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前言

3个月前 作者: 卢梭
    卢梭的《山中来信》共九封信,信中讲述的,不是山中景色,而是“涉及全国人民利益的大事” 注1 。这九封信,实际上是九篇政治论文,是18世纪论战类文章中的一部杰作,其笔法之明快和产生的效果之巨大,读之往往令人想起17世纪同类文章中的另一杰作:《致一位外省友人书》。 注2


    《致一位外省友人书》是1665年帕斯卡尔 注3 为支持冉森派教士而发表的一部作品;在冉森派与耶稣会的论战中,冉森派屡落下风,直到帕斯卡尔的《致一位外省友人书》发表后,才扭转战局,反败为胜。关于此事,拙译帕斯卡尔《覃思集》的译后记中有这样一段话:“想当年,一病弱之帕斯卡尔孤身与教徒遍布全法国的耶稣会作战,仅几封信,就好似几颗重磅炮弹,不仅打蒙了学问渊博的神学院经师,而且还惊动了法国政府,甚至炮声还传到了罗马教廷,竟致后来法国一个地方的高等法院只好下令将书焚毁。下令焚毁,就是此书取得轰动效应的证明。” 注4


    同样,1764年,卢梭也以一多病之躯 注5 孤军作战,在日内瓦的公民和有产者们为一方与日内瓦的政教两界权威人士为另一方的论战中,他为支持前者而发表的《山中来信》也好似几颗重磅炮弹,在日内瓦的公民和有产者们屡遭败北的时候,仅几封信就不仅扭转了战局,而且在日内瓦还引发了一场政治大地震,使实际掌握日内瓦政府权力的小议会几乎倒台,以致不得不下令将此书当众焚毁。 注6 下令将此书当众焚毁,就是此书取得轰动效应的明证。


    一本薄薄的《山中来信》为什么会产生如此大的效果?它的作者采取了哪些战略和战术?它在哪一点上击中了对方的要害?书中有哪些论点值得我们今天深思?所有这些,都将成为我们深感兴趣的话题。


    一、《山中来信》的写作起因


    卢梭为什么要写《山中来信》这本书?这要从他的《爱弥儿》一书谈起。


    1762年5月,《爱弥儿》问世不久,巴黎警察局就奉命查禁此书;6月9日,巴黎高等法院签发逮捕令捉拿卢梭,逼得卢梭不得不连夜逃离法国;6月19日,巴黎高等法院下令将《爱弥儿》当众焚毁。6月19日日内瓦小议会也步巴黎的后尘,将《爱弥儿》连同《社会契约论》一起撕成碎片焚烧,并下达命令:“只要《爱弥儿》的作者一踏上日内瓦的领土,就立即逮捕。”


    卢梭是日内瓦的公民。日内瓦的公民和有产者们认为,不经过审讯就下令逮捕一位公民,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是践踏法律的违法行为。法律受到践踏,就不只是事关卢梭一个人的问题,如果容许小议会开此恶劣的先例,则全体人民的自由和人身安全就无法保障。于是纷纷表示抗议,在短短的两个月内就三次派代表团向小议会郑重提出《意见书》,要求撤销对卢梭的逮捕令,而小议会则利用手中的“否决权”,对公民和有产者们的《意见书》不是三言两语加以驳斥,就是干脆置之不理,最后由总检察长特农香匿名发表一本题名为《乡间来信》的小册子作为对公民和有产者们《意见书》的总的答复。果然,特农香的《乡间来信》一发表,公民和有产者们就被打得“哑口无言”。关于当时公民和有产者们阵脚大乱的情形,卢梭后来在《忏悔录》中有如下一段描述:


    争吵的双方都发表了许多小册子,大打笔墨仗。正当双方打得难解难分之时,《乡间来信》这本支持小议会的小册子突然问世,一下子就把反对派打得哑口无言,有一段时间几乎溃不成军。这本小册子写得实在好;……它出自总检察长特农香之手。此人聪明干练,对共和国的法律和重大国策十分精通。大地一片沉寂。


    反对派消沉一段时间之后,……把眼睛转过来望着我,认为只有我才能与那样的对手较量,并把他打倒在地。……在他们的敦促下,我便答应了承担这个批驳《乡间来信》的工作。首先,我要在文章的标题上与他们唱对台戏,我针锋相对地用《山中来信》作为我的文章的标题。 注7


    《山中来信》这本书,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从卢梭的这段话中可以看出,他承担的这一工作是很艰巨的,因为对方是日内瓦政法部门的一位高官,对日内瓦的法律和重大国策十分精通;相反,卢梭只是一介平民,自1728年还不满十六周岁时就离开了日内瓦,在国外漂泊了大半生,不仅对日内瓦的政治、宗教和社会等各方面的情况已十分隔膜,而且正在逃亡途中,手中没有有关的资料可查,仅凭反对派即书中所说的持不同意见者们提供的一点材料,想与官居总检察长的特农香对垒,其困难之多和风险之大可想而知;万一胜不过对方,则日内瓦的公民和有产者们必将全军覆没,从此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较量的结果,卢梭胜利了。他选好时机,在1765年1月日内瓦举行选举前夕发表此书,为日内瓦的公民和有产者们提供了一个有力的理论武器,成功地反击了《乡间来信》和它所支持的小议会的图谋。


    二、全书的文字布局


    全书分两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第一部分论述的是神学和法学问题,第二部分论述的是政治问题。第一部分计六封信;前五封信集中为他自己的宗教信仰和他的著作《爱弥儿》辩护。他认为,在有关他的信仰问题上,只有教规督导委员会才有权审理,小议会在教规督导委员会未审理前对他发布的逮捕令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是非法的、无效的。至于说到他的《爱弥儿》中的那篇《信仰自白》,他认为其中讲述的都是有益世人的言论。他说:“只要稍微观察一下在我这本书出版时的欧洲的宗教状况,你(指收信人——引者)就会发现这本书定将到处大受欢迎……一本不指摘谁和不排斥谁的书,谁读起来会不高兴呢?……它让每个人都诚心遵奉自己的信仰而且不干扰别人的信仰,人们到处都敬奉上帝,爱邻人,服从法律;这样一本把良好的宗教的种种要义全都讲得详详细细的书,谁不喜欢读呢?” 注8


    在第二和第三封信中,他用了很长的篇幅谈论《圣经》中所说的“奇迹”问题。他说:耶稣基督宣讲的是真理,不需要用什么奇迹来证明他的使命;把《圣经》中的那些关于奇迹的荒诞不经的话都通通删去,则全世界的人都会对耶稣基督顶礼膜拜了。


    第六封信是全书文字最短的一封信;信中谈论的是他的《社会契约论》。由于《乡间来信》的作者没有对这本书提出明确的指摘,所以卢梭无从对这位作者做出具体的反驳,只简述了一下《社会契约论》的要点,并提出一个令他感到十分奇怪的问题。他说他的书探讨的是一般的政治问题,而日内瓦的小议会却说它是旨在推翻各国的政府。他问:如果这本书真是像小议会所说的那样的话,为什么它“没有遭到任何一个国家的禁止”呢?他说他在书中“只宣扬了一个政府,把这个政府作为楷模,然而就唯独我所宣扬的这个政府下令把它烧了,……这岂不是很奇怪的吗?” 注9


    第二部分的三封信讲的是两个主题:一个是着重剖析日内瓦的公民和有产者们当前的处境及改变此种处境的途径;另一个是详细揭露小议会破坏法律的手段及如何防止小议会窃夺大议会的立法权力。


    他告诉日内瓦人:“既然已经知道你们的处境已经坏到不能再坏的地步,你们就应当起来果断行动。……当前的问题不是空谈而是行动;如何选择对策,这不是什么大问题,即使所选的对策不好,你们也要大家共同执行。只要你们共同执行,它就会变成好对策;只要你们齐心协力去做,你们就会把一切该做的事情做得非常圆满。以上就是我的忠告。我以提忠告开始写这几封信,也以提忠告结束这几封信。” 注10


    一本书的谋篇布局,是与作者要达到的目的分不开的。卢梭从他个人谈起,他说他“谈论的问题虽小,但想达到的目的却很大。” 注11 他谈他个人,但他不是为他个人的利益辩护;他谈他个人的时候,也想起了日内瓦人。他说:“在谈及我个人的时候,我想到了你们。你们的问题同我的问题是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以致,只要解决了其中的一个,也就解决了另一个。” 注12


    这段言简意赅的话,概括了作者的目的。《山中来信》就是为达到这一目的而作的。


    三、18世纪的日内瓦


    最后,简要回顾一下18世纪的日内瓦,看一看《山中来信》是在怎样一个历史背景下发表的,这对我们了解它对当时日内瓦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是有用的。


    关于18世纪的日内瓦,首先要数达朗贝尔1757年发表在《百科全书》第7卷中的词条《日内瓦》对它讲述得最详细;他说:


    这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一个仅有两万四千公民的城市,在它零零散散的土地上总共不到三十个村庄,也公然是一个主权国家,是欧洲最繁荣的城市之一。它以享有自由和善于经商而成为富国。在它的周围,战争从来没有间断过,但它一点也不感到战火纷飞之苦;那些震撼欧洲的大事件,在它看来只不过是一场戏,它袖手旁观,从来不参加。它和法国有条约和贸易关系,它和英国有宗教和贸易关系,但它十分明智,在这两个大国互相攻打的时候,从来不站在任何一边。它不偏不倚地给它们主持公道,评判各国的君王,既不吹捧谁,也不伤害谁,更不怕谁。……


    达朗贝尔对这个地处欧洲中心的小共和国的内政和外交是如此的高度赞扬,以致认为:


    我们对其他比日内瓦大的君主国,也许还写不出这么长的条目。在哲学家看来,蜜蜂的共和国的历史之引人入胜,并不次于大帝国的历史。也许正是在小国身上,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完善的政府施政的模型。如果宗教不允许我们说日内瓦人没有很好地为他们的天堂生活积福的话,理智却使我们不能不认为他们在这个世界上享受到了人间可能享受到的幸福。 注13


    是的,1536年加尔文在日内瓦推行宗教改革,摆脱了主教派教会和萨瓦公国的统治后,便建立了一个城邦式的共和国,城市一天比一天繁荣,尽管1755年伏尔泰到日内瓦定居之后,给这个信奉加尔文教义的城市带来了自由主义的哲学思想,但日内瓦依然是一个政教合一的贵族制国家。城中的居民“分成好几等人,只有出生在日内瓦而且其父亲已经是公民即有财产的人,才够资格被称为公民。这一等人享有公民权和其他政治权利,有权从事各种各样的职业和当选为主要的官员。在公民之后,是有产者;这一等人是靠他们的财力取得这种资格的;他们虽不能谋得一官半职,但在大议会中有投票权。……在这两等人以外,民主的范围就缩小了。”一般的普通人,如士兵、雇佣军和耕种日内瓦人经营的土地的农民,都不享有公民和有产者享有的政治权利。


    “然而,即使是公民与有产者享受的权利也是有限的。是的,他们在大议会都有一个席位,从理论上说都是主权者,但他们享受的特权也只不过是由他们在小议会提名的八位候选人中选四位行政官即主要的官员而已。真正的政府是小议会,成员有二十五个人,是由二百人议会中推选出来的,而这二百人议会的人选是由小议会指定的。这叫‘民主’吗?至少从‘民主’这个词的现代意义上说,日内瓦的‘民主’不是民主;它搞的那一套,实际上是几个富有的家族的寡头政治。” 注14


    面对这样一个政治体制的国家,卢梭将如何为日内瓦人指出一条走出困境的道路呢?


    1734年,日内瓦发生了一场严重的内部纷争,纷争持续了三年多,直到1738年才由法国、苏黎世和伯尔尼三国的全权代表从中斡旋,按自然法学家主张的权力均衡原则制定了一部《调停法》,与日内瓦的宪法同为国家的基本大法。卢梭一条一条地分析了这部《调停法》的优点和缺点与文字表述含混不清的地方。他说:“我绝不冒冒失失地批评那个《调停法》,相反,我非常赞赏它的明智和公允;《调停法》是共和国的救星,只要没有人阻挠它的实施,它必能保持共和国的存在。” 注15


    卢梭为日内瓦人指出的这条道路是否畅通?有哪些困难和障碍需要克服?这要等我们把《山中来信》全书读完以后,才能做出评论。


    四、结束语


    卢梭是一位政治哲学家,一生著述甚多,但他为某一特定国家撰写的著作,只有三部。一部就是这本为日内瓦人写的《山中来信》,另外两部是:1765年为科西嘉人写的《科西嘉制宪意见书》和1771年为波兰人写的《论波兰的治国之道》。我们期待着这两部书能相继有中文译本问世,到时,把这三部书合起来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卢梭的政治思想和他如何把他的《社会契约论》运用于不同国情的国家。


    李平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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