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九二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这一年我进入圣托马斯医院教学部学习。我在那里呆了五年。第一批笔记的日期我都认真记下了,我希望这些日期有助于解释内容的偏颇浅薄。我后来的笔记都没标日期,实际上,我不少笔记都是信手写在纸片上或是信封背面的,现在我只好根据它们的内容来判断写作年代。可能有些地方我推算错了,多算或者少算了一两年,不过我觉得这无关紧要。


    鉴于人们做起事很愚蠢,聊起天很友好,如果他们多说话少做事,也许更于世有益。


    愚钝乏味者的风趣来自音乐剧歌曲,他们的智慧则来自谚语箴言。


    美德总随好运而至,好运却不追美德而来。


    牧师箴言:


    人们给牧师付酬,为的是让他解惑传道,不是让他自行其道。


    只请会回请你的人吃饭、留宿。


    “施于人必己所欲。”这是至理名言——适用于“施于人”。


    针对禁酒主义者提出的观点,他总是回答:“上帝指示我们要好好利用这世上的东西。”而且他身体力行,家中总存够威士忌和利口酒[1],不过他总是小心地把它们锁在餐具柜里:“不是所有人都能喝烈酒的,”他说,“实际上,让他们受诱惑真是一种罪恶;再说,他们也欣赏不了其真正价值啊。”


    这些“箴言”都是我叔叔说的,他是惠特斯特布尔的教区牧师。我当时可把它们当了真,但现在回头再看,我倒觉得他这都是幽我一默,拿我开心,我从没料到他还会有幽默感呢。


    读书并不能让人睿智,只是使人博学。


    愚人用尊严作大氅遮盖他们的愚蠢。


    行为本身无所谓好坏,是好是坏由成规说了算。


    老处女都没钱。没嫁出去的富婆则是年龄不详的未婚女性。


    天才应该以平庸为墨,将自己的名字写入世界史册。


    天才就是才华加空想。


    天才忍饥挨饿,人才衣着光鲜。


    大部分情况下,今天的天才五十年后至多是个有点才气的人。


    邀请朋友一起去看画展或许是你能给他的最严峻的考验。大部分人去画廊,在门口就丢掉了谦恭礼貌,把它们和雨伞、手杖一起留在门外。他们走进画廊,已扔掉了平日的虚饰,将本性赤裸裸地暴露出来。于是你会发现他们刚愎自用、轻率无礼、愚蠢无知、心胸狭窄。他们也不会设法掩饰对你的看法,而且多半那看法都不怎么样。


    要是在这种情况下,还有谁能宽容地倾听你的意见,承认你的观点也有道理,那他就是个真朋友。


    不过,第一件事儿,你完完全全相信我是友好的么?你是不是对我的友谊坚信不疑,能让我和你谈些涉及个人核心隐私的话题?


    当然了,我亲爱的孩子,你有一颗无比真诚的心,再让人不爽的话,你这样的人也有权利说。接着说吧。


    布鲁克斯。他个头不高,肩宽腰圆,结实健壮,身材匀称。他的头型漂亮,鼻子挺拔,前额又宽又高,不过他的脸不大,尖下巴,不蓄胡子,刮得光溜溜的。他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有一点儿呆滞,大嘴巴,双唇厚而性感。他的卷发日渐稀疏,还留了长发。他举止优雅,气质浪漫。


    在剑桥的时候,他和一帮生活奢侈的有钱人厮混在一起。他们都觉得他的才智超群,他的导师和学院院长也都这么认为。他吃吃饭,读读书,学习法律,准备成为律师,最后的结业成绩是二等。到了伦敦后,他便穿起了昂贵的定制服装,养了个情妇,申请并获选进入改革者俱乐部[2],递申请是他的朋友怂恿的,他们认为他有政治家的潜质。他的朋友都是些喜爱读书的人,通过和他们接触,他好似修了一门英国古典文学课,当然,修得很轻松、很不专业。他欣赏乔治·梅瑞狄斯[3]的作品,对三卷本小说嗤之以鼻。他一本不落地阅读每周发行的六便士小说[4],还读一些文学月刊和季刊。他常去看戏听歌剧。他晚上若是不去剧院,就会去朋友家里,或是上老式小酒馆去,喝着威士忌,抽着烟,谈论生死、命运、基督教、书籍以及政治,直到深夜。他读了纽曼[5]的著作,大受启发,他在布朗顿礼拜堂[6]找到的天主教教义深深吸引了他。然后他生了一场病,痊愈以后去了德国。在德国,他遇到的人与他原来的伙伴有着截然不同的追求和爱好。他开始学习德语,为此找来德语经典著作阅读。于是,继梅瑞狄斯和纽曼之后,他又崇拜起歌德。后来他去意大利短期度假,立刻爱上了这个国家。他回到德国又待了几个月,然后又回意大利去了。


    他读了但丁和薄伽丘,但接触了一些热爱希腊罗马的古典作家的学者后,他发现他们并不看好他这种浅尝辄止的半吊子学习方法。他总是极易受到影响,别人的看法都会在他的身上起作用,于是很快他便同新朋友看法一致,读起希腊语和拉丁语著作来。


    他称自己痴爱美。看到波提切利的画、阿尔卑斯山的雪峰、海上的日落、以及所有这些人人都欣赏、时时被赞美的东西,他会赞不绝口,但却看不见身边无处不在的清秀脱俗之美。他不虚伪,如果一个东西他真的喜欢,他便会由衷地、热切地赞美它;但只有向他指出什么东西是美的,他才看得见;他自己发现不了美。他想写作,可他既没精力,又没想象力,还缺乏意志。他动手很勤奋,却懒得动脑。过去两年,他一直在研究莱奥帕尔迪[7],打算翻译一些他的作品,不过至今只字未动。他长期独身一人,于是相当自负,瞧不起不懂文学艺术的人。他目中无人。每当有人说起这个话题,他就会摆出一副无比睿智的架势,来几句老生常谈</a>,好像这问题他已经解决了,没什么可说的了。他极端敏感,如果你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就会伤害他。他从心底渴望被人欣赏。他懦弱、自负,而且非常自私。但是如果不需要他付出什么,他也能友好可亲;而要是你留神拍一下他的马屁,他甚至能善解人意。对于文学,他品味很好,而且是真心喜爱。他一辈子都没有过什么自己的独特见解,但他是个敏感、好眼力的观察者,对于显而易见的事情很有见地。


    如果事情做到结尾还能同刚开头一样有趣,杯底残酒还能像第一口那样甘美,那生活该有多么美好。


    自己的亲戚,不管你自己是多么厌恶他,不管你自己如何说他的不是,一旦别人来揭他的短、让他出丑、受人嘲笑,你就不会答应,因为亲戚丧失名誉,你也就跟着颜面无光、虚荣受损。


    医院。两个十分要好的朋友,他们一块儿吃饭,一块儿工作,一块儿玩乐,形影不离。其中一个回家待了几天,这期间,另一个人在做尸检的时候血液感染,四十八小时后就死了。那人回来了,他们原来约定在尸检室见面。他走进房间,发现他的朋友浑身赤裸躺在工作台上,已经死去。


    他告诉我:“这真让我大吃一惊。”


    我刚从伦敦回来。走进饭厅,看见我那年迈的姑母坐在桌子旁边,手中做着活计。灯亮着。我走上前去,碰碰她的肩膀。她小声惊呼,然后发现是我,跳了起来,瘦弱的胳膊搂住我的脖子,亲了亲我。


    “哦,可爱的宝贝,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然后她叹了一口气,苍老的头靠在我胸前:“威利啊,我好伤心呐,我清楚自己活不长了,挨不过这个冬天。我原本希望你姑父能先去,那样他就不必为我的死而悲伤了。”


    泪水涌出我的眼眶,顺着双颊流下。这时我知道自己是在做梦,我的姑母两年前就去世了。她尸骨未寒,我姑父就续了弦。


    去年,圣·艾夫斯湾起了一场大风暴,一艘意大利船遇险。船只在下沉,火箭抛绳器的火箭已经发射出去了,但是船员们却好像不知如何使用救生索。陆地近在咫尺,他们完全有可能挽救自己的生命,但却束手无策。埃利斯太太告诉我,她一直站在自己小屋的窗口,眼睁睁地望着船渐渐沉没,她最终无法承受那巨大的痛苦,躲回了厨房,在那里祈祷了一夜。


    绝大多数的人都蠢得厉害,说谁谁在常人之上真算不得什么恭维。


    大部分人长得真是丑啊!可惜,他们也不知道该待人随和一点,也好补救一下。


    她没有结婚。她告诉我说,在她看来,如果一个女人一次只能有一个丈夫,那么婚姻注定是个失败。


    当天神们在潘多拉盒里装满邪魔,然后又把“希望”一并放进去时,他们一定窃笑不已。因为他们很清楚,这才是最狠毒的邪魔,正是“希望”引诱着人类,叫他们一直忍受苦难,直到死亡。


    今天早上,刺杀卡诺总统[8]的卡斯里尔·桑托被执行了死刑,报纸上充斥着这样的字眼:“桑托死得像个懦夫。”


    但这肯定不对。没错,他是颤抖得厉害,几乎没法走上绞刑架;他说遗言的时候,声音微弱,叫人都听不清那句话,但那句话坚持了他的信仰:Vive l''Anarchie(法语:无政府主义万岁)。他直到生命最后一刻也忠于自己的信念。当初他给总统以一击时,就知道自己将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行刑前一刻,他的精神同那时一样坚定,丝毫没有胆怯。颤抖、说不出话来只是出于肉体对死的恐惧,最勇敢的人也避免不了;但是他说出了那样的话,却展示了他非凡的勇气。肉体虽脆弱,精神却不可征服。


    * * *


    [1] 利口酒(liqueur)是一种味甜而芳香的烈酒。


    [2] 改革者俱乐部(the Reform Club)1836年在伦敦成立,当时只允许宣誓支持1832年《大改革法案》(the Great Reform Act of 1832)的人加入,早期会员里有国会议员和辉格党人,在他们的共同建设下,俱乐部成了英国自由党的政治活动中心。如今改革者俱乐部与政治已无瓜葛,会员来自社会各阶层,从事各种职业。


    [3] 乔治·梅瑞狄斯(George Meredith,1828—1909),英国小说家、诗人。主要作品有小说《利己主义者》(The Egoist)和诗集《现代爱情》(Modern Love)等。


    [4] 三卷本小说(the three-volume novel)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小说的标准出版形式,将小说分作三卷分批出版,第一卷既可以引起读者对后两卷的兴趣,所得收入又可以支付后两卷的出版费用。维多利亚时期的三卷本小说多情节错综复杂,以举行婚礼和获得财产作为结局。当时一部三卷本小说的价格是十先令六便士,相当于现在一本超过二十英镑的精装书的价格。


    十九世纪末开始,三卷本小说受到排斥,一些篇幅短、价格低的简装本小说出现,受到欢迎,其中便包括所谓“六便士小说”(sixpennies),即每本只卖六便士。


    [5] 纽曼(John Henry Newman,1801—1890),英国基督教圣公会内部牛津运动领袖,后改奉天主教,著有《论教会的先知职责》(Lectures on the Prophetical Office of the Church)、《大学</a>宣道集》(University Sermons)等。


    [6] 布朗顿礼堂(Brompton Oratory)是伦敦的一座天主教堂,坐落在南肯辛顿(South Kensington)。


    [7] 莱奥帕尔迪(Gio Leopardi,1798—1837),意大利诗人、哲学家,作品有诗作《西尔维娅》、《回忆》、《乡村的星期六》等,散文集《杂记》等。


    [8] 卡诺(Sadi Marie Franedil;ois Carnot,1837—1894),法国政治家,曾任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总统(1887—1894),被一无政府主义者刺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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