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目的论判断力的分析论

3个月前 作者: 康德
    第1(62)节 [2] 纯粹形式的客观目的性不同于质料上的客观目的性


    一切几何形都是按照一条原理作出而显出许多方面的客观目的性,每每为人所赞赏的。这个目的性也就是几何形的便于按照一单条原理而解决许多问题,而且还能够在无限的各种方式上解决这些每一个问题。这里的目的性显然是客观的,而且是智性的、不单纯是主观的、审美的。因为它表明这种几何形是适合于许多所要产生的图形,而这又是通过理性而认识到的。然而这种目的性并不是使关于对象的想法本身成为可能的,那就是说,我们的看这个对象为可能的,不单纯因为它是可以这样使用的。


    在一个像圆这样的简单几何形里面就有了解决一大堆问题的线索,而这些问题的每一个都是分别需要许多种材料,而这种解决,我们可以说,却直接地推断出来作为那几何形无限多的极好属性之一。例如,设有三角形的底边与顶角,而要作出这个三角形来。这个问题是不确定的,就是说:它是可能在无限多的方式上得到解答的。但是圆是把它们都包括在一个方式里作为一切满足这个条件的三角形的几何轨迹。又如两线要相交使得一条线的两段所成的正方形等于其他一线两段所成的正方形。这个问题的解答看来是充满着困难的。但是一个圆的周线通过其两端的而在圆内相交的一切直线都是直接按这个比例划分的。其他的曲线同样地提示给我们其他有用的解答,绝非在它们按照着来构成的规则里面所想到的。所有锥线,分别来看或者相互比较,不管它们的定义是怎样简单,都充满着解决许许多多可能问题的原理。——看到过去的几何学家,热诚地研究这样的线的这些属性,而不为浅见的人所提出关于这种知识是否有用这个问题所困惑,是实在的快乐。例如他们研究抛物线的种种属性而毫不知道地球引力的定律,这条规律是会替他们说明它对于重抛射体所划的轨道的应用的(因为这些重物体在运动中引力的方向是可以看作和抛物线的曲线平行的)。还有他们研究椭圆形的属性,也是这样。他们丝毫没有想到在天体中也能发现一种引力,并且不知道在从引力点距离有所改变时,还有支配着引力的定律的,而且不知道那是使天体在自由运动中作出这种曲线来的。在一切这些努力中,虽然他们并不知道是为着后人而工作,但是他们是为着一种目的性而喜乐的。虽然这个目的性是属于事物的本性的,而他们却能够把它完全在验前提出来作为是必然的。柏拉图自己就是这门科学的大师。他因为想到各物的原始性质,不必有任何经验就能发现的,想到心的一种能力使之从各物的超感性原理而得出实在各物的谐调(而他是把心灵在音乐中自由运用的数的属性列为实在的东西的),他就觉到激动起来。他有着这种灵感,就超出经验的一切想法而上升到理念上去,这些理念,只有在假定智力和一切实在东西的原始来源有其共通时,才对他是可理解的。难怪他把不懂几何学的人从他的学校驱逐出去,由于他认为从处在人类灵魂深处的纯粹直观,他就能取得阿那克萨哥拉(Anaxagoras)从经验的对象与其有意图的结合所推论出来的一切。因为那看起来像是属于事物本质而对于我们的利益毫无关系的原始属性,还是有目的的,而且好像有意为我们的用处计划而形成似的,这才是我们对于自然的很大赞赏的来源——这个来源与其说是外在于我们的,毋宁说是处在我们的理性里面的。如果这种赞赏由于误解而使之倾向于逐渐上升到高度的狂热,我们当然是可以原谅它的。


    这种智性的目的性不过是形式的,而不是实在的。换句话说,这是一种目的性,它并不包含有一种在其基础上的目的这个意思的,因之它并不需要目的论。作为这样看,而且虽然它是客观的,而不像审美的目的性那样是主观的,它的可能性是容易理解的,虽然只在抽象上是可理解的。圆的形是一个直观,知性按照原理所确定的。这种原理,为我们任意地假定而作为一个基本的概念,就用于空间,而空间是直观的形式,也同样只是作为一个表象发现在我们里面,而且是在验前发现的。说明许多从那个概念的构成而产生的规则的统一性的,乃是这个原理的统一性。这些规则从许多可能的观点表现出目的来,但是我们必不可以一个目的 为这种目的性的根据,或者在这以外另求解释。这是不同于在外部包围在一定的界限的东西 的集合体发现其秩序与规则性的,例如发现树的、花坛的、花园中花径的秩序与规则性,这种秩序与规则性是我不能指望按照我们自己随意选定的规则把空间加以限定而在验前从而推论出来的。因为这种东西都是有其实在存在的东西——要识知它们,就必须在经验上有它们被给予出来的——而不是在验前按照一条原理加以定义在我自己里面的一个单纯的表象。所以后一种(经验的)目的性是实在的 ,而既然是实在的,它就是依靠一个目的这个想法的。


    但是我们也很容易能看到这个赞赏的理由,而且事实上认为它是有正当理由的,即令所赞赏的目的性是在事物的本质里看出来的,因为这些事物,其想法都是我们能够构成的。其统一性是从原理得出而激起这种赞赏的各种规则全都是综合性的,并不从对象的任何概念 推论出来,例如从圆这个概念推论出来,而是需要有这个对象在直观中被给予出来的。这就给这个统一性以这个假相,好似它的规则的来源是外在的,不同于我们的表象能力的,正像它是经验性似的。因此,对象满足知性对规则的特别需要,其方式像在本质上是不一定的,因而只是由于一个特别针对它的产生这种目的才是成为可能的。可是既然这种协调,虽然是有了那提及过的目的性,还不是在经验上而是在验前识知到的,这正是使我们确实相信这个事实的东西,就是由于它的限定(即通过想象力按照一个概念的活动而限定)对象才成为可能的那个空间,并不是我以外事物的性质而只是存在于我自己里面的表象方式。所以在我按照一个概念 作出一个圆形时,或者换句话说,当我形成在外边给予我的东西的我自己的表象时,不管这个东西自己原来的性质是什么,其实在发生的事情就是我把目的性引入 那图形或表象中去。关于这个目的性,我从外面给予我的东西并不得出什么经验性的指示,所以这个图形不是我因着它就需要有任何在我的外边而处于对象里面的特别目的的,但是这种反思是预先假定有理性的批判使用的,因而它就不能是当时就已经包含在对象与其种种属性的估计里面的。因此,这种估计直接对我提示的无非是一些不同质的规则在一条原理里面的合一(乃至在其原本的分歧上统一起来),而这个原理的真谛是我能在验前识知到。无待于某种处在我的概念以外的特别解释,或者用更一般的话语来说,无需在我自己验前表象以外的特别解释。然而惊奇 (Verwunderung)乃是人心从一个表象得到的一种震扰而通过它所给予的规则是和心里面原有的基本原理不相容的,而因之那就使人怀疑自己是否看得清楚,判断是否正确;但是赞赏(Bewunderung)乃是一种纵然没有了这种怀疑而仍然不断翻来覆去的惊奇。因之赞赏乃是在事物(作为现象)的本质里观察到上述的目的性所产生的十分自然的后果,而照这样来说,实在没有什么是对它有所非议的。因为感性直观的上述形式,即称为空间的和概念的能力,即知性的一致,不只是并没有说明何以是这特种的一致形式而不是另外一种,而且并产生心的一种扩张,在其里面,可以说感觉到像是有某东西存在于这种感性表象的范围以外,其中可能有,虽然是我们不知道的,那种一致的最后来源能被发现的。诚然,在我们只关心于我们验前表象的形式目的性的地方,我们也是不必要知道这种来源的;但是我们不得不在那个方向进行展望这个单纯事实,就激起我们对于使我们不得不这样做的对象有着一种随伴而来的赞赏。


    美 这个名称在习惯上是给予上面所提到的一些属性的——几何形的属性和数的属性——这是由于它们所具有的某一定的目的性,能在种种方式上用于知识的领域以内的,而这些东西构造的简单性是不会叫我们指望有这种目的性的。例如人们谈到圆的这种或那种美的 属性,在这种或那种方式上呈现出来。但是我们认为这样的属性是有目的的,并不是通过任何审美的鉴别。没有一个使我们注意到在我们的各种识知能力里自由活动的纯然主观的 目的性,就无鉴定之可言。可是清楚地认识到一种客观目的性的,那就是说清楚认识到对于种种目的的适合性的,也就是对于无限多的目的的,乃是一种按照概念所作出的智性鉴定。这种属性与其称为数学图形的美,毋宁称为相对的完善 (rtive Vollkommenheit)。我们甚至不能正当地容许用智性的美 这种说法:因为如果我们这样说,美这个词就必然丧失它的一切明确意义,而智力的愉快也就失去它对于感官愉快的优越性了。美的这个名词更好是用于所说的属性的证明 ;因为在这里知性作为概念的能力和想象力作为在验前把种种概念呈现出来的能力得到一种加强的感觉(加上理性所引入的精确,就为证明的优美):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其愉快虽然是以概念为基础,但是至少也是主观的,而完善是含有客观的愉快的。


    第2(63)节 自然的相对目的性不同于自然的内在目的性


    只有一种情况是经验引导我们的判断力达到一种客观而又是质料的目的性的,那就是说,达到自然的一个目的这种概念的。这就是在鉴定某原因对于其结果的关系的时候 [3] ,而在这种时候,只有在结果这个观念引入因果的原理里面去而使之成为因果作用的来源和结果有其可能的基本条件这种情况下,我们才能够看出在这种关系里面的一律性。然而这是能在两种方式上发生的,我们可以简直把结果看为一种艺术作品,又可把它看为其他可能的自然对象用来作它们的艺术材料的。换句话说,我们可以把结果作为目的看,或者作为其他原因达到其目的的手段看。后一种目的性,如果是有关人类的,就称为有用性,如果是有关任何其他的被造物的,就称为适应性。这都是纯然相对的目的性。前一种目的性则与之相反,它是一种内在的目的性,属于作为自然对象的事物本身的。


    例如河流在其进程中带有各种有益于植物生长的土,而有时把这土淤积在内地,有时淤积在河口。在有些海岸旁,涨潮就把这种冲积泥带到内地,或者把它淤积在海边。这样就增加了肥沃的土壤,特别是在有人工防止退潮再把碎层涌去的地方,而植物界就在从前鱼虾滋生的处所取得其繁殖之地。这样,自然本身就实现了地面的多半增大,而这种过程还在继续着、虽然是渐渐地,其结果是对人极其有利的。问题就于是产生:是否要把这看为是在自然方面的一种目的呢?我说“对人”,因为不能考虑到对于植物界的利益。由于对于陆地的收获,还有对于海洋的同样多的损失,须予以抵消的。


    或者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是自然事物适应作为其他的生命形式的手段的——一开始就假定这些生命形式是目的。例如没有比沙土更为对松树是有滋养的土壤。在原始的海洋从陆地退缩以前,它在我们北部各地区留下来许多大片的沙地,其结果就是,在这种一般说来不利于任何耕耘的土壤上面,就能生长出广辽的松林——而这些松林就是我们常常怪我们的祖宗任意毁坏了的。现在我们可以问,这种原始的沙的淤积成为许多大片沙地,是否就是自然的目的、计划到可能在这些沙土上生长的松林的利益的。至少这点是清楚的:如果假定松林是一种自然的目的,那么也得要承认沙是一个目的——虽然只是一个相对的目的——而对这个目的来说,原始海洋的沙滩与其退缩也就是手段了;因为在一个有目的的联系的一系列的相互从属的各项中,必须把每一个中间项作为目的看,虽然不是作为最后的目的看,而对于它来说,其最近的原因就是手段。如此类推,如果世上是要有牲口,有羊,有马等等,那么地上就得要有草,如果骆驼要繁殖,沙漠上就得要长有含碱的植物。再则,如果狼、虎与狮是要生存,上述的动物以及其他吃草动物也得要有很多。所以,以适应性为基础的客观目的性不是事物的内在客观目的性;恰像沙,作为单纯沙来说,不能看为是它的原因,即海的结果,除非我们使这个原因展望到一个目的,而把其结果,即沙,作为一种艺术产品来看待。它乃是纯然相对的目的性,而对于它以之归之于物本身来说,它只是不必然的;而且虽然在所举的各例子之中,各种的草木,在其原来的状态上来考虑,是要鉴定为自然的有机产物,因而就鉴定为艺术的东西,然而在其对于以它们为饲料的动物的关系来说,是要把它们作为单纯的原料看的。


    而且人的因果作用的自由是能使他把物理的东西适应于他心目中的意图的。往往这些意图是无聊的——例如当他用鸟类的华美颜色羽毛来装饰他的衣服,用有色土或植物的有色汁液来涂在自己的身上的时候。有时这些意图是合理的,例如当他用马来骑、用牛或者甚至像在米诺卡(Minorca) [4] 那样用驴或猪来耕田的时候。但是我们在这里不能假定有甚至自然的一种相对的目的——就是对于这种用途说是相对的。因为人的理性告诉他怎样使事物适应于他自己一时任意的兴致——自然并没有预先注定他要有这种一时的兴致的。我们所能说的只是,如果 我们假定人是原要生活在地球上,那么至少他作为动物,而且乃至作为有理性的动物,不管是在怎么低的理性水平上,其生存所不可缺少的那些资料也是必不可没有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那些对于这种存在不可缺少的自然东西也同样要看为是自然的目的。


    从上面所说的,我们就能容易地看到,外在的目的性,那就是一事物对其他事物的适应性,所能因之而被看作外在的物理目的的唯一条件,就是这事物或远或近以其自身来与之适应的另一事物,其存在本身,在其原来的状态来说,乃是自然的一个目的。但是,这是一种事情,绝不能靠任何单纯的自然研究来决定的。因此就可推断出,相对的目的性,虽然在某种假定上是指向着自然的目的性。然而它并不保证能有任何绝对的目的论的判断。


    在寒冷的地方,雪保护种子不受冻害。有雪车的使用,雪还促进人与人的往来。拉普兰德(Land) [5] 的人在那里发现有动物,即驯鹿,来做这种交通工作。驯鹿只要从雪的底下为自己挖出干苔来,就有足够的饲料靠以为生,可是它们仍然甘于为人所驯服而并不惜于丧失其很可以自食其力的自由。对于这些极冰封冻着的地区的居民来说,海洋有丰富的动物供应,使他们有烧暖其小屋的燃料;此外,还有这些动物所供给的衣食以及海洋像是为他们冲进来的木料作为他们住处的原料。那么在这里,我们就有了真正叫人难于相信的自然对于目的的许多关系的汇集——这里的目的就是格陵兰岛的人,芬兰北部地区的人,撒摩耶人,摘阔滴人等。但是我们不明白何以要在这些地方生活。所以如果说水汽从大气降下来形成雪,海洋有其潮流把生长在较暖地区的木料冲到这些地带来,以及含有大量脂油的银鲨鱼是在那里的,这些事实是由于有对于某些可怜的被造物的某种利益这个观念构成这个原因的基础,使一切这些自然产物聚集在一起,那就会是一种很冒险而任意的说法。因为如果在自然方面是没有这一切的功用,那么我们也不会因为自然的原因不能适合于这种生存的秩序而感到不便。反之,如果在我们方面要求自然有这种能力或者有这种目的,那就像是过于大胆而轻率的,因为只有人类极端缺乏社会的团结才能使一些人分散到这种荒凉的地区去的。


    第3(64)节 事物作为自然目的的特殊性格


    必须是一个事物所由之而起源的因果作用不能在自然的机械作用中来寻找,而是要在这种原因来寻找,而这种原因的活动能力是概念所确定的,然后这个事物才可能是一个目的。为要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事物只有在这种方式上才有其可能,我们所需要的东西就是这个事物的形式按纯然自然的规律是不可能的——那就是说,通过没有其他帮助的知性应用于感官对象,我们所能认识到的自然规律——恰恰相反,甚至要关于它的原因与结果来在经验上知道它,都得要预先假定有理性的概念。在这里,就自然的任何经验性的规律来说,我们就有了这事物的形式对于理性的关系的一种不必然性 (Zuf?lligkeit)。然而理性在任何情况下都坚持要认识到一个自然产物形式的必然性,乃至在它只想要看出包含在这个自然产物的产生的一些条件的地方。因此,上述的不必然性本身就是一种理由使我们把这个事物的起源看作好像正是由于那个不必然性,它只能通过理性才成为可能的。但是这样解释的因果作用就变为按照目的而活动的能力——那就是说,变为一个意志了;而描述为只从这样一个意志而取得它的可能性的对象,就要表述为只是一个目的才是可能的了。


    假如一个人是在一个照他看来是毫无人烟的地方里,而看见一个几何形,譬如说,一个六角形,划在沙土上。在他进行反思想要得到这个几何形的概念时,他的理性就会使他意识到,虽然大概是模糊地意识到,在这种概念的产生过程中是有原理的统一性的。在那时他的理性就不容许他把这沙,这邻近的海,把风,或者乃至把动物的足迹,这些他所熟悉的原因,或者任何其他不合理的原因,作为这样一个几何形可能性的根据。因为这个不必然性和像这样的一个概念的暗合,而这个概念只是在理性里面才是可能的,而且依他看来这个不必然性又是这么无限地大,那么在这个情况下,就很可以说完全没有自然的规律了。因此就好像是这样一个结果的产生,其原因不可能是包含在自然的单纯机械作用里面的,而与此相反,这样一个对象的概念,作为只有理性才能作出而和这对象相比较的一个概念,也必须是唯一含有那个因果作用的东西,根据这些理由就这个人看来,尽可无条件地看这种结果为一个目的,虽然不是作为一个自然的目的。换句话说,他会看它为艺术 的产品——如拉丁语所说Vestigium hominis video(我看见人的痕迹)。


    但是,在我们认为一个事物是一个自然的产物的地方,如果虽然它是这样的一个产物,而我们还要鉴定它为一个目的,因而鉴定它为一个自然的目的 ,那么我们还需要有更多的东西,除非我们的鉴定或者确是包含有矛盾的。作为一种假定的说法,我就说,如果一个事物同时是原因而又是它自己的结果 (即令是在双重的意义上),它就是作为一种自然目的的。因为这是包含着一种因果作用的,而这种因果作用是我们不能和一种单纯自然的概念结合在一起的,除非我们使这个自然依据一种在其基础上的目的,然后它虽然是不可思议,但还能够被思维到而没有矛盾的。在分析这种自然目的这个观念的组成因素之先,让我们首先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它的意义。


    首先,一棵树是按照人所熟知的自然规律产生另一棵树的。但是这树所产生的树是属于同一个类的。所以在其类 说来,树是产生树的。就类来说,时而树是结果,时而又是原因,不断地从自己生出来,而又不断地生出自己,于是树以类来说就保持着自己。


    其次,甚至作为一个个体 来说,一棵树也是产生自己的。诚然我们只称这种结果为成长;但是在这里,得要在一种意义上来理解成长,使之完全不同于任何按照机械的规律的增大而叫它虽然在另一名称下等于生殖。植物首先备办它所消化的质料而给它以一种特别不同的性质,是自然的机械作用在植物以外不能供给的,而植物的发展是利用一种质料,这种质料在其合成的性格上说来乃是这植物自己的产物。因为,虽然以它从外面自然所取得的组成部分来说,这种质料必须看为只是提出物,然而在这种原料的分开与再结合的过程中,我们在这种自然物方面发现一种选择和构成的原始能力是无限远远超过艺术的一切努力的,所说的努力是当艺术试图用它通过分析而获得的种种要素来重新构成植物界的那些产物的时候,或者是用自然所提供出来为着自然的那些产物的营养的质料来重新构成植物界的那些产物的时候。


    再次 ,树的一部分也是这样来生出其自己,使得一部分的保持是交互依赖着其他各部分的保持的。从一棵树小枝的嫩芽插在另一棵树的枝上,就在异干上长出它本种的东西来,而一个嫩枝接在不同的一棵树的树身上,也是一样的。因此,乃至在同一棵树的情况下,每一个枝或每一片叶,都可以看为是移植或接枝在它里面去的,因而是可以看作有它自己的分开的存在的一棵树的,而只是贴在另一棵树上作为寄生在这树上生活而已。与此同时,叶无疑是树的产物,但是反过来,叶也维持树;因为反复落叶是会使树枯死,而且树的成长是依靠叶对于树干的作用的。在生命的这些形式上,自然在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像一部分缺乏其邻近各部分所需要的东西时,是能由其余部分来弥补以帮助自己的;畸形或歪形的生长是由于某种偶然的缺点或障碍,某些部分就采取一种完全新的形成方式以保持其原有的成长,因而也就产出一种不规则的形态:这些只是我顺便想要提到的事情,虽然它们是在有机生命种种形式最令人惊奇的属性之列的。


    第4(65)节 认为是自然目的的东西就是有机体


    在一个东西是自然的产物,然而作为这样看时又只作为一个自然目的才被认为是可能的这种地方,从它像在上节所陈述</a>的性格来看,它对于自己一定是处在交相为因果的关系上的。可是这是有些不准确、不确定的一种说法,将要从一个明确的概念推究其起源的。


    就因果的联系只通过知性来想这点说来,它乃是构成一个系列,即一个总是前进的原因结果的系列的联系。作为结果而预先假定有其他东西作为其原因的东西,其本身不能反过来又是这些东西的原因。这种因果联系称为有效因的因果联系(nexus effectivus)。然而在另一方面,我们也能够想到一种按照一个理性的概念的因果联系,即目的的因果联系,这种联系,如果作为一个系列来看,除包含有一个前进的从属之外,还包含有一个后溯的从属的。这就会是一个联系,在其里面,现在称为结果的东西,还是配称为在上面说成为结果的东西的原因的,如果我们是把系列在后溯上来看的话。在实践的事情的领域内,即在艺术的领域内,我们很容易找到这类联系的例子,例如房屋的确是作为房租而收入的银钱的原因,但是反过来说,这种可能收入的表象又是房屋建造的原因。这种的因果性联系就称为有目的的联系(nexus finalis),或者前者可以更适当地称为实在原因的联系,而后者则称为理想原因的联系,因为有了名词的这种用法,就会马上理解到不能有多于这两种的因果作用。


    然而作为一个自然目的来考虑的一个事物,其首先 需要的乃是它的各部分,关于它们的存在与形式,都只能由于它们对于其全体的关系才成为可能的。因为这个事物本身乃是一个目的,因而就是包含在一个概念或观念之下的,而这个概念或观念必然是在验前就确定一切要包含在这个事物里面的东西的。但是就一个事物只是这样被思维到的可能性来说,它只是艺术的作品。换句话说,它是一个有理智的原因的产物,不同于这事物的质料,或者说它的各部分的,而且是一个原因的产物,而这个原因在其把各部分弄在一起而结合起来的过程中,是为其全体的观念所确定,而这个全体又是那个观念所使之成为可能的,所以就不是外部的自然所确定的。


    但是,如果一个事物是自然的目的而在这种性格上依然是在其本身而且在其内部的可能性里含有对于目的的关系,也就是说,其成为可能的只是作为自然的目的而并不依靠外部有理性的动因的,那么就包含有这个第二种 需要的条件,就是,这个事物的各部分相互为其形式的因果而自行结合成为一个全体的统一。因为只有在这种方式上,全体的观念才可能反过来,或者说交互地,又是一切各部分的形式与结合,可是不作为一个原因而这样做——因为那就会使它成为一种艺术的作品了——而是作为认识的基础,而包含在所与的质料的一切杂多的形式与结合的系统统一性,其为鉴定者所能认识到的基础就是在于此的。


    所以,如果一个物体,在其自身以及在其内部的可能性上,是要被鉴定为一个自然的目的,我们所需要的就是:其各部分一起交互着彼此产生,不只在于形式上来说而且还在于结合上来说,这样也就由于它们自己的因果作用而产生一个全体出来,并且反过来,这个全体的概念,在一个具有按照概念而且适合于这样一个产物的因果作用的存在者里面,又能按照一个原理成为这个全体的原因,其结果就是,有效原因 的联系也同样可以鉴定为目的原因 所发生的作用了 。


    在像这种的一个自然产物里,我们是把每一部分都认为是由于 一切其余的部分的作用而有其存在的,而且又是为了其他各部分 以及为了其全部而存在的,也就是作为一个工具,或者说作为一种机件而存在的。但是这还是不够的——因为它可能是一个艺术的工具,而这样它的可能性不过是一般地与一个目的有关而已,与此相反,这个部分必须是产生 其他部分的一个机官——所以每一部分都是交互产生其他部分的。没有艺术的工具是符合于这种说明的,而只有那个自然的工具是符合的,从这自然的资力我们能得到每一个工具的质料——乃至得到艺术工具的质料。只有在这些条件下而且按照这些规定,一个产物才能是一个有组织的 并且是自组织的 物,而作为这样的物,才称为一个自然目的 。


    在一个表里面,一个部分是其他部分的运动因而发生的工具,但是一个轮并不是产生其他机件的有效因。一部分诚然是为了另一部分而存在,但是它并不由于那其他部分的作用而有其存在。也是为着这种理由,表和它的形式的产生因不是包含在这种质料的本性里的,而是处在这表以外而在一个能按照全体的观念而行动的存在者里面的,并且这个全体乃是这个存在者的因果作用使之有其可能的。因之这表里的一个轮并不利用或组织别的材料来产生其他一个轮,一个表更不这样来产生其他的表;所以一个表并不自行弥补它所损失的部分,如果有些部分是原来构造所没有的,它也不由其他部分的补助来补足这个缺欠;而且可以说它并不修理它自己偶然碰见的失调。但是这些都是我们有正当理由期待于有机自然的东西。所以一个有机体不是一个单纯的机器。因为一个机器只是有动力 ,而一个有机体是具有其本来的形成力量的 ,而且是能以之给予没有这种力的质料的——以之给予它所组织的质料。所以这是一种自传播的形成力量,不能只以运动的能力来说明,就是说不能以机械作用来说明的。


    当我们把这种能力说成是艺术的类似物 时,我们关于自然与其在有机产物中的能力所应说的还没说到一半,因为这里在我们心的面前的乃是一个艺术家——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从外面来进行工作的。但是和这完全相反的是自然,它组织自己、而且是在它的每一种类的有机产物里这样做——虽然一般地说,它诚然是照着一单个模型的,但是在特殊形况下,还是有适当的偏倚,计划着来保</a>证自卫的。如果我们称这种不可思议的性质为生命的类似物 ,可能是更接近于正确的描述。但是这样一来,我们要就是以和物质的本质相矛盾的性质给予物质作为单纯的物质(那就是物活论——Hylozoismus);要就是把物质和一种异类的原理联合起来而与之有共通的关系的(那就是一个灵魂了)。但是,如果这样一个产物要作为一个自然的产物,那么我们就必须采取两种办法之一而把灵魂带进来。要就是我们必须预先假定有机物质是这样的一个灵魂的工具,而这并不使有机物质丝毫更易理解;要就是我们使灵魂成为这种结构的设计者,而这样一来,我们就必须使这种产物退出有形自然的范围,所以严格说来,自然的有机体和我们所知道的任何因果作用是毫无类似之处的。 [6] 自然的美可以正当地称为艺术的类似物,因为以它归之于对象,乃是关于对这些对象的外部直观之反思的,因而只是由于它们的表面形式的,但是只能是自然目的的 事物才具有的固有自然完善 ,因而就称为有机体的,无论和任何我们所知的物理的或者说自然的能力相类比而仍然是不可想象、不可理解的,乃至任何和人类艺术的完全适合的类比这种提议也不是例外,因为在最广泛的意义上,我们自己也是自然的一部分。


    所以作为原来就是一个自然目的的事物这个概念不是知性的一个组织性概念,也不是理性的一个组织性概念,但是它仍然是可以为反思的判断力所使用,作为一个制约性概念来指导我们拿我们自己按照一般的目的这种因果作用作一种很间接的类比,来进行这一类对象的研究,而且作为对它们最高来源的反思根据,但是关于这后一点,我们不能用它来增进我们关于自然或者关于那些对象的这种原始来源的知识,而与此相反,必须只限于恰恰理性的同样实践能力,是我们在它的类比上考虑所说的目的性的原因的。


    所以有机体乃是自然中唯一的东西,在其各自的存在上,和其他东西的任何关系分开时,除非作为自然的目的,是不能想象为可能的。那么就是这些有机体首先替那是自然的目的,而不是一个实践的目的的这个目的的概念提供客观的实在性,像这样,有机体就替自然科学提供一种目的论的基础,换句话说,提供按照着来鉴定自然科学的种种对象的方式之一种特别原理,而这种原理在其他方面是绝对没有正当理由以之导入自然科学中去的,因为我们是完全不能够在验前看出这样一种因果作用的可能性的。


    第5(66)节 按照着来鉴定有机体中固有的目的性的原理


    一说出来就可以用来明确所谓有机体是什么意思的这种原理是这样的:一个有机的自然产物乃是一个产物,其中所有一切部分都是交互为目的与手段的 。在这样一个产物里面,没有东西是无用的,是没有目的的,或者说是要归之于自然的盲目机械作用的。


    诚然采取这种原理的根据必须是从经验得来的——就是从按照方法安排好而称为观察的这种经验得出来。但是由于那原理以之陈述这种目的性的普遍性和必然性,那原理就不能只是依靠经验的根据,而必须有其验前就在其基础上的某原理,可是,这种原理可能只是制约性的原理,而且可能其所说的目的只是处在作出鉴定的人的观念里,而不是处在任何有效因的里面的。因此,上面所说的原理可以称为对于有机体固有目的性鉴定的准则 (Maxime)。


    大家都知道,科学家解剖动植物,想要研究它们的构造并且要明白其理由,何以它们身体上有如此这般的部分,何以各部分有如此这般的位置以及彼此的联系,何以其内部形式恰恰就是这个样子,于是他们就采用上述的准则作为绝对必然的。于是他们就说,在生命这种形式里面,没有什么东西是无用的 ,而且他们把这条准则与一切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在有效性上并列起来。自然科学的基本原理是说,没有什么东西是偶然发生的 。事实上,他们不能摆脱这种目的论的原理,正如他们不能摆脱一般自然科学的原理一样。因为正如放弃了一般自然科学的原理就会使他们不能有任何经验那样,放弃了这种目的论的原理,也是会使他们毫无线索来帮助他们观察一种类型的自然事物,只要这种事物是在自然目的的概念之下被思维到的。


    这个概念实在是把理性导致事物的一个体系,完全不同于自然的单纯机械作用这个体系的,而这种单纯的机械作用 在这个领域里表示为不再是够用的了。在自然产物的可能性的基础上需要有一个观念,但是这种观念乃是表象的绝对统一性,而物质的东西是事物的多数性,这个多数性靠它自己是不能提供组成的一定的统一性的。因之,如果观念的统一性实在是要用作这种形式的组合物因果作用的自然规律的验前确定性根据,就必须使自然的目的扩充到包含在其产物里面的一切东西 。因为,如果我们一经把这样的结果从自然的盲目机械作用的范畴提出来,而又把它作为一个全体 和确定之超感性根据发生关系,那么我们就必须彻底地按照这种原理来鉴定它,我们毫无理由来假定这样一个东西的形式依然是部分依靠着盲目的机械作用,因为有了这样的不同性质的原理混淆在一起,所有鉴定事物的可靠规则就都会变为没有了。


    事情无疑是例如在一个动物的身体中,许多部分是可以解释为按简单的机械规律的自然增大(如皮、骨、毛那样)。然而积累适合的材料,变化它和形成它,而又把它安排在其适当的位置,必须是要以目的论来鉴定的。因之身体上的任何东西都必须看为是有机的,而任何东西在其对于这整个东西的关系上本身又是一个工具。


    第6(67)节 一般自然据以目的论地鉴定为目的的系统的原理


    我们在上面曾说过,自然事物的外部 目的性并不提供什么充分的正当理由,使我们把它们作为自然的目的来说明它们存在的理由,或者把它们不必然的目的性结果,认为是它们存在,按最后原因的原理,在观念上是其所根据的。例如我们不能因为河流促进离海较远的各国的国际交通,就即时有权来认为它们是自然的目的,或者因为高山包含有河流的水源而且保有积雪为着维持旱季河流的流畅,也就认为它们是自然的目的。同样地,对于引水下流而使陆地干燥的斜坡,也是这样的,因为,虽然地面的这种形状对于动植物界的起源与维持来说是必要的,然而在本质上,它并不含有什么东西,其可能性是应该使我们感觉到不得不假定有按照目的的因果作用的。对于人所利用的植物,或者对于像骆驼、牛、马、狗等动物来说,也是如此;这些动物的使用是有各种不同的方式的,有时是作为人的仆役,有时是人所赖以为生的食物,而多半是觉得完全不可缺少的。我们没有理由来在其原来应该那样看作目的的那种事物外部关系,只能作为假设而鉴定为有目的的。


    因为一个事物的固有形式而鉴定它为一个自然目的,和认为这个事物的实在存在是自然的目的,这两者之间是有一个本质上的区别的。为要维持后一种见解,我们所需要的不只是一种可能目的这个概念,而且还需要关于自然的最后目的(scopus)的知识。这就需要自然和某种超感性的东西有关,而这个关系是远远超出我们关于自然所有的任何目的论的知识的,因为要发现自然本身实在存在的目的,我们就必须求诸自然以外。简单一根草的本源,对我们人的评定能力说来,只按目的的规则才成为可能的这一点,由它的内部形式就足以证明的。但是让我们把这种考虑放在一边不去管它,而只看其他自然的东西是如何利用这个东西的,这也就等于说,我们放弃其内部组织的研究而只看其对于目的的外部适应。那么,我们所看到的就是草乃是牲畜所需要赖以生存的手段,而牲畜同样是人需要赖以生存的手段,但是我们并不明白人在事实上要生存,究竟何以是必需的(如果我们心目中的人类实例比方是新荷兰人或者是拉丁美洲岛上的土人〔Feuerl?nder〕,这个问题就不大容易答复的了),在那时,我们这样就得不到任何绝对的目的。恰恰相反,这一切的适应都是要依据一种条件,而这条件离我们越来越远而一直到可望而不及的天边。这种条件乃是无条件的条件——作为一个最后目的的这个东西的存在——作为这样的一个条件来说,它完全是处在物理目的论世界研究范围以外的。但是,既然是这样,那么这样的一个东西也就不是一个自然目的,因为它(或者说它的整个类)是不得作为自然的产物看的。


    所以只就物质是有机的来说,它才必然导致它作为自然目的这个概念的,因为这样它才具有同时是特别的而又是自然产物这种形式的。但是,到了这里,这个概念也就把我们导致整个自然作为按照目的的规则的一个系统这个观念,而按照理性的原理,自然的整个机械作用又得要从属于这个观念——至少是为着以这个观念来考查自然的现象这个缘故。理性的原理乃是理性能够只作为主观的原理来使用的,也就是作为准则来使用的:作为准则的就是,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对某东西有用的;世界没有什么东西是无用的;当我们把事物作为整体来看时,自然在其有机的产物中所对我们提供的例子,使我们有权利,其实并鼓动我们,从自然和它的规律只是指望看见有目的的东西。


    显然这是一条原理,不是为确定性的判断力所应用,而是为反思的判断力所应用的。它是制约性的而不是组织性的。我们从它所得到的乃是一条线索,在自然事物的研究中来指导我们的。这条原理引导我们考虑事物是在其对于已经给予出来的确定之根据的关系上,而且是在一种新的一律性的光亮下的,并且它帮助我们按照另外一条原理,即最后原因的原理,来推进自然科学,然而并不妨碍物理的因果作用的机械作用原理,而且这条原理对于任何按照着它而被鉴定的东西是否自然故意的 一种目的这一点,是毫无表示的:那就是说,草是否为着牛,为着羊而存在,这些以及其他的自然东西是否为着人而存在,这条原理是毫无表示的。乃至对我们是讨厌的东西,而且在特殊的关系上是反乎目的的东西,我们最好也是从这个观点来考虑。例如我们可以说,在人们的衣服头发和床铺里折磨人的害虫也可能是自然的一种聪明办法,对于清洁的激励,这本身也就是保持健康的一种重要手段。又如使美洲未开化的地方对于那些野蛮人成为这么不可忍受的那些蚊和其他刺人的昆虫,可能是一些刺激物驱使这些不发达的人来把湿地的水排去,使阳光进入塞住空气的密林里,而使他们这样做并使他们耕地,就叫他们的住处变为更合卫生。乃至人看来在他的内部机构里面反乎自然的东西,在这些路线上来对待,也提供对于事物目的性的安排一种饶有兴趣的、并且有时是乃至有益的展望,这是从一种物理的观点而离开这种原理的单纯硬干的研究所不会叫我们得到的,有些人说,有绦虫的人或兽,得着绦虫是作为一种弥补来补偿他们生命器官的某种缺欠的,现在我就同样要问,人孰无梦,虽然我们很少是记得我们所梦的是什么,那么,梦是否也是自然适应目的的一种部署呢?因为在身体的一切膂力都是松弛的时候,就可利用梦来通过想象力和它所发挥的巨大活动,作为在内部刺激生命器官——想象力所发挥的活动在这种状态中一般是上升到心理的激动的,看来这就是何以在那些晚上吃饱一肚子的东西才去就寝的人,入寐以后,当刺激是最需要时,通常想象力是比较更活跃。所以我认为,如果没有这种内部的刺激力和使我们埋怨做梦的那种令人疲倦的不安,而事实上梦却是大概有医疗力的,那么甚至在健康的一种良好的状态里,梦就会等于生命的完全熄灭的。


    一经为有机体里面实际上对我们呈现出来的自然目的所支持的对自然的目的论鉴定,使我们能够形成关于自然目的的一个巨大的系统这个观念,那时我们就可以从这种观点来甚至看自然的美了,这种美乃是自然和我们从事于抓住并且鉴定自然所出现的东西的认识能力的自由活跃的一致。因为那时,我们就可以把自然的美看为自然在其整体作为一个系统(人也就是这个系统的一部分)的一种客观目的性了。我们可以把它看为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好意 [7] ,因为除了给予我们以有用的东西之外,它还这样大量地分送美和魅人的力量,而为着这,我们就可以热爱自然,正如我们由于它的广大无边而以尊重的态度来看它那样,而且我们在这样的静观中不禁觉得自己也崇高起来——正如自然恰恰心中有这种意思才建成它的华丽舞台并加以装饰的。


    我们在本节里所要说的不过是这样:一经我们发现在自然里面有一种产生这样产物的能力而这些产物是我们只能按照最后的原因这个概念才能思维的,那时我们就前进一步。甚至(或者关于它们自己,或者关于它们所处的关系,无论是怎样有目的的),但不一定要我们超出盲目有效原因的机械作用而寻求它们靠以成为可能的某其他原理的产物还是可以合理地被鉴定为形成目的系统的一部分的。因为我们从而出发的观念,在我们考虑它的基础时,已经就导致感官世界以外的,而在那时,这个超感性原理的统一性,就必须作为不只对于自然物的某些品种是有效,而是同样对于整个自然作为一个系统有效的。


    第7(68)节 目的论原理作为自然科学的一条固有原理来考虑


    一门科学的原理可以是这门科学所固有的,那么就称为内属的原理(principia domestica),它们又可依据只能在那门科学以外有其保证的概念的,而就是外来 的原理(peregrina),含有后一种原理的科学是以补助的命题(lemmata补题)为其学说的依据的,那就是说,它们从另一门科学借来某概念而和这个概念一起就有了一种部署的根据。


    每门科学都有其自己应有的系统;我们在这门科学里面按照原理来构造,因而按照技术来进行,这还是不够的,我们还须按照建筑术把它作为一座单独独立的大厦来进行工作。我们必须把它作为一个独自存在的整体来对待,而不是作为另一座大厦的一个边房或一部分——虽然我们后来是可以筑一条走廊从一部分到另一部分互通往来的。


    所以,如果我们把上帝这个概念引入自然科学的范围里去,为着使自然的目的性可以理解而补充自然科学,而这样作了以后,如果我们又转过来用这种目的性来证明有一个上帝,那么自然科学与神学都同时丧失一切原有的实质了。这种骗人的从一方到另一方的穿来穿去,就使两方都陷入于不明不白,因为这样一来,它们的界线就是重叠的了。


    自然的目的这个说法,本身是足以避免这种混乱而防止我们把自然科学或者它所提供为它的对象,有一种目的论的鉴定的机会,来与上帝这种冥想混为一谈的,因而也防止和从神学得出的东西混为一谈。切不可认为这样做是无关大体的,就是把上述的说法和自然的部署中的神的目的混为一谈,或者轻轻混过自然中神的目的这种说法,作为对于一个虔诚的人是更适当、更合宜的,因为以为不管我们是怎样说,归根结蒂我们总得要从一位聪明的宇宙创造者得出自然中这些有目的的形式的。与此相反,我们必须小心谨慎地只限于正正表明我们所知而并不加多不减少的那个名词,就是自然目的这个名词,因为在我们达到自然本身的原因这个问题以前,我们在自然里和在它的种种产生过程的进行里,发现自然中按照已知的经验规律所产生的这些有目的的产物的实例。自然科学必须按照这些规律来鉴定它的对象,因而它必须在它自己里面寻找按照目的的规则的这种因果作用。所以自然科学必不得越过它的范围以外,以致把一条其概念是没有经验能与之相称而在自然科学还没有尽其所能之先我们没有权来冒险地提出来的原理,作为一条内属的原理引为己用。


    验前可以证明,因而无需任何经验的加入而按照普遍的原理就显示其可能性的自然原有的性质可能含有技术上的目的性的。可是由于它们是绝对必然的,就不能以之归于自然的目的论。自然的目的论构成物理学的一部分,而是一种可以用来解决物理学问题的方法。算术的类比和几何的类比,这些也是普遍的机械规律,不管它们把看来是好像完全不相连属的各种规则在一单条原理上统一起来这点是如何不可思议而值得我们赞美的,但是不能因之就算作物理学中解释的目的论根据。在一般自然事物的目的性这种普遍理论中,它们是值得加以检查的,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这就是一种要归于另一门科学,即形而上学的理论。它不会构成自然科学的一条固有的原理;然而谈到有机体所呈现出来的自然目的的经验规律的时候,使用目的论的判定作为一条关于特别一类的对象的自然科学的原理,就不只是可容许的而且甚至是不可避免的了。


    为了严格保持在它自己的范围内,物理学对于自然目的是有意的 或无意的 目的这个问题,完全置之不理,因为谈到那个问题就是干涉到与己无关的事情,也就是干涉到形而上学的事情。[事实上确]有一些对象,其唯一的说明 是按照自然规律的,而这些自然规律是我们除了采取目的的观念作为原则外,是无法想象的,有一些对象,就其本来具有的形式来说,而且所看到的只是它们的内部关系,只有这样才是可识知的,那就够了。诚然在目的论中,我们谈到自然,好像它的目的性是有意的东西。但是为要避免丝毫想把什么在物理学里面没有地位的东西即超自然的原因和我们的知识来源混同起来这种嫌疑,凡是在我们谈到计划时,我们都同时把这计划归之于自然,也就是说归之于物质。在这里是没有误解的余地的,因为很明显,没有人会把计划在这词的应有意义上归之于无生命的质料的。所以我们实在的意思乃是要指出在这里所用的计划这个词,只是表示反思的判断力的原理,而不是表示确定的判断力的原理,因而它并不是想要引入因果作用的任何特别的根据,而只是要在按照机械规律进行探讨这种方法之上,加上另一种探讨的方法,使得可以弥补那以自然一切特殊规律为其对象的经验研究的前一种方法所不足之处,这样来帮助理性的使用。所以在我们把目的论应用于物理学时,我们完全正当地谈到自然的智慧,节约,远虑与慈善,但是在这样做时,我们并不把自然变为一种有理智的东西,因为那是悖理的;我们也不敢把另一存在者,即有理智的存在者,放在自然之上作为它的建筑师,因为那是过分的(Vermessen太过大胆的) [8] 。与此相反,我们的唯一意图乃是用这种方法,由我们自己在理性的技术使用上的因果作用作类推而指出一种自然的因果作用,为要不致忘记按照着来探讨某一些自然产物的那条规则。


    那么,何以目的论通常又不形成理论的自然科学之一特别部分而归于神学作为一种前序或过渡呢?其所以这样做,是为了使自然机械方面的研究,紧密依附着我们所能使之受到我们的观察或实验的东西,以致我们自己能够像自然那样把它产生出来,或者至少按照与自然相似的规律把它产生出来。因为只对于我们能按照我们的想法作出而完成的东西,我们才是完全看透的。但是作为自然内部目的的有机体,是无限地超出我们通过艺术而作出与有机体相类似的表现之一切能力的,至于被认为是有目的的这种自然的外部调节如风雨等,固然是物理学所研究其机械作用的,但是这些东西对于目的的关系,就这关系是意味着必然附属于一个原因的条件来说,是物理学所完全不能显示出来的。因为连结中的这种必然性,完全和事物的原来所有的性质无关而是关于我们概念的联系的。


    * * *


    [1] 括弧内的数字是原文所用的数字。——译注


    [2] 纯粹数学绝不能处理事物的存在而只能处理事物的可能性,那就是说符合于事物的概念的直观的可能性。因此,纯粹数学不能触到因果这个问题,其结果就是,所观察到的目的性都得要总是看为只是形式的目的,而绝不能看为自然的目的。——原注


    [3] 米诺卡是地中海的一个岛名。——译注


    [4] 拉普兰德位在芬兰北部地区。——译注


    [5] 另一方面,我们可以利用上述的直接自然目的的一种类比来使人更明白某一种结合,可是这种结合往往是在观念上而不是在事实上碰见的。例如近来曾企图作出一个伟大民族的改变为一个国家。在这种情况下,有机体 这词是常常而且很适当地用来指其法定权力,乃至指其整个国家的。因为在这种的全体里面,当然没有一个成员应该是一种单纯的手段,而应该同时又是一个目的的,而既然他对于那整体有其贡献,所以他的地位和职务都又应该为那全体的观念予以确定的。——原注


    [6] 在审美这部分里曾有过这个说法:我们是以好意来看自然的 ,因为我们对于它完全是自由的(没有考虑利害关系的)形式是感觉愉快的。因为在这种单纯鉴赏的判断里,并没有考虑到任何目的是这些自然美所为着它而存在的:它们的存在是为着在我们里面引起快感,抑或是不管我们作为目的的。但是在目的论的判断里,我们是注意到这种关系的;因而我们就能看它为自然的好意 ,它才倾向于显示出这么多的美好形式来促进我们的文化。——原注


    [7] 德语Vermessen这词是一个很好的词,意思极为丰富的。我们作出一个判断时,可能忘记了去清查我们知性能力的限度、结果,这个判断可能有时候听起来是很谦虚的,然而它是十分冒昧的,而且实在是很不客气的。大都我们以计划放在创造和保持的工作底下,从而企图抬高神的智慧的这种判断,其实是为着使我们个人的巧妙智力的聪明得到名誉的,是属于这类型的。——原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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