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狂风暴雨

3个月前 作者: 弗莱明
    我终于逃出来了。逃离了英国湿冷的冬天,逃离了纷繁芜杂的感情世界,逃离了只有几件简单家具、旧衣服杂乱堆放的伦敦小家。我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懦弱,走出了那个单调乏味、古板守旧和封闭狭隘的旧世界,义无反顾地进入一个新天地。虽然我自认为有点本事,但是如果一直在原地打转,就会像关在笼子里的小老鼠一样,永远找不到出路。可以说,除了没有犯法以外,我几乎丢下了所有的东西,不顾一切地逃了出来。


    我走了很远的路,似乎已经绕了半个地球,千里迢迢从英国伦敦来到了美国纽约州北部一个叫追米·派因斯·玛达·考特的地方。这里山脉连绵起伏,湖水碧波荡漾,松林叠翠,距离阿迪朗达克山脉的知名观光区乔治湖仅十里远。我从伦敦出发时是9月1日,转眼已经是10月13日了,又是一个星期五。那时候,伦敦正值金秋时节,放眼望去,尘土飞扬的马路旁种的枫树还绿油油的。但是,进入加拿大后,漫山遍野的松树中夹杂着一些枫树。热烈火红的枫叶,就像手榴弹炸开时喷涌而出的刺眼红光,直逼得眼睛无法直视。


    随着季节的变化,我自己也有了明显的改变。最明显的变化是我的皮肤。在伦敦时,我的脸看起来像没洗干净似的,蜡黄无光。而现在,因为整天在户外活动,早睡早起,蜡黄的脸变得红润了,整个人充满朝气与活力,脱胎换骨一般。在英国时,因为要扮作淑女,我不得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而在魁北克时,我虽然素面朝天,却像一颗成熟漂亮的樱桃般甜美娇艳。那时的我,皮肤白里透红,充满光泽,不需涂抹口红、指甲油等化妆品就已经光彩照人。那时的我,像个孩子般天真快乐,对自己的一切都很满足,从来不会对着镜子顾影自怜。我并不是自视清高,只是不愿在自己的脸上涂涂画画,像戴了个面具一样。过去的五年犹如噩梦</a>一般,我再也不想回到那种生活了。虽然我也不喜欢现在的状态,但是比起之前的生活,我已经十分满足了。


    正南方向前面五十里远的地方,是纽约州的首府奥尔巴尼,那里的电台整点报时,现在已经六点了。刚才气象报告发布暴风预警,有强台风由北向南移动,可能在晚上八时登陆奥尔巴尼。又将是狂风大作、暴雨侵袭的一晚,不过我早已见惯大风大浪,即使台风来势汹汹,我也不怕。唯一让我担心的是那条通往乔治湖的二级公路——那是一条非常偏僻荒凉的路,方圆十里不见任何人烟,而且道路颠簸不平。一阵风袭来,路边的松林被吹得沙沙作响,再加上轰隆隆的雷鸣闪电,以及狂风暴雨,着实令人害怕。不过,我并不十分害怕,因为比起过去,这些都是小巫见大巫,我已经十分安全了。而且我喜欢独处,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当你习惯以后,寂寞会变成爱人,孤独会变成密不可分的挚友。”虽然已经记不清是在哪里看到的这句话,也想不起来是谁写的,反正这句话就是我童年时的真实写照。那时的我喜欢独处,后来我试图挤入人群中,学习和人打交道,但是总与其他人合不来,弄得一团糟。童年那段糟糕的人际交往经历,实在是不堪回首。其实,我认为人各有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没有必要强制别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一般而言,画家、作家、音乐家之流,都是喜欢孤独的人,就连政治家、军事家、将军等也不例外。当然,罪犯、疯子中也不乏孤独癖的人。可以说,那些真正出类拔萃的人,他们的心往往都充满孤独。当然,这并不是什么好现象,有时候甚至会酿成惨剧。一个人若想成为社会中有用的一员,就必须为社会出力,应该与他人互相关心和交流。我喜欢孤独的心态是错误的,可以说是带点神经质的,这种以孤独为喜的心态早都落伍了。在过去的五年中,虽然我常告诫自己不要再这样与世隔绝下去,但是我仍然习惯笑拥孤独。现在已是黄昏时分,我耸耸肩,又怀着孤独落寞的心情,穿过宽大的走廊,站在门口眺望夕阳。


    我生平最讨厌的植物就是松树。它们总是静止不动,既不能在下面躲雨,又爬不上去,树干总是黑漆漆的,而且不像其他树的那种黑色脏污,这种泥垢与它们分泌出的松脂混合在一起时,乌压压的一片,更显得肮脏,让人感到非常恶心。当松树密密麻麻种在一起时,参差不齐,乌压压的一片,阻挡了前去的路,就像长枪短炮对着我一样,充满了敌意。但是我喜欢它那清新的气味。洗澡时,我喜欢在水面上撒些松叶,让身上都充满那种淡淡的香味。但是,在阿迪朗达克山脉,松林层层叠叠,一望无际,让我感到心烦意乱。就连山谷中那不过一码长的小地方,也密密麻麻地长满了松树,甚至连山顶也不例外。整个山谷都是松树,它们就像一张长毯一样覆盖了整个大地。一眼望去,犹如一座看起来相当无趣的绿色金字塔,似乎等着人们过来将它们砍掉,用来烧柴或做成晾衣架和纸张。


    曾经有一段时间,人们在这片松林里开出了约五英亩的地方,建了汽车旅馆。由于汽车旅馆管理松散,不经登记也可投宿,因此很多不三不四的人,如卖淫女、黑社会流氓和杀人犯之流,都闻风而至。为了避免不好的联想,大家都很聪明地管这家旅馆叫作“停车旅馆”或“观光旅馆”。对游客而言,这里地理环境不错,一条蜿蜒曲折的二级公路穿过松林,由乔治湖向南,连接格伦斯福尔斯。这条路的中途有一个小湖,人们将这条湖泊戏称为“梦幻之水”,常常吸引大量游客在湖畔露营。旅馆就位于湖泊的南岸,接待大厅面向大马路,主楼后面的客房排成半圆形,呈扇形散开。旅馆一共有四十间客房,每间客房都配备完整的厨房、浴室和盥洗室,在房中可尽情饱览湖光山景。整个旅馆的建筑和设计都采用时下最新颖时尚的元素,墙壁采用富有光泽的油松木作为材料,鱼鳞状的漂亮屋顶,房间里还装有空调、电视机等。此外还有儿童游乐场、游泳池,湖面上还设置有玩水球的地方,只需要一美元就可以玩五十个球,真是应有尽有。除了一流的游乐设施,旅馆还备有自助餐厅以飨宾客。每天都有人从乔治湖的那头将新鲜的肉类、果蔬运送过来,每天两次。每个人只需要花费十美元就可以尽情享用鲜美的自助餐,还有双人优惠套餐,仅需十六美元。虽然旅馆耗资庞大,约二十万美元,一年的旺季也仅有短短几个月,从7月1日开始持续到10月初,但自开张以来,旅馆一直生意兴隆,门庭若市。尤其是7月14日到9月的第一个星期一的“劳动节”,更是经常高挂“客满”的牌子。但是这里的费用非常高昂,不适合久住。那对情绪变化无常的梵沙夫妇,以每星期三十美元雇我来做接待客人的工作,包食宿。不过我现在不用受这对讨人厌的夫妇的气了,因为在今天清晨六点钟,他们驾着亮闪闪的马车,朝着格伦斯福尔斯方向,回特洛伊老家去了。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我的心情马上明朗起来。这对夫妇实在是极品,非常讨人厌。尤其梵沙先生这个老色鬼,他的手就像只敏捷的蜥蜴,每次趁我不注意时都要占下便宜。今天走之前,他又来缠我,我气得直用高跟鞋踩他脚背,他才放手。他痛得咬牙切齿,脸都变形了,勉强忍住痛,又嬉皮笑脸地说道:“噢,我现在才知道,你还有这么火爆泼辣的一面!不过你反应太大了,我只是试试你能不能照料好旅馆而已。希望到明天中午有人来向你接收旅馆的时候,你能打理好这里的一切。今晚就你一人住在这里,做个好梦吧!”说完后,他意味深长地一笑,然后赶快跑向马车。那边,梵沙太太已经坐在马车上,从座位上探出头不耐烦地说道:“喂!你怎么还不来?你今晚去西街找人好好发泄你那些该死的精力吧。”她一边尖酸地说着,一边发动着马车。忽然她回过头来故作温柔地看着我说:“再见咯,可爱的小女孩。记得常常写信给我们哦!”说完露出一脸不怀好意的笑容,然后策动缰绳,向马路上驶去。她的侧面看起来有点皱巴巴的,下巴也有点短,一点都不吸引人。呵,这对极品夫妇活生生像从某本小说里走出来的一样。到底是哪一本小说,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了。我再也找不到比他们更极品、更糟糕的人了。还好,他们终于走了,以后不用再跟这种人打交道了。我希望今后可以跟品德高尚的人来往。


    我茫然地望着梵沙夫妇的马车逐渐消失在马路尽头,脑子里浮现出与他们相处时的点点滴滴。然后我抬起头来仰望北方的天空。今天天气晴朗,这种天气被当地人称作“十月中旬的瑞士晴天”。抬头望去,万里晴空中飘着片片浮云,在落日余晖的照射下,就好像竖立起来的头发,逐渐变成带粉红色的黑影,挂在高高的天空中。不一会儿,阵阵微风袭来,风在树梢上发出簌簌簌的响声。马路尽头和湖泊连接在一起,路旁有一座废弃的加油站,加油站上方有一盏黄色的路灯。风吹在路灯上,刮得灯芯左右不停地摇摆。突然,一阵寒风迎面吹来,冻得我直打哆嗦。狂风怒号,我听到风中夹着细碎的金属撞击声。虽然声音不大,可是足够令我毛骨悚然了。旅馆尽头的另一边,一阵风吹来,平静的湖面被吹得波浪迭起,卷起的波浪轻快地拍打在湖畔的石堤上。波光粼粼的湖面碧波荡漾,在阳光的照耀下时而泛起一道道闪亮的金光,时而泛起白色的浪花。在静谧的空气中,笔直高挺的树木就像哨兵一样站在旅馆后面和马路的那头,突然被狂风吹得左右摆动,紧紧相依,取暖似的挤成一团,靠近灯火辉煌的建筑物前点燃的营火。


    我忽然想上洗手间,不禁暗自笑起来。接着我又想起孩提时候的趣事,往事如潮水般涌上心头,一发不可收拾。那时候,我最喜欢和小伙伴们在黑漆漆的晚上玩捉迷藏的游戏。我常常躲在楼梯脚的柜子里,把耳朵竖起来,一颗心提得老高,仔细倾听咯吱咯吱的下楼梯的脚步声。随着脚步声越来越近,我的心也更加紧张,怦怦怦直跳,双腿也紧缩起来,既紧张又兴奋。如果门没关好,正好露出一点光线,被其他小伙伴发现的话,我会赶紧说:“嘘,快点进来,我们一起躲在这里吧!”然后又把门轻轻地关好,两个人忍不住咯咯笑起来。两个小身体紧紧依靠在一起,温暖又舒服。


    现在长大了,回想以前,往事历历在目。直到现在还可以感受到当时转瞬即逝的恐惧感,当时背后会直冒冷汗,身上会起一层鸡皮疙瘩。那是一种对危险的本能反应。那时候的我真的是非常天真快乐,真是非常怀念那时的心境。抬头仰望天空,天气非常阴沉,估计马上就会电闪雷鸣,或者刮风下雨。现在我只想赶快逃离这个暗沉混乱的地方,回到自己敞亮舒适的小窝,喝杯可口的饮品,听听美妙的音乐,舒适地打发一下这段时间。


    天色终于暗沉下来。今晚估计听不到鸟儿们的欢叫声了。它们应该早已预知今晚会有狂风暴雨,早早躲到树林中自己的巢里去了。就连松鼠、花栗鼠、鹿等,也早都不见踪影。在这片荒无人烟的辽阔空地,又是这样一个阴晴不定的天气,估计只有我一个人有闲情逸致出来溜达。这个时候的空气柔软、潮湿,含有松叶及青苔的幽香,还夹杂着强烈的泥土味。似乎整座森林像我一样兴奋开怀,玩得全身大汗,汗水滴在泥土里。我贪婪地深吸了好几口,感到前所未有的畅快。风一直不停地吹着,森林附近有一只猫头鹰突然大声叫了起来,不过很快又恢复了沉寂。我走出有灯光的门口,站在满是尘土的马路中央,仰望北方的天空。风越来越大了,我的头发都被吹得往后飘动。突然,天空划过一道闪电,地平线上闪过一道刺眼的蓝白光。然后,阵阵雷声就响起来了,声音沉闷得就像刚睡醒的看门犬的吼叫声一样。接着,猛烈的强风袭来,树梢被吹得手舞足蹈起来,加油站那边的黄色路灯也上下快速地摆动着,黄色的灯光跟着上下闪烁,似乎在警告我山雨欲来,赶快回去似的。果不其然,不一会儿,黄色的灯光变得模糊起来,笼罩着一层灰色的水雾。粗大的雨点从天而降,打在我身上,我赶快转身,拔腿往回跑去。


    冲进屋子里后,我赶快关上门,把它紧紧锁好。幸好我跑得及时,不一会儿,倾盆大雨直泻下来,稀里哗啦地下个不停。仔细一听,雨声似乎不尽相同。打在木质屋顶上的,好像是连续击鼓发出的厚重声音;打在窗户上的,则像是金属碰撞发出的尖锐声。同时,屋顶的排水管也装满了雨水,不时传来激烈的排水声。在这些不同声音的伴奏下,这场雨更显得声势浩大。我仍然静静地站立在那儿,惬意地听着这场奇妙的交响乐。忽然身后的窗外传来轰轰雷声,紧接着,一道闪电划破夜空,把房间照得通明。雷声轰鸣,隆隆作响,把屋子震得摇摇欲坠,就像拨动钢琴丝一样拨动空气,发出砰砰声。忽然,又是一声巨大的响雷,就像一个巨型炸弹在院子里爆炸发出的声音一样。接着,传来一阵尖锐清脆的声音,一块玻璃被震碎了,摔落在地上。一瞬间,雨水破窗倾泻而入。


    我吓得捂住耳朵,缩在那里,不敢动弹。我压根没有想到会发生这种事情!忽然间,我像是什么声音都听不见似的,只听到激烈的雨水打下来的声音。这之前像交响乐般悦耳的声音,现在却反过来像是在嘲笑我一般:“你万万想不到吧,这种山间的暴风雨竟然如此猛烈强大。不要以为躲在屋里就高枕无忧了,这间屋子根本就是不堪一击的。要不要看看我的厉害?我可以把这屋里的灯灭掉,也可以让雷电把这木质的天花板撕个烂碎。然后,再让闪电进入你的屋里,一把大火,让你的房子燃烧起来!或者,干脆让你触电身亡吧!反正我有的是办法让你在屋里待不下去,最后,你只能冒着大雨跑出去,跑到十里外的乔治湖那边去。你不是喜欢孤独吗?那就好好尝尝我的厉害吧。”在我还是张皇失措时,又一道蓝白色的强光闪进屋内,在头顶上划过去。紧接着,一个响雷炸过来,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不过,这次的雷声似乎比上次更猛烈,整个屋子都像受到炮弹猛击似的。吧台后面桌上的玻璃杯被震得东倒西歪,发出嘎吱嘎吱清脆的声音。


    我感到全身发软,踉踉跄跄地瘫坐在最近的一张椅子上,双手紧抱着头。哎呀,我真是蠢到家,也笨到家了!我为什么非要孤零零一个人待在这儿呢?现在真希望赶快来一个人,随便什么人都行。赶快来吧,只要能在这儿陪我度过这恐怖的一夜,告诉我“不要怕,只是一场暴风雨而已”就太好了。我多么希望真有那么一个人出现啊!可是,一切都是我的痴心妄想而已。这根本就不是一场普通的暴风雨,这就像个大灾难,预示着世界末日即将来临,一切都是冲着我来的!这震耳欲聋的雷声和刺眼的闪电!


    我得赶快想办法求救。我最先想到的是打电话,可是梵沙夫妇离开之前,已把电话停了,所以电话线路已经被切断了。现在要怎么办呢?啊,还有一个方法:我只要站起来跑到门口,抬起手打开入口处上方悬挂的“内有空房/客满”招牌的霓虹灯开关。灯一亮,就会出现“内有空房”,肯定有人会看见,然后会为了躲雨来投宿。但是,当我起身要去按开关时,又一道闪电袭来,发出噼里啪啦的巨响,似乎在警告我不许动,接着又是轰隆隆的雷声,我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击倒在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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