些费用早就列入预算,本该绰绰有余的。毕竟在这么个岛上,要想怎么奢侈也是做不到的。


    总而言之,我去年一年靠写作赚了四千英镑,却依然是入不敷出。我不由得想起了沃尔特·司各特爵士。晚年的司各特先是突然破产,紧接着又被老婆抛弃,在一群讨债鬼的催逼下,不得不像写作机器一样,不停地粗制滥造。对于他来说,除了坟墓,就再也没有别的喘息之处了。


    战争的谣言又起。要说这波利尼西亚式的纷争,真是拖泥带水,不干不脆的。看似快要烈焰腾空了,却怎么也烧不起来。说它事过境迁了吧,却又余烟袅袅的。这次,也仅仅是特特伊拉西部酋长间的小摩擦罢了,想来是出不了大事儿的吧。


    一月××日


    流感猖獗。家中几乎人人中招了。我还额外地伴随着咯血。


    亨利(西梅内)干起活来真是卖力。本来,萨摩亚人即便是身份极为低贱者也不肯搬运污物的,但贵为小酋长的亨利却每晚都毫不犹豫地钻出蚊帐去倒便桶。现在,大家的感冒都快好了,他却作为最后一个被感染上了,正发着高烧呢。最近,我开始戏称他为戴维(巴尔弗) [31] 。


    在病中,我又开始了新的创作。我口授,让贝尔记录。写的是一个法国贵族在英国当俘虏的经历。主人公的名字叫安努·德·桑特·伊维。我想用其英语读法“森特·艾维斯”为书名。拜托巴克斯特和科尔文寄来罗兰德松的《文章作法》和有关一八一〇年代法国以及苏格兰之风俗习惯,尤其是监狱状况的参考书。因为,无论是《赫米斯顿的韦尔》,还是《森特·艾维斯》,都需要的。在此,既没有图书馆,跟书店交涉又太麻烦,真叫人束手无策。所幸的是,不会遭到记者们的围攻。


    有传言说政务长官和大法官都要辞职了,可尽管如此,阿皮亚政府种种不合理的政策也依然如故。为了强行征税,他们似乎还准备增派军队,驱逐玛塔法。事实上,且不论成功与否,都只会让白人更讨人嫌,让人心更不安宁,让该岛的经济更凋敝。


    我已经对参与政事感到厌烦了。甚至觉得,即便在这方面取得了成功,除了导致人格破产之外,也不会带来任何好结果的。……倒不是说我对政治(该岛上的政治)不怎么关心了。只是由于长时间的卧病咯血已经让写作时间受到了限制,而再要让政治问题来侵占宝贵的时间,就觉得不堪忍受了。然而,只要一想到可怜的玛塔法,我就坐立不安,觉得不能袖手旁观。只能予以精神道义上的援助了。唉,我真是没用啊!然而,假如你真的掌握了政治权力,你又想干吗呢?拥立玛塔法为国王吗?行啊。你认为这样,萨摩亚就能繁荣昌盛,天长地久了吗?可怜的文人哟。你真的相信会这样吗?抑或你只能在预料到萨摩亚行将衰亡的同时,对玛塔法寄予忧伤之同情?最最白人式的同情?


    科尔文来信说,我给他的信里,写了太多“你的咖啡(黑人)与巧克力(棕色人)”的事情。他觉得我不应该过于关心“咖啡与巧克力”而占用我的写作时间。对此,我也不是不能理解。可是,说到底,他(以及其他身在英国的朋友)还是未能真正理解我对于“咖啡与巧克力”的那种情同骨肉般的感受。恐怕也不仅限于此吧,就是在其他的所有方面,天各一方的四年时间,或许已经在我与他们之间划出了一道难以跨越的鸿沟了吧。这种想法令人不寒而栗。可见关系亲密的人长期分离,绝非什么好事。即便没见面时朝思暮想,可一旦真的相聚,会不会双方都无可奈何地意识到这道鸿沟的存在呢?想想也觉得可怕,可这又或许就是真实存在的。人是会变的。每时每刻。我们都是一种怎样的怪物啊!


    二月××日 于悉尼


    自己给自己放假,从奥克兰到悉尼,预定花五周时间来好好观光旅游的,可同行的伊莎贝尔牙痛,芳妮得了感冒,我自己则是先感冒后肋膜炎。简直搞不懂我们到底干吗来了。可即便如此,在本市,我还是在长老会总会和艺术俱乐部做了两场演讲。被照了相,被制作成了雕像,走在大街上,人们纷纷回头来看我,用手指着我窃窃私语我的名字。名声?真是个古怪的玩意儿。什么时候我也成了自己曾经鄙视过的那种暴得大名的名人了?太滑稽可笑了。在萨摩亚,在土著的眼里,我是个住在豪宅里的白人酋长。对于阿皮亚的白人来说,我要么是政敌,要么是同伙,两者必居其一。我觉得那种状态要健全得多。比起此地这种温带的、褪了色的幽灵般的风景来,我的瓦伊立马森林,是多么的壮美啊!啊!我那个风声猎猎中的府邸,是多么的辉煌啊!


    我去拜访了隐退于此地的新西兰之父,乔治·格雷爵士。一向讨厌政治家的我之所以要跑去跟他见面,是因为我相信他是个真正的人——一个给了毛利族人最广博之爱的人。见面之后,发现他果然是不同寻常的老者。他真的非常了解土著——甚至连他们微妙的情感也都一清二楚。他真是设身处地地为毛利族人着想。作为一名殖民地的总督,他真是个另类。他给了毛利族人与英国人同等的政治待遇,允许他们选出自己的议员。也因此而得罪了白人移民,从而辞职。但是,受益于他的不断努力,如今的新西兰成了最为理想化的殖民地。我跟他诉说了自己在萨摩亚所做的事情,想做的事情,以及就政治上的自由,虽力所不能及,今后也要为了土著将来的生活和幸福而竭尽全力等。我的话在老人那儿一一获得了共鸣,并获得了激励。他说:“绝不能绝望。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绝望。我就是真正悟出这一真谛的少数长寿者之一。”由此,我也很好地恢复了元气。看透了世间的恶俗却仍不失高贵的人,是必须得到尊敬的。


    哪怕是摘下一片树叶来看,这里也跟萨摩亚的不同。萨摩亚的树叶绿得冒油,而这里的树叶颜色寡淡,了无生气。等我的肋膜炎一治好,马上就回去,回到那个空中总有绿金微粒在闪闪发光的海岛上去。文明世界的大都市简直令人窒息。噪音烦人!金属撞击出的机械噪音,叫人心烦意乱!


    四月×日


    澳洲之行回来后,我和芳妮的病才终于痊愈。


    啊!今天早晨,是个多么神清气爽的早晨啊!天空的颜色美丽而又深邃、新鲜。万籁俱寂,只有远远传来的太平洋的呢喃,打破眼前的静默。


    就在我作短途旅行以及随后生病的当儿,岛上的政治局势已陡然紧张起来了。主要是政府方面对玛塔法或者说叛乱者一方的挑衅姿态已到了明目张胆的地步。据说他们正打算收缴土著所拥有的武器。而政府方面的战备无疑会很快得到充实。与一年前相比,局势明显不利于玛塔法。遍访政府官员和土著酋长们之后我发现,竟然没一个人在认真考虑如何避免战争,简直令人震惊!白人官僚只想利用纷争扩大自己的支配权;土著,尤其是年轻人,只要一听到“战争”两字,就已经热血沸腾,跃跃欲试了。玛塔法倒是出乎意料的平静。那是由于他并不认为局势于己不利。他也好,他的部下也好,似乎都把战争看作是与自己的意志无关的自然现象。


    拉乌配帕国王拒绝了我欲在他与玛塔法之间进行调停的请求。与他见面时,他是个极为和蔼可亲的老者;但不见面交涉时,马上就变得如此冷若冰霜。很明显,这并非出于他自己的意愿。


    难道说,除了袖手旁观,将不爆发战争的希望寄托在波利尼西亚式的优柔寡断上之外,就别无他法了吗?拥有权力是件好事——如果能在理性的支配下不加以滥用的话。


    在劳埃德的帮助下,《退潮》的写作,正缓缓进行中。


    五月×日


    《退潮》的写作,十分艰难。历时三周,才好容易写了二十四页。并且还要从头开始,全部重写一遍(一想起司各特那令人惊恐的写作速度,就不由得厌烦起来)。首先,作为一部作品来说,这个就显得很无聊。从前,我倒总是兴致勃勃地阅读自己前一天所写的内容的。


    听说玛塔法一方的代表为了与政府进行交涉,每天都要往返于马里艾与阿皮亚之间,我就让他们住在我家,从这儿再上路。因为,每天要往返十四英里也太辛苦了。但是,就因为此事,我就被公认为是反叛者一方的成员了。寄给我的每一封信,都必须接受大法官的检查。


    晚上,阅读勒南的《基督教起源史》。十分精彩。


    五月××日


    今天是邮船日,可只是勉强寄出了十五页稿纸(《退潮》)。这项工作真是烦死人了。要不,还是接着写史蒂文森家的历史吧?或者是《赫米斯顿的韦尔》?对于《退潮》,我极不满意。就文字表达而言,语言的“面纱”太厚。我希望笔法更为直截了当。


    收税官催缴新宅税。去邮局,拿到了六册《海岛夜话》。看到插图后大吃一惊。原来插图画家从未见过南太平洋。


    六月××日


    消化不良、抽烟过多,再加上毫不赚钱的过度劳累,我觉得自己快要死了。《退潮》终于写到第一百零一页了。人物性格把握不住。而且近来连文字表达都很吃力了,真是岂有此理。一个句子竟要写半个小时。将各种类似的语句排列起来,也很难从中找出令人满意的。这种傻乎乎的苦吟,能产生什么呢?一无所获。简直就是毫无价值的“蒸馏”。


    今天,从一大早起就刮起了西风,下雨、飞沫、寒气逼人。我站在阳台上,忽然感到某种异常的(似乎又毫无根据的)感觉流遍了全身。我名副其实地踉跄了一下。然而,总算寻找到了合理的解释。我领悟到,自己又回到了苏格兰式的氛围、苏格兰式的精神和肉体状态之中。正是这种与通常的萨摩亚不相称的寒冷、潮湿且灰蒙蒙的景色,不知不觉间将我变回了那种状态。高地上的小屋。泥炭燃烧出的浓烟。湿漉漉的衣服。威士忌酒。涡卷湍急的小河,鳟鱼在水中蹦跳着。就连在这儿听到的瓦伊特林卡的河水声,也让我觉得像是高原上的激流了。


    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而离乡背井,浪迹天涯,最后来到这里?难道说怀着某种热切的向往不远万里来到此地,仅仅是考虑这么个问题吗?忽然我又怀疑:这恐怕是毫不相干的吧?到目前为止,我又在此地留下什么伟大事迹了吗?这是极为可疑的。那么我又为什么想要知道这些事情呢?过不了多久,我、英国、英语以及我们的子孙骨肉,全都会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得无影无踪,不是吗?——可是人啊,总是想让自己的形象驻留在人们的心里,哪怕是短暂的片刻也好。真是庸俗无聊的自我安慰。……


    我之所以为如此灰暗的心理所困,完全是过度劳累和《退潮》之艰难写作的结果。


    六月××日


    《退潮》搁浅了,就那么放着,写完了《工程师之家》中祖父的那一章。


    《退潮》莫非是我最差劲的作品?


    我已经厌倦了小说这种文学形式——至少是我所写的那种形式。


    请医生前来出诊,说是要稍稍休养一个阶段,还说“停止写作,只能做些轻微的户外运动”。


    十一


    对于医生,他是不相信的。他认为,医生所能做的,仅仅是一时的止痛而已。医生能够发现患者肉体上的故障(与一般人普通生理状态相比较而言的异常),然而对于该肉体故障与患者自身的精神生活间有何关联,以及该肉体故障对于患者的一生之规划有多么的重要,是一无所知的。而仅凭医生的只言片语而改变自己一生的计划,那是怎样的一种该遭唾弃的物质主义、肉体万能主义啊!


    “不管怎样,你就开始你的创作吧。纵令医生无法保证你还有一年或一个月的余生,也不用害怕,勇敢地投身到工作中去吧。然后,看看你在一周内所取得的成果。值得我们赞美的劳作,不仅仅在于已经完成的工作。”


    然而,稍一过度劳累,身体就马上给他颜色看了:又是卧床不起,又是咯血,搞得他一筹莫展,动弹不得。不管他怎么将医生的话当作耳旁风,这却是无法回避的现实。可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除了妨碍他的创作以外,他并没有特别觉得自己的病弱之躯又有怎样的不幸。甚至在咯血方面,他也能发现一些R. L. S. 式的东西,感到些许的满意(?)。如果他患的是会让他的脸蛋肿得很难看的肾炎,或许他就会感到十分厌恶了吧。


    如此这般,当他年纪轻轻就因疾病而明白自己的寿命不长时,就自然而然地会想到,自己应该选择一条轻松一点的人生道路。自己可以信马由缰,任凭自己的兴趣爱好,舒舒服服地度过一生。可以退出呕心沥血的创作活动,找一份轻松悠闲的职业(因为他的父亲足够富裕),可以将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深厚的教养,全都用于鉴赏与精神享受。那将会是一种多么美妙、闲适的生活啊!事实上,他相信即便是作为鉴赏家,自己也绝不会落入二流的。


    然而,最终的结果是,有一种他无法抵御的什么东西,将他从安逸、快乐的道路上拽了过去。是一种并非他自己的什么东西。当这东西入驻于他体内时,他就像坐在秋千板上被高高荡起的孩子那样,只能神情恍惚地乘势而起了。他就跟浑身都带满了电一样,只知道写作,一刻不停地写作。而定会导致折寿的担心,就不知被他忘到哪里去了。他认为:即便好好保养,又能多活几年呢?即便多活了几年,倘若不走这条道路的话,又有什么意思呢?


    这样的生活,至今已过了二十年。比起医生所预言的四十岁这一生命的终点,已经多活了三年。


    史蒂文森经常会想起他的表兄珀卜。这位大他三岁的表兄,对于二十岁前后的史蒂文森来说,无疑就是在思想上、兴趣上对他产生了直接影响的老师。他才华横溢,趣味高雅,知识渊博,是个深不可测的才子。可是,他又做了些什么呢?他什么也没做。如今他住在巴黎,跟二十年前一样,什么都懂,但又什么都不做,仍是一名爱好者而已。这倒不是说他没有出名,而是说他的精神境界毫无提升,依旧停留在原先的那个层面上。


    二十年前,将史蒂文森从“趣味主义”之中拯救出来的“恶魔”,是值得赞颂的。


    史蒂文森小时候最喜欢的游戏是“拉洋片”。将洋片从玩具店买来后,他便在家里组装出《阿拉丁》《罗宾汉》或《三根手指的杰克》来,然后“一片(一便士)没颜色,两片(两便士)就彩色”地自编自演起来。或许就是受了洋片的影响吧,史蒂文森的文学创作,总是始于一个个具体的场景。也就是说,最初在他的脑海里浮现出来的,是一个具体的场景。随后浮现的才是与该氛围相适应的故事和人物性格。几十个洋片式的场景伴随着能将其串联起来的故事情节,接连不断地在他的脑海里涌现出来,于是只要把这一个个场景按照顺序描写出来,一部作品(即评论家所谓浅薄、无个性的R. L. S. 的通俗小说)就完成了。所以说,他的创作是个十分愉快的过程。这就是他的创作方法,而那种以例证某个哲学观念为目的而确立整体构思,或为了解释某种性格而虚构出故事情节的做法,他是无法想象的。


    对于史蒂文森来说,偶然看到的一个路边场景,就仿佛在向他诉说从未有人写过的故事。一张脸,一个举止神态,也同样是某个故事的开端。仿照《仲夏夜之梦》中的台词,如果说给予这些无名无姓、无影无踪的东西以明确表达的就是诗人——作家的话,史蒂文森无疑就是一个天生的传奇作家。看到一个风景,就能在头脑中构想出与之相适应的故事。——这对于他来说,是从小就具有的,几乎是与食欲相同的强大本能。小时候每次去科林顿的外祖父家,他总能结合那里的森林、河流和水车编出故事来,让《威弗利》 [32] 中的诸位人物在故事中大显身手——盖·玛纳林和罗布·罗伊以及安德鲁·菲尔萨维斯等。那个苍白瘦弱的少年的癖好,至今未改。或者不如这么说,这个可怜的大小说家R. L. S. 氏,除了这种幼稚的幻想以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创作冲动。云朵般涌现的虚幻场景。万花筒般的幻影乱舞。看到了这些,如实写下就是了(因此,剩下的就只是技巧问题了。而对于技巧,他是有着充分自信的)。这就是他独一无二、快乐无比的创作方法。没什么好坏。因为他根本不知道还有其他什么方法。


    “别人怎么说,我可不管。反正我只用我的方法来写小说。人生短暂。人,说到底,无非是Pulvis et Umbra [33] 。干吗要折磨自己,为了让那些牡蛎和蝙蝠们满意,去写那些枯燥乏味、言不由衷的玩意儿呢?我只为我自己写作。哪怕没有一个读者,不还有我自己这个最重要的读者吗?可爱的R. L. S. 氏的固执己见,你们就瞧好吧。”


    事实上,只要作品一写完,他马上就从作者转变为热心读者了。比任何读者都更为热心。他就像在读别的哪个作家(最好的作家)的作品一样,就像一名不知道作品的构思和结局的普通读者那样,读得兴致盎然,津津有味。然而,唯独这次所创作的《退潮》是个例外,即便耐着性子强迫自己读,他也读不下去。难道是江郎才尽了吗?是肉体的衰弱所导致的自信减退?总之,他是在气喘吁吁地,几乎是仅凭着惯性,艰难地坚持写作。


    十二


    一八九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战争的脚步日益逼近。


    昨夜,拉乌配帕国王不知为了什么事情,蒙着面,骑着马,在我家前面的大道上匆匆而过。厨师说他看得真真的。


    而玛塔法呢,则说是每天早晨醒来,必定发现身边围满了昨晚还没有的,白人的新箱子(指弹药箱)。这些箱子到底是从哪儿来的,他也不知道。


    士兵的武装队列,各酋长间的往来,日趋频繁。


    六月二十七日


    去城里打听消息。谣言汹汹,众说纷纭。据说昨天半夜三更的,鼓声咚咚,大家拿起武器赶到了姆黎奴,却什么事也没有。眼下,阿皮亚市尚太平无事。询问市参事官,回答说无可奉告。


    从市里来到西面的渡口,想看看玛塔法方面各村庄的情况,便上了马。一直跑到瓦伊姆斯,见路边家家户户都吵吵嚷嚷的,不过还没有武装起来。渡河。跑过三百码,又是一条河。对岸的树荫下有七名哨兵,肩上扛着“温切斯特” [34] 。我走近他们,他们既不动也不跟我打招呼,只是用视线追踪着我。我饮了马,招呼了一声:“塔罗法!”便从他们那儿走了过去。哨兵队长也回应了一声:“塔罗法!”


    再往前去,村子里就挤满武装士兵了。那儿有一栋中国商人住的洋楼。门前插着一面“中立旗”,迎风飘扬着。阳台上有许多人在朝外张望。有许多女人,也有持枪的人。其实,也不仅仅是中国人,住在该岛上的所有外国人,全都提心吊胆地保护着自己的财产(听说大法官和政务长官已经从姆黎奴跑到迪波利大酒店避难去了)。路上遇到一队土著士兵,荷枪实弹,精神抖擞地走了过去。


    来到了瓦伊姆斯。村子的广场上挤满武装男子。会议室里也挤满了人。有一个人站在门口,脸朝外,大声地演说着。每个人的脸上都显得很兴奋,兴高采烈的。我走到早就认识的老酋长身边,发现与之前见面时相比,他跟换了个人似的,神采奕奕,生气勃勃的。我在那儿稍事休息,与他一起抽了会儿斯路易烟。正要告辞出去的当儿,一个勾了黑脸,腰巾后面撩起露出臀部刺青的男人跑了进来,跳起了奇妙的舞蹈,又将小刀高高地抛向空中,然后稳稳地接住。真是个充满野性、迷幻的、生气勃勃的表演。以前我也看到小孩子这么玩过,看来定是某种战时的仪式了。回到家里之后,他们这种紧张而又陶醉的面庞,仍在我的脑海中盘旋。我们内心深处的古老的野蛮人醒来了,如同种马一般亢奋不已。然而,我必须处变不惊,将骚乱置之度外。因为事到如今,已经无力回天了。我不干预、不介入的话,或许反倒对他们那些可怜人有所裨益吧。就脓包破裂之后的处理而言,看来我们多少还是能够提供一些援助的——尽管也同样十分有限。


    百无一用的文人啊!


    我按捺住激动不已的内心,怀着纳税般的心情继续写稿。脑海中不时闪过手持“温切斯特”的战士的身影。战争,的确是个很大的诱惑啊。


    六月三十日


    带着芳妮和贝尔去了城里。在国际俱乐部吃了午饭。饭后去马里艾方向转了转。发现与上次大不相同,今天平静得出奇。空无一人的街道。空无一人的房屋。连一杆枪都看不到了。回到阿皮亚后,又去公安委员会露了下面。晚饭后,去舞厅待了会,精疲力竭后回家。在舞场上听说,雷特努的酋长声称:“就是兹希搭拉造成了此次纷争,他以及他的家族理当受到惩罚。”


    必须战胜那种外出参战的孩子般的诱惑。我的当务之急就是要保护好这个家。


    阿皮亚的白人之间,恐慌也持续发酵。说是一旦有难,可以上军舰避难。眼下,海港里有两艘德国战舰。“奥尔兰号”,近期也将进港。


    七月四日


    最近这两三天,政府方面的军队(土著士兵)络绎不绝地来到阿皮亚集结起来。成群的小船,满载着古铜色的战士,乘风破浪,进入港口。在船头,还有人在翻着跟头,以壮声威。战士们在船中发出奇妙的威吓性质的呐喊</a>声。鼓声咚咚,响成一片。喇叭吹得都走了调了。


    整个阿皮亚市的红手绢都卖光了。因为,红手绢的缠头,是马里埃特阿(拉乌配帕)军的制服。城里到处都是头缠红手绢,勾了黑脸的年轻人。打着欧式洋伞的少女和装容奇特的战士结伴而行的样子,看着十分有趣。


    七月八日


    战争终于爆发了。


    晚饭后,来了位信使,说是伤兵正在往教堂里运呢。与芳妮、劳埃德提着灯笼骑马前去。今天是个寒冷而多星的夜晚。将灯笼放在塔侬伽马诺诺,余下的路,便在星光照耀下前行。


    阿皮亚市和我自己,都处在一种奇妙的亢奋状态之中。我的亢奋,是忧郁、残忍的,而别人的亢奋则是茫然或激愤的。


    充当临时医院的,是一座长方形的空荡荡的建筑,正中间有张手术台,伤兵有十来个,躺在角落里,每个伤兵的周围都有一帮人围着。身材娇小、戴着眼镜的护士拉琼小姐,今天显得非常得力。德国军舰上的卫生兵也来了。


    医生还没来。有一名伤员情况危急,身体正在变冷。这是个相貌堂堂的萨摩亚人,皮肤黝黑,有点阿拉伯式的雄鹰一般的风貌。七名亲人围着他,搓揉着他的手和脚。他似乎是肺部被射穿了。已经有人火急火燎地去请德国军舰上的军医了。


    我也有我的任务。因为克拉克牧师说,肯定会源源不断地送来大批伤兵,必须利用大礼堂的,所以我就在城里四处奔走(因为我就在这两天里加入了公安委员会),把公安委员会的委员们从睡梦中叫醒,召开紧急会议,决议通过了使用大礼堂之事(有一人反对,但最后也被说服了)。同时,也决议通过了有关此事的费用支付问题。


    半夜时分,我回到了医院。医生已经来了。有两名伤员生命垂危。其中一人腹部受伤。脸部扭曲着,一声不吭。其实已经人事不省了,惨不忍睹。


    刚才那位被射穿了肺部的酋长,靠墙站着,像是在等候最后的天使的降临。他的家人支撑着他的手足。大家全都一声不吭的。突然,一个女人抱住行将离世的他的膝盖放声痛哭了起来。哭声持续了五秒钟左右。随后再次陷入难以忍受的沉默。


    两点过后回到家。综合市里的各种流言来看,战事似乎是不利于玛塔法的。


    七月九日


    战争的结果终于明朗了。


    昨天,拉乌配帕的军队从阿皮亚往西进击,正午时分,遭遇玛塔法的军队。然而,滑稽的一幕出现了。两军的将士勾肩搭背地喝起了卡瓦酒,举行了盛大的联欢。但是,一起无意间的枪支走火,联欢立刻变成了混战,真正的战争就此开始。傍晚时分,玛塔法军退去,据守在马里艾外城的石墙内,抵抗了一整夜,到了今天早上,终于崩溃了。据说玛塔法焚烧了村庄,走海路逃往萨瓦伊伊了。


    长期以来,玛塔法一直是该岛的精神领袖,对于他的没落,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因为,倘若他在一年前起兵,恐怕是能够轻而易举地将拉乌配帕和白人政府一扫而光的吧。如今,我那众多的褐色皮肤的朋友,肯定与玛塔法一起遭了大难了。我为他们做了什么了吗?今后,我又能做些什么呢?我简直就是个可鄙的气象观测者!


    午饭后进城。去医院一看,见乌尔(就是那个肺部被射穿的酋长)仍不可思议地活着。那个腹部受伤的男子已经死了。


    斩获的十一个头颅被送到了姆黎奴。然而,令土著们大为惊恐的是,这其中居然还有一颗少女的头颅。更何况该少女是萨瓦伊伊某村的塔乌波乌(作为全村代表的美少女)。在自命为南海骑士的萨摩亚人中间,这可是个无法容忍的暴行。于是,听说唯独这颗脑袋,用最高档的绢包裹着,连同一封言辞恳切的道歉信一起,很快就被送回了马里艾。该少女无疑是在给她父亲运送弹药时被击中的。还说是为了装饰父亲的头盔,她割下了自己的长发,剃了个男式的发型,所以被人割下了脑袋。然而,不管怎么说,她的如此死法,是完全配得上她生前的美貌的!


    唯独玛塔法的外甥雷奥佩佩,是脑袋跟身体被一起运来的。国王在姆黎奴的大街上对此进行了检阅,并发表了演说,对部下的英勇奋战进行了慰问。


    再次顺道去医院的时候,发现护士和卫生兵一个都没有了,只剩下了伤员的家属。伤员和陪护人员全都枕着木枕头在睡午觉。其中有一个负轻伤的俊美青年,身边陪护着两个少女,一左一右地躺着,跟他枕着同一个枕头。而在另一个角落里,却有一个伤员没有一人陪护,孤零零地被扔在那里。但他的神情十分坚毅。他的容貌确实不美,但他的姿态要比那个帅哥更令人肃然起敬。真想不到脸部构造的细微差别,竟会带来如此悬殊的待遇差别。


    七月十日


    今天疲惫至极,动弹不得了。


    听说已有更多的人头被送到了姆黎奴。要杜绝猎头之风俗绝非易事。他们会说:“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办法来证明你的勇敢呢?”或者说:“大卫打败歌利亚 [35] 后,他没将巨人的头颅带回去吗?”但是,对于这次割下了少女的脑袋一事,他们似乎是觉得难以接受的。


    玛塔法被平安无事地迎入了萨瓦伊伊的说法,和被拒绝在萨瓦伊伊上岸的说法,同时流传着。到底哪个是真的,还不得而知。倘若他真被迎入了萨瓦伊伊,恐怕还会爆发大规模的战争吧。


    七月十二日


    没有确切的消息。只有流言频频相传。拉乌配帕军朝马诺诺方向进发了。


    七月十三日


    有确切消息说,玛塔法已被赶出了萨瓦伊伊,回到了马诺诺。


    七月十七日


    拜访了最近靠港的“卡特巴”号军舰的比克福特舰长。他说他已经接到了镇压玛塔法叛军的命令,明天拂晓,起航直奔马诺诺。我请舰长在其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善待玛塔法。


    可是,玛塔法会乖乖地投降吗?他和他的部下,会轻易解除武装吗?


    我甚至连向马诺诺寄一封鼓舞士气的书信都做不到。


    十三


    与德、英、法三国开战之后,玛塔法作为区区一败军之将,其大势之所趋也已经是再清楚不过的事了。率军舰急赴马诺诺岛的比克福特舰长对他下了最后通牒,敦促他必须在三小时之内投降。结果,玛塔法投降了,与此同时,马诺诺岛也遭到了追击而至的拉乌配帕军的焚烧与劫掠。玛塔法在被剥夺了称号之后,流放到了遥远的亚尔特岛。他手下的十三个酋长,也都被流放到了不同的小岛上。叛乱方的各个村庄,总共被处罚了六千六百英镑。而被投入姆黎奴监狱的大小酋长,共计二十七人。这便是此次战乱的最终结果。


    史蒂文森也曾为战后的处置而四处奔走过,可最终仍无济于事。流放者不允许带家属,并禁止与任何人通信。能够前去看望他们的,只有牧师。史蒂文森本想委托天主教徒给玛塔法带去书信和礼物,但遭到了拒绝。如今,玛塔法已被与所有亲人和熟悉的土地隔离开了,只能在北方低洼的珊瑚岛上喝咸水度日(拥有众多高山溪流的萨摩亚人,是最不喜欢喝咸水的)。


    玛塔法到底犯了什么罪呢?他按照萨摩亚自古以来的习俗,理所当然地要求登上王位。这是无可非议的。如果一定要说他犯了罪,那就是他太瞻前顾后,耐心太好,等得太久了。仅此而已。结果被敌人钻了空子,受到了挑衅,被宣布为叛乱分子。


    直到最后一刻也仍向阿皮亚政府老老实实交税的是他。采纳了少数白人禁止猎头之主张,率先让自己的部下切实执行的是他。在包括白人在内的全体萨摩亚居民中(史蒂文森如此认为),他是最最诚实的人。


    然而,在要将他从不幸之中拯救出来这方面来说,史蒂文森可谓是一事无成。玛塔法曾经是那么信赖他。而在断绝了通信手段的当下,恐怕玛塔法也只能对史蒂文森大失所望,认为他只不过是一个嘴上说得好听,结果却什么忙都帮不上的白人(毫无特别之处的白人)而已吧。


    阵亡者家里的女眷,来到亲人战死之处,铺开花席 [36] 。于是就有蝴蝶或其他昆虫飞来,停留在席上。驱赶一遍,它们逃走了。再来,再驱赶。它们又逃走了。而第三次飞来并停留在花席上的,则被认为就是阵亡者的灵魂。女人们会十分小心地将其捉住,带回家去供奉起来。


    原野上,如此哀伤凄绝的风景,随处可见。与此同时,坊间也流传着那些锒铛入狱的酋长,每天都遭受毒打的传闻。耳闻目睹之下,史蒂文森愈发因自己是个百无一用的文人而深深地自责了。于是在中止了许久之后,他又开始给《泰晤士报》写公开信了。


    在肉体衰弱与创作不顺畅之外,又增添了一重对自己,对世界的,难以名状的愤慨,并支配着他的每一天。


    十四


    一八九三年十一月×日


    令人烦躁的早晨。快要下雨的样子。空中飘浮着巨大的云团,并将其巨大的蓝灰色阴影投射到了海面上。明明已是早上七点,可依旧得亮着灯。


    贝尔须服用奎宁,劳埃德在闹肚子。我呢,则十分优雅地微微咯血。


    真是个令人不快的早晨。错综复杂的悲情哀思包裹着我。事物本身所蕴藏着的悲剧开始发作,将我密封在无可救药的黑暗之中。


    诚然,人生并不总是啤酒和九柱游戏 [37] 。但是,我最终还是坚信事物是有其合理性的。即便我早上醒来就发现自己即将堕入地狱,我也不会改变如此信念的。然而,尽管如此,世事艰辛,人生之路依旧十分艰难。我承认自己在此道路上的失误,不得不在此结果前悲哀而严肃地叩头。……既然如此,又还能怎样呢?Il faut cultiver son jardin. [38] 这便是可怜的人类智慧的最后表现了。我又重新回到了一点也提不起劲儿来的创作上。再次致力于《赫米斯顿的韦尔》,再次感到自己无能为力。《森特·艾维斯》的写作仍在进行之中,可进展也十分迟缓。


    我并不感到绝望。因为我知道自己正处于每个靠脑力劳动生活的人都会遇到的一个转折期。但是,我的文学创作走入了死胡同。这是事实。对于《森特·艾维斯》,我毫无自信。这仅仅是一个没有多大价值的传奇故事而已。


    我忽然想到,年轻时我为什么没选择更为踏实、平凡的职业呢?如果那样的话,那么遇到如今这样的创作低谷,也一定能很好地帮助自己渡过难关了吧。


    我的写作技巧抛弃了我。还有灵感也一样。我甚至觉得,靠我多少年来英雄般的努力而形成的写作方式,也丧失殆尽了。而丧失了写作方式的作家,是十分悲哀的。因为,之前在下意识中工作着的不随意肌,今后就必须动用意志才能让它们一一运动起来。


    但是,《沉船打捞者》的销量,据说非常好。《卡特琳娜》(从《戴维·巴尔弗》改名来的)却不受欢迎。《沉船打捞者》那样的作品竟然能够畅销,真是叫人啼笑皆非。总之,我并不绝望,耐心等待第二次发芽吧。虽说我今后不太可能再恢复健康,头脑再度活跃起来了,但是文学这玩意儿,从某种角度来说,其本身就多少可说是病态之分泌。按照爱默生的说法,人的智慧,是可以根据该人抱有希望之多少有无来衡量的。因此,我也决定不放弃希望。


    然而,我怎么也不觉得作为艺术家的自己有多么的了不起。因为,我已经走到尽头了。这一点已经是再明显不过了。我一直把自己看作老派的手艺人。那么,或者应该说,如今我的手艺已经不行了?如今的我,已经成了百无一用的累赘。原因只有两个,二十年来的刻苦劳作和疾病。就是这两样,把牛奶里的奶油给榨干了。……


    下雨了。声势浩大。从森林的那一边,飞快地奔来眼底。突然,屋顶上响起了一片猛烈的敲打声。湿乎乎的大地的气味儿,扑面而来。爽快!给人以身处苏格兰高地的感觉。透过窗户朝外望去,骤雨如同无数根水晶棒一般,在所有的物体上砸起激烈的飞沫。风。风送来了令人神清气爽的凉意。暴雨转瞬即过,而它侵袭邻近之处的哗哗声,依旧是那么的浩大。一滴雨透过日本式的竹帘,飞溅到了我的脸上。从屋檐上跌落的雨水,如同小河一般在我的窗前落下。畅快!我心中的什么东西似乎被激活了。是什么呢?不清楚。是旧时苏格兰沼泽地的暴雨记忆吗?


    我来到了阳台上,倾听着雨滴声,忽然产生了想说些什么的冲动。说些什么呢?壮怀激烈的话语。自己的本性中所没有的东西。关于世界就是一个谬误。等等。为什么是一个谬误?没什么原由。因为我写不好作品。因为听到了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无聊、烦人之事。然而,所有的烦人之事中,最最烦人的是必须不停地挣钱这个永无止境的重负。要是有什么能让我舒舒服服地躺着,两年都不用写作的地方,该有多好啊!哪怕是个疯人院,我也不会不去的。


    十一月××日


    我的生日派对由于我腹泻的缘故推迟了一周,迟至今日才举行。蒸、烤了十五头小猪。一百磅牛肉。同等分量的猪肉。水果。柠檬水的气味儿。咖啡的香味。波尔多红酒。楼上楼下,到处都是花、花、花。临时设置了六十个拴马桩。客人大概来了一百五十个吧。三点左右来,七点钟走。如同海啸来袭一般。大酋长赛乌玛努将自己的一个称号送给了我。


    十一月××日


    下山去了阿皮亚市,并雇了马车,与芳妮、贝尔、劳埃德一起堂而皇之地直奔监狱,为的是给身陷囹圄的玛塔法的手下送卡瓦酒、香烟等礼物。


    在镀锌的铁栅栏内,我们与我们的政治犯以及监狱长乌尔姆普兰共饮卡瓦酒。一名酋长在喝卡瓦酒时,首先伸长手臂将杯中酒缓缓地浇在地上,并用祈祷时的语调说道:


    “主啊,请您也大驾光临吧。多么美好的宴会啊!”


    可是,我们所赠送的只是一种叫作斯皮特·阿瓦(卡瓦酒之一)的蹩脚货。


    近来,佣人们稍稍有点偷懒(尽管如此,与普通的萨摩亚人相比,还是一点也不懒的。“萨摩亚人只走不跑。只有瓦伊立马的佣人是个例外。”——某个白人的这句话,让我十分自豪)。我通过塔洛洛的翻译训斥了他们,并宣布要对最最懒惰的人削减一半的工资。谁知那家伙竟老老实实地点了点头,还十分害臊地笑了笑。


    我们刚来这儿的时候,倘若给哪个佣人减少六先令,那人马上就不干了。可是,现在他们似乎都把我当作酋长了。实际被减薪的是一个名叫迪阿的老人,是做萨摩亚料理(给佣人们)的厨师,却拥有近乎完美的堂皇气度。无论是体格还是相貌,都堪称声震南海之萨摩亚武士的典范。可是谁又能料到,他竟然是软硬不吃、油盐不进的老江湖!


    十二月×日


    晴空万里,酷热非凡。收到身陷囹圄的酋长们的邀请,下午,在烈日暴晒之下,骑马驰骋四英里半,去监狱赴宴。这是针对前些天我们的探监的回礼吗?他们将自己的乌拉(用许多深红色的种子串起来的项链)取下来,套在我的脖子上,并称我为“唯一的朋友”。虽然是在狱中举办的宴会,却也相当地自由,十分地丰盛。不仅如此,他们还给了我花席十三张、团扇三十把、猪五头、鱼一大堆以及更大一堆的塔罗芋头。我推辞说,根本拿不了。可他们说:“不,你一定要拉着这些东西经过拉乌配帕家的门前。因为国王肯定会嫉妒的。”据说挂在我脖子上的乌拉,原本也是拉乌配帕一直想要的。由此看来,恶心一下国王,就是这些犯人酋长的目的之一。


    于是我将小山一般的礼物堆在车上,脖子上挂着红色项链,跨着马,就跟马戏团游街似的,慢悠悠地在阿皮亚招摇过市,然后才回家,令众人惊叹不已。确实,也经过了国王家的门口,可他是否果真感到嫉妒,就不得而知了。


    十二月×日


    进展缓慢的《退潮》,终于写完了。然而,这是一部劣作吗?


    近来接连阅读蒙田的著作,正读到《随笔集》的第二册。以前二十岁时,曾为了学习文体而读过此书。也正因为这样,这次重读竟令我惊诧不已。我当年阅读此书时,到底读懂了些什么?


    读过如此伟大的书籍之后,其他任何作家看起来就跟小孩子差不多,也没兴趣去阅读他们的作品了。这是事实。然而,我依旧认为小说是各种书籍中最好(最强有力)的一种。对此,我毫不怀疑。它能像神魔一般附在读者的身上,夺其魂魄,化为其血肉,完完全全地被其所吸收。只有小说能做到这一点。其他的书籍,总有些燃烧不尽的渣滓遗留下来。如今我陷入创作低谷是一回事,而我于此道感到无穷的自豪又是另一回事。


    由于在土著和白人两边都已名誉扫地,并出于对接连不断的纷争负责的考虑,政务长官冯·皮尔扎哈终于引咎辞职了。此外,据说大法官也将在近期辞职。眼下,他的法院已经关闭,但他的口袋,却为了接受薪金而敞开着。听说他的后任已内定为依依达。总之,在新的政务长官上任之前,还是因循旧例,实施英、美、德领事的三头政治。


    阿阿纳那边有发生暴动的苗头。


    十五


    玛塔法被流放之后,土著的暴动接连不断。


    一八九三年年底,曾经的萨摩亚王塔马塞塞的遗孤率领特普阿族举兵叛乱。这位小塔马塞塞号称要将现任国王和全体白人统统驱逐出岛(或统统消灭),结果却遭到国王拉乌配帕麾下萨瓦伊伊部的进攻,并在阿阿纳一败涂地。对于叛军的惩罚,是没收五十支枪,征收拖欠的税款,修筑二十英里公路,仅此而已。与之前针对玛塔法的处罚相比,太不公平了。这是因为其父亲塔马塞塞以前是德国人所扶植的傀儡国王,而小塔马塞塞也受到部分德国人支持的缘故。为此,史蒂文森向各方提出了徒劳无益的抗议。当然,他是不会提出严惩小塔马塞塞的主张的,而是要求对玛塔法减刑。然而,人们只要听到史蒂文森说出玛塔法的名字,就立刻笑了起来。可即便如此,他依旧十分当真,怒不可遏地向本国的报纸和杂志揭露萨摩亚的内情,并且是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


    此次骚乱之中,猎头行为再次盛行。作为“猎头反对论者”的史蒂文森,立刻提出了要对猎头者加以处罚的要求。因为,就在骚乱爆发前不久,新上任的大法官依依达曾通过议会发布了《猎头禁止令》,所以史蒂文森提出这样的要求,可谓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处罚并未实际执行。对此,史蒂文森感到义愤填膺。出人意料的是,岛上的宗教人士居然对猎头现象漠不关心。对此,史蒂文森同样感到怒不可遏。眼下,萨瓦伊伊族还顽固地保持着这种野蛮的风俗,而茨玛桑伽族则以割耳朵取代了割脑袋。以前玛塔法的手下,就几乎杜绝了猎头行为。因此,史蒂文森认为,只要做出努力,这种恶习是一定能够根绝的。


    现任大法官似乎吸取了切达尔克兰兹的教训,正在逐步恢复政府在白人与土著间的信誉。但是,小规模的暴动、土著之间的纷争、针对白人的恐吓等,在整个一八九四年就没有间断过。


    十六


    一八九四年二月×日


    昨晚,我照例在离家较远的小屋里工作的时候,拉法埃内突然提着灯笼带着芳妮的纸条找来了。纸条上的内容是:“屋外树林里似乎聚集了许多暴民,赶紧回来。”我赤着脚,带上手枪,马上跟着拉法埃内一起下山。半路上遇到了正迎上山来的芳妮,于是就跟她一起回到家里,度过了一个令人不快的夜晚。


    从塔侬伽马诺诺方向,传来了咚咚的鼓声与叫喊声,整夜不息。可见遥远的下方街市,正在月光(月亮升起得很晚)的照耀下,上演着狂乱的闹剧呢。我家屋后的树林里似乎的确潜藏着许多土著,但令人不解的是,他们一点也不闹。然而,无声无息反倒更加瘆人。月亮升起之前,停泊在港口里的德国军舰,打开了探照灯,让粗壮的光柱在漆黑的夜空中回旋扫射,十分美丽、壮观。我虽然上了床,可颈部的风湿病犯了,怎么也睡不着。等到第九次刚要睡着的时候,又被从男仆房间里传来的奇怪的呻吟声吵醒。没奈何,我只得捂着脖子,握着手枪,去男仆的房间查看。见大家都没睡,正在玩斯维匹(纸牌赌博)。原来是笨蛋密西佛罗输了,故意大惊小怪地发出呻吟声。


    今天早晨八点钟,随着咚咚的鼓声,一队像是巡逻兵似的土著从我家左侧的树林里冒了出来。随即,与瓦埃阿山相连的右侧的树林里,也冒出了一队士兵。两队人马合兵一处之后,就跑进了我家。顶多不过五十人吧。我拿出饼干和卡瓦酒招待了他们之后,这些人就很安分地朝阿皮亚街市方向开拔了。


    这真是愚蠢的恐吓。不过,恐怕领事大人昨晚也一直没睡吧。


    前几天进城时,有个不认识的土著交给我一个蓝色信封,里面装着一个正式的文件。其实是一封恐吓信。说什么白人不得与国王方面的人产生关系,不得接受他们的礼物……难道他们认为我背叛玛塔法了吗?


    三月×日


    《森特·艾维斯》的写作仍在进行之中,而六个月前订购的参考书也终于寄来了。没想到一八一四年时的犯人竟穿着如此奇妙的制服,还每周刮两次胡子!唉,又得重写了。


    收到了梅瑞狄斯 [39] 写来的十分郑重其事的书信。我感到十分荣幸。他的大作《比彻姆的一生》,至今仍是我在南太平洋最喜欢读的作品之一。


    除了每天给少年奥斯丁讲述历史之外,最近我还当上了星期天学校的老师。虽说一半是觉得好玩才接受邀请的,可现在就已经在用点心和奖赏等手段吸引孩子们了,到底能持续多久呢?


    查图·温都斯书局 [40] 来信说,根据巴克斯特和科尔文的建议,要出我的全集。说是与司各特四十八卷本的《威弗力小说集》一样,也采用红色的装帧风格,总共二十卷,一千部限定版,并采用印有我名字首字母水印的纸张来印刷。生前就出版如此豪华的全集,难道我真成大作家了吗?这多少是有些疑问的,但朋友的好意实在令人感动。可是,浏览了一下目录,发现其中一些年轻时写的、令人汗颜的随笔是必须删掉的。


    我不知道我如今的人望(?)到底能持续多久。我还是不能相信一般大众。他们的批判是明智的,还是愚蠢的?我不知道。他们从混沌之中甄选出了《伊利亚特》和《埃涅阿斯纪》并流传至今,似乎不能不说他们是明智的。可是,对于现实中的他们,即便是碍于情面,恐怕也不能说他们是明智的吧。说老实话,我是不相信他们的。然而,我又是在为谁写作呢?还不是为他们,为了能被他们阅读而写作吗?如果说我仅仅是为了他们之中少数出类拔萃者而写作,那就分明是在撒谎了。倘若只被少数的批评家所赞赏,而被大众弃之不顾的话,那么我显然是非常不幸的。我蔑视他们,却又全身心地依赖他们。这是不是有点像任性的儿子与无知却又宽容的父亲?


    罗伯特·佛格森。罗伯特·巴昂兹 [41]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佛格森预言了即将到来的伟大;巴昂兹实现了该伟大;而我仅仅是步前人之后尘而已。在苏格兰的三位罗伯特之中,伟大的巴昂兹另当别论,佛格森和我简直是太过相像了。在青年时代的某个时期,我曾经沉溺于佛格森的诗(与维永的诗一起)。他出生的城市与我相同,同样地体弱多病,自甘堕落,遭人嫌弃,内心痛苦,最后(唯有这点与我不同)死在了疯人院。如今,他的那些美丽诗作几乎已经被人遗忘了,而才华远不能望其项背的R. L. S. 却好歹存活人间,甚至要出版豪华的全集了。两相对比,直叫人唏嘘不已。


    五月×日


    早晨,胃剧痛,服用鸦片酊。因而时常觉得喉咙干渴,手足麻木。部分错乱,整体痴呆。


    最近,阿皮亚的御用新闻周刊开始了针对我的大肆攻击,并且言语异常污秽。其实,我近来已经不是政府的敌人了,与新任的政务长官舒米特以及新任的大法官也都相处得很好。因此,指使报纸攻击我的肯定就是那些领事了。因为我屡屡攻击他们的越权行为。今天的报道,实在是卑劣透顶。起初看到这样的报道我还十分生气,可最近我反倒引以为荣了。


    “看哪,这就是我所处的地位。尽管我只是个住在树林里的一介平民,可他们却上蹿下跳地,将我当作了眼中钉肉中刺!我是多么地有权有势啊,以至于他们每星期都必须嚷嚷我无权无势。”


    攻击不仅仅来自城里,也来自远隔重洋的祖国。评论家们的声音,竟能一直传到如此偏远的小岛上,真是不可思议。说三道四的好事者何其之多!更何况无论是褒扬者还是贬低者,竟然全都是基于对作品的误解之上的,真叫人吃不消。且不论褒贬,总之真正能理解我的作品的,看来只有亨利·詹姆斯了(况且他是个小说家,不是评论家)。


    即便是优秀的个人,只要置身于某种氛围之中,也会产生作为个人难以想象的集团性的偏见的。关于这一点,像我这样远离疯狂群体的冷眼旁观下,是看得十分清楚的。在此地生活所带来的好处之一就是,让我学会了以一种不受拘束的眼光来从外部观察欧洲文明。据说高斯曾说过这样的话:“文学只存在于查令十字街 [42] 周围三英里以内。萨摩亚或许是疗养胜地,但似乎并不适合于创作。”


    对于某种文学而言,或许此言不虚。然而,这是一种多么狭隘的文学观啊!


    大体浏览了一遍邮船运来的杂志上的评论,发现对我作品的责难,基本上是基于两种立场的,即人物性格至上或心理至上和极端的写实至上。


    确实,是有那么一类号称性格小说或心理小说的。可我认为这类小说何其啰唆!干吗非要如此絮絮叨叨地将人物的性格或心理剖析给读者看呢?难道性格或心理,不是应该仅通过外在的言行来加以描述的吗?至少,有品位的作家都是这么做的吧。吃水浅的船往往摇摆不定。即便是冰山,也是隐藏在水面之下的部分要比露出的部分大得多嘛。那种仿佛能一眼看到后台的舞台,脚手架都没拆除的建筑似的作品,我是不能接受的。越是精巧的机械,粗看上去就越是简单,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此外,我还听说左拉先生的烦琐写实主义风靡了整个西欧的文坛。说是事无巨细,凡是映入眼帘的东西全都毫无遗漏地一一记录下来,以此来获得自然之真实。如此浅陋,可发一笑。要知道所谓文学,就是选择。作家的眼睛,就是用来选择的眼睛。凭什么要描写绝对现实呢?谁又能捕捉到全部的现实呢?现实是皮革。作品是靴子。靴子虽然是用皮革制成的,但不是单纯的皮革。


    我也曾思考过“无情节小说”这一不可思议的玩意儿,可还是搞不明白。难道是我脱离主流文坛已久,无法理解年轻人的语言了吗?至少对于我来说,作品的“情节”乃至“故事”,就相当于脊椎动物的脊椎。蔑视“小说中的事件”,不就是小孩子扮大人腔时的故作姿态吗?我们来比较一下《克拉丽莎》 [43] 和《鲁滨逊漂流记》吧。“那还用问?前者是艺术品,后者则是通俗得不能再通俗的,哄小孩的故事罢了。”——肯定谁都会这么说吧。好吧。事实也确实如此。我也绝对赞同这样的论调。只是,说这话的人,有没有通读过一遍《克拉丽莎》呢?而《鲁滨逊漂流记》是否读过五遍以上呢?这方面倒是有些疑问的。


    这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而可以断言的则是,只有完全兼备了真实性和趣味性的作品,才是真正的叙事诗。听听莫扎特的音乐吧!


    说起《鲁滨逊漂流记》,自然就不得不提我的《金银岛》了。这部作品到底有多大的价值暂且不论,首先叫人想不通的是,人们普遍不相信我也是倾注了全部精力才将其写成的。我写那本书时的态度,是跟后来写《诱拐》和《巴伦特雷的少爷》时同样认真的。有趣的是,在写那本书的时候,我似乎完全忘了是在写一本少年读物。我至今也不讨厌这本少年读物——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我就是个孩子。对此,世人并不理解。而认可我身上的孩子般天性的人,又不能理解我同时还是个大人。


    说到大人和孩子,还可以举一个例子,是关于英国拙劣的小说和法国精巧的小说的(法国人写的小说,怎么就那么精巧呢?)。《包法利夫人》无疑是一部杰作。《雾都孤儿》则是一部多么孩子气的家庭小说啊!不过,我寻思着,比起写出了大人小说的福楼拜来,恐怕还是留下了小孩子故事的狄更斯,更像一个大人吧。但是这种想法也有危险。因为此种意义上的大人,会不会最后什么都不写了呢?威廉·莎士比亚长大后成了威廉姆·彼特 [44] ,而大彼特长大后则成为一个无名无姓的市井庶民(?)。


    人们用相同的语言来随心所欲地指称不同的事情,而同一件事情也会用各个不同的煞有介事的语言来表达,并反复争论着,乐此不疲。脱离了文明社会之后来观看,这种愚蠢可笑也就愈发清晰可见了。对于心理学啦,认识论啦,都还尚未波及的这个偏远小岛上的兹希搭拉而言,现实主义、浪漫主义,无非都是技巧罢了。是吸引读者的不同方法而已。让读者接受的便是现实主义。让读者入迷的便是浪漫主义。


    七月×日


    上个月患上的恶性感冒终于痊愈了。最近这两三天,接连去停泊在海港里的“丘拉索号”玩。今天一大早便进城,和劳埃德一起应邀去政务长官埃米尔·舒米特那里吃早饭。然后一起去“丘拉索号”,并在该舰上吃了午饭。晚上在冯克博士家参加啤酒晚会。劳埃德先回家,我打算一个人住酒店,兴致勃勃地一直谈到深夜。就在我回酒店的路上,发生了一段奇妙的经历。由于这事儿十分有趣,就将其记录下来吧。


    想来是喝了啤酒之后又喝勃艮第葡萄酒的缘故吧,从冯克博士家告辞出来时,我已经醉得很厉害了。我朝酒店方向走去。在走头四五十步时,多少还是警醒的:“你喝醉了。得留点神!”可不知不觉间,警惕性就放松了。再往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倒在散发着霉味儿的昏暗地面上。带着土腥味儿的风,暖洋洋地吹在脸上。这时,一个念头如同从远处飞来的,越来越大的火球一般,“呼”地一下扑进了我刚刚开始清醒的意识里,那就是:“这儿是阿皮亚!可不是爱丁堡哦。”——不知为什么,我倒在地上时,似乎觉得自己正躺在爱丁堡的大街上。事后想来,简直不可思议——这个念头闪过之后,我心中一惊,刹那间仿佛清醒过来了。可没过多久,意识又变得朦胧起来。


    朦胧模糊之中,一个奇妙的光景在我的脑海中浮现出来:走在大街上我肚子突然疼痛起来,急忙走进路旁一幢高大建筑的大门,去借用人家的厕所。正在打扫院子的一个年老的看门人严厉地问道:


    “你要干什么?”


    “没什么。想借用一下厕所。”


    “哦,这样的话,那就请便吧。”


    说着,他不耐烦地又看了我一眼,随后便自顾自地扫地了。


    “真是个讨厌的家伙。什么叫‘那就请便吧’?”……我记得很久以前,在什么地方——不是在爱丁堡,多半是加利福尼亚的某个城市里——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的,可是……


    我突然清醒了过来,发现自己仍躺在地上,鼻子跟前立着一道黑魆魆的高墙。深更半夜里的阿皮亚,朝哪儿看也都是漆黑一片,但这道高墙只延伸出二十码远,再往前,似乎有一片昏黄的灯光。我晃晃悠悠地站起身来,拾起掉在一旁的遮阳帽,扶着散发出难闻的霉味儿的墙壁——唤醒我过去那怪异记忆的,或许就是这股子霉味儿吧——朝着有光亮的地方走去。不一会儿,墙就到头了,往前看去,很远的地方亮着一盏街灯,非常小,像是用望远镜看到的,但看得很清楚。那儿,有一条较宽的街道,街道的一侧,是刚才那墙壁的延伸,墙上探出茂密的枝叶,承受着由下而上的、淡淡的光照,在风中沙沙作响。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只要沿着这条道往前走一段,再往左一拐,就能回到位于黑里欧特大街(位于爱丁堡的,我度过了少年时代的)的家里了。我似乎再次忘记了这是在阿皮亚,以为身处故乡的街市呢。


    朝着光亮的方向再走了一会儿,我忽然清醒了——这次是真的清醒了。是啊,这儿是阿皮亚啊。——于是,在昏暗的灯光下,我连大街上的白色尘埃以及自己鞋子上的污垢都看得清清楚楚了。这里是阿皮亚市,我正在从冯克博士家去酒店的途中……这时,我才总算完全恢复了意识。


    我觉得似乎并不仅仅是喝醉酒后倒下了这么简单,而是自己的大脑组织,什么地方裂了一条缝。


    或许也可以说,将这种怪事详细记录下来本身,就多少有些病态亦未可知。


    八月×日


    医生禁止我写作。虽说我也做不到绝对不写,可近来我每天早上都要下地去干上两三个小时的农活。这方面似乎还挺划得来的。要是种植可可能一天赚上十英镑的话,文学什么的就让别人去弄好了。


    我们家地里能收获的农产品有包菜、番茄、芦笋、豌豆、橘子、菠萝、西洋醋栗、撇蓝,等等。


    《森特·艾维斯》虽说并不怎么差劲,反正现在是“搁浅”了。眼下我正在读欧姆的《印度斯坦史》,十分有趣。这是一种十八世纪风格的,十分忠实的非抒情式的记述。


    两三天前,停泊在海港里的军舰突然奉命出动,沿海岸巡航并炮击了阿特阿的叛民。前天上午,从特雷奴方向传来隆隆炮声,令我们吃惊不小。今天也能听到远处隐隐的炮声。


    八月×日


    瓦伊内内农场举办了野外骑马比赛。因为身体状况良好,我也参加了。驰骋十四英里以上。畅快淋漓。这是针对野蛮本能的诉求。是昔日欢欣的重现,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十七岁似的。“所谓活着,就是能感受到欲望。”在草原上飞速疾驰时,我在马背上如此昂扬地想道,“就是在所有事物上感受到那种,青春期时在女人身体上所感受到的诱惑。”


    然而,白天的愉快一到夜里就让我付出了代价:极度的疲劳和肉体苦痛。正因为这一天的快乐是许久都没有过的,过后所遭到的“报复”也相当地严酷,让我的心情彻底灰暗了下来。


    从前,我从未因我所做过的事情后悔过,总是只对自己没做的事情感到后悔。自己没选择的职业、自己没去尝试的(但确实有机会的)冒险、自己没去体验的种种经历——一想到这些,贪得无厌的我就会感到坐立不安。然而,最近的我,对于这种行为的单纯的欲望,正在逐渐消失。甚至觉得,像今天白天的这种简单明快的欢乐,都恐怕不会再有第二次了。晚上回到卧室之后,由于过度的疲劳,不依不饶的咳嗽便如同哮喘发作一般地激烈,浑身的关节也在一阵阵地疼痛。因此,纵使我不情不愿,也不得不作如此想啊。


    我是不是活得太久了?以前我也曾一度想到过死亡。那是为了追芳妮而远涉重洋去了加利福尼亚,在极度的贫困与衰弱中,在与友人和亲属断绝一切联系的情况下,躺在旧金山的贫民窟里呻吟着的时候。那时的我,时常想到死亡。但是,在那时,我尚未写出一部堪称我的生命纪念碑的作品来呢。在未完成此大作之前,我是怎么都不能死的。不然,就是对激励我、支持我的可贵的友人们(在亲属之前,我首先想到的是朋友)的忘恩负义。因此,我在连饭都吃不饱的日子里,咬紧牙关,写出了《海岸孤亭》。


    那么,如今呢?我所能做的事情,不是已全部做完了吗?至于我的作品是否出色到能成为纪念碑的程度另当别论,反正我所能写的,不是已经全都写完了吗?我还有什么理由勉勉强强地——在严重的咳嗽、哮喘、关节疼痛、咯血以及极度的疲劳中——延长自己的生命呢?自从疾病断绝了我对于行为的渴求以来,对于我来说,文学就是我人生的全部了。文学创作,既不快乐也不痛苦——似乎只能这么说吧。因此,我的生活</a>既不幸福也非不幸。我就是一条蚕。就跟蚕不管自身幸福与否都必须织茧一样,我也仅仅是运用语言之丝来编织故事之茧,仅此而已。现在,这条可怜的,病歪歪的蚕,终于织完自己的茧了。那么,他的生存,也就毫无目的了。“不!有的!”一位朋友如此说道,“蜕变!变成一只蛾子。咬破蚕茧,飞向天空。”这真是个绝妙的比喻。可问题是,无论是我的精神中还是肉体里,是否还剩有足以咬破茧子的气力呢?


    十七


    一八九四年九月×日


    昨天,厨师克鲁鲁说:


    “我老丈人说明天要跟别的酋长一起来拜访您,要跟您商量什么事情呢。”


    他的岳父老波艾是玛塔法一方的政治犯,也是邀请我们参加狱中卡瓦酒宴的酋长之一。他们终于在上个月月底被释放了。波艾坐牢时,我也照顾了他许多。请医生到狱中给他诊治,为他办理保外就医的手续,再次入狱后我又为他支付了保释金,等等。


    今天早晨,波艾与其他八个酋长一起上门来了。我让他们进了吸烟室后,他们便按照萨摩亚的习惯在地上蹲成了一圈。随后,他们中的一个代表就开始说话了:


    “我们在狱中之时,兹希搭拉给予了我们多方同情。如今,我们终于获得了无条件释放。出狱之后,我们马上就商量,要以某种方式对兹希搭拉的深情厚谊表示感谢。比我们先出狱的酋长中的某些人,作为释放时的条件,至今仍在为政府修路。见此情形后,我们就商量决定,也要为兹希搭拉家修一条路,作为我们由衷的礼物。因此请您一定接受。”


    他是说要为我家修一条连接我家与官道的道路。


    只要是深知土著习俗的人,谁都不会将这样的话当真的。尽管如此,我还是为他们如此提议而十分感动。然而,说实话,真要干的话,我少不了要为提供修路工具、伙食以及工钱(估计他们是不会接受的,但最终还是要以慰问老弱病残的方式支付)而破费一番的。


    可是,他们又进一步说明了这个修路计划,说是他们这些酋长,马上就会回到各自的部落,召集起本族中的能干之人。其中的部分小伙子会带着小船来阿皮亚市住下,沿海岸给干活的人运送食物。只有工具希望在瓦伊立马设法解决,但绝不接受任何礼物等等。这可是令人震惊的非萨摩亚式的劳务安排了。倘若果真照此执行的话,恐怕就是该岛上史无前例的壮举了吧。


    我极为诚恳地向他们表达了谢意。


    我正好坐在他们的代表(我与此人并无私交)的对面。在刚开始致词时,他脸上的表情是一本正经的,可他说到兹希搭拉是他狱中唯一的朋友时,就突然流露出极为单纯、生动的神情。这倒并非是我的自我陶醉。波利尼西亚人的“面具”——白人无法理解的太平洋之谜——竟会摘得干净彻底,我还是头一回看到。


    九月×日


    天气晴朗。一大早,他们就来了。全是些体格健壮、面容朴实的小伙子。来了之后,他们立刻就为我家的道路动手干了起来。老波艾显得兴高采烈的,似乎这个计划让他返老回童了。他不停地说着笑话,四处走动,好像是在向这些小伙子们夸耀自己是瓦伊立马家的好朋友。


    至于他们的如此激情、如此干劲是否能保持到工程结束,对于我来说已经不是问题了。因为,他们能如此规划此事,能用在萨摩亚闻所未闻的方式实施此事,就已经足够了。试想一下,这可是筑路工程啊,是萨摩亚人最讨厌,最忌讳的工作。在这片土地上,修路就是仅次于征税的导致叛乱的原因。无论是付钱给他们,还是施以刑罚,都不能诱使他们参与道路施工的。


    仅凭此事,我就可以认为自己在萨摩亚至少做成了一件事,并足以自我陶醉了。我很高兴。真的,我高兴得跟个孩子似的。


    十八


    进入十月份之后,道路就基本完工了。对于萨摩亚人来说,如此之勤劳,如此之神速,简直是令人震惊的。不仅如此,在此期间也没发现以往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爆发的部落纷争。


    史蒂文森决定举办一个盛大的竣工纪念宴会,以资庆贺。不分白人、土著,他向该岛的所有主人全都发出了邀请函。然而,令人吃惊的是,随着宴会日期的日益临近,他从白人以及部分与白人亲近的土著那里得到的回复,竟然全是谢绝。原来他们全都将孩子般天真的史蒂文森所安排的此次欢宴,当成他的政治伎俩了。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史蒂文森想借此纠集反叛势力,以此来向政府表示敌意。即便是与他最要好的朋友,也都表示不参加,且没说任何理由。因此,前来出席宴会的,就几乎全是土著了。尽管这样,人数依然很多。


    当天,史蒂文森用萨摩亚语发表了感谢演说。其实,在几天前他就用英文写出了演讲稿,然后跑到牧师那里,请他帮忙翻译成了土语。


    他首先对八位酋长致以深切的谢意,随后便向大家说明了产生如此美好提议的经过。他说,自己起初是想谢绝这个提议的。因为他深知,这个贫穷的国家正遭受着饥馑的威胁。不仅如此,这些酋长的家里、部落里,由于主人长期不在,肯定有许多事情正等着他们回去处理。可最后自己还是接受了。这是因为考虑到,此项工程所能给人们带来的影响,是远比一千棵面包树更有效的。同时也由于接受如此美好的提议,让自己感到了无比的欢愉。


    “各位酋长,看到你们辛勤劳动的样子,我的内心就感到温暖。这也不仅仅是由衷感激的缘故,也是因为由此而看到了某种希望。从你们的身上,我看到了或将给萨摩亚带来美好未来的迹象。我想说的是,诸位作为抵御外敌之勇敢战士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如今,能够保卫萨摩亚的途径只有一条。那就是,修筑道路、开垦果园、种植林木,并用自己的双手将这些成果有效地推销出去。简而言之,就是用自己的双手来开发利用本国的丰富资源。如果你们不做这样的事情,那么,其他肤色的人们就会来做了。


    “你们用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做了什么了吗?在萨瓦伊伊、在乌波尔或是在图图伊拉,你们任由猪猡们蹂躏着,难道不是吗?猪猡们烧毁房屋、砍伐果树、为所欲为,难道不是吗?他们不播种,却收割;不播种,却收获。可是,上帝为了你们而在萨摩亚这块土地上播下财富,赐予你们富饶的土地、美丽的阳光,还有充足的雨水。请恕我唠叨,如果你们不加以保护,加以开发,不久就将会被别人夺走的。你们,还有你们的子孙,将会被驱赶到黑暗之中,彷徨无助,唯有痛哭而已。我并非是在危言耸听,因为我亲眼看到了诸般实例。”


    随后史蒂文森便讲述了自己在爱尔兰、苏格兰高地以及夏威夷等地亲眼所见的原住民的悲惨生活,并说为了不重蹈这些地区的覆辙,他们现在就该奋发图强。


    “我热爱萨摩亚和萨摩亚的人们。我由衷地爱着这个岛屿。我已经决定,活着的时候以此为家园,死后以此为陵墓。因此,我所提出的警告,绝非信口开河。


    “如今,巨大的危机已经在逼近你们了。你们是选择我刚才所说的那些原住民的命运呢,还是摆脱困境,让你们的子孙能够生活在这世代相传的土地上,并颂扬你们的丰功伟绩呢?情势紧迫,眼下就已经到了必须做出如此抉择的紧要关头了。根据条约,土地委员会和大法官的任期马上就要结束了。到那时,土地将重新回到你们的手中,你们就可以自由支配了。然而,狡诈的白人们,也定会在此时伸出他们的魔爪来的。手持测量仪器的土地测量员们,肯定会来到你们的村子里的。到那时,考验你们的烈火将会熊熊烧起。就看你们到底是真金,还是铅屑了。


    “真正的萨摩亚人必须战胜如此危机。怎么做?不是涂黑了脸蛋去打仗;不用放火烧毁房屋;也不必去杀死那些猪猡并将他们的脑袋割下来。那样做的话,只会让你们落入更加悲惨的境地。真正解救萨摩亚的人,必须是开辟道路、种植果树、提高产量,也即有效开发上帝所赐予你们的丰富资源的人。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勇士,真正的战士。各位酋长,你们为兹希搭拉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兹希搭拉由衷表示感谢。可我希望你们能成为全体萨摩亚人的榜样。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岛上所有的酋长,所有的岛民全都能致力于道路的开拓、农场的经营、子弟的教育、资源的开发——并且不是出于对兹希搭拉的热爱,而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同胞、子弟,以及子孙后代——那该多好啊!”


    史蒂文森的这个与其说是答谢还不如说是警告的演说,大获成功。事实上也并不像他所担心的那样难懂,来宾中的大部分似乎全都听懂了。这让他感到十分高兴。他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在他的褐色皮肤的朋友中欢蹦乱跳着。


    新落成的道路旁,立着一块刻有如此土著语言的路碑:


    感谢之路


    为了回报在狱中呻吟的日子里


    给我们以温暖关怀的兹希搭拉,


    如今,我们献上此路。


    我们所修筑的这条道路,


    不会泥泞不堪,且永不崩塌。


    十九


    一八九四年十月×日


    听到我还在提起玛塔法的名字,人们(白人)的表情就显得十分奇怪,就好像听人在说去年上演过的戏剧似的。有人还咧嘴傻笑,很卑劣地笑。我以为,不管怎么说,玛塔法事件也不应该成为一个笑料吧。仅凭一个作家的奔走,是无济于事的(似乎一个小说家在讲述事实真相的时候,人们也以为他在编故事似的)。看来没哪个实力派施以援手的话,总还是不成的。


    英国下院的J. F. 侯冈先生曾对萨摩亚问题提出过质问,因此,尽管我与他素昧平生,可还是给他写了信去。由报上的报道可知,他曾对萨摩亚的内乱多次提出质问,可见他对于该问题是十分关心的,且从其提问的内容来看,他似乎非常了解内情。在写给该议员的书信里,我反复说明,对于玛塔法的处罚失之过严。尤其是与最近的小塔马塞塞叛乱相比较,更显得极不公平了。列不出任何罪状的玛塔法(因为他仅仅是受到挑衅而已)被流放到了相隔千里的孤岛上,而扬言要杀尽岛内白人的小塔马塞塞却仅仅被没收五十杆步枪就了事了。天底下哪有这样的荒唐事?!如今,除了天主教的牧师以外,谁都不能去探望身陷亚尔特的玛塔法,甚至连通信都被禁止了。最近,他的独生女儿贸然犯禁,已经前往亚尔特,但估计一被发现,就会被遣送回来的吧。


    为了解救千里之内的玛塔法,竟然不得不动用相隔万里的国度里的公众舆论,真可谓荒谬绝伦啊。


    如果玛塔法能够回到萨摩亚的话,恐怕他会成为神职人员的吧。因为他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也具备相应的人品。即便不能回到萨摩亚,如果能到斐济岛也行啊。这样他就能获得与家乡并无多大差异的饮食了,只要他愿意也能与我们见面,那该有多好啊。


    十月×日


    《森特·艾维斯》也接近尾声了,可是,我突然又想往下写《赫米斯顿的韦尔》,于是就将这摊子事儿又提了起来。自前年动笔以来,几次提起,又几次放下。这次似乎是能功德圆满的。不过也并没什么自信,仅仅是如此觉得而已。


    十月××日


    在这人世间活得越久,我就越深深地感觉如同小孩子一般的走投无路。我无法习惯这个世界。这世上的一切——所见,所闻,如此这般的生殖方式,如此这般的成长过程,假装高雅的生之表面与卑劣、疯狂之内里的鲜明对照,等等,无论经过多少年,我也不会习以为常的。我觉得自己年纪越大,就越是赤裸,越是愚蠢。“等你长大了就明白了”——小时候总听人这么说,可这无疑是一句谎言。无论对于什么事情,随着年龄的增大我反倒变得越来越不明白了。……这的确是令人不安的。可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正因为这样,我才对活着这件事尚未失去好奇心。这也是事实。世上有许多老气横秋的老家伙,他们脸上的神情似乎在说:“我已经活过几辈子了。我已经从人生之中学不到什么新东西了。”可事实上又有哪个老家伙正在这个世上活第二遍呢?且不管他的年龄有多大,他今后的生活也都是头一回经历到的,难道不是吗?对于那种一脸大彻大悟神情的老家伙们,我(我自己虽还不能算是老头,但如果根据距离死亡的长短来计算年龄的话,也绝不年轻了)是相当蔑视与讨厌的。那种没有一点好奇心的眼神,尤其是,那种“如今的年轻人哪”之类的洋洋得意的说话方式(只不过在这颗行星上早出生了二三十年而已就非要别人尊重其意见的说话方式),分明就是Quod curiositate cognoverunt superbia amiserunt [45] ——“他们因傲慢而失去的本该因他们的好奇而所能获得的东西。”


    病魔并未怎么扑灭我的好奇心。为此,我感到十分欣慰。


    十一月×日


    在午后的烈日下,我独自行走在阿皮亚的街道上。路面上蒸腾起白色的热浪,耀人双眼。街上空空荡荡的,一眼望到头也看不到一个行人。路的右侧是一大片绿油油的甘蔗田,微风吹过,舒缓起伏,一直延伸到最北边。其尽头,便是深蓝色的太平洋,色彩之浓郁,简直就是熊熊燃烧着的绿色火焰。如同云母屑堆成的白色波涛,层层叠叠,鼓胀成一个巨大的圆弧。蓝焰摇曳着的大海与琉璃色天空的连接处,被掺有金粉的水蒸气熏染着,白雾迷蒙,浑然一色。路的左侧,隔着长有巨大蕨类植物之峡谷,应该就是塔法山的山巅吧,只见它高高地耸立在大片丰饶浓郁的绿色之上,在令人目眩的雾霭中透露出紫罗兰色的山脊棱线。万籁俱寂。除了甘蔗叶的摩擦声,什么都听不到。我看着自己那短短的影子往前走。走了很长很长一段路。突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我在问我自己:你是谁?名字只不过是个符号。你,到底是什么人?在这热带白色道路上投下消瘦衰弱的影子,蹒跚而行的你,是个什么人?这个如水一般来到大地上,不久又将如风一般逝去的你,难道是个无名之辈吗?


    这情形,就像一个演员的灵魂脱离了躯体,坐到观众席上去眺望舞台上的自己一样。该灵魂询问其躯体:“你是谁?”并目不转睛地注视着。我不禁打了个冷战。我感到头晕目眩,几乎摔倒,好不容易挨到了附近的土著人家,得以休息一会儿。


    这样的瞬间虚脱,我以前是从未有过的。而这种针对“自我意识”的质问,这个曾在我小时候一度令我烦恼的永恒谜团,在经过了很长的潜伏期之后,似乎又突然再次生起,并对我发难了。


    是我的生命力衰退了吗?可比起两三个月之前,我最近的身体状况要好得多啊。尽管情绪波动比较大,可精神活力已基本恢复了呀。眺望风景时,也能因其强烈的色彩而再次感受到如同初次看到南太平洋一般的魅力(无论是谁,只要在热带住上三四年,都会对此魅力视而不见的)了。不可能是生命力衰退的缘故。不过近来多少有些易于亢奋,这倒是事实。每逢这时,早已忘却多年的身姿、情景,会像烤墨纸 [46] 上的图画一般,突然在我脑海里栩栩如生地呈现出来,就连其色彩、气味、影子也都复活了,其鲜明的程度简直令人害怕。


    十一月×日


    精神状态的异常亢奋与异常沉郁,交替出现。严重的时候,一天之内会反复出现好多次。


    昨天下午,骤雨过后的黄昏时分,我骑马上山时,心头忽然掠过一阵恍惚。突然,眼下所有的森林、山谷、岩石,以及随着山坡倾泻而下直到海边的所有风景,全都在雨后的落日余晖中一一浮现出来,无比鲜艳,无比清晰。就连极远处的屋顶、窗户、树木,其轮廓也都清晰可见,如同铜版画一般。产生变化的还不仅仅是视觉。我觉得所有的感官全都一下活跃起来了,某种超常规的东西入驻了我的灵魂。在这一刻,我觉得无论多么错综复杂的逻辑结构,无论多么微妙的心理变化,我都能一眼看透,绝不会遗留什么。我几乎因极度的愉悦而心醉神迷。


    昨晚,我的《赫米斯顿的韦尔》大有进展。


    然而,今天一大早就遭到了严酷的“报复”,感到胃部沉重、难受,心情也很坏。坐在书桌前,接着昨夜写的部分又写了四五页后,我的笔就停了下来。撑着腮帮子苦思冥想时,忽然,一个可怜虫的一生,如同幻影一般在我脑海中闪过。那家伙患着严重的肺病,心高气傲,顾影自怜到令人作呕的地步,爱慕虚荣,装腔作势,毫无才能却又硬充艺术家,过度劳累,毫无节制地使用着虚弱的身体,净写些只讲究形式并无实际内容的劣作。在现实生活中,因其孩子气的做作而每每遭人嘲笑,在家里又不住地遭受年长的老婆的欺压,结果流落到南太平洋之天涯海角,极度思念着北方的故乡,就此郁郁而终。


    这家伙的一生,如同一道闪光,就这么刹那间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我陡然一惊,如同心口遭人猛击一般,一动不动地瘫坐在椅子里,直冒冷汗。


    片刻之后,我才恢复了常态。怎么会出现如此愚蠢的念头呢?一定是身体不适的缘故。


    可是,就对自己的一生加以评价而言,这片阴影看来是无论如何也抹不掉了。


    Ne suis-je pas un faux ord


    Dans divine symphonie?


    在上帝所指挥的交响乐中,


    我是那根跑调的琴弦吗?


    到了晚上八点,我又变得精力充沛了。重读了一遍《赫米斯顿的韦尔》已写好的部分。不错!岂止是不错!


    今天早上真是见鬼了。我是个蹩脚的作家?谁说的?!思想贫瘠?缺乏哲学深度?喜欢信口开河的人,尽管去说好了。说到底,文学靠的是技巧。凭借着几个概念而瞧不起我的那些家伙,只要读一读我的作品,就会二话不说地被吸引住的。我就是我的作品的爱好者。即便在写的时候讨厌透顶,有时甚至还怀疑这些玩意儿有什么价值,可在第二天重读的时候,我定会被自己的作品深深地吸引住。就像裁缝相信自己的裁剪技术一样,我也完全可以相信自己的描写技巧。放心吧!R. L. S. !你写的东西怎么可能是无聊的呢?


    十一月××日


    真正的艺术必须是(即便不是卢梭的那种,也必须以某种形式)自我忏悔式的。——我在某杂志上读到了如此言论。真是说什么的都有啊。夸耀自己的恋人也好,吹嘘自己的孩子也好(还有讲述自己昨夜梦境的)——这些事对于其本人来说或许是趣味无穷的,可对于别人来说,还有什么比这些个更无聊的呢?


    补记——上床后,左思</a>右想,觉得我上面的想法必须稍加修正。我忽然想到,写不了自我忏悔,对于一个人来说,或许就是个致命的缺陷(对于作家而言,是否也是个致命的缺陷呢?对我来说,这就是非常难解的问题了——尽管对于某些人来说是简单明了的)。具体来说,就是我考虑了一下自己能否写出像《大卫·科波菲尔》那样的作品来。结果是:写不出来。为什么?因为我对于自己的过去,不像那位伟大而又平庸的大作家那么自信。尽管自以为比起简单、单纯的大作家来,我所战胜的苦恼要深重得多,可我还是对我的过去(其实,对于现在也一样。振作起来吧,R. L. S. !)没有自信。


    幼年、少年时代的宗教氛围,这是可以大书特书的,事实上我也写过了。青年时代的放浪形骸以及与父亲的冲突,这些事儿,要写的话也是可以写的,甚至能写得十分深刻,让评论家们欣喜异常。结婚的经过,这也并非不能写吧(虽说面对着已将近老年,不再是女人的妻子,要如实写下这一段无疑是十分艰难的)。但是,是否要写在决定与芳妮结婚的同时,我对别的女性所说过的话,所做过的事呢?当然,如果写出来的话,或许一部分评论家会高兴的,他们甚至会说“深刻无比的杰作问世了”之类的话。但是,我是写不出来的。因为,很遗憾,我无法认可自己当时的生活和行为。我知道有人会说:“你之所以无法认可,是由于你的伦理观太过浅薄,根本不像一个艺术家。”那种试图洞察人之复杂性的观点,我倒也不是不明白(至少在洞察别人的时候)。但还是不能彻底明白(我喜欢单纯、豁达。比起哈姆雷特来,我更喜欢堂·吉诃德。比起堂·吉诃德来,我更喜欢达达尼昂)。随你说浅薄也好什么也好,反正我的伦理观(在我这儿,伦理观和审美观是等同的)是无法对此予以认可的。那么,当时为什么要做那种事呢?不知道。完全不知道。从前,我时常声称:“只有上帝知道如何辩解。”可如今,我只能毫不掩饰地,匍匐在地,大汗淋漓地说:“我不知道。”


    那么,我当时真的爱芳妮吗?这可是个可怕的问题,太可怕了。就连这个我也不知道。我所知道的仅仅是,我同她结婚了,并一直保持到现在(说到底,爱,到底是什么?从这个基本要点开始的一切,我真的知道吗?并非寻求什么定义。而是说,有没有从自己的生活经验中能马上得出的答案。啊,天下所有的读者诸君,你们知道吗,在多部小说中描写过多个爱人的小说家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年满四十了,居然连爱是什么都没搞明白。可是,这也没什么可震惊的。试把自古以来所有大作家全都拉来,当面问问这个单纯至极的问题吧:爱,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请他们根据自己的感情经历,直截了当给出答案。不用问,无论是弥尔顿、司各特、斯威夫特、莫里哀、拉伯雷,甚至连莎士比亚,全都会出人意料地暴露出不符合常识的,乃至是不成熟的一面的)。


    然而,我们检讨一下就会发现,问题就出在作品与作者生活的不一致上。也就是说,可悲的是,与作品相比,现实生活(人本身)太过低下了。我,难道就是我的作品的残渣吗?就跟熬过了高汤的残渣似的?在此之前,我心中想的只有写好小说这一件事。甚至自以为为了实现这独一无二的目的而整合起来的生活是十分美好的。当然,不能说写作对个人的成长毫无锻炼作用。确实,写作也同样是能锻炼人的。可是,除此之外,不是还有许多更有利于个人成长的道路吗?(也即另外的世界——如果说行动的世界已将病弱的自己关在门外了,这样的说法估计只能算是卑劣的遁词吧。即便终身卧床不起,也仍有锻炼的途径的。当然,如此病人所能达到的境界,往往是失之偏颇的。)我是否太专注于写作(并且是其技巧方面)这一条道路了呢?我是在充分考虑了只追求含糊的自我实现而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任何焦点者(看看梭罗吧)的危险之后,才说这番话的。我忽然想起了以前非常讨厌,今后大概也不会喜欢(因为,如今在身居南太平洋的我的贫乏的书库里,他的作品是一册都没有的)的那位魏玛公国的宰相 [47] 。那家伙至少不是高汤的残渣。哦,不,岂止不是,相反,他的作品反倒是他的残渣。啊!就我的情形而言,我那作为文学家的名声,尽管很不应该,已经远远超越我作为个人的成熟(或者不成熟)程度。这是十分危险的,危险得令人恐惧。


    一路想到这里,我突然感到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惊恐。因为,如果将如此想法贯彻到底的话,那我之前创作的所有作品岂不是全该毁弃了?这可真是一种令人绝望的惊恐啊。因为,在主宰着我到目前为止的生活的“写作”这个独裁者之上,竟然出现了更为强大的权威。


    可是,遣词造句时美妙的欢愉和描写精彩场景时难以自抑的欣喜已深入我的习性之中,绝不会离我而去的。写作将永远是我生活的中心,并且也并不妨碍什么。然而——不,没什么可怕的。我是个有勇气的人。我必须毫不畏惧地迎接发生在我身上的变化。蚕蛹为了变成蛾子展翅而飞,就必须咬破之前自己织就的美丽的蚕茧。


    十一月××日


    今天是邮船日,我的爱丁堡版全集的第一卷,到了。装帧、纸张及其他,基本满意。


    将收到的书信、杂志浏览一遍后,我感到我与欧洲人之间的思想差距越来越大。要么是我太过通俗(非文学性的)了,要么是他们的思想原本就太偏狭,两者必居其一。


    以前,我曾经嘲笑过那些学法律的家伙(具有嘲讽意义的是,我自己也拥有律师资质)。因为我认为,法律仅在某种范围内具有权威性。即便你精通其复杂的结构并沾沾自喜,也并不具有普遍意义上的人类价值。如今,我倒想对文学圈说同样的话。英国文学、法国文学、德国文学,稍稍广义一点来说,欧美文学,乃至于白人文学,这些也无非是划定了范围,将自己的偏好奉为圭臬,在别的世界中并不通用的特殊、狭隘的规定之内自矜其优越而已。而这一点,不身处于白人世界之外是看不清楚的。


    当然,这也并不仅限于文学。西欧文明在针对人与生活的评价上,也制定了某种特殊的标准,并以为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只知道如此狭隘之标准的家伙,又怎么会懂得太平洋上原住民的人性之美,生活之美呢?


    十一月××日


    在游走于南太平洋各岛之间的白人商人中,存在着两种极为罕见的人(其余的绝大部分,当然是唯利是图的奸商)。一种人,根本没有赚点小钱后回老家去安度晚年的打算(而这正是普通南洋商人的目的),只为热爱南太平洋的风光、生活、气候以及航海而不愿意离开南洋,不愿意停止做买卖。第二种人,同样热爱南太平洋,热爱放浪形骸,却又以偏激的方式故意蔑视文明社会,说白了,尽管他还活着,却已是曝骨南洋之风雨的虚无之人。


    今天,在市里的酒馆遇到了一个属于第二种类型的人。这个四十来岁的男子,正坐在我的邻桌旁独自喝酒(两腿交叉着,不住地抖动着膝盖)。穿着十分寒碜,长相却富于知性。眼睛红而浑浊,显然是酒精闹的,皮肤粗糙,只有嘴唇是通红通红的,叫人看着挺不舒服。我与他交谈了将近一小时,却只弄明白了一件事:他毕业于英国的一流大学。操一口在这个港口城市里极为少见的完美英语。他说他是个杂货商人,从汤加来,准备乘坐下一艘船去特克拉乌丝(当然,他并不知道我是谁)。他避口不谈生意上的事情,稍稍谈了点白人给各个海岛带去恶性疾病的事情。然后就是表明自己一无所有。妻子、孩子、家、健康、希望,统统没有。对于我所提出的“为什么会陷入如此生活”的愚蠢问题,他的回答是:“并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小说中常见的原因。况且,尽管您用了‘如此生活’这样的词,可与作为人而来到世上这一更为特殊的事件相比,我如今的生活也没那么的特殊吧。”他笑道,随即又轻轻地干咳了几声。


    这可真是难以反驳的虚无主义。我回到家里,躺在床上之后,那人所说的话,连同那种彬彬有礼却又无可救药的语调,仍回响在我的耳边。Strange are the ways of men. [48]


    在定居此处之前,我曾坐着纵帆船周游过列岛。在那时,我也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人。


    在别说白人,就连土著都很少光顾的马克萨斯岛上,我就见到过一个独特的美国人。他在海岸后面自己搭建了一个小屋,独自一人(在辽阔的大海、天空与椰子树之间,仅此一人)住在那里。与他为伴的只有一册彭斯和一册莎士比亚(且无怨无悔地打算埋骨于此岛)。他说他曾是一个造船的工匠,年轻时读了关于南太平洋的书后,就对这片位于热带的海洋憧憬得不行,终于背井离乡来到了该岛,并就此定居了下来。当我停靠在那海岸边时,他还写了一首诗送给我。


    有一个苏格兰人,曾在太平洋所有岛屿中最神秘的复活节岛(那里有无数早已灭绝了的原住民所留下的巨大且怪异的石像,遍布全岛)当过一阵子尸体搬运工。之后,他又继续过起了周游列岛的生活。一天早上,他正在船上刮胡子时,船长在他身后大吼道:“喂!你怎么了?你把耳朵剃掉了!”他回过神来一摸,发现自己的耳朵果然被自己剃掉了,并且自己还一点都不知道。于是,他当即决定,马上住到癫病岛莫洛卡伊上去,在那里无怨无悔地度过了余生。当我去探访那个被诅咒的小岛时,那人便十分欢快地给我讲述了这个冒险故事。


    阿佩玛玛的独裁者特比诺克,如今怎样了?这个用遮阳帽代替了王冠,穿着苏格兰短裙,打着欧式绑腿的南太平洋的古斯塔夫·阿道夫 [49] 是非常喜欢稀罕玩意儿的,他竟然在他那位于赤道正下方的仓库里收藏了许多火炉。他将白人分成三类:“稍稍欺骗过我的家伙”“欺骗我较多的家伙”和“欺骗我很厉害的家伙”。当我的帆船要离开他的岛屿时,这位豪放朴实的独裁者几乎掉下了眼泪,为“一点也没欺骗过他”的我,吟唱了诀别之歌。因为,他还是那岛上唯一的一位吟游诗人。


    夏威夷的卡拉卡瓦国王,如今怎样了?那个聪明绝顶而又多愁善感的卡拉卡瓦,他是太平洋人种中唯一一位能与我平等地讨论马克思·缪勒的人物。曾经有过波利尼西亚大联合之梦想的他,在目睹自己国家的衰亡后,是否已进入清静达观的境界,并埋头阅读赫伯特·斯宾塞了呢?


    半夜里,我睡意全无,耳听着远处传来的阵阵涛声,以前乘着蔚蓝的海流和爽快的季候风四处遨游时所见识过的各色人物之身姿,接连不断、无穷无尽地浮现在了我的眼前。


    人啊,简直就是用来编织梦幻的材料。可即便如此,这一个个的梦,又是多么地丰富多彩,多么地可悲可叹啊!


    十一月××日


    《赫米斯顿的韦尔》第八章完稿。


    我觉得这项工作终于上轨道了,终于清晰明确地抓住了对象。自己在写的时候也感觉到了某种沉甸甸的厚重感。以前在写《贾基尔医生和海德先生》和《诱拐》时,尽管进展神速,却并无确凿的自信,只觉得或许能写成一部好作品,却又担心会不会是仅为自己喜欢的劣作。因为,手中的笔似乎不太听使唤,被别的什么东西牵引着,追赶着似的。这次可不一样。虽说也同样进展神速,但自己牢牢地抓着缰绳,有效地控制着作品中的所有人物。作品的好坏,自己一清二楚。这可不是什么自我陶醉,而是通过冷静分析得出的结果。最低限度而言,也应该是在《卡特琳娜》之上吧。虽说尚未煞尾,但这一点已是毫无疑问的了。岛上谚语有云:“是鲨鱼还是鲣鱼,看看尾巴就知道了。”


    十二月一日


    天还没亮。


    我站在山岗上。


    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风还很大。从脚下展开去的大斜坡的前方遥远处,浮云飞快地掠过铅灰色的海面,往西边逃窜而去。云层的断裂处时而露出临近拂晓时的滞重的白色,飘过海洋和原野的上空。天地尚未呈现出色彩。如同北欧的初冬一般,阴冷逼人。


    湿气很重的狂风迎面吹来。我身靠着大王椰子树的树干,才勉强站定身躯。我感到有种类似于不安与期待一般的东西从我心头一角冒了出来。


    昨晚我也在阳台上站了许久,任凭狂风以及它夹带的暴雨冲刷我的全身。今天早晨,我又这样顶着狂风站立着。因为我渴望冲撞某种狂暴、凶恶、暴风雨般的东西,想借此来敲碎将自己禁锢其内的硬壳。独自清醒地屹立在这云、水与山岗之间,与那四大 [50] 严峻意志相抗衡,是多么的痛快啊!我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了伟大的英雄气概。“O! Moments big as years.” [51] “I die, I faint, I fail.” [52] ——我呼喊着纷至沓来的无穷无尽的诗句。我的声音被狂风扯得支离破碎,飘散而去。这时,光亮渐次降临到了原野、山岗、大海。一定会发生些什么。一种令人欣喜的预感充满了我的内心:一定会发生些什么,替我清除掉生活里的残渣和杂质。


    就这样,我站了有一个小时吧。


    没过多久,我眼下的世界就在刹那间变了模样。无色的世界忽然就闪现出了令人目眩的五光十色。原来,在东面突出的岩石背后,在从这儿看不到的地方,太阳升起了。多么神奇的魔术啊!刚才还是灰蒙蒙的世界,一下子就呈现出了番红花色、硫磺色、玫瑰色、丁香色、朱红色、绿松石色、橙色、藏青色、紫罗兰色。况且所有这些颜色全都带着锦缎般的光泽。飘浮着金色花粉的清晨的天空、森林、岩石、山崖、草地、椰子树下的村庄、红色的可可壳堆山等,这是多么的美丽啊!


    望着眼下这瞬间闪现的奇迹,我十分畅快地感到,正是在此时此刻,我心中的黑夜正在逃向远方。


    我昂然回进了室内。


    二十


    十二月三日的早晨,史蒂文森与往常一样,口授了三小时的《赫米斯顿的韦尔》,让伊莎贝尔记录下来。午后,写了几封信,傍晚时分来到厨房,在正在准备晚饭的妻子身边说笑着,拌制沙拉。然后,去地窖取葡萄酒。当他拿着酒瓶回到妻子身边时,突然喊道:“我的头!头!”随即,酒瓶掉在了地上,他也当场昏倒。


    他马上被抬进了卧室,并叫来了三名医生,然而,他却再也没有恢复意识。


    医生的诊断是“肺麻痹并发脑出血”。


    第二天早晨,整个瓦伊立马就被前来吊唁的土著所赠送的野花淹没了。到处都是花、花、花。


    劳埃德指挥两百名主动报名的土著,从天没亮时就开工,开辟了一条通往瓦埃阿山山顶的通道。因为那山顶,就是史蒂文森生前所指定的埋骨之地。


    在风也仿佛死去了的下午两点,送葬队伍出发了。体格健壮的萨摩亚青年们轮流接力,抬着史蒂文森的棺材通过丛林中新开辟出来的道路,朝山顶进发。


    下午四点,当着六十名萨摩亚人和十九名欧洲人的面,史蒂文森的身体被埋入了大地。


    那是一片位于海拔一千三百英尺处的,被枸橼树和露兜树包围起来的山顶空地。


    人们唱起了逝者生前为家人、仆人们所作的一支祈祷曲。在弥漫着浓得直呛人的枸橼香味的闷热空气中,大家静静地低头默哀。墓前摆满了雪白的百合花,一只带着天鹅绒光泽的硕大的黑色凤蝶,停止了翅膀的扇动,静静地歇息在白色花朵上。……


    一位老酋长,满是皱纹的古铜色的脸上热泪滚滚——正因为是沉醉于生之欢愉中的南国人,才会对死怀有近乎绝望的悲伤——低声说道:


    “托——珐(睡吧)!兹希搭拉。”


    [1] 罗伯特·路易斯·史蒂文森,1850—1894,英国著名作家,新浪漫主义的代表,出生于苏格兰的爱丁堡。一生创作了大量的小说、诗歌、游记,尤以构思轻巧的探险小说而闻名。代表作有《金银岛》《化身博士》等。四十四岁时病逝在南太平洋的西萨摩亚首都阿皮亚,并葬在当地一座能俯瞰太平洋的高山上。


    [2] 法国东南部地中海海滨区最古老的游览胜地和浴场。


    [3] 原名“西萨摩亚”,为波利尼西亚群岛的中心,曾经是德国的殖民地,1962年独立,1977年7月更名为“萨摩亚独立国”。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


    [4] 源自惠特曼的《草叶集》。


    [5] 此篇为史蒂文森的日记。下文中出现的日记,也都是史蒂文森的。


    [6] 用产于南太平洋群岛(斐济、瓦努阿图等地)的一种卡瓦胡椒的根,磨成粉用水调制而成的饮料。不含酒精。喝了卡瓦酒后舌尖会先麻木,继而精神镇静、全身松弛,体验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满足与舒适。


    [7] 指华氏温度。相当于33.4摄氏度。


    [8] 位于法国巴黎东南约60公里处的小城市。那里有美丽的森林,是巴黎人常去的休闲地。


    [9] 原文如此。是作者有意采用的汉语。典出《礼记</a>·檀弓下》:“有直情而径行者,戎狄之道也。”即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随心所欲的意思。


    [10] 威廉·欧内斯特·亨利,1849—1903,英国诗人、作家、编辑和文学评论家。主要以诗作《不可征服》闻名。与史蒂文森交好。


    [11] 朱塞佩·加里波第,1807—1882,意大利爱国志士、军人。献身于意大利统一运动,亲自领导了许多军事战役,是意大利建国三杰之一。


    [12] 植物在地面上的茎,以及从地里长出的,暴露在空气中的根。具有支撑植物主体,吸收养分和水的功能。


    [13] 希腊神话中提坦神之一。在与奥林匹斯诸神争斗失败后,被惩罚做顶住西方天空的苦役。


    [14] 即史蒂文森。


    [15] 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的主角。是意大利米兰公爵,他在一次出海时,被篡位并陷害,他与其小女儿掉落海中,漂流到一个岛上幸免于难。他在岛上学会了魔法,保护女儿并控制其他敌人,成为怪物和精灵的主人。


    [16] 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的人物。普洛斯彼罗的女儿。


    [17] 《哈姆雷特》中有丹麦国王的弟弟将毒液滴入国王的耳朵里,将他杀死的场景。


    [18] 泥(煤)炭沉积的湿地。爱尔兰中部有大片泥炭含量丰富的湿地。


    [19] 英语中“主义”往往体现在后缀“ism”上,而在英语中“风湿病”是“rtheumatism”,故有此说。


    [20] 指凯尔特人。居住在古代欧洲中西部的民族,在公元前二世纪因罗马和其后的日耳曼人压迫而迁移。现在是爱尔兰、威尔士的主要居民。


    [21] 史蒂文森的小说《金银岛》中原海盗船长的名字。藏宝图就在他带来的一个大箱子底部。


    [22] 圣经中神谕的说法。


    [23] 就是地板。由于国王在军舰上待的时间太长,所以称之为甲板。


    [24] 玛塔法的称号。


    [25] 气象学上指风向突然改变、风速急剧增大的天气现象。“飑”出现时,气温下降,并可能有阵雨。


    [26]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流行于法国的交际舞,每组男女2~4人,排成方形起舞。


    [27] 爱丽儿,莎士比亚戏剧《暴风雨》中的妖精角色。帕克,莎士比亚戏剧《仲夏夜之梦》中一个喜欢调皮捣蛋的小妖精。


    [28] 英语。意为情节、事件。


    [29] 《圣经·旧约》中的人物。以撒之子,以扫之弟。接受神的祝福后改名以色列。他的12个儿子后来成为以色列12个部落的祖先。传说他在逃亡途中,梦见了天梯,得到了上帝的指引。


    [30] 由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皮肤黏膜化脓性炎症,伴有发冷、发烧和疼痛。


    [31] 即前面提到的《戴维·巴尔弗》中的主人公。


    [32] 英国作家司各特的小说。


    [33] 拉丁语。“尘埃与影子”,即虚幻无常之意。


    [34] 指美国人奥立佛·温切斯特(1810—1880)发明的连发步枪。是美国西部牛仔最喜欢用的枪支。


    [35] 根据《圣经》记载,非利士将军、著名的巨人歌利亚在带兵进攻以色列时,被还是牧童的大卫(日后的以色列国王)用抛石器击中,并被割下了头颅。


    [36] 编制出花纹图案的草席。


    [37] 保龄球的前身。


    [38] 法语。意为:每人都必须耕种好自己的田园。


    [39] 乔治·梅瑞狄斯,1828—1909,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家、诗人。《比彻姆的一生》是其出版于1876年的一部自传色彩较浓的小说。


    [40] 英国的老牌出版社。


    [41] 这两位都是早于史蒂文森一百年的苏格兰诗人。


    [42] 位于英国伦敦的著名书店街,英国传统图书业的标志性地区。


    [43] 十八世纪英国小说家理查森的书信体小说,十分细腻地描写了女性的心理。长达七卷。


    [44] 威廉姆·彼特,十八世纪英国政治家、雄辩家。通称大彼特。


    [45] 作者所引用的法文。


    [46] 用药水在纸上写字,画画,干后就看不见了。但用火一烤,字迹、图形就又呈现出来。是日本的一种游戏。


    [47] 指德国诗人歌德。曾任魏玛公国的顾问、内阁主席。代表作有《浮士德》《少年维特之烦恼》等。


    [48] 英语。意为:人各有活法。


    [49] 即古斯塔夫·阿道夫二世,1594—1632,瑞典国王、军事改革家。在其任内将瑞典打造成欧洲强国。


    [50] 佛教用语,构成万物的四种基本元素,地大、水大、火大、风大的总称。


    [51] 英语。意为:啊,转瞬之间,胜过数年。源自十九世纪英国诗人济慈取材于古希腊神话的长诗《恩底弥翁》。


    [52] 英语。意为:我衰弱不堪,我头晕目眩,我走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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