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初始阶段
3个月前 作者: 马克·布洛赫
当我们称作中世纪开始的时期,可以视为法兰西的民族和国家缓慢地开始形成的时期,那时,农业在我国国土上已经存在3千年之久。考古资料清楚地证明,现今法国大量的乡村早在新石器时期就已由那时的耕作者建立,他们的田地在还没有金属镰刀割穗前一直使用硬质的石器工具来收割。 [1] 这种史前的乡村虽然不是我这里所要叙述的主题,但对我的研究却有决定性的影响。我们要从各种特征上去说明在我国土地上实行过的诸类基本农业制度之所以常常发生困难,就是因为它们的根源过于久远,产生它们的社会的深刻结构对我们已几乎完全消失。
在罗马帝国统治下,高卢曾是帝国的主要农业地区之一,但当时在居住和耕作地周围,仍然有广袤的荒地,这些未被占领的空地在罗马帝国时代结束前夕有所扩大。那时,在动荡混乱、人口锐减的罗马尼亚,到处是不断扩大的被废弃的农地。中世纪时期,在一些土地的周围不得不一再重新消除灌木或树林,另一些地方则直至今天仍是空地或很少房舍,考古发掘工作才揭露出这里存在许多古代遗址。
4世纪和5世纪发生过几次大规模“入侵”。蛮族人数并不多,这时的罗马高卢人数无疑也大大少于现在,而且他们分布不均匀,就入侵者方面说,他们在整个地区没有形成单一的密集的集团,因而他们的影响总的说是微弱的,在各处只处于相对重要的地位。在有些地区,他们的影响则相当重大,新来者的语言代替了被征服人民的语言,如佛兰德就是这样的地区,从中世纪以来直至今天,那里住宅相互挨近,而在罗马帝国时代却曾是尽可能的散开,而且那里的拉丁文化和势力缺乏像别处那样的城市的支持,那里的城市很少很弱。整个法兰西北部地区,人们的话语中,只在很小程度上还刻印有罗马的痕迹,在他们的语音和词汇中却反映了无可争议的日耳曼影响,甚至在一些习俗惯例上也是如此。我们对奠定这一情况的条件还了解得极差,但有一个事实是肯定的,即征服者不会相互分散,否则,就会陷于最可怕的危险之中。对新石器时代证物的考察,尤其是对业已确定的“蛮族人墓葬”的研究,证明他们没有犯这一错误,他们在一块土地小群聚居,每群可能围绕一个首领而组织在一起,其中或许还多少有一些来自被征服人民的隶农和奴隶,这些小群体有时就形成从原高卢—罗马人属地中游离出来的新居住点的起源地,不管愿意与否,贵族不得不同其战胜者分配这些属地。 [2] 可能到这时,未耕作过的土地或因入侵而荒芜的田地又被开垦或重新垦殖起来,我们相当多的村庄的名称就是从这时开始形成的。有些名称显示出蛮族集团是一个真正的氏族集团,一种氏族族群,例如 les Fère 或称 La Fère [3] , [4] 在伦巴第人的意大利存在过与此极为相似的集团形式。此外,这些村名经常以一个人姓氏的属格——首领的姓——加上一个集团性词汇,像Vi 或Vire 组织在一起,例如Bosonis vl,即我们现在建立的布宗维尔。词的排列顺序——表示属格的词放在前面,而它在罗马时代的组合词中则放在后面——尤其是人名的日耳曼式的外表是极有特征的。命名这些村庄的英雄人物并不都是日耳曼人。在蛮族国王统治下,那些当地的家世悠久的家族,也习惯于模仿占领者的人名。我们的博松 [5] 难道真是法兰克人的子孙或哥特人的后裔?很可能美国所有的佩西或威廉今天也同样不都是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后代。但可以肯定,表明这些居民点的名称是比蛮族入侵更晚的事,而这些居民点自身呢?却未必如此。毫无疑问,古老的居住地往往已经更名换姓,但这些已定的遗存地区仍然以相类同的地名方式挨紧排印在地图上,人们应该设想到来自外部的人文因素对土地的占有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那些远离作为罗马文化园地的主要城市的各个地区,尤其是由于史前农民寻求不太干旱的地区而成为今天法国盛产小麦的富饶地区,如博斯地区的情况就是这样。
在整个法兰克时期,文献中都提到拓荒。大领主、克洛提尼公爵、图尔的格雷古瓦写道:“村庄(领地)建立起来了,种植了葡萄,建造了房舍,开辟了耕地。”查理曼大帝曾命令自己的总督们在其森林中清理出能种植庄稼的土地,并且绝不允许如此开拓出来的耕田重新成为森林的侵占对象。在所有有关该时期的历史珍贵资料——财富的私有主的遗嘱材料中,几乎没有一份不回忆新建立的农庄建筑以及从占有的土地到收获的庄稼。但是不要搞错,在经常混乱的社会中那么频繁的人口流失的地方危机后,真正的夺取土地常常少于重新占有土地。例如查理曼大帝和虔诚的路易在塞提马尼——现在的下朗格多克——收容西班牙难民,在荆棘丛生的荒地和森林中开辟新的农业点,如同约翰在科比耶尔山脉“广袤的荒漠中”,先在“灯心草泉” Fontaine aux Joncs)附近,接着在“苏尔斯”(Sources)和“烧炭人小棚” (Huttes de Charbonniers)附近安置自己的隶农和农奴。 [6] 这些地方位于萨拉森人出没的通道上,长期受战争摧残而被彻底毁没,那时甚至有过真正的占有土地,这些人类征服自然的胜利,无疑经历了十分艰苦的劳动才弥补了已经丧失的东西,因为被破坏掉的东西是太多和太严重了。9世纪初,领主们的财产中,无人耕种的份地的数目令人不安地增加,根据816年前的一份简略资料,里昂教堂的垦殖地中有六分之一以上处于这种情况。 [7] 克服荒芜状况,荒芜又不断重新出现,这种斗争一直在继续,甚至从无停止过,这种努力本身就是生机勃发的最好证明,但是很难相信这种努力会获得成果。
这些努力最终仍归于失败,在加洛林王朝崩溃后,法兰西的农村明显地荒芜了,到处是一块块无人耕种的荒地,许多耕作过的土地也中断了生机。拓荒年代的历史文献——约从1050年开始,它紧接着我们称之为占有土地运动减退的时期——一致表明,当时人们首先是重新恢复田地,为此首先必须重新占有失去的土地“我们(在1102年)获得了博斯地区的迈松村,完全是一片荒原……我们开发它,清理那些未耕作过的土地”。我们收集的莫里尼修道院的编年史资料大量地提供了这种过程的类似的证明。晚一些时候(1195年),阿尔比日瓦济贫院院长指出拉卡佩勒—塞加拉尔村的情况时写道:“当这片乡村捐赠给我们时,拉卡佩勒是满目荒凉,既没有男人也没有妇女,它已经很长时间荒无人烟。” [8] 我们现在再更清楚地来描述那时的景象:在居住点——一小簇房舍——周围,有一些小块田地,而在这些零星的绿地四周却是大片大片从未犁过的荒地。还要指出,如同我们很快就会了解到的,耕作方法是至少两年或三年就有一年休耕,甚至常常几年禁止耕作,这样,林木又重新生长满地。10世纪和11世纪时的社会建立在极端松散的土地占有形式上,这是一个稀稀拉拉、松松垮垮的社会,人群很小,相互居住相隔很远,这就是当时的基本特点,并决定着那一时期许多相应的文化特征,这一切,其连续性一直没有中断。诚然,村庄到处在消失,如托内尔地区的佩松村,虽然后来邻近地区的村民们稍晚些时候重新清理出了这个农区,不过居民点却远没有再重建起来。 [9] 但是,大多数村庄却继续存在下来了,虽然土地多少有所减少。各处传统的技术也有所消失,罗马人施用泥灰石的技术是比克东人的真正专长。直到16世纪,这一方法才又在普瓦图重新出现。但基本上,旧的方法一代又一代地不断演变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