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佳爵士钢琴
3个月前 作者: 耶茨
电话接通时,两头都正是午夜喧闹时分,哈里的纽约吧里乱哄哄的。最初酒吧酒保只能听明白这是从戛纳打来的长途电话,显然也是从这种酒吧打来的,接线员发狂的声音听上去好像有什么紧急事。等后来捂住另一只耳朵,冲电话喊了几个问题后,他才知道这不过是肯·普拉特,打电话来找他的朋友卡森·怀勒闲聊。他恼火地摇摇头,把电话放在吧台上卡森的那杯绿茴香酒旁边。
“给,”他说。“看在老天分上,找你的。是你的哥们。”像许多别的巴黎酒保一样,他很了解他们:卡森是长相英俊的那个,身材颀长,面相聪颖,操英国口音;肯是胖胖的那个,总是笑呵呵地尾随其后。三年前他俩从耶鲁大学</a>毕业后,来到欧洲尽其所能找乐子。
“卡森?”肯急切的声音在说,声音在听筒里痛苦地震颤。“我是肯——我知道能在这里找到你。听着,你究竟什么时候过来?”
电话这头,卡森整齐的眉毛蹙了起来。“你知道我什么时候过去,”他说。“我拍电报给你了,我星期六就过去。你怎么回事?”
“见鬼,我没怎么——可能喝多了点。没什么,可是听着,我打电话是因为,这里有个叫席德的,弹得一手漂亮的爵士钢琴,我想让你听听他的演奏。他是我的朋友。听着,等一下,我把电话靠近点,你就听得到了。现在,听这个。等一下。”
电话里传来模糊的嚓嚓声,肯的笑声,还有另外一个人的笑声,接着钢琴声传过来。在电话里听来,声音很小,可卡森听得出弹得很好。弹的是《甜蜜的洛琳》,浓郁的传统风格,里面没有一丝商业气息,这令卡森很吃惊,因为平时在音乐方面肯完全是门外汉。过了一分钟,他把电话递给了跟他一起喝酒的陌生人,从费城来的一个农机推销员。“听听这个,”他说。“一流的。”
农机推销员拿起电话举到耳边,一脸迷惑。“是什么?”
“《甜蜜的洛琳》。”
“不,我是说怎么回事?哪里来的电话?”
“戛纳。有个叫肯的去那儿了。你见过肯,是吗?”
“没,我没见过,”推销员说,冲电话皱着眉头。“哦,音乐没了,有人在说话。你最好来接。”
“喂?喂?”肯的声音在说。“卡森?”
“是我,肯。我在听。”
“你去哪啦?那家伙是谁?”
“这位先生是从费城来的,叫——”他抬起头询问地看着他。
“鲍丁格,”推销员说,理了理他的衣服。
“鲍丁格先生。他在酒吧里,和我在一起。”
“哦。好,听着,你喜欢席德弹的吗?”
“不错,肯。告诉他是我说的,他弹得一级棒。”
“你想跟他说话吗?他就在这里,等等。”
电话里有些模糊的声音,接着一个低沉的中年人声音在说:“你好。”
“你好,席德。我叫卡森·怀勒,我很喜欢你的演奏。”
“哦,”那个声音说。“谢谢你,十分感谢。承蒙看得起。”听声音这人可能是有色人种,也可能是白人。可是卡森猜他不是白人,主要是肯在说“他是我的朋友”时,语气中有点局促又有点自豪。
“席德,我这个周末就会来戛纳,”卡森说,“我盼着——”
可是显然席德把电话递还给肯了,因为肯的声音插进来。“卡森?”
“什么?”
“听着,你星期六什么时候来?我是说坐哪班火车什么的?”当初他们计划一起去戛纳,可是卡森在巴黎与一个女孩搅到了一起,肯只好一个人走去,条件是卡森一周后就会来会合。现在差不多过了一个月了。
“我不知道准确的火车班次,”卡森说,有点不耐烦。“这没什么重要的,对吗?我会在星期六的某个时候去旅店找你。”
“好吧。哦,等等,听着,我打电话还有件事,我想推荐席德加入IBF[1],行吗?”
“行啊。好主意。再让他接电话。”他等着的时候,掏出自来水笔,让酒吧招待给他拿一本IBF会员手册来。
“嗨,又是我,”席德的声音。“我要加入的是什么?”
“IBF,”卡森说。“就是国际酒吧人士协会,从哈里酒吧这儿起头的——我不知道。很久以前的事了。有点像俱乐部。”
“不错,”席德说,低声笑了。
“喏,是这样的,”卡森开始讲,即使酒吧招待觉得IBF又无聊又讨厌,可卡森严肃、仔细的讲解,还是令他开心地笑了——每个成员如何收到襟章和一本印好的小手册,襟章上绘着一只苍蝇的徽记,手册内容是俱乐部规章和世界各地加入IBF的酒吧名单;最重要的规章是当两名会员相遇时,他们要互相问候,用右手轻拂对方肩膀,说:“嗡嗡嗡,嗡嗡嗡!”
这是卡森的专长之一,他有本事在细微小事上发现乐趣并传达给他人,从不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许多人在向一个爵士音乐家介绍IBF时,定会中途停下来,抱歉地笑着解释:当然,这是种适合孤独游客的可怜小把戏,正因为还不太完善,才让它有点意思;而卡森却直截了当地介绍它。从前,他用差不多的方式,曾让耶鲁大学的一帮书呆子学生认为星期天上午认真读那份可笑的《纽约镜报》是件时尚的事情。最近,同样的才华让他很快得到一些初识者的钟爱,尤其是他现在的女友,年轻的瑞士艺术学生,为了她,他在巴黎盘桓下来。“你对什么都有不错的品位,”他俩在一起的第一个难忘之夜,她对他说。“你有个真正有学识、有创意的脑子。”
“明白了吗?”他对着电话说,停下来啜了口绿茴香酒。“对。现在如果你愿意告诉我你的全名和住址,席德,我会在这边把一切办妥的。”席德把名字拼写出来,卡森仔细工整地写在会员手册上,加上他和肯的名字作为共同推荐人,鲍丁格先生在一边看着。他们说完后,肯的声音又回来了,不情愿地道再见,他们挂上电话。
“这通电话一定不便宜,”鲍丁格先生说,对此印象深刻。
“你说得对,”卡森说。“我猜是很贵。”
“这本会员手册究竟是怎么回事?整个酒吧人士是怎么回事?”
“噢,难道你还不是会员,鲍丁格先生?我以为你早就是了。来,我做推荐人,只要你愿意。”
鲍丁格先生后来自己描述说,他真是乐在其中:凌晨时分,他还侧着身子慢慢挪着,一个接一个,跟酒吧里所有的人,嗡嗡嗡地拂着肩膀。
卡森星期六没有去戛纳,因为结束与瑞典姑娘的恋情比他预计花的时间要长。他本以为会有含泪告别的场面,至少彼此会温柔地微笑,信誓旦旦。可是,相反她对他的离去惊人地无所谓——甚至有点心不在焉,仿佛已经全神贯注于她的下一个真正有学识、有创意的脑子了——这令他心神不安,又延迟了几天,结果却只让她不耐烦,令他有种被逐之感。经过与肯再次电话交谈,直到接下来的这个周二下午他才来到戛纳。当卡森站到站台上,放松着自己,宿醉让他浑身僵硬酸臭,他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来这儿。火一般的太阳炙烤着他,粗糙的头皮快给烤焦了,皱巴巴的西装里马上渗出一层汗;泊在那里的汽车、小轮摩托车的铝板折射出刺眼的强光,让人恶心的蓝色尾气靠着粉红色建筑往上升腾;耀眼的太阳曝晒着成群的游客,他们推搡着他,向他展示他们的毛孔,展示他们身上刚从商场买的紧绷绷的运动装,展示他们手里拎着的手提箱、晃来晃去的相机,展示着他们笑着的、高声喊叫的嘴巴,展示着他们的急不可待。戛纳与世界上其他旅游胜地没有分别,一样的仓促与失望,为什么他不待在属于他的地方,在轩敞凉爽的房间里,和长腿姑娘在一起?为什么他竟该死的让自己被人哄骗到这种地方来了?
可是接着他看到肯快乐的脸在人群中起伏——“卡森!”——他跑过来了,过度肥胖的男孩都是那般跑法,两腿内侧摩擦着,笨拙地迎接。“出租车在那边,拿上你的箱子——伙计,你看上去糟透了!先去洗个澡,喝上一杯,怎么样?你他妈的还好吧?”
他们轻轻坐在出租车坐垫上,一路摇摇晃晃往十字大街驶去。十字大街上绚丽夺目的蓝色、金色强光,令人热血沸腾的海风迎面扑来,卡森开始放松了。看看那些姑娘们!一大片一大片的;还有,跟老肯重聚在一起感觉也不错。现在,很容易看清巴黎的那些事情,如果他还待在那里不走,只会更糟。他离开得正是时候。
肯一直在说个不停。卡森冲凉时,他在浴室里跑进跑出,兜里的硬币丁当作响,他笑着说啊说,整个嗓子眼里都往外冒着快乐,好像几周没听过自己的说话声似的。事实是自从与卡森分开后他就没真正快乐过。他们彼此是对方最好的朋友,可这友谊却不怎么平等,他俩都知道。在耶鲁时,如果不是因为肯是卡森乏味却形影相随的跟班,可能什么事都没他的份,这情形在欧洲也没变。肯身上有什么东西把人们都赶跑了呢?这个问题卡森想了几年。只因他太胖,动作笨拙?或是他极力讨人欢喜反而显得痴傻,招人嫌?但难道这些不正是讨人喜欢的基本品质吗?不,卡森猜,他能找到的最接近真相的解释是:当肯笑时,上嘴唇向后滑,露出一小块湿湿的内唇,贴着牙龈颤抖着。许多有这种嘴形的人可能没觉得这是什么大缺陷——卡森也愿意承认——可对于肯·普拉特,无论人们能给出什么更充分的回避他的理由,这似乎是人们记得最清楚的一件事;不管怎样,卡森自己就总意识到这点,尤其是在愤怒的时候。比如,现在,最简单的事情,他想擦干水,梳梳头,换上干净的衣服,而这个门板一样、到处移动、有着双唇的笑容到处挡他的路。它无处不在,他伸手去毛巾架取毛巾时挡着他、在乱七八糟的行李箱上方晃荡、在镜子前游走、遮住他打领带,最后卡森只得收紧下巴,尽量不吼出来,“行了,肯——闭嘴!”
可是几分钟后,他们在阴凉静谧的旅馆酒吧里平静下来。酒吧招待正剥着一只柠檬,他巧妙地捏着,拇指和刀刃把一条明亮的果肉给扯出来。好闻的柠檬酸味,与杜松子酒味混在一起,在碎冰的薄雾下,给他们的放松复原别添了一番风味。两杯冰马蒂尼浇熄了卡森最后的怒火。待他们走出那地方,在人行道上晃荡着去吃饭时,他感受到浓厚的友谊,还有他熟悉的肯对他的钦佩之情,眼见着高涨起来。也有一丝伤感,因为肯不久就得回美国了。他在丹佛的父亲,每周都用商业信纸给他写来挖苦的信,正筹划着把他纳入初级合伙人之列,而肯,早就念完了索邦神学院[2]的课程,这是他来法国的借口,现在再没什么理由待下去了。卡森,在这点上,也像在其他任何方面一样,比肯幸运,他不需要借口:他有足够的私人收入,却没有家庭拖累;只要他愿意,长期在欧洲游历、找乐子,他也花销得起。
“你还像张纸一样白,”他隔着餐桌对肯说。“难道你没有去海滩吗?”
“当然去了,”肯赶快看着他的碟子。“我去过海滩几次。最近天气不太好罢了。”
可是卡森猜到真正原因,肯羞于展露他的身体。于是他换了话题,“噢,顺道说一声,”他说。“我把IBF的东西带来了,给你那位弹钢琴的朋友的。”
“噢,好极了。”肯真正如释重负地抬起头来。“等我们吃完饭,我就带你去那儿,怎么样?”好像为了加快这一情景的到来,他叉起块滴着沙拉酱的沙拉放进嘴里,又撕下一大块面包,一起嚼着,用剩下的面包把盘子里的油、醋抹干净。“你会喜欢他的,卡森,”他边嚼边清醒地说。“他是个了不起的家伙。我真的很敬佩他。”他用力吞下嘴里的东西,赶快说:“我的意思是,该死的,有那样的才华,他明天就可以回美国去赚大钱,但他喜欢这里。首先,当然,他在这里有个姑娘,是位真正可爱的法国姑娘,我猜他不可能带她一起回美国——不,可真的,不止于此。这里的人们接受他,把他看作一位艺术家,我是说,也把他看作一个人。没人觉得高他一等,没人会去干涉他的音乐,而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噢,我是说他不会跟你说这些——如果他这样,很可能就是个讨厌鬼了——这只是他给你的感觉。从他的话里,你感受得到他的思想态度。”他把浸着调料的面包扔进嘴里,颇有权威地嚼着。“我是说这家伙真的很高尚,”他说。“一个出色的人。”
“听上去他弹得真是他妈的一手好钢琴,”卡森说,伸手去拿酒瓶,“就我听的那一点点来说。”
“等你真的听到,等他真的弹时。”
他们俩都很享受这个事实——这次是肯的发现。以前事事总是卡森打头,他找到姑娘们;他学会当地方言;他知道如何最好的打发每个小时。是卡森追查到巴黎所有好玩的地方,在那些地方你根本看不到美国人;在肯学着寻找自己的好玩去处时,是卡森自相矛盾地将哈里酒吧变成所有去处中最好玩的地方。所有这一切,肯乐于追随,晃着感激的头表示惊奇,可是在异乡城市的后街里,独自发现一位未堕落的爵士天才,这可不是一桩小事。这说明:毕竟肯的依赖性没那么强,而这也为他俩添光增彩不少。
席德演奏的地方更像个高档酒吧,而不像普通的夜店,就在离海边几条街后面一间铺着地毯的地下室里。时间还早,他们发现他正独自坐在吧台前喝酒。
“啊,”当他看到肯时说。“你好。”他是个身体结实、衣着考究、肤色黝黑的黑人,有着让人愉快的笑容和一口洁白坚固的牙齿。
“席德,我想你认识一下卡森·怀勒。你上次在电话里跟他说过话,记得吗?”
“啊,是的,”席德说,握着手。“啊,是的。很高兴认识你,卡森。先生们想喝点什么?”
他们举行了一个小型仪式,将IBF的徽章别在席德棕黄色华达呢衣领上,嗡嗡嗡拂着他的肩膀,又轮流把他们自己穿着同样绉纱外套的肩膀伸出来,让他嗡嗡嗡拂一下。“好,这就好了,”席德说,轻声笑着,翻着会员手册。“好极了。”然后他把手册放进他的口袋,喝完酒,滑下吧台高脚凳。“现在请你们原谅,我得去工作了。”
“现在听众还不多,”肯说。
席德耸耸肩。“这种地方,我倒宁愿这样。一大群人的时候,总会有某个古板的家伙要求你弹《得克萨斯心之深处》,或别的什么该死的东西。”
肯笑了,冲卡森眨了眨眼,他们都转身看着席德在钢琴前坐下,钢琴摆在房间那头的一个低台上,聚光灯打在上面。他的手指随意抚着琴键,弹出一些简短的乐句和弦,一个技艺精湛的人在抚弄他的工具。随后他全心开始了演奏,引人入胜的节奏出现了,旋律攀升而上,起伏摇曳,这是改编过的《宝贝,你怎么还不回家?》。
他们在这间酒吧里待了几个小时,听席德演奏,只要他休息,就请他喝酒,显然引起其他顾客的嫉妒。席德的女友进来了,身材高挑,栗色头发,快乐的脸上很容易有吃惊的神情,还算漂亮吧。肯介绍她时,掩饰不住那点小小的得意:“这是杰奎琳。”她低声说了点什么英语说得不太好之类,又到了席德休息的时候——现在酒吧里挤满了人,他弹完后掌声很是热烈——他们四人共坐一张桌子。
肯让卡森主宰了整场谈话;他宁愿只是坐在那里,像养尊处优的年轻牧师一般安详,笑对一桌朋友,心满意足。这是他在欧洲最快乐的一个夜晚,有多快乐卡森根本想不到。这几个小时填补了他过去几个月来的空虚,从那天卡森对他说“那么,走啊,难道你不能一个人去戛纳吗?”开始。它弥补了他在炎热的日子里,在十字大街上数小时的行走,直走到脚上磨出水泡,像个傻子似的看着沙滩上那些几乎全裸的姑娘们;它弥补了他去尼斯,去蒙特卡洛,去圣保罗-德-芳斯[3]拥挤无聊的汽车旅行;它弥补了那天他在一个阴险的药剂师那儿花三倍多的价钱买下了他找到的唯一一副太阳镜,路过一间商店时,他看到玻璃橱窗里自己的样子,像条大盲鱼;它弥补了他在里维埃拉时的那种感觉,虽年轻、富有且自由,却只觉得白天、夜晚都很可怕——里维埃拉!——那种无所事事的感觉!第一周,他曾跟个妓女打过交道,她有着精明的微笑,她坚持要高价,看到他身体时她脸上一闪而过的恶心表情吓得他痛苦到无法勃起;其他大多数夜晚,他从一间酒吧辗转到另一间,喝得醉醺醺,直喝到呕吐,他害怕妓女,害怕被别的姑娘拒绝,甚至害怕跟别的男人交谈,以免他们把他当成男同志。他整个下午泡在类似折扣店的法国廉价商店里,假装想买挂锁、剃须膏和便宜的锡制玩具,穿行在不新鲜的空气里,连嗓子眼里都往外冒着回家的渴望。一连五个晚上,他去看美国电影,寻求黑暗的庇护,就像多年前他在丹佛,为了摆脱叫他猪油佬普拉特的那帮男孩时做的一样。当这些娱乐活动全结束后,他回到旅店,巧克力冰淇淋的味道还堵在嗓子眼里,他独自哭着睡去。可是这一切现在消失在席德无比美妙优雅的钢琴声里,消失在卡森睿智的笑容的魔力里,消失在每当音乐停下时卡森抬手鼓掌的模样里。
午夜过了,除了席德,人人都有点醉了,卡森问他离开美国多久了。“从打仗起,”他说。“我跟着部队来的,再没回去。”
肯,沉浸在甜蜜与幸福之中,把酒杯高高举在空中,敬酒道:“凭上帝之名,愿你永远也不必,席德。”
“为什么,‘不必’?”杰奎琳说。在昏暗的灯光下,她看上去严厉清醒。“你为什么那么说?”
肯惊愕地看着她,“呃,我只是说——你知道——他永远不必出卖什么,什么都不必。当然,他永远也不会的。”
“这是什么意思,‘出卖’?”直到席德低沉地笑起来,这尴尬的沉默才被打破。“别紧张,亲爱的,”他说,然后转向肯。“你知道,我们不那样看。事实是,我这是迂回之计,我想回美国,在那里挣点钱。对此我俩想法一样。”
“嗯,可你在这里干得很好,不是吗?”肯说,几乎在求他了。“你挣的钱也够多了,一切也满意,不是吗?”
席德耐心地笑笑。“但我说的不是这种工作,你知道。我是说真正挣大钱。”
“你知道默瑞·戴蒙德是谁吗?”杰奎琳问道,眉毛高高扬起。“拉斯维加斯夜总会的老板。”
可是席德笑着摇摇头。“亲爱的,等一下——我一直跟你说,不要指望什么。有天晚上,默瑞·戴蒙德碰巧来了这儿。你知道,”他解释道。“并没待多久,但他说这周哪天晚上会尽量抽时间过来。这是我的好机会。当然,就像我说的,不要指望什么。”
“呃,天啊,席德——”肯困惑地摇摇头;接着,他脸绷得紧紧的,显出愤怒的神情,一拳砸在桌上,拳头弹了起来。“为什么要把自己当妓女?”他问道。“我是说,见鬼,你知道,在美国他们会让你出卖你自己的!”
席德还是笑着,可是他的眼睛微微眯起来。“我想那只是你的看法,”他说。
对肯而言,最糟的莫过于卡森立即来救场。“噢,我想肯说的并不是听上去的那个意思,”他说,在肯含糊不清地道歉时(“不,当然不是那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知道……”),卡森继续说着别的事,说着只有他才会说的轻松、机灵的话题,直到所有的难堪都烟消云散。到说晚安时,只有握手、微笑,彼此许诺不久还要再聚。
可一俟他们走出酒吧来到街道上,卡森就转身对着肯。“为什么你非得那么该死的幼稚呢?难道你看不出刚才有多尴尬吗?”
“我知道,”肯说,赶紧跟上卡森的长腿,“我知道。可是见鬼,我对他很失望,卡森。问题在于以前我从没听他这样说过。”当然,此处他略去若干,因为除了那次羞涩的交谈并打电话到哈里酒吧外,他根本就没听席德谈过什么,那晚打完电话后肯逃回旅店,还担心逗留过久而惹人生厌。
“好,可是即使这样,”卡森说。“难道你不觉得,这个人想怎么对待他的生活是他自己的事么?”
“好吧,”肯说,“好吧。我跟他说对不起了,是不是?”此时他这般低声下气,以至于过了好久才意识到,从某种程度上说,他表现得并不太坏。毕竟,今晚卡森唯一的胜利只是那种外交手腕,安抚情绪而已;而他,肯,表现得更引人注目。幼稚也好,冲动也好,难道那样说出他的想法不是一种尊严吗?现在,他舔舔嘴唇,边走边看着卡森的侧影,他端平肩膀,尽量走得平稳,不晃动,尽量大步向前,尽量男子气概一点。“我只是忍不住自己的想法,就这样。”他深信不疑地说。“当我对某人失望时,我会表现出来,就那样。”
“好吧,算了。”
虽然难以置信,但肯几乎确定,他从卡森的声音里听出了勉强的敬意。
第二天干什么都不顺。阴沉沉的下午让他们俩也很消沉,火车站附近有间荒凉的咖啡馆,是工人们爱去的地方,他俩坐在那里发呆,彼此很少交谈。这一天开头就好得不同寻常——这本身就是麻烦。
他们直睡到中午才起来,吃过午饭后去海滩,肯只要不是让他单独去那里,也并不介意。没用多久,他们轻松、得体地搭上两个美国姑娘,这种事情卡森驾轻就熟。一分钟前,那两个姑娘还是愠怒的陌生人,往身上抹着香喷喷的防晒油,一副只要有人打扰她们,就会叫警察的样子;接下来一分钟,她们对卡森说的话乐不可支,挪开屁股和她们的带拉链的TWA[4]蓝色小背包,给不速之客腾地方。那个高个姑娘归了卡森,她有着修长结实的大腿,聪颖的双眸,头发往后轻甩的样子看起来真的很美,而那个小个子姑娘是肯的——满脸雀斑,对输赢看得开,十分可爱。她每一次开心的瞥视、每个手势,都说明她早已习惯甘居人后。肯呢,肚子深深埋在沙子里,两手握拳叠起,支着下巴,微笑着贴近她温暖的双腿。几乎没有一点通常这种场合下谈话时的紧张感觉,甚至当卡森和那个高个姑娘起身跑向水里,溅起一片水花后,他也能提起小个姑娘的兴趣:因为她说了好几次索邦学院“一定很迷人”,她对他不得不回丹佛颇为惋惜,不过她也说这“可能是最好的事情”。
“那么,你朋友就打算一直待在这里?”她问。“他说的是真的吗?我是说他不念书,也不工作什么的?就是四处游逛?”
“呃——是的,没错。”肯尽量像卡森那样咧着嘴角笑。“怎么啦?”
“有意思,没什么。我想我以前从没遇到过这种人。”
这让肯意识到笑声,还有刚够蔽体的法国泳装让他看错了这些姑娘,她们是他或卡森久违了的那种姑娘——城市郊区的中产阶级女孩,恭顺听话、得到父母批准后才开始这次有地陪的旅游;是礼貌地说“讨厌”而不说“他妈的”的那种姑娘。走在大街上,她们在校园商店里买的衣服,冰球场上才有的步伐立即就会暴露她们的身份。她们是那种姑娘,围在宾治盅[5]前,对他第一次穿着燕尾服的样子,小声叫着:“啊唷!”她们那无知的、令人恼火的淡漠瞥视,拒他于千里之外,是他在丹佛和纽黑文的那些岁月中永远的痛。她们传统守旧。令人惊异的是,现在他感觉良好。他将重心移到另一手肘上,这只手缓缓抓满一把滚烫的沙子,让它们慢慢流掉,一遍又一遍,他发现他的话说得越来越快,越来越流畅:
“……不,真的,巴黎有很多值得一游的去处;真可惜你在那里没待多久;实际上我最喜欢的大多数地方人们一般都不大去;当然,我比较幸运,因为我法语说得还行,所以我还遇到很多好客的……”
他坚持住了;他应付得过来。卡森和那个高个姑娘优雅、漂亮,像旅游海报上的一对夫妇,当他们游完泳,一路小跑回来时,肯甚至压根没察觉到,卡森和高个姑娘倒在他们身边,忙着找浴巾、香烟,哆嗦着讲笑话,说海水有多凉。肯唯一的担忧越来越甚:卡森一定也看清了这些姑娘,会断定她们不值得费神交往。可是扫一眼卡森微妙的笑容,表情丰富的脸,又打消了他的疑虑:此时卡森紧挨着高个姑娘的腿边坐着,她站起来用浴巾揩干后背时,乳房轻快地来回摆动,不用说,就这决定了卡森会跟她们交往下去。“瞧,”他说。“为什么我们不一起吃晚饭呢?接下来我们可以——”
两个姑娘赶紧说她们很抱歉:她们恐怕不行。不管怎样,十分感谢,她们要在酒店跟朋友们会合,一起吃晚饭,实际上现在就该回去了,好像她们很讨厌这样——“天啊,看看几点了!”她们听上去真的很抱歉。当他们四人费力地朝更衣室走去时,她们的抱歉让肯鼓起勇气,伸出手,握住小个姑娘那温暖、柔若无骨的小手,那手本来在她腿边甩动。她轻轻捏着他粗大的手指,朝他笑了。
“那么,另外哪天晚上吧?”卡森说。“在你们走之前?”
“哦,事实上,”那高个姑娘说,“我们所有晚上确实全都排满了。说不定又会在沙滩上撞到你们呢,那肯定很好玩。”
“去他妈的新罗谢尔[6]小婊子,瞧不起人,”当他俩单独在男更衣室里时,卡森说。
“嘘——!小声点,卡森。她们就在这里,可能听得见。”
“噢,别傻了。”卡森满是沙子的手把泳裤扔到踏板上。“我倒希望她们听到我说的话——见鬼,你怎么回事?”他看着肯,仿佛怨恨他。“一对该死的戏弄人的假正经,别装什么纯洁了。天啊,我为什么不待在巴黎?”
此时他们两人坐在酒吧里,卡森怒气冲冲,肯生着闷气,隔着污点斑斑的玻璃看着夕阳。一群精力旺盛、浑身蒜味的工人们趴在弹球机上方又吼又笑。他们一直喝着,晚餐时间早就过了;后来很晚时他们一起在某家饭馆吃了一顿不愉快的晚饭,红酒一股软木塞味道,薯条油太重。当凌乱的碟子撤下去后,卡森点燃了一根烟。“今晚你想做什么?”他说。
肯的嘴上、脸颊上泛着一层薄薄的油光。“我不知道,”他说。“我想,有许多好地方可去。”
“我想,如果又去听席德的钢琴,会不会有辱你的艺术鉴赏力啊?”
肯朝他微微一笑,有些不耐烦。“你还在唠叨这个?”他说。“我当然愿意去。”
“即使他可能把自己当妓女出卖?”
“你就不能不再说这个了吗,卡森?”
他们还在街上。席德那间酒吧门口的灯光投射到地上形成一块光斑,甚至还没走到那儿,他们就听到了钢琴声。待走到楼梯上,琴声越来越大,越来越醇厚,现在还听出琴声里混着一个男人沙哑的歌声,不过当他们下到房间里,从蓝色烟雾中望过去,才发现歌手原来就是席德自己。他眼睛半闭着,头侧向一旁,冲人群微笑,他边唱,边摇晃着身子,敲着琴键。
“啊,她有双迷人的眼睛……”
蓝色聚光灯照耀下,他湿润的牙齿上闪着光,两边鬓角处流下细细一线汗水。
“我说它们比夏日的天空还要灿烂
当你望着它们时,你会发现
所以啊,我爱我的洛琳……”
“该死,这里已经满座了,”卡森说。酒吧里坐无虚席,他们不知道是走还是留,就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席德的表演,后来卡森发现身后吧台高凳上有个女孩,正是杰奎琳,“噢,”他说。“嗨。今晚人真多。”
她笑了笑,点点头,然后伸长脖子看着席德。
“我不知道他还唱歌,”卡森说。“这是什么新的吗?”
她的微笑换成了不耐烦的皱眉,她把食指放在唇上。卡森受到冷落,只好转回来,费力地一脚换一脚地挪动身子,然后他推推肯。“你是想走呢,还是想留下?如果你想待在这儿,至少我们得找个地方坐下。”
“嘘——!”几个人从座位上扭过身子,朝他皱着眉头。“嘘——!”
“那好,来吧,”他说,领着肯侧身磕磕绊绊地穿过一排排听众,来到了酒吧里唯一一张空桌子前。那是最前面的一张小桌,离音乐太近,桌上有饮料洒出来过,还是湿湿的,为了给其他人更多的桌子腾地方,这张桌子给挪到一边。坐下来后,他们才看到原来席德并不是随意地看着人群,他朝着一对看似乏味的人在唱。那两人穿着晚装,坐在几张台开外,一个是金发女孩,可能是刚走红的女明星,另一位是个矮胖的秃头男人,肤色黝黑,不用说是默瑞·戴蒙德,可能是星探派他来这里寻找目标的。有时席德的那双大眼会在酒吧的其他地方停留片刻,或望向烟雾缭绕的天花板,可是它们只有在望着这两人时,才有神,才专注。甚至唱完歌后,钢琴还来了一段长长的、复杂的变奏,他甚至还在看着他们,看他们是否有在观看。当他结束后,传来一小阵雷鸣般的掌声,那秃头男人扬起脸,嘴里衔着琥珀烟斗,拍了几下手。
“很好,山姆,”他说。
“我叫席德,戴蒙德先生,”席德说,“可我还是很感谢你。很高兴你喜欢,先生。”他肩膀往后靠,张嘴笑了,手摆弄着琴键。“您有什么特别想听的吗?戴蒙德先生?老歌?真正的老迪西兰[7]怎么样?也许来点布基[8],要不来点甜派风格[9],我们叫做商业元素的?这里什么曲子都有,就等着演奏。”
“什么都行,啊,席德,”默瑞·戴蒙德说,那个金发女郎侧身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什么。“《星尘》怎么样?席德?”他说。“你会弹《星尘》吗?”
“哦,戴蒙德先生,如果我连《星尘》都不会弹,我猜不管是在法国或在别的哪个国家,我的饭碗都会保不住。”他张口而笑,那笑却是假的。从他手下滑出了这首曲子过门和弦。
几个小时以来,这是卡森的第一个友好举动,让肯感激得满脸通红:他把椅子拖近肯,开始很小声地说话,没人能责备他干扰了演出。“你知道吗?”他说。“这真叫人恶心。我的天,我才不在乎他是不是想去拉斯维加斯,我也不在乎他是不是为了去那儿而献殷勤。这该当别论。这让我恶心想吐。”他住了口,皱着眉头看着地板,肯看到他太阳穴处的血管像条小虫似的一动一动。“假装有这种假口音,”卡森说。“所有这些这全是假冒雷摩斯大伯[10]那一套。”他突然进入状态,两眼圆睁,头猛地一抬,模仿着席德。“是的,先生,戴蒙德先生,先生。您想听什么吗,戴蒙德先生?所有的曲子都准备好了,就等着演奏了,呸,呸,呸,把我嘴都弄脏了!”他一口喝完他的酒,把酒杯重重地往桌上一放。“你完全知道他没必要那样说话。你完全知道他是个非常聪明、受过良好教育的家伙。我的天,在电话里我根本听不出他是个黑人。”
“嗯,是啊,”肯说。“是有点没劲。”
“没劲?这太丢脸了,”卡森撇着嘴说。“这是种堕落。”
“我知道,”肯说。“我想那就是我说的他把自己像妓女一样出卖。”
“那么,你完全正确,该死的,这简直让你对整个黑人失去了信心。”
卡森告诉肯他是对的,对肯而言,总是一针强心剂,经过这样的白天之后,现在简直难得地振奋人心。他一口喝掉他的酒,挺直背,擦掉唇上的一层汗,嘴巴微微缩起,显示出他对黑人的信念也严重动摇了。“伙计,”他说。“我肯定是看错人了。”
“不,”卡森安慰他,“知人知面不知心。”
“听着,那我们走吧,卡森。让他见鬼去吧。”肯的脑子里已经有了很多计划:他们可以去十字大街凉爽的地方走走,就正直的意义来一次严肃的交谈,正直是多么难得,又是多么容易伪装,正直是人的一生唯一值得的奋斗目标,他们要一直讨论到这天所有的不快全都烟消云散。
可是卡森把椅子又拖回去了,同时笑着皱起眉头。“走?”他说。“你怎么回事?难道你不想留下来看看这出戏?我要看。难道它还不够让你入迷吗?”他举起杯子,示意再来两杯科涅克[11]。
《星尘》来了个优雅的结尾,席德站了起来,沉浸在热烈的掌声中,该他休息了。当他从前面走下低台,正好耸立在他们桌前,那张大脸因汗水而发光;他径直看着戴蒙德那一桌,从他们桌边擦过,停在戴蒙德桌前说:“谢谢您,先生,”然而在他穿过人群走到吧台前去,戴蒙德并没有张口说话。
“我猜他觉得他没看到我们,”卡森说。
“幸好没看到,”肯说。“不然,我不知道对他说什么好。”
“不是吧你?我想我知道。”
酒吧里闷得很,肯的科涅克样子看着让人讨厌,闻上去味道也不好。他用粘乎乎的手指松开衣领、领带。“走吧,卡森,”他说。“我们走吧。我们出去呼吸点新鲜空气。”
卡森没理他,看着酒吧里正在发生的事。席德喝了点杰奎琳递给他的东西,接着消失在男洗手间里。几分钟后,他出来时,脸上干爽了,人也平静下来。卡森转过身,研究着他的杯子。“他来了。我想,为了戴蒙德,我们现在要打个大大的招呼。看着。”
转眼间,席德的手指拂过卡森的肩头。“嗡嗡嗡,嗡嗡嗡!”他说。“今晚过得怎么样?”
卡森很慢很慢地转过头,抬起沉重的眼皮,刹那间遇上席德的笑容,那神情仿佛一个人在看着不小心碰了他一下的侍者那样。接着,他转过身继续喝他的酒。
“噢-喔,”席德说。“可能我做得不对。也许我碰错了肩膀。我还不太熟悉这些规则。”默瑞·戴蒙德和金发姑娘看着他们,席德冲他俩眨眨眼,当他侧身从卡森椅子后面走过时,他的拇指摩挲着衣领上IBF的襟章。“戴蒙德先生,我们是同一个俱乐部的,”他说。“酒吧人士协会。麻烦的是,我还不太熟悉那些规章制度。”当他拂卡森另一个肩膀时,几乎吸引了酒吧里所有人的注意。“嗡嗡嗡,嗡嗡嗡!”这次卡森吓得往后一退,拉开自己的上衣,看了肯一眼,疑惑地耸耸肩,仿佛在说,你知道这个男人想干什么吗?
肯不知道是该咯咯笑呢,还是该呕吐;他身体里这两种欲望突然都很强烈,虽然他的表情很严肃。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还记得自己一动不动的两手间擦得干干净净的黑色塑料桌的样子,那似乎是全世界唯一稳定的平面。
“嘿,”席德说,退回到钢琴边,笑容好似上了层釉。“这是怎么回事?这儿有什么阴谋吗?”
卡森任可怕的沉默继续。然后,好像突然淡淡地记起来,仿佛说,啊,是的,当然。他站起来,走到席德跟前,后者迷惑地退回到聚光灯下。卡森面对着他,伸出一根软不拉叽的手指,碰了碰他的肩膀。“嗡,”他说。“这样可以吗?”转身走回自己的坐位。
肯祈望有人会笑——谁都行——可没人笑。酒吧里没有一点动静,除了席德死灰一般的笑容,他看看卡森,又看看肯,慢慢地,合上嘴,眼睛睁得大大的。
默瑞·戴蒙德也看着他们,只是看着罢了——冷冷地、黝黑的一张小脸——然后他清清嗓子,说:“《拥抱我》怎么样,席德?你会弹《拥抱我》吗?”席德坐下来,开始演奏,眼睛里一片空无。
卡森颇有尊严地点头示意结账,在托盘上放下数目恰当的千元、百元的法郎钞票。他很熟练地穿过桌子,上了楼梯,仿佛等不及要离开这里。但肯用的时间长多得,他像一头被困的熊在烟雾中徘徊、摇摆,在他就要走出最后一张桌子前,杰奎琳的眼神捉住了他,它们紧盯着他不放,不屈不挠,他只得抱以软弱、颤抖的微笑,它们钻进他的后背,送他跌跌撞撞地走上楼梯。直到外面清凉的空气袭来,直到他看见已走到几扇门外、越走越远卡森笔挺的白色外套,他才知道他想干什么。他想跑上前去,用尽全身力气,冲着卡森前胸就是一拳,一记猛砍,把他砍倒在街上,他还要再揍他,要不就踹他——是的,踹他——他要说,卡森,你这个该死的,你这个该死的!话已经在嘴边了,他正要抬手打他时,卡森停下脚步,在街灯下转身面对着他。
“怎么啦,肯?”他说。“难道你不觉得那很好玩吗?”
他说什么并不重要——片刻间,似乎卡森说什么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脸上饱受内心折磨的神色惊人地熟悉,那就是他自己的脸,猪油佬普拉特,向别人展示着他的一生:困惑、脆弱,极度依赖,尽力微笑,那表情仿佛在说请别抛下我。
肯垂下头,要不就是怜悯,要不就是羞愧。“见鬼,我不知道,卡森。”他说。“忘掉它。我们找个地方去点咖啡。”
“好。”他们又在一起了。唯一的问题是一开始他们就走错了方向:要去十字大街,他们只得折回来,再次经过席德那间亮着灯的酒吧门口。他们仿佛在烈火中穿行一般,飞快地走过去。任谁看到了都会说他们相当沉着,他们的头扬得高高的,眼睛直视前方,这样能听到响亮钢琴声的时间只有那么一瞬,慢慢地它小了下去,消失在他们身后,消失在他们的脚步声里。
* * *
[1] IBF:International Bar Flies,国际酒吧人士协会。
[2] 索邦神学院,巴黎大学的前身,现在泛指巴黎大学。
[3] 法国南部旅游景点,离戛纳都很近。
[4] TWA:Trans-World Airlines,(美国)环球航空公司。
[5] 宾治盅:盛混合饮料的大碗。
[6] 位于纽约近郊,该地居民多为中产阶级,白天在纽约市工作,晚上回新罗谢尔的家。一度被戏称为“卧室社区”。
[7] 迪西兰:Dixind,以新奥尔良城为代表的乐器爵士乐,以较快的两拍节奏及团体和个人的即兴演奏为特征。
[8] 布基:Boogie,一种极富节奏的布鲁斯舞曲。
[9] 甜派风格:sweet side,一种严格按旋律和拍号演奏的爵士乐。
[10] 雷摩斯大伯:Uncle Remus,《雷摩斯大伯》是一本动物故事、歌曲、口述民间故事集,书中主人公雷摩斯大伯是美国南部的黑人,书中他讲述了种种故事,成为美国著名的虚构人物之一。
[11] 科涅克:cognac,法国白兰地,产地科涅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