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作为一种宗教的民族主义

3个月前 作者: 卡尔顿·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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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这一代人有一个古怪的嗜好:至少是自称喜欢某个东西,不是因为它有着内在的卓越品质,而仅仅因为它是新的。在某些地方,这个嗜好被解释为“进步”。的确,如果有人向谚语中所说的火星人介绍我们这个时代的情绪,并告诉他民族主义如今在地球上的流行,他可能会合理地推测:民族主义之所以受到我们的颂扬,是因为它是现代的。在猜测它是一种现代现象上,他是对的,正如我将试图证明的那样;他可能忠实地说它非常现代。但他得出结论:民族主义的现代性是它流行的惟一理由或主要理由,在这一点上,他是错的。


    当代民族主义被归因于18世纪、19世纪和20世纪的历史事件。有人解释,政治民主、工业革命和哲学浪漫主义接触到萌芽已久的大众民族意识,产生了民族主义的过程和民族主义的学说——可以说是民族主义的躯体和灵魂。还有人解释,民族主义学说之所以得以向平民大众宣讲,民族主义过程得以被他们所接受,正是借助教育和宣传的工具——全民学校教育、民族军国主义和民族新闻媒体——法国大革命认为这些是可欲的,而工业革命使之变得切实可行。然而,这些解释并不完全令人满意。就其本身而言,它们可能是有效的,但它们并没有解释清楚,民族主义的传道者们为什么带着传教士般的火热激情,它为数众多的信徒们为什么拥有一种强烈的热爱。为什么数百万人心甘情愿为了民族主义慷慨捐躯?


    在过去,有过很多历史进程和哲学说教,都不像民族主义在当今这个时代激发出民众的这样一种回应。古代的禁欲主义,中世纪的唯名论或唯实论,现代的享乐主义,同样导致了“知识分子”的有趣思考,被上层社会有影响力的成员所接受,并至少对平民大众有一定的间接影响,但从未有过大批的人为了那些哲学而战斗和死去。关于现代民族主义,必定有某种不同于哲学、学说和历史进程的东西。


    这个东西显然是一种情感,对民族国家的观念或事实的情感忠诚——这样一种忠诚带有如此强烈的情感色彩,以至于激励了各种各样的人,并导致他们把其他一切人类忠诚都置于民族忠诚之下的位置。当然,在现代民族国家,个体公民依然保留了很多——即便不是大多数的——情感忠诚,奉献给特定的人、特定的地方和特定的观念;自有史以来,这些东西标明了人类的种族。美国人对一位政治领袖、一间隐秘小屋、一座教堂、一个工会、一所大学</a>、一座新英格兰城镇、一个南方种植园或一个西部大牧场的忠诚,尽管在程度上与古代罗马人、犹太人和埃及人的忠诚有所不同,但在性质上并没有什么两样。现在也像过去一样,它可能透露了这样一个事实:个人必须在两种忠诚之间做出选择,他可以为了忠诚于隐秘小屋而抛弃政治领袖,也可以遵照牧师的命令离开小木屋,还可以为了追随一位政治领袖的命运而违抗自己的牧师。但现如今,我们与古代、中世纪和现代早期的祖先之间的根本不同就在这里:在出现冲突的情况下,个人通常乐意一个接一个牺牲他对人、地方和观念的忠诚,甚至包括对家庭的忠诚,而响应民族群体和民族国家至高无上的召唤。这就是民族主义;毫无疑问,它必定有着丰富的情感内容,使之凌驾于当今这一代人其他所有情感忠诚之上。


    现在,当你回顾人类历史卷帙浩繁的篇章,你就会吃惊于人类运动的频繁与力量——这些运动的主要动力就在宗教情感中。这里面有一个对于我们来说很有价值的线索。我们难道没有在这里给现代民族主义的力量、其传道者的热情和信徒们的奉献找到一个最令人信服的解释吗?民族主义对数量庞大的个人来说成了一种名副其实的宗教,能够唤起那种深厚的、无法抵抗的、本质上是宗教的情感,这难道不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吗?我们不妨把注意力转向本书主题的这个方面。


    2


    有史以来,人的区别性特征一直是我们可以称之为“宗教感”的那种东西,亦即对自身之外的某种力量的神秘信仰——这种信仰始终伴随着敬畏感,通常伴随着外在的行为和仪式。在每一个地方,在五花八门的形式之下,你都可以找到它的表达,在原始人的洞穴里,在埃及的金字塔里,在摩西的律法和亚伦的仪式中,在德尔斐神谕的词句中,在维斯塔尔贞女悉心守护的祭坛圣火中,在印加人和阿兹特克人的神庙中,在爱斯基摩人和霍屯督人的禁忌中。你发现它被供奉在一些大的宗教体系中,比如印度教、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千百年来总共有数以十亿计的信徒。像从前一样,今天的人们也感觉到了它的魔力。


    很显然,“宗教感”在人的心里是如此根深蒂固,以至于通常情况下他必定要以这样那样的方式把它表达出来。他可能失去对特定宗教的信仰,但即便如此,他也通常会有意无意地把自己奉献给另外的崇拜对象。可能崇拜基督或佛陀,可能崇拜图腾或神物,同样可能崇拜科学或人文——假如这些概念是用大写字母写在他脑海里的话。无论如何,这涉及一种体验,一种敬畏的情感——它们根本上是宗教性的。


    即使是在对某种流行宗教的疑惑和怀疑最猖獗的时代,正是怀疑论者和疑惑者,乐于寻求自身之外的某个对象,来奉献他们的崇敬。例如,在基督教早期的几个世纪,当希腊-罗马异教失去了对罗马帝国知识阶层的掌控的时候,依然有一个显著的趋势,试图为宗教感寻找出口,一方面到斯多葛主义及其他哲学中去找——这些哲学宣布,更真、更高的神性在于责任和合理的享乐,另一方面从他们与一些陌生的、有点怪诞的神祇的神秘交流中去找:伊希斯和奥西里斯,密特拉,或者新柏拉图主义的“精神”。在那样的实例中,随之而出现的混乱和宗教多样化只是过渡性的,根本不是反宗教的;它激发了一些稀奇古怪的努力,试图把这些五花八门的崇拜对象混合起来,并使之和谐共存;它不久之后产生了一次宗教融合,并因此为基督教最终的广泛传播和接受铺平了道路。就一些基本方面而言,基督教是新奇的和革命性的,但它并不代表与过去的一次彻底的决裂;它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犹太教的古老教义和实践,同时从异教和非犹太教中为它的礼拜和神学借用了很多成分。基督教是一种融合性的宗教,正如它之前的希腊-罗马异教一样。异教和基督教,还有从前者到后者的过渡性宗教,全都诉诸人的宗教感。


    再一次,在中世纪晚期,关于天主教会涉及基督教上帝的性质及其适当崇拜的教义,在西欧和中欧产生了大量的怀疑。紧接着便是新教的兴起。但是,当你研究历史上的新教时,你印象更深的,不是宗教改革家们给基督教内容引入的新鲜东西,而是他们的保守:他们坚持保留旧基督教会的某些核心教义和仪式[1]。他们从天主教借来大量的东西;与此同时,他们从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运动中也借用了很多东西,尤其是让他们自己对古代犹太教担负起一些新的义务。16世纪从天主教到新教的转变无疑预示了对某个特定宗教不断弱化的信仰,但是,历史学者知道,16世纪并不是反宗教的。在新教中,就像在天主教或犹太教中一样,同样是在从一者向另一者的过渡中,一个人让自己的宗教感得到了表达。


    同样,我们可以认为,新教随后的迅速瓦解,分裂成数不清的宗派和教派,只不过是一个古老现象的现代等价物,类似于古代希腊-罗马异教的瓦解;后来新教世界进行的宗教融合可能相应地引入一种新的宗教形式——这种宗教不管在名称上有多大程度是基督教的和新教的,都会在相当大程度上背离历史上的新教和历史上的基督教。然而,这样一种新新教,是否出现,以及何时出现,完全就像历史上的新教一样,也像之前的历史上的天主教一样,将是人的宗教感的一种具体体现[2]。


    在宗教怀疑论和神学怀疑的所有时期当中,人类历史上最具决定性的时期——至少对于我们的目的来说是这样——是18世纪。正是18世纪,在西欧,尤其是在法国,见证了伏尔泰及其他“启蒙”文学家对“超自然”宗教及教会制度的嘲笑和攻击。基督教传说和基督教《圣经》同样遭到质疑。教会权威遭到攻击。奇迹遭到嘲弄,而像三位一体、道成肉身和救赎这样的神迹遭到排斥。基督教被指责为迷信,它的牧师被指控欺骗。这些意见和判断并不局限于少数几个哲学家。范围广泛的圈子同样抱持这样的观点,因此,18世纪清楚地见证了传统基督教——不管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对欧洲知识阶层的掌控明显放松。自阿里乌斯教派论战以来,破天荒第一次,大量有影响力的基督教支持者公开质疑其最基本的教义的真实性和价值;破天荒第一次,基督教知识分子愿意放弃基督教或彻底颠覆它。18世纪的很多知识分子在三位一体、上帝造人和基督教圣礼中只看到了傻子或伪善之徒们徒劳无益的想象。在基督教的启示中,或者说就这个问题而言,在人类可以正当合理地奉献任何忠诚或崇敬的任何“超自然力”中,他们看不出有任何东西。就他们的方式而言,他们是合乎逻辑的。他们可能没有、而且也不会在基督教的崇拜中表达他们的宗教感。他们不会是基督徒。


    但这些18世纪的知识分子同样有一种宗教感。他们以很多稀奇古怪的方式来咀嚼自己的宗教感。其中大多数人对之感到激动的是大自然这个上帝——大自然使万物肇始,却没法让它们停下来;他如此专注地观察这数不清的世界在各自特定的轨道上运行,并对自己创造出来的一切永恒法则的运转如此目瞪口呆,以至于没有工夫、也没有耳朵去听取渺小地球上渺小人类的小小恳求。自然神显然算不上一个人,也算不上一种力量;他只是基督徒们的上帝的一小部分。但他在人之外,18世纪的知识分子设法发展出了对他的一种十分神秘的感觉。他们赞美他,声音是如此之大,以至于他会听到他们的赞美(如果他真的能听见什么人的话),声音中是如此饱含敬畏,以至于出卖了那种让他们为之心动的宗教热情。


    当然,自然之神并不是18世纪知识分子奉献其宗教虔诚的惟一对象。有人发现了自身之外的一种神秘力量,并对之顶礼膜拜,他们称之为“科学”——尽管事实证明,如果利用得当,这个科学只不过是自然之神的一位神学婢女。另一些人找到了一个多头怪物,他们可以继续顶礼膜拜,名之曰“人道”;这些人特别虔诚,这多半是因为,对一切人道的神化远比单一的“神人”甚或三位一体的上帝的概念更加具有无限的神秘性。在自然主义者的教派与人道主义者的教派之间,另外有很多教派迅速兴起。有理性主义者,他们把一点点人的存在隔离出来,并归于一个最神秘的绝对真理;有进步主义者,他们把“进步”奉为神明,仿佛它是一艘帆船,靠着信仰、希望与博爱这神学三德的帮助,渴望不管到哪里都一帆风顺;还有完美主义者,凭借信仰的眼睛和语言的天赋,他们看到了这人世间的太平盛世——伊甸园和天堂——近在眼前,并正式宣布它的到来。


    正如在任何一个对大众宗教不相信而又怀疑的时代都不难预料的那样,18世纪的各个教派之间也存在大量的融合。有些人道主义者皈依了自然;有些自然主义者崇拜理性;有些理性主义者在旁边的祭坛上膜拜完美、进步或人道;甚至有一些基督教徒已经把他们传统的上帝换成了自然,却继续自称基督徒,参加基督教的礼拜。无论如何,18世纪见证了基督教信仰的日益弱化,见证了自然神论、自然、法律、科学、理性、进步、完美和人道的信仰日益强大。它还见证了各种组织的兴起,比如共济会和光明会,他们信奉那个时代的某一种或所有的狂热崇拜,并开始在国际传播。在整个新的宗教融合中,以及在其组成成分中,18世纪的知识分子让他们与生俱来的宗教感得到了表达。


    3


    这里提及的所有不相信和怀疑论盛行的时期,都以另一种崇拜为典型特征——对政治国家的崇拜。一个有趣的事实是:在公元2世纪和3世纪,当异教怀疑论在希腊和罗马的知识分子当中盛行时,当哲学家和神秘主义者正在捣鼓新的迷信时,对罗马皇帝的神化已经完成了,民众普遍沉迷于崇拜皇帝。另一个有趣的事实是:在16世纪,对天主教的怀疑变得流行起来,出场的不仅有新教,而且还有民众对世俗国家的颂扬,当时的很多知识分子,例如马基雅维利和伊拉斯谟(仅仅列出这两个),都颂扬世俗国家,并把它理想化。此外,还有一个引人注目的事实是:18世纪见证了上层阶级当中对基督教怀疑的增长,以及一种新奇的自然神论信仰的兴起,而对平民大众而言,它也见证了民族国家 Patrie)的登基即位,成为崇拜的核心对象。或许这些例证纯属巧合;但更有可能,它们显示了某些因果联系。


    对一种特定大众宗教的怀疑始于知识分子,而知识分子作为一个阶层却以胆小而臭名昭著。他们经常害怕自己的怀疑会对平民大众产生扰乱人心的影响;有时候,为了社会和平与整体安全,他们甚至乐意让民众继续沉迷于知识分子视为迷信的信仰和崇拜。与此同时,正是他们的怀疑态度,使他们拒绝在维护旧的大众宗教上担负起任何领导责任;他们的替代性信仰通常是如此五花八门,如此抽象,以至于妨碍了民众立即而普遍地接受其中任何一种信仰,作为一种新的大众宗教。在这样一些令人难受的环境下,应当鼓励平民大众把他们很大一部分与生俱来的敬畏和崇敬从“超自然”的宗教——上层阶级认为这样的宗教即便不是丢脸的,至少也是迷信的——转移到一种政治宗教上,后者有着双重的优势:它明显是真实的;它拥有的物质力量足以让人民大众凑到一起,呈现出社会和谐的表象——还有什么比这更自然的吗?让平民大众和上层阶级联合起来,建立并供奉一个崇拜国家的祭坛,然后可能允许人民大众在旁边的小小神龛里摆上几枝花,供奉他们祖先的神祇,而上层阶级在有了保证的和平中可以利用他们的地下室,举行他们新奇的礼拜仪式,并逐步让整个神殿弥漫着他们的神秘香火那古怪的甜美气味。


    法国大革命——民族主义历史中的里程碑——是作为一种宗教的民族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起初,很多法国知识分子都抱有这样的想法:把18世纪的哲学与基督教融合在国家教会中,这样一个国家教会将用民主的方式来组织,并以符合国家利益的方式来管理。雷纳尔神父说:“在我看来,国家并非为宗教而产生,而宗教乃是为国家而建立……国家高于一切……当国家发声时,教会就无话可说。”[3]1790年7月公民大会投票通过的《教士公民组织法》是一次正式的法律努力,试图实现雷纳尔神父的方案;它的目标是要创立一个国家教士阶层,置于政权的控制之下,与其他政府官员有同样的地位。但教皇和法国绝大多数教士对任何这样的宗教融合都没有准备好;1791年4月,《教士公民组织法》在罗马受到谴责;打那以后,天主教和民族主义这两种宗教便在法国针锋相对。基督教并没有正式被禁,但只有宣誓拥护《组织法》的教士才被允许主持基督教的宗教仪式,法国大部分地区的天主教教堂被转变为公立神庙。对那些倔强的教士,采取了越来越严厉的措施;但严厉还不够,到1793年夏天,对天主教的真正迫害开始了。因为在革命者们的头脑里,天主教牧师整体上犯下了十恶不赦之罪——他们拒绝承认民族国家。


    在法国的革命者们那里,民族主义真正成了一种宗教。在“新秩序”中,他们感觉到了奇迹般的再生,不仅是法兰西的再生,而且是全人类的再生。《人权宣言》被欢呼为“民族的教义问答手册”[4],1791年《宪法》规定了信仰它的庄重誓言。那些拒绝对它宣誓的人,通过民事上的逐出教会,把他们从这个共同体中切割掉,而正式宣布忠诚于它的外国人被允许加入信众的行列,就像获准加入圣徒们的圣餐仪式一样。包含《人权宣言》的成文宪法成</a>了《圣经》。在1791年秋天立法会议第一次开会时,“十二个老人列队去请《宪法》。他们回来时,领头的是档案官加缪,他双手捧着《宪法》,抱在胸前,踏着缓慢而有节奏的步伐,护送着法国的新圣体。全体议员肃然而立,脱帽致敬。加缪一脸沉思,双目低垂。”[5]


    三色旗,“自由树”,弗里吉亚无边帽,刻写着《人权宣言》和《宪法》的牌匾,供 Patrie(祖国)的祭坛——所有这些都是新信仰的象征符号。1792年6月,立法会议颁布法令:“在所有公社,都应该建造一个供奉祖国的祭坛,祭坛上要镌刻《人权宣言》,连同下面这句铭文:‘公民为祖国而生,而活,而死。’”[6]两年前,在斯特拉斯堡,引入了“公民洗礼”的仪式。后来又出现了“公民婚礼”和“公民葬礼”。新宗教很快就有了它的赞美诗和祈祷文,有了它的斋戒和节日。


    在平民大众越来越被民族国家的信仰和崇拜所吸引的同时,革命知识分子们则加倍卖力地攻击历史上的天主教,试图用五花八门的专业化的民族主义迷信取而代之。在1793年11月5日召开的国民大会上,玛丽·约瑟夫·谢尼埃建议正式建立一种排他性的世俗宗教:祖国教。在那次会议上,他说:“把共和国之子从依旧束缚着他们的枷锁中夺取过来……抛弃偏见,无愧于代表法兰西民族,你们将会知道如何在被废黜迷信的残骸之上,建立起单一的普遍宗教。它既不是教派,也不是神迹;它惟一的教义是平等,我们这些立法者就是它的教士,行政长官就是它的主教;在这一宗教中,人类家庭只在祖国的祭坛上焚香膜拜,祖国是我们共同的母亲和神祇。”[7]两天后,巴黎的宪法主教向国民大会宣布退位,并宣称:“除了崇拜自由和神圣的平等,将不再有其他任何公共崇拜。”[8]又过了三天,在巴黎圣母院举行了庄严的仪式,开始对理性的崇拜。


    然而,理性并没有获得普遍的、永久性的膜拜。在罗伯斯庇尔的影响下,对“最高存在”的崇拜(自然神论)迅速顶替了它的位置;反过来,在罗伯斯庇尔垮台之后,后者又被第十日(Decadi)的公民崇拜和博爱理论的道德崇拜所取代。但是,在任何一种或所有这些五花八门、变幻莫测的宗教体验中,有着怎样的活力,可以归因于它们与民族主义宗教的混合。这一宗教已经深深扎根于民众的意识里,最终,它将脱颖而出,多少有些古怪地与一些更古老的哲学和世俗宗教相融合,成为19世纪和20世纪占支配地位的宗教。在世俗化icisation)的面具下,新兴的民族主义宗教很快就会要求得到全世界许许多多意志坚定的狂热分子的忠诚。


    4


    被视为一种宗教的民族主义与过去另外一些伟大的宗教体系有很多的共同之处。例如,它有一个神,他要么是祖国的庇护者,要么是祖国的化身——也就是民族国家的庇护者或化身。这个神类似于犹太教的耶和华,因为他也是一个被拣选的民族的神,一个要求绝对忠实的神,尤其是一个战斗之神;但是,你千万不要把他混同于耶和华,因为法国、德国、英国及一切非犹太人的民族主义者都对耶和华不屑一顾,就像《圣经》时代耶和华的牧师们蔑视巴力神和他的祭司一样根深蒂固,一样表露无遗。一个特定民族之神的狂热信徒往往会嘲弄和讥笑另外的民族之神在盗取天火时的任何失败。


    现代宗教民族主义者意识到了对他自己的民族之神的依赖。他感觉到需要后者的有力帮助。在这个神的身上,他认出了自己的完美和幸福之源。在严格的宗教意义上,他让自己服从于这个神。此外,宗教民族主义者不仅主观上承认他对民族之神的依赖,而且他还乐于通过崇敬和崇拜的行为,从而在客观上承认这种依赖。像任何宗教一样,民族主义也不仅仅调动人的意志,而且还调动人的智力、想象力和情感。智力构建了民族主义的思辨神学或神话学。想象力围绕着民族群体的永恒过去和无尽未来,构建了一个看不见的世界。情感滋养了信仰、希望和子女之爱的神学美德;他们在对民族之神——他无所不善,他护佑一切——的冥想中,唤起了快乐和狂喜,唤起了对其眷顾的渴望,对其恩惠的感激,对冒犯他的恐惧,以及对他的无穷力量、无边智慧的敬畏感和崇敬感;他们自然要在崇拜中表达自己的这些感受,既有内在的崇拜,也有外在的崇拜,既有私人崇拜,也有公共崇拜。因为民族主义,再一次像其他任何宗教一样,也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公共集会,其主要仪式都是公共仪式,以整个共同体的名义、为了整个共同体的拯救而进行。


    作为一种宗教的民族主义,最早出现在传统上信奉基督教的民族当中,因此一点也不奇怪,它应当借用并修改了历史上基督教的很多习俗和惯例,使之适合于自己的目的。事实上,当前民族国家的概念非常类似于中世纪基督教会的概念,以至于现代人只要仔细研究一下当代民族主义的学说和实践,就会理解表面上看似不可思议的中世纪。


    可以认为,现代民族国家就像中世纪教会一样,也有一个理想,一个使命。这就是拯救的使命和不朽的理想。民族被设想为永恒的,其忠诚之子的死亡不过是增加了她不朽的名声和荣耀。她保护她的孩子们,把他们从外国魔鬼的手里拯救出来;她保障他们的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她为他们促进艺术与科学;她给予他们营养。现代民族国家的角色充其量相当于中世纪教会的角色,并不被认为是经济性的或图利性的;它主要是精神性的,甚至是超世俗的,它的驱动力是它的集体信仰,对它的使命和天命的信仰,对看不见的东西的信仰,一种可以创造奇迹的信仰。民族主义是非理性的,易于冲动,而又鼓舞人心。


    当代民族主义与中世纪基督教之间有着非常明显的、富有启发意义的相似之处。现如今,个人出生于民族国家就像他从前出生于教会一样,世俗的出生登记就是民族主义的受洗仪式。打那以后,带着温柔的关怀,国家追踪他的整个一生,在爱国学校里向他传授民族主义教理问答,借助虔诚的戒律和庄严的圣礼,让他看到民族神圣之美,使他一生安于为国效力(不管多么光荣,还是多么卑贱)——国家是他生命的全部,是他的福祉的创造者和完成者;通过正式登记(有一笔收费)来纪念他生平至关重要的时刻,不仅登记他的出生,而且同样要登记他的结婚、他的孩子们的出生和他的死亡。如果他是一个代表民族主义出征的圣战士,他的埋骨之地将用他服役的徽章作为标志。国家统治者和民族英雄的葬礼,在爱国主义的盛大排场和庄严氛围中举行,让中世纪主教们的葬礼相形见绌。


    近代民族国家的成员身份是强制性的。个人只有死亡和移民才能脱离世俗国家;在后一种情况下,他会发现,要想找到一个没有某种既定形式的民族主义宗教的国家,几乎是不可能的事。可以说,他可以改变他所属于的教派,但不能改变他的宗教。传说中“没有国家的人”成了“漂泊的荷兰人”的一个最新版本。不管对自己的民族信仰多么怀疑,个人都知道,任何一个民族国家的强制身份,都涉及为它的维持和传教事业提供强制性的财政支持,因为这样一个国家也一定要征收税赋,就像中世纪教会征收什一税一样。


    民族主义期望所有人都对其奉献内心的虔诚,不过这里适当顾及了人性的弱点。只要公共的典礼和仪式得到恰当的遵守,并不会太过仔细地探查个体崇拜者的内心。在宗教感的强度上,人与人之间无疑有所不同,有些人也许如此反常,以至于根本体验不到任何宗教情感。此外,人们很早就认识到,祈祷时嗓门最大、捶胸顿足最夸张的人,可能最缺乏真正的内在虔诚。怀疑论者和不信者都是出了名的狡猾;真心虔诚的民族主义者当中是不是存在伪善之徒,这是值得怀疑的。


    然而,外在民族主义崇拜深受欢迎和引人注目的特征是毋庸置疑的。亵渎神明和不敬一直被当作十恶不赦之罪来处理;现代人要是听任自己心里掠过的怀疑在冷嘲热讽中得到表达,从而损害狂热的国家崇拜,他完全够条件被关进疯人院或监狱。


    现代民族主义的仪式比历史上另外一些伟大宗教的仪式更简单,这多半是因为尚没有流逝足够长的时间,好让它得到精心的打磨,但是,考虑到它的年轻,它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发展。民族主义的主要信仰符号和核心崇拜对象是国旗,为了向国旗“致敬”,为了“升旗”和“降旗”,专门设计了一些稀奇古怪的礼拜仪式。当国旗从面前经过时,人们脱帽致礼;为了赞美国旗,诗人们写颂歌,孩子们唱赞美诗。在美国,年轻人排成整齐的队列,被要求以圣师的声音和司仪的手势,每日背诵那句神秘的套话:“我宣誓忠诚于我们的国旗和它代表的国家,一个与所有人的自由和正义密不可分的国家。”在每个地方,在民族主义所有庄严肃穆的节日和斋日,国旗都引人注目;与之相伴随的是另一样神圣的东西:国歌。一个敏锐的文学批评家,以他纯世俗的身份,可能会给某些短语挑毛病,比如“统治吧,不列颠尼亚”、“德意志高于一切”,甚或“马赛曲”;他可能基于文学的理由,令人信服地反对诸如“噢,说吧,你能看见吗?”这样蹩脚的开头。但一首国歌可不是一个世俗目标,也不允许进</a>行文本批评。它是神圣的。它是新体制的Te Deum(拉丁语:感恩赞美诗);当国歌唱起的时候,崇拜者肃立,军人“立正”,男性公民脱帽,全都作出崇拜和尊敬的外在反应。


    民族主义有它的检阅、游行和朝圣。此外,它还有与众不同的神圣日子,正如基督教会从异教那里接管了一些节日一样,民族国家也毫不客气地从基督教那里借用了一些节日。例如,在美国,7月4日是民族主义的圣诞节,国旗纪念日取代了基督圣体节,阵亡将士纪念日取代了纪念忠诚死者的万灵节,而基督教日历上的圣徒纪念日则被民族圣徒和民族英雄——比如华盛顿和林肯——的生日所取代。民族主义也有它的神庙,你会发现,被绝大多数人视为最珍贵、最神圣的地方和建筑,不是基督教的大教堂,而是费城的独立厅,波士顿的法尼尔厅,列克星敦的李将军纪念堂,纽约的格兰特将军纪念堂,还有华盛顿城,连同其庄严的国会大厦、白宫、林肯和华盛顿纪念碑,以及邻近的阿灵顿公墓和弗农山庄。


    现代人,尤其是美国人,往往把中世纪对画像、偶像和遗物的崇拜看作是带有“迷信”的意味,但是,让他们用一尊乔治·华盛顿将军的雕像取代圣乔治的雕像,用一张勇</a>敢的莫莉·皮切尔的印刷肖像取代圣母玛利亚的画像,用一面破破烂烂的战旗取代一块圣十字架残骸,他们就会表现出一种他们认为很美、很高贵的崇敬。你只要回想一下遍布每一座城镇的民族英雄雕像,以及装饰着富人的豪华俱乐部和穷人的简陋村舍的建国之父们的画像,你就能够理解现代民族主义基本的宗教诉求。1915年,当那尊开裂的老自由钟从费城运抵旧金山国际博览会时,成群结队举止优雅、漂亮可爱的女士在沿途的火车站迎接它,对它虔诚地弯下腰来,奉上香吻。通过崇拜一件民族遗物,这些女士表达了她们的宗教感,践行了民族主义的崇拜仪式。


    5


    每个民族国家都有一套“神学”,一整套多少被系统化了的官方学说——它是从“国父”们的箴言和民族经文的训诫推导出来的,反映了“民族精神”,构成了民族行为的指南。在美国,民族《圣经》的经文无疑包括《独立宣言》、《宪法》、《华盛顿告别演说》、“门罗主义”和林肯的演说;但在这里,就像在别的地方一样,经文尚不是确定无疑的。如今,两个神学学派之间甚至存在激烈的竞争,一派支持以西奥多·罗斯福为依据的福音书的权威性,另一派把启示归于伍德罗·威尔逊的使徒书。当然,这样的竞争可能只是暂时的;长远来看,我们的神学博士们终究会达成妥协,把伍德罗的使徒书和西奥多的福音书整合为美国的《圣经》,然后行使他们准确无误的权威;这既是可行的,也是可欲的。即使《圣经》中有一些小差异和小矛盾,民族主义也很容易存活下来,就像其他宗教存活了下来一样,甚至可以从中获益。对自封的神学家们来说,解释和考证的机会是一个天赐良机。


    从民族主义的神学家们那里,产生出了一些多少还算有点学问的作品,比方说关于《宪法》、“门罗主义”或亚伯拉罕·林肯的智慧的作品——时评家和教科书编者对这些作品进行了评论和简化;这些先生们(和女士们)的作品又依次被多愁善感的记者和情绪饱满的演说家虔诚地通俗化了。整个过程的结果是,知识分子的民族主义神学变成了平民大众的民族主义神学。


    民族主义神学在每一个细节上都不是十分准确和完全真实——也从未有过这样的神学——但归根到底,它的主要作用是说教,是“为了生活的榜样和规矩的教导”[9],说教大可不必盲目地依赖于历史事实或科学事实。它要求并应当得到范围更广泛的想象和情感的空间。就以美国任何一个地方、在任何一年发表的几乎任何一篇国庆演说为例,或者以记入《国会记录》、并免费分发给选民的任何一篇爱国演说为例,客观真理和科学中立被牺牲给了更情绪化的诉求和更高的真理。并不是说这些爱国演说家和国会议员一开始就打算含糊其辞或公然撒谎;他们通常都是一些正直而可敬的人。实际情况是,他们如此确信传到他们手里的民族主义教义和神话的神圣真理,如此热切地渴望证实多数民众的信仰,以至于毫不怀疑地重复有利于这个事业的任何陈述</a>,甚至编造和传播关于民族过去的十分错误的图景。他们就是这样对一套流行神话的精心设计及其与官方民族主义神学的混淆做出了贡献。


    现在,我面前就有一份我们的议员1916年8月15日在国会发表的演说。他好心好意地让政府把它寄给了我,连同很多包农业种子,作为我的民族主义的营养和教诲。这篇演说最后以一首令人振奋的民族主义赞歌结尾:


    人类军事史所揭示出的最好的纪律和最辉煌的英雄主义,莫过于独立革命和南北战争的战场上所表现出来的。华盛顿的士兵不是胆小怯懦之徒,不是唯利是图的雇佣兵——专制国王从欧洲废墟雇来,为了不义之财而战斗。他们是自由人,是人类自由的捍卫者,是面对死亡的洪水挺胸而上的英勇战士。他们不是粗鲁无文的造反者。革命队伍里有很多成就斐然的学者,他们阅读埃斯库罗斯的希腊文悲剧就像阅读莎士比亚的英文悲剧一样容易。政府、哲学和宗教是殖民地营火周围平日谈话的熟悉主题。革命士兵知道他们的血是浓的。他们的血统可以追踪到克雷西、普瓦捷、马尔普拉凯和拉米伊的高贵世系。他们阅读本民族的战绩:圣墓的收复,霍亨林登战役,魁北克的占领。他们觉得自己有能力让这些辉煌业绩发扬光大;当战号吹响,军鼓齐鸣,萨拉托加和约克敦的英雄们,布兰迪维因和福吉谷的英雄们,便发出胜利者的兴奋呐喊</a>,冲锋陷阵。正是那个时候,他们就像“新郎走向结婚的庆宴一样”,慷慨赴死;他们的军人精神与古往今来——从温泉关山隘,到古巴和奉天的战斗平原——的武士灵魂在永恒中汇合,他们为了同胞的自由而死。这就是华盛顿的士兵们的品格和行为。


    五十多年前,内战在这个国家爆发。这场历史上最重大的战斗召唤着世界上最优良的军队走上战场。来自北方的人和来自南方的人奔向分界线,排着紧密的队列,踏着军人的步伐,他们的心像军鼓一样搏动。不管身上的军服是蓝是灰,在葛底斯堡和安提塔姆,在冷港和荒原,他们向尚未出生的一代代人传递着完美纪律和不朽英勇的信息……


    议长先生,我有一个持久而无限的信念,相信我们国家伟大的天命和永恒的光荣。我相信,不远的将来,我们将会完成陆军和海军、经济和工业、知识和精神的准备工作;美国的精神和美国的影响将会凌驾于各国之上,并让全世界黯然失色;我们的《宪法》和我们的《独立宣言》将会在一切人类族群当中成为自由制度的楷模和榜样;在美国革命之火上点燃的自由火把将会成为照亮一切受压迫人类的灯塔;我们的士兵和水兵将会在每一片土地和每一片海洋上被人们害怕和尊敬;我们国家的战鼓声将会在世界各地被人们听见,自由的旗帜将在所有的天空闪亮飘扬;伟大的独立革命的命令,不管是出自一位大使之口,还是出自联邦大炮滚烫的喉咙,都将在世界各地被听到,并被服从。[鼓掌]


    这样一段结束语充满激情,但它也传播了一些神话。受过专业训练的历史学家知道,独立革命战争和南北战争中的某些战斗——比如,第一次布尔溪战役——并没有表现出什么纪律严明或英雄主义。他还知道,革命队伍里并不全是阅读莎士比亚英文悲剧(或别的什么)的人,更不用说阅读埃斯库罗斯悲剧希腊语原著的人了。一个严谨的逻辑学家也很难理解,正当美国的士兵和水兵在每一片土地和每一片海洋上被人们害怕和尊敬的时候,自由的旗帜怎么就能在所有的天空闪亮飘扬。不过,科学家或抠字眼的人对这段引文可能提出的这些批评以及其他很多批评,是无关紧要的。


    关于现代民族主义的流行神话,例如与美国独立革命有关的那些神话,我们的国会议员们编造和传播的那些神话,其赖以产生的背景,与中世纪“君士坦丁献土”和“伪伊西多尔教令集”赖以产生的背景是一样的。对于这些中世纪文献,目空一切、冷酷无情的现代人给它们打上了“伪造”这个丑陋的标签,但它们为伪造仅仅是就此而言才成立:近代很多民族主义者的著述和演说是伪造的。二者都源自强烈的信仰和生动的想象,都是根据共同的理由——它们如此完美地满足了当代的需要,以至于它们必定是真的——而得到证明。它们都是虔诚的产物,而虔诚怎么可能是不道德的呢?教诲怎么可能是不诚实的呢?真正重要的是,它们被平民大众不加怀疑地接受了,并被虔诚地体现在流行神话中。


    民族国家的学校体系被认为应当对任何背离官方神学的行为或对流行神话的任何诋毁负有完全责任。各地都可能有一个大胆的老师或鲁莽的教科书编写者对早期民族历史上的某个事件提出一个不完全符合民族主义信仰的解释;这样一个人,正如最近这些日子里充分证明的那样,很容易被某个狂热的爱国社团告发,并遭到教育调查委员会——其职能有点像现代的多明我会——的审判和免职;而且,冒犯的文本将被列入民族主义的《禁书目录》,从此之后,官署可以禁止公共图书馆收藏它们,并在公共广场,在信众们的鼓掌声中焚烧它们。


    在民族主义者当中,就像在最虔诚的宗教狂热分子当中一样,总是存在这样一种担心——平民大众即将丧失信仰——因此他们下定决心,只有那些能够强化信仰,并促使民众为信仰献身的信息,才允许让后者知道。正如纽约市公立学校“学业与教科书委员会”(由校长和教师组成)在1922年3月27日的报告中所宣称的那样:“教科书不得包含贬低或污蔑美国英雄们的丰功伟绩的内容。不得质疑共和国创立者或那些领导其天命的人的目标和意图的真诚。……[在讨论美国独立革命时]当让学生们明白以下内容,一切必不可少的要素就完成了:殖民地居民只有冤屈;他们之所以反叛,是因为他们得不到补偿;激励他们的是对自由的强烈热爱;他们不计代价,排除万难;独立革命的主导精神就反映在内森·黑尔的话中:‘我遗憾我只有一条生命可以为国牺牲。’”[10]因此,要想方设法让年轻人的头脑保持纯洁,不会因为充分认识真相而被玷污;有人认为,这样的真相可能削弱——即便不是毁灭——民族主义的信仰。为了维护信仰,应当让平民百姓一直愚昧无知——这个论点用来批评中世纪的基督教徒,不如把它拿来批评现代民族主义者,更加言之成理。


    6


    人们通常并不愿意为了经济利益而献出自己的生命。最高的牺牲常常是为了理想和为了回应“宗教感”而奉献的。说到现代民族主义的宗教特征,最确凿的证据或许是其形形色色的信徒们所怀揣的热忱——在最近一百年里,他们凭此一腔热血,在战场上慷慨捐躯。就在此时此刻,法国北部遍布了数十万个小小的白色十字架,每个十字架上镌刻着小小的黑色铭文:“Mort pour Patrie(法语:为祖国而死)。”最近四年的世界大战中死去的人,远远多于中世纪基督徒的十字军东征四百年里死去的人。


    一种激励高尚牺牲的信仰,在其某些表现上往往是不宽容的;在这方面,现代民族主义与中世纪基督教之间的相似性十分引人注目。中世纪基督徒并不是怀有偏见的现代人所想象的极端不宽容的人:他们区分不同种类的不信教者,据此区别对待;他们对异端分子比对无宗教信仰者、异教徒和犹太人更严厉,对待无知者比对待饱学之士更严厉,对待大众宣传者比对待空谈的哲学家更有兴致。现代民族主义者甚至也是如此。


    对遥远异乡的异端和不信者,也就是说对外国居民,我们的态度一直有所不同,从觉得好笑或轻蔑,到讨厌、恐惧和仇恨;如果我们认为我们的重大利益或我们的“国家荣誉”受到了威胁,我们就会鼓吹对他们发动圣战,但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会宽容地让他们作为天生怪人而幸存下来。对我们当中的异端和不信者,也就是说,对那些没有归化的移民,我们的态度则依据他们的多寡而有所不同。如果他们人数很少,我们就会同情或者鄙视他们,但我们不会直接迫害他们;相反,我们希望并力促他们皈依我们的信仰,成为我们国家的归化者。另一方面,如果他们人数众多,尤其是如果他们抗拒皈依的话,我们就会变得越来越害怕,悲叹“民族熔炉”的失败,建立社会屏障,有时候是法律屏障,来隔离他们。


    异端是一些背离了纯洁信仰和福音的同胞,也是堕落之人——获益于成为我们群体中之一员以及对我们的民族主义的体验,却没有对此心存感激,从而陷入了错误或怀疑之中。民族异端有几个不同的等级。公开的叛国者——在我们的圣战中与我们作战的背叛者——是最坏的;他激起我们的仇恨和恐惧。如果我们抓住了他,我们会让他耻辱地死去。如果我们没有抓住他,我们此后就会永远用他的名字作为笑柄。在美国民众的思想中,本尼迪克特·阿诺德很久以来就已不复为人,成了一个恶魔。异端分子如果是一个明显而简单的堕落者,也就是说,他生活在国外,持有外国的归化证明,则是不正常的,只能遭到蔑视和责备;我们为了安抚我们受伤的虚荣心,而想象他只是一时冲动或为了经济利益而做了坏事。


    但是,最复杂、最棘手的异端是隐蔽的异端分子。这些人外在的信奉行为是如此不合规矩,对“国父”和“圣经”是如此持批评态度,对爱国主义的义务是如此漠不关心,以至于他们被怀疑对其他民族群体心怀忠诚,或者更糟,根本不忠诚于任何民族群体。这些不幸的人,在全民恐慌的时期,就像在我们现代的民族圣战中那样,我们会用一些特殊的方法去搜获他们,这些方法肯定会让托尔克马达或科顿·马瑟深感震惊;我们常常根据最没有说服力的证据,要么是放逐他们,要么是监禁他们。然而,在平常时期,我们会允许隐蔽的异端分子有一定的身体行动自由,甚至是少许的言论和出版自由;当然,前提条件是他们是大学教授或其他“思想怪人”,远离公共生活,对民意的形成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即使在平常时期,我们也必须辨识那些给孩子们上课或为大众写作的隐蔽异端分子;这些人很危险,因为他们危及了孩子们的民族主义灵魂;他们可能由政府官员合法地予以惩罚,或者,也有可能把他们交给一些极端爱国的私人组织去非法处理,比如黑色百人团、法西斯党或三K党。


    “我的国家,对也好,错也罢,终归是我的国家!”忠诚的民族主义者就是这样回应他的宗教的威严召唤,因此,他的意图毫无可疑或不道德之处。他只是略微区分了可能会犯错误的政府官员和一个从事物的本性来说必定永远正确的民族。在他看来,下面这个说法很书生气:“我的民族,不管在陈述语气上是对的,还是在虚拟语气上是错的(与事实相反),终归是我的民族!”实际上,民众如今普遍认为民族国家是一贯正确的,毫无缺点。我们现代人都乐于承认,我们所有同胞作为个体在行为和判断上可能犯错,但我们不愿意承认,我们的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可能犯错。我们乐于抨击政策、甚至是我们某些政治家的品格,但我们心里的那个信念阻止了我们怀疑上帝对我们民族国家的指引。这是现代民族主义宗教性质的决定性标志。


    关于当下这个时代,一个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事实是民族主义的宗教性方面无处不在。不仅在美国,全民族的宗教感在民族主义中得到了表达,而且,在法国、英国、意大利、德国、比利时、荷兰、俄罗斯、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和波罗的海国家、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西班牙、葡萄牙、爱尔兰、巴尔干半岛、希腊和拉丁美洲共和国,也是如此——形式略有不同,但程度多半更严重。民族主义的宗教不仅盛行于一些传统的基督教国家,如今也盛行于日本、土耳其、埃及、印度、朝鲜,并正在中国建立它的祭坛。民族主义有很多特别喜欢争论的教派,但作为一个整体,它是走向世界性宗教的最新、最近的途径。


    7


    民族主义是如今绝大多数人类共同的宗教。但这并不是说,一些更古老的宗教已经被民族主义给消灭了。佛教和印度教依然存在。伊斯兰教也是如此。基督教——天主教、东正教和新教——也是如此。实际上发生的是一次新的宗教融合;正是借助这次融合,很多人得以在名义上继续坚守他们祖先的信仰,甚至践行其宗教仪式,同时使之适应于民族主义崇拜和纪律的迫切需要。有一些极端的民族主义者抛弃并攻击其他宗教(我们不妨承认,这是合乎逻辑的)。其他宗教的某些信徒也批评和谴责民族主义。但是,大部分民族主义者,以及数量越来越多的基督徒、穆斯林和佛教徒,都或多或少有些鲁莽地试图在旧信仰与新信仰之间达成妥协。这样的妥协越来越有利于民族主义宗教。


    犹太教依然是很多犹太人生活中的一股潜在力量,但几乎用不着怀疑,在最近的时期里,随着对希伯来《圣经》神圣启示的怀疑论的发展和“改革运动”的兴起,以及随之而来的对摩西律法和正统会堂仪式的遵守越来越不那么严格,数量越来越多的犹太人开始在民族主义中表达他们的宗教感,要么献身于他们生活于其中的那个民族的民族主义,要么为了他们自己特有的犹太复国主义而效力和牺牲。古代犹太教是这样一种宗教:它把一个“被拣选民族”的希望和抱负集中于一个超自然的神——上帝耶和华,任何一个信奉耶和华并遵守其圣诫的人都是“被拣选”的人。现代犹太复国主义是这样一种宗教:它把崇拜对象从耶和华转向了这个被拣选的民族,任何故意不懂希伯来语的人都不是被拣选的人。


    佛教依然是无数东方人生活中一个强有力的因素。在一些古色古香的通神论形式中,它对东方国家发挥的直接影响甚小,但至少在日本,它最近被纳入了民族主义的神道教当中,而在中国,某些知识分子正在试图把它与儒教和基督教融合起来,为的是产生一种中国的民族宗教。伊斯兰教依然是一种伟大而好斗的宗教,在东印度群岛和中亚有着范围广泛的传教事业。但是,帕夏穆斯塔法·凯末尔的追随者证明了他们首先是土耳其民族主义者,然后才是穆斯林;穆斯林阿拉伯人与基督徒阿拉伯人关系友善,他们共同的最高忠诚奉献给了阿拉伯民族主义,对抗犹太复国主义的威胁。在印度,伊斯兰教和印度教都在新兴的印度民族主义面前悄然衰落。


    基督教今天有了更多名义上的信徒,超过了其历史上的任何时期。20世纪可能也有更多真心而虔诚的基督徒——天主教徒、东正教徒和新教徒,超过了早先的任何一个世纪。但是,对于我们这些生活在西方的人来说,有一点十分明显——对于数量庞大的人来说,基督教已经成了民族主义的附庸。东正教会,亚美尼亚教会,科普特教会,以及景教教会的残余,都是民族主义热情和民族主义努力的辅助者。威斯敏斯特教堂是英格兰教会的神殿,更是英国民族主义的神殿;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新教大教堂,还有普鲁士的大教堂,也都更大量地或更显著地装饰着民族英雄(陆军的和海军的)的肖像和民族战旗,而不是基督教圣徒的雕像。在法国,拿破仑·波拿巴的神圣遗物紧挨着一个基督教祭坛摆放,雄伟的圣日内维耶基督教教堂变成了民族先贤祠。


    在美国,基督教正变得越来越民族主义——而且十分自然。新教多数派在坚持自己的信仰并寻求其他移民皈依时,经常断言:美国是新教的,新教是美国的。天主教少数派没有被这样一种积极的恳求所打败,而专心于“美国化”自己和他们的移民。所有这一切都促进了美国民族主义宗教——并不完全是作为基督教的替代物,而更多地是它的一个令人印象深刻的补充。此外,这个过程得到了下面这个事实的促进:美国新教被分为多个教派和宗派。没有一个新教教派足够强大——天主教会肯定也不足够强大(即便它很想这样)——能够让自己被确立为美国的官方教会。因此,可能存在一种共同的基督教,但对整个美利坚民族来说并不存在单一的信仰和崇拜。结果,精神上的统一——几乎每个人都认为这是可欲的——必须到民族主义中去寻找。关于《创世纪》第一章的字面解释,或者关于举行施洗礼的方式,或者关于牧师的级别和圣餐的数量,美国新教徒可能有不同的意见,但在对民族国家的崇敬上,他们并无本质上的不同。在美国大多数新教教堂,布道坛或圣餐桌的上方都悬挂着一面巨大的美国国旗;在大多数地方,新教牧师和他们的信众都至少要在感恩节、阵亡将士纪念日、华盛顿生日和国庆节那天举行“联邦礼拜仪式”。伊斯雷尔·赞格威尔曾预言:“美国无疑会率先把它的一百八十六个教派及其数不清的古怪信条融合为单一的美国宗教。”[11]这个预言难道没有一些道理吗?


    最近,一些具有不可知论倾向的先生说过很多话,写过很多文章,谈到新教在美国的衰落;有人指出,只有百分之三十的美国人上教堂。在我看来,这是对当前形势最肤浅的评估。16世纪路德教派和加尔文教派的那种新教可能正在衰落——我并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愿意去猜测——但是,作为对历史上的天主教的强烈反对者,作为当代民族主义融合宗教中的重要成分,新教毫无疑问依然活着,而且很兴盛。在这个意义上,远远不止百分之三十的美国人是新教徒——和民族主义者。有一点无疑是真的:很多信奉天主教的美国人对任何这样的诋毁都深感愤怒:他们对民族主义的崇拜不如新教徒同胞那么虔诚。


    民族主义与基督教的融合在美国发展迅速。在一个极端,普罗维登斯(罗德岛州)的一个爱尔兰裔主教如此坚决地要“美国化”其教徒,以至于他禁止在他的教区一个教堂里举行法裔加拿大血统教徒的庆典;而这些教区居民则起而反抗他们的主教,很不得体地直呼其名,拒绝服从他的权威,并从魁北克一个神父那里得到了支持他们的民族主义事业的口信。在另一个极端,纽约一座一位论派教堂的现代主义牧师——一位英国血统的牧师——宣称:让美国孩子学习外族希伯来人的民间故事是一件荒唐、不合时宜的事情。他还宣布:他的教堂所管辖的主日学校今后将讲授“美国的《圣经》”——《宪法》、《独立宣言》,以及我们民族英雄的传记[12]。“原教旨主义者”似乎理解支持他们字面上的《圣经》信仰的某种相似性——在早先被选择的希伯来人与后来被选择的美国人之间。“现代主义者”似乎是按照他们稀释基督教的比例来增厚美国的民族主义。


    我们从报纸上得知,1924年2月,在圣马可的新教圣公会教堂,现代教士联盟副主席斯图亚特·L.泰森博士举行了一次布道;他在布道中否定了基督的神性,并举行了一场崇拜美国国旗的宗教仪式,“上午和下午吸引了大批人群的关注”:[13]


    这次表达国旗教的礼拜仪式取自圣马可教区的教区长威廉·诺曼·格思里博士出版的一本以此为标题的书。他说,1918年感恩节之后的那个礼拜日,我们得到授权,在圣马可教区使用这一仪式,由戴维·H.格里尔——当时是新教圣公会纽约教区的教区长——主持。


    崇拜国旗的仪式在教堂高坛前面的一个平台上举行,由专业演员扮演主祭、儿子、第一助手、母亲、第二助手、父亲。教区长提名了七个演员,代表国旗上的七道红色条纹,分别扮演华盛顿、杰斐逊、杰克逊、林肯、克利夫兰、罗斯福和威尔逊。


    白色的旗杆立于主圣坛的前方,顶部有一个金球,上面盘旋着一只金鹰。对信众们发表的致词如下:“在旗杆的顶端,盘旋着我们主权的象征:白头鹰。他表达了我们的愿望和我们的灵感,以及我们与祖先的上帝之间生动的交流。”接下来是鹰的赞美诗。在赞美诗之后,主祭大声高喊:“你们听啊,那鹰的呼喊。”信众回应道:“让我们集合起来服从吧。”伴着《星条旗之歌》第一节的吟唱声,国旗升了起来,同时主祭说:“让我们升起国旗,智慧的人和诚实的人都聚拢在国旗之下。”


    在仪式的第二部分,信众抬眼向那七道红色条纹致意,“因为它们值得崇拜”。接下来是下面这段合唱:


    让我们一起吟唱我们的歌,


    为了国旗的红色,


    国旗的红色,


    国旗的红色,


    永远为了国旗的红色。


    以同样的方式,举行了六道白色条纹、深蓝色方块和五角白星的崇拜仪式。最后的仪式是崇拜白头鹰。结束时,让国旗在旗杆上落下,作为对主圣坛的致敬,然后唱响《共和国战歌》。


    尽管很有可能要花很长的时间,新宗教才能罢黜旧宗教,但在我们看来,如今正在进行中的这种融合更加有利于民族主义,而不是有利于基督教、伊斯兰教或其他任何超自然的世界性宗教。比方说,基督教的成分愈弱,祖国的成分则愈强,“因为它不仅为奉献和牺牲提供了通道,甚至还在民族的生命中给人提供了来生。因此,我们已经看到,卢瓦西教授在他的新书</a>《死与生》(Mors et Vita)中,由于他改革基督教世界的希望破灭,从而对一种法兰西宗教做出了响应——尽管他自己揭露,这一宗教是法国新天主教的民族主义赝品。”[14]


    8


    我不想让任何人从我所说过的话中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之所以谴责民族主义,是因为它是人类“宗教感”的表达。我深信宗教感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性,因而不可能轻视宗教;而且,在我看来,由于民族主义依赖于宗教情感而谴责它毫无意义,就好像谴责植物依靠阳光而茁壮成长一样。然而,我还是会提出,有许许多多的方式可以表达人的宗教感;而且,宗教情感,就像其他任何本能情感一样,始终很容易受影响,常常需要有意识的引导和控制。一些宗教形式优于其他宗教形式;当我们认识到现代民族主义的宗教性质时,我们依然要问自己:它是不是对人类进步最为有益的宗教形式?


    过去大多数伟大的宗教体系都在人类历史上发挥了统一的、而不是分裂的力量。佛教在缅甸、暹罗、中国和日本随处充斥着数以百万计的人群中产生了一种共同类型的建设性的文明。伊斯兰教用一根共同的纽带把阿拉伯、印度、波斯、土耳其、马来群岛和非洲最具多样性的部落民联系在一起,并激发他们共同的热情。不管他们的习惯、种族和本地语言如何,基督教把各种各样的欧洲民族整合在一个文化共同体中。尤其是在基督教的情况下,用来表达人类宗教感的形式和典礼是一些恒久不变的符号,象征着人类为建立一个超越现世的王国而共同奋斗,象征着自我牺牲,象征着给善良之人带来人世间和平的保障。


    现代民族主义尽管发展出了一些习俗和典礼,表面上非常类似于基督教的仪式和惯例,但它还发展出了一种完全不同的精神,给自己设定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目标。尽管民族主义的一般概念有着普遍性,但它的崇拜是基于一个部落观念,因此就其实际表现而言,它是特定地区和说着相同语言的人所特有的。其目标之善,仅仅是对自己的民族的善,而不是对全人类的善。它在英国人、德国人或日本人心里唤起的渴望,与它在法国人、波兰人或美国人心里唤起的渴望并不一样。


    作为一种宗教,民族主义代表了对历史上基督教的反动,对基督的普世使命的反动;它重新把一个被拣选民族更早的部落使命奉为神圣。善于思考的古罗马人设想,一个被拣选民族——希伯来民族——对于整体的舒适和安全来说是多余的;善于思考的现代基督徒对一个没有了罗马帝国、却充斥着无数被拣选民族的世界稍感悲观,这是情有可原的。


    作为一种宗教,民族主义既不鼓吹博爱,也不主张正义;它是骄傲的,而不是谦卑的;它显然没有把人类的目标普遍化。它拒绝接受圣保罗的革命性启示,并重新宣布这样一个原始的信条:应当有犹太人和希腊人,只不过现在应当有比过去更典型的犹太人和希腊人。民族主义的王国完全是现世的,它的实现涉及部落的自私和虚荣,尤其涉及愚昧无知、专横残暴的不宽容——还有战争。民族主义带来的不是和平,而是刀剑,这一点,我们打算在下一章中证明。


    * * *


    [1] 读者应该还记得,很久之前,吉本以引人注目的雄辩修辞和尖酸刻薄的机智幽默表达过这个观点。参见《罗马帝国衰亡史》(The History of 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第六卷(J.B.巴里编辑),第125~126页。


    [2] 我并不希望被人理解为是在暗示异教与基督教之间或者天主教与新教或“新新教”之间不存在本质差别。我明确否认与当今时代那个庞大而懒惰的教派之间有任何联系,他们声称自己是“一种宗教,像其他宗教一样善,一样真(或假)”。然而,在这里,我并不试图确立、哪怕是宣称任何特定宗教的优越性;我眼下的目的要温和得多,只不过想指出,所有这些宗教,就像“自然宗教”一样,对人类与生俱来的“宗教感”有吸引力。


    [3] A.巴耶和F.阿尔伯特:《十八世纪的政治作家》(Les écrivains politiques du xviiième siècle,1904),第383~390页。


    [4] 这个说法是巴纳夫的。参见A.马迪厄:《革命崇拜的形成》(Les Origines des Cultes Révolutionnaires,1904),第22页。


    [5] A.马迪厄:同前引书,第27页。


    [6] A.马迪厄:同前引书,第31页。


    [7] A.奥拉:《理性崇拜与最高存在崇拜》(Le Culte de Raison et le Culte de l''être Suprème,1892),第35页。


    [8] 同上,第45页。


    [9] “三十九条信纲”的第六条,《英国国教祈祷书》(Book of Common Prayer)。


    [10] 《历史展望》(The Historical Outlook),第八卷,第250~255页(1922年10月)。


    [11] 《民族群体的原则》(1917),第87页。


    [12] C.F.波特牧师,《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1924年2月28日。


    [13] 《纽约时报》,1924年2月25日。


    [14] 伊斯雷尔·赞格威尔:《民族群体的原则》,第85~86页。还可参看伯特兰·罗素:《人类为何而战》,第56~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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