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反被聪明误
3个月前 作者: 雷蒙·钱德勒
1
基马诺克的门卫身高六英尺二英寸,穿着淡蓝色的制服,白色的手套使得他的手看起来奇大无比。他打开出租车的车门时,动作轻柔得好像老处女抚摸着猫。
约翰·达尔马斯下了车,回头对红头发的司机说:“乔伊,最好到街角去等我。”
司机点点头,把咬在嘴角的牙签往里面推了一下,娴熟地把车子驶离用白线划出来的停车区。达尔马斯穿过洒满阳光的人行道,走进基马诺克清凉、宽大的大厅。厚厚的地毯踩上去毫无声音。行李生抱着双臂站立在一旁。大理石接待台后的两个职员神情严肃。
达尔马斯走到对面的电梯间,踏进一个方格门的电梯,说:“请到顶层。”
顶层的厅小而安静,有三扇门,分别嵌在三面墙上。达尔马斯走向其中的一扇门,按了按门铃。
德里克·瓦尔登开了门。他大约四十五岁,或者更老些,长着浓密的灰头发,英俊的脸因为沉迷于酒色而开始松弛。
他穿着绣有名字缩写字母的休闲长袍,手里握着一满杯威士忌,微微有些醉意。
他低沉着嗓子闷闷不乐地说:“噢,是你,达尔马斯,进来。”
他转身走回公寓,任由门敞开着。达尔马斯把门关上,跟随他走了进去。这是一个天花板很高、呈长方形的房间,一端有一个阳台,左边是一排落地窗,还有一个露台伸向外面。
德里克·瓦尔登在墙边的一张褐色和金色相间的椅子上坐下,将腿交叉着放在脚凳上,低头盯着自己正在摇晃的威士忌。
“什么事?”他问。
达尔马斯有些阴郁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才说:“我来告诉你我不想为你干活了。”
瓦尔登将威士忌一饮而尽,然后把酒杯放在桌子的一角,四处摸索着寻找香烟,最后把香烟塞入了嘴里,却忘了点燃它。
“是吗?”他的声音含糊不清,但是显得异常冷漠。
达尔马斯从他身边走开,踱到一扇窗户前。窗户是打开的,外面的遮阳篷被风吹得哗哗作响,大道上的车声隐约可闻。
他侧着头说:“调查没有铺开——因为你不想让它铺开。你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勒索,可我不知道。‘月食电影公司’关注此事,是因为他们对你的电影投资太大。”
“去他妈的‘月食电影公司’。”瓦尔登轻声地咕哝道。
达尔马斯摇摇头,转过身:“我可不这么想。如果你惹上了公众无法忍受的麻烦,他们赔不起损失,所以要你找我调查。你却丝毫不肯合作,这真是浪费时间。”
瓦尔登以令人不舒服的口吻说:“我在用自己的方法处理这件事,我也没有惹上什么麻烦。我自己会处理好的——等我谈妥了条件……你只要让‘月食电影公司’的人认为调查正在进行就可以了。听清楚了吗?”
达尔马斯踱回房间中间,将一只手撑在桌面上。旁边的烟灰缸里散乱地躺着沾着深红色的口红的烟蒂,他心不在焉地低头看着它们。
“你之前可没有向我说清楚这些,瓦尔登。”他冷冷地说。
“我以为你足够聪明,可以猜得到,”瓦尔登讽刺道。他往旁边侧了侧身子,又在杯子里倒了些威士忌,“喝一杯吗?”
达尔马斯说:“不,谢谢。”
瓦尔登意识到了香烟还含在嘴里,便把它扔到地上,接着喝了一大口酒。“见鬼!”他怒斥道,“你是私家侦探,受雇做点儿没有意义的事。这是个光明正大的活儿——就你们那一行的情况来看。”
达尔马斯说:“这又是一番我不想听的废话。”
瓦尔登突然做了一个粗暴、气愤的动作。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嘴角下垂,脸色阴沉。他避开了达尔马斯的目光。
达尔马斯说:“我不是在和你作对,但是我也不会支持你。你不是那种我可以替他卖命的家伙。如果你之前在跟我耍花招,我也做了我应该做的。我还会做下去——但不是为了你。我不要你的钱——而且,只要你喜欢,你随时可以叫你的那些跟踪者离我远点儿。”
瓦尔登把脚放到地上,小心地将酒杯放在手肘边的桌上,脸色大变。
“跟踪者?……什么意思?”他吞了口口水,“我没有叫人跟踪你啊!”
达尔马斯盯着他,一会儿后又点点头:“那么,好吧,我就反过来跟踪他,看看下次我能否叫他说出他在替谁干活……我会查清楚的。”
瓦尔登非常平静地说:“如果我是你,我可不会这么做。你——你在和那些可能会变得歹毒无比的人纠缠……我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不会为那种事担心的。”达尔马斯镇定地说,“这些人如果想要你的钱,早就会让你难受。”
他把帽子拿到胸前,眼睛盯着它。瓦尔登脸上淌着亮闪闪的汗珠,眼神惊慌,张开嘴想说什么。
门铃响起来了。
瓦尔登皱起眉头,咒骂了一句。他盯着房间前端,可是没有挪动。
“太多该死的人不打声招呼就跑来这里,”他恼怒地说,“偏偏我的日本男佣今天不上班。”
门铃再度响起,瓦尔登正准备站起来,达尔马斯说:“我去看看,反正我要走了。”
他对瓦尔登点点头,走过房间,打开门。
两个男人拿着枪走进来。其中一支枪用力地戳着达尔马斯的肋骨,持枪的人急促地说:“进去,快点儿。这就是你在报上看到的那种抢劫。”
他皮肤黝黑、外形英俊、面相讨人喜欢,脸像浮雕一样光滑,几乎没有一丝冷酷的表情。他还面带微笑。
他后面的那个人身材矮小,头发是棕黄色的,板着脸。皮肤黝黑的家伙说:“诺蒂,这是瓦尔登的私家侦探。把他带过去,缴了他的枪。”
棕黄色头发的家伙,诺蒂,用短管左轮手枪抵着达尔马斯的肚子,他的伙伴则把门踢上,然后满不在乎地走过房间踱向瓦尔登。
诺蒂从达尔马斯的腋下搜出一支点三八口径的科尔特手枪,然后绕着他走了一圈,拍拍他的口袋。他收起自己的枪,把达尔马斯的枪换到惯用的手上。
“好了,里基奥,这个家伙被搜干净了。”他的声音带着怨气。达尔马斯放下手臂,转过身,回到房间内。他若有所思地看着瓦尔登。瓦尔登往前探着身子,大张着嘴巴,脸上挂着紧张、专注的神情。达尔马斯看着皮肤黝黑的抢劫者,轻声说:“里基奥?”
皮肤黝黑的家伙瞄了他一眼:“甜心,站到桌子旁边去。得由我来说话。”
瓦尔登的喉咙里发出一声粗哑的咕噜声。里基奥站到他面前,愉快地看着他。他用手指勾着扳机环,让枪不停地摇晃。
“你付钱付得太慢了,瓦尔登。太他妈的慢了!所以我们来告诉你一声——是跟踪你的侦探来的。有趣吗?”
达尔马斯严肃、镇静地说:“这个流氓以前是你的保镖,瓦尔登——如果他还叫里基奥的话。”
瓦尔登默默地点点头,舔舔嘴唇。里基奥对达尔马斯怒吼道:“大侦探,别自作聪明,我再警告你一次!”他的眼睛里充满了怒火,然后,他转身看看瓦尔登,又看看他手腕上的表。
“瓦尔登,现在是三点零八分。我想像你这种身份的人应该还有办法从银行弄出一些钱来。我们给你一个小时的时间去凑足一万块。只有一个小时。还有,我们要带你的大侦探一起去安排拿钱的事。”
瓦尔登又点了一下头,依然沉默不语。他把手放在膝上,紧握拳头,直到关节泛白。
里基奥继续说:“我们不啰唆了。如果不是这样,我们的生意就连一只死虫子也不值。你也不要拖泥带水,否则,你的大侦探醒来时就会在一堆土上——只是他不会醒过来了,懂吗?”
达尔马斯不屑地说:“如果他付了钱——我猜你们还会放我走,让我去告发你们喽!”
里基奥看都没看他一眼,平静地说:“那个问题也会有答案的……瓦尔登,一万块,今天付清。另外一万块下个星期天付清。除非我们有什么麻烦……如果有麻烦,我们也不会白吃亏的。”
瓦尔登茫然地将双手一摊,表示让步。“我想我可以把事情安排好。”他连忙说。
“好极了,那么我们走吧!”
里基奥微微点了一下头,把枪收起来。然后,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棕色羊皮手套,将它戴到右手上,又走过去从棕黄色头发的家伙手上拿走了达尔马斯的枪。他查看了一下枪,将它塞进侧面的口袋,戴手套的手一直在口袋里握着枪。
“走吧!”他将脑袋一偏。
他们走了出去。德里克·瓦尔登阴沉着脸看着他们的背影。
电梯里只有操作员一个人。他们在一楼和二楼之间的夹层出了电梯,穿过一间安静的写字间,经过一扇彩色玻璃窗。窗后亮着灯光,制造出一种阳光闪烁的效果。里基奥落后半步走在达尔马斯的左边,棕黄色头发的家伙挤在他的右边。
他们走下铺着地毯的楼梯,来到两边有豪华的商店的拱廊,从侧门离开了旅馆。街对面停着一辆褐色的小轿车。棕黄色头发的家伙滑进驾驶座,把枪塞在腿下,发动了引擎。里基奥和达尔马斯坐在后面。里基奥慢条斯理地说:“向东开到大道上,诺蒂。我得琢磨一下。”
诺蒂咕哝了一声。“真是要命,”他头也没回地大吼道,“光天化日之下带着这个家伙走过威尔榭大道?”
“开车吧,笨蛋。”
棕黄色头发的家伙又嘀咕了一声,把小轿车驶离街边,一会儿后,放慢车速准备拐弯。一辆空的出租车驶离西边的街角,绕到街区中央,跟在轿车后面。诺蒂往右拐弯,继续前行。出租车也拐弯跟了上来。里基奥往后瞥了一眼,没对它特别留意——威尔榭大道上的车很多。
达尔马斯往后靠在椅背上,沉思着说:“我们下楼时,瓦尔登为什么不打电话通知别人?”
里基奥对他笑笑,将帽子摘下放到腿上,然后把右手从口袋里掏出来,放在帽子下——仍然握着枪。
“侦探,他不想让我们对他动怒。”
“所以他就让两个混混儿带着我兜风?”
里基奥冷冷地说:“不是那种兜风。我们的生意需要你帮忙……还有,我们不是混混儿,懂吗?”
达尔马斯用两根手指摸摸下巴,立刻又堆起笑脸赶紧说:“直接去罗柏森?”
“嗯,我还在考虑。”
“什么脑袋啊!”棕黄色头发的家伙嘲讽地说。
里基奥勉强挤出一个笑脸,露出了整齐的牙齿。前面半个街区的地方,交通信号灯变成了红色。诺蒂加快车速,第一个抵达街口。空的出租车滑到他的左边,但并未和小轿车齐头。里面的司机一头红发,帽子歪向一侧,正咬着牙签愉快地吹着口哨。
达尔马斯抽回双脚,让它们紧靠着坐椅,将重心压在脚上。同时,他的后背紧紧地贴着椅背。高高的交通信号灯变成了绿色,小轿车加速前行,然后又减慢速度等候一辆插入车流的车子快速左转。出租车在左边滑行。红头发的司机趴在方向盘上,突然往右猛打方向盘。街道上随即响起了一个刺耳的摩擦声。出租车的挡泥板撞上了褐色小轿车低矮的挡泥板,卡住了它的左前轮。两辆车纠缠在了一起,停下来了。
愤怒的、不耐烦的喇叭声在后面响成一片。
达尔马斯抡起右拳击向里基奥的下巴,左手则去抓里基奥腿上的枪。当里基奥往车子的角落里瘫倒时,他用力把枪拿开了。里基奥的脑袋不停地晃动,眼睛一眨一眨的。达尔马斯滑到坐椅的另一端,把科尔特手枪塞到腋下。
诺蒂仍是安静地坐在前座上,右手缓缓地伸向腿下。达尔马斯打开车门冲出去,又甩上车门,走了两步后便打开了出租车的车门。他站在出租车旁,注视着棕黄色头发的家伙。
被挡在后面的车子的喇叭疯狂地叫个不停。出租车司机在前面极尽卖弄地拖拉着两辆车,但没有任何效果。牙签在他的嘴里上上下下地跃动。一个戴着琥珀色眼镜的警察骑着摩托车在车辆中穿行而来,焦虑地查看情形,然后朝司机甩甩头。
“上车,往后退。”他说,“去别的地方吵吧——大家需要用这个路口。”
司机笑了笑,绕过车头,钻进车内。他又是打手势,又是叫唤,费了一番劲才将车子倒退回去。棕黄色头发的家伙坐在轿车里木然地看着眼前的场面。达尔马斯坐进出租车,拉上了车门。
警察拿出哨子,吹了两声尖厉的哨声,由东向西挥开双手。褐色小轿车就像一只被警犬追逐的猫似的穿过了十字路口。
出租车紧跟在后面。车子行驶了半个街区后,达尔马斯往前探了探身子,敲敲玻璃隔板。
“让他们跑吧,乔伊。你抓不到他们的,我也不想抓他们……刚才干得真漂亮。”
红头发的司机将下巴凑近隔板,笑着说:“太容易了,老板。下回给我派个难一些的差事做做吧!”
2
五点差二十分的时候,电话铃响了。达尔马斯正躺在床上——在梅利维尔他自己的房间里。他伸手摸索着抓起电话,说:“喂?”
女孩的声音很悦耳,有些紧张:“我是米安·克莱尔。记得吗?”
达尔马斯取出唇间的香烟:“当然,克莱尔小姐。”
“听着,请你务必过去看看德里克·瓦尔登。他好像对什么事情担心极了,烂醉如泥。请你一定要想想办法。”
达尔马斯瞪着天花板,拿着香烟的手在床沿上打着节拍。他慢吞吞地说:“克莱尔小姐,他不接电话,我已经打过一两次了。”
电话另一端是一阵短暂的沉默。然后,那个声音说:“我把钥匙留在门下面了。你最好直接进去看看。”
达尔马斯眯起眼睛,右手的手指不动了。他缓缓地说:“克莱尔小姐,我马上过去。我怎么跟你联络?你会在哪里?”
“我不确定……大概在约翰·苏特罗那里。我们说好要去那里的。”
达尔马斯说:“好的。”听到电话里传来一声咔嚓声后,他才放下话筒,把电话放回床头柜上。他侧着身子坐起来,盯着墙上的一方阳光看了一两分钟。然后,他耸耸肩,站起来,喝完放在电话旁的一杯酒后便戴上帽子,搭乘电梯下了楼,坐进旅馆前面排成一列的出租车中的第二辆。
“还是基马诺克,乔伊。快点儿。”
十五分钟后,他们到达了基马诺克。
下午的舞会刚刚散场,车子从三个路口涌出来,旅馆周围的街道水泄不通。达尔马斯在半个街区外下了车,从一群衣着入时的男男女女身旁经过,走进通向商店拱廊的侧门。他踏着楼梯来到夹层,穿过写字间,走进挤满客人的电梯。他们在抵达顶楼前纷纷出了电梯。
达尔马斯站在瓦尔登的房门前按了两次铃。然后,他弯腰瞧了瞧门底下,那道亮光中有一处被阻断了。他回头看了看电梯的指示灯,然后趴下身子,用小刀的刀刃从门下面挑出一个东西——一把扁平的钥匙。他走进房间……停住脚步……瞪大眼睛……
大房间里充斥着死亡的气息。达尔马斯轻手轻脚地朝里面缓步走去,一边仔细倾听。他那双灰色的眼睛射出冷峻的光芒,紧绷的下巴上那灰白色的线条和晒黑的脸颊形成强烈的对比。
德里克·瓦尔登软绵绵地瘫在褐色和金色相间的椅子上,嘴巴微微张开,右边的太阳穴上有一个发黑的小孔,血像丝带似的从脸上流到颈窝,一直流到柔软的衬衫领子上。他的右手低垂到厚厚的地毯上,握着一把黑色的小型自动手枪。
房间内的阳光开始慢慢隐退。达尔马斯纹丝不动地盯着瓦尔登看了很久。周围一片沉静。微风已停,落地窗外的遮阳篷一动也不动。
达尔马斯从左臀口袋里拿出一双薄薄的小山羊皮手套戴上,跪在瓦尔登旁边的地毯上,轻轻地把枪从他僵硬的手指中抽出。这是一支点三二口径的枪,胡桃木的枪柄被加工成黑色。他把枪翻过来,不禁抿起了嘴巴。注册号码被磨掉了,磨光的地方微微发亮。他把枪放在地毯上,站起来,缓缓走向放在书桌一端一盆插花旁的电话。
他伸手去拿电话,但又迟疑了,然后垂下了手。他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后又转身快步走回去,捡起枪。他拆下弹匣,取出后膛里的弹壳,再把弹壳放回弹匣。随后,他又用左手的两根手指叉着枪管,把触发器往后扯,用力扭动后膛闭锁块,这样就将枪拆开了。他拿着枪柄走到窗前。
枪柄内的号码没有被磨掉。
他快速重组好枪,将空弹壳放进枪膛,把弹匣装回去,并将枪放回瓦尔登僵硬的手上。做完这一切后,他脱下手套,在一个小记事本上写下了号码。
他走出公寓,搭电梯下了楼,离开了旅馆。这时是五点半,大道上的一些车子已经打开了车灯。
3
在苏特罗家开门的金发男人几乎是使尽了全身的力气在拉门。门猛地往后撞到墙上,金发男人跌坐在地上——还抓着门把手。他没好气地说:“天啊,地震!”
达尔马斯低头看着他,一点儿也不觉得好笑。
“米安·克莱尔小姐在这里吗?——还是你不知道?”他问道。
金发男人从地板上站起来,用力甩了一下门,门砰地关上了。他扯着嗓子说:“除了教皇的公猫外,所有的人都在这里——不过他随时会到。”
达尔马斯点点头:“你们应该尽兴地举行一场聚会。”
他从金发男子的身边走进过道,在拱门下转入一间老式的大客厅,里面有摆着瓷器的壁柜和陈旧的家具。七八个人聚在一起,每个人都喝酒喝得满脸通红。
一个穿着短裤和绿色休闲衫的女孩坐在地板上和一个穿着晚礼服的男人在掷骰子。一个戴着夹鼻眼镜的胖子一本正经地对着一个玩具电话说话。他说:“长途电话——苏城——小姐,打起精神吧!”
收音机正在播放《甜蜜的疯狂》。
两对男女在翩翩起舞,不是彼此撞到一起,就是碰到家具。一个长得像阿尔·史密斯 [1] 的人独自一个人在跳舞,手里端着酒杯,一脸漫不经心的表情。一个身材高挑、脸蛋白皙的金发女人从他们之间穿过,朝达尔马斯走来,她杯子里的酒溅了出去。她尖叫道:“亲爱的,真高兴在这里看到你!”
达尔马斯避开她,朝刚刚走进房间、两手各拿一瓶金酒、身着橘黄色衣服的女人走去。她倚着钢琴将酒瓶放到上面,一脸厌烦的神情。达尔马斯走到她身旁,要求见克莱尔小姐。
身穿橘黄色衣服的女人从钢琴上一个打开的盒子里取出一根香烟,无精打采地说:“在外面——院子里。”
达尔马斯说:“谢谢,苏特罗太太。”
她茫然地盯着他。他穿过另一道拱门,走进一间满是藤制家具的幽暗的房间。有一扇门通向围着玻璃的门廊,门廊下的台阶连着一条蜿蜒到阴暗的树林间的小径。达尔马斯沿着小径走到悬崖边缘,在那儿可以眺望灯火阑珊的好莱坞。悬崖边缘有一个石椅子,一个女孩背对着屋子坐在那里。一根香烟的烟头在黑暗中亮着红光。她缓缓转过头,站起来。
她个子矮小,皮肤黝黑,身形纤巧,嘴唇因为涂了唇膏而微微发亮。由于光线太暗,她的脸没法看清楚,但眼神郁郁寡欢。
达尔马斯说:“我的车在外面,克莱尔小姐。或者你也有车?”
“没有。走吧。这里糟透了,而且我不喝金酒的。”
他们折回幽径,从房子的侧面绕出去,穿过一扇格子大门来到人行道上,沿着篱笆走到出租车等候的地方。司机靠在车上,一只脚踩在脚踏板的边缘。他替他们打开了车门。
达尔马斯说:“乔伊,在杂货店前停一下,买包烟。”
“好的。”
乔伊坐到方向盘后,发动了引擎,车子沿着险峻、蜿蜒的山路往下驶去。柏油路面有些潮湿,前面的店铺在车子驶过后还回荡着轮胎的吱吱声。
过了一会儿,达尔马斯说:“你是什么时候离开瓦尔登的?”
女孩没有瞧他,说:“三点左右。”
“克莱尔小姐,将时间往后挪一点儿吧!三点的时候,他还活着——还有别人和他在一起呢!”
女孩发出一个低沉、痛苦的声音,好像在抑制哽咽。然后,她轻轻地说:“我知道……他死了。”她举起戴着手套的双手揉着太阳穴。
达尔马斯说:“好吧,我们不用兜圈子……也许我们不得不——麻烦够多的了!”
她的声音非常缓慢、低沉:“我去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达尔马斯点点头,没有看她。出租车继续前行,一会儿后便在拐弯处的杂货店前停下了。司机转过头来,达尔马斯盯着他,可是他的话却是说给女孩听的。
“你应该在电话上把事情说清楚些。我可能为此惹上天大的麻烦,也许我已经身陷麻烦之中了。”
女孩的身子往前一倾,开始往下滑。达尔马斯赶紧伸出手抓住她,把她往后拖向靠垫。她的头歪在肩上,苍白的脸上张开的嘴宛如黑洞。达尔马斯抓住她的肩膀,用另一只手摸摸她的脉搏,阴郁、急促地说:“乔伊,我们快去卡利那里,别管香烟了……这位小姐得喝上一杯——赶快!”
乔伊用力踩下油门,加快了车速。
注释
[1] 阿尔·史密斯(Al Smith,1873—1944),美国第一个被提名为总统候选人的罗马天主教徒。
4
卡利是家小型俱乐部,地处一条夹在运动器材店和流动图书馆之间的通道的尽头。那儿有一扇铸铁门,待在后面的人看上去根本不在乎进去的是什么人。
达尔马斯和女孩坐到一个后面围着绿色布帘的小隔间的硬背椅子上。隔间都被高高的隔板分开了。房间另一边有一个长长的吧台,吧台的一端放着一台很大的自动电唱机。有时候俱乐部里太安静了,酒保便会在机器里放进一个硬币。
侍者在桌上放下两小杯白兰地,米安·克莱尔将她的那杯一饮而尽。她那双郁郁寡欢的眼睛恢复了一点儿神采。她把右手上的长手套拉下,用光秃秃的手指玩弄着手套,眼睛瞪着桌子。过了一会儿,侍者端来了两杯用高脚杯盛着的白兰地。
等他走开后,克莱尔低着头,开始用低沉、清晰的声音说话:“我不是他几打女人中的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可是他也有好的一面。不管你信不信,他没有替我付房租。”
达尔马斯点点头,没有搭腔。女孩继续说下去,还是没看着他:“他是个多面人。清醒的时候,老是铁青着脸;心情好的时候,恶劣透顶;正经的时候,除了是好莱坞最好的艳情片导演,他实在是个不错的家伙。随便三个人加起来都比不过他更有办法拍出精彩的艳情片。”
达尔马斯面无表情地说:“他快要过气了,艳情片也日落西山了。这些他全知道。”
女孩瞥了他一眼,又垂下眼帘,啜了一口白兰地。她从休闲外套的口袋里拿出一条小手帕,擦擦嘴唇。
隔板另一边的人在高声喧哗。
米安·克莱尔说:“我们在阳台上吃的午餐。瓦尔登醉了,还想让自己醉得更厉害。他有心事,焦头烂额。”
达尔马斯微微笑了笑:“也许是在忧心有人要勒索他两万块钱的事——你不知道吗?”
“大概是吧!瓦尔登手头有点儿紧。”
“酒花掉了他很多钱,”达尔马斯冷冷地说,“还有边界上的那条游艇。”
女孩猛地抬起头,阴郁的眼睛里闪着痛苦的亮光。她缓缓地说:“他所有的酒都是在恩森纳达买的,是自己带过来的。因为购买的量太大,所以他不得不小心。”
达尔马斯点点头,嘴角上挂着一个冷冷的笑容。他喝完酒后便往嘴里塞了一根香烟,摸摸口袋想找火柴。桌上的烟灰缸里干干净净的。
“克莱尔小姐,把故事说完。”他说。
“我们回到公寓,他拿出两瓶没开封的酒,说要喝个一醉方休……然后我们吵了一架……我再也无法忍受了,就走了。可是我回到家,又开始担心他。我打电话给他,可是他没接。后来我又回去了……用我的钥匙开的门……他已经死在椅子上了。”
过了一会儿,达尔马斯说:“你为什么不在电话上告诉我这些?”
她将双手合在一起,轻声说:“我害怕极了……有些事情……不对劲。”
达尔马斯把头靠着隔板,半闭着眼睛盯着她。
“那是老套的笑话了,”她说,“我都羞于说出来,瓦尔登是左撇子……我应该知道这种事,对吗?”
“应该有很多人知道——但是其中一个人有可能疏忽这一点。”达尔马斯的语气非常轻柔。
达尔马斯盯着克莱尔的手套,她正用手指扭着它。
“瓦尔登是左撇子,”他缓缓地说,“那表示他不是自杀的,枪在他的右手上。没有挣扎的迹象,太阳穴上的弹孔被烧焦了,看起来子弹是正对着太阳穴射进去的。那表示杀他的人可以随便进出那里并接近他,不然就是他烂醉如泥。这样看来,杀他的人一定有钥匙。”
克莱尔把手套推开,双手握拳。“不用说得更直白了。”她冷冷地说,“我知道警察会认为是我干的。哼——我没有。我爱那个该死的可怜虫。你是怎么想的?”
达尔马斯不带任何感情地说:“克莱尔小姐,你是有嫌疑,他们是会这么想,不是吗?他们也会认为你事后的做法够聪明。”
“那不叫聪明,”她苦涩地说,“只是自作聪明。”
“自作聪明的人杀人!”达尔马斯冷笑起来,“不坏。”他用手指梳理着粗硬的头发,“我想我们不能把罪行归到你头上——也许警察不会知道他是左撇子……除非有人有机会发现。”
他往前探着身子,将双手放在桌沿上,一副准备站起来的模样。他眯着眼睛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的脸。
“城里有个人可能会帮得上忙。他是个警察,而且是个老家伙,根本不管自己的名声。也许你可以和我一起去见见他,让他听听你的故事。或许他可以把案子拖延几个小时。”
他以询问的目光看着她。她戴上手套,轻声说:“走吧!”
5
当梅利维尔的电梯门关上后,大个子放下举在面前的报纸,打了个哈欠。他缓缓地从角落里的椅子里站起来,懒洋洋地穿过安静、窄小的大厅,挤进一排内线电话隔间的最后一个,朝一个缺口丢进一枚硬币,然后一边念着号码,一边用粗大的食指拨电话。
等了一会儿,他凑近话筒说:“我是丹尼,我在梅利维尔。我们的人刚进来。我在外面失去了他的踪迹,所以到这里等他回来。”
他的声音很沉,有些含糊。他听着电话另一端的声音,点点头,没再多说什么便挂断了电话。他出了隔间,朝电梯走去,中途把烟蒂丢进了装满白沙的彩釉瓷罐。
他走进电梯说了声“十楼”,随后摘下了帽子,那头黑色的直发被汗水弄得湿漉漉的。他长着一张平淡的脸,小眼睛,身上的衣服没有熨过,但并不寒酸。他是为“月食电影公司”工作的侦探。
他在十楼出了电梯,沿着阴暗的走廊前行,在拐过一个弯后敲响了一扇门。门后响起了脚步声。门开了——开门的人是达尔马斯。
大个子走进去,将帽子随意地往床上一扔,自顾自地坐进窗户旁边的安乐椅。
他说:“嘿,小子,我听说你需要帮忙。”
达尔马斯一言不发地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然后皱着眉头慢吞吞地说:“也许吧——是跟踪的事。我原想找柯林斯干的。我想你太闲散,难以联系上。”
他转过身,走进浴室,拿着两只玻璃杯出来了。他在五斗柜上调了两杯酒,递给大个子一杯。大个子喝完酒后咂咂嘴唇,把杯子放在窗台上,接着从背心口袋里拿出一根又短又粗的雪茄。
“柯林斯不在城里。”他说,“大人物是见我闲得发慌,才给我派了这份差事吧。是跑腿的工作吗?”
“不知道。可能不是。”达尔马斯冷漠地说。
“如果是开车跟踪,我还行。我把小车开来了。”
达尔马斯拿着他的杯子坐在床边,面带笑意盯着大个子。大个子把雪茄头咬断吐了出来,然后弯腰把它捡起,看了看后将它扔出窗外。
“真是一个美好的夜晚。到了这个季节天气还这么暖和。”他说。
达尔马斯缓缓地说:“丹尼,你对德里克·瓦尔登有多了解?”
丹尼看着窗外。夜色有些朦胧,附近一栋建筑物后的红色霓虹灯的灯光映在夜空里,仿佛燃烧的火焰。
他说:“我不知道你所谓的了解指的是什么。我常看到他,知道他是电影界的大富翁。”
“那么,如果我告诉你他死了,你不会感到震惊吧?”达尔马斯平静地说。
丹尼缓缓转过身。雪茄仍未被点燃,在他的大嘴巴里上下跃动。他的兴趣好像被勾起了。
达尔马斯继续说:“事情很奇怪。一帮勒索分子盯上了他,丹尼。看来是他们把他干掉了。他死了——头上有个洞,手上拿着一支枪。这是今天下午发生的事。”
丹尼的小眼睛睁大了一点儿。达尔马斯啜了一口酒,把杯子放在腿上。
“这是他的女朋友发现的。她有他在基马诺克的公寓房间的钥匙。日本男佣没上班,他只有这么一个管家。这个女孩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件事情。她离开了那里,然后打电话给我。我过去了……我也没把事情告诉任何人。”
大个子极其缓慢地说:“老天……警察会把你扯进去,把账算到你头上的,兄弟。你摆脱不了那一套的。”
达尔马斯瞪着他,然后把头扭开,瞪着墙上的一幅画,冷冷地说:“我管定了——你得帮我。我们有事情可做了,而且有一个强大的该死的组织在背后盯着我们。这里面有很多好戏。”
“你有什么想法?”丹尼烦闷地问。他看起来很不高兴。
“这个女朋友认为瓦尔登不是自杀的,丹尼。我也是这么想的,而且我有了点儿线索。可是我们得手脚麻利点儿,因为那对警察而言也是好线索。我不指望能够马上查出真相,但有人愿意帮我。”
丹尼说:“嗯,别把事情说得这么玄虚,我脑筋迟钝。”
他擦燃火柴,点燃雪茄,手微微抖了一下。
达尔马斯说:“不是玄虚,是愚蠢。杀死瓦尔登的枪的注册号码被磨掉了。但我把枪拆了,发现里面的号码是完好的。警察局有这个号码,属于特别许可号码。”
“你就直接去查这个号码,他们就告诉了你?”丹尼冷冷地说,“等他们发现瓦尔登死了,追查出枪的事,他们会很高兴你比他们抢先一步喽?”他的喉咙里发出一个不满的声音。
“别紧张,老兄。替我核查的人会保密的,我不用担心。”
“见鬼,你不用担心!像瓦尔登这种人拿着一支被磨掉了号码的枪干什么?那可是滔天大罪。”
达尔马斯喝完杯子里的酒,把空酒杯放到五斗柜上,拿出威士忌酒瓶。丹尼摇摇头,一脸厌恶的表情。
“如果那是他的枪,也许他根本不知道那回事,丹尼。也许那根本就不是他的枪。如果那是杀手的枪,那么这个杀手一定是业余的。职业杀手不会用那种武器。”
大个子缓缓地说:“好吧,关于那支枪,你知道什么了?”
达尔马斯又在床边坐下来,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烟,点燃一根,探着身子把火柴丢出窗外:“持枪许可证一年前发给了《新闻纪事》的一名记者,名叫达特·柏万德。这个柏万德四月的时候在拱廊车站被杀掉了。他正准备出城,可是没成功。他们一直没能破案,不过他们怀疑这个柏万德和一些案子有关——例如发生在齐区的林格凶杀案——他大概是想勒索某个大人物,结果反被大人物将了一军,送了性命。”
大个子深深吸了口气,任由雪茄熄灭。达尔马斯说话的时候,一直严肃地注视着他。
“这些我是从威斯特福斯那儿问到的,都登在《新闻纪事》上。”达尔马斯说,“他是我的朋友。事情不止这样。这支枪后来归还给了柏万德的妻子——可能是。她还住在这里——在肯莫尔的北面。她可能可以告诉我她是怎么处置那支枪的……丹尼,她可能也和不法分子有瓜葛。这么一来,她就不会告诉我实情。可是在我和她谈过话后,她可能会采取什么行动,到时我们就知道了,明白吗?”
丹尼又擦燃了一根火柴,将它凑到雪茄的尾端。他粗着嗓子说:“你要我做什么?——等你告诉这个女人关于枪的事情后,我去跟踪她?”
“没错。”
大个子站起来,假装打哈欠。“行。”他咕哝道,“但是为什么不说出瓦尔登的事呢?为什么不让警察来处理?我们这样做只会得罪警察局的人。”
达尔马斯缓缓地说:“非冒这个险不可。我不知道那些勒索分子抓住了瓦尔登的什么把柄;如果事情暴露了,成了全国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电影公司会遭受惨重的损失。”
丹尼说:“你把瓦尔登说得像是瓦伦蒂诺 [1] 似的。得了吧,那个家伙只是个导演。他们要做的只是在不能发行的片子里将自己的名字去掉。”
“他们可不这么想,”达尔马斯说,“也可能是因为他们还没找你谈过。”
丹尼粗鲁地说:“好吧!要是我,就叫那个女朋友出面,警方要的只是个倒霉鬼。”
他绕到床边拿起帽子,一把将它压在头上。
“好极了,”他没好气地说,“我们最好在警方发现瓦尔登死了之前弄清楚真相,”他用一只手打着手势,沮丧地笑笑,“就像电影里演的一样。”
达尔马斯把威士忌酒瓶放进五斗柜的抽屉,戴上帽子。他打开门,站在旁边等着丹尼走出去,然后熄灭了灯。
这时是九点差十分。
注释
[1] 瓦伦蒂诺(Rudolph Valentino, 1895—1926),好莱坞著名男影星,长相英俊,举止优雅,被称为好莱坞历史上最伟大的荧幕情人。
6
高个子的金发女人的眼睛是偏绿色的,瞳孔很小。她看着达尔马斯不慌不忙地从自己身边走过,用手臂把门推上。
他说:“柏万德太太,我是个侦探——私家侦探,想打听一些你可能知道的消息。”
金发女人说:“我的名字是达尔顿,海伦·达尔顿。别提什么柏万德的事了。”
达尔马斯笑着说:“对不起,我早该知道这些的。”
金发女人耸耸肩,从门边走开了,坐到一张扶手上有香烟烧过的痕迹的椅子边缘处。这是一个带家具出租的公寓房间,到处都摆着从百货公司买来的小饰品。两盏落地灯射出柔和的灯光。地板上放着镶有花边的靠垫,一个灯座旁躺着一个法国洋娃娃。壁炉架上摆着一排低俗的小说,壁炉里燃烧着瓦斯。
达尔马斯挥挥帽子,客气地说:“是关于达特·柏万德以前自己用过的一支枪。这支枪出现在了我手头的案子里。我想追查一下情况——从你拥有它的时候开始。”
海伦·达尔顿挠着手臂,指甲有半英寸长。她敷衍道:“我不明白你在说些什么?”
达尔马斯靠着墙,盯着她。他的语气变得生硬了。
“也许你还记得你曾经嫁给达特·柏万德,还记得他四月的时候被杀了……也许这些事对你来说已经太遥远了?”
金发女人咬着一个指关节,说:“自以为是的家伙,呃?”
“这是万不得已。但是自从我上次手臂上中了枪后,就不敢懈怠。”
海伦·达尔顿忽然坐直了身子,一扫脸上的茫然表情,几乎是抿着嘴唇在说话。
“那支枪搞出什么名堂了?”
“只是杀了一个人罢了。”达尔马斯漫不经心地说。
她瞪了他很久,说:“我破产了,把枪当了,没再把它赎回来。我的丈夫一个星期赚六十块钱,可是没在我身上花过一分钱。我身无分文。”
达尔马斯点点头。“记得那是哪家当铺吗?”他问道,“也许你还留着当票呢。”
“不记得。是在一条大街上,那里有一排当铺。当票也不在了。”
达尔马斯说:“我猜也是那样。”
他缓缓走过房间,看看壁炉架上那些书的书名,然后继续往前走,在一张折叠小书桌前停下了,那上面有一张镶在银色相框里的照片。达尔马斯盯着照片看了一会儿,缓缓地转过身。
“海伦,枪的事情太糟糕了。今天下午被杀掉的是个相当重要的人物。枪外面的注册号码被磨掉了。如果你当了枪,我可以从当铺的人那里查出是哪个枪手把它买走了,只是他那种人不会那样把号码磨掉,他应该知道枪的里面还有一个号码。所以他不是枪手——而且持枪的人不可能从当铺里买这种玩意儿。”
金发女人缓缓站起来,脸颊绯红,手臂僵硬地垂在两旁,呼吸浊重。她缓缓地、生硬地说:“大侦探,别想牵着我的鼻子走。我不想管任何和警察有关的事——而且我有一些好朋友会照应好我。你最好快滚!”
达尔马斯回头盯着桌上的相框,说:“约翰·苏特罗不应该那样在一个女人的公寓里留下踪迹,有人会以为他在骗人。”
金发女人双腿僵硬地走过房间,将相框扔进书桌抽屉,啪地把抽屉关上,然后把臀部靠在书桌上。
“你在胡说,侦探。那不是什么叫做苏特罗的人。快滚,好吗,看在老天的分上!”
达尔马斯露出一个让人不舒服的笑容:“我今天下午看见你在苏特罗家。你喝醉了,记不起来了。”
金发女人动了动,好像要扑上来,可是她停下来了,显得不自在。门上响起了钥匙转动的声音。门开了,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站在门内,非常缓慢地把门推上,右手插在花呢薄风衣的口袋里。他皮肤黝黑,肩膀高耸,脸上棱角分明,鼻子和下巴都尖尖的。
达尔马斯安静地看着他,说:“晚上好,苏特罗议员。”
男人看着达尔马斯身后的女人,并没怎么在意达尔马斯。女人用颤抖的声音说:“这个家伙说他是侦探。他在胡说我以前有一支什么枪。把他赶出去,好吗?”
苏特罗说:“侦探,呃?”
他经过达尔马斯身边时,没有瞧他。金发女人往后退,跌坐在椅子上,脸色苍白,眼神惊恐。苏特罗低头看了她一会儿,然后转过身,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小型自动手枪。枪松松地握在他的手上,指着地板。
他说:“我没有很多时间。”
“我正要走。”达尔马斯走到门边。苏特罗厉声说:“我们先把话说清楚。”
达尔马斯说:“好啊!”
他优雅、从容不迫地挪动着脚步,把门敞开。苏特罗手上的枪猛地往上一抬。达尔马斯说:“别装模作样了。你明明知道自己不可能在这里闹事。”
两个男人互相盯着对方看了很久。然后,苏特罗把枪放进口袋,舔了舔薄嘴唇。达尔马斯说:“达尔顿小姐以前的一支枪最近成了杀人的凶器,可是她已经很久没见过那支枪了。我只是想知道这件事而已。”
苏特罗缓缓地点点头,眼神怪异。
“达尔顿小姐是我太太的朋友,我不希望有人骚扰她。”他冷淡地说。
“没错,你当然不希望如此。”达尔马斯说,“可是一个合法的侦探可以问合法的问题。我不是贸然闯入这里的。”
苏特罗缓缓地打量着他:“好吧,可是得对我的朋友客气点儿。我在这个城市里还有些分量,而且我随时可以让你难堪。”
达尔马斯点点头。他轻轻地走出门,把门关上了,然后又驻足听了一会儿,里面没有他能听得到的声音。他耸耸肩,走过走廊,踏下三级台阶,穿过没有接线总机的小厅。在公寓外面,他前后看了看街道。这是一个公寓住宅区,街上停满了车子。他朝亮着车灯在等候他的出租车走去。
红头发的司机乔伊站在他车前的街边,抽着烟,盯着街对面,显然是在监视停在那儿的一辆左边的车身朝向街边的黑色双门大轿车。看到达尔马斯时,他便把香烟丢掉,迎了上去。
他连忙说:“老板,我看到了那辆大车里的家伙——”
双门大轿车的车门上方闪现了一个发白的火苗。在街对面的两栋建筑物之间,一支枪开火了。乔伊跌靠在达尔马斯身上。轿车突然发动了。达尔马斯往一旁蹲下身子,单膝跪地。司机紧紧地靠着他。他想掏枪,可是来不及了。随着一声尖厉的吱嘎声,轿车绕过了街角。乔伊跌在达尔马斯身旁,滚在人行道上。他的手上下拍打着水泥地面,喉咙深处发出粗哑、痛苦的声音。
又是一声尖厉的轮胎擦过路面的声音。达尔马斯赶紧跃起,将手伸到左腋下。当看到一辆小车猛地刹住、丹尼从车里钻出来时,他松了口气。
达尔马斯在司机身旁弯下腰。借着公寓入口的灯光,他能看到乔伊呢子外套上的鲜血。血还在透过衣服往外渗。乔伊就像将死的鸟儿一样睁开又闭上眼睛。
丹尼说:“跟不上那辆车了。它跑得太快了。”
“去找电话叫救护车,”达尔马斯着急地说,“这孩子满身的……还有,跟紧那个金发女人。”
大个子匆匆回到车上,猛踩油门拐过了街角。某处的一扇窗户打开了,一个人往下面大吼。一些车子停了下来。
达尔马斯躬着身子看着乔伊,喃喃地说:“别紧张,好小子……别紧张,好小子……别紧张。”
7
刑事组的组长叫温卡赛,长着稀疏的金发、蓝眼睛,满脸麻子。他坐在一张转椅上,将双脚搁在打开的抽屉边缘。一部电话紧靠在他的手肘边。房间内散发着灰尘和烟蒂的气味。
一个叫洛纳根的大块头警察站在打开的窗户旁,闷闷不乐地看着外面。他的头发和胡子都是灰白色的。
温卡赛咬着火柴棍,盯着桌子对面的达尔马斯,说:“最好多说一些,因为出租车司机已经无法说话了。你在这个城市运气一向不错,不要把事情搞砸了。”
洛纳根说:“他很顽固,不会说的。”说这话时,他头都没回。
“你少说那么多废话,洛纳根。”温卡赛冷冷地说。
达尔马斯微微一笑,用手掌搓着桌子的侧面,弄出吱吱的响声。
“你要我说什么?”他问道,“天很黑,我没看清楚开枪的人。那辆车是凯迪拉克双门车,没开车灯。我已经告诉过你们这些了,组长。”
“听起来不对劲,”温卡赛嘟囔道,“其中一定有蹊跷。你大概猜得出是谁干的吧,那支枪可是冲着你来的。”
达尔马斯说:“为什么?挨枪的是出租车司机,不是我。他们那种年轻人有可能跟什么歹毒的家伙结下仇怨。”
“像你一样?”洛纳根说这话时,仍旧盯着窗外。
温卡赛朝洛纳根的后背皱了皱眉,耐着性子说:“你还在里面的时候,车子已经在外面了。那个出租车司机待在车外。如果持枪的人想杀他,不必等你出来后才下手。”
达尔马斯摊开手,耸耸肩:“你们这些家伙以为我知道是谁干的?”
“不完全是这样。不过,我们觉得你可以说出几个名字,让我们查查。你去那栋公寓找谁?”
好一会儿,达尔马斯都没有说话。洛纳根从窗边走开,坐在桌子的尾端,晃着双腿,平淡的脸上挂着嘲讽的笑容。
“得了吧,宝贝。”他愉快地说。
达尔马斯把椅子往后倾斜,双手放在口袋里,若有所思地盯着温卡赛,完全无视灰白色头发的警察的存在。
他缓缓地说:“我去替客户办事。你们不能逼我说出那些。”
温卡赛耸耸肩,冷冷地瞪着他,然后把咬在嘴上的火柴棍拿下来,看了看被咬扁的尾端后随手将它一扔。
“我猜你办的事情和枪击有关。”他阴沉地说,“这样的话,被隐瞒的事很快就会露馅,对吗?”
“也许吧!”达尔马斯说,“果真如此的话,事情就好办了。但我应该先和我的客户谈谈。”
温卡赛说:“好吧,你可以拖到早上,然后你把事情交代清楚,明白吗?”
达尔马斯点点头,站起来:“组长,相当公正。”
“私家侦探只知道秘密。”洛纳根粗鲁地说。
达尔马斯向温卡赛点点头,离开了办公室。他走过阴暗的走廊,上了台阶来到大厅。在市政厅外,他踏下一长段水泥台阶,穿过水泉街,那儿停着一辆不太新的蓝色帕卡德跑车。他坐进车内,转过街角,经过第二街的隧道和一个街区后便往西拐了。他一边开车一边盯着后视镜。
到了阿尔瓦拉多,他走进一家杂货店,给他所住的旅馆打了个电话,那儿的职员向他提供了一个电话号码。他拨了那个号码,听到了电话另一端丹尼沉重的声音。丹尼焦急地说:“你去哪儿了?我把那个女人带到我这里了,她喝醉了。快过来,我们好让她说出你想知道的事。”
达尔马斯透过玻璃盯着电话亭外面,没看见什么东西。停顿了一会儿后,他缓缓地说:“金发女人?怎么回事?”
“说来话长,天啊!快来,到时我再告诉你。利夫赛一四五四号。知道怎么走吗?”
“我有地图。我找得到的。”达尔马斯平静地说。
丹尼有些不厌其烦地告诉他路线。解释完毕之后,他说:“赶快。她现在睡着了,但她随时可能醒过来,大叫‘杀人了’。”
达尔马斯说:“丹尼,那对于你不算什么难事……我马上过去。”
他挂断电话,上了车,从车里的一个格子里拿出一瓶波本威士忌。灌了一大口酒后,他才发动车子驶向福克斯山。他在路上停了两次,静静地坐在车里思考,之后又继续前行。
8
道路在比科转入延展在山丘上的两个高尔夫球场之间,并且沿着其中一个被高高的铁丝网围起来的球场的边缘往前延伸。山坡上平房遍布。过了不久,道路向下伸到一个谷地,那儿有一栋单独的平房,和高尔夫球场隔街相望。
达尔马斯将车子驶过平房,停在一棵高大的桉树下。树影投在洒满月光的路面上。他下了车,往回走,踏上通往平房的水泥小径。屋子又大又矮,前面有一排窗户,灌木丛半掩着纱窗。窗内灯光朦胧,被调低了的收音机的声音传到了敞开的窗户外。
一个影子从纱窗前晃过,前门开了。达尔马斯走进处于屋子前面的客厅。一个小灯泡照着屋内,收音机上的指针闪闪发亮。还有一些月光洒了进来。
丹尼脱下外套,挽起袖子,露出壮实的胳膊。
他说:“那个女人还在睡觉。等我把事情告诉你后,我再把她弄醒。”
达尔马斯说:“确定没被跟踪?”
“当然。”丹尼摊开一只大手。
达尔马斯在角落里的藤椅上坐下来,就在收音机和一排窗户的末端之间。他把帽子放在地板上,拿出波本威士忌,不满地看着酒瓶。
“丹尼,去买点儿真正的好酒吧!我累坏了,还没吃晚饭。”
丹尼说:“我还有一些三星马爹利。你等着。”
他走出房间,屋子后面的灯亮了起来。达尔马斯把酒瓶放在帽子旁边,用两根手指揉着前额。他的头很疼。一会儿后,后面的灯熄了,丹尼拿着两只高脚杯回来了。
白兰地的味道清冽、辛辣。丹尼坐在另一张藤椅上。在灯光朦胧的房间里,他看起来块头非常大,而且皮肤发黑。他开始用粗哑的声音缓缓地讲述事情的经过。
“办法听起来很蠢,可是很管用。在警察忙完之后,我把车子停在巷子里,从后门进去了。我知道那个女人住在哪个房间,可是我没看见她。我想我得想个借口,看看她怎么反应。我敲了她的门,可是她没有回应。我能听到她在里面走来走去,一会儿后,我还听到了拨电话的声音。我回到走廊上,想走服务入口,结果那儿的门是开的,我走了进去。门是用螺栓关上的——就是你以为它卡死了,而实际上没有卡死的那种螺栓。”
达尔马斯点点头,说:“丹尼,我知道。”
大个子喝了一口酒,用下唇上下摩擦着杯沿儿,继续说下去。
“她打电话给一个叫盖恩·多内尔的家伙。认识他吗?”
“听说过。”达尔马斯说,“看来,她真的有那种背景。”
“她直呼他的名字,听起来很恼怒。”丹尼说,“所以我才知道这些。多内尔在马里柏萨峡谷大道那儿有个俱乐部——马里柏萨俱乐部。你可以在收音机里听到他手下的乐队的演奏——汉克·芒恩那帮人。”
达尔马斯说:“我听说过,丹尼。”
“好吧,等她挂了电话,我就进去了。她好像吸了毒,摇摇晃晃的,看上去还没弄清楚出了什么事。我四处看了看,发现桌上有一张约翰·苏特罗的照片,就是那个议员。我就以此为借口,说苏特罗要她躲开一阵子,而我是他的手下,是来带她走的。她相信了我的话。真是疯狂。她想带上酒,我说我的车里有一些。她只拿了帽子和外套。”
达尔马斯轻声说:“就这么简单,呃?”
“是啊!”丹尼喝完杯中的酒,把杯子放下,“我让她在车里使劲喝酒,免得她吵吵嚷嚷,然后我们就来这里了。她睡着了。事情就是这样的。你有什么想法?城里的事情很棘手?”
“相当棘手。”达尔马斯说,“那帮家伙不太好骗。”
“瓦尔登的案子有进展吗?”
达尔马斯缓缓地摇摇头。
“我猜那个日本人还没回家,丹尼。”
“要跟那个女人谈谈吗?”
收音机正在播放华尔兹音乐,达尔马斯听了一会儿音乐后才回答。他疲倦地说:“我想那正是我来的目的。”
丹尼站起来,走出房间。在一声开门声后,模糊的说话声传了出来。
达尔马斯从腋下掏出手枪,将它放在椅子上的大腿旁。
金发女人跌跌撞撞地走了进来。她咯咯笑着环顾四周,茫然地摆摆手,然后朝达尔马斯眨眨眼,在摇摇晃晃地站了一会儿后,终于滑进了丹尼之前坐着的椅子。大个子靠着书桌站在她的近旁。
她醉醺醺地说:“我的老朋友,侦探先生。哈,哈,陌生人!买杯酒给女士喝吧!”
达尔马斯面无表情地盯着她,慢吞吞地说:“想起了那支枪的事情吗?你知道,就是苏特罗闯进来时,我们正在谈论的那支……号码被磨掉的那支……杀死德里克·瓦尔登的那支。”
丹尼浑身不自在,突然将手伸向臀部。达尔马斯拿着他的科尔特手枪站起来。丹尼看着枪,停下了手上的动作,随后又放轻松了。女人一动也不动,但是醉意却像落叶似的消失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紧张而冷酷。
达尔马斯镇定地说:“丹尼,把手拿出来,这样对大家都好……现在,你们两个下贱的骗子可以说说,我为什么要来这里了。”
大个子声音低沉地说:“天啊,你怎么啦?你对这个女人提起‘瓦尔登’时,我吓了一跳。”
达尔马斯笑了笑:“没关系,丹尼。也许她从来没听说过他。我们先不管这个。我想我是为了麻烦而来这里的。”
“你疯了!”大个子怒吼道。
达尔马斯微微移动了一下枪,背靠着墙,探着身子,伸出左手把收音机关掉,然后恨恨地说:“丹尼,你被收买了。太容易了。你块头太大,不适合干跟踪的活儿。最近我发现你跟踪了我五六次。今天晚上,你乐意插手这个案子,我就颇为确定……等你告诉我怎么把这个宝贝骗到这里时,我更是他妈的相信了……见鬼,你以为我活了那么多年头会相信那一套?得了吧,丹尼。像个男人,告诉我你在替谁卖命……也许我会放你一马……你在替谁干活?多内尔?苏特罗?或者哪个我不认识的人?为什么要跑到这荒郊野外来?”
女人忽然跳起来朝他扑过去。他用那只空手将她一推,她摔到了地板上,大叫:“你这个大浑蛋,抓住他!抓住他!”
丹尼没有动。“闭嘴,吸毒的臭娘儿们!”达尔马斯厉声骂道,“谁也别想抓谁。这只是朋友之间的谈话。起来,安分点儿!”
金发女人缓缓地站了起来。
昏暗中,丹尼表情僵硬,焦躁地说:“我被收买了,可耻得很。好吧,就是这样。我看腻了一群临时演员想办法偷彼此的口红……如果你喜欢,可以狠狠地揍我一顿。”
他还是没动。达尔马斯缓缓地点点头,重复了一遍:“丹尼,他是谁?你在替谁工作?”
“我不知道。我只是打电话,接受命令,报告情况,诸如此类的事。钱是邮寄给我的。我想收手,可是没机会……我想你没有危险,我也不清楚街上那该死的枪击事件。”
达尔马斯盯着他,慢吞吞地说:“你不是在拖时间吧——把我困在这里——是吗,丹尼?”大个子慢慢地抬起头。屋子里突然变得死寂。一辆车在外面停下来,熄灭了引擎。
一个红色聚光灯照在纱窗顶上。
灯光相当刺眼。达尔马斯蹲下一条腿,轻巧、敏捷地挪到一边更换了位置。沉默之中,丹尼恼怒地说:“老天,警察!”
红色聚光灯透过纱窗照进屋子,在漆着油漆的内墙上洒下一片活泼的颜色。女人咕噜了一声,在她还来不及弯下身子躲过那团红光之时,她的脸被照得通红。达尔马斯看着红光,将头压在末尾一扇窗户的窗台下。在红色的灯光中,灌木丛的叶子都变成了黑色的矛尖。
小径上响起了脚步声。
一个严厉的声音说:“都出来!把手举起来!”
房子内响起了窸窣的移动声。达尔马斯无可奈何地晃了一下枪。随着咔嚓一声,门廊上的灯亮了。过了一会儿,在他们往后躲之前,两个穿着蓝色警察制服的人出现在了门廊的灯光下,其中一个拿着一挺轻型机关枪,另一个拿着弹匣经过特别改装的长管鲁格枪。
屋里响起了鞋子磨蹭地板的声音。丹尼站在门后,打开窥视口。一支枪出现在他的手上,开火了。
一个沉重的东西啪地摔在水泥地上。一个人在灯光下往前晃了一下,接着又往后仰,他的手捂着肚子。一顶硬壳鸭舌帽掉下来,滚落在小径上。
机关枪一阵扫射。达尔马斯靠着护壁板趴在地板上,女人在他后面尖叫。
机关枪从屋子一端扫射到另一端,石灰和木屑纷纷落下。墙上的镜子跌碎在地板上。浓烈的火药味和刺鼻的石灰味夹杂在一起。这一切好像持续了很长时间。有东西掉在达尔马斯的腿上。他紧闭眼睛,将脸贴着地板。
枪声和断裂声停止了。屋子内石灰粉末仍在飘落。一个声音大吼道:“怎么样,朋友?”
另一个稍远一点儿的声音怒骂道:“快点儿——我们走!”
脚步声又响起了,还有拖着步子的声音,接着是更多的脚步声。车子的引擎被发动了。车门砰地被甩上。轮胎在路面上发出尖厉的吱嘎声。引擎声渐渐加大,很快就消失了。
达尔马斯站起来,觉得耳朵里轰隆直响、鼻孔干燥。他把枪从地上捡起来,再从里层口袋里掏出一个小手电筒,将它打开。手电筒微弱的光在飘荡着灰尘的空气里搜寻。金发女人仰面躺在地板上,眼睛大睁,嘴巴扭曲成微笑状。她在哭泣。达尔马斯弯腰看看她,她没有中弹。
他走过房间,看见他的帽子好好地放在椅背被轰掉一半的椅子旁。那瓶波本威士忌就立在帽子旁。他把这两件东西都捡起来。拿着机关枪的家伙只是在腰部以上的高度来来回回扫射屋子,没有压下枪口。达尔马斯继续往前走,来到门边。
丹尼跪在门边。他的身子在摇晃,双手握在一起,血从粗大的手指间涌出。
达尔马斯打开门走出去。小径上有一摊血迹和一些弹壳,没有人影。他站在那里,觉得血在脑袋里汩汩流动,就像小锤子在轻轻敲打。他鼻子周围的皮肤有刺痛感。
他从酒瓶里喝了几口威士忌,转身回到屋内。丹尼已经站起来了。他拿出了一条手帕,在包扎流血的手。他看起来神情恍惚,像喝醉了一样摇摇晃晃。达尔马斯用手电筒照着他的脸。
他说:“很疼吗?”
“还好。手被击中了。”大个子咕噜道。他的手在系手帕时显得很笨拙。
“金发女人被吓坏了。”达尔马斯说,“老兄,她是你的客人。你的朋友真不错。他们想把我们三个人一起干掉。你朝窥视口外开了一枪,让他们慌了神。我想我欠你一个人情,丹尼……那个枪手技术不太好。”
丹尼说:“你要去哪里?”
“你觉得呢?”
丹尼盯着他,缓缓地说:“苏特罗是你要找的人。我完蛋了——完蛋了。他们都应该下地狱!”
达尔马斯又走到门外,沿着小径来到街道上。他坐进车子,没开车灯驶离了那儿。直到转过几个街角,走了一段距离后,他才打开车灯,下了车拍掉身上的尘土。
9
黑色和银色相间的布帘呈V字形从中间被拉开了,门帘后面缭绕着烟雾。乐队的铜管乐器在烟雾中闪闪发亮。空气中充斥着食物、烈酒、香水、脂粉的气味。空荡荡的舞池笼罩在琥珀色的灯光下,看起来比电影明星的浴室防滑垫大不了多少。
接着,乐声响起,灯光变暗。领班侍者踏着铺着地毯的台阶走过来,一边用一支金色的铅笔轻轻敲着裤子上的缎子条纹。他的眼睛细长、毫无神采,金色的头发从瘦削的前额处往后梳。
达尔马斯说:“我想见多内尔先生。”
领班侍者用金色的铅笔敲敲牙齿:“他现在恐怕很忙。叫什么名字?”
“达尔马斯。告诉他我是约翰·苏特罗的一位特别的朋友。”
领班侍者说:“我试试看。”
他走到一面上面有一排按钮和一个电话的木板墙前。他把电话从挂钩上取下来,贴近耳朵,一边隔着杯子盯着达尔马斯,目光就像玩具动物一样毫无表情。
达尔马斯:“我在大厅里等。”
他穿过布帘,缓步走向男用洗手间。他在里面拿出那瓶波本威士忌,喝完瓶里剩下的酒,然后仰着头、叉开双腿站在地板中央。一个身穿白色外套的憔悴的黑人向他挥挥手,焦急地说:“在这里不准喝酒,先生。”
达尔马斯把空酒瓶丢进回收毛巾的容器,从玻璃架上拿下一条干净的毛巾擦擦嘴,然后在洗脸池旁放了一毛钱,走了出去。
里门和外门之间有一个小空间。他靠在外门上,从背心口袋里拿出一支大约四英寸长的小型自动手枪。他用三根手指扣着枪,以帽子作为掩护,然后轻轻晃动着帽子走了出去。
过了一会儿,一个头发平顺、身材高大的菲律宾人走进大厅,四下张望。达尔马斯朝他走过去。领班侍者从布帘后往外看,对菲律宾人点点头。
菲律宾人对达尔马斯说:“先生,这边请。”
他们走进一条安静的长走廊,乐队的声音在他们身后越来越小。在一扇打开的门后有一些被废弃的绿色桌面的桌子。走廊拐了一个直角,灯光从尽头的一个门口射出来。
菲律宾人突然停下脚步,做了一个优雅的、让人眼花的动作。之后,只见他的手上拿着一支黑色的大号自动手枪。他礼貌地将枪口顶着达尔马斯的肋骨。
“先生,得搜你的身。这是规矩。”
达尔马斯静静地站着,举起双手。菲律宾人把他的科尔特手枪拿走了,将它放进自己的口袋。他拍拍达尔马斯其他的口袋,往后退了一步,把自己的枪插进枪套。
达尔马斯放下手臂,让帽子掉在地上。原先藏在帽子里面的小型自动手枪利落地抵住了菲律宾人的肚子。菲律宾人一脸错愕地看着枪。
达尔马斯说:“真是有趣,老兄。我自己动手。”
他把自己的科尔特手枪拿回来,又从菲律宾人的腋下拿走大手枪,把弹匣卸下来,并取出了枪膛里的子弹,然后把枪还给了菲律宾人。
“你还是可以拿着它来吓唬人的。如果你走在我前面,你的老板就不用知道它只能吓唬人了。”
菲律宾人舔舔嘴唇。达尔马斯又从他身上搜出了另一支枪。然后,他们继续沿着走廊往前走,来到那扇半掩着的门前。菲律宾人首先走了进去。
这是一个很大的房间。墙上镶着的嵌板被呈对角线钉着的木条固定住。地上铺着黄色的中国地毯。屋内摆着很多奢华的家具。厚重的门看起来可以隔音,四面没有窗户。房顶上有几个镀金的网格架子,嵌在里面的排气扇嗡嗡作响。房间内有四个人,都默不作声。
达尔马斯在一张皮沙发上坐下来,盯着里基奥,就是那个押着他走出瓦尔登的公寓的英俊家伙。里基奥被绑在一张高背椅上。他的双手被扭到了椅背后,两个手腕被绑在一起。他的眼睛冒着怒火,满脸血迹和瘀伤。他被人用枪柄揍过。棕黄色头发的诺蒂,之前和他一起出现在基马诺克的家伙,这时正坐在角落里的椅子上抽烟。
约翰·苏特罗坐在红色的皮制摇椅上慢慢地摇着椅子,眼睛盯着地板。达尔马斯走进房间时,他没有抬头。
第四个人坐在一张看起来颇为昂贵的办公桌后,柔软的棕色头发中分,嘴唇很薄,红褐色的眼睛里怒气很旺。在达尔马斯坐下来并打量着房间的过程中,他的目光一直停在达尔马斯的身上。然后,他瞥了一眼里基奥,开口了。
“这个浑蛋做得有些过火了。我们一直都在警告他。我想你不会感到遗憾吧!”
达尔马斯干笑两声,并没有显得很高兴:“多内尔,这样很好。另外一个呢?我看他毫发无损。”
“诺蒂没犯错,他只是奉命行事。”多内尔平静地说。他拿起一个长长的锉甲刀,开始修理指甲,“我们之间有些事需要谈谈,所以你才来这里。你看上去安然无恙嘛——只要你的私家侦探事业不扩张得太大。”
达尔马斯稍稍睁大了眼睛,说:“我在听,多内尔。”
苏特罗抬起眼睛,盯着多内尔的后脑勺。多内尔以平静、冷漠的声音继续说下去。
“瓦尔登那里的闹剧和肯莫尔的枪击事件我全知道。如果早知道里基奥会这么疯狂,我会阻止他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我看我应该将它处理好……等我们办完了这里的事情,里基奥先生就会去城里自首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里基奥以前替瓦尔登工作,当时好莱坞流行雇保镖。瓦尔登以前都在恩森纳达买酒——就我所知,现在还如此——自己带进来。没有人找他的麻烦。里基奥看到有机可乘,就想携带毒品进来,结果被瓦尔登逮了个正着。他不想惹上丑闻,所以就把里基奥踢走了。里基奥逮住机会要勒索瓦尔登,他抓住的把柄是瓦尔登不够清白,禁受不起联邦调查局的审查。对里基奥而言,瓦尔登不够爽快,所以他就发狂了,决定采取强硬的手段。你和你的司机把他的计划搅乱了,所以他才会对你们开枪。”
多内尔放下锉甲刀,面带微笑。达尔马斯耸耸肩,瞥了一眼菲律宾人,他站在沙发另一端的墙边。
达尔马斯说:“多内尔,我没有你那么大的势力,不过还有能力四处查探。我想这是个有趣的故事,而且没什么漏洞——只要能得到城里的一些配合。但它和现在的事实不能吻合。”
多内尔扬起了眉毛。苏特罗开始上下晃动光亮的鞋尖。
达尔马斯说:“苏特罗先生是怎么插上一脚的呢?”
苏特罗盯着他,停止了晃动,做了一个快速的、不耐烦的动作。多内尔笑着说:“他是瓦尔登的朋友。瓦尔登跟他说过一些事情,而且苏特罗知道里基奥在替我工作。可是作为一位议员,他不想告诉瓦尔登他知道的每件事情。”
达尔马斯阴沉着脸说:“告诉你,多内尔,你的故事哪里出错了。里面的恐惧色彩不够浓。瓦尔登太害怕了,连我在替他工作的时候,他都不敢帮助我……而且,今天下午有人很害怕他,他因此被枪杀了。”
多内尔往前探着身子,眯起眼睛,手在前面的桌上握成拳头。
“瓦尔登——死了?”他的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达尔马斯点点头:“右边太阳穴中弹……点三二口径的枪……看起来像自杀,其实不是。”
苏特罗赶紧抬起一只手捂着脸。棕黄色头发的家伙坐在角落里的椅子上惶惑不安。
达尔马斯说:“想听听诚实的揣测吗,多内尔?……我们姑且说这是揣测……瓦尔登自己陷在贩卖毒品的勾当里——不是他独自一人在干。禁酒法令被废除后,他想洗手不干了。海防队不必花那么多时间监视运输私酒的船只,所以海上走私毒品就不那么容易了。而且,瓦尔登看中了一个很有眼光的女孩,她的价值抵得上贩毒所得的十倍,所以他想脱离贩毒的勾当。”
多内尔舔舔嘴唇说:“什么贩毒的勾当?”
达尔马斯盯着他:“多内尔,你不会了解这种事情,对吗?见鬼,当然不了解,这种事情只有坏家伙才会干,而那些坏家伙不乐意瓦尔登那样罢手。他喝酒喝得太凶——可能开始将事情透露给他的女朋友。他们想让他按照他们的方法罢手——在枪口下。”
多内尔缓缓转过头,盯着被绑在高背椅上的人。他声音非常轻柔地说:“里基奥。”
然后,他站起来,绕过桌子。苏特罗放下捂着脸的手,注视着他,嘴唇颤抖。
多内尔站在里基奥的前面,把手放在他的头上,拽着他的头往椅背上撞。里基奥哀号起来。多内尔低头看着他,面带微笑。
“我脑子变迟钝了。你杀了瓦尔登,你这个畜生!你回去干掉了他。你忘了告诉我们这一部分,宝贝。”
里基奥张开嘴巴,朝多内尔的手上吐出一口鲜血。多内尔的脸开始抽搐,接着将手举在前面退后几步走开了。他拿出手帕将手仔细地擦干净,随手将手帕扔在地板上。
“诺蒂,把你的枪给我。”他轻声说着便朝棕黄色头发的家伙走去。
苏特罗突然张开嘴巴,眼神颓丧。高大的菲律宾人掏出他的自动手枪,好像忘了里面没有子弹。诺蒂从右腋下拿出一支又粗又短的左轮手枪交给多内尔。
多内尔接过枪,转身朝里基奥走去,举起了枪。
达尔马斯说:“里基奥没有杀瓦尔登。”
菲律宾人快步向前,举起枪砸向达尔马斯,击中了他的肩膀。一阵疼痛蔓延到他的整个手臂。他在地上快速翻了个身,掏出科尔特手枪。菲律宾人再度出击,但落空了。
达尔马斯跳起来,闪到一旁,使尽全力用枪管击向菲律宾人的脑袋。菲律宾人哀叫一声,跌坐在地上,翻着白眼。他缓缓地往下跌,手还抓着沙发。
多内尔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手上握着的左轮手枪一动也不动,长长的上唇挂着汗珠。
达尔马斯说:“里基奥没有杀瓦尔登。瓦尔登是被一支被磨掉了号码的枪杀死的,枪是后来被塞在他手上的。里基奥不会带着被磨掉了号码的枪走上半个街区。”
苏特罗的脸呈死灰色。棕黄色头发的家伙已经从椅子上站起来了,右手在身体一侧摆动。
“继续说。”多内尔心平气和地说。
“追查起来,被磨掉了号码的枪起先是一个叫海伦·达尔顿或柏万德的女人的。”达尔马斯说,“那是她的枪。她告诉我她很久以前就把枪当掉了。我不相信她的话。她是苏特罗的朋友。苏特罗看到我去见她,非常恼怒,竟然用枪指着我。多内尔,你猜得出苏特罗为什么这么恼怒吗?他又是怎么知道我要去见这个女人的呢?”
多内尔说:“说吧,告诉我。”他静静地盯着苏特罗。
达尔马斯朝多内尔走近一步,将拿着科尔特手枪的手放到身体侧面,不带威胁的意味。
“我来告诉你为什么吧!自从我开始为瓦尔登工作,就被人跟踪了——电影公司的一个大块头的笨蛋侦探,我在一英里之外都可以看见他。多内尔,他被收买了。那个杀了瓦尔登的家伙收买了他。他认为一个电影公司的侦探有机会接近我,我就让他玩下去——给了他诱饵,弄清楚他玩的把戏。他的老板是苏特罗。苏特罗杀了瓦尔登——亲手杀的。他耍的其实就是那种把戏——业余的把戏——还自以为聪明。这件事中重要的一点是他自暴其短——设下自杀的圈套,以一支被磨掉了号码的枪作为凶器,凶手以为它不会受到追查,他不知道大部分的枪的里面还有号码。”
多内尔摇晃着左轮手枪,最后停在棕黄色头发的家伙和苏特罗的中间。他没有说话,眼睛里满是沉思和好奇的表情。
达尔马斯把重心换到脚跟上。躺在地板上的菲律宾人的一只手搭在沙发上,指甲在刮着皮革。
“还没说完呢,多内尔。苏特罗跟瓦尔登称兄道弟,可以接近他,近得可以拿枪抵着他的脑袋,扣下扳机。不会有人听到基马诺克顶楼的枪声,更何况点三二口径的枪的声音那么小。所以,他把枪放到瓦尔登的手里,然后离开了。但是他忘了瓦尔登是个左撇子,而且不清楚枪的来源可以被查出来。等到他未料到的事情发生了——他收买的人告诉了他——我去查探了那个女人——他又雇了一帮机枪手,想把我们三个人杀掉灭口……只是这些人办事不老练——就像这出戏里的其他环节一样。”
多内尔缓缓地点点头,盯着苏特罗的肚子,用枪对准了他。
“说来听听,约翰。”他轻声说,“告诉我们,这么大岁数了,你是如何变得这么聪明的——”
棕黄色头发的家伙突然挪动了一下。他闪到桌子后面,同时用右手迅速拔出另一支枪。枪在桌子后面开火了,子弹从桌底射出,击在墙上,在嵌板后面爆出了金属击中物件的声音。
达尔马斯猛地挥动科尔特手枪,朝桌底连开两枪,顿时木屑横飞。棕黄色头发的家伙大叫着急忙从桌后站起来,手上的枪喷射着火苗。多内尔摇晃了一下,同时他的枪也连着射出了两颗子弹,速度非常快。棕黄色头发的家伙又哀叫了一声,鲜血从他的一边脸颊上迸出来。他倒在书桌后,不再动弹了。
多内尔退到墙边。苏特罗站起来,双手捧腹,想要尖叫。
多内尔说:“好了,约翰,轮到你了。”
接着,多内尔突然开始咳嗽。伴随着一阵衣服的窸窣声,他的身子开始往下跌。他弯下腰,丢掉手上的枪,撑着地板继续咳嗽,脸色越来越白。
苏特罗僵硬地站着,双手放在肚子前面,手腕往后折,手指弯曲,眼睛呈死灰色。过了一会儿,他膝盖一软,往后跌在地板上。
多内尔还在轻轻地咳嗽。
达尔马斯快速走到门边,听了一会儿动静,然后打开门往外看了看,很快又把门关上了。
“隔音——效果还真好!”他喃喃地说。
他走回书桌旁,拿起电话,放下科尔特手枪拨了个号码,等了一会儿后说:“请找卡斯卡特局长……要跟他说话……当然,很重要……非常重要。”
他一边等一边用手指敲着桌面,冷峻的眼睛不停地扫视房间。听到一个睡意蒙眬的声音时,他的身子一挺。
“局长,我是达尔马斯。我现在在马里柏萨俱乐部,盖恩·多内尔的办公室。这里出了些麻烦,可是没有人伤得很重……我找到了枪杀德里克·瓦尔登的凶手……是约翰·苏特罗干的……没错,市议员……赶快来,局长……我可不想和别人抢功,你知道的……”
他挂上电话,拿起桌上的科尔特手枪,盯着对面的苏特罗。
“约翰,站起来,”他疲倦地说,“告诉可怜的笨侦探这回要怎么瞒天过海——哼,自以为聪明的家伙!”
10
警察局的橡木大办公桌上方的灯光强得刺眼。达尔马斯盯着沿桌沿儿滑动的手指,然后又在袖子上擦了擦手指。他用手托着下巴,看着桌子后面翻盖办公桌上方的壁钟。房间里别无他人。
墙上的扬声器响了起来:“呼叫七十二街的71W车……到第三街和柏伦多街的交叉口……在杂货店……见一个人……”
门开了,卡斯卡特局长走进来,随手轻轻把门关上。他是个经验老到的人,身材魁梧,丰润的宽脸上有一道整齐的八字胡,指关节粗大。
他在橡木桌和翻盖桌之间坐下来,拨弄着烟灰缸里一支凉凉的烟斗。
达尔马斯抬起头。卡斯卡特说:“苏特罗死了。”
达尔马斯瞪大了眼睛,什么都没说。
“他妻子干的。他想回家一趟。那帮小子把他看得好好的,可是没留意她。他们还来不及阻止,她就干掉了他。”
卡斯卡特的嘴巴一开一合的,他的牙齿又硬又脏。
“她一句话都没说,从身后拿出一支小手枪,朝他开了三枪。一、二、三,就是这样。然后,就像你能想到的那样,她干净利落地在手上掉转枪口,将它递给了那帮小子……她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有认罪书吗?”
卡斯卡特盯着他,把凉凉的烟斗放进嘴里大声地吸着:“他的吗?有——可是不是白纸黑字……你猜她为什么要杀他?”
“她知道金发女人的事。”达尔马斯说,“她认为那是她最后的机会。也许她知道他干的那些勾当。”
局长缓缓地点点头。“当然,”他说,“就是这样的。她认为这是她最后的机会,当然会把那个浑蛋除掉。如果检察官够聪明,会对她以自卫杀人为由起诉。这样的话,她大概会在特克查皮关上十五个月,正好可以静心疗养心里的伤痛。”
达尔马斯在椅子上扭动了一下身子,皱起眉头。
卡斯卡特继续说:“这让大家都松了口气。你不会难堪,政府也没有麻烦了。如果她没有下手,事情可能会闹得满城风雨。她应该领到一份退休金。”
“她应该得到‘月食电影公司’的签约。”达尔马斯说,“当我查出苏特罗的事情时,原以为自己的业绩还会被大肆宣扬呢。我自己差点儿杀了苏特罗——可是他太怯懦了——而且他还是个市议员。”
“想都别想。把它交给警方处理吧。”卡斯卡特咕哝道,“事情看起来就是这样的。我想我们不能把瓦尔登案列为自杀案件,被磨掉了号码的枪是个反证。我们得等着拿到验尸报告和枪支检查报告。石蜡测验的报告应该会显示他根本没有开过枪。另一方面,苏特罗的案子也结束了,不得不曝光的事情也不会造成很大的伤害,对吗?”
达尔马斯拿出一根香烟,在手指间转来转去。他缓缓地点燃香烟,挥挥火柴,直到它熄灭。
“瓦尔登不是什么纯洁的百合花。”他说,“贩卖毒品的事会败坏他的名声——不过公众不会关注太久。我想我们应该满意了,只是还有一些没有解决的疑问。”
“去他的疑问,”卡斯卡特笑了笑,“我看没有什么人能轻松逃脱。你的那个搭档丹尼,他很快就得从这个行业中消失。如果我抓到了那个叫达尔顿的女人,我会把她关到孟德西诺。我们还可以治治多内尔——得等到医院修理了他之后再说。我们还得去料理那帮混混儿。绑架和杀害出租车司机,不管是谁干的,他们都不会招供的。他们还有前途需要考虑,好在出租车司机伤得不太严重。剩下的就是那帮机枪手了。”卡斯卡特打了个哈欠,“那些败类一定是从旧金山来的。我们这里很少有玩机枪的人。”
达尔马斯懒洋洋地坐在椅子上。“你不会想喝一杯吗,局长?”他淡淡地说。
卡斯卡特盯着他,板着脸说:“还有一件事,我要你听清楚。很好,你拆开了那支枪——如果你没有破坏指纹的话。你没有告诉我这些,我想鉴于当时你所处的窘境,我就不计较了。但是如果你搅乱我们的业绩,抢在我们前头,我就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达尔马斯若有所思地朝他笑了笑。“局长,你一向都是对的。”他谦虚地说,“这是一件工作——我只能这么说了。”
卡斯卡特用力搓着脸颊,皱着的眉头舒展开了,咧着嘴笑起来。然后,他弯下腰,拉开一个抽屉,拿出一瓶黑麦酒。他把酒瓶放在桌上,按了按电铃。一个身穿制服的高个子走进房间。
“嘿,小子,”卡斯卡特大声说,“把你从我抽屉里偷走的开瓶器拿过来。”大个子走开一会儿后又回来了。
“我们为什么而干杯呢?”过了两分钟,局长问。
达尔马斯说:“只是喝酒就行了。”
(石蓝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