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毛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船长把一只手伸进裤子口袋,十分费劲地把一个大银怀表掏出来,因为口袋不是开在两旁,而是开在前边,他又是一个胖子。他看了看表,又看了看正在西沉的太阳。那个掌舵的卡内加人朝他瞥了一眼,但没有开口说话。船长的眼睛落在他们渐渐靠近的那个岛屿上。一道白色泡沫标明了堡礁所在的位置。他知道那儿有一个缺口,大得足以让他的这条船通过。只要船再挨近一点儿,他肯定就会看到那个缺口。离天黑几乎还有一个小时光景。环礁湖里的水很深,他们可以轻松自在地抛锚停泊。他已经看到椰子树丛里的那个村子,村长是大副的一个朋友,上岸去过上一宿,准会相当愉快。这时候,大副走上前来,船长朝他转过身子。


    “咱们随身带上一瓶酒,再找几个姑娘来跳舞。”他说。


    “我没有看到那个缺口。”大副说。


    大副是一个卡内加人,相貌英俊,肤色黝黑,样子有点儿像罗马帝国晚期的一个皇帝,看上去仍有发胖的趋势;但是他眉眼清秀,轮廓鲜明。


    “我肯定这儿就有一个缺口,”船长说,一面用望远镜四处察看。“我真不明白为什么找不到。派一个水手到桅杆上去看看。”


    大副叫来一个水手,命令他到桅杆上去观察一下。船长瞅着那个卡内加人爬上桅杆,等着他回话。可是那个卡内加人朝着下面叫嚷说,除了一道连绵不断的泡沫外,他什么也没看到。船长的萨摩亚话说得跟当地人一样流利。他对那个水手破口大骂。


    “还要不要他待在上面?”大副问道。


    “待在上面有什么屁用?”船长回答说。“这个该死的傻瓜看不到一点有用的东西。如果我在上面的话,毫无疑问,准会发现那个缺口。”


    他怒气冲冲地望着那根细长的桅杆。对一个一辈子爬惯椰子树的当地人来说,那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但是他身子又胖又笨重。


    “下来吧,”他大声嚷道,“你就跟一条死狗一样毫无用处。咱们只好沿着堡礁朝前开去,直到发现那个缺口为止。”


    这是一条装着煤油发动机、载重量为七十吨的纵帆船,如果不遇到顶头的逆风,一小时可以走上四五海里。这条帆船已经成了一个相当破旧的玩意儿,很久以前,船身曾被漆成白色,如今却又脏又黑,花花搭搭。它发出浓烈的煤油和它经常装运的货物———椰肉干的气味。现在他们已经到了距离堡礁一百英尺的地方。船长吩咐操舵手沿着堡礁一直开到缺口那儿。但是走了两三英里以后,操舵手明白他们已经错过了缺口。他掉转船头,又缓缓地往回行驶。表明堡礁所在位置的白色泡沫绵延不断,而这时候,太阳正在下落。船长咒骂了手下的愚蠢后,只好认命,准备等到次日早晨再说。


    “把船掉过头来,”他说,“我不能在这儿抛锚停泊。”


    纵帆船朝大海中间驶出去一点儿,不久天就完全黑了。他们抛锚停泊。一旦船帆都收拢了,船身就剧烈地晃动起来。据阿皮亚的人说,这条船总有一天会翻个底朝天的。这条船的船主,那个经营一家大型商店的德裔美国人曾说,无论出多少钱,他也不会坐这条船出海。船上的厨师,一个穿着又脏又破的白裤子和薄薄的白褂子的中国人,跑来说晚饭准备好了。船长走进舱房,看到轮机手已经坐在桌旁。轮机手是一个又高又瘦的汉子,脖子上几乎就包着一层皮。他上身穿着无袖的运动衫,底下穿着蓝色的工装裤,露出两条细瘦的胳膊,从胳膊肘到手腕都刺满了花纹。


    “真见鬼,得在外面过夜啦。”船长说。


    轮机手没有搭腔,他们默不作声地吃饭。舱房里点着一盏昏暗的油灯。他们吃掉罐头杏子,用完了这顿晚饭后,厨师给他们端上茶来。船长点起一支雪茄,来到上层甲板。眼下在夜色的映衬下,那个海岛看上去只是墨黑一团。天上的星星十分明亮。浪涛不断拍击的哗哗声就是周遭唯一的声响。船长一屁股坐到帆布躺椅上,懒洋洋地抽着雪茄。不一会儿,有三四个水手也上来坐下。一个带着班卓琴,另一个拿了六角手风琴。他们开始演奏,其中一个人就唱起歌来。本地民歌经这些乐器一奏,听上去十分奇特。接着有两个人就跟着歌声跳起舞来。那是一种野蛮的舞蹈,粗犷原始,节奏飞快;跳的时候手脚动作急速,身体不住扭动。整个舞蹈显得相当性感,甚至有些色情,不过是没有激情的色情。它完全体现出动物的特征,直率、古怪而并不神秘,总之显得相当自然,甚至几乎可以说是天真稚气。最后他们跳累了,就手脚舒展地躺在甲板上睡着了,一切又变得寂静无声。船长费劲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来,爬下升降口的扶梯。他走进舱房,脱掉身上的衣服,爬上自己的床铺,躺在那儿。在夜晚的闷热中,他有点呼吸急促。


    可是次日早晨,当晨光渐渐地把宁静的大海照亮时,可以看见他们头天晚上没有找到的那个缺口就在他们东面不远的地方。纵帆船驶进了环礁湖,湖面平静如镜。在珊瑚礁石的缝隙深处,可以看到不少色彩鲜艳的小鱼游来游去。船长把船抛锚泊好,吃完早饭,就走上甲板。太阳在万里无云的天空中亮闪闪地照耀着,但是清晨的空气却凉爽宜人。那天正好是星期天,四周有一种宁静的感觉,一种好像大自然也在休息的静默无声的感觉,让船长觉得格外舒坦。他坐在那儿,望着树木茂盛的海岸,懒洋洋的,相当悠闲自在。不一会儿,他的嘴上渐渐现出了笑容,他把雪茄烟头扔到水里。


    “我看我得上岸去一下,”他说,“把划子放下去。”


    他动作僵硬地爬下舷梯,让水手把他划到小海湾去。椰子树一直长到水边,尽管并不是排列成行,倒也间隔得井然有序。这些椰子树就像一群在跳芭蕾舞的老处女,上了年岁,但却仍然举止轻浮,她们装腔作势地站在那儿,仍然露出昔日的风韵,挂着虚假的笑容。他懒散地漫步穿过椰子树丛,顺着一条隐约可见的蜿蜒曲折的小路前行,不久就来到一条宽广的小河边。小河上架着一座桥,这座桥是用十几根椰子树干首尾相接地搭建而成,依靠接头处顶端打进河床的枝丫支撑着。你必须在光溜溜的、滚圆的树干上行走,又窄又滑,而且没有扶手。要过这样一座桥,必须脚步稳健,充满勇气。船长犹豫了一下,但是他看到对岸有一所掩映在树丛中的白人的房屋,于是打定主意,小心翼翼地开步走去。他仔细地瞅着自己的脚,在各根树干衔接的地方都有一点高低不平,他走过这种地方的时候,步子有点蹒跚。他总算走过最后一根树干,双脚终于踏上对岸坚实的土地,不禁宽慰地喘了口气。他先前一直全神贯注地费劲过桥,压根儿没有察觉有人在注视着他,因而听到有人在对他说话,不由得吃了一惊。


    “如果没有走惯的话,要过这样的桥可真得有点胆量。”


    他抬起头来,看到一个人就站在他的面前。这个人显然是从他先前看到的那所房屋里走出来的。


    “我看到你有些迟疑,”那个人继续说,嘴唇上浮现出一丝微笑,“我一直在看着你会不会掉下去。”


    “绝对不会。”船长说,眼下他又恢复了自信。


    “我自己以前就掉下去过。我记得,有天黄昏,我打猎回来,连人带枪一起掉了下去。现在,我总叫一个男孩子来给我背枪。”


    他这个人年纪已经不轻了,下巴上长着一小把胡子,如今已经有点灰白,面庞瘦削。他身上穿着一件没有袖子的汗衫,下面是一条帆布裤子,打着赤脚。他讲的英语略微带点口音。


    “你就是尼尔森吗?”船长问道。


    “是呀。”


    “我听人说起过你。我想你就住在附近什么地方。”


    船长跟着主人走进那所带有游廊的小平房,重重地坐到主人请他就座的椅子上。趁尼尔森出去拿威士忌和酒杯时,他朝屋子里四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景象叫他万分惊讶。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书。四壁都是书架,从地板一直到天花板,上面塞满了书籍。有一架大钢琴,上面杂乱地堆着几本乐谱。一张大桌子上,乱七八糟地放着一些书刊。这间屋子叫他感到有些局促不安。他想起来尼尔森是个古怪的家伙。谁都不大了解他,尽管他已在海岛上住了这么多年,不过,凡是认识他的人,都一致认为他相当古怪。他是一个瑞典人。


    “你这儿倒有一大堆书。”尼尔森回来的时候,他说。


    “这并没有什么害处。”尼尔森笑吟吟地答道。


    “这些书你全都看过吗?”船长问道。


    “绝大部分看过。”


    “我也爱看一点儿东西,我订了一份《星期六晚邮报》。”


    尼尔森给客人倒了一大杯浓烈的威士忌,又给了他一支雪茄。船长主动略微自我介绍了一下。


    “我是昨儿晚上到的,但是我找不到那个缺口,只好把船停在外面。我以前从来没有走过这条路线,但我手下的人有些东西要送到这儿来。有个叫格雷的人,你可认得他?”


    “认得,他在离这儿不远的地方开了一家店铺。”


    “噢,他要我们给他送一大批罐头食品过来,他也有一些椰肉干要卖掉。大家觉得我与其无所事事地待在阿皮亚,不妨到这儿来跑一次。我大多数是在阿皮亚和帕果帕果之间往来行船,但是如今那儿正在闹天花,没有什么买卖。”


    他喝了一口威士忌,点起了雪茄。他是一个寡言少语的人,但是尼尔森身上的什么东西叫他神经紧张,而神经一紧张,他就想开口说话。那个瑞典人正端详着他,两只深色的大眼睛里露出淡淡的感到有趣的神情。


    “你这个地方倒弄得相当整洁。”


    “我真是费尽心力。”


    “你这些树一定会带来不少收益,看上去都长得不错。椰肉干现在的价钱可高啦。我自己一度也有一个小种植园,在乌波卢岛上,但后来不得不把它卖掉了。”


    他又朝屋子里四下看了一眼,那些书带给他一种莫名其妙的不友好的感觉。


    “不过,我想你在这儿一定觉得有一点寂寞吧。”他说。


    “我已经习惯了。我在这儿已经住了二十五年。”


    这时候,船长想不出还有什么话可说,就闷声不响地抽起烟来。


    尼尔森显然也不想打破沉默。他沉思地打量着他的客人。客人身材很高,超过了六英尺,而且十分肥胖。他的脸庞红扑扑的,上面长满疙瘩,两颊上布满青筋,五官都好像陷在肥肉当中。他的眼睛充满血丝,脖子给隐没在一层层的肥肉中。除了后脑勺上那一小圈几乎全白的长鬈发之外,他的头差不多都秃光了。他的脑门无比开阔,闪闪发亮,原来可能会造成一种假象,似乎他很聪明,如今却反而使他显得特别蠢笨。他穿着一件蓝色的法兰绒衬衫,领口敞开,露出肥厚的、长满红毛的胸脯,底下是一条很旧的蓝色哔叽裤子。他坐在椅子上,姿势笨拙难看,朝前腆着大肚子,张开两条粗胖的腿,四肢完全失去了弹性。尼尔森漫不经心地暗自琢磨,不知他年轻时是什么模样。我们几乎无法想象这个庞然大物曾经是一个四处跑动的小伙子。船长喝完了威士忌,尼尔森把酒瓶推给他。


    “请自己倒吧。”


    船长探身向前,用一只大手抓住了酒瓶。


    “那你怎么会到这一带来的呢?”


    “哦,我是为了健康的缘故才到海岛上来的。当时我的肺很不好。人家说我连一年也活不到。你看他们没有说对。”


    “我是说,你怎么就会在这儿定居下来的?”


    “我是一个感情用事的人。”


    “哦!”


    尼尔森知道这个船长根本不明白他的意思,他朝船长看了一眼,深色的眼睛里闪现出嘲讽的神情。也许正是因为这个船长如此粗俗蠢笨,他才突发奇想地要继续谈下去。


    “你先前过桥的时候,一心忙着保持身体平衡,根本没有时间注意,但一般都认为这儿景色优美。”


    “你在这儿搞了一所漂亮可爱的小房子。”


    “噢,我最初到这儿的时候,并没有这所房子。原来这儿有一所本地的茅屋,上面是蜂窝状的屋顶,还有几根柱子。整所房屋给笼罩在一棵开满红花的大树的阴影之中;周围有一片巴豆灌木丛,叶子的颜色有黄有红,也有金色的,形成一道色彩缤纷的围篱。另外四处都是椰子树,好像女人那样充满幻想,爱好虚荣。椰子树都生长在水边,整天顾盼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那时候,我是一个年轻人———天哪,已经是四分之一个世纪以前的事啦———我要趁自己没有合眼归天,在我所能得到的这段短促的时间里,享受一下人间所有的美妙生活。我觉得这儿是我一生见到过的最美的地方。我头一次见到这个地方,心里就有一种堵得慌的感觉,真怕自己会哭起来。当时我只有二十五岁,尽管我拼命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但是我真不想死。不知怎么的,我觉得这个地方的美景,似乎使我比较容易接受自己的命运。我一来到这儿,就感到自己过去的一切生活都消失不见了。斯德哥尔摩和那儿的大学</a>,还有后来在波恩的旅居,似乎都是别的什么人的生活,仿佛这时我终于找到了我们那些哲学博士———要知道,我也是一个哲学博士———曾经讨论得那么热烈的实在。‘一年,’我暗自喊道,‘我还有一年的时间。我要在这儿度过,然后心满意足地死去。’”


    “我们在二十五岁的时候,总是傻里傻气,感情用事,举止夸张。可是如果不是这样,我们活到五十岁的时候,也许就不会那么明智了。


    “请喝吧,我的朋友。你可不要受到我的这番胡言乱语的干扰。”


    他用那只细瘦的手朝着酒瓶一挥,船长把杯子里剩下的酒都喝完了。


    “你一点也没有喝。”他一边说,一边伸手去拿酒瓶。


    “我对饮酒一向很有节制,”瑞典人笑着说,“我用一些在我看来更为巧妙的方式来自我陶醉。不过,也许那只是自命不凡。总之,那样效力更为持久,结果也不那么有害。”


    “据说如今在美国有许多人吸可卡因。”船长说。


    尼尔森格格地笑了笑。


    “可是我并不经常见到白人,”他继续说,“我认为偶尔喝一点威士忌,也不见得对我会有什么害处。”


    他给自己倒了一点儿,加上苏打水,呷了一口。


    “不久,我就发现这个地方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超凡脱俗的美了。爱情曾在这儿停留过片刻,就像一只候鸟偶然遇到海洋当中的一艘船,就暂且收拢它那疲乏的翅膀那样。一种美好的激情的芳香,在这个地方上空萦绕不去,闻上去宛如五月里在我的家乡牧场上的山楂花香。我觉得凡是人们经历过爱情或痛苦的地方,总保留着一种至今尚未完全消逝的淡淡的香味,好像获得了一种含有精神意义的东西,这种东西如今仍然对每个路过此处的人产生神秘的影响。我真想把意思表达得清楚一点。”他略微笑了笑。“不过,就算我说明白了,我想你也不会理解。”


    他停顿了一下。


    “我想这个地方之所以美丽,是因为它曾受到美好的爱情的垂顾。”说到这儿,他耸了耸肩膀。“不过,也许这只是由于年轻人的爱情和相称的环境两者的巧合使我的审美感得到了满足。”


    就算是一个不像船长那么愚钝的人,如果听了尼尔森的这番话摸不着头脑,也该得到原谅。因为尼尔森有点显得似乎在嘲笑自己所说的话,好像他是出于某种感情才这么说的,而他的理智却觉得这种感情荒唐可笑。他已经说过他是一个感情用事的人,而如果感情用事再加上怀疑主义,结果往往就会难以收拾。


    他沉默了一会儿,随后望着船长,眼睛里突然显露出困惑不解的神色。


    “你知道,我不由得认为,我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你。”他说。“我可不敢说我记得你。”船长答道。


    “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你很面熟。我已经苦苦思索了好一会儿。可是,我想不起究竟在哪个地点或什么时间见过你。”


    船长相当明显地耸了耸他那厚实的肩膀。


    “自打我首次来到这些海岛,已经有三十年了。一个人不可能指望自己在这么长的时间里记得他所见过的每一个人。”


    那个瑞典人摇了摇头。


    “你知道,有时候,一个人会有这么一种感觉,他对一个自己以前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却熟悉得出奇。我看到你似乎就有这样的感觉。”他露出一副古怪的笑容。“说不定我在前世认识你。也许,也许你是一艘古罗马战船的船长,而我则是划桨的奴隶。你在这一带已经有三十年了?”


    “整整三十年。”


    “我不知道你是否认识一个叫作红毛的汉子。”


    “红毛?”


    “我只知道他叫这个名字。我并不认识他本人。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然而,我对他似乎比对许多人都了解得更加清楚,比如说对我的几个兄弟,尽管我跟他们一起生活了好多年。他生活在我的想象中,就像保罗·马拉泰斯塔或者罗密欧那样形象鲜明清晰。不过,你大概从来没有念过但丁或者莎士比亚的作品吧?”


    “没有念过。船长说。


    尼尔森吸着雪茄,身子往椅背上一靠,神色茫然地望着漂浮在静定无风的空中的烟圈。他的嘴唇上露出一丝笑意,但两只眼睛却显得十分严肃。接着他望着船长。在船长那粗大臃肿的身躯里有种格外令人厌恶的东西。他露出一种因为身体肥胖而无比得意的神情。这真叫人无法忍受,也使尼尔森感到紧张不安。可是,在他面前的这个人同他心目中的那个人之间的明显差别,却令人感到愉快。


    “红毛似乎是人们所见过的最俊美的一个人儿。我跟当时认识他的不少人,也就是白种人谈过,他们都一致认为,你头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的美貌简直会叫你大吃一惊。人们管他叫红毛,是因为他有一头火红的头发,样子天生鬈曲,他把头发留得很长。拉斐尔前派的画家所热烈赞赏的,一定就是这种奇妙的颜色。我觉得他不会为此而自以为了不起。他头脑实在太单纯了,不会这样做。但是如果他这样做了,也没有人会责怪他。他个子很高,六英尺一二英寸的样子———在原来坐落在此处的那所本地的茅屋中,在那根支撑着屋顶的主要树干上,就有一个用刀刻出来的表示他身高的记号—


    —他长得就像希腊神话里的天神,宽肩细腰。他的样子好像阿波罗,既有普拉克希特里斯刀下的那种柔滑与丰满,又有那种温柔的女性风韵,其中含有某种令人困惑的神秘的地方。他的皮肤是乳白色的,白得耀眼,好像缎子一般。他的皮肤就跟女人的皮肤一样光滑细腻。”


    “我小时候皮肤也很白。”船长说,他那布满血丝的眼睛一下子变亮了。


    可是,尼尔森并没有对他加以理会。眼下他正在讲故事,一下子给对方打断了,心里很不耐烦。


    “而他那张脸呢,也跟他的身体一样美。两只蓝色的大眼睛,颜色很深,因此有人说他的眼睛是黑色的。而且,跟大多数红头发的人不同,他的眉毛是深色的,睫毛很长,也是深色的。他相貌端正,无懈可击,那张嘴活像一个鲜红的伤口。当时他二十岁。”


    说到这儿,瑞典人有点夸张做作地停了下来,呷了一口威士忌。


    “他是独一无二的。从来没有一个比他更美的人儿。他的出现,就像野生植物开放出神奇美妙的花朵一样,并没有什么道理。他是大自然的机缘巧合的产物。


    “有一天,他打你今儿早晨停靠的那个小海湾登陆。他是一个美国水手,从停泊在阿皮亚的一艘军舰上开了小差。他说服一个好性儿的当地人,让他搭上一条正要从阿皮亚开往萨福图的独桅纵帆船,后来又坐上一条独木舟在这儿上岸。我不知道他开小差的原因。也许军舰上的生活和种种约束使他感到厌烦了,也许他陷入了困境,也许是被南太平洋和这些富有浪漫色彩的岛屿深深吸引住了。这些场所时而会奇怪地把一个人迷住,随后这个人就发觉自己好像一只落到蜘蛛网中的苍蝇一样无法脱身。可能他身上有处软弱的地方,这些青山碧海以及和风一下子就拿掉了他身上那股北方人的劲头,就像大利拉取走了那个拿细耳人的力气一样。不管怎么说,他想躲藏起来,他觉得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偏僻角落里待到他那艘军舰离开萨摩亚,管保万无一失。


    “小海湾边有一所茅屋,他正站在那儿,不知究竟该朝哪个方向走的时候,一个年轻姑娘走了出来,请他进屋。他几乎听不懂几句本地话,而那个姑娘同样对英语也几乎一无所知。可是,他完全明白姑娘笑容的含义和那优美的手势,就跟着她走进屋子。他在草席上坐下,那个姑娘把几片菠萝拿给他吃。谈到红毛,我只能根据传闻,但是我在他们最初相遇的三年后见到那个姑娘,那会儿她几乎还不到十九岁。你简直无法想象她是多么娇美。她具有木槿那种热烈奔放的气度和色彩绚丽的风姿。她个子很高,身材苗条,有着她那种族的清秀的容貌,两只大眼睛宛如棕榈树下的两汪宁静的水潭;她的头发又黑又鬈,垂在背后,头上戴着一个用香气扑鼻的花儿编织的花冠。她的两只手也实在可爱,样子那么小巧,手指那么纤细,看了叫你的心弦一下子抽紧了。在那些日子里,她动不动就发出笑声,她的笑容欢快得简直叫你的膝盖发颤。她的皮肤就像夏天一片成熟的麦田。天哪,我哪能描写得出她的模样?她实在美得好像天上的仙女。


    “这两个年轻人,姑娘十六岁,小伙子二十岁,一见钟情了。那是真正的爱,不是那种出于同情、共同兴趣或彼此理解的爱,而是纯净的爱,朴素的爱。那是亚当在乐园里一觉醒来,发现夏娃两只水汪汪的眼睛正凝视着自己,心里对她怀有的爱。那是让动物相互吸引、也让神灵彼此亲近的爱,那是把人世化为奇迹的爱,那是使生命具有丰富含义的爱。你大概从来没有听到那个头脑聪明、愤世嫉俗的法国公爵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儿:在一对情侣中,总是有一个去爱对方,而另一个去接受对方的爱。这是一个严酷的事实,我们大多数人都只好甘心表示接受。可是偶尔,也会出现两个人同时去爱、也被对方所爱的情形。那时,你就可能认为太阳真像约书亚对以色列人的上帝祷告时那样,停在空中不动了。


    “就连到了现在,经过这么多年以后,一想到他们两个人,那么年轻,那么美丽,那么纯朴,一想到他们的爱,我心头就突然感到一阵剧痛。我的心被一下子撕裂了,正如某些夜晚,我看到清朗无云的天空中,一轮明月照耀着环礁湖,就感到撕心裂肺一样。每逢我凝神静观完好浑成的美,总叫我心里万分痛楚。


    “他们都是孩子。她善良,可爱,体贴。我对红毛一无所知,但是我总认为,不管怎么说,当时他是真诚坦率的。我也认为他的心灵跟他的身体一样美丽。不过,大概他跟天地产生初期树林里的生物一样,也没有复杂的心灵。那时候,他们用芦苇做成笛子,在山涧里沐浴洗澡。那时候,也许你还可以看到小鹿跟在长着胡须的马人背后,飞跑过林中空地。心灵是叫人苦恼的玩意儿,一旦人的心灵得到发展,他就失去了乐园。


    “噢,红毛来到岛上的时候,这儿刚刚发生过一场时疫,那是由白种人带到南太平洋来的,岛上三分之一的居民都死掉了。那个姑娘似乎失去了所有的近亲,当时她寄居在一个远亲家里。那户人家有两个干瘪的老婆子,弯腰曲背,满脸皱纹,还有两个年纪轻些的女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小男孩。红毛在那儿待了几天。可是,也许他觉得那儿离海岸太近了,有可能碰到白种人,那样就会泄露他的藏身之处。也许这两个相爱的人无法忍受同别的人待在一起,弄得连在一起欢聚的一点儿时间也没有。一天早晨,他们两个人出发了,带着属于姑娘的几样东西,沿着椰子树下的草径朝前走去,最后来到你所见到的那条小河前。他们必须穿过你刚才走过的那座桥,那个姑娘看到他感到害怕,欢快地笑起来,便握着他的手走到了头一根树干的尽头,随后他失去了勇气,只好又走回去。他不得不脱下身上所有的衣服,再来冒一次险。姑娘把他脱下来的衣服顶在头上,带过河去。他们就在对岸的一所空茅屋里住了下来。我不清楚究竟是姑娘对这所茅屋拥有什么主权(土地使用权在岛上是一件相当复杂的事儿),还是屋主在时疫期间死去了。反正谁也没有提出异议,这所茅屋就归他们所有了。他们的家庭用具只有供他们睡觉的几条草席,一片破镜子,还有一两个碗。在这个舒适宜人的岛屿上,这样几件东西就足以开始居家过日子了。


    “据说幸福的人儿是没有历史的,幸福的爱情当然也是如此。他们整天什么都不做,然而白昼似乎仍显得太短。那个姑娘有一个本地的名字,但红毛叫她莎莉。红毛很快就学会了当地那种不难掌握的语言,经常在席子上一连躺上好几个小时,而那个姑娘则在一旁欢快地跟他说个不停。他是一个寡言少语的小伙子,也许他的头脑不够灵活。他一刻不停地抽着姑娘用当地烟草和露兜树叶给他卷的烟卷,察看着姑娘用灵巧的手指编织草席。有些当地人经常跑到他们的住处,长篇大论地讲述岛上从前遭受部落战争的骚扰时发生的那些故事。有时候,他跑到堡礁那儿去钓鱼,把满满一篮子色彩鲜艳的鱼带回家来,有时候,他晚上也提了灯笼去抓龙虾。小屋四周生长着许多大蕉,莎莉拿来烘烤后用作他们简单的膳食。她会把椰子做成美味可口的食物,而小河旁边的面包果树也把果实提供给他们。每逢遇到什么节日,他们就宰一头小猪,放在火热的石头上烘烤。他们一起在小河里沐浴洗澡;到了黄昏,便在环礁湖上划桨泛舟,他们划的是装着舷外铁架的独木舟。大海一片湛蓝,在红日西沉的时候,泛出一片紫红色,宛如荷马史诗中所描写的希腊大海的景象。但是环礁湖的颜色变幻无穷,时而现出浅绿色,时而化成紫蓝色,时而又泛出鲜绿色。夕阳瞬间又把水面染成明亮的金黄色。接着依次现出了珊瑚红、棕、白、粉红、红、紫等颜色,形状千奇百怪。这片湖水仿佛是一座充满魔力的花园,而穿梭来去的鱼儿则好像一群蝴蝶。它神奇非凡,宛如仙境。珊瑚之间都是白沙铺底的水潭,这儿的海水亮闪闪的,清澈见底,真是一个洗澡的好地方。于是在苍茫的暮色中,他们既凉爽又快活,手拉着手,踏着柔软的草径,漫步走回小河对岸。这时椰子树中间响起一阵八哥鸟的吵闹声。随后夜晚降临了,浩瀚的天空闪着金光,看上去似乎比欧洲的天空更为广阔,和风徐徐地吹过大门敞开的小屋,漫漫长夜又总是显得太短了。她十六岁,而他只有二十岁。晨光悄悄地从小屋的木柱之间透了进来,察看着这两个在彼此的怀抱中安睡的可爱的孩子。太阳藏在破破烂烂的大蕉树叶背后,免得打扰他们,但不一会儿,又调皮捣蛋地投来一线金光,宛如一只波斯猫伸出爪子,落在他们的脸上。他们睁开惺忪的眼睛,面带笑容地迎接另一天的到来。一个个星期渐渐延长成了一个又一个月,转眼一年就过去了。他们似乎彼此相爱得———我不大愿意说十分热烈,因为激情本身总带着一丝忧伤,含有一点酸楚或痛苦,倒不如说,他们彼此相爱得像他们头一天相遇时那样全心全意,那样纯朴,那样自然。他们那天乍一见,就明白神灵附在了他们的身上。


    “如果你当时去问他们,我相信他们一定会认为,他们的爱情不可能会有终止的一天。我们不是知道爱情的基本要素就是相信爱情本身是不朽的吗?然而,说不定在红毛的心里,已经播下了一颗十分微小的种子,红毛自己并不知晓,那个姑娘也根本没有想到,但是到了适当的时候,这颗种子就会生根发芽,变成厌倦。因为有一天,小海湾旁的一个当地人告诉他们,在海岸那头不远的锚地上停着一艘英国捕鲸船。


    “‘哟,’他说,‘我不知道能不能拿些干果和大蕉去换一两磅烟草。’


    “莎莉双手不知疲倦地给他用露兜树叶做的烟卷抽起来味道不错,也够浓烈,但仍然不能叫他满意。他突然渴望吸到真正的烟草,那种强烈、难闻、刺鼻的烟草。他已经有好几个月没有抽上一斗板烟了。一想到板烟,他就口水直流。你也许会认为,莎莉可能会预感到某种灾祸而设法对他加以劝阻,但她的整个身心都完完全全地被爱情占据了,压根儿没有想到世上会有什么力量能把他从自己身边夺走。他们一起到山上去采了一大篮野橘子,皮色青绿,但甘甜可口,汁液充足。他们又在小屋周围摘了一些大蕉,从树上采了一些椰子、面包果和杧果。他们一起把这些果实抬到小海湾边,装到一条摇摇晃晃的独木舟上。随后红毛和那个把捕鲸船的消息带来的土著小孩就向着堡礁外面划去。


    “这是她最后一次看到他。


    “第二天,那个男孩独自回来了。他成了一个泪人儿。下面就是他说的事情经过。他们划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到了那艘捕鲸船旁边。红毛招呼了一声,有个白人朝船外看了一眼,就让他们上船。他们把随身带来的水果都拿上船去,红毛把水果堆放在甲板上。那个白人和红毛交谈起来,他们似乎达成了什么协议。有一个人跑到甲板下面去把烟草拿来。红毛立刻抓了一些,点着了烟斗。孩子模仿着红毛兴味盎然地从嘴里吐出一大串烟雾的样子。后来,他们对红毛又说了几句话,红毛便走进船舱。孩子从敞开的舱门口好奇地朝里张望,看到他们拿出一瓶酒和几个酒杯。红毛又是抽烟,又是喝酒。他们似乎在问他什么事儿,他摇摇头,笑了起来。最初跟他们说话的那个白人也笑了起来。他又给红毛的杯子里倒满了酒。他们继续一边交谈,一边喝酒,不久,孩子对眼前这种无关紧要的景象感到厌倦,便在甲板上面蜷缩起身子,睡着了。后来有人把他一脚踢醒了,他马上跳起身来,发现捕鲸船正在缓缓地驶出环礁湖。他看到红毛仍然坐在桌旁,脑袋沉重地枕在两只胳膊上,睡得正酣。他朝红毛走过去,想把红毛唤醒,但是一只粗暴的手抓住了他的胳膊,有个人满面怒容,嘴里说着他听不懂的话儿,指着舷侧。那个孩子对着红毛大声叫嚷,但是转眼之间,他已经给一把抓住,扔出船去。他无可奈何,只好绕个圈子,朝独木舟游去,独木舟已经漂开了一小段距离,他把独木舟推到堡礁旁边,爬了进去,一路哭哭啼啼地划回岸边。


    “发生的事情已经相当清楚。那艘捕鲸船,由于水手开小差或生病,正好缺乏人手。红毛上船的时候,那个船长就要他签约受雇;遭到红毛拒绝后,船长就用酒灌醉了他,把他劫走了。


    “莎莉悲伤得死去活来。她哭叫了整整三天。那些当地人竭尽全力地安慰她,但无法让她得到一点儿慰藉。她什么也不肯吃,后来困乏得一点力气也没有了,就陷入了阴沉淡漠的境地。她成天待在小海湾边,凝神望着环礁湖,满心希望红毛好歹会设法逃回来,但是白费心神。她坐在白沙滩上度过一个又一个小时,泪水顺着脸颊不住往下流淌。到了晚上,她拖着疲惫的身子过了小河,回到那所她曾在里面度过幸福时光的小屋。在红毛来到海岛之前跟他一起生活过的那些人,都希望她再回到他们那儿去,但是她不肯回去,她确信红毛仍会回来。她要让红毛在当初离开她的地方找到她。四个月后,她产下了一个死婴。那个在她分娩期间前来照顾的老婆子就留下来陪她住在小屋里。她失去了生活中所有的欢乐。如果她的痛苦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了,其实那只是转变成了一种难以消除的忧郁而已。这些当地人的感情,尽管十分强烈,但也十分短暂。谁也不会想到,竟在他们中间发现一个对于爱情如此忠贞不渝的女人。她认为红毛早晚会回来的,从来没有失去这种坚定的信念。她时刻留神等着他,每逢有人走过那座用椰子树干做成的独木小桥,她总要抬头察看。说不定终于是他回来了。”


    尼尔森不再说下去了,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结果她怎么样啦?”船长问道。


    尼尔森苦笑了一下。


    “哦,三年以后,她又结交了一个白人。”


    船长发出一阵洪亮的嘲讽的笑声。


    “她们一般都是这样。”他说。


    那个瑞典人痛恨地朝他看了一眼。他不明白这个臃肿肥胖的汉子为什么会引起他如此强烈的嫌恶。可是,他无法集中思想,发觉自己的脑海里充满了对以往的种种回忆。他又回到了二十五年前。那时候,他对阿皮亚和那儿的痛饮豪赌、淫逸放荡的生活心生厌倦,初次来到这个岛上。他身子有病,只好甘心放弃原来那种充满远大抱负的生涯。他断然把名扬天下的所有希望都置诸脑后,安心知足地想过上可怜的短短几个月保养身体的日子,那就是他所指望活到的时间。他寄居在一个混血商人那儿,这个商人在几英里外的海边村子旁开了一家店铺。有一天,他漫无目的地沿着椰子树丛中的草径走去,偶然看到莎莉居住的那所小屋。那个地方的美好景色真使他销魂荡魄到了几乎痛苦的地步,接着他又看到了莎莉。莎莉是他一生所见过的最娇艳可爱的女子。她那两只极为动人的黑眼睛里的悲伤神色使他格外震动。卡内加人是容貌俊美的种族,在他们中间,美人并不稀罕少见,但那是形体匀称的动物的美,缺乏内在的精神。可是莎莉那双哀伤的黑眼睛却神秘莫测,让人感到一个正在探索的心灵的复杂难解的痛苦。那个商人对他讲了这个故事,叫他十分感动。


    “你觉得他还会回来吗?”尼尔森问道。


    “当然不会。嗨,要到两三年后才会给全体船员结清工资,那会儿,他早就把这个姑娘忘得一干二净。我敢说,在他刚刚醒来,发现自己遭到劫持的时候,他一定气得要命,哪怕他找哪个人打一架,我也不会感到奇怪。可是,他仍然得苦笑忍受。我猜要不了一个月,他就会认为,自己脱身离开海岛,倒是他一生当中最大的幸事。”


    不过,尼尔森始终无法忘掉这个故事。也许因为他身子有病,虚弱无力,他总要想到红毛那身体健康、容光焕发的样子。他自己生得难看,模样寒碜,因而特别看重别人的美好姿容。他从来没有狂热地陷入情网,当然也从来没有受到别人的痴迷眷恋。那对年轻男女彼此的吸引带给他一种特殊的喜悦。他们的爱情具有那种难以形容的绝对的美。他又跑到小河畔的那所小屋那儿。他既有语言的天赋,又有奋发的决心,惯于用功学习,他已经花了不少时间来学当地的土话。他的老习惯总改不了,他正在为一篇论述萨摩亚语言的文章搜集材料。跟莎莉住在一起的那个干瘪的老婆子请他到小屋里去坐坐,又端出卡瓦酒来请他喝,拿出烟来给他抽。老婆子很高兴,有人可以闲聊。老婆子说话的时候,他就望着莎莉。她的模样使他想起那不勒斯博物馆里的那座普赛克雕像。她的眉眼具有同样清晰纯净的线条,尽管她已经生过孩子,但她仍然保有处女的容颜。


    他见过莎莉两三次以后,才促使她开口说话。而她开口说话,也只是为了问他是否曾在阿皮亚见过一个叫作红毛的汉子。红毛已经失踪两年了,但显然她仍旧时刻想着他。


    没有多久,尼尔森就发觉自己爱上她了。如今只是凭着自己意志上的努力克制,他才没有每天都跑到小河边上去。他不跟莎莉在一起的时候,仍然始终想着她。一开始,他把自己看作一个垂死的人,只求能看看她,偶尔能听她说说话儿,这样的爱使他得到一种微妙的幸福感觉。他为这种爱的纯洁而欣喜若狂。他对莎莉并没有什么要求,只想有机会在这个举止优雅的人周围编织一张充满美好幻想的网。可是,野外的空气,稳定的气温,充足的休息和简单的饭菜,开始对他的身体产生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夜晚,他的体温已不再攀升到那么惊人的高度,他不大咳嗽了,体重也开始增加了。六个月过去了,他没有咯过一次血;突然他觉得自己有可能活下去了。他曾仔细研究自己的病情,心里开始产生了希望,觉得只要极其小心注意,他就可以阻止病情的发展。这使他兴奋得不禁又对未来抱有期望。他制订了一些计划。要再过什么活跃忙碌的生活显然是不可能了,但是他可以在海岛上过日子,他那点微薄的收入,在别的地方过日子不够,却完全可以维持他在这儿的生活。他可以种植椰子树,这样可以使他手脚不闲。他可以请人把他的书籍和钢琴运来。但是他那灵敏的头脑知道,所有这一切,都只是想要掩饰那个让他无法摆脱的欲望而已。


    他要莎莉。他不仅爱她的美貌,而且也爱她那两只忧伤的眼睛后面朦胧的灵魂。他要使她陶醉在自己的激情中。最终他就会使她忘掉过去。他完全沉浸在狂喜之中,设想着自己也可以给她带来幸福。这种幸福,他本来以为再也碰不到了,但如今却极为神奇地出现了。


    他要求莎莉跟他一起生活。莎莉没有答应。他本来就料到莎莉不会答应,所以也并不怎么心情沮丧。他很有把握地认为,她早晚总会让步。他的爱是无法抗拒的。他把自己的愿望告诉了那个老婆子,结果有点意外地发现,她和邻居们早就觉察到他的心愿,都竭力劝说莎莉接受他提出的要求。说到底,所有的当地人都乐于为白种人管家,况且依照这个海岛上的标准来看,尼尔森也算得上一个有钱人了。那个为尼尔森提供食宿的商人也跑来劝莎莉不要犯傻;这种机会是不会再来的,经过这么长的时间之后,她不可能仍旧认为红毛还会回来。那个姑娘的抗拒反而增强了尼尔森的欲望,原来是一种十分纯洁的爱,如今却成了令人饱受煎熬的激情。他下定决心,不让任何东西挡住他的道儿。他搞得莎莉无法得到安宁。最后,由于他的百折不挠,时而发怒,时而恳求,外加周围每个人的劝说,莎莉给弄得疲惫不堪,只好答应了。可是,第二天,当他兴冲冲地跑去看莎莉的时候,他发现莎莉头天晚上已把那所她跟红毛一起住过的小屋烧成平地。那个老婆子跑到他的跟前,怒气冲冲地大骂莎莉,但是他并没有加以理会,这无关紧要。他们可以在小屋的原址上再建起一所带游廊的平房。如果他想把钢琴和大批书籍都搬运到这儿来,一所欧洲式样的房屋确实比较合适。


    于是那所小木屋就造了起来,如今他已经在里面住了好多年,而莎莉也成了他的妻子。不过,经过最初几个星期的销魂陶醉后(在这几个星期中,他因获得了莎莉所奉献的一切而心满意足),他就感受不到什么幸福了。莎莉是出于疲惫不堪才对他做出让步的,而她让步的也只是她并不重视的东西。那个他曾隐约瞥见的灵魂始终没有被他控制。他知道莎莉一点也不爱他。她仍然爱着红毛,一直在等红毛回来。尼尔森心里清楚,尽管有他的爱情,他的温存,他的同情,他的大度,但是只要红毛招一招手,她就会毫不犹豫地离他而去。她根本没有想到他的苦恼。他的身心极度痛苦,面对她绷着脸儿抗拒他的那种排斥的样子,他发起了猛攻。他的爱情变</a>得苦涩起来。他对她十分亲切和蔼,想以此来软化她的心,可是,那颗心仍然像先前一样强硬。他装出冷漠的样子,而她根本没有注意。有时候,他发起火来破口大骂,她就默默地流泪。有时候,他觉得她只是一个骗子,那个灵魂只不过是他自己虚构出来的东西,他之所以无法进入她内心的圣殿,是因为那儿根本就没有什么圣殿。他的爱情已成了一座牢狱,他渴望从那儿逃走,但是他就连打开大门———这是唯一需要做的事儿———走到户外去的那点力气也没有。那真是备受折磨,他终于变得麻木绝望了。最后那股激情都消耗完了。每逢他看到她的目光落在那座独木桥上的时候,他心头涌起的已不再是怒火,而是不耐烦了。他们出于习惯和便利而生活在一起,到现在也有好多年了。如今他回想起自己从前的激情,只是一笑置之。莎莉已成了一个老婆子,海岛上的妇女都老得很快。但即使他对莎莉已不再存有一点爱意,他仍然抱有宽容之心。莎莉却对他漠不关心。他只好从他的钢琴和书本中寻求安慰。


    他的思绪使他想要接着把话说下去。


    “如今当我回忆往事,想到红毛和莎莉那种短暂而热烈的爱情时,我觉得也许他们倒应感谢无情的命运,在他们的爱情似乎仍然处于顶点的时候,就把他们拆开。他们固然吃苦受罪,但他们是在容貌俊美的时候吃苦受罪。他们避免了真正的爱情悲剧。”


    “我实在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船长说。


    “爱情的悲剧并不是生离死别。你觉得要过多久,他们俩中间才会有一个感到不再爱了?哦,看着一个你曾全心全意地爱过的女子,你曾觉得她一脱离你的视线,你就无法忍受,心里终于明白,如果从此再也看不到她也无所谓,那才是莫大的痛苦。爱情的悲剧就是冷漠。”


    可是,就在他说话的当儿,发生了一桩不同寻常的事儿。虽然他一直在朝着这位船长说话,但他并不是在跟他交谈,而是把自己的思绪化为说给自己听的言辞,他的眼睛尽管盯着面前的这个人,但却视而不见。然而,如今他的眼前出现了一个形象,不是他看到的这个人,而是另一个人的形象。他好像在对着一面哈哈镜,镜子中的形象不是显得格外矮胖,就是长得惊人。不过,这会儿,情况正好相反,他在这个肥胖难看的老头身上隐约看到了一个年轻小伙子的影子。他很快朝这个老头敏锐地打量了一下。为什么这个人在随意地漫步时正巧来到这个地方呢?他心里猛地一惊,呼吸变得有点急促。他突然产生了一种荒唐的猜疑。他头脑里想到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然而,说不定那就是事实。


    “你叫什么名字?”他突然问道。


    那个船长的脸皱成一团,狡猾地低声笑了起来。这时候,他显得充满恶意,非常粗俗。


    “他妈的已经这么久没有听到这个名字了,连我自己都快要忘记了。不过,三十年来,在这一带的海岛上,人们都一直管我叫红毛。”


    他发出一阵低低的、几乎听不出的笑声,同时他那庞大的身躯不住颤动。那副样子真是令人发指。尼尔森不禁打了个寒噤。红毛却觉得极为有趣,泪水从他那充血的眼睛里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尼尔森倒抽了一口冷气,因为这时候,有个女人走了进来。她是一个当地人,一个外表颇有几分威仪的妇女,身体粗壮而并不臃肿,头发灰白得十分厉害,肤色很深,当地人的肤色总是随着年岁的增长而变深。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宽大长罩衣,薄薄的衣料显出她那肥大的乳房。终于来到了紧要关头。


    她和尼尔森说了几句有关家务的话,尼尔森做了回答。尼尔森觉得自己的声音不大自然,但不知道她有没有听出来。她朝坐在窗旁椅子上的那个男人冷淡地扫了一眼,就径直走了出去。紧要关头出现后又过去了。


    尼尔森一时间说不出话来。他异常震惊,后来他说道:


    “如果你能留下来跟我一起吃点儿饭,我会非常高兴的。就是家常便饭。”


    “大概不行,”红毛说,“我得去找那个叫作格雷的家伙。我把货物交给他以后就要走了。我想明儿就回阿皮亚。”


    “我找一个孩子跟你一起去,给你带路。”


    “那敢情好。”


    红毛费劲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来,那个瑞典人把一个在种植园干活的孩子喊来,告诉他船长要到哪儿去。那个孩子便沿着小桥走去,红毛也准备跟他过桥。


    “可别掉下去了。”尼尔森说。


    “绝对不会。”


    尼尔森看着他过桥,等到他的身影在椰子树丛中消失后,仍然继续望着。接着,尼尔森一屁股坐到椅子上,妨碍他得到幸福的,难道就是这个人吗?莎莉这些年来始终爱着的,并且如此不顾一切地等待着的,难道就是这个人吗?这实在荒唐可笑。他突然感到怒火满腔,产生一种冲动,想要跳起身来,把周围的一切东西都砸得粉碎。他上当受骗了。他们终于彼此见了面,却并不知道。他开始笑起来,神色凄然,他笑得越发厉害,直到变得无法控制。神明跟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而现在他已经老了。


    最后莎莉进来告诉他晚饭已经准备好了。他在她的面前坐下来想要吃饭。他暗自纳闷,如果他现在告诉她,刚才坐在椅子上的那个胖老头,就是她仍然用青春的全部热情思念着的那个情人,不知她究竟会说些什么。多年以前,他给她弄得极不愉快,当他为此而怨恨她的时候,他一定会乐意把这桩事告诉她的。那会儿,他真想去伤害她的感情,正如她伤害自己的感情那样,因为他的怨恨仅仅是出于爱。可是如今,他一点也不在乎了,只是懒洋洋地耸了耸肩膀。


    “刚才那个人来干什么?”莎莉不久问道。


    他没有立刻回答。她也上了年岁,成了一个又老又胖的土著女子。他不明白自己以前为什么会那样狂热地爱她。他曾把自己心灵中所有宝贵的东西都堆放在她的脚下,她却不屑一顾。真是白费心力,完全的白费心力!可是现在,当他望着她的时候,他心里感到的只是轻蔑。他的耐心终于消耗完了。他开始回答她刚才的问话。


    “他是一条纵帆船的船长。他是从阿皮亚来的。”


    “噢。”


    “他给我带来了家里的消息。我大哥病得很厉害,我必须回去一次。”


    “你会去很久吗?”


    他耸了耸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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