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格雷厄姆·格林的《问题的核心》

3个月前 作者: 奥威尔
    过去几十年里出版的杰出小说中有很大比例是天主教作家写的,很可以称为天主教小说。这么说的一个原因是,不仅现世与来世之间的冲突,而且圣与善之间的冲突,都成了普通不信教的作家无法利用的富有成果的主题。格雷厄姆·格林曾在《权力与荣耀》中成功地利用过一次,另一次用在《布赖顿硬糖》上的成功则有很大疑问。他最近的书《问题的核心》,说得尽可能客气一些,并不是他最好的作品之一,给人的印象是结构机械,熟见的冲突像代数方程式一样展开,对心理上的或然性没有作任何尝试。


    故事轮廓如下:时间是在一九四二年,地点是在西非一个英国殖民地,没有说明名字,大概是黄金海岸[1]。一个名叫斯考比少校的警察局副局长是天主教皈依者,他在一艘葡萄牙船的船长舱里找到了一封藏在那里的写有德国地址的信。这封信后来查明是私人信,完全没有问题,但是,斯考比当然有责任把它交给上级当局。但是他为葡萄牙船长感到可怜,这种感情使他禁不住把信销毁再也不向谁提起。据作者向我们解释,斯考比是个正直得有些过分的人。他不喝酒,不受贿,不养黑人情妇,不玩弄官僚主义阴谋,事实上,他在各方面都因为为人太正直而不招人喜欢,就像正人君子阿里斯蒂德[2]一样。他对葡萄牙船长的宽大是他的第一步堕落。在这以后,他的生活就成了一种以“唉,我们编织了一个多么乱七八糟的网啊”为主题曲的寓言,在每一件事情上,都是他善良的心把他引入歧途。他同一个从遭到鱼雷袭击的船上救出的姑娘发生了恋情,开始时是出于同情。他继续保持这恋情主要是出于责任感,因为如果抛弃她,那姑娘就会精神崩溃;他为了她而向妻子撒谎,免得她因妒忌而痛苦。由于他打算继续他的奸情,他不去做忏悔,而且为了避免妻子怀疑,告诉她他去做了忏悔。这就使他做出了真正说得上是可怕的事来:一边在犯该遭天罚的罪,一边在领圣餐。到了这时,还有其他的纠葛,都是在同样情况下引起的,斯考比最后决定,惟一出路是通过自杀这一不可宽恕的罪来达到解脱。绝不能让任何人因为他的死而痛苦,他因此把它安排得看上去像一件意外事故。结果他弄糟了一个细节,大家都知道了他是自杀。本书以一位天主教神父认为斯考比也许不会遭天罚的暗示收尾,这样的暗示的正统性颇可怀疑。不过,斯考比本人并不抱此种希望。他始终保持缄默,嘴唇紧闭、脸色发白,去了他纯粹出于君子风度而认为必遭天罚的去处。


    我并没有把这故事情节加以丑化。甚至在披上现实主义细节的外衣的时候,它也像我指出的那样荒诞可笑。最不对头的显然是斯考比的动机,姑且假定你可以相信,这动机也不足以解释他的行动。第一个出现的问题是:为什么把这故事的背景放在西非?除了其中一个角色是叙利亚贸易商以外,整个故事也可以发生在伦敦郊区。非洲人只是作为偶然提到的背景而存在的,整个时间里实际萦绕在斯考比心中的事——黑人与白人之间的敌视,反对当地民族主义运动的斗争——根本没有提到。的确,虽然相当详细地给我们看到了他的思想,他很少表现出在考虑他的工作,即使考虑到了,也是一些繁琐的方面,同时他从来没有考虑到战争,尽管时间是一九四二年。他感兴趣的只是自己走向天罚的历程。以殖民地作背景,这显得十分不可能,但这种不可能也存在于《布赖顿硬糖》中,把神学考虑硬加在任何地方的单纯的人们头上,必然会产生这个结果。


    这本书的中心思想是,做一个犯错误的天主教徒也比做讲道德的异教徒为好,精神上要更高尚。格雷厄姆·格林大概会赞同马里丹[3]在提到莱昂·布洛瓦[4]时说的话:“只有一种悲哀,那就是当不了圣人。”本书扉页上印的贝玑[5]的一句引语,大意是说,犯罪者居于“基督教义中心”,比任何别人都更了解基督教义,除了圣人之外。所有这些话都包含,或者可以使之包含相当阴森的暗示:普通人的规矩守礼是没有价值的,任何一个罪都不比别的罪更坏。此外,人们在格林先生的态度中,不可能不感到一种自以为高人一等的意识,不仅在本书中,也在他的其他以明白无误的天主教观点写的书中。他似乎也有自从波德莱尔以来流行的那个想法:遭到天罚有一种与众不同之处。地狱是一种高级的俱乐部,入会只限于天主教徒,因为其他人,非天主教徒,都太无知,无法问罪,就像永世沉沦</a>消亡的畜生。我们还被苦心地告知,天主教徒并不比别人好,他们也许更可能比别人坏,因为他们所受到的诱惑大。在现代的天主教小说中,不论在法国还是英国,都流行把坏神父写进去,或者至少是不够称职的神父,作为不同于布朗神父的另一种口味(我想年轻的英国天主教作家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不要像切斯特顿)。但是与此同时——酗酒、放荡、犯罪或者直接遭天罚——天主教徒仍保持了他们的优越感,因为只有他们知道善与恶的意义。附带说一句,在《问题的核心》里以及在格林先生的大多数其他的书里都假定天主教会外的任何人都没有对基督教义有最基本的了解。


    这种把罪人圣人化的崇拜在我看来似乎是无关紧要的,在它的深处,也许藏着信仰的削弱,因为当人们当真相信地狱时,他们是不会这么喜欢在地狱边缘上装出优雅姿态的。更明确地说,由于企图用血与肉包装神学思考,它在心理学上产生了荒诞现象。在《权力与荣耀》中,现世与来世价值的斗争是令人信服的,因为这不是发生在一个人的内心。一方面是神父,这个在有些方面是可怜的人,由于他相信自己的魔力而显得有英雄气概;另一方面是中尉,代表人间正义和物质进步,按照他自己的方式也是个英雄人物。也许他们可以互相尊重,但是却不能互相了解。反正那位神父并没有被赋予任何很复杂的思想。在《布赖顿硬糖》里,中心情景倒是很不可信的,因为它假定最粗野愚蠢的人仅仅由于当作天主教徒养大就可以在智力上有极大的灵敏性。赛马场上的恶棍平基是魔鬼般的人,而他的智力更加有限的女朋友都懂得而且甚至能说出“是非”与“善恶”两个范畴的不同。比如,在莫里亚克[6]的《苔蕾丝》系列小说中,精神冲突并不违反可能性,因为并没有假装苔蕾丝是个正常的人。她是个特殊人物,经过很长时间,通过困难路径,寻找她的拯救之道,就像躺在心理分析医生的沙发上的病人一样。举一个相反的例子,伊夫林·沃[7]的《旧地重游》尽管充满了不可能性——部分原因可以追溯到它是用第一人称写的——却很成功,因为情景本身是正常的。天主教角色碰到他们在实际生活中会遇到的问题;他们并不是一牵涉到宗教信仰就突然移到另外一个智力层面上去的。斯考比之不可信是因为他的两半并不吻合。如果说,他有可能卷入书中所描述的那种糟糕处境的话,他在多年以前早就该卷入了。如果他真的感到通奸是该遭天罚的大罪的话,他就会停止犯此罪了。如果他仍继续犯罪,他的罪咎感就会削弱。如果他相信地狱,他就不会仅仅因为免得伤两个神经质女人的感情而冒入地狱的危险。你还可以补充一句,如果他是我们读到的那种人——那就是,一个其主要特性是害怕造成痛苦的人——他就不会是殖民地警察部队的警官。


    还有其他的不可能性,其中有一些是格林先生处理恋情的方法所产生的。每个小说家都有自己的套子,而且,正如爱·摩·福斯特的小说中总有角色没有充分原因而突然死亡这种强烈倾向一样,格林小说中总有两人一见面就上床,而双方并无明显快感这种倾向。这常常是足够可信的,但是在《问题的核心》中,它的效果却是削弱了那个为了故事的缘故应该是很有力的动机。而且,又有常见的把每个人都写得过于高智力化的错误,也许是不可避免的,不仅斯考比少校是个神学家,他的妻子是作为彻头彻尾的蠢货写的,却读诗歌,而由野战保安部队派去监视斯考比的侦探,甚至写诗。这里你就碰到这样的事实:大多数现代作家要想象任何一个不是作家的人的思想运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我们记得格林先生在别的地方写非洲曾写得那样令人钦佩,如今看到他竟把他的战时非洲经历写成这本书,真是令人遗憾。这本书以非洲为背景,而所发生的事情几乎都完全发生在一个小小的白人圈子之内,这一点使这本书有了一种微不足道的琐碎气。但是,你不能要求过高。看到格林先生在沉默这么久以后重又开始执笔,毕竟是件令人高兴的事,而在战后的英国,一个小说家不论在什么地方写一本小说,都是一件了不起的成就。总而言之,格林先生并没有像许多人那样因战时养成的习惯以致一蹶不振。但是你也许希望,他的下一部小说会有不同的主题,或者,如果不是那样,他至少会记得,对世俗的东西的空虚性的认识是不足以写一部小说的,尽管它可能足以把你送入天堂。


    一九四八年七月十七日《纽约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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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即独立后的加纳。


    [2] Aristides the Just(约前530—约前468),雅典政治家和将军。


    [3] Jacques Maritain(1882—1973),法国哲学家,宣扬以上帝为中心的人道主义,著有《艺术与经院哲学》等。


    [4] Léon Bloy(1846—1917),狂热信奉天主教的法国小说家、评论家和辩论家,著有小说《绝望》和《贫妇》等。


    [5] Charles Pguy(1873—1914),法国诗人,著名天主教作家,著有长诗《夏姓》。


    [6] Franois Mauriac(1885—1970),法国小说家,法国天主教小说传统的主要代表人物,一九五二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爱的荒漠》和《蝮蛇结》等。


    [7] Evelyn Waugh(1903—1966),英国小说家,著有剖析二战的小说三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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