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早年(1913-1946)

3个月前 作者: 尼克松
    在他看来,我的成功意味着,他一直为之工作和信仰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在美国,一个人只要勤奋工作并具有决心,什么目标都能达成。


    我出生在我父亲建造的一所房子里。1913年1月9日我出生的那天晚上,正碰上我们加利福尼亚州的约巴林达镇历史上空前的寒潮。约巴林达是一个离洛杉矶大约30英里、住着200个居民的农村,周围是鳄梨和柑橘园林,以及大麦、苜蓿和蚕豆田。


    对一个小孩来说,这环境颇有田园诗意。春天,空气中充满着浓郁的橘花香味。这里有许多可以激发孩子想象力的景象:西方朦胧的太平洋海面,北面的圣贝纳迪诺山脉,近处小山脚下那间令人望而生畏、不敢轻易走近的“凶宅”,还有一条离我家大约1英里的铁路线。


    白天,我可以看到火车头蒸汽机里冒出来的浓烟。晚上,有时我会被火车的汽笛声惊醒,于是我就梦见许多我希望有一天能见到的遥远的地方。我的弟弟和我扮演着火车司机和列车员,玩着火车游戏。我还记得同住在我们镇上的圣菲铁路公司的一个火车司机埃弗雷特·巴纳姆讲话时的兴奋情景。在整个小学</a>期间,我的志愿是当个火车司机。


    我最早的一段明确的记忆是我在奔跑。那时我刚3岁,母亲带着我们驾着一辆轻便马车,她把我还在吃奶的弟弟唐抱在膝上,邻居家的一个女孩子抱着我。马飞速地转个弯朝我家奔去,我却被摔在了地上。我肯定大为惊恐,但在我母亲竭力要勒住马时,我终于爬起来,跟在马车后面跑过去了。这个意外事件产生的唯一后果是,数年后,当头发在左边分梳的发式大为流行时,我却仍不得不一直往后梳,以掩盖那次摔下时留下的伤疤。


    我们在约巴林达的生活是艰苦的,但也很愉快。我的父亲能找到什么工作就干什么。多亏我们自己有一块菜园和一些果树,所以尽管收入很少,我们也还有足够的食物。我们还有一头牛,供给我们牛奶,母亲用它来为我们做奶油和奶酪。


    我6岁开始在约巴林达的小学校里读一年级。母亲早已在家里教我读过一些书,这种领先使我后来跳过了二年级。


    在做完家庭作业和家务劳动后,我常常坐在壁炉边或厨房的桌子边,沉浸于一本书或一本杂志之中。我们订了《洛杉矶时报》《星期六晚邮报》和《妇女家庭杂志》。我母亲最小的妹妹奥利夫姨妈和她丈夫奥斯卡·马什本就住在附近的惠蒂尔城,他们订有《全国地理杂志》。每次到他们家做客,我差不多总要借一本回来。这是我最喜爱的一种杂志。


    1922年,我父亲卖掉了我们在约巴林达的房子和柑橘园,我们迁到了惠蒂尔。他在油田里做打杂工,尽管工资不低,但对于像他那样胸怀大志、才智聪明、具有丰富想象力的人来说,这种体力劳动不能激起他的兴趣。即便那时汽车还很少,而且在那个地区只铺了一条公路,我父亲早就看到这种不用马拉的车是发展的方向,它的时代很快就会来到。他借了5000美元,买下了连接着两个日益发展的市镇惠蒂尔和拉哈布拉的公路旁边的一些土地。他把这块地清理出来,装上一只油槽和一台抽油机,在这两镇之间八英里的地段上开设了第一个加油站。


    这个买卖几乎很快就大为赚钱,于是他马上又开设了一家杂货店。他还设立了一个小柜台,专门出售母亲自制的馅饼和蛋糕。母亲的拿手糕点之一是蛋白蛋糕。她坚持认为,必须在露天的新鲜空气中把料调制好然后送进烤箱,这样才能做出最好的蛋糕来。我还记得,在黎明前的寒气中,她站在厨房门外,用一只木制的大匙子使劲地打着蛋糊。


    杂货店的生意发展得很快,要不是由于疾病袭击我们的家庭,按当时的水平来说,我们很可能会生活得相当富裕。


    尼克松食品店是一家“夫妻店”,一家人都在店铺里干活。除了招待顾客和记账外,还得盘货、订货,往货架上上货。店铺每晚都得整理和打扫,而且每天要喷洒杀蝇剂。


    当我大一点的时候,我接管了采购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工作。我每天早晨4点钟就起床,以便至迟在5点钟到达洛杉矶第7街菜市场。我挑选最好的水果和蔬菜,尽力同农民和批发商讨价还价,希望买得便宜些,然后赶着马车回到东惠蒂尔,把这些货物洗净、分级,送进店铺陈列好,到8点钟再去上学。这种以一个慈爱的家庭和一个小型而紧密的教友会为中心的生活,过得并不轻松,但很愉快。20世纪20年代的加利福尼亚对愿意艰苦奋斗的人来说,似乎是一个有着无穷机会的地方。


    相反更相亲这个原理可以极恰切地用在父亲和母亲的关系上。在最重要的方面,他俩非常相像。两人都是十分虔诚的教徒。两人彼此十分相爱,为孩子不惜作出任何重大的牺牲。但很难想象世上还会有两个人在气质上比他们差别更大。


    我父亲弗朗西斯·安东尼·尼克松,在他的一生中,人们都叫他弗兰克。他于1878年12月3日出生在俄亥俄的一个农庄里。8岁时,他母亲患肺病死去,因她长期患病,家里几乎已变得一贫如洗了。她死后,全家迁到了俄亥俄东部一小块不毛之地居住,我父亲每天不得不步行几英里,到最近的学校里去读书。一个外来户,加上身材矮小、衣衫褴褛,他常常受到同学们的欺负。这时候他总以敏捷的口才和一双随时准备好的拳头进行回击,因而不久他就成了出名的天生好斗者。


    家庭情况始终没有好转,他读完了六年级后,就离开学校去工作。这是一个出于不得已的决定,但他却为此抱憾终生。在其后的几年中,他做过许多工作,每种工作都使他学会了新的技术。他曾驾牛车替一家锯木厂拉木料,他干过木匠,经营过土豆农场,在科罗拉多剪过羊毛,安装过早期的手摇电话机。


    我父亲一生都想通过工作来改善自己的生活。他搬到俄亥俄州的首府哥伦布,当了有轨电车的司机。早期有轨电车车厢里是用大炉膛火炉取暖的,但司机站立的驾驶间却是敞开着的。1906年冬天,他的脚生了冻疮。由于公司不理睬他们的申诉,他于是组织电车司机和售票员进行抗议。他们终于使州立法机关通过了一项法案,规定把司机台封闭起来,装上炉子。


    尽管如此,那次斗争还是使他感到心灰意懒,于是他决定迁居到加利福尼亚南部去,在那里至少不会再有冻疮问题了。1907年,他在行驶于洛杉矶和惠蒂尔之间的太平洋有轨电车公司谋到一个电车司机的工作。1908年,他在情人节的一次社交集会上遇见了汉娜·米尔豪斯,尽管她的家庭因她还没有念完大学</a>而且追求她的这个人又不是教友会教徒,对这桩婚事持保留态度,但在四个月之后,他们仍然结婚了。


    我父亲具有爱尔兰人的容易发怒也容易欢笑的脾气。他给我印象最深的正是他的这种脾气。他常同我的兄弟哈罗德和唐进行激烈争辩,他们的叫喊声附近的邻居都能听到。他是一个一丝不苟、严守纪律的人,在他情绪低落的时候,我力图以母亲为榜样不去触犯他。也许我对个人之间的争吵的厌恶情绪在我这些早年的记忆中便开始了。


    他经常在店铺里同他接待的顾客,几乎可以因任何问题而进行激烈的争论。他这种感情爆发并非跟什么人过不去,这只是因为他愿意把辩论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罢了。遗憾的是,有些顾客并不欣赏这一点,当时我们家常说的一个笑话是遇上一个比较敏感的顾客,我母亲或者我们一个孩子一定要赶紧抢先去接待,可别让父亲跟他交上火了。


    我如果在进行辩论方面有任何才能,想必也是从我父亲那里,从他对辩论和争论的爱好中学来的。我在大学里参加辩论赛的时候,他经常用车子把我送到辩论会场,然后坐在会场后面专心致志地听着。在回家的路上,他会对每一节辩论进行详尽的分析。


    我父亲非常相信美国的“小人物”。他对自20世纪初便如此严格控制美国人生活的既得利益集团和政治机器极为反感。由于他认为美孚石油公司托拉斯是美国风景线上的一个污点,所以当他在惠蒂尔开设加油站时,他就选择了由不太著名的里奇菲尔德石油公司来供应汽油。随着尼克松杂货店的发展,他于是成了一个大声疾呼反对连锁商店的人。他担心这些连锁商店通过大量购买,会挤垮独立经营者和家庭经营的杂货店。


    在电视机发明之前,无线电还处于初期阶段的那些日子里,在家庭里和朋友之间的谈话,是人们的一个主要的娱乐项目。生机勃勃的政治问题的讨论一向是我们家庭集会的一个特色。我父亲开始是一个强硬路线派的俄亥俄州共和党人,但1924年时,他开始对哈定和柯立芝的固执保守的共和党纲领不感兴趣了。他的思想开始具有民粹主义的色彩。那一年,他脱离了共和党,投票选举了伟大的威斯康星的进步党参议员——“好斗的鲍勃”罗伯特·拉福莱特。他甚至成了汤森计划的热烈拥护者,这个计划建议,对每一个年满60岁的人,每月付给200美元,只要他花掉这笔钱并同意退休。这个计划甚至比新政还更进了一步。1932年,他支持胡佛,因为在禁酒问题上,胡佛是“强硬派”,而罗斯福是“缓和派”。他从未对我讲过1936年他投了谁的票,但我总是怀疑,在大萧条年代,他准投了罗斯福的票,而不会选阿尔夫·兰登,他曾把后者说成“保守分子”。


    劳动的尊严是我父亲的人生哲学的基础。他说,真的去相信《圣经》上劝导人们依靠上帝过活,就只会是鼓励懒惰。他最喜欢引用的《圣经》上的话是:“你必须汗流满面,才得糊口。”我哥哥哈罗德患肺病的长时间中——那也正是大危机时期——父亲不让他去国内最好的医院之一、县里的肺病医院去,理由是如果去那里就是接受施舍。


    我父亲的脾气可能由于耳朵有些聋而变得越来越坏,后来他年纪更大,几乎是全聋了。有时候,我简直觉得他是有意引起一场争吵,然后他可以关上助听器,像观看无声电影一样,观看眼前的戏剧性场面。但正是他那粗鲁、暴躁的外貌下所隐藏着的爱,长久地留在我的记忆</a>中。1947年,当我随赫脱委员会出访欧洲时,他和母亲来纽约为我送行,帕特和我给他们安排了一次特殊的招待。他喜欢观看音乐喜剧,我弄到了在百老汇轰动一时的歌剧《俄克拉何马》最好座位的戏票。我们必须从旅馆赶到戏院,途中,他却发觉他把助听器忘在旅馆的房间里了。他决定不使我们大家扫兴;我记得他当时是多么专心地观看演出,和其余的观众一起大笑、喝彩,让我们觉得他看得非常高兴,尽管他连一个词或一句曲调也听不见。


    我父亲对政治的兴趣使他在一开始就成为我事业的最热烈的拥护者。在他看来,我的成功意味着,他一直为之工作和信仰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在美国,一个人只要勤奋工作并具有决心,什么目标都能达成。在我当众议员的时间里,我总把每日出版的《国会记录》寄回家去。他总是从头看到尾,而这是我所认识的众议员或参议员谁都没有花时间这样做过的。当我竞选副总统时,他写了一封典型的直截了当的信,给他过去几年中曾经阅读过的一家报纸,建议该报支持我。他在信中说</a>:“这个孩子是我抚养长大的五个孩子之一,我认为他们都是美国最好的孩子。如果你们愿意帮他一把,那我一定说《俄亥俄州报》仍在做有用的工作。”


    凡认识我母亲的人,都深深感到她是一个非常卓越的妇女。她于1885年3月7日生于印第安纳州南部的一个有九个孩子的爱尔兰教友会教徒的家庭。在她12岁时,她父亲决定迁居到加利福尼亚教友会的新的居住点去。他们把他们的财产,包括马、马鞍、门和窗框在内,装了一节货车车皮,于1897年到达惠蒂尔。在那里我外祖父办了一家苗圃,栽培了一个橘园。我母亲从惠蒂尔专科学校毕业后,进了惠蒂尔学院。她喜欢历史和文学,上语言学系,主要学拉丁语、希腊语和德语。当她和父亲相识和结婚时,她刚读完大学二年级。他们生了五个儿子,除了一个以父名命名外,她都是以早期英国国王的名字来为我们取名的:哈罗德生于1909年,理查德生于1913年,弗朗西斯·唐纳德生于1914年,阿瑟生于1918年,爱德华生于1930年。


    我母亲一向关心和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但她最显著的特性是强烈喜爱独处。尽管她对她的家庭——实际上是对所有的人——充满了温暖和爱,可她是从不让人了解她内心的感情和情绪的。我们进餐时,从来没有不做祷告的,但是除遇上特殊情况,我们每个孩子都被叫出来背诵一段《圣经》外,我们一般总是默祷的。她甚至完全听从《马太福音》的训谕,一定要关起门来做祷告,因此她晚上就寝前,总要到一间密室去做祷告。


    当我要作出困难的决定或准备演说时,或当我遭到报纸攻击时,我母亲经常会说:“我会想到你的。”这是她那从容的教友会教徒的说话方式,意思就是“我将为你祷告”。由于这是一种克制的说法,我听来更觉得意味深长。


    在惠蒂尔,许多认识我母亲的人,甚至在她还活着的时候都称她为教友会的圣徒。我的表亲杰萨敏·韦斯特最近写信给我,谈起我的母亲。她说:“我不认为汉娜是‘圣徒’。我认为圣徒都有一条通往上帝的特别途径,因而使他们具有一种平凡人所不可能有的刚毅精神;汉娜是不平凡的,但她完全依靠一种出自她的好心肠的力量和慈爱,并由于她自己的不屈不挠的性格,做了她所做的一切,并形成了她那样一个人。”使我母亲如此独特和使人们都愿意同她接近的一个品质是,尽管宗教所赋予她的内心宁静无时不充分流露,她却从来不满嘴挂着她的宗教信仰。


    我童年时,常在我家客厅的钢琴前边一坐几个钟头,试图弹个曲调。我上学后不久,便跟我舅父格里菲思·米尔豪斯学钢琴。他还教了我拉小提琴的基本知识。


    也许是在格里菲思舅父的敦促下,我的父母才决定真正考验一下我的音乐才能。我的简姨妈曾在印第安纳波利斯的大都会音乐学校学过钢琴,而且是一位颇有造诣的演奏家和教师。他们一家住在加利福尼亚中部林赛——另一个教友会聚居地。我家决定让我和他们一起住上半年,跟她学钢琴。1924年12月,我们一大家子在外祖母的住处团聚过一次后,我便和简姨妈、哈罗德·比森姨父,以及我的表兄弟奥尔登和谢尔登一起到他们家去。


    在六个月中,我每天跟简姨妈学钢琴,跟附近埃克塞特的一位老师学小提琴,并每天同奥尔登和谢尔登步行一英里半去上学。我爱学音乐,而且我能很容易地记住。即使50多年后的今天,我还记得我在林赛学到的一些乐谱。


    弹钢琴也许是比写文章和讲演更有效的一种表达自己感情的方式。事实上,我始终有两个尚未实现的宏愿:指挥一个交响乐队和在大教堂里演奏风琴。我认为创作伟大的乐曲,是一个人能为自己提出的最大愿望之一。


    1925年6月,父母亲前来把我领回家去。像任何一个12岁的孩子一样,别离了似乎很长一段时间后,见到他们我觉得很高兴。我最小的弟弟阿瑟一看到我独自一人在的时候,就过来一本正经地在我面颊上吻一下以示欢迎。后来我才知道,他曾问母亲,因我离开过家,他吻我一下是否恰当。就在这样小的年纪,他已经学会了我们家对公开表示感情必须克制的态度。


    我们回到惠蒂尔不久,阿瑟说他头痛。我们家庭的医生认为是流行性感冒,要他卧床休息。阿瑟的病情急剧恶化,而医生却无法找出病因。他要求进行一系列的化验,包括抽脊髓。我记得在这一最痛苦的化验做完后,我父亲走下楼来。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哭了。他说:“医生们担心恐怕小宝贝要死了。”


    由于阿瑟经常需要照料和关心,唐和我被送到富勒顿的卡里·怀尔德默思姨妈家去暂住。临出门,我们上楼去看弟弟。他提出要给他做他平时最爱吃的番茄肉汁烤面包;我们给他带上去一些,我记得他当时吃得多么高兴啊。两天后他就死了。


    医生说这是结核性脑炎,但这个太大、太冷酷、太缺乏人情味的词儿,我们根本无法捉摸和理解。为了适应惠蒂尔大道日益发展的周末繁忙的交通,我们的加油站在星期天一向是营业的,现在我父亲真有点相信阿瑟的死也许是因为触怒了神灵,此后,加油站和杂货店就再也不在星期天开门营业了。


    阿瑟丧葬后好几个星期,我没有一天不为想他而哭泣的。我第一次懂得了死是怎么回事和它意味着什么。


    大学一年级时,我为英语作文课写了一篇关于阿瑟的短文。我详细描述了一张我母亲一直保留在起居室里的阿瑟的照片。我写道:“让我简单地向你们讲一讲我记忆中的弟弟的形象。”


    我小弟弟的最初两三年的情况,在我记忆中已相当模糊了,因为我当时正埋头于中学一年级的学业。但是,在我小弟弟早期的发展中确有某些细节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比如,我记得他的眼睛怎样从淡蓝色变成了几乎是黑色的;他开始是淡黄色的头发,后来又怎样变成了深褐色;他嘴里五个月前还没有牙齿,后来却长满着小而洁白的牙齿,而且这牙齿,当柔软的手指或脚趾凑巧被它咬住时就会显得非常锐利;我也记得他最初的不相连贯的呀呀声如何慢慢变成了字和句子;他怎样学着打滚、爬行,然后学走路。


    我虽然无法记起我弟弟孩提时代的许多小事情,但有一些却清晰地铭刻在我的心头。有一次,我们要他在一次婚礼中捧着结婚戒指。我记得为了让他同意去做这件事,我母亲不得不花了几个小时跟他一起练习,因为他不喜欢同撒花的小女孩走在一起。另一次,大约在他5岁的时候,他为了表示他已是大人了,便从我家店里拿了几支香烟,跑到屋后偷偷地去抽。不幸被一个爱讲闲话的邻居碰巧看见了,她立即告诉了我母亲。从此以后,我就不喜欢那位邻居了……


    还有,我永远也不会忘记他是多么不喜爱穿“扎人的”羊毛衫。他刚认识一些字,便总是在邮购订单中寻找有什么不“扎人的”衣服……


    大学生中间有一种日益增长的倾向,那就是把他们童年的信仰忘掉。当我们谈到神圣造物主以及他为我们作出的安排时,就更觉得有此必要。我以为我也很可能会那样,但我发觉,我几乎无法做到这一点。我弟弟在死去前两天,他把母亲叫到房里去。他搂住母亲说,他要在入睡前做祷告。于是,他闭上双眼,背诵着那个以简单而优美的字句结束的古老的孩子祈祷文:


    “要是我在醒来前死去,我祈求上帝拯救我的灵魂。”


    现在小山上还有一座他的坟墓,但是,像照片一样,其中所有只不过是我弟弟的肉体形象而已。


    因此,当我感到疲乏、烦恼,甚至准备放弃我眼前的生活的时候,我抬头仰望,便看到这张有</a>一双发光的眼睛和一头鬈发的孩子的照片;我想起那孩子气的祷告;愿上帝使那祷告对我如同对我弟弟阿瑟一样适用。


    我大哥哈罗德在阿瑟去世前几年就开始患结核病,但这病拖了十多年。这对我们来说,是特别难以忍受的,因为他过去一直是那样精力旺盛地热爱着生活。他个子很高,面貌清秀,碧绿的眼睛,淡黄色的头发。他一度留过小胡子,这使他看上去十分潇洒。在中学时,他有一辆拆去了一切附属物的T型福特汽车,他还常用它同他的朋友们进行比赛。


    正是在哈罗德长期患病期间,我母亲表现出了她深沉的性格和信念。在那时,肺结核病几乎是无法治愈的,长期的无效的抗争还给我们全家留下了可悲的遗迹。最初,哈罗德住进了一所昂贵的私人疗养院,后来又到加利福尼亚的安特洛普山谷的村舍住了几个月,那个地方比惠蒂尔地区要干燥得多。


    最后,我母亲决定把他带到亚利桑那的普雷斯科特去住,那里因为气候干燥,地势较高,一般认为是最宜于治疗结核病的地方。她跟哈罗德在普雷斯科特几乎住了三年。为了弥补开销,她代人照料着三个长期卧床的病人。她煮饭、洗衣,替他们在床上擦澡和擦酒精,凡护士能为病人做的任何事她都做。后来,当她听到他们一个接一个都死去的时候,我敢说,她的悲伤一定如同她自己的儿子死去一样。


    除了护理工作带来的身体的劳累和精神上的苦恼外,和我们家其余的人分离这件事也使我母亲难以忍受。在圣诞节和春假期间,我父亲总是带着唐和我驱车14小时到普雷斯科特去,我们就在那里度过假期的一部分时间。在普雷斯科特的那两个夏季,我能找到什么零星活儿就干什么。我当过游泳池的看门人,也曾在鸡鸭店里帮忙拔鸡毛和做油炸鸡。每年7月,直至今天,普雷斯科特也还在庆祝拓荒节,在那个节日里,我还在流动游艺</a>团干过叫喊着招徕观众的工作。


    哈罗德的病继续拖延着。他变得无比瘦弱,简直让人不忍心看他。他在普雷斯科特很不愉快,非常想家,因此最后决定让他回家,希望那熟悉的环境能弥补潮湿气候的不利。他极度渴望生存,不愿遵守医生叫他卧床休息的规定。由于哈罗德仍然是那样充满着希望和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这使我们大家更感到无比痛苦。我们在绝望中继续抱着一线希望,期望有某种精神上的鼓舞也许能使他开始走上恢复健康的道路。当他说他很想穿过圣贝纳迪诺山脉去看看沙漠时,我父亲丢下一切事情来拟订旅行计划。他在市场上租了一辆当时才刚问世的房车——一种安装在里奥牌卡车底盘上的木结构房屋——并且花了好几个钟头同哈罗德一起,计划他们的路线和他们的旅程。


    一天早晨,我们为他们送行,以为他们这次旅行总得近一个月才能回来。三天后,他们回来了。哈罗德再一次吐血了,尽管他坚持要继续往前行,但我父亲知道哈罗德无法忍受房车中的艰苦生活。哈罗德告诉我,即使这旅行时间很短,他还是感到很愉快。他为我们描述了山麓小丘上美丽的野花和山上引人注目的雪景,我现在还记得他当时的声调。我意识到,他知道他将永远也不能再看到那些景色了。


    1933年3月6日,哈罗德要我驱车送他到商业区去。他在广告上看到一种新式的做蛋糕的电动搅拌器,他想买一个在第二天母亲生日时送给她。他几乎没有力气和我一起走进五金店。我们让店员把搅拌器包装得像一份生日礼物,把它藏在家里壁橱的顶上。


    第二天早晨,他说等到晚上再把我们的礼品送给母亲,因为他感到不舒服,想休息一下。大约三个小时后,当我在学校图书馆里学习时,家里托人带信来要我回去。我一到家,便看到一辆灵车停在门口。当殡仪馆的人员把哈罗德的遗体抬出来时,我父母不由得号啕大哭。我母亲说,在我去学校后,哈罗德要母亲搂他并紧紧地抱住他。他从来并不是那么相信宗教的,但这次他却望着她说:“在我们在天堂相见之前,这将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你了。”一小时后,他去世了。那天晚上我把那只蛋糕搅拌器取出来交给母亲,告诉她那就是哈罗德给她的礼物。


    我对父母都同样地热爱,但方式却完全不同,正如他们两人在性格上也完全不同一样。我父亲是个爱吵架的好斗的人,他具有敏捷且范围广泛的朴素才智。他那刻苦学习、勤勉工作、不问成败的战斗精神,使我对他怀着无限崇敬。我母亲对我的爱是无微不至的,无私的,她留给我的珍贵遗产是安详的内心安静和永不感到失望的决心。


    三个词就可以概括我在惠蒂尔的生活:家庭、教堂和学校。


    米尔豪斯家族是镇上古老的家族之一,把姐妹、表亲和姨妈们都算在一起,这一家包括好几十个人。这个家族最初是以我的外曾祖母伊丽莎白·普赖斯·米尔豪斯为女族长。这个卓越的妇女,和她的先辈们一样,完全是杰萨敏·韦斯特的动人小说——《友好教派》——中的伊莱托·科普·伯德韦尔一类的人物。她死于1923年,享年96岁,那时我只有10岁,但我完全记得她。


    我的外祖母阿尔米拉·伯奇·米尔豪斯一直活到94岁。圣诞节我们在她家举行传统的团聚时,她总穿着她最好的红色天鹅绒礼服庄严地坐着,接受孙子</a>外孙子们送给她的极平常的礼物。她对这些礼物一视同仁地赞扬一番,对每一件都说是她特别需要的。她似乎对我特别感兴趣,在我的生日和其他一些特殊节日,她总写一些诗送我。1926年,我13岁生日时,她送给我一幅嵌在镜框里的林肯像,下面是她亲笔写下的朗费罗的《生活诗篇》中的几行诗:


    伟人的一生常提醒我们,


    要使自己一生崇高庄严,


    在去世时,


    在时间的沙滩上,


    留下我们的足迹。


    我把这幅画像挂在家里我的床头上,至今,这仍是我最喜爱的东西之一。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我外祖母送给我一本《甘地传》,我从头到尾看完了那本书。甘地的和平改革和消极抵抗很符合她的心意,她是个反对一切种族或宗教偏见的虔诚的教友会教徒。


    外祖母米尔豪斯属于说话古板的一代教友会教徒。她会说:“您今日要走?”或者“这是您的?”或者“您的愿望如何?”当我母亲和姨妈们同外祖母谈话或她们之间相互谈话,不知不觉使用这种语言时,我很喜欢听,而她们在她们自己家里可谁也不这样说话的。


    我生长在一个既非常严格同时又非常宽容的宗教环境里。我母亲和她的家族信奉教友会的一个支派,它也有自己的牧师和唱诗班,实际上具有其他新教派所具有的一切象征。仅有的差别是,教友会没有洗礼和圣餐,并特别强调默祷。我父亲是在结婚时,从一个相当坚定的卫理公会教徒皈依教友会的,他因而也具有皈依者对他的新宗教的特殊的热忱。星期日,我们一家一共去教堂四次——一次是去主日学校,一次是做例行的早礼拜,下午晚些时候去一次勉励会,晚上还要做另一次礼拜——我们星期三也做夜礼拜。在我读中学和大学的几年里,我每星期还为教堂里的各种礼拜弹钢琴。当我八年级毕业时,我母亲送我一本《圣经》,晚上就寝前我没有不读几节《圣经》的。


    约巴林达和惠蒂尔教友会那么广泛的宗教活动,也还不能使我父母感到满足。他们两人对当时的一些福音派教徒和信仰复兴派教徒十分着迷,因而我们常驱车到洛杉矶的安吉勒斯教堂去听艾梅·森普尔·麦克弗森讲道,并到卫理公会三一教堂去听麦克弗森的最大竞争者鲍勃·舒勒的讲道。


    虽说宗教信仰和祈祷是我们家庭生活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但这些基本上是属于个人和私人的事情。也许是由于这个原因,在我求学时代以及后来在我从政时期,我演说时从来没有引用《圣经》的习惯。在我任副总统时,艾森豪威尔总统劝我在演说中应不时提到上帝,但我觉得那样做很不舒服。


    我在惠蒂尔中学读初中时,第一次遭到了政治上的失败,我在竞选学生会主席时未能当选。后来学校任命我为学生会的管事,我的职责是销售足球赛的入场券,拉当地商人在学校的年鉴上登广告。


    1930年,我读高中时,正是诗人维吉尔诞辰2000周年纪念日[1],学校的拉丁语老师决定上演特别改编为剧本的《埃涅阿斯纪》以志庆祝。我被选定扮演埃涅阿斯一角,我的女朋友奥拉·弗洛伦斯·韦尔奇扮演他的爱人狄多。这是我第一次尝到演剧活动的滋味,而且令人惊异的是,这还不是最后一次。


    这次演出纯粹是活受罪。第一,观众感到厌烦至极——显然维吉尔并不是为加利福尼亚惠蒂尔中学的集会写出《埃涅阿斯纪》的。第二,我拥抱狄多的那一段富于戏剧性情趣的情节,却引起了一阵嘘声、口哨声和哄堂大笑,弄得我们不得不停下来,等他们平息下来,再继续演下去。第三,不管是谁租来的服装,他反正没考虑到我的脚得穿11号T型的鞋!我猜想,根据我的化装,我必须穿的那双银色长筒靴的尺码不会大于9号。拉丁语教师和我花了好几分钟才把它穿上,后来要把它脱下来也几乎花了同样多的时间。穿上这双长筒靴在舞台上的那段时间,其痛苦真是无法形容,也几乎无法忍受。


    我曾梦想去东部的大学读书。我中学毕业时,成绩名列第三,初中和高中时,我都在宪法演</a>讲比赛中获胜,并且得到了加利福尼亚哈佛俱乐部发给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的奖金。当时还有可能获得去耶鲁大学读书的奖学金,但路费和生活费加起来甚至比学费还多,而且1930年的大危机和哈罗德患病所花去的大量费用,使我家经济困难。我别无选择,只得待在家乡,这就意味着我只能上惠蒂尔学院。我并没有感到失望,因为一想到上大学我便会无比兴奋,不管上什么大学我都会同样高兴的。


    在大学时,如同在中学一样,我继续埋头学习。我第一次遇到了一些无须十分用功便能得到好分数的学生。但我却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晚自习才能跟上各种课程,读完阅读材料。


    我的每位老师对我都很有影响,其中有几位老师特别触动了我的思想,改变了我的生活</a>。


    保罗·史密斯博士也许是早年在思想方面给我最大鼓舞的人。我选读了他的英美文明、美国宪法、国际关系和法律等课程。他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讲师,讲课时从不用演讲稿。他的博士学位是在威斯康星大学获得的,在那里他在伟大的进步党历史学家格伦·弗兰克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史密斯博士对历史和政治的观点颇受进步党影响,他第一次让我理解到,历史不仅是过去事件的编年记录,它还可以成为分析和批判的工具。


    教英语的艾伯特·厄普顿是戏剧俱乐部的主任,他是极力反对偶像崇拜的。他不承认有什么神圣的东西。他这种直率的反传统思想给予我们很大的启发。


    在我快读完三年级时,他对我说,如果我不攻读托尔斯泰和其他一些伟大的俄国小说家的著作,我便不能算受到完全的教育。那年夏季,我几乎没有读别的什么。我特别喜爱的是托尔斯泰的最后一部巨著《复活》。我甚至深受他晚年的一些哲学著作的影响。他为被蹂躏的俄国群众所拟订的和平革命的计划,他反对战争的激昂情绪,以及他对生活各个方面的精神因素的强调,所有这些比他的小说给我留下了更加不可磨灭的印象。在我一生中的那一时期,我成了托尔斯泰的信徒。


    J.赫谢尔·科芬博士对我的影响又有所不同。我在四年级时,选修了他的“基督教复兴的哲学”课程,这门课的第二名称是“我能信仰什么?”,而知道这个名字的人反而更多。上这门课的学生每周得写一份以课堂上提出的问题为基础的自我分析。此外,我们研究了进化的理论、《圣经》文字的可靠性和民主性的本质,在课程的开始、中间和结束时,我们都得写一篇文章来回答“我能信仰什么?”这一问题。


    1933年10月9日,我在课程开始时的那篇文章中叙述了我的某些看法和问题。让我今天来重述那段经历,也不可能比这篇作文更清楚地说明我大学时期的信仰、疑问和惶惑了。


    多年的家庭和教会的培养,已在我的思想上留下它的影响……我的身为“原教旨主义的教友会教徒”的父母,在教会的帮助下,在我脑子里灌入了严格按他们体会的一切原教旨主义思想。四年前我进大学时,《圣经》内容和文字正确无误,甚至包括大鲸鱼故事在内的那些奇迹等,我全都认为是事实,信以为真。那时我甚至也还未忘记不要被具有自由主义观点的大学教授引入歧途的告诫!童年时代的想法有许多已经被消灭了,但是还有一些想法我仍然无法舍弃。我感到宇宙的伟大绝非人所能予以解释的。我仍然相信上帝是造物主,是一切事物的第一动力。我仍然相信上帝现在仍以某种形式存在着,并指导着宇宙的命运。怎么能使这种思想同我的科学方法调和起来呢?这当然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但是,目前我将接受康德提出来的解决办法:人类所知只限于他的研究和解释所及;再往前,我们就必须承认上帝的存在。人类不知道的事情,上帝知道。


    我认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但不一定要去死抠字面的意思:“他对上帝和价值的理解超过了世界上的一切人。他的一生无时不闪耀着那些价值的光芒。他教给人们一种能揭示那些价值的哲学。我甚至说,耶稣和上帝是一体的,因为耶稣为人类树立了永远追求理想生活的伟大的榜样。他的一生是那样的完美无瑕,所以他的灵魂已和上帝的灵魂‘交织在’一起了。”


    我写道,耶稣复活的字面含义和它深刻的象征意义相比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耶稣自己过着并教导人过一种无比完美的生活,所以他死后仍然在人们的心中继续存在和发展。复活的故事可能只是一种神话,但它象征性地教给人们一个重要的课题:在一生中实现了最高价值的人就能获得永生……正统观念的教师总是坚持认为,耶稣的肉体复活是基督教宗教信仰中最重要的基石。我相信现代人将在耶稣的一生和教导中找到真正的复活。”


    我父亲政治思想上的民粹主义因素、保罗·史密斯给予我的进步党的影响、艾伯特·厄普顿的反偶像崇拜思想以及科芬博士的基督教人道主义,这一切使我的早期思想具有一种十分开明的几乎是民粹主义的色彩。


    由于教师的帮助,我勤奋学习,在惠蒂尔学院受到了一流的教育。但是学校学习,绝不是我那四年唯一的或者是最重要的部分。从学校的第一个星期开始,我就一直参加许多课外活动。


    惠蒂尔学院没有什么联谊会组织,只有一个叫作富兰克林社的社交俱乐部,其成员在校园里有着很高的社会地位。我在学院中最早认识的学生之一是迪安·特里格斯,他在科罗拉多学院读了两年后刚转到惠蒂尔来,原来在那边他是参加联谊会的。他认为在惠蒂尔只有这样一个俱乐部是不符合民主精神的,因而他建议我们另外创办一个学生团体。艾伯特·厄普顿同意做发起人,我们决定把这个团体叫作“方正社”或“正直人社”。


    富兰克林社以发展社交活动为目的,方正社吸收的会员则大都是运动员和半工半读的学生。在学校年鉴的照片上,富兰克林社的会员都身穿晚礼服,而我们则穿着敞着领口的衬衫。我们公开宣称,按大学生具有的丰富的表现法,我们将为四“好”——好精力、好体格、好头脑、好心肠——奋斗终生。我们的箴言是écrasons l''infame——“根绝丑恶”,我们的标记是一只公猪头。虽说我还是个一年级新生,却被选为方正社的第一任主席。我制定了社章,谱写了社歌。


    那时,学院的辩论是一种严肃的学习活动和已高度发展的艺术,对我来说,它不仅使我通过实际经验获得辩论技巧,而且使我对日后我将实际处理的某些问题获得了广泛的知识。


    由于我们学院辩论的方式是有组织的,辩论队必须对问题的两方面都进行准备。这种练习最后证明是一种非常有益的方法,有助于防止把问题看得太死,并生动地教育人要尽量理解对方的观点。这种辩论训练,使我逐步习惯于不用底稿发言,这种实践对我今后的政治生涯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在四年级时,我获得了加利福尼亚各大学间举办的即席演讲竞赛的优胜奖。


    我们辩论的题目之一是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主义的优劣。等我对两方的观点进行了彻底的研究,并参加了辩论,我就成了一个确信自由贸易的人,到如今仍是这样。另一个辩论题目是,协约国的战争债务是否应予以免除。尽管我又一次参加两方的辩论,最后我却确信,欧洲的经济恢复要比我们坚持偿还战争债务重要得多。我们还就自由经济是否比管制经济更有效率这一问题进行过辩论。尽管当时正处于新政实验早期的狂热阶段的顶峰,通过深入辩论那个题目的两个方面,最后我完全相信自由经济具有莫大的优点。


    我在惠蒂尔学院第二年的冬天,辩论队进行了一次穿越太平洋西北岸的3500英里的旅行。我父亲同意我们使用我家买了八年、有七个座位的帕卡德汽车进行这次旅行。辩论队领队是乔·斯威尼,他是一个十分自信、红头发的爱尔兰人。


    我们中途停留的地点之一是旧金山。那时还在禁酒令废除之前,旧金山可是一座完全开放的城市。我们随着斯威尼沿着弯弯曲曲、五光十色的街道走到一家药房。他将旅馆的一位服务员给他的一张名片递给柜台后面的一个人看了看,这个人就带领我们走到一道用药品陈列架遮住的墙边。他推动墙壁,这墙马上像一扇门似的打开,让我们进入了一家黑酒店。这不是一个特别吵吵嚷嚷的地方,尽管烟雾弥漫的空气和顾客轻佻的态度,使我们感到进入了一个真正的邪恶的巢窟。我全不知道该喝什么酒,因此斯威尼替我要了一瓶冰镇果子酒。除他以外,我们中过去谁也没有进过黑酒店,而我还从未尝过含有酒精的饮料,所以坐在那里看着那些人,听着他们的谈话,欣赏欣赏给我们送酒的女招待倒也很有趣。


    在学院里我演过好几出戏,通常扮演较重要的角色。我在布思·塔金顿的《幽会处》中扮演心神不定的英戈尔德比先生;在约翰·德林克沃特的《囊中物》中扮演旅店老板;在一出描写残酷斗争的独幕剧《煤价》中,扮演一个年老的苏格兰矿工;以及在乔治·科汉的《小旅店》中扮演一个极为古怪的滑稽角色。我还在学院演出的《日本天皇》和《彭赞斯海盗》中担任过舞台监督。


    在一个彼此熟悉、人很少的学校里,学生的政治活动必定是低调的。我唯一的一次重大“竞选活动”是在我三年级快结束时竞选学生会主席。我是方正社的候选人,而我的对手是富兰克林社的迪克·汤姆森。我们俩是好朋友,彼此并不感到有很大的热情要击败对方。


    我以一个当时有争议的问题——赞成在校园内举行舞会——作为我竞选的基础。在这个问题上,我没有个人的利害关系,因为在奥拉·弗洛伦斯在一次聚会上强迫我学了几步之前,我还根本不会跳舞。我的论点纯粹是实用主义的:不论一个人是否赞成跳舞——惠蒂尔学院的评议会的大部分委员是不赞成的,这是一个宗教原则问题——反正大部分同学都常常跳舞。那么,我争辩说,毫无疑问,与其让学生到校园外面一些二流舞厅去,不如在校园里举行舞会,这还可以对他们进行监督。


    我在这次竞选中获胜,接着便得以履行诺言。学院的代理院长赫伯脱·哈里斯协助我同评议会达成一个妥协方案,由评议会租下附近的惠蒂尔妇女俱乐部,那里面就有一间漂亮舞厅。在那一年中,我们在那里成功地举行了八次舞会。当时唯一的问题是,我每次都必须出席。奥拉·弗洛伦斯和其他一些女学生对我很有耐心,但我担心,当我试着和我的舞伴绕舞池旋转的时候,会把许多人的新鞋踩坏。


    学院生活留给我的最愉快的回忆还包括体育活动。一年级时,我是波特林斯篮球队的队员,那一年我们创造了“出色”的纪录:每场必败。事实上,我能用来表明我曾经参加过篮球赛的唯一战利品是一只瓷制的假牙桥。在一次比赛中,我跳起来接一个弹跳的球,拉维恩学院的一个前锋的肘部撞到了我的嘴,把我上牙最中间的一颗门牙给打断了。


    有两个因素一直激发着我在运动方面的兴趣。第一,运动必然会减轻我生活的每一阶段所承担的工作和学习的重负。第二,我天生有强烈的竞争本能,而且我发觉,探索着一项运动的重大发展,观察着一个队或一个人同另一个队和另一个人的技能、纪律和智力在一种最令人激动的搏斗中进行较量,能够给人莫大的鼓舞。


    自从我在中学开始玩球以来,橄榄球一直是我最喜爱的运动。作为一个体重150磅的17岁的大学一年级学生,我几乎从没有在球场上真正露一手儿,但是我喜爱这种运动,喜爱那种精神以及队员间的配合和友谊。一年级球队中只有11个人,因此,不管我的身材和体重怎样,每次比赛我都要上场,并穿上一件印有球队号码的运动衫。但是在其后几年中,只有在一场球赛已经准赢或者已全然输定的最后几分钟才有我上场的机会。


    惠蒂尔学院的橄榄球比赛使我有机会认识教练华莱士·“队长”·纽曼。我认为,除我父亲之外,他是我所熟悉的人中我最钦佩的,同时也跟他学到最多东西的一个人。


    纽曼是一个美洲印第安人,他对自己的出身非常自豪。他身材高大挺直,面部轮廓分明,古铜色的皮肤,从很小的时候,人家就叫他“队长”。他永远鼓舞我们并让我相信,只要我们艰苦训练,长时间练习,我们就能击败任何人。他不能容忍那种认为只要球打得好,输赢并不重要的观点。他认为,球要打得干净利索,但输和赢可是有很大的差别。他常说:“你要能找出一个输了不生气的人来给我看看,那我也可以找出一个准输无疑的人给你瞧瞧。”他还说:“输了,应该生气,不过要对自己生气,而不要对敌手发火。”


    我无法恰当地叙述“队长”纽曼对我的影响,他灌输给我一种竞争的精神和一种如果被击倒或被打败就一定要卷土重来的决心。他还使我深刻地体悟到,对一个人来说,真正重要的不是他的背景、他的肤色、他的种族或者他的宗教信仰,而是他的性格。


    在惠蒂尔学院最后一年期间,有一天我在布告栏里看到一张通告,宣布有25个人可以获得250美元的奖学金到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新成立的杜克大学法学院学习。我提出了申请,只是在我已赢得并接受这一奖学金后,我才知道学生们把它称作“绞肉机”,因为在第一年获得奖学金的25名学生中,到第二年便只有12名能继续享用了。


    当我于1934年9月抵达达勒姆时,尽管我之前见过杜克大学的照片,但杜克校园的规模和美丽仍大出我的意料。对某些习惯于加利福尼亚的建筑和像惠蒂尔那样小规模的学院的人来说,杜克大学像一座中世纪的教堂城,到处都是塔尖、城楼和彩色玻璃。许多建筑物都是成群地安置在几英亩的树林和花园之中。


    从第一天起,我就知道,我走上了一条快速竞争的轨道。我们班上一半以上的学生是美国大学优等生联谊会的会员。杜克大学已采用哈佛大学的判例教学法,按这种方法必须熟记数百个不同判例中的事实和法律论点,并且要能够做到在教室里随时站起来背诵它们,以及回答突然提出的问题。在这一点上,我的记忆力是个很优越的条件,但我从未面对过分量这么多的资料。有时我简直束手无策,不知如何才能把那些熟记的事实联系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有意义的法律知识。


    有一天晚上,我在图书馆自修时,向一个高年级学生比尔·阿德尔森倾诉了我的担忧和怀疑,他早注意到我常常花很长时间在法学院图书馆学习。他听我把话讲完,身子往后一靠,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讲了一些我永远也忘不了的话:“你不必担心,你具备学习法律的条件——铁屁股。”


    在杜克大学最初两年中,我住的是一间每月租金5美元的屋子;第三年我和三个朋友一起搬到离校园大约两英里的杜克森林中的一个小住宅去。“小住宅”实际上是夸大其词的说法:它只是用隔板做的一间简陋的小木屋,没有暖气设备和室内的水管装置,在这间房里,我们四个人合睡两张大铜架床。回想起来,我们在那样原始的条件下,竟能住得那么长久,过得那么心满意足,真是令人惊奇。但在当时,那似乎别有一种令人兴奋的冒险的情趣。我们把这个地方叫作夜莺庄园,在那里一直过得很愉快。


    房间中间有一只金属炉子,晚上塞进乱纸,早晨第一个起床的人点燃它。当乱纸燃烧时,我们便利用这点热穿上衣服。为了省钱,早餐我经常就吃一块银河牌棒糖。我将我的剃须刀藏在法学院图书馆书架上的书本后面,每天早晨,我在男厕所中刮胡子,以享受豪华的暖气设备和冷热自来水。每天下午,我打一会儿手球,接着在体育馆洗个淋浴。


    我终能保持住为获得奖学金所必需的优良成绩,我还成了杜克大学法律刊物《法律和当代问题》季刊的编辑部成员。我的奖学金只够学费,但通过为法学院图书馆工作和帮助克劳德·霍勒克院长做些研究工作,我还可另外获得一些收入。我甚至还能抽点时间进行一些政治活动,并被选为学生律师公会的主席。


    在杜克大学的三年使我获得了极有用的法律上的经历。尽管我们曾对种族问题进行过一些激烈的讨论,尽管我不同意许多南方同学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但在这几年中,我终于体会到应该理解和尊重他们的爱国主义、他们的自尊心,以及他们对全国性问题的巨大兴趣。在杜克大学读了几年以后,我强烈地感到,现在是使南方回</a>到美利坚合众国的时候了。


    杜克法学院最后一年开始时,我不得不考虑毕业后的出路。我预计我毕业时的成绩大约会在班上属前几名,但当时找工作却极不易。1937年的经济衰退差不多把大危机开始以来获得的一点进展一扫而光,待遇好的工作是极少的。1936年圣诞节假期时,我决定同我的同学哈伦·莱瑟斯和威廉·珀杜一起到纽约的一些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去碰碰运气。对我们略表兴趣的只有多诺万—莱热—牛顿—隆巴德律师事务所。会见后一个月,他们写信给我,但那时,我已不再那么想到那个寒冷而花钱的城市去了。不过,我们至少利用在纽约的时间看了几出戏——《烟草路》便是其中之一——并弄到几张我们买得起的大都会歌剧院楼厅最后几排座位的票子。


    联邦调查局在杜克大学招募人员。我提出申请,并被请去谈了一次话。自那以后,我便再未从他们那里得到任何消息。多年之后,当我任副总统时,我在艾丽斯·罗斯福·朗沃思家的一次宴会上见到了埃德加·胡佛,向他提起我一度申请当特工的事。几天后,他来到我家,说他已查阅过档案,发现我的申请已被批准。但正在他们准备寄出通知时,他们所要求的下一年的经费被削减了;如果我当时真去了,我也许一直就是联邦调查局的调查员了。


    我决定回惠蒂尔老家,在那里开业当律师。1937年6月,为了祝贺我毕业,我们一家,包括88岁的外祖母在内,乘车来到东部地区。那是他们感到值得骄傲的一天,而更使他们感到骄傲的是,就在他们到达的那一天,校方宣布,我的毕业成绩是全班第三,而且我已被提名为声望极高的全国法科优等生联谊会——初级律师会</a>——会员。


    我满怀着美好的希望返回惠蒂尔,但对前途却毫无把握。首先,我得在加利福尼亚通过取得律师资格的考试。我只有六个星期的时间准备考试,而大部分的考生却可以有两个月以上的复习时间;更糟的是,这三天的考试还包括考加利福尼亚州的全部州法,而这个我在杜克法学院根本没有学过。


    对我以及我的一家来说,等候考试结果是使人极感苦恼的。据谣传,录取的人将收到装在普通信封里的一张简单通知,未被录取的人则将收到装在一只大信封里的为申请下次考试所必需的全部文件。在等候考试结果的几个星期里,我们每天热切地检查信箱。终于有一天早晨,母亲流着眼泪从信箱那边回来了,她手中拿着我们等待已久的信。那是一只大信封,显然装满了文件。我不愿意她看到我苦恼,因此我走进浴室,把门关上后才打开信封。不管传说如何,我却是通过了考试:信里附有许多有关准备宣誓的安排和其他技术问题的指示。我走回厨房,宣布了这个好消息。


    我在惠蒂尔最老的温格特-比尤利律师事务所谋到了一个职位。我最初参与处理的不过是许多年轻律师一般都会遇到的有关财产和离婚</a>的案件。我发现离婚案件是使人极不舒服和不安的。一开始,我对人们争论一些房帏里的事感到很惊奇,而且同样使我惊奇的是,他们竟会毫无顾忌地坐下来对一个陌生人,尽管是他们的律师,讲述那些事。我一般总设法说服他们和解,但很少获得成功。


    我喜欢当一名律师,一年后,这个事务所成为温格特—比尤利—尼克松律师事务所。那时,我第一次不再是弗兰克和汉娜·尼克松的儿子了——我是尼克松先生,是温格特和比尤利的新合伙人。


    想方设法为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拉生意的年轻律师,都希望加入当地的一些俱乐部,因此我开始广泛地参加社团活动。我加入了拉哈布拉的基温尼斯俱乐部和20-30俱乐部,后者是由属于这年龄层的青年商人和自由职业者组成的。到1941年时,我在那地区是站稳脚跟了。我曾被选为20-30俱乐部的主席、惠蒂尔学院校友会主席、杜克大学加利福尼亚校友会主席、奥兰治县城市联合会主席,并经选举成为惠蒂尔学院评议会最年轻的成员。镇上有几个共和党领袖建议我竞选州议员。我为这建议感到荣幸并且也颇有兴趣,但是在这期间爆发了战争。


    1938年的一天,当地业余剧团的导演莉莉·鲍德温太太打电话给我,问我是否愿意在他们即将上演的艾恩·兰德编写的法庭剧《一月十六日之夜》中,扮演检察官的角色。我参加了这次演出,并对有机会参加这次业余演剧活动感到十分高兴。


    几个月以后,我去剧团参加为乔治·考夫曼和亚历山大·伍尔科特的剧本《黑暗的城堡》挑选角色的工作。我认为惠蒂尔地方的每一个人我都认识的,但是那天晚上,一个我从未见到过的美丽而活泼的红头发年轻女子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发现我一直拿眼睛盯着她。镇上的这位新人姑娘是帕特·瑞安,她刚开始在惠蒂尔中学教书。对我来说,这可就是一见钟情了。


    我请一个朋友来给我们介绍一下,后来我提出用车送她和我那位朋友回家。途中,我问帕特是否肯同我出去玩一次。她说:“我很忙。”我说:“你不要那么说,因为有一天,我会和你结婚的!”我们大家都笑了,因为在那个时候这似乎太不可能了。但是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有一种第六感觉,促使我说了那样鲁莽的话。


    帕特的一生值得写一部书,也许有朝一日,她自己会写这部书的。那将是一部极不寻常的书,因为她就是一个具有强烈的独立自主性、敏锐的理解力和丰富的幽默感的不同寻常的妇女。她1912年3月16日生于内华达州伊利市的一个矿山小镇上,受洗时被命名为西尔马·凯瑟琳·瑞安。在她1岁的时候,她父亲决定离开矿山,把他的一家搬到加利福尼亚州阿蒂西亚附近离洛杉矶西南大约20英里的一个小牧场去。在那里,一家七口——她的双亲、一个妹妹和三个兄弟——住在同约巴林达附近和我们尼克松的家非常相似的一所房子里。


    她决定采用她的爱尔兰父亲喜欢叫的那个名字,于是人人都叫她帕特了。一个人取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名字,真是一件苦恼事。因此,当我们的女儿出生时,帕特便建议我们只给她们每人取一个名字,一个叫帕特里夏,一个叫朱莉,这样等她们长大能自行决定时,她们就可以更改这名字或者再另加一个字。


    在帕特年仅13岁时,她母亲死于癌症,于是帕特不得不代替母亲,为她父亲和兄弟们做饭和料理家务。大约在她中学毕业时,长年累月待在矿山使他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她父亲得了矽肺癌。帕特放弃了进大学的计划,在家护理父亲直到两年后他去世为止。由于她父亲已去世,兄弟们又都离家去上大学,她那时便完全独立生活了。


    她父亲去世后,帕特仍然住在老家旧房子里。她在一家银行做半天出纳员工作,开始到富勒顿初等学院去听课。夏天,她得知熟悉的一对老年夫妇打算搬到纽约去,想找个人替他们开车完成这一长途旅行。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竟有这么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提出要干这个工作,同时也出乎她的意料,他们居然同意要她了。


    帕特完全被纽约迷住了,仅仅几天后,她就决定在那里留下来了。她先给人当秘书,后来又在塞顿医院学会了X光操作技术,这所医院是由慈善团体的修女开办的。她住在医院旁边的房子里,修女们外出采购东西,她就为她们开车。


    帕特始终打算要继续她的学业。两年后,她回到洛杉矶,在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注册入学。她每星期花40个小时协助一位教授做点研究工作以维持生计。她还在布洛克-威尔希尔百货店里当了一年售货员,有时还受雇在电影的群众场面中当临时演员。如果注意细看,你可以在《贝基·夏普》和《小镇上的姑娘》等影片中找到她。电影公司曾请她扮演较主要的角色,甚至请她当职业演员,但她不肯放弃学业。1937年,她在南加利福尼亚大学以优异的成绩获得理学学士学位,和我在杜克大学毕业是同一年。


    帕特的兴趣是市场研究,她希望到一家百货商店工作。但当时很难找到工作,因此当惠蒂尔中学愿意以每月190美元的工资聘请一位教商业课的教师时,她立即设法谋到了这一工作。她一到学校就大受欢迎,学生和教职员工无不对她十分爱慕。她是学生“鼓动俱乐部”的教师顾问,经常为学校的各种集会和大会准备节目。由于她对演剧很有兴趣,她决定为当地的剧团试演。就在那里她遇见了这位一头黑色鬈发的、大鼻子的热情年轻人,他在观看《黑暗的城堡》试演时老是盯着她。


    帕特和我开始经常见面。我们一起到阿蒂西亚附近新建的室内溜冰场溜冰,在附近的海滨游泳,还到洛杉矶附近的山上滑雪。我俩都是电影迷,因此我们经常驾车到好莱坞的大电影院去看电影。很幸运,帕特也喜欢橄榄球,因此我们一有机会就去惠蒂尔学院和南加利福尼亚大学观看橄榄球赛。她会见了我的双亲,他们俩都很喜欢她。她明显的坚强性格和不屈不挠的精神,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40年,我送给帕特一只五月花花篮,花丛中放着一只订婚戒指。我俩于6月21日在加里福尼亚州里弗赛德的使团旅馆举行婚礼,参加仪式的仅是自己家的一些人。我们驱车去墨西哥度蜜月两周。我们没有什么钱,因而带了一些罐头食品,以节省上餐馆的费用。上路以后,我们才发觉朋友们已经把罐头上的商标全都撕去,这样每餐饭就成猜谜游戏了。有几次我们早餐得吃猪肉和黄豆,晚餐却反而吃葡萄柚片。


    返回惠蒂尔后,我回到我的律师事务所工作,帕特仍回去教书。我们的生活愉快而充满希望。在1940年的大选临近时,我坚决支持温德尔·威尔基,因为我虽然赞成罗斯福的某些国内施政纲领,特别是社会保险法,我却反对他试图破坏两任为限的传统。我甚至在惠蒂尔当地的小型集会上,为威尔基作过一两次竞选演说。


    1941年,帕特和我积攒了一笔钱,使我们能够乘上联合水果公司的客货轮“乌卢阿号”,完成了一次加勒比海的航海旅游。除了我在整个旅程中几乎都晕船外,我们尽情享受了这次假日旅行,后来接连好几年我们都再没机会度假了。在这次旅行中,我最难以忘怀的是1941年6月22日晚上发生的事,当时年老的黑人管事告诉我们,船上的收音机刚传来的消息说,希特勒入侵苏联了。我们俩都希望最后苏联将获得胜利,让希特勒垮台。我非常厌恶希特勒,尽管我在希特勒-斯大林条约问题上,对斯大林有些不满,但我并没有特别反苏或反共的情绪。


    1941年12月,通过杜克大学我的一位教授戴维·卡弗斯的推荐,华盛顿物价管理局聘请了我。全年薪金只有3200美元,不如帕特教书和我做律师所挣的钱多。但这似乎是能够到华盛顿并可以直接了解政府工作情况的一个好机会。我还想,我母亲对这个决定一定心里很高兴。尽管这又将使我远离惠蒂尔,她可能会想到,如果战争发生了,我将可以留在政府工作,而不致违背教友会的教规去参军作战。


    在我们准备赴华盛顿前不久的一个星期日,帕特和我决定去好莱坞看电影。途中我们到她妹妹尼娃家去看看。我们进门后,尼娃的丈夫马克说,他刚从收音机中听到一个未经证实的消息:日本人轰炸了珍珠港。我说,我肯定这仍然是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些故意吓唬人的报道,因此我们仍旧去看那一场电影。电影结束前不久,戏院的经理中断了影片,通知说,现有命令让所有的军人立即回部队去。在我们离开戏院时,我看到报上的大字标题:日本人轰炸珍珠港。我走过去看,报童举起了报纸,他说:“先生,我们打仗了。”


    1942年1月初,帕特和我驱车穿越整个国家到达华盛顿,现在它已是处于战争状态的一国首都了。我们在离华盛顿不远的弗吉尼亚找到一套很小的公寓,我便去设在独立大街上物价管理局的一个临时办公处去报到,该处离国会大厦只有几个街区。


    在物价管理局八个月的工作说不上特别愉快,但对我来说至少是有教益的。我是定量协调组的助理律师,这个组主要处理橡胶和汽车轮胎的定量分配问题。我在这里上的第一课是知道了政府官僚们是怎样在进行工作。我进政府工作的薪金级别是P-3级,每年薪金3200美元。我发现其他一些比我学历低还没有我那么久的律师经验的人,却比我高一级,是P-4级,有些人甚至是P-5级,每年薪金4600美元。我没有提出这个问题,但我确曾同人事处我所熟悉的一些人谈论过这件事。我的一个上司戴维·劳埃德——他后来是杜鲁门总统的高级顾问之一——说:“搭个小班子,申请要两三个人给你做助手,那我们便能提升你到P-5级。”我说:“但我不需要什么助手。”他回答说:“那你就提升不了。”


    作为轮胎定量分配组的一个小律师,我不能说我对物价管理局产生了多大的影响,但这段经历对我后来的政治生涯中我所制定的政策却有巨大的影响。


    我始终有一个印象,感到虽然有一些职业的政府工作人员勤勤恳恳,一心为公,很有才能,但也有一些人却一心只想到自己的权利,而且喜欢仗势随便摆布别人,特别是那些私营部门的人员。定量分配工作很难做,尽管有战争这个刺激因素并以爱国主义为号召来加以支持。我知道,一旦战争结束,定量分配和物价管理几乎是无法实行的,如果还要继续实行政府控制的办法,那唯一得到好处的将只是黑市商人,一如</a>禁酒时期的私酒商一样。


    物价管理局的许多人可以缓役,在办公室里度过战争时期。尽管我有教友会教徒的背景和信仰,我从来也不想这样做。当我听到征募年轻律师任海军军官时,我便和帕特谈论了这件事,并申请取得军官任命。1942年8月,我被送往罗得岛昆斯特的海军军官学校受训。


    我在昆斯特两个月,学会了站得笔挺和总把皮鞋擦得雪亮,然后我选定“舰艇和基地”作为我参加现役的第一志愿。我盼望把我分派到南太平洋或北大西洋的一个作战舰队里去。当我打开分配职务的命令,发觉自己被派往艾奥瓦州奥坦瓦海军航空站时,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当即前往报到,发现这个基地还在建设中,未竣工的跑道修到玉米田中又忽然停下了。我对这个职务颇为失望,但我新邻居的热情和友谊却很快改变了我的想法。帕特在市里找到了银行出纳员的工作,于是我们便安心地在这里过着别有风趣的中西部生活。


    正当我感到我就得在内陆的艾奥瓦州度过那次战争的时候,我看到一项通知说,29岁或年龄更轻的官员可以申请到海上服役。我正好29岁,因此我立即提出了申请。帕特虽为我的安全担心,但她仍支持我这种力求真正参加战争的决心。


    我接到命令去旧金山报到,以便接受去海外的任务,于是我们便回惠蒂尔去向家人告别。这是一次十分痛苦的聚会。尽管大家什么话没说,我知道母亲和外祖母为我这个决定感到非常忧虑不安。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我的舅父奥斯卡随美国公谊会服务委员会去法国,作为一个护理人员去红十字会工作,治疗战场上双方的受伤战士。我确信她们一定希望我也选择这类职务。但我实在难于作出这样的决定,我感到当我的祖国正受到攻击时,我不能躲在一边。至于教友会的和平主义问题,我似乎觉得那只有在和一个文明的、有感情的敌人作战时才起作用。在希特勒和东条英机面前,和平主义不仅不能制止暴力——它实际上只能为野蛮的敌人提供帮忙,削弱自己的士气。


    我的一家和朋友们都到车站送帕特和我去旧金山。比尤利一家也来了,同来的还有我从前的秘书伊夫林·多恩和她的丈夫,以及帕特和我的一些朋友。我父母也都来了,带着唐和他的妻子克拉拉·简,还有我最小的弟弟埃迪。埃迪那时已12岁,长得和我在那个年岁时一模一样。我们一块儿在联合车站的哈维饭店吃早餐。这是一顿令人痛苦的早餐,在那表面的愉快谈话中充满了悲痛的沉默,后来听到火车即将进站的广播声,我简直如释重负。当帕特和我站在踏脚板上准备上火车时,我回过头来最后看了他们一眼。我想我们大家都想到,也许我们从此永远不会再相见了。母亲强忍着悲痛,但父亲却哭了起来。火车缓缓开出车站,帕特和我眼望着他们向我们挥手告别,一直到我们看不见他们。


    刚离开旧金山,我发现我身边没有带着帕特最近的照片。我写信给她,于是她去照相馆拍了一张。当照片寄到时,我非常高兴,但这更使我感受到分离的痛苦。


    我被派到靠近新喀里多尼亚岛的努美亚的南太平洋战斗空运指挥部工作。这个单位简称“南战运部”,这几乎已成为我们的正式名称。我们那部分负责为C-47型运输机在岛与岛之间飞行时准备货运清单和制订飞行计划。这些运输机运进补给,运走伤员。我们把装补给的箱子和一些重大物件卸下来,然后小心地将担架上的重伤员抬上飞机。


    像许多被分派“到前线去”的人一样,我希望能到真正进行战斗的地点去,因而我花了许多时间争取被分派到有战斗的地点去。最后,1944年1月,我被分配到布干维尔,这个地方偶然会受到日本轰炸机的攻击。我到那里不久,日本人发动了一次进攻。进攻结束后,我们数了一下,在我们六个人共同使用的钢筋水泥掩体100英尺内,共有35个弹坑。我们的帐篷完全被摧毁。


    许多战斗机和轰炸机的飞行员,他们在执行任务途中总要经过布干维尔,我感到我们完全应该尽可能好好招待他们。我尽南战运部能力所及给他们搞到少量肉酱和啤酒。我们单位的每一个人都有一个诨名,别人都叫我尼克·尼克松。每当我收到一批新运到的供应品时,我就摆开了“尼克汉堡包小吃摊”,向飞行人员免费供应汉堡包和一瓶澳大利亚啤酒,他们也许有许多个星期没有尝过有家乡味道的食物了。


    在布干维尔工作一阵后,我请求并获准到南战运部支援攻占格林岛的一个分遣队去,任指挥官。我们坐着PBY型水上飞机在海湾降落。但是,日军早已撤退,唯一的危险是几个掉队的敌人的狙击和经常会遇到的大蜈蚣。


    海军修建队人员立即开始修建一个简易机场。竣工前几天,有一架在飞越拉包尔时受重创的陆军B-29轰炸机,必须使用简易机场强行着陆,尽管当时海军修建队的一些设备还放在机场上。那已经是黄昏时刻,天差不多已经黑了,当这架轰炸机机腹着陆时,我们都高兴得欢呼起来。但紧接着,飞机的头部径直撞在一辆推土机上,立即爆炸,我们不禁全惊呆了。成堆的尸体真是可怕。当我把一个机务人员的尸体从已不成形的飞机残骸中抬出来时,我还能看到他烧焦的手上戴着结婚戒指。


    关于这一时期我玩扑克的技巧和赢钱的情况,过去的传说多少有些夸大。在惠蒂尔,我作为一个教友会教徒,无论搞什么赌博都会被教规所不容。但是,战时环境和甚至更令人难以忍受的单调生活的压力,使赌钱成了无法抗拒的消遣。我发现赌扑克不仅能让人娱乐、赢钱,而且颇有教益。我慢慢知道,拿着好牌的一般说话最少,声音也很轻;而那些投机的人往往话讲得很响,实际是给自己泄底。有一天晚上,我们赌扑克,我拿到方块同花大顺,下扣一张A。拿到这手牌的机会大约是六十五万分之一,我当然兴奋极了。但我仍能完全不动声色,因此这一把真赢了不少。


    对南太平洋大多数的士兵来说,这是一次寂寞的战争,老是一次一次似乎无止境地等待着,而战斗通常是在数千英里以外的地方进行。我们贪婪地阅读着我们能弄到手的《生活》杂志,我由于厌烦,也出于虔诚,还老是翻来覆去读着那本我带在身边的带插图的旧《圣经》。我们唯一真正盼望的东西是家信,在我离家的14个月中,我每天写信给帕特。这些信她一直保存到今天。


    当我在格林岛的时候,我遇到了查尔斯·林白,当时他正在执行战斗任务,为空军试飞新型飞机。指挥官曾邀我参加为招待林白举行的一次小型宴会,但由于在一个月之前,我已同意做东,组织一场扑克赛,不得不谢绝了。今天回想起来,我自己也觉得难以置信,为了赌钱竟然放过了一次同查尔斯·林白一起进餐的机会。但是在南太平洋那种极其寂寞和令人厌烦的环境中,赌扑克牌已不单纯是无聊消遣了,围绕它的一套清规戒律我们是非常认真对待的。1/4个世纪以后,我才有机会纠正这一错误,查尔斯和安妮·莫罗·林白接受我们的邀请,参加了一次在白宫举行的国宴。


    1944年7月,我的海外勤务结束了,奉命回到美国。我赶上了一架从瓜达尔卡纳尔飞往夏威夷的运输机,当我们于半夜停在威克岛加油时,我下机来溜达一会儿,第一次看到了我们的一个战地公墓。我永远不会忘记那白色的十字架,一排一排又一排,从跑道的边缘开始一直伸展到远离家乡的那个小岛的黑暗深处。我想起了所有那些还在为这些不友好的和常常是荒无人烟的小块土地而战斗的人们。我不明白,过去也常常不明白,为什么美国人或日本人会觉得值得为这些小块土地打一仗,甚至为之牺牲性命。当然,我知道这些地方是把战争带到日本本土必须使用的跳板,所以,我们必须攻占它,而敌人也必须保住它。但是,站在威克岛等待着飞机加油,我却为战争的终归无益和它造成的可怕牺牲的现实而感慨万千。


    * * *


    【注释】


    [1] 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生于公元前30年。——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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