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3个月前 作者: 罗素
    本书经</a>历了几年时间的逐渐写作,并在担任一系列学术职务的过程中得以完成。1938年,在牛津大学</a>所作的《语言与事实》的系列讲座中,我探讨了这个主题的一部分。这些讲座形成了1938~1939年在芝加哥大学以及1939~1940年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所开设的研究班课程的基础。在这两次研究班上的讨论大大拓宽了我对所涉及的这些问题的理解,并且减少了我原先对于这个主题的语言学方面的强调。我必须表达一种欠情,即欠那些教授和学生们的集体人情;他们通过细致而又友好的批评使我避免了一些差错和谬误(我希望如此)。更特别的是,在芝加哥时,卡尔纳普和莫里斯教授时常参加研究班,而且一些研究生表现出了很强的哲学研究能力,从而使这些讨论成为富有成果的争论性合作的典范。诺曼·道尔凯先生参加了两个研究班,后来阅读了全书的手稿,我非常感激他谨慎而又令人兴奋的批评。最后,在1940年夏季,我部分地从积累起来的材料中,部分地从对这个整个主题的重新思考中,准备了这些威廉·詹姆士讲座。


    就方法而言,我更赞同逻辑实证主义,而非任何其他现存的学派;对于读者来说,这将会是显而易见的。然而,我与他们是不同的。这种不同就在于我比他们更重视贝克莱和休谟的工作。本书就是试图把类似于休谟的一般观点与从现代逻辑中成长起来的方法结合起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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