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切的开端
3个月前 作者: 斯特莱切
英格兰宗教改革不仅仅是一起宗教事件,其影响遍及整个社会。在中世纪的精神模具被打碎的同时,世俗生活及权力中心的结构层面也发生了革命,这场革命的影响同样彻底且深远。在几个世纪间执掌大权的骑士与教士逐渐淡出权力舞台,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全新的阶级,这个阶级的组成者既非侠义之士,亦非圣职在身者,但政府的权柄与利益统统落入他们干练而有力的双手之中。这个非凡的贵族阶层借亨利八世的狡黠心机发迹,最终却凌驾于使其得以上位的这份权力之上。王座上的人物由此成了一个影子,而罗素家族、卡文迪许家族、塞西尔家族则以极致的稳固统治着英格兰。在数代人看来,他们就是英格兰。即使到了今天,我们也很难想象一个没有他们的英格兰。
这变化来得很快,到伊丽莎白在位之时便已尘埃落定。1569年的北方伯爵叛乱[1]是旧势力为摆脱厄运所做的最后一搏,最终以失败告终。可悲的诺福克公爵,那个梦想着迎娶苏格兰玛丽女王的软弱的霍华德被枭首示众,新社会制度由此得到保障。然而,古代封建主义之精神并未完全耗尽。在伊丽莎白统治时期的末尾,它再度燃起,寄托于一人——罗伯特·德弗罗,埃塞克斯伯爵。这火焰是光荣的,闪耀着古代骑士精神的光彩与昔日为人称道的英勇无畏。然而,此时已不再有任何燃料能够支持它了,它疯狂地燃烧着,摇曳着,一夕之间便被扑灭。在埃塞克斯的个人历史中,包含着令人困惑的难题、令人绝望的流离,以及令人胆寒的结局。被抛却的世界那幽冥般的痛苦,通过个人灾难的悲剧为后世所见。
他的父亲被伊丽莎白册封为埃塞克斯伯爵,此人可被看作是中世纪英格兰所有名门望族的后裔。亨廷顿伯爵、多塞特侯爵、费勒斯勋爵,以及波亨家族、波奇尔家族、里弗斯家族、普兰塔根尼特家族,全都在他的血统中占有一席之地。而在母亲家族这边,他的一位先祖埃莉诺·德·波亨,是亨利四世的妻子玛丽的姐妹,还有一位先祖安妮·伍德维尔,是爱德华四世的妻子伊丽莎白的姐妹,借由格洛斯特公爵托马斯·伍德斯托克,这个家族的血统可以追溯至爱德华三世。第一代埃塞克斯伯爵总是心怀梦想,这自然是好事,但也是不幸的根源。秉持着十字军精神,他远征爱尔兰,但宫廷的钩心斗角、女王的经济考量以及爱尔兰农夫的野蛮可怖令他招架不来。他一无所获,最终家财散尽,死于心力交瘁。他的儿子罗伯特生于1567年,父亲去世时他才9岁,这个男孩很快发现自己继承的是一个显赫的名号以及全英格兰最贫穷的伯爵之位。但这还不是全部。塑造他命运的复杂因素在他出生之前便已存在:他的父亲是旧时代的象征,可他的母亲却是新贵族的代表。莱蒂丝·诺尔斯的祖母是安妮·博林的姐妹,因此,伊丽莎白女王相当于埃塞克斯的姨奶奶。在第一任埃塞克斯伯爵去世两年后,莱蒂丝成为莱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的妻子,更为重要的联系由此缔造。尽管这引发了女王陛下的盛怒以及种种流言蜚语,但这些都如过眼云烟,意义不大。真正重要的是,第二代埃塞克斯伯爵成了莱斯特伯爵的继子,而莱斯特伯爵是女王的宠臣,自她登基那一刻起,他便主宰着宫廷。对于一个年轻人,建立一番功业还需要什么条件呢?万事皆已具备,高贵的出身、伟大的血统、宫廷上的影响力,甚至包括家道中落的现实,足以令第二代埃塞克斯伯爵追逐远大前程。
年幼的伯爵是在伯利男爵威廉·塞西尔监护下成长的。10岁那年,他被送到剑桥三一学院就读。1581年,14岁的他获得了文学学士学位。他的青春期是在乡下度过的,辗转于家族地处偏远的西部庄园——彭布罗克郡的兰菲,或是他更常逗留的斯塔福德郡的查特利,那里有古色古香的大宅,雕梁画栋,窗前挂满了德弗罗和费勒斯家族的武器与纹章。大宅矗立在开阔的猎场当中,极富浪漫气息,赤鹿与黇鹿、獾与野猪在周围自由出没。这位年轻人热衷于打猎和一切能够彰显男子气概的运动。但他也喜欢读书。他能正确地用拉丁文写作,也能写一手漂亮的英语文章。倘若不是胸怀大志且身世显赫,他或许会成为一位学者。随着年岁渐长,这种双面性情似乎表露在他的体质方面。血液在他的血管中飞快流动,带来旺盛的生命力,他经常与最精壮的对手比拼腿脚或骑马比武。然而时不时,健康的气息会突然从他身上消失,在那种情形下,这个男孩将变得面色苍白,意气消沉,手捧一册维吉尔的作品,在他的小屋里一连躺上几个小时。
18岁那年,莱斯特伯爵发兵尼德兰,埃塞克斯被任命为骑兵将军。这个职位更多是为了装点门面,并无太多实际责任,但埃塞克斯仍表现不俗。在战线后方,每逢宴会的比武助兴,“他高举武器、奋勇冲击的气魄,会给所有人带来巨大的希望”,编年史家如是写道,而当真正的战斗到来时,这种希望果真实现。在聚特芬一次疯狂的突袭中,埃塞克斯表现得相当英勇。于是在这次战斗结束后,他便被莱斯特伯爵封为骑士。
比起菲利普·锡德尼[2],埃塞克斯似乎运气更佳,或者说看似如此。他毫发无伤地回到了英格兰。很快他便勤勤恳恳地成为宫中常客。在他小的时候,女王便认识他,对他青睐有加。他的继父年事已高。在这座宫廷,白头发和红脸膛都是明显的不利因素。在这位老练的廷臣看来,一个年轻的近臣可以巩固他的力量,尤其是能够抵消沃尔特·罗利与日俱增的影响。尽管如此,一时之间并没有什么好机会,能够把埃塞克斯推到台前。当然,所有人都很清楚,这位英俊潇洒的年轻人,凭借其开朗的举止、稚嫩的气质、惹人怜爱的言语和神态,还有他那高大的身材、纤长的双手,以及他那卷曲得恰到好处的一头棕发,早以令伊丽莎白女王为之倾心。这颗新星很快便以非凡的速度升起,倏忽之间,他已然在万人之上独自闪耀。女王与埃塞克斯很快就变得形影不离。当时她53岁,而埃塞克斯未及弱冠之年,二人的年纪组合极其危险。不过在当时,1587年5月,一切还都顺风顺水,令人愉快。他们进行过多次漫长的聊天、散步和骑行,在各个公园及伦敦周边的树林穿梭。到了晚上,他们会继续谈笑风生,然后还要欣赏音乐。到最后,宫中众人皆已散去,只剩他们两人一起玩牌。通宵做伴是常有的事,打牌,或是其他各种游戏。所以当时就有这样一句流言:“晨鸟鸣朝霞,爵爷方还家。”1587年的5月和6月就这样过去了。
倘若光阴的步伐能稍做停留,让那几周朦胧的夏日时光拉长一些,那该有多好!兴奋的男孩穿过破晓的晨光回家而去,女王在幽暗处笑意盈盈。可是凡间的造物从来没有喘息之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当两个意志主体之间的距离缩短到一定程度时,他们之间的相互动力就会越发强烈,最终会达到一个无可回避的顶点。渐强段落必然引导着高潮的到来,也唯有如此,这乐章注定的题旨方能昭然显露。
注释
[1]指1569年威斯特摩兰和诺森伯兰两位伯爵在英格兰北方发动叛乱,策划救出玛丽女王,恢复英格兰的天主教信仰。——译者注(本书注释若无说明,皆为译者所注)
[2]菲利普·锡德尼(Philip Sidney,1554—1586)英国文学史上最早的诗人、散文作家之一,同时也是英格兰文艺复兴早期的代表人物,举止优雅,极富才情。著有《为诗辩护》。在聚特芬的突袭中,锡德尼不幸负伤,后伤重不治而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