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习惯与改变成法之不易[84]

3个月前 作者: 蒙田
    我觉得那第一个编造这故事的人一定很认识习惯的力量。据说一个乡下女人,把一只小犊自初生时便抱在手里抚摸,这样继续下去,习惯成自然,到了它长成大牛了,她还抱得起它。因为,习惯实在是一个凶暴而又狡猾的女教师。她的威权偷偷地渐渐地插足于我们里面!可是由这温和卑微的开始,藉了时间的帮助把它安插妥当之后,她便对我们摆出一副凶暴而专制的面孔,我们连抬起眼睛去反抗的自由都没有了。我们看见她到处都违反自然的律法。“习惯对于任何事都是最有效的教师。”(老普林尼)


    我相信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里所说的岩洞,也相信那些常常放弃医理去迁就习俗的医生。我也相信那使他的肚子习于服毒的国王[85],以及据阿尔伯(Albert le Grand)说那惯吃蜘蛛的女子。


    在那新印度(Indes nouvelles)[86]地区,人们发见许多大国,并且在极不同的气候里面把蜘蛛养肥之后才拿来吃,同时也吃蝗虫、蚂蚁、壁虎和蝙蝠(在饥荒的时候一只虾蟆可以卖六金币);他们把这些东西用各种酱汁来烹调。还有些国家对于他们肉类及其他食物简直是致命的毒药。“大哉习惯之力:猎人在雪中过夜或在山顶曝日;拳术家们为夹鞭所击伤而丝毫不呻吟。”(西塞罗)


    这些对于我们来说陌生的例子其实并不足怪,如果我们反省平常的经验,习惯怎么地麻木我们的官能。我们用不着去找寻那些相传住在尼罗河边的民族[87],或者哲学家们对于天乐的解释[88]。据说那些坚实的天体在转动的时候互相摩擦冲击,自然产生一种奇妙的和谐,这和谐的抑扬顿挫造成了星辰的转变和舞蹈。可是无论这音响多么大,普天下的生物的听觉,像埃及人的听觉给尼罗河不断的水声所催眠一样,竟不能听到这连绵不断的和谐。鞋匠,磨坊工匠,和铁匠们,如果也像我们一样惊诧,会不能忍受那打击他们耳鼓的声音。我的香味上衣[89]很能娱悦我的鼻子,可是如果接连穿上三天,就只有旁人闻得到它的香气了。尤奇怪的是,即使经过长久的闲歇,习惯依然能够把痕迹留在我们的官能上,并且影响它,住在钟楼附近的人都有这种经验。我住在家里一个塔楼上,那上面一个大钟每天无论早晚都敲着圣玛利亚颂歌。这叮当的声音使我的楼阁都震动了。虽然头几次我觉得简直不能忍受,不久我便习熟了,不独不觉得骚扰,并且常常不致为它吵醒了。


    柏拉图责备一个孩子作石弹戏。他答道:“你为一件小事责备我。”柏拉图反驳道:“习惯并不是小事。”


    我觉得我们最大的恶习从最柔嫩的童年便成癖,而我们教育主要部分在保姆的手里。许多母亲看见她们的小孩拗折鸡的颈脖,和追打猫狗为戏,觉得很好玩;不止一个愚蠢的父亲,看见他的儿子打骂一个不能自卫的农夫成奴仆,以为这是一种尚武精神的好兆头,或者看见他用恶意的奸巧和诡计取胜他的同伴,以为这是智慧的表示。不知道这些都是残酷、凶暴和叛逆的真正种子和根基:它们在那里萌芽,很壮硕地舒展起来,并且在习惯的手里欣欣向荣。借口年纪太轻或世故太少而宽恕这些劣根性,实在是一个危险的教育法。第一,那是天性在说话,而天性的声音越清纯越幼稚,也就越脆弱越新奇。其次,欺诈的丑恶并不在乎金钱或一根针之差异,而且在它本身。


    我觉得与其像他们那样推断说:“他只偷一根针而已,决不会偷钱的”,毋宁这样说:“既然他骗针,为什么不骗钱呢?”这准确些。我们要小心教导小孩因为恶习的本质而憎恶恶习,并且指出这些恶习的天生丑恶,使他们不仅在行为上逃避,而尤其在心里要逃避;使他们连想起来也觉得厌恶,无论恶习戴的是什么面具。


    我知道很清楚,由于自幼被教导走平坦的大道,并且不肯把诡计和奸巧混在童年游戏里(而且,我们得知道,小孩游戏并非游戏,而是认真的行为),所以无论怎样轻微的消遣,我都由衷地,出自天性而毫不费力地,对于欺骗表示极端的厌恶。我玩纸牌,账目总算清楚,无论所赌的是一两文钱,或者一笔大款;无论是同我妻子女儿玩耍,输赢满不在意,或者我认真赌博的时候。随时随地,我自己的眼睛便足以使我站直,没有谁更严密地注视我,也没有谁更受我敬畏的。


    我刚在家里看见一个原籍南特的侏儒,他生来便没有手臂,但他训练两只脚去做两只手要做的事,训练得那么透彻,他的脚事实上已经一半忘记了天生的作用。他索性称脚为手。他斩削,装子弹和放枪,穿针,缝纫,写字,脱帽子梳头,打牌和掷骰子,并且洗牌和摇骰子跟任何人都一样敏捷。我给他的钱(因为他靠这样表演来糊口),他用脚拿走,正如我们用手一样。我小时候还看见一个,因为没有手的缘故,用颈的折皱来挥舞一把双手剑,一枝戟,把它们抛到空中,又接回来,掷匕首,挥鞭子,跟法国任何一个御者都一样纯熟。


    可是习惯的效力特别从我们心灵上所产生的印象显现出来,在那里所遇到的抵抗力是更小的。有什么习惯不可以加诸我们的信仰和判断力呢?无论怎样奇怪的意见(且别提那些宗教的大骗技,许多国家和卓越的人士都被愚弄的。因为宗教既然超越我们理性的能力,除非特别得到神恩感召,在这些问题上面迷误是比较可原谅的),关于其他事物的无论怎样怪异的意见,习惯不任意随处植树起来呢?难怪一个古人这样喊道:“一个自然哲学家,就是说,一个大自然的观察者和测量者,竟还在一些为习惯所奴役的头脑找寻证据,有更加可羞么?”(西塞罗)


    我相信人类想象力所能够的幻想,无论多么疯狂,都可以在某些风俗找到实例,因而为我们的理性所树立和扶持。有些民族以背相向作见礼,并且从不抬头瞻望他们所要尊敬的人。有一个国家,国王吐痰的时候,他那最宠爱的妃嫔伸手去接。另一个国家,国王左右最显赫的大臣鞠躬去用布拾起污物。


    让我们在这里偷闲来讲个故事罢。一个法国绅士常常用手揩鼻涕,这是件我们的习惯最难容忍的事。为要替自己辩护(他是有名善辩的),他问我究竟这肮脏的排泄物有什么权利,可以要求我们用一块美丽的白布去接它,并且,尤甚的,把它包起来,小心放在身上呢?这可不比那把它随意乱扔,像我们处置其他排泄物一样更可怕更恶心么?我觉得他所说并非无理由:习惯使我不觉得这做法奇怪,但当人家说及其他国度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就觉得很讨厌。


    奇迹的存在总是根据我们对自然的愚昧,而不是根据自然的本质,对于事物的熟视,往往蒙住了判断力的眼睛。野蛮人之于我们无论在那方面,都不会比我们对于他们更奇异,也不会更有根据:这是任何人都要承认的,如果他检阅过这些新发见的例子之后,晓得怎样对自己的经验加以反省,并且正确地比较。人类的理性是一种染液,分量大体相等地渗入我们一切见解和风俗,无论这些见解和风俗所取的是什么形式:无数的质地,无数的种类。


    回到本题罢。有些民族除掉国王的妻子外,谁对他说话都要经由一只传声筒。在同一个国度里,处女暴露si处,已婚妇女却遮住,小心隐藏。另一个地方另一种风俗与此类似,贞洁只在结婚后才被看重,因为少女们可以任意取乐,而且,既受孕之后,公开用药打胎。有些地方生意人结婚,参加婚礼的商人在他之前和新娘子睡觉,睡的人越多,她越有脸子,越有结实能干的名声。官吏结婚同样进行,贵族一样,其他人也如此,除了农夫或下等人,这时由领主来睡。虽然这样,婚礼时还叮嘱新娘笃守妇道。有些地方有男妓院,甚至男人可以跟男人结婚。有些地方女人和男人并肩作战,不独打仗,还可以指挥。有些地方不独鼻子戴有戒指,嘴唇、两颊、脚趾也戴,并且用很沉重的金条穿过乳房和臀部。有些地方食东西的时候,在两股、睾丸和脚掌上揩手。有些地方承继人不是儿子而是兄弟和侄子,到他死只有侄子才能承继,但王位承继除外。有些地方习俗分配共同的财产,由最高的官吏负责所有土地的耕种,和依照每个人的需要分配收获。有些地方悲哭小孩们的夭折,却庆祝老人们的死。有些地方人们和他们的女人十个十二个睡在一张床上。有些地方女人的丈夫如果暴卒可以再婚,其他的却不能。有些地方女人那么被人看轻,女孩一生出来便被杀死,男人们向邻国买女人来满足他们的需要。有些地方丈夫可以毫无理由出妻,女人却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离开丈夫。有些地方如果女人不生育,丈夫可以把她出卖。有些地方人们把死者烹煮,打成浆,然后混在酒里饮。有些地方最可贵的葬礼就是被狗吃掉,另一些地方则被鸟吃。有些地方人们相信,那些幸福的灵魂逍遥自在地活在乐园,具备了种种舒适的好东西,而且就是这些灵魂发出我们所听见的回声。有些地方人们在水里打仗,游泳的时候射箭百发百中。有些地方当你走进王宫的时候,为要表示服从,你得耸肩低头,并把鞋脱掉。有些地方那些看守尼姑的太监连鼻和嘴唇都要被削掉,以免还有被爱之虞。教士们自己挖掉眼睛,以便和他们的幽灵交通,并接受神谕。有些地方每个人可以自己任意供奉一个神:猎人供奉狮子或狐狸,渔夫供奉某一种鱼;每个人的行为和热情都可以造成偶像:太阳、月亮和大地是主要的神祇,发誓的方式就是一面摸着地一面望着太阳;兽肉和鱼都是生食。有些地方最隆重的发誓,就是以一个本地享令名的死者名字,用手摸着他的坟墓赌咒。有些地方国王送给他的部属的新年礼物是一把火。当使者把火带到的时候,家家的旧火都要灭掉,那些国王治下的百姓就得每个亲自到主子的家里来取火,否则以叛逆论处。有些地方国王为专心奉神(这是常有的事),禅让他的王位,他的第一个承继者也要同样做法,把王位让给第三个承继人。有些地方人们因事务需要而改变政体:任意罢免国王,用元老替代来治国,有时候甚至把统治权交给民众。有些地方男人女人都受割礼,行同样的洗礼。有些地方一个兵士如果在一次或数次战争中,能够斩七个敌人的首级献给国王,便被封为贵族。有些地方人们生活在“灵魂朽死”这野蛮不平常的信仰之下。有些地方女人生小孩既不叫痛也不惊慌。有些地方妇女两腿戴铠甲,如果虱子咬她们,就得反过来咬虱子,以尽慈悲的义务。如果国王看中她们,在献出童贞前她们不敢嫁人。有些地方人们互相见礼的时候,把一只手指放在地上,然后又举向天上。有些地方男人用头顶来承东西,而女人用肩膀。女人站立小便,男人蹲着。有些地方送血液作为友谊的表示,焚香来供奉他所崇敬的人,当神灵一般。有些地方不独四代之内的亲戚不能通婚,任何远亲都不能通婚。有些地方小孩吃奶到四岁,有时到十二岁,而就在这地方,人们相信婴儿生下来第一天吃奶可以致命。有些地方父亲专管惩罚儿子,而母亲分开惩罚女儿,惩罚的方法是把他们倒吊起来用烟熏。有一个民族替女人行割礼。有些地方吃各种青草,除了不吃觉得气味臭恶的以外,竟无别的抉择。有些地方什么都是洞开的,无论多么富豪和华丽的大厦,都没有门,没有窗户,没有可以锁的箱子,在那里盗窃的刑罚两倍于其他地方。有些地方人们像猴子般,用牙齿来弄死虱子,而觉得用指甲钉死不雅观。有些地方人们永不理发或剪指甲。别一个地方只修右手的指甲,让左手的指甲长长作美丽的装饰。有些地方让全身右边的毛发尽量生长,把左边的剃光。这地方的邻近有些人留前面的头发,另一些留后面的毛发,而把另一方面的剃掉。有些地方父亲租出儿女,丈夫租出妻子给客人玩乐。有些地方可以合法地和母亲生孩子,父亲可以跟女儿和儿子混在一起。有些地方聚会吃喝玩乐的时候,互相借用自己的儿女,不管什么亲戚关系。


    这里以人肉为生,那里杀死上年纪的父亲是孝心表现,另一处父亲指定那些还怀在母亲腹中的小孩,那一个当保留和抚育,那一个当抛弃和杀死。有些地方年迈的丈夫让妻子替年青人服务,另一些地方的妇女,人人共享,不算不守妇道。在某些国家,她们甚至在裙子边上挂上美丽的缨子,睡过几个男人就挂几个,作为荣誉的标记。


    习惯不是也造就了一个女儿国吗[90]?不是把武器交给她们,组成军队和进行战斗吗?整个哲学无法灌输进最有智慧者脑袋的东西,习惯不是单凭自己的规则,便把最粗野的人教会了?


    因为我们知道一些国家,举国上下不仅不怕死,而且欢迎死。某些地方七岁的小孩就能忍受鞭笞,一直到被鞭死也脸不改容。有些地方的财富那么被人轻视,就是城里最卑贱的人也不肯屈身去拾起一个装满金钱的钱袋。我们还认识有些地方物产非常丰饶,可是那最平常也最鲜美的食品就是面包、青菜和白水。


    习惯可不曾在希俄斯岛(Chio)那地方造成这奇迹么?七百年间,没有人记得曾经有一个妇人或女子失掉她的贞节。


    总之,据我的幻想,没有什么习惯不做或做不到的。无怪乎品达罗斯(Pindaros)(有人告诉我)称习惯为“世界的女王及皇后”了。


    有人被看见正在打他父亲,回答说这是他的家风,他的父亲曾经同样打他的祖父,他的祖父也同样地打他的曾祖父,并指着他儿子说:“他到了我的年纪也将一样打我。”


    他的父亲被他在街上生拉硬拽,横加虐待,到了一道门前,却喝令儿子住手,因为他当年只把父亲拉到那里,这是他们家庭祖传的儿子虐待父亲的界限。


    亚里士多德说,女人扯头发,咬指甲,吃木炭和泥土,既出于习惯,也因为病态。男人与男人发生关系,出于习惯更多于天性。


    良心的律法,我们以为出自天性的,其实出自习惯。每个人既在心中崇敬那在他四周被大家接受和嘉许的意见和习俗,他就不能遗弃它们而没有懊悔,或遵照它们而不深自嘉许。


    过去的克里特岛(Crète)居民,当他们要诅咒一个人的时候,便祷告神明让他缠上某种恶习惯。


    可是习惯力量的最大效果,就是抓住和箝住我们得那么厉害,以致很难摆脱她的爪子,恢复我们的自由,去讨论和研究她的法令。真的,既然我们自幼便把习惯和母亲的奶汁同时吸入,而世界向我们婴孩的眼睛露出同一的面孔,我们仿佛生来就是为跟着同一条径走的。在我们四周发见的一般流行的想象,跟着我们父亲的种子渗入我们灵魂,便显得自然而且普遍。


    所以一切脱离习惯的范围的,我们便以为脱离理性的范围:天知道大多数时候是怎样不合理的!


    每个人听到一句格言立刻说这句话怎么关系到他本人,假如他像我们习于自省的人学会了那样去做,就会发觉与其说这是一句好格言,不如说是对于他的判断力的平凡愚钝一下很好的鞭挞。但是当我们接到真理的告诫和教训,当作给一般人,而不是给自己的。我们每个人都不把它实施于我们的习俗,而只愚蠢地毫无用处地把它们背诵。


    让我们回头谈习惯的无上主权罢。那些在自由和自治中生长的民族,觉得其他一切政体都是反常的和不自然的。习于专治政体的人们亦是一样。无论命运供给他们怎样的方便去变革,即使他们费了极大的力量,摆脱了一个天怒人怨的君主,他们很迅速地,并且用了同样大的力量,去树立另一个,因为他们不能下决心去憎恶一个专治的政体。


    习惯使每个人都满足于大自然把他安插的所在:苏格兰的野人无所用于都兰 Touraine)。斯基泰人亦无用于色萨利(Thessalie)。


    大流士问希腊人,怎样才会使他们采取印度那把死去的父亲吃掉的习惯(因为这是印度的风俗,相信没有比腹部更适宜于做他们父亲的坟墓的),他们回答无论怎样都不会这样做;可是,当他试去说服那些印度人,要他们放弃自己的习惯,采取希腊人的风俗,烧掉他们父亲的尸首,他们显得更惊怖。人人都如是,既然习俗遮掩了事物的真相。


    无论开端多么伟大和神异,


    渐渐在人心显得平平无奇。(卢克莱修)


    有一次,我有机会去为我们的一种风俗辩护,这风俗是我们四周许多地方都毫无异议地接受的。和一般人不同,我不愿意仅仅由法律和事例的力量去建树,而不断地追究其来源。我发觉它的基础那么薄弱,不禁失去兴趣,虽然我的任务是要对别人把它证实。


    柏拉图就是用这个他以为是最主要的单方,从事驱逐当时那些违反自然的爱情:他要舆论贬责它们,诗人,甚至每个人都要编造一些关于它们的可怕故事。有了这单方,最美丽的女儿是不会再吸引她们父亲的爱,最漂亮的兄弟亦不会吸引他们姊妹的爱。提埃斯忒斯(Thyeste)、俄狄浦斯(?dipe)和马加勒士(Macareus)这些寓言[91],带着诗的魔力,便足以把这健全的信仰渗入小孩们幼嫩的头脑里。


    公开的确是一种美德,它的用处已经几乎尽人皆知。但是要依照理性去讨论或为它辩护之困难,正和依照习惯、法律、训条去替它辩护之容易相等。原始和普遍的理性是很难探讨的,我们的大师们只轻轻地掠过,或者,简直连碰都不敢碰,立刻投身到习惯的神龛:在那里可以大吹大擂,享受一种易得的胜利。那些坚持去找寻来源的遭遇更完全的失败,他们不得不接受野蛮的观点。试看克里西波斯,在那散布于他的著作的许多段文章里,对于任何乱伦的结合都显得那么不重视。


    谁想摆脱习惯这猛烈的偏见,他会发觉许多被一般人毫无疑惑地接受的事体,没有别的根据,除了那些随它而来的习惯的白胡须和皱纹。但是,一经撕掉面具之后,把事体交托给真理和理性,他就会感到他的判断颠倒错乱,虽然已回复到一个更可靠的境况。比方说,我到时要问他:看着一个民族被逼去服从一些他毫不了解的法律,一切家事如婚姻、赐赠、遗嘱、买卖都受制于一些他并不懂的条例,这些条例既非用他自己的文字写和发表,到必要时他还得用钱去雇人解释和运用,还有比这更离奇的事么?这些法律没有遵照伊索克拉底(Isocrate)的巧妙主意,他劝国王让人民贸易自由,不必交税而且有利可图,而对他们的纠纷和斗争要残酷,并科以重金。可是这些法律却根据一种怪诞的主意,把理性本身标价,把法律当作出卖品。我很感激命运,因为历史家告诉我们,第一个反对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把拉丁罗马帝国法律加诸我们的是一个加斯科尼人,是我的同乡。


    还有什么更野蛮于看见一个国家,在那里根据合法的习惯,裁判权是出卖的,裁判是用现款买来的,在那里那些买不起的人便无从得着正义是合乎法律的,而且这货品那么被重视,以致在政府治理里面,除了原有的教会,贵族和人民三种阶级外,还组成那专事支配法律的第四种阶级的人。这阶级因为掌握着法律,对于生命财产有无上权威,在贵族里自成一个集团。因此便产生了两重的法律,荣誉法律和正义的法律,两者在许多方面往往互相矛盾。前者处罚一个忍受欺骗的人,后者处罚一个报复欺骗的人,其严厉的程度正</a>相等。根据军法,谁容忍侮辱便要失掉荣誉和尊贵,而根据民法,谁报复同样的侮辱便要被处死刑(谁因为荣誉被侵犯,诉诸法律以求直,便要失掉荣誉;谁不诉诸法律,他就要受法律处罚)。而这两个这么不同的部分,其实只是为同一个主人负责:一个主持和平,一个主持战争;一个主持利益,一个主持荣誉;一个主持智识,一个主持道德;一个主持言论,一个主持行为;一个主持公道,一个主持勇敢;一个主持正义,一个主持武力,一个穿长袍,一个穿白短褂。


    至于那无关轻重的事,譬如穿衣裳,谁愿意回到它们那原来的用处(那就是为了身体的服用和舒适,它们的美观和妩媚全在此),我给他指出一些我认为最古怪的东西:我们的四方帽子[92],那挂在我们女人头上的用天鹅绒叠成的长尾巴及其五光十色的装饰,还有我们羞于称呼的肢体的无用的模型,我们都把它在大庭广众中炫耀。可是这些考虑并不妨碍一个人去遵从大众的作风。不过,在另一方面,我觉得一切离奇古怪的风气都是从疯狂或野心的矫情而来,而非来自理性。一个聪明人对于内在的思想和意见,应该把自己的心灵远离一般群众,保持它的自由,让它有自由判断一切的力量。可是对于外表,他应该依照那被大家接受的式样和风气。社会对于我们的思想毫无关系,可是在此之外,如我们的行为、工作、命运和生命,却应该完全为社会服务,交托给大众的意见。那贤哲伟大的苏格拉底拒绝去反抗判官——即使是极不公不义的判官——以自救,便是最好的榜样。因为一切规矩中的规矩,一切法律中的法律,就是每个人要遵守他所居留地方的法律:


    恪守自己的国法是无上的善。(希腊格言)


    还有这另一套。我很怀疑改革一条无论怎么坏的成法可得到的明显的利益,会超过它所包含的坏处;因为政府是一个各部分密切组成的机构,要摇动一部分而不致影响其余是不可能的。图里昂(Thurion)的立法者颁布这命令:谁提议取消一条旧法或建立一条新法,得在颈上带着一条索子去见民众,以便万一他的革新不为每个人所赞成时,他就要立刻被绞死。斯巴达的立法官毕生事业,就是要从他公民取得一个不侵犯他任何的法令的诺言。斯巴达监察官很粗暴地割掉夫里尼(Phrinys)增添在琴上的两根弦,丝毫也不费心去考虑这增添是否较善,或和弦是否更丰满。对于他,只要是对于旧习惯的改变便是有充分理由谴责了。马赛城那生满了锈的正义之剑的意义就在此。


    我讨厌任何一种的改革,而且很有理由这样做,因为我目击它的惨烈的效果。已经坠压着我们这许多年的改革[93]虽非一切由它做,但我们可以有充分理由说,它意外地产生了一切,甚至那后来不因它或反对它而发生的灾害和毁灭。这改革应该负起一切责任。


    唉,我竟受了我自己的利矢所伤!(奥维德)


    那些摇动政体的人首先要身受其祸。作乱的果实很少为作乱的人所得,他把水搞混了给别的渔人。这君主政体的统一和组织,这伟大的建筑,既为改革所摧毁和消融(尤其是在后期)之后,自由的入口便开给同样的灾害了。一个古代作家说,王室尊严的衰落,从顶到中部是没有从中部到基础那么容易完成的。


    但是如果改革家为害较大,那些很热忱地追随的模仿者错误更大,他们已经感受过并惩罚过那些恐怖和灾祸。假如在恶行里也有荣誉的程度之分,这些模仿者当然远不及前者创始的荣光和首先尝试的勇气。


    种种式式的新扰乱,很容易从这富饶的源泉取得榜样和模范,来骚扰我们政府。就是在那些为了补救前一个坏处的法律里,也可以看到对于各种恶企图的传授和宽宥。于是修昔底德(Thucydide)关于当时内战所说的话又降临于我们身上,那就是为了原宥那些公共的恶习,我们用比较温和的名字来称呼它们,伪造并且和缓它们的真正头衔。目的可是要改造我们的良心和信仰,“多诚实的借口!”(泰伦提乌斯)但革新的最好的借口都是极危险的。


    切勿改弦换易辙。(李维)


    所以我觉得,坦白地说罢,一个人未免太妄自尊大了,如果他对于自己的意见那么重视,以至于为了实现之故,不惜推翻公共的治安,并且带给自己的国家那么多不可避免的坏处,跟着内战而来的那么可怕的风俗腐败,以及动摇关系那么重大的事体。为了阻止一些可争辩的错误,先造成许多大众周知的确凿的灾害,岂不是处理不善么?还有比违背自己良心和正常知识更糟糕的坏事吗?


    罗马的元老院在宗教的职务上与人民意见分歧,斗胆用这遁词来回答他们:“这事关系众神比关系他们自己多;众神会</a>关注对他们的崇拜不被人亵渎。”(李维)这和古希腊的神谕在米底战争之役对德尔斐人的答案正相符,他们因为害怕波斯人的侵略,问神对于神殿的宝库应该如何处置:搬走或藏起来。神回答说,他们不必移动什么东西,只要照顾他们自己;因为神可以照料自己的事。


    基督教具有极公正极有用的一切标志,最明显的莫过于那服从官府和维护民政的严厉劝告。神的智慧留给我们一个多么可惊奇的榜样:为要超度人类,并实现对死亡和罪恶的光荣胜利,它只愿在我们政治制度领导下进行。把一个这么崇高有益的工作的推进与发展,诿诸我们习俗的盲目和不义。它牺牲了许多宠爱的选民的血,忍受一个长期的光阴浪费,以期这无价果的成熟。


    介乎一个服从国法及礼节的人和一个企图去改变及主宰它们的人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异。前者以纯朴、服从和模范为辩解理由;无论干什么,总不能归咎于恶意,最坏时也不过是他的不幸:“因为看见那被许多显赫的纪念碑所保存和证实的古代文明,谁能无动于衷呢?”(西塞罗)此外,伊索克拉底说过,这缺陷接近节制实多于接近过分。


    另一个的情形就激烈得多了。因为谁不安分去自由选择和变革,就等于僭越国权,而且一定坚信自己看见废除的事物的缺点,以及提倡的事物的长处。


    这极平凡的考虑坚定了我的态度,使我年青时,即使在极端胆大妄为的时候,也不敢负起一个那么重大的责任,为一个那么重大的学问负责。我不敢在这上面贸然从事,即使在曾经学过的、极容易而妄断又不会产生恶果的学问上也不敢。我觉得再没有比这更不义的事情了:用私人幻想的无当(因为私人的理性只有私人的权限)去支配那根深蒂固的公共制度和礼节,并且用一种就是政府对于民法也不能容忍的态度去对付神法。民法虽然比较受人类理性的影响,神法仍旧不失为民法裁判的裁判。神法的极高资格应该用来解释和扩展习惯的流通,而非任何的变易和革新。如果有时候神意毁弃一些强制我们的规律,目的并不是特许我们仿效。那是神手的杰作,只许我们惊羡,却不容我们学步。那是他赐给我们的一个奇迹,印着明显的特殊意旨,以证实那超出我们的秩序和能力的全能,想学步实在是疯狂和不敬。我们切勿想追随,只能惊奇地凝望。这是神性的行为,而不是人性的行为。


    戈达[94]很合理地宣言:“关于宗教,我追随克朗凯尼乌斯(T.Coruncanius)、西庇阿(P.Scipion)和色沃拉(P.Scev),这些最高的主教,而不追随芝诺、克勒安提(Cléanthe)或克里西波斯等哲人。”(西塞罗)


    上帝知道,在我们目前的纠纷里[95],差不多有一百条规律,重大而且深沉的规律,需要废除或修改。多少人敢自夸很准确地认识两方面的理由和根据呢?即使有一个数目,那是一个不足以惊扰我们的数目。但是另一队人,他们往那里去呢?在什么旗帜下离开了队伍呢?他们的情况,正如应用不得当的劣药一样,想要涤除我们里面的病痛,反而引起发炎、变坏和加剧,病痛仍留在我们身躯里面。这些药不能用它的柔弱的效力治好我们,却把我们弄弱了,以致我们不能再把它除掉,它的应用只能给我们一种持久的内部痛苦。


    可是命运,永远保留着它的权威在我们理性之上,有时赐给我们一个那么迫切的需要,以致我们的法律不得不让步。


    对于一个何地何事都循规蹈矩的人,抗拒一个用暴力自行引荐的革新侵略,实在是一件危险的事。他处于一个极不利的地位,他面对着的是一个自由行动的人,把一切可以帮助他达到目标的手段都看作合法,不知有限制,而唯一的法律就是图谋自己利益:


    信任小人就等于赐给他为害的力量。(塞内卡)


    因为一个健全的政府的日常规则,并不能防备那些非常的事变:它假定各主要部分和职务有一个稳定的躯体,所有人答应遵守和服从。合法的行为是冷静、沉着和自我克制的,不能抗拒那放荡无羁的行为。


    我们知道,直到现在大家还责备这两位伟大的人物,屋大维乌斯(Caius Octavius)和小加图(Caton Le Jeune),一个在苏拉内战之役,一个在恺撒内战之役,宁可让祖国历尽极度的穷境,也不肯牺牲国法或作极轻微的改变以来救助它。因为,老实说,当着这些再无别法的最后危机,与其无济于事地坚持到底,使凶暴的人得有蹂躏一切的机会,倒不如低头去接受打击或者还比较聪明些。既然法律不能做所想做的,就不如让它们做所能做的。就是这样有人下令要法律睡眠二十四小时[96];有人把一天从日历撕掉[97];另一次却把六月变成闰五月[98]。


    就是斯巴达人,那么虔诚地遵守祖国的法律,一方面为国法所限,不能把同一个人选作海军总司令,另一方面事变又需要来山得重负此责,于是指定一个名叫亚拉古(Aracus)的为海军总司令,而任命来山得为海军总督。他们一位大使被差遣去对雅典人建议法律上某种变更,也是用同样的巧妙。雅典的培里克利(Périclès)推托说:法律一经刻好之后,那牌匾是不能移动的。大使只劝他把牌匾倒转过来,因为这样做并没有明文禁止。就是为了这点,蒲鲁达克赞美菲洛皮门(Philopoemen),说他是天赋指挥之才,他不独会按照法律指挥,并且当公共事务需要这样做的时候,晓得怎样指挥法律。


    原著第一卷第二十三章


    初刊一九四三年《文化先锋》二卷十六期及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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