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独创性因素
3个月前 作者: 武德沃斯
如果动力心理学将它的关注点局限于本能的过程和习惯的过程,甚至也适当地强调选择因素,那么,它就超不出平常的行为和心理活动的范围,并因而引起这样的疑惑,即这样一种心理学似乎太过于片面化了。毫无疑问,如果我们真要理解人类心理的工作原理,我们就必须理解那些确实有智慧的人的工作方式,如莎士比亚、牛顿、贝多芬、拿破仑等等,他们都属于人类活动的不同领域中的原创天才。发明、发现、艺术创作、独立的思考和行动等等,这些都被认为是智力的特殊标志。因此,我们就必须努力地去理解它们。
天才的伟大成就,只能间接地从远处加以检验,因为伟大的创造性活动不可能直接摆在心理学家的眼前供他观察。即使一个天才人物转而成为一个心理学家,他也将发现很难抓住他那创造性的伟大时刻,因为在那样的时刻,他被他的思想的脉动带向远方,不可能停下来对他的思想的脉动进行心理学的观察。真正天才的活动,同样也是很难进行内省的。所以,我们至多只能从高度入迷的投入来想象创造性的思维,这个高度入迷的投入状态似乎就是真正创造性的活动的典型特征。牛顿将他自己的手表,而不是别人给他带来的鸡蛋放入锅中蒸煮准备做午餐,高斯连续很多个小时一头扎进他的数学演算之中,乃至于有关家人的悲痛消息也不能吸引他的注意——且不管这些说法是否在事实上是真的——都可以被看作高度原创性的思想状态的典型特征。原创性思想状态的另一个典型特征,经常在作家和作曲家的创作活动中被证实,那就是在他们创作作品的某些特殊的时间,其创作的惊人速度。他们的创作活动可能要花费很长时间才能开始,但是一旦开始了,其作品就行云流水般快速生成。伟大天才们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特点是其成果的数量:几乎所有真正伟大的画家,或是作曲家、小说家、科学发现者、技术发明者等等,都创作了数量惊人的作品。他们的如此的勤勉,正指明了在他们内心存在的强大的驱力。
另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情是,每一个天才都有他自己特殊的创作领域。其中有些人在两个相关的领域中都表现出创造性,如绘画和雕塑,甚至是军事和政治、物理学和数学等等。有些时候,一个在某一领域中拥有创造性的天才,还在另外一个完全无关的领域中做出有趣的虽然未必真正重要的贡献来,如歌德的颜色理论、恺撒关于语法的作品等等。有史以来的伟人们,都是因一种或者至多两种相关类型的成就而闻名,这一点真的非常值得注意。这个事实可能意味着天赋的专业化。或许我们应该相信,天赋真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专业分化的。或许,莎士比亚永远也写不出培根的作品,培根也永远写不出莎士比亚的作品,因为他们的天赋存在于不同的方向上。然而,独创性天才经常在不止一个领域内表现出独创性,而他没能在不止一个领域有高水平的成果,主要是因为缺乏时间。一名初学者可能在态度上有独创性,但在成就上却未必有独创性。一个人在能够为一门科学或艺术做出重要贡献之前,必须先占有该领域已经存在的材料。这一点可以很容易从任何一门科学或艺术的历史中得到说明。伟大的艺术家从来不是偶然地出现的。从艺术的历史如希腊戏剧史、哥特式建筑史、现代音乐史</a>等等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个发展的过程,即从开端时的粗糙、简单,到程度越来越高的复杂性、丰富性、精致性的发展,其中每一个创造性的艺术家都将自己的工作奠基于他的直接前辈的作品之上,直到最后似乎达到了一个限度,于是兴趣便开始转向该门艺术的某一新的风格或形式之上。在科学和发明中,这种情况甚至更加明显:不管一个人的心灵如何具有原创性,他也必须以他的前辈积累下来的成就为基础,才能有所创造。
在伟大天才的传记中凸显出来的另一个事实是,他们的独创性的高峰都出现在他们生命的早期年龄段。亚历山大在他33岁时完成了其惊人的伟业。恺撒在经历了一段作为政治家的成功生涯之后,在相对少见的40岁这样高的年龄时另辟蹊径成为一名军事天才。拿破仑在27岁时成为法国军队的首领,而且,他的一生中最成功的战役都是在随后10年内完成的。牛顿在30岁时出版了他最具独创性的作品之一《光与颜色的新理论》。赫尔姆霍茨最伟大的作品在他35岁时出版。贝多芬在他34岁时创作了《第三交响曲》,36岁时创作了《第五交响曲》。莎士比亚在大概27岁时开始创作剧本,30岁时完成了《罗密欧与朱丽叶》,35岁时完成了《尤里乌斯·恺撒》,37岁时完成了《哈姆雷特》,并在40岁时完成了他几乎所有的作品。达尔文的伟大想法在他大约25岁时就已经在他的脑海中成型,虽然他此后花费了20年的时间将这个想法发展成理论并公开发表。在他们伟大思想的早期阶段,这些例子并不是例外。我们倾向于认为伟大的人都是上了年纪的人,因为他们的画像大多是在他们的名声确立之后塑造的。但是,他们最具独创性时的画像应该显示他们为年轻人,他们的年龄成熟到足以吸收前辈的成果,但还没有成熟到显老乃至于失去青年的热情和灵活性。
在远观天才们的过程中,如果说还有什么其他值得注意的事实,那可能就是每一个天才在其特定领域内的非凡敏锐的感知能力。牛顿发现万有引力——不管那个苹果落地的传说是否曾真的发生过——根本上在于他对月球围绕地球的运动中的一个因素,即下落这个因素的敏锐感知。一方面,月球看起来并不是在向地球下落,因为它总是与地球保持相同的距离。另一方面,它的运动惯性应该使它按照直线的方向向前运动,而它的运动从这个直线方向发生的朝向地球方向的偏离则是一种下落,并被牛顿正确地认识为下落的一种特殊情况。所有的独创性的发现,大概都能与此相似地被解说为是敏锐的感知活动。如果你带着这样一个目的去重读恺撒的《恺撒战记》,即试图通过阅读获得对恺撒的天才的洞察,那么,你定会被书中频繁使用的“恺撒注意到了”这个或那个的叙述所触动——确实,他所注意到的,都是有关情境中的关键因素,从而使他能够掌控局面。根据拿破仑自己的说法,他习惯于在没有制订计划之前就投入战斗,因为他相信,战事发生的过程会呈现某种战局,而这个战局,他能够立即知觉得到并被他利用,从而获得胜利。一个画家或一个诗人的优点就在于,或至少可以说通常都在于,他对于形式或颜色,或是某一情境的感伤特质和戏剧性的敏锐的观察力。
有很多人试图从不同的方面去发现天才的根本的标志性特征,例如叔本华从“艰苦努力的无限能力”及与自我追求相对立的“完全的客观性”出发,歌德从“对真理的热爱”出发,威廉·詹姆斯从“以异常的方式进行感知的能力”出发,等等。他们的这些努力似乎假定了一个前提,即天才具有某种普遍性的特征。然而,他们关于天才的普遍性假设却是错误的。所谓天才就在于或至少是在于:感知和处理某一特定种类事物的非常高级的先天能力,而这些事物的种类应该与个人天赋所包含的特定爱好不属于同一类。天才人物对这类事物的自发的兴趣、他对这类事物的快速而透彻的理解、他对这类事物的熟练的处理、他对这类事物的专心致志的投入乃至于完全忽视生活中更常见的那些兴趣、他处理这类事物的非凡的毅力和勤勉,以及他因此而获得的多产的成果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表达同一个特质,只是其说法不同而已。对一个事物的持续关注意味着从中发现了什么,对一个事物的兴趣意味着理解它的能力,对一个事物的掌握意味着对它的理解,专心致志的投入意味着兴趣、意味着正在取得进展,见于天才人物的那种类型的勤勉意味着对一个事物本身的兴趣、意味着对一个事物的理解和掌握。天才人物的勤勉,其背后的驱力,并不是如饥饿、性欲、竞争等这一类的驱力——虽然这一类驱力或许也为他的勤勉提供了诱因;相反,这种驱力应该在他的创造活动本身中寻找。简而言之,所谓天才就是这样的个人,他对现实世界的某些特定的方面特别地适应、特别地敏感。与现实世界的这些方面的接触,唤起了他的敏感的反应活动。他对这些方面的反应是完全自然的,就像狮子一看到猎物就扑向它一样地自然。换句话说,在这里,我们关于天才的讨论,无非是前面在有关先天能力的讨论中所坚持的那个原则的一个清晰的具体实例而已。这个原则就是:感知的趋势不需要外在于它们自身的某种驱力,每一个感知的趋势自己构成了自己的驱力,就像本能的猎捕趋势自己构成自己的驱力一样。儿童对各种事物感兴趣,主要不是因为这些事物的实用价值,比如说把这些事物作为获得某种外在目的的手段,而在于这些事物本身。儿童总是充满好奇、喜欢游戏。他对一个事物感兴趣是因为他对该事物有所反应。天才在处理某些种类的事物方面,在他的内心亦具有类似儿童的这种能力,并达到了不同寻常的程度,因而能够以与常人相比长久得多的时间保持着对这类事物的好奇心和游戏式的探索性。正如人们常说的那样,天才们的创造活动,尽管费力艰辛,但他们的活动,与其说是在工作,还不如说是在游戏。这个说法意味着,他们的创造活动是由这种活动自身的内在兴趣推进的,而不是由来自这种活动之外的某种驱力推进的。
关于天才和他们的伟大的独创性,就说这么多。现在,我们转向普通人,甚至是转向动物,并探问,在他们的行为中,独创性因素是否也存在并起着作用。回顾前面关于学习过程的考察,我们发现,任何动物,但凡能学习的,都不缺乏独创性,因为学习过程产生新的机制,产生那种既不是由天性提供的,也不是由先前的学习经验提供的全新的机制。所以,在学习一种新的反应时,其中就包含独创性因素,通过这个学习过程,学习主体也就获得了一些新的东西。习得反应的新颖性,可以表现为一个旧的反应活动与一个新的刺激之间建立起连接关系,这里所谓新的刺激,是指在学习之前不能引起这种反应活动的那些刺激。因此,甚至是条件反射和消极适应,其中也含有独创性因素。习得反应的新颖性,也可以表现为多个反应活动联合成一个新的复合活动,如我们前面特别在打字和发电报等运动技能的习得中所看到的那样。最后,习得反应的新颖性还可以表现为对某一情境中的某些特征的某种特殊的反应敏感性。这些情境特征在学习之前是不能单独引起反应的,而必须相互联合构成复合刺激才能引起反应。在这些情况中,独创性表现为分析的形式,与在前面讨论的情况中独创性表现为综合的形式相对应。
这里讨论的这些情况中揭示出来的独创性,具有一定的限度。在这里,独创性虽然构成对天生能力的补充并带来新的东西,但它不是绝对超出天性的,因为很显然,正是天性提供了建立新反应的可能性。天生能力是由天性现成地提供的,而习得能力则是以学习能力的形式提供的。再者,独创性也不可能引导我们绝对地超出实际呈现给我们的世界的范围。我们通过学习而获得的,乃是对世界的新的适应性调整,是对现实世界的某些特殊方面的知觉能力,是以某种特定的方式操作现实世界的能力。我们知道,甚至像发电机、电话机等等这些由人生产创造出来的机械产品,它们也要利用自然的材料和力量。而且,尽管有其人为性,它们毕竟是自然的存在物,它们的活动毕竟是自然的过程。与此相一致,人类生产创造这些机械产品的那种发明活动,也是一种自然的过程,是对自然世界的一种适应性调整。你所拥有的执行某一技能性活动的能力,可以追溯到你学习这种活动的时候,而你对这一活动的学习,可以很恰当地被认为就是你所拥有的这种能力的起源。但是,这个起源却不是绝对的起源,因为,一方面,它是你的自然趋势和能力的演变,另一方面,它也是对环境条件的一种反应。简言之,它是你与环境之间的一种交互作用,并给予你的天性以一种对外在自然的新的适应性调整。在这个意义上说,甚至天才的独创性也不是绝对的。
如果说学习是完全被动性的或接受性的过程,如通常被人们认为的那样,那么,虽然新奇的事物仍然会在个人的经验中出现,但是,他却很少能关注他自己在引起这些新奇事物的过程中的作用,乃至于我们也就几乎不能说在他的学习中有什么独创性的因素。然而,事实是,学习乃是一个反应的过程,而且,在学习中所学会的东西,乃是学习者自己产生出来的反应。这在运动活动的学习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因为我们所学习的活动并不是从外部接受过来的,并不是从外部强加给我们自己的,而是在面对作用于我们的刺激时以做出这种活动的方式来回应刺激,并通过做出这种活动而学会这种活动的。相比之下,在对事实的感知和学习中,学习者的积极作用不那么明显。实际上,正是对这种情况的考虑,以及对运动活动的学习的排斥,才导致哲学家们将学习设想为一个纯粹接受性的被动过程。但事实上,知觉同样也是一种反应活动,就像运动活动是反应活动一样。这在上一章提到的有关两可图的情况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其中,两个相互交替的知觉结果,是由同一个刺激引起的。两可图以一种特别惊人的形式将知觉反应的这种多变性表现出来了,但是,对任何一个不是完全熟悉或不是完全清晰的对象的知觉,都会表现出这同样的多变反应的现象。而且,注意力从一个复杂呈现的情境中的一个特征向另一个特征上转移,也是多变反应的一例。因此,知觉完全可以被称为反应。而且,在任何时候,当一个新的知觉结果形成、一个新的观念获得时,独创性便进入其中,就像当一个新的运动活动添加到我们的天生能力之上时独创性也就随之进入其中一样。思想观念不是老师传达给我们的现成的东西,而是我们必须自己去形成的反应模式。牛顿作为原创性的天才,在没有外来帮助的条件下独立地领会到月球的公转是朝向地球的一种下落。随后,他向他同时代人指出了情境中的引发他以这种方式进行知觉的那些因素。他的同时代人由此受到指引也以同样的方式来知觉月球的公转。这就像一个人在船上看到了远处的一片船帆并指给他的同行旅伴看,而他的同行旅伴因为受到帮助也能自己看到那片船帆。独创性因素在发现者的表现中占有更大的成分,但在一定程度上,它也存在于所有那些能够——或者哪怕是在接受外界帮助的条件下能够——打破既定的反应模式,并采用新的反应模式的人当中。
普通人按部就班地执行他的日常工作,很少能显示出独创性。由于周围环绕的事物绝大多数都是早已熟悉的,所以他以一成不变的旧有的方式来感知它们,或像他习惯的那样干脆忽视它们。他以他已经学会了的常规行为去满足对他的常规要求。即使他面对的事物有几分新颖,他也会把它们当作熟悉的那种类型的事物,而对它们的新奇之处毫无反应;即使因为某种原因而导致他要面对的情境是新的,他也会尽最大努力以旧有的反应方式度过。对他而言,生活是由惯性引导着的,而且,随着他逐渐变得相当好地适应了环境之后,惯性也就能够引导他的生活顺利地进行。然而,即使是对于这样一个人而言,仍然有一些独创性的余烬潜伏在他身上,时机成熟时便能够死灰复燃。如果我们要问,有利于唤醒独创性因素的条件是什么,那我们在如下格言中就能找到一个广为接受的答案:“需要乃是发明之母。”广义上讲,“发明”包括所有形式的独创性行为。这个格言的要义在于,按部就班的工作程式是没有任何阻力的,只有在需要的刺激下才有可能偏离这个程式。为了回复到为我们所偏爱的那惯常的表达模式,需要就构成了独创性活动的驱力。这个格言可以被当作动力心理学的定律之一,以下就从这个角度来检验一下这个格言。
任何格言都只具有部分的真理性,所以我们不应该期望从一个格言中找到全部真理。这里的情况也是一样。需要一定不能太极端、太严格,这是因为,如果需要太极端、太严格,那就只能采用按部就班的旧的程式化反应,而不允许自由发挥。在极端严格的需要之下,一个人宁可回归本能也不愿进行发明。通常说来,发明都要求有一定程度的闲暇、一定程度的免于直接危险的自由。
使发明得以诞生的需要,通常也不是纯粹外在的需要。或许我们应该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存在纯粹外在的需要。因为,对于任何一个人而言,除非他拥有生活下去的意愿,除非他在自己生命的内部拥有各种不同的需要和趋势,否则,外在的要求和剥夺对他来说也就都是无关的了。能够驱动一个人去行动的,主要是他自身的需要或趋势。而需要中涉及的外在因素,则表现为内在趋势追求实现的过程中的障碍因素。无论对于一个人而言还是对于一只动物而言,只有当指向于某个完成反应的驱力已被唤醒,但通向这个完成反应的进路又被阻断时——当然这里必须对探索反应和尝试与错误的过程留有余地,实现独创性行为的条件才会出现。
正如前面已经指出过的那样,独创性的行为尤其需要有它的驱力,因为独创性的行为与按部就班的程式化行为是恰恰相反的。而为独创性行为提供驱力的趋势,在一些作者看来,必须由人类和动物共有的某种强烈的原始本能来提供。在他们的观点中,危险、作为节省型需要(economic need)的饥饿、竞争以及性冲动等等,最常被认定为这种原始的动机力量,其中的任何一个当然都可以给趋势提供驱力。然而,如此限定这种可能性是没有理由的。给趋势提供驱力的动机力量,可以是个人经验中添加到原始本能力量之上而形成的任何动机力量之一。而且,正如天才向我们显示的那样,这种动机力量也可以是对于对象的兴趣。高斯如此专注于他的数学发现以至于忘了饥饿,又对朋友的请求置若罔闻,对此,我们不可能相信他是被饥饿、竞争或性欲冲动等驱动而如此的,或者说,他不可能是因为受到除了对他正在做的事情的兴趣之外的任何东西所驱使而如此的。普通人以卑微的方式投入劳动,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一点已经受到充分的支持。驱力可以是任何导致行为活动的趋势,这个趋势,一旦被激起但又不能立刻得到满足,那么,它就会持续处于觉醒的状态以为其他机制提供动力。任何遭受阻碍的驱力,都可能会引起独创性的活动。
因此,引起独创性活动的条件,就包括一个指向某种结果的被唤醒的趋势和这个趋势所遇到的阻碍。如果我们知道了克服障碍的活动形式和在活动中显示的独创性因素,那么,我们就应该对相对卑微的、简单的独创性活动用实验加以检验——因为只有这样相对简单的活动可以接受实验的控制,而复杂的创造性行为,如前所述,只能远距离地加以间接的检验——并希望经受如此检验的结论,同样可以适用于更高级的独创性的表现。之所以应该这么做,是因为卑微的例子和高贵的例子,就其过程的形式而言,很可能是一样的,其不同之处在于运用的领域,而不是活动的形式。
这样的实验已经做过不止一次了。实验以解决问题的形式进行设计,其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应该足够困难,从而形成真实的问题,但问题又不能太难,乃至于问题的解决需要太长的时间。实验问题的选择取决于以下两个方面,即一方面是对问题解决之成功的客观测量的渴望,另一方面是对成功解决问题之过程的值得信赖的内省。问题最好是那种需要一些直接的运动活动才能解决的问题,因为这样的问题与那种需要单纯的观念活动才能解决的问题相比,无论是对过程的内省还是对成功的客观测量,都相对较容易。当然,针对后一类问题设计的实验也得到了相同的结论。
鲁格(Ruger)[1]的实验选择机械迷宫(mechanical puzzles)作为问题来解决。将一个对被试来说很陌生的迷宫放在他手里,同时提供给他关于如何解决迷宫问题的指导语,但不再有其他的任何帮助,除了可以向他保证说迷宫一定是有解的。在这个实验中,人类被试面临的问题情境与迷笼中的动物所面临的情境是相类似的。只是为人类被试设计的迷宫更加困难而已,从而与人类相对于动物而言的更高级的能力相匹配。实验证明,在很多例子中,人类被试的反应都与动物的反应惊人地相似。他立即进行操作,这样或那样转动迷宫,检查迷宫的这个部分或那个部分,遵循检查过的部分给出的提示。当第一反应最终遇到盲端而受阻时,被试就会转而追踪另外一条路径。由此,被试经历了从一个尝试到另一个尝试,并同样展示了动物在实验中所展示的多变反应和尝试与错误的原则。在这一系列尝试的过程中,迷宫问题迟早会得到解决,而解决方案通常都出人意料、令被试感到惊讶,他甚至根本就没搞明白自己到底是如何从迷宫中出来的。第二次试验时,他的行为很可能同第一次试验时几乎一样。但是,随着实验的进行,就像在动物实验中一样,经过一系列的试验,无用的反应倾向于被逐渐消除,而带来成功的运动则被保留,其结果就是正确的反应越来越快速地得到执行。
实验的实施通常都含有较此更多的智力过程。被试在第一次偶然解决问题之后,至少会留意他成功地走出迷宫时处于什么位置,并将随后的努力限制于这个位置,从而极大地缩短了后续尝试的时间。当他通过尝试发现一些看似有希望的线索最终被证明会导向盲路时,他也会因为这个发现而满足,并有意地将这些线索消除。他可能对整个迷宫的机制获得了不同程度的洞察。确实,在有些情况下,被试对迷宫的工作原理获得了相当透彻的了解,并因而达到对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一个清晰的概观。他对迷宫的实验模式了解得越多,就越能够利用他的经验来处理随后参加的、具有部分相同原理的其他迷宫。他参与实验的程序越是盲目的和经验主义的,之后他就越有可能遇到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而且,虽然他已明显掌握了迷宫问题,但每次参加一个新的迷宫实验,他都不得不从头开始。
偶尔也会碰到这样的被试,他很少借助于运动活动来解决问题,而是更多地倾向于通过看透迷宫的奥秘来解决它,并倾向于运用源自过去经验的已知原理。尽管这种解决问题的模式有其优越性,但通常情况下不太适用于快速的进程,不如那些通过借助于运动操作解决问题的程序。在这种类型的迷宫实验中,为了快速达到问题的解决,最好的程序是借助于运动活动的操作,同时注意留意各种线索和原理。绝大多数情况下,被试对迷宫情境的掌握会有确切的进展,如有关解决问题的速度突然加快的客观证据所显示的那样,而且,从内省的角度说,这种确切的进展,总是伴有对迷宫的原理或工作方式的新的洞察。
在这种实验情境中,被试几乎总是立即形成关于问题性质的某种试探性的概观理解,也就是形成关于这个迷宫的某种假定,并以此假定为基础进行实验操作。比如说,被试第一眼看到一个迷宫,他立即就以其直觉为基础形成假定,这个迷宫应该可以通过这样那样的办法加以解决,并将他的实验操作完全局限于这个假定的范围内,而不会想到他的初步假定范围以外的其他可能性。在这样的被试完成实验的过程中,很多有趣的事情会发生。比如说,因为他的假定是一个错误的假定,所以,即使摆脱困难的方法非常明显,他也会对这些方法视而不见,好像他根本就看不到这些方法似的。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实验者提示被试说,他可以先形成一个假定,然后再自问,除了这个假定以外,还可能形成其他哪些假定,那么,来自实验者的这个提示,有时就能消除被试的这种盲目性,被试也因而能够在长时间无效努力之后快速找到解决方案。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被试莫名其妙地顽固坚持自己的假定,即使这些假定只会反复不断地导致失败,他也拒绝改变他的假定。显然,这种顽固和缺乏灵活性是独创性的对立面。它会导致被试陷入陈规</a>,只遵循一开始形成的习惯,封闭思维,拒绝进一步的洞察。尽管这种顽固一开始似乎是不可理解的,尽管结果失败了,但它显然可以给被试以一定的安慰,这种安慰无疑就是熟悉事物的舒适和习惯的安逸和顺当。这正如老年人通常都不喜欢新方法一样:即使他们认识到新方法相对于旧方法的优越性,他们依然不喜欢新方法,因为旧方法简易舒适,冒险采用超出旧方法之外的任何新方法,都会带来不舒服和不安全的感觉。顽固性以与此相类似的方式存在于被试身上,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于所有人身上,只是在某些人身上比在其他人身上更加明显而已。这些实验表明,独创性行为的条件之一,在于我们愿意放弃现存的观念,愿意对那些尚未试探过的更多的可能性进行冒险性的探索。
当然,我们不可能给出这样的一些规律,似乎任何一个人,只要遵循这些规律,就一定会表现出创新性。但是,这些实验确也暗示了一些指导性的原理,这些原理对于提高独创性因素的作用效力而言应该是有帮助的。其中之一就是上文刚刚指出的那个原理:努力对那些还没有想到的可能性保持开放的心态。要达到这样的开放心态,有时可以采用如下策略,即首先明确一个人赖以行动的那些假定具体是什么,然后再询问除了这些假定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可能性存在。独创性必然要求,对问题的任何一个反应,都不应该在尚未成熟时过早地变成习惯。
与此相对应的另一个原理,是要对你已经形成的假定逐个地加以检验,并在确认之前将其中无效的假定明确地排除掉,从而限定具体操作的范围。如果说有些人是因为缺乏灵活性而失败,那么,应该说也有另外一些人,他们又太过于灵活,对所有的线索和暗示都完全开放,却也只取得很少的进展,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坚持将其中任何一条线索追踪到底。换句话说,坚持(persistence)这个因素,既可能表现过度而成为顽固(stubbornness),也可能表现不足而成为缺乏控制力ck of control)。
对已经被发现的规律或事实加以扩展而形成的一般化(gener-alization)和精确的公式化(precise formtion),在这些实验中也有所体现,特别是在从一个迷宫问题到另一个迷宫问题的过渡中表现得更明显。一个一般化和公式化的观察,可以适用于超出这个观察最初得以形成的范围以外的更广大的领域,而其他的观察结果则可能只局限于它们的范围之内。
因此,总的来说,独创性活动所经历的过程,有多变反应和尝试与错误的形式,其中带有一定程度的控制和一般化。这个过程也可以这样来说:个体面临一个问题情境,他努力地对这一情境做出反应,但反应却遭遇阻碍。这个阻碍刺激他进行探索,并尝试各种不同的努力以逃脱阻碍。由于问题情境很复杂,因此就有很多攻击点,其中被看到了的很多特征,就引起或激发了行为主体依据过去的经验对它们做出反应。困难在于找到正确的特征加以反应,换句话说,困难就在于以正确的方式感知问题情境,从而使我们已有的能力得到成功的运用。一个人,如果他的过去经验特别地赋予了他适合于解决这类问题情境的反应方式,如果他拥有很好的灵活性并结合应有的坚持和控制力,如果他天生对这类问题情境有很敏感的反应性,那么,他在解决这类问题情境时就会表现出最大的独创性。
另一个稍有不同的实验,也可以用来阐明独创性问题。如前面在有关学习过程的讨论中已经指出的那样,在打字技能的学习中,布克发现,在学习者掌握了对单个字母的反应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他开始对经常重现的单词或字母组合做出综合反应。他是在无意中偶然发现这一新的、更有效的反应模式的,似乎没有预先考虑练习这种综合反应。确实,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他是在头脑清醒、身体状况良好时练习打字,并充满希望地尽最大努力提高自己的打字速度时,突然间发现并掌握这种综合反应模式的。随后,他就发现自己是通过一连串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作为整体的手指运动,把一个单词作为一个独立单位来写,而不是像以前那样逐个字母地拼出单词。在这里,最具关键意义的活动步骤,似乎就在于一次领会几个字母及其顺序和相互关系的心理掌握的拓展。比如说某一个单词,第一个字母用左手写,第二个字母用右手写,第三个字母又用左手写。在字母-反应阶段,被试还没有注意到两手之间的这种交替。但现在,他的理解范围拓展了,通过两手的交替作为一个协调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他一次性领会作为整体的三个字母。的确,在很多情况下,独创性就在于对事物之间的关系的感知或反应,而在此之前,事物是在不考虑它们之间关系的前提下被感知的。
当我们从这些运动表现转向观念性的思维和推理时,我们或许会想,观念性的思维和推理作为活动,应该是与运动活动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活动形式。特别是尝试与错误,通常都被认为是一种只适合于动物的低级的反应,而与人类的理性的思维形成鲜明对照。比如说,由三段论及其大前提、小前提、结论所体现的推理过程,似乎确实表现为一个一直向前的直线运动,与尝试与错误的试探性探索过程很不相同。然而,现在已公认,形式三段论(formal syl-logism)绝不是一个关于真实心理过程的心理学画面(psychologi-cal picture)。它是一个可以应用于完整的推理活动过程的检验,以侦测其中可能的错误。如果推理过程是无矛盾地首尾一致的,那么,它就应该可以表达为三段论的形式或是其他确定的形式。但是,推理的实际发生的过程,并不具有三段论的那种有序的形式。推理不是从大前提开始的,而是从问题开始的。在实际发生的推理中,前提不是给定的,而是需要去寻找的。寻找前提的过程就是一个试探性的尝试与错误的过程。虽然在这里或许可以说,这个尝试与错误的过程是发生在观念的领域内,而不是发生在运动的领域内。
这一点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几何学教学中所谓“原点”问题的解决方法而得到证明。的确,几何学课本中的常规命题,都是以三段论的形式写下来的,有着从已知到未知的有序过程。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同样的这些命题,并不是起源于这一秩序井然的形式。这可以通过观察一个“原点”问题如何被解决的过程来证明,或至少是很有可能得到证明的。一个人不可能以有序的方式直线式地向前推进——如果他可以这样推进的话,那么,在他的推进中起作用的,就不是独创性而是习惯了。一个人是从问题出发,然后对问题进行广泛探索的,就像迷宫中的老鼠和笼子里的猫一样,因为看到问题情境中的这个特征或那个特征,于是对这些特征做出这个反应或那个反应,直到最后得到一个好的线索,发现问题的关键因素,从而回想起恰当的前提——确实,正是在经过这个尝试与错误的过程之后,一个人得以将他的推理重新整理为三段论的形式,并以此对其正确性进行把关。因此,推理其实是从未知进展到所知。毫无疑问,推理若是从已知出发,当然会很简单,但对于这样的推理而言,问题是,它要往哪里进展呢。我们若进行推理,就需要有一个目标。推理的目标乃是未知之物,这个未知之物在推理的过程中首先出现,并引起这个推理过程,而且它当然是作为目标而首先出现的。推理首先是指向未知的一种趋势,其次是找到某种已知之物作为趋向未知的推理的出发点。那未知的、陌生的、令人困惑的问题情境,必须通过某种方法使它生出某种已知的东西,并以此为基础通过推理而达到对作为目标的未知之物的掌握。
一个好的思想者应具备的素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他过去的经验应该使他具备处理现在呈现的材料的能力。换句话说,他应该具备可应用于手边问题的知识。第二,他应该对所面临的问题或情境的特征有敏锐的观察,在选择或发现重要特征方面有一定的“远见”[2]。这一特质使有效的思想者区别于可能学识渊博,但长时间无效地在无关紧要的东西上费力的人。第三,他应该具备我们可称为灵活性的心灵品质,和改变因循守旧的习惯并看到起初没给他留下什么印象的东西的能力。第四,他需要有控制力,以确保当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线索诱惑他时,他的思想不至于游移不定,而是坚定不移地集中于手头正在解决的问题,同时不失上面第三点提到的注意的灵活性。这些素质中,最能接受经验的影响、通过努力和训练不断得到完善的,显然是第一项,而其中唯一属于天赋的,可能就是远见因素。能找到线索是优点,能够放弃一条线索而找到其他线索则更胜一筹。但是,在任何既定领域中,具有集中于正确线索的“侦探本能”(detective instinct),则是在那个领域内真正具有独创性思维天赋的人的标志。
引发推理活动的条件——当某一趋势已经被唤起而要表现为活动时遭遇的障碍因素——同时也引起另一个重要现象。障碍的存在为被阻断的趋势内含的能量提供了一个出口。将这个能量发泄于障碍物看来是本能活动,实际上应该说是所有的行为活动的一个基本特征。一个动物开始活动却受到某种约束,那它会拼命反抗这个约束力。一个小孩要哭的时候,你用手捂住他的嘴会使他哭得更大声。道路上坡或负荷增加,马会拉得更用力——这当然也有一定的限度。这种趋势可以在成人中进行实验来证明。一个动作,它的肌肉力量大约与所遇到的阻力成正比,如果阻力突然增加,肌肉能量就会反射性地增加来克服这种阻力。即使是那种并非明确地表现为肌肉运动的活动,也是如此。[3]实验中,被试会振作他自己,以克服所面临的任务中的某一分心物或是某一困难。而且,在有困难的情况下比一切都“一帆风顺”时,被试能做得更好。即使当遇到的阻力不直接属于物理性质的力量,因而肌肉力量无法克服它时,遭遇阻力的一个几乎具有普遍性的结果,是运动张力和活动的增强。当一个人在打字时,分心的事物会引起他更用力地敲击键盘、更大声地说出词语。初学者在遇到其他那些由于对工作不熟悉而带来的困难时,也是如此。这种灌注到运动通道中的能量,揭示了脑内作为遭遇困难之结果而发生的能量的宣泄出口。
作为这些条件的结果,也可能会出现一些不愉悦,特别是愤怒的迹象。如被试的脸涨得通红、他的声音带有苛责的味道等;他可能会发出一些表达苦恼的感叹词。我们如果查看他的内省报告,就会发现,他在心中确实有过不愉悦、苦恼等体验,也有克服障碍达到理想结果的决心。如阿赫所描述的那样,他很可能会是以这样的方式来表达他自己:“纵有困难,我也定能做得好。”[4]被试此时的心理状态是狂热的,甚至是猛烈的;而且,他的内部身体状况,很可能与坎农所已经证明的在愤怒时存在的身体状况相类似。[5]愤怒、狂热、决心、意愿等情绪是紧密连接在一起,甚至在某些方面是完全相同的。它们当然是由同一个刺激,即在追求某一结果时遇到的障碍引起的。
推理、意愿和愤怒,它们竟然都是由同一类型的条件引起的,这颇有趣味。意愿和愤怒的确是有几分相似的不同状态,虽然意愿同样可能是强烈的,但与愤怒比较而言要相对平静。愤怒和推理不大可能同时被引起,但在推理时,一定程度的意志努力却与之相伴而起。因意志的努力而来的愤怒或意愿的趋势,是要通过正面的进攻以克服障碍,而推理的趋势则是要探索通向理想目标的其他路径。强烈的意愿不屈服于任何对手,它表现为高贵的特质。例如,阿基里斯就是比诡计多端的尤利西斯更伟大的英雄,尽管更经常占领城市的人是尤利西斯。然而,在二者之间并不存在完全的对立,因为需要一定量的意志力量来推动推理的进程。
推理就是新机制的开发,而意愿则是新动力的发展。关于意愿,最重要的问题在于:这种新鲜的动机力量从何而来?对某一趋势的阻碍,如何能增强这个趋势的驱力?显然,对外部驱力的产生而言,有多种不同的方式。在最简单的情况中,并没有新的趋势被唤起,只有已经活跃的趋势被障碍更完全地唤起。例如,躲避本能或自我保护本能,会因为危险的出现而被唤起。但是,如果逃跑不受阻碍,那么,这种本能就只是适度地被唤起;要是逃跑反应遭遇障碍而被阻断,那么,恐惧的冲动就会被更完全地唤醒,以便为逃跑的运动提供更大的能量。
稍微复杂一点的情况是,当基本趋势在开启了一系列活动,使它们运转起来之后,它自己却部分地休寂下来,因为一旦这种活动——指向某一完成反应的诸准备反应——运转起来,对这些活动的兴趣就足以推进这些活动的执行了。所以,这些活动以它们的兴趣为它们自身提供了驱力。但是,假定现在出现了一个障碍,那么,基本趋势会再次被唤醒,并为正在执行的活动提供它固有的驱力。举个例子来说,假定我出发去乘坐一趟火车,我当然会预留充足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虽然赶火车这一基本动机足够清醒以保证我走在去火车站的路上,但我走向火车站的步伐,却一会儿由我走路的习惯决定,一会儿由我对走路的兴趣决定,一会儿由我沿途看到的东西决定。但是,假定在任何一个方面出现了障碍,那么,赶火车这一基本趋势就会重新被完全唤醒,因为我在这时想起,我必须要赶上火车。
更加复杂的情况是,与活动直到遭遇障碍之前的过程无关的其他动机,却在活动遭遇障碍时被唤起,并将自身的力量补加到已在运行的动机的力量上去。继续援引前面的例子来说,也许我出发去火车站并没有什么更深一层的动机,只是我每天都坐火车去上班而已。但是,当有障碍出现,使我有可能赶不上火车时,我可能突然想起,今天不一样啊,今天我有一个重要的活动要参加,我如果不能赶上火车,就会错过这个活动。这一附加的动机为我赶火车的努力,额外添加了更多的力量。或者,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自尊心受到了触动,因为错过火车会很丢脸。又或者,我关于我自己的理想,即我是一个值得信赖、不会爽约的人的理想,可能会因此而觉醒。我人格中一些最深层的力量,可能因此而卷入这样的活动之中。这种活动,就其起初的动机而言是相当表面化的,因而与我人格中这些深层的力量无关。
到目前为止所说的障碍,相对于个体来说都属于外在的障碍。但这还不是障碍的全部,事实上,一些最严重的意志问题起因于内在阻碍,起因于两种趋势之间的冲突。如果两种趋势势均力敌,那么,只要两种趋势一直持续存在,冲突就会令人烦恼。而且,这样的冲突一般都将以一种不能令人满意的方式结束,即其中一种趋势获得优势,但另一种趋势不是完全平息下来,而是继续存在着,并不时地打破这种均衡。有些时候,这种冲突可以通过一个理性的过程来解决。这一理性的过程能在对立的两种趋势间产生一种协调,并有可能通过引入一个包容两个趋势的活动而同时满足二者。还有些时候,一个趋势从属于另一个趋势,或者它因为得到这样一个承诺而暂时地平息下来,即等另一个趋势满足之后,就轮到它获得满足了。举例来说,一个早起有困难的人,可以通过承诺自己吃过早饭后再回到床上睡一会而成功起床——当然,他可能起床之后完全清醒了,也就忘记了这个承诺。但有时候一个趋势拒绝被阻止、从属或调和,它必须要么获胜,要么被抑制。即使是这样的冲突,有时也得到解决,不调和的两个趋势中的一个被迫屈服于另一个。这种解决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有可能实现,即通过相互冲突的两个趋势之外的某个驱力的介入,而这个趋势将它自己的力量加到其中的这一个趋势或那一个趋势之中。因此,在生活中,长期的计划或是个人的理想可能被引入冲突中来,并对其中暂时强力坚持的某个不明智或不值得的趋势加以检验和阻止。
意志自由现在是一个被普遍归入哲学的话题。就其意味着没有原因、没有条件这一层意义来说,自由对动力心理学当然是一个不相宜的概念,因为动力心理学的目标是寻找原因。或许,我们可以在类似于说推理是一个独创性活动的意义上,说意志是自由的。在意志自由中也有障碍要被克服,就像在推理中有障碍要被克服一样。在这两种情况中,都需要挖掘内在的能量资源,而且,在克服外在障碍时,个体表现出他的独立性,同样,在解决内部冲突中,个体也表现出更高级或更具包容性的自我的独立性。正是这种更高级或更具包容性的自我的独立性,对那些与自我结合不够紧密的趋势加以检验和排斥。正如推理以一种新的方式运用内部资源,意志以一种新的方式把握个体的内部驱力。正如推理的独创性是有限的,因为它既不能超出个体内在能力的范围,也不能超出现实世界的范围,同样,意志的自由似乎也受到个体天性中固有力量的限制,恰如其有效性要受到个体作为其一部分的自然的一般力量的限制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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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The Psychology of Efficiency,1910.
[2]参见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中有关“推理”的那一章。
[3]Morgan,The Oveing of Distraction and Other Resistances,1916.
[4]参见Ach,ber das Willensakt und das Temperament,1910。
[5]参见以上pp.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