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迎接队伍

3个月前 作者: 弗莱明
    重达六十八吨的“超级星座”号客机在绿褐相间的古巴上空疾速飞过,因为只有一百公里的航程了,飞机开始缓慢地朝牙买加降落。


    邦德看着那个巨大的、龟背状的绿色岛屿在地平线上变得越来越大,身下的海水由古巴海沟的深蓝变为近海浅滩的蔚蓝和乳白。然后飞机便到了北岸上空,下面是密密麻麻的富豪酒店,之后越过中部的高山。山坡上、丛林的空地上,四处可见一块一块的小农田,夕阳在弯弯曲曲的河流和小溪上洒下耀眼的金光。阿拉瓦印第安人称呼此岛为“Xaymaca”——意思是“山水之地”。这是世界上最肥沃的土地之一,风景美不胜收,邦德看得不禁心旷神怡。


    山脉的另一边笼罩在深紫色的阴影中。山丘上已经有星星点点的灯光,金斯敦的大街上也已是华灯闪烁。但在远处,港口的远端和机场仍然有落日余晖的光顾,“皇家港口”灯塔闪烁的灯光基本不起什么作用。此刻飞机正俯下机头,在港口外围做一个大幅度的盘旋。当机身下的三轮起落架伸展出来锁定入位时,轻微地、砰地响了一声,而当减速板从机翼后沿滑出时,液压系统发出了刺耳的呜呜声。大飞机又慢慢掉转过来朝陆地飞去。有那么一刻,夕阳在客舱里洒下一片金光。然后,飞机降到了蓝山的高度以下,贴着山边朝那条唯一的南北走向的跑道降落下去。人们能瞥见一条道路和几根电话线。然后飞机便落在了布满黑色滑痕的混凝土跑道上。着陆非常平稳,飞机只发出了两声轻微的砰砰声,带着反向推进器的轰鸣声,朝低矮的白色机场建筑滑行过去。


    邦德下了飞机,朝检疫与移民局走去,黏黏的热带风像手指一样拂在他的脸上。他知道等他过了海关他就会大汗淋漓了。他无所谓,经历过了伦敦的严寒,这种轻微的闷热还是很好承受的。


    邦德的护照称他是一个“进出口商”。


    “什么公司,先生?”


    “宇宙出口公司。”


    “来这儿经商还是度假,先生?”


    “度假。”


    “希望您在这儿过得愉快,先生。”黑人移民官漫不经心地把护照递回给了邦德。


    “谢谢。”


    邦德走进海关大厅。他立刻看见依在栅栏上的那位褐色皮肤的高个子。他还穿着五年前邦德第一次见他时穿着的那件褪了色的蓝色旧衬衫,裤子也很可能还是那条卡其布斜纹裤。


    “科勒尔!”


    站在栅栏后的那位来自开曼群岛的人咧嘴笑了。他抬起右前臂从眼前划过,以西印度群岛古老的敬礼方式向邦德打招呼。“你好吗,上尉?”他开心地喊道。


    “很好,”邦德说,“等我先把包过了关。你开车了吗?”


    “当然,上尉。”


    像港口大多数人一样,海关官员也认识科勒尔,他包都没打开就用粉笔在邦德的包上画了个记号,邦德拿起包,从栅栏后走了出来。科勒尔接过包,伸出右手。邦德握住这只温暖、干燥、粗糙的手,看着他那双深灰色的眼睛,从这双眼睛你就可以看出他似乎有克伦威尔战士或者摩根时代的海盗的血统。“你一点没变,科勒尔,”邦德满含感情地说,“海龟钓得怎么样?”


    “不好也不坏,上尉,跟以前差不多。”他打量着邦德,“你病了,还是怎么啦?”


    邦德吃了一惊:“说实话,是的。不过已经好了几个星期了。你怎么会这么问?”


    科勒尔有些尴尬。“对不起,上尉,”他说,以为自己冒犯邦德了,“跟上次相比,你的皱纹多了。”


    “哦,”邦德说,“不是什么大事。不过跟你训练一段时间也是不错的。我应该比现在更健康。”


    “没问题,上尉。”


    他们正朝出口走去,突然听见照相机快门咔嚓一响,眼前闪光灯一闪。一位穿着牙买加服装的漂亮华裔女孩放低手中的新闻摄影机,朝他们走过来。“你们好,两位。我是《搜集日报》的记者,”她用一种做作的甜美腔调说,她瞟了一眼手中的名单,“您是邦德先生,对吗?您会在这儿逗留多久,邦德先生?”


    邦德毫无心理准备,这可不是个好的开头。“只是路过,”他简短地说,“我想飞机上有其他更值得你采访的人。”


    “哦,不,肯定没有,邦德先生。您一看就是个大人物。您会入住哪家饭店?”


    见鬼,邦德寻思。“茉特尔河畔。”他说着继续往前走。


    “谢谢,邦德先生,”那姑娘清脆地说道,“祝您在逗留期间……”


    他们已经走了出来,朝着停车场走过去,邦德问道:“你以前在机场见过那女孩吗?”


    科勒尔想了想。“好像没有,上尉。但那家报社倒真是有不少女记者。”


    邦德隐隐感到有些不安,他想不出报社有什么理由会想要他的照片。他上次在这岛上执行任务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而且当时他也避免了自己的名字登上报纸。


    他们走到车前,这是一辆黑色的“阳光·阿尔宾”。邦德放眼打量了一下这辆车,然后又看了看它的车牌,这是斯特兰韦斯的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车你是从哪儿弄来的,科勒尔?”


    “是副官叫我开来的,上尉。他说这是他们唯一一辆空闲的车了。怎么了,上尉?这车不好?”


    “哦,没问题,科勒尔,”邦德通融地说,“我们走吧。”


    邦德坐进乘客座位。这完全是他的错,他可能是想过看有没有可能弄到这辆车。但这样一来,如果有人留意的话,他和他在牙买加的任务就肯定会被暴露。


    他们沿着那条路旁种满仙人掌的公路朝金斯敦开去,远远地能看到那儿灯光闪烁。通常,邦德都会坐在那儿享受这美妙的一切——蟋蟀不停地鸣唱,温暖、芳香的空气拂面而过,天空布满星星,一连串黄色的灯光在港口闪烁——但此刻,因为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他却在咒骂自己的粗心大意。


    他所做的只是通过殖民办向总督发了一条讯息。在其中他首先要求副官把科勒尔从开曼群岛调过来,以每周十英镑的工资无限期地在这儿工作一段时间。邦德上次在牙买加执行任务的时候科勒尔就和他在一起。他是一个难得的好帮手,拥有开曼群岛水手的所有优秀品质,而且他是一张通往有色低层生活人群的通行证,没有他邦德是进入不了那个世界的。所有人都喜欢他,他是一个极好的伙伴。邦德知道,如果自己想在斯特兰韦斯的案子上有任何进展,科勒尔是至关重要的,不管那是一件真正意义上的案子,还仅仅是一桩风流韵事。然后,邦德要求在蓝山饭店订一间带淋浴的单间,租辆车,让科勒尔开车到机场来接他。这些要求大部分都是错误的,特别是邦德应该坐出租车去饭店,之后再和科勒尔联系,那样的话他就会看到这辆车,还有机会换掉它。


    像现在这样,邦德想,他几乎就像是把自己的造访及目的在《搜集日报》上做了一个广告一样。他叹了口气,这是在一件案子调查之初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了。这些错误无可挽回,它们让你出师不利,而让敌人赢了第一局。不过,真有敌人吗?他是不是过于谨慎了?心血来潮地,邦德在座位上转过身来。在他们身后一百米远的地方,有两盏车侧灯昏暗的灯光。大多数牙买加人开车的时候都会把车前灯全打开。邦德转回身来。他说:“科勒尔,在帕利塞多斯路尽头,就是左拐去金斯敦右拐去莫兰特的岔路口,你迅速朝莫兰特方向拐,然后马上停下来,把灯关掉。明白吗?现在拼命往前开吧。”


    “好的,上尉。”科勒尔的声音听上去挺开心。他把油门踩到底,小车发出一声低沉的轰鸣,沿着那条白色的道路狂奔而去。


    他们开到直路的尽头了,小车沿着港口一角伸进陆地的弧线滑行过去,再过五百米他们就到岔路口了。邦德往后看,根本没有另外那辆车的影子,路标就在眼前。科勒尔做了一个赛车换挡的动作,汽车猛地转了个圈,纹丝不动地停住了。他把车停到一边,把灯关掉,邦德转过身来等待着。他立刻听到了一辆大车高速飞奔的轰鸣声。车灯大开着,显然是在找他们。之后这辆车便冲过去了,朝金斯敦疾驰而去。邦德只注意到那是一辆美式大型出租车,车里除了司机以外没有其他人。随后那车便消失不见了。


    灰尘慢慢沉落下来。他们静静地坐了十分钟,什么都没说。然后邦德让科勒尔掉转车头,朝金斯敦方向开。他说:“我觉得那车是冲我们来的,科勒尔。没有哪辆出租车会空着从机场开回来,这可得花不少钱。小心一点,他可能发觉我们耍了他,在前面等着咱们。”


    “没问题,上尉。”科勒尔开心地说。这正是他接到邦德的信息后所希望的那种生活。


    他们进入了朝金斯敦方向去的车流中——公共汽车、小车、马车、载着箩筐从山上下来的驴以及售卖紫色饮料的手推独轮车等等。在这拥挤的车流中,不可能判断出是不是有人在跟踪他们。他们朝右一拐向山上开去。他们背后有很多辆车。其中任何一辆都可能是那辆美式出租车。他们开了一刻钟,过了“半路树”,来到横穿小岛的主路“交叉路”。很快他们便看到一个霓虹灯告示牌,牌子上的绿色棕榈树下写着“蓝山饭店,你的饭店”。他们沿着车道开</a>了进去,车道旁种着修剪得整整齐齐的圆形九重葛。


    再往前一百米的地方,那辆黑色出租车的司机摆手让跟在后面的司机往前开,自己往左边一停。乘着车流的空隙,出租车掉了个头,重又往山下朝金斯敦方向疾驰而去。


    蓝山饭店是一家舒适的、有着现代装饰的老式饭店。邦德受到了毕恭毕敬的接待,因为他的房间是国王官邸替他预订的。他被领进一间靠角落的精致房间,房间的阳台可以俯瞰在远处绵延弯曲的金斯敦港。他急不可耐地脱下已被汗水打湿的衣服,走进玻璃墙面的淋浴室,把冷水全部打开,他在冷水下站了五分钟,洗了洗头,把自己从大城市带来的所有灰尘都冲洗干净。然后他穿上一条棉布的海岛短裤,感受着温暖的海风吹在自己裸露身体上的快感,才把行李打开,按铃呼叫服务员。


    他点了一杯双份金汤利和一整个绿酸橙。酒送到后,他把酸橙切成两半,把橙汁挤进长长的酒杯里,用冰块把酒杯几乎装满,然后把酒倒进去。他端着酒杯来到阳台,坐下来欣赏外面的美景。他心想,能够远离总部、远离伦敦、远离医院,来到这里,此时此刻,做着自己正在做的事,清楚地知道自己又在接手一件棘手的案子——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案子绝对不简单——这是一种多么美妙的感觉。


    邦德舒坦地坐了一会儿,任酒精放松自己。他又要了一杯,喝了下去。时间是7点15分。他让科勒尔7点半来接他,他们要一起吃晚饭。当时邦德让科勒尔推荐个地方。思考了片刻之后,科勒尔说只要他想在金斯敦消遣一下,他就会去一个叫“快乐帆船”的夜店。“不是什么豪华的地方,上尉,”他不好意思地说,“但吃的喝的还有音乐都很好,而且我还有一个好朋友在那儿。那地方就是他开的。他们都叫他‘章鱼佬’,因为他曾经抓过一条巨大的章鱼。”


    科勒尔像大多数西印度群岛人一样,说话的时候在不需要加“h”音的时候加上一个“h”音,而在需要加“h”音的时候却又省略掉,想到这儿邦德不禁笑了。他走进屋里,穿上那件老式深蓝色精纺热带西服,配上白色无袖衬衫和黑色针织领带,照了照镜子,确保那把藏在腋窝的沃尔瑟手枪不露出来,然后下楼出门,走向那辆等着他的车。


    他们在柔和的暮色中,伴着昆虫的鸣唱,疾速驶向金斯敦,左转沿着港口一侧向前开去。他们经过几家漂亮的旅馆和夜总会,里面传出卡里普索音乐的律动和轰鸣。之后是一片私人宅院,一家廉价的购物中心,然后便到了棚屋区。随后,在道路拐离海边的地方,出现了一个西班牙帆船形状的金色霓虹灯,下面用绿色字体写着“快乐帆船”。他们把车开进停车场,随后邦德跟着科勒尔穿过大门,来到一个草坪上种着棕榈树的小花园。花园的尽头便是海滩和大海。棕榈树下四处摆着桌子,花园中央是一小块水泥舞池,舞池的一侧一个穿着镶亮片紫红色衬衣的卡里普索三人合唱团在轻声即兴演唱着《带她去朗姆酒的故乡牙买加》。


    只有一半的桌子坐着人,大多数都是有色人种。有少数几个英国和美国水兵带着姑娘们混迹在这里。一个穿着漂亮的白色无尾礼服的胖黑人从一张桌子旁站起身来,迎向他们。


    “嘿,科勒尔先生。好久不见。找个两人桌?”


    “好呵,章鱼佬。离厨房和乐队近一点。”


    那胖家伙哈哈笑了。他领着他们朝靠海的方向走去,找了一张安静的桌子让他们坐下,桌子上面是一棵从餐厅的地基上长出来的棕榈树。“喝点什么,两位?”


    邦德点了金汤利加酸橙,科勒尔要了一杯红带啤酒。他们扫了一眼菜单,都点了烤龙虾和嫩牛排加当地时蔬。


    酒水送来了。杯子上挂着凝结的水珠。这个小小的细节让邦德想起了自己在炎热气候下度过的其他时光。几码开外的地方,海浪轻舔着平坦的海滩,三人合唱团开始演唱《厨房》,在他们的头顶,棕榈叶在夜风中发出轻微的摩擦声,一只壁虎在花园的某个地方发出咯咯的笑声。邦德想起自己一天之前离开的伦敦。“我喜欢这地方,科勒尔。”他说。


    科勒尔听了很开心。“他是我的好朋友,这个章鱼佬。金斯敦发生的事大部分他都知道,你有什么问题尽管问他。他是开曼群岛人。我和他以前共用一条船。有一天他跑到蟹角岛上去找海鹅蛋。他游到一块礁石上去找更多的海鹅蛋,结果遇上了一只大章鱼。这附近的章鱼都比较小,蟹角岛上的就要大一些,因为那儿靠近古巴海沟,那是这一带最深的海。章鱼佬跟那条章鱼搏斗了半天,憋坏了一个肺才脱了身。他吓坏了,把他那半条船卖给了我,来到金斯敦。那是战前的事了。现在他成了有钱人,而我还在打鱼。”说到这里,科勒尔哈哈笑了起来,命运真是弄人。


    “蟹角岛,”邦德问道,“那是个什么地方?”


    科勒尔紧张地看了邦德一眼。“那是个倒霉的地方,上尉。”他简短地说,“一个中国人在战争期间把它买了下来,带人上去挖鸟粪。不让任何人上岛,也不让任何人出来。我们都离它远远的。”


    “为什么会这样?”


    “他有一大帮看守。还有枪,机枪。还有雷达。还有一架侦察机。我有朋友到那岛上去,后来就再也没见到过了。那中国人把那岛看守得很严。说实话,上尉,”科勒尔不好意思地说,“我对蟹角岛也很害怕。”


    “哦。”邦德若有所思地说。


    吃的送来了。他们又点了一轮酒,吃了起来。吃东西的时候,邦德简要地向科勒尔介绍了一下斯特兰韦斯案子的情况。科勒尔仔细地听着,时不时问个问题。他尤其感兴趣的是蟹角岛上的那些鸟、两个看守所说的话,还有那架飞机是怎么坠毁的。吃完后他把盘子往旁边一推,用手背抹了抹嘴,掏出一支烟点上。他身体往前一倾,轻声地说:“上尉,不管那是鸟还是蝴蝶还是蜜蜂,只要它们是在蟹角岛上,而斯特兰韦斯想一探究竟,你就可以押上最后一个子儿打赌他被干掉了。他和他的那位姑娘。那中国人肯定把他们干掉了。”


    邦德仔细打量着科勒尔那双急切的灰色眼睛。“你凭什么这么有把握?”


    科勒尔摊开双手,对他来说答案很简单。“那中国人喜欢隐居,他不喜欢被人打扰。我知道他为了不让人上蟹角岛把我的朋友都杀了。他是个很有势力的人,他会把任何一个打扰他的人都杀掉。”


    “为什么?”


    “我也不是很清楚,上尉,”科勒尔轻描淡写地说,“这世界上不同的人想要的东西不同。想要的东西不同做事的方式也就不同。”


    邦德的眼角瞥见了一道闪光,他猛地转过身来。在机场遇到的那位华裔姑娘站在附近的阴影里。此刻她穿着一件绸缎紧身装,一条裤腿裁剪得很短,几乎到了她屁股的位置。她一只手拿着装着闪光灯的莱卡照相机,另一只手伸进了身边的皮盒子里。那只手从盒子里掏出一只闪光灯泡。她把灯泡的底座在嘴里舔了一下,让接触更好一些,然后开始把灯装进反射器里。


    “抓住那女孩。”邦德急促地说。


    科勒尔两大步就跨到了那女孩身边。他伸出手去。“晚上好,小姐。”他柔声说。


    那女孩笑了。她松开手,让照相机悬在脖子上那根细细的带子上,握住了科勒尔的手。科勒尔把她像芭蕾舞演员表演一样旋转了一圈,把她的手别到了身后,而让她的身体倒在他的臂弯里。


    她抬头愤怒地看着他。“不要!你弄痛我了!”


    科勒尔笑着看着她那双闪亮的黑眼睛和那张杏仁形的雪白脸庞。“上尉想请你陪我们喝杯酒。”他安抚地说。他拽着那姑娘走回他们的桌子。他用脚钩出一把椅子,让她在他身边坐下,仍旧把她的手腕扣在她的背后。他们都笔直地坐着,像两个吵架的恋人。


    邦德打量着那张娇小的、生气的脸。“晚上好。你在这儿干什么?为什么还要拍我?”


    “我在报道夜总会。”姑娘那丘比特之弓一般的双唇微微张开着,试图说服他们,“你的第一张照片没有发表。让你的人把我松开。”


    “你真是为《搜集日报》工作吗?你叫什么?”


    “不告诉你。”


    邦德冲科勒尔挑了挑眉毛。


    科勒尔的眼睛眯缝起来。他在姑娘背后的手慢慢转动了一下。姑娘像条鳗鱼似的挣扎着,牙齿咬着下嘴唇。科勒尔继续拧她的手。她突然尖声叫起来,喘着粗气。“我告诉你!”科勒尔放松了手,姑娘暴怒地看着邦德,“安娜贝尔·陈。”


    邦德对科勒尔说:“叫章鱼佬来。”


    科勒尔用空闲的手拿起一把叉子,敲了一下杯子。那黑大个赶忙走了过来。


    邦德抬头看着他,问道:“以前见过这姑娘吗?”


    “见过,老板。她有时候会到这儿来。她打扰你们了?要我赶她走吗?”


    “不。我们喜欢她。”邦德和气地说,“不过她想拍一张我的工作室人物照,我不知道她行不行。你能不能给《搜集日报》打个电话,问问他们有没有一个叫安娜贝尔·陈的摄影师?如果她真是他们的人,那就没任何问题。”


    “没问题,老板。”那家伙匆匆忙忙地走了。


    邦德冲那姑娘笑了笑。“你为什么不叫那人救你?”


    姑娘愤怒地瞪了他一眼。


    “很抱歉给你压力了,”邦德说,“不过我伦敦的出口经理告诉我说金斯敦有很多身份不明的人。我肯定你不是,但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急于拍我的照片。告诉我为什么。”


    “我告诉你了,”姑娘愠怒地说,“那是我的工作。”


    邦德试着问了其他几个问题。姑娘不予回答。


    章鱼佬回来了。“没错,老板。安娜贝尔·陈。他们的一个自由摄影师。他们说她摄影技术很不错。你跟她在一起没问题的。”他显得泰然自若。


    “谢谢。”邦德说,那黑人走了。邦德回头看着那姑娘。“自由摄影师,”他轻声道,“那还是解释不了到底谁想要我的照片。”他的脸色冷峻起来,“快说吧!”


    “不。”那姑娘愠怒地说。


    “那好吧,科勒尔,动手吧。”邦德身体往后一仰。他的直觉告诉他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如果他能从姑娘这儿得到答案他就能省去几个星期的奔波。


    科勒尔的右肩开始往下沉。姑娘身体朝他扭动着,试图减轻他的力量,但他用他空闲的手把她推开,姑娘的脸被拧向科勒尔的脸。她突然猛地对着他的眼睛吐了口痰。科勒尔咧嘴一笑,加大了力度。姑娘的腿在桌下狂乱地蹬着。她咬牙切齿地用中文咒骂着,额头上冒出豆大的汗珠。


    “说吧,”邦德柔声说,“说出来就没事了,我们可以成为好朋友,一起喝一杯。”他有些担心了。那姑娘的胳膊肯定都快要被拧断了。


    “去你的!”姑娘突然扬起左手,朝科勒尔脸上挥去。邦德没来得及拦住她。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响起了刺耳的爆炸声。邦德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把胳膊拽了回来。血从科勒尔脸上淌了下来。玻璃和金属丁零当啷地落到桌子上。她把闪光灯泡砸在科勒尔的脸上了。如果她能够砸到他的眼睛,那眼睛肯定瞎了。


    科勒尔抬起空闲的那只手,摸了摸脸颊。他把手举到眼前,看着手上的血。“哈!”他的声音里只有敬佩和猫一般的快感。他息事宁人地对邦德说:“我们从这姑娘这儿问不出什么来,上尉。她够强硬的。你想让我把她胳膊拧断吗?”


    “天哪,不。”邦德放开了自己抓着的那只胳膊,“让她走吧。”伤害了这姑娘还什么都没问出来,他暗自生气。不过他还是看出了点什么,那姑娘背后的人物控制他手下的人非常严厉。


    科勒尔把姑娘的右胳膊从她背后转过来,但仍旧掐着她的手腕。他把姑娘的手掌打开,看着她的眼睛,他的眼神很是冷酷。“你给我做了个记号,小姐。现在我也得给你做点记号。”他抬起另一只手,用拇指和食指捏住她的“维纳斯掌丘”——拇指下手掌中那块菱形的嫩肉。他开始使劲掐。姑娘尖叫了一声,用拳头用力捶打科勒尔的手,然后是他的脸。科勒尔咧嘴一笑,掐得更狠了。他突然松开了手,那姑娘跳了起来,从桌边逃开,把瘀青的手放进嘴里。她把手放下,愤怒地嘶嘶喘息着。“他饶不了你们的,你们这帮浑蛋!”然后,脖子上挂着照相机,从树丛中跑了。


    科勒尔笑了几声。他抓起一张纸巾抹了抹脸,把纸巾扔到地上,又抓起一张。他对邦德说:“我的脸好了很久之后她手上的爱丘还会痛很久。那是个好女人,手掌上那个地方很鼓。手掌那地方像她一样鼓的姑娘在床上肯定错不了。你知道吗,上尉?”


    “不知道,”邦德说,“从来没听说过。”


    “没错的。手上那块地方最能说明问题了。你不用担心那姑娘,”注意到邦德脸上那疑虑的表情,他加了一句,“她没受什么伤害,只不过手掌上的爱丘被狠掐了一下。不过,伙计,那可是一块厚厚的爱丘呵!我会再找那姑娘的,看看我的理论是不是对的。”


    乐队很合时宜地弹奏起《别碰我,美女》。邦德说:“科勒尔,你该找个女人安定下来了。别再找那姑娘,不然你会被人在腰上插上一刀。好了,算完账咱们走吧。现在已经是伦敦时间凌晨3点了。我得睡上一觉。你今天就得让我开始训练了,我觉得我需要训练。你脸上得抹点膏药。她把她的名字和地址都写那上面了。”


    想起刚才发生的事,科勒尔留恋地咕哝了一声。他平静而开心地说:“那可真是个野蛮的宝贝。”他拿起一把叉子,敲了一下自己的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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