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个时代中的三种集合F
3个月前 作者: 夏目漱石
一个时代的人的集合意识,大体可以分为三类,即“模拟的意识”、“能才[1]的意识”、“天才的意识”。这里所谓的“意识”,不用说当然是指“意识的焦点”,即F。而此种区分,是就内容的形质[2]而言,是从这三类意识之间的关系中产生出来的,并不是列举内容的实质所得出的结果。“实质”依照时代的推移而推移,若不从某一时期加以考察,就无法加以说明。
(一) 模拟的意识,指的是自己的意识之焦点容易被他人所支配。所谓“被支配”,是指当你去“甲”就“乙”的时候,自然而然追随他人,亦步亦趋。总之,在嗜好方面、主张方面、体验方面,都模仿他人而行。模仿,对社会的构成,正如胶合剂一样。假如社会缺乏相互的模仿,就仿佛万有引力的失效使宇宙天体大乱一样,社会便会四分五裂、濒于瓦解。所以有学者说:社会即是模仿。人们喜欢模仿,才使学者做出这种总结。曼特伽扎[3]在其所著《脸型与表情》(Physiognomy and Expression)中写道:“试在稠密的人群中喊道:着火啦,着火啦!或者再手舞足蹈地拼命奔跑。第一种情形是,多数的人将停步询问其故。第二种情形是,人们会将忘掉自制,应声而跑。动作较语言更具有机械性,由其机械性而生出模仿。如有人不信我的话,那就请他在阴晴未定时,站在大街上忽然撑开雨伞,或坐在公共马车里,把手插在裤袋中做掏钱付费状,你就会发现接下来撑雨伞、掏钱者决不止一两人。这不过是为机械性的习惯所控制,而对他人加以模仿而已。”(第84页)曼特伽扎就人体动作所说的这段话,不用说也可适用于动作以外的复杂的思想。我以为人们之所以如此,是基于生存竞争的大法,假如在这一层面的模仿上处在社会水平线以下,那就会在社会上无以立足,而在日常的人事交往中遭受挫折。婴儿的发育虽有赖于乳母喂养,但若使婴儿缺乏模仿的能力,那也许会使其在不到髫发之龄便夭折吧。每日吃三顿饭,是模仿;入夜而眠,是模仿;起居有节,是模仿;进退有度,是模仿。路上避车,闹事避马,而不致毁伤发肤,也是模仿。模仿便是如此的必要。生存于成人社会,而无不测之变,是因为其思想、行为、言论适合于那个社会。而小孩儿模仿大人,一般也是为了具备适当的资格以生存于社会。我们也是接受了模仿他人的自然之命令而出现于这个世界上。社会的存在,足以证明了这种模仿性是以怎样的程度在人与人之间通行。
模仿是如此的必要,是形成人类社会并维系之的根本要义。我们把生存上必需的模仿性,应用于其他方面,于是就产生了第二义的模仿。所谓“第二义的模仿”,是指本无必要,却为好奇心驱使而模仿他人。例如小儿之模仿其父,奴婢之模仿其主妇。在某种情况下,甚至是模仿病态的嗜好,而使世人瞠目结舌。像十九世纪初大逞其威的厌世文学的潮流就是。勃兰兑斯[4]曾说:“发生于十九世纪初的厌世观,就带有一种病患的性质。而此病患,不是一个国家的某个人所有,而是一如中世纪传播全欧那个宗教狂似的流行病。勒内[5]不过是罹患此病的天才的人物最早的例子而已。”如果有人说这不是模仿,那我就要回答道:普通的模仿,是有意的模仿;而此时的模仿,乃是受自然之命的模仿,是超出自我意志的不由自主的模仿。
模仿是为了消泯社会的差别,而使各人都趋于齐整状态。在纷纭错杂之上,添上统一的外观,彼此互通,而使生甲乙无二致。因此,富于模仿意识的人,作为个人,不会成为他人的靶子,故而少有生存的风险,处境比较安全。富于模仿意识的社会,最能够维持现状。因为只是遵守历来的习惯,把守父祖的遗业,传承历来的趣味嗜好,与左邻右舍步调一致,好恶相同,故而秩序井然。富于模仿意识的人,在平时则构成了社会的大部分。因为是大部分,故在数量上最为强有力。不单是在数量上,多半在实力上也占优势。然而,反之若以创造力(originality)的多寡为标准来看待这种模仿意识时,那它的势力可就很贫弱了。一般而论,富于模仿意识的都被视为平凡、平庸,是因为他只是一味地模拟他人,只想与他人保持一致。从文学上说,这样的人便是可有可无的诗人、小说家了。歌他人所歌,美他人所美;人说这是诗、这叫小说者,他就认为这是诗、是小说 —— 所谓“模拟[6]的综合性的F”,意思就是如此。
(二) 然而,所谓“模拟”这个词,需要先将模拟者和被模拟者对立起来,然后才能使用。关于模拟者F,已在上一段述其大意了。欲使模拟者成其为模拟者,就要给他提供作为目的的F。这种F,未必是从同时代人传授来的,在意识的顶点中也不显著,表现在习惯也好,表现在读书上也罢,在一代人中,这类人并不是没有出类拔萃、富有影响力的人物的。我不知道这种积极性的F何以名之,不过可以姑且称之为“能才的F”,以方便论述。
关于这种F,要阐述其实质,正如开头所说,是颇为困难的事情。因为它们也和我们一样,一分钟不停地始终推移着,而不滞留于一处。因此,欲了解其实质,便须划出其发生作用的某一时期,在这个范围内才能加以具体的说明。也就是说,虽是具体的,但因为只限于某一时期,而不能转用于其他时期。而脱离时空二维空间的一般性议论,都不过是就其形质,所做的抽象说明而已。
我们的意识的特点,无论是一分钟、一小时或一年,都从朦胧的“识末”开始,达到明晰的顶点,逐次又增加朦胧之度,自起点下降到识阈[7]。如此完成了一条波动曲线时,又反复如上的过程,再显出新的波动。只要生命继续,社会存在一日,流动的曲线就一日而不停止。因此,F必定意味着推移(想象一下没有活动的F,那我们不得不脱离记忆的观念。只是因为不能停留于一个F而左顾右盼、前后连接,所以我们便和F合二为一了。甚至意识不到这就是合二为一)。要想看那个要推移的F时,我们至少不得不想象a、b、c是连续的三个F的状态。现在假定一个时代的综合意识(模拟的)在于b,那么在其前面的a,便不过是在识阈的近旁存在一个渺冥的幽影罢了。同时,可以假定在其后面的c的状态,将从识阈之下生起,暗中准备着要来夺取这个顶点。换言之,b此刻虽然占据着意识的焦点,但是它就像是骄横的平家武士[8],早晚非让大位于c,而不得不从焦点降下来。因此,b的倾向逐渐变成c,同时形成了意识的内容。此时,天下大众的F,大都向同一方向移动,所以早一步行动的人,便能早一步达到大众的目的地c;能早两步的人,便早两步达到大众的目的地c。“能才”的F,一般是先大众十步或二十步,达到大众将到的下一个焦点,回头来指挥大众。落后的大众不甘落后,又不能半途折回,而转到别的焦点方向。一般说来,b具有非推移到c的位置不可的宿命,而不论是快是慢。正如一定要到达品川[9],无论是坐电车还是步行。非到品川不可,这是前提条件。如因为赶不上火车,便不去品川了,这就无视当初的前提了。因此,“能才”的意识波动,照例是每个波动都走在天下大众之前。此波动与大众不并行,虽然有时不免处心积虑地加以筹划,但是多数时候受制于身心的因果。例如在讲堂听讲义时,讲义的题目、讲述的巧拙、堂外的天气、室内的空气,都一样影响学生,有时会使他们生起厌倦之意。这时候,厌倦虽是一般听讲者所必有的,至于厌倦发生得迟早,则是不能预知的。最初意识到厌倦并打呵欠的“能才”,并非是为了将“能才”发挥在打呵欠上,也没有理由在这个事情上领先其他的听讲者,操纵厌倦情绪的波动,并把呵欠的意识明确置于焦点之中。同样地,最后打了呵欠的人,也不一定是以庸才自甘的,他也未必因为连打呵欠都落后于人而感到羞耻吧?然而无奈机缘未熟,终不能悟得呵欠之意,故而最终免不了受嘲笑。
“能才”的F,在模拟的F必须到达的点上,先于“模拟”的F而到达,所以在数量上远不如后者多,可是在逐渐吸收后者于自身这一点上,则较后者要占优势。世间评价这种人物,说他们是见机行事者,或是审时度势者。这些世俗评论中,似乎没有区别偶然先行一步和有意走在前头这两种情形,更没有意识到在这两种情形中,前者为数较多。日俄战争时,有预知战后工业将勃兴,于是收购了很多股票,以致身家千万者,显然是具有这种F的人。商业上的事不仅要深思熟虑,还有甘冒很大的风险,故而与诗人作诗,文人作文大不相同。创作之士,立足于趣味之上。趣味不是思索,而只是时尚、流行和自我的结合,只是一樽芳醇酿于胸中,应机而吐醇香,而且多半是无意识的。若在内无所酝酿,则无论怎样挖空心思、周密</a>设计,试图引领天下潮流走向,只因是随理智之命而运笔,依人为设计而着句,而最终要归于失败,这是显而易见的。“能才”的F之成功于文坛者,自古以来举不胜举。拜伦一大早在床上揉着睡眼,发现自己已经成了名人。吉卜林[10]因写印度的故事而得名,都属此类(像那著名的玛丽·科莱丽在文学界的影响,则与此大不相同。他之所以有很大影响,不过是具有一般的“集合的F”即“模拟的意识”而受读者欢迎而已,因此读者愈多,其作品便就越庸俗)。
(三) 第三种意识,可以名之曰“天才的F”。倘若要求对“天才的F”和“能才的F”加以根本的区别,恐怕任何人都是难以做到的。我只是将带有以下形质的人统括起来,名之以“天才的F”(希望读者不要拘泥于“能才”与“天才”的用语而徒增困惑)。
“能才的F”能为社会所欢迎,将成功之桂冠戴在头上;反之,“天才的F”不但不能得到俗众的赞赏,有时往往要和时代的风尚背道而驰,而不幸为社会所不容。所谓真言不入俗耳,所谓对牛弹琴,所谓马耳东风,说的都是“天才的F”迥异乎俗众。我们不得不再回到“焦点意识的波动”说,探讨天才的F何以不见容于社会。
在上一节中已经说过,当停留于“模拟意识”的F,眼有一片黑暗时,在能才的脑里,已在预想将F发展到下一步的F′。当能才在预想F′之时,有人已经将F′作为焦点意识了,那么这个人便是比能才先行一步,有了先见之明。假如有人不仅意识到F′,而且能预想下一步的F″,不仅是预想,并且是意识,更进而及于F′″。又不安于F′″,而及于F″″,最终达到Fn。这个人便是在多数民众固定于F的时候,少数能才在预想F′的时候,已经越过了许多波动,而到达了Fn。Fn虽是F迟早必到的目的地,但在多数人的“现在之F”的判断中,因其间隔太远,在现在意识的周围无论如何也看不到Fn的影子。因此,他们不但不能认可,而且还加以排斥。人们之所以有同类相聚的禀性,是因为在同类之中,将离自己最远的加以疏远、并予以驱逐了。“天才的F”遭受失败和压迫,将这一事实,放在“焦点意识”的理论中加以理解的时候,似乎可以把这作为一种理解的方法。依此我们可以总结出凡人和天才的如下差别:凡人和天才,是依照F在意识中的快慢而决定的;凡人和天才的距离,是F和Fn的间隔。F可以具有沿着自然之流,而自行到达Fn,故不能在其性质上决定两者的差异。因而凡人和天才的差异,不在其所意识的内容的性质,是在其意识的先后快慢。但是先后,并非无关乎实质。严格说来,是从发生波动的时候(而不是其他时候),其意识的内容就有了差异。比方一个人的幼年和壮年时的差异。就这个人而言,两个时期都是同一人,然而不经过一定的时间,幼年便不能达到壮年,所以两个年龄段,从其所受不同时间的支配一点上看,是不同的;而如果对那少年出示一张照片,说他二十年后体态容貌非长成这样不可,那么少年肯定因其时间距离太远,不但不会认可,反而要憎恶了,这就是凡人对天才的态度。
我们不认为这种解释是不对的,然而不能以此为唯一的解释。从“焦点意识”的原理看来,凡人和天才的差异,似乎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如果依照上一节的解释,天才的意识流动与一般的推移,仅是其阶段(stage)的差异。至于推移的过程与次序,不但丝毫不矛盾,并且是十分一致而不相违背的。然而我们既容许这种解释,同时又相信想象的自由。
(甲) 在天才的“意识焦点”中,有一个为他人所不能发现的东西,可以称之为“核”,为此焦点F的主脑。这个主脑,怎样发现,又怎样处于现在的状态,这不是我们所要说的。我们所要说的,只是这个“核”的存在。假定“核”的存在之后,我们还要说:天才的F,也像常人一样推移,形成不断的波动。不过将此波动的一个起伏曲折,切取短短的一段,而考察其焦点时,我们常常要遇到特殊的现象。所谓“特殊的现象”,就是说,在任何焦点里面,此“核”作为要素都保持其地位。于是,在从F移到F′,从F′变成F″,只为了一个“核”的存在,这些和常人无异的焦点,在任何焦点中,就都呈示异乎常人的奇观。而此“核”,在数学上就是所谓的常数(onstant),于其量与质上,始终一贯地影响许多焦点,故而本来与他人一样的焦点,也因为这个“核”不但随时随地产生异于他人的结果,并且还能将驳杂散漫的、变化不定的F统一起来。
以上所说的天才,因其放眼千里之远,聆听千里之外,故与凡人不同。而照现在这种解释,则是因为天才是因其无论在何种地方、何种时候,都随心所欲地用自己所特有的“核”去看、去听,故而与凡人不同。因为这个“核”是常数,在流转颠沛之时也不能离开他的意识,虽在反乎常见、背乎常识的时候,也义无反顾,于是“核”的影响也就有异于一般的F,而产生出自己特有的F了,而且还常常把它当作具有普遍性的F。于是他们有时便不免招流俗之怒,或遭人嘲笑,或者因其与某种神经病症状相似,而不幸被视为病态。自古以来,庞大的体系常常是集零碎的事实而成。普通人的意识,都为纷繁的现象变化所左右,而在变化无定的生计中耗费生命,无非是为世相所蔽,在浮世中沉浮流转而已。所面对的每一天都是千头万绪,而在千头万绪中浑浑噩噩。那街头络绎不绝的人流,也终究无异于映照车马行人的镜中光景。唯有拈住这个“核”而始终不动者,是应此“核”之形,随此“核”之质,聚拢那浮游不停的尘埃,或为一元之会,或为二元之会,或为万物有灵之会,或为物质不灭之会,或为乐天之会,或为悲观之会。当此会贯穿天地、横断人生时,耳目所触者,便和常人无所不同,所意识者,则迥然异乎常人。有以方形为“核”的人,他们把升斗看作方形者,把以砚看作方形,并且把圆盆看作方形,把月亮看作方形,把日头看作方形,不一而足。这是因为他们的解释,悉为方形的“核”所支配的缘故;因为他们不管什么事物,都从方形出发加以看待的缘故。他们也把圆形作为方形之变形,把三角形看作四角缺一边者,把菱形看作角度倾斜之角。这样一来,天下就没有什么不是方形构成的。也有以“三”为“核”的人,据他们说,天、地、人三者合而成“三体”;现在、过去,未来合为“三世”;日余夜、岁余冬、时余雨而成“三余”。不但如此,一是从三减二而来,四是一加于三而来。这样地,宇宙无一不是由“三”构成的。孝子看到饭食便想到送给父母吃,是因其“核”存于亲;乞丐见到好吃的便想偷钱,因其“核”在于钱。福斯塔夫以滑稽之“核”横断天地,堂吉诃德以骑士之“核”纵贯一生,达尔文以进化之“核”看鸟兽、看妻子、看天子。与谢芜村[11]以俳句之“核”看日月、看星辰,看奴婢,又看王侯。他们每次的意识活动,都以其“核”为主脑。因此,意识起于一波,灭于一波,而其内容又与凡人无所异,只因始终受此“核”之影响,而形成自己的特色。因为有这一特色,所以常人觉得威严之处,他却觉得可笑;常人所尊敬的,他却予以轻侮;常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他却认为可以理解。所以,天才之所以有着和世俗不相容的意识,似乎都可以假定是因为有这种“核”的存在。
(乙) 现在再回到“意识焦点”之辩,加以第三条说明如下:常人的意识,依从支配常人的原理,由F推移而F′,由F′而F″,而无止境;天才的意识,不依从支配常人的原理,自F推移而A,自A而B,而无止境。要对此加以解释,有一个便利的办法,就是先假定天才和常人都有一个共通的F处于波动的顶点,而分别朝不同方向行进。
常人的意识,在一定时间里停滞于F之后,而移向F′之时,有人的意识有时却不肯和常人一同推迁,在此滞留的时间超乎寻常,别无他顾。何以有如此的快慢之差,现在不必讨论。想来,他人欲移动而唯独我坚持不移动(不是故意坚持,而是受自然之命),不能不说这表明此刻的焦点F在此人身上是比较强烈的。强烈地意识到的F,专心致志,对其他的刺激无动于衷,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要等到这强烈的F降到“识末”,并不是步他人之后尘,而是不惜姗姗来迟地走向F′。为什么呢?因为F越是强烈,他便越有可能在这个F上,见他人所不能见,听他人所不能听,感他人所不能感,想他人所不能想。当这个人有机会将F移向他处时,也不是普通人常常移往的F′,反而是与此大异其趣的A。而A正是强烈地意识到F的结果,并表现在下一次的波动上。只要没有特别的原因,就可以断定它不是来自F的外部,而是发现于F之中。若是发现于F之中,那自然就不是与F无关,而是F的一部分。这一部分在上次的波动中,并没有被明确地意识到。可以把这看成是F的一部分,也可以看作是F的属性,或者看作是F的属性与属性之间的关系。
如上文所说,常人的意识是自F而F′,可是这种人却不然,而是自F而A。而对A的性质我们也已经做了说明。可以看出,在上述的关系上,当A的意识再赴B,B的意识再赴C时,我们就会发现这个人的“意识焦点”的连续和常人的“意识焦点”的连续,只是在这个F上是共同的,而每经一次波动,便多一次分歧。常人的意识,可以说是平面地离开F,而这个人的意识,可以说是立体地离开F。所谓平面的,是指不固执于F,故而随应外界的机缘而随时不厌散漫地朝着外部延长波动;所谓立体的,是指因为固执于F,故在于F的内面发现新焦点,又在其新焦点内发现新焦点,从而贯穿F,向深层切入波动。
在两种波动延长中,我们可以发现,前者多存在于所谓非专业的外行人中,而后者多存在于专业的人士、艺术家,专家学者中。而这种波动的延长若超过某种程度,在某专业领域中任其发展时,进一步说,仅在F的内面扩大波动,而绝不求焦点于外部时,他们胶着于狭隘而深奥、绵密而周到的知识与情绪中,对于其他的人情世事,完全不以为意时,我们就可以想象这是一个畸形的而且是天才式的人物了。这个人物,因为是天才的畸形儿,所以不谙世间之习惯,不从流俗之礼法,有时甚至连普遍一般的道德心也缺乏,因而难免不受社会大众的排挤。
有些高级专家学者,竟没有可以令人尊敬的性情。有些著名艺术家,竟丝毫不重德行。那些人都是作为畸形的天才而生于此世的。他们不惜做畸形儿,在内部扩充其F,故在其专门的学科或技术领域中,千百倍地敏锐于普通人。有人说,提香[12]在寻常人看出一色的地方,可以鉴别出百色,这就叫专修之功,也是最有荣誉的一个例子。若在某专门方面一无可取,只是有天才,那么不单是不名誉的天才,并且还以丑陋的畸形儿而臭名远扬。如一些实业家,是专门牟利的天才,还有偷盗的天才、骗人的天才,滥用财力或滥用权力、恃强凌弱的天才。这就叫做有害无益的天才。有害无益的天才,没有可以抵偿的功德。这些危害社会的天才,还有其他值得尊敬的天才,都兼有畸形儿的毛病。所以应像对狂犬那样,扑杀之,投诸坑内,这是全社会的责任。
我根据“焦点意识”说,对于看上去像是不可思议的天才之F,做出了三方面的说明。三方面之间,应以何者为恰当的解释,或三方面可以共存否,我也不能肯定。但是我的解释不超出这三个方面,所以关于天才的说明,就到此结束了。
模拟的意识、能才的意识天才的意识,是适用于一个时代三种人物类型的层次区分。但是这种区分,只是为了说明的方便,当征之实际的时候,当然就会发现人们是不会局限于我们所截然划分的范围内,而不越雷池之一步的。“模拟”和“能才”之间,可以举出两者兼有的例子;而“能才”与“天才”之间,也可以举出两者相混的例子。这样地不断分化、组合、衍生,一层一层将划分的领域缩小,而这三种意识,便最终失去了没明确的界限,一如墨晕染白纸,黑白界限不清,甲流而入乙,乙融入丙。而文学家作为社会阶层之一,他们也拥有意识的这一特性,而明显地介乎这三种意识之间。(诸君如欲知F的发育过程,可参考鲍德温的《心理发展中的社会和伦理诠释》(Social and Ethical Interpretations in Mental Development);欲就实例窥知天才之风貌,可以翻阅龙勃罗梭的《天才》(The Men of Genius),和古斯塔夫·勒庞[13]的《社会主义心理学》(The Psychology of Socialism),其观点通俗而无深奥之处,但便于了解综合的人心之活动状态,故值得一阅。)
最后,对这三种意识,作一个总体的概括。
(一) “模拟的意识”,在数量上最占优势。因而从社会利害关系上说,是最安全的。而至于其独创的价值,则完全不存在,无声无息,与草木共生共灭。
(二) “能才的意识”,在数量上原不如模拟的意识多,然而他有其特色,因为能预想“模拟的意识”的目的地,可以作为一轮波动的先驱者,故而大多是社会的宠儿。自从利害上来说,固然是安全的。但从其特色上看,与其说在于独创,不如说在于机敏。机敏不过是一个反应快慢的问题,所以除了快慢之外,不能对社会产生影响。若用通俗的词汇以品评这种人,“才子”二字大概较为适当。世人常常误认“才子”是“天才”,这是由于为他一时的成功所眩惑,而不了解其实质。
(三) “天才的意识”,在数量上远不及前两者,而且因其特色是突兀,所以招致的危险也多。在很多情况下,尚未达到成熟期的时候,就被俗物们给扼杀了(而且那些俗物,却又自称是天才的讴歌者。这些俗物一边称颂着历史上的天才,一边却问道:为什么天才不出现于今天?为什么不出现于现世?却把生活中的天才人物加以践踏而不自觉。此乃俗物之所以为俗物是也)。然而天才的意识,无论如何都是非常强烈的,所以除了和世俗冲突而夭折的外,都是非将自己的想法加以实现否则便不肯罢休。从这一点看来,天才是最为愚顽的人。若其想法得以实现,其独创价值为社会所承认,那么先前的愚顽便一变而成为伟大的人格,愚顽的脑袋便赫赫发光了。然而他自己,不问其伟大还是愚顽,都不过是为自己强烈的意识所支配而付诸实施而已。故你若想阻挠天才实现自己,那就不要忠告他,不要反对他,不要嘲骂他,不要徒费这些无用之功。你可以出其不意,捕而杀之。正如你如果厌恶日莲[14],便可将日莲杀掉;若厌恶耶稣,便将耶稣钉在十字架,此乃最上策。你看那困于陈蔡之野的孔子</a>,终于不弃其道;那被开除学籍的雪莱,终不能放弃其无神论。倘若让他们随着流俗的标准而进退,哪里还有什么天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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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才(のうさい),日语词,意即有才能、有才能者。
[2]形质(けいしつ),日语词,“实质”的对义词。意即形式之性质,外形特征。
[3]保罗·曼特伽扎(Paolo Mantegazza, 1831—1910),意大利神经学家、心理学家和人类学家,同时也是一位虚构作家。
[4]格奥尔格·勃兰兑斯(George Brandes, 1842—1927),丹麦文学评论家,代表作有《19世纪文学主流》。
[5]弗朗索瓦-勒内·德·夏多布里昂(Franedil;ois-René de Chateaubriand, 1768—1848),法国作家、政治家、历史学家。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先驱,代表作有《阿塔拉》、《墓畔回忆录》等。
[6]此处由上文的“模仿”转用“模拟”一词,下文的“模拟”与“模仿”意思大致相同。—— 译者注
[7]识阈,心理学概念,指意识作用发生和消失的界限。
[8]平家武士:中世纪武士集团,因骄横跋扈而被消灭。
[9]品川,地名,东京都三区之一。
[10]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Joseph Rudyard Kipling, 1865—1936),英国小说家、诗人,其作品多表现英帝国的扩张精神,代表作有《吉姆爷》、《丛林故事》等。
[11]与谢芜村(1715—1783),江户时代著名俳人、画家、作家。
[12]提香(Titian, 1488—1576),意大利画家,擅长肖像画、宗教和神话题材画,代表作有《圣母升天》、《乌尔宾诺的维纳斯》等。
[13]古斯塔夫·勒庞(Gustave Le Bon, 1841—1931),法国社会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代表作有《乌合之众》。
[14]日莲(1222—1282),日本镰仓时代僧人,日莲宗的开山鼻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